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精選10篇)

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

  一、建築工程管理發展現狀

  我國經濟增長一直呈高速增長態勢,而且,從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狀況來看,我國的工業生產、建築、零售銷售等基本面情況總體保持良好,這意味著中國經濟未來幾年繼續快速增長的潛力很強。建築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也面臨著極為廣闊的發展前景。

  就三門峽地區而言,有建築施工企業、工程監理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近百家,資質多為3級和4級且規模偏小。由於國家對不同資質企業能承建的工程專案有著嚴格界定,且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大多數企業都急需一批懂設計、會施工、能管理的一線工程技術人員的加入以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因此,培養一大批大專層次的本專業人才是當前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

  二、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精選10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1

  1、目的

  為規範合同的管理,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採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3.2 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2.1負責除銷售、採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並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3.2.2負責制定銷售、採購合同統一文字;

  3.2.3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字、法人授權委託書的發放和管理;

  3.2.4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

  3.2.5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3.2.6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3.2.7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4、合同的簽訂

  4.1合同的主體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及所屬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其他部門、機構、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簽訂合同。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資料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採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4.3合同的內容

  4.3.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3.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4.3.3數量:合同應採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4.3.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採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3.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採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託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後多少日內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誌,如託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3.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4.3.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字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3.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資訊、技術資訊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3.10合同聯絡制度

  履行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絡制度。

  4.3.11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12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4.4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式

  4.4.1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4.1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並影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專業資格證書留存。

  4.4.2銷售、採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後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編寫合同編號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2

  一、文物庫房為館內的安全重地,全館人員須加大文物安全意識。庫房內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及其他有礙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庫房鑰匙分別交由兩名保管人員,並妥善保管,庫房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

  三、庫房工作人員進入庫房須有兩人以上;非庫房工作人員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入內,經許可者,須由庫房工作人員陪同。

  四、進出庫房人員一律不許帶包,嚴禁在庫房內吸菸。

  五、創立庫房出入登記制度,非本館人員入庫須在保衛科認真填寫《入庫人員登記表》,並由館指導或保管部負責人簽字。

  六、庫房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嚴肅認真,細緻周到。

  七、庫房工作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出庫手續,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創立《庫房工作日記》,由專人記錄進出人員、時間、工作內容等情況,同時妥善保管好帳冊檔案,嚴守庫房機密。

  九、創立按時的安全檢查制度,由保衛科迎賓保管部對庫房安全按時檢查,如防火、防盜等,如發現情況,須保護好現場,立即向館指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十、保護庫房的整齊清潔,注意防潮、防塵、防蟲、防光等。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應做櫃門上鎖,門窗關嚴,拉閘斷電。

  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範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 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

  (2) 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倉庫物資的入庫

  第三條 對於業務人員購入的貨物,保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是否與貨單相符,對於實物與貨單內容不符的,辦理入庫手續要如實反映。

  第四條 對於貨物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處理。

  第三章 倉庫貨物的出庫

  第五條 對於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四章 倉庫貨物的保管

  第六條 倉庫保管員要及時登記各類貨物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第七條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員要對當月各種貨物予以彙總,並編制報表上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八條 保管人員對庫存貨物要每月月末盤點對帳。發現盈餘、短少、殘損,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九條 做好倉庫與運輸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貨物供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並對貨物的利用、積壓產品的處理提出建議。

  第十條 根據各種貨物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貨物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貨物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十一條 對於易燃、易爆、劇毒等貨物,應指定專人管理,並設定明顯標誌。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貨物財產的安全。

  第十四條 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檢查”,確保財產貨物的完整。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儲存、妥善保管。

  第十五條 嚴格遵守倉庫保管紀律、規定,倉庫保管紀律內容規定:

  (1)嚴禁在倉庫內吸菸。

  (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3)嚴禁塗改賬目。

  (4)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5)嚴禁在倉庫記憶體放私人物品。

  (6)嚴禁在倉庫內閒談、談笑、打鬧。

  (7)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

  (8)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行政部制定,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4

  第一章總則

  1.1工程專案檔案是企業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工程專案的開展及公司的生產經營有著重要作用;為加強工程專案檔案的管理職責,規範檔案管理,結合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本制度適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設專案的新建、擴建、改建、技術改造及安裝等專案的從立項至竣工驗收過程中的檔案編制、檔案、收集、管理。

  1.3專案工程檔案按照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由專案部統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檔案移交檔案室保管,以確保工程檔案的完整、準確和安全,並便於使用。

  1.4專案部根據工程專案建立、建全檔案的形成、收集、積累、整理、歸檔的工作體系。

  第二章工程檔案管理機構的職責

  2.1專案部是公司專案工程相關檔案的統一管理者,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收集、整理專案從立項到最終驗收交付的所有相關檔案;並對工程專案進行統一整理造冊。

  2.2現場工作組是專案部的下屬部門,受專案部的直接領導,在專案部的領導下負責收集現場施工、工程預算、工程更改、支付、結算、決算、驗收等環節的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接收、稽核施工、監理等相關方移交的資料,並對收到的資料進行統一整理。

  2.3檔案室接收專案部移交的專案檔案,並加以分類、整理、管理,並負責工程資料的收發、借閱等工作。

  第三章專案工程檔案管理流程

  3.1工程專案檔案是指導工程專案及日後的生產、建設活動的重要依據,是繼承工程專案知識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專案檔案管理先明確責任;專案部根據工程特點,明確專案從立項到最終驗收交付的過程中檔案管理的相關人員及職責。

  3.2從專案開始立項,專案部制定工程專案檔案負責人,工程專案施工前由專案部指定人員收集立項、選定工程合作單位、設計、預算等相關資料,從專案施工至竣工驗收階段由現場工作組負責檔案的收集。

  3.3資料收集人在工程資料收集後根據專案工程的邏輯性,對工程專案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對缺少的資料應及時收集,使工程資料完整、邏輯條理清晰。

  3.4根據工程專案特性,現場工作人員在適當時候將工程資料移交專案部,由專案部,由專案統一整理、登記、編號、組卷。根據其邏輯順序,分類儲存,儲存的資料應做好標識,方便管理查詢。

  3.5專案部對移交的資料統一整理後,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資料,專案部應及時歸檔,方便資料需要人的使用,專案部歸檔的工程資料應為原件,專案部自留影印件。

  檔案室應做好專案部移交資料的登記,並對移交工程資料單獨歸類存放。

  3.6檔案室管理人員應做好借閱管理,原件資料一般不允許借閱,借閱影印件供借閱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遞交的檔案應做好說明,備註原因。

  工程專案檔案借閱後,檔案管理人應及時通知借閱人,按期歸還。

  第四章專案工程檔案管理

  4.1工程專案檔案是在專案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形式的資訊記錄,包括準備階段檔案、監理檔案、施工檔案、竣工圖和竣工驗收檔案等。

  4.2工程專案檔案從立項到驗收交付過程中,施工、監理等相關方應主動將相關資料移交現場工作人員;同時檔案收集人應及時收集及催促資料移交人移交資料,工程資料一律先收集、整理、歸類,再移交專案部,由專案部統一整理、分類,在專案工程每環節完成後,根據專案特點,由專案部將需要歸檔的檔案移交公司檔案室。

  4.3檔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認真貫徹集中統一管理專案檔案的原則;

  (2)遵循檔案的自然形成規律;

  (3)保證專案檔案的齊全、完整、準確;

  (4)認真稽核,未經相關機構審批簽字的要求相關人及時補齊;

  (5)資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須做好資料備份。

  4.4工程專案資料的收集管理

  4.4.1專案部負責收集、積累和整理專案前期檔案(施工前)以及裝置,工藝和涉外檔案;勘察、設計單位負責收集、積累勘察、設計檔案,並按規定向專案部移交有關設計基礎資料和設計檔案(見)。

  4.4.2專案施工階段,由承包單位負責其專案全部檔案的收集、積累、整理,並移交現場工作組;專案監理單位負責收集,積累專案監理檔案,並提交現場工作組。

  4.4.3專案竣工驗收階段,承包單位負責專案完工資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現場工作組;現場工作組負責竣工驗收階段所有資料的收集、整理。

  4.4.4反映與專案有關的重要職能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載體的檔案,應收集齊全,歸入建設工程專案檔案。

  收集範圍包括立項檔案、設計基礎檔案、設計檔案、專案管理檔案、施工檔案、監理檔案、工藝裝置檔案、涉外檔案、竣工驗收檔案等。

  4.4.5各類檔案應按檔案形成的先後順序或專案完成情況及時收集。

  4.5工程專案資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檔案資料產生部門或單位主動移交相結合,在資料收集整理過程中,對形成的專案工程檔案進行鑑別,包括完整性、準確性鑑別以及審批情況。

  4.6專案工程檔案的分類要求

  (1)檔案的分類,要符合形成檔案的專業和形成單位的專案活動的性質和特點;

  (2)在公司各類工程專案中,同一類工程檔案的分類標準應該一致;

  (3)分類層次,類目要簡明,不宜過多過繁;

  (4)分類應力求按照專業系統實現標準化。

  4.7檔案整理工作遵循專案檔案的自然形成規律,保持專案檔案材料之間的有機聯絡,充分利用檔案原有的整理基礎,對專案檔案進行分門別類的整理,便於保管和利用。

  4.7.1工程專案的前期檔案、裝置技術檔案、竣工試執行檔案及驗收檔案,應根據檔案的性質,內容分別按年度、工程整理。

  4.7.2勘察、設計單位形成的基礎材料和專案設計檔案,應按工程專案整理。

  4.7.3施工技術檔案應按專案工程的專業,階段整理;檢查驗收記錄、質量評定及監理檔案按單位工程整理。

  4.7.4裝置、技術、工藝、竣工圖、設計變更、試執行及維護中形成的檔案按工程專案整理。

  4.8專案檔案案卷管理

  4.8.1組卷要遵循專案檔案的形成規律和成套性特點,保持卷內檔案的有機聯絡,分類科學、組卷合理;法律性檔案手續齊備。符合檔案管理要求。

  4.8.2基建類案卷按專案依據性材料、基礎性材料、工程設計(含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工程竣工驗收等排列。

  4.8.3裝置類案卷按裝置依據性材料,外購裝置開箱驗收(自制裝置設計、製造、驗收)、裝置安裝除錯、隨機檔案材料、裝置執行、裝置維護等排列。

  4.8.4專案檔案號,要反映專案檔案系統整理後的客觀秩序,同項目檔案的分類方法和分類方案的結構層次相一致;專案檔案號應力求簡明,不要過於複雜繁瑣。

  專案檔案號=分類號+案卷順序號。

  4.9工程專案檔案的編目包括登記號、登記日期、檔案號、案卷題名、編制單位、數量、保管期限、變更記載、備註等內容。

  4.10工程專案資料的更改

  4.10.1當工程專案檔案需要更改時,檔案更改人或更改部門通知收集管理人,並說明更改的理由依據和更改內容。

  4.10.2檔案更改原則上應由原審批人審批或依據專案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審批,經更改審批的檔案應及時交予檔案收集管理人,收集人交上級管理部門或檔案室,並做好更改備註。

  4.11工程專案檔案的借閱

  需要臨時借閱檔案的人員應填寫《工程專案檔案借閱申請表》(見附件),經檔案室相關人員同意後方可借閱,檔案室借閱檔案一般為影印件,借閱後必須及時歸還,《工程借閱記錄》(見附件),如果原件一般情況下不外借,如確需外借,說明原因。

  4.12專案工程檔案的保管期限由專案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而制定,在專案部將資料歸檔移交檔案室時明確提出,由檔案室人員在保管期滿後,提出銷燬申請,專案部決定其銷燬與否。

  4.13工程專案合同管理

  工程專案合同是工程專案的重要資料,作為專案實施及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現場工作組、專案部及檔案管理人員應作為工程專案管理的重點。

  工程專案合同一經審批簽訂後,專案部組織相關人員收集,並移交檔案室,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專案發生變更後,修要更改合同或補充的,專案部應在合同修改或補充審批後,通知檔案室,並將新的合同或協議歸檔。

  第五章附則

  5.1本制度由專案部負責解釋。

  5.2本制度由專案部制定、修改,自總裁批准之日生效實施。

  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5

  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生產貫穿於整個施工過程,做到全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標的實施、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製定。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標考核實行分級考核制度,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工程專案經理、專案部考核,工程專案經理負責對各施工作業班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採用日常考核與定期安全檢查考核相結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專案每月、班組每週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五、考核結果分為:

  1.傷亡指標:低於指標,超過指標二個等級。

  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六、公司每季、工程專案每月公佈安全管理目標考核結果,工程專案部要利用黑板報或圖表在工地登記。

  七、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中傷亡控制指標,低於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合格(或優良、雙優)工程專案,作業班組、專案經理、班組長均可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的評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要限期整改並達到目標要求,如限期內仍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工程專案,作業班組除要通報批評外,還要進行扣發獎金或罰款等處罰。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專案經理,作業班組長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增倍罰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內或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結合執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採用橫向聯絡、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髮展壯大,並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管理、勞資管理、工程專案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公司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範、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專案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透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閱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複製的,密極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准,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複製。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藉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本人賠付公司為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辦公室和業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鑑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後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列印的檔案、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由具體列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洩密,如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七條、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庫房由材料裝置股負責管理。

  2、庫存、入庫材料裝置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鏽蝕,並應統一編號、分類、排放。

  3、公司各股室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採購。

  4、各股室應按實際需用量領取,不得私用、浪費。

  5、各股室配備的電腦等高檔辦公用品的採購、更換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指定專人負責。

  6、辦公電腦使用人員要保持用品乾淨、整潔;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第八條、公司資質及職能股室

  1、公司所屬業務股、辦公室、資料室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2、公司所屬機械裝置、場地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3、公司允許有信譽的單位或個人掛靠,但須收取1-3%的管理費用,所發生的稅金、人工工資、質量、安全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均由掛靠人負擔。但介紹人或推薦人應對信譽戶進行詳細調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負責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凡有要求陪標、標書製作、工程資料等服務的單位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並收取費用,費用額以市場價為基礎

  第九條、報刊及郵發管理報刊徵訂、檔案郵發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徵訂,但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本財務管理內容屬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股室、2專案部、廠及各職能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降低風險、加速週轉、提高效益、減少壓佔。

  第十三條、為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屬各部門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一般不超過2000-5000元,備用金的支取必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備用金的支取必須註明用途、金額。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以任何藉口坐支或挪用營業收入款,否則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章程、制度的規定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司提起訴訟,依法索賠。

  第十五條、各專案部、廠應經常和客戶保持聯絡,按期進行帳款催收,由主管副經理和財務部門監督。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應進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為固定資產的增減提供準確依據。

  第十七條、支票管理嚴禁簽發空白支票;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支票印鑑應由專人分別保管。

  第十八條、信貸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及員工“兩金”、職工醫療保險等。

  第二十條、參加工程的決算會議。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求股東及員工極積學心《合同法》《建築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

  第二十二條、業務部門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記錄、總結。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十三條、業務部門對合同的文字應逐字逐句進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絕漏洞;杜絕含有模糊不清、模稜兩可的條款詞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施工合同由業務部門(預算股)統一負責保管。

  第二十五條、公司內部專案承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物業管理部門簽訂的合同,由物業部門負責保管,但應轉辦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檔。

  第二十七條、材料裝置部門簽訂的採購合同由材料裝置部門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作為記帳憑證。

  第二十八條、預製廠簽訂的供銷合同由預製廠設專人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以備查存。

  第五章物業管理

  第二十九條、本物業管理是指公司所屬財產、房屋、樓院及配套設施、裝置、場地管理。物業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

  第三十條、物業管理部要與業主依法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服務內容,合同要求詳盡、實用。

  第三十一條、物業管理部門應就本公司的物業管理範圍內財產、設施裝置等建立臺帳,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條、物業管理應設立專門銀行帳戶、帳表、合同,獨立核算帳目,分別設立會計、出納做到錢帳分離,嚴禁一人統收統管。

  第三十三條、物業管理部門應對物業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及時進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總經理彙報。

  第三十四條、及時掌握彙總業主、市場反饋資訊,為物業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詳實可行的原始資料。

  第六章勞務和工資管理

  (一)員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條、公司及各專案部、預製廠用員工應本著精簡的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第三十六條、公司所聘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政策,做到依法辦事。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聘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公司聘用人員嚴禁私自對外提供專業服務。

  第三十九條、公司所聘人員不得使用公司財產、用具、圖片、圖書、資料、檔案等領人情。

  第四十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定聘用合同。

  (二)工資及獎金

  第四十一條、公司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製,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

  第四十二條、公司聘用的人員,凡實行年薪制的“兩金”按比例上繳,實行計件制、計時制人員,按考勤自然天數計繳。

  第四十三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獎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四十四條、公司執行董事會批准實施的工資系列。

  第四十五條、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第四十六條、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參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標準為員工的基本工資。

  (三)辭職、辭退、開除

  第四十七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四十八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四十九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五十二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檔案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四)獎懲制度

  第五十三條、為了對公司發展有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以及對不良行為者給予懲處,進而促使全體員工努力工作,奮發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五十五條、本公司獎勵辦法如下(具體辦法由董事會臨時決定):[1]嘉獎[2]記功[3]授予榮譽稱號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公司股東或員工承攬到工程。納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結算扣除前期費用後的總價給予1%的經濟獎勵,但承攬人必須配合公司進行進度款及最終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納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義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給予大力支援,但要視工程實際情況須收取1-3%的管理費,承建者的工資、獎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繳納的“三金”(三金指職工醫療保險及大病醫療、職工養老金、職工失業金)等所有費用將由本人承擔,公司不再負擔。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敢於制止、揭發各種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司財產,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或挽回經濟損失的;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的;對社會作了貢獻,使公司獲得良好的社會信譽的;以上未註明具體獎勵辦法、種類的,其獎勵辦法、種類視績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工資獎金、辭退、開除、追究經濟責任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損失的;

  6、翫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己,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壞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洩露公司秘密,給公司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11、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2、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的;

  13、私自挪用公司資金的;

  14、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認為應予以處罰的。員工有上述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應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七章工程專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工程專案管理執行的原則以現場文明施工為外在要求,以質量、工期、安全、效益為中心內容,以抓好施工現場管理,營造良好企業形象為重點,以強化專案成本核算為手段,內抓現場,外抓市場,調整結構,提高效益。

  第五十九條、工程專案管理系指專案的施工階段即從施工的準備階段開始至竣工驗收及竣工後全過程的管理,其基本內涵是:以專案工程為核算單位,以個人經濟負責為基礎,以專案的施工安全、工期、質量、成本的全過程管理為內容,按管理層和勞務層分離的形式,以經濟手段的專案責任制6的合同管理,使每一個專案由不獨立的單純生產體,轉變為內部相對獨立的經營管理實體。

  第六十條、專案經理的產生專案經理透過招標選聘、自薦選舉、論辯考評、公司擇優聘任產生,其身份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託就某一項工程進行管理,直接對總經理負責,專案經理受法定代表人委託,進行專案管理,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行使權利,專案經理在工程管理過程中違規管理;不勝任或造成損失,公司有權解除其專案經理職務;情節嚴重的有權要求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專案經理及專案部的'產生與組建時間以單項工程週期的壽命為計算單元。

  第六十一條、專案班子人員的組成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規定,原則上由專案經理提名在全公司中最佳化招聘組建,勞務和其他人員面向社會招聘,成立專案管理班子。專案部管理人員執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製,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按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執行,對不服從生產安排,不遵守勞動紀律,有破壞阻礙生產者,可勸退或辭退,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依法索賠。

  第六十二條、專案經理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公司決策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辦法,自覺維護企業的利益和股東的利益,確保公司制定的各項經濟指標的全面完成。

  2、在專案管理中,嚴禁工程整體對外發包,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成本和現場管理全面負責。

  3、組織編制工程專案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工程進度計劃及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生產及保證質量措施並組織實施。

  4、科學組織和管理進入現場工地的人、財務等資源,作好人、物、裝置的調備,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履行與公司簽定的專案責任合同,提高綜合經濟效益。

  5、組織制定專案內部管理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與公司機關各職能部門業務聯絡和經濟往來,定期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6、嚴格財經紀律,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挪用公款,與建設單位結算的各項費用一律透過公司財務、帳戶,方可使用,推行各種形式的專案責任制,正確處理公司、專案部、股東三者之間的利益關係。

  7、專案經理及成員,必須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學習活動和會議。

  第六十三條、專案經理的許可權

  1、組閣權:確定與工期相適應的管理組織,可根據公司有關人事規定自聘或辭退管理人員、後勤人員。

  2、生產經營權:全權負責專案施工生產的經營,包括配合建設單位。

  3、勞動用工權:自行解決勞務人員的選用,只能簽定以完成某項專案施工任務為期限的計件工、計時工的使用合同書。不得私自簽訂中長期合同工,勞務合同依據《勞動法》應簽定勞動保護、待遇、報酬、安全等內容。

  4、內部分配權:按照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專案班子成員執行年薪制、效益分配製,招僱的勞務、施工人員可自主分配和嘉獎。

  5、拒絕攤派權:對公司經理和有關部門違反合同行為的攤派,有權拒絕。

  6、材料採購權:專案經理對專案所需材料享有采購權,採購的材料應從價格、質量、產地上,增加透明度,禁止積壓各種庫存材料。

  第六十四條、施工階段專案班子的基本職責

  1、責任範圍、內容:專案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效益為專案經理的主要責任內容,亦為基本職責,各項職責範圍內容的目標值以合同契約形式與公司法人簽定。

  2、以專案成本指標控制為基本責任,專案班子對專案工程實行施工準備到竣工移交全過程,全方位管理,專案班子具體管理職責為:

  ⑴審查圖紙,自編施工預算,學習掌握合同內容及其他技術經濟檔案。

  ⑵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工程質量達標方案,工程成本降低計劃,並報公司審批後執行。

  ⑶完成現場的三通一平,規劃現場的平面佈置,現場條件的創造,進場材料,構配件現場驗收,現場保管,使用控制,耗用考核等。施工現場企業文化宣傳標牌製作和設計。

  ⑷工程施工的組織實施,包括對進場的勞務進行施工技術、生產進度、生產安全、文明施工的文字交底和隨時進行檢查記錄。

  ⑸負責工程變更籤證,建立工程變更臺帳,催收工程進度款。

  ⑹按成本降低計劃,按月、年度向公司財務股上報成本報表及竣工工程成本經濟分析。

  ⑺按要求填報計劃、統計等各類報表,填寫施工日誌,積累技術檔案資料,做竣工圖及該工程的施工總結(裝訂紙張均為A4)。

  ⑻辦理竣工移交,包括竣工後與建設單位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竣工結算、收款包括5%尾款及一年內的保修和費用承擔。

  第六十五條、專案班子的組織機構人員構成

  1、專案管理層生產與經營管理儘量做到層次少,人員精幹得力,提倡一職多崗。

  2、管理上根據公司總經理的安排和企業的管理制度,專案經理接受公司直接領導。

  3、在經濟往來上,專案經理根據公司經理與專案經理簽定的合同,公司機關職能股室服務於與各專案部。

  4、在業務管理上,作為公司的一級管理層,受公司職能股室的指導,一切統計報表包括技術、安全、質量、預算及各種資料,都要按系統管理的有關規定,準時報公司查驗存檔。

  第六十六條、專案經理的控制目標

  1、質量——工程質量以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工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期規定。

  3、安全——按照政策規定,杜絕重大傷亡事故,若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費用由專案班子負責承擔。

  4、總成本——按70%有權支出且能調節和自行控制成本費用,如有公安、市容、環衛、質檢部門及公司質檢安全等罰款,計入工程成本,由專案班子負責承擔。

  第六十七條、專案班子的解體

  1、工程竣工後,專案班子應迅速解體,重新招標或聘用時,必須按規定三個月內做到人走帳清、物盡,不留任何問題時方能重新上任,否則不予安排新的工作,工資停發。

  2、公司所配備的機械和裝置必須運轉正常,交回公司時保證完好率達到95%。

  3、材料採購,財務管理,必須建立三角監督關係。

  第六十八條、公司與各專案部必須簽定統一的工程專案成本目標責任合同書。

  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7

  1、專案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預算員、材料員必須持證上崗。證職相符,證件由公司綜合部統一儲存,並登記入冊。

  2、崗位證件的借用要經負責人批准,由借用人填寫《崗位證件借用登記表》,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證件歸還綜合部。

  3、職工離職取證時要經總經理審批後,併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完相關手續方可取證。

  4、及時組織相關崗位證件年檢工作,保證證件的持續有效性。

  5、禁止借證人將借出的`證件用於他途,違者罰款200元/次。

  6、工程開工後項目部收集現場所有特殊工種的證件,證件原件存放專案部,證件影印件及特殊工種名冊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7、施工現場勞務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8、專案部將勞務人員名冊及證件影印件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9、對上報假證者,追究其責任。

  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8

  第一條 為規範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工作,結合全縣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在建工程和已完建築工程的監督管理檔案的評查。

  第二條 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是指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和及其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對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過程中的各類行政執法文書、記錄、證據材料等收集、整理形成的檔案卷宗。

  第三條 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應當包括:

  (1)有關上級部門檔案或本部門下發或上報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檔案、報告等;

  (2)監督檢查、行政處罰、事故處理等行政執法文書、記錄、證據等材料;

  (3)有關行政許可、依法審批或備案形成的資料;

  (4)日常安全監督工作形成的其他書面材料。

  第四條 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當設定專職(兼職)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人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

  第五條 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採取平時評查與年度評查、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

  第六條 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重點:

  1、安全監督檢查的記錄、整改回復、複查記錄;

  2、行政處罰的主體、物件、違法事實、證據、程式、手續、案卷;

  3、安全事故處理的程式、證據材料、原因分析、責任認定、事故通報;

  4、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備案審查記錄;

  5、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監控記錄;

  6、當地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方面的檔案、報告等其他材料。

  第七條 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實行等級制,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各類記錄齊全、行為規範、卷宗清晰;良好:各類記錄基本齊全、行為規範、卷宗清晰;合格:各類記錄基本齊全、行為規範、卷宗基本清晰;不合格:各類記錄不全、或反映出行為不規範、或卷宗不清晰。

  第八條 每次評查應對評查情況、評查等級、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意見,書面記錄在案,並由評查人簽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給承辦部門,承辦部門應及時進行整改。評定等級每年進行一次。

  第九條 對評查中發現的好做法、好經驗應予以推廣,並可根據具體的評查情況,對優秀檔案及其承辦單位予以通報表揚。

  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9

  (一)物資的驗收

  1、 物資入庫(進場)應及時驗收,認真填寫“物資入庫驗收單”。

  2、驗收工作應對物資的品種、規格、質量、數量逐項進行。

  3、大宗物資的驗收,:由倉庫人員、技術人員和專案部共同進行。

  4、主要物資的入庫驗收應具備合格證和材質證書。

  5、 不合格物資應拒絕入庫,並通知有關人員聯絡退換。

  (二)物資的保管

  1、 對庫存物質應採用標識、標記、標牌等方法分類存放,妥善保管。

  2、及時做好建賬、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3、及時做好防火、防盜、防潮溼等工作。

  4、做好物資盤點工作,做到月清月結,確保帳、卡、物、相符。

  (三)物資的發放

  1、物資發放應根據生產的需要,及時、認真、準確。

  2、專案部領用消耗材料時,必須持各主管技術員簽發的領料單,註明材料的數量及規格,倉庫要按各專案部建立其領用、發放臺帳。

  3、出庫物資要按照“先進先出,易損先發的原則,先發舊料後發新料,先發零料後發整料。”不再使用的工機具應及時清點入庫,做好回收登記。

  建築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10

  1、擬定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2、主管審批財務收支工作。重大的財務收支,須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准。

  3、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4、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5、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6、負責對本單位財會機構的設定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專業職務的設定和聘任提出方案;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援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7、協助公司經理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業務發展以及基本建設投資等問題作出決策。

  8、參與工資獎金等方案的制定;參與重大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

  9、制止或者糾正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經濟上造成損失、浪費的行為。

  10、簽署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和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專題報告、會計決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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