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店合作協議(精選5篇)
合夥開店合作協議
什麼是協議?
協議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xié yì,意思是共同計議,協商;經過談判、協商而制定的共同承認、共同遵守的檔案。《隋書·律曆志中》等均有相關記載。
合夥開店合作協議(精選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夥開店合作協議(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夥開店合作協議1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的考慮和充分協商,決定合夥經營寵物商店,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達成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甲、乙雙方暫共同租賃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以經營由乙方任法人代表的店名為“___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合夥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終止或繼續合夥。
第三條股份、出資、債權債務、利潤的分配
1、甲、乙雙方各佔店鋪______%股份,店鋪的投資、債權、債務和利潤均按1:1的原則承擔或分配。
2、前期店鋪的租賃、裝修、進貨等各項投資(截止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後期如要擴大經營規模、改善店鋪形象或經營方式、增加經營範圍、增強行業影響等等需要繼續投入資金,須經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後進行,雙方仍按1:1投入資金。
3、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期間,店鋪資金以及店鋪物品、債權債務、來往賬目均為共有,任一方不得隨意支取、分割,經營賬目由雙方共同保護和管理。
4、店鋪實現盈利後,原則上按月結算盈利,雙方按比例收取經營利潤。此外,店鋪賬戶餘額及現金達到兩萬時(即賬戶餘額+現金≥兩萬時),甲、乙任何一方可提出分配利潤,但須保留繼續經營的必要資金。
第四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在本協議簽訂後,允許新成員入夥,但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①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③簽訂新的協議書並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方可退夥,且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合夥人;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合夥人的權利
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經營。包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經營性合同、協議;
2、對合夥事項進行日常管理,共同決定合夥事項;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收取和支付經營中的債務;
5、分配盈利。
第六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私自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並贏取利益。禁止任一合夥人另在鉛山縣範圍內再開經營寵物及寵物用品的店鋪(包括與他人合夥經營相同店鋪)。違反本條者,另一方可要求對方退夥,且獲得店鋪總資產30%以上的賠償。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推舉雙方認可的中間人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同意向法院申請仲裁。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份各執一份。
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夥開店合作協議2
合夥人(甲方):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丙方):姓 名: 身份證號碼: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湘陰縣xxx配送超市 ,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營宗旨: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名稱: 湘陰xxxxx超市 ,主要經營地址: 湘陰縣xxxxx。經營專案: 海產品配送、海產品甲供 。
第三條 合夥期限。 20xx 年 3月 10日起,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三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 196215.00元,共計人民幣 588645.00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裝置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各 1/3 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為合夥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夥門店的財務會計師。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夥門店的財務出納員。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夥門店的前臺收銀員。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 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銷;
4.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3—
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合同一式 叄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甲方):姓 名:
合夥人(乙方):姓 名:
合夥人(丙方):姓 名:
簽署時間:20xx年5月18日
合夥開店合作協議3
甲方:,身份證號:,籍貫
乙方:,身份證號:,籍貫
經雙方考查認定在 (地址)合夥開設服裝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 (地址)服裝店,總投資為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 萬元。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 %、乙方%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 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夥債務;④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九條 每月 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十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
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
專案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七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八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九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地址:
附身份證影印件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 地址:
甲方身份證影印件
貼上處 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貼上處
合夥開店合作協議4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現住址:x市(縣)x 街道(鄉、村)x號。
合夥人:乙(姓名),男(女),現住址:x市(縣)x 街道(鄉、村)x號。
合夥人:丙(姓名),男(女),現住址:x市(縣)x 街道(鄉、村)x號。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 街合夥開設xx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xxx理髮店,總投資為x萬元
甲: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聯絡方式 佔投資總額的x%。
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聯絡方式 佔投資總額的x%。
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聯絡方式 佔投資總額的x%。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③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月x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裡吧檯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 吧檯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 丙三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x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xxx(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xxx(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xxx(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影印件
簽約日:20xx年x月x日
合夥開店合作協議5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丙方): 身份證號: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 xx號門面房開店,店面專案為133號,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店面,三方對店面裝修及購買裝置的費用進行均攤;此門面每年租金為4.8萬元,甲方每年攤租金為1萬元,乙方每年攤租金1.9萬元,丙方每年攤租金1.9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協議;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全體合夥人並經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專案分紅,轉讓時必須轉讓給合夥人,不能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 每月日為分紅日。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為當月純利潤。三方的紅利按每月純利潤進行分配,甲方為純利潤的40%,乙方為純利潤的30%,丙方為純利潤的30%。
第五條 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法院。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本年度總收入10%的違約金。
第六條 以上合同若有更改,須經甲、乙 丙三方同意後方可更正。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
合夥人(乙方):
合夥人(丙方):
簽約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