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薪酬管理制度(通用30篇)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制訂形式

  1.依據崗位或職務進行支付的工資體系稱為崗位工資制或職務工資制;

  2.依據技能或能力進行支付的工資體系稱為技能工資制或能力工資制;

  3.依據以績效進行支付的工資體系,如計件工資制、提成工資制、承包制等;

  4.依據崗位(職務)和技能工資進行支付的工資體系稱為崗位技能工資制或職務技能工資制;

  5.依據崗位(職務)和績效工資進行支付的工資體系稱為崗位績效工資制或職務績效工資制。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通用30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國企薪酬管理制度(通用3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最佳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五、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於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國企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子公司實施集團公司下發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國企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四)、事後稽核子公司的《工資發放表》(附件一)和《工資發放彙總表》(附件二);

  (五)、檢查或稽核《員工異動審批表》(附件三)和《員工轉正定級審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併發放集團公司員工工資;

  (七)、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二、子公司辦以室是子公司員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本公司各部門實施;

  (三)、核算併發放員工工資;

  (四)、填制、稽核上報《員工異動審批單》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見附件五);

  (五)、辦理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佈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三個方面,分類與構成如下圖:

  第五條:工資

  本公司員工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基準工資、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等若干部分。

  第六條:基準工資釋義與分類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定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週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

  二、基準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的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中的基準年薪和月薪制工資中的基準月薪兩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相對固定應發的基礎工資(基礎年薪或基礎月薪)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年薪、基礎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七條:基準提成工資釋義與構成: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提成工資是指按子公司制訂的已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人力資源部備案有效的《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為部分員工計提的一項工資計發基數;

  二、基準提成工資分成應發基礎提成工資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提成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八條:津貼

  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路救服務補貼等。

  第九條:獎金

  公司設定的獎金主要包括年終績效工資、超額利潤提成獎和突出貢獻獎三類。

  第十條:福利

  公司設定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條:年薪制的釋義

  年薪制是以年度為考核週期,把經營管理者工資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第十二條:年薪制員工範圍

  本公司實行年薪制員工的範圍為:集團公司領導、集團公司部門負責人、子公司領導、子公司部門負責人

  第十三條:年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年薪制員工工資構成的內容只包括基準年薪、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和津帖,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其中,基準年薪分為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

  第十四條:基礎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基礎年薪是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資,是年薪的預支部分。

  第十五條:績效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年薪是基準年薪減去基礎年薪後的剩餘部分。績效年薪的實際支付金額,要根據年薪制員工個人年度績效得分來計算,具體計發辦法,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基準年薪與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的構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員不同的經營管理責任,按領導職務層級設定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條:基準年薪標準

  基準年薪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本集團年薪制員工所有職位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十八條:年薪制員工試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員工試用期是指公司為聘任在實行年薪制職位上任職的新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透過內部招聘、選聘,為職位晉升(含從基準年薪低檔職位向高檔職位調動)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考察期,還包括考察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而再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延長考察期。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月薪為其所任職位基準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計發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職位晉升員工在考察期間和延長考察期間的薪酬維持晉升前職位標準不變。經考核合格的,從考察期滿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職位的基礎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計發基礎月薪,計提績效年薪和計發超額利潤提成獎。

  試用期、考察期的時間可依據聘用條件或任職需求作適當調整,必須在任職前約定。

  第十九條:子公司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內容和合格標準:

  一、考核內容。為被考核人所負責公司在試用或考察期間的公司績效。公司績效的考核指標為該公司的《經營責任書》所確定的,並分解在試用、考察期間應實現的目標。

  二、合格標準。按集團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和《經營責任書》中約定的考核辦法實施考核,獲得75分(含)以上的為合格,75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公司副職領導、總助、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以下同)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對被考核人的新任職位實施考核,個人績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合格,9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條:月薪制的釋義

  月薪制是以月度為考核週期,把員工的工資收入與個人月度績效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為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兩種。

  第二十二條:標準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標準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辦公室(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人員)、財務部、客戶服務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員工,集團公司總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三條:提成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銷售部和售後服務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四條:標準月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標準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加班工資、津貼等,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基準工資只是計發基數,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相對固定的部分,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浮動部分,為基準工資的20%)

  第二十五條:提成月薪制員工工資構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加班工資、津帖等。基準工資和基準提成工資只是計發基數。

  基準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為基準工資的20%。

  基準提成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提成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80%。

  二、提成績效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20%。

  第二十六條:月基準工資標準

  月基準工資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員工所有職位薪級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二十七條:績效工資基數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工資基數是提成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與提成績效工資之和。

  第二十八條:應發績效工資的計算:

  本制度所稱應發績效工資數,是指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實施考核後,依據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分數所對應的績效工資係數乘以標準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數或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所得的工資數。

  第二十九條:月薪制員工在試用期的月薪

  公司對透過招聘程式聘用在月薪制崗位上工作的新員工,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定試用期,試用期的月薪按其擬任職位職等薪級基準工資的80%計發,試用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第三十條:學徒工的薪酬

  學徒工的薪酬按學徒協議規定支付。

  第三十一條:實習生的薪酬

  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的薪酬按集團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規定支付。

  第五章獎金

  第三十二條:獎金的種類

  公司設定年度績效獎、超額利潤提成獎、突出貢獻獎和其他獎。

  第三十三條:年度績效獎

  一、獎勵範圍:十二月份工資發放名冊中的月薪制(包括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員工。

  二、獎金額度:以公司為單位,計提獎金總額,計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為:公司獎勵範圍內員工十二月份的的基準月薪乘以獎勵範圍內員工在集團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數除以12乘以倍數1.5。依總裁辦公會議提議,經董事長批准可以調整倍數。

  公司年度績效獎應發總額為: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乘以公司績效(KPI)考核得分對應的年度績效獎係數。

  三、獎金分配

  1、根據各部門的年度績效情況,作第一次分配,把總額分配至各部門

  2、各部門根據員工個人年度績效情況,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門獎金分配給員工。

  3、具體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製訂,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執行。

  第三十四條:超額利潤提成獎

  一、獎勵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二、獎金額度:按集團公司與子公司簽訂的年度《經營責任書》約定的比例計提。

  三、獎金分配

  獎金的分配比例為:公司總經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可控制在總額的25%以內,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負責人(年薪制人員)、主管的平均數應分別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員工平均數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內。公司在進行第一次分配時應視部門績效的實現情況做適當的比例增減。具體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製訂,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執行。

  第三十五條:突出貢獻獎

  一、獎勵物件:在公司的某項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被評為國力標兵的員工等。

  二、獎金額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評獎方案,作出規定,也可由集團公司總裁、董事長作出決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條:法定福利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第三十七條:公司為員工設定提供帶薪假、防寒降溫費、免費工作餐、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交通和通訊補貼、健康體檢、新婚賀禮、女員工節日慰問、重疾與亡故慰問等福利,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訂。

  第七章薪資調整

  第三十八條:職位分類及薪等、職等和薪級的設定

  公司員工的職位分為兩大類七崗系:即職能類(含經營崗系、管理崗系、專業崗系、事務崗系)和技術類(含銷售崗系、服務崗系、修理崗系)。公司依據職位價值評估將職位分成十四個薪酬等級,其中又將技術類職位分為五個職等,每個職等內設二個薪級;將職能類職位又分為初任、熟練、資深三個職等,其中初任職等內設二個薪級,熟練、資深職等內各設三個薪級。職位分類及其薪等設定見附件六:職位分類與薪等表。

  第三十九條:薪等職等薪級的釋義

  一、本制度所稱薪等是指集團公司透過職位價值評估,依據集團公司、子公司設定的職位,把職務層次、薪資水平相近的集合起來列為一個等,按薪資水平由高到低,序號從一開始,由小到大設定的等別。本制度現行薪等設定為十四個。

  二、本制度所稱職等,是指集團公司為同一職位,按其工作深度、專業素質、技能要求不同設定的等別。本制度現行職等,按職位分類的不同,設定不同的職等。

  三、本制度所稱薪級是指集團公司在同一職等內設定的若干個薪酬標準不同的級別。本制度現行薪級按職等和薪酬標準由高到低,序號從一至八共設定八級。

  試用期內的新員工、學徒、實習生、子公司年薪制員工的薪酬未列薪級。

  職等與薪級的設定及基準工資標準見附件七:集團公司員工基準工資表,附件八:4S店年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附件九:4S店標準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南昌地區店適用),附件十:4S店標準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地市店適用),附件十一:4S店提成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南昌地區店適用),附件十二:4S店提成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省內地市店適用)。

  第四十條:薪資調整的主要內容

  公司依據集團的總體效益和經營發展、社會同行業平均工資水平和員工個人績效等情況,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調整員工薪資:

  一、調整基準年薪和基準月薪(以下統稱基準工資)標準(簡稱調標)。

  二、調整工資提成計算方法。

  三、調整超額利潤提成獎的提成比例。

  四、調整年度績效獎的計提方法。

  五、調整員工的職位及其職等薪級(簡稱調級)。

  第四十一條:基準工資標準的調整

  一、公司依據職位價值評估結果、本地區同行業工資水平、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和經營預算等因素,每年為每個職級薪級設定或調整基準工資標準。

  二、基準工資標準的調整方案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在每年三月份擬訂,經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透過,報董事長批准後執行。

  三、基準年薪標準調整的主要依據和方法

  1、主要依據:

  ①當地同行業同職位平均工資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年度目標利潤的多少;

  ③經營條件的不同,包括經營汽車品牌的知名度、區域內相同品牌的競爭度、公司員工總數的多少、管理團隊的配置等情況;

  ④職位的不同。

  2、方法:

  基準年薪=職位工資(中位標準工資)×職務係數×目標利潤係數×經營條件係數。

  具體方法在集團公司《基準工資標準設定辦法》中約定。

  四、基準月薪標準調整的主要依據和方法:

  1、主要依據:

  ①當地同行業同職位平均工資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職位、職責和任職資格;

  ③工作環境。

  2、方法:

  具體方法在集團公司《基準工資標準設定辦法》中約定。

  第四十二條: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的調整

  集團公司授權子公司依據業務市場發生的變化,在既有利於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又有利於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的前提下,適時制訂或調整《工資提成計算辦法》。

  《工資提成計算辦法》須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批准、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四十三條:超額利潤提成獎提成比例的調整

  超額利潤提成獎的提成比例在集團公司與子公司簽訂的年度經營責任書中約定。

  第四十四條:員工職位、職等、薪級的調整

  一、職位調整及因其產生的職等薪級調整申報審批流程,因工作需要,公司員工必須在工作單位內變動職位或在集團單位內變動工作單位、職位的,應按以下審批流程辦理職位和薪資調整申報審批手續。

  (一)主管職位(含)以下員工的職位異動薪資調整申報審批流程:

  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申報,經異動員工工作部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同意後,報公司負責人簽字批准;涉及變動工作單位的,《員工異動審批表》由異動前單位稽核批准後,轉異動後單位按異動前單位相同審批流程辦理異動審批手續,對員工的工資進行調整。

  (二)主管職位(不含)以上員工的職位異動薪酬調整申報審批流程:

  1、按集團公司內部招聘選聘人才制度和《要事審批流程》規定的許可權下發任職通知書。

  2、按本條(一)款相同流程辦理稽核手續(公司負責人的審批權變更為稽核權),簽字同意後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其分管領導稽核、總裁批准。其中屬集團公司委派的財務負責人異動,由人力資源部先轉集團公司財務部及其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後,由人力資源部及其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報總裁批准。因職位晉升又設定了考察期的薪酬,必須辦理兩次異動申報審批手續。第一次是以職位調整為目的,《員工異動審批表》中的異動執行時間選擇職位異動,第二次是以薪資調整為目的,《員工異動審批表》中的異動執行時間選擇薪酬異動,是指考察合格後的薪酬標準執行時間。

  二、職等、薪級的晉升與下降

  (一)、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員工範圍

  1、集團公司員工;

  2、子公司月薪制員工。

  (二)、職等內薪級晉升的基本條件

  1、個人年度績效被評為優秀的,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合格的;

  2、調薪的間隔時間達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的。調薪是指調級,包括轉正定級、職位異動上調一級以上薪資,按本制度規定上調薪級的,調標又調級的,但不包括調標不調級的。

  (三)職等晉升的基本條件

  因符合前款基本條件晉級至上一職等薪級時,員工的能力、任職資格應達到該職等職位的任職資格要求。員工任職資格的認定方法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報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後執行。

  職位任職資格見附件十三至附件十九。

  (四)職等內薪級晉升物件和時間的確定。

  1、個人年度績效被評為優秀檔次的,從考核年度次年的四月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但距上次調薪間隔時間不足十二個月的,從距上次調薪間隔時間達第十三個月的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

  2、個人年度績效連續兩年被評為合格的,從該考核年度的次年四月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但距上次調薪間隔時間不足二十四個月的,從距上次調整間隔時間達第二十五個月的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

  (五)職等薪級同時晉升物件和時間的確定

  按集團公司任職認定辦法規定獲得資格的,按前款規定晉升職等薪級,未獲得資格的不予辦理調薪,特殊情況需調級的報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決定。

  (六)職等薪級的下降

  個人年度績效被評為不合格的,從考核年度的次年的四月一日起下降一級薪級,或轉為試用或調整職位或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下降的薪級屬下一職等薪級,以後薪級晉升遇升職等,仍需按職等晉升規定辦理。

  (七)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申報審批流程

  1、子公司員工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申報審批流程:

  由子公司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經工作部門、辦公室負責人稽核晉級、降級條件,同意簽字後報公司負責人批准。

  2、集團公司員工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申報審批流程:

  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經工作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及其分管領導稽核晉級與降級條件,同意簽字後報總裁批准。

  三、職位、職等、薪級調整稽核審批內容與許可權:

  《員工異動審批表》中設定的員工職位、職等、薪級異動調整稽核審批內容許可權如下:

  (一)異動員工擬任之新職位應在經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的年度人力資源(預算)計劃,或臨時批准的職位編制增減計劃,職位編號等範圍內。

  (二)異動員工應具備崗位說明書中設定的任職資格、條件。

  (三)職等薪級晉升、下降應符合本條設定的條件,薪資應符合集團公司公佈並在實施中的基準工資標準。

  四、職位、職等、薪級調整申報審批規範

  (一)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應字跡規範、清楚,選擇異動類別準確,與異動有關資訊填寫不漏項,要真實,無論何種異動均應填報個人績效情況。

  (二)審批內容許可權按前款規定。

  (三)子公司辦公室應填制本公司員工《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於每月五日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八章薪酬預算管理

  第四十五條:薪酬預算責任

  薪酬預算的責任人為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的有關專員和部門負責人。子公司辦公室負責編制本公司的薪酬預算,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稽核、彙總子公司的薪酬預算,編制集團公司的薪酬預算。

  第四十六條:薪酬預算的主要內容

  薪酬預算是人力資源計劃和財務預算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社保費的預算計劃。

  第四十七條:薪酬預算的主要依據

  薪酬預算主要依據有年度經營的KPI指標、公司組織架構的設定和職位編制,員工素質與工資水平、社保繳費基數等。

  第四十八條:薪酬預算的基本方法

  確定薪酬預算內容及其主要依據的相關資料資料,分項編制彙總,具體方法參見集團公司《預算管理辦法》。

  第四十九條:薪酬預算的控制

  薪酬預算控制可以運用產值(營業額)工資費用率變數控制方法,對非提成工資人員的薪酬也可以用定量控制方法,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可以同時選擇兩種方法,分塊控制。具體辦法在制定《經營責任書》的KPI指標時確定。

  薪酬預算控制應與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公司績效和個人績效考核管理緊密結合。

  第九章薪酬支付

  第五十條: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資、獎金用現金支付,由公司統一在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帳戶、卡,在支付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人工資帳戶、卡。

  二、福利禮金、禮品的付給可以用現金或實物。

  第五十一條:工資核算

  一、日基礎工資=月基礎工資÷25.17

  二、小時基礎工資=日基礎工資÷8

  三、加班工資

  公司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週休息日以下同)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集團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規定審批程式發給加班費:

  1、延長工作日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加班工資=小時基礎工資×加班小時數;

  2、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基礎工資×加班天數×2;

  3、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基礎工資×加班天數×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集團公司《考勤與假期管理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額=日基礎工資×缺勤天數。

  (二)、遲到早退扣款:按集團公司《考勤與假期管理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

  五、統一使用集團公司制定的《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

  六、填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說明

  1、應發款項=基礎月薪+基礎提成工資+應發績效工資+福利(現金支付部分)+崗位津貼+加班費+路救補帖+其他應付款;

  2、個人所得稅計稅額=應發款項-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費;

  3、個人所得稅,按計稅額和相關稅率計算。

  4、應扣款項=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費+個人所得稅+住宿費+其他扣款;

  5、實發金額=應發款項(合計應發)-應扣合計。

  第五十二條:離職員工薪酬支付

  一、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或員工因公司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離職的,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一)月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包括基礎提成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分計算,離職日後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2、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年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算;在職期間的績效年薪,公司負責人按其在職期間的經集團公司審計部公佈的公司績效分的月平均數或離職月(按累計績效方法)計算的公司績效分或經審計部實施的離職審計績效分計算,其他年薪制人員,按其在職期間的個人月度工作績效分的平均數計算。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性付清。

  2、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發;在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勞動合同期內,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或經公司同意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不滿三十日可以離職的,離職員工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一)月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分計算,離職日後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公司員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年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發,在公司員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在職期間的績效年薪,仍按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計算,公司負責人按其在職期間的經集團公司審計部公佈的公司績效分的月平均數或離職月(按累計績效方法)計算的公司績效分或經審計部實施的離職審計績效分計提,其他年薪制人員,按其在職期間的個人月度工作績效分的平均數計提。

  3、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提,在年中離職的不計提。

  4、按前兩款規定計提的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的實際支付比例限定在80%以內,支付時間限定在離職六個月後。因特殊情況,經集團公司董事長批准,支付時間可以提前。

  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後的餘額。

  三、勞動合同期內,公司要求無過失員工離職,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個月基礎工資後向員工發出書面通知,員工應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未發薪酬。

  四、員工離職不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方可發放。

  五、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五十三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五十四條:薪資異動核算

  公司員工因轉正定級、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工作單位異動產生薪資及其支付人異動、薪級異動產生薪資異動,必須憑集團公司統一製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見附件四)和《員工異動審批表》。

  第五十五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一、子公司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一)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公司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送本公司財務部稽核提成總額,經財務部負責人簽字後,送公司負責人批准簽字,再送本公司辦公室核算。

  (二)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個人月度績效彙總表》、員工的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核算員工的應發績效工資;依據《員工考勤彙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彙總表》,送辦公室負責人稽核簽字後轉財務部複核報公司負責人批准。

  (三)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四)辦公室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彙總表》影印件及電子版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稽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子公司辦公室溝通後,發出文字整改通知,子公司務必在下月進行調整。

  二、新子公司在籌建和試營業期間的員工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由籌建組織或新公司相關責任人依據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的員工基準工資和《員工考勤彙總表》及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經籌建組負責人或新公司負責人稽核後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轉財務部複核報總裁批准後發放。

  三、集團公司員工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一)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專員依據《考勤彙總表》、《個人月度績效彙總表》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稽核簽字後轉財務部複核,報總裁批准後,由財務部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工資帳戶。

  第五十六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範

  一、工資核算必須使用集團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二、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建檔儲存。

  三、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資料,應採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四、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五十七條:薪酬支付日

  公司計薪週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資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所有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二條範圍

  本制度依集團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團從業人員的薪資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檔案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本制度系集團各事業部及各子公司薪資管理的總則,其中對集團直屬各職能部門的薪資管理作了明確的規定。各事業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資管理具體辦法另見《事業部薪資管理制度》。

  第三條權責

  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頒佈,修訂,解釋並監督施行,集團各部門、事業部共同執行。

  2、修訂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意見和集團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集團總裁核准後,方可修訂。

  3、此制度經集團總裁核准後,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條工資構成與定義

  一、業務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獎金:集團公司經營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專案,獎金設定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3、其它獎金:建立新客戶開發獎等。

  二、管理類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加(降)薪: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資專案。

  3、獎金:集團經營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專案,獎金設定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三、定義

  1、業務類人員:創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集團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集團業務類人員為:銷售人員、生產人員

  2、管理類人員:持續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集團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

  第五條扣除專案

  1、工資收入所得稅。

  2、社會保險等相關福利個人支付專案。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條下列情況工資不予扣除

  1、按集團公司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的婚假,喪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調參加培訓。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況。

  第二章業務類人員考核

  第七條另見《銷售人員薪資管理辦法》和各子公司的《生產人員薪資管理辦法》

  第三章管理類人員考核

  第八條底薪設定標準(略)、加薪(降薪)辦法集團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根據有關制度、工作流程、獎懲記錄等因素做出的薪資調整專案。

  1、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可予以加薪。

  (1)連續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總評90分以上。

  (2)季度內獲通報嘉獎兩次以上者

  (3)其它為集團或子公司發展做出重大貢獻並通報嘉獎一次以上者。

  (4)年度內工作成果顯著,並無任何違紀等不良紀錄,且工作滿6個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將予以降薪:

  (1)連續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於70分者。

  (2)季度內通報批評2次以上者。

  (3)季度內累計曠工2天以上者。

  (4)實施其它對公司發展不利的行為。

  3、管理類人員加薪和降薪級差明細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評結束後7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依規定要求將符合標準的人員提報考評組確認,並負責同財務部共同執行。

  第四章晉升與降職

  第九條晉升(降職)定義: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人力資源部提出建議,由考評小組確認其晉升或降職。

  第十條管理類人員的晉升與降職

  1、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當予以晉升

  (1)職員應符合加薪條件的一併晉升直至高階專員

  (2)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條件將予以降職

  (1)累計被書面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2)連續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於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績效獎金

  第十一條定義:以體現各級員工個人綜合工作表現、行為、成果為基礎和體現集團公司整體績效和營利狀況的銷售回款比率為依據,依據集團的經營狀況確定相應獎金基數為標準,對管理類員工以月度為週期進行的獎勵或處罰。

  第十二條關於考核的規定

  1、考核時間:每月1-10日對上月集團公司整體績效進行考核並實施。

  2、考核權責:本規定要求於每月10日前由營銷中心提供上月銷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關資料至財務部,經財務部測算,報總裁核准後由財務部發放。

  3、考核方式:銷售回款比率超過計劃70%以上,員工享受300元的獎金基數。

  4、計算方法:個人績效獎金額=300×回款完成率(%)×職務獎金係數

  第十三條職務獎金係數明細(略)

  第十四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月度內曠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試用期者。

  3、月度通報批評1次以上者。

  4、月度內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於公司發展之行為。

  6、當月度內離職的。

  第十五條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集團財務部提交職務獎金係數明細。

  2、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總裁經核准後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檔案存檔。

  第六章年度績效考評獎金

  第十六條定義:又稱年終獎(司齡獎),集團視年度經營狀況及員工工作表現,以在集團公司工作的司齡為主要依據發放的獎金。

  1、集團高層管理人員由集團總裁確定發放額度。

  2、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由公司考評小組確定不同職級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依據進入集團公司的時間和其他評比要求計算獎勵額。

  3、發放時間:年假前一週。

  第十七條獎金的計算辦法:年終獎金=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出勤係數×司齡

  1、出勤係數為本年度應出勤天數與應出勤天數的商。

  2、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由集團臨時組建的考評小組根據本年度集團整體的經營業績,盈利狀況,未來發展規劃等確定的額度。

  第十八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年度事假超過1個月以上者。

  2、年度曠工超過2天以上者。

  3、試用期者。

  4、年度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5、年度內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的。

  6、其它不利於公司發展之行為。

  7、年度內11月30日前離職的。

  第十九條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財務部提交年度員工人事考評成績累積資料。

  2、財務部按照制定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集團總裁核准後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檔案存檔。

  第七章薪資保密規定

  第二十條目的

  集團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集團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按勞分配兼顧公平,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度與避免優秀人員免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各級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集團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洩任何人薪資,如有洩漏事件,另調他職或辭退。

  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通報批評。

  3、吐露本身薪資者,通報批評。

  4、評論他人薪資者,予以辭退。

  5、若因以上行為造成其它影響者除以上處理外,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辭退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關制度即刻廢止。集團將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此制度的修改權。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3

  一、目的

  強調以業績為導向,按勞分配為原則,以銷售業績和能力拉昇收入水平,充分調動銷售積極性,創造更大的業績,業務員提成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列入計算提成的產品,不屬於提成範圍的產品公司另外製定獎勵制度。

  三、業務員薪資構成:

  1、業務員的薪資由底薪、提成構成;

  2、發放月薪=底薪+提成

  四、業務員底薪設定:

  1、業務員的底薪為1500元/月,公司不承擔住宿伙食:

  五、銷售任務

  業務員的銷售任務額為每月月初由銷售管理人員公佈,試用期業務員第一個月不設定銷售任務,第二個月按正式員工的50%計算任務額。

  六、提成制度:

  1、提成結算方式:隔月結算,貨款未收回部分暫不結算,直至貨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核:本銷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銷售任務的比例設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計算辦法:

  ①銷售提成=淨銷售額x銷售提成百分比+高價銷售提成

  ②淨銷售額=貨品總計金額—設計師費用—公司成本百分比

  4、銷售提成比率:

  5、銷售提成比率會根據本公司不同產品制定相應的提成政策(見附件)

  6、低價銷售:業務員必須按公司規定產品的最低價範圍銷售產品,特殊情況需低價銷售的必須向銷售經理以上領導申請,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制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7、高價銷售提成:為規範價格體系,維持銷售秩序,避免業務員之間出現惡性競爭,如果業務員高於公司規定最低價範圍銷售產品的,高出部分的xx%將做為高價銷售提成,管理制度《業務員提成制度》。

  七、激勵制度

  為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特別是提高業務員響應各種營銷活動的積極性,創造衝鋒陷陣式的戰鬥力,特設四種銷售激勵方法:

  1、周銷售冠軍獎,每週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周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現金獎勵(周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的四分之一);

  2、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獎勵;

  3、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獎勵;

  4、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獎勵;

  5、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後一個月工資發放;(如業務員未工作到年底獎金不予發放)

  6、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業務員不參與評獎;

  7、各種獎勵中,若發現虛假情況,則給予相關人員被獎勵金額五倍的懲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八、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開始實施。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發揮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勵作用,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員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各項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行薪酬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結合本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所有崗位貢獻、酬勞均在崗位係數和績效中體現。特殊崗位需要給予津補貼的根據省行統一規定發放。加班工資的計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內退員工、工勤崗位工資按照省行有關人事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條薪酬管理原則

  一、按勞計酬原則。實行工資與個人勞動和績效掛鉤,按貢獻計酬,體現多勞多得,拉開分配檔次。鼓勵基層員工工資高於機關員工工資,一般員工工資高於領導幹部工資,經營崗位工資高於管理崗位工資。

  二、質效優先原則。以總行為單位,工資增長總額、增幅不得高於利潤增長總額、增幅,確保效益增長水平高於工資增長水平;將控新降舊、綜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風險防範與績效工資掛鉤,對經營管理存在重大問題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按規定扣減績效工資。

  三、區別對待和兼顧公平原則。實行崗位和地域有別的考核機制,考核重點向一線傾斜、向經營崗位傾斜,向增量業務傾斜、向自營業務傾斜,培育全轄員工增強“勞動創造價值”的工作理念。

  四、實事求是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客觀公正考核,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一律嚴肅查處。

  第二章崗位設定

  第四條全行設定管理崗、客戶經理崗、櫃員崗、保安崗及其他崗五類崗位。

  一、管理崗。指基層支行(含營業部)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主要包括:支行行長、副行長(正、副股級)、會計主管、專職信貸員。

  二、客戶經理崗。指基層支行從事存、貸款營銷及管理的人員。包括一般信貸員、不良貸款清收盤活人員、專職攬儲人員。

  三、櫃員崗。指基層支行營業人員。包括綜合櫃員、主管授權櫃員及大堂經理。

  四、大堂經理崗。特指總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經理。

  五、保安崗。指鄉鎮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員。鄉鎮支行保安人員由內部職工擔任。

  六、其他崗。指上述界定崗位以外的其他崗位員工。

  第三章薪酬構成

  職工薪酬由基本工資、職級工資、效益工資、獎勵工資及附加薪酬五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1、工齡工資。按照參加工作時間長短進行界定,每月按每年工齡xx元計算。

  2、學歷工資。中專及以下學歷或員級、技工級職稱每人xx元/月,大專學歷或初級師、技師職稱每人xx元/月,本科或中級師、高階技工職稱每人xx元/月,研究生或高階師職稱每人xx元/月。

  3、農村支行津貼。為鼓勵員工到山區農村支行工作,對農村支行幹部員工計發農村支行津貼。其中: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xx支行、xx支行每人xx元/月。

  二、職級工資

  1、櫃員崗。含綜合櫃員崗、授權崗、總行未下文聘任的其他大堂經理。一級櫃員xx元/月;二級櫃員xx元/月;三級櫃員xx元/月。其中40歲以上不參與等級考核的,參照二級櫃員標準計發。

  2、客戶經理崗。一級客戶經理xx元/月;二級客戶經理xx元/月;三級客戶經理xx元/月。

  3、大堂經理崗。扁平化支行已下文聘任的大堂經理xx元/月。

  4、保安崗。指內部人員保安崗,支行保安崗人員由總行統一根據需求進行調配,每個支行定員1人,崗位工資xx元/月。保安崗以總行安排確定的人員為準。

  5、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各支行行長(營業部經理)、會計主管按xx元/月計發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鄉鎮支行加計發農村支行津貼。

  6、其他在崗人員。其他在崗人員未參加櫃員崗、客戶經理崗考核的,按xx元/月執行。

  三、管理工資

  (一)係數的確定。

  1、支行行長。扁平化支行行長係數為2.0,重點鄉鎮支行行長係數為1.9,其他支行行長係數為1.8,全面負責的副行長相應下浮0.1係數。

  2、支行副行長。扁平化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6,重點鄉鎮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5,其他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4。

  3、正副股級。正股級係數1.5;副股級係數1.2。正副股級係數認定以《農村商業銀行正、副股級幹部工資係數認定方案》為依據,扁平化支行正副股級在相應係數的基礎上上浮0.2,重點鄉鎮支行正副股級在相應係數的基礎上上浮0.1。

  四、效益工資。

  效益工資根據總行今年擬實現利潤總額確定,直接參與含量計酬。

  五、獎勵工資。

  獎勵工資指依託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拓寬績效考核外延,大力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和“春天行動”等活動的獎勵工資。

  六、附加薪酬。

  體現薪酬的社會保障功能,包括津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等。

  1、津補貼。包括通訊費、交通費等,專案及發放標準按照上級主管行社相關規定執行。

  2、職工福利費。指按相關政策規定支付的職工福利性支出。

  3、社會保險。主要包含單位為職工計繳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個險種的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按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計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5、補充養老保險。按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計繳的企業年金單位部分。

  第四章薪金考核

  第六條基本工資與職級工資的考核

  員工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由各支行與員工日常考勤掛鉤考核,並實行倒扣制。上班時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xx元、曠工一天扣xx元;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一次扣xx元;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學習的一次扣xx元。

  第七條管理工資的考核內容及標準

  基層支行人員管理工資由總行按季考核,實行指標打分及倒扣分,總行組織相關職能部室針對相關檔案條款集中打分,通報各支行分項分數情況,並將綜合打分作為工資考核的依據。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一)定量指標考核

  1、綜合業務經營支行(70分)

  (1)存款淨增(40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50分封頂。考核任務按餘額和積數雙向考核,各佔比50%。該項由業務拓展部考核。

  (2)貸款淨增(15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20分封頂。該項由信貸管理部考核。

  (3)電子銀行業務(15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20分封頂。該項由電子銀行部考核。

  2、單一經營存款業務的支行(70分)

  (1)存款淨增(50分)。考核任務按餘額和積數雙向考核,各佔比50%,65分封頂。該項由業務拓展部考核。

  (2)電子銀行業務(20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25分封頂。該項由電子銀行部考核。

  (二)定性指標考核(30分)

  1、安全保衛工作(5分)。該項由安全保衛部考核。

  2、優質文明服務(10分)。該項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3、內控(案防)管理(10分)。該項由稽核監察部負責,其他職能部門對口考核。

  4、合規管理工作(5分)。該項由風險合規部考核。

  對單位獲得省級先進的加3分,獲得市級先進的加2分,獲得總行先進的加1分。該項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三)支行出現以下情況的,在內控(案防)和合規管理中倒扣分。

  1、員工行為管理。出現上訪、打架鬥毆、服務被投訴等不良行為的,一次扣1分。

  2、業務經營管理。費用報賬不真實、超支;存貸款弄虛作假以及被省市級以上管理部門檢查通報的,一次扣2分。

  3、出現重大風險事件的,內控(案防)管理和合規管理兩項不得分。

  第八條計價工資

  計價工資即含量計酬工資,與支行收存、收息、業務量等掛鉤。

  一、參與計價工資人員:支行正、副行長和內外勤人員(不含見習期新員工和勞務派遣人員)。

  二、計價工資計酬原則:

  支行行長(不含扁平化)每月計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所在支行人平工資的2.0倍,當月考核計價高於規定部分,留存財會統計部待年終統一清算,全年工資高於規定部分的一律扣發。一般員工(含副行長)每月計價工資不封頂,允許員工工資高於支行行長工資。

  三、計價標準的確定

  (一)存款計價標準。

  1、存量存款。核定方法:以總行確定各支行存量存款基數為準。

  存量存款日萬元計價標準。xx支行1分;xx支行2分;xx支行、xx支行2.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3分;xx支行、xx支行4分;xx支行、xx支行4分;xx支行、xx支行7分。

  2、增量存款。核定方法:增量存款=考核期存款日積數和÷考核期天數—存量存款。

  增量存款日萬元計價標準。xx支行、xx支行6分;xx支行、xx支行7分;xx支行、xx支行8分;xx支行、xx支行10分;xx支行、xx支行1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18分;xx支行、xx支行20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xx支行22分。

  (二)貸款標準。

  收息計價原則:一是增量貸款計價標準高於存量貸款計價標準;二是自營貸款計價標準高於擔保公司貸款、按揭貸款、牽頭行銀團貸款、股權xx押貸款、貼現等平臺貸款計價標準。平臺貸款的計價按不同貸款品種營銷難易程度分類別計價,以貸款戶頭為基數計付工資。

  1、存量貸款計價標準。存量貸款以總行確定的清單為基準考核。

  (1)平臺類貸款(成員行銀團、擔保公司、按揭、股權保證):單戶每月5元;

  (2)自營類貸款

  農村支行:單戶10萬元以下的每月xx元;單戶1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1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5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多筆的按總額計算。

  扁平化支行:單戶10萬元以下的每月xx元;單戶1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1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5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多筆的按總額計算。

  2、增量貸款利息計價標準。

  (1)增量貸款核算標準如下:

  增量的計價基數:總行以各支行20xx年12月末應收應計利息收入額度為基數,在此基礎上的增加額為增量計價考核數;

  (2)計價標準。

  ①鄉(鎮)支行計價標準。增量貸款利息均按xx元/萬元計價。

  ②扁平化支行計價標準。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社銀團貸款、股權xx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社銀團貸款、股權xx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銀團貸款、股權xx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3)推介貸款計價及分配。實行全員推介貸款,對跨行成功推介的貸款,貸款利息收入計價以承貸行增量貸款利息收入的標準計價,只計算一次工資,但貸款任務推介支行和承貸支行雙向計算,計價工資按責任人、貸後管理人員、業務操作員7:2:1的比例分配。

  (4)存量貸款中當年到期或提前償還貸款繼續投放總行未認定為增量貸款的按存量計價標準每月增加xx元。

  (三)表內外不良貸款清收計酬按風險部門有關規定執行,電子銀行業務計酬按電子銀行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四)業務量計價標準。

  1、計價標準。櫃檯業務量按xx元/筆計價;放貸業務量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以合同文字份數統計)和按揭貸款按xx元/戶計價,其他貸款單筆500萬元以內(含)按xx元/戶計價、單筆500萬元以上按xx元/戶計價。櫃檯每筆業務的傳票附件不統計業務量。櫃檯業務量由會計主管負責考核統計,財會統計部和稽核監察部每月抽查不少於2個支行。業務量計價工資按支行考核,由支行據實分配上報。

  2、代收代發業務量統計原則:

  ①對代收代發業務筆數小於100筆的,按實際筆數計價,超過100筆的,基數按100筆,每增加100筆按1筆計價;

  ②對工作量較大的重新開戶代收代發業務按實際筆數計價;

  ③代收代發過程中,錯賬處理的業務按實際筆數計價。

  3、自助裝置管理人員計價。對安裝有自助裝置的支行,自助裝置管理人員補助工資按每臺xx元/月計發。設立離行式自助銀行(需加鈔維護的ATM、CRS)的支行每臺增加xx元/月。

  第九條獎勵工資。省市行業管理部門計發的獎勵按上級規定計發;“春天行動”按總行春天行動方案考核計發;階段性目標任務計發的獎勵按職能部門制定的階段性目標方案計發。

  第十條會計主管工資

  1、基本工資。與日常考勤等掛鉤,按月由所在支行將考核情況上報財會統計部考核計發。

  2、績效工資標準。會計主管係數1.2,其中聘任為副行長(副經理)的,按所在支行副行長(副經理)係數執行。

  3、績效工資考核。係數1.0的工資參照總行機關人員,由財會統計部、稽核監察部和業務拓展部按其崗位職責履行情況按季考核兌現(考核分值:財會統計部50分、稽核監察部30分、業務拓展部10分、風險合規部10分)。得分95分(含)以上的,按滿分考核,95分以下的按實際得分考核。超過1.0的係數工資,按季參照支行定性定量考核得分考核到支行,再由各支行根據本支行方案考核到人,年終總清算。

  4、各支行應分配會計主管存款任務,任務數不能低於總行相應職級人員,任務記憶體款不得計價。

  第十一條信貸主管工資

  扁平化支行xx元/月,其他支行xx元/月作為信貸主管崗位工資,按季由信貸管理部按其工作情況考核兌現。

  第十二條人員調整後計價工資分配

  一、貸款計價工資。因工作調動的人員,其營銷的存量正常貸款日常貸後管理工作原則上應移交給承貸支行現客戶經理。該部分貸款利息以承貸支行計價標準計價,按原貸款責任人70%、承貸支行30%的比例分配,原責任人負責該筆貸款的收回,原責任人調到總行的負責到期清收,但不參與計價。承貸支行現貸後管理人員負責該筆貸款移交後的日常貸後管理工作(含按期結息督促到位)。

  二、存款計價工資。因工作調動的人員,其個人攬存的存款,按存款存入支行計價標準由該支行考核計發。

  第十三條總行機關人員嚴禁在基層支行直接或間接獲取績效工資。一經查實的,全額扣回所得績效工資,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總行或上級管理部門借用人員,借用期間工資由總行計發。

  第十四條受處分、處理人員工資。

  1、下崗(離崗)、待崗人員。下崗(離崗)、待崗期間只發最低工資(崇陽縣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下同);

  2、撤職或降級人員。從撤職或降級次月起,執行新職級工資標準;

  3、受記過、記大過處分的人員,從受處分的次月起,在處分期內按職級工資的50%考核發放,開除留用人員只發最低工資;

  4、被司法機關收容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收審期間停發工資。審查結束,沒有問題的補發相應工資;有問題給予處分、處理的,按相應處分、處理類別計發工資。

  第十五條內退、勞務派遣人員工資。

  內退、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人事部門根據省行管理規定計發。第十六條病、事假期間工資。

  1、病假在三個月以內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按病假實有天數扣減職級工資(應扣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x病假天數),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2、病假超過三個月不足六個月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按月扣減職級工資,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3、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至醫療期滿,只發基本工資;

  4、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職級工資按本單位職級工資考核平均水平計發,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5、請事假一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照發,職級工資按實有事假天數扣減工資。扣減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x事假天數;

  六、請事假超過1個月的(一個月內請假超過21天的按一個月計算),事假期間只發最低工資(所在地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工資);累計超過3個月的,不計發效益工資;

  七、曠工3天以內(含3天)的,按天扣減應得工資。

  應得工資=(基本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3天以上的,全額扣減當月應得工資。

  八、假期工作。按規定享有的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年度休假,假期工資按應得工資全額計發。

  九、不在崗人員只發基本工資,其他工資不予計發。

  第五章考核要求

  第十七條強化領導,明確職責。

  1、組織領導。總行成立以董事長任組長,行長、副行長、監事長任副組長的薪酬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全行薪酬管理的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財會統計部、人事教育部、信貸管理部、風險合規部、稽核監察部、安全保衛部、業務拓展部和電子銀行部組成,負責薪酬日常考核工作。

  2、部門職責。人事教育部負責每月基礎工資及職級工資的管理和確定;財會統計部負責基礎工資、職級工資及計價薪酬的稽核、彙總及兌現。財會統計部、信貸管理部、風險合規部、業務拓展部和電子銀行部負責對各支行年度業績真實性考核;人事教育部、稽核監察部、安全保衛部負責對各支行年度定性指標的考核;各支行負責按月公示各自支行個人業績和考核情況。

  第十八條臺賬管理。員工業績臺賬是計價工資考核真實可靠的依據,各支行必須加強對存款和貸款等業績臺賬的管理,總行業務拓展部負責督促檢查臺賬管理情況。

  1、各支行行長是臺賬管理和工資考核的第一責任人;會計主管是直接責任人,負責臺賬的登記與管理工作,由業務拓展部按季打分考核。

  2、臺賬應做到每日登記,並由員工和會計主管簽字確認,按月彙總公佈。對業績臺賬有異議的,可在各支行公佈後三日內向所在支行行長提出訴求,逾期不再受理。

  3、新招錄員工見習期內由所在支行建立個人業績臺賬,其工資不參與薪酬分配。見習期滿後,視同正式員工參與薪酬分配。

  第十九條薪酬支付管理。

  1、基礎工資和職級工資。按月結合出勤率等由人事教育部考核後,交財會統計部計發。

  2、效益及含量計價工資。各支行行長負責考核,員工簽字確認。

  每月1日按照所在支行員工績效計算出上月到人計價工資交總行財會統計部稽核、彙總;每月5日前財會統計部將工資彙總資料下達到各支行,每月10日前各支行必須將擬兌現到人的工資造表簽字後上報總行財會統計部再次稽核彙總,每月15日前由總行財會統計部將工資交營業部通存直達兌現到人。原則上總行核定的工資必須按月兌現到人。各支行留存工資不得突破20%,由各支行考核兌現到人,年終將考核情況上報財會統計部備案。

  3、獎勵工資。由總行相關部室按各自職能以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考核兌現。

  4、管理工資。由總行相關職能部門對各支行按季考核,再由各支行考核到人,上報總行財會統計部計發,年終總清算。

  第二十條嚴格檢查,確保落實。總行業務拓展部和稽核監察部要定期檢查支行業績臺賬登記及執行情況,確保薪酬分配落實到位。各支行要嚴格按有關程式開展工作,對考核辦法、計價標準、業績臺賬及工資兌現方案予以公開,嚴禁弄虛作假。凡發現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xx農村商業銀行負責解釋和修訂。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凡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5

  一、業務員薪資構成:

  1、業務員的薪資由底薪、補貼、提成及年終獎金構成;

  2、薪資發放:

  ①每月發放底薪+補貼

  ②提成每個季度發放一次

  ③年終獎金年底發放

  二、業務員底薪及補貼設定:

  1、業務員的任務底薪為3000元/月,業務員工資實行完成任務比例發放制度。即當月完成任務的70%,即當月發放工資為3000元/月×70%=2100元。工資不低於最低生活標準1720元。連續3個月銷售額平均值不能完成銷售任務,則視為業務員能力不合格,轉綜合管理部自動離職。考核月份為每年度的2月至11月。其餘時間發放3000元底薪。

  2、業務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工資為任務底薪的60%,即1800元。試用期合格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補貼:

  1)交通補貼:按乘坐公共汽車為標準實報實銷;

  2)通訊補貼:100元/月,試用期內業務員不享受通訊補貼。

  3)伙食補貼:100元/月,試用期內業務員不享受伙食補貼。

  三、提成制度

  1、提成方案

  仿古建材類產品按銷售額的8%計算仿古四合院類建築產品按照3%提成。

  2、提成結算方式:按季度結算,貨款未收回部分暫不結算,直至貨款全部回收;

  3、提成考核:任務內銷售額按仿古建材類產品8%,仿古四合院類建築產品按3%提成,超額完成部分,按任務內銷售額的提成比例增加2%提成。

  4、提成計算方法:

  銷售提成=淨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淨銷售額=當期銷售金額—當期費用年終獎金=年銷售淨總額×0.5%

  四、激勵制度

  為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提高業務員的積極性,創造衝鋒陷陣式的戰鬥力,特設三種銷售激勵方法:

  1、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1000元獎勵;

  2、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2000元獎勵;

  3、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3500元獎勵;

  4、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後一個月工資發放;

  5、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業務員不參與評獎;

  五、最終解釋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屬北京聚星複合材料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部所有。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6

  業務員是公司的生命,為充分調動公司業務人員的積極性,特制定本條例,具體如下:

  一、適用物件

  本條例僅適用於本公司專職業務人員。

  二、試用期業務員管理條例:

  1、新業務員到公司正式報到需帶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1張身份證影印件、1張畢業證影印件、1張個人簡介、2張1寸照片及叄佰元(¥300.00元)培訓押金。

  2、新業務員到崗後,由公司統一安排參加崗前培訓。每個業務員需透過基本培訓後方可正式上崗。

  3、業務員繳納的培訓押金將在新業務員轉正半年後歸還。新業務員工作不滿半年離職者不歸還培訓押金。

  4、為了讓新業務員早日熟悉公司業務,公司對新業務員採取無底薪、無定額,但有差旅補貼及提成的工資發放制度,鼓勵新業務員大膽拓展業務範圍。即業務員自己辦通勤票,每月月底憑寫明被拜訪單位、被拜訪人、被拜訪人聯絡電話的單子報銷通勤票的三分之一。如當月業務員不外出拓展業務則通勤票自己負責。

  5、新業務員無業務定額,業務提成為業務總額的10%(業務提成在業務款收進,專案開始產生賬面利潤後按比例兌現。)

  6、新業務員試用期一般為1個月,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從業務員的責任心、業務能力及對公司的貢獻三個方面對業務員進行考核,由總經理決定業務員轉正時間。新業務員試用1個月後仍不能透過業務考核的,做自動離職處理。(對責任心強但業務能力弱者公司將適當放寬試用期限。)

  三、合同期業務員管理條例:

  1、業務員工資=底薪+崗位津貼+業務提成。

  2、底薪計算方法:業務員工齡一年以內底薪為500元;工齡二年底薪為800元;工齡三年底薪為1000元;三年升為業務經理,除基本工資+提成外另贈公司5%股份。

  3、崗位津貼計算方法:業務經理崗位津貼為400元。

  4、業務提成計算方法:印刷提成為5%;網站提成為20%。

  5、業務員每月業務額定額為5000元。完成定額可得底薪。超出定額部分的業務額,業務員按本條例第三條第4點方法進行提成。無法完成定額的,按完成定額的比例發放工資。當月無一筆業務落實,當月無底薪。(業務額以簽約為準)

  6、當月業務總額達到1萬元以上或連續三個月業務總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則次月可享受業務主管待遇;當月業務總額達到2萬元以上或連續三個月業務總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且業務總額為業務部第一者。則次月可享受業務經理待遇;業務主管和業務經理每三個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業務主管或業務經理資格。(業務額以簽約為準)

  7、業務經理有責任幫助其它業務員提高業務能力及解決業務員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於領導和管理整個業務部,將影響個人的業務量。

  四、本著少花錢能辦事的原則,對業務所需的香菸由業務員個人負責。

  對於業務招待所需費用,應事先填寫招待申請表,註明用途並由公司經理批准。報銷時,原始憑證必須有經理、經辦人兩人以上簽字並附清單,經財務部門核准後給予報銷。當月發生的業務費用當月必須結清。

  五、為了提高公司的凝聚力,提倡公司員工互相幫助的精神。

  公司每月評出一名金牌業務員。公司除在月會上表彰金牌業務員、請金牌業務員給其它業務員講業務心得外,金牌業務員可直接享受升一級待遇。(即:如業務員當時為業務主管,被評為金牌業務員後,次月可業務經理待遇。金牌業務員不受本條例第三條第6點限制)。當年累計三個月被評為金牌業務員的業務員,年終公司還將另外發以獎金做鼓勵。

  六、金牌業務員必須具備以下三條要求:

  1、敬業愛崗,對本職工作有強烈的責任心。

  2、自身業務能力強,並能熱心幫助其它業務員提高業務能力。

  3、認真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維護公司形象。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7

  一、外貿業務員在電子商務平臺上借接來的訂單或透過其他渠道自費開發的訂單,一律按實際銷售回款進行提成。

  二、報價統一由董事長制定報價單,若有新款沒有報價單時,應先報董事長核定價格之後再報,若確實有特殊情況,則外貿人員應在報完價後彙報董事長。

  三、提成比例採取浮動制原則,銷售合同款100萬人民幣以下(含),按1%提;100萬-300萬,按1.5%提;300萬-500萬,按2%提;500萬-1000萬,按2.5%提;1000萬以上按3%提,並且公司另行額外獎勵。提成的發放以貨款回收後三個月內予以兌付。

  四、公司領導開發的客源及其他業務員並非關聯中介所獲得的客戶下單,交由業務員跟單時,業務員享有比例提成,提成比例為0.5%。

  五、訂單/合同在執行中,非業務員因素造成的損失,業務員不承擔任何比例賠償責任,因業務員操作失誤和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損失,依失誤大小和關聯程度進行賠償,原則上不高於業務員年度提成累計總額的80%。

  六、如果客戶要求寄樣品,可以在向董事長申請後不要客戶付樣品費和快遞費。

  七、工資發放條例:外貿業務員工資1200元保底基數,每個業務員的考核基數是6萬人民幣/季,三個月內銷售額不能達到6萬人民幣的,公司考慮將其換崗位。

  八、貨款回收條例:資金流轉是公司的命脈,貨款回收關係公司職工的切身利益和企業的正常運轉,業務員應該負起對所做訂單的銷售回款的催收責任,國際業務訂單訂的付款方式必須嚴格按照30%的預付款,餘款在拿到提單傳真給客戶後付清。需特殊處理的客戶,必須由董事長批准。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8

  為進一步做好地級代理商的開發,擴大公司產品銷售量,經公司研究特制定業務員銷售管理制度。

  一、業務員的開發及提成。

  1、新招聘人員試用期2個月,底薪1000元,出差時每天補助50元(含生活費、住宿費)。

  2、試用期期間至少完成5噸/月的銷售任務,若無法完成,底薪按照200×銷售噸數發放,另每噸提成150元/噸。

  3、試用期結束後,業務人員取消底薪和生活補助,按銷售業績提成150元/噸。

  4、業務人員的銷售費用。公司對長途車票給予報銷,市內公交、打的、住宿及招待費用不給予報銷,銷售人員每月補助150元電話費。

  二、業務人員招聘及培訓考核。

  1、辦事處業務人員由各辦事處負責招聘,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檔案管理。

  2、辦事處負責對業務員的系統培訓。主要以公司企業文化、產品知識、銷售技巧及市場開拓等內容為主,讓業務員全面瞭解公司的情況,並認可公司的企業文化與管理模式

  3、培訓結束後,辦事處負責對業務員的考核,經考核合格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備案,進入工作崗位。

  4、辦事處根據各業務人員的情況隨時做好對業務員的指導工作。

  三、市場開拓管理細則。

  1、業務人員首先要根據所在區域情況確認銷售渠道,公司主要開發地級代理商為主。

  2、業務人員要對所在市場做好市場調查工作、並制定市場開拓計劃及進度表。

  3、業務人員每天對自己的工作向辦事處負責人進行彙報,出差時要用當地電話進行工作彙報。彙報內容包括時間安排,拜訪客戶的名稱,公司的基本情況,洽談達成的意向,公司負責人及聯絡方式等。

  4、公司的產品價格統一制定,所有銷售人員及辦事處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價格,不允許跨區域串貨,不能進行惡意競爭。

  5、辦事處人員和集團公司人員對於共同經營的區域要相互溝通,不能相互爭奪客戶,對於有異議的客戶,要報到公司進行協調處理。

  四、業務人員職責。

  1、全面熟悉豆沙及豆類產品特點,嚴格執行公司制定銷售方案。

  2、相關人員要相互配合,做事有原則、認真,責任心強,不容許相互推諉,相互責備的現象發生。

  3、不許瞞報、虛報價格,損公肥私、營私舞弊等現象,一旦發現將報集團公司,核實後給予嚴厲處罰。

  4、業務人員要保證貨款的安全回收,對於需要放賬期的客戶,需報公司同意後,方可放賬,其他客戶一律現款結算。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9

  根據公司體現公正、公平的原則,為了加強公司管理,激勵公司員工的工作,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業務人員薪酬構成

  由底薪、佣金兩部分組成。

  二、底薪

  標準:

  片區經理月薪1200元+每月過程考核獎(詳見過程考核實施辦法)

  業務助理月薪1000元+所屬片區經理過程獎的30%

  初級業務助理月薪:本科900元,專科800元(不參加過程考核)

  注:新聘用員工實習期(2個月)本科700元,專科600元,實習期滿自動轉為初級業務助理。底薪發放時間為每月5日,出差人員回公司後領取底薪。

  三、佣金

  3.1佣金

  3.1.1佣金標準:佣金=提成-分擔費用-失誤損失(包括本政策、業務管理制度、市場財務制度、業務人員業務費用制度範圍內的所有應承擔的損失)

  3.1.2年底貨款兩清、賬目明晰的,春節前可發放全部佣金.

  3.2提成標準:提成=淨回款(返利除外)×提成係數

  3.2.1提成係數(指標均為百分比)

  業務代表是企業的一線人員,合理的薪酬體系能充分調動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原先幹多幹少一個樣、干與不幹一個樣的大鍋飯制度已經被幹多拿得多、幹少拿得少的制度徹底更替,至於業務人員到底該拿多少?企業在發薪水的時候究竟發多少?這需要企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薪水制度。

  “買力”和“賣力”市場永遠是矛盾的,但決非不可調和,而調和的關鍵點就是制定一套合情合理的薪酬體系,它是留住人才、維持企業發展的原動力,筆者根據多年服務眾多企業的經驗,總結出六套薪水制度,其中前三種薪水制度比較常見,而後三種薪水制度目前也有不少企業正逐步施行。

  (1)高底薪+低提成

  以高於同行的平均底薪,以適當或略低於同行業之間的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外企或國內大企業中執行的比較多,國內某家電企業在上海的業務代表底薪為4000,提成為1%。屬於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該制度容易留住具有忠誠度的老業務代表,也容易穩定一些能力相當的人才,但是該制度往往針對的業務代表學歷、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業務代表不容易輕易進去,門檻相對高些。

  (2)中底薪+中提成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為標準,以同行的平均提成發放提成,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中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對於一些能力不錯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有很大的吸引力。業務代表考慮在這樣的企業長期發展,主要受中國傳統的中庸思想所影響,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目前打部分國內企業採取的是這種薪水發放方式。

  (3)少底薪+高提成

  以低於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以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底薪標準,以高於同行業的平均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小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也無須支付過高的人力成本,對於一些能力很棒、經驗很足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有一定的吸引力。

  新的是國內某保健品企業,該企業走的是服務營銷體系,其薪水制度為:該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50元)+完成業務量×制定百分比(10%)

  這種薪水制度,往往造成兩種極端,能力強的人常常吃撐著,能力弱的常常吃不著。

  4、分解任務量

  這是一套比較新的薪水發放原則,能夠公平地給每個業務代表發放薪水,徹底打破傳統的底薪+提成制度。

  某公司共10個業務代表,在xx年4月份制定的銷售任務50萬,那麼每人的平均任務是5萬,當業務代表剛好完成屬於自己的任務額5萬的時候,就拿到平均工資3000元,具體發放方式有一個數學公式可以計算:平均薪水×完成任務÷任務額=應得薪水。

  按照上面的例子來計算,當一個業務代表完成10萬的銷售,那麼應該得到的薪水就是6000元。這種薪水制度去繁就簡,讓每個業務代表清楚地知道可以拿多少錢。可充分激勵優秀的業務人員,並且可以讓濫竽充數的業務人員根本混不下去。

  5、達標高薪制

  顧名思義,這是一個達到標準可以拿到高工資的薪水制度,對於業務人員來說,有一個頂點可以衝刺,這個頂點並非遙不可及,應當讓10%左右非常有能力的業務人員拿到。這樣才能激發更多的業務人員向目標衝刺。

  某銷售公司採取達標高薪制,給業務代表開出的薪水是10000元/月,銷售人員必須達到20萬的銷售業績才能拿到這1萬元的薪水,業務代表平均距離20萬元中間的差距,按照8%扣除,譬如完成了10萬,實際薪水只能發放xx元。

  具體發放方式有一個數學公式可以計算:

  最高薪水—(最高任務額—實際任務額)×制定百分比=應得薪水。

  這裡的“制定百分比”非常關鍵,應略大於最高薪水÷最高任務額。

  6、階段考評制

  該薪水制度採取的也是底薪+提成制度,也是常規按月發薪水,但有一項季度考核指標,採取季度總結考核的方式。具體方式是每月發放薪水的時候,提成不完全發放,譬如提成只發放3%,剩下的5%要到三個月後,按照總業績是否達標進行綜合考評,然後再發放三個月的累計提成薪水。

  該方式能有效杜絕業務人員將本應該完成的業績滯後,或提前預支下個月的業績,並且有效減少有能力的業務人員幹不滿3月就走人情況發生。對於業務人員來說,每三個月都有一筆不少的“額外”薪水,相當於一年多發了4次薪水,從心理的暗示效應說來說,對業務人員也是一種不小的鼓勵。

  當然,薪水制度遠遠不止以上六種,無論哪種薪水制度,留住人才並且讓企業可持續發展才是最終目的,對於一個企業來說,絕對沒有給業務人員發高了薪水或者發低薪水了一說,只有發對了薪水或沒有發對薪水之分。

  對於一些人才流動性大、業務人員普遍對薪水怨聲載道、員工普遍缺乏工作激情的企業來說,適當變化一次薪水制度,也不失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10

  一、業務員薪資構成:

  1、業務員的薪資由底薪、補貼、提成及年終獎金構成;

  2、薪資發放:

  ①每月發放底薪+補貼

  ②提成每個季度發放一次

  ③年終獎金年底發放

  二、業務員底薪及補貼設定:

  1、業務員的任務底薪為3000元/月,業務員工資實行完成任務比例發放制度。即當月完成任務的70%,即當月發放工資為3000元/月×70%=2100元。.工資不低於最低生活標準1720元。連續3個月銷售額平均值不能完成銷售任務,則視為業務員能力不合格,轉綜合管理部自動離職。考核月份為每年度的2月至11月。其餘時間發放3000元底薪。

  2、業務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工資為任務底薪的60%,即1800元。試用期合格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補貼:

  1)交通補貼:按乘坐公共汽車為標準實報實銷;

  2)通訊補貼:100元/月,試用期內業務員不享受通訊補貼。

  3)伙食補貼:100元/月,試用期內業務員不享受伙食補貼

  三、提成制度

  1、提成方案:仿古建材類產品按銷售額的8%計算仿古四合院類建築產品按照3%提成。

  2、提成結算方式:按季度結算,貨款未收回部分暫不結算,直至貨款全部回收。

  3、提成考核:任務內銷售額按仿古建材類產品8%,仿古四合院類建築產品按3%提成,超額完成部分,按任務內銷售額的提成比例增加2%提成。

  4、提成計算方法:

  銷售提成=淨銷售額x銷售提成百分比淨銷售額=當期銷售金額—當期費用年終獎金=年銷售淨總額x0.5%

  四、激勵制度

  為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提高業務員的積極性,創造衝鋒陷陣式的戰鬥力,特設三種銷售激勵方法:

  1、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1000元獎勵;

  2、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2000元獎勵;

  3、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3500元獎勵;

  4、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後一個月工資發放;

  5、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業務員不參與評獎;

  五、最終解釋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屬xx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部所有。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激勵銷售人員更好地完成銷售任務,提高銷售業績,提升本公司產品在市場上的佔有率。

  二、適用範圍:

  銷售部。

  三、制定營銷人員提成方案遵循的原則:

  1、公平原則:即所有營銷員在業務提成上一律平等一致。

  2、激勵原則:銷售激勵與利潤激勵雙重激勵,利潤與銷售並重原則。

  3、清晰原則:銷售員、部長分別以自己的身份享受底薪。部長對本部門的整個業績負責,對所有客戶負責。

  4、可操作性原則:即資料的獲取和計算易於計算。

  四、銷售價格管理:

  1、定價管理:公司產品價格由集團統一制定。

  2、公司產品根據市場情況執行價格調整機制。

  2、指導價格:產品銷售價格不得低於公司的指導價格。

  五、具體內容:

  1、營銷人員收入基本構成:

  營銷人員薪資結構分底薪、銷售提成兩個部分(福利待遇根據公司福利計劃另外發放)

  2、底薪按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六、提成計算維度:

  1、回款率:要求100%,方可提成;

  2、銷售量:按產品劃分,根據公司下達基數計算;

  3、價格:執行公司定價銷售,為了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銷售價格超出公司定價可按一定比例提成。

  七、銷售費用管理:

  銷售費用按銷售額的0.5‰計提,超出部分公司不予報銷。

  八、提成方式:

  營銷團隊集體計提,內部分配,其分配方案和記發經營銷副總裁審批執行。

  九、提成獎金髮放原則:

  1、客戶回款率需達到100%,即予提成兌現。

  2、公司每月發放80%的提成獎金,剩餘20%的提成獎金於年底一次性給予發放。

  3、如員工中途離職,公司將20%的提成獎金扣除不予發放。

  4、如員工三個月沒有銷售業績,公司將根據崗位需求進行調崗或辭退。

  十、提成獎金髮放審批流程:

  按工資發放流程和財務相關規定執行。

  十一、提成標準:

  1、銷售量提成:

  主產品:鐵路發運:基數為噸/月.發運量在噸以內,不予提成;發運量在噸,超出部分按0.5元/噸提成;發運量在噸以上,超出部分按1.0元/噸提成。

  副產品:地銷副產品基數為噸/月。銷售量在噸/月以內,不予提成;銷售量超過噸/月的,超出部分按照1.0元/噸提成。

  精塊(2-4、3-8):產品基數為噸/月。銷售量在噸/月以內,不予提成;銷售量超過噸/月的,超出部分按照1.0元/噸提成。

  2、價格提成:

  銷售價格高出公司價格開始提成,提成按高出部分的10%計提。

  十二、特別規定:

  1、本實施細則自生效之日起,有關提成方式、係數等規定不作有損於銷售人員利益之修改,其它規定經公司授權部門進行修訂。

  2、公司可根據市場行情變化和公司戰略調整,制定有別於本提成制的、新的銷售人員工資支付制度。

  十三、附則:

  1、本方案自20xx年4月份起實施。

  2、本方案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12

  結合公司目前業務發展趨勢,為建立完善的銷售管理機制,規範營銷人員薪酬標準,提高營銷人員工作激情、發揮團隊協作精神,進而有效提升營銷部門銷售業績,為公司整體營銷工作打下堅實基礎,特擬本方案。

  一、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銷售提成+激勵獎金

  二、基本工資:

  1、營銷人員按其銷售能力及業績分為一星、二星、三星營銷員。

  單月個人達成3萬人以上合同或者連續3個月(含)以上達成有效業績(5000人以上合同)為三星

  單月個人達成2萬人以上合同或者連續2個月(含)以上達成有效業績(5000人以上合同)為二星

  單月個人達成有效業績(10000人以上合同)為一星

  全月無業績為不享受星級待遇

  2、營銷按其星級不同設定不同基本工資:

  三星營銷員基本工資:5000元

  二星營銷員基本工資:4000元

  一星營銷員基本工資:3000元

  無星級營銷員基本工資:2500元

  連續2個月(含)無業績,按其基本工資80%發放。

  三、銷售提成:

  三星營銷員提成標準:3.0%

  二星營銷員提成標準:2.5%

  一星營銷員提成標準:2.0%

  四、業務應酬費用:

  公司正式編制營銷員可於業務開拓過程中申報相關業務應酬費用;非正式編制不享受此待遇。

  所申報業務應酬費從本人銷售提成中按所實際報銷金額扣除

  申報業務應酬費未達成實際銷售業績,次月不得再申報業務應酬費

  五、團隊業績:

  由2人協同開發業務視為團隊業績

  主要開發者享受80%業績(如:10000人合同計為8000人合同);協助開發者享受20%

  主要開發者按其星級所對應標準80%享受提成(如:三星為3%*80%=2.4%);協助開發者享受20%

  六、業績認定與提成發放:

  每月1日為計算上月業績截止日

  以業主方簽定書面合同為業績最終達成標準

  財務部門於發薪日計算併發放銷售提成

  七、激勵獎金:

  每季度末個人業績排名首位者按該季度個人業績總額0.5%發放

  年終個人業績排名首者按該年度個人業績總額0.1發放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13

  為了充分調動業務開拓的積極性,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的分配原則,以個人所創造的銷售純利潤為標準核定業務提成,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範圍及標準

  1.本辦法僅適用於銷售崗的正式員工(不包括試用期的員工)。

  2.以銷售純利潤為核定標準,確定業務提成。

  二、銷售利潤的計算

  1.銷售純利潤的計算標準

  (1)銷售純利潤=銷售毛利潤-費用(公攤費用+個人費用)

  (2)個人費用

  a)工資、各類補助

  b)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附加稅等各類稅費

  c)業務招待費、差旅費、禮品、佣金等報銷費用

  (3)公攤費用=總費用-各銷售人員個人費用總和(凡在公司有滿一整年銷售工作經歷者,均需分攤該費用)個人分攤費用按個人當年所創造毛利佔公司總毛利的比例計算。2.銷售純利潤由財務人員核算,總經理核定。

  三、銷售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指標

  若應收貨款超過一年未收回,則視為呆、壞帳:相關銷售人員承擔該貨款餘額的20%損失,其餘損失公司承擔。若客戶以貨抵款,則貨物由銷售人員負責賣出,售價總額與貨款差額部分損失由銷售人員承擔20%(抵貨須具備發票,否則所損失稅款由相關銷售人員全額承擔),因各種原因造成進倉貨物變為呆滯料(自進貨之日在庫超過一年者),由相關銷售人員負責售出,損失部分由相關銷售人員承擔20%。

  自進入公司第一個整年度內,被動元器件通用IC等產品銷售額低於200萬者,不享受該年度的提成,重新進入試用期。

  四、提成比例

  1.傳統業務(以電感為主):20%

  如果超額完成本年度公司下達的任務指標,SALES可享受不超過5%的超額部分利潤提成。

  2.日系產品(PANASONIC、ROHM、NICHICON等)

  5.FPC等公司抽取佣金的專案:5%

  6.說明:

  (1)公司每年農曆年結束的一個月內發放提成獎,農曆年的月底前所到之上一年貨款均可視為上年度回款額。

  (2)公司提取PM提成額的40%,SALES提成額的30%做為個人的機動,以個人的年度綜合考核成績為參照進

  行發放,考核內容如下(滿分100)

  a)年度銷售額完成情況(滿分:50分)

  實際完成額

  得分=————x50

  年度銷售額計劃

  b)回款及時率(滿分:10分)回款截止農曆年當月月底

  公司制定考核表,由公司每位不參與提成的員工對每位SALES評分(評分原則:去掉最高最低分,取平均值)得分=平均值%x15

  d)專業知識(滿分:15分)

  公司每月對SALES進行專業知識考試,取12次成績平均值

  得分=平均值%x15

  e)紀律得分(滿分:5分)

  以每月行政人事部出考核表,年底綜合評分。

  f)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的培養(滿分:10分)

  由公司兩位總經理評分

  將以上得分相加,即為機動獎的發放係數。

  五、年終發放最佳銷售獎、最佳回款獎、最佳開拓獎、最佳員工獎

  最佳銷售獎:得主為全年銷售利潤最佳者

  最佳回款獎:得主為回款率及時率最高者

  最佳開拓獎:得主為新業務量增長量最高者

  最佳員工獎:得主為獲得每月最佳員工獎次數最多者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能使公司運作有秩序地進行,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涵蓋業務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日常工作規範條例、賬款管理制度、客戶關係管理辦法等。

  第三條 凡公司業務員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 業務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

  第一條 業務員應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誠實守信,對公司擁戴忠誠,熱愛本職工作,有奉獻精神,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

  第二條業務員之間應相敬相愛,團結互助,要具備團隊意識,有矛盾糾紛要妥善解決,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調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解聘。(此條之所以嚴厲,是因為在銷售業務領域,矛盾特多,比如搶單等現象)

  第三條業務員是對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個業務員在客戶面前,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舉動,不得作出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如經發現,或有客戶投訴涉及公司形象的,經公司調查屬實,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

  第四條公司本著充分保障每個業務員利益的原則,嚴禁業務員之間出現搶單或劃單的行為。搶單,是指甲業務員在洽談的業務,乙業務員利用關係或以讓出自己提成點數等別的手段搶走此業務;劃單是指,甲業務員將自己的單劃到乙業務員的名下。公司一經發現有搶單或劃單的行為,扣除雙方當月全部工資及獎金,並在全公司通報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

  第五條業務員應善待公司的任何財物。如有惡意破壞者,除要求賠償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不小心損壞者,比如燈具,公司按成本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第六條業務員在外不得以公司名義、打著公司的旗號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條業務員應具備職業操守,遵守公司相關的保密規定,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秘密告訴競爭對手。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根據合同內容中的相關保密協議向法院起訴。

  第三章業務員日常工作規範條例

  第一條 業務員嚴格遵守考勤管理規定。

  第二條業務員每天必須向負責主管口頭彙報前一天的工作詳情,如有困難,尋求解決困難的辦法。每週週一提交“周工作總結”的書面報告。此項規定旨在發現並解決業務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予以總結歸納,幫助提高業務員的業務水平。

  第三條業務員在上班期間,要求著裝整潔,形象健康,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有披頭散髮、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礙觀瞻的舉止。

  第四條業務員在上班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公司的電話不得用來做與工作無關的閒聊。

  第五條業務員的請假規定。業務員每個月請事假不得超過三天。事假超過三天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元,當月曠工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如事假有特殊情況的,應寫出情況說明報上級主管審批。請病假應提供相關的病歷。

  第七條公司對優秀業績者會給以特殊優待假期,具體假期時間視公司而定。

  第八條業務員如需出差洽談客戶的,業務員必須提前向上級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間應有詳細計劃,並報以上級主管備案。出差旅費的具體報銷辦法見下章《賬款管理制度》。

  第四章 賬款貨物管理制度

  第一條業務員每天從財務處領取“收款賬單”,當天下班前必須將收回的賬款(現金或支票)交給出納,與財務核對剩餘的“收款賬單”是否對數。業務員收回賬款後,才能憑賬款開取發票。因業務的靈活性,如果業務員當天不能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可以於次日與財務交接“收款賬單”,再重新領取新一天的單子。

  第二條若有客戶因某些原因,收到貨後卻不能及時交款,業務員必須收取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上面須有客戶自己註明的未付款項,並簽字蓋章。業務員必須把客戶的“簽收單”或憑據交回財務處,自己留影印件。

  第三條壞賬準備金。所謂壞賬,是指那些收不回賬的。為提高業務員的警惕性,也是為了防範業務員的利益不受侵害,增強業務員的自我保護防範能力,公司特設“壞賬準備金”。公司每月從業務員的工資裡提取150元作為本人的“壞賬準備金”。當年度滿,如果未發生吊賬問題,公司全數奉還準備金,並予以適當獎勵。如果真有客戶賴賬或跑賬,首先由業務員出面追討,追討不成,由公司出面用法律手段解決,這其間的訴訟費用的一半由“壞賬準備金”提取。公司出於人性化考慮,也出一半。如果“壞賬準備金”不足訴訟費用的一半,從業務員工資中扣除。如果訴訟無果,成了“死賬”,由業務員承擔全部死賬,訴訟費用由公司來出。(此條任主可作詳細斟酌,也可以不設此條。)

  第四條每月28號下午四點為當月最後回款時間。業務員不得將已收款項故意挪至下月。一經發現,從工資中扣除500元。

  第五條對於那些暫時收不到賬的規定:公司本著“出貨見款”的原則,要求業務員在客戶收到貨物後當即予以收款,但由於一些非人為的原因存在,客戶暫時交不出款的,業務員除了交回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到財務處外,還應及時報知直接上級主管備案,在這期間,業務員應主動提醒催促客戶,超過十天仍未見到款項的,應與上級主管協商妥善追款辦法。

  第六條業務員出差旅費報銷的規定:為了提高業務員出差洽談業務的成功率,遏止亂出差的現象,特制定本條。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其交通總費用的80%,且不超過簽單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業務員。

  第七條業務員為談業務請客吃飯報銷的規定: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實際消費數字的60%,且不超過成交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業務員。(作者附註:第六、七條任主看情況而定,因為這兩條規定一出來,就可能會出現業務員凡是籤成單都要報銷,去哪裡找來一張餐飲發票,謊稱這是請客戶吃飯的。無形中公司增加了額外的成本。杜絕辦法就是,要嘛不規定,要嘛被充一條,限額限量,比如洽談金額超過兩萬的,一個月不能報銷超過三次的)

  第八條對於貨物的管理,公司實行貨物出借制度。在與客戶洽談中,有時需要貨物的現場展示,為了方便業務員的談判,業務員可從倉管處借出貨物,業務員開具借條。貨物必須在兩日內交還,交還的貨物不能有破損,破損的貨物由業務員照價賠償。

  第五章 客戶關係管理辦法

  第一條 業務員應該認識到,客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維護客戶關係的重要性。

  第二條業務員每月必須詳細整理新增客戶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戶的實力或規模、儘可能多的關係網等等,將其填入“客戶檔案”裡,影印一份交予公司備案,公司將嚴密保管這些資料。

  第三條業務員要養成定時回訪客戶的習慣。每次將回訪客戶的內容及經過簡要地記述下來,上級主管會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如被查到毫無記錄的,處以200元的罰款。

  第四條公司會全力配合業務員和客戶的洽談工作。包括協助洽談,提供便利等等。

  第五條業務員要正確處理客戶的投訴。仔細傾聽是最重要的。這能充分顯示出對客戶的尊重,即使客戶火冒三丈,也會先消掉幾分氣。積極尋求與客戶的溝通之道,切實考慮解決客戶的疑問或困擾。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員工長期地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保證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本著“以人為本”和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根據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指導思想

  1、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與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同步。

  2、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能力突出的優秀人才和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的關鍵崗位傾斜。

  3、逐步構造管理崗位與非管理崗位、技術崗位與非技術崗位、簡單勞動與複雜勞動的薪酬檔次落差,建立激勵機制。

  第三條範圍

  公司從業人員的薪酬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董事會另有檔案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薪酬辦法

  第一條薪酬構成及定義

  員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1、基本工資按照員工身份、學歷、職稱、工作年限確立。基本工資參照員工檔案工資建立,檔案關係不在公司的,參照同等水平人員確定基本工資額度。

  2、崗位工資按照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確立。不同崗位的員工,崗位工資不同。根據公司經營情況的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3、績效工資按照上月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第二條管理類人員崗位設定

  1、管理類人員定義:從事持續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公司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

  2、管理類人員工作崗位設定如下:

  管理一崗(總經理)

  管理二崗(副總經理)

  管理三崗(部門主任)

  管理四崗(部門副主任)

  管理五崗(業務主管):主要負責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

  管理六崗(業務主辦):主要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

  管理七崗(業務助理):協助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

  3、管理類一~二崗薪酬按照董事會相關規定執行。

  4、管理類三~七崗各崗位工資薪級均分為(a、b、c、d)四檔,詳情見附表。

  第三條技術類人員崗位設定

  1、技術類人員定義:從事創造性的技術及業務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

  2、技術類人員工作崗位設定如下:

  技術一崗(高階專業技術主管)

  技術二崗(中級專業技術主管)

  技術三崗(技術主管):主要負責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四崗(技術主辦):主要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五崗(技術助理):協助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六崗(技術員)

  3、技術類一~六崗各崗位工資薪級均分為(a、b、c、d)四檔,詳情見附表。

  第四條績效工資

  1、績效考核由公司統一安排按月進行,考評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綜合辦公室主任、計劃財務部主任組成。

  2、每月績效基數由考評小組根據上月公司經營情況確定。

  3、績效工資係數與員工崗位掛鉤,同一崗位的績效工資係數相同,各崗位係數見附表。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所指的薪酬,是指定期發放的工資、福利及每年年終獎金。

  第二條薪酬的分配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

  第三條制定薪酬制度的目的在於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第四條薪酬分配的依據是:貢獻、能力、態度和責任。

  第五條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員工工資分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與崗位工資三部分。其中崗位工資依據崗位和技能確定,考慮員工所在崗位的價值;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和在公司工作時間的長短來確定,考慮員工對公司的長期貢獻;學歷工資根據員工的正式學歷水平來確定,鼓勵員工提高教育水平。其中崗位工資根據不同職位類別特點,進行適當浮動,根據考核結果和業績水平來確定最終崗位工資收入。

  第六條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分配水平,即工資總額的增長幅度低於經濟效益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於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

  第七條適用物件:本職度適用於所有的公司正式員工。

  第二章工資體系

  第八條工資體系採取五種不同類別:與公司整體經營業績相關的管理人員工資制;與營銷業績相關的營銷人員工資制;與技術職能相關的技術人員工資制;與生產相關的生產人員工資制;與各項具體事務相關的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工資體系。

  第九條實行管理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其工作業績透過全公司的總體業績來進行評估。這部分員工分成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一般管理人員。其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中層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的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助理;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採購部、生產部、質檢部、技術發展部、質量管理部的工作人員、車間主任、車間排程、領料員、總務主管和食堂主管。

  第十條實行營銷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他們的工作績效與合同量密切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營銷部的人員。

  第十一條實行技術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從結果和過程角度均不易評價,其貢獻與其所擁有的技能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技術開發部和工藝部的人員。

  第十二條實行生產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可以透過工作量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車間從事生產的人員,包括工長、工人和測試人員。

  第十三條實行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他們的工作績效主要以完成規定的操作任務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行政部的人員,包括環衛工、維修工、司機和門衛。

  第十四條總經理實行年薪職。其他人員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

  第三章崗位工資結構

  第十五條員工的工資結構為: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

  第十六條崗位工資根據工作的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來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詳細的工資等級表見附件。崗位工資在本工資等級內根據考核情況予以調整工資檔次,達到本級最高檔次後不再上漲。不同職位特點人員崗位工資按不同比例分為崗位固定工資和崗位浮動工資。

  第十七條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員工在其他單位的工齡為每年3元,在公司的工齡為每年6元。

  第十八條學歷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博士400元,碩士200元,本科100元,大專50元。

  第十九條所有人員的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按月發放。浮動工資根據考核結果計算得出。對不同的人員,浮動工資的比率和發放的方式不同。

  第四章高層管理人員工資

  第二十條總經理的實行年薪制。年薪總額由董事會確定(建議為10—20萬元每年)。總經理的年薪=(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x12+年終浮動工資。(總經理如不實行年薪制,其浮動工資為年度利潤分成。分成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二十一條總經理的崗位工資=總經理的崗位工資x100%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的年終浮動工資=年薪剩餘x考核分數/100x公司年度利潤完成率。(非年薪制下為:年度利潤x利潤分成比例x考核分數/100)考核分數由年終考核得分確定。

  第二十三條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的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x12+年終浮動獎金。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17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體現公司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公司的經營管理理念,制定本薪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薪酬制度體現以下基本原則:

  1、公平、公正、客觀的分配原則;

  2、有效激勵的原則;

  3、在同行業人力市場具競爭力的原則;

  4、按勞分配,按績取酬,多勞多得的原則。

  第三條: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四條:公司支付的薪酬,透過工資卡和現金實現。

  第二節:適用範圍

  第一條:本薪酬制度適用物件為公司內從事以常規性工作為特徵的崗位,包括: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助理、主管)、財務、人事、後勤崗位(會計、出納、採購、人事、行政、文員、後勤、班長、保安)、市場崗位(客服部、大堂、貴賓區、桑拿部、收銀)。

  第三節:薪酬結構

  第一條:員工的薪酬構成為:

  1、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

  3、其它。

  第二條:基本工資是指企業為滿足員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支付的部分勞動薪酬,具體包括:崗位工資、職級工資、工齡工資。

  第三條:績效工資是指企業為強調多勞多得的公平原則,對員工採取一種業績及工作效率的考核的基數。

  第四條:崗位工資是指企業根據不同崗位所承擔的工作責任不同,公司給予支付的部分勞動薪酬。

  第五條:職級工資是指企業為激勵員工所採取的一種約束機制,以發揮員工的最大主觀能動性。

  第六條:工齡工資是指企業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的不同,對公司所作的貢獻不同,而予以支付的部分勞動薪酬。

  第七條:崗位補貼是指由於崗位的特殊性,企業給予員工支付的部分生活補助。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18

  一、目的

  透過本制度規範員工行為,更好的為實現養生館目標服務,並提高自身素質。

  二、內容

  包括:工作規範、行為規範、5S規範、職業道德規範

  三、適用範圍:

  本公司全體員工

  四、工作及行為規範

  1、養生館員工應遵首館內的一切規章制度,接受主管人員的指揮和監督。

  2、養生館員工應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

  3、養生館員工應根據下列準則規範自己的行為及服務。

  4、盡忠職守,服從上級,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5、當日事當日清,不得藉故推諉。

  6、保守養生館機密,關鍵崗位技術人員離職兩年內不得參與與本養生館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7、員工應不斷進取,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業務水平,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8、所有員工不得洩漏養生館機密,從事有損養生館利益的活動。

  9、所有員工不得借職務之便貪汙舞弊,謀取私利或借養生館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10、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

  11、任何人不得任意翻閱不屬於自己的檔案,賬簿表冊及函件。未經允許,養生館的任何檔案及公物不得私自攜出或外借。

  12、所有員工必須保持工作及生活地點的環境衛生。

  13、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應全神貫注,一絲不苟,不得怠慢和拖延工作時間,嚴禁在工作時間內看與工作無關的報紙、雜誌、電視及書籍資料。

  14、顧客定期安排專人回訪,瞭解動態。

  15、養生館實行禁菸制度,任何人不得在辦公場所及禁菸區內吸菸。

  16、所有員工須具有團隊精神,在工作中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打架鬥毆或相互爭鬥擾亂公共秩序。

  17、員工及股東務必注意涵養、形象及領導方法。傳播公司企業文化,增強俱樂部凝聚力及團隊意識,使下屬有歸屬感和安全感,從而保持愉快的心情,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和潛力,提高工作效益。

  18、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五、實施細則:權利與義務

  1、拓客:每月凡有員工獨立成功介紹的顧客,成交額的5%提成,從第六位顧客開始,10%提成。拓客人數每月清零。拓客年總成交額超過20W,可再有2%提成。

  2、員工服務顧客按每次服務的價格酌情調整工時費。員工在服務過程中發展的新顧客也屬於拓客的範疇。

  3、建立顧客飛信群,定期回訪,聯絡。

  4、拓展業務範圍,會議推介、招收學員培訓等如果有能力組織可提成利潤的1/3。

  5、常規財務支出儘量要求收據、需要三人以上簽字,方可入賬。每月公佈收支情況。開展新的專案需要開股東會商量。

  6、股東有表達自己意願的權利,重大事項必須經過股東大會討論透過。

  7、每次股東會要有記錄,出席人簽字。

  六、獎懲制度

  1、遲到早退一次,請假一天按

  2、確實由於員工自身的原因導致顧客中途退款、投訴等現象(顧客親自認定),經調解仍不能解決問題的,員工需承當所退款項的15%。

  3、拓客過程中若發現弄虛作假等違規操作現象,經查實,輕者扣除當月提成及分紅;重者開除出股東隊伍。

  4、員工要堅守本公司商業機密,不得與顧客談及有損於公司形象的內容。如有發現,參考第三條處理。

  5、公司財物非自然損壞的,照價賠償。

  6、公司每年拿出利潤總額的2%作為獎金,除董事長之外的股東享受。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19

  一、公司體系的構成

  工資:每月固定工資——基準內工資+獎金

  基準內工資:基本工資+職能工資+補貼+津貼+基準外工資

  二、工資計算期間及支付日規定如下:

  1、工資的計算期間從上個月26日起至當月26日止,並於每月28日支付。

  2、採用工作績效工資制訂的計算期間,則從上個月的11日起至當月的10日止,並於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時,則提早於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後第一日發放。

  三、基於公司業績成長與社會經濟變動的考慮,或者員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資變動成為必要時,在與工會取得協議的前提下,可對員工的基本工資實施加算或減算處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實施定期加薪,但加薪決定是在11月21日以後定出時,可於下一個工資支付日追補。

  五、下列員工不在定期加薪的範圍之內:

  1、臨時工、公司特別制定工資的員工。

  2、外聘人員。

  六、凡具晉升資格者,則依照各等級所制定的標準實施升級加薪,並於升級後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七、下列情況應實施特別加薪,並在釋出後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1、技術進步明顯並足以成為同事之楷模者,經由部門主管人員推薦及人力資源部評定後,認為其績效優良有加薪必要時。

  2、任職於特殊職務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評定後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3、其他有優異表現的員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八、基準內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職能工資)、補貼(資格等級津貼和職位津貼)等兩大部分。

  九、工齡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根據員工的工齡區別,制定“工齡工資參照表”,並於每年的12月31日實施調薪。若物價上漲時,工齡工資亦隨其比例變動而調整。

  2、初次任用員工的工齡工資,除了第一年應依照“標準學年畢業工齡”的工資標準任用外,工作滿一年時,得依照“自然工齡”工資標準支付。

  十、職能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績來制定員工的職能工資。若物價上漲,則職能工資額應隨之發生變動。

  2、各等級的級職工資,以該等級的初級工資作為調升級職工資的標準依據。

  3、員工晉級增資時,以晉級前的職能工資加上資格等級的晉到級加薪標準,

  晉級後的金額若不滿晉級的級職工資標準時,應以標準職能工資為基準。

  十一、初任職位人員的工資規定如下:

  1、新進員工的工齡工資與職能工資,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及錄用年度作為畢業年度。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資,除考慮其學歷外,在衡量員工之間的工資均衡性後,再決定其任用工資標準。

  3、初任工資標準,除依照公司規定辦理外,對於同行業間的工資標準也須一併考慮。

  4、公司對於初任者的工資,可在10%的範圍內,依員工表現狀況來決定其增減。

  十二、凡具有資格等級第五職等到第九職等及特別職等、一職等的員工,公司依下列資格等級給予津貼。

  十三、凡負責管理及監督職務的員工,公司依下述規定支付職位津貼。

  十四、基準外工資包括下列七項:

  1、住宅津貼。

  2、撫養津貼。

  3、交通津貼。

  4、派遣津貼。

  5、特殊工作津貼。

  6、外勤津貼。

  7、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十五、住宅津貼是對因無自用住房而必須租賃房屋的職工所做的補貼,其標準按下列規定辦理:

  1、需撫養家屬且住房人數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貼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員工不另行補助住宅津貼。

  (1)居住於公司員工宿舍的單身員工。

  (2)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貼者。

  3、員工資格家屬撫養狀況有所變動時,應提出申請變更住宅津貼。具有或喪失津貼接受資格時,也應於事實發生日的當月(下一工資支付日前),根據申請事由辦理津貼增額或減額。

  4、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廠宿舍的員工,因地利之便居住於非直系親屬的家中者,每月給予100元的住宅津貼;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的員工亦適用此項規定。

  十六、撫養津貼的規定如下:

  1、撫養津貼是公司對於需負擔家庭生計,並提供撫養家屬最低生活保障的員工所補助的津貼,撫養津貼的標準如下:

  (1)配偶的撫養津貼額,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屬(撫養人數以不超過4個人為原則),每月每人200元。

  2、欲接受撫養津貼或撫養家庭人數增加時,則需提出申請變更撫養津貼。津貼享受資格喪失或撫養人數減少時,也應於事實發生日的當月內(下個工資支付日之前),根據申請的事由辦理津貼額的增減事宜。

  3、員工親屬具備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撫養津貼:

  (1)配偶。

  (2)滿60歲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滿18歲的子女。

  (4)身體殘廢且無工作能力的直系親屬(不受年齡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時在本公司工作時,按一人發給補助撫養津貼。

  (2)員工本人為養子時,可向公司申請撫養津貼贍養父母。

  十七、交通津貼的規定如下:

  1、員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時,給予交通津貼,但以使用經濟合理的交通工具為限。

  2、交通津貼發放的標準以通車單程距離達10公里以上的員工為給付物件,公司應以補助定期車票或一個月25日來回月票的金額為基準。

  十八、員工奉命調駐外地執行勤務時,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貼:

  1、經公司承認的房屋租金或旅館費用,可依實際費用的使用採取實報實銷的方式處理。

  2、調駐津貼除作為補助員工的租賃費用外,另撥出基準內工資的5%作為員工調駐外地的開銷和補貼。

  3、調駐津貼的計算,從調派到達之日開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貼支付的物件包括警備員和裝置管理員,每月以補助600元津貼為基準。

  二十、依據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對於規定時間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付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1、規定工作時間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貼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8.5=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2、一般工作時間外,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為止的超時工作津貼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9=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3、規定工作時間為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應依下列標準支付津貼(單位:元/小時):

  (1)自晚上十點至十二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6.5=夜班津貼

  (2)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7=夜班津貼

  4、第七職等以上的員工不予補助時間外工作津貼。

  5、帶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則依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的方式處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則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不予扣除工資:

  1、行使公民權時。

  2、調駐休假。

  3、婚假。

  4、喪假。

  5、災害休假。

  6、年度帶薪休假。

  二十二、獎金的發放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並考慮到員工的表現,原則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兩次確定併發放獎金。

  2、獎金的計算及發放依下列規定辦理:

  (1)上期獎金。計算期間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於6月發放。

  (2)下期獎金。計算期間為本年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於12月發放。

  3、從獎金計算期間開始到獎金髮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職者,方有資格領取獎金。但對於屆滿退休者,應視其工作時間按日計算併發放。

  4、員工若已達58歲,則其獎金在按一般計算方式計算出來以後,以其金額乘以80%作為獎金支付標準。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20

  為推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企業文化,有效促進考核激勵機制的深入,體現勞動貢獻與薪酬回報相掛鉤,實現企業和個人的既定價值,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公司的績效工資考核制度。

  一、績效工資考核目的

  1、考核部門及員工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為核定實際薪酬提供依據。

  2、對上一考核期間的工作進行總結,為下一期間的績效改進及個人發展提供指導和幫助。

  3、為公司整體和區域性薪酬調整、年度員工職等評定、崗位調整、資歷評價等提供重要依據。

  4、提高員工隊伍技能和績效素質,最佳化人員結構,保持公司人力資源的活力和競爭力。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個人的績效考核管理工作,適用於全體員工。

  三、績效工資劃分:

  依據公司總部和門店各崗位職級不同,劃分不同的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具體金額見工資構成。

  四、考核週期

  1、公司對門店(部門)的考核,以季度為週期進行。

  2、公司對公司主管級及門店主管級以上人員的考核實行目標責任考核,以季度為週期進行。

  3、門店主管級以下人員以營業業績為主實行月度考核。

  五、考核用表內容和方式:

  1、按照逐級層層分解原則履行,其中:

  (1)年度門店(採購部門)目標依據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計劃結合不同門店(部門)工作職責,逐項進行分解,並以相對量化的方式制訂不同考評表(見附件),傳遞到相關責任人。

  (2)其他部門的月度績效考核目標由部門提出月度工作計劃,經總經理核定;以及公司例會決定事項的分解;公司領導特定交辦工作等,共同作為部門的績效考核目標。月度考核目標要圍繞年度部門目標、公司目標為主線進行。

  2、員工應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能特點,確定不同的考核內容、考核標準和考核方式。

  六、考核執行時間及績效工資發放規定:

  1、績效考核要求在季度考核週期結束的下一月的1日啟動,5日前完成考核,並以合理方式公佈績效考核結果,

  2、採購部門、門店主管級以上、公司總部輔助部門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發放規定:在考核週期第一、第二月績效工資按照70%發放,餘留30%績效工資在考核週期結束後,依據考核情況進行兌現。

  七、考核的基本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以結果為主旨。

  2、以發展為導向,以溝通為紐帶,以管理為支柱,以考評為手段,以激勵為引擎,以培訓為跳板。

  八、考核成績公佈

  在考核週期結束後5日前,對各級考核結果要定向公佈,一份存錄,一份供作薪資發放依據。

  九、考核週期績效工資的計算

  1、實際可得績效工資由行政人事部工作人員按照實際考核得分按比例進行計算完成。

  2、公司採購部門、門店主管級以上績效工資考核要求和發放規定:

  1)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超過100分,每增加一分,績效工資在原基礎上增加5%;

  2)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到100分,足額領取績效工資;

  3)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90—100分以下,領取90%績效工資;

  4)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80—90分以下,領取80%績效工資;

  5)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70—80分以下,領取70%績效工資;

  6)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60—70分以下,領取60%績效工資;

  7)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到60分以下,績效工資取消;

  8)採購部門助理(門店輔助部門工作人員),按照採購經理(店長)考核得分領取績效工資,最低不得低於65%;

  9)連續兩個季度沒有完成考核標準的店長級以下工作人員,公司有權解除其職務和工作關係;

  10)沒有完成年度考核標準的公司採購部門、門店主管級以上工作人員,公司對其進行降級、降職處理,薪資按照職級異動後薪資標準發放。

  3、門店主管級以下人員績效工資考核要求和發放規定:

  1)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超過100分,每增加一分,績效工資在原基礎上增加5%;

  2)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到100分,足額領取績效工資;

  3)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到95—100分,領取95%績效工資;

  4)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到85—94分,領取90%績效工資;

  5)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到75—84分,領取80%績效工資;

  6)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到74分以下,領取70%績效工資;

  7)營運部門基層工作人員按照考核得分領取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最低不得低於75%;

  4、公司總部輔助部門績效工資考核要求和發放規定:

  1)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超過100分,每增加一分,績效工資在原基礎上增加5%;

  2)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到100分,足額領取績效工資;

  3)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到95—100分,領取95%績效工資;

  4)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到85—94分,領取90%績效工資;

  5)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到75—84分,領取80%績效工資;

  6)依據考核標準,綜合得分達到65—74分,領取70%績效工資。

  十、年度考核業績獎勵:

  1、在年度考核結束後,超額完成銷售額任務和毛利額任務的門店,公司按照超額部分利潤的10%作為超額獎金獎勵給門店,門店超額獎金分配方案由門店自行擬訂,報公司同意後即可執行分配方案;

  2、在年度考核結束後,採購部超額完成銷售額任務和毛利額任務,公司按照超額部分利潤的2%作為超額獎金獎勵給採購,採購超額獎金分配方案由採購部自行擬訂,報公司同意後即可執行分配方案;

  3、在年度考核結束後,公司超額完成銷售額任務和毛利額任務,公司按照超額部分利潤的2.5%作為超額獎金獎勵給輔助部門,輔助部門超額獎金分配方案由人事行政部自行擬訂,報公司同意後即可執行分配方案。

  十一、考核結果運用

  1、績效考核的結果幾乎可以應用到人力資源管理的各個方面,比較直接的應用大致有:

  (1)績效工資的發放與薪資調整;

  (2)職位的調整與晉升;

  (3)培訓發展。

  2、幾點具體說明:

  (1)透過績效和薪酬管理體系,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員工的工作績效、士氣和忠誠度;

  (2)尋求組織中各部門之間薪酬水平的內部公平性;

  (3)根據個人能力和績效論功行賞;

  (4)提供設定工資水平的統一方法,為僱傭、晉升等工作提供依據;

  (5)績效與薪酬之間的聯絡也為控制工資成本和費用提供了一個有效手段。

  3、在考核中,當某責任人因個人原因中途離任的情況發生時,該責任人原則上不能獲得年度績效獎勵,特殊情況除外。公司應確定繼任者的續任年度、季度績效考核目標(雙方簽字)。

  4、當被考核門店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因個人原因中途離任的情況發生時,該管理人員原則上不能獲得本季度的剩餘30%績效工資,他(她)的績效目標由繼任者承擔,並按照繼任時間享受公司規定季度績效工資。被考核門店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在考核週期內晉升或換崗,按照異動前後的崗位領取季度績效工資。

  5、在員工考核中,當被考核人中途離職的情況發生時,按照出勤天書獲得當月績效工資,加入公司未滿試用期的員工不宜進行考核,也不享受績效工資。

  6、當公司、部門或者員工由於不可抗拒的外力影響導致無法啟動考核程式或不能執行考核結果時,暫停考核。

  十二、績效分析報告

  1、績效分析報告是一個利用資料進行問題闡述、問題分析並提出解決方案的分析報告。

  2、在績效分析報告中,至少需對1~2個影響績效業績的關鍵因素進行專案分析。

  3、員工績效分析報告

  (1)行政部負責組織編制《員工績效分析報告》,其基本資訊來源於績效考核表,《員工績效分析報告》至少每季編制一次。

  (2)《員工績效分析報告》的內容至少包括:戰略目標的達成情況、績效差距分析、改善建議、整改要求等內容。

  (3)《員工績效分析報告》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予以釋出。

  2、門店(部門)績效分析報告

  (1)資訊部定期對過往績效考核的各種量表資料進行統計。

  (2)資料包括公司目標、部門目標以及這些目標實際達成狀況。

  (3)績效分析包括戰略目標的達成情況分析、績效差距分析、優劣勢分析和績效改善的建議、整改要求等內容。

  (4)分析過程應藉助充分的管理工具進行分析,力求發現影響績效的實質。

  4、分析報告編制完成後,應提交行政部經理稽核,副總經理複核,總經理批准。

  5、需要時按照總經理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修正和補充。

  6、行政部負責按照績效分析報告的要求進行嚴格實施,實施的內容可包括:制度建設、管理方式的改變、戰略調整、目標的重新制定等。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21

  一、大客戶經理薪酬制度的制訂原則:

  (一)公平性原則。大客戶經理薪酬標準的制訂應以大客戶經理崗位所創造的企業價值為依據,結合涼山郵政的實際情況給予與其他崗位工資水平相當的待遇,體現薪酬水平的公平性。

  (二)激勵性原則。大客戶經理薪酬制度的制訂應與其工作業績和營銷業績緊密結合,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

  (三)競爭性原則。大客戶經理薪酬制度的制訂應參考市場上競爭性行業同類或相近崗位的薪酬制度或標準,按照“多勞多得,多貢獻多得”的原則,做到具有競爭性,更好地激發客戶經理的工作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大客戶經理的薪酬結構

  從本質上說,大客戶中心是一個以市場為中心的部門,是涼山郵政參與市場競爭的先頭部隊,其薪酬制度應該與市場上競爭性行業同類或相近崗位的薪酬制度相符合。為此,涼山郵政目前採用的“保底工資績效工資”的薪酬制度已不再適宜大客戶經理崗位職責的客觀要求,借鑑社會上競爭性行業大客戶經理薪酬制度的經驗,結合涼山郵政實際情況,大客戶經理的薪酬可以採用“業績工資營銷獎勵外勤津貼”的方式發放。

  業績工資:大客戶經理的工作職責一般包括:基礎工作(大客戶資料、市場資訊的收集)、大客戶服務和維護、資訊反饋(根據掌握的市場資訊向企業提供適合郵政開發的業務專案)、大客戶營銷四部分。我們可以將大客戶經理這四部分工作列為四項指標,根據指標工作質量的好壞核發業績工資,業績工資基數為800元/月。

  營銷獎勵:為更好的發揮薪酬對大客戶經理的激勵作用,充分激發大客戶經理業務攬收的積極性,州局可以按照大客戶經理攬收業務種類和收入對企業貢獻的大小,以一定的業務收入比例,給予核發一次性營銷獎勵(如某一位客戶經理一次性攬收特快10000元,按收入的5給予獎勵,應核發一次性營銷獎勵500元)。對予大客戶經理攬收到的對企業有突出貢獻的長期合作專案(如帳單、郵資門票),除給予第一筆業務收入一定比例的營銷獎勵外,還可根據貢獻大小,再予核發金額不定的突出貢獻獎。

  外勤津貼:考慮到大客戶經理的外勤工作性質,各局可根據本局實際情況和當地的消費水平,制訂具體的大客戶經理交通費、通訊費的津貼標準和發放辦法。州局可按150元/月核定。

  三、大客戶經理薪酬考核辦法

  大客戶經理“業績工資營銷獎勵外勤津貼”薪酬結構中的外勤津貼部分是根據大客戶經理的外勤工作性質而發放的固定補助,一般不予考核,可考核的薪酬實際上只有業績工資與營銷獎勵兩部分。

  業績工資的考核:既然大客戶經理的工作職責包括基礎工作、大客戶服務和維護、資訊反饋、業務攬收四項指標,我們就可以按總分100分的原則給每一項指標設定一個分值,由相關部門按照每個工作指標完成質量的好壞給予評分,根據大客戶經理得分多少核發業績工資。

  1、指標設定及分值

  (1)基礎工作:20分

  (2)大客戶服務和維護:30分

  (3)資訊反饋:20分

  (4)大客戶營銷:30分

  2、評分原則及評分標準

  基礎工作

  原則:根據大客戶檔案建設的質量及市場資訊收集的多少評分。

  標準:差:0—8分;一般:8—15分;較好:15—18分;好:18—20分

  大客戶服務和維護

  原則:根據大客戶回訪次數及大客戶滿意度評分。

  標準:不滿意(差):0—12分;一般滿意(一般):12—23分;滿意(較好):23—27分;很滿意(好):27—30分

  資訊反饋:

  原則:根據大客戶經理彙報的郵政可開發業務專案的數量和質量評分。

  標準:差:0—8分;一般:8—15分;較好:15—18分;好:18—20分

  大客戶營銷:

  原則:根據大客戶經理所服務的.大客戶用郵量的增減情況評分。

  標準:減少10以上(差):0—12分;減少10以內(一般):12—23分;增加5以內(較好):23—27分;增加5以上(好):27—30分

  3、考核辦法

  將四項工作指標的得分加總後除以100,乘以業績工資基數800元/月,就是大客戶經理當月實得的業績工資。

  如:假設相關部門某月給某大客戶經理評分為:基礎工作:15分;大客戶服務和維護:30分;資訊反饋:15分;大客戶營銷:30分,則該大客戶經理當月業績工資為(15301530)/100x800=720元。

  營銷獎勵的考核:營銷獎勵是按大客戶經理攬收的每一筆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給予核發,對營銷獎勵的考核主要集中在業務攬收成功後的售後服務上。考核的原則為大客戶經理攬收的業務,凡出現客戶向郵政局反映對郵政信譽和服務工作不滿意的情況,視情況對郵政企業的影響及大客戶經理的責任大小,以不定比例扣減營銷獎勵,最大可扣減為零。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22

  一、目的

  為適應社會發展需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迴圈、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現狀,特制訂本制度。

  二、制定原則

  本制度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以上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德工資差異。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和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本制度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三、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崗薪制,貫徹“飲食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由行政人事部彙總後,報總經理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物件: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階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20%作為風險資金後,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髮放給員工(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並報行政人事部稽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物件: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員工。

  (2)月新標準:由部門經理確定,行政人事部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製工資:工人

  日製工資工人不屬於公司固定員工,日工資制工人工資標準根據工種不同由生產部門擬定,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工程師、生產廠長、專案經理

  (3)基層管理人員:各部門和專案部的主管,包括財務部主管會計、行政主管、人事主管、技術主管等

  (4)專業技術人員:出納、會計、人事專員、行政專員、技術員、安全管理員、實驗員、物流員、駕駛員等

  (5)行政後勤人員:文員、倉管員、前臺接待

  四、薪資結構:

  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通訊補助+住房補助+工齡工資+餐補+年終獎金+績效考核獎金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職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崗位的基本工資等級由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門經理共同協商,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位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2、崗位津貼

  (1)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自擔任管理職務之日起領取職務津貼,不擔任該職務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滿一個月時間按比例計算發放津貼;代管主管職務時,也發給該職務的津貼,但代管職務時間必須在一個月以上。同時擔任幾個管理職務的,領取所擔任最高級別的津貼,不給予雙份津貼。

  (2)崗位津貼等級標準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審批。

  3、通訊補助

  (1)通訊補助是指公司管理部門和各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報銷的員工手機費等。

  (2)通訊補助標準參見《財務報銷制度》。

  4、住房補助

  本市戶籍員工不享受住房補貼,非本市戶籍的所有員工每人每月享有xx元住房補貼。

  5、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工齡工資根據本公司工作的實際年功長短,員工連續工齡每滿一年按100元逐年遞增。

  (3)工齡工資的增加均以滿週年後的次月起計算。

  (4)新進員工一年內不能享受工齡工資,滿一年後的次月開始享受工齡工資,年滿55週歲的所有員工不再計算工齡工資。

  6、餐補:參考xxx地區基本生活標準,每天給予x元生活補助。

  7、年終獎金:公司年終獎金採取年底雙薪的發放方式。

  (1)年底雙薪:年底雙薪體現公司對每位員工的關懷和回饋,於每年春節放假前予以發放,計算公式如下:

  年底雙薪=月標準工資+月標準工資x12個月(員工本年度實際工作月數)

  實際工作時間不足月的按整月計算。

  (2)優秀員工獎(創造獎、功績獎)、優秀管理人員獎:由總經理根據公司年度經濟效益以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8、績效考核獎金根據員工績效考核月評、季評、年評結果,公司年度經營狀況,並結合總經理意見核定發放。

  五、薪資調整

  1、整體調整。調薪原則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為薪酬調整日。包括薪酬水平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辦根據國家政策結合公司具體經營狀況決定。

  2、職位變動時的薪酬調整:

  (1)由低薪級職位,調任高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所調任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2)由高薪級職位,調任低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該低薪級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3、晉職與降職時的薪酬調整

  (1)同一職級的不同等的晉職與降職,則按同一級工資的對應的等級作出薪酬調整。

  (2)跨職級晉職或降職,則調整為相應職級的對應職位的薪級的最低等起薪。

  4、臨時調薪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應進行臨時調薪,其標準由公司總經辦會議確定:

  ①公司經營效益發行重大變化;

  ②社會物價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③勞動力市場的供求變化與工資行情變化;

  ④其他公司認定的情況變化。

  (2)員工遇有下列情形時,可由其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臨時晉職調薪,以資鼓勵。

  ①有特殊功勞表現。

  ②中途錄用的員工、具有優秀的技能與成績。

  ③為同行業間競相爭取的人才。

  ④其他總經理認可的情況。

  六、薪酬標準

  1、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

  ①招聘時有薪酬協議的按協議執行;

  ②招聘時沒有薪酬協議的初次任職者按所在崗位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的80%發放,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者則按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③試用期間員工照常享受公司的通訊補助、住房補助以及其他公司的福利性補助。

  2、特別休假的薪酬計算

  ①婚假、病假等超過連續一個月的日曆工作日,只支付基本工資與工齡工資;

  ②事假免發所有工資,人事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薪酬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①執行月薪的員工,按照每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②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下月x日發放,遇雙休日自動順延;遇節假日可視具體情況,提前至節假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2、下列規定的各項金額須從薪酬中直接代扣:

  ①個人薪酬所得稅;

  ②社會保險費(個人應負擔部分);

  ③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④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八、薪酬保密

  總經辦、財務部以及人力資源部所有經手工資資訊的員工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資訊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

  九、其他

  本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行政人事部可每年根據市場薪資調查、物價上漲水平、公司經營狀況等,提出此方案的修改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作為此方案的附件。

  本方案的修改解釋權歸xx公司。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23

  營銷人員是公司獲取利潤的直接工作者,如何穩定優秀的營銷人員,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薪酬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本文旨在探究若干既能不斷激勵員工創造工作業績,又能滿足員工工作成就感的薪酬制度方案,以便使企業能夠選擇適合自己的制度,從而更好地適應市場變化。

  一、營銷及營銷人員的特點

  1、營銷工作的特性:崗位進入壁壘,就是非本人崗人員轉換到本崗位並從事本崗工作的難易程度。和財務人員、研發人員、生產人員、技術人員等崗位相比,營銷工作的平均崗位進入壁壘較低,就有可能轉到銷售崗位上,所以說銷售崗位的崗位進入壁壘低。

  2、從事市場營銷工作的人員特點:營銷人員工作時間自由,單獨行動多,工作績效可以用具體成果顯示出來,但是不夠穩定;營銷人員獨立開展銷售工作,很難受到管理人員的全面監督,其工作績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願意怎樣付出勞動和鑽研銷售;營銷人員對工作的安定性需求不在,經常想透過跳棋來改變自己的工作環境或尋找最適合自己的工作以規劃自己的未來職業生涯。

  二、營銷人員的薪酬設計原則

  合理而有效的薪酬制度可以將員工的利益和企業的目標和發展緊密有機地結合起來,在制定薪酬制度的時候,應該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公平原則。企業員工對於薪酬待遇的公平感,即對薪酬待遇是否公正的判斷和認識,是企業在制定薪酬制度的,首先要考慮的因素。公平的薪酬包括三個涵義:外部公平、內部公平、個體公平。

  激勵原則。每個人的能力各不相同,企業在制定薪酬制度時,應該根據勞動的複雜程度、技能要求、繁重程度、以及勞動條件等因素,使企業內部員工之間的薪酬待遇適當拉開差距,從而能夠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達到有效激勵的效果。

  戰略原則。薪酬戰略是企業薪酬管理的重要內容。在制定薪酬戰略的時候,應該在企業基本經營戰略、發展戰略、和文化戰略的指導下,幾種反映各項戰略要求,使得企業的薪酬激勵在有效地迎合企業的宏觀戰略需要。

  另外,在設計薪酬制度時,有時也要遵循合法原則、競爭原則、平衡性原則、參與性原則等。

  三、營銷人員的薪酬制度方案

  營銷人員的薪酬是企業對員工為企業所做的貢獻,包括他們實現的績效、付出的努力、時間、學識、技能、經驗與創造支付的相應的回報和答謝。不同行業領域、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等對市場營銷人員會採取不同的薪酬方案。

  1、純佣金制:這是一種高彈性模式的薪酬方案。在本方案中,營銷人員的收入完全由銷售結果決定,通常是以銷售額、回款額或銷售利潤來衡量。這種方案通常用在那些難度較高、市場廣闊而很難界定營銷範圍的銷售行業,如直銷公司、人壽保險、汽車公司、房地產公司等銷售隊伍中,在這種方案下無效率的銷售人員最終會主動提出辭職因為他們的全部工資來自於銷售佣金。

  薪酬計算方法:薪酬=銷售額/銷售利潤x%(其中x根據產品的價格、銷售量、推銷的難易程度確定)x可以固定的,也可以變化的,如提成百分比隨著銷售額的增加逐漸直線增加或分段增加。

  這是一種高穩定模式的薪酬方案。營銷人員報酬的主要形式是薪資,偶爾也可能獲得紅利、銷售競賽獎之類的獎勵。營銷人員接受固定的薪酬,不隨著銷售額、市場分額以及其它銷售指標的變動而變動。這種方案適合於其營銷人員的銷售業績與員工的個人發揮並無直接關係或不能用量化指標顯示的企業,如公司的主要目標是從事開發性工作(包括尋找新顧客),而且計劃實施很好:或者銷售人員主要從事事務性工作;或者參與國家與當地的貿易展銷活動等等。最常用的是在銷售技術類產品的行業。

  薪酬計算方法:薪酬=基本工資+各種津貼+福利+x(其中x是偶爾的資金或紅利等)

  2、薪級工資加營銷提成制:本方案採用折中模式,營銷人員的薪酬由其所在的薪級工資和營銷額的提成所組成。其中,營銷人員的薪級根據其在績效週期內的整體績效考核情況決定,每個薪級對應固定的工資數額。對每位營銷員來說,其薪級是可以變化的,例如某企業營銷人員的薪酬等級分為五等,若某營銷人員某個月所評薪級為4,對應的薪酬水平100元,銷售提成1500元,那麼,其本月工資總額為1000+1500=2500元

  3、生活費加佣金制:生活費加佣金制,即提前給營銷人員提取一部分生活費,生活費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公司先借給銷售人員,等賺了銷售款之後再償還;另外一種是不償還的,但是雙方要約定一定的期限,比如說一年之後,如果營銷人員還不能達到一定的銷售額,則取消合同。

  4、提成分攤制:由於營銷人員在不同營銷季節中的業績常常會因季節變動而起伏,從而造成收入波動,這就可能造成營銷人員的跳槽或者營銷旺季時的過分競爭。因此,許多企業採取了提成分攤的方法來支付營銷人員報酬。也即使,將營銷人員開始幾個月的提成分攤到以後幾個月支付,以保證營銷人員的薪酬穩定。

  結語:對於一個特定的企業而言,它究竟選擇哪種薪酬支付方案取決於多方面的因素,企業不僅要考慮譬如自身所處的行業、公司產品的生命週期、銷售的季節性、組織以往的做法等因素,還要根據營銷人員的能力與職位特點設計與其相匹配的薪酬模式,對各層次營銷人員進行細分,合理運用上述各種薪酬方安,發揮它們的優點,避其缺點,並輔以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標準和薪酬管理體系,達到實用、合適、經濟的要求,充分體現公正、公平、競爭和效能最大化的原則,才能最大限度地調動營銷人員的積極性,穩定、激勵營銷人員,為企業創造最大的利潤價值。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24

  一、總則

  1、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保證企業與員工的共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管理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薪酬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個人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體現了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3、本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對員工業績進行客觀評價的基礎上,本著獎勵優秀、鞭策落後、激勵員工的主旨,意在建立以競爭、激勵、選拔、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4、本制度中所稱工資,為本公司以貨幣形式直接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5、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二、薪酬結構

  1、公司實行以崗位績效工資為主要形式的結構工資制度。即以基本工資為基礎、崗位績效工資為主,年限工資、福利為補充的工資結構體系;

  2、員工工資是每一位員工在其所在崗位承擔(或可能承擔)的責任的應得報酬,同時也體現了員工對企業的貢獻。因此,員工工資依據因崗定薪的原則。它體現了在不同崗位的員工承擔著不同的責任、義務和風險;

  3、員工月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績效工資、年限工資、福利、四部分組成;

  4、根據年度盈利情況公司在財務年度對突出貢獻的員工發放企業紅包。

  三、薪酬內容

  1、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是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所需,公司可根據當地物價進行調整;

  2)基本工資劃分為五級,員工入職時根據其相關工作經驗年限、學歷、技能進行初次定級;

  3)基本工資的調整隨員工在本企業的工作性質變化,或根據當地的物價調整進行浮動;

  4)同一崗位系列的基本工資不隨崗級變更而變動。

  2、崗位績效工資

  1)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的性質、業務特點,分別制定了四個崗位系列,崗位系列如下:

  ①決策層: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監。

  ②管理層: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專案部經理、行政辦主任。

  ③技術層:土建工程師、水暖工程師、電氣工程師、營銷經理、預算員、主管會計。

  ④基礎層:助理工程師、秘書、行政後勤人員、營銷人員、會計出納。

  2)各崗位系列劃分了多個崗級,根據崗位的相對價值(責任、技能要求、風險等)確定各級崗位績效工資。

  3)不同崗位系列的差別,體現了崗位之間的工作性質差別。同一崗位系列中各崗級之間的級差反映了員工綜合能力之間的差別,遵循崗級越高、級差越大的原則。

  4)對新入職員工,根據工作性質和承擔的責任,確定崗位系列,依據相關崗位工作經驗、知識、技能評估進行初次定崗。

  5)崗位的升降、薪資的調整依據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業績及工作能力三方面的評估結果。

  6)崗位績效工資與工作績效掛鉤,按照員工月度考核成績核算。

  3、年限工資

  1)員工司齡滿1年後開始享有年限工資,按照員工轉正時間計算司齡,次月開始享有;技術層和基礎層工齡工資50元/年,管理層工齡工資100元/年,決策層工齡工資200元/年,高於5年按五年計;

  2)年限工資隨崗位系列的變更、司齡的增加而變動。

  4、福利

  1)公司依據崗位系列的特性差異確定福利補貼。福利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訊補貼、餐費補貼;

  2)公司為符合公司人事管理規定的工齡滿一年以上的正式員工辦理基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企業交納的費用定期存入員工社保專用賬戶;

  3)隨著公司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的支付能力,公司將不斷調整福利結構,以增強全體員工的凝聚力和忠誠度。

  四、薪酬調整

  1、公司根據企業發展戰略變化、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進行薪酬結構和薪酬水平的調整;

  2、員工工資調整分為定期調整及不定期調整兩種形式;

  3、定期調整:公司根據崗位評估的相關管理規定,定期開展崗位評估工作,並針對評估結果進行人員工資調整;

  4、不定期調整:

  1)員工在公司內的發展空間是多元化的,當員工的工作性質發生變更時,工資將根據新的崗位系列進行調整;

  2)對企業生產經營、技術創新、客戶服務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進行工資調整作為獎勵;

  3)對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或造成損失的行為,依據其嚴重性,可採取懲罰性工資調整;

  4)工資調整將以公司級通知下達。

  五、薪酬支付

  1、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付薪日期為每月的18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月底的工資。若遇節假日將做適當調整。

  2、月工資的計算:

  1)月標準工作日為22天,日工資按月標準工資的1/22計算;

  2)月標準工資為月度基本工資、標準崗位績效工資、年限工資、福利、的總和;

  3)試用期員工工資為:基本工資+擬定崗位績效工資x70%,不享有各項福利;

  4)試用期員工入職不足一個月提出離職的,或在試用期間出現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辭退的,不享有崗位績效工資;

  計算辦法:當月工資=出勤天數x基本工資x1/22

  5)員工因合同期滿離職時,交接期間的崗位績效工資按照70%計算,享有各項福利,按照實際交接天數核算;

  6)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提出離職時,交接期間的崗位績效工資按照50%計算,不享有各項福利,按照實際交接天數核算;未辦理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的,當月(工資發放日後離職)及上月(工資發放日前離職)的工資停發。

  3、崗位績效工資的計算及發放

  崗位績效工資核算公式為:

  崗位績效工資=月度考核成績/100x標準崗位績效工資

  1)基礎層、崗位系列,崗位績效工資在月度發放90%,其餘累計在財務年度結束時統一發放;

  2)技術層、管理層、決策層、崗位系列,崗位績效工資在月度發放80%,其餘累計在財務年度結束時統一發放;

  3)累計在年終發放的崗位績效工資,公司將根據全年員工綜合評價情況,確定∮值進行調整。

  4、下列各項款項直接從月工資中扣除:

  1)個人所得稅;

  2)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社會統籌保險費用;

  3)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遲到、病事假等)。

  5、休假時的工資支付

  1)病假

  因病缺勤時間當月累計10天以內(含10天)或連續5天以內(含5天)的,病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崗位績效工資按50%發放;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因病缺勤時間當月累計超過10天或連續缺勤超過5天的,病假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年限工資;無崗位績效工資;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超過1個月的病假,按照政府相關規定,發放不低於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事假

  月累計在3天以內(含3天)的,扣除日標準工資;月累計在3天以上的,超過部分按2倍日標準工資扣除;年累計在12天以上的,超過部分以曠工論;

  3)婚假、喪假、陪產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休假期間崗位績效工資按照70%發放;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

  4)產假期間,員工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不享有崗位績效工資、各項福利。

  6、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離職的,享有本年度累計的崗位績效工資,均按照原發放期進行發放。

  7、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約定離職的,不享有本年度累計的崗位績效工資。

  8、當員工無故曠工或受懲戒處罰時,工資不受xx市的最低工資限制。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2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製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於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並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高階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xx;

  初級職稱本科xx;

  技術員大專xx;

  技工中專xx;

  高中(含以下)xx。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後不再增長。司齡工資從轉正後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xx、xx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並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週期及考核結果公佈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

  2)第一、第二薪等員工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週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髮放物件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2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員的薪金管理規範化、國際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有關職薪、薪金的計算、薪金的發放,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職薪,依其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內在潛力及其擔任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等綜合因素核發。

  第四條本公司的顧問及特約人員、臨時人員薪金,根據其實際情況另行規定或參考本制度核發。

  第二章員工薪金類別

  第五條本公司從業員工薪金含義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給:主管的加給、職務的加給、技術的加給、特別的加給。

  3.津貼:伙食的津貼、加班(勤)津貼和其他津貼。

  4.獎金: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和其他獎金。

  第六條從業員工薪金分項說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額根據《職薪等級表》的規定核發。

  2.主管加給:凡主管人員根據其職責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3.職務加給:凡擔任特殊職務人員根據其職務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4.技術加給(特別加給):凡擔任技術部門或在其職務上有特別表現的人員,酌情支付技術加給(特別加給)。

  5.伙食津貼:凡公司未供應伙食者,均發給伙食津貼。

  6.加班津貼(加勤津貼):凡於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上班時間,按實際情況酌情支付加班津貼,或按時計發加班津貼。若於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補休者,按日發給加勤津貼。

  7.其他津貼:凡上述各項本薪、獎金、津貼以外的津貼,其發給均需要由單位主管會同人事單位商定支付。

  8.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外,均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人員,應給予全勤獎金。

  9.績效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均享有績效獎金支領權利,其辦法另行規定。

  10.年終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利潤情況及員工年度考績等級核給,其辦法另行規定。

  11.其他獎金:包括個人獎金、團體獎金或對公司有特別貢獻的獎金,均由董事會支付。

  第三章員工薪酬管理

  第七條從業人員的薪金計算時間為報到服務之日到退職之日,對於新任用及辭職的員工,當月薪金均以其實際工作天數乘以當月薪給日額。若是下旬26日以後報到的新進人員,為了便於薪金作業,合併於下月份發給薪金。

  第八條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若遇職稱調動、提升,從變更之日起,適用新職等級薪金。

  第九條兼任下級或同級主管者,視情形支給或不支給特別加給。

  第十條較低階的員工代理較高階之職稱時,仍按其原等級本薪支給,但支領代理職稱的職務加給。

  第十一條有關本公司各職等人員考勤加薪規定按國際企業僱員考勤管理制中有關條款計算。

  第四章員工薪金髮放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的薪金訂為每月5日發給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規定外,應扣除薪金所得稅、保險費以及其他應扣款項。

  第十三條從業人員領薪時必須本人親自簽章領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時,由部門主管代領。

  第十四條領薪時,須將錢數點清,如有疑問或錯誤,應儘快呈報主管求證,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第十五條退職人員薪金於辦妥離職及移交手續後的發薪日發給,如遇有特殊情況,經批准後在退職日當天核發。

  第十六條員工應對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開談論,否則降級處分。

  第五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十七條從業人員晉升規定如下:

  1.效率晉升:凡平日表現優秀、情況特殊者由主管辦理臨時考績,給予效率晉升,效率晉升包括職稱、職等、職級晉升三種。

  2.定期晉升:每年1月1日起為上年度考績辦理期,每年3月1日為晉級生效日,晉級依考績等次分別加級。

  3.本公司特殊職務人員(專員、特助)其晉升等級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主管之職等。

  4.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曾受累計記大過一次處分而未撤銷者,次年內不得晉升職等。

  第六章附則

  十八條《職薪等級表》的金額及各項加給、津貼,可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作適當彈性調整。

  十九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2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範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第三條職員工資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條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準。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第五條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第六條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第八條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第九條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任務(定額)獎;超額獎;創收獎:節約獎:管理獎;勞動競賽獎;其他獎金。

  第十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第十三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專案: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資訊、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乾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公司將職員分為高階、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第十五條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1、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總會計師、主編、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範圍之外的人員。

  第十六條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如下:

  1、高階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準月薪xx元;

  二級:副總經理,標準月薪xx元。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主編,標準月薪xx元;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準月薪xx元。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準月薪xx元。

  第十七條職員的標準月薪包括下列專案: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後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專案。

  第十八條職員的標準月薪不包括下列專案: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4、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專案。

  第十九條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二十一條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於下列標準:

  1、高階顧問:標準月薪xx元;

  2、專業顧問:標準月薪xx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準月薪xx元。

  第二十二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準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28

  一、薪酬體系設計目標

  1.符合公司整體經營戰略需要

  2.保證公司的薪酬水平對外具有競爭性

  3.保證公司的薪酬體系對內具有公平性

  二、房產銷售人員薪酬構成

  銷售人員薪酬由崗位工資、提成、獎金、工齡工資、保險福利五部分組成。

  其中:銷售主管=崗位工資+提成(購房合同金額×提成比例)+管理提成(所管轄銷售人員購房合同總額×提成比例)+工齡工資+保險福利

  1.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的確定

  崗位工資:根據工作評價確定每個工作(職位)的相對價值,並將其歸入相應的職位等級中,以保證職位等級薪資體系在公司內部的公平性。同時,在薪資調查的基礎上確保薪資水平不低於社會同行業的`平均水平。

  (2)崗位工資的調整

  崗位工資的調整有以下四種方式。

  ①調職:根據調整(升/降)後職位的職等職級支付基本工資。

  ②調等:根據考核結果,在所在薪酬系列內調整職等,並按調整後的職等職級支付基本工資。

  ③調級:根據考核結果,在本職等內調整職級,並按調整後的職級支付基本工資。

  ④調整工資率:根據社會零售物價指數和公司經濟效益進行調整,由薪資管理制度具體規定。

  2.提成

  提成根據房產銷售人員每月完成的利潤額多少,從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提成,具體比例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其標準如下。

  提成比例表

  每月計劃銷售額完成目標比例提成比例

  銷售xx套0~40%xx‰

  41%~70%xx‰

  71%~100%xx‰

  超額完成任務超額部分按照xx‰計算

  3.獎金

  (1)單項獎勵計劃:根據實際需要,建立與特殊貢獻、成本節約、不良事故預防、合理建議等相關的單項獎。

  (2)冠軍售樓員: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經統計上一季度完成銷售額最多的售樓員,將發放其銷售額的xx‰作為特別獎勵。

  4.福利與保險

  (1)法定福利與保險,其專案水平以國家、地區及公司規定為準。

  (2)津貼:話費補助(xx元/月)、差旅補助等。

  5.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根據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以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銷售人員工齡工資發放標準為xx元/年。

  三、銷售人員薪酬日常管理

  1.工資發放

  工資發放日期為每月的xx日,若逢付薪日是週末或公眾假期,則提前予以支付。

  2.薪酬體系維護和調整

  公司將根據市場薪酬水平、公司整體經營狀況等因素對銷售人員的薪酬體系進行維護和調整。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29

  第一條、業務員薪酬

  由基本工資,提成,獎懲和公司福利構成。

  第二條、基本工資標準

  1、業務員基本工資為1500-2000元/月。

  第三條、業務提成標準(試用期為1個月)

  1、試用期底薪1500+業績提成的3%點

  2、轉正底薪2000+業績提成的3%點

  第四條、超額業績提成標準

  1、每月超額完成目標10萬以上含10萬,提成多0.3%=底薪+3.3%提成

  2、每月超額完成目標20萬以上含20萬,提成多0.6%=底薪+3.6%提成

  3、每月超額完成目標30萬以上含30萬,提成多4%=底薪+4%提成

  第五條、業務員工資發放辦法。

  提成待客戶開工交齊首期款全部發放。

  獎勵一次性發放

  第六條、業務員獎勵辦法

  公司在擴充套件新小區時,業務員銷售前第一套樣板房獎勵400元整。

  2、累計成單獎勵;每月累計簽約3單獎勵500元

  每月累計簽約4單獎勵1000元

  每月累計簽約5單獎勵2000元

  以此類推......

  第七條、業務員薪酬處罰辦法

  1、業務員在當月沒有完成業務指標的,給予減500元底薪的處罰,如連續二個至三個月沒完成指定指標,公司將書面通知業務員,底薪減半。

  2、部門經理發現業務員有竄單私單行為的,第一次嚴重警告,並罰款500元整,如第二次在犯,公司直接退辭,並沒收所有底薪,獎金及提成。

  國企薪酬管理制度30

  1.目的

  為了提升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調動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完成公司規定的銷售目標,特制訂《銷售人員薪酬標準》。

  2.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從全體銷售與服務的銷售人員,以下簡稱銷售人員。

  3.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銷售獎金+基本補助,銷售獎金包括季度獎金和年終獎金;等級基本工資標準對應銷售任務。

  轉正後銷售經理xx元;試用期(一個月)見習銷售經理1300元-10000元。

  3.1基本工資

  3.1.1基本工資遞增遞減

  根據公司月度完成銷售任務排名,小組排名第一名漲100元工資,排名最後的一位減100元工資。

  3.1.2基本工資發放原則:

  1、基本工資發放額度=當期基本工資x(已完成的銷售任務/目標銷售任務)x100%

  2、工資核算按照當期任務的工資標準核算。假設小張級別是1500元工資,這個月由於只完成任務60%,那麼工資就是按照1500元x60%x100%=900元。

  3、基本工資1500元為保底銷售任務xx元,基本銷售任務不納入獎金的提成計算。

  3.2基本補助

  3.2.1總體原則: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特殊情況費用由總經理確認。

  3.2.2電話補助:公司為銷售人員每月電話費補助100元,試用期內的見習銷售經理在沒有開發市場前不享受電話費補助;

  3.2.3交通標準:公司銷售人員市內拜訪客戶,車票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需要乘坐計程車的,經彙報上級主管批准同意後方可報銷;

  3.3銷售獎金

  3.3.1為了鼓勵新員工積極性,試用期內超出銷售任務的部分按照5%算提成;

  3.3.2轉正後,業務人員和客服人員按照以下完成年度回款金額任務的情況發放對應的獎金:

  3.3銷售獎金的發放

  銷售獎金核算前期的月度核算比例統一為3%,超出部分按照上表的核算方法計算。

  3.4每名客服對接三名業務人員,業務人員與客服人員對應的銷售獎金分配比例為7:3,客服人員的銷售獎金計算按照三名業務人員完成的任務加和計算,業務人員獨立計算個人銷售業績。

  本薪酬標準籤批下發後執行,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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