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採購合同模板集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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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採購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採購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XXXX採購XXX等物資一批,XXXX有關人員於20xx年9月21日以詢價方式進行採購,確定乙方為供應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定以下購銷合同。

  一、標的、數量、價款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安裝、除錯完畢,採購人進行最終驗收並簽發最終驗收合格證明後憑乙方正規發票一次性支付全款。

  三、交貨時間、安裝地點及交付方式

  1、安裝時間完畢:20xx年11月30日前

  2、安裝地點:

  3、交付方式:免費送貨、安裝、除錯到能正常使用。

  4、乙方應按照承諾的交貨時間,將提供的所有裝置運至施工現場,並負責保管,直至安裝完成並透過合格竣工驗收。

  四、履約驗收

  1、乙方提供的裝置為最新生產的原裝正品,各項指標符合出產國檢測標準和出廠標準,各項技術引數符合招標檔案要求和乙方投標檔案承諾。

  2、裝置的質量、型號、規格、技術引數以及服務的質量、技術要求等,必須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裝置;所提供的裝置必須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未使用過的。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裝置不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若乙方的行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權利,並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責任,甲方為此所受到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4、乙方所交產品不符合規定或質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換貨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5、在全部安裝除錯服務完畢後,甲方對裝置的整體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統一驗收。

  6、驗收標準:按國家相關驗收規範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承諾的優於通用規範的裝置質量和安裝除錯服務標準。

  7、驗收方式:由甲方組織驗收。

  8、驗收合格後,由甲方簽發政府採購驗收單,作為乙方履行完成交貨及服務義務的憑據。

  五、保修條款、售後服務

  1、嚴格遵守售後服務承諾,裝置在使用中出現任何問題,甲方與乙方聯絡,乙方在接到故障電話後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提供現場服務。

  2、乙方對所提供折本保修按國家規定辦理,保修期內非因甲方認為原因而出現裝置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包換或包退,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發生的實際費用。

  六、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在驗收時對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產品有權拒絕接受和追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並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投標檔案承諾內容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3、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4、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5、乙方有權要求按照合同及時支付相應合同款項。

  6、乙方有義務按投標檔案中的售後服務承諾提供良好的服務。

  七、違約責任

  甲乙上訪均應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將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視情況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無法交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取消中標資格。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及本合同第八條處理。具體內容如下:

  1、甲方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及金額支付合同價款,須向乙方支付自應付未付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應付未付合同價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及數量交付裝置,須向甲方支付按期應交未交裝置價值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2)乙方提供的裝置不符合投標檔案承諾的質量,須向甲方支付不合格裝置價值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及內容完成服務,須向甲方支付按期應交未完成服務價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乙方未按質量要求完成服務,須向甲方支付該服務價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5)乙方提供裝置的時間、數量、質量不符合投標檔案承諾的條件,並影響到專案某個範圍或整個專案驗收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範圍專案建設金額或專案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6)乙方違規向其它任何第三方進行服務轉包,甲方有權立即單方終止合同,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7)如乙方行為造成其它供應商損失或前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實際損失時,乙方應據實賠償其它相關供應商及甲方所受的直接損失。

  八、不可抗力

  甲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乙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交貨時間到期以前及時向甲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可以簽訂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補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爭議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合同簽約地法院透過法律訴訟解決。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二〇一x年九月二十八日

採購合同 篇2

  供 方: 需 方:

  一、產品名稱、質量要求、規格型號、計量單位、單價是、數量、金額

  二、執行標準:按國家質量標準。

  三、交、提地點:供方送貨到需方指定庫房或生產現場,當場驗收。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需方電話通知送貨,提前一日報所需品種和數量。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五、包裝要求:供方提供合格的氣瓶,氣瓶安全管理按《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執行。

  六、到貨驗收及提出異議的期限:當場驗收,以雙方提貨卡簽字認可生效。需方氣體產品入庫後,如產品質量有缺陷,供方派員到現場詢問處理。召回該產品進行質量檢測,檢測結果及時通知需方並及時改進。

  七、結算方式:轉帳支票或現金,供方每月25 日前核對氣體用量並開具發票,需方於30日前付清款項。

  八、違約責任:按合同法中有關規定解決。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在買賣過程中若買賣雙方發生法律糾紛,法律訴訟地為買方所在地法院。

  十、其它約定事項:

  1、供方有責任為需方提供氣體方面的技術支援。宣講氣體氣瓶安全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相關內容。

  2、需方有義務提供氣瓶的安全存放場地,並對供方所提供的氣瓶實行安全管理、監督。

  3. 為了安全,在氣瓶使用時拴好鐵鏈以防撞到傷人。

  4、需方在使用過程中,要愛護氣瓶及其附件,若人為損壞氣瓶則按以下價格進行賠償:鋼瓶650元/支、手輪10元/支、膠圈5元/支、瓶閥60元/支。

  5、需方在供貨前一次性交納氣瓶押金方一次性退還所交押金。

  6、需方在氣體使用完後需保留0.5 MPa的餘氣,以確保下一次的氣體純度。如無餘氣按50元/瓶收取鋼瓶處理費。

  7、需方在氣體使用完後,需要保持鋼瓶清潔,忌油、忌水。如有汙染,按50元/瓶收取鋼瓶處理費。

  十一、為了保證供需雙方的商業利益,本合同不得向同行業的第三方洩露。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限:年 至 年月

  供 方: 需方: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託代理人: 聯絡人:

  電 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採購合同 篇3

  需方(甲方):_________縣_________區供銷社

  供方(乙方):_________縣_________區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組

  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1.品名、數量、交貨時間、地點:

  2.品質規格:按照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標準及雙方協商,乙方應將好果賣給甲方。

  3.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交貨辦法:在合同規定日期內,柑桔成熟後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計劃採收。

  5.驗收辦法:按國家規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在收購點過秤前抽樣驗收。

  6.價款結付:甲方按實收數量、等級在_________日內(除扣回訂金、扶持資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銀行付息。

  7.費用負擔:交貨前由乙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里程運費,由甲方負擔。

  8.其它:_________。

  9.雙方的責任:乙方應努力提高產量、質量,按採收計劃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後,才能自行處理多餘產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影響合同的執行時,應在十月二十日前提出協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產採收技術指導。

  10.違約處理: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按合同總值處以_________%違約金賠償另一方損失,並按(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處理,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作廢。作合同一式正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合同 篇4

  01採購合同要素:

  一、採購標的物的價格 、規格型號、材質、數量

  二、運輸方式:由供方負責運輸、由需方自提、由供方待運到需方

  三、運費承擔方:運輸費用由需方負擔、由供方負擔

  四、驗收標準: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和雙方協商而定的圖紙等標準

  五、合理損耗部分承擔方

  六、到貨地點

  七:違約責任(規頂退貨的費用的承擔方)

  八:其他規定(可以規定 相關的票據、入庫問題和一些安裝等問題的規定) 九:貨款的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月結30/60天、現金支付、承兌匯票(銀行和商業)、款到發貨和貨到付款(一般看情況而定)

  002一般合同構成的基本要素是什麼

  一、三個行為分別是,要約邀請,要約,承諾

  二、成立。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須具備以下三個要件:

  (1)要有合同的當事人。合同必須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因為,合同的訂立是雙方或多方法律行為,只有一方當事人就談不上合意問題,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過,參加訂約當事人並不侷限於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體。

  (2)合同的訂立須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合同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和承諾作為合同訂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是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式,也是合同成立必須具備的基本規則。

  (3)合同當事人須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標誌即在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謂合同當事人達成了合意。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構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業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乙可以行使“撤銷權”.期限的規定為《合同法》第5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撤銷權消滅後,當事人不得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該民事行為有效。

  003合同的內容要素

  合同正文由合同的內容要素構成,合同內容要素即主要條款如下所述。

  1.標的

  標的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物件。合同標的可以是貨物,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工程專案,智力成果等等。合同的標的要寫明標的名稱,以使標的特定化,以便確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數量和質量

  數量是以數字和計量單位來衡量標的的尺度。質量是標的內在素質和外觀形態的綜合,包括標的名稱、品種、規格、型號、等級、標準、技術要求、物理和化學成分、款式、感覺要素、效能等。數量和質量條款是合同的主要條款,沒有數量,權利義務的大小很難確定;沒有質量,權利義務極易發生糾紛。因此該條款要給予明確、具體的規定。

  3.價款或者報酬

  價款是根據合同取得財產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以貨幣表示的代價。報酬是根據合同取得勞務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貨幣,又可以稱為酬金。價款或報酬是有償合同的必備條款,合同中應說明價款或報酬數額及計算標準、結算方式和程式等。

  4.合同的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

  合同的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的合同如租賃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須具備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當事人履行合同的時間限度。履行的地點和方式是確定驗收、費用、風險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依據。

  5.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義務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合同規定違約責任有利於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也有利於確定違約方所承擔的責任,這是合同履行的保障性條款。

  6.解決爭議的方法

  合同發生爭議時,其解決方法包括當事人協商,第三者調解、仲裁、法院審理等幾種。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約定爭議解決的方法。

  7.其他

  除合同主要條款以外,雙方當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其他有關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條款。

  004買賣合同的構成要素

  買賣合同的構成要素有:主體、標的、行為要素。

  主體要素指出賣人和買受人。

  標的要素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和價金。價金是與買賣標的物對價給付的金錢,價金的給付通常用支付一詞。

  行為要素指移轉買賣標的物和支付價金。出賣人應將買賣標的物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價金。買受人支付價金只能是金錢,不能是貨物和其它給付。給付金錢之外的物,為互易合同,以勞務為對待給付,為僱用、承欖、委託等合同,而不是買賣;

  005從基本的合同要素淺談合同風險的防範

  《合同法》中規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我們來有針對性的具體講解一下: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的主體稽核:1、合同當事人情況:首先,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合格主體資格。雖然現行《合同法》對合同當事人並沒有特別限制(已經包括了自然人),但並不是說沒有合格主體的問題。一方面涉及到專營、專控的業務必須由專業公司經營或經特別批准後經營,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的公司或人員才能完成。

  首先,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履約能力能否適合合同內容,符合法律的強制性或指導性的規範,是審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個重要標準。主體不合格的合同是無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風險。其次,合同如果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當事人授權的經辦人或代理人代為簽訂的,在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的同時,還應注意審查合同簽訂人是否取得委託人的委託證明,並根據授權範圍以委託人的名義簽訂。在一些單位委託本單位業務人員或聘請外單位人員簽訂經濟合同但未給予正式的、完備的授權委託書的情況下,對合同簽訂人的代理資格和代理許可權,應作具體分析:1)合同簽訂人用委託單位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用委託單位的合同專用章簽訂合同的,應視為委託單位授予合同簽訂人代理權。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有效。2)合同簽訂人持有委託單位出具的訂立合同或者聯絡業務的介紹信簽訂合同的,視為委託單位授予合同簽訂人代理權。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有效。

  3)合同簽訂人未持有委託單位的任何委託證明檔案所簽訂的合同,如果委託單位未予蓋章,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無效。但是如果委託單位已經開始履行,應視為委託單位對合同簽訂人的代理權已經予以追認,因此,所簽訂的經濟合同有效。

  (二)標的:標的違法是指合同的標的物為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專賣、專控物質不是由專業公司或經專門部門批准後經營。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菸草製品必須由菸草專賣企業經營。違反這一規定,不僅所簽訂的合同無效,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中第十條有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標的物,應注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合同標的違法,必然導致整個合同無效。這顯然非常重要。

  (三)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合同的這四項交易性條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經濟性,保證實現企業目的外。還要注意其內容是否有違法及風險所在。如質量標準要遵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的法規規定。如果有國家規定的指令性或指導性價格的,價格條款應予遵守。對於買賣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應特別加予注意。合同法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謂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是指不動產所有權自登記之日起轉移,部分動產如船舶和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也應進行登記的。在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交清最後一筆款項時轉移給買受人。雖然之前出賣人早已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標的物的風險並不是隨所有權轉移而轉移,而是按照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的控制原則承擔。 此外注意,貨款的結算方式必需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條款中的相關法律規定,對於避免違法違規帶來的制度風險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濟性條款是為了保證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針對合同違約的信用風險的條款。《合同法》第十二條,合同一般應有的條款後兩項,就是救濟性條款。

  (四) 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因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後果。違約責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於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國家的合同法站在“保護”的角度,將這種制度稱為“違約救濟”。我國現行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也就是說只要存在違約事實就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賠償,《合同法》第113條採用了合理預見規則。第113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在違約責任的各種形式中,最常見的是損害賠償。實踐中如何確定損失數額,尤其是如何界定間接損失,這是一個很複雜也很有趣的問題。按照一般邏輯推理,在兩個事物之間找因果關係,並不困難。但只要有因果關係的損失,違約方就應當賠償的話,實踐中就可能發生損失無限擴大的情況。為此,創立了“合理預見規則”,即違約方在訂約時已經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將會發生的損失,才是他應當賠償的損失。《合同法》第119條還規定了防止損失擴大規則。第119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對於合同雙方自行約定的違約金,合同法也確立了適當性的原則。這些規定都有利於限制違約風險的無限擴大。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調解解決合同爭議,及根據仲裁協議或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企業應根據法律規定選擇既有利於解決爭議又能保護自身利益的爭議解決方法。並應特別注意訴訟的時效及中止和中斷的規定。

採購合同 篇5

  購方:

  供方:

  一、甲方綜合醫院26套、庭院燈68套和景觀燈4套產品交給乙方購進及安裝。

  二、產品規格和價格

  路 燈:H:7米,250W,每套價格1,450.00元,金額37,700.00元;

  庭院燈:H:3.5米,20W和70W,每套價格1,980.00元,金額134,640.00元;

  景觀燈:H:6米,4個投光燈,每套價格8,250.00元,金額33,000.00元;

  產品具體規格以雙方議定的樣式為準,共計金額為貳拾萬伍仟叄佰肆拾元整(¥: 205,340.00 元)。

  三、燈具質量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質量執行。

燈頭達到甲方提供樣式要求,燈柱鋼柱質量達到標準厚度,燈柱底漆電渡噴漆,外部油漆為烤漆。

  四、隨機備品和電柱內線由乙方提供。

  五、交貨地點阿拉善綜合醫院,由乙方負責運到費由乙方負責。

  六、產品到達交貨地點後,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如若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七、貨款結算方式: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一週內,甲方付乙方貨款總額的30%,貨到後甲方付貨款總額的67%,貨款總額的3%做為質量保證金,產品質量保修期十二個月,保修期後甲方付清全部貨款。

  八、此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 方:

  負責人:

  乙 方:

  負責人:

  二0一一年八月六日

採購合同 篇6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規定 ,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就甲方確定乙方為甲方下列產品的供貨商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二、甲方確定乙方為甲方所需下列產品的供貨商:

  三、酒類: 系列

  四、乙方為促進以上產品在甲方酒店內的銷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贊助人民幣 元作為乙方系列產品的廣告宣傳費,乙方提供給甲方無償使用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優惠為 。

  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所供 酒系列作及時報價。乙方所供其他產品價格如有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價格統一,結算按標準市價。

  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甲方經營所需增加供貨品種。

  七、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所供產品的合法“三證”。 乙方負責的酒水出現質量問題,造成的全部後果由乙方承擔。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合格產品;

  2.乙方所供產品的質量保證,售後服務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如發現酒水質量不合格或出現其他質量問題,乙方須向甲方作出市場價 倍的補償;

  4.如發現假酒現象,乙方須向甲方作出“假一賠十”的補償,並承擔由此帶來的一起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乙方所供系列品種價格見《附表》。

  八、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書面或口頭)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必須將貨品送到甲方倉庫,如遇市場短缺等特殊情況除外。送貨費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貨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有關送貨規定。貨收妥,由甲方開具相關驗收單交乙方作為結算憑證。

  十、結算方式:

  1.貨到甲方現場經雙方驗收完畢,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貨款的60%,餘款40%待二次進貨時付清,依此類推。

  2.乙方結算時必須提供正規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十一、因甲方經營原因(如停業、拖欠貨款,阻止乙方銷售等),造成本協議不能正常執行時,合同順延。

  十二、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十三、協議有效期內,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四、協議有效期內,如甲乙雙方產生糾紛,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牙克石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合同 篇7

  日本大阪佳盼國際有限責任公司 (合同編號:0014564) 健 身 器 材 購 銷 合 同 “OMG”團隊策劃 劉佳 南寧 柳亞玲 彭昕 王彩燕 李菲 周兵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2.產品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根據廠家提供的企業標準和國家相關標準。

  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乙方將合格產品運至採購方單位,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質保書)及相關合格報告及證書。達到採購單位要求。專案最終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或期限內,乙方應對提供的裝置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供應商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紙箱包裝,包裝紙箱不回收。適合海洋運輸。

  第三條 裝運時間:

  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3日

  交貨時間:20xx年4月10日—20xx年4月13日

  第四條 裝運港:

  大阪港

  目的港:連雲港

  第五條 在本次購銷行為中,採用FOB貿易術語

  乙方必須:

  1.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中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隻。

  2.負責辦理出口手續,提供出口許可證,支付出口關稅和費用。

  3.負責提供商業發票,清潔的已裝船單據。

  4.裝運嘜頭:乙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淨重、尺碼和其它甲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乙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甲方必須:

  1.負責租船訂艙,支付運費。

  2.物裝運日前10-15天,甲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隻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乙方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絡及安排貨物的裝運。

  3.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辦理進口報關手續。

  第六條 產品的驗收

  貨到工地現場,由甲方根據相關質量標準進行驗收,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 應當面提出異議;如質量存在缺陷或問題,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如驗收無質量問題,准予安裝。

  第七條 產品的安裝

  乙方負責安裝技術指導,並認真解決安裝和使用中出現的所有問題。

  第八條 產品保修期

  保修期二年,終生維修保修要求遵照乙方提供的“售後服務計劃”。

  第九條 貨款的結算

  乙方交售的健身器材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10天之內,透過銀行轉賬(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十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並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

  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並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汙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預設。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乙方交貨日期得順延,甲方並應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預設。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預設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爭議,各方首先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預設。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 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 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本合同如發生糾紛, 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向工商行 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條款依據相關合同法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字)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字)

  日期:20xx年2月12日 日期:20xx年2月12日

採購合同 篇8

  甲方(購方):____

  乙方(銷方):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紗線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雙方擬買賣貨物明細如下:

  二、質量標準:執行國家規定標準。

  三、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乙方送貨到甲方指定倉庫,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5個月,甲方以傳真件形式向乙方下達計劃,乙方5天內送貨到指定地點。

  五、付款辦法和期限:待貨到驗收合格後,甲方在1個月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 30 %的違約金;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3% 的違約金。

  乙方責任: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30% 的違約金;2.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3 % 的違約金。

  七、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 貳 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 乙方: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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