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財務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國企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一、財務的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財務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編制及組織實施財務預算報告,月、季、年度財務報告;

  3、負責資金、資產的管理工作;

  4、組織制定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

  5、制定、維護、改進公司財務管理程式和政策,制定年度、季度財務計劃;

  6、協助財務總監開展財務部與內外的溝通和協調工作;

  7、管理與銀行及其他機構的關係;

  8、負責公司全面的資金調配,成本核算、會計核算和分析工作;

  9、監控可能會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重大經濟活動;

  10、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日常事務性工作。

  二、國企財務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國企財務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國企財務檔案管理制度1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絡,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3)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5)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6)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4)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5)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4)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5)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6)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7)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稽核、工程招投標檔案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裝置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裝置、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裝置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式。

  (1)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稽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檔案資料提出稽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有關檔案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裝置、動力裝置、運輸裝置、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3)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裝置、動力裝置、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2)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國企財務檔案管理制度2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並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記憶體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儲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儘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後,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採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於業務發生後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於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財務工作崗位職責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國企財務檔案管理制度3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提前預警資金需用狀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投資、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9、完成公司工作程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後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10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裝置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於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式同第1條。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並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遇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絡,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四、附則

  1、所有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籤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東)會議透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國企財務檔案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建立、健全公司內部各項財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負責完成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積極為公司籌措和排程資金,協助公司領導作好全公司的資金運籌及資金管理工作;

  7、做好公司納稅申報和稅收策劃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支,做到賬實相符;

  2、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押現金;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2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領用單”,寫明用途金額,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5、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需稽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主管,總經理簽字方可匯出。

  6、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一週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4、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5、簽發支票必須在銀行賬戶餘額內按規定向收款人簽發,不準出租支票或將支票轉讓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不準將支票交收款單位代簽。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主管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七、資產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且使用期限超過3年的物品。包括:房屋建築物、交通裝置、辦公套具、電子裝置、機器裝置、辦公裝置等。各部門按月編制預算,填寫申購單,逐級審批。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金額大於1000元(含),必須採用轉賬方式付款,不得使用現金,確實有特殊情況,需總經理同意方可。

  八、費用管理制度

  日常費用管理

  一、業務招待費:

  1、業務招待費是公司因經營業務需要而發生的餐費、禮品費等,應本著必要、合理、節約的原則從嚴掌握。因業務需要接待時,必須事前經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批准後方可接待。

  2、業務招待中娛樂性招待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3、業務招待報銷時應憑有效票據填寫費用報銷單並附事先經總經理審批的《招待費用申請表》,列明原由、招待物件、人數、地點及陪餐人員、費用標準,事後方可憑有效票據填寫《費用報銷單》予以審批報銷。《招待費用申請表》由財務部專人妥善保管。

  4、公司實行招待費總額控制原則,所有招待費用在發生前都需告知上級主管,必須經過部門主管、總經理、主管會計簽字方可報銷。

  二、差旅費:

  1、差旅費包括出差期間發生的往返車船費、訂票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住宿補助、伙食補助、通訊費補貼等,費用分項計算,計算後標準總額內憑出差地有關發票據實報銷,超支部分自理。

  2、差旅費報銷標準:

  (1)出差申請程式:公司員工出差應事前填寫“出差申請審批單”,明確出差任務、路線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再上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審批。

  (2)出差人員如需借款,憑領導簽字批准的《出差審批單》,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可在財務部預支和出差預估費用相當的借款。

  (3)公司各部門因公外出人員,在出差期間所支出的費用,要本著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嚴格按以下規定。

  (4)差旅費報銷標準:

  備註:以上人員總經理為公司負責人、經理為部門負責人、其餘人員是除以上人員之外所有人員。

  九、費用報銷、借款申請、付款申請流程

  經辦人整理票據——>部門負責人稽核——>財務稽核——>分管總經理——>出納付款

  經辦人整理票據——>部門負責人稽核——>財務稽核——>分管總經理——>總部財務總監——>總部批准——>出納付款

  國企財務檔案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縣xx綠色農業投資有限公司是縣政府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企業,負責xx縣獼猴桃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獼猴桃的種植、推廣;農業產業投資;非融資性擔保等業務,歸屬xx縣獼猴桃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管理。

  第二條為規範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合法、科學、有序的財務核算體系,明確財務管理工作職責和許可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董事長組織擬定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審批財務事項。

  第四條公司設定財資部。財資部是負責公司資金籌措及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職能機構,對公司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第六條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堅持營運機構財務與主管部門財務分離、營運機構財務與下屬公司財務分離、營運機構投資財務與執行費用財務分離的“三分離”原則,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分別核算與管理。

  第七條公司對外投資、貸款擔保和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按規定上報公司董事會稽核,xx縣獼猴桃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八條服從政府委派本公司監事會成員的監督和指導,積極配合監事會成員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

  第二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九條嚴格執行《支付結算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十條堅持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工作,財務印籤應實行分開保管。會計與出納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第十一條本公司不辦理現金業務。

  第十二條公司在銀行開立的賬戶應該設定相應的銀行存款日記帳,出納員應該按照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結算,隨時掌握存款餘額。公司應指定專人簽發支票等支付工具,並妥善保管,嚴格按票據順序號簽發,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第十三條建立銀行對帳制度。每月末,出納人員應將銀行日記帳發生額與銀行提供的對帳單進行逐筆核對,提交會計人員複核。

  第十四條嚴格執行《貴州省統一發票管理實施辦法》。發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室負責列冊登記,順號發放使用,保證完整無缺。發票中的各聯單據是公司財務收支活動中據以進行核算的原始憑證,必須按規定程式傳遞,不得散失,因故作廢的應該整份按照原聯數貼上,加蓋作廢印章後隨存根保留備查。

  第十五條加強應收及預付款項的管理:

  (一)應收及預付款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各類應收款及預付款應分單位及時登記,準確反映其形成、收回情況,月底應列出各項應收及預付款的餘額分戶清單。

  (二)因公出差借款,須經過董事長審批同意後支付。出差借款人應在返回後十日內,及時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結算借款金額。對無故延期不報者,財務部門在催促無效的情況下,可制定扣款計劃,報經董事長同意後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

  (三)各類應收及預付款應建立定期核對和清理制度。相關業務部門對六個月以上的款項與財資部進行核對後進行催收。對掛帳一年以上帳齡的款項應明確辦理人員的責任,落實催收措施;對將近兩年的應收款項應重新辦理債權落實手續,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資金損失。

  第三章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公司的資金只用於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除業務結算、職工出差和業務需要可預支一定數額的資金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故佔用、挪用公司的資金,預支資金必須經董事長批准。

  第十七條公司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審批許可權為:公司的日常經費支出由董事長審批。

  第十八條審批程式實行“審查、稽核、審批”三級稽核制。各項支出由經辦人提出申請,職能部門負責人對該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財務負責人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對已審查的支付款的真實性及合法性進行“稽核”,最後由董事長籤審後支付。

  第十九條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更正、補充後再給予辦理。

  第二十條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均應及時、全額登記入帳,統一核算。不準設“帳外帳”,嚴禁設立“小金庫”。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生產用的機器裝置、工具儀器、運輸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產用裝置、工具、用具,均列為公司固定資產範圍。

  第二十二條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由管委會統一管理(賬實分開管理)。

  第五章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三條凡涉及資金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的經濟事項,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出納人員的職責:

  (一)對有關公司銀行存款收付的事項,應經有關人員稽核批准後,方可辦理;未經稽核或手續不完備的收付事項,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二)出納人員不能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三)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章,應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

  第六章財務報告及財務評價制度

  第二十五條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檔案,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會計報表附註組成。

  第二十六條會計報表編制要求: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七條根據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編制各種內部會計報表,由公司自行設計,如“預算執行情況表”等。

  第二十八條財務會計報表必須由董事長、財務負責人、主辦會計簽字並蓋章,以明確責任。年度會計報表須聘請註冊會計事務所審計後,才能對外報送。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財資部負責起草、解釋、修訂。

  第三十條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透過,報xx縣獼猴桃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企財務檔案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使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化,嚴肅財務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財務管理。

  3、責任人:

  總經理、財務部經理。

  4、正文:

  4.1總則

  4.1.1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的有關財經紀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會、總經理財務管理職責、財務部門工作職責、會計核算原則、資金管理、結算賬款管理、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管理、成本費用管理、營業收入及營業外收支管理、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財務報告的編制與公佈、財務電算化管理、財務檔案管理及附則。

  4.2董事會財務管理職責

  4.2.1公司董事會審批公司的重大財務決策,控制投資規模和方向,稽核公司重大資產處理。

  4.2.2公司董事會負責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2.3審議批准公司的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及可行性研發專案。

  4.2.4公司董事會負責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財務事項。

  4.3總經理財務管理職責

  4.3.1遵守《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稅收、金融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公司的財務制度,根據公司經營目標組織好生產經營,力爭股東資產保值增值。

  4.3.2總經理負責領導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並對公司儲存和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擔負責任。

  4.3.3指導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的財務檢查,督促財務部門配合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

  4.3.4總經理對公司財務預算全面負責,稽核財務預算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預算,年度終了向董事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並依據決算情況對預算執行單位進行考核。

  4.4財務部門工作職責

  4.4.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財務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4.4.2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決算,並實施財務控制。

  4.4.2.1財務預算按年度編制,包括業務預算(採購、銷售、生產、期間費用等)、資本預算(固定資產投資、權益性資本投資、債券投資等)和籌資預算。

  4.4.2.2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部負責作出財務決算,上報總經理。

  4.4.2.3財務部負責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查、報告、監督執行等具體工作,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實施財務控制。各職能部門及各業務部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4.4.3負責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4.4.4公司財務人員必須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嚴格審查每筆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對不符合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要堅持原則,拒絕支付;

  4.4.5財務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核算辦法進行會計核算,對取得的原始憑證,要認真稽核,及時準確地編制記賬憑證,記載有關賬簿;

  4.4.6財務人員要加強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學習,依法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款;

  4.4.7財務經理應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加強同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聯絡,準確掌握公司資金分佈及資金需求動態,搞好資金平衡排程,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4.4.8按月及時、準確、真實地編制財務報表並按規定向外報送財務報表;

  4.4.9做好每月的生產經營狀況財務分析工作,嚴格控制各項成本費用,為公司決策提供財務依據。

  4.5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

  4.5.1公司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以權責發生製為記賬基礎,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4.5.2壞賬核算採用備抵法,按應收款項的3‰計提,如需計提特別壞賬,應由董事會審批決定。

  4.5.3存貨按實際成本入賬,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採用五五攤銷法核算。

  4.5.4公司的對外投資控股權在20%以下(不含20%)的,採用成本法核算;控股權在20%以上(含20%)的,採用權益法核算。股權在50%以上或根據重要性原則對具有實際控股權的要合併報表。

  4.6資金的管理

  4.6.1現金的管理

  4.6.1.1公司出納與會計的職責必須分開,不能由一人兼任;

  4.6.1.2公司的一切現金收支必須歸集到財務部門核算和管理,各項支出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現金收入後及時送存銀行,嚴禁坐支現金和白條抵庫;

  4.6.1.3公司庫存現金一般不得超過5000元,現金出納員要確保庫存現金每日賬實相符;

  4.6.1.4每次提取備用金1萬元以內(含1萬元)須由財務經理批准;超過1萬元須報總經理批准。

  4.6.2銀行存款的管理

  4.6.2.1遵循國家關於銀行結算的有關規章制度;

  4.6.2.2新增銀行賬戶必須事前由財務部經理提出申請,由主管副總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開設;

  4.6.2.3公司設立的銀行賬戶只限於基本帳戶和一般帳戶,專用帳戶用於本公司經營範圍內的資金結算及資金調撥;

  4.6.2.4正常業務支出的支票領用,都必須有經核准的發票或其他必要的憑證,支票上必須有金額且與應付憑證金額一致,所有已經簽發的支票,應於當日及時記入銀行存款日記賬中,並定期與應付款或其他總分類賬借方進行核對,每次支票領用金額1萬元以內(含1萬元)須由財務經理稽核主管副總批准;超過1萬元須報總經理批准。

  4.6.2.5開戶銀行間資金調撥需由經辦人填制支票領用審批單,詳細說明資金調撥的理由,經財務經理稽核主管副總批准;1萬元以上的資金使用和調撥必須報總經理批准;

  4.6.2.6財務部對所有銀行支出憑據應認真稽核有關內容,嚴格執行經辦人、審批人“雙簽字”制度,做到單證齊全、手續完備;

  4.6.2.7公司的銀行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一律由財務部統一向銀行購買、統一保管、統一發放,發放時必須做好完整的領用、登出記錄;對領用期限超過十天以上的,應及時查明原因,督促經辦人員及時登出。作廢銀行支票必須註明“作廢”字樣單獨保管;

  4.6.2.8銀行票據一般不得背書轉讓,如有特殊需要,背書必須由專人進行登記,由財務經理提出申請,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4.6.2.9財務部必須加強銀行未達賬項的管理;銀行調節表應於月度終了後十日內編出,並積極予以清理,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

  4.6.3銀行貸款及融資的管理

  4.6.3.1銀行貸款卡必須由財務經理保管,如需辦理貸款、還款手續,經辦人應要求銀行逐筆登記、登出,財務經理及時檢查並與銀行進行核對;

  4.6.3.2銀行貸款按公司規定的籌資許可權實行逐筆審批制度,所有貸款由財務經理提出申請,報總經理簽字批准,並逐月報董事會備案;

  4.6.3.3所有對外融資一律由董事會批准;

  4.6.3.4無特殊情況,公司一般不得對外擔保,如確需,公司必須要充分了解對方單位的資信,經濟效益及償債能力等情況,由公司總經理提出申請,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

  4.7結算賬款的管理

  4.7.1認真稽核結算單據,檢查結算手續是否完備、真實,單據是否齊全。對於未認真核實而造成的多付或重付款項,應立即查明原因,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7.2財務部應對有關業務單位的往來結算賬款定期進行核對和清理工作,所有往來戶由財務部與業務人員每月至少核對一次,並編制“往來賬戶調整表”;財務部每年不定期與終端客戶直接核對至少一次。

  4.7.3發生採購時,由經辦人員提出採購申請,由主管副總簽字稽核批准:採購金額超過1萬元(含1萬元)報總經理批准。

  4.7.4公司確認發生壞賬時,必須由經辦人員提出書面申請,認真查詢原因,分清責任,經財務經理稽核後,由總經理批准;發生1萬元以上的壞賬損失時,總經理稽核同意後,報董事會批准。

  4.8固定資產及其它資產管理

  4.8.1500元以上的資產稱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取得按原始價值計價。

  4.8.2固定資產折舊原則上採用直線法計提,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率為其原值的3%。

  4.8.3固定資產的購置均須經主管副總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4.8.4固定資產的處理包括購置、出售、報廢、毀壞損失等(均為1萬元以上)須經主管副總稽核後,報公司董事會批准。

  4.8.5固定資產應設定明細賬核算,定期與行政部門和使用部門的卡賬和實物進行核對,做到賬、卡、物相符。

  4.8.6無形資產以歷史成本或評估價值入賬,並按收益期等額攤銷計入成本;不能確定收益期的按5年攤銷。

  4.9成本、費用的管理

  4.9.1財務部應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合理計提有關費用。

  4.9.2發生的所有費用必須先由財務經理簽署意見(單筆5000元以上的費用需報備主管副總),財務部門應嚴格按照公司有關行政檔案規定的費用報銷標準進行稽核,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後報銷。

  4.9.3差旅費報銷:按公司制定的《市場人員費用報銷辦法》執行。

  4.9.4財務部必須按收入與成本、費用相匹配的原則及時進行帳務處理,如實反映本期損益。

  4.9.5研發費用預算經董事會批准後,嚴格按預算執行。

  4.10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支的管理

  4.10.1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4.10.2公司應當合理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賬,並及時結轉相應的成本。發生銷售退回、銷售折讓與折扣,應及時對有關銷售科目予以調整。

  4.10.3營業外收入是指公司主要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及變賣收益、罰款收入、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物資及現金的溢餘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及變賣損失,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因遭自然災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違約金、公益救濟性捐贈等。

  4.11利潤及利潤分配的管理

  4.11.1公司的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營業外收支淨額等專案構成。

  4.11.2公司發生的年度虧損,用下一年度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彌補不足的,在五年內延續彌補;五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後利潤彌補。

  4.11.3公司納稅所得稅以利潤總額為基數。

  4.11.4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4.11.4.1彌補前五年的虧損;

  4.11.4.2提取法定公積金百分之十;

  4.11.4.3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

  4.11.4.4提取任意公積金,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4.11.4.5支付股東股利。

  4.11.5公司法定盈餘公積金可用於彌補虧損或經董事會批准後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時,以轉增後留存公司的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少於註冊資本25%為限。

  4.11.6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分配。分配方案應經董事會批准。

  4.12財務報告的編制

  4.12.1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六個月結束後六十日以內編制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九十日以內編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

  4.12.2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註。

  4.12.3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同時提供下一會計年度的預測報告。

  4.12.4財務報告的公佈

  4.12.4.1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在編制完成後15日內送交各股東。

  4.12.4.2公司於每月結束後15日內向董事會提交月結束財務報表;每季度結束後30日內向董事會提交季度財務報告、季度經營總結分析報告。該類財務檔案包括庫存清單、應收帳款、固定資產、應付帳款、其它應付款、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明細表等事項。

  4.13財務電算化管理

  4.13.1財務部電腦操作人員應按相應的許可權操作會計軟體,並定期與軟體供應商聯絡,做好軟體的系統維護工作。對於資料資料,在核對相符後,每日、每月要做好資料備份工作。

  4.13.2財務部門應嚴格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及防偽稅控裝置,實行發票和IC卡分人管理。開票工作必須由持證人員負責,其它人員嚴禁使用。

  4.13.3年度終了,由財務經理統一保管備份資料。

  4.14財務檔案管理

  4.14.1公司必須保證財務檔案的存放空間及安全可靠,財務部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釋出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財務部應指定專人保管財務檔案,建立健全嚴格的檔案管理制度。非本部門人員查閱檔案,必須要徵得總經理同意,檔案保管人必須要做好登記工作。

  4.14.2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並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

  4.15財務資料、資料、方針均屬公司重大機密,未經授權,各級人員不得對外公佈,亦不得在公司內外傳播。

  國企財務檔案管理制度7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稽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定會計核算科目、設定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定成本歸集程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資料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稽核支付工程、裝置、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裝置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定,健全各項統計資料。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准。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准。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並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董事長批准。

  ⑸往來款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並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稽核後,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後,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後補籤。如對已籤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計程車不在報銷範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後報懂事長簽字,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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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規範企業財務管理行為,推動企業加強預算管理,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於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集團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結合集團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

  第二章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三條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四條企業財務預算是企業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全面預算的中心。企業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

  第五條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並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條企業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第三章預算組織分工

  第七條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各企業應設立財務預算委員會或指定企業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並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

  第八條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九條財務預算編制在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彙總、上報、下達;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負責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等。

  第十條企業內部生產、投資、物資、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並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企業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參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並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企業是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經營層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業董事會的檢查、考核。其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公司對公司所屬企業實施財務預算管理各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必須上報公司總部稽核批准。

  第四章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方針指引下進行。

  第十三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許可權進行,並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十四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後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並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型別及其責任許可權,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第十五條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企業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預算、製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營業成本預算、採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並參照公司具體要求編制。

  第十六條資本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籌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人的長短期借款、經批准發行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主要依據企業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檔案、期初借款餘額及利率等編制。

  企業經批准發行股票、配股和增發股票,應當根據股票發行計劃、配股計劃和增發股票計劃等資料單獨編制預算。股票發行費用,也應當在籌資預算中分項作出安排。

  第十八條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企業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十九條企業財務預算可以根據不同的預算專案,分別採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機率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同時在編制時,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可設立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條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的程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批准、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式進行編制,並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財務預算編制結束後,於當年11月底前將財務預算方案上報集團公司,經審查、彙總、平衡後批覆各企業執行。

  第二十一條預算的編制日程:年度預算的編制,自預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開始至11月25日全部編制完成,並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各企業要依照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並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五章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二十二條企業財務預算一經批覆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並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專案管理、數量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企業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於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式執行。對於預算外的專案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範支付程式。對於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專案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一般情況下,沒有預算的,要堅決控制其發生。對費用預算實行不可突破法,節約獎勵,且預算專案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條在日常控制中,企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各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都要相應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專案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二十七條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範圍的專案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預算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並逐步藉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條企業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於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專案,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詢原因,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資訊,促進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六章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條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於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提出預算修正的前提。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著劣勢方向變化,影響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採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財務預算修正申請。

  第三十二條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稽核分析,集中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審報公司總部確認後方可下達執行。

  第七章財務預算的專評與激勵

  第三十三條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並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十四條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整個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即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透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人人肩上有指標,項項指標連收入”。

  第三十五條預算考評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要結合企本業濟經責任制考評求要,制定考評細則。考評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二)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評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三)時效原則:預算考評是動態考評,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及時進行;

  (四)例外原則: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評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五)分級考評原則:企業預算考評要根據組織結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三十六條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積極性,企業可以制定激勵政策,設立經營者獎、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

  第三十七條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糾正議批准,重大的調整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並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財務預算審計可以全面審計或者抽樣審計,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組織不定期的專項審計。

  審計工作結束後,審計管理部門應當形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進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xx年x月x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九條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十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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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總目標:

  加強管理,研究創新,擴大營業額,控制成本,創造利潤。

  第二條各部門目標:

  1.貿易部:

  (1)充分消化現有產能。

  (2)利用現有市場,購銷相關產品,擴大營業額。

  (3)銷售費用的控制(運輸費用、報關費用、保險費用等)。

  (4)呆品處理。

  (5)外銷成長率x%,年度外銷金額x元。

  2.內銷部:

  (1)估計內銷產品銷售數量,協調生產管理中心建立適當庫存量。

  (2)建立內銷銷售網,擴大現有客戶的採購規格及數量。

  (3)呆品處理。

  (4)內銷成長率x%,年度內銷金額x元。

  3.供應部:

  (1)建立機物料abc分類,實施重點控制。

  (2)建立各主要原物料安全庫存量、經濟採購量。選擇優良供應廠商,商訂長期採購合同;加強比價功能,降低採購價格。

  (3)降低平均庫存量:a料x天,x磅。b料x天,x磅。機物料降低x%,x元。

  4.總務部人事科:

  (1)建立員工進用升遷、薪資考核獎懲的人事制度。

  (2)精簡人事,控制管理費用。

  5.事業關係室:

  (1)建立人、物出入廠管理規則。

  (2)加強警衛勤務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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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裝置;

  3、電子裝置(如微機、影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裝置。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裝置10年;

  3、電子裝置、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

  十六、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

  十七、銀行賬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透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透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最佳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專案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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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賬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賬。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賬戶及其他賬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賬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賬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賬款的管理:對應收賬款,每季末做一次賬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賬。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賬,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賬、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國企財務檔案管理制度12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並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賬。

  4.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不得借給他人。

  7.現金出納人員要妥善保管金庫記憶體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人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賬戶和輔助賬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人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儲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賬。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賬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賬,出納人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人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賬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賬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賬賬不一致,應儘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人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賬款管理

  1.應收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後,由財務部作好賬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採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於業務發生後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於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登記相應的賬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賬,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得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款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人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國企財務檔案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了規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行為,有利於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其他行業獨立核算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檔案的複製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併、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檔案的複製件。

  第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範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並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裝置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資的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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