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執法公正方面自我剖析材料(通用6篇)
民警執法公正方面自我剖析材料
人民警察執法程式規範
1、接受案件:包括控告、自首、報案、扭送等等;
2、審查:一是不屬於自己管轄的就移送有關機關;二是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三是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
立案以後屬於偵查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勘驗檢查、 搜查、查封扣押、 通緝等。偵查完畢後,移送審查起訴。
民警執法公正方面自我剖析材料(通用6篇)
人民警察簡稱民警,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下面小編整理了民警執法公正方面自我剖析材料(通用6篇),供大家參考!
民警執法公正方面自我剖析材料1
公正執法是人民警察執法活動的一條基本原則。目前,公安執法隊伍良莠不齊,優劣並存,少數執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為,已成為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的一大障礙。人民警察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已嚴重玷汙了公安機關聲譽,敗壞了社會風氣。本文針對上述執法不公的問題,依據相關事實和法律,分析了導致執法不公的原因。筆者運用有關的法律知識和管理知識,對解決執法不公的問題,提出一些對策和思考。
人民警察是一支執法隊伍,肩負著依照國家法律打擊和防範各種違法犯罪分子活動,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重任。人民警察在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保障國家和人民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害的過程中,執法公正顯得尤為重要。
公正觀念在人民警察的職業生涯中使用得相當廣泛,如“秉公執法”、“公斷是非”、“辦事公道”等。公正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其含義包括公平、平等、正當、正義等。具體來說,公正執法既要求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遵循平等和正當的原則,也要求執法人員做出的各種決定體現公平和正義的精神。法律面前應該人人平等,執法面前更應該人人平等。無論行為人具有什麼樣的身份和地位,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都應該在執法機關面前得到正當平等的對待,因為他們都是執法活動的平等物件。這裡所說的“正當平等的對待”,既包括違法必究的含義,當然也包括權利保護的含義。總之,公正執法應該是執法活動的一條基本原則。
人民警察除了具備熟練掌握法律、政策進行工作的業務水平外,做到執法公正,不偏不倚,不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我們這支執法隊伍敢於並善於向國家、向人民負責任的道德責任感。人民警察執法公正,有利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各種合法權益,而且有利於加快我國的民主政治建設。人民警察所從事的工作有極強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絲毫的偏差,如若執法不公,就會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錢美女案”、“冤、假、錯”案,刑訊逼供層出不窮,人民怨聲載道,社會秩序混亂無章。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不公,就會在一定程度上輕視乃至忽略了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從總體上看,廣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都能遵紀守法,嚴格執法,秉公辦事,文明辦案,自覺地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但勿庸諱言,目前執法隊伍良莠不齊,優劣並存,少數執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為,已成為我們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大障礙。
一、執法不公是當前法制建設中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
執法不公,是長期困擾公安機關正確執法的一個現實問題,它是市場經濟中各種消極因素在執法活動中的綜合反映,也是當前社會各界反映較多的一個熱點問題。客觀地說,全國的執法狀況總體上是好的,維護了社會局勢的穩定,保護了公民和全社會的合法權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執法不公的現象在執法過程的環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執法不嚴、執法犯法的社會危害性,僅以其對社會和公民的合法權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損害來衡量是遠遠不夠的,還應當對執法不公所引起的社會價值觀念失衡及其不良影響有充分的認識。執法不嚴、執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於:
第一,妨害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使國家法律形同虛設,導致社會無序化的蔓延,極大地妨害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發展;第二,破壞了我國法制的尊嚴和權威,弱化與消減了公民的法制觀念;第三,損毀了公安機關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幹群關係;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與正義。一次不公平的執法活動,其惡果甚至超過數次犯罪。因為犯罪雖然是無視法律,這好比汙染了水流,而不公正執法則毀壞了法律,就好比汙染了水源。就現行的法律體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執法不公卻更重要。總的來講,公安執法工作近幾年來有了很大變化,執法意識有了進一步增強,執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執法形象有了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執法公正問題的認識不足。有人認為,無論程式如何,無論手段如何,只要處理結論是公正的,就是執法公正了。這種觀念是需要糾正的。另一種錯誤觀念是片面地強調打擊犯罪和片面地追求執法效率,忽視執法活動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視對當事人正當權利的保障。另外,有的執法人員把文明執法消極理解為放鬆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執法不嚴、不公、不作為的現象。
(二)少數警察執法責任意識不強。工作方法簡單,執法素質和執法水平不高,基礎工作不夠規範。主要表現為:
1、該處理的不處理。表現為該報捕的案件不報捕;該勞教的不勞教;該治安處罰的不處罰;案件雖立上了,卻一拖再拖,遲遲不作處理,最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後不是積極去處理,而是等人來說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時,問題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卻不管不問,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這類案件,是執法不公的一個主要方面。
2、該嚴肅處理的卻降格處理。在查處治安案件中,該報勞教的不勞教,該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佔查處案件總數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降格處理的問題。
3、該處理的難處理。對犯罪和違法行為本可以依法處理,卻因客觀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變處理方式。如有的地方個別領導不能正確處理權與法的關係,干擾對具體案件的處理,使案件的辦理增加了很大的難度。
4、該嚴肅處理的罰款處理。即以罰代刑、以罰代拘、以罰代教、以罰代審,罰款成為了通用手段。對已經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節,二不看輕重,三不看社會效果,一律罰款了事。有的幹警在開取罰沒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貪汙,“湧”出不少“公安大款”,這種行為是人民警察利用職權犯罪的最典型表現,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
5、執法隨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數幹警查處賭博、傳播淫穢物品等案件時,不能準確把握罰款幅度,不看情節輕重、危害程度,一律給予最高額罰款,搞創收,設“小金庫”,利用違法人員怕出醜、怕曝光的心態,大罰特罰,開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萬。在此情況下,有的被處罰人千方百計找熟人說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說情人,辦案人員大筆一揮又改成幾百元,甚至全部勾消,這種處罰的隨意性,嚴重損害了幹警在群眾中的形象。
6、有的幹警為獲取口供,對犯罪嫌疑人簡單粗暴,刑訊逼供,屈打成招,致人傷殘,釀成冤案。
7、少數幹部大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如私放犯人,庇護犯罪,充當保護傘,收取好處費。人民警察執法中存在的上述問題,嚴重玷汙了公安機關聲譽,敗壞了社會風氣。
二、存在執法不公問題的主要原因
存在幹警執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客觀上講,有體制不順的影響,又有市場經濟環境下社會諸多消極因素的綜合影響。從主觀上講,既有幹警自身素質問題,又有思想觀念、思想意識問題,這些原因歸納起來主要有:
(一)行政干預的影響。公安機關執法活動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會上某些不正之風的影響,某些行政領導法制意識淡薄,長官意志嚴重,出於團體或個人利益,錯誤的干預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執法行為的正確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執法不公。
(二)體制不順的影響。目前公安機關在人員編制、經費、裝置、後勤保障等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執法時不得不左請示,右彙報,幹警在執法中與某些地方利益、單位利益相
衝突時,有的地方利用執法機關在人、財、物等方面由當地管理的現行體制,在許多方面採取卡、壓等手段,迫使幹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幹警因嚴格執法得罪當地負責人,被撤換、調離,以致有的幹警為照顧各種關係,束手束腳,不敢大膽依法辦事。
(三)法律法規不夠完善。目前關於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雖然不少,但有些條文比較籠統,對執法程式也不夠重視。像《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就給執法人員的自由裁量留有過大的空間,對證據和程式的規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權力很大。在這種情況下,難免不發生極個別警察徇私舞弊的問題。所以應當儘快修改相關的法律、法規。
(四)少數幹警政治、業務素質不高。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①法律知識欠缺,對法律精神和實質理解膚淺。為適應鬥爭形勢的需要,近的來公安機關充實了相當一部分警力,除正規公安、政法院校畢業的大、中專學生外,也不乏之前從沒有接觸過法律的人員,而嚴峻的社會治安形勢,繁忙的公安業務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崗前得不到相應的培訓,使匆匆投入業務工作。於是“以罰代法”、“法隨口出”者有之;不懂裝懂,違法執法者有之;機械執法,有法不依者有之。
②缺乏正確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態度。在處理問題時,要麼畏首畏尾、互相推諉,要麼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並沒有有從根源上徹底解決問題。在執法活動中,存在著“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冷、硬、橫的辦事態度使公安隊伍逐漸疏遠了同人民群眾的關係。
③在“權、錢、色”面前抵抗能力較差。公安機關擁有一定的權力,又處於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的第一線,接觸陰暗面較多,這種特殊的地位和職權,無疑使民警成為糖衣炮彈襲擊的重要目標。公安隊伍中的少數意志薄弱者往往經不起考驗,一旦權力慾、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惡性膨脹,就會成為權、錢、色的俘虜,以致於私放犯人、庇護犯罪、充當保護傘等案件時有發生。值得深思的是,在整個公安隊伍的執法過程中,貪汙受賄數額很大的案件為數很少,而被煙、酒、吃、玩而誘入泥潭的則佔有很大比重。可以這樣說,權力、金錢、美色的腐蝕是當今公正執法的三大障礙,是公安幹警執法的三大敵人。
④幹警個性主觀上的惰性。一個人長期從事某一項單一的工作,無形當中就會形成一種惰性,應該說這也是一種自然現象。但人民警察在執法活動中形成惰性,所造成的後果不敢想象。如現場晚去一步,痕跡物證就有可能滅失;證據收集不充分,案犯一翻供,就束手無策;法律文書上哪怕缺一項內容,法庭上就會成為廢紙一張。公安機關處在維護兩個穩定和管理治安的第一線,任務十分繁重,客觀上給學法帶來了一定困難,但是不愛學習才是主要因素,以致於許多法律精神沒有認真消化吸收。個別幹警對入黨、提拔、福利待遇問題有看法就發洩在執法活動中,大搞違法亂紀或消極怠工,推卸責任,把案件能否攻克拋之腦後。
(五)制約監督機制不完善。權力一旦缺乏監督,必然產生腐敗。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隨著我國法制的不斷健全和完善,各級公安機關對如何建立、健全公安執法監督機制,採取了許多措施。但是,目前監督警察的機構仍然缺位,或者是監督機構分散,配套措施沒有跟上,即使有一定的監督作用,效力也不大。有的執法機關為完成任務,往往利用罰款作為內部收入來源,甚至下達了“抓人指標”,用這種指標打法律的擦邊球,沒有任何規章制度可以約束。所以,明知是違法行為,依然活照幹,人照抓。根據法律,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檢察院檢舉、控告,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查處。但遺憾的是,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在被警察侵害時還可以獲得這樣的法律援助。
(六)意志以外的原因。人民警察執法不公,諸多意志以外的因素所產生的消極作用是不容忽視的。如警力不足,經費緊張,裝備落後等嚴重削弱人民警察的執法力度,也挫傷了幹警秉公執法的積極性
三、解決執法不公問題的對策與思考
執法公正必須從嚴治警。公安責任重,萬事人為本。解決執法公正問題的關鍵在人,關鍵在從嚴治警。人民警察要牢固樹立公正觀念。人民警察的公正觀和社會主義公正觀是一致的。社會主義公正觀念的核心就是維護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維護國家和集體的利益。人民警察樹立公正觀念,是社會主義國家政治體制的客觀要求。人民警察樹立了公正觀念,不僅有利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保障人民群眾的各種合法權益,而且將有益於加快發展我國的政治民主制度。
(一)加強教育,端正執法思想。公安機關是國家的重要執法機關,擔負著“打擊敵人、保護人民、懲治犯罪、服務四化”的職能。公正執法是“依法治國”的要求,是法律公正精神的體現,是加強社會主義法律建設的需要,是維護國家政權、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是密切警民關係乃至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絡的需要,更是衡量各級公安機關領導素質和公安民警工作水平的重要標準。就我國目前的社會狀況而言,強調公正執法特別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心願,是民眾的心聲,因此,要教育廣大民警自覺增強法制觀念,徹底摒棄“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按照江澤民同志“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指示精神,立警為公,執法為民,叫響對法律負責的口號,把對黨對人民負責與對法律負責一致起來,從而保證公安機關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二)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保障執法公正的規章制度。包括辦案程式制度和組織人事制度等。在這方面,我國近年來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例如,系統向公正執法邁進的一個重要步驟。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我國的執法公正保障體制還不夠完善,還缺少對執法權力的制約機制,還缺少對執法行為的規範機制。
(三)加快執法體制改革。如何實現司法權、監督權的分離,以有效地進行監督,確保司法公正的問題,是一個體制問題,需要加以研究。目前主要是要理順有關人、財、物的管理、調配等關係,使幹警在執法過程中擺脫來自方方面面的干擾,保障執法公正。公安機關要嚴格把好進人關、用人關,依法任免、考核、培訓幹警,採取崗位交流、掛職鍛鍊等方式,保持幹警合理流動,從而避免長期形成的複雜人事關係的干擾。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民警的執法素質。要以正在全國開展的“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對幹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長抓不懈,要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對幹警的政治理論培訓,提高幹警的思想素質和思想覺悟;要改變過去那種“重打擊、輕管理,重使用、輕培訓,重經驗、輕科研,重自為、輕規範”的做法,組織在崗幹警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不同形式的業務培訓,提高他們的法制觀念與執法水平,向素質要警力;要引導幹警向任長霞等一批先進典型人物學習,無私無畏,獻身公安事業,以維護社會的長治久安為己任,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服務。此外,還要提高刑偵、治安、戶政、交管、簽證、信訪等“視窗”行業的執法水平,樹立公安機關立法為公、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強廉政建設。要抓緊建章立制,堵塞有可能造成執法不公的漏洞,同時要樹榜樣、抓典型,大力宣傳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加強公安隊伍的黨性黨紀教育,使每個公安幹警都自覺做到廉潔奉公,勤政為民。對於少數幹警執法犯法,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等違法違紀行為,各級公安機關領導要高度重視,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認真地查處,絕不姑息遷就。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執法監督制約機制。嚴格辦案程式,提高辦案透明度,推進“警務公開”,是防止執法不公的重要條件。要做到執法公正,必須加強執法監督。人民警察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是職業道德的要求,是我國法律和法規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直得以實現的保證。人民警察執行職務,必須自覺地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人民警察機關作出的與公眾利益直接有關的規定,應當向公眾公佈。
現有的紀檢、監察、信訪、法制等部門,要相互協調,加強合作,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法制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各類案件的稽核把關制度,尤其是對各類案件動作環節上的把關。要進一步明確執法責任制,凡屬重大案件或擬放人案件,必須經辦案人員或有權組織集體討論決定,防止領導和辦案人員個人隨意拍板。要加強經常性的執法大檢查活動,及早著手,防止執法不公,同時要進一步完善錯案責任追究制度,賞罰分明,對思想不純的民警堅決清理出政法隊伍,對不清除的追究領導的責任,並明確追究何種責任。要加強同社會各界的聯絡,推行警務公開,各級公安機關可以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知名人士擔任執法監督員,進一步疏通訊訪渠道,讓老百姓去介入,加強資訊溝通,拓寬監督渠道,加強執法監督的力度和廣度,把公安機關的工作進度和幹警的執法狀況主動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以群眾滿意不滿意為衡量工作、衡量政績的標準,進一步防止執法不公,保證執法活動正確進行。公民或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
(七)從優待警,為基層執法單位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執法環境。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要以身作則,做出表率,在具體案件上少打招呼,少寫條子,努力排除來自行政的和社會的干擾,科學指導公安機關清理執法環境。要下大決心解決好公安機關經費不足的問題,增加對公安工作的投入,對公安經費全額予以保證,從經濟上解決警察等執法者的後顧之憂。當然,公安機關要顧大局,勤儉辦事,將有限資金用到工作中去,罰沒收入全部上交財政,自覺杜絕鋪張浪費和以權謀私行為的發生
民警執法公正方面自我剖析材料2
為進一步深化“三嚴三實”專項教育活動開展,確保全體民警始終做到秉公執法、竭誠為民的要求,11月11日,高速三大隊組織召開“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主題教育活動動員部署會。
學了《公安機關“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主題教育活動實施方案》、傳達了上級公安機關關於開展主題教育活動的檔案要求,組織全體民警學習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檔案,並就大隊如何開展主題教育活動做出具體工作部署及進一步落工作要求,提出五點意見:
一是要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要將省廳《全省公安機關“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主題教育活動實施方案》和總隊檔案要求傳達到每位民警,確保學習到位、認識到位,不留死角,使全體民警深刻領會開展“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主題教育活動的重大意義,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公安部、省廳、總隊黨委的決策部署上來。
二是要嚴格步驟積極投入。
要對照省廳和總隊檔案要求,結合隊伍管理的各種手段、措施和實際,明確活動開展的內容、標準和要求,使每名民警都知道在主題教育活動中怎麼做,做到什麼程度,確保活動部署的規定動作不打折扣、不偏離軌道。
三是堅持秉公執法不放鬆。
要按照主題教育活動方案的要求,以隊、室為單位,認真開展學習研討、紀律作風隱患排查,全面查擺民警不作為、亂作為、以及執法不公等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切實嚴查徹改,並建立長效機制,使民警執法意識和執法為民觀念更加牢固,警民關係更加密切和諧,高警隊伍良好形象更加彰顯。
四是堅持廉潔執法不放鬆。
要強化忠誠教育,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和《紀律條令》等規定,將規定熟記於心,樹立底線思維,決不允許觸碰“高壓線”,著力加強紀律教育,透過主題教育活動進一步規範民警執法行
五是要抓好結合。
要將“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主題教育活動與正在開展的“嚴查嚴管”打好收官戰行動等重點業務工作有機結合,統籌規劃、強力推動,確保各項活動紮實穩步開展,使主題教育活動在結合中不斷產生更大的效應,全面推動大隊各項工作進步發展。
民警執法公正方面自我剖析材料3
為進一步正風肅紀,規範民警執法行為,杜絕執法過程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現象。治安大隊以開展活動為契機,紮實開展“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主題教育活動。
組織民警學習《紀律條令》、《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紀法規,使教育學習入腦入心、內化於行,提高民警遵紀守法意識,從源頭上解決不作為、亂作為、執法不公等問題。
開展集中討論活動。以組織生活會的方式,在單位內部開展問題集中大討論活動,透過民警自查、組織提醒等方式,認真查擺在執法執勤、服務群眾過程中警容風紀、紀律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建立問題臺賬,逐一落實整改。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堅持問題導向,對查擺出的問題重點治理,確立整改時限,限期整改。從根本上杜絕濫用職權、態度惡劣、警容不整等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省公安廳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以視窗單位為重點,透過全面梳理群眾來信來訪、110投訴、12389公安機關和民警違法違紀舉報,以及新聞媒體披露的重大負面新聞報道,從中發現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苗頭和違法違紀線索,重點治理對群眾態度生硬、推諉扯皮、耍特權和“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服務態度問題,以及違規辦事、故意刁難、“吃拿卡要”等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著力整治濫用警力、執法態度惡劣、警容不整、警輔人員管理混亂,以及涉案財物管理不到位,執法辦案場所、槍警械及車輛管理使用制度不落實等問題;對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打擊不力、推諉塞責等不作為問題,對越權辦案、隱案瞞案、弄虛作假、包庇縱容等亂作為問題,對違規採取強制措施、暴力取證、案件久拖不決、亂收亂罰等執法不公問題,以及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和貪腐案件,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手軟。
要自覺接受黨委政府、紀檢監察部門、特邀監督員和群眾代表的監督,把主題教育活動作為推進“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重要內容和有力抓手,全面整改公安隊伍中存在的問題,著力解決好黨員民警在黨性黨風黨紀和學法守法用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使隊伍中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執法不公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切實從源頭和根本上嚴防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發生。
民警執法公正方面自我剖析材料4
為深入貫徹落實“弘揚雷鋒精神,踐行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確保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落到實處,按照《南陽市公安局開展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方案》要求,我圍繞保持黨的純潔性教育活動中“六查六看”的要求,以及方案中提出的“十個問題”,認真對照自己平時的實際工作及思想動態,排查在政治思想、組織紀律、業務水平、為民服務宗旨方面存在的問題,並對此進行了認真剖析,找準原因,明確今後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開展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治素養不高。不善於運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等黨的最新理論來武裝自己的頭腦,從政治的角度來觀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不強。
2、為民服務宗旨觀念不夠牢固。表現在:對待群眾不能始終保持熱情服務的態度,當手頭工作較多時,性子就會有些急躁,態度不夠和藹,如遇到需要重複解釋的問題,嗓門就會比平時高,顯得沒有耐心,沒有調整好自己的情緒。
3、業務知識鑽研不夠。表現在:對待工作不夠主動、積極,滿足於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給的任務,在工作上遇到難題時,不善於思考、動腦,等待領導的指示,說一步走一步,未能把工作做實、做深、做細,滿足於過得去。對業
務知識的學習還不夠,缺乏一種孜孜以求的精神,認為自己已有的一些業務知識可以適應目前的工作。不注重業務知識的全面性,等到問題出現再想辦法解決。有時由於工作的重複性,圖省事,照搬照抄,沿用老方法解決問題;在工作中遇到繁瑣、複雜的事情,有逃避的傾向,認為“船到橋頭自然直”,坐等待辦法出現,而不是自己尋找對策,缺乏一種刻苦鑽研的精神。
4、工作作風不夠紮實。表現在:對待工作有時抱著應付的態度,沒有做到腳踏實地,總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徑,最好不要花費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1、學習目的不夠明確,對理論知識的理解與實際脫鉤,沒有發揮理論的指導作用,只是為了學習而學習,是學習變得形式化、教條化。
2、為群眾服務意識的淡保沒有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沒有深刻體會“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實質;沒有堅定任何時候都要以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自己得失衡量標準,在個人利益與集體相沖突時,往往考慮個人得失較多,而忽視了群眾的想法,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一切為了群眾”是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拿出百分之百的熱情接待每一位群眾,而不是對群眾使性子,群眾有事問題多,這是相信我的體現,絕不能把這作為不予理睬的藉口。
3、業務水平不高,不夠鑽研。沒有深刻意識到業務水平的高低對工作和質量起決定性作用,一方面,自認為是實踐經驗積累豐富,不去鑽研,另一方面,缺乏敬業精神,在實際工作中有時得過且過,難以勝任長遠工作的需要。
三、今後的努力方向
透過這次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我要找準問題和產生問題的根源,認清今後努力方向,虛心誠懇接受大家的批評和幫助,彌補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
(一)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要以解決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為出發點,以改進自己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益為落腳點,堅持不懈地加強學習,特別要在理論聯絡實際、指導實踐上下真功夫,不斷提高理論學習的效果,實現理論與實際相統一。
(二)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要破除急躁情緒,迎難而上,積極工作;善於對遇到的問題進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規律性;善於從事物之間的種種聯絡去分析和解決問題;善於從政治、全域性的高度認識事物;善於根據個人具體情況和自身工作特點,不斷完善和提高自己,腳踏實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提高自身的道德修養,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風。工作上盡心盡責,求真務實,嚴格要求自己,及時改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以良好的精神風貌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真正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去。
透過學習教育,把“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核心價值觀牢牢根植於心中,進一步堅守忠誠的政治本色、樹牢為民的宗旨理念、堅定公正的價值追求、嚴守廉潔的基本操守,切實擔負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捍衛者的神聖使命。
民警執法公正方面自我剖析材料5
構建和培育新時期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是公安機關加強隊伍建設的一項戰略工程,是新時期人民警察的根本屬性。在現今,構建和培育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反映了新時期公安的核心價值緊迫性、必要性。其表述方式為“忠誠、正義、團結、奉獻”。
按照《松山湖分局深入開展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透過學習我認真對照“忠誠、為民、公正、廉潔”八個字的本質要求,結合自身在職業道德、執法思想和行為規範、紀律作風、執法辦案、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進行一下自我查擺剖析。
一、存在問題。
(一)在學習方面:對自己的要求不嚴,學習抓的不緊。對民警的學習抓的不緊,尤其是對民警的學習、培訓工作。
(二)在工作方面:對轄區社會治安形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識不足。
(三)在隊伍建設方面:政治思想工作時緊時鬆。從優待警工作落實不夠,隊伍建設工作存在不到位、不徹底的情況。
(四)在廉潔自律及民主集中制方面:民主生活會堅持不夠。對上班遲到早退、喝茶、看報、聊天、打遊戲;內務管理“髒、亂、差”;執勤辦案不按規定攜帶單警裝備等違紀、違規現象沒有將其放到廉潔自律的高度去認識。
二、產生問題的根源
(一)對政治學習不關心。政治敏銳性不高,在政治學習時存在應付心理,沒有把參加政治學習和主動接受思想教育作為一名黨員的必修課來認真對待。因此,在看問題、想辦法上政治敏銳性不強,前瞻性不夠,只是立足目前,不能放眼長遠。對學習自覺性稍差、重視不夠,究其思想根源:一是沒有把理論學習放在重要位置,學習存在片面性。二是理論與實踐隔離,忽視了理論與實踐的辨證唯物關係,不能用馬列主義的立場和觀點分析問題、認識問題、解決問題。
(二)工作水平不高,缺乏敬業精神。一方面認為自己工作多年,有一定的實踐經驗,主觀放鬆了在工作中不斷學習的要求;另一方面,缺乏敬業精神,對自己的要求標準不高、不嚴格,對單位任務多、責任重、壓力大、時間短的難處認識不深,思想準備不充分,產生了馬虎應付的心理;未能全面準確掌握各方面的政策和檔案精神,碰到問題才急急忙忙找資料,尋求解決辦法,對於沒有碰到的問題,沒有主動去了解。
三、今後的努力方向
透過這次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我要找準問題和產生問題的根源,認清今後努力方向,虛心誠懇接受大家的批評和幫助,彌補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
(一)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
(三)提高自身的道德修養,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風。透過學習教育,把“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核心價值觀牢牢根植於心中,進一步堅守忠誠的政治本色、樹牢為民的宗旨理念、堅定公正的價值追求、嚴守廉潔的基本操守,切實擔負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捍衛者的神聖使命。
民警執法公正方面自我剖析材料6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關於深入開展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的總體部署,按照上級公安部門要求,yq縣局開展了以“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為主要內容的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暨夏季練兵活動,堅持“六個不動搖”措施,進一步深化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努力推動隊伍建設再上新臺階,為各項中心工作的順利推進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證、組織保障、人才支撐和輿論支援。
(1)堅持廉政教育不動搖,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為加強全域性公安民警的思想道德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局黨支部始終把加強班子成員自身思想道德素養放在首位,始終牢記從警誓言和組織重託,帶頭執行公安機關領導幹部“五個嚴禁”,帶頭廉潔自律,帶頭執行制度,帶頭接受監督;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和政績觀,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始終把智力放在謀劃全盤工作上,把勁頭放在抓隊伍教育管理上,把精力用在推動各項工作發展上。切實加強自身修養,以自身的正派、高尚的情操給民警作出良好的表率,以自身的模範行為和實際行動推動各項工作的落實。
(2)堅持規範執法不動搖,推進執法監督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嚴防轄區“三亂”的發生,該局以正在開展的“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為主要內容的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大力加強公安民警隊伍執法規範化建設,牢記“立警為公,執法為民”宗旨,堅持一手抓規範執法,一手抓事故預防,多措並舉,落實八項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常抓轄區“三亂”;二是狠抓業務培訓,提高執法水平;三是深化執法意識,端正執法理念;四是強化自查自糾,提高整改效果;五是加強教育整頓,強化守法意識;六是嚴格執法程式,規範執法行為;七是規範執勤執法,樹立良好形象;八是加強執法監督,杜絕轄區“三亂”。保證了隊伍的穩定和交通秩序的良好,營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3)堅持政治建警不動搖,推進隊伍思想政治建設。
為提高全體民警思想認識,堅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樹立“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全域性開展了形勢政治教育、宗旨教育、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使全警在統一思想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實現認同。在思想上與黨同心同德,在目標上與黨同心同向,在行動上與黨同心同行,使廣大民警進一步堅定政治方向、強化宗旨意識、端正價值取向、保持廉潔作風,打牢“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根基,提升全體民警忠誠奉獻、愛崗敬業的思想境界,做到政治堅定、思想忠誠、警令暢通、隊伍團結、工作有序。
(4)堅持素質強警不動搖,推進教育培訓工作。
為進一步提升全體民警、協管員的執勤執法水平,該局開展了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實踐暨夏季大練兵活動。本著“幹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緊緊圍繞政治、業務、體能三大素質的提高,廣泛開展以學理論、學業務、學法律、學科技為主要內容的全員春季練兵活動,組織全體民警、協管員集中開展了佇列、體能、技能訓練,並編印了《法律法規》手冊,發放到每名民警手中,讓每位民警對應知應會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學深、學透,學以致用,從而全面提高全體民警規範執法的業務水平。
(5)堅持典型促警不動搖,推進創優爭先工作。
為充分發揮先進典型引領帶動作用,不斷激發廣大民警的敬業精神、奉獻精神和創新精神,推動創先爭優工作。該局先後開展了“雷鋒在我心中”、“爭做雷鋒式交警”、“創先爭優”、“崗位建功”等愛民實踐活動,把學習公安先進典型和學雷鋒活動特別是向劉金國同志學習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將巡邏執勤中熱心接受群眾求助,為群眾辦實事、解民憂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各個環節,以實際行動踐行人民公安為人民的服務諾言,在全域性各部門培育崇尚典型、學習典型、爭當典型的濃厚氛圍。
(6)堅持從嚴治警不動搖,推進隊伍內部教育管理工作。
為認真貫徹落實《紀律條令》,全力維護公安民警良好形象,該局把學習公安部“五條禁令”作為加強隊伍建設、嚴防公安民警違反“五條禁令”問題發生、落實“從嚴治警”方針的一項長期任務常抓不懈,全力築牢全體民警嚴守“五條禁令”思想堤防。狠抓了以下五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築牢“五條禁令”堤防;
二是強化教育整頓,掀起學習活動熱潮;
三是開展自查自糾,嚴防違紀問題發生;
四是健全監督制度,強化源頭管理;
五是強化問責追究,加強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