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差旅報銷管理制度(精選8篇)
教師差旅報銷管理制度
報銷費用的填制要求
1、費用經辦人原則上應在費用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特殊情況可另行處理。
2、將原始單據剪齊邊角,正面朝上(與報銷單據同向)貼上在報銷單的反面左邊。
3、用藍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如實填寫報銷單的各項內容,如:報銷時間、報銷人、費用摘要、單據張數等。
4、採購類經營費用,須憑有效的《請購單》(或採購計劃表)和發票到倉庫辦理物品驗收入庫手續,並將進倉單、直拔單附在報銷單據的後面。
5、非採購類的行政、辦公或其他費用,直接填制報銷單據。
6、外出培訓費憑《培訓協議》辦理報銷手續。
教師差旅報銷管理制度(精選8篇)
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教師差旅報銷管理制度(精選8篇),歡迎大家分享。
教師差旅報銷管理制度1
為了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樂成鎮實驗中學”)、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製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註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範圍。
5.各部門按規定領取加班費、補貼、臨時工工資、酬金等,均要填制領款單據(或工資表),按人員造冊,註明標準、工作天數,並須相關人沒簽字。加班費、補貼、考核工資、酬金等統一由辦公室稽核後,報校長籤批後到財務室報銷;臨時工工資每月統一由所使用部門考核造冊經稽核報校長籤批後到財務室報銷。
6.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現金結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現金結算的,段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影印件。證明和影印件需本人和單位領導簽字。
7.因公出差遺失票據的處理辦法:遺失單程票的,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同行人員證明和單位領導簽字確認。遺失火車票、汽車票的,可比照另一單程票價,在規定的標準內給予報銷;遺失雙程票的,將不予報銷。
二、現金銀行結算的要求
(一)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範圍的管理規定。
2.凡一次零星採購金額超過10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均應辦理轉帳支票(同城)或匯款(異地)進行結算,並應取得對方單位的完整名稱和銀行帳號。
3.因公借款及一次報銷金額超過10000元者,必須提前1天告知財務室,否則由本人到銀行憑財務室出具的現金支票提取現金。
4.報銷時間規定:這為每週三五報銷。請各位同志予以支援,自覺遵守。
(二)銀行結算注意的事項
1.工作人員在當地或到外地購物,應有批准的預算計劃,如屬固定資產的安排固定資產管理實施細則辦理各項手續,所持結算憑證為合法憑證方可報銷。
2.用款部門經辦人憑辦理好報銷手續的發票或暫付款,經稽核制單後可直接開具支票、匯票、匯兌。
(三)領取支票注意事項
1.支票不要摺疊,密碼、日期、金額不能塗改。
2.每月25日前辦理支票轉帳手續。
3.支票要在有效期內使用(轉帳支票期限為10天)。
4.作廢或過期支票一律由本單位經辦人員換取,校外人員不予辦理。
5.遺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銀行掛失,並及時通知財務室,以免造成損失。
6.辦理外地與本地匯款,經辦人提供的帳號、開戶行,單位名稱必須準確無誤,如有差錯責任自負。
三、往來帳款結算的要求
1.出差人員因出差所借差旅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出差回來一個星期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一個月內結算的,應寫出局面說明,列明具體歸還日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由總務主任簽字,並報校長稽核批准。
2.零星購物所借備用金,應於購物後一週內到財務室結帳。
3.採用轉帳支票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十天內辦理報銷帳款手續;採用匯票或匯款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三十天內輸報銷帳款手續。
4.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財務室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並且遵循“前帳不結,後帳不借”的原則。
四、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許可權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後,方可到財務室辦理結算。結算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還須經校委會稽核。
(二)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教職工到財務室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標、收據;物資採購的需有“物資採購申請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有固定資產入庫單,屬政府採購專案的必須有政府採購審批表;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會議通知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國人、驗收人、證明人簽字,並經校長審批。
3.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後所附的有關必票要整齊地粘在左上角,並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塗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於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塗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貼上、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給予報帳。
教師差旅報銷管理制度2
一、報銷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因工作需要出差報銷的老師人員。
二、出差審批辦法:
1、出差申請程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稽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製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並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廠長稽核批准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式:經批准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並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後交廠長稽核簽字,再交財務部稽核簽字,按《差旅費費用報銷程式》予以報銷,按規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計程車,應事前向廠長請示同意,報帳時由廠長簽字認可。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市區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給出差補助費。由於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給誤餐補助費,超出市區範圍的,發出差補助費六十元每天。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憑正式發票計算報銷,沒有正式發票的均不給報銷。
(3)車費報銷條件:超出市區範圍的憑正式發票給予報銷,沒有正式發票均不給報銷。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並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
(5)差人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生車船票;只按規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
(6)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准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乾的範圍。
四、差旅費報銷有關注意事項
1、報帳人須在報銷單上填寫清楚出差人數、姓名和職稱、出差事由、起訖時間及地點。
2、差旅報銷按財事字xx號檔案規定辦理,出差人員不準超標準住宿和坐飛機,因公確需乘坐飛機、軟席臥鋪或高標準住宿的,須持有經廠長在機票、軟席臥鋪及住宿發票背面籤審後方可報銷。否則一律按火車票價或住宿基本標準執行。
3、計程車票按規定一般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乘坐計程車的需寫出情況說明並由廠長在情況說明書上簽字後方可報銷。
4、出差參加會議的須將會議通知附於報銷單後,電話通知的.須在出差事由中註明。
5、一事一單,不得將數次出差合併一單報銷。
6、出差期間購買的物品、資料等,需加填費用報銷單報銷,不得合併在差旅費中報銷。
7、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車船等票價的15%,退票費不予報銷。
8、車票遺失的須書面說明情況(註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點、時間、票價等)並由審批廠長簽字證實,由會計人員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核定金額。
教師差旅報銷管理制度3
第一條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辦法,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辦法,按出差的自然(日曆)天數計發,不足一天的按全天計算。
第二條
(一)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的等級標準
(二)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第三條 住宿費開支辦法
(一)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第四條 交通費開支辦法
(一)乘坐火車,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 6 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 12 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單位領導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三)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市內交通費 3 元,包乾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當天往返的,可加發一天市內交通費。
(四)到外地參加會議(不包括訂貨一類會議);學習、進修、培訓人員。不實行市內交通費用包乾辦法,也不再報銷公共車票。
第五條
夜間乘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超過六小時的,每人每夜按第八條(一)款規定的標準,加發一天伙食補助費;在三小時以上不足六小時的可按夜間補助費標準減半發給;不足三小時的,不發夜間補助費。除此以外,工作人員在出差期間一律不得再報支夜餐費。
第六條
(一)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吳縣境內 7 元;常熟、太倉、張家港、崑山、吳江 10 元;一般地區 15 元;特別指定的地區 20 元。特別指定的地區指廣東省、海南省全境及北京市、上海市、廈門市。
(二)在蘇州市區(含三城區、郊區、新區、園區)出差,不發伙食補助費,也不發誤餐費。凡是直接到上海市出差,不論是否住宿,均按每人每天 20 元計發伙食補助費。
第七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工作會議,會議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住宿費應由主持召開會議單位統一支報。
教師差旅報銷管理制度4
我校特別重視教師的培訓和外出學習活動,力求借助對骨幹教師的培養,發揮其輻射、引領作用,帶動教師隊伍整體水平的提升。外出學習培訓,功及學校,利在教師。為了給不同發展水平的教師提供與之相適應的培訓內容與形式,讓培訓更富於實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派原則
1.分層次、有梯度學習的原則:即教師享受與其業務稱號同一級別或高一級的培訓學習。
2. 均衡性原則:注重參與培訓、學習的廣泛性、不重複性。原則上,在一學年內不安排同一教師參加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外出學習。(承擔培訓、出課任務除外)
3.面向全體原則:學校積極創造條件,為儘可能多的教師提供外出學習機會。
4.靈活性原則:根據培訓所涉及的內容,充分考慮學校與教師發展實際,對於近期有出課任務或教學有特色的教師優先提供學習機會。
5.關注過程原則:對於致力於教學研究、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項教研活動,成績突出者(參照活動材料、教科研考評),優先提供學習機會。
6.適當兼顧兩頭原則:對於在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能引領作用或確有發展潛力的中年教師和剛剛走上工作崗位的教師,在外出學習選派上,適當兼顧。
二、外出學習必須遵守的的規則
1. 外出學習人員由學校統一安排。外派教師必須在外出前到教務處辦理調課或代課手續,並以假條形式通知辦公室。
2. 外出學習人員必須遵守活動紀律和要求,自始至終地參加活動,不得中途或提前離開。
3. 外出學習時應認真做好學習筆記,提高學習的質量和效果。
4. 遇到組織交流討論活動,要積極參與,發表自己的見解。
5. 學習活動結束應立即返校,不得逗留。返校後要向教務處彙報情況。
6.外出學習人員返校一週內提交學習體會,結合學習收穫,精心設計一節教學彙報課並組織本組研討會,由教務處組織有關教師參與活動。
5.承擔培訓任務的教師應服從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安排。
三、外出學習歸來報銷程式:
執教展示課,在組內彙報學習收穫,並向教務處提交文字材料——教務主任簽字——校長簽字——報銷。
教師差旅報銷管理制度5
(1)教職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長室安排批准,憑開會檔案及校長室批准通知由教務處排程課務,填製出差通知單。
(2)出差人;回校後一週內需到財務室辦理報銷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的車票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動作在“差旅費報銷單”後左上角整齊貼上好,並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市20元,外市一般地區30元,特定地區50元,已享受承包單位伙食補貼或講課補貼者,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城關內交通費15元,樂清市內城關以外60元,包乾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出差時使用自備車的,也按以上標準發放。
(5)出差住宿費標準:樂清市內樂成鎮以外每天50元,外市一般地區80元,特定地區100元;
(6)“差旅報銷單”先經財務人員技術稽核,再由校長審批,最後到財務室報銷。
教師差旅報銷管理制度6
(1)經學校批准參加非學歷學習、進修、培訓的:
①、住宿費、往返費按相關規定憑據限額報銷,報名費、考試費、書本費、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
②、伙食補助費每天補助20元。本地學員原則應回家食宿,不發伙食費補助。
(2)教師參加本科段學歷學習的費用學校不再給予報銷。
學校的接待任務統一歸口學校辦公室負責,上級單位、同等級別或重要客人、其他人員的接待標準不得超過國家制定的標準,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學校食堂,特殊情況需到賓館飯店接待的需報校長室批准,所有接待都必須由辦公室填制《樂成實驗中學來客接待審批單》方可到財務科報銷,未辦理審批手續的,財務室不得支付接待費用。
校內零星維修歸口總務處負責,學校發生的零星修繕費,都必須由總務處開具派工單。零工在結算時,總務處按實際支出額填寫《工資表》發放。
教師差旅報銷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加強對老師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後,報市場總監批准(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幹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老師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計程車,但需在票據上註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檔案影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教師差旅報銷管理制度8
一、總則
1、為了規範出差老師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計程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採購、辦公人員出差: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三、差旅費報銷程式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後完成後,必須徵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後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登出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並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後,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後,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