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申報專案合作協議書

聯合申報專案合作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聯合申報專案合作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聯合申報專案合作協議書1

  甲方(主持單位):

  通訊地址:

  專案負責人:

  聯絡方式:

  乙方(合作單位):

  通訊地址:

  專案負責人:

  聯絡方式: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參與研究 科研專案事項,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並參考本專案經費來源部門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內容

  (一)本合作專案用於申報課題專案(請務必註明課題專案的來源單位以及具體名稱)。

  (二)雙方分工情況:

  甲方:

  乙方:

  二、經費分配

  (一)專案獲得資助後,甲方享有總經費的 %,乙方享有總經費的 %。具體經費將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課題經費到賬後甲方應在 日內一次性支付於乙方;

  2、課題經費分階段撥付,則甲方應在每階段經費到賬後 日內支付於乙方。

  (二)乙方應制作經費預算安排表作為合同的附件,並嚴格按附件經費預算安排表的要求開支經費。(本條僅適用於國家科技部相關專案且涉及經費外撥的情形)

  三、成果分配

  (一)產權歸屬:

  本研究所產生的科研成果和智慧財產權歸 (合作雙方、獨立完成方)所有。具體分配如下:

  1、成果報獎署名:完成單位排序為: ,完成人名單排序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2、論文發表:甲、乙方 (需、無需)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單獨發表;聯合發表論文時,完成單位排序為 ,論文作者排名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3、專利申請:甲、乙方 (需、無需)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請專利;聯合申請專利時,申請單位排序為 ,發明人排序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4、合作各方根據在合作期間所獲取的成果,包括論文、專著、專利以及鑑定、成果報道等均須註明計劃資助及專案編號。

  (二)成果轉讓:

  本研究專案所產生成果的轉讓權歸 (甲方、甲乙雙方共同)擁有,由此產生的經濟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

  1、甲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乙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

  2、在成果轉讓前,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作雙方確定,執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等因素導致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並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三)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五、其它

  (一)本專案如獲得批准後,本協議有效期自動延伸至專案結題透過時;本專案如未獲得批准,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二)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及其各自人員均不得將本協議內容以及相關技術資訊、材料等透露給第三方,保密期限為 ;

  (四)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不成,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協商約定;

  (六)與本協議相關的附件、備忘錄等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專案負責人(簽名):

  專案負責人(簽名):

  日期:

  日期:

  聯合申報專案合作協議書2

  科研計劃:【__________________】

  領域範疇:【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參與研究________專案事項,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一. 合作內容

  1.1研究目標:

  【__________________】

  1.2.研究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755)26712058

  二. 雙方分工與責任

  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2.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三. 經費分配

  3.1本專案擬申請_______________資助計劃,申請金額為________ 元人民幣,經費分配為甲方【60%-80%】、乙方【20%-40%】,資助經費將用於以下用途:

  【a) 購置相關裝置、儀器;

  b) 研發費用

  c) 模具開發………】

  3.2 專案獲得撥款資助後,甲方須在十五天內及時將乙方所需經費部份(即____%)【以一次性】/【按申請計劃書專案進度以分期】方式支付給乙方作為研究經費。

  四. 智慧財產權及成果分配

  4.1 原有智慧財產權

  4.1.1合作雙方在申請本專案之前各自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及相應權益均歸各自所有,不因共同申請或執行本專案而改變。

  4.1.2 任何原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用,須與擁有方商討,並簽定有償授權合同。

  4.2 獨自開發專案成果及智慧財產權

  4.2.1在專案執行過程中,根據第二條「雙方分工與責任」之條款,在各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歸該獨立開發方獨自所有。

  4.2.2 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合作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但須與智慧財產權擁有方商討,簽定有償授權合同。

  4.3 共同開發的專案成果及智慧財產權

  4.3.1 在專案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將按照合作雙方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如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將按如下比例分配﹕甲方佔50%, 乙方佔 50%。

  4.3.2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專案產生的成果或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或進行任何商業授權及應用活動﹔但各方可獨自或聯合推廣有關成果及應用以開發市場。

  4.3.3合作任何一方或第三者有意使用此專案產生的`成果或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於任何商業用途及產品,須與合作各方商討,並簽訂授權合同。所收到的授權費由合作各方根據第4.3.1條所列比例分配。

  4.3.4 雙方同意合作各方可無償使用此專案產生的成果或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於教學及科研用途上。

  4.4 因申請或執行本專案的需要,各自向對方提供的相關資訊,不構成向對方授予任何關於專利、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的許可或授權行為。

  4.5 本協議自生效日起,此第四條有關「智慧財產權及成果分配」之條款將永久生效,不會因本協議的終止而失效。

  4.6 專案成果申報各級獎項,應根據甲、乙雙方貢獻大小排名。具體事宜另

  行商訂。

  五. 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5.1本協議自此專案科研經費資助計劃獲批日起生效至此專案結題申請透過之日止。

  5.2 本專案如未能在XXXX年XX月XX日之前成功申請科研經費資助計劃,本協議將自動終止。若任何一方擬終止本協議 ,也可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但協議終止後,除了在各方書面同意之下,不能影響已展開而尚未完成的合作,或改變任何一方所需負的法律責任。

  5.3執行此協議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地震等導致協議不能順利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儘快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並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5.4本協議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5.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體現。

  5.6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保密

  因申請專案資助的需要,各自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或在提供之前已告知不能向第三方提供的與本專案課題相關的技術資料、資料等所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各自所有或合法擁有的任何計算機程式、程式碼、演算法、公式、過程、觀念、圖表、照片、製圖、設計、產品、樣品、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無論是否獲得專利)、技術秘密、版權、商標、產品研發計劃、預測、策略、規範、實際或潛在商業活動的資訊、客戶與供應商名單、財務事項、市場營銷計劃等技術、商務上的資訊等。未經提供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不管本專案申請是否獲得資助,此條款長期有效。

  七. 其它

  7.1 本協議不在協議各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7.2 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秉著合作精神,透過 友好協商解決。

  7.3 本協議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另一份作為申報_________年度_____________________科技計劃專案附件材料上報,具有同等效力。

  7.4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定後生效,有效期為X年。

  簽署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聯合申報專案合作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申報 專案及相關專案建設工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

  甲、乙雙方透過各自的技術、成果、人才優勢,透過合作,確保專案申報成功及完成專案建設開發工作,實現雙方共同成長、共同發展。

  二、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合作申報 專案,專案建設內容圍繞 領域。

  三、雙方職責

  3.1甲方職責

  作為第一申報單位申報 重大專項;

  提供 相關資料和基礎技術資料;

  提供專案產品技術指標要求和測試開發環境搭建;

  負責申報材料相關技術內容的編寫和稽核。

  負責配合專案材料補充、專家答辯會等後續工作。

  負責 開發部分,包括 。

  負責 預算編制

  3.2乙方職責

  提供 現有技術研發成果材料;

  提供專業的技術研發團隊;

  負責專案申報材料 非技術部分的編寫。

  負責專案材料補充、專家答辯會等後續工作。

  負責 預算稽核等。

  四、成果所有權約定

  1、雙方在申報本專案之前各自所獲得的智慧財產權均歸各自所有,不因共同申報本專案而改變。

  2、甲乙雙方在本專案研究過程中,針對各自承擔的研究任務所產生的研究成果歸承擔方所有,雙方共同參與研發的科技成果歸雙方共同所有,共同智慧財產權申報及維護費用應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3、甲乙雙方共同擁有智慧財產權的使用權,未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書面同意,任何方不得將智慧財產權擅自許可第三人使用。

  五、經費的約定

  專案資助經費到位後由甲方電匯 %的資助經費至乙方賬戶,作為專案開發費用。同時乙方將相應的專案費用票據提供給甲方。

  六、保密約定

  雙方在具體合作過程中應對與合作工作有關的包括文件、程式碼、軟體產品等各種型別的所有資料嚴格保密。一方一旦發現另一方洩密造成工作資料及其成果在第三方使用,有權向其對自身的損失提出經濟補償。

  保密期限:永久。

  六、協議有效期及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永久有效。

  雙方在合作期間,根據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需要簽署新的協議的,本協議有效期自動終止。

  除非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否則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不可抗拒因素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也就是說,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無法預防的客觀情況或事故。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釀成的,也可以是人為的、社會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災、旱災等,後者如戰爭、政府禁令、罷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種法律事實。

  任何一方如欲變更或解除協議,須以書面方式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對方有權就因變更或解除協議對自身造成的損失要求提出方給予經濟補償。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人代表(負責人):

  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負責人):

  日期:

  聯合申報專案合作協議書4

  專案名稱:

  專案主持單位:

  甲方(負責單位):

  通訊地址:

  專案負責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E-mil:

  乙方(合作單位):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參與研究 專案事項,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專案下達部門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合作內容

  1.研究目標:

  2.技術內容:

  3.合作方式:

  4.合作期限: 月 月

  雙方分工情況

  甲方:

  乙方:

  雙方權利,義務與責任

  合作研究費用和支付方式

  專案總經費:

  資金支付方式:

  以上款項由方透過銀行匯入方如下賬號:

  開戶名稱:

  帳號:

  開戶行:

  成果分配

  產權歸屬:

  (1).科研成果署名:

  (2).論文發表:

  (3).專利申請:

  (4).後續研究或專案申請:

  2.成果轉讓:

  六.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生效期間為專案獲得之日至專案結題申請透過之日;

  2.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4.執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地震等導致協議不能順利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儘快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並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5.本協議與國家法律相牴觸時,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本協議;

  6.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時取代之前的所有口頭或書面協定,以及與該協定主要事項相關的擔保;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

  七.雙方其它特殊約定

  在研究過程中如因一方的技術導致侵犯他人專利或相關智慧財產權所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自行承擔.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如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必要時訴著法律.

  九,其它

  1.本專案如獲得批准後,本協議有效期的自動延伸至專案結題透過時;本專案如未獲得批准,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2.本專案如獲得批准,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合作研究經費完全取決於甲方依據主協定從專案主持單位實際收到的相關款項.如專案主持單位並非由於甲方的過失而拒絕撥款或支付失敗,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3.在沒有事先獲取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抵押,收費或以其他方式讓渡本協定中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4.未經北京大學第三醫院書面授權,合作方在市場推廣或向消費者宣傳該技術(含技術產品)過程中,不得利用北京大學,北京大學醫學部,北京大學或北京大學醫學部下屬單位(機構),北京大學或北京大學醫學部專家,學者,醫師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

  如果合作方違反上述約定,應賠償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相應經濟損失,並按照合同標的額支付違約金.

  5.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一份包含從專案主持單位獲得的與該專案相關的所有資訊和材料副本;

  6.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效力;

  7.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都不得將本協議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甲方

  乙方

  專案負責人

  (簽章)

  單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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