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農村財務管理制度1

  收入管理制度

  1、村級收入年初必須列入預算,經民主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確認後,報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備案。

  2、村級收入的主要專案包括:

  (1)經營收入;

  (2)發包及上交收入;

  (3)經批准的“一事一議”籌資;

  (4)“四荒地”、機動地、超標宅基地、非農業稅計稅面積、堰塘等資源和機電泵站及閒置固定資產拍賣、租賃、承包及有償使用收入;

  (5)集體統一經營收入;

  (6)轉移支付資金;

  (7)土地補償費;

  (8)上級部門撥付專款(救濟扶貧款、農業稅減免資金、其它專項資金);

  (9)集體統一收取的誰受益誰負擔資金;

  (10)其它收入(清收歷年欠款、各種貸收款、利息收入等)。

  3、村級所有收入必須按規定使用專用收款收據,並從收取款項之日起七日內繳存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資金管理專戶。

  4、發包收入款項一經簽約確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減免,確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因素造成承包人巨大損失需減免的,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後報會計服務中心負責人核准。

  5、嚴禁瞞報收入私設“小金庫”,嚴禁坐支收入款項和白條抵庫。

  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鎮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的資金管理會計(總出納)負責,村級由報帳會計專收、專付、專管,非出納人員不得管理現金。

  2、現金管理要嚴格堅持收付合法、錢賬分管、收付兩清、日清月結的原則。

  3、不準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

  4、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用銀行帳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即不得設定“小金庫”。

  5、嚴格控制資金出借。村級組織不得擅自將集體資金出借給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確需借款的,必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並落實擔保人。村幹部因公出差辦事需借款的,須在事後5日內結帳。

  6、收入現金必須堅持先收款後開據。對收入現金的收款收據應加蓋“現金收訖”字樣。

  7、記帳會計要及時盤點庫存現金,每月與村報帳會計進行分村核對,確保帳實相符。

  8、銀行存款必須實行支票戶管理制度,設立基本帳戶,嚴禁多頭開戶。村與單位之間往來款的結算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現金。村日常開支採用備付金制度,其額度由“中心”視各村實際情況確定。

  支出管理制度

  1、實行印章、簽名、公章備案制。各村必須指定審批人所用印章、理財小組專用章以及審批人簽字字模,凡無備案印章、簽名或公章的,資金管理會計有權拒付,代理記帳會計有權拒絕入帳。

  2、村級支出的結算由各村報帳會計負責組織。

  3、村級支出的審批實行村主任“一支筆”審批制度。5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一支筆”審批;500—1000元的由村書記和村主任共同審批;1000元以上的支出由村“兩委”集體討論後書面報告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審批。

  4、民主理財小組必須每季度定期對具備各種要素、符合財務規範的支出票據進行監督稽核,並加蓋村民主理財小組稽核專章,同時出具書面結論。對不符合規定的開支退返給當事人,並追回現金,嚴禁避審單據抵庫。

  5、村組幹部工資經鎮政府核定標準後,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根據工作實效統一發放。

  6、村級非生產性支出(不含幹部工資)實行總額控制與包乾管理相結合的管理辦法。按村級規模大小,對村級非生產性支出實行總額控制,最高不得超過3000元。在此基礎上,各村可對非生產性開支專案採取包乾到人的辦法,年終隨幹部工資一同發放。

  7、對有村營收入,包括村辦企業收入、二三產業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房屋資產出租收入(不包括資產、資源、拍賣租賃收入)的村,可按不高於20%的比例用於非生產性支出。

  8、生產性支出實行預算報批制。先由村“兩委”擬訂支出專案預算,經群眾代表大會討論透過,報鎮政府審批後,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監督實施。

  9、嚴肅財經紀律、規範財務手續。各類收支票據必須印章齊全,手續完備。所有支出票據必須做到“五有”,即:有事由、有經辦人、有審批人、有民主理財小組簽章、有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稽核意見。對手續不完備的條據不準付款、不準入帳、不準抵庫。否則由財務人員承擔責任。

  10、取消組級財務。組級一切收支必須和村級收支一起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不得拖延,不得跨年度報帳。

  11、村級一切財務活動,一律由村報賬會計辦理收支結帳手續,非財務人員不得插手現金收支,更不得坐收坐支、代收代支。

  資產資源管理制度

  1、集體資產資源必須由村報帳會計設專帳管理,並按資產資源的種類建立明細帳,分類登記,做到帳實相符,各類財產物資應有專人保管,並及時加強維修保養。

  2、嚴格控制固定資產的添置。固定資產的添置必須履行報批手續,並透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透過。

  3、村級固定資產和“四荒地”、漁池、果園、林場等資產資源必須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拍賣資產資源的經營權或所有權,並簽定拍賣合同,一式三份,報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備案。凡未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透過和集體決議造成集體資產資源損失的,視情節追究有關人的責任。

  4、認真抓好集體資產管理。村每年年終要進行一次清產核資工作。其主要是:清查資產、界定資產所有權,重估資產價值,核實資產、登記產權。

  5、要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不得隨意用村集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確需用村集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的,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透過。

  6、拍賣使用的資產資源分戶建立檔案,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7、拍賣資產資源的收入款項可用於償還村級債務。

  票證管理制度

  1、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收入票據必須使用市經管部門統一印製的專用收款憑證,嚴禁使用自制票據和偽造專用票據。

  2、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的資金管理會計負責收據的領購登記、使用、結報、繳舊換新與核銷工作,並定期檢查監督。

  3、建立內部收款票據年度審驗制度。年度審驗的內容:一審是否按規定購領使用內部收款專用憑證;二審各項收費收入是否真實,計算是否準確,填寫是否規範;三審有無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改變收費物件,分解收費專案的行為;四審對農村和村組收費是否實行了“一個漏斗向下”,是否一律歸口農經部門管理。

  4、建立票據管理責任制,做到專人管理、專櫃儲存、規範操作,防止票據丟失、蟲蛀、鼠害等事故發生。

  會計報表制度

  1、會計報表是反映村合作經濟組織一定時期內經濟活動情況的書面報告。村級組織應按規定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報會計報表。

  2、村合作經濟組織應編制如下報表:

  (1)月份報或季度報表為科目餘額表和收支明細表;

  (2)年度報表為資產負債表、收益分配表。

  3、村級各類報表的編報由代理記帳會計負責;全鎮各類會計報表的彙總、上報由主管會計負責。

  4、報表必須做到帳表相符,嚴禁弄虛作假。

  5、嚴格報表稽核制度。各類報表必須加強報前稽核:村級會計報表由主管會計稽核;鎮彙總報表由經管站長稽核。稽核無誤後方可上報,並簽字蓋章。

  6、季度會計報表須在次月10日前上報;年度會計報表須在次年元月15日前上報。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1、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檔案,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建立檔案,統一購置檔案櫃,統一管理標準,統一歸檔儲存。

  2、農村會計服務中心指定一名熟悉檔案管理的工作人員專職或兼職檔案管理工作。其職責是搞好財務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保管、查閱、登記。做到分門別類、完整無缺、存放有序、方便查詢。

  3、財務檔案管理的主要內容:

  (1)各種財務報表包括月季年度報表、科目餘額表、收支明細表、資產負債表和收益分配表等;

  (2)各項收支計劃及收益分配方案;

  (3)各種承包合同、經濟合同;

  (4)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人員交接清單、會計檔案銷燬清單等;

  (5)農村財務人員、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檔案;

  (6)其他涉及農村財務方面的資料、報告、總結、證明等。

  4、嚴格檔案查閱手續。除業務主管部門、執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閱檔案之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求查閱會計檔案的,須經會計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進行,並將查閱情況書面記錄。

  5、財務檔案保管期限,按檔案類別分別確定為永久、長期、短期三個層次,不得擅自縮短,更不得隨意銷燬。保管期滿需銷燬的,應編制銷燬清單,報鎮財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並派人監銷。

  債權債務管理制度

  一、認真做好村級債權的核實工作。對現有債權中的應收款和內部往來賬項,要組織逐戶核對,對農戶合同尾欠款要辦理以欠轉借手續。對被撤銷的債務單位,依照民事訴訟法無法追還,或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的款項,經財政和經管部門審查、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後核銷。對因有關責任人造成的損失,應酌情由其賠償。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應收款項的減免。

  二、認真做好債權的清收工作。對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的,要按照訴訟程式進行清收,並參照信用社貸款利率,收取資金佔用費;對確實無力繳納的農戶,經民主評議可免交資金佔用費。對外單位和個人的欠款,要落實到批准借款人,限期收回。

  三、認真做好現有民間借款的清理工作。要透過逐筆清查核實,核本核息,本息分離,重新換據,建立借款臺賬。過高的利率可從借款之日起,按照金融部門規定的同期同檔利率進行核減,並執行統一的利率標準。利息款不得轉為本金,已轉為本金的,要從本金中剔出。村組幹部工資不得轉本計息,已領取利息的要堅決退回。

  四、償還借款年初必須列入預算,並向村民公示,報經管站備案。村集體收入和清收的村提留尾欠款為還債的主要渠道,嚴禁挪用專項資金突擊還債。償還民間借款,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先群眾、後幹部、先村內、後村外、先小額、後大額、先還本、息掛帳的原則。自願停息的,可優先考慮還款。償還借款必須經村集體研究同意,民主理財小組稽核簽章。誰違反規定擅自還款的,要追究其經濟責任。在償還借款時,嚴禁採取提前借款時間或推後領款時間等弄虛作假手段騙取利息,否則,除追回非法所得外,還要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五、嚴禁村組集體高息借款。嚴禁借款上交各項稅款。村組集體一律不準為企業或其他單位和個人擔保貸款。有條件的村興辦生產和公益事業也必須堅持量力而行,量入為出的原則。因生產性建設急需開支的,其借款事項必須事先向財政、經管部門申報同意,提交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執行。對於違反規定,擅自借款發生的債務,要按照誰借款、誰負責還債的原則處理。所有借款必須及時入帳,嚴禁坐支借款,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規定程式決策,盲目舉債營造“政績”造成經濟損失的,以集體名義舉債個人從中牟利的,違反借(貸)款使用規定揮霍浪費的,對主要責任人要嚴肅處理。六、所有幹部一律不準參與高利貸活動。村放高利貸從中牟利的單位、個人,要逐一排查,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制度

  一、民主理財

  (一)村民主理財小組機構的設立:村級組織要建立以村民代表為主、有關村幹部參加的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成員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成員一般5—7人,並推選1人擔任理財組長。現任村幹部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理財小組成員,會計人員應作為成員或特邀成員參加。小組成員一般任期二年,可連選連任。小組成員確定後要張榜公佈並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備案。

  (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具備的條件:

  1、政治覺悟高、原則性強、辦事公道,有一定的參政議政能力;

  2、工作熱情高,聯絡群眾,並在群眾中享有威信;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農村政策和一般的農村財務知識。

  (三)村民主理財小組的任務和職權。

  1、任務:監督村幹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財經紀律;參與建立健全各項;廣泛徵求並及時反饋群眾對財務工作的意見和要求,以便村級組織認真研究,採納合理意見,接受批評,改進財務管理工作。

  2、職權:

  ①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對財務預算、收益分配方案、幹部報酬的確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執行和財務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②定期盤點貨幣資金、物資、產成品、固定資產;

  ③核對會計帳目;

  ④有權向上一級部門反映有關財務管理中的問題;

  ⑤參與村級組織重大經濟問題決策。任何人不得妨礙民主理財小組行使財務監督權。

  (四)認真開展民主理財活動。規模大、財務管理內容多的村,一般每個月召開一次理財活動,其他村可每季度開展一次。如有重大財務問題還要根據需要臨時召開相應的民主理財會議。民主理財應重點稽核以下內容:

  1、收入來源是否真實、合法,有無隱瞞;

  2、支出是否合理,支出單據是否符合規定,手續是否完備,支出是否真實;

  3、稽核通過後,分別在原始憑證上籤章。

  (五)民主理財小組要做好出納庫的盤點工作。檢查出納庫是否存在避審單據抵庫和白條抵庫的現象,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反映,以便及時處理。

  (六)民主理財小組要協助村級組織做好財務公開工作。村級組織每期向群眾公佈的帳目必須經過民主理財小組稽核核實,以確保公開內容的真實性。

  二、財務公開

  (一)財務公開的內容按農業部、監察部《村集體經濟財務公開暫行規定》確定的公開內容進行,群眾要求瞭解的其他財務事項也應及時公開。

  (二)財務公開的時間。村級組織應在年初公佈財務預算。每季度公佈財務收支情況。每半年的財務公開要與開展民主唱票評據活動結合進行,一次為7月5日至20日;一次為次年的元月5日至20日。年度會計核算結束後公佈全年財務綜合預算執行情況。

  (三)財務公開的程式。村級組織財務公開必須履行下列程式:

  1、代理會計在按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的基礎上,以會計資料為依據,透過計算、彙總,整理好各類資料,按規定的公佈表格填寫,擬好公佈文稿。

  2、民主理財小組稽核。村民主理財小組應透過稽核帳目和原始單據,對公佈的內容的這無整性、文稿及數額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實。

  3、稽核簽章。財務公開的內容經村主要負責人、民主理財組長和會計簽章後,報財政所、經管站稽核,加蓋印章後公佈。

  (四)村級財務公開的方式要以公開牆為主。村要在群眾集中居住地和交通路口建立規範化的公開牆,以便於群眾閱覽。財務帳目公佈後,村主要負責人應安排專門時間,接待群眾來訪,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聽取意見和建議,及時整改問題。(五)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的代理記帳會計要為村財務公開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資料,並做好指導。

  財務預決算管理制度

  一、為了認真落實《洪湖市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暫行規定》精神,對村級財務實行預決算管理制度。村級組織每年3月中旬,應根據經營計劃、承包合同、其他經濟合同、上級下達的指導性計劃指標和年度生產費用、管理費用開支情況編制財務預算方案。

  二、編制預算應堅持以下原則:

  1、量入為出原則。決不能打赤字預算。

  2、節約有效使用原則。一要做到使財力和物力相結合,使預算支出有相應的經濟作保證;二要實行費用定項限額、包乾使用、計劃管理、指標控制。三要堅持專款專用。不能任意把各項預算支出加以流用,改變資金的.用途。

  3、組織收入來源合理、正確、可靠原則。

  三、財務預算的內容。財務預算的內容包括收和支出兩個方面。

  1、財務收入包括:

  (1)“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含不承包耕地農民上交部分);

  (2)發包及上交收入;

  (3)集體統一經營收入;

  (4)上級部門撥款;

  (5)救濟扶貧款;

  (6)土地補償費;

  (7)各種代收、借貸等其他資金;

  (8)清收的村提留尾欠款;

  (9)其他收入。

  2、財務支出包括:

  (1)固定資產購建;

  (2)興辦集體生產和公益事業支出;

  (3)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資源開發投資;

  (4)管理費用支出;

  (5)其他支出。

  四、嚴格預算程式:

  1、準備階段。首先整理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其次預測研究影響預算期收支的有關因素,使預算指標設計切合實際。

  2、發動群眾,提合理化建議。在編制預算的過程中,要充分聽取村民群眾對發展生產、增加收入、節約開支、堵塞支出漏洞的合理化建議,使財務預算變為幹部群眾的自覺行動。

  3、編制財務預算表。在合理制訂年度收支計劃的基礎上,列出收支預算表,在村“兩委”審議修訂的基礎上,提交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透過,報鄉鎮稽核批准後執行。村級預算必須送財政、經管部門備案。然後在村務公開欄內公示。

  五、村合作經濟組織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政策、工作計劃較大變動或受自然、市場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影響,村級組織可以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對年初預工進行適當調整,並按上述程式修訂、追補預算。

  六、村合作經濟組織在年度終了時,必須對全年的財務預算執行情況,特別是對收支定額的執行情況進行深入細緻的檢查和分析,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編制決算報表,並對執行情況進行詳細說明。

  七、加強監督檢查。鄉(鎮)財政所、經管站要加強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預算執行情況的經常性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違返審查審批程式的規定造成的經濟損失,要酌情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籌資籌勞管理制度一、村級範圍內籌資籌勞,應當遵循村民自願、群眾受益、量力而行、民主議定、程式規範、上限控制、使用公開的原則,實行“一事一議”。二、籌資的物件為本村戶籍在冊人口或者所議事項受益人口,籌勞的物件為符合上述條件的勞動力。每人每年承擔的出資出勞數額不得突破省政府規定的上限控制標準。三、籌資籌勞應當用於本村範圍內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修建和維護村級道路、血防滅螺、植樹造林、村莊建設與整治以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定需要興辦的其他集體生產、生活等公益事業專案。除此以外的其他專案,不得列入籌資籌勞的使用範圍。四、籌資籌勞的專案、數額,由村民委員會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提出預算,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透過、鄉(鎮)辦事處同意,報市減負辦審批後執行。五、農民無正當理由不承擔籌資籌勞任務的,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拒不改正的,依照村規民約予以處理。六、向農民籌資應當在農作物收穫後籌集。向農民籌勞按標準工日計算,原則上以投勞為主,在農閒時安排用工。農民自願以資代勞的,其工價標準不得突破省政府規定的上限。禁止強制農民以資代勞。七、退伍傷殘軍人、在校學生、孕婦、分娩後未滿一年的婦女、男年滿六十週歲或者女年滿五十五週年的村民和喪夫勞動力的村民,不承擔籌勞義務。

  八、村範圍內向農民籌資的資金,屬於本村村民集體所有。村民出資使用情況,年終以決算的形式,經村民民主理財小組審查後,向村民張榜公佈,接受群眾監督。村級籌資籌勞使用情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與監督。

  農村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二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五條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透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後,再由村主任、支部書記審批報銷。

  第六條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議事會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駐村幹部稽核、包片領導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第七條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三章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第八條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餘額。

  第九條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十條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十一條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二條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幹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十四條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5000元。

  第十五條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十六條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並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餘額,雙方簽字。

  第十七條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範、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五章民主理財制度

  第十八條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監督委員會,村民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稽核權、決策權。

  第二十條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六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二十一條村級財務公開由鎮財政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月進行財務收支公佈,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第二十二條公開的方式以在集中安置小區公示原始憑證影印件,財務決算單等為主。

  第二十三條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七章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第二十四條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後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二十五條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透過村民代表大會並報主管部門稽核。

  第二十六條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二十七條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透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並報主管部門稽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准後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佈,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章票據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鎮財政所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二十九條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三十條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四川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三十一條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鎮財政所進行保管,並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九章財務審計制度

  第三十二條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鎮財政所監督管理,並按審計有關程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藉口進行拒絕。

  第三十三條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並追究責任。

  第三十四條鎮財政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後,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後,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複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三十五條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農村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村委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區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鄉轄區各村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

  第三條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分為工作目標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標考核。工作目標主要考核組織領導、機構建設、責任制落實、預防措施、安全投入、應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處理、宣傳教育、專項整治、隱患治理、落實和執行上級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產日常監控等。事故控制指標主要考核安全生產各類事故起數、事故死亡人數等。

  第四條鄉政府年初向各村下達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或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各村委會必須按照責任目標承諾的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層層分解安全責任,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和事故控制指標。

  第五條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分為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由鄉安委會統一組織,鄉安委辦和有關部門具體實施。

  第六條考核採取百分制,逐項對照考核標準打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同時實行一票否決。

  1、年度內被鄉安委會通報批評三次的;

  2、村轄區有非法採礦的;

  3、村轄區有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未及時上報的;

  4、未成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和義務消防隊的,發生火災等其他事故,村未積極組織救援,未能消滅初期火災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轄區年度內發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產事故1起;或發生其他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第七條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結果,納入村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績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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