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1

  一、崗位責任制

  1、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①嚴格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正確填寫執行記錄;

  ②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監守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上班前四個小時之內和當班時不能飲酒,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③發現鍋爐油氣管道閥門,各種報警設施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報告負責人;

  ④對任何危害鍋爐安全執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⑤配合鍋爐裝置的維修工作。經常保持鍋爐裝置和鍋爐房內外清潔,做到文明生產;;

  ⑥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⑦認真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定時進行巡迴檢查,並做好記錄;

  ⑧做好鍋爐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其安全經濟執行;

  ⑨根據裝置維修計劃和鍋爐裝置情況,積極做好維修準備工作;

  ⑩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2、水處理化驗員崗位責任制

  ①認真執行水質管理制度,定時進行水質分析,保證鍋爐的給水,爐水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②做好水處理裝置的執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努力降低消耗;

  ③保證分析用溶液、試劑等的準確性;

  ④做好儀器、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

  ⑤遵守勞動紀律,保持化驗和工作間清潔衛生;

  ⑥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啟爐前準備

  ①燃氣爐檢查燃氣壓力是否正常,不要過高或過低,開啟燃氣的供給閥門;

  ②檢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則開啟放氣閥,直至上水為止。開啟上水系統的各個節門(包括水泵前後及鍋爐的上水節門);

  ③檢查水位計,水位應在正常位置,水位計器、水位色塞需處在開啟位置,杜絕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動上水;

  ④檢查壓力管道上的閥門,必須開啟,煙道上的擋風板必須全部開啟;

  ⑤檢查控制櫃上的各個旋鈕均處於正常位置;

  ⑥檢查蒸汽鍋爐出水閥應處於關閉狀態,熱水鍋爐迴圈水泵出氣閥也應是關閉狀態;

  ⑦檢查軟化水裝置是否正常執行,製造出的軟水的各種指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2、啟爐執行

  ⑴開啟總電源;

  ⑵啟動燃燒器;

  ⑶鍋筒上的放氣閥,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時,關閉之;

  ⑷檢查鍋爐人孔,手孔法蘭和閥門,發現滲漏處加以緊固,緊固後如滲漏,停爐檢修;

  三、裝置的維修保養制度

  1、司爐人員應明確裝置保養維護工作的內容,驗收標準,並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2、隨時對壓力錶、溫度計,水位計進行目測檢查;

  3、每天應檢查水泵,油泵是否缺油、滲漏運轉是否異常,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4、每天進行水位調節器功能的檢查,是否能自動上水,停泵;

  5、每天對轉動、滑動,凸輪部位加潤滑油並進行擦拭;

  6、每班沖洗水位計至少一次,蒸汽鍋爐每班至少排汙一次,熱水鍋爐每週至少排汙一次,排汙方法要正確;

  7、每週進行一次,超低水位停爐試驗,即可用模擬缺水停爐又可排汙,來檢查超低水位停爐的功能。

  8、每週進行一次燃燒器控制系統和電源檢查,用手抽出電眼的光電管應在一秒內停爐,並對電眼進行擦拭。

  9、每週進行閥門盤根要進行充填更換,消除跑、冒、滴、漏。

  10、每月應對鍋爐給水系統,除氧系統的除汙器,逆正閥,平衡閥,清理一次,每兩各月清理一次疏水裝置。

  11、每月要清理、清洗濾油器,油路上的除汙器,煤氣管路上的過濾器。

  12、安全閥每月手動,自動排放一次,手動安全閥受柄輕抬輕放,手動排放成功後進行自動排放,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

  13、壓力錶每半年校驗一次,水位電眼每半年報養一次,抽出電極後,用細紗紙打磨。

  14、清理煙道一般根據排煙溫度超過35℃時,必須進行煙道清理。

  15、鍋爐每年應進行一次全面保養。

  四、執行記錄制度

  1、鍋爐房應有以下記錄:

  ①鍋爐及附屬裝置的執行記錄;

  ②水處理裝置執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③裝置檢修保養記錄;

  ④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

  ⑥事故記錄;

  檢查分析,各項記錄應儲存五年以上。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2

  1.鍋爐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鍋爐有關方面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執行。

  2.鍋爐執行期間操作工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確保操作安全。

  3.做好防火工作,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雜物,所需油桶、油壺必須存放在指定地點。室內配有滅火器材,要認真管理,不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4.鍋爐房是學校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5.保證鍋爐房裝置及室內外的環境整潔衛生。

  6.認真執行技術監督部門的有關規定,定期做好特種裝置的安全檢測、水質化驗和保養維修工作。

  7.熱心為師生服務,確保食堂蒸氣按時供應,尤其要注重住宿生開啟水時安全,並保證開水能按時正常供應。

  8.愛護公物,節約用油用氣用水。

  9.每天做好鍋爐執行前後的安全巡查工作,並按相關要求認真做好記錄,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同時向相關領導報告。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3

  1、鍋爐用水必須處理,沒有可靠水處理措施,水質不合格,鍋爐不準投入執行。

  2、嚴格執行GB1576工業鍋爐水質標準,加強水質監督。

  3、對鍋爐給水應每2小時測定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鍋爐水應每2——4小時測定一次鹼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4、專職或兼職水質化驗員,要經技術監督部門考核合格後,才能進行水處理工作。

  5、對離子交換器的操作,要針對裝置特點指定操作規程,並認真執行。

  6、水處理人員要熟悉並掌握裝置、儀器、藥劑的效能、性質和使用方法。

  7、分析化驗用的藥劑應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害有毒藥劑要嚴格按規定保管使用。

  8、鍋爐停用檢修時,首先要有水處理人員檢查結垢腐蝕情況對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蝕的面積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詳細記錄。

  9、化驗室和水處理嚮應保持清潔衛生,有放火措施。

  10、水處理裝置的執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填寫完整正確。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4

  1、嚴格執行國家使用鍋爐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學習鍋爐使用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執行。

  2、生產部經理是鍋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管理培訓司爐人員掌握安全使用常識、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術,使其取得鍋爐操作相應資格,方能上崗。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交班人員按規定應向接班人員交待當班裝置執行情況,巡視檢查裝置狀況,包括:水位表、壓力錶、溫度計等,交接班時要認真掌握鍋爐執行情況。沒有交待清楚崗位裝置執行情況或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保持鍋爐正常執行。

  4、為確保鍋爐安全執行,延長其使用壽命,不得擅自改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裝置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5、鍋爐投入使用後,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保養,跑、冒、滴、漏的閥門要及時檢修或更換。執行的鍋爐實行定期內外部檢驗,每月一次開啟安全閥實驗,必要時及時調整和更換。

  6、鍋爐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與鍋爐保持適當距離,謹防發生火災。並注意檢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鍋爐執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汙垢、無滲漏,無鏽和腐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裝置維修保養記錄。

  8、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9、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責任感,不失時機地關注氣壓、水位、溫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要做到認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11、出現事故及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後,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並按價賠償。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5

  一、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做一個有理想、講文明、守紀律的新型工人。

  二、司爐人員必須持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司爐證方可上崗,工作中要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當班時不看書、不看報、不打瞌睡、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三、接班前按規定巡邏,檢查好和各種裝置,包括水位表、壓力錶、鼓風機、引風機、給水系統、潤滑系統、冷卻水、進煤出渣等裝置的執行情況,交接班時要核對日報記錄、清點用具。

  四、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精通業務。鑽研技術,不斷提高操作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執行。

  五、對爐體及輔助裝置定期進行檢查,做到文明生產。

  六、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停爐措施並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七、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執行的行為,應立即制止。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6

  一、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規定時間提前到鍋爐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並要詳細瞭解鍋爐執行情況。接班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工作崗位。

  二、鍋爐司機交接班時必須嚴格執行在工作崗位面對面交接班制度,如果接班人員沒有按時到達現場,交班人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必須把裝置和操作現場清掃乾淨,做到環境乾淨、整潔。

  四、交班人在交班前,要把本班裝置執行情況告知接班人,當班發生的問題應儘可能在當班及時解決,不能解決時要及時協助接班人員或維修工進行解決,並向值班領導彙報。

  五、交班人在交班前,要對當班裝置執行情況做好相關記錄,提前做好準備工作,要進行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保持鍋爐執行正常。

  六、接班人在接班前,要對接班內容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後沒有發現問題時,在“交接班”本上簽字,交班人方可離開工作現場。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7

  一、鍋爐系統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相應證件上崗。

  二、鍋爐值班操作人員在崗工作期間,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巡迴檢查、水質管理、裝置保養、安全檢測、清潔衛生、交接班等制度,確保供熱系統的技術安全和執行狀態良好。

  三、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校驗、檢修或更換安全閥、壓力錶、各安全附件和受壓元件,確保其發揮正常的技術功能。

  四、每班對水位表進行一次沖洗,每週進行一次手動開啟安全閥,每月做一次安全閥自噴實驗,並詳細做好技術狀態記錄,備查。

  五、經常巡查各水、電、汽管線路,堅決杜絕“跑冒滴漏”、“白水錶”、“滿水”等現象發生。

  六、堅持每日水質化驗制度,定期進行排汙,保證給水和爐水的質量。經常保持充足的軟化水儲備。

  七、鍋爐房如需電、氣焊維修時,必須報請管理部門批准,並切斷氣源、確認室內無可燃氣體、且做好防護措施後,方可進行。嚴禁在鍋爐房內私自隨意動用有火作業。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8

  為提高鍋爐房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鍋爐安全執行,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鍋爐房的設計建造應符合《蒸氣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鍋爐房建造前使用單位須將鍋爐房平面佈置圖送交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察同意,否則不準施工。

  二、使用鍋爐必須按《鍋爐使用登記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未取得鍋爐使用登記證的鍋爐,不準投入執行。

  三、在用鍋爐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未取得定期檢驗合格證的鍋爐,不準投入執行。

  四、使用鍋爐必須做好鍋爐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處於完好狀態。鍋爐裝置執行中發現有嚴重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執行。

  五、使用鍋爐應設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鍋爐房安全技術管理工作,並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管理人員應具備鍋爐安全技術知識和熟悉國家安全法規中的有關規定,其職責是:

  1、對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2、參與制定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

  3、對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的實施進行檢查。

  4、傳達並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5、督促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裝置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

  6、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7、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況。

  六、司爐工是技術工作,使用鍋爐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挑選、培訓司爐工人。司爐工人須經考試合格取得司爐操作證才準獨立操作鍋爐。嚴禁將不符合司爐工人基本條件的人員調入鍋爐房從事司爐工作。

  七、司爐工人在值班時須履行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鍋爐。

  八、鍋爐房應有水處理措施,鍋爐水質應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要求。鍋爐使用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的鍋爐水質化驗人員。水質化驗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才準獨立操作。

  九、鍋爐房應遵循下列制度:

  1、崗位責任制:鍋爐房的人員配備中,分別規定班組長、司爐工、維修工、水質化驗人員等職責範圍內的任務和要求。

  2、鍋爐及其輔機的操作規程,其內容應包括:

  (1)裝置投運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

  (2)啟動與正常執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運和緊急停運的操作方法;

  (4)裝置的維護保養。

  3、巡迴檢查制度:明確定時檢查的內容、路線及記錄專案。

  4、裝置維修保養制度:規定鍋爐本體、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輔機的維護保養週期、內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應明確交接班的要求、檢查內容和交接手續。

  6、水質管理制度:應明確水質定時化驗的專案和合格標準。

  7、清潔衛生制度:應明確鍋爐房裝置及內外衛生區域的劃分和清掃要求。

  8、安全保衛制度。

  十、鍋爐房應做好下列記錄:

  1、鍋爐及附屬裝置的執行記錄。

  2、交接班記錄。

  3、水處理裝置執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4、裝置檢修保養記錄。

  5、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

  6、事故記錄。

  以上各項記錄應儲存一年以上。

  十一、使用鍋爐的單位應對鍋爐房安全工作實行定期檢查。單位主管領導對鍋爐房工作應每月作一次現場檢查。鍋爐房管理人員應每週作一次現場檢查,並作好記錄,以備勞動部門檢查。

  十二、對因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嚴肅處理。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鍋爐房管理總則

  一、司爐工及其他人員由辦公室負責招聘,實行班長負責制。班長負責司爐人員的管理、鍋爐操作等專案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實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司爐工應持國家勞動部門簽發的司爐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司爐。

  二、司爐工操作中要堅守崗位,服從班長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職責,積極探討操作技術,確保鍋爐安全執行。

  三、加強司爐工業務培訓學習,熟悉鍋爐執行系統及執行引數,安全經濟操作執行,節約用氣、用電、用水,杜絕浪費。

  四、堅持巡迴檢查制度,發現故障立即修理,嚴格監視鍋爐水位、壓力,值班人員每隔一小時對鍋爐水位、壓力、給水系統等裝置巡檢一次,做好記錄。

  五、司爐工應按鍋爐使用規範定期檢修、維護、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裝置,定期檢驗、沖洗壓力錶裝置,定期排汙。

  六、日常操作過程中應及時檢修和排除各種裝置的一般故障。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停爐措施並及時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七、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執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班長負責督促司爐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記錄。

  九、對因違規操作、操作不當或不執行規章制度等出現的責任事故,值班司爐人員負完全責任。

  第二章鍋爐房班長崗位職責

  一、服從辦公室主任的領導,帶領職工積極工作、加強學習,提高思想和工作水平,樹立為公司全體員工服務的自覺性。

  二、保障公司區域供氣正常運轉,嚴格按照鍋爐操作程式操作,堅守崗位,督促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積極探討鍋爐操作技術。

  四、負責督促定期維修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裝置,確保鍋爐正常執行。

  五、定期巡迴檢查鍋爐執行情況,發現故障立即修理,並及時上報。

  六、加強核算,精打細算,節約能源,杜絕浪費。

  七、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鍋爐運轉、效能記錄,確保鍋爐正常運轉。

  第三章司爐工崗位職責

  一、服從公司辦公室領導,服從班長管理。

  二、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注重安全生產,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三、按規定時間,保證供氣、洗浴熱水及職工飲用開水的供給。

  四、努力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降低氣、電、水的消耗。

  五、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記錄。

  六、保持鍋爐房內外場地清潔。

  七、定期維修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裝置,確保鍋爐正常執行。

  第四章鍋爐房交接班管理規定

  一、交班的司爐人員應在交班前對鍋爐執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可交班。

  1、鍋爐燃燒穩定,壓力、水位都在正常範圍內。

  2、各裝置安全附件、儀表等運作靈敏可靠。

  3、各輔機及附屬裝置運轉正常。

  4、工作場所保持整潔。

  5、各項記錄認真填寫清楚。

  二、交班人員口頭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本班執行情況,以及發現問題和注意事項。

  三、接班人員應提前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認真查閱執行記錄,聽取交班情況介紹。

  四、交接雙方應共同巡視一次,檢查鍋爐執行情況,確保附屬裝置安全附件靈敏可靠。

  五、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處理事故。

  六、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喝酒,以免發生事故。

  七、接班人員未按時上班,交班人員應報告鍋爐班長,但不得擅自離崗。

  八、雙方交接完畢,應在交接班日誌上簽名。

  第五章鍋爐安全操作管理規定

  一、切實執行鍋爐安全操作的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制訂的鍋爐安全操作規程,保證鍋爐安全、經濟執行。

  二、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及各項操作制度,不擅自脫崗,不做與生產崗位無關的事。

  三、鍋爐執行必須保持水位正常、壓力穩定,定期做好鍋爐水位、測量儀表、保護裝置、電機裝置的檢查工作。保證安全附件靈敏可靠,並做好以下工作:

  1、每隔一小時對鍋爐水位、壓力、給回水系統壓力等巡檢一次。

  2、定期維護、更換電機附件。

  3、定期檢驗、沖洗壓力錶裝置,定期排汙。

  四、按鍋爐使用規範定期檢修、維護、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裝置,保證裝置運轉良好,並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五、日常操作過程中應及時檢修和排除各種裝置的一般故障。

  六、司爐人員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鍋爐在執行中發生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停爐措施,並立即報告辦公室有關負責人。

  第六章鍋爐房管理細則

  為保證公司鍋爐的正常執行,確保供氣效果,確保按時、足量供應洗浴熱水、飲用水,切實落實崗位責任制,特制定本細則。

  一、勞動紀律

  1、違犯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視違紀情節予以10—5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加倍處罰,直至解除其用工合同。

  2、損壞甲方財產,無視跑、冒、滴、漏現象發生,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

  3、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班長管理,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

  4、供氣效果達不到要求,一經證實每次處以該區域班長及值班人員每人20元罰款;屢教不改者,按嚴重失職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5、違犯公司制訂的時間表,延時或超時供氣、供水者,出現一次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

  6、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無故自行停止供氣、供水,出現一次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加倍處罰。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每發現一次處以1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2、不按時交接班,交接班遲到者,視情節處以5—10元罰款。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無故曠工,除扣發其日工資外,處以50元罰款;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按違約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4、有事應提前向班長請假,由班長負責安排替換班,值班不到崗而又不請假者,按曠工論處。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嚴格執行GB1576―85標準,加強水質監督。

  二、化驗員每2個小時,測定一次給水硬度(≤0。03mmol/L),爐水硬度(≤0。03mmol/L),鹼度(6~26)及PH值(10~12)。

  三、對離子交換器的操作,要針對裝置特點,制定操作規程,並認真執行。

  四、水處理人員要熟悉並掌握裝置、儀器、藥劑的.效能、性質和使用方法。

  五、分析化驗用的藥劑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藥劑要嚴格按規定保管使用。

  六、化驗員應對水處理裝置的執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地填寫完整正確。

  七、檢驗室應保持清潔衛生,有防火設施。

  八、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裝置定期檢修制度

  一、每月必須保證不少於24小時的檢修時間,全年檢修時間不得少於12――15天。

  二、對三班運轉的裝置,除月檢外,必須堅持班檢制度,巡檢制度,每班保證1――1。5小時的檢修時間。

  三、重要裝置的檢修有檢修標準、措施,檢修後要驗收總結,檢修結果要填入裝置檢修記錄本,報送機電科。

  四、每次檢修時間超出計劃檢修時間要提前報機電科,經礦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

  五、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一堅持”。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11

  鍋爐用水的處理是鍋爐使用中一個極其重要的工作,它直接關係到能源的消耗、蒸氣品質、鍋爐安全執行和使用壽命。為此必須建立健全水處理管理制度。

  1、要配備專職水處理化驗工,認真做好水質分析化驗工作。

  2、原水的水質指標,包括硬度、PH值、氨根、溶解氯和懸浮物等,每月至少化驗1次,有條件的單位做水質分析。

  3、經過凝聚、沉澱、過濾等方法處理的水,每日至少化驗1次,根據化驗結果,及時調整凝聚劑投放量。清水的PH值應不小於7。

  4、用離子交換器處理的軟化水,要控制水的指標和專案,如硬度、鹼度、氯根、PH值、溶解氧等,至少每班應化驗1次,在交換劑接近失效之前,應適當增加化驗的次數。

  5、對每項化驗的時間、專案、資料及採取的措施等,均應詳細地填寫在水質化驗報告或執行日誌中。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12

  1、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掌握《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定。

  2.熟悉水處理裝置及作業系統的工作原理,效能及操作程式。

  3.根據化驗專案的具體要求,備齊化學藥品和試劑,並認真檢查其成分、濃度、有效期等。

  4.備齊化驗所需的各種儀器、量具,應標定合格,保證其準確、可靠性。器具使用前應認真洗滌,保證清潔無汙染。

  5.採集水樣用的容器應是玻璃或陶瓷器皿。採水樣時應先用水樣沖洗三次後採集。採集水樣的數量應能滿足化驗和複核的要求。

  6.採集原水水樣時,應先沖洗管道5―10分鐘後再取樣。每天化驗一次硬度。採集鍋爐給水水樣時,應在水泵的出口或給水流動部位取樣,每班化驗一次硬度。

  7、採集爐水水樣時,佩戴勞動保護用品,使用耐熱器皿,緩慢開啟閥門,人員避開水流。方向。

  8、化驗的水質應符合標準的規定,達不到要求應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在使用具有腐蝕性藥品時,嚴格按藥品使用規定執行。

  9、離子交換器輸出的軟水每執行2小時化驗一次硬度、PH值和鹼度,爐水應每2小時化驗一次鹼度、PH值和氯根。

  10、根據爐水化驗結果,由化驗人員監督鍋爐排汙或向隊提出採取相應措施的建議。

  11、認真填寫水質化驗記錄。清洗化驗用具,整理並妥善保管化驗藥品及儀器,保持環境清潔衛生。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12,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熱水燙傷、被藥品腐蝕受傷。

  13,作業過程中勞動保護用品必須佩戴齊全有效。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13

  1、(蒸汽鍋爐、熱水鍋爐)執行時水質要求,必須符合GB15760-20xx《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定。

  2、鍋爐用水必須經過水處理裝置進行處理,沒有可靠的水處理系統、水質化驗,鍋爐不準投入執行。

  3、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水處理管理制度、化驗員崗位責任制、水處理裝置執行和維護保養制度。

  4、根據鍋爐引數和汽水性質要求,對鍋爐原水、給水、鍋水、迴流水的水質及蒸汽品質定期進行分析。化驗時間、專案、資料均應詳細填寫在水質化驗記錄表上。

  5、對額定蒸發量大於或等於1T/H的蒸汽鍋爐和額定熱動率大於或等於0.7MW的熱水鍋爐應設取樣裝置。對於蒸汽品質有要求時,還應設蒸汽取樣裝置。

  6、水質化驗每兩小時不少於一次,並認真做好記錄,水質化驗異常時應採取相應措施適當增加化驗次數。

  7、額定蒸發量小於等於2T/H,且蒸汽壓力小於等於1.0Mpa的蒸汽鍋爐可採用鍋內加藥水處理,但必須做好加藥、排汙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於等於2.8MW的熱水鍋爐可採用鍋爐內加藥處理,但必須對鍋內的結垢、腐蝕和水質加強監督,認真做好加藥工作。

  9、對額定蒸汽髮量大於等於6T/H的鍋爐應配置除氧裝置。

  10、專職或兼職水處理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相應資格證書後,才能從事相應的水處理工作。

  11、水質化驗人員應熱愛本職工作,認真貫徹GB1576—20xx《低壓鍋爐水質標準》,保證鍋爐經濟執行與安全執行。

  12、對備用或停用的鍋爐及水處理裝置,必須做好保養工作,防止鍋爐和水處理裝置嚴重腐蝕及樹脂中毒。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14

  1、蒸汽鍋爐的使用、維護和檢修,應執行原國家勞動總局頒發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2、接班前按規定巡視檢查各種裝置,包括:水位表、壓力錶、溫度計等執行情況,交接班時要核對執行記錄、清點用具,並詳細瞭解鍋爐執行情況。

  3、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鍋爐有關方面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執行。

  4、使用鍋爐單位要配備專職或兼職鍋爐安全管理人員,管理人員要經過考核,取得《鍋爐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方能從事鍋爐管理工作。

  5、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規定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並瞭解鍋爐執行情況。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查,保持鍋爐正常。

  7、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8、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裝置執行、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汙等方面有關問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交接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9、鍋爐安裝前,使用單位應寫出申請報告,持鍋爐有關資料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安全審批手續,未經許可,不得施工。

  10、鍋爐安裝、修理和改造應有具有鍋爐安裝資格的單位安裝。鍋爐安裝必須接受當地鍋爐安全檢查部門的監督,經驗收合格後,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給使用登記證,方可使用。

  11、為確保鍋爐安全執行,延長其使用壽命,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裝置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12、常壓熱水鍋爐投入使用後,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改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

  13、鍋爐裝置是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保養,執行的常壓鍋爐實行定期內外部檢驗。

  14、跑、冒、滴、漏的閥門要及時檢修或更換。

  15、鍋爐執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汙垢、無滲漏,無鏽和腐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裝置維修保養記錄。

  16、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17、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8、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雜物,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並注意檢查燃燒中是否有爆炸物。

  19、鍋爐在執行或壓火期間,房門不許鎖住或拴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20、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21、出現事故及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後,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其責任,按價賠償。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制定制度的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提高員工對特種裝置的認識,提高安全意識,防止事故發生,保證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醫院實際,制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二、特種裝置定義

  鍋爐壓力容器按《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定義,包括承壓蒸汽鍋爐、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斷爐、空壓機儲氣罐、立式儲氣罐、油氣分離器、烘筒、高溫染色機、蒸壓釜等。

  三、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職責

  醫院設立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並落實以下崗位職責:

  1、負責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貫徹國家有關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

  3、負責監督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落實。

  4、負責組織特種裝置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特種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執行情況。

  6、負責組織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7、負責組織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8、負責特種裝置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四、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醫院設定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並落實以下崗位職責:

  1、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負責檢查特種裝置日常執行、維護保養執行情況。

  3、負責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檢查,消除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隱患。

  4、負責制定特種裝置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計劃,並組織落實。

  5、負責特種裝置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6、負責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7、負責對特種裝置進行使用登記及檔案資料的管理。

  五、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崗位職責

  1、操作人員應參加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持有效期內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上崗作業。作業人員證書每2年複審一次,提前三個月申請複審。

  2、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將作業人員證件(副卡)隨身攜帶。

  3、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醫院制定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操作特種裝置。

  六、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

  1、為提高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特種裝置安全認識和操作能力,制定本制度。

  2、醫院的裝置安全管理機構及其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組織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學習特種裝置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

  3、醫院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醫院組織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並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的記錄。

  七、特種裝置使用登記、定期檢驗申報

  1、在投入使用前,按《條例》和《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逐臺辦理使用登記,取得《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證》後方可使用,並在裝置顯著位置噴塗、貼上或懸掛裝置使用登記證編號。

  2、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實行定期檢制度,在檢驗有效期前1個月向當地特種裝置檢驗機構申請檢驗。鍋爐分為內部檢驗、外部檢驗、水壓試驗;壓力容器分為年度檢查、全面檢驗、耐壓試驗。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安全閥一年校驗一次,新的也要校驗後方可安裝使用。壓力錶每半年檢定一次,新的也要檢定後方可安裝使用。

  八、特種裝置維護保養管理

  1、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要做好裝置日常自行

  維護檢查記錄、裝置執行記錄、執行故障記錄等,要經常檢查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錶)是否靈敏,壓力錶壓力是否在正常範圍內,確保安全附件正常工作,一旦失效應立即予以更換。

  2、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裝置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辦理登出手續。

  3、鍋爐壓力容器的維修、改造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使用單位不得擅自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修理、改造。

  九、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1、醫院應逐臺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

  2、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包括壓力容器出廠資料(產品質量證明書)、安裝資料、定期檢驗報告、安全附件檢驗報告、日常自行維護檢查記錄、裝置執行記錄、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3、由專人負責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的管理,防止檔案資料丟失。

  十、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察

  1、醫院應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的安全監察工作(現場檢查),配合特種裝置檢驗機構做好特種裝置的檢驗工作。

  2、對監察、檢驗機構提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組織進行整改落實,儘快消除安全隱患。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16

  1、食堂經營負責人應當聘請有資格證書的專業人員擔任司爐工,並做好司爐工專業培訓工作。司爐工相關證件交學校驗證後,留影印件存檔。

  2、司爐工要按規定檢查維護保養好鍋爐,每天按規定排汙,沖洗水位計,每週應人為手工動作安全閥門1——2次,防止閥門鏽柱。每月應對壓力錶的存水彎管進行一次清洗,保持暢通。經常保持鍋爐及鍋爐外部清潔,防止鏽蝕。正常執行2——3個月進行一次煮爐清垢。檢查中存在問題應及時修理或更換配件,嚴禁在鍋爐承受壓力的情況下,進行修理、除錯、拆裝。每次檢查要詳細紀錄,司爐工要簽字。

  3、按規定定期停爐檢查,做水壓實驗,出具技術監督部門檢查檢驗合格證書。出現問題需要整改,由食堂經營負責人負責落實到位,並將整改情況出面報告相關單位,留影印件給學校備案。

  4、鍋爐發現異常情況或事故,首先應停爐,保持好現場,報告學校和相關部門,再進行處理。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操作。

  5、做好水質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潔的自來水,不得使用含有礦物雜質的地下水和混濁的地表水。

  6、要保持鍋爐房地面、牆壁乾淨、整潔、無灰塵,應對鍋爐本身清掃乾淨,水位計、壓力錶等玻璃面應清晰可見。煙囪、爐門外灰塵、爐渣要定時清理,保持整潔暢通。

  7、嚴禁閒人進入鍋爐房,司爐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8、鍋爐房嚴禁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

  9、學校鍋爐必須無條件接受有關部門技術人員的檢查並及時將檢查結果報學校備案。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17

  1、鍋爐的使用必須符合《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規範要求,在安裝、改造、維修之前書面告知質監局特監科,使用前應向該科申報登記,辦理《鍋爐登記使用證》。

  2、司爐工必須經市以上特監部門培訓和考核合格,持有效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上崗,並嚴格執行特種裝置操作規程和相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3、按照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定期對鍋爐及其壓力錶、安全閥進行檢驗檢修,並在檢驗合格證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檢測機構提出複檢要求,複檢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做好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和一月一次的定期自行檢查,保證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附屬儀器儀表符合安全執行的規定。

  5、加強水質監督,做好鍋爐化學清洗工作,並制定在用鍋爐突發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6、健全鍋爐安全使用檔案,包括:

  (1)設計檔案、製造單位、質量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安裝檔案和資料。

  (2)定期檢驗和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鍋爐使用證》及司爐工培訓資料和上崗證書等。

  7、嚴禁將不能承壓的熱水鍋爐擅自改裝成用於蒸飯的承壓鍋爐使用。已到報廢年限或有嚴重安全隱患且無法修復的鍋爐必須停止使用。

  8、在用鍋爐發生故障和發現異常時,立即向安監員和校長報告,全面檢查排除隱患後才能繼續使用。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18

  1、司爐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

  2、認真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鍋爐安全正常執行。發現鍋爐異常危及安全時有權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領導。不違章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的操作。

  3、熟悉爐型的基本效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時維修保養。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脫崗、不睡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與在崗無關的事。嚴禁閒雜人員進入鍋爐房。

  5、做好鍋爐執行檢查,密切監視和調正壓力、溫度、水位和燃燒等情況。經常保持鍋爐房煤場和存渣場地及鍋爐裝置的清潔衛生,搞好文明生產。

  6、鍋爐執行中,應適當保持爐膛負壓,嚴禁正壓執行。爐膛內不得向外冒煙。

  7、堅持按章排汙,沖洗水位表,分氣缸及時放水等工作。

  8、鍋爐執行中,應保持鍋爐蒸發量額定值內,保持正氣壓、汽溫、均勻進水並保持水位,嚴禁出現缺水或滿水事故。

  9、經常檢查氣壓表、水位表、排汙閥、止水泵、鼓風機等部件和輔機的執行狀況。如有異常,馬上更換或修理。

  10、在正常執行中,應根據爐膛負荷的變化及時調整煤量、鼓、引風量,保證燃料充分燃燒,做好鍋爐經濟執行。

  11、做好暫停爐的安全工作。暫停爐的水位應高於正常水位,鍋爐氣壓不得回升,一般應留人監視。

  12、做好春季停爐和冬季開爐的維修保養工作。清除鍋爐各部件的灰塵、菸灰及灰渣。將排汙閥、各氣閥的注油位等清洗乾淨後,注油保養,將鍋爐烘乾。

  13、努力學習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19

  1、鍋爐房不準存放與鍋爐操作無關的物品,鍋爐用煤、備品備件、操作工具應放在指定的地方,擺放整齊。

  2、鍋爐房地平,牆壁、門窗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3、手燒爐投過煤要隨手打掃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潔。

  4、煤場、渣場要分開設定,煤堆、渣堆定期灑水,堆放整齊。

  5、每班下班前,對工作場地、裝置、儀表、閥門等打掃乾淨。

  6、每週對鍋爐房及所管區域進行一次大掃除,保持環境清潔優美。

  7、主管領導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鍋爐房的清潔衛生進行檢查評比,獎勤罰懶,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制度20

  一、崗位責任制

  (一)鍋爐房管理人員的職責

  1、對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2、編制或參與編制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並隨時檢查其執行情況。

  3、傳達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4、監督檢查鍋爐及附屬裝置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計劃的實施。隨時掌握鍋爐及其附屬裝置的執行狀況,並檢查督促其維護保養工作。

  5、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6、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

  (二)司爐工人的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的安全經濟執行。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排程,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

  3、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停爐措施,並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4、認真做好鍋爐、輔機及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工作,以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

  5、拒絕執行有害鍋爐安全執行的違章指揮。

  6、保持鍋爐房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7、努力學習技術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爐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爐人員,應在交班前對鍋爐執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能交班:

  2、鍋爐燃燒良好,氣壓和水位都在正常範圍。

  3、各安全附件、儀表動作靈敏可靠。

  4、輔機運轉正常(聲音、溫度、轉速等無異常)。

  5、清爐除渣,打掃工作場所,保持整潔。工具和配件齊全並存放在指定地點。

  6、各項記錄填寫正確、清楚、無塗改、無遺漏。

  7、交班人員在執行記錄和交接班日誌上簽名後交班。

  8、交班人員應口頭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本班執行情況,以及發現的問題和注意事項。

  9、接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接班人員須認真查閱交班記錄和聽取交班情況介紹。

  10、交、接班雙方應共同檢查下列情況:

  a、鍋爐執行情況。

  b、水位表、壓力錶、安全閥、給水裝置、高低水位報警器、排c、汙閥等裝置、附件是否靈敏可靠。

  d、鍋爐受熱面的可見部位是否有鼓泡、變形、滲漏等損壞現象。

  e、爐牆、爐拱、爐排等有無裂紋、塌陷、卡死現象。

  f、必要的備用材料,如盤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潤滑油是否齊全。

  g、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後,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交班人員處理事故。

  h、交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喝酒。交班人員如發現接班人員喝酒或有病時,應向鍋爐主管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採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i、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報告鍋爐主管負責人,但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三、巡迴檢查制度

  1、當班司爐工人,應對鍋爐及附屬裝置的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的巡迴檢查,其主要內容如下表所示。

  司爐工人巡迴檢查內容

  序號內容時間

  1、壓力、溫度、水位是否正常不間斷監視

  2 、燃燒工況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3 、燃燒輸送系統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4 、鼓引風機運轉是否正常

  擋板位置是否合適1~2h監視一次

  給水系統中水箱水位

  5、水泵運轉情況和給水調節1~2h監視一次

  逆止閥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6、排汙閥和管道有無異常情況1~2h監視一次

  7、各類儀表工作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8、本體受壓部件有無滲漏

  變形等異常情況1~2h監視一次

  9、檢查各轉動機械潤滑系統是否應補給潤滑油每班一次

  四、安全操作制度

  (一)嚴格遵守鍋爐房安全操作規程,密切監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正確調整各種引數。

  (二)按規定做好鍋爐執行的日常工作,定期沖洗水位表、壓力錶、排汙和試驗安全閥等。

  (三)進行巡迴檢查,檢查鍋爐人孔、手孔、受壓部件以及省煤器、過熱器等是否有洩露、變形等異常現象;檢查氣水管道、煙道、風道、給水泵、鼓風機和引風機等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四)對鍋爐發生的一切事故應及時處理並保護現場,積極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

  (五)閒人免進鍋爐房,如需進入鍋爐房必須履行登記手續,並由單位主管部門領入。

  五、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制度

  (一)操作人員應對鍋爐、安全附件和輔助裝置進行經常的或定期的維護保養,及時檢修。

  (二)每班應對規定的裝置油位定期加油一次,防止遺漏。對儀表裝置應每天進行維護保養,並定期校驗,保證其靈敏、可靠。

  (三)鍋爐未經採取措施,不得超負荷執行,鍋爐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

  (四)每班司爐工應對鍋爐、輔助裝置和場地進行一次清潔工作,做到文明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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