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疫情防控措施
貨物運輸疫情防控措施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措施,措施是管理學的名詞,通常是指標對問題的解決辦法、方式、方案、途徑,可以分為非常措施、應變措施、預防措施、強制措施、安全措施。我們應當如何寫措施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貨物運輸疫情防控措施(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貨物運輸疫情防控措施1
根據上級部署,為嚴格落實粵港跨境貨物運輸“三點一線”全流程閉環管理,做好各交通節點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迅速成立鶴山市粵港澳跨境貨物疫情防控工作專班,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督促轄區內營運跨境貨運企業落實疫情防控工作。多次到跨境貨運企業開展檢查工作,督促其制定《跨境貨運駕駛員監管流程》和做好車輛運營登記;在空氣流通的位置設立“跨境貨車專用停車位”、“跨境貨車司機專用休息室”、“ 跨境貨車司機專用廁所”等獨立空間;安排專人定期對司機活動區域、專用區域及車輛停放區域進行消毒;對產生的廢棄品進行統一處理;督促企業使用“粵康碼”等。
二是落實定點服務。選定1家加油站、1家機動車維修企業和1家酒店為途經跨境貨運車輛的交通服務節點,做好定點管理,設定專用服務設施,明確防護要求,保障跨境司機入境後落實全程閉環作業。
三是對服務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務區根據《江門市跨境貨車司機交通節點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設定服務專區:包括設有香港跨境運輸貨車司機休息專室、專用廁所、司機休息室、專用停車位等。
四是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檢查,確保我市粵港跨境貨物運輸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最大限度保障我市人民生命安全。
貨物運輸疫情防控措施2
一是向全區59家貨運企業下發《牧野區交通運輸局關於做好道路運輸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交通運輸部第二版《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疫情防控指南》,做好宣傳和貫徹落實。
二是做好運輸工具消殺,落實從業人員疫情防控要求,目前道路運輸行業從業人員核酸檢測完成率100%,疫苗接種完成率98.83%。
三是對全區59家貨運企業實行網格化管理,明確分包責任人,要求其到企業監督指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四是企業主體責任不能落實到位的,一經發現,立即停辦所有業務,直至整改到位;分包責任人不能對分包企業嚴格督導檢查的,不履職盡責的,嚴格追究責任。
貨物運輸疫情防控措施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當前全國新冠肺炎疫情形勢總體穩定,但近日北京市發生新發地批發市場聚集性疫情,遼寧、河北、四川、浙江等省份先後出現關聯病例,疫情防控形勢十分嚴峻。北京及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緊密結合疫情防控新形勢,牢固樹立底線思維,進一步強化防控措施,嚴密防範疫情透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蔓延,堅決防止因區域性疫情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彈。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因時因勢調整北京交通運輸疫情防控措施
(一)從嚴執行防疫措施。對處在高風險街道(鄉鎮)的北京市省際客運站及進站客車、途經高風險街道(鄉鎮)的公共交通線路和出租汽車按照《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割槽分級防控指南(第四版)》高風險地區標準執行防控措施,對其他北京市省際客運站及進站客車、公共交通線路和出租汽車按照中風險地區標準執行防控措施。
(二)嚴格出京旅客資訊核查。北京市省際客運站和進出京省際道路客運經營者,要嚴格落實北京市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無症狀感染者和有發熱症狀人員、5月30日以來進新發地批發市場相關人員和與市場工作人員有過密切接觸的人員、中高風險街道(鄉鎮)人員等高風險人員嚴禁出京的部署,認真核驗出京旅客健康碼和7日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對健康碼異常或者未持7日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人員,禁止進站乘車。
(三)強化從業人員防疫管理。北京市相關運輸經營者和客運場站經營者建立司乘人員和客運場站服務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登記人員健康狀況,如出現可疑症狀要立即暫停工作、及時就醫。要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交通運輸從業人員的核酸檢測。
(四)做好城市交通保障。北京市交通委要督促指導城市公共交通經營者切實強化運力供給,最佳化運輸組織,提高疏運能力,控制滿載率,減少公共交通人員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五)實施特殊時段進出京客票免費退票。自20xx年xx月xx日零時起,旅客辦理20xx年xx月xx日24時前購買的進出京省際道路客運班線客票退票的,售票單位應當予以免費辦理,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一同辦理。
(六)及時釋出進出京客運停運資訊。因疫情防控需要,進出京道路客運班線暫停運營的,相關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客運站應當及時向社會公佈停運資訊,售票單位應當免費辦理退票,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一同辦理。
二、加強環京“護城河”地區交通運輸疫情聯防聯控
(七)強化進京省際客運屬地管理。相關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動態掌握進京省際客運班線、車輛和相關客運站運營情況,督促進京省際客運班線經營者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嚴格按照批准的客運站點執行,嚴禁站外攬客,進京後統一進站落客測溫。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北京市省際客運站暫停運營的,北京市交通委要及時告知相關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省際客運班線經營者。進出京省際客運班線尚未恢復運營的,暫不恢復。
(八)繼續暫停省際旅遊客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不得開放包車客運管理資訊系統省際旅遊客運業務備案。因人員返崗、通勤等確需傳送進出京省際包車的,嚴格執行“點對點”運輸和相關疫情防控措施。
(九)繼續暫停出租汽車、順風車進出京業務。北京市和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山西、山東等環京“護城河”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匯出租汽車(含巡遊車、網約車)經營者和相關平臺公司暫停出租汽車、順風車進出京業務。
(十)嚴厲打擊非法營運。北京市及環京“護城河”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增派執法力量,加強汽車客運站、城市軌道交通站周邊區域等相關場所執法檢查,強化安全秩序管控,嚴格查處非法營執行為,堅決防止旅客乘坐非法車輛進出北京。
三、加強物資運輸保障和防疫管理
(十一)強化道路貨執行業疫情防控。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交運明電〔20xx〕199號)要求,做好貨運車輛、場站消毒及從業人員防護等工作,降低透過道路貨物運輸傳播新冠病毒的風險。
(十二)嚴格落實進出京道路貨運從業人員封閉管理措施。北京市交通委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封閉式管理、人員不接觸、車輛嚴消毒”的總體要求,做好進出京道路貨運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對接,認真落實國務院有關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對短期向北京地區運送物資的司機、裝卸工(包括郵政快遞車輛司機、裝卸工)等從業人員,在體溫檢測正常和封閉式管理的前提下,原則上不需採取隔離14天的措施。
(十三)做好北京地區生活必需品等重點物資運輸保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領導下,重點圍繞保障北京地區生活必需品、疫情防控物資運輸需求,統籌做好物資中轉調運和保通保暢工作,指導道路貨運企業加強運力組織和司機調配,避免出現因運力不足、人員短缺影響北京地區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資供應。
四、切實做好交通運輸“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
(十四)嚴格做好公路水路口岸出入境運輸疫情防控工作。相關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繼續按照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統一部署和部有關要求,嚴格執行公路水路口岸“貨開客關”措施,強化對入境貨運車輛和駕駛員的封閉管理,以最嚴措施組織做好“點對點、一站式”入境人員接運工作,並組織做好相關從業人員和一線檢查人員的自身防護。
(十五)切實做好常態化交通運輸疫情防控工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堅持分割槽分級、精準防控,全面落實運輸場站、交通運輸工具、公路服務區、公路水運工程建設等領域常態化防控工作各項要求。要繼續嚴格落實“一斷三不斷”的要求,做好公路水路保通保暢保運保供。要進一步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加強培訓演練,確保一旦出現散發病例或發生區域性疫情後的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
五、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督導檢查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的領導下,進一步增強做好行業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強化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加強對交通運輸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堵塞防控漏洞,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落細。
鐵路、民航、郵政領域有關疫情防控要求,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分別負責部署。
貨物運輸疫情防控措施4
為進一步做好鄂爾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嚴防疫情透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蔓延,根據《鄂爾多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2021〕21、22、23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實施全市疫情期間貨運車輛管控十項措施。
一、加強領導,壓實責任。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聯合屬地交通、能源、衛健等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壓實交通運輸行業和生產經營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推動各項防疫措施落實到崗、落地見效。
二、加強協作,聯動作戰。與環市周邊地區公安交管、公路業主單位密切配合,根據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時採取外圍分流管控和提醒告知措施。
三、加強宣傳,廣泛告知。依託收費站、服務區,透過交通誘導屏、公路龍門架資訊顯示屏、廣播電視及新媒體平臺等,高頻次釋出我市貨運車輛管控措施。
四、簡訊預警,引導通行。與通訊運營企業合作,利用入界觸發提醒平臺,第一時間向貨運司機發布我市疫情防控通行政策等資訊,提醒廣大司乘人員提前準備,做好執行規劃,保障道路安全暢通。
五、加強勤務,嚴格查控。與疫情防控部門的配合,規範設定疫情防控省市際檢查站點,強化警力、物資配備,聯合衛健部門做好往來我市貨運車輛及司乘人員的疫情檢查工作。
六、統一標準,規範處置。嚴格落實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措施,10月25日起,凡從鄂爾多斯市以外地區往返我市的運輸從業人員,一律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我市。對無法提供的,引導至屬地政府指定停車、住宿場所完成核酸檢測。
七、遠端申報,快速核驗。與能源局協作,藉助資訊化手段,對遠端報備健康碼、行程碼、核酸檢測結果、疫苗接種結果等資訊的貨運車輛及司乘人員,實行快速核驗通行措施,減少排隊等候時間。
八、管愛結合,規範執法。配合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對公路沿線加油站、收費站、服務區的餐飲、商超等場所和汽車維修單位的檢查和巡控。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對貨車15種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不處罰,首次違反10種一般交通違法只警告,不罰款、不記分。
九、嚴密核查,資訊留痕。指導各疫情檢查站、煤礦、貨運企業嚴格落實司乘人員“五必查”措施,“點對點”做好運輸車輛和司乘人及流向等基本資訊登記,督促外來貨運車輛及司乘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減少不必要的人員接觸。
十、強化管控,保障暢通。加強G18榮烏高速、國道109線、國道210線、S214包府公路、S224曹羊公路以及各運煤專線的通行秩序管理,增加一線巡控警力,避免交通擁堵,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生產生活物資正常運輸。
鄂爾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貨物運輸疫情防控措施5
為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我市道路、水路、鐵路、航空、郵政等貨物運輸疫情防控有關措施通告如下:
一、我市貨物運輸從業人員須全員接種新冠疫苗,即日起,未接種新冠疫苗的從業人員暫停參與運輸活動。
二、對14天內到達或途經廣州、佛山的貨運車輛、船舶,抵達惠州後,相關從業人員應第一時間向所屬社群“三人小組”報告,提供新冠疫苗接種證明及72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做好相關健康管理工作。
三、對透過道路、水路、鐵路、航空等運輸工具進入我市的外地貨物,貨運企業或貨物接收單位應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按規範進行全面消殺。
四、到達我市的外地貨運車輛、船舶,我市僱主單位負責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僱主單位所屬縣(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僱主單位所屬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
五、各貨運企業及從業人員所提供的資訊要真實可信,瞞報、謊報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違反相關規定引發疫情傳播風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