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0篇)

貨運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徵

  1、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貨運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貨運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貨運安全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我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和廣州市交通委員會以及廣州市白雲區交通局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公司當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特別要強化事故隱患整改,從工作上加強安全管理力度,進一步實現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建立我公司道路運輸安全長效管理機制,使公司安全狀況進一步好轉,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按照道路運輸安全的要求,公司從思想、制度、紀律、作風、隱患、措施和整改來執行工作,做到嚴把三關和一加強。即嚴把“從業人員資質關,管理人員資質關、車輛技術關”,加強對駕駛員行為和安全責任制度的監督,深入排查安全隱患。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駕駛技能和安全意識,消除危及安全行車的不良現象,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具體做到以下幾點工作:

  一、切實增強做好道路運輸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工作與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黨和國務院歷來十分重視。道路運輸安全工作責任重大,任務艱鉅,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公司各工作人員必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實人員,明確責任,克服麻痺鬆懈和厭倦情緒,採取有力措施,著力解決當前道路運輸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保障貨物運輸安全,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切實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

  1、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公司是人流、車流的彙集地,人員密集,車流量大,抓好公司的安全管理是貨運運輸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

  2、切實做好危險品查堵工作。

  3、採取堅決措施,嚴格控制超載行為。

  4、協助公安部門做好工作。積極與公安部門配合,加強溝通,及時反映情況,並做好司乘人員的應急防範培訓工作。

  三、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落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有關規章和規定,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運輸車輛和裝置定期檢測和維護制度、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在崗人員定期培訓制度、危險貨物憑證運輸制度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對運輸車輛、駕駛人員的管理職責。

  2、嚴格執行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許可制度。

  四、加強營運車輛技術管理

  建立健全並落實車輛技術管理制度,加強營運車輛的例保和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要進一步加強對營運車輛的綜合技術性能定期檢測,對凡不符合運輸安全技術條件的營運車輛,要責成車輛實際支配人立即送修或及時予以更新。

  五、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

  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活動,每月不低於兩次安全學習,特別是要加強對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要利用典型運輸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廣大從業人員增強安全意識,要加強對駕駛員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培訓。

  六、加強安全監督檢查

  做好安全工作關鍵在於制度落實。組織力量深入運輸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事故隱患,維護經營秩序。

  七、培養駕駛員的職業道德和思想情操。

  建立“人命關天”、“以人為本”的重要意識,樹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嚴格監督並強制駕駛員辦理從業上崗證。根據國家頒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法規,向駕駛員大量發放有關宣傳資料,並重點解讀司機肇事逃逸、酒後駕車等相關條款。

  八、杜絕車輛嚴重超載行為

  督促駕駛員嚴格按規定的經營範圍營運,以正當手段爭攬貨源,不從事倒賣貨源的`違法活動,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交通運輸管理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嚴禁人貨混載,嚴禁本公司貨運車輛經營客運和危險物品運輸。

  九、嚴格按照《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和廣州市道路運輸車輛二級維護的相關規定,進行車輛維護

  執行車輛安全技術檢查。做到車容美觀,安全效能良好。在年度審檢時,達不到車輛技術等級檢測的,強制維修合格後放行。根據由20XX年X月X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示精神,結合各同行業開展的有關安全管理活動,公司將採取各方面更有效的措施,進行妥善管理工作。

  貨運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法定代表人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

  (2)組織制定貨物運輸安全責任制。

  (3)組織制定貨物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組織制定貨運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處理貨物運輸事故並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5)組織召開企業安全生產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6)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放的有效使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實。

  2、安全生產管理科及國家有關貨物運輸安全工作管理規章制度,並具體組織實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負責制定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具體組織實施。

  (3)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組織並實施對貨物安全的監督和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和落實整改。

  (4)組織開展運輸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安全運輸經驗,落實安全教育工作。

  (5)組織對貨物運輸的管理人員,車輛駕駛人員,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並定期進行安全考核。

  (6)組織對貨物運輸工作的安全檢查,制止和糾正各種違章作業行為。

  (7)負責有關貨物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落實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二、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在行車中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範,謹慎駕駛,禮貌行車。

  1、車輛起步前,要先檢檢視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後方可起步。

  2、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該保持車輛以合適的速度勻速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謹慎採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3、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侵佔對方行駛路線。

  4、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擋滑行。透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佔對方中線。

  6、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睏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7、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透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8、連續行駛3小時要適當休息,同時對車輛進行檢查;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能超過8小時。

  9、嚴禁酒後開車,人工直流供沒等違章作業現象。

  10、車輛行駛中發生故障時,應允許移至合適的地點維修,並設定警告標誌,嚴禁在行車道上維修車輛或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行車。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檢查車輛的安全部位,各種機件連線,緊固情況,重點檢檢視拉向杆、剎車、輪胎氣壓、輪胎螺絲、燈光等是否正常;

  2、對執行車輛要保持機油、燃油濾清器、電瓶等清潔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氣、漏電等現象發生;

  3、行車中應注意查聽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看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運輸車輛每五天必須全面檢查一次,安全員向駕駛員詢問車輛在行駛中有無異常現象,對車身、門、窗玻璃、車門、座位、後視鏡等是否良好,檢查輪胎氣壓、胎面有無劃傷、起鼓。輪胎螺絲是否緊固等車輛檢驗。安全員駕駛員在檢車記錄上簽字。

  5、公司所有執行車輛都要嚴格按照《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執行,實行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理,每執行15000—20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維護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並檢查制動、方向等安全部件。每執行12000—15000公里(或3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二級維護車輛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重期制度,車輛二級維護持原技術合格證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線,上線檢測,檢測不合格專案回廠修復,檢測合格後由維修行業管理所在維修卡簽章。二級維護專案,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為主,撤離檢查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前對車輛進行檢測診斷,確定附加小修專案。二級維護作業內容按《新汽車維修制度資料選編》執行。

  6、公司所有執行車輛按上級要求,及時參加交通,交—警部門組織的年檢、季檢、月檢。受檢參加前應對車容、車貌、車況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以保證檢驗合格。檢驗合格的車輛、交通、交—警等部門在有關部門證明上籤章。凡不能參加審驗的和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一律停止使用。

  四、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汽車貨運運輸規劃》等有關貨物運輸車法規,嚴格執行《汽車貨物運輸、裝卸作業規程》等貨物運輸標準。

  2、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3、參加安全教育與培訓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掌握貨物運輸注意事項應急處理辦法和貨物運輸事故的預防措施。瞭解貨物的物理、化學特性。

  4、妥善保管好並能正確日常維護工作,執行車輛的日常維護及修理與管理,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中制定的有關規定及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貨運安全管理制度3

  1、各類車輛駕駛人員和其他職工都要嚴格遵守國家各級政府指定頒佈的交通規則和法規;各類車輛的技術狀況都應符合安全運輸的要求,嚴禁“病”車上路。

  2、嚴禁在公路堆放物件。

  3、職工進出廠區道路要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打鬧。嚴禁攔車、爬車、追車。行走時要走人行道或路邊,橫跨公路要注意左右來往車輛和聽清各種車輛發出的訊號。

  4、行人和機動車輛透過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時要對各種車輛進行確認,做到“一站、二看、三透過”和“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嚴禁鑽桿搶過。

  5、職工在汽車未停穩時,不得搶上搶下,更不準鑽車、爬車、跳車。嚴禁在車輛底下休息乘涼。非隨車工作人員不準搭乘作業機車、車輛和汽車吊車。

  6、載人車輛要按“準載”限額載人;載貨車輛除允許的裝卸人員外,不得人貨混裝。載貨不得超寬、超長、超重。載運特殊裝置、工件(長、寬、高超過規定)時,應在明顯處插紅旗標誌(夜間掛紅燈),裝載物不安全時駕駛員不得動車;行車過程中一旦發現貨物有滑動、滾動等情況必須立即停車進行加固處理,確保行車安全。

  7、各種交通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十不準”,做到安全行車。

  (1)嚴格執行交通安全規則,不準開快車;

  (2)不準病車上路

  (3)不準酒後開車和疲勞駕車;

  (4)不準違章超車和佔道;

  (5)不準自流供油與脫檔滑行;

  (6)不準無證駕車;

  (7)不準超員超載行車;

  (8)不準將車交非駕駛員開車;

  (9)廠內機動車輛不準到廠外公路上行駛;

  (10)運載各種物件不準超高超寬,必須將物件捆綁牢固。

  8、在廠區行駛的各種車輛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門有關“限速”的規定。廠區行駛速度不超過15公里/小時,檢修現場、檢修通道路段行駛速度不超過5公里/小時。

  9、汽車進入廠房的管理規定

  9.1 駕駛員必須按照用車單位帶車人員(簡稱帶車人)指定地點停靠車輛。

  9.2裝卸貨物時,駕駛員必須下車到帶車人指定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屬生產現場的,駕駛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9.3 帶車人要在確定裝卸作業完畢,而且有關作業人員撤離汽車後方可通知駕駛員動車;駕駛員二次確認無誤後方可上車,鳴笛啟動汽車。

  9.4 用汽車拖拉物品時,由帶車人負責物品運輸途中的安全,確保被拖物品不傷行人。

  10、萬能機、內燃翻斗車、電瓶車等生產工具車不準開出本廠區外從事作業,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同意。

  貨運安全管理制度4

  1、安全管理規定

  該規定是為了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使運輸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保證廠內交通安全而設定的。

  2、安全教育制度

  為了保證廠內交通運輸的'安全生產,必須切實抓好運輸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其中包括幹部、工人、特種作業、復工和四新教育等。

  3、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為了發現廠內運輸生產過程中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這是防止廠內運輸事故的有效方法。

  4、隱患整改制度

  廠內運輸生產的隱患整改是為了消除運輸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這是預防事故的重要手段,採用“TQC”方法,堅持PPCA迴圈為最好。

  5、安全監護制度

  廠內運輸情況複雜,有時又是多臺裝置聯合作業,有時又運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品。所以,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廠內運輸的安全監護制度。

  6、運輸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廠內運輸事故複雜、必須明確規定分析報告程式。

  7、廠內運輸系統安全控制點管理制度

  這是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理論和方法,實施重點控制廠內運輸生產過程中的特殊生產作業形式,危害能量大,易發生各類交通運輸災害性事故的道路區域和運輸生產場所。

  8、運用現代科學方法安全管理制度

  運用現代科學安全管理方法很多,如安全系統工程、行為科學,“FTA”分析、人體生物節律的運用等等,為了深入紮實進行,必須制定相應的制度。

  9、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為了深入貫徹國家環保方針、必須制定一定的規章,以加強廠內運輸生產過程中的環境管理。並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組織,納入單位正常管理軌道。

  10、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管理制度

  保護勞動者身心健康,體現了黨和國家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為使勞動保護用品真正起到勞動保護作用,必須制定相應的規定。

  11、防火制度

  廠內的運輸單位是防火的重點,必須結合實際情況,定詳細周密的安全防火規章,以防止火災發生。

  12、廠內交通安全標誌管理規定製

  廠內交通安全標誌是反映廠內交通情況的一種形式,是交通管理的'輔助設施。為了實現廠內交通暢通,保證靜態交通控制的完善,需要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

  13、機動車安全檢驗規定

  該規定中明確了三檢內容,規定了檢查專案以及獎懲辦法,促進裝置完好。

  14、冬季行車安全保證措施

  冬季雪大路滑,易發生運輸事故。為了做好防凍防滑工作,制定相應措施。

  15、試車安全規定

  保修完的車輛狀況不一定完好,必須透過試車進行除錯。為了保證安全制定了試車規定。

  16、百萬公里安全競賽規定

  主要內容督促駕駛員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爭當百萬公里無事故優秀駕駛員。可以分階段進行。

  貨運安全管理制度5

  一、氣體車間在充裝前必須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事先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氣體:

  1、漆色、字樣和所裝氣體不符合規定,漆色或字樣脫落不易識別氣瓶種類;

  2、安全附件不齊、損壞或不符合規定;

  3、未判明裝進何種氣體或瓶內沒有餘壓;

  4、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

  5、超過檢驗期;

  6、瓶體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

  7、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的瓶體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氣瓶在充裝壓縮氣體時,充裝終了時的壓力不得超過氣瓶的設計壓力。

  三、氣瓶應儘量專用,若需將氣瓶改裝其他氣體時,必須取得充氣單位的同意。這種氣瓶的設計壓力,不得低於改裝後的氣體規定使用氣瓶的設計壓力。同時,充氣單位對這種氣瓶在充氣以前,必須進行專門清洗,換裝相應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運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4、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有毒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用具。在運輸途中,車上不得帶人;

  5、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汙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

  6、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後,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貨運安全管理制度6

  1、液化石油氣的汽車運輸應配固定的駕駛員和押運員,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須經專業部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須熟悉下述安全技術知識:

  ⑴應執行國家頒發的《液化石油氣槽車安全管理規定》及市《關於化學危險物品安全運輸的規定》。

  ⑵液化石油氣的物理化學性質。

  ⑶槽車及盛裝液化石油氣容器的技術技能,裝卸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防火滅火知識,以及發生事故的處理辦法。

  ⑷城市和公路運輸安全知識。

  ⑸能熟練使用車上的滅火器材和緊急切斷裝置。

  2、駕駛員在行駛時除必須遵守交通規則,聽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外,還應遵守下列規定:

  ⑴槽車應持有由市勞動局頒發的《槽車使用證》,並應安全設施齊全,印有色帶和嚴禁煙火標誌及具有良好靜電導除裝置。(排氣管上有火星熄滅裝置)。

  ⑵按當地公安、交通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和車速行駛。

  ⑶車上應有押運人員。

  ⑷不準拖掛其他車輛,不得攜帶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禁止其他人員搭乘。

  ⑸車上嚴禁吸菸。

  ⑹透過涵洞、立交橋時,必須注意標高,並減速行駛。

  ⑺當罐內液化氣溫度達40℃時,應採取防止繼續升溫升壓措施,把槽車開到陰涼處或噴水降溫。

  3、槽車的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要求:

  ⑴槽車應停放在指定的專用停車場和車庫內。重車只能停在停車場,不準停放在車庫。

  ⑵不準將槽車停放在機關、學校、廠礦、橋樑、倉庫、車站、碼頭和人員稠密的公共場所及有明火地方。

  ⑶雷雨時,槽車運輸不準裝卸,不準停放在大樹下。

  ⑷途中確需停放時,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遠離槽車,必須留有一人監護,車輛停靠應注意行人,不要靠近或停留,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⑸停放位置應通風良好,十米以內不得有明火和建築物,夏季應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

  ⑹途中發生故障檢修時,應採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明火作業。

  ⑺途中停放超過六小時,應與當地公安部門聯絡,並按指定地點停放。

  ⑻重車不隨意停放過夜,若確需停放過夜,須向主管領導彙報,並在公安部門指定地點存放,同時派人看管。

  4、運輸途中發生液化石油氣洩漏時的處置措施:

  ⑴關閥堵漏,切斷氣源。如閥門失靈,要採取倒罐、降壓或用木塞、橡皮軟圈緊固等措施,以制止繼續洩漏。

  ⑵熄滅火源,防止爆炸。發現洩漏時不準起動車輛,迅速熄滅下風方向和周圍的一切火源,設立警戒區,斷絕交通,防止其他機動車輛及帶火種的人員盲目進入洩漏區。

  ⑶立即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及本單位領導彙報,同時設定警戒線,採取防火滅火措施,並組織洩漏區人員向逆風方向疏散。

  5、運輸途中因液化氣大量洩漏而起火時的處置措施:

  ⑴立即停車,迅速切斷氣源。對著火罐或未著火罐進行冷卻降溫,控制壓力,利用車上滅火器格進行滅火,防止爆炸,同時應及時先向單位及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⑵搞好疏散,防止蔓延。對貯運液化石油氣的槽車、鋼瓶,凡有可能的,要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並設立警戒線,嚴禁火種入內。

  ⑶減壓滅火,關閥堵漏。應採取倒罐、排空、降壓,同時注意防止產生負壓,減少氣體供給量,並在減緩燃燒強度的基礎上,關閥堵漏,採用各種滅火措施,迅速滅火。在未撲滅火焰之前,不得盲目關閥,避免殘留氣體形成回火,引起爆燃。

  貨運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消除隱患,建立安全文明的服務環境,切實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防範措施,維護公司財產安全,保障員工身心健康,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物流公司各個職能部門以及班組。

  第三章 管理內容

  本制度規定了物流公司的安全文明服務管理體系構成、各自職責、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安全文明服務獎懲制度、安全文明服務及三級教育制度。

  第四章 安全文明服務管理體系構成及各自職責

  第一條 物流公司的安全管理體系的構成劃分安全委員會,下設綜合科、場站班、大車班和小車班的安全管理小組,安全管理小組成員中設消防管理員。

  第二條 安委會及安全工作管理小組實行逐級責任制,下一級對上一級負責,並簽訂安全責任狀,各管理部門簽訂至部門負責人,倉庫主管。

  第三條 物流公司安委會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及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組織推動公司物流的安全生產工作,改善勞動條件。

  2、負責指導各職能部門制訂、完善或修訂包括緊急預案、車輛安全、危險點源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監督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3、負責組織召開季度、年度安全工作會議,做好員工的安全文明服務教育(三級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對各職能部門的服務現場及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考核,對檢查中存在的隱患漏洞提出意見,並限期整改。

  5、指導、監督各職能部門進行日常現場管理,做好檢查和評比工作。

  6、負責彙總和審查各職能部門的安全文明服務工作計劃,並檢查其實施、執行情況。

  7、負責處理各類重大安全事故(包括工傷事故、火警事故、交通事故等)。

  8、負責重大安全事故的統計與上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並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處理。

  9、負責對物流範圍內各項新建、改建的基建工程的施工按照“三同時”的要求進行安全監督,對不符合安全要求,提出整改措施,並督促其限期完成。

  第四條 各部門、職能部門、倉庫安全文明服務管理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安委會安全文明服務工作的制度、方針和決定,並及時向員工傳達。

  2、負責開展本部門、倉庫的安全文明服務工作。

  3、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服務知識教育,特別是對新員工及更換工種的員工進行培訓和考核。

  4、督促員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種安全服務制度,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

  5、負責所轄區域的安全文明服務及環境清潔的管理,及時處理本區域內出現的不文明、不整潔及各類違紀現象。

  6、負責本部門、倉庫各類安全、消防設施的檢查、保養、維護等工作。

  7、負責制定和修改本部門、倉庫的安全文明服務管理制度,並檢查員工的執行情況。

  8、組織本部門員工開展安全服務評比活動,對安全活動中的好人好事及時提出表揚,對取得優異成績的個人,應向上級安委會報告,提出獎勵或表揚的建議。

  9、經常檢查服務現場、辦公場地的機器裝置、電氣開關、配電線路、防護設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及時發現和處理安全隱患、漏洞。

  10、及時上報本部門出現的工傷事故,並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按期實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

  11、對一切違反安全文明服務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故意損壞安全設施及防火設施的行為,應及時批評制止,並報告上級安委會處理。

  12、負責本部門的安全文化建設,及時做好安全宣傳欄。 第五條 消防管理員安全工作管理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消防法規,指導本部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負責完善、制訂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滅火方案。

  3、負責督促、指導本部門做好重點防火區域的檢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負責本部門消防器材、設施進行檢查、維修、更換、保養及補充。

  5、立足自防自救,要求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督促指導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演練。

  6、負責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組織、指揮火災事故的補救和善後處理工作。

  第五章 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第一條 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目的:體現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確保因工作失職使公司利益損失的責任能得到有效、合理的追究,增強各級安委會的工作責任心。

  第二條 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原則:各級負責人應樹立“一崗雙責”的管理理念,為本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所管轄的安全文明服務工作負全面領導及督促責任。對安全事故進行處理時,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安全事故的責任大小,從當事人起,進行逐級責任追究。

  第三條 本章所指的安全事故包括公司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行車事故、設施安全事故及火災事故。 第四條 各類事故的責任追究。

  1、因安全管理制度、體系不健全或未根據公司制訂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工作而引起的事故,由公司安委會負主要責任。

  2、未組織本部門員工學習、實施安全規章制度而引起的事故,由部門安全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3、因員工違章操作引起的事故,由當事人負主要責任。

  4、因設施裝置安全裝置不全、員工未經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便上崗操作而引起的事故,由部門安全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5、對已發生過的事故未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由分公司安委會或安全工作管理小組負主要責任。

  6、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部門能夠自行整改而未及時整改造成的事故,由部門責任人負主要責任;部門無能力整改,但已呈報上級安委會或安全工作管理部門,仍未得到整改而造成的事故,由上級安委會或安全工作管理部門負主要責任。

  7、因施工、安裝、製造、檢修上的錯誤或缺陷而引起的裝置安全事故,由施工、製造、安裝、檢修者負主要責任。對老裝置、改造裝置未按要求進行改造而引起的事故,由部門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8、因錯誤決定、指揮而引起的事故,由指揮者負主要責任。

  9、未按規定合理配戴或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而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負主要責任。

  10、因安全設施、訊號標誌不全或沒按規定發放勞動防護用品而引起的事故,由公司安委會負主要責任。

  第六章 安全文明服務獎懲制度

  第一條 獎勵制度

  1、對努力改善服務環境,消除安全隱患並取得一定效果的,由公司給予部門或個人獎勵100—300元。

  2、積極參與搶險救災工作,使公司財產免受更大的損失的,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部門或個人獎勵100—3000元,並在全公司通報表揚。

  3、對敢於同盜竊等犯罪及違章的行為作鬥爭,為公司挽回或減少損失的部門及個人,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獎勵100—3000元,並在全公司通報表揚。

  4、對積極參與安全文明服務活動,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並取得了良好效果的部門或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條 處罰制度

  1、對沒有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的通知、通報和相關檔案,造成資訊傳遞阻塞、工作沒能按時完成、效率低下的責任人予以50—100元的處罰。

  2、對各項整改措施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的責任人予以50—100元的處罰。

  3、對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按事故責任追究的相關規定,給予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按佔事故損失總金額的30%進行扣罰,負次要責任的各責任人按佔事故損失總金額的20%進行分攤扣罰。

  4、對被公司安委會提出書面整改通知的單位和部門,將給予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300—500元的處罰。

  5、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交由政府執法部門處理。

  6、被政府部門檢察機關(如:消防隊、質量技術監督局、勞動局等)查處的的違紀、違規、違法行為,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七章 安全三級教育制度

  第一條 三級安全教育指對新員工(包括所有新招聘人員、實習生等)進行的入司教育、部門(倉庫)教育和現場崗位教育。

  第二條 入司安全教育由綜合科以及相關部門組織對其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 主要內容有:

  1、安全服務的重大意義。

  2、本公司的服務特點和安全服務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

  3、本公司服務的一般規定和防火防爆、防機械傷害常識等。 第三條 部門(倉庫)教育是指對新員工或在公司內部調動工作的員工被分配到新倉庫後所進行的安全教育。其主要內容有:

  1、本部門的服務特點。

  2、本部門的安全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3、本部門的安全服務情況和問題,以及預防事故的措施。 第四條 部門(倉庫)教育結束後須進行考試,合格後,再分配到班組進行現場崗位安全教育。

  第五條 現場崗位教育內容主要有:

  1、本崗位的安全服務狀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

  2、本崗位的安全服務規章制度和注意事項。

  3、本崗位各種工具、器具及安全裝置的效能及使用方法。

  4、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教訓。

  5、本崗位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6、應急流程的掌握。

  第八章 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科起草並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貨運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危化品運輸過程中因燃燒、洩漏、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汙染,根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以及《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武侯區危化品運輸安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七不上路”的內容

  (一)車況不好不上路;

  (二)駕駛員、押運員的手續不齊、身體不適不上路;

  (三)缺員(缺押運員)不上路;

  (四)天氣狀況惡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裝存在問題不上路;

  (六)駕駛員、押運員對所運危化品貨物性質不清、情況不明不上路;

  (七)對承運的危化品無《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不上路。

  第三條“七不上路”制度的執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運輸企業督促駕駛員、押運員共同負責落實;

  (二)危化品運輸企業安排專人透過GPS監控車輛的執行動態,並記錄車輛的執行線路,車速等情況,適時提示駕駛員、押運員安全行車。

  第四條危化品運輸企業“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職責

  (一)危化品運輸企業是危化品運輸安全的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企業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立安全管理科,有專職安全員和專門的安全工作經費、車輛等設施裝置。

  (三)對承運的不同種類的危化品分別有專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有人員穩定的應急救援隊伍。

  (四)企業每年應組織駕駛員、押運員脫產培訓3-5天,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駕駛員、押運員簽到參加的安全學習會,廣泛開展“安全優質服務明星駕駛員(押運員)”競賽活動,教育駕駛員、押運員依法運輸,做到無正規生產廠家的危化品不運、無合法經銷手續的危化品不運、不知道其化學特性及應急處置措施的危化品不運。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排程車輛和駕駛員、押運員,由企業安全管理幹部對其進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對嚴重違法違章,私拉亂承運危化品,或透過GPS監控到駕駛員、押運員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企業要嚴肅處理。

  第五條監督管理

  (一)運政執法重點監管危化品運輸,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職責和許可權,依法查處危化品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和違法行為。

  (二)道理運輸管理機構要嚴格危化品運輸企業,及其駕駛員、押運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加強對危化品運輸企業的行業監管。

  第六條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區交通局負責修訂和解釋,從釋出之日起正式實施。

  貨運安全管理制度9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一)負責人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4、負責召集單位安全例會等各項重要會議。

  5、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安檢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具體負責組織做好營運車輛的例檢工作。

  2、嚴格按照營運車輛安全例檢制度、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逐項對營運車輛證照(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技術等級評定及二級維護情況、車輛技術狀況等進行安全檢查。

  3、對車輛進行例檢,對不合格的及時組織整改並將情況上報有關領導。

  4、參加單位組織的安全例會和安全教育培訓。

  (三)駕駛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2、嚴格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機動車安全駕駛操作規程,有與準駕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持證上崗。

  3、掌握所駕車輛的技術特徵,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在發車前、行車中、收車後做好車輛證照、車輛技術性能的自檢,及時進行維護、修理。

  4、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5、積極參加安全例會和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駕駛技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⑴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線的有效情況。

  ⑵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⑶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⑷保持車容整潔。

  4、配合安檢員對營運車輛進行安檢,安檢合檢方可出車。

  5、駕駛員在行車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駕駛員職業道德規範,駕駛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不準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嚴禁酒後開車,自覺遵守交通標誌、標線、指揮燈訊號、交通管制以及現場公安交警的指揮,嚴禁超速、超載行駛,禮貌行車,確保行車安全。

  6、嚴禁私自越線(改線、繞道)行駛,嚴禁私自將車交他人駕駛。

  7、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結合重大節假日、季節轉換、重大運輸保障任務不定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並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訊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及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杜絕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人員年齡不超過60週歲。

  (3)從業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4)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後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從業人員從業時間超過3個月的,在簽訂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內到轄區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⑹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各崗位從業人員須嚴格遵守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在崗期間從事與工作無關或影響安全的行為,嚴禁脫崗。

  四、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⒈、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⒉、安全例會由單位負責人負責召集。

  ⒊、安全例會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

  ⒋、例會內容:

  ⑴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形勢、會議、檔案精神;

  ⑵聽取各部門、有關崗位的工作彙報;

  ⑶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⑷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分析,研究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

  ⑸佈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⒌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後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⑴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⑵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⑶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⑷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⑸其他安全內容。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可每月或結合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

  5、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核資料進行歸檔儲存。

  七、車輛、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⒈、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範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效能、低能耗、安全係數高的車輛產品。

  ⒉、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⒊、車輛必須按時參加公安部門的年檢和運管部門的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按期進行二級維護,按期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

  ⒋、嚴禁任何人對車輛進行改裝。

  ⒌、駕駛員要做好車輛例檢工作,不帶故障上路。安檢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檢查,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⒍、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7、車輛技術性能不能達到安全標準的車輛應及時辦理報廢手續。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要點)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佈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紮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並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5、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九、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要點)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排程、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並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執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後,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排程、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彙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後,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彙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貨運安全管理制度10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源頭控制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發生,把好從業人員管理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寫要求》(JT/T912-20xx)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所有從業人員,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按照“一崗雙責”的規定,遵守《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並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

  二、公司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科、業務科、辦公室負責。

  三、從業人員的招聘管理由業務科根據業務需要提交擬聘用從業人員的資訊申請報公司管理層研究同意後,製作招聘公告、釋出招聘資訊及要求。公司安全科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稽核,包括: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條件、駕駛證、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業務技術條件(駕齡、安全行車經歷)、酒駕記錄、超速20%—50%記錄、吸毒篩查記錄、違章違紀記錄、職業品行等。

  四、經稽核合格的駕押人員必須參加公司72學時的崗前培訓,經培訓考試合格的從業人員方可上崗。崗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正式錄用後,公司辦公室根據具體崗位確定其工資標準及其他相應的責權利,辦理社保。

  五、安全科對從業人員的資訊及從業資格證建檔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從業人員姓名、性別、年齡、準駕車型、取得駕駛證時間、從業資格證編號、家庭成員、身份證號碼、通訊方式、參加安全培訓教育學習和安全活動記錄、違法違章違紀處理情況、調離辭退記錄等,做到一人一檔。

  六、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具體培訓內容、要求、記錄按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執行。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按照規定每2年參加繼續教育。

  七、從業人員應接受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立即整改。公司安全科對從業人員發生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進行糾正,並按照公司有關管理制度對其作出相應處罰,或責令其下崗參加安全教育培訓,並建立從業人員違法違章違紀情況記錄,記錄包括違章時間、地點、違章內容、違章處理等情況。

  八、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職業習慣和衛生習慣,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職業適應性檢查。

  九、對不適合從事危險貨物運輸作業的從業人員應上報公司管理層審批,依據《勞動法》辦理調離或辭退,由公司辦公室提前一個月填寫辭退申請,分管領導批准後,辦公室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闡明辭退理由,本人到公司結算工資待遇,辦理相關手續。調離的人員應進行轉崗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聘用從業人員有離職要求的,本人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經公司批准後,到期後方可與公司結算工資待遇。公司辦公室負責對從業人員的聘用、調離、辭退、辭職等作好記錄並妥善儲存。

  十、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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