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治安保衛管理制度
酒店治安保衛管理制度
現如今,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酒店治安保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酒店治安保衛管理制度1
一、愛崗敬業、服從管理,聽從指揮。保安人員必須服從上級領導和部門經理、主管的管理,否則給予書面警告,屢教不改者開除。
二、穿工作制服戴工號牌上崗,且衣著整潔大方。
三、嚴禁衣冠不整,穿拖鞋進入酒店。
四、不遲到、早退、不曠工、不曠會,不擅自脫崗,不睡崗。
五、上班期間不得吃零食、吸菸、看小說。
六、嚴禁保安員到前臺閒聊、嬉鬧。
七、手機必須處於24小時開機狀態,突發事件接到通知後必須在短時間內趕到。
八、消控室必須保持衛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
九、辭職者必須履行辭職手續,即提前一月寫辭職報告上交管理人員同意後安排離崗日期。
十一、調休請假者必須持請假條,請假一天由主管批准,兩天以上由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十二、值班人員必須嚴格登記出入車輛。停車場車輛必須停放整齊,嚴禁腳踏車、摩托車亂放,如有亂放應及時整理。
十三、在工作中出現意外情況,自己的直屬上級不在場,又必須解決時,可向上級主管、經理、值班經理請示或反映。
十四、夜值班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並做好記錄,如遇突發事件立即向值班經理反映。
十五、不得對上級安排的任務無顧拖延拒絕或終止完成。
十六、嚴禁保安員酗酒、鬧事,否則扣除當月工資並開除。
本著對酒店負責、對工作負責,為搞好保安部的日常管理,對違反以上規章制度的員工視情況實施5100元的經濟處罰,情況嚴重者予以開除。
酒店治安保衛管理制度2
一、保安部組織機構與工作內容
(一)保安部組織機構
保安部設經理1人下設主管及治安、內保、監控領班和消防員。保安部是管理的職能保障部門,在總經理領導下貫徹國家公安、安全部門和止級主管部門的安全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全面負責酒店和客人的人身、財產等安全保衛工作。其組織機構形式。
(二)保安部的工作內容
1、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酒店的安全工作,研究制定酒店治安、消防、內管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範預案和措施,報總經理審批後組織貫徹實施。
2、組合酒店實際,貫徹公安、安全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協助公安、安全機關查處違法犯罪案件與人員。
3、研究制定酒店安全部門各崗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度與職責規範審定各部門安全管理規章與制度,報總經理審批後貫徹實施。並檢查實施結果,處理存在問題保證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
4、研究制定酒店消防工作管理辦法與措施,組織義務消防隊,做好消防培訓,定期舉辦消防知識講座,做好消防裝置、器材、監控裝置管理。對施工現場、明火作業部門,配合工程技術人員和外協施工單位做好防火安全檢查、明火作業審批,簽訂安全合同,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5、做好酒店關鍵和要害部門的日常保衛工作。並結合酒店重大活動,做好重點客人、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與防範。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6、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和要害部位與人員安全檔案,廣泛懼安全資訊,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7、做好治安管理查處打擊賭博、販毒和利用高科技作案等違法犯罪活動。處理安全責任事故,並定期向上級彙報工作。
二、保安部各崗人員職責規範
(一)保安部經理
報告上級:總經理
督導下級:保安主管、消防員
聯絡部門:酒店各部門
職責規範:
1、負責保安部的全面工作,全面貫徹落實總經理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當好總經理安全工作的參謀和助手。
2、與人事培訓部配合,負責本部門的人員調配和部門內部人員選拔、聘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辭退等管理工作。
3、根據“預防為主”的保衛工作方針,在酒店內開展以“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惡性事故發生)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4、貫徹安全保衛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協助酒店各部門,把安全職責納入部門管理工作日程當中。
5、負責重大節日、大型會議及外賓和團隊的安全保衛工作。特別是有重要首長、貴賓抵離店時,要親自到場指揮,確保安全。
6、在酒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掌握酒店防火系統,制定防火規章制度與計劃。履行消防監督檢查職能,組織和領導義務消防隊,防範火災發生。負責調查酒店內發生的火災事故。
7、接待有關賓客對酒店安全工作方面提出的投訴,並進行處理。
8、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部門及上級有關執法機關來酒店協查、指導各項工作。
9、協助酒店領導,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10、負責健立健全酒店及本部門安全方面的有關記錄和檔案。
11、定期召開部門管理例會。
(二)保安主管
報告上級:保安部經理
督導下級:保安部各班組領班
聯絡部門:酒店各部門
1、在保安部經理領導下進行工作,直接對其負責,執行交辦的各項任務和臨時授權的其他職責。
2、協助保安部經理制定各項工作計劃。負責對領班的工作進行督促和檢查。
3、負責保安部員工的教育、培訓,抓好員工思想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使全體員工團結一致。
4、協助酒店各部門建立健全安全保衛組織,培訓各部門的骨幹力量。
5、做好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的監控檢查及收繳客人的遺留、違禁物品。
6、經常巡查酒店的各項安全制度在各部門的執行情況。發現客人有借酒鬧事及出現違法事件的,及時處理。
7、每天和前臺聯絡,及時掌握外賓、重要客人入住樓層的有關情況,確保賓客安全。
8、熟悉消防業務知識,協助保安部經理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和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演練與培訓。
9、熟悉掌握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保養、使用,定期做好檢查工作,使消防設施器材處於良好狀態。
10、負責酒店要害部位的安全監督,確保安全。
11、負責檢查會客登記制度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外出登記情況。
12、負責每天各班交接班記錄的檢查及存在問題的妥善處理。
13、每天向保安部經理彙報工作情況及存在的各種問題。
(三)保安部各班組領班
報告上級:保安主管
督導下級:各班組員工
職責規範:
1、在主管的領導下進行工作,直接對主管負責。
2、抓好班組思想建設,掌握員工思想和工作情況,團結員工相互關心,共同提高。
3、走動管理,隨時督導、檢查員工在崗期間的儀表、儀容、禮貌、禮儀、警械裝備和值班工作質量。
4、每天上崗前要開班前會,提出要求及注意事項。
5、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方法。
6、協助其他部門處理好一般性的客人投訴。
7、嚴格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四)消防員
報告上級:保安部經理
職責規範:
1、認真貫徹執行酒店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2、認真落實上級領導臨時佈置的'各項消防工作。
3、負責對新員工進行消防培訓,並對在崗員工進行防火意識教育,宣傳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4、熟悉酒店的地理、環境和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火災報警裝置)的分佈位置。
5、制定計劃,購置、維修全店的消防器材。
6、落實防火安全大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及時登記上報並提出整改意見。
7、配合上級機關和公安消防部門的安全檢查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火災事故。
8、審批動火許可證,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進行監護。
(五)治安員、內保員
報告上級:治安領班、內保領班
職責規範:
1、在領班領導下,保衛好酒店的安全,執行上級交辦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
2、負責對客房、餐飲、娛樂等區域的巡邏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並向上級彙報處理情況。
3、對酒店內、外車輛進行疏導,保證交通暢通。
4、對酒店內、外車輛進行疏導,保證交通暢通。
5、對來訪人員進行詢問登記。
6、負責檢查詢問零點以後進入客房區的有關客人的鑰匙牌和住房卡。
7、阻止無關、閒散人員進入酒店。對流氓滋事人員及可疑人員進店,除採取控制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8、制止一切實發生在酒店內的客人爭吵、打架、鬥毆等不良情況,及時處理,防止事態惡化。
9、協助財務部做好押送有關款項工作。
10、制止入住人員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物品進入酒店區域,發現後應將物品扣留。
11、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六)監控中心值班員
報告上級:監控領班
職責規範:
1、認真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監控系統操作規程》。愛護裝置,注意檢查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2、熟練掌握消防監控裝置的操作程式。
3、非本室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入內。值班人員不準脫崗或睡崗,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發現裝置故障,要及時排除。如有故障排除困難,應及時上報,配合裝置部儘快修復,保證裝置正常運轉。
5、發生火警報警,及時將報警位置報告領班,並趕到現場查明原因。
6、密切注意觀察賓客在各區域的動向,發現情況及時報告領班。並做好錄影追蹤工作。
7、熟悉酒店消防設施的分佈情況及每個火災自動控制動報警,離子感煙探測器的具體位置。
8、認真做好工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七)各值班崗位
職責規範:
1、監控中心門崗。
(1)上崗前認真檢查佩帶的器材,注意在崗時的禮貌禮儀、儀容儀表,杜絕態度強硬、語言粗暴等現象發生。
(2)在崗期間,禁止吸菸、會客、聚堆聊天、與員工嬉鬧、脫崗,未經領班同意不得私自換崗。
(3)認真填寫各項登記,積極安排住宿、就餐車輛的停車位置。停車後仔細檢查車輛每個部位,發現問題,讓司機確認後簽字。
(4)在7:00—23:00之間將自動門只留兩人能透過的空隙,在23:00—7:00之間則將自動門全部關閉,如有車輛進入,要仔細檢查。
(5)阻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酒店,疏通門前車輛,防止車輛堵塞。
2、夜間大堂崗。
(1)上崗前仔細檢查佩帶的器材,在崗期間注意禮貌禮儀、儀表儀容,杜絕態度強硬、語言粗暴等現象的發生。
(2)禁止在崗期間吸菸、會客、聚堆聊天、脫崗、睡崗等現象出現。
(3)大堂是客人出入酒店的必經之地,必須時刻注意客人的一舉一動,緦觀察客人動身,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對客人的行李及其他物品,要防止他人換領或順手牽羊,造成惡劣影響。
(4)維護好大堂的正常秩序,對在大堂爭吵、喧譁、到處亂串的個別人員要婉言勸止。保持大堂高雅、肅靜。
(5)注意保護大堂設施,不準客人隨意刻畫、敲擊和損壞,不允許在大堂休息處睡覺,不準計程車司機進入大堂。
(6)深夜時加倍警惕,防止犯罪分子進行破壞。
(7)嚴禁與服務員嬉笑打鬧、喧譁,嚴禁跟客人開玩笑或有不禮貌的動作。
3、配套樓通道崗。
(1)禁止聚堆聊天、吸菸、會客、與員工打鬧、無故脫崗或到一邊休息等現象出現。
(2)維護好通道區域的秩序,勸陰客人不要在此逗留時間過長。防止衣帽不整者、精神病患者等進入酒店。掌握好進出此門人員的動向,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及時上報。
(3)認真檢查由此門外出的員工攜帶物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4)車輛高峰時,積極主動地疏導車輛行人,以免發生堵塞、滯留現象。
(5)定時開關風機,並主動關閉兩道玻璃門。
4、鋪樓崗。
(1)上崗前仔細檢查佩帶的器材,上崗注意禮貌禮儀、儀表儀容,杜絕語言粗暴、態度強硬等現象。
(2)禁止在崗期間聚堆聊天、會客、吸菸、脫崗或到一邊休息等現象發生。
(3)注意觀察出入輔樓客人和其他人員的動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
(4)對23:00以後入住輔樓的客人要驗房卡和鑰匙牌,方能上樓,沒有者謝絕上樓。
(5)防止衣冠不整者、精神病患者等進入酒店。
(6)及時疏通人員、車輛,防止出現滯留、堵塞情況。
5、巡邏崗。
(1)上崗前檢查佩帶器材,上崗後注意禮貌禮儀、儀表儀容,杜絕語言粗暴、態度強硬等現象。
(2)禁止聚堆聊天、吸菸、會客、脫崗或巡邏時遇到熟人就停止巡邏與其聊天等現象出現。
(3)巡邏時要檢查酒店的每個角落和消防器材放置情況及該關的門窗是否關、鎖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
(4)注意檢查娛樂場所的安全情況,發現打架鬧事和影響他人消費的,應及時處理上報。如鬧事者不聽眾勸阻繼續鬧事,應及時與公安機關聯絡,進行處理。
(5)對重要客人、外賓和團隊下榻的樓層進行重點巡視,確保安全。
(6)在巡邏檢查各樓層及其他區域時,如發現其他部門或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收回交於值班經理,並填寫記錄。
(7)巡邏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和火情,要採取措施搶救並及時上報。
(8)巡邏人員要與其他崗位保持聯絡。遇事要沉著冷靜,積極主動,妥善處理。
三、保安部的管理制度與規定
(一)辦公室值班管理制度
1、員值班期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值勤,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對於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必須積極圓滿完成。
2、對辦公室內的一切物品、設施負責。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
3、必須禮貌受理來自各方的電話,重要事情的電話要詳細做好記錄,並及時轉告受話人。
4、當接到其他部門報來的事故(事件)電話時,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
5、嚴禁外部人員進入部門辦公室。嚴禁撥打私人電話。值班電話不得外借。
6、必須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嚴禁在辦公室內嬉笑打鬧。
7、要嚴格交接班制度,詳細填寫值班記錄。需要交下一班完成的重要事情,要詳細交接清楚。
(二)保安部巡邏管理制度
1、人員在崗巡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酒店和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2、巡邏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巡邏器械,不得隨意開啟巡邏鍾,應及時更換巡邏鍾電洩和打卡紙。注意維護保養,確保巡邏鍾正常運轉。
3、夜值巡邏人員,每班次巡查打卡不得少於6次。下班時認真張貼、核算打卡時間記錄,報領班複審。
4、巡邏人員在巡查期間應與各崗位保持聯絡。每次巡查時,應嚴格認真地對酒店各部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對巡邏期間發現的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理,並報當班領班。
5、巡邏人員下班時應對所用器械進行交接,需下一班處置況應作完善交接,並有領班監督實施。
6、巡邏人員應服從當值領班的統籌安排,無特殊情況,不得更改巡邏路線和次數,改運巡邏路線時應作詳細記錄。
(三)保安部各崗交接班制度
1、交班制度。
(1)由在崗班組領班提前30分鐘叫班。
(2)交班人員要仔細檢查所使用的警械器材,保持完好,交於接班人員。
(3)交班班組要認真將本班值勤情況和遺留問題交代清楚。
(4)交班領班和監控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2、接班制度。
(1)接班班組聽到叫班後,迅速按規定著裝,做好班前準備工作。
(2)接班人員必須在上崗前10分鐘到部門辦理簽字。
(3)接班領班要集合本班人員,召開班前會,分配值勤任務,並提出要求。
(4)接班班組由領班整隊帶至值勤崗位,與上一班交接。
(5)接班時,確認警械器材完好,瞭解上一班情況後,接班值勤。
(四)保安部警械使用管理制度
1、保安人員配備警械要登記造岫,由帶隊人同統一監督。並建立警械保管使用手續,做到防盜、防丟失,便於使用。
2、各班配發的警械只供值勤時使用,非執勤或訓練時不準個人攜帶。
3、嚴格交接班手續。嚴禁將警械轉借他人或私自調換,換崗時只換人不換警械。對私自將警械轉借他人或因責任心不強,造成警械丟失及損失的,要嚴肅處理,並賠償全部損失。
4、警械定期擦拭、保養,嚴格保管和領用手續。
5、嚴格按警械使用規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況下不準使用電警棍。對違反警械使用,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6、班組交接時由當值領班監督檢查,進行交接記錄,確保警械完好。
(五)消防臨近中心值班室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值班期間堅守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無關人員未經嚴禁入內。
2、當消防系統和監控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裝置部維修,保證裝置始終處於正常運轉狀態。
3、消防系統發出報警訊號時,嚴格按照裝置操作程式操作處理,並及時向領班或部門辦公室報告。並認真做好記錄。
4、在監控系統監控範圍內,要密切觀察監控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領班或相關部位的值班保安人員處理,同時做好錄影記錄,以便查詢。
5、其他各崗位值班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進入監控值班室。非專業人員或本室值班人員嚴禁亂動消防監控中心裝置。
6、值班人員要協同裝置部做好消防、監控裝置的維修與保養。並定期進行檢查,消防故障,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7、值班記錄填寫清楚、詳細。當班發現的問題,要在當班時及時處理。對一時處理不了的,交下一班處理。
8、定時清掃灰塵,保持室內和裝置清潔衛生。
(六)酒店會客登記制度
1、凡來店會客者,均應主動出示證件,說明要會見人的姓名、部門,並填寫會客登記單。
2、崗位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地查驗證件,並要求會客者嚴格按照會客單要求填寫會客登記單,經核實後,主動指引客人到會見地點。
3、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得會客,值班人員應禮貌地向會客者進行解釋,勸其離去。如會客者有要事須會見員工,值班人員主動幫助進行聯絡,由會見員工進行接待。
4、來店會客者,如與酒店有預約,可透過電話聯絡有關領導,經同意後,填寫會客登記單並禮貌地向會客者說明“請接見者在簽名處簽字,會見後將會客單交於會客登記處”。
5、來訪者會見住店人應問清姓名、會見何人及事由,經電話與住店客人聯絡得到允許後,訪可帶到客人指定地點或樓層,並通知樓層服務員,加強監控。否則,未經住店客人允許,一律不得讓來訪者進入樓層。
6、外來推銷人員,如沒有與酒店預約,一般不予接待,如是酒店急需物品,可主動與供應部有關部門聯絡,經回覆後,填寫會客登記單在約定地點會見。
7、會客完畢後,值班人員主動收回會客單,看是否有接見人簽字,如沒有簽字,應禮貌地向會客者解釋,讓其返回簽了,並特別留意離店客人所攜帶物品,防止酒店物品丟失。
8、值班人員嚴禁精神病者進入酒店,並嚴防不法分子、圖謀報復者混入酒店。
9、晚上21:30以後來店會客者恕不接待。
(七)保安部請銷假制度
1、保安人員為應付突發事件發生,必須集中值勤、待命,實行半軍事化管理,外出必須由領導批准。
2、保安人員外出必須由領班逐級請假,對私自外出者,按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3、下班後因事外出2小時的須向直接領導請假,外出4小時的須向主管請假,外出4小時以上的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4、晚間21:00以後,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外出。
5、保安人員休假3日內由部門經理視情況批假,超過3日以上的按酒店請銷假制度執行。
(八)保安部衛生管理制度與規定
1、個人衛生。
(1)全體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酒店衛生管理制度。
(2)保持個人衛生,按規定理發、修面、洗澡、洗衣、剪指甲。不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廢物。
(3)每天起床後將個人床鋪整理幹部整齊。
2、宿舍衛生。
(1)各領班兼任宿舍管理員,對房間衛生負責監督管理。
(2)每個宿舍設“衛生輪流值日表”,每日對房間內衛生進行清理。
(3)每週日全室進行一次衛生大檢查,包括門窗、床架、衣櫃等,消除死角。
3、崗位衛生。
(1)監控室;值班員下班前,將室內衛生全面清掃乾淨。物品擺放整齊,保持裝置清潔。下班後,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2)自動門崗亭:值班員交班前,要對崗亭及周圍環境衛生進行清掃,保持清潔。
(3)自動門:每週三、六上午由中班全體人員對自動門進行全面擦拭、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裝置部進行修理。
(4)腳踏車崩崗亭:白班值班人員要做到保持腳踏車擺放整齊,並將衛生清掃乾淨。各崗交班前將崗亭內衛生整理好,並保持環境衛生。
(5)地下車庫崗亭:值班人員交班前清理好崗亭內及崗區內的衛生。
(6)部門辦公室衛生區域:由值班人員每天及時清掃,保持衛生。
(九)保安部員工著裝規定
1、保安人員上崗期間,必須根據天氣變化以班組為單位統一著裝。
2、著春秋裝時,扎武裝帶,攜橡皮警棍。並配戴工號牌和“保安”袖標。
3、著夏季短袖服裝時不扎武裝帶,將短袖襯衣下襬扎於褲內。配戴工事情牌和“保安”袖標,攜帶橡皮警棍。
4、因氣候變化需要更換服裝時,由班組領班向部門申請,經批准後統一著裝。
5、上崗保安人員嚴禁私著便裝,或不同種類服裝混穿。實習生上崗期間,應穿著整齊並配戴“實習證牌”。
6、上崗期間必須空酒店下發的工作皮鞋,嚴禁穿其他任何便鞋。
7、冬季要統一著風衣。戴白手套,穿棉皮鞋,警棍統一掛於右後側。對講機不用時置於右前方腰際。
(十)保安部消防監控裝置操作規定
1、火災報警裝置報警操作規定。
當接到火災訊號時,按“消音”鍵,在最短時間內查出火警發生的部位,按“復原”鍵。警報消除後,按下列程式操作:
(1)如果報警狀態不再出現,再到現場看,是否有火災引數。如有火災引數,例如有人向控測器吐煙等,屬正常報警,要進行制止,並進行批評。如沒有火災引數,屬誤報,可能控測器出現問題,應報裝置部,及時進行維修,確保控測器的政黨執行。
(2)如果警報狀態又重新出現,應再按一次“消音”鍵。然後到現場檢視。如果有許多人抽菸或是由施工等情況而引起的,屬政治報警。如有火情,屬正常報警,根據現場燃燒物質以及火情的大小採取措施:火情很小,可用來火器撲救;如火情較大,先把消防控制盤的“防誤動作”開關從禁止打向允許,手動啟動排煙機、送風機、送風閥、排煙閥和消防泵、噴淋泵以及切斷火災區域供電電源等一毓消防設施(消防控制盤可自動進行上述一系列動作),然後透過消防廣播把客人從火災區疏散到安全區。
2、故障警報發出後的處理規定。
(1)道德按“消音”鍵,看看能否自動復原,如能怎麼復原,屬正常故障報警。
(2)不能自動復原,查出部位後,到現場檢視,如無人動控測器,屬控測器故障,應報裝置部維修。
(3)如出現不能自動復原、亂報號或不顯號時,屬於機身故障,監控人員應關機,經過一段時間看能否自動復原,再做檢查。
3、消防監控裝置檢查規定。
(1)手動檢查控測器的報警情況,每週一次。
(2)檢查供電備用電源、電洩,每兩週一次。
(3)火災模擬試驗每年一次,由裝置部負責,值班員配合。每季度在不同區域抽查控測器報警情況。值班期間本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原則,認真處理報警訊號。
(十一)腳踏車棚值班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嚴格遵守酒店及部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認真執行會客登記制度,監督出入廚房及員工餐廳區域人員情況,特別是外來送貨人員,必須進行登記,未經同意不得進入廚房部二樓。確因工作需要進入時,必須徵得有關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進行。
3、維護工作區域及周圍環境衛生,定時清掃,保持清潔。腳踏車棚內的腳踏車要擺放整齊。
4、嚴格招待有關制度,非本店腳踏車嚴禁在腳踏車棚記憶體放。
5、夜間值班期間嚴禁睡崗,要時刻注意周圍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部辦或夜值領班報告。
6、嚴格交接制度,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十二)“監控中心監視器”停機管理有關規定
監控中心的監控裝置,如長期開機,不間斷執行,裝置極易損壞。根據裝置部弱電技術人員的要求,制定監控中心裝置停機的時間及有關規定:
1、停機時間確定。根據酒店的客流情況安排停機。
2、裝置停機有關規定:
(1)每次停機時,監控值班人員必須通知當班領班,並報告部門辦公室。
(2)裝置停機時必須交替停休,先將小顯視器電源關閉。樓層攝像機電源不關。同時將大顯視器調為自控巡檢。停機期間,錄影機保持錄影姿態。
(3)兩小時後再將大顯視器停機休息。同時監控員要巡看停機期間的錄影。如有情況及時上報。
(4)監控錄影機,應根據監控顯示上的實際情況錄影。除夜班保持錄影外,白班無特殊情況不用錄影。以保持裝置的完好效能和正常執行。
(5)停機期間,部門辦公室及領班要重點巡視,重點檢查,以防萬一。
(十三)外來施工人員管理規定
1、外來施工人員來店施工前,必須由用工部門稽核後出具證明,到保安部辦理臨時出入證。
2、辦理臨時出入證時每證需繳10元押金。完成施工後到保安部辦公室退證手續,退還押金。如損壞每證賠償5元。
3、使用臨時出入證不得超過所限時間。如施工工作沒完成。還需繼續使用時,應及時辦理續用手續。否則予以作廢,不輸退證手續。
4、施工人員在店期間,需佩戴臨時出入證,在指定區域工作。不得隨便進入與之無關的區域,要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無故不戴證或持偽證者,視情節,批評教育或處10—50元的罰款。
5、外來施工人員在店施工期間,禁止流動吸菸,不得酗酒鬧事、打架鬥毆、亂拉電源、偷盜酒店物品等。如有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罰(50—500元的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外來施工人員在店施工期間要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安全制度和規定。用工部門必須派專要監督管理。
7、用工部門應承擔外來施工人員的管理責任。如因用工部門管理不善,給酒店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酒店追究用工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8、凡外來施工人員帶入酒店的工具、材料等物資,在離店時用工部門開具出門證明,經門衛檢驗方可放行。
臨時施工人員登記表
施工單位:
序號姓名民族來店施工時間身份證號碼離店時間性別家庭住址備註
製表部門:填寫人姓名:組織部門:
(十四)動用明火審批規定
為了確保酒店安全,杜絕違章用火,除固定用火之外,一切運用明火作業(運用明火、按重點部位分:一級動火和二級動火。)均按本規定執行。
1、一級動火: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動火作業(有禁火標誌的區域)。
(2)客房內動火作業。
(3)各種機房內動火作業。
(4)其他有可燃材料裝修部位的動火作業。
(5)危險性較大的登高動火作業(如:配套樓頂油箱涼水塔附近)。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動火作業。
(7)油罐、油箱及儲存過易燃可燃液體、氣體的容器及其連線的錆裝置動火作業。
一級動火審批辦法:由要求動火的部門負責人填寫《動火作業申請單》並簽名。根據實際情況,訂出安全實施方案和防護措施,明確崗位責任,制定好作業時間然後報保安部審批。對危險性比較大的專案應提出報告,經總經理審批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凡在一級動火範圍以外的動火作業場屬二級動火。
二級動火審批辦法:由要求動火者填寫《動火作業申請單》後,由部門負責人召集動火人員落實安全措施並簽名,報保安部審批後方可動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