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滅火基本常識
1、隔離法:這是一種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減少空氣中氧氣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
3、冷卻法:用水或其他滅火劑噴射到燃燒物上,將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迫使物質燃燒停止;或將水和滅火劑噴灑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溫度,避免火情擴大。
4、對輕微的火情緊急應付措施:
形成火災的,應及時報警。對突然發生的比較輕微的火情,同學們也應掌握簡便易行的,應付緊急情況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滅火劑,木頭、紙張、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撲滅。
(2)用土、沙子、浸溼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蓋在起火處,可以有效地滅火。
(3)用掃帚、拖把等撲打,也能撲滅小火。
(4)油類、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撲救,可用沙土或浸溼的棉被迅速覆蓋。
(5)煤氣起火,可用溼毛巾蓋住火點,迅速切斷氣源。
(6)電器起火,不可用水撲救,也不可用潮溼的物品捂蓋。水是導體,這樣做會發生觸電。正確的方法是首先切斷電源,然後再滅火。
(7)有條件的,還可以學習一些簡易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二、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市委機關和公民人身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機關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火責任制度
1、機關各科室要把防火責任納入本部門工作崗位目標管理之中,做到與其他工作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實施消防檢查,狠抓落實。
2、機關各科室由一名負責人負責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並按部門總人數的50%確定義務消防員。
3、機關各科室要適時對本部門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並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議。
二、用火用電制度
1、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安裝電源線路,因工作需要需臨時安裝電源線路的應先報局辦公室同意後,由電工負責安裝。
2、嚴格控制明火、焰火使用燃放。確需使用時,必須保證安全預防措施,並報請市委辦公室同意後,才能實施。
3、建立健全防火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沒有安全防範措施不得用火用電,違者均按規章制度報有關單位進行處罰。
4、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準用酒精和甲級易燃物品作燃料。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凡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場地、焊割易燃易爆(氣)體儲罐、桶等裝置時,必須按規定辦理施工手續。
2、對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做到專庫單列存放,對運進物資必須做到有登記、有記載,不得並列存放。
3、對易燃易爆物品進出庫時必須有詳細的審批手續和登記制度,不得隨便借用和送人。
四、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各科室要隨時每週對自己所管轄的地段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並將檢查的情況報告給本部門的領導。
2、局辦公室每月對機關的各科室的防火工作進行抽查,將抽查情況填表報消防部門。
五、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嚴格履行工作崗位防火責任制,自覺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除火險隱患。
2、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嚴密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重點消防部位,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報告機關行政領導批准,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後,才能實施。
六、火警、火災事故登記報告制度
1、發生火災事故應迅速報警,並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2、發生火災應及時搶救公共財產,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3、保護好火災現場,查明起火原因,寫出火災調查材料。
七、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局防火安全員每半年要不少於兩次對職工進行防火、滅火知識教育。
2、普及防火安全知識,做到家喻戶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局辦要把防火宣傳教育納入議事日程,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機關全體職工必須懂得工作崗位上的火災危險性,做好本職工作崗位的安全預防工作。
八、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是機關防火、撲火專用裝置,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隨意移動或挪作它用。
2、各樓層的滅火器,部門和個人不得任意搬動。影響防火安全,沒有造成直接損失的按治安管理條例規定,以防害公共安全行為進行處罰。
3、安裝的消防栓不得隨意移動和任意阻塞,需移動時,必須事先報告機關行政領導批准後,再移動。
4、未經領導批准,任何移動消防器材,造成直接損失的,均應按《消防法》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責任,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檔案,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骨幹,總結、交流消防工作經驗;
三、辦公室內嚴禁吸菸;嚴格執行人走燈滅;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電燈、電水壺等電器裝置的電源;
四、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改進意見;
五、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整改意見;
六、發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並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後情況;
七、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為確保市政府機關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市政府機關各單位要大力宣傳並認真實施《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紮實作好消防工作;
二、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和防火機制,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消防知識,掌握常規滅火技能,必要時進行滅火演練;
三、禁止在辦公室、倉庫使用電爐燒、取暖;禁止在地下車庫、汽車旁邊抽菸、燃放鞭炮和明火作業;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等進入辦公區域;
四、經常對要害部位的電源、動力電線、電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處理。如有重大問題,及時報告消防監督部門處理;
五、各單位嚴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裝置,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不得擅自移動、外借和私自帶走消防器材;
六、一旦發生火災,要迅速報警,並及時組織滅火,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七、如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火災事故,各單位要配合消防監督部門查明情況,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人和分管領導依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 值機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按規定準時接崗、巡視,認真執行崗位職責,除樓層巡視和處警以外,值班機員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 值機員不得不得無故缺勤和私自換班,因特殊情況急需換班時,值機員必須提前三天向消防領班申請並填寫“換班申請表”,上報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調班。換班過程中若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當班者要負主要責任;
三、 積極配合保安員做好日常工作,發生緊急情況時,若值機員無法處理或超出職權範圍時應及時按程式上報公司領導,值機員不得擅自做主;
四、 建立完善的工作記錄制度,值機員應將本人姓名、日期、班次、消防監控系統執行情況、值班情況及需跟進事項詳細記錄在案,並認真做好交接;
五、 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中控室,如有公司領導批准的,中控人員應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
六、 值班員應主動承擔中控室的衛生保潔工作,將工具用品擺放整齊,每日對地板、地面、室內裝置設施、器材、桌椅和門窗玻璃進行清潔,室內裝置不可有積塵土和汙漬;
七、 在崗工作期間不得撥打私人電話、玩遊戲、看書報雜誌、吸菸、喝酒、睡覺。嚴禁在中控室吃東西;
八、 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按規定著裝和攜帶執勤用品。
九、 認真填寫當值期間相關設施裝置執行記錄,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當班未處理完畢的應交代接班人員繼續跟進,並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和規範區級機關辦公樓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實保護機關工作人員的生命和單位財產安全,健全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度,實現消防安全管理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一、組織領導
區級機關兩大院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為主任,成員由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辦公室綜合科科長,機關後勤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基建房產科科長組成。區級機關各單位應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確定本部門的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並明確分管領導,專職或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
二、消防安全責任制
(一)機關各部門防火工作,要堅持貫徹消防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的具體工作由分管領導全面抓好落實。
(二)各部門責任人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要求管理好本部門辦公樓、樓層、辦公室的消防安全,確定各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三)兩大院消防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由機關事務管理局後勤服務中心負責。
三、火災預防
(一)各機關單位必須根據《消防法》規定配備好消防設施、滅火器等,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管理,確保裝置設施效能完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擅自挪用或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二)各部門應經常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限患整改的覆函報公安消防機構。
(三)機關辦公樓內電力配電間、總機房、汽車庫、空調機房、計算機房、檔案資料室、財務室、儲藏室、文印室、監控室等部位為防火、防爆重點部位。上述重點部位的管理部門要嚴格遵守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要落實安全措施,明確防火責任人,重點部位禁止煙火、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四)機關辦公樓要安裝用電裝置(包括臨時性用裝置)均需要徵得分管領導同意,並由專業人員位線和安裝,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變動電器線路和電器裝置,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電熱取暖裝置。按規範調換熔斷絲,不得任意加大加粗。嚴禁隨意控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五)辦公樓內廢紙雜物,應到指定地點焚燒或處理,嚴禁在辦公室和大樓通道等處焚燒。
(六)禁止亂扔菸蒂。嚴禁將液化氣等易然、易爆危險物品帶入機關辦公樓。
(七)各辦公室使用的電器裝置,必須按照操作使用說明書中的“安全須知”、“注意事項”所述正確使用。當人離開或下班時必須斷開電源,防止長期通電引起電器發熱燃燒。
(八)採用多種形式對幹部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讓幹部職工掌握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四、火災撲救
(一)機關辦公人員或保安發現火警均有義務迅速向消防隊報警。應講清起火地點、單位、火勢情況,並通知相關領導。(消防報警119)
(二)起火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生命和重要裝置、物資,並派人接應消防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
(三)參加撲救火災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服從火場總指揮的統一指揮。
五、獎勵與處罰
各部門要加強領導,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確保安全。對抓消防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規定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一、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日常消防檢查可結合安全生產檢查進行。
2、專案部防火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由專案部防火責任人組織執行。
3、崗位防火檢查由操作工結合清潔衛生、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防火安全隨時進行檢查。
4、對查出的火險隱患要定時整改,本部門難以解決的要及時按級上報。
5、安全部門要把每次安全檢查的情況進行記錄,把火險隱患的整改措施備案並存於防火檔案。
二、專案部防火責任人職責
1、負責對本專案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識,保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
2、每月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製本專案部的消防器材,保證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隨便挪用。
4、本專案部內發生火災事故,必須負責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公司。
5、每季度召開各班組防火責任人會議,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況,佈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組級防火責任人職責
1、落實專案部所佈置的防火工作,檢查和監督本班組人員執行防火安全制度情況。
2、負責檢查本班組成員所操作電氣機械裝置的防火安全裝置,運轉和安全使用,並監督和檢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發生事故立即補救,並及時向專案部防火責任人彙報。
四、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類、油類、香蕉水類等到各種易燃品進工地後必須立即進專用倉庫,並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領用部門嚴格控制限額領料,施工現場內易燃品不宜存放過量,不用物品應退回倉庫,不準到處亂放。
2、氧氣要注意安全運輸,進工地後由電焊部門負責保管,氧氣瓶使用後應做好標記,不準亂放。
3、如有違者或不負責任而造成損失,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焊工在工地現場操作時,必須按有關規定要求執行,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3、對存有危險性物資的場所,焊工應採取相應的防爆電氣裝置,掌握防爆電氣裝置的原理。
六、倉庫保管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內物資儲存要分類、分堆、分垛,各類物資需標有標識,主通道不小於1.5m,次通道不小於0.5m,嚴禁超儲。
2、倉庫要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設施的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倉庫職工會使用各類消防器材。
3、倉庫內要保持清潔,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準隨意移動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強檢查和保養,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保養一次,發現消防器材損壞,缺少應及時上報,並及時恢復良好。
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市工信委機關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消除火險隱患,保障機關辦公樓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域性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並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科(股)室負責人為本科(股)室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章 消防宣傳、培訓
第四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透過張貼消防圖畫、設定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宣傳防火、報警、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第五條、組織對單位幹部職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消防培訓主要有下列內容:有關消防知識、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效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會報警、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知識,組織人員安全疏散等常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式。
第三章 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科(股)室就是本科(股)室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的監督;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
管理人職責: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於正常執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及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控制室裝置的功能及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設施的正常執行;對火警訊號應立即確認,確認後應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員報告,隨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故障報警訊號應及時確認,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值守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記錄;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於正常執行狀態,確保有關閥門處於正確位置。
第四章 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機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如出現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為貫徹落實“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搞好我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我局消防安全工作由主管局長統一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局法人、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各住戶戶主分別為防火責任人。
2、我局職工、家屬人人有責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發現火災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及消防部門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3、我局院內嚴禁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鞭炮(春節應在指定地點燃放),違者予以罰款,一次兩百,以此累計。
4、嚴禁在辦公室和要害、重點防火部位及宿舍陽臺上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5、嚴禁在我局院內倉庫、檔案室吸菸、用火。其周邊安全距離內和院內住宅陽臺上禁止燃燒垃圾點火。
6、菸頭不準亂丟,室內廢紙、木屑等易燃物要及時清理並妥善處理。
7、各住戶生活用火,應做到人離氣關、封火、封灶;嚴禁液化氣灶和煤灶在一個房間內同時使用。
8、嚴禁私自使用電爐、電熱壺和亂接電源,凡院內電器裝置、線路維修,必須報局辦公室,安排持證電工作業。
9、愛護消防器材。消防栓、水帶、滅火器等器材供滅火專用,嚴禁擅自挪動;消防通道嚴禁停車、堆放物品。
10、違反上述規定的,局辦公室可分別給予沒收物資、通報批評和罰款處理;造成損失或損失嚴重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在消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
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事業機關單位應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每一個單位都必須要按照相應的規定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並且組織和實施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並且開展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以及積極督促和落實。
(三)必須要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並且還要組織相應保障方案的開展。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以及火災防患方面的整改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以及安全標誌的維護和定期的保養,保證其完好有效。
二、事業單位安全責任人要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並且要保障單位消防安全工作開展的符合相應的規定,並且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以及科研還有經營管理等活動要做到統籌安排,並且批准和實施相應的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有必根據經費以及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的消防這全責任,並且製作相應的操作規章和制度。
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是每一位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要遵守的,也只有這樣才可以有效的保障本單位的消防安全。
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2、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3、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4、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5、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並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科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範。
7、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8、配合區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9、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各科室負責人應每日對本科室進行防火巡查。
3、辦公室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並認真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4、檢查情況應及時通報,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各科室負責人管理,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負責,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
四、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科室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向辦公室領導提出申請。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五、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建立義務消防隊,並在辦公室主任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及演練。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義務消防員進行培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