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企業應急預案

木材加工企業應急預案

  一、木材加工的特點

  研究木材加工工藝技術的學科是木材工藝學,它以木材學為基礎,應用物理學、化學、生物學,以及機械工程、熱工學等領域的理論和方法,是一門多種專業交叉的綜合性學科。

  優點

  木材具有重量輕、強重比高、彈性好、耐衝擊、紋理色調豐富美觀,加工容易等優點,自古至今都被列為重要的原材料。木材工業由於能源消耗低,汙染少,資源有再生性,在國民經濟中也佔重要地位。產品已從原木的初加工品如電杆、坑木、枕木和各種鋸材,發展到成材的再加工品如建築構件、傢俱、車輛、船舶、文體用品、包裝容器等木製品,以至木材的再造加工品即各種人造板、膠合木等,從而使木材工業形成獨立的工業體系。

  缺點

  防火效能較差,宜腐朽變質,易受蟲害,對使用環境如溼度等要求較高。

  二、木材加工企業應急預案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木材加工企業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後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損失,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有關法規,結合我公司的實際。

  三、企業概況

  基本情況

  地址:

  職工人數: 人

  主要經營範圍:生產、加工、銷售 :木材加工機械、金屬加工機械、環境汙染防治專用裝置。

  主要產品:自動化單雙貼合生產線、PUR 包覆機、鋼板貼合生產線等

  四、危險性分析

  因本公司有大量的機電裝置、起重機械和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觸電事故、以及中毒事故等。

  五、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可能發生的一般事故、死亡事故、火災事故以及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組織機構及與職責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和分級分部門負責制。

  (一)公司總經理擔任總指揮;副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並在總經理不在時代行總指揮職權。

  (二)安全主任擔任現場協調員。各部門負責人擔任指揮機構成員,負責向各自部門傳達指揮機構的各種命令,並帶領所屬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三)下班、夜班、放假期間應由現場值班負責人擔任總指揮,常住公司保安人員、值班人員組成各行動小組。

  (四)行動小組組成及職責

  行動小組包括:通訊小組、疏散疏導小組、義務消防小組、 緊急搬運小組、緊急救護小組、警戒治安小組。

  1、通訊小組;由行政部門擔任。在應急預案啟動後傳遞來自總指揮、各成員、各行動小組之間的各種資訊、命令;負責外部報警及接警。

  2、疏散疏導小組;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在啟動緊急疏散命令後負責現場疏散疏導工作,確保疏散路線暢通,確保人員安全快捷的撤離到指定集合地點。清點集合人數並向總指揮報告。

  3、義務消防小組;小組由公司義務消防員擔任。在發生火災時負責撲滅初期火災。此小組由公司義務消防員擔任。

  4、緊急搬運小組;小組由採購部門及銷售擔任。負責搶救或協助搶救被困傷員、貴重原材料、機器裝置等。此小組由物流和人事部門擔任。

  5、緊急救護小組;由行政部門安排人員擔任。負責對傷者進行初步搶救並送醫院救治。

  6、警戒治安小組;由值班經警人員擔任。負責或協助進行緊急情況發生後的現場警戒,治安。

  七、應急救援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方針,貫徹“快速有效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原則,按照事故類別、嚴重程度和事故地點,實施應急救援。

  八、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情況總指揮可決定需要進行的現場處置。例如:危險化學品洩漏的緊急吸附、危險設施、電氣設施、管道閥門的關閉;消防自救、緊急搬運;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等。

  (1)個體防護;在需要進行現場處置時,處置人員應按照操作規程配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例如;防毒面具、安全眼鏡、呼吸防護用品、隔熱手套、絕緣手套等。

  (2)緊急關閉;為防止險情擴大或出現新的險情在疏散前需要對相關裝置、設施進行緊急關閉。應事先制定簡明的緊急關閉程式張貼於現場。

  (3)消防自救;義務消防員應在總指揮的指令下達後,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進行火災的初步撲救工作。

  (4)緊急搬運;在總指揮的指令下進行人員、物品的搶救和搬運。

  (5)緊急救護;在醫療救援機構趕到前,應對傷員進行必要的緊急救護,以減少人員受到更大的傷害。

  (6)現場警戒治安:為保證現場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救援現場必須設定警戒線,由警戒治安小組執行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保證救援隊伍,物資供應,人員疏散的暢通進行。

  (7)外部救援支援:按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訊聯絡方式進行求救。報警時語言要清楚、講清地點、情況、報警人姓名、聯絡電話。報警後應到路口迎候引導救援車輛。

  (8)善後處理:在全部救援行動結束後,應進行現場和場外的善後處理工作。應在專業救援機構的指導下派員進入現場進行再次確認,險情是否已經排除,並檢查是否有未被發現的其他隱患存在。

  (9)確認險情已經排除,總指揮下達解除緊急情況及現場警戒命令後,各部門人員應有秩序的進入工作場地,檢查現場損失情況,並逐級報告。

  (10)應積極協助公安、安全監察部門進行事故現場保護、取證工作。進行必要的對員工及傷者家屬進行安撫。

  九、應急響應

  (一)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措施

  1、死亡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事故現場負責人或職工應立即報告公司經理或安全部門。公司主要領導應立即趕往出事地點組織搶救和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在1小時內即時報告鎮安監站和區安監局。

  (2)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區安監部局報告。

  (3)事故發生後要立即救護受害者,只要有一線生機,就要儘快救護到就近醫院。

  (4)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防止二次傷害。應立即停產,撤離所有與事故無關人員。

  (5)保護好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禁止人員出入。有關物體痕跡不得破壞,清理現場必須經事故調查組或區安監局同意方可進行。

  (6)有關人員聽候調查。①現場目擊者;②班組、車間負責人;③安全乾部;④企業主要領導等。

  2、一般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一般事故(指只有輕傷、重傷,無人員死亡),事故現場負責人或職工應立即報告公司安全部門或公司領導,重傷事故應在1小時內報鎮安監站。

  (2)發生事故部門負責人要立即組織搶救,並保護好事現場。

  (3)安全部門應立即帶領安全員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協助責任部門組織搶救,並與保險部門進行聯絡,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以上所有事故在結案後,由安全部門將事故過程、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分析、事後採取的措施、制定防範措施和落實整改等等情況寫出專題報告公司總經理。

  (二)火災事故的應急措施

  1、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報119。

  報警要求:說明失火的具體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單位名稱、失火物品名稱、火勢大小、火災現場有無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報警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2、現場值班員或負責人將火情通知指揮組總指揮(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聽從統一安排部署。

  3、各組成員由本組負責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開行動。

  4、根據情況總指揮可決定是否需要人員疏散。人員疏散應按照預先指定的疏散路線、疏散指示燈的引導,在本部門負責人和疏散疏導小組人員的.指揮下快速有序的疏散到指定集合地點。

  5、遇火災時,疏散人員應作好必要的個人防護,防止吸入有害的煙塵。

  6、發生火災時嚴禁使用電梯疏散。

  (三)裝置事故的應急措施

  1、突發重大裝置事故,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裝置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啟動《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程式,迅速給予救治,而後在去處理裝置事故。

  3、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 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彙報。

  (四)意外停電事故的應急措施

  1、請關閉所有電器裝置。

  2、保安員必須加強所有出入口的安全檢查,檢查可能因停電引發的不安全隱患。

  (五)可燃氣體洩漏的應急措施

  1、如發現可燃氣體洩漏,應保持鎮定,嚴禁開關電氣裝置,包括:手電筒、手機、對講機等。

  2、撤離危險範圍,到達安全地點後向安全科報告情況。

  3、開啟附近的所有外窗進行通風。

  4、通知有關單位關閉有關閥門。

  (六)搶劫、盜竊等刑事案件應急措施

  1、公司保安員或員工發現搶劫、盜竊等情況,或接到員工報警電話,應立即報告保衛科。報警時要說明報警人的身份,發案的時間、地點及作案人數等案件的簡明情況。

  2、接報案後,辦公室應迅速派人到達現場確認。保安員、值班人員應攜帶記錄本、手電筒(晚上)、有關鑰匙(必要時可以帶上相關器具),迅速趕到現場。

  3、確認並保護犯罪現場,使用警戒帶控制現場,禁止所有人員進入現場內,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人員,並立即報“110”。

  4、向當事人或報案人、知情人瞭解案情,做訪問記錄,並請被訪人員簽字確認。

  5、有條件時對現場進行拍照,記錄現場情況,並簽字確認。

  6、協助搶救傷員,並同醫務人員一同前往醫院,酌情向傷員瞭解、記錄有關案情。

  7、配合公安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

  8、如罪犯正在行兇或準備逃跑,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儘可能制止抓獲,派人嚴加看守,並儘快轉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1、每年6月份安全生產月演練一次,針對實際情況以及預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

  2、本預案報區消防大隊、區安監局、鎮安監站各一份備案,以求得上級安全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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