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檔案管理制度(通用8篇)
林業檔案管理制度
檔案管理制度的特點
1、指導性和約束性。制度對相關人員做些什麼工作、如何開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導,同時也明確相關人員不得做些什麼,以及違背了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因此,制度有指導性和約束性的特點。
2、鞭策性和激勵性。制度有時就張貼或懸掛在工作現場,隨時鞭策和激勵著人員遵守紀律、努力學習、勤奮工作 。
3、規範性和程式性。制度對實現工作程式的規範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著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須以有關政策、法律、法令為依據。制度本身要有程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
林業檔案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林業檔案管理制度(通用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林業檔案管理制度1
一、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確因工作需要,須經批准同意,由本室人員陪同方可進入。
二、庫房內的檔案要進行系統排列存放,不準堆放與檔案無關的東西。
三、做好庫房內“六防”(防盜、防火、防塵、防陽光、防潮、防鼠蟲蛀)工作,平時要勤檢查、勤打掃、保持檔案室衛生整潔、安全。
四、案卷查閱完畢要及時歸還原處,出借案卷要經過批准,並辦理好借閱登記手續。
五、對檔案室所藏檔案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六、檔案室鑰匙做到專人負責保管不準隨意給他人使用,若發現遺失應予全部調換。
林業檔案管理制度2
一、根據檔案工作業務的有關要求,集中統一管理檔案的原則,凡是本公司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由綜合檔案室集中管理,不得分散儲存。
二、檔案室對檔案的收進、移出、保管、利用、移交要進行登記和統計,做到資料準確、詳實。
三、檔案室做到防盜、防光、防高溫、防水、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火,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四、檔案的銷燬、保密、解密,由本局檔案鑑定小組提出意見。銷燬過期檔案,應登記造冊,經領導人批准簽字,報上級業務部門備案,同意後方可銷燬。
五、查閱檔案時,要履行借閱登記手續,當面清點,用後及時歸還。檔案若有破損或字跡模糊,應及時修補和複製。
六、檔案工作人員工作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雙方交接清楚,領導認可方能離開崗位。
林業檔案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和規範會計檔案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燬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根據《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計檔案的歸檔範圍。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會計年度資料備份盤、會計核算系統軟體、操作人的密碼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明細賬、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年度財務報告、其他財務報告,報告中要有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必要的文說明。
(四)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及其他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及各核算單位具有儲存價值的會計核算資料。
第二條會計檔案的整理。
年後,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型別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一)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二)會計賬簿: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後,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後,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殼,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a、會計賬簿裝訂封面;
b、賬簿啟用表;
c、賬戶目錄;
d、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項頁;
e、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後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後,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三)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並按時報送後,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一)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業務人員保管一年,期滿後轉入檔案室並由專人保管。
(二)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閱、銷燬等一系列工作。
(三)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質會計資料的歸檔。年度終了,系統管理員將當年賬簿、報表等會計電算化資料備份並詳細標註,裝盒交檔案室歸檔。包括:會計年度資料備份盤;同期的作業系統、相關應用程式軟體及會計核算系統軟體;操作人的密碼、操作日誌等其他會計資料。會計檔案磁性資料保管期限與書面資料一致。會計軟體保管期截止該軟體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後五年。以磁性介質儲存的會計資料,根據保管期限,由系統管理員定期複製,且應標識清楚,雙份歸檔,異地存放。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儲存和定期儲存兩類。定期儲存的會計檔案其儲存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詳見附表一。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借閱。
(一)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閱登記清冊。
(二)凡需借會計檔案的人員,須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調閱手續。
(三)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四)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局領導批准,需要複製會計檔案的,須經局領導批准後方可複製。
林業檔案管理制度4
一、文書檔案歸檔制度
1.各部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價值的檔案、材料均屬歸檔範圍,交行政部統一管理。
2.各部門形成的檔案、材料由兼職檔案員(各部門內勤)收集、審定、整理、立卷。
3.歸檔的檔案材料應齊全、完整、準確可靠(檔案的正文與附件、印件與底稿、請示與批覆)無缺頁、破損現象。
4.下發檔案不僅要在硬碟、軟盤中儲存留檔,還應留有書面材料存檔。
5.凡歸檔的檔案必須留原件存檔,書寫整齊,用毛筆、藍黑色鋼筆、碳素筆抄寫,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檔案員有權退回原部門重新書寫。
6.重要檔案如部門需用可進行復印,但原件必須歸檔。
7.機關工作人員外出學習、考察、參加會議帶回的檔案、一律交辦公室統一登記、立卷、歸檔管理。
二、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專業知識,貫徹執行《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維護黨和國家利益,工作盡職盡責,自覺遵守檔案工作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公司各種檔案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編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閱、鑑定、銷燬、移交等工作。檔案質量和工作質量符合“規範”要求。
3.負責公司有關部門檔案工作監督指導、業務培訓工作。
4.負責檔案庫房各項制度的落實。
5.積極提供檔案的利用,充分發揮檔案利用效果,認真總結經驗,為領導決策和機關各項工作提供優質服務。
三、兼職檔案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各部門配備一名兼職檔案員,負責本部門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立卷工作。
2.兼職檔案人員要熱愛檔案工作,熟悉業務,工作認真負責,把好案卷質量關,按時完成兼管檔案的任務。
3.兼職檔案員應於次年2月底前,將整理好的檔案向檔案室移交。
4.嚴格執行各項檔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專職檔案員的監督指導。努力學習檔案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四、部門立卷制度
1.凡本部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檔案、具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屬本部門立卷歸檔範圍。
2.各部門兼職檔案員,負責對本部門的檔案資料進行收集、審定、整理、立卷。
3.兼職檔案員要嚴格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及各項檔案管理制度,按綜合檔案室提出的各項要求立卷,保證立卷質量。
五、檔案保管制度
1.各門類檔案由綜合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配備檔案員負責檔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各類檔案應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詢方便。
3.檔案員對室藏檔案材料要經常進行檢查,對已到借閱期限尚未歸還的檔案材料,要及時跟蹤追還,防止丟失。
4.庫房要保持清潔衛生,溫度要經常保持在14—24℃,相對溼度要保持在45—60%,防止危害檔案的現象發生。
5.檔案庫房內做到“八防”即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定期檢查。
6.庫房內嚴禁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停電時,一律用手電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與檔案庫房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隨時關好庫房門窗,確保安全。
六、檔案保密規則
1.檔案工作人員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紀律,堅持原則,認真執行各項制度。
2.凡到綜合檔案室查閱檔案者,都要認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嚴格履行檔案查閱手續,檔案原則上不準帶出檔案室,確需帶出時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在指定時間內歸還檔案室。
3.查閱檔案時,不得翻閱與查閱內容無關的檔案材料、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檔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員不準將檔案、材料帶進公共場所和其他場所,不準帶回家中,要及時交給檔案管理部門。
5.對於違反保密規定,洩露國家公司機密或造成一定後果者要依據《保密法》的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其責任。
七、檔案借閱制度
1.借閱檔案要嚴格遵守檔案管理制度,凡借閱者,應自覺履行借閱手續。
2.凡借閱檔案,需經主管領導批准。外單位人員借閱檔案,應持單位介紹信,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辦理借閱手續,並在借閱期限內按時歸還。
3.借閱人員對檔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轉借他人。
4.借閱人員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影印、抄寫檔案資料。
5.檔案管理人員對歸還的借閱材料要認真進行檢查,確認檔案材料完好無損時,方可辦理歸檔手續。對摘抄、複製的檔案材料,經認真核對,正確無誤時,方能簽字蓋章。
6.一旦發現檔案材料在借閱過程中被拆、塗抹或缺失等毀損現象,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其他
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
林業檔案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加強檔案資訊管理,充分發揮檔案資訊的作用,有效儲存和應用檔案資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檔案資訊是指工程建設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技術的、商務的、綜合的具有儲存價值的檔案、批件、標書、紀要、圖紙、照片圖片、測繪資料、影片、簽證、信函、通知、報表等,包括紙質資料、電子版資料和多媒體資料等。
第三條公司規劃建設管理部負責工程類檔案資訊的收集、
第四條排程員、測繪員、施工管理員、監理工程師、招標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公司執行管理部門是檔案資訊資料的來源,負責相關資料的繪製、記錄、編輯、修改、
第五條各種檔案資訊資料應按要求分類編碼儲存,要注意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失密,保持適當的通風。具體要求參照公司綜合檔案管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應在歸檔的同時向生產執行相關部門及時
第七條舊管
第八條檔案資料的借閱執行綜合檔案相關條款。
第九條檔案資訊需要同時向綜合管理部歸檔的,應按要求歸檔。
第十條儲存三年以上的工程類檔案資料應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統一儲存,需要留存備用的可留影印件。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執行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辦法。
林業檔案管理制度6
第一條人事檔案的內容。
員工人事檔案是關於員工個人及有關方面歷史情況的材料。其內容主要包括:
1、記載和敘述員工本人經歷、基本情況、成長曆史及思想發展變化程序的履歷,自傳材料;
2、員工以往工作或學習單位對員工本人優缺點進行的鑑別和評價,對其學歷、專長、業務及有關能力的評定和考核材料;
3、對員工的有關歷史問題進行審查、甄別與複查的人事材料;
4、記錄關於員工在所工作或學習單位內加入黨派組織的材料;
5、記載員工違反組織紀律或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到處分及受到各級各類表彰、獎勵的人事材料。
第二條人事檔案保密規定。
公司人事部對接收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人事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燬,並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第三條員工個人情況變更規定。
1、員工進入公司後,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登記表》,其內容包括員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家庭住址、聯絡電話、家庭情況、個人興趣愛好、學歷、工作經歷、特長及專業技能、獎懲記錄等專案。
2、專案內容如有變化,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地向人事部報告,以便使員工個人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確保人事部掌握正確無誤的資料。
第四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員工人事檔案為公司管理的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資料,併為人事統計分析提供資料。公司人事決策人員可以透過對有效資料的分析,瞭解公司人員結構的變動情況,為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發展規劃提供依據。公司要認真做好員工檔案材料的收集、鑑別、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發揮員工檔案材料的作用,為公司人力資源的規範化管理奠定紮實的基礎。
林業檔案管理制度7
為了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人事檔案,更好地為我校人事工作服務,根據黨的幹部工作方針、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幹部檔案工作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做好人事檔案的保密工作。
2.加強組織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3.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設立專用檔案庫房(室),配備鐵質檔案櫃,妥善保管人事檔案。
4.人事檔案庫房(室)必須具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設施。安全措施應當經常檢查,保持庫房的清潔和溫、溼度,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及時採取措施。
5.人事檔案庫房(室)和檔案櫃,應明確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變動時,必須辦理好交接手續。
6.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檔案庫房(室)。
7.嚴禁用電話、電報索取或提供有關人員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個人政治歷史問題或其他重要問題的材料,嚴禁任何人攜帶人事檔案材料進入公共場合和娛樂場合,不得在電話或公共場所中談論或汲及到有關人事檔案材料的內容。
8.對利用人事檔案的人員,進行保密宣傳,以防邊閱檔案邊議論檔案內容。
9.人事檔案材料的轉遞,嚴格密封,透過機要傳遞或專人送達,儘量避免本人自帶。
10.人事檔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扔、亂拋,一律按密紙處理或銷燬。
11.人事檔案一般不外借,但領導或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時,要嚴格辦理借閱手續,借閱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五天。
12.屬歸檔的材料,及時轉入本人檔案,須轉遞的檔案,做好移交簽字登記手續。
13.嚴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檔案,人事檔案管理人員不得保管本人和親屬的檔案。
14.發現洩密事件,認真處理。
二、歸檔制度
1.按照《幹部人事檔案收集歸檔規定》,經常透過有關部門收集工作調配、幹部任免、組織發展、職稱評聘、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學歷變更、工資套改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個人德、能、勤、績、廉的檔案材料,充實檔案內容。相關部門應配合人事處及時做好人事檔案材料的整理、歸檔工作;材料歸檔範圍具體見附件。
2.校屬各單位要建立主動送交人事檔案材料的工作制度,並確定1-2名專兼職人員負責收集本單位的歸檔材料,屬於歸檔範圍的人事檔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後,經有關部門審查簽章後送交人事檔案室歸檔。
3.每年引進畢業生及調入人員的人事檔案必須在報到之日起兩個月內轉至我校,沒有特殊情況而逾期不到或材料不全的,單位將緩發其工資與津貼,並暫停兌現其他相關待遇。
4.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鑑別,屬於歸檔的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齊全,格式規範、文字清楚,物件明確,手續完備、具有儲存備查價值。需經有關部門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方能歸檔。
5.不屬於檔案範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經過鑑別,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燬材料需經人事處負責人批准,由專人負責監銷。
6.人事檔案材料,須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的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或紅色及純藍色墨水和複寫紙書寫。
7.每年引進人員要填寫幹部履歷表或補充表,充實幹部人事內容。
8.對收集的材料,要做好收集登記和交接手續。
三、鑑別制度
1.收集的材料必須經過鑑別,未經鑑別,不得隨意歸檔或擅自銷燬。
2.鑑別工作分別在接收材料歸檔時和整理過程中進行。
3.鑑別要以有關檔案規定為依據,嚴肅認真,確保真實、完整、精煉、實用。
4.歸檔的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字跡清楚,物件明確,手續完備;對不該歸檔的材料,要區別處理,凡銷燬材料,必須詳細登記,並報主管負責人審查批准。
5.人事檔案材料應按照《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進行整理立卷。
四、整理制度
1.整理人事檔案,要先對缺少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進行補充,並備齊卷皮(盒)、目錄紙、襯紙、切紙打孔機(縫紉機)等必備的物品和裝置。
2.整理要做到: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鑑別和分類準確,編排有序,目錄清楚,裝訂整齊。
3.整檔人員必須熟悉黨的幹部工作方針、政策和檔案工作的專業知識,掌握整理人事檔案的有關規定和基本方法技能,認真負責地做好整理工作。
4.必須認真執行《檔案法》、《保密法》、《幹部檔案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嚴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
5.人事檔案按新《條例》和《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規範地整理,零材料及時裝訂入卷。
6.不得擅自塗改、抽取或偽造檔案材料。按規定剔出的檔案材料,必須認真登記,需銷燬的材料,經主管領導批准按規定銷燬。
7.整檔過程中,要切實做好防火安全保密工作,整理室內嚴格吸菸,嚴防丟失和匯漏檔案內容。
五、借閱制度
1.查(借)閱人事檔案的人員原則上是黨委組織部、人事處幹部或二級單位書記、主任,必須是中共正式黨員。
2.查(借)閱人應在借閱前認真填寫《幹部人事檔案查(借)閱登記表》。
3.影印借出人事檔案材料應認真核實簽署意見並加蓋“河南城建學院人事處”公章,方能有效。校外單位和本校工作需要查用檔案,須在人事處領導同意後,方可查(借)閱。
4.查(借)閱檔案,嚴禁塗改、圈劃、撤換檔案材料。查閱時不得洩露或擅自向外公佈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屬於假公濟私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處理。
5.查閱檔案的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拍攝複製檔案內容。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必須請示人事檔案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才能複製(拍攝)。
6.檔案不外借,如必須借出使用時,要說明理由,經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嚴格履行登記手續,限期歸還,不得擅自轉借他人。
六、轉遞制度
1.遞人事檔案或材料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2.人事檔案應透過機要交通渠道轉遞或派專人傳送,一般情況下,不準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如外單位派專人來提取,必須持人事部門出具的介紹信,一般介紹信不予辦理。
3.遞檔案時,必在轉出手續完備的前提下,須經人事處有關負責人同意簽署意見並由主管人事工作校領導同意後方可轉出。有關部門同時把本人的現實表現、體檢表或技術檔案轉入人事檔案室,由人事檔案室統一轉遞,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檔案轉出後,逾期一個月未見對方退回回執應寫信或電話催回,以防丟失。
4.使人事檔案能夠隨著我校的人事變動,幹部職務變動而及時調整,人事處及組織部應將人事變動情況、幹部調動單位和任免通知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因商調而轉出檔案後,人事處有關負責人應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此人是否商調成功,如未商調成功有關部門負責人應在一個月以內追回檔案,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5.職工因辭職、退職、自動離職或被學校解除合同、終止合同、除名、開除等,在沒收到接收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轉來的轉遞檔案通知單前,其檔案仍由人事檔案室保管;但要從處理決定下達之日算起,按有關部門的收費規定收取檔案保管費。自動離職人員的人事檔案必須在外調手續完備的情況下,方可轉出。
6.校各部門應積極配合人事檔案室做好教工檔案的轉遞工作。
7.不屬於在職人員的代管人事檔案,在檔案轉出時,按照學校有關檔案規定收取管理費用和其他費用。
8.是轉出的幹部人事檔案或材料要嚴密包封,並加蓋機密章,有關人員認真填寫《幹部人事檔案轉出登記表》。
七、核查制度
1.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所管理的檔案要定期的進行檢查核對,一般每半年核對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提供利用的人事檔案,再回收時,要嚴格檢查,經核對無誤後,方可入庫。
3.理好的人事檔案入庫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頁進行檢查核對,發現錯誤,及時糾正。
4.出和接收人事檔案時,應將材料與目錄檢查核對一遍,防止張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應檢查是否屬於歸檔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是否符合歸檔要求,是否手續完備。
林業檔案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規範人事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公司人事檔案的執行管理。
三、職責
1 、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歸檔、儲存、定期檢查核對、轉遞、保密、統計等工作。
2 、人事檔案管理: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課(寧波地區)負責本地區所有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由當地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工作。
3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部門、分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及落實執行工作。
4 、集團公司企業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審議及授權主管人籤核,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批准執行。
四、人事檔案管理的內容
1、 員工人事檔案歸檔及管理:新員工入職時將《員工應聘申請表》及相關證件(畢業證書、身份證、各類技術認證證書)影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課,人事管理課根據《員工應聘申請表》建立員工人事檔案(內容包括:該員工的應聘、錄用、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相關資料)並及時歸檔。歸檔的流程為首先對新的員工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鑑別,其次按新員工的所在部門以及職務、性別等進行分類並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並且在目錄上補登新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後將新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歸檔。
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一級員工人事檔案為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二級檔案為員工入司以後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情況、學歷及職稱變化情況、歷年考核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影印件備查材料等。
1.2員工人事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職務歸類。員工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時,應將該員工人事檔案的材料歸入公司離職員工人事檔案類。
1.3員工合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員工離職通知單》上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員工相關檔案調入單位時,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材料,密封該員工人事檔案,連同開具的《檔案材料轉移單》及其它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並歸檔。相關手續《員工入職試工轉正辭退作業管理制度》。
2 、檢查核對: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每月25日)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檢查核對並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簽字,確保員工的人事檔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突發事件後,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後;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後,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發現某些損失之後,如發現材料變酶、發現蟲蛀等;檢查完畢後必須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確認簽字。
3、 轉遞(員工異動):檔案轉遞過程如下,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取出要轉走的員工人事檔案並在檔案帳冊上登出該員工的人事檔案並填寫《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在轉遞過程中應遵循保密原則並且要求收檔單位在回執上簽字蓋章。
4 、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不得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公司人事管理課對接受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認識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燬,並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5 、統計:人事管理課每月25日須對員工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進行統計並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5.1人事檔案統計分類:履歷及相關證件材料、鑑定及考核材料、評聘及獎懲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參考資料。
5.2 人事檔案統計資訊要及時更新,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流動情況每月25日必須將相關人事檔案的統計情況更新並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提報人力資源部總監稽核。
五、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
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總裁)批准,並辦理登記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塗改、洩露檔案材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