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一、民辦培訓機構基本要求

  ①申請舉辦民辦教育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舉辦民辦教育機構的個人,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公民個人和不具備本地法人資格的單位申請辦學的,需提供具有本地法人資格的辦學擔保。

  ②擔保的資產額不能小於申請教育機構的註冊資金,並簽訂擔保協議和出具擔保人法人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擔保人最近一個月的合法有效的資產評估報告書。

  ③聯合舉辦民辦教育機構的,應透過有效的章程或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協議,並確定其中一方為主辦者;

  ④民辦教育機構舉辦者應當按時、足額履行辦學出資義務,並出具有效證明檔案。民辦教育機構註冊資金須存入審批機關指定的銀行,並提供合法有效的出資證明檔案;註冊資金最低限額50萬元人民幣;

  ⑤允許舉辦者以自有辦學場所的房產、教學儀器裝置和土地使用權等與辦學有關的財物作為辦學出資,但所佔比例不得超過註冊出資最低額的40%,同時需要經具有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評估,並提供相關的合法有效的權屬證明;

  ⑥必須配備的決策機構負責人應當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校長(負責人)應當具有教師資格和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歷,大學專科以上文化水平,年齡在70週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管理工作;還應配備有一定數量的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專職學科、專業負責人;

  ⑦必須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結構合理的具備教師資格和符合任職條件的專兼職教師。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凡"學院"每個專業至少應有1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學骨幹教師;

  ⑧教育機構聘請專兼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均需經其所在單位同意。在職人員和在職教師不得作為教育機構的專職教師和專職管理人員。聘任外籍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⑨教育機構應當與聘任教師、職員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並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保障其工資、福利待遇,辦理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等;

  ⑩必須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裝置管理等項制度。

  二、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5篇),歡迎大家分享。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辦學行為,促進本市職業技能培訓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培訓學校),按照國家、本市及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職業資格培訓,是指依據《國家職業標準》開展的、對勞動者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培訓。職業資格培訓分為五級,即職業資格五級(初級)、職業資格四級(中級)、職業資格三級(高階)、職業資格二級(技師)、職業資格一級(高階技師);職業技能培訓是指為勞動者適應某一崗位需要開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為主的職業性培訓;新職業(工種)是指勞動保障部已正式頒佈職業名稱,但職業分類大典中未收錄的職業。

  第四條民辦培訓學校是職業培訓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其教師和學生依法享有與國家舉辦的教育機構的教師和學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按照“適應需求、適度規模、最佳化結構、提高質量”的原則,對民辦培訓學校進行管理,將其納入提高勞動者整體素質的職業培訓規劃,採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勵民辦培訓學校依法發展、資源統籌、開放創新、辦出特色。

  第二章職責與審批許可權

  第五條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民辦培訓學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負責:

  (一)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以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市民辦培訓學校的發展規劃和辦學標準,組織開展民辦培訓學校的評估和評優工作,負責民辦培訓學校師資隊伍的建設工作。

  (二)按許可權負責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工作;定期釋出民辦培訓學校職業(工種)設定標準和民辦培訓學校開設職業資格培訓的職業(工種)範圍;組織專家對民辦培訓學校職業(工種)設定資格進行評審。

  (三)按照“行業優先、佈局合理、擇優認定、逐步推開”的原則審批新職業(工種);定期釋出和更新開設新職業(工種)的範圍;負責新職業(工種)培訓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材的開發。

  (四)定期釋出開設職業技能培訓的範圍。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按許可權負責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工作。

  (二)負責審批為社會各類人群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

  (三)負責對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民辦培訓學校的教學、師資、培訓、鑑定、學生管理、廣告、收退費等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第六條設立民辦培訓學校按以下許可權審批:

  (一)舉辦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四級(初、中級)職業(工種)培訓的民辦培訓學校,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同時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二)舉辦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高階)及以上職業(工種)、國家統考職業(工種)的民辦培訓學校,經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推薦,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為社會各類人群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民辦培訓學校的設立、變更、延續、終止

  第七條以社會組織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有與其培訓專案相適應的辦學資金。

  以個人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聯合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應當視出資比例及經公證機關公正的聯合出資協議書,確定一方為舉辦者。

  第八條民辦培訓學校的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民辦培訓學校名稱應當包括其所在行政區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專有名詞。

  民辦培訓學校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不得與已登記的其他學校名稱相同或相近,學校的外文名稱應與中文名稱一致。民辦培訓學校只開展某一特色職業(工種)培訓或關聯性強的職業(工種)培訓的,經審批機關批准後,可以使用職業名稱冠名。

  第九條舉辦民辦培訓學校應當符合《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定標準》(見附件1)及相應的職業(工種)設定標準。

  第十條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申辦報告》(格式要求見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審批表》(見附件3)三份;

  (三)擬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章程:

  (四)單位辦學應出具舉辦者的法人資格證明及影印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辦學的證明檔案。公民個人申請辦學應提交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五)擬辦民辦培訓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人員、擬任校長、財會人員、職工的身份、學歷、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六)擬聘理論教師、實習指導教師的身份、學歷、資格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七)擬辦民辦培訓學校的資產及經費來源的證明檔案。具有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其中以貨幣資金以外的方式出資的,還應提交具有評估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八)適合用作辦公、培訓和實習場地證明。自有場地的民辦培訓學校,提交場地產權證明,租借場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約及場地產權證明;

  (九)滿足教學和實操培訓需要的主要設施、裝置的清單;

  (十)開展相應職業(工種)培訓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相應的教材(教材提供目錄及編者)。

  有關證照、證書、證件、教材等除提交影印件(目錄)外,還應提供相應原件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對。

  第十一條民辦培訓學校章程應當包括以下事項:

  (一)學校名稱、校址;

  (二)辦學宗旨、辦學規模、職業(工種)設定、培訓層次和形式;

  (三)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四)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它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產生和罷免的程式;

  (六)組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使用)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學籍管理制度、學員考核鑑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八)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2

  xx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大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1300元

  2、大專及以上學歷1300元—1500元

  3、基本工資按10%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

  4、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崗位工資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常考核無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反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三、課時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1.5元課時計算。小升初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2元課時計算。一對一課時費:小學15元每課時,小升初17元每課時,初中20元每課時,初三22元每課時。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1.5課時扣發課時費,小升初按2元課時扣發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小學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20%發放給科任老師。

  四、獎金,提成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3%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放。獎金髮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班獎勵:下期每續班一人按實收金額3%獎勵。續班人數超過80%的按實收金額5%獎勵。附件一:小桔燈招生獎金髮放及分配標準為激勵老師招生熱情,本著多勞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則,學校決定對招生老師實行獎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點較多,為了避免因獎金分配問題產生糾紛,特別制定此標準。獎金嚴格按標準公開發放。分配標準:

  1、本班學生續學,本班學生家長介紹,本班學生介紹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2、經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絡上門並未經試聽即交費的學生歸招生老師。

  3、自動上門未經試聽即繳費的歸接待老師。

  4、經小桔燈招生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絡的學生經試聽後繳費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5、因試聽不滿意或不透過無法講試聽課而由其他老師帶課的'學生獎金歸代課老師。

  6、由學校組織活動現場報名的學生獎金參加工作的老師平均分配。

  7、經老師個人溝通上門試聽其他老師課的學生獎金歸兩人共同平均享有。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3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校區主任、副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常務校長、副校長、教務處主任、各校區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市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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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師備課制度

  1、根據《江蘇省家庭教育綱要(試行)和教學計劃要求進行認真備課以《家長學校教材》為主,參閱其他資料。

  2、備課時應有針對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備課記錄。

  3、備課內容詳細,具有一定的系統性,內容選擇要恰當。

  4、合理安排備課時間,不能同學生教育時間衝突。

  5、備課記錄具備授課時間、授課的要求、授課人、授課時間評價等專案。

  6、積極編制家教宣傳材料,及時更換家長園地等宣傳欄。

  (二)考核獎懲制度、

  1、教師應按計劃認真教學活動,積極做好家校聯絡,如未開展一次扣0.5分。

  2、教師認真按時整理好教學活動、家校聯絡活動的資料,並及時歸檔,每缺一項扣0.5分。

  3、對教師工作成績優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學員出勤率低於90%,成績低於80分,不得參加優秀學員評比。

  (三)家訪制度

  1、家訪工作應跟學校教育組合起來,及時溝通家校之間的聯絡,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訪工作每學期對每位學生進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況的,還需進行隨機家訪。

  3、家訪要認真準備,對學生有客觀的分析。家訪應有目的性,透過家訪要解決具體問題。

  4、家訪工作應有記錄,尤其是特殊學生、事件的家訪。

  (四)資訊反饋制度

  1、每次授課後,教師們要積極收集學員們的意見並及時整理。

  2、認真做好家校聯絡欄的資訊交流工作,並有資料記錄。

  3、學員們要積極配合,將自己的想法及時反映給教師們,從而促進相互的交流。

  (五)優秀學員評比制度

  1、認真遵守學員守則及《家長教育行為規範》,每年出勤率達90%以上,考試成績為80分以上者。

  2、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配合支援學校的各項教育活動。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家長評選票數最高,可評為優秀學員。

  5、每學年中,每個年級組各評一名優秀學員。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5

  xx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並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願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xx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範、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xx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xx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xx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透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並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麼去彈奏,怎麼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餘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裡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裡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裡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後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後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xx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後服務(免費上門除錯、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除錯費用。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6

  一、請學員在規定的學習時間提前10到20分鐘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並在上課前換好舞蹈服舞蹈鞋。

  二、請不要在教室內大聲喧譁,追逐打鬧,嚴禁攀爬把杆和窗臺。

  三、請不要在教室內吃零食,請保持教室內外環境衛生,把垃圾投入垃圾桶內

  四、上課時不準交頭接耳,有事和老師舉手打報告。

  五、學員上下課必須有家長接送,家長送完學員請主動離校。

  六、學員有事或有病請提前打電話請假,否則按曠課處理不予補課或往後推課。

  七、學員學費請提前一月交齊,否則學費到期後停課處理,學費交後一月概不退費。

  八、比賽和演出請積極參加,遵守紀律聽從帶隊老師的指揮,按時到達比賽或演出地點,有事不能去請提前和老師說明,否則後果自負。

  九、對於訓練好的學員可以送去專業的舞蹈學校深造和推薦工作。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7

  課堂教學是教學的基本形式,是各教學環節的關鍵部分。管理好課堂教學對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合格人才,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為規範課堂教學保證正常的課堂教學秩序,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應在預備鈴響前1分鐘到教室門口侯課或進入教室做好上課準備工作;上課鈴響後正式上課;中途不得隨意退出教室(體育教師不得隨意離開操場);下課鈴響後按時下課,不拖堂。如果出現遲到、早退每人次扣考核分0.2分,扣款5元;曠教每人次扣考核分0.5分,扣款50元。

  2、教師應衣著整潔、大方、儀表端莊,嚴禁穿短褲、背心、拖鞋進入教室上課,嚴禁在教室吸菸;手機設為靜音模式,不接(打)手機。專職體育教師應穿運動服、運動鞋進入運動場、教室。

  3、教師上課應經常走下講臺,深入到學生中間,以體現師生互動。禁止坐著上課。

  4、教師每堂講授時間一般不超過25分鐘,藝體課學生自由活動時間不超過15分鐘。(體育課如因天氣原因,則必須上好室內課)。

  5、教師應高度重視學生課堂安全以及負責學生上下課出入教室及上下樓梯的安全,並管護教室及活動場所的財產。

  6、教師不得隨意變更課程,因正當理由必需調課、停課或代課者,須到教務處填好調課單,稽核同意後方可實施。否則按曠課處理。

  7、教師上課前準備好教案。教學目標明確,具有思想性、層次性、智慧性。教學方法要靈活多樣,力求效果好。

  8、教師應堅持使用普通話,且語言清晰規範,音量適度,並富有感染力。板書板畫簡明規範,佈局合理,具有啟發性。教態自然大方,富有激情,富有親和力。

  9、教師在課堂上要充分發揚民主,平等對待學生。培養學生自主、合作、探究性學習能力。尊重學生的多種意見,重視發展學生個性,注重學生思維及創新精神的培養,嚴禁教師辱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0、教師教學要充分發揮教師、學生、教材、教法四個基本要素功能;作業佈置要注重開放性、層次性、和實踐性。

  11、違反上述規定的並在上級檢查中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考核分0.5分,造成惡劣影響的交校委會討論處理。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8

  為了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精神,根據省、市關於教師校本培訓的有關精神,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業務進修制度:要求教師每週利用業餘時間到圖書館、閱覽室或網路系統進行自培自練;同時,積極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學歷和非學歷的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2、分層培訓、整體推進制度:針對我校教師教齡結構和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層培訓。共分為三層次:年輕教師培訓、骨幹教師培訓、名師培訓,分別制定相應的培訓目標和計劃,層層遞進、環環相扣。

  3、校本教研培訓制度:教研組開兩週集中半天時間,確定主題,由專人主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最新教改動態,探討教育教學體會;組織全組成員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有序組織集體備課,技能培訓,三課彙報課、研究課、示範課,活動和課題研究。

  4、活動考勤制度:在開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設定考勤登記表或手冊,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無故曠缺者作為曠課處理。

  5、學分登記制度:參加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的教師,教研處和教研組共同根據教師參加培訓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整理評定,上報縣教育局和教師進修學校按校本培訓規範性學分登記辦法申請相應的學分。

  6、過程督查制度:學校對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強化六種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參與態度;一切為了學生態度;團隊合作態度;勤於研習態度;善於反思態度;合理利用業餘時間豐富自己專業的態度。堅持做到勤學習、勤鑽研、勤反思。

  7、資料建檔制度:學校對開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以及教師參加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的認識和變化、收穫和感悟記錄下來,做好教師個人專業成長過程資料的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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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對教師的要求:

  1、尊重、理解家長,平等地對待家長。

  2、教師儀表整潔、大方得體,態度熱情。

  3、活動中教師以身作則,不帶手機、不交頭接耳、文明禮貌。

  4、做好家長活動的準備,佈置教室,創設良好的活動環境。

  5、精心設計家長活動內容,有針對性和系列性,進行統一、分層相結合。

  6、公正、客觀地評價班內的學生,說話得體,有藝術性。

  7、發揮班級家委會的作用,加強與家長的溝通、理解。

  8、在活動中,加強協調溝通工作,使活動組織得有序、有效。

  9、充分調動家長參與的積極性,發揮家長特長,開展講座、宣傳、研討等。

  10、教師深入觀察瞭解學生,關注學生,掌握學生思想、心理等特點,有的放矢地與家長交流孩子情況。

  11、把更多的.關愛獻給學困生、問題學生,與家長及時溝通。

  12、根據班級學生的實際情況,分批、分層舉辦各類小型家長學校活動,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13、活動後加強反思,不斷改進、提高。

  14、注重自身的不斷學習,探索家庭教育的方式、理論,提高自身素質,更好地指導家長。

  二、對家長的要求:

  1、儀表端莊、大方、整潔。

  2、儘可能由父母參加。

  3、準時參加,不缺席,不早退。有事不能出席向班主任老師請假。

  4、活動時請關掉手機或調到振動檔,不吸菸,不竊竊私語,講文明,講衛生,為孩子樹榜樣示範作用。

  5、參加家長學校活動的家長儘可能帶好筆和筆記本,認真聽講,作適當的會議記錄。

  6、充分體現主體作用,積極參與學校、班級組織的各類家校活動。

  7、家長注重自身學習,相互探討交流,吸取經驗,解決問題。

  8、活動中,發揮主人翁精神,主動提出問題和有建設性的意見。

  9、尊重老師,理解學校,有問題及時反饋、交流、溝通。

  10、活動後,家長及時與孩子交流,達成共識,收到教育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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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公室

  1、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發展的整體方向

  2、負責學校各部門的溝通聯絡

  3、負責教職工的考勤、紀律督查及福利發放

  4、接聽前臺電話,並根據需要傳達給相關人員

  5、負責與來訪家長溝通,針對溝通情況做好記錄

  6、負責上課時間家長接待,解答家長疑問

  7、負責辦公用品的保管、採購計劃及各部門發放

  招生處

  1、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發展的整體方向

  2、負責制定招生計劃,在特定時期至少提前一個月做出計劃,如寒暑假、藝考、短訓、集訓、彙報演出等

  3、負責招生計劃的落實和執行,包括招生簡章內容的制定、招生範圍的落實、招生簡章的派發,並根據執行情況及時總結、加以改善。

  4、負責到訪家長的後期跟進、電話回訪

  5、在特定時期做出招生計劃之後,第一時間向舊生源家長進行簡訊群發。

  6、負責流失生源的電話跟進,查詢生源流失原因,並報備教務處,做好學籍管理。

  宣傳處

  1、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發展的整體方向

  2、日常跟進宣傳品的設計、製作、交稿

  3、負責學校內部展示部分擺放和更新

  4、負責學校宣傳品的保管和使用

  5、負責學校網站的更新和資料上傳,每週更新網站內容三篇

  6、負責網路推廣及媒體交流,每日在至少一個論壇釋出宣傳資料

  7、負責在各次活動時攝影、攝像,整理學校資料庫,存檔備案

  教務處

  1、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發展的整體方向

  2、負責學生的學籍管理,維護學籍管理檔案,做到詳盡、準確、清晰

  3、負責教師檔案管理,及時更新教師資料,隨時能與教師取得聯絡

  4、負責上課情況管理,負責教師、學生的考勤,做好上課登記工作

  5、負責學生上課情況統計、整理、更新,及時向財務報通報學生需繳納費用情況

  6、負責新學員督導,在新學員入校前三節課,保持與家長溝通,不使生源流失

  7、負責教師教學計劃的`跟進、教師考核的執行

  8、負責定期向家長髮放學生學習情況彙報表,一般按學期上課者,半學期一次,按上課次數者,十節課一次。

  財務處

  會計:

  1、日常出入賬管理登記,保證賬面清晰整潔、完整、準去

  2、現金池使用管理,保持現金流充裕

  3、每月25號前進行固定資產盤點,並製作報表,向校長辦公會遞交。

  4、每月10日前進行網上稅務申報

  5、每月5日前出具前一個月的營收報表,向校長辦公會遞交。

  6、每月25日前盤點銷售賬目,做出銷售物品報表,並提出銷售物品採買補充建議

  7、整理報銷憑證,做好財務檔案,做到每一筆資金的出入都有據可依、隨時備查

  8、公司財務章的管理,並按規定使用

  出納

  1、日常費用的收款和付款,並做好資料填寫,加蓋公章

  2、每月5日前與會計核准前一個月的營收報表,做到賬面與現金統一

  3、辦公用品、工資、獎勵等的按時發放和支付

  4、辦公物品及時按需採購,辦公費用如電話費、水電費等的支付

  5、銷售物品的採購、補充,銷售營收的統計和現金管理

  6、其他所有費用的支出和收入

  7、公司公章的管理並按規定使用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1

  為加強教學裝置的管理,提高裝置的使用效率,保證教學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所有儀器裝置和器材,在學校主管部門和分管校長領導下,由各科室指定人員負責統一管理(包括:建檔案檔案、軟體、儀器卡片、訂購審批,檢查驗收等工作),並根據實習教學的需要統一調配。

  第二條儀器分佈管理。除大型儀器裝置安放在教學儀器室外,其餘儀器裝置及器材安裝在各實習車間,儀器室和各大型儀器裝置由學校指派專人兼管。

  第三條配件管理,各儀器配件均由儀器裝置管理的人員統一管理,並建檔,實行臺帳管理。

  第四條各實習車間均要建立管理臺帳。

  第五條維護使用

  (1)儀器裝置一律面向實習教學,並實行對外開放,實驗教學用儀器裝置,器材均由各實驗室管理人員統一對儀器、器材等編號,學生也對應分組編號(每臺儀器、器材均要落實到每個學生),儀器、器材損壞或丟失按《實習裝置器材損壞丟失賠償辦法》執行。

  (2)使用時必須經主管儀器、器材的負責人同意,按儀器操作規程使用。各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實驗教學使用。

  (3)使用儀器裝置前,儀器負責人必須對學生進行嚴格的操作技術培訓,經考查合格者,發給儀器使用證,取得儀器使用證者,才可直接操作使用儀器裝置。在使用中,如損壞儀器,必須及時上報實習主管人員,並查清原因,做好事故記錄,並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實驗中心主任審批。損壞儀器不報者,一經查出,按《實習裝置器材損壞丟失賠償辦法》加倍處罰。

  (4)全部儀器裝置都要由儀器主管人員負責編寫出操作規程、維修和使用管理制度,並做好儀器裝置使用記錄,儀器資料完整無缺,並作為技術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妥善保管,管理人員要按期完成任務。

  (5)對於從事儀器裝置管理的人員,要互相協作,服從學校統一調動,實習的儀器器材根據實習教學的需要可由學校臨時調配。

  第六條各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和器材,均要建檔製成軟體管理,要求做到帳、卡、物一致。

  第七條各實習車間的儀器、器材、管理人員,年終由學校根據對裝置、器材管理好壞,寫出考核意見,存入本人檔案,做為評先表優的重要內容之一。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2

  1、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建設一支造詣較高,教學經驗豐富,適應社會需求的、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十分重要。

  2、學校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尊重教師的勞動,全心全意地為教師服務,為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創造條件和提供方便。

  3、為保障教學質量的提高,特規定了教師的權利、教師的責任、教師的聘任、管理與考核和獎勵與解聘等制度。

  4、教學計劃是學校教學、教育工作具體安排的指導性檔案。教學計劃由學校制定,校長批准後執行。

  5、教師應按照學科教材、教學大綱的要求編制教學計劃、教案,嚴格按教材、大綱進行教學。

  6、課表。每學期的課表於開課前的招生前擬定並公佈,以便學生在報名、註冊時,確定學習課程。

  7、學校要建立教學管理指揮系統,指揮渠道要暢通。

  8、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後兩週內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

  9、教學檢查。校領導及主管教學的領導,要不定期的深入課堂聽課,尤其對初次聘任的教師,必須聽課1-2次。班主任要經常隨堂聽課,聽取師生反應。

  10、成績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績考核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並作為教學檔案長期儲存。

  11、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與儲存,並逐步形成電子教學檔案。

  12、學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強學生管理,充分發揮班主任的作用,應制定“班主任守則”、“學生守則”。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3

  1、所有任課老師應在課前課後做好籤到簽退工作,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5分鐘內扣工資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鐘扣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五十,30分鐘以上扣本課時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訓任課教師要嚴格按照排課表上課。每次上課需提前10分鐘到崗候課。

  3、教師上班上課期間要注重儀表,著裝得體,能體現藝體教師的身份和氣質,舞蹈教師要統一著裝,穿練功服、鞋。

  4、上課之前老師點名,開課後十五分鐘如學生仍未到堂,就將點名冊交到辦公室,問清具體情況,對學生負責。開課十五分鐘後二十分鐘前不送點名冊者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十,不送點名冊者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5、成績每學期考核一次。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並作為教學檔案長期儲存。

  6、所有任課教師要維持好自己的課堂教學紀律,如出現課堂教學混亂,或教師無故離開教室,學生和家長反映強烈者每次扣除本課時費的百分之十。

  7、上課期間通訊裝置設為關機或靜音狀態,以免影響授課。上課期間不得接打電話,發簡訊,發現一次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8、任課教師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不得讓學生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險品,不得亂塗亂刻,不得追逐打鬧,攀上趴下,推碰鏡子,翻把乾等。

  9、對待學生及學生家長要隨和可親,不得發生口角,更不能打罵 體罰學生。遇到問題需耐心講解,無法解決的應向負責人反映,如遇投訴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十。

  10、課後應與學生家長溝通,積極採納合理的建議和要求,以便更好地開展教學工作。

  11、任課教師要保證一學期的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後兩週內簡單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交到培訓學校辦公室。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4

  一、組織教職工積極參與學校的改革,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活動,為學校獻計獻策,共謀學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按照《工會法》、《勞動法》、《教育法》、《教師法》等法規要求,指導幫助教職工簽訂聘用協議或勞動合同,代表教職工與學校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學校工會應參加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為教職工提供相應的支援和幫助。

  三、組織教職工依照法律、法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學校要透過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組織教職工群眾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學校違反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制度,工會有權協調學校的舉辦者、辦學者進行糾正。

  四、學校要以加強師德建設為中心,努力提高教職工素質,建設“四有”教職工隊伍。要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開展教職工自我教育活動,透過靈活多樣、群眾樂於接受的方式,樹立忠於職守、勤奮努力的敬業精神。組織教職工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陶冶教職工情操,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5

  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及全校師生的生命及財產的安全,把防火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等設有安全通道標誌,在樓道內不得堆放物品、保證樓道暢通。

  四、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五、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電腦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六、裝有消防栓、防火器材等部位,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七、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八、學生宿舍內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不準燒火、點蠟燭,如發現一律收繳。

  九、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監督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住戶在使用煤氣等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照正確使用方法使用,注意防漏氣、防暴、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十一、鍋爐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防事故發生。

  十二、對因不重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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