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體車庫管理制度(精選12篇)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立體車庫管理制度(精選12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1
1.所有在停車場進出或存放的機動車輛,其駕駛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場內的秩序。
2.地下停車場停放車輛管理採取一車一卡制,進時取車卡,出時交車卡。如無車卡,小區安管員有權不予放行。(車輛停放期間,車主若不遵守管理規定,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自行承擔,後果自負)
3.車輛在駛入停車場時應該慢速行駛,5公里/小時以下,不得搶行或高速行使,下雨、下雪天更應小心慢行。
4.入場停放的機動車輛,應按停車卡指定車位停放,不得異區、異位停放,不得阻塞通道、車道及妨礙其他車輛停放,否則,本停車場有權將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車輛拖至適當地點,並由其車主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5.送貨員提貨車輛在進入停車場時,必須提前通知門衛保安人員,並遵守停車場的限高標誌,貨車在載貨、卸貨時,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載貨、卸貨完畢後應立即駛離卸貨區,以免阻礙交通。
6.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鎖好門窗,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停車卡等有效證件及車內貴重物品務必隨身攜帶, 本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負。
7.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否則,車主將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8.車輛離場或任何人士駕駛或移動場內任何車輛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管理、檢查,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駕駛人員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9.使用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使用人,應對其引起的本停車場內的建築物、裝置、設施的損壞或損失負責;並在指定的時間內交付被損壞、損失物件的賠償費、維修費、安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0. 本停車場只向使用停車場停車的機動車輛提供車位的使用權,因本小區、本停車場的`實際設施和狀況,為了避免和減少由於意外事故對車輛造成的損失,停放於停車場的車輛,車主須為車輛購買“車輛綜合保險”,如發生碰撞、劃傷等以外事故,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對未辦理“車輛綜合保險”的車輛,本車場不予停放保管。
11. 停車場使用人須遵守和執行本停車場以書面或口頭告知的一切合法條例和規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嚴禁吸菸等,違反者將按規定處以罰款。
12. 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使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13. 停車卡為一車一證制,只限指定車輛使用,不得轉借,塗改,偽造。否則,將收回停車卡,拒絕停放。
14. 入場車輛應自覺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生,不得在停車場內洗車或修車,不得將車內的垃圾廢物任意擺放,應放入垃圾桶內。
15. 租用固定泊位的車住應與物業公司簽訂服務協議, 所有車輛均應按照停車場現時有效的收費標準繳費,按照租賃合同上所填的日期計算,每月車位租金必須於5日以前繳納,如不按時繳納,我公司有權自動解除該協議,其優先權將給予其他車輛。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2
為加強地下車庫管理,規範車輛停放。保持良好的停車秩序,保障地下車庫車位擁有人及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規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一條 所有出入地下車庫的車輛,必須遵守本管理辦法,服從物業管理公司工作人員的管理,愛護車庫設施裝置。
第二條 車輛憑門禁智慧IC卡刷卡出入車庫,透過門禁道閘系統時應關閉遠光燈,禁止鳴笛,限速5公里/時。
第三條 業主在領取車輛門禁智慧IC卡時,請提供車輛完整資訊,在使用過程中如車輛資訊發生變化,請及時到物業管理中心辦理變更,以便在發生緊急情況時物業公司能夠及時聯絡車主。
第四條 車輛應停放在業主所認購車庫內,不得佔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車位。
第五條 地下車庫僅供停放業主車輛,業主不得隨意改變車位的用途,不能佔用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停放車輛,嚴禁在車位上搭建安裝原有設施以外的設施,嚴禁在車位上擺放雜物或堆放物品。非機動車請停放於物管公司指定位置。
第六條 車輛進出車庫時要嚴格按車庫規定路線行駛,應按照幹道先行的原則禮讓行車,不得堵擋道路和車庫出入口。
第七條 車主自負車輛安全及車內物品的安全,車主須妥善保管車鑰匙,車輛證件,門禁IC卡、車內請勿放置現金和貴重物品。離開時應關好車窗玻璃,鎖好車門及車鎖同時開啟車輛防盜裝置.
第八條 人員及非機動車進入車庫時應注意自身安全。
第九條 未成年兒童不得單獨進入地下車庫,家長應承擔教育監管責任,如因未成年兒童進入車庫而發生傷害及至他人車輛或公共設施裝置損壞的,由家長承擔責任。
第十條 不按規定停車,物管公司有權將違規車輛拖離,拖離費用由違章車輛車主承擔。
第十一條 車庫車位設計停放的車輛為家用、商用小型車輛,車輛高度不得超過2米。禁止超長超高大型車輛及貨運卡車進入車庫。
第十二條 業主應自覺保持車庫衛生,防止漏油和嚴重汙染車輛汙染車庫。
第十三條 地下車庫禁止洗車、修車、學車、練車和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第十四條 車庫內不允許有危害公共衛生的行為,禁止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嚴格控制噪聲。
第十五條 車庫內嚴禁煙火,進入車庫不得攜帶易燃易暴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
第十六條 由於不可抗逆因素造成車庫內車輛損毀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本管理規定為暫行規定,解釋權歸金信翰林苑業主委員會所有。管理規定在實施過程中有不妥或需調整,請廣大業主積極給予我們建議及意見,我們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修改。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3
一、所有在停車場進出或存放的機動車輛,其駕駛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車場管理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車場內的秩序;
二、入場車輛自覺保持車場內清潔衛生,本停車場有權禁止車容不整車輛入內停放;
三、入場停放的機動車輛,應按停車證或停車卡指定車位停放,不得異區、異位停放。否則,除對違規停放車輛加收雙倍停車費外,違規車輛司機必須對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四、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鎖好門窗和調好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檔案、貴重物品本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車主停好車輛後,請勿在他人車輛旁逗留;
五、車輛進場、離場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車況進行管理,檢查。進場車輛司機必須配合履行相應的驗車手續後方可離開,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進場車輛司機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
六、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嚴禁在車場內加油、修車、洗車、試車、練車,嚴禁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七、出場車輛司機發動車輛後,出現的任何事故均由司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八、使用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使用人,應對由其引起的本停車場內的建築物、裝置、設施的損壞或損失負責;並在指定的時間內繳付被損壞、損失的物件的賠償費、維修費、安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九、停車場使用人員須遵守和執行本停車場以書面或口頭告知的一切合法條例和規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嚴禁吸菸等;
十、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十一、小區停車場實行刷卡進出,停車卡如有遺失,須立即向中凱集團財務部報失並支付停車卡的工本費,不得轉借、塗改、偽造。否則,中凱集團財務部有權收回停車卡,如事件行為有違法性質,將送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4
為滿足xxx專案員工的停車需求,xxx為專案員工提供地下免費停車車位,所有在地下停車的專案員工及外來人員均需遵守以下停車場管理辦法規定。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停車場地的管控,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範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為專案營造更加舒適停車環境,保障人員及車輛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1.本制度適用於專案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
2.本制度適用於專案專職駕駛員及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的車輛駕駛員工。
三、管理許可權
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車輛的管理許可權歸總包單位xxxx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均應服從xxxx相關管理規定。
四、車輛行駛路線及停車區域劃分
1.所有預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均需從3#門駛入,前往地下停車的車輛均需從2#坡道進入地下停車場,現階段2#坡道為進入地下停車場的唯一入口;
2.停車場設定在地下2層,劃分為“xxx”、“xxxx”及“客戶停車區”3個區域,所有員工均應將車輛停在指定區域,不得停在劃分區域以外的位置及不屬於本人所屬單位的區域;
3.車輛分別沿所屬停車區指示路線進入各自停車區域,停車後沿人行動線進入“A區核心筒內前室”沿樓梯步行或乘坐消防電梯去往塔樓辦公室;
4.車行/人行動線及停車區域劃分請參考附件示意圖。
五、車輛管理
1.因車位數有限,請各員工按所劃車位線停靠車輛,無車位劃線也應將車輛停放整齊,規範停車,禁止佔道停車,隨意擺放;
2.行駛車輛人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的環境衛生及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裝置、設施及其他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後,須承擔相應責任;
3.車輛的資料如有變更或遺失停車卡,須立即通知專案綜合部辦公室,及時補辦;
4.如因施工需求臨時通知封閉停車場或限時停車時,各員工應服從指示安排,按要求行駛及停靠。
六、安全管理
1.因現場仍處於施工階段,凡進入現場車輛駕駛人員下車後均須佩帶安全帽前往各自辦公區域;
2.車輛停妥後,應拉緊手剎,熄火後關緊門窗,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3.車輛行駛在施工現場及地下車庫時,應按限速標準行駛並注意避讓行人;
4.因未在規定區域或位置停放,或不聽相關工作人員勸阻,執意停靠在施工影響範圍內的車輛遭受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工自行承擔。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5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戶)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理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菸。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腳踏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定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訊、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加強小區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對小區業主有固定車庫、使用小區內停車位的車輛和外來在小區停留的車輛進行停放管理。
2.職責
2.1專案經理部負責辦理停車位使用手續;
2.2保安主管負責車輛停放管理。
3.規定
3.1有固定車庫的車輛停放管理
3.1.1公司統一發放紅色通行證;
3.1.2進入小區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其車庫內;
3.1.3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2使用停車位車輛的停放管理
3.2.1採取使用固定車位方式,對停放車位上的車輛實行統一管理(保安人員24小時值班、巡視)。每個車位月使用費80元;
3.2.2各車主到所在專案經理部辦理車位使用手續,領取統一的'綠色通行證,方可使用停車位;
3.2.3車輛進出小區和停車位時,保安人員認“證”對車,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停放;
3.2.4車主(司機)保管好通行證,如通行證丟失或損壞,車主(司機)要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後果由車主(司機)自負。
3.3外來車輛的停放管理
3.3.1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前要進行登記,方可進入;
3.3.2外來車輛停放時必須接受保安人員引導,不得隨意停放;
3.3.38:00--16: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停放二小時以上每次收取停車費3元;當日16:00--次日8: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不允許停放。
3.4有通行證的車輛一律把通行證放在車內明顯處。
3.5小區內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以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車、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3.6禁止計程車入內,遇有乘載老、弱、病、殘以及攜帶過重物品的,視情況可以放行,但10分鐘內必須離開。
3.7進入小區內的車輛不得鳴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和地點停放,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又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通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3.8進出小區時應保持謹慎,避免碰撞其他車輛,否則除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做出禁止使用停車位的處理。
3.9停放小區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後果自負。
3.10車位使用者應保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3.11根據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定,保安人員透過值班和巡邏,避免停放在小區內的車輛受損壞,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7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提供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接受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責任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裝置設施的完好,並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排程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閒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現後立即沒收並追究其責任。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必須清洗乾淨。
十一、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情況,須經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遊逛、賭博、喧譁、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後,應關閉發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採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提供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援,積極配合。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8
為加強XXX地下停車場管理,保障進出車輛以及各車主的人身、財產安全,進而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穩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車場設有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固定車位須先辦理相關停車手續,方可進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車場的車主應自覺遵照車場內的交通指示通行,切勿逆道行駛,應慢速行駛(每小時5公里的速度),禁止鳴喇叭,確保出入車輛、人員安全。
(3)出入車輛須自覺遵守“刷卡通行,一車一杆”,保障管理秩序合理執行。
(4)出入車輛應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進行停放,做到不亂停、不亂放,並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防止車輛發生碰撞、損壞等事故發生。
(5)車主停放好車輛要離開車庫時,應鎖好門窗,不要把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遺留在車廂內,否則後果自負。
(6)嚴禁車輛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進入車庫停放,車主應自覺檢查是否有漏油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方可離開,杜絕一切火災隱患,做到安全第一。
(7)進出車輛如在行駛途中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公共設施,須按價進行賠償。
(8)臨時停放車輛應領取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並根據標識停放在臨時車位上,以方便車場工作人員管理。
(9)臨時停車卡計費以系統報價為準,當天繳費當次有效,概不掛賬。如遇系統發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費系統不能正常執行時,工作人員應對進出車輛進行手工登記操作,併發放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
(10)車主應把停車卡保管好,如有丟失,應及時彙報,並補辦卡號,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11)停車卡專車專用,不得損壞、轉借他人,車輛更換應辦理更換車牌號碼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12)若違反車場管理制度,經勸告改正無效的,車場有權不予停放及收回停車卡,並取消固定車位使用權益。
(13)若在停放車輛過程不小心發生碰撞或劃傷其它車輛的,應及時通知車場管理人員;如不通知採取隱瞞事故,一經查實按肇事逃逸處理。
(1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XXX保留本規章制度最終解釋權。
地下停車場管理室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9
一、停車場有專職管理服務人員管理,配備適當消防器材,並定期檢驗合格。專職管理服務人員佩帶統一標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遵守下列規定:
1、嚴格執行省、市有關停車場經營管理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2、遵守停車場經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務。
3、車輛每次進入小區和停放時,應與車輛管理員共同檢查車輛狀況。如發現問題,應告知車輛駕駛員並做好記錄。
4、協助公安機關搞好停車場安全防範和檢查登記工作,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車輛駕駛員在停車場停放車輛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服務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停放車輛;
2、離車前關閉電路,上好防盜鎖,關好車窗;
3、不得有鳴喇叭,長時間使用遙控器發動車輛等擾民行為;
4、不得將載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或汙染物品的車輛停放在停車場;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車輛及排放汙染物;
6、按規定參加機動車輛保險;
7、按規定繳納車輛停放管理費。
三、小區停車場,機動車每晝夜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為:轎車、小型客貨車每輛5元;四噸以下中型車輛每輛6元;連續停放超過4小時的,按晝夜停放標準收費;不足4小時的不收費。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10
(一)所有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出大院。
(二)出入大院時的車輛應按規定方向減速行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得大聲鳴號,不準在大院內學習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須下車進出大院。
(三)進入大院停放的車輛,必須聽從保安人員指揮,大院門口、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區域禁止停車,機關部門車輛停放在停車庫內,外來車輛按規定的地點停放。必須鎖好車門,關好車窗,注意安全,保持車位清潔,因車輛行駛不當而撞壞公共設施,須追究責任,予以賠償。
(四)進入停車庫的車輛必須嚴格按劃定的車位停放,不得佔道亂停,摩托車、電動車、腳踏車和其他機動車必須在指定區域內整齊停放,停車庫內嚴禁吸菸。
(五)為確保停車庫道路暢通,通道上不準堆放物品,不準亂扔紙屑和髒物;嚴禁擅自移動、挪用消防設施,保證完好無損,確保安全。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11
一、停車場必須具有“五有”辦場標準,即有完善的開辦手續、有安全圍欄(圍牆)設施、有值班崗亭、有工作責任制度、有專職保管員,同時建立完善的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
二、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中規定:停車場必須在出入口設立明顯的標誌,寫明停車場名稱、性質(白天、日夜)、類別等。
三、機動車保管場的各種管理制度及收費標準必須張貼在出入口明顯的位置,實行“三公開”制度,即公開保管場責任人、公開保管員姓名和照片、公開收費標準。
四、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必須備有消防器材,懸掛在場內各方便取用之處。
五、停車場只作機動車保管之用,車場內不得進行車輛維修、裝卸貨物、拉客營運、擺賣等經營活動。
六、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內不準搭棚住人,不準閒雜人員進入或滯留。場內須設定若干垃圾箱,並定期清潔打掃。
七、屬永久性固定停車場必須用油漆劃出停車位,並按位編號,臨時停車場也必須因地制宜,儘可能劃位和編號。
八、開辦摩托車保管業務的停車場必須統一集中保管,設立摩托車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須搭建整齊規範的摩托車避雨棚,並按位編號。
九、停車場內所有車輛必須擺放整齊劃一,通道內嚴禁停車。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場內保管。
十、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必須建立嚴格財務制度。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月結。
立體車庫管理制度12
1、本小區的車輛出入一律出示停車卡,車主在更換車輛原卡有效,但必須從新登記並核對正確;
2、業主裝修拉運材料、搬家、運送貨物的車輛,經登記核實後,由物業人員指定車輛停放地點,裝卸後立即離開;
3、公、檢、法、消防、急救、城管、供電、通訊等特種車輛進入小區,執行公務或辦理業務時,出入相關證件,方可駛入;
4、參加婚慶的車隊進入小區必須先向物業告知,由物業服務統一安排進入小區和停放地點,除特殊情況外,葬禮車輛不得進入小區;
5、小區內出車位以外的地方一律不準停放車輛,臨時停車不得超過20分鐘;
6、車輛停放期間,車主必須關窗鎖門,車內不得存放現金等貴重物品;
7、貨車、農用車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2噸以上車輛不準進入小區;
8、外來服務人員的摩托車、腳踏車必須停放在物業管理人員指定的位置,不得隨意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