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糧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內容簡介:近年來,我國大量的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發生在以礦山開採、危險化學品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等為主的高危行業,以及以中小企業為主的製造與加工業等行業。釀成這些事故的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既缺乏基本的安全法律法規常識與安全知識,又缺乏必要的應急避險能力。
二、糧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糧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糧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倉儲安全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實現安全生產無事故。
2、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採取多種形式,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對新職工實行先培訓、後上崗,提高安全意識,做到“三懂三會”。
3、堅持周檢制度。重點是火源、電源、機械裝置、藥品庫等要害部位,查出安全的隱患要詳細記載,建立檔案限期整改。一時難以解決的及時上報,並做好防範措施。
4、堅持“三不傷害”原則,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嚴格化學藥劑的使用審批手續,對所領用的化學藥劑,不得留存。如特殊情況剩餘,必須將剩餘藥劑送回藥劑倉庫保管。
6、糧食入倉時,糧堆高度一律不得超過安全存糧線。
7、下班前,須關閉各種機械裝置電源及門窗,做到人離鎖落,保證倉庫及機械裝置安全。
8、庫內機械作業、登高作業、電器作業和化學藥劑燻蒸等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杜絕違規,違章操作,操作時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停機檢查,避免事故發生。
9、加強對配電房、庫區、生活區所用電器、線路和各種用電裝置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嚴禁帶病執行。高壓架空電線下面不準存放糧油及易燃物品。
10、有毒試劑、燻蒸藥品必須實行專倉存放、專人管理。藥品出入庫都要嚴格領用手續。運輸燻蒸藥品,尤其是劇毒藥品,必須有防護措施。試用新品種藥劑,須按規定報經批准後實施。
11、參與燻蒸殺蟲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進入毒倉,必須兩人以上,杜絕單獨進去,以防發生事故。
12、燻蒸殺蟲時,要在燻蒸區域設立明顯警示標誌,防止非工作人員靠近。
13裝卸、運輸、貯存藥劑時,要輕拿輕放,防止滾動、撞擊;藥箱(桶、瓶)不要倒置放;發現裝具破漏,要及時妥善處理。
14、生產人員在作業時,必須配戴勞保安全用品,做好“兩穿三戴”(穿工作衣、穿工作鞋、戴口罩、戴工作手套、戴工作帽)工作。
15、對各類事故,應認真總結,對有章不循、違規操作而造成事故的要從嚴處理。
二、倉庫防火制度
1、認真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和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完善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2、庫區內嚴禁吸菸、明火和燃放煙花炮竹,嚴禁在庫區內進行氧焊電焊作業。因工作需要的,必須辦理審批手續,並採取相應的防火措施。
3、加強對消防器材的保管,經常進行檢查,及時維修、更換損壞或失效的消防器材。
4、消防箱和消防栓前嚴禁堆放其它物資,庫區內道路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停放各種車輛。
5、庫區內嚴禁亂搭亂接電線,照明用電必須使用安全電壓,電線要有防護層,電燈要有防護罩。
6、糧庫的電器裝置必須由專人管理和安裝維修。每月定期檢查庫區內的供電線路和電器裝置,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7、庫區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必須遠離糧庫,在指定地點集中妥善保管。
8、建立與健全消防組織,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職工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並且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
三、庫區安全規定
(1)任何職工不得帶火源進入庫區。
(2)進入庫區的職工,工作服(鞋、帽)必須穿戴整齊,女職工不準穿高跟鞋入倉作業。靠近機械作業的職工工作服袖口要紮緊,頭髮要捲入工作帽內。
(3)上班前和工作時間不準喝酒,工作期間不得擅離崗位。
(4)新職工必須經過三種形式的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5)禁菸區內嚴禁吸菸。
四、進出糧作業安全規定
(1)進入庫區的車輛必須限速行駛,時速不超過5公里。
(2)車輛進入倉庫卸糧時必須有人指揮及監督其倒車進入指定點。
(3)機械作業前,應對裝置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後再啟動裝置。裝置在執行過程中,應每半小時檢查一次裝置安全運轉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4)機械裝置運轉時,嚴禁人員從機底及機面上透過,機械裝置的移動必須有機械裝置主管人員在場才能移動。
(5)在卸糧過程中,根據保管人員對溫、溼度測定後,確定是否開啟抽風機。如因溼度過大不能開機抽風時,裝置操作人員要密切注意卸糧點,周圍粉塵濃度。如粉塵濃度過大,必須停機,嚴禁在高濃度粉塵下頻繁起動電器及人為製造火源。
(6)在封擋糧門時,安裝應從下至上,每扇擋糧門板必須不漏糧,扣緊穩固。
3、保管過程的安全規定
(1)燻蒸殺蟲作業前,必須對環境、裝置、警示設施、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經檢查無誤後,方能進行作業。
(2)燻蒸作業過程必須落實專人負責觀察及檢測燻蒸施藥環境,如發現異常要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3)燻蒸作業要做好防煙火、防燃爆、防洩漏、防中毒等工作,每半小時至少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
(4)燻蒸負責人必須事前編排好人員作業計劃表,確保作業人員每次接觸毒氣時間不超過半小時,每天累計一般不超過一小時。
(5)燻蒸作業時,要設定明顯警戒標誌牌,阻止行人進入警戒區。施藥後24小時內有專人值班,並注意檢查有無毒氣外漏、冒煙、燃爆等現象。
(6)施藥完畢,要對現場、設施、裝置進行清潔清洗工作。
4、準備作業安全規定
(1)凡高空作業時,樓梯頭尾必須有防滑保護,人在梯上作業,梯下必須有專人做固梯保護工作,高空作業人員要紮好安全帶。
糧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基本制度
(一)擁有固定經營場所,符合《糧食倉庫建設標準》及《糧油儲藏技術規範》的基本要求。
經營場所遠離汙染源、危險源:距有害元素的礦山、煉焦、煉油、煤氣、化工(包括有毒化合物的生產)、塑膠、橡膠製品及加工、人造纖維、油漆、農藥、化肥等排放有毒氣體的生產單位,不小於1000米;距屠宰場、集中垃圾堆場、汙水處理站等單位,不小於500米;距磚瓦廠、混凝土及石膏製品廠等粉塵汙染源,不小於100米。
(二)擁有從事糧食、油料和油脂的收購、整理(清雜、降水、分級)、儲藏(長期、臨時)、裝卸、運輸等裝置,裝置的效能能夠保障糧食“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1、裝卸輸送機械:如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螺旋輸送機、鬥式輸送機、扒谷機、堆垛機等。移動式輸送機是糧油倉儲單位應當配備的基本裝置。
2、清理機械:如初清篩、振動篩、布筒式過濾器等。清理機械是進行入庫糧油整理的重要裝置。
3、計量裝置:如汽車衡、磅秤、電子稱、流量計、散料稱等,汽車衡是實現糧油出入庫準確計量應當配備的基本裝置。
4、糧食儲藏機械:如倉外磷化氫發生器施藥裝置、穀物冷卻機、環流燻蒸系統、扦樣裝置、糧情測控系統、機械通風系統。高大平方倉、立筒倉、淺圓倉長期儲糧時要配備糧情測控系統、機械通風系統和電動取樣裝置,散存堆存高於6米時要配備環流燻蒸系統。
5、消防裝置:如干粉滅火機、消防斧等。消防裝置是必須配備的基本裝置。
6、專用車輛:如散裝車等。
(三)擁有相應的糧油保管員和糧油質量檢驗員,技術人員的職業資格、技術等級、數量滿足從事糧油倉儲活動的基本要求,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對配備倉儲人員數量的規定。
倉容2.5-5萬噸以下,質檢員不少於2人,保管員不少於4人;5-10萬噸,質檢員不少於3人,保管員不少於7人;10萬噸以上,質檢員不少於4人,保管員不少於10人。
(四)糧油倉儲單位應根據《江蘇省糧油倉儲單位備案管理辦法》向所在地的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備案。
主要工作崗位職責
(一)糧油倉儲單位負責人職責
1、糧油倉儲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管理的所有糧油的儲存安全負總責。
2、熟悉庫存糧食情況,瞭解糧食流通政策,掌握必要的糧食儲藏知識和管理要求。
3、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建立糧油倉儲專業部門。
4、糧油倉儲單位負責人要領導組織編制糧油倉儲各項規章制度,保證糧油倉儲管理有章可循。
5、明確業務領導分工負責,增強糧油倉儲業務決策的科學性。
6、支援糧油倉儲管理技術人員學習培訓,充實糧油倉儲專業人員隊伍。
7、保證糧油倉儲經費,改善糧油儲存條件。
8、堅持檢查督促,加強日常管理。
9、鼓勵科技創新,推進科學儲糧。
10、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生產工作長效機制。
(二)保管員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糧油倉儲管理辦法》和《糧油儲藏技術規範》等制度及技術標準,採取適當的儲藏技術,確保糧油安全、減少損失損耗、防止汙染、延緩品質劣變。
2、努力學習儲糧新技術,熟練掌握清倉消毒、糧情檢測、機械通風、環流燻蒸等操作技術,積極採用儲糧新技術,努力探索新方法,不斷提高科學儲糧水平。
3、依照《糧油保管員國家職業標準》和糧食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要求,參加職業技能鑑定,取得初級以上的職業資格證書,實行持證上崗。
4、糧油保管員對自己管理的倉庫、糧食品種、數量、質量及糧情變化等情況做到“一口清”。
5、認真執行糧情檢查、報告制度,做到檢測準確,記錄齊全,並正確分析、預測、判斷儲糧安全狀況和糧情變化趨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掌握主要儲糧害蟲的特徵,做到準確、快速識別,掌握各種儲糧害蟲防治藥劑的使用方法。
7、正確熟練使用查倉工具、測量器具、儲藏機械和出入庫機械等。
8、嚴格執行糧油出入庫制度,做好出入庫現場管理。把好質量和數量關,做到收有憑、支有據,確保數字真實、準確。
(三)檢驗員崗位職責
1、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及較強的工作責任心、豐富的檢化驗知識、熟練的操作技能和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
2、嚴格執行國家糧油質量標準和有關規定,準確檢測,做到質價相符。
3、依照《糧油質量檢驗員國家職業標準》和糧食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要求,參加職業技能鑑定,取得初級以上的職業資格證書,實行持證上崗。
4、嚴把糧食出入庫關,確保入庫糧食質量良好,準確反映出庫糧食質量。
5、及時做好糧食入庫後的統倉質檢工作。
6、建立糧油質量檔案。
7、加強業務知識學習,積極推廣應用糧油檢驗新方法、新技術,進一步提高檢測水平和檢測質量。
糧油出入庫制度
(一)糧油入倉前要制定入庫計劃,配備和培訓人員。
(二)糧油入倉前要對倉房、裝置、器材的執行狀況和安全衛生進行檢查;對倉房進行空倉防毒;對裝置、器材、裝具進行殺蟲處理等。
(三)所有入庫糧油都必須進行檢驗、檢斤,做到檢驗、計量準確,檢驗員、司磅員、保管員要同時簽字,各負其責。
1、糧油入庫質量以一車(船)作為一個扦樣單位,做到車車扦樣,扦樣員可結合感官鑑定對糧食質量做初步判定,扦樣員對扦取樣品的代表性負責。
2、扦樣樣品應送至實驗室由檢驗員用儀器檢驗,每車(船)或每批次製作一份《糧油質量檢驗單》,檢驗員對檢測結果負責。
3、保管員要嚴把入庫糧油質量,在倉口卸糧時,要對糧油質量進行復查,發現問題及時會同檢驗員複檢。
4、經過檢驗合格的糧油要及時安排入倉,對於檢驗不合格的糧油要及時整理或妥善處理,不宜用於食用和飼料用糧的糧食要做好標識。
5、貨位形成後,要及時組織檢驗人員對該貨位的所有質量指標進行檢驗,必要時應檢測品質指標和衛生指標。結合入庫的《糧油質量檢驗單》和《糧油數量檢斤單》等原始憑證,建立糧油質量檔案,並裝訂成冊,作為糧油質量檔案存檔。
(四)及時透過除雜、降水對入庫糧油進行整理,達到安全儲存要求。
(五)對於不同品種、不同性質、不同生產年份、不同等級、不同水分、食用和非食用要分開存放,不得混合存放。
(六)對所有出庫前的糧油進行質量檢驗,並出具質量檢驗報告,應與出庫的糧油質量保持一致。
1、正常儲存年限內銷售出庫的,可由糧油倉儲單位自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檢驗的專案主要為國家糧食質量標準規定的各項質量指標。在儲存期間使用過化學藥劑並在殘留期限內的糧油,應增加藥劑殘留量檢驗;色澤、氣味明顯異常的糧油,應增加相關衛生指標。糧油倉儲單位本身不具備衛生指標檢測條件的,可委託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檢驗。
2、超過正常儲存年限的糧油銷售出庫,應當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質量鑑定。質量鑑定不但要檢測國家糧食質量標準規定的各項質量指標,還要對糧食的儲存品質進行判定,對糧油衛生指標進行檢測。
(七)變質、不符合食用衛生標準的糧食,嚴禁流入口糧市場,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不符合飼料衛生標準的糧食,也不得用作飼料用糧。
(八)對所有出庫的糧油進行準確計量,並製作計量憑證,做好出庫記錄。糧油出庫計量與入庫計量應基本相同。出庫計量結果要在糧油保管帳上如實記載,作為處置糧油損失損耗的依據。
(九)糧油包裝物必須清潔、衛生,無汙染,無異味,成品糧的包裝物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糧油在裝車、裝船之前必須進行檢查和清掃,如發現運輸工具裝運過農藥、化肥、煤炭或其他汙穢物品,則必須對運輸工具進行徹底洗刷、消毒、清潔,達到無汙染後方可裝運糧油。必要時可採用乾淨無異味的麻袋片、塑膠編織片鋪墊。
(十)未經處理的嚴重蟲糧、危險蟲糧不得出庫。對於嚴重蟲糧要做好隔離防護工作,同時儘快採用燻蒸等辦法消滅害蟲,然後安排出庫。對危險蟲糧必須立即封存隔離,並限期處理,然後經動植物檢疫部門確認殺蟲徹底後,方可出庫。
(十一)可能存在發熱危險的糧油不得長途運輸。
糧油儲存管理制度
(一)糧油在儲存期間發現有黴變、發熱、結露、蟲糧、高水分糧等影響儲糧安全情況的,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處理。
(二)建立規範、完整的糧油倉儲過程記錄檔案,準確、翔實地記錄糧油儲藏過程。包括各時點糧油水分、雜質、糧溫、環境溫溼度以及有關質量品質指標,通風、燻蒸等記錄。
(三)倉儲能力不能滿足需求時,應透過代儲、租賃等方式,合理利用其它單位現有的糧油倉儲設施,擴大倉儲能力。糧油倉儲單位應當與承租或出租的單位簽訂規範的代儲或者租賃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現有倉儲設施不足,確有必要露天儲存糧油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打囤做垛應確保結構安全,規格儘量一致。
2、垛囤應當滿足防水、防潮、防火、防風、防蟲鼠雀害的要求,並採取測溫、通風等必要的倉儲設施。
3、用於堆放糧油的地坪和打囤做垛的器材不得對糧油造成汙染。
(四)在常規儲存條件下,糧油儲存年限宜從嚴控制。一般情況下,糧油儲存年限以新糧收穫起算,當年生產糧油入庫後第二年即視為儲存兩年。
(五)應按照糧油損耗處置方法處置糧油損耗。有關部門對政策性糧油儲存損耗的處置方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糧油儲存損耗包括自然損耗和水分雜質減量。
1、水雜減量。水分雜質減量是指糧油在入庫和儲存過程中,由於水分自然蒸發,以及通風、烘曬、除雜整理等作業導致的水分降低或雜質減少等損耗。
水分減量的計算公式為:
水分減量=糧油入庫數量×(入庫水分%-出庫水分%)/(1-出庫水分%)
雜質減量的計算公式為:
雜質減量=糧油入庫數量×(入庫雜質%-出庫雜質%)/(1-出庫雜質%)
水雜減量=水分減量+雜質減量
糧油實際儲存損耗=糧油入庫數量-糧油出庫數量
2、自然損耗。自然損耗是指糧油在儲存過程中,因正常生命活動消耗的幹物質、計量的合理誤差、檢驗化驗耗用的樣品、輕微的蟲鼠雀害以及搬倒中零星拋撒等導致的損耗。
原糧儲存自然損耗定額的計算方法是:
自然損耗定額=糧食入庫數量×定額自然損耗率
原糧自然損耗定額為:儲存半年以內的,不超過0.1%;儲存半年以上一年以內的,不超過0.15%;儲存一年以上的,不超過0.2%。具體儲存年限的確定,以實際儲存月份計算,大於等於12個月的為一年以上,大於等於6個月少於12個月的為半年以上一年以內,少於6個月的為半年以內。
3、糧油儲存損耗應當以一個貨位或批次為單位分別計算,不得混淆,不得衝抵其他貨位或批次的損耗和損失
4、不同性質的糧食,採用不同方法核銷。屬於商品糧油的,經負責人批准後,由糧油倉儲單位自行核銷。屬於各級儲備糧的,按照相應的規定核銷。
(六)糧油儲存事故實行逐級報告分級調查的程式
1、糧油倉儲單位發生糧油儲存事故後要在1小時內報告當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2、一般儲存事故,發生單位應報告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可由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調查;
3、較大儲存事故,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在接報告後立即報告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由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處理;
4、重大儲存事故和特別重大儲存事故,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接報告後立即報告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5、委託代儲和租倉儲存發生糧油儲存事故時,要立即報告糧權所屬單位。
糧情檢查制度
(一)嚴格按照《糧油儲藏技術規範》(LS/1211)中糧油儲藏期間的糧情檢測與質量檢驗要求執行。
(二)糧情檢測結束後要及時、準確、完整、詳細、真實地記載檢測結果。
(三)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分析,並及時處理,較大糧情問題要及時上報。
(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分管領導參加的糧情分析會,認真總結糧情變化規律和儲糧經驗。
(五)認真開展“一符四無”建立活動,每月做一次鑑定。
(六)單位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每個月要至少進倉庫一次,進行監督檢查,詳細瞭解儲糧情況。
(七)儲藏報表要準確、及時,資料要整理歸檔。
倉儲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一)倉儲設施裝置的配置根據單位收購儲存的需要先報後買,原則上實行公開招標購買。
(二)倉儲設施裝置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人員須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實行持證上崗。
(三)設施裝置使用前要認真檢查運轉情況,保證正常使用,結束後要認真清理、妥善保管。
(四)烘乾機、吸糧機等設施裝置要有操作規程或使用辦法,並懸掛在明顯位置處。
(五)計量等裝置必須經有關部門校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六)倉儲裝置要擺放整齊,定期盤點,有器材庫的,裝置要入庫存放,不能入庫的要有良好的防護措施。
(七)配置專人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
(八)建立倉房檔案,對倉房的建設年代、倉容、投資和維修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
(九)建立裝置臺賬和使用維修記錄,加強日常管理。
化學藥劑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藥劑庫以及藥劑的採購、運輸、裝卸、儲存及報廢、散溢、包裝物和殘渣的處理、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儲糧化學藥劑管理和使用規範》(LS1212)及《糧油倉儲管理辦法》技術標準和規章執行。
(二)原則上每一個縣域只設一個藥劑庫,由當地公安機關和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部門驗收,領取《劇毒物品儲存許可證》。
1、藥劑庫應建在庫區內,遠離飲用水源及辦公、居住區,留有消防通道,具備乾燥、明亮、防火、滅火、防爆、防雷電、防偷盜、通風良好、結構完整等效能。並安裝使用防爆電器器材,地面、天花板要採用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
2、藥劑庫外應設定明顯的標誌,有條件的單位設定相應的影片監控系統,並與公安110聯網。
3、藥劑庫應具備與儲存藥劑理化性狀相對應的消防器材和幹沙,配備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具。
4、藥劑庫實行定期檢查制度。保管員1年至少2次對藥劑庫進行檢查、盤點、通風。單位主管負責人應組織相關人員對藥劑的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三)儲糧化學藥劑統一購買、統一存放。
(四)應建立儲糧化學藥劑驗收、入庫和出庫登記制度,做到賬實相符。
1、入庫驗收按照《毒害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17916)的規定驗收。
驗收的專案有:內外包裝應有品名、規格、等級、數(重)量、生產日期或批號、生產廠名、儲運圖示和毒性標識,並且包裝完整無損、無水溼、無汙染、包裝材料和容器襯墊完好;形狀、顏色應符合產品標準;液體商品顏色無變化、無沉澱、無雜質;固體商品無變色、無結塊、無潮解、無溶化等。
驗收結果的處理:合格的產品簽收入庫,填寫記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庫;包裝破漏時,必須更換包裝方可入庫,整修包裝需在專門場所進行,撒在地上的毒品要清掃乾淨,集中存放,統一處理。
2、領用儲糧化學藥劑,應先由使用人員提出申請,由單位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領用或向所在地糧食購銷總公司申請領用。領用時要領用在保質期內的藥劑,且應先領用和使用臨近保質期的藥劑。已領用出庫而未用完的儲糧化學藥劑和裝化學藥劑的鋼瓶應及時退回藥品庫妥善保管,登記備案,不得隨處亂放。
(五)藥劑保管應有兩名保管人員,保管人員應掌握儲糧化學藥劑基本知識和安全知識、且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糧油保管員上崗資格證。
(六)在倉內施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清點進出倉人數,要確實查明進倉人員全部出倉後,方可封門。
(七)糧食燻蒸前必須編制詳細的燻蒸作業方案,填寫《江蘇省糧油燻蒸作業備案表》,報燻蒸作業實施地的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消防和防汛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以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消防和防汛安全領導小組,有專(兼)職消防和防汛安全工作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和防汛工作。
(二)按照單位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確立各庫點、各部位責任人,並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樹立正確的安全消防意識,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識和技能。
(三)必須做到人員、組織、措施、器材、水源五落實。
(四)按照消防器材配備標準,配足各種消防器材。做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裝置的維修保養,使消防器材和消防裝置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五)汛期企業應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早做好防汛搶險的各項準備工作。
1、汛期要成立防汛領導機構和搶險防災隊伍,配齊防汛搶險所需物資、器材、裝置和車輛,確保正常運轉使用,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2、地處低窪易澇地帶和易被洪水危害的糧食,在汛期到來之前要轉移到安全地區,不能轉移的糧食必須採取保護措施,保證糧食安全。
儲糧安全責任制度
(一)糧油倉儲單位有對糧油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重要影響的違法行為的,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依據法律法規給予制裁。主要的違法行為有:
1、對出入庫糧食沒有進行質量檢驗和建立糧食質量檔案。
2、沒有對入庫糧油進行準確計量,沒有製作計量憑證。
3、沒有按照不同品種、性質、生產年份、等級、安全水分、食用和非食用進行分類存放,沒有按貨位及時製作庫存糧油貨位卡。
4、包裝物和運輸工具對糧油造成汙染,未經處理的嚴重蟲糧、危險蟲糧出庫,可能存在發熱危險的糧油長途運輸。
5、發生有人進入正在作業的烘乾塔、立筒倉、淺圓倉等設施情況。
6、糧油保管員、糧油質量檢驗員不具備國家職業資格。
7、在糧油儲存區內開展的活動和存放的物品對糧油造成汙染或者對糧油儲存安全構成威脅。
8、沒有按照倉房(油罐)的設計容量和要求儲存糧油。
9、儲存糧油出庫數量多於入庫數量的溢於,衝抵了其他貨位或批次糧油的損耗和損失。
10、燻蒸作業沒有備案,燻蒸作業中沒有在作業場地周圍設立警示牌和警戒線,發生無關人員進入燻蒸作業區的情況。
11、發生儲糧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沒有按照規定報告。
(二)發生糧油儲存事故,造成糧油損失的,屬於企業自有商品糧食的,由糧油倉儲單位自行承擔損失責任;屬於各級儲備糧和政策性糧油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糧油倉儲單位違反有關糧油出入庫、儲存管理等規定的,由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所在地與違法行為發生地不一致的,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行政處罰;兩個以上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同一違法行為依照有關法規和規章均有行政處罰權的,原則上由最先立案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實施行政處罰,但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糧油倉儲單位應建立儲糧安全責任制度,明確保管員、分管領導和單位負責人應承擔的責任。
1、儲糧設施裝置達不到安全儲糧要求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承擔主要責任,造成存糧損失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保管員,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人為因素造成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員責任,同時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分管領導責任。
2、儲糧發生黴變、發熱、結露、蟲糧、高水分糧等影響安全儲糧問題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糧油發生質量降等的,要認真分析查詢降等原因,及時採取措施,防止質量進一步下降,如是人為因素造成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發生糧油損失要查明原因,根據損失大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數量巨大,情節嚴重,違反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檢查報告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分管領導和生產管理人員各司其職。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明確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程,建立和落實以單位負責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明確分工領導,配備與倉儲任務相適應的專兼職安全員。
3、保障安全生產資金投入,配備充足的勞動保護用品。
4、組織檢查,及時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加大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與管理。
5、開展全員安全生產培訓,保證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6、採用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工藝、裝置,保證特種裝置經檢驗檢測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安全標誌。
7、制定應急預案,建立高效的應急響應和救援機制。
(三)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定期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檢查的內容主要為:
1、安全生產責任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實。
2、安全生產機構是否建立、健全。
3、各項規定、標準和制度規範執行情況。
4、現場設施、裝置是否安全,機械裝置防護裝置是否完好,特種裝置是否定期檢驗,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5、作業現場的環境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6、隱患整改落實情況等。
(四)對各個崗位安全生產進行細化,明確工作標準,制定考核辦法,建立安全生產分月度、分季度、分年度的檢查、考核、評估制度,落實責任,建立長效機制。
(五)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糧油倉儲單位應及時依法處理,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單位負責人,糧油倉儲單位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救援,避免損失擴大,並以最快的方式上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等。
2、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立即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3、事故發生後,事發單位和有關人員必須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啟動應急預案。
4、事故處理結案後,糧油倉儲單位要在全體職工大會上通知、通告或公開宣佈處理結果。
安全保衛和值班制度
(一)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建立健全安全保衛組織和保衛制度,做好綜合治理,切實保證庫區安全。
(二)各單位要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建立安全值班巡邏制度,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制度執行情況。
(三)節假日值班巡邏必須有領導帶班,保持通訊暢通,並向上級報告值班人員名單,做好值班情況和交接記錄。
(四)嚴守國家秘密,對倉庫容量、糧油庫存以及重要的機密檔案等不得洩漏。
(五)加強門衛值班,建立出入庫車輛及來客登記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
糧油質量管理制度
(一)夏秋兩季收購前,應組織人員調查瞭解糧食品種質量情況,並分割槽域分型別、分品種進行質量抽樣化驗,對糧食形勢做出正確判斷,確定合理的收購價格。
(二)加強入庫糧食的質量管理工作。收購中認真貫徹執行糧油質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嚴格把好糧食質量關,對入庫的糧食逐車進行化驗,符合質量標準的糧食,憑質量檢驗單,方可入庫;對不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的糧食,要及時整曬,消除隱患,確保儲糧安全。
(三)做好糧油儲存期間的品質檢測工作。貨位形成後,對糧食進行質量檢測。根據需要,可適當增加檢驗次數。
(四)加強糧食出庫質量管理。糧食出庫時,必須進行質量檢驗並準確填寫檢驗報告。
(五)建立完整的質量資訊檔案。糧食出入庫和儲存期間,應歸類整理檢測記錄,建立完整的質量資訊檔案。
庫區管理制度
(一)庫區內部各功能區設定合理,在便於糧食出入庫和裝卸運輸的前提下,倉儲區、管理區和生活區要相要有效隔離。
儲存區倉房之間保持適當距離,辦公區可適當接近儲存區,生活區相對集中並與儲存區保持稍遠距離。辦公區和生活區需處於儲存區上風方向。三區之間可透過柵欄、綠化帶、圍牆等予以分開,便於安全管理。
企業大門、倉房建築物,內設機構辦公場所等要有明顯的標識。
(二)要對不同型別的倉房(油罐)、不同位置的倉房(油罐)進行編號。
1、不同型別的倉房常以英文字母予以區別。同類型的倉房獨立編號。
2、編號的方法從最靠近正門的倉房開始,由左向右、由前到後逐一連續編號。平方倉以廒間為單位依次編號。樓房倉以獨棟倉房為單位依次編號,並通過後綴數字區別樓層。立筒倉和淺圓倉以一個筒為單位依次編號,從靠近工作塔的.第一個筒開始,按順時針方向逐一編號。
(三)成立衛生及綠化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部署衛生及綠化工作,並按區域劃分,責任到人,定期組織檢查。
(四)庫區內保持乾淨、整潔,不留死角。
(五)庫區內合理種植花草、樹木,美化環境。
(六)庫區內地坪要硬化,排水溝、洩水坡要保持完整,無滲水現象。
(七)庫區內嚴禁飼養家禽、家畜。
(八)糧食在搬倒、整曬、出庫時要及時清理現場,入庫後整曬場地要打掃乾淨。
(九)對所有苫蓋物、包裝物要經常保持清潔、乾淨。
賬務管理制度
(一)應設立糧油保管賬、統計賬、會計賬,準確記載糧油進出庫品種、數量、庫存變化,正確反映資金佔用、盈虧情況。
1、糧油保管賬是記載糧油貨位、品種、數量以及庫存糧油當期數量變動時間、變動依據和變動情況的賬簿。糧油保管賬制度由糧油保管記賬憑證、糧油保管明細賬、糧油保管總賬和糧油記賬方法四部分組成。
糧油保管帳記賬憑證是記賬人登記糧油明細賬的依據,由保管員製作,倉儲管理部門負責人稽核。
糧油保管明細賬反映分性質、品種、等級、貨位的糧油出入庫和庫存情況,由記賬人依據糧油記賬憑證及時登記。
糧油保管總賬用於反映企業庫存糧食的總體情況,區分糧油性質、品種,依據糧油保管明細賬每月彙總記載一次。
2、統計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由糧油倉儲單位建立的、根據糧油保管賬的記載,透過統計方法產生的各類統計報表、統計臺賬以及其他統計資料的總稱。
應根據本企業原始憑證和記錄建立糧食統計臺賬,對糧食經營情況等基礎資料加以記錄,並填寫統計報表,報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3、會計賬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生產、銷售、加工、儲存各個環節盈虧核算所形成的各類原始單據、憑證、賬簿、會計報表的總稱。
(二)應設立專職或兼職的統計員和會計人員,且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政策水平和專業技能。
(三)定期開展培訓和檢查,規範賬務處理流程,提高人員素質,增強責任感,熟練掌握業務,及時處理賬務。
(四)貨位形成後或貨位變化後,要立即填寫庫存糧油貨位卡,其中一份懸掛在貨位明顯位置。5個工作日內,應更新其他的有關賬務,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五)完善糧油實物、保管帳、統計賬、會計賬稽核機制,統計人員、會計人員、保管人員要加強溝通協調,在月底結賬時認真核對資料,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及時進行賬務調整,確保三賬相符。
業務學習培訓制度
(一)要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政治、文化和業務知識,積極開展技術培訓,鼓勵職工積極鑽研業務,尤其是要積極參加國家糧食局、省糧食局舉辦的保管業務和檢驗知識培訓,不斷提高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
(二)夏秋兩季收購前要集中組織業務學習,單位負責人要帶頭參加。
(三)學習的內容主要為黨的方針政策、糧油購銷政策、糧油儲藏技術知識、倉儲管理規章制度、先進儲糧經驗和檢化驗知識等。
(四)至少訂閱一種糧油儲藏技術、管理方面的刊物和關於糧食經營的刊物。
(五)建立激勵機制,鼓勵研究探索科學儲糧新技術,對有科研成果的技術人員要給予適當的獎勵。
檔案管理制度
(一)規模較大的企業,應設立檔案室,沒有檔案室的,必須配備檔案存放櫃。
(二)各類檔案要進行科學管理,分類合理,編排規範,代號正確,規格一致,檢索工具完備。
(三)要明確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對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校對,做到帳物相符。
(四)對字跡褪變、破損的檔案,應及時進行修補和複製。
(五)檔案收入、移出、銷燬必須進行登記,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六)檔案查閱應辦理借閱手續,寫明查閱者的身份、使用目的。查閱後歸還時檔案管理人員要注意檢查,維護檔案檔案完整齊全。
(七)檔案管-理-員要妥善保管檔案,防止遺失、洩密和汙損,不得抽換、塗改、勾畫、拆散。
企業文化建設和員工管理制度
(一)糧油倉儲單位應制定員工獎懲制度,並嚴格實施。
(二)主要工種員工需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實行持證上崗。
(三)制定在職教育計劃,在職教育投入機制健全,積極組織開展技能比賽。
(四)糧油保管員、檢驗員、電工、裝置維修工、執行高空作業的人員應給予補貼。
(五)員工較多的企業應設立員工活動中心。
(六)有條件的企業應建立網站網頁,並適時更新。
(七)積極參加各類爭先創優活動,如開展一符四無活動、爭創文明單位、示範糧庫建立等。
(八)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糧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了加強糧油倉庫(以下簡稱糧庫)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糧庫和職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國家糧庫。糧油加工廠、糧管所、糧站等存糧單位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糧庫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四條 新建、改建和擴建的糧庫,必須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設計施工。
第五條 糧庫主任為本單位防火負責人,對全庫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防火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需要組建群眾義務消防組織,設立專職或兼職防火員,定期進行訓練和演習,所需經費按有關規定列支;
(二)制訂防火崗位責任制和緊急救災具體方案;
(三)對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定期考核,新職工和各種專業人員要做到先培訓,後上崗;
(四)負責糧庫日常防火工作,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
第六條 糧庫的存糧區與加工區、辦公生活區要隔離開來。存糧區內嚴禁吸菸、用火,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並要設立明顯的防火標誌。庫區內需要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經庫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相應的防火滅火措施後,方可進行。
第七條 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糧庫;確因工作需要帶入,必須經糧庫防火負責人同意,並採取嚴密的防範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八條 庫區內的高大建築物要有避雷裝置。立筒倉、烘乾車間、糧油加工車間、飼料加工車間等要安裝配置除塵和防止粉塵爆炸的安全裝置。
第九條 糧庫的倉房、油罐(池)和露天囤、垛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糧食烘乾車間附近嚴禁搭棚、做囤;對需要烘乾的糧食,入機前要清除雜質,烘乾後要經過冷卻才能存入囤垛。各種油餅(粕)和棉籽要經過降溫處理才能堆碼儲存,儲存堆垛要有通風措施,以防高溫自燃。
倉房、油罐(池)和露天囤、垛之間應當保持必要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保持暢通。
第十條 糧食燻蒸作業時,要備有完好的消防器材和報警裝置,並嚴格按照《糧油儲藏技術規範(試行)》有關規定施放藥品,做好防火工作。
第十一條 糧庫的電器裝置要由專人管理,由持有電業部門證書的電工進行安裝和維修。倉房內安裝電器要採用密封防爆型裝置。電器裝置應當定期進行安全檢測,每年不少於兩次。如發現隱患應當立即停止使用,迅速維修。倉儲機械的使用管理,按《國家糧油倉庫倉儲機械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糧庫要建立晝夜值班、夜間巡邏和節假日領導帶班制度。糧油商品收購入庫旺季,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訂加強防火安全工作的具體措施。
第十三條 糧庫要按照《國家糧油倉庫消防器材配備表》(見附件)的要求,配齊配足消防器材。
第十四條 糧庫消防器材裝置要有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待用。消防器材裝置要在固定地點存放,不得挪作它用。
有冰凍的地區,要在冰凍季節到來之前對懼凍的消防器材裝置採取防凍措施。
第十五條 糧庫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查出的火險隱患,要指定人員、限定時間、採取切實措施予以消除。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在及時上報的同時,要採取防範措施,保證安全。
第十六條 糧庫發生火情,要立即報警,防火負責人或有關領導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撲救,儘可能減少損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搶救,貽誤時機。
第十七條 糧庫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按照《國家糧油倉庫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迅速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同時要按照“三不放過”(事故原因,責任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對待,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 對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和人員,上級主管部門或本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九條 違反消防法規及本辦法的、或忽視防火工作造成火災的單位和人員,由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觸犯刑律的,應當提請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糧食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訂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