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通用員工手冊(精選10篇)

簡單通用員工手冊

  一般來說,新員工在進入公司之後會頒發一本員工手冊,用來指導員工瞭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和職責所在,那麼員工手冊是怎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簡單通用員工手冊(精選10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簡單員工手冊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主要介紹本公司主要發展方向,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向等)。

  第3條、公司機構(主要包括本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等)。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員工是指本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3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4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5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6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8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29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1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2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3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所在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4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第35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36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37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8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9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0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1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2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3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第50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44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45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46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47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48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49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0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1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2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53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裝置、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汙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於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54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裝置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裝置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裝置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裝置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裝置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裝置、衛生裝置及其他危險防止裝置,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裝置。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菸,吸菸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檔案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七章、獎勵與懲罰

  第55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56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57條、對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於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58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59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汙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裝置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裝置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菸區吸菸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裝置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0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檔案、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1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係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汙、侵佔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洩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2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八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63條、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64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65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資訊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實驗資料、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件、操作手冊等等。

  第66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資訊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專案、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檔案、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67條、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8條、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檔案、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檔案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檔案櫃中,借用秘密檔案、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檔案。

  第69條、秘密檔案、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影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影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准。

  第70條、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71條、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檔案、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72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範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73條、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74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範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第九章、宿舍與食堂管理

  第75條、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煤油爐。

  第76條、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

  第77條、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准,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準留宿外人。

  第78條、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後要自覺關水龍頭。

  第79條、晚上12時前必須回到宿舍休息,並且12時準時熄燈。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嚴禁異性同宿。

  第80條、伙房作業人員必須講究衛生,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牆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乾淨。

  第81條、伙房作業人員盛飯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儘量公平均勻。

  第82條、憑公司飯卡用餐,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准,一律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83條、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譁。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夥房打飯、盛菜。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84條、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

  第85條、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菸、喝酒、嬉戲、吵架、打架。

  第十章、附則

  第86條、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牴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87條、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牴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88條、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透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89條、本規章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和審議透過,並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且已向全體員工公佈。

  全體員工閱讀後簽名,並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90條、本規章制度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簡單員工手冊2

  員工守則

  1、忠於職守,尊重領導、服從工作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搪塞的行為。

  2、愛護集體、關心集體,講求職業道德。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及處理私人事務,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3、廉潔奉公、嚴於律己,不得假借職權舞弊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索賄等。

  4、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無關的物品及人員進入辦公場所,注意防火、防毒、防盜。

  5、經手公司財產(包括貨款)必須按規定上交公司,不得私留挪用,經手的財務單據憑證須真實、準確,不得偽造、篡改。

  6、嚴格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不得將公司有關財務經營狀況、技術資料、經營銷售、客戶資料、公司機構等,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向外傳播、提供或交給無關人員,違者公司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7、嚴格執行個人薪資保密工作,員工之間不得相互打聽詢問,對工資計算或發放如有異議,可直接向財務查詢。

  8、不得超越職權向客戶做業務上和利益上的承諾,包括獎勵、補貼、損耗等。

  9、服務要細心、周到,對客戶的合理要求要盡力滿足,對不能滿足的要作出解釋;耐心傾聽客戶投訴,找出事情發生的原委,並迅速解決或向主管提出建議。

  10、在公司內不得吵鬧、鬥毆、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影響團結或擾亂工作秩序;任何個人利益都必須服從公司集體利益,將個人努力融入集體奮鬥中;不言有損公司聲譽之語,不做有損公司利益之事。

  公司文化

  公司重視誠實、文明、相互幫助、有團隊精神、追求高標準和高效率的員工,作為公司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公司將以良好的工作氛圍和富有挑戰的激勵機制凝聚更多的傲博人。

  一、從整體上塑造公司形象

  1、公司鼓勵員工發揚開拓創新精神,能適應市場競爭的形勢,銳意革新,敢於在強手如林的同行中創出一流的水平。

  2、 公司鼓勵員工有積極進取的價值觀和人生觀,關心社會問題,關心公益事業。在公司和住所都要處理好與社群的關係,爭創最佳的社會形象。

  3、 公司參與社會的公平競爭,以合理的價格,周到的服務,服務於社會。

  4、 公司要求員工全力維護公司形象,愛護並宣揚公司名、公司徽標、公司商標、商品名、商品的包裝等。

  二、從個體上塑造公司形象

  作為公司朝氣激情的創業團隊中的一員,各位員工的儀表、儀容、談吐、舉止、行為,不再僅僅是個人文化素質的直觀反映,更是公司形象的再現。公眾的親疏,客戶的取捨,將與每一位員工的個體形象息息相關。

  1、形象意識

  公司要求員工必須具備強烈的形象意識,從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個人形象。

  2、員工儀容儀表

  員工衣著應當合乎企業形象及部門形象,原則上員工穿著及修飾應穩重大方,整齊清爽,乾淨利落。

  3、社交、談吐

  (1) 在交談中善於傾聽,不隨便打斷他人談話,不魯莽提問,不問及他人隱私,不要言語糾纏不清或語帶諷刺,更勿出言不遜,惡語傷人。

  (2) 與客戶交談誠懇、熱情、不卑不亢,語言流利、準確。業務之外,注意話題健康、客觀。採用迎送禮節,主動端茶送水。

  (3) 與同行交談,注意措辭分寸,謙虛謹慎,維護公司形象,不互相傾軋,客觀正派,不涉及同行機密。

  4、舉止、行為

  (1) 遵守考勤制度,準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病假、事假需及時申請或通知部門主管,填報請假單。

  (2) 辦公室內禁止吸菸,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精力飽滿,樂觀進取。

  (3) 對待上司要尊重,對待同事要熱情,處理工作保持頭腦冷靜,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務。

  (4) 開誠佈公,坦誠待人,平等尊重,團結協作,不將個人喜好帶進工作中,不拉幫結派,黨同伐異。

  (5) 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賓,不以貌取人,不盛氣凌人,與客人約見要準時,如另有客人來訪需等待時,應主動端茶道歉。

  (6) 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聲呼叫他人。

  (7) 出入會議室或上司辦公室,主動敲門示意。

  人事管理

  一、人員招聘

  1、人員任用流程

  根據公司發展狀況,結合各部門業務量及人才需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用人申請,交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後,由行政後勤部聯絡招聘事宜。應聘人員在透過部門負責人的初試與考核後,經總經理複試,確認錄用人選。

  2、新進員工報到時應提交資料

  (1) 人事資料登記表及最近半身脫帽二寸照片二張;

  (2) 最高學歷原件及影印件;

  (3) 居民身份證及本人所在地戶口影印件;

  (4) 其它能證明本人經歷和成績的證件;

  (5) 部分職位需提供擔保書;

  (6) 人事部門要求的其它資料。

  以上資料請在5個工作日內交人事部門。

  3、試用期

  所有應聘人員除總經理特批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期滿合格者,經部門負責人考評後報總經理批准,聘為正式員工。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工作表現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聘用。如有必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延長試用期,否則通知辦理離職手續。對於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4、正式錄用

  試用期滿前,部門負責人要按員工表現做出評核,經總經理簽署,報人事後勤部正式錄用,轉為正式員工,簽訂聘用合同書。並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

  5、 聘用合同

  合同期內,公司與員工都嚴格遵守合約。但下列情況將終止僱傭關係:

  (1) 合同期滿,雙方不續訂勞動合同;

  (2)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3) 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無法正常進行經營活動;

  (4) 合同期內,員工不適合該崗位工作;

  (5) 合同期內,員工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6)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單位規章管理制度,屢教不改;

  (7) 員工擅自解除勞動合同;

  (8) 公款挪用公物者;

  (9) 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二、薪酬

  1、薪酬原則

  公司員工的薪金髮放,實行職務給與制,按其所擔任的職位、職務的繁簡及責任的輕重,實行崗位工資發放制度。

  2、薪資構成

  (1) 內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獎金(獎金以公司月度銷售目標完成情況及貨款回收而定);

  (2) 銷售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提成。銷售人員以月基本銷售定額、基本貨款回收率(回款額/銷售額)作為業績的考核標準,達到公司所定標準,才能有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多少由部門主管按當月工作表現評定。銷售提成依據銷售回款額計提。

  3、薪資發放

  僱員薪酬每月以30天計算,於次月10號發給。

  4、薪資調整

  公司可依個人績效、個人考績及公司營運狀況對員工薪資進行調整並按受聘前約定予以適當調薪。

  5、年終雙薪

  員工服務滿一年可得相當於當年最後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年終雙薪,服務少於一年的按比例發年終雙薪,發放年終雙薪的日期定為次年的春節前。

  三、福利

  (1)公司按規定為每位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

  (2)公司為每位員工辦理的各項保險,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公司將在當月薪資中予以扣繳。

  (3)生日賀金:員工生日的月份,經確認可獲100元的生日賀金。

  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

  1、 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分為本人離職、公司辭退、協議遣散等形式。

  2、 員工離職的手續辦理。

  (1) 辦理程式:離職申請、核准申請、辦理移交、結清借支款項、離職。

  (2) 離職申請:員工離職需提前三十日提出離職申請。

  (3) 離職手續未辦理者,薪資不予發放。

  (4) 離職員工薪資於辦妥離職手續後按規定日期發放。

  3、公司辭退或協議遣散的手續辦理

  (1) 辦理程式:辭退通知或遣散通知、辦理移交、結清借支款項、辭退或協議遣散;

  (2) 遣散或辭退通知:公司提前發辭退通知或遣散通知;

  (3) 辭退手續或協議遣散手續未辦理者,薪資不予發放;

  (4) 辭退人員或協議遣散人員的薪資於辦妥公司一切手續後按規定日期發放。

  4、 注意事項

  (1) 員工辭職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並填寫“離職申請書”,使公司能有一定的時間進行工作協調;

  (2) 離職申請書應說明辭職原因及離職具體日期,並由該部門主管批示,經總經理核准簽字後,轉行政後勤部執行存檔;

  (3) 須做好離職工作交接,與指定的交接人辦理交接手續。在批准離職當天,交還一切公司發給之用品,如有任何損壞,照價賠償;

  (4) 離職人員憑總經理核准簽字後的“離職申請書”和交接人簽字的“離職交接單”到財務部結清應得的勞動報酬,正式離職;

  (5) 由公司辭退的員工,在收到公司通知離職的當天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部結清勞動報酬後離職。

  考勤管理

  一、出勤

  (1) 正常工作週期: 週一至週五。

  (2) 正常上班時間: 上午:9:00—12:30 下午: 13:30—17:30

  二、加班

  (1) 公司不提倡加班,力求高效率工作,在正常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2) 由於特殊原因公司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接受工作任務的員工應該支援配合,不得藉故推辭;

  (3) 員工需要申請加班的,需先請示主管上司,經批准後方可安排加班;

  (4) 加班補貼由主管上司視實際情況按公司獎懲條例報請給予獎勵。

  三、上班登記制度

  (1)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班登記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簽到。一經發現,將通報批評,累計三次違反本規定者,按曠工一天情況處理;

  (2) 由考勤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考勤簽到的監督工作,並負責在公司時鐘顯示9:00時,在考勤登記表上註明標識。任何遲到人員應屬實登記到達公司的時間;

  (3) 因外出工作原因,未能趕在9:00之前簽到的人員,在返回公司後,一定要即時補簽到,按實際到達公司的時間登記,並在“考勤表”的備註欄註明外出事由,交安排執行任務的負責人簽字;

  (4) 上班準時到達公司後沒有簽到的員工,因考慮考勤表的功能作用及影響考勤管理,一律按簽到時的時鐘顯示時間登記。

  四、外出規定

  (1)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告知相關負責人,並說明外出的原因及預計返回的時間(並在外出登記本上登記),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2) 上班時間未經批准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按曠工處理。

  五、請休假及薪資事宜

  1、年休假

  (1) 服務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給予年假5天;

  (2) 服務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給予8天;

  (3) 服務滿五年以上者,每年給予10天;

  (4) 年休假應事先申請並經部門經理(以上)同意,方得休假,休假最小單位為半天,年休假應在當年度用完,如因業務之需經總經理批准,可延長半年。

  2、帶薪病假

  員工每年有五天的帶薪病假。但是必須出具醫院證明或得到上級主管的批准。

  3、事假

  員工確有需要請事假的,按規定籤批請假單後方可休假。若因突發事件無法親自辦理者,應急速告知主管並請同事代為辦理。請事假將按基本工資/30天*事假天數扣減。

  4、婚假(含節假日)

  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結婚可享有三天的有薪婚假,若符合晚婚規定(男滿25歲,女滿23歲)的增加十天的有薪婚假,申請放婚假的有效期為取得結婚證的三個月內。

  5、產假(含節假日)

  符合計劃生育的轉正女員工按實際情況可享有下列的有薪產假。

  (1) 員工順產假有90天(產前15天),鉗產加15天,難產加30天,晚育加15天;

  (2) 男員工可享有10天的陪產假;

  (3) 哺乳期一年內,每天可有一小時的哺乳時間。

  6、計劃生育假(含節假日)

  實行節育手術的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7、慰唁假(含節假日)

  員工的直系親屬去世,該員工可獲三天有薪慰唁假,而嫡親去世可獲一天的有薪慰唁假。

  8、公傷

  員工因公受傷(有醫院鑑定證明),醫療期視作正常出勤,並按規定予以各種保障。

  9、公眾假期

  公司員工享有國家及政府規定的休假權利。

  (1) 元月1日 1天

  (2) 3月8日(婦女節,限女性) 半天

  (3) 5月1日(勞動節) 3天

  (4) 國慶節 3天

  (5) 春節 3天

  獎勵與懲戒

  1、獎懲原則:

  行為表現優異,或有特殊貢獻者,給予獎勵。行為不符合規定,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者,給予處罰。

  2、獎懲方法:

  獎 勵 記嘉獎一次 獎勵獎金50元 年度考核加0.5分

  記小功一次 獎勵獎金150元 年度考核加1.5分

  記大功一次 獎勵獎金450元 年度考核加4.5分

  懲 罰 記警告一次 扣當月薪資50元 年度考核減0.5分

  記小過一次 扣當月薪資100元 年度考核減1.5分

  記大過一次 扣當月薪資450元 年度考核減4.5分

  以上功過,必須在同一考核年度互相抵消。

  3、獎懲關係:

  3、1 嘉獎三次等於小功一次。

  3、2 小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大功三次可以考慮晉升。

  3、3 警告三次記小過一次,小過三次記大過一次。

  3、4 大過二次,視情節輕重予以降職或留用察看處分。

  3、5 記大過三次予以開除。

  4、獎懲流程:

  4、1 獎懲建議人以郵件或書面形式告知相關部門經理,並依事實提出建議。獎懲建議人所提的獎懲建議,可以針對本人,也可針對其他同事。

  4、2 建議人所屬主管籤核。

  4、3 由行政後勤助理送單至主管副總經理和公司總經理對所建議事實進行會籤。

  4、4 手續完成後,行政後勤部出公告,並登入該員工個人檔案,月末將獎懲資料轉財務部,財務部門根據獎懲金額撥入該員工薪資。如屬辭退、開除,則於當天辦理好離職手續,發放薪資(另見離職相關規定)。

  5、獎勵實施細則:

  5、1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嘉獎獎懲:

  (1) 當月全勤(無遲到、早退、事假、病假)。

  (2) 當月的月度評定被評為優秀。

  (3) 工作勤奮,責任感強,工作業績突出。

  (4) 積極改進工作方法,明顯提高工作效率。

  (5) 管理有方,業務推廣成效顯著。

  (6) 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或其它突出貢獻的行為。

  5、2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記小功獎勵:

  (1) 參與配合公司諮詢專案併成功獲得資格審查。

  (2) 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成效者。

  (3) 預先制止或檢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經查屬實。

  (4) 遇突發事件,積極配合解決,且處理得當。

  5、3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記大功或酌予獎金獎勵:

  (1) 連續3個月度評定被評為優秀。

  (2) 參與公司諮詢專案併成功獲得資格審查,並承擔主要角色。

  (3) 研究創新或有其它特殊貢獻,使公司獲得重大利益。

  (4) 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採用確有成效者。

  (5) 辦理重要業務時成績特優。

  (6) 適時消除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失。

  (7) 年底綜合評定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

  6、懲罰實施細則

  6、1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記警告處分:

  (1) 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達3次以上。

  (2) 當月的月度評定被評為差。

  (3) 連續3個月度考評被評為一般。

  (4) 工作怠惰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但未造成損失。

  (5) 工作疏忽或未依作業規定作業,影響業務正常運作或公司聲譽,情節輕微。

  (6) 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或口角,不服規勸。

  (7)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 行為不檢點,儀容不整或未按公司要求著裝,有損公司形象。

  (9) 不聽從主管人員的工作安排及指揮。

  (10)未經主管許可,上班時間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

  (11) 督導下屬無力,致使工作不能按時完成。

  (12)工作不力未盡職責,或積壓檔案以致延誤工作時效。

  (13)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集體性文體活動累計達2次以上。

  6、2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記小過處分:

  (1) 因工作疏忽或未依規定操作,致使機器裝置遭受損失或傷及他人。

  (2) 嚴重影響工作場所秩序或同事士氣,不利於公司業務正常作業。

  (3) 捏報請假事由,經查屬實。

  (4) 對同事惡意攻擊、中傷或誣告製造事端。

  (5) 當月無故曠工1次。

  6、3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記大過、降職、留用察看處分:

  (1) 未經准假而撤離職守,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

  (2) 一個月內無故曠工兩天,或以不實理由、證明請假者。

  (3) 散佈謠言或洩露公司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4) 遺失重要檔案或物品,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

  (5) 拒絕接受主管的工作安排或監督,情節嚴重。

  (6) 督導下屬不力,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

  6、4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辭退處分:

  (1) 試用不合格。

  (2) 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合理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3) 在應聘時偽造證件、相關證明資料或履歷。

  (4) 確認患有精神異常,短期內(1年)無法痊癒。

  (5) 試用1個月後,仍然公開刊登個人求職資料或到人才市場進行應聘活動。

  (6) 一個月內連續曠工三天或累計達三次。

  6、5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開除處分:

  (1) 利用職務之便招搖撞騙,嚴重損害公司聲譽或使公司利益蒙受重大損失。

  (2) 故意洩露公司技術資料或業務機密,使公司遭受損失。

  (3) 在工作時間內或工作場所兼營個人事業。

  (4) 冒充主管簽名或編造、盜用公司印信。

  (5) 恐嚇、侮辱主管或同仁,或以暴力威脅,情節嚴重。

  (6) 煽動或組織罷工、怠工,或有罷工、怠工行為。

  (7) 非法集會或聚眾要挾,妨礙工作秩序。

  (8) 聚眾賭博,或酗酒鬧事,妨礙正常工作秩序。

  (9) 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

  (10)濫用職權,營私舞弊或收賂。

  (11) 年度內累計記大過三次。

  (12)工作中未經公司指派或許可,而往他處工作。

  (13)觸犯法律,被公安機關拘留,拘傳或判處有期徒刑等刑事處罰。

  (14)其它導致公司重大損失、情節嚴重之過失行為。

  7、績效考核規定

  7、1 員工獎懲列入每月及年度績效考核檔案表。

  7、2 如有記小過處分者,當月績效不得評為優秀;

  7、3 如有記大過處分者,當月績效不得評為合格﹔

  7、4 如有受開除處分者,當月無須進行績效考核﹔

  7、5 年度內累計小過三次者,年度績效不得評為優秀﹔

  7、6 年度內累計大過二次者,年度績效不得評為合格。

  保密規定

  1、嚴禁對外洩漏薪資結構、操作規範、對外訂單、採購訂單及其它公司檔案。

  2、本手冊所稱“商業秘密”,是指包含各種相關之技術、發明、創作材料、人事、財務、營銷計劃、客戶資料、經營策略等。不論是口頭、書面等形式,凡經本公司公佈應保密或未公佈但依一般商業觀念,可判斷為機密檔案的資訊、物品等。

  3、入職員工應保證於任職期間或離職後三年內均嚴守保密義務,決不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知悉或持有本公司的商業秘密。更不得自行利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非法利用本公司的商業秘密,以及從事與本公司相似的競爭行為或其它與本公司利益衝突的行為。

  4、無論有意或無意造成公司資料外洩者,均將受到公司懲罰。

  5、有意洩漏公司機密造成公司損失者,公司將保留起訴權利。

  手冊約定

  1、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規則之一切內容,任何人不得以未知為由而免除責任;

  2、管理規則不盡之處,將隨時修訂;

  3、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傲博網路技術開發公司

  4、每個員工持有的手冊,離職時須歸還公司。

  簡單員工手冊3

  第一部分 公司的經營理念

  客戶 客戶的滿意與成功是度量我們工作成績最重要的標尺。

  員工 是公司最重要的財富,員工素質及專業知識水平的提高就是公司財富的增長,員工的福利待遇及生活水平是公司經營業績的具體體現。

  產品 不斷創新的產品是公司發展的軌跡。

  質量 產品及服務質量是公司發展的生命線。

  品牌 是公司產品及服務的一面明鏡。

  市場 尋找、開拓最適合我們的市場併力爭取得最高佔有率。

  管理 一切經營活動的基本方針,高科技、專業化、集團化、國際化。

  第二部分 人事政策

  2—1員工招聘和錄用

  2—1—1招聘和錄用條件

  根據本公司特點,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

  所招員工須透過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根據需要選擇口頭或書面兩種方式)。

  2—1—2招聘程式

  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由部門經理提交用人方案由人事部轉總經理批覆決定。

  人事部透過各大院校及人才中心或其他渠道為部門經理提供初步人選的各類人才資料。

  部門經理參考人才資料確定面試人員。

  人事部通知面試並將面試意見呈報總經理。

  總經理彙總各方面意見確定試用人員。

  人事部下發錄用通知並辦理試用手續。

  2—1—3招聘人員要求

  技術人員

  高階技術人員:博士或高階職稱,對電子資訊工程或軟體專業有豐富科研、開發經驗中級技術人員;具有電子資訊、軟體開發三年以上專業開發經驗,碩士中級職稱以上技術人員;具有電子資訊、計算機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管理類人員

  經理:管理或電子類專業院校本科以上,在大型算機專業公司從事經營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有強烈的責任心和事業心。35歲以下。

  市場人員:電子類專業院校本科以上,1—3年工作經驗,具有市場開拓能力。

  財務人員:財經類大學本科,熟悉會計電算化。

  文秘人員:文科類大學本科,辦公管理經驗三年以上,協調能力強。

  質管人員:熟悉IS09000,至少有三年電子類質量管理工作經驗。

  2—1—4報到手續

  經核定錄用人員於報到日攜帶:一寸免冠照兩張,學歷證書及身份證影印件到人事部報到辦理就職手續。

  2—2試用

  新進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滿由部門經理依據個人表現,提交是否轉正、延期或辭退報告,由人事部報總經理稽核批覆。

  2—3轉正及合同簽訂

  轉正員工須與公司簽訂聘任合同。聘任合同一經簽訂、鑑證,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2—4離職

  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僱、開除、自動離職”四等(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僱,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

  辭職:試用期過之後,職員辭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

  自動離職:凡無故擅自曠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

  解僱: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互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公司有權解僱,屆時結算工資及福利。

  開除: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計薪到革職日止。

  2—5內部調動

  2—5—1原則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本著人盡其才發揮潛力的原則,鼓勵合理的人才內部流動。

  2—5—2程式

  員工填寫《員工內部調動申請》。

  本部門及用人部門經理審批。

  人事部報總經理批准。

  2—6晉升

  2—6—1依據業績突出,並具有進一步發展潛力及獻身精神。

  2—6—2程式。

  由上一級主管提名管理層稽核總經理批准。

  發文任命由人事部備案通知各部門。

  2—7培訓

  2—7—1培訓政策:培訓是一種人力資源的投資,公司將培訓機會更多地給予工作表現出色,具有較大潛力職員。

  2—7—2公司將不斷培訓職員,如英文、計算機專業培訓等。

  2—7—3參加培訓前提:工作表現出色,有進一步發展潛力,忠誠獻身公司。

  2—7—4培訓協議:若參加投資大的培訓,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包括服務年限和服務期未滿需補償條款等(具體參考聘任合同中的《培訓協議》)。

  2—8獎懲條例

  2—8—1公司將根據員工工作業績及表現於每季度末進行一次業績評估,並分三等級(優秀、良好、較差),並在經濟上給予不同獎勵,辦法如下:

  優秀 500元

  良好 200元

  較差 5元

  具體評估由人力部及部門經理考核打分報總經理批覆。

  2—8—2對工作成績持續不佳及違紀員工,視情況給以經濟懲罰、留職檢視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分,具體內容如下:

  第三部分 考勤制度

  3—1公司統一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3—2公司作息時間:

  夏季(5/1—10/1)

  早:8:00—12:00

  下:14:30—18:00

  冬季(10/1—5/1)

  早:8:30—12:00

  下:13:00—17:30

  3—3全體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3—4每月遲到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10分鐘,凡超過10分鐘,每分鐘罰款兩元,依此類推,第三次起凡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早退與遲到處罰相同。

  3—5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基本工資,曠工三天以上者,從第四天起視作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

  3—6全月按規定之工作日上班,無遲到、早退、曠工及加班缺勤者為全勤,全勤獎金100元。

  3—7未轉正員工不享受全勤獎。

  3—8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正常工作時間外超時工作時,各員工皆不得找藉詞推搪,應以工作為主,發揚良好服務精神。

  3—9對經各部門經理批准安排超時工作員工,均給予調休或發加班費。

  3—10職員請假須由本人填寫假條,經主管批准後方可離開,無特殊原因不可電話、捎話請假。

  3—11職員請假三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

  3—12公司設考勤員,員工上班須自覺到考勤員處簽到,如不作簽到視曠工處理。

  3—13月末財務部根據考勤記錄核發工資。

  第四部分 薪資及福利

  4—1薪資

  4—1—1原則

  崗位職責

  勞動力市場價格

  教育背景

  工作經驗

  業績成果

  司齡

  4—1—2結構

  月收人:基本工資十午餐補貼+全勤獎+效益獎金

  (效益獎金:公司綜合各部門月工作效益以各部門為單位提取比例)

  年收入:12×月收人+年終獎金

  4—1—3公司依崗位職責將工資劃分五崗,每崗參考教育背景、工作經驗、業績成果、司齡等分A、 B、C三等級,具體標準如下:

  崗位 職務 等級 基本工資

  一崗 總經理 總工程師

  副總經理 財務總監

  其他董事會直接聘任人員 A 30一35檔

  B 25一30檔

  C 20一25檔

  二崗 總經理助理 高階顧問

  副總工程師 部門總監

  高階文秘 A 25一30檔

  B 20一25檔

  C 15一20檔

  三崗 部門經理 高階(專案主管程式設計師、系統分析員、

  營銷人員、會計、經濟師等)

  A 20一25檔

  B 15一20檔

  C 10一15檔

  四崗 程式開發人員

  工程技術人員

  市場銷售人員高階文員

  會計

  A 15一20檔

  B 10一15檔

  C 8一10檔

  五崗 文員 庫管 物流

  說明:

  每檔以RMB100元計

  A等:

  博士、高工,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司齡不少於三年。

  本科以上學歷或有中級職稱,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司齡不少於五年。

  B等:

  博士、高工,三年以上工作經驗,司齡不少於一年;

  本科以上學歷或有中級職稱,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司齡不少於二年。

  專科以上學歷,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司齡不少於五年。

  C等:專科學歷以上,一年以上工作經驗,司齡不少於一年。

  上述每崗各等級工資標準,如有特殊情況,一崗職員的工資由董事會決定,二、三崗職員的工資由總經理決定並報董事會備案,四、五崗職員的工資由經理辦公會決定,報請總經理批准後核發。

  公司新聘人員,試用期滿後,原則上從各崗位起始檔開始支付基本工資。

  對於在公司各項考核中成績優異,受到嘉獎的職員,工資可上浮一檔,對於成績不合格、或受到公司處分的職員工資可下浮一檔或重新試用。

  原則上對公司四、五崗的正式職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工齡,重新審定一次工資,由經理辦公會決定是否給予升檔。對於收人達到或超過本崗位平均檔的職員,其每年晉升與否由總經理決定。

  對於試用期人員,無論資歷或崗位一律定為四檔(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例外)。

  本標準的解釋權歸經理辦公室。

  4—1—4支付方式

  每月5日現金支付。

  4—2福利

  4—2—1住房:

  4—2—1—1租房(暫定)

  條件:對現時經公司核實確需解決住房的正式職員(家在 的單身職工、已婚且一方有房職員或已有住所的職員均不在考慮之列)可申請集體租房,經總經理批准後辦理。

  租金支付:公司負擔月租金的50%,個人負擔月租金的50%。

  租房標準:城區標準單元套房,交通費自負。

  人員限制:每單間不超過2人。

  4—2—1—2住房公積金

  是職工及其所在單位按規定繳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職工個人住房基金,歸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職時本息餘額一次結清,退還職工本人。

  住房公積金定向用於:

  員工購買、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抵押貸款。

  城市經濟適用住房專項貸款。

  單位購買、建造員工住房專項貸款。

  公積金來源方式:員工每月交納其基本工資的5%,公司付給員工月基本工資5%,這筆公積金將存人房產服務公司為個人所設的帳戶中,按規定備用。

  與公司正式簽約的正式職員有權申請參加此項計劃。

  公司5%款項的提取按參加公積金計劃的年限而定。

  參加年限 提取比例

  0—5年 5%

  5—10年 10%

  10—15年 15%

  15—20年 20%

  20—25年 25%

  25—30年 30%

  4—2—2醫療合作基金制度

  基金來源:職員交納月基本工資(由財務直接從職員工資中扣除),公司支付職員月基本工資總額的2.5%作為公司職工月醫療合作基金。專項儲備,專款專用,用完為止。

  基金管理:由職員選定代表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單設帳戶統一管理,由財務部監督執行。

  醫療費報銷辦法:

  醫療費用不論大小須經職工選定的基金管理委員會初步稽核,報總經理簽字由財務部具體辦理。

  職員報銷時普通門診必須持市級以上醫療病歷、處方、發票等單據,經基金委員會及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累計最高限額不得超過職工年交納基金的3倍。

  除普通門診外的醫療費,如職員住院等大額醫療費用按進人公司年限長短承擔比例費用,標準如下:

  下列費用不予報銷:

  各類滋補藥品、保健藥品、貴重藥品等;

  因打架、鬥毆、美容及違犯計劃生育政策所致費用;

  未經主管批准在市級以下醫院就診、住院者;

  未經批准自行外購藥等;

  病歷、處方、發票手續不全者。

  4—2—3休假

  可享受的帶薪假日:

  法定假日(七天);

  婚假三天;

  喪假:直系一天(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

  非直系半天(兄弟、姐妹、姐夫、妹夫、兄嫂、弟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兒媳);

  產假:女方90天男方2天;

  哺乳假:每天有一小時的哺乳時間,可晚上班一小時或早下班一小時,工資、福利及補貼按100寫發給;

  年假: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10天年休假;

  工傷假:工傷期間工資及一切福利、補貼按100%發給;

  病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福利補貼按100%發給;

  工齡滿3年工資按70%發放;

  工齡滿3—5年工資按80%發放;

  工齡滿5年以上工資按90%發放。

  4—2—4正式職員申請可享受公司每年提供的常規體檢一次

  4—2—5全勤員工月午餐補貼120元

  4—2—6員工生日公司將為其訂做賀卡一張,生日蛋糕一個以示祝福。

  第五部分 差旅報銷辦法

  5—1原則:

  差旅費用實行總額包乾,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5—2標準:

  說明:

  職員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視情況事先核准。

  出差人員持標準的申請單可向財務部借相應數額的差費,出差回來後必須在一週內填寫出差報銷單並結清手續。如無特殊情況又未能在一週內結清差費,財務部有權暫停支付其工資,等報銷完再核付。

  出差人員可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由派遣主管根據任務需要在出差申請單中審定,費用實報實銷。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下列費用,可實報實銷。

  乘坐計程車按發票面值。

  因公長途電話費按電信局收據為憑。

  因公宴客費用,按正式發票為準。

  第六部分 安全衛生

  6—1公司內嚴禁吸菸

  附:公司禁菸通知

  自 年 月 日起嚴禁在公司、辦公場所、上班時間內吸菸。違者一次罰款人民幣50元,當場付清。如經理辦、市場部、會議室有客戶要求吸菸者,僅限在本部辦公室內,公司職員不得陪抽,如違反,按規定處罰!

  6—2非電氣作業人員不得裝拆修理電氣裝置。

  6—3愛護公司公物,注重所有裝置的定期維修保養,節約用水、用電、易耗品。

  6—4養成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菸頭、雜物,如在公共場所發現有紙屑、雜物等,應隨時撿起放人垃圾桶,保持公司清潔。

  6—5應急電話:

  市內觸電急救: 市內傷病急救:

  火警:119 匪警:110

  第七部分 保密

  7—1總則

  7—1—1公司秘密是關係公司權力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7—1—2公司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7—2保密範圍

  7—2—1經營資訊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供銷情報及客戶檔案;

  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7—2—2技術資訊

  各類技術資料;

  職員在工作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及著出的論文、著作、書籍或在工作期間總結、覺察到資訊均屬公司。

  7—2—3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7—3公司秘級的確定

  7—3—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檔案及技術資訊資料為絕密級。

  7—3—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客戶資料、經營狀況、管理制度等為機密級。

  7—3—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為秘密級。

  7—4保密措施

  7—4—1屬於公司秘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儲存和銷燬,由經理辦專人執行。

  7—4—2對於密級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裝置完善的保險裝置中儲存。

  7—4—3屬開公司秘密的裝置或產品的研製、使用、儲存、維修、銷燬,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7—4—4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7—4—5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洩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透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7—4—6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洩露或者可能洩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7—5責任與處罰

  7—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10—500元:

  洩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

  已洩露公司秘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7—5—2出現下情況之一的,給予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八部分 行為規範

  您的儀容:

  衣著整潔

  修飾大方

  精神飽滿

  您上班時:

  不遲到不串崗

  不怠工不務私

  您下班時:

  不早退不拖拉

  關好水電門窗

  保證安全

  您打電話時:

  不閒談

  不洩密

  您接電話時:

  先答“您好, 公司”

  您開會時:

  準時到場

  認真記錄

  積極參與

  您與同事們:

  不過問工資、獎金及其他機密事宜

  不傳遞小道訊息

  主動關心和幫助別人的病痛疾苦及其他困難

  第九部分 附則

  9—1《職員手冊》為公司內部管理資料,屬機密檔案,職員只可借閱,不可抄襲、翻印、私存、洩露。如有洩密,公司將根據保密制度給予相應懲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9—2本手冊解釋權歸公司經理辦公室

  注:

  公司正式職員:指試用期滿,與公司正式簽訂聘任合同5年以上的專職人員。(兼職、臨時工、簽約不足5年均為非正式職員)

  簡單員工手冊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廠長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檔案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採用,並執行3-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餘,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裝置、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對外營業視窗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說"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說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厂部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專案。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後考勤,並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稽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稽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廠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勞動分)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鉤。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准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本廠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廠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每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三十五條、本廠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本廠將隨著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廠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准,受本廠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佔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後,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絡的培訓、進修、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廠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員工培訓後在本廠的工作年限,每年遞減20%收回培訓費(含工資、學費)。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詢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覆、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門衛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厂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裝置;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衛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營業部、生產車間應做到佈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淨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菸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牆上和所有裝置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塗,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衛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乾,發現衛生包乾區域內有不衛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於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稽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廠研製、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專案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廠產品開啟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並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於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於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於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式辦理。

  第五十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後仍不改的;

  2、有行兇鬥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翫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洩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手冊"各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手冊各條規定解釋權屬厂部。

  簡單員工手冊5

  一、人員記錄

  1、所有員工必須呈交公司要求查閱的證明檔案。

  2、員工入職登記表,必須認真填寫,實事求是,確保資料的準確性。

  二、親友探訪及電話

  1、員工在店內及工作時間內,謝絕一切親友探訪。

  2、如非工作需要,各部門員工不應於工作時間內互相探訪。

  3、未經部門經理許可,員工不可私自使用公司電話。

  三、制服、工號牌

  1、制服由公司提供,員工應小心保管自己的制服。

  2、員工若因疏忽惡意損壞制服,修補費用由員工全部負擔。

  3、所有內外場員工上班時必須佩戴工號牌,工號牌不得轉讓,如有遺失、損壞應立即前往人事部補領,並付手續費30元。

  四、儀容儀表、禮儀禮節

  1、所有員工必須保持個人外表的清潔整齊。

  2、男員工鬍鬚、頭髮要經常修飾整齊,頭髮不過其耳部或衣領。

  3、女員工的頭髮梳理整齊。長髮的款式要按照公司的規定要求執行。

  4、換上制服後,必須檢查一遍制服及鞋襪是否整齊清潔,然後到工作崗位報到。

  5、飾物限於手錶,訂婚或結婚戒指一枚(廚房員工按衛生條例規定不能佩帶),不得留長指甲及塗抹指甲油。

  6、所有員工應時常保持微笑及保持身體和口腔清潔,以防體臭及口臭。

  五、公告欄

  1、所有員工必須閱讀及遵守在員工公告欄上公佈的事項。

  2、員工公告欄由人事部負責管理,未經許可,員工不可在店範圍內擅自張貼任何通告。

  3、嚴禁塗汙任何公告欄。

  六、員工儲物櫃

  1、所有須穿制服的員工都有權使用員工儲物櫃,儲物櫃的配給由人事部全權處理。

  2、員工儲物櫃一經配給,便不能私自轉讓。一切轉讓必須向人事部申請辦理,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3、員工必須保持儲物櫃清潔、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及危險品。

  4、人事部免費發給員工一把儲物櫃鑰匙。如有遺失,應向人事部申請補領,並交手續費10元。

  5、員工若忘帶鑰匙,應向人事部借用。若擅自弄開導致儲物櫃損壞,則需賠償,並受紀律處分。

  6、儲物櫃須保持關閉並鎖好。若其中儲物有遺失或被盜情況,公司概不負責。

  7、員工不得私自加裝鎖。

  8、更衣室內不準隨意吐痰,亂拋垃圾或做任何有礙衛生之舉動。

  9、員工離職時,必須清理儲物櫃,並把鑰匙交還人事部。

  10、如有必要,經公司授權的人員(指人事部、保安部)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員工儲物櫃使用情況及衛生情況。

  七、公共區域

  除指定為客人服務者外,員工不得在客用區域或樓面停留或閒逛。

  八、員工膳食

  1、員工可享用規定的工作餐。

  2、員工就餐,按員工各部門規定的時間用餐。

  3、公司供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的工作餐,員工因加班等原因耽誤用餐,由部門主管幫忙打包帶回店裡用餐。

  九、緊急事故

  1、如有火警發生,無論如何細微都要按照公司公佈的防火措施採取行動。

  2、若發現任何可能導致火災的情況或危險,應立即報告部門主管。

  3、若有人受傷,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及值班主管。由值班經理通知有關部門。

  十、防盜竊

  1、員工在店內偷取任何財物,無論屬於酒樓,客人或員工,公司將立即給予開除處分。

  2、發現有個別偷盜者混入顧客中作案,要立即向現場主管反映情況,確保安全。

  十一、拾遺

  在店內拾到財物不論貴重與否,一律要立即上交,並做詳細記錄。

  十二、體格檢查

  1、正式錄用前,受聘人員必須在公司指定的地方接受體格檢查,合格者方可辦理手續,體格檢查費用由受聘人自理。

  2、公司對全體員工和每年進行一次體格檢查。對患有傳染病者,公司有權視其病情勸其離職休息或調換工作崗位、工種。

  十三、培訓

  1、公司所有新員工上崗前均需接受公司培訓,第一天由人事部負責培訓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第二天後各部門組織培訓業務,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進入試用期,試用期從接受培訓時計算。

  2、在職人員也須按迴圈培訓以保持和提高服務水準。

  3、公司出資在職培訓和外派培訓的員工簽訂培訓合同,以保證其在公司工作年限。在培訓合同規定期內辭職必須賠償公司損失。

  4、培訓部門建立培訓檔案,記錄培訓考核情況,作為獎勵、提升的依據。

  簡單員工手冊6

  為加強公司基礎管理工作,完善和健全現代化企業執行機制,創造良好的生產(工作)環境,保證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手冊,員工應自覺遵守相應的條款。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所有經本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屬公司編制的各職能人員均適用。培訓人員、試用人員或因業務需要而聘用的特約人員、顧問在相關範圍內適用。

  第二條 手冊公佈須知

  1、手冊執行時,應在公司內公佈,內容變更時,變更部分會及時公佈。

  2、本手冊在公司錄用員工時,即提供當事人親自閱讀,瞭解所有內容後簽字確認。當員工違反本手冊規定的內容時,不得以不知其內容為理由或藉口推卸責任或免除處分。

  第三條 工作守則

  1、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決服從上級的管理,杜絕與上級頂撞;熟悉並認同公司的理念與企業文化,將個人成長與企業發展相結合。

  2、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3、嚴守公司機密,保護公司財產。

  4、自覺維護團體榮譽,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確保公司的完美形象。

  5、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對內樂於提供建議,對外不談論公司是非。禁止員工議論公司的制度、處理問題的方法和其他一切與公司有關的事情(員工對公司有意見和建議,可以透過書面的方式向公司反映、也可以要求公司召開專門會議傾聽其陳述,以便公司做出判斷);

  6、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使用者,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資訊產品。

  7、客戶至上,努力為客戶提供最佳的服務和最高價值。

  8、不斷學習新知識,開拓思路,具備創新能力,透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9、對工作要協調合作,對同事要互相幫助,有敬業和奉獻精神,分享知識與技術。

  10、勤奮工作,達到做事快節奏、高效率。

  11、以飽滿的工作熱情,積極的工作態度、嚴謹的工作作風,從事各自崗位的工作。

  簡單員工手冊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手冊為增強員工自律意識、規範工作行為而制訂。

  第二條 每們員工均應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維護公司聲譽和形象。

  第三條 公司員工應發揚"務實、守信、創效、發展"的精神,形成"團結、緊張、嚴肅、活潑"的八字方針,為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而努力。

  第四條 本手冊解釋權屬公司。

  第二章 細則

  第五條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四十小時工作制。

  2、員工上下班嚴格實行打卡制度,嚴禁遲到或早退。

  3、員工因公外出必須得到部門經理的許可,並在留言板上寫明去向。

  第六條 請病、事假規定:

  1、員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的,及時向部門經理請假,並持醫院的病假證明到管理部辦理病假手假。

  2、員工如需請事假,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及預計缺勤天數,並由部門經理稽核簽字,到管理部辦理請假手續。

  3、員工事假連續3天以上(含3天),由部門經理稽核簽字報總經理批准。

  4、員工因特殊情況,確實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事後說明理由,並立即補辦手續。

  5、請病、事假以半天為基本單位。

  6、無故不上班作曠工處理,並給予行政及相應的經濟處罰。

  第七條 加班及調休:

  1、加班時間以半天為基本單位。

  2、根據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加班。

  3、加班處理按國家規定處理。

  第八條 帶薪假期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員工應遵守事項: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中心頒佈的各項規章制度。

  2、熱愛公司,熱愛本職工作,積極進取,努力鑽研業務,與公司一同成長髮展。

  2、心胸坦蕩,光明磊落,嚴以律己,寬厚待人,友愛互助,相互尊重。

  2、工作時間嚴守工作崗位,專心工作,不串崗,不閒聊,需暫時離開時應與同事交代。

  3、忠誠公司,服從領導,勤奮工作,言行要體現公司的良好形象。

  4、員工有責任和權力向公司高層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情況彙報。

  5、員工工作時間應按公司制度要求衣著整潔,舉止大方,言語文明。

  6、待客禮貌、熱情周到,接聽業務電話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重要電話要及時記錄。

  7、各種往來公文、信件等簽收後,及時登記、保管、傳閱,上級來文、來函及其他方面的重要信函及時整理、裝訂、歸檔。

  8、辦公文明,保持辦公環境整潔有序,不要在辦公區域進食或非吸菸區吸菸。

  8、上班時間不得撥打私人電話及長時間接聽私人電話。

  9、員工有以下情況,必須立即向部門經理及管理部報告:

  (1)結婚或離異、(2)姓名、住處或電話變更(3)身份證換領|(4)本人或配偶分娩

  第十條 禁止事項

  1、欺騙公司和同事的行為。

  2、洩露公司機密,歪曲事實,散佈流言蜚語,以公司的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3、工作懈怠,違反工作規定,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指示,越權行事,獨斷專行,搞小團體,無事生非,擾亂工作秩序。

  4、未經許可,在工作時間接見私人來客,或帶私客在公司活動。

  5、在工作時間做與業務無關的事情。

  6、未經許可,從事其他職業。

  7、利用公司設施進行與公司無關的活動,侵佔、挪用公司財產。

  8、假借職權營私舞弊。

  9、攜帶危險品、違禁品或與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第十一條 安全保衛制度。

  1、員工應視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為已任。

  2、辦公室嚴禁吸菸。

  3、遇火災隱患應及時清除。

  4、嚴禁違反操作規定使用各種儀器、電器。

  5、員工下班前應清除廢物桶。

  6、下班後文件、紙張等易燃物不應放在桌面上,應放入箱、櫃內、並將櫃門關閉。

  7、各辦公室下班後應切斷電源,關閉水源,並將窗戶緊閉。

  8、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對本辦公室作最後的安全檢查;最後離開公司的員工應對公司用最後的安全檢查。

  9、公司員工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隨時保持辦公環境的整潔衛生。

  第十二條 員工因

  過失或故意違紀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要追究違紀者的責任,給予教育、處罰、賠償、直到辭退,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有限公司

  年月日

  簡單員工手冊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和規範公司後勤社會化改革,加強公司內部餐廳管理,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員工的正當權益,為公司廣大員工提供衛生、潔淨的就餐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公司內部餐廳及今後為公司員工提供就餐服務的各類餐飲經營場所。

  第二章 餐廳管理

  第三條 內部餐廳實行公司與員工共同監督的管理機制,由辦公室代表公司負責對餐廳的監督工作,同時廣大員工有權就餐廳的經營、服務等方面問題提出建議、意見及投訴。

  1.辦公室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以及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頒佈實行的餐飲管理方面的法規;

  (二)在廣泛徵詢意見的基礎上,逐步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內部餐廳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司餐飲服務單位的招聘、簽約;

  (四)負責對公司餐廳餐飲服務單位食品質量和價格的監督、檢查與處罰;

  (五)代表公司接受與處理員工對餐廳服務的意見、建議及投訴等。

  2.員工監督權利:

  (一)員工有權就餐廳衛生條件、飯菜質量、價格等方面問題提出疑問、建議、意見或投訴,並有權要求餐廳給予明確答覆;

  (二)在自願推舉的前提下,由員工中選舉產生5名餐廳衛生監督員,由辦公室定期召集監督員、餐廳經營者進行三方座談,集中反映、處理對餐廳經營管理方面的疑問、建議及投訴。

  第三章 服務要求

  第四條 餐廳餐飲承包服務者須與公司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後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轉包給其它經營單位,同時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第五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規,遵守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以及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餐飲服務協議。

  第六條 餐飲服務單位以服務公司廣大員工為宗旨,根據公司生產執行特點與員工的需求做好餐飲服務工作。

  第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科學管理,規範服務,為員工提供衛生、安全的就餐環境。公司辦公室負責檢查、規範其內部管理規定。

  第八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保證食品質量,辦公室對食用油、肉類製品等不定期檢查、抽查,餐廳應努力增加和不斷調整飯菜口味,嚴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餚價格,文明服務。第九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設立投訴箱、意見薄,張貼餐廳經營情況公示單,有義務、有責任誠懇接受並及時解決員工有關飯菜質量、價格、服務態度、衛生等問題的意見、建議和投訴。

  第十條 餐廳服務經營者未經公司同意,不得隨意招聘餐廳工作人員,所聘人員須到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章 食品衛生

  第十一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管理部門及公司分管部門、廣大員工的指導、監督、檢查與處罰。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領各種牌證,其費用由餐廳經營單位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接受衛生防疫等主管部門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整改,並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廳衛生問題受到處罰,由餐廳經營單位承擔,與公司無關。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加倍罰款處理。

  第五章 餐飲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條 各類餐飲用具、裝置均由餐廳自行購置,並應指定專人保管,制訂完善的使用條例。

  第十四條 應定期對餐飲用具、裝置進行維護保養、消毒處理,以確保裝置的使用正常和清潔衛生。

  第十五條 使用中要採取安全措施,防範事故發生,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六條 做好裝置清潔消毒工作,不得加工衛生狀況不確定的物品。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各從業人員食品衛生安全職責:

  (一)餐飲服務負責人(服務協議簽約人)職責:

  1.對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及連帶責任。

  2.負責制定餐廳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衛生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3.負責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年檢、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與食品衛生培訓工作。保證衛生許可證的按時年檢,做到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與上崗證。

  4.負責貨源採購、送配點的索證工作,不得采購無食品供應合格證供應點的食品,對食用油、肉類製品等可由公司指定採購。

  5.保證食品的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簡單員工手冊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公司勞動紀律。與企業形成勞動關係的職工。在享有勞動權利的同時,應當履行勞動義務,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一、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及行政法規,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生產秩序和管理秩序。

  二、服從企業的領導、管理和教育,服從企業因生產工作需要而進行的工作安排和組織調動,接受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而進行的各種教育。

  三、遵守企業制定的工時制度,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按規定請銷假,提高出勤率,司售人員服從排程命令,排程服從公司指令。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情。充分利用工作時間,提高工時利用率。在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任務,並保證優質服務,安全行車,節約燃、材料,降低成本。

  四、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安全生產、嚴禁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五、職工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六、愛護企業財產,自覺維護和保養好企業的一切裝置和設施,正確使用和維護車輛和各種機具裝置,專人使用的機器和裝置未經領導指派,其他人一律不準擅自操作、動用。

  七、認真執行職工守則,遵守職業道德。嚴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以職謀私,損公肥私以及貪汙票款等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發生。

  八、樹立主人翁責任感。自覺維護企業名譽和利益,保守企業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和經營策略,為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獻計獻策。

  九、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勞動合同尚未解除前,不得與其它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發生事實勞動關係。一經發現,追究其法律責任,令其承擔賠償責任並追究用人單位連帶賠償責任。如實填寫《職工登記表》,不得采取欺騙手段,隱瞞本人的真實情況,達到簽訂勞動合同的目的。出現上述情況,除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外,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自負。

  十、職工違反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者,企業將依照有關規章制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簡單員工手冊10

  一、 職業道德要求

  (1) 敬業愛崗 勤奮敬業,積極肯幹,熱愛本職崗位,樂於為本職工作奉獻。

  (2) 遵守紀律 認真遵守國家政策、法規、法令,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 認真學習 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4) 公私分明 愛護公物,不謀私利,自覺地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5) 勤儉節約 具有良好的節約意識,勤儉辦公,節約能源。

  (6) 團結合作 嚴於律已,寬以待人,正確處理好個人與集體、同事的工作關係,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易與他人相處。

  (7) 嚴守秘密 未經批准,不向外界傳播或提供有關公司的任何資料。

  二、 服務意識要求

  (1) 文明禮貌 做到語言規範,談吐文雅,衣冠整潔,舉止端莊。

  (2) 主動熱情 以真誠的笑容,主動熱情地為使用者服務,主動了解使用者需要,努力為使用者排擾解難。

  (3) 耐心周到 員工在對使用者的服務中要耐心周到,問多不煩,事多不煩,虛心聽取使用者意見,耐心解答使用者問題,服務體貼入微、有求必應、面面俱到、盡善盡美。

  三、 儀容儀表要求

  (1) 保持衣冠整潔,按規定要求著裝,將工作卡端正地佩戴在左胸前。

  (2) 工作場所不得穿短褲、背心、拖鞋。

  (3) 男員工頭髮不蓋耳朵、不遮衣領,每天剃鬚,保持指甲清潔,不留長指甲,扣好衣釦褲釦,緊束領帶(大箭頭垂到皮帶扣處為準),襯衣不擺放進褲內。

  (4) 女員工頭髮不過肩,不做怪髮型,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不濃妝豔抹,不穿黑色或帶花絲襪。

  (5) 員工不得在大庭廣眾下化妝、挖鼻孔、搔癢、對人打噴嚏、打哈欠和伸懶腰。

  四、 行為舉止要求

  (1) 站立時,自然挺立,眼睛平視,面帶微笑,雙臂自然下垂或在體前交叉。

  (2) 坐立時,上身挺直,雙肩放鬆,手自然放在雙膝上,不得坐在椅子上前縮後仰,搖腿翹腳。

  (3) 行走時,眼睛前視,肩平身直,雙臂自然下垂擺動,男走平行步,發走一字步,不左顧右盼,不得與他人拉手、摟腰搭背。

  (4) 在各種場合,見到上級領導或使用者都要面帶微笑、主動問好。

  (5) 進入上司或使用者辦公室前,應先用手輕敲三下,得到同意後再進入。進入後,不得隨意翻動室內物品。

  (6) 乘電梯要先出後進,禁止在電梯內大聲喧譁。

  五、 接聽電話要求

  (1) 所有來電,在鈴聲三響之內接答。

  (2) 拿起電話後,先致筒單問候,自報公司部門,語氣親切柔和。

  (3) 認真傾聽對方講話,需要時應詳細記錄對方通知或留言的事由、時間、地點、姓名,並向對方複述一遍。

  (4) 通話完畢後,向對方表示感謝,等對方放下電話後,再輕輕放下電話。

  (5) 打電話時,向預先整理好電話內容,語言簡練、明瞭。

  (6) 上班時間,一般不得打(傳)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通話時間不宜超過3分鐘。

  六、 處理投訴

  (1) 員工必須牢記公司的工作是以使用者為中心,必須高度重視使用者的投訴。

  (2) 細心、耐心地聆聽使用者投訴,讓使用者暢所欲言。

  (3) 認真地用書面形式記錄下投訴內容,並把自已作為處理使用者投訴的第一責任人迅速而妥善解決使用者投訴的問題或轉報有關部門解決。

  (4) 受理投訴者不得塗改、撕毀或假造涉及本人的投訴記錄。

  (5) 投訴經調查屬實,可作為員工獎勵或處罰的依據。

  (6) 對使用者投訴應表示感謝,對事件表示歉意。處理完投訴後,應主動回覆使用者,瞭解使用者滿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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