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公司管理制度(精選5篇)

勞務公司管理制度

  勞務公司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務公司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務公司管理制度1

  (一)務工人員招工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勞動用工的管理,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勞務的用工主體為專案子公司。勞務公司對接專案子公司,進行勞務分包,勞務公司才能作為用工主體自行招用務工人員及進行勞務作業分包。

  2、務工人員的招用,必須由勞務公司依法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必須明確規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

  3、務工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被錄用之日起十五天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後,務工人員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專業資格證,學歷證,暫住證等影印件(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原件備查),到公司統一備案。

  4、招收範圍:熟練的技術操作工,有中、高階技能職稱的操作工優先錄用,特殊工種人員必須具備行業執業資格證。年齡18~55歲,身體健康。

  5、勞務分包:必須發包給具有建築勞務承包資質的企業,不得發包給無資質的組織和個人(包工頭)。

  6、合同期限:務工人員固定期限合同最長不超過一年,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的勞動合同,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合同期滿應及時辦理手續,離開公司辦理登出手續。

  (二)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文明施工,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1、專案經理是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專業、勞務分包的務工人員由僱傭單位負責管理,但必須遵守總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專案部根據施工現場的人數配置專、(兼)職勞務管理員,負責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登記,建立動態管理臺帳,督促檢查施工現場務工人員勞動合同簽訂落實,負責施工現場考勤表、工資發放表,勞動合同等資料收集整理。

  3、施工現場務工人員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後方可上崗,新招的務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

  4、務工人員應積極參加專案部組織的民工學習,接受專案部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制及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訓。

  5、務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及制定的門衛、宿舍、食堂等制度,嚴禁賭博、尋釁鬧事、打架鬥毆,惡意要討工資的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人員酌情予以處理。

  6、施工現場建立管理網路,逐級落實責任制,做到人員底數清,流動進出清。

  (三)務工人員考勤制度

  為了規範施工現場的管理,加強務工人員的勞動紀律,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1、考勤是發放工資的依據之一,公司必須指定專人負責。

  2、各作業班組務工人員的考勤,由經濟責任人指定或委託班組長負責,務工人員互相監督核對,經責任人審查確認後,原件在次月5日前交專案部財務入賬,複製一份交勞務管理員留存供相關部門備查,

  3、勞務分包專案考勤表由勞務公司負責填報,次月5日前必須報總包企業專案部勞務管理員彙總備查。

  4、務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專案部的勞動紀律,工作時間不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勤。請病假、事假需辦理請假手續,未經同意擅自休假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七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五天的視為自行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5、施工現場的務工人員必須按入場的時間,真實姓名按實考勤,不得弄虛作假,故意偽造考勤表,虛報多報人數冒領工資款,經查實嚴厲處罰。

  (四)勞動糾紛處理制度

  為了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的穩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加強施工現場的務工人員的規範管理,儘可能減少和杜絕勞動糾紛。深入瞭解務工人員的思想動態,及早發現糾紛的苗頭和不穩定因素,把勞動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2、做好勞動糾紛預防工作,建立完善務工人員的管理臺帳,即:施工現場務工人員考勤表、工資發放表、務工人員情況登記表。

  3、在施工現場醒目處位置張掛勞動糾紛投訴電話,告知接人姓名,確保投訴舉報渠道暢通。

  4、對投訴內容受理人員應做好記錄,及時查明情況,迅速做出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5、接到行業管理或相關部門投訴資訊後,受理人應及時與當事人取得聯絡,查清勞動糾紛原因,做好協調處理工作,處理結果如實的反饋相關單位。

  6、充分發揮企業的調解會作用,儘可能把勞動糾紛做到內部消化解決,努力構建和諧社會氛圍。

  7、盡力遏制無理取鬧,惡意要討行為,堅決打擊勢力手段敲詐行為。

  8、對隨意拖欠或剋扣務工人員工資,造成公司聲譽不良影響的人員,公司將給與通報批評並做出相應的處罰。

  (五)務工人員工資發放制度

  為了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務工人員的工資發放,保持社會的穩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為了確保務工人員的工資發放,建立職工工資支付保證制度,按工程合同額的2%比例存入工資保證支付帳戶。

  2、務工人員的工資發放,要根據出勤及完成的工作量情況,由作業班組負責編制工資發放表並報專案部稽核。按月支付務工人員的工資,且工資月支付數額不得低於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3、工資發放前三天在施工現場公示工資發放表,經確認雙方無異議後,將工資發放到每個務工人員,務工人員須持有效證明簽名領取,不得代領工資。經務工人員簽名的工資表,除財務入賬外,複製一份備查,並儲存二年。

  4、務工人員憑身份證、勞動合同錄用胸卡領取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和未持有有效證件的人員,工資不予發放。

  5、實施勞務作業分包的,由勞務分包企業專(兼)職勞動管理員負責勞務工人員考勤和工資發放表的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完成的工作量報公司專案部稽核並存檔。經核實後支付約定勞務分包工程款,並督促勞務分包單位及時並按規定要求發放務工人員的工資。

  勞務公司管理制度2

  為嚴明本公司的管理制度,確保本公司各項業務施工專案的順利進行,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安全有序而有效的工作,本公司特擬訂以下制度:

  1、凡參加公司施工任務的每一工人,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如實填寫個人情況登記表,持本人身份證,交納本人近日照一張。

  2、如有工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勞動制度及施工操作制度,所造成經濟上的一切損失,概由其本人承擔一切責任:輕度:所發生的損失費在1000元以下的,由責任人一次性付清。重度:所發生損失費在1000元以上的,後果較嚴重的,責任人無能力賠償時,公司臨時為其墊付損失費,該費用將在其以後的勞務費中分期扣除,並根據本人工作表現,公司作為是否留用的決定。

  3、工人在參加公司施工任務期間,必須遵守公司制度,掛牌上崗。無特殊情況不得遲到、早退和擅自離開施工崗位,否則作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工資100元,如連續曠工五天,其工資全部扣除並作除名處理。

  4、為保證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經同意辦理用工手續的人員,一律不得參加本公司的施工專案,不得隨意進出現場。

  5、為保證施工專案的正常進行並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不得私自與任何一方洽談或承接各類施工專案,如有此類事情發生,公司一概予以嚴罰。

  6、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要求、程式、質量標準進行規範操作,認真作好每一個環節,尤其是施工技術交底的隱蔽工程,切要嚴格把關,萬萬不得麻痺大意,更不容許不負責任的野蠻施工。

  7、作為施工人員,應維護本公司的文明形象,使用文明語言,提高自身道德素質的修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他人索取錢物,更不得偷竊或私自使用他人物品。

  8、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穿著公司統一服裝,公司工服應定期清洗。保持著裝整潔,嚴禁赤膊施工。(現場工人沒穿著工服罰50/個)嚴禁閒雜人員在施工工地逗留。

  9、施工人員嚴禁盲目施工,應嚴格按照公司規定施工工藝施工,工長必須將施工工藝及工序安排到個人,如因以上出現問題,無條件返工,二次進料,損失自負。

  10、嚴禁施工相關人員與他人發生衝突,如有發生視情節嚴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並立即辭退。

  11、現場施工人員嚴禁抽菸,如發現罰10元/次。現場施工人員嚴禁喝酒,如發現罰50元/次。

  12、施工工人對客戶的疑問應耐心解答。對參觀人員應熱情禮貌,講話注意分寸,如因施工工人言語及行為造成的丟失,處以100元罰款。

  13、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長全權管理,一切現場事物均由工長統一安排,有事需與工長本人直接商談,不可擅自行動.

  14、注重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疊放、堆放任何物品整齊,必要時對其要採取遮蓋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汙染和破壞,如有損壞當事人需照價賠償並扣除當天工資。

  15、保持施工現場的衛生環境,做到每日清掃,垃圾入袋,施工現場禁止做飯、洗衣、不準在工地留宿;解手到工地指定地點,違者從重處罰。

  16、施工現場禁止吸菸、酗酒、吵架、講髒話,如有違反,每次罰款50-200元。如果參觀人員、公司人員、客戶在現場吸菸,工人有義務及時制止,施工現場發現一個菸頭,在場施工人員從重外罰。

  17、遵守工地的相關管理規定,特別是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規定。

  20、材料要堆放整齊,合理配用,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公司統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應分類存放,放置標誌牌。標誌牌丟失、損壞及時到工程部領取。

  21、注意防盜,防火安全,客戶購買的材料,工長有義務妥善保管,若發生損壞需照價賠償,下班時隨手拉電閘、斷電、斷水、以保障安全。

  22、以上各項管理制度,自即日起實施。各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每年年終進行考核,若有違反上述制度者,將予以嚴肅處理。與本勞動制度相配套實施或相關的公司規定有:《施工人員行為守則》、《工程施工工藝流程》、《外裝施工質量控制》。

  勞務公司管理制度3

  本公司為了加強勞務派遣員工的管理,促進勞務員工在用人單位遵紀守法,保證用人單位的流暢性,對勞務派遣員工制定了系列規定:

  1、員工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員工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和調遣。

  3、員工被客戶單位退回的,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自身狀況,安排到其他客戶單位工作或參加本公司組織的培訓並變更勞動合同,本公司有權中止勞動合同,待培訓合格後,重新安排上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同時對勞動合同進行變更。

  4、員工因違反客戶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被退回的,本公司有權解除和勞務員工的勞動合同。

  5、因客戶單位的原因與勞務派遣員工產生的勞動糾紛,由本公司和用人單位及勞務員工三方協商解決。

  6、勞務工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提前30日,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

  1、員工必須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傳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9、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10、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11、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12、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13、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准許後方可加班。

  14、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裝置的整潔。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15、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16、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17、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18、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19、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20、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21、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22、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檔案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23、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件儲存、防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勞務公司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範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處理違紀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處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條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自行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後,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託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須派人參加面試,面試合格,由用工單位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七條如用工單位全權委託公司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行,並另外支付相應的招聘服務費用。

  (三)勞動合同

  第八條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經用工單位確認,用工單位應遵守《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約定,告知派遣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條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於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前臺辦理簽訂手續。

  勞務公司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範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處理違紀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處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條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根據公司要求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後,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託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須派人參加面試,面試合格,由公司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並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七條如用工單位全權委託公司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行,並另外支付相應的招聘服務費用。

  (三)勞動合同

  第八條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經用工單位確認,用工單位應遵守《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約定,告知派遣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條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於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前臺辦理簽訂手續。

  第十條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可以對勞動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一條變更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於5個工作日內直接到公司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經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程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出現時,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依法終止。

  ()勞動報酬

  第十四條派遣員工的勞務費(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確定(月薪不得低於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社會保險和公積金需按派遣員工工資足額繳交。被派遣員工工資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單位提供的業績考核情況登記表(或工資表)為被派遣員工支付,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

  第十五條派遣員工工資的支付辦法: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的規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員工工作,確定派遣員工應發放的工資總額,我公司扣除代繳的派遣員工本人應交的各類社保、住房公積金後,確定實發金額,並及時發給派遣員工本人。派遣員工如果對所發工資有異議,可當面或電話,向公司或公司辦事處查詢,公司必須及時答覆。如有錯誤,經與用工單位核實後,在次月工資造表時給予糾正。

  ()社會保險

  第十六條派遣員工如有生育、工傷和醫療等情況發生,應及時通知並提供相關材料給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統一轉交本公司辦理相關手續,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享受待遇。

  第十七條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辦理。公司及時為派遣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繳交時間,根據用工單位發放工資時間及當地各經辦機構的辦事時間,當月繳交或者次月繳交。派遣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後,公司按國家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的減員手續。

  第十八條社會保險的費率如有變動,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患職業病,依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職業病防治規定以及法律文書所載明的由單位承擔部分由用工單位承擔,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及時轉帳到我公司指定賬戶後,由我公司負責發放給派遣員工。

  第二十條派遣員工福利待遇按用工單位的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條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的工作期間,執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時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條派遣員工因崗位變動後,按用工單位新崗位的工時工作制度執行。

  第二十三條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用工單位安排派遣員工延長工作的時間,應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派遣員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日常管理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五條派遣員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前,應認真閱讀公司的《告知書》,並忠實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勞動法法律法規規定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管理和排程。

  第二十七條用工單位負責派遣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入職安全教育培訓,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並取得上崗資格後正式上崗。

  第二十八條派遣員工參加用工單位的黨、團、工會、婦委會等組織和活動。

  第二十九條用工單位應依法保障派遣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權益,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職業安全和勞動保護規程及標準,配備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並向派遣員工告知勞動安全、職業危害事項,發放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護派遣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並定期為派遣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三十條派遣員工享有用工單位按國家規定的福利、學習、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評先評優等權利。

  第三十一條派遣員工在社會上出現刑事案件,所有責任由派遣員工自行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培訓考核

  第三十二條用工單位根據各崗位的需要,需對派遣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相關業務培訓。

  第三十三條用工單位應根據被派遣員工在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考核標準及考核辦法。

  第三十四條用工單位為派遣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與派遣員工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有關權利與義務及違約責任按法律法規和協議約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用工單位可與負有競業限制或保密義務的派遣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有關競業限制內容、賠償、違約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協議約定條款執行。

  (九)附則

  第三十六條其他未盡事宜,將另行規定。

  第三十七條本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八條本管理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陝西XXXX實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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