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建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一)、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貫徹實施安全措施。
二、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並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性的業務指導,定期不定期對分包工程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監督落實整改。
三、幾個分包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總包單位統一領導,組織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總包單位必須給分包單位提供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四、分包單位進場前,總包單位不許與其簽訂安全生產勞動合同。在現場施工中,如分包單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總包單位有權對其停工整頓。
(二)、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和總包單位的“安全教育標準”、“安全技術管理辦法”、“安全生產檢查規定”、“施工安全管理標準”、“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實現安全生產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
二、要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並賦予佈置、檢查、落實整改措施權,有停工和越級上報權,有獎罰權,充分發揮專(兼)職安全員的作用,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要經常性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章守紀,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搞好自我防護。
四、要編制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項安全技術措施,按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合理組織施工,不冒險蠻幹,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總包單位一切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認真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貫徹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六、要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結合分包單位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三)、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定和上級的指示、決議,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的措施,並檢查執行情況。
二、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把安全生產列入議事日程,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討論安全生產動態,分析事故教訓,解決安全生產上的問題。
三、嚴格按照有關檔案規定,每年備好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專款專用。財務部、材料部及專案部要落實專案,組織力量按時完成,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四、根據建築施工特點,按照國家規定的配備符合條件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要支援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使他們真正做到有職、有權、有責。
五、督促有關部門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隨時組織檢查,不斷充實完善。
六、積極改善勞動條件,開展安全達標活動,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產,保證本企業的產品符合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七、評比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時,要嚴格把關。由於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專案部和班組不得評為先進集體。凡有嚴重違章或發生責任事故者不得評為先進個人。
八、經常性組織中層領導幹部、職能部門負責人及作業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
(四)、公司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範。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並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公司、專案部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規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規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技術工作。及時研究、處理重大安全技術難題。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稽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裝置、垂直運輸機械裝置的選用,以及確定腳手架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培訓、考核工作。不斷提高廣大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預防事故的能力。
五、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入重大科研專案,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六、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專案部在實施和採用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在組織技術鑑定時,必須把安全技術措施、裝置列為重要內容。
七、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八、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要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施工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五)、經營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編制生產計劃時,同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二、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負責進行調並轉告有關科室。
三、生產排程中發現重大隱患,要及時進行排程指揮,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施工裝置的裝載能力,防止超負荷作業。
五、在指導施工生產過程中,當進度、質量、安全三者發生矛盾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安全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二、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三、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四、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形式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並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五、總結和推廣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六、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七、指導基層專(兼)職安全員工作。
八、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九、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按期執行。
十、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七)、財務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成立專用帳號。
二、安全生產專項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私自挪用。
三、在工程未開工前,要及時籌集資金,確保安全防護用品的到位率。
四、負責對安全生產獎罰金的發放與收繳,禁止亂用職權,徇私舞弊。
(八)、質量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頒佈的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
二、組織工程質量檢查,負責公司的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三、組織質量工作會議,處理施工中的質量問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四、對工程進行質量檢查、指導,督促基層單位,抓好工程質量。
五、制定並實施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目標和規則。
六、配合總工程師進行質量事故分析,及時寫出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
七、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術培訓。
(九)、工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協助和督促行政部門貫徹執行勞動安全衛生各項規定,組織和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
二、在組織競賽時,將安全衛生工作作為一個重要內容來抓。
三、督促提出安技措施經費,並監督合理使用。
四、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監督有關部門落實防範措施。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
五、防範發動群眾宣傳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齊抓共管,人人有責,完善工會與群眾的聯絡。
(十)、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工資政策。
二、負責新工人的招考、錄取和分配。
三、編制、實施各種培訓計劃和規劃。
四、協助進行幹部考核,負責職工考核定級和調級工作。
五、負責技術職稱、職務的評聘工作。
六、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採購、供應計劃。
七、編制公司工作人員的工資單和獎金分配方案。
八、辦理職工調動及離退休手續,進行社會勞動保險統籌基金的收繳和管理。
九、編制企業用工計劃,參與審批生產單位的兌現方案,做好工資報表。
(十一)、勞資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對新入場人員包括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復工人員、實習培訓人員,要及時與安全部門聯絡,搞好安全教育,對未經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準分配上崗。
二、新工人進入生產崗位前應做好體檢工作,分配時應執行有關職業禁忌症和女工保護的規定。
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注意勞逸結合。
四、未經培訓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術工,學徒在沒有老師指導下不得安全獨立操作。
五、特種作業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員的安排,應相對穩定。
六、在調整勞動組織、制訂獎勵制度等各項技術措施時,應將安全生產列入考核條件之一,促進 安全生產。
七、參加勞動鑑定工作,會同工會等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八、參與重大的工傷、生產、裝置、火警等事故的調查分析,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負責辦理。
(十二)、專案部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負責其管理專案管理班子,建立專案內部各級責任制。
二、搞好文明施工、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三、制定施工專案規劃,對工程專案的成本、質量、安全、工期及現場文明施工全面負責,進行全過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各項管理規章。
四、在施工專案中,負責履行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專案施工招標合同過程中,如出現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經理反饋,使合同執行得到有效的控制,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完成。施工專案實現安全生產,維護和提高企業的社會信譽。
五、合理組合、最佳化配置並落實專案的人、財、物等,生產要素,積極應用新技術、先進工藝和新型材料,組織好專案施工工作。
六、組織和參加有關協調會議,處理好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及內外分包單位的關係。
七、嚴格執行公司財經制度,加強財經管理,正確處珊公閉、個人的利益關係。
八、組織和落實處理、變更工作,督促收取工程款和做好結算工作;督促落實做好:工程資料和施工驗收工作,負責撰寫專案施工組織方案及施工總結。
九、做好工程施工交付使用後的工程質量跟蹤回訪工作。
十、負責組織專案內的同度資金及工程成本分析,報送公司有關部門。
十一、對在施工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和因專案經理部自身失誤,而造成專案成本超支,負責部分經濟責任。
(十三)、專案部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嚴格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協作專案經理的工作,按照專案經理的委託,主持專案部的日常工作。
三、根據工程施工總工期的要求,編制年、月、周施工進度計劃,檢查督促施工進度計劃的實施,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當工程進度滯後時,提出切實有效的趕工措施。
四、根據施工的需要,向有關部門提出機械裝置投入、調配意見;並根據機械裝置的狀況,及時督促維修、、保養、修理,保持機械裝置處於良好的狀態。督促有關人員合理使用機械裝置。
五、根據施工進度計劃的要求,向有關部門提出工程材料投入、調配的意見和提出材料供應計劃。檢查督促合理使用材料,及時調整工程材料的使用計劃。
六、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四)、專案部預結算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專案部內接受專案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專案工程結算工作,督促檢查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維護企業利益。
三、參與專案的經濟活動分析,監控分部分項工程直接費和現場經費的收支情況,及時向專案經理報告經濟盈虧狀態,並當好專案班子的經濟參謀,協作審查統計進度報表。
四、做好增減變更工程、現場簽證和索賠的結算工作。
五、負責專案部的成本管理,建立現場專案成本臺帳?進行專案成本核算,對專案部的管理費用成本和總目標成本負責,確保施工專案綜合目標成本的實現。
六、建立現場專案預結算臺帳。
七、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五)、專案部資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專案內接受專案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專案部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三、負責專案部質量體系執行中的有關檔案資料和工程檔案的管理工作,對工程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四、做好檢測和試驗工作。
五、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
六、負責專案部總體施工日誌和會議記錄。
七、負責有關規範,標準及檔案的收集工作。
八、負責工程基礎資料編制的指導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六)、專案部文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按公文辦理程式的要求,負責公文和有關資料的列印。凡是以專案部名義發出的檔案和資料,必須經專案經理稽核後安排列印。
二、按照保密條例保管並按規定做好使用各類證照、檔案的登記記錄。沒有專案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用、借閱、抄襲本專案部的檔案及資料。
三、負責接聽電話,並做到熱情有禮、文明用語;負責接待來訪人員,事前應先了解來訪內容,在徵得接待者同意後才准將來訪人員接到有關人員辦公室。
四、負責電腦管理及其安全工作,編錄、保管好有關電腦技術的圖片、資料,做好有關資料檔案和程式資料的備份、儲存以及歸檔。
五、負責電腦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並按公;司辦公室的委託,進行電腦裝置的維修工作。
六、負責辦公用品的保管、登記、發放工作。
七、協作做好工程資料工作。
八、負責專案經理辦公室的整理。
九、協作專案經理做好考勤工作。
十、做好會議簽到及記錄工作。
(十七)、專案部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專案內接受專案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收集專案部各施工員提出的材料計劃、整理後經專案經理批准向公司申請,並督促材料按時到位,做好收發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按時提交專案部材料統計報表和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根據專案部的要求定期進行物資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同時對專案部材料:進行文明管理。
四、負責提出專案材料費用的控制意見,供專案部制訂相關控制措施,對專案部的材料費用成本進行嚴格控制。
五、負責收集材料合格證、試驗證、使用證等有關材料使用證書,對不合格材料拒絕接收,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
六、做好材料防盜、防火、防損壞等防範工作。
七、搞好倉庫內及周邊衛生。
八、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八)、專案部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當安全與生產進度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保證安全生產,不違章指揮。
二、對所管工程安全生產負主要的責任,對所管施工現場作業環境的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機、電、高空、“六口”等)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負責直接責任。
三、認真參與編制和執行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組織實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在執行過程中如需修改必須經原編制審批部門同意。
四、以書面形式認真向生產班組做好有針對性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五、做好新進場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每月不少於四小時的定期安全學習和各項安全活動,不斷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六、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發現有違章者要及時糾正和教育,經制止和教育仍不改者,則應嚴格按照專案部制定的安全違章執罰規定,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和停止其作業。
七、組織現場有關人員進行每週-次安全生產檢查,參加專案部的月度安全生產檢查。
八、組織實施各層級檢查時發出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制定“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整改措施和填寫整改記錄表,接至停工整改通知書時,則應抓緊落實複查整改措施,並經簽發部門複查籤認後方能復工。
九、組織有關人員做好施工現場腳乎架塔設和鋼井架,塔吊安裝等驗收工作,所有安全裝置齊全有效,達到合格後方能使用。
十、現場發生工傷事故或未逐安全事故,應督促有關人員及時做好記錄,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有關領導,同時參與組織“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現場分析會議,吸取教訓,組織實施防範措施。
(十九)、專案部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上級有關規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堅持原則,盡職盡責。
二、協助專案經理開展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定時向專案經理彙報本專案安全生產情況。參與編制安全技術專項施工方案。
三、督促專案部領導,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定期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行使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權,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隨時隨地督促有關人員解決不安全問題和制止違章指揮、冒險作業行為。遇重大險情或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立即採取妥善措施或上報處理。
五、負責組織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作業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作好本專案安全生產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
(二十)、專案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模範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帶領本班(組)安全作業。經常教育和督促組員嚴格配戴、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制止組員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
二、上班前,負責檢杳本組所使用的機具、裝置、防護用品、防護設施及阼業環境,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作業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現場施工員報告,並暫時停±E作業,直至經採取措施,確保安全後方可繼續作業。
三、認真執行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交底,每天班前要對本組成員所從事的工作做好分工,同時作好安全操作交底,並檢查督促班組兼職安全員作好每天班前安全檢查和安全交底的記錄,不得漏記。
四、帶領本組成員積極參加現場定期安全學習和各項安全活動,不斷提高組員的意識,督促班組兼職安全員作好安全學習記錄。
五、發生工傷事故必須立即報告施工員或質安員填寫職工工傷記錄表,並參與事故分析、落實措施。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和嚴重未逐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
六、積極參加現場組織的定期(週期)安全生產檢查,對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七、服從專職安全員的指導,接受其提出的整改措施。教育督促本組成員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並做好班組安全自檢工作。
(二十一)、專案部機電水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專案部的有關規章制度。
二、服從專案部的管理和聽從機電水班長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時必須穿專案部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和戴好工作卡,並戴好安全帽,進行特殊作業時,還必須戴好用好相關防護用品及器具。
四、熟悉和按照相關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五、勤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遇有較大問題要及時報告領導處理,做好巡查記錄。
六、跟班作業時,要根據施工現場的需要,備足用好電器具。
七、做好機械維修、保養工作以及水、電線路的維護工作。
八、積極參加專案部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十二)、專案部動力裝置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專案內接受專案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施工專案現場的機械、電器裝置等管理措施的實施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專案部機電裝置的進退場計劃、實物的統計、臺帳和費用臺帳並及時填報統計報表。
四、負責制訂和實施專案的機械裝置費用控制措施,對專案部機械費成本負責。
五、工作標準:
1、服從專案經理的工作安排,搞好本職工作。
2、按公司有關機械裝置和電的制度規定,配合專案做好施工機械,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3、每天對工地的裝置使用情況和用電安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違章作業,應及時制止並向有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確保施工安全。
4、參與制訂專案現場施工裝置和用電、用水的配置方案、配合專案部做好起重裝置的報裝、安裝、拆卸工作,以及驗收工作。
5、掌握專案施工機械使用情況,及時參與和協作專案部解決裝置安全使用的技術問題,並對臨電、臨水安裝驗收。
六、對施工班組機具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及時提出相應的處罰意見上報專案經理。
七、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十三)、專案部綜合治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專案內接受專案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專案部的生活後勤管理、生活設施管理、飯堂管理民工宿舍管理及環境衛生管理、計生工作管理等。
三、負責專案部的治安、保衛、防火等管理工作。
四、負責對專案部全體員工的教育組織和勞動紀律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調入和新招人員的考核工作,並及時報告專案經理。
六、會同資料員、文員搞好各類宣傳專攔。
七、經辦員工因違反有關制度的處罰手續。
八、做好保衛班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十四)、專案部保衛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定,完成保衛負責人交辦的各項任務,協助保安負責人做好防火、治安防範工作。
二、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和巡邏檢查施工現場的防火、治安防範工作。
三、發現有違反安全和打架鬥毆行為,要立即制止並協助保衛負責人處理。
四、掌握施工現場住宿人員情況,牢記報警電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上級報告。
五、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提前15分鐘交接班並做好登記,值班執勤期間佩戴標誌,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離職守。
六、認真做好班前的準備工作,檢查管區的材料、裝置是否有被盜、被破壞情況,若發生被盜事件,當班人員要承擔相關責任,視情節嚴重由公司或專案部對責任人作相應的經濟處罰。
七、夜間值班人員必須堅持做好夜間經常性的巡邏工作,對易被盜的材料、裝置必須逐一檢查到位,不準值班打瞌睡,發現值班睡覺,第一次警告,第二、三次每次罰款50元,發現晚上值班睡覺
超過3次以上時,作待崗或辭退處理。
八、對外出人員所帶的包裹、行李要認真檢查;私人帶人工地的電線、電器等容易與工地混洧的物品,進場時要求自覺進行登記,以便退場時核對。
九、認真做好進場人員的登記和進退場車輛的檢查,材料運出憑放行條放行。
(二十五)、專案部炊事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嚴格遵守公司及專案部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二、服從專案郎的.管理和服從食堂管理指導。
三、上班時穿著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並戴上口罩、胸卡。
四、要搞好個人的衛生,勤剪指甲勤洗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五、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和加工程式製作食品,始終提供新鮮、乾淨、味好、量足的食品給員工就餐。不準向工人出售發黴變質的飯菜。
六、根。據專案部開飯時間的要求,按時上班,確保準時開飯+對工人服務要文明禮貌,態度和藹。
七、經常性的保持飯堂內部清潔及劃分區域內的衛生工作,做到殘碴、剩飯不隔夜處理,當天的餐具每餐應洗乾淨並消毒,不庫存隔夜青菜,嚴防食物中毒事件。
八、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操作室。
九、隨時將關好鎖好門窗,嚴防不安全事故發生。
(二十六)、專案部清潔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專案部的規章制度。
二、清潔工人首先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上班時按規定穿好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三、要撐握好作息時間,根據先急後緩的原則完成好衛生清潔工作。
四、清潔範圍為專案管理人員辦公室、辦公區域和生活區公共走廊及場坪衛生、廁所衛生、浴室衛生、消毒工作等。
五、一般在早上較徹底地清潔一次,其後巡查若干次,對不清潔的部位要及時清潔。
每星期對生活區域消毒二次。
飲茶(水)器具每天消毒一次(開水消毒即可)。
六、在進行廁所、浴室消毒或清潔時,要出示標示牌。
七、愛護好公物,遵守保密規定,積極參加有關活動。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三大紀律”,即:進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遵守規程,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二、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八項注意”即:無安全措施不操作;無安全交底不操作;無安全自檢不操作;危險問題不解決不操作;機械、電氣無防護裝置,壓力罐、電氣焊等無防爆裝置不操作;不懂安全知識不操作;吸菸入室,生火登記;互相監督,高階工負責。
三、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各項活動,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四、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真正做到“三不傷害”.
五、做好作業前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或上報處理。
六、聽從領導或安全人員的指導,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用具。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七、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操作,新工人經“三級安全教育”後方可上崗作業。
八、堅持安全生產、文明使用。
九、維護好機具裝置和各種安全防護裝置。
十、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報告,保護現場,積極搶救。
(二十八)、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酒後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生產活動,接受安全教育。
二、認真學習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做到應知應會。熟知安全知識,按規定組裝電氣裝置,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拒絕違章指揮。
三、要堅持每日巡迴檢查制度,對漏電保護裝置、電氣裝置,尤其是移動和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燈、拖地電纜線,定時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經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交付使用,並對電氣裝置進行定期維修保養。
四、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做到衣著整齊,穿好絕緣鞋,戴好安全帽,整裝上崗,在危險處作業繫好安全帶。
五、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代,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拋擲物品;對流動式電線及時回收,妥善保管,線路輻射規範,配電箱、開關箱及時上鎖,用電標誌明顯。
八、發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後作業。
二、認真學習木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拒絕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板、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安全掛鉤、安全門、高壓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施工,做到自我保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裝置。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穿好防滑鞋,使用移動式和手持電動工具戴好絕緣手套;拆除模板等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不得拆除任何防護設施,加強自我保護。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所用的建築材料和器材要隨時清理,分類堆放,有條不紊。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瓦工、抹灰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安全掛鉤、安全門、高壓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裝置,加強自我保護。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戴好安全帽,危險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使用移動式和手持電動工具戴好絕緣手套。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並隨時清理磚、瓦、灰、砂、石等,分類堆放整齊有條不紊。
八、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隨時檢查工作崗位周圍的環境和使用工具、材料、電氣及機械裝置,做好文明施工。
九、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預防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安全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章守紀,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石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拒絕違章指揮,不得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板、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保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裝置,加強自我保護。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戴好安全帽,危險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使用移動式和手持電動工具戴好絕緣手套。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八、在腳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錘,修整石塊時,要戴好防護鏡,並不得兩人對面操作。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架上的石渣、碎片及時清掃乾淨。
九、搬運石料要拿穩放牢,繩索工具要牢固,兩人抬運,應相互配合,動作一致,用車子或筐運送,不得裝得太滿,防止滾落傷人。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做到應知應會,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按規定搭拆腳手架、井架、各類垂直運輸架、安全網及“四口”防護等,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拒絕違章指揮。
三、要堅持每日巡迴檢查制度,對本工種組裝的施工機械裝置和搭設的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經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交付使用。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穿戴好防護用品,繫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所用的器材分類堆放,有條不紊。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拒絕違章指揮。
三、在支模時應按順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支設3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時,應搭設操作平臺,不足3米的,可用馬凳操作,不準站在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許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穿戴好防護用品,繫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七、工作前應事先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須用繩鏈系掛在身上,工作時思想要集中,防止釘子紮腳和從高處跌落。
八、拆除模板時,一般要先採用長撬扛,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已拆除的模板、立杆、支撐應及時運走或妥善堆放,嚴防操作人員因扶空、踏空而跌落。
(三十四)、鋼筋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嚴格遵章守紀,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接受安全教育。
二、認真學習鋼筋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高壓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保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戴好安全帽,危險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並隨幹隨清,分類堆放鋼筋,有條不紊。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預防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安全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砼工、抹灰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高壓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保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裝置。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持震動泵者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鞋,操作面上電纜不得隨地拖拉,不得掛在腳手架上。
六、各種機械裝置必須專人操作,而且懂得機械原理和維修。
七、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三十六)、打樁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不同形式的安全生產會議,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
二、認真學習打樁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按規定使用打樁機,移動塔式樁架時,禁止行人跨越滑車組,移動樁架和停止作業時,樁錘應放在最低位置。
三、打砼預製樁,吊樁前應將樁錘提升到一定位置規定牢靠,防止吊樁時樁錘墜落。
四、樁身附著物要清除乾淨,起吊後人員不準在樁下透過。
五、打樁時應採取與樁型、樁架和樁錘相適用的樁帽及襯墊,發現損壞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六、對灌注樁,樁管沉入到設計深度後,應將樁帽及樁錘升到4米以上鎖住,方可檢查樁管或澆注砼。
七、鑽孔灌注樁澆注砼前,孔口應加蓋板,附近不準堆放重物。
八、工作時,對各級主管人員檢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油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各類油漆,因其易燃或有毒,存放於專用庫房內,不允許與其他材料混放,對揮發性油料必須存於密閉容器內,不許設專人保管。
三、油漆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並有足夠的消防器材,懸掛醒目的“嚴禁煙火”的標誌,庫房與其他建築物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嚴禁住人。
四、進行油漆作業時,戴好防護手套和口罩,避免傷手或刺激性氣味危害。
五、進行油漆作業時,應遠離火源,不得作業時抽菸,遠離電焊操作區。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三十八)、機械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機械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按規定組裝各類施工裝置,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十不弔”,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三、堅持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操作的機械裝置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得超負荷或帶病運轉,並在班前試運轉或試吊,確認合格後方可正式作業,用畢後及時切斷電源,把閘箱鎖好,同時對機械裝置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維修保養,始終保持良好的運轉狀態。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裝置。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帶好安全帽,高處檢修應繫好安全帶,加強自我防護。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隨時檢查工作崗位周圍的環境和操作的機械裝置,做好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起重工在從事吊裝作業時,應培訓考試後持證上崗,並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崗位。
二、上崗前要衣著整齊,在吊物吊裝過程中不得碰擊腳手架等任何防護設施。
三、認真學習起重工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懂得起重機械效能,熟悉安全知識,按照起重工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四、起重工每天上班前,首先要對塔吊進行全面檢查,觀察安全裝置是否有效及其他方面有無異常,然後先空載試執行,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正式作業。吊物執行過程中,應儘量避開人員比較集中的區域,起降重物要響鈴示警。
五、塔吊工工作期間不準喝酒,不準疲勞作業。
六、起重工要按照“十不弔”進行作業,起吊時堅決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不得任意行動,對吊起的物件不準長時間停在空中。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工作中要精力集中。
二、認真學習司索工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悉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作業。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索具、鋼絲繩、帶子、扣件、預留鼻、周圍高壓線及其他障礙物進行全面觀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運要先試吊,把重物吊離地面1米左右檢查負荷有無超重,被吊物平衡程度,捆綁牢固情況。捆綁有稜角的物件時,必須墊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在確認無任何異常後,方可正式起吊。
四、起吊後司索人員不得站在吊物下方,應運力吊物並撤到安全地方
五、塔吊工工作期間不準喝酒,不準疲勞作業。
六、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上班前戴好安全帽,保證安全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十一)、機械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嚴格遵章守紀,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機械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修理機械要選擇平坦堅實地點停放,支撐牢固和楔緊;使用千斤頂時,必須用支架墊穩。不準在發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架空試車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四、檢修有毒、易燃物的容器或裝置時,應先嚴格清洗,經檢查合格,開啟空氣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內操作,必須通風良好,外面應有人監護
五、工作時注意工具應經常檢查,是否損壞,打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在大錘甩轉方向上不準有人。
六、檢修中機械應有“正在維修,禁止開動”的警示標誌,非檢修人員一律不準發動或轉動。修理中不準將手伸進齒輪箱或用手指找正對孔。
七、清洗用油、潤滑油及廢油脂,必須按指定地點存放。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扔。
八、修理電氣裝置,要先切斷電源,並鎖好開關箱,懸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警示牌,並派專人監護,方可修理。
九、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應設防護網,對面防線操作時應錯開。
十、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做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
(四十二)、訊號指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訊號指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索具、鋼絲繩、帶子、扣件、預留鼻、周圍高壓線及其他障礙物進行全面觀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運要先負荷試吊,並在正式吊運前檢查負荷、平衡程度,捆綁牢固情況,在確認無任何異常後,方可正式起吊,不得馬虎從事。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有施工負責人協調,制定切實可行的吊運方案。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上崗時帶好安全帽,佩帶袖標,手拿紅綠旗及哨子,在吊物吊裝過程中不得碰撞腳手架等任何防護措施。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從高處吊運的一切物品,要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有條不紊。
八、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
九、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防水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指揮,不冒險蠻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帶好安全帽,危險處施工應繫好安全帶。
四、屋面周圍應設防護欄杆,屋面上的孔洞應加蓋封嚴或者雜孔周邊設定防護欄杆,並加設水平安全網。
五、瀝青操作人員不得赤腳,穿短褲,褲腳、袖口應紮緊,配戴手套和護腳,操作時要注意風向,防止下風向作業人員中毒或燙傷。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管道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砂輪、切割機、爬梯、腳手架、板、電線線路、安全網、高壓線、洞口等進行全面檢查,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不得操作,加強自我防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不得動用其他工種電氣和機械施工裝置。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各種流動電線應及時回收,妥善保管。班後閘箱斷電上鎖,隨時清理各類管道等材料,按類堆放整齊,有條不紊。
八、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隨時檢查工作崗位周圍的環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四十五)、電氣焊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電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電氣焊、腳手架、板、電線線路、安全網、高壓線、洞口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防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不得動用其他工種電氣和機械施工裝置。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上崗前戴好安全帽、防護帽、防護鏡、危險處要繫好安全帶,穿好絕緣鞋。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各種流動電線應及時回收,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後,閘箱斷電上鎖。
八、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隨時檢查工作崗位周圍的環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四十六)、普通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各項規章制度和本企業安全條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工具和周圍環境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防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不得動用與己無關的電氣和機械施工裝置。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六、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保持2-3米,並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採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七、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土質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設固壁支撐。掘出的泥土應堆放在溝邊1米以外,並高度不得超過1.5米。
八、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吧溜放。前後車距在平地上不得少於2米,下坡不得少於10米。
九、從磚垛上取磚時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禁止一碼拆到底或下面掏取。整磚和半磚應分開傳遞。腳手架上放磚高度不準超過三層側磚。
十、車輛未停穩,禁止上下和裝卸物料,所有物料要墊好綁牢。
十一、要堅決聽從工地安全人員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生產貫穿於整個施工過程,做到全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標的實施、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製定。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標考核實行分級考核制度,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工程專案經理、專案部考核,工程專案經理負責對各施工作業班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採用日常考核與定期安全檢查考核相結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專案每月、班組每週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五、考核結果分為:
1.傷亡指標:低於指標,超過指標二個等級。
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六、公司每季、工程專案每月公佈安全管理目標考核結果,工程專案部要利用黑板報或圖表在工地登記。
七、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中傷亡控制指標,低於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合格(或優良、雙優)工程專案,作業班組、專案經理、班組長均可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的評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要限期整改並達到目標要求,如限期內仍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工程專案,作業班組除要通報批評外,還要進行扣發獎金或罰款等處罰。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專案經理,作業班組長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增倍罰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內或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結合執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建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提高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合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的“安管人員”,參加安全生產考核,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以及對其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當符合本規定。
第三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具有決策權的領導人員。
專案負責人,是指取得相應註冊執業資格,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具體工程專案管理的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人員和工程專案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 考核發證
第五條 “安管人員”應當透過其受聘企業,向企業工商註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考核機關)申請安全生產考核,並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不得收費。
第六條 申請參加安全生產考核的“安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與企業確立勞動關係,並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第七條 安全生產考核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內容包括:建築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範,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論等。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內容包括: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辨識和監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發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條 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考核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核心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並予以公告;對不合格的,應當透過“安管人員”所在企業通知本人並說明理由。
第九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證書式樣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十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安管人員”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由本人透過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證書延續。准予證書延續的,證書有效期延續3年。
對證書有效期內未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本規定受到行政處罰,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行為記錄,且已按規定參加企業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延續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准予證書延續。
第十一條 “安管人員”變更受聘企業的,應當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係,並透過新聘用企業到考核機關辦理相關證書變更手續。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二條 “安管人員”遺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應當在公共媒體上宣告作廢,透過其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補辦。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三條 “安管人員”不得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第三章 安全責任
第十四條 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督促檢查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五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與專案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定專案安全生產考核目標、獎懲措施,以及企業為專案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措施。
工程專案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應當與分包企業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六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按規定檢查企業所承擔的工程專案,考核專案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發現專案負責人履職不到位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必要時,調整專案負責人。檢查情況應當記入企業和專案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 專案負責人對本專案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專案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專案管理人員安全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專案安全生產費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條 專案負責人應當按規定實施專案安全生產管理,監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時排查處理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隱患,隱患排查處理情況應當記入專案安全管理檔案;發生事故時,應當按規定及時報告並開展現場救援。
工程專案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專案負責人應當定期考核分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第十九條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檢查在建專案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專案負責人、專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處理在建專案違規違章行為,並記入企業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條 專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每天在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對檢查中發 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專案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案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入專案安全 管理檔案。
第二十一條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安管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培訓情況應當記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
第二十二條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工程專案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和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應當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對“安管人員”持證上崗、教育培訓和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檢查人員參加,不得妨礙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企業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安管人員”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應當依法查處並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或者處理建議告知考核機關。
第二十六條 考核機關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的信用檔案。違法違規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並按規定向社會公開。
“安管人員”及其受聘企業應當按規定向考核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安管人員”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考核的,考核機關不予考核,並給予警告;“安管人員”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安管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原考核機關撤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管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第二十八條 “安管人員”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建築施工企業未按規定開展“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或者未按規定如實將考核情況記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 建築施工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不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未按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
(二)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未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
(四)“安管人員”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第三十一條 “安管人員”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證書變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的,責令建築施工企業停業整頓;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 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許可權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建築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 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具備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不予核發或者不在法定期限核心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建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
一、總則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防控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達到規範化、標準化的要求,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構建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施工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特別制定本規定。
二、目標措施
(1)目標
消除重大工作責任安全事故和公務死亡事故,降低安全傷害頻率,確保員工年傷害頻率控制在7‰以內,爭奪更多省、市級安全生產文明工地。
(2)措施
1、認真貫徹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網路體系,按規定配備專業兼職安全人員,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標本兼治,牢牢把握安全生產和文明工程。
2、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經常組織各級工作人員學習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搞好新工作人員和日常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提升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工作能力,為杜絕違規作業打下良好基礎。
加強分包團隊和特殊職業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業務水平,防止違法作業和無執照出港。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加強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多種手段推廣安全生產知識。
3、以三標、六標(建築工程安全檢查標準、建築工地環境和衛生標準、建築工地安全評價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龍門架和井架、材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拉鍊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拆除安全技術規範)專案部每週組織專案相關人員對工地安全生產檢測,公司堅持每月安全生產月檢制度。對檢測出的危險和不安全因素,以危險通知書的形式到專案部進行期限整改,對拒絕整改或不及時整改的,按規章制度條例處罰,對安全生產管理好的公司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經濟報酬。
4、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架體搭設、四口和五臨防護、機械裝置、基坑支護、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四口是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約洞口。五臨邊是指尚未安裝扶手的陽臺周邊、無外框防護的水平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上下跑道、斜邊兩側、排出平臺外側。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實施統一招標、採購,嚴格執行收貨檢查制度。
5、加強分包團隊、僱傭和借用人員的安全管理。嚴格把好的分包團隊四關。(1)對方必須持有營業執照和法人資格證書;(2)對方具有施工資格;(3)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合同;(4)分包工程應提供部分安全技術。切實把民工團隊納入我們的安全管理範圍。
6、繼續從事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按照《建築法》的規定和建設部、省、市主管部門的要求,繼續為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
7、加強安全資料管理。安全資料是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全過程管理的真實記錄,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安全技術基礎、安全教育、安全檢查、班前安全活動、特殊工作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安全標誌、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各種裝置、臨時設施檢查記錄和文明工程。
三、獎懲
為了進一步實責任制,搞好專案法施工,抓好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消除危險,消除事故,我們根據《建設部發行的建築安全檢查評價標準》,監督專案部施工全過程,消除違規指揮、違規作業。分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專用賬戶,確保專用,收支基本平衡。
(一)獎懲細則
1、處罰
(1)專案部發生輕傷事故,處罰專案部500元,處罰專案經理300元,安全員100元,處罰專案部5000元,處罰專案經理1000元,安全員500元,發生死亡和重大傷亡事故,處罰專案部20000元,處罰專案經理3000元,安全員1000元。
(2)施工組織設計沒有安全措施,沒有臨時施工用電組織設計,部分專案沒有書面基礎,各罰款500元。
(3)沒有檢查改記錄,無法確定人員、定時、措施,整改的,罰款專案經理200元,專案部安全員100元。
(4)從事特殊作業的人沒有執照,每人對專案部罰款200元,追究責任。
(5)工地無安全標誌、二圖(工程總平面圖、立面圖)、六卡(工程概況卡、安全生產卡、管理人員名單和監督電話卡、消防保護制度卡、文明工程規則卡、進入工地須知卡)、二欄(違法警告欄、宣傳欄)各罰款300元。
(6)施工現場圍欄設定,主路段不高於2.5m,一般路段不高於1.8m的,罰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處理,道路不通暢,無排水,工地積水,泥漿,各罰款200元。
(8)建築材料、部件、材料等亂放的,罰款200-500元。
(9)腳手架立杆缺乏底座、墊木、清掃杆(或間斷),架體無排水措施,罰款200元。
(10)腳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與建築物無結(按規定少一處)或結不牢固不規範的,每處罰款100元。
建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生產設施安全管理,防止生產設施事故的發生,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設施的正常執行,依據國家有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生產設施的管理。企業生產設施包括:重要裝置、特種裝置、建構築物、安全設施、消防設施、電氣及其它設施。
3、職責
3.1供應部負責生產設施的採購;
3.2裝置科負責生產設施的建檔、日常管理、維護等。
4、通用生產設施的管理
4.1生產設施的規劃、選擇
4.1.1生產設施的規劃與選擇的型別要符合安全生產的需要;
4.1.2新生產設施安裝後,經裝置科會同有關部門驗收,並編制操作規程,編號登記,訂標牌,確定操作人員後才可投入生產使用。
4.2建立生產設施管理檔案
4.2.1對新生產設施及時建立檔案;
4.2.2建立相應的生產設施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2.3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生產設施技術檔案的完整和準確。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生產設施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除錯後使用;
4.3.2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
4.3.3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常規檢查、維修保養等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
4.3.4針對生產設施的使用性質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輪換使用或集體使用的生產設施,由當班負責人全面負責,專人使用的生產設施由使用者全面負責生產設施的使用安全;
4.3.5大型精密裝置要嚴格實行定人、定機的管理辦法。
4.3.6生產設施的使用人員,負責生產設施的日常檢查和保養,並做好日常的檢查保養記錄。
4.3.7使用的生產設施必須安裝完整的和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裝置與相應的安全設施。
4.4生產設施的檢維修
見《裝置設施檢維修管理制度》。
4.5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及裝置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4.5.1生產設施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設施損壞和裝置事故,根據損壞程度,事故分為:
(1)一般生產設施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
(2)重大生產設施安全事故:生產設施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導致生產設施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4.5.2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一般生產設施安全事故發生後,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車間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2)重大、特大生產設施事故發生後,操作人員應立即採取保護現場的措施並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3)對各類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4)對翫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生產設施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生產設施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
4.6生產設施的報廢
見《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制度》。
5、安全設施管理
5.1安全設施範圍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設施指公司生產現場的各類檢測報警設施、裝置安全防護設施、防爆設施、洩壓和止逆設施、以及防靜電裝置和避雷裝置等安全附件。
(1)檢測報警設施包括: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分等報警設施,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於安全檢查和安全資料分析等檢驗檢測裝置、儀器;
(2)裝置安全防護設施包括: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動、限速、防雷等設施,傳動裝置安全鎖閉設施、防護裝置,電氣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包括: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洩壓和止逆設施包括:用於洩壓的閥門、安全閥、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用於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的密封設施等;
(5)防靜電裝置和避雷裝置包括:防靜電跨接線、避雷針、靜電匯出裝置等。
5.2安全設施的管理
(1)裝置科負責管理廠內的安全設施,建立、完善安全設施技術檔案、臺賬、檢定記錄及檢定計劃,並確保檢定工作按計劃進行實施;
(2)嚴禁使用效能不符合要求、無產品合格證和銘牌、無相關製造資質的企業生產的安全設施以及超過檢定週期、存在嚴重缺陷和安全隱患的安全設施;
(3)安全設施應的檢查以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包括每班工藝操作人員、管理人員的每日巡檢;專項檢查包括車間、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的專項檢查;
(4)各車間應對各自界區內的安全設施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檢查,並將檢查記錄進行存檔,對檢查出的問題制定詳細的整改措施、整改負責人及整改期限,整改後報生產技術部驗收;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每季度組織一次專項檢查;
(5)新購買的國家規定強檢的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錶、溫度表、有毒有害可燃氣體報警儀等,必須經過檢定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6、特種裝置管理
(1)本公司購買、使用的特種裝置,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30天)內向主管部門登記註冊;
(2)裝置科要建立特種裝置技術檔案,內容包括:設計檔案、製造單位、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及安裝技術說明書等;特種裝置登記登錄檔、特種裝置及安全附件定期檢測檢驗記錄;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特種裝置日常維修保養記錄;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記錄;
(3)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才允許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4)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應當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
(6)裝置科對在用的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檢查、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檢查。
(7)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8)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總經理報告相關負責人報告。
7、相關記錄
《生產設施清單》
《生產設施檔案》
建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選擇合格的承包商,確保施工、生產、質量的安全,儘可能的避免和減少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合本企業承包商的管理。
3、職責
3.1總工辦負責承包商的資格審查、教育、施工監督檢查驗收;
3.2行政部負責後勤物資的供給;
3.3各車間、部門和分管領導按職責歸口管理。
4、控制程式
4.1資格預審
4.1.1承包商需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企業的經營能力和範圍、以往的業績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範圍等內容;
4.1.2總工辦組織其它科室、車間針對承包商提供的內容進行稽核,確定承包商的安全生產作業能力,根據稽核結果選出適合的承包商,將稽核結果報總經理,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正式選用承包商;
4.1.3總工辦彙總各科室意見,針對承包商的施工內容提出安全生產要求,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4.1.4承包商要根據企業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編制必要的生產計劃,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檢查與作業有關的安全設施、配備,接受企業安全培訓教育。
4.2作業監督
4.2.1總工辦對承包商的作業落實安全責任人,作業過程中,承包商有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施工作業的實際情況,落實安全措施;
4.2.2承包商人員涉及到動火、臨時用電、登高、吊裝、動土、斷路、抽堵盲板、進入受限空間等作業時應到安全環保部,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許可證,採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安全下才能作業;
4.2.3總工辦針對作業內容不定時的檢查監督承包商的施工作業和安全生產狀況,填寫《承包商作業安全檢查表》。
4.3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4.3.1承包商主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本企業的安全管理規定。
4.3.2承包商要愛護廠內公物及裝置、管道和消防設施(器材),未經總工辦批准辦理許可證,嚴禁動用公司裝置,但緊急情況可先使用我公司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但事後必須及時報告和照價補償。禁止無端爬越廠區內的各種機械裝置、建築物或在其上面做與本施工工作無關的事情。
4.3.3承包商所帶(開)施工車輛必須接受保安檢查和登記,按照規定戴好阻火器,在廠區內限速行駛。未經總工辦批准,嚴禁將非作業車輛駛入裝置區內以及將車輛停放裝置區內和消防通道上。
4.3.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和允許的作業範圍,在指定的區域內從事施工作業。嚴禁在裝置區內隨意開啟機泵、動用、觸控機器、儀表、閥門、電器裝置等,更不準未經同意隨意拖用廠內、他人或外單位施工材料和建築等物品。在施工現場的裝置、物資材料要有專人看管,發生竊盜案件時要及時向行政部保衛科報告,以便及時處理。
4.3.5承包商在施工作業過程中,要與相關部門和車間做好聯絡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項,防止因施工作業情況的變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類事故。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嚴禁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服裝,以及穿帶鐵釘的鞋。
4.3.6承包商應遵守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廠區內未經總工辦批准,嚴禁使用電爐、電鍋、電壺等大負荷電器。
4.3.7承包商應安排具有資質和相應能力的專業人員對特殊作業和危險作業進行專業監護。
4.3.8在企業啟動安全應急程式時,承包商必須無條件服從總指揮的統一排程,不得自行其事。
4.3.9如施工專案有多個承包商的,執行以上規定外,由分管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4.4表現評價和續用
4.4.1專案完工後,企業相關科室應對承包商的安全生產表現做出評價,填寫《承包商表現評價表》,匯入承包商檔案;
4.4.2企業將為合格的承包商造冊,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單》;
4.4.3對於承包商名單中優秀的承包商,企業以後在選擇時可以優先考慮。
5、相關記錄
《安全責任協議書》
《承包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表》
《承包商表現評價表》
《合格承包商名單》
建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7
一、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日常消防檢查可結合安全生產檢查進行。
2、專案部防火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由專案部防火責任人組織執行。
3、崗位防火檢查由操作工結合清潔衛生、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防火安全隨時進行檢查。
4、對查出的火險隱患要定時整改,本部門難以解決的要及時按級上報。
5、安全部門要把每次安全檢查的情況進行記錄,把火險隱患的整改措施備案並存於防火檔案。
二、專案部防火責任人職責
1、負責對本專案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識,保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
2、每月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製本專案部的消防器材,保證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隨便挪用。
4、本專案部內發生火災事故,必須負責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公司。
5、每季度召開各班組防火責任人會議,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況,佈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組級防火責任人職責
1、落實專案部所佈置的防火工作,檢查和監督本班組人員執行防火安全制度情況。
2、負責檢查本班組成員所操作電氣機械裝置的防火安全裝置,運轉和安全使用,並監督和檢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發生事故立即補救,並及時向專案部防火責任人彙報。
四、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類、油類、香蕉水類等到各種易燃品進工地後必須立即進專用倉庫,並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領用部門嚴格控制限額領料,施工現場內易燃品不宜存放過量,不用物品應退回倉庫,不準到處亂放。
2、氧氣要注意安全運輸,進工地後由電焊部門負責保管,氧氣瓶使用後應做好標記,不準亂放。
3、如有違者或不負責任而造成損失,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焊工在工地現場操作時,必須按有關規定要求執行,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3、對存有危險性物資的場所,焊工應採取相應的防爆電氣裝置,掌握防爆電氣裝置的原理。
六、倉庫保管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內物資儲存要分類、分堆、分垛,各類物資需標有標識,主通道不小於1.5m,次通道不小於0.5m,嚴禁超儲。
2、倉庫要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設施的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倉庫職工會使用各類消防器材。
3、倉庫內要保持清潔,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準隨意移動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強檢查和保養,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保養一次,發現消防器材損壞,缺少應及時上報,並及時恢復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