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精選10篇)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精選10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能夠利用到通知的場合越來越多,通知有時是告知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共同執行的事項的平行文種。那麼一般通知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精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1
有限責任公司:
因貴公司有下列第——項之情形,嚴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勞動合同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解除。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2
先生/小姐:
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xxxx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與xxxx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過失性解除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 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您的勞動合同於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結算以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 年 月 日 ;計 元;
您薪資結算至 年 月 日日;計 元;
2.此種情形下:
○公司需要支付給您相當於 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 元。
○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以上事宜完成後,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____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3
先生/女士:
經公司研究決定,在您與公司當前履行的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再與您續簽。由於您與公司當前履行的勞動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 月 日,請您於 年 月 日前將離職手續辦理完畢,併到人力資 源部結算工資。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一份。
XX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4
先生/女士:
基於您 年 月 日向公司提出的離職通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具體情況,您與公司的
勞動合同將在 年 月 日終止,請接到本通知後,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所屬人力資源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一份。
XX公司
人力資源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確認書:
本人已知曉《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並將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離職手續。
員工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5
收到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當事人不去辦理的:
1,當事人合法權益,比如說經濟補償金等(因當事人原因被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很難得到保障;
2,如果發生勞動爭議的,一般需要在一年之內提出勞動仲裁,如果當事人一直不處理,可能錯過申請時效;
3,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當事人的社保等,不能轉到新的就業單位,或者自行繳納;
4,如果用人單位是用快遞等方式寄送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的,對方在寄出60日後,不管當事人是否去辦理,都可以視為已經送達,而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下面是正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全套辦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麼,可能會發生損害。你權益的事及處理辦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單位給你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印章),否則用人單位到時說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說不清楚了。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和第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批准。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麼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僅無需提前30天,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要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都是不合法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你就有口難辯了。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於以後舉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權益,則可以寫個人原因),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某年某月某日(最後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包括拖欠、剋扣工資及加班報酬,均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6
同志:
您於20xx年1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現因下列第一項與第九(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 20xx 年 1月 1 日簽訂的為期 5 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於 20xx 年 3 月 31 日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解除。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8.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請您於__20xx______年__4__月___5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7
先生/女士:
您于于您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截止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請您於 年 月 日前將離職手續辦理完畢,併到人力資源部結算工資。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一份。
XX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8
____:
因你於20xx年xx月xx日起無故曠工至今,系嚴重違紀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我公司相關規章制度,你與我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已解除。現透過公告方式向你送達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
請你本人或依法委託他人在30日內到我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後果自負。
特此通知。
xxxxxxx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9
(員工工號: ):
你與xxx公司於年 月 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 項原因,根據《公司勞動合同制實施辦法》第 條第 款的規定,決定從年 月 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超過規定醫療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5、員工連續待聘滿六個月。
經濟補償為元,醫療補助費為元。
請你於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週內到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10
XXX 同志:
你於XXXX年X月X日到我公司工作,就職於 XXX部 任 XXXX 一職(身份證號:XXXXXXXX)。但自XXXX年X月X日起你開始無假不到(沒有向所在部門主管說明不到公司上班的原因和事由,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同事多次打你電話也不接聽,同時你也沒有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任何請假或離職手續,此行為屬於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的曠工行為),截止XXXX年X月X日你已連續曠工超過8天,此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照公司《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第XX頁X條)“員工連續曠工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作嚴重違紀處理,公司將與之及時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據此,按照《勞動合同書》第X條(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第(3)點之規定:“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針對你連續曠工超過8天,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之行為,現公司將正式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你的保險公司將從X月起停止購買,你X月份的工資將以現金的方式進行發放,請你在XXXX年X月X日之前到公司辦理工資結算及相關手續。
特此通知!
XXX公司人力資源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