農村中小學校服選用管理辦法(精選10篇)

農村中小學校服選用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是一種管理規定,通常用來約束和規範市場行為、特殊活動的一種規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是從屬於法律的規範性檔案,人人必須遵守。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村中小學校服選用管理辦法(精選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中小學校服選用管理辦法1

  為貫徹落實柳河縣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服購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順利推動我校學生校服的採購工作,特制訂三源浦中心校學生校服訂購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深化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切實維護學生利益,加強社會監督,全面規範學校收費行為,努力做到有利於貫徹上級部門精神,有利於辦讓人民滿意的教育,有利於促進學校依法辦學。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推動我校學生校服訂購制度的落實。

  二、程式目標

  1.按柳河縣教育局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校服購置工作。

  2.召開學校校務會,積極穩妥和規範地做好校服推廣工作。積極提倡統一著裝,但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原則、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其統一著裝。

  3.在堅持學生自願的前提下,嚴格按照從縣教育局推薦的定點生產經營企業購置校服,由學校填報採購計劃表,交企業按要求製作,製作後由企業送到學校,學校按採購計劃表的要求付款。

  三、實施步驟

  1.建立組織機構。為落實有關檔案精神,我校成立由校長為組長,安全副校長為副組長,各教師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由安全副校長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2.搞好校服徵訂。學校要根據上級相關要求做好校服訂購工作。

  (1)訂購校服標準:按照縣教育局相關檔案規定,一年級新入學新生訂購春裝、夏裝、冬裝共3套。

  (2)訂購校服要求:校、企雙方商定的有關面料、樣式、價格、交貨日期。

  3.學校要嚴把質量關和各項規定。要認真監管企業的執行情況,做到萬無一失。

  四、具體要求

  1.學校為學生提供校服定製所收取的費用屬於代收費專案。要嚴格按上級與企業商定的價格採購,書面徵得學生家長的同意後據實收取。要嚴格執行校務公開制度,在學校教育收費公示欄中進行公示,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未經公示,不得收取。

  2.要嚴格學生校服控制每生訂購的套數。要保證每名學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校服問題,要與企業協商,企業有義務保證落實對特困生的減免承諾。

  3.據實代收的校服費要直接用於學生,學校和教師不得在代收費的過程中從中牟利,不得侵害學生利益。如有回扣的,應衝抵學生所交費用,與學生據實結算,不得挪作他用。校服訂購後應按合同規定將代收校服費全部轉交提供服務的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嚴禁杜絕學校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擠佔此項費用。對違反規定的相關人員,除清退違規收費外,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觸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本著對學生和家長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檔案精神,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宣傳引導,保證此項工作穩定順利地開展。

  農村中小學校服選用管理辦法2

  今年,由xx助學部發起,參與“校服行動——為xx貧困山區留守學子送溫暖”的大型公益活動將在20xx年3月16日正式啟動,我們期待您的再次參與,給力xx貧困山區學子。

  一、活動主題

  校服行動——為xx貧困山區留守學子送溫暖

  二、活動時間

  20xx年3月—4月

  三、活動意義

  xx貧困山區的農村學校,往往是留守兒童佔主體、貧困學生較多、教學裝置和設施相對落後的學校,我們瞭解到,很多學生不但從來沒有穿過校服,甚至沒有一件像樣的衣服過冬,看著他們在寒冬中懂得瑟瑟發抖的身影,我們曾幾度落淚。

  他們也是國家的孩子,他們也是祖國的未來,為了讓他們能夠過得更加溫暖,為了讓他們能夠感受到人間溫情,由《xx助學》發起,參與“校服行動——為xx貧困山區留守學子送溫暖”大型公益活動即將拉開帷幕,我們期待與您再次聯手,讓貧困山區的孩子們微笑著度過每一天。

  四、活動流程

  1、活動宣傳

  1)活動衣物捐贈點貼出橫幅,展出展板,簡介此次活動相關內容。

  2)將活動有關情況及活動程序透過微信,QQ群進行同步更新,使大家瞭解此活動,調動更多人參與,促進公益意識宣傳。

  3)在衣物捐贈點發放活動倡議書,讓大家瞭解並參與此活動。

  4)給愛心捐贈者贈送愛心徽章鼓勵大家積極參與公益活動。

  2、活動開展

  1)活動將採用現場報名和互動平臺報名方式,捐贈者留下姓名,聯絡方式。志願者收集 整理和數量統計。

  2)聯絡貧困地區負責人,溝通相關細節。

  3)彙總好後於4月把捐贈衣物集中運送到捐贈學校,並拍攝相關圖片進行記錄。

  4)密切關注衣服送達情況,送達後撰寫相關圖文,並在網上進行宣傳。

  五、活動注意事項

  1)由於活動物資較多,所以為了物資和人員安全,志願者需做好衣物儲存工作,並找人進行監督管理。

  2)接受各方監督,最終把捐助的詳細情況公佈於眾。

  六、捐贈方式

  愛心參與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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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

  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問題關係廣大高校學生的健康,關係學校和政府的形象,質量安全一旦出現問題容易成為輿論熱點,引發社會問題和校園穩定問題。我校高度重視學生校服質量安全,確保學生健康安全,維護高校和社會穩定,要以為民、務實、清廉的工作作風,切實把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問題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抓緊、抓好、抓實。

  二、嚴格採取招投標採購方式

  根據檔案要求,我校學生校服質量指標必須納入招標投標採購內容中。不得未經招標、投標過程,指定供應商採購學生校服。我校學生校服的招標投標採購應當嚴格按照物資採購相關法規組織實施。

  三、成立學生學生校服招標採購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鍾世新

  副組長:趙凱 曹麗萍

  成員:張中輝 石峰 楊繼紅 孫鵬 郭以飛 王立生

  四、工作流程

  1、由學生處根據招生部門提供的20xx年擬招生人數確定新生購買校服的數量;同時提出相關標準要求(見附件)。經學生處處長簽字後,經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後,送交學校資產裝置處。

  2、學校資產裝置處負責招標採購。資產裝置處準備相關招標採購需要的材料,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報鐵嶺市教育局支付中心,經網站公佈進行招標採購。

  3、嚴格選擇具有生產合格產品能力的供貨單位。必須在合格企業名單中選擇供貨企業,實行集團招標採購,投標的企業必須是企業本身,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或代銷商等機構。

  4、嚴把入校產品進貨質量關。我校在招投標和驗貨檢驗等關鍵環節嚴把質量關,切實保證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堅決杜絕質量不合格產品流入校園。

  招投標時,需查驗供貨企業是否具有由第三方檢測機構(遼寧省纖維紡織檢測中心)出具的與採購產品相對應的委託檢驗合格報告。

  5、招標工作結束後,由學校資產裝置處提供《中標通知書》給學生處,由學生處代表學校與中標企業簽訂集團採購合同,應於7月放假前完成學生校服集團採購合同的簽訂工作。

  6、我校在完成集團採購後應組織進貨驗收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提供給學生使用。並在採購合同簽訂後與第三方檢測機構(遼寧省纖維紡織檢測中心或鐵嶺市技術質量監督局)簽訂驗貨檢驗委託合同。現場抽樣工作應在供貨企業生產結束後立即組織實施,並由我校、第三方檢測機構、供貨企業三方人員共同參加。驗貨檢驗應為逐批抽樣檢驗,做到高標準、全覆蓋、確保產品質量安全。第三方檢測機構應在校服投入使用前向我校出具產品檢驗報告。

  質量驗收由學生處與第三方檢測機構簽訂合同,按合同進行檢測(費用由供貨方提供)。

  7、新生入學後由學校計財處統一收費,按財務工作要求支付給企業。

  五、加強校園宣傳教育和內部管理

  新生入學期間,我校要採取多種方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對在校師生加大國家法律、有關質量的法規規定以及高校各項規章制度、“黑校服”鑑別方法、“黑校服”危害知識等的.宣傳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提高防範“黑校服”侵害的自覺性。我校要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防範“黑校服”流入校園。

  六、加強監督檢查工作

  我校20xx年度學生校服集團採購工作全程要有學校紀檢監察處人員監督檢查。

  七、建立貧困生校服援助機制

  我校要關注貧困學生生活,採取有效措施,開通幫扶貧困生綠色通道,建立解決貧困學生校服的有效機制。要聯合供貨企業,加大對貧困學生校服的幫扶力度,按新生數的2%資助貧困生,確保貧困學生穿上合格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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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立學生校服採購選取招標代理採購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

  1、根據學校師生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在款式、套數、質量等級等方面的需求開展招標工作,組織實施我校校服採購招標工作;

  2、委託政府採購招標代理機構,依照採購操作規範程式,以公開招標的形式確定學校校服供應資格供應企業 。

  3、對校服供應企業進行監督和管理,履行與中標供應商簽訂的採購合同,負責本校校服質量的驗收及售後服務的跟蹤和彙報,受理學生、家長和社會對校服有關問題的投訴,及時向供應企業反饋, 協調處理。

  二、選取招標代理機構的辦法:

  (一)招標機構代理條件

  1、有招標代理機構資質;

  2、服務態度良好;

  3、信譽良好,無投訴記錄。

  (二)選取辦法

  選取過程由學校紀檢委員(曾鵬)全程監督,全場錄影。

  1、在政府採購平臺選取10家招標代理機構;

  2、有5個評委各選一家,共選出5家;

  3、5個評委隨機選取1個評委,在5家企業中,透過抓鬮隨機選取1家作為招標代理機構,負責我校校服採購招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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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確保我校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學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根據《雨花臺區中小學校服採購管理意見》,依據學校校服採購實施辦法,經學校研究決定,擬對20xx級我校新生校服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比選採購,學校特公開向社會校服生產企業進行校服比選採購。

  一、專案名稱:

  雨花臺中學20xx級新生校服採購專案

  二、比選內容

  新生軍訓服一套;夏季校服兩套;秋季校服兩套;冬季校服一套。

  (1)軍訓服一套:薑黃迷彩短袖(棉含量不低於95%),胸前學校標識Logo,薑黃迷彩長褲滌棉面料。

  (2)夏季校服二套:同款式,淺灰色T恤(棉含量不低於95%),胸前學校標識Logo,深藍長褲(棉含量不低於60%)。

  (3)秋季校服二套:同款式,運動長袖上衣為麻灰+藏青色插紅色、袖子鑲紅白色條,胸前學校標識Logo,深藍長褲,鑲紅白色條(棉含量不低於70%)

  (4)冬季校服一套:上衣面料95%聚酯纖維,5%氨綸,紅色和深藍相拼胸前學校標識Logo,裡料100%聚酯纖維,加反光條。褲子面料95%聚酯纖維5%氨綸複合搖粒絨。

  三、校服材料技術標準要求:

  1、校服安全與質量必須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GB/T31888-20xx《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

  2、所用材料不退色、不縮水,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各項材料和生產製作等指標要求必須符合國家《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20xx)標準。

  四、比選人資質要求

  1、(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2)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和授權委託書

  (3)比選人必須是原生產商並提供相關材料

  (4)比選人證明具備本專案相應產品的生產、銷售與售後服務能力的材料。

  (5)比選人必須保證供貨及時,服務快捷、品質可靠、調換靈活及時,為特殊身材的學生來校量身訂做。

  2、具有2016年—20xx年良好的相關經營業績和商業信譽,無任何違法違紀等不良商業行為記錄。

  五、比選所需材料

  1.各單件服裝的明細報價及總報價,總價不超過1100元人民幣(報價表格見附件1)

  2.產品質量承諾書;

  3.產品售後服務承諾書;

  4. 必須提供比選人自產的雨花臺中學校服實物樣品及質監部門的檢驗報告。

  注:以上資料一式3份,於比選時現場遞交給評比小組。

  六、報名須知

  報名時間:20xx年6月20日8:00—17:00(逾期不補報)

  報名地點:雨花臺中學高中學生工作處辦公室

  報名流程:提交資質材料和投標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比選人最終未中標的投標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比選人;比選人中標後在7—10日內未簽訂合同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中標比選人簽訂合同後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比選時間:另行通知

  比選地點:雨花臺中學高中學生工作處辦公室

  七、採購期限

  協議服務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

  八、評比及中標企業確定

  由校服採購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評比,採用綜合評分法,對參加比選廠家現場評分,得分最高者為中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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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校集體決策

  每期開學初,將校服採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按照校服著裝規範和管理要求,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等),制定工作方案,啟動徵集校服採購意向。

  校服採購每2年一個時段,分時段在起始年級採購。畢業年級級不組織採購校服。

  二、徵集採購意向

  按照自願原則廣泛徵求家長意見,每期初對一三五年級學生髮放《校服徵訂告家長書》,完全採取家長、學生自願購買,並簽字確認。

  學校原有校服款式獲多數認可的,可繼續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對穩定。

  三、組建選用組織

  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採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代表佔比不得低於80%。

  四、確定供貨企業

  對意向供貨企業進行資格性及資料符合性審查,並做好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

  根據學校在校學生人數選取合理比例的學生、教師、家長代表共同組成評定組,其中家長和學生代表不少於評定阻總人數的80%。

  組織意向供貨企業進行樣衣展示、方案說明;優先採用綜合評分法,由評定組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投票確定供貨企業。

  確定供貨企業全程由洛南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監督管理。

  五、公示採購結果

  票選結束後,學校透過多種方式對擬確定的校服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專案、採購價格、採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後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資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

  六、工作要求

  合同簽訂公示無異議後,學校及時與供貨企業簽訂採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採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

  校服檢查驗收及發放按照合同約定,對校服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服裝標識等進行初步認定合格後才能收貨。如有異議,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檢查驗收合格後,學校應按時將校服發至學生,並會同校服生產企業做好售後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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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實施原則

  (一)自願選擇原則:學生是否穿著校服,是否購買校服,選用何種方式購買校服,完全自願。

  (二)多方參與原則:學校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委員會。

  (三)公開公示原則:學校校服選用組織委員會健全校服選用工作機制,選用和採購過程全程公開,向全體家長師生和社會公示。

  二、程式目標

  1、按上級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校服購置工作。

  2、召開學校校務會,積極穩妥和規範地做好校服推廣工作。積極提倡統一著裝,但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原則、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其統一著裝。

  3、在堅持學生自願的前提下,嚴格按照從上級推薦的定點生產經營企業購置校服,由學校填報採購計劃表,交企業按要求製作,製作後由企業送到學校,學校按採購計劃表的要求付款。

  4、所訂校服質量必需符合質量要求,不得含有損人身健康的物質。

  5、校服徵訂中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贏利。

  三、質量管理

  (一)校服生產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校服質量和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

  (二)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及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

  (三)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定期函詢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瞭解校服生產企業是否有質量不合格的行為,對校服質量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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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充分認識加強規範校服管理工作的意義

  校服是校園文化的標誌,是學生團體精神風貌的外在表現。學生在校期間統一穿校服,既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團體意識,增強學生的集體榮譽感,便於學校管理,樹立良好的學風、校風,強化學校的整體形象,能有效遏制學生當前越來越突出的講穿著、講排場、講攀比、重外表的不良風氣。既減少教育阻力,又減輕家庭負擔。但近幾年來,由於各學校在訂製校服的過程中,沒有規範操作訂製程式,導致在社會上產生了一些負面影響。與校服有關的各項工作備受社會關注,各學校要增強責任感和大局感,加強規範校服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校服總體品質,努力構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選用秩序。

  二、嚴格執行國家標準

  各學校在進行校服招標採購時,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幼兒園特定)、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嚴禁按標準生產和採購校服的行為。

  三、加強規範校服質量檢查

  校服供應和驗收實行“明標識”制度。各學校購買的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在接收校服時進行檢查驗收,檢視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採購學校可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用不得強制向家長收取。

  四、強化規範學校選用管理

  學校校服徵訂完全採取家長、學生自願的原則。選用校服的學校要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具體選用、採購工作。要健全工作機制,實行資訊公開,吸收專業組織和人員意見建議。不斷提高校服選用採購的規範性和科學性。各學校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複支出。

  五、加強規範校服採購管理

  採購校服的學校要做好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為招標工作夯實基礎。學校要加強校服採購公示,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採購流程、採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採購各環節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採購合同向教育局備案。採購校服一經發現質量問題,採購學校要立即與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採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並向教育局報告,同時向質監部門反映。對於質監部門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各學校不得向其採購校服。教育局加強對採購校服學校指導,但不採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學校在校服採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將依法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加強規範校服設計式樣

  校服式樣設計要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充分考慮學生體育運動與課間活動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貼近地域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特徵,並適度融合傳承民族文化需求。式樣遴選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於違規操作的相關學校和個人要嚴格追究責任。

  七、加強校服發展保障

  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加大校服發展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要採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基家庭經濟負擔。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為學生捐獻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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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2016年,教育廳聯合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等部門聯合印發的《四川省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實施意見》(川教〔2016〕108號)已超過5年有效期。為提升校服管理水平,確保校服安全和品質,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按照《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等檔案要求,教育廳會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實施意見》。

  二、制定程式

  一是組建起草組。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處室組成起草組,針對目前管理存在問題和選購程式、生產採購標準、建立“黑名單”制度等重點內容進行研討,並參考吉林省、河南省、江西省及廣州市等省市校服管理工作經驗,起草了實施意見。二是全面開展調研。先後赴成都、眉山、達州、自貢等地開展實地調研,深入瞭解各地各校校服工作亮點、存在的主要問題等,對實施意見進行集中討論、修改和完善。三是多方徵求意見。書面徵求21個市(州)教育主管部門、教育廳有關處室、中小學後勤協會、教育廳法律顧問、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社會公眾等多方面意見。四是透過專家論證和法律審查等法定程式。按照教育工委、教育廳《重大決策事項規範性檔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要求,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顧問,市場監管、教育部門,行業協會、校服企業、學校及學生家長等30餘名專家和代表召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暨專家論證會,進行可行性、合法性、風險性論證、評估和審查形成送審稿,提請教育廳廳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後由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

  三、明確職責分工

  《實施意見》對教育、市場監管、學校、行業協會、家長和校服選購組織等部門、行業、組織或相關人員在校服管理工作中的職責、作用進行了梳理細化。一是教育主管部門履行校服採購、選用監管職責,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督等;二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校服生產和流通環節開展產品質量監管,每年組織開展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依法查處校服產品質量等違法行為等;三是學校承擔校服選用主體責任,堅持公開公正、依法依規,嚴格規範程式,依法公開採購,認真組織評審,確保質優價宜,結合實際制定校服穿著規範;四相關行業協會建立完善校服團體標準,提高行業質量意識和自律能力等;五是家長和校服選購組織透過民主監督,發揮好家長在校服選購中的監督作用。《實施意見》把職責分工單獨作為一部分提出來,更有利於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新格局。

  四、體現選用採購更加民主

  針對校服管理中出現強制購買、學生及家長參與度低等問題,《實施意見》規定,一是學校要與學生家長充分溝通,透過發放《自願訂購校服徵求家長意見書》等方式,同意選購校服的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學校才能統一選購;二是學生有特殊原因不願意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應予以同意;三是校服選購組織中家長和學生代表人數應不低於選購組織人數的三分之二。

  五、明確校服選用採購程式

  《實施意見》提出了十個流程來規範校服選用採購程式,每個步驟怎麼操作都非常明確,具有較強的操作性。一是徵求選購意向。廣泛徵求學生家長意見,堅持自願選購。二是成立選購組織。學校可結合實際,成立校服選購領導小組、工作小組、監督小組、意見反饋小組等。三是確定選購方式。要按照採購相關規定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或比選等方式採購校服。四是釋出選購公告。選購單位確定採購方案後形成公告,並公開發布。五是考察供貨企業。對確定的供貨企業可實地考察,做好深度調研。參與企業不少於3家。六是確定供貨企業。要堅持“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確定供貨企業。優先採用綜合評分法,防止校服企業低於成本報價中標或為降低成本犧牲質量。建立樣衣封存制度。七是簽訂供貨合同。家長付費購買校服的由學校簽訂校服採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簽訂校服採購合同。八是嚴格供應驗收。校服供應和驗收實行“臺賬”和“明標識”制度。建立留樣封存制度,每批次產品由選購單位隨機抽取不少於2套/件留樣,並封存1年。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九是做好售後服務。供貨企業要及時提供維修、退換、召回等服務。十是實行備案制度。選購單位在校服選購前後均應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六、保障校服安全與質量

  為確保校服安全與質量,《實施意見》提出三項主要措施。一是嚴格生產採購標準。校服面料、輔料、配件(料)等應符合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新增了校服生產企業應切實承擔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加強原材料進貨的質量控制等內容。二是嚴格監督檢查。提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按市(州)學校數5%以上比例開展監督抽查,及時向社會公告監督抽查情況。還提出對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等違法行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三是建立健全監督懲處機制。創新提出建立“紅榜”和“黑名單”制度。教育廳根據有關部門、學校等單位反饋的情況,對誠實守信、質量優良、信譽良好、滿意度高的校服供貨企業納入“紅榜”並公開發布,供學校、學生及家長選購校服時優先選擇。教育廳根據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查結果,建立校服供貨企業“黑名單”制度,將連續兩年抽檢強制性標準不合格的校服供貨企業列入“黑名單”,三年內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不得向其採購校服。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可結合實際建立本地區校服供貨企業“紅榜”和“黑名單”制度。鼓勵相關行業協會建立校服供貨企業和校服面料供貨企業“紅榜”和“黑名單”制度。同時,《實施意見》還提出建立留樣封存、“雙送檢”制度等來保證校服的安全與質量。

  七、明確選購週期

  《實施意見》明確規定,校服選購應根據“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按照決策程式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校服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經常性為學生訂購校服,中小學生選購週期原則上不低於三年,畢業年級原則上不組織校服選購工作。

  八、嚴格收費管理

  《實施意見》提出學校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實代收取校服費用,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代收取校服費用。及時主動向學生、家長公開校服代收費情況。代收校服費由學校全部劃轉供貨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或截留、挪用。嚴禁學校及其相關人員從中謀利。實行先服務後付費制度。“雙送檢”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

  九、嚴肅責任追究

  《實施意見》提出各地各校要將校服選購納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及時排查主要廉政風險點,細化預警防控措施。選購單位在為學生服務、代辦有關事項過程中,不得獲取任何經濟利益。對校服採購過程中,存在違反程式、弄虛作假、收取回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工作人員,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明確管理範圍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幼兒園園服管理參照此實施意見執行。高等學校原則上不統一選購校服,對特殊院校及專業,如醫學專業、警校、飛行學院等,需統一專業服裝或制服的,參照此實施意見執行。

  農村中小學校服選用管理辦法10

  一、校服選用基本要求

  (一)校服制作標準要統一。根據2015年教育部等4部委檔案精神,以及同年12月教育部教育裝備中心宣貫會議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確定從2018年8月開始,全市校服採購質量、安全要求必須實施新標準。

  (二)校服選用要公開民主。學校在確定校服款式、用料、色彩、質量、形象方面要充分徵求家長代表、學生代表、教師代表等多方面的意見,最後由校委會與家委會聯合確定。

  (三)校服選用要符合學生需求。要求做到款式設計能體現當代校園社會主義主流文化,展現中小學生健康向上的形象;符合青少年身心發展特點與審美需求;儘量便於校內運動和群體活動。

  (四)校服選用要實行淘汰機制。根據校服質量監測結果和是否如期履約供貨等守法誠信關鍵事項的科學檢測資料和統計資料,對達到一定程度的違規企業實行“黑名單”制度;對產品質量優良與誠信履約的校服企業建立可競標供貨的合格企業官方資料庫,供學校選擇。

  (五)校服選用要注重經濟適用。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經常性變更款式為學生訂購校服,中小學生同一款式校服使用週期原則上不少於三年。有條件的學校如需製作高檔校服要徵得多數家長同意,以自願為原則。提倡品相尚可的校服實行環保迴圈利用。

  二、校服的採購管理

  (一)校服採購方式和要求。校服的採購只可採取如下三種方式之一進行:一是採取縣(市、區)域統一招標;二是學校集中委託採購;三是學生自行選購。採取區域統一招標方式的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實行學校集中採購的須徵求家委會意見,並由家委會負責人簽字確認。採購參照《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公開招標方式操作,要求採取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非特定供應商參加投標。採購校服應將校服面料、輔料、配件(料)和工藝作為主要要素,同時充分考慮生產企業質量保障能力、產品質量電子追溯(二維碼追溯)系統、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等因素開展采購工作,各技術引數不低於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服裝技術規範》國家標準,有關安全指標都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下稱新“四項國標”),保障校服質量;鼓勵市域內外優秀大型知名服裝企業參與校服競標和生產服務工作。

  (二)校服購後學校管理職責。學校必須在採購完成後三天內,及時透過校園醒目處宣傳欄或校園網、學校公眾微訊號等途徑將招投標結果公示,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公示供貨企業、校服質量標準、採購流程、採購價格等,實行陽光操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採購各環節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採購合同向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報送備案。學校要加強校服的履約驗收,發現校服質量和延期供貨問題,要立即與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採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並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質監部門反映質量問題。各地各校應在採購合同中註明,供貨後校服質量的檢測費用全部由校服生產企業承擔;並註明三分之一或以上的貨款只能在購後由法定檢驗機構出具質量檢測合格證明之後方可付清。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選用校服款式、顏色的指導意見,自行選購校服。

  三、校服的質量管理

  參加校服採購的供應商必須在提供的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尤其是校服面料、輔料、配件(料)和製作工藝等有關安全與質量都應符合2015年教育部等4部委要求執行的新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

  (一)供貨驗收實行“清底檔”“明標識”制度。校服企業應配合學校建立校服供貨檔案的備案核查制度、產品質量電子追溯(二維碼追溯)制度,提供原材料供應商、質量標準、工藝製作人員等重要資訊報告,尤其是本批次成衣送法定質量檢驗機構檢驗全專案合格證明等相關檔案資料,與校服一起提交學校,以備需要時各方核查之用;到校的校服應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學校和家委會在接收查驗時,要檢視質量合格標識和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全專案(10件檢測)的檢驗合格報告,並在認真核實供貨產品與採購合同約定的校服技術標準和所使用的面輔料等完全一致的情況下,方可接收。

  (二)校服接收後應強化質量檢查制度。在供貨企業所有批次到位後,學校或家委會可在任意批次中抽取樣品,將樣品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全專案檢驗,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或學校另外收取,所有相關檢測費由供貨企業在投標合同的費用中註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定期向所在地質監部門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各地質監部門要在2016年建檔的學生服質量檔案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校服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管檔案並按要求錄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系統(網路版)》,加強對校服供貨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要根據上級部署,積極開展“學生服免費檢測召集令”活動,服務學校把好學生服入校質量關。

  四、實行監督懲處機制

  從2018年8月1日開始,所有進入溫州校服市場的生產企業必須執行國家質檢總局和標準委頒發的新“四項國標”的質量標準,不執行上述安全與質量四項標準的校服,任何學校不得選用、接收。

  (一)強化校服選用中違規行為監管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必須明確校服管理的職能科室,強化校服管理工作,認真抓好校服規範採購監督與報備工作;指導學校做好購後全專案(10件)質量檢測與處置工作;聯合質監部門隨機抽測(每年至少一次)與監管等三項重點工作。學校、相關部門和機構工作人員在校服採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要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熱線和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作用,暢通學校、群眾反映校服問題的渠道,及時將依法查處校服生產、銷售企業的行政處罰資訊透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予以公示。

  (二)加強校服供應中違規行為懲處力度。各地質監部門要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校服的生產企業;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教育行政部門反映的情況,依法查處流通領域銷售不合格校服的違法行為。各地質監部門定期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名單,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明確學校不得向其採購校服。根據教育部等4部委教基一〔2015〕3號檔案、省教育廳等三部門浙質聯發〔2018〕5號檔案、《浙江省公共信用資訊管理條例》,各地教育、市場監督、質監部門要依法聯合建立本地區違規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篩選機制,及時彙總、報送案例事實與資料,並經省級相關主管部門稽核認定後,由其在省級信用平臺進行定期公佈;對於經常延期供貨,從而導致影響學生正常著裝活動,家長社會反響較大,影響學校聲譽的違規行為,也要嚴格予以處置,報經省級部門認定後列入“黑名單”。

  (三)明確產品質量不合格企業的懲處措施:被抽測企業如有1批次校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則永久取消在該校的校服投標與供貨資格;有2批次(多校可合併計量)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則永久取消其在該縣域的校服投標與供貨資格;如有3批次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則永久取消其在溫州地區的校服投標與供貨資格。質量問題嚴重與否,由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全專案檢驗合格報告為準。

  (四)嚴格違規延期供貨企業的懲處措施:根據教育部等4部委教基一〔2015〕3號檔案要求,對於違反合同延期供貨的校服企業,教育行政部門不但要督促學校對其嚴格實施違約賠償機制,對違約校服企業進行告誡或約談,還要對在1個行政年度內,有3次(含)以上延期供貨(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的同一家違規企業,其中1所學校的行為記1次,取消其在本縣域學校競標供貨資格;有6次(含)以上延期供貨的違規企業,取消其在本市域學校競標供貨資格;有3次(含)以上跨縣域延期供貨(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的違規企業,由市級教育主管部門確定其退出競標供貨資格的縣域範圍。

  上述處置結果,均由教育、市監等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在縣域或市域範圍聯合發文向中小學(幼兒園)予以公佈,並督促學校貫徹落實。

  五、加快校服工作發展保障

  各地教育、質監部門要引導優秀校服企業注重校服面料、功能、式樣的研發,並逐步建立健全校服式樣推薦評議制度。可結合本地實際開展校服遴選,引導服裝專業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式樣設計,向學生、家長及學校校服選用組織推薦更多被廣泛認可的美觀適用款式。校服式樣設計要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年齡特點,充分考慮學生體育運動與課間活動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貼近地域文化特點,體現校園文化,符合時代精神特徵,並適度扣合傳承民族文化的需求。

  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加大校服保障力度,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實施細則。教育行政部門要指派業務管理骨幹協同相關部門建立長效機制,切實加強對所屬地區中小學校服的管理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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