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精選5篇)

關於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

  關於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精選5篇)

  員工手冊是一個公司對新進員工的指導書,為了明確新員工對公司情況的瞭解,以及對自身工作的職責範圍。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關於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精選5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1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履行旅遊部門條例規定,認真執行公司規章制度。

  二、恪守“誠信、開拓、高效、人和”公司精神,發揚團隊作風, 精誠團結、互相幫助,增強凝聚力。

  三、嚴肅勞動紀律,嚴格請假制度。

  不遲到早退,不聚眾聊天, 不在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

  四、公私分明,廉潔服務,嚴禁借工作之名,以職謀私,中飽私囊。

  五、忠於職守,嚴守商業、財務秘密,不洩露公司經營策略及客戶資料。

  六、刻苦鑽研業務,追求品牌效應,爭創實績。

  七、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愛護公司財產,維護公司利益。

  八、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妥善保管公私財物,杜絕盜竊、火災、人身傷害等事故發生。

  十準則

  1、結果證明價值 ——

  以結果證明自己的價值,職場上沒有苦勞,只有功勞。

  2、責任造就人品 ——

  永遠的責任心證明自己的人品;忠誠於事業,堅守承諾。

  3、能力解決問題 ——

  永遠把解決問題的技能作為核心能力,而不是把知識豐富作為核心能力。

  4、重視日常細節 ——

  注意日常行為的細節,隨意永遠是職業人的大敵。

  5、耐心對待客戶 ——

  在與客戶打交道的過程中保持主動和耐心,絕對不能不耐煩。

  6、遵守公司規範 ——

  把公司規範視為不可逾越的權威;逾規不等於勇敢和創新。

  7、團隊利益為重 ——

  以公司和團隊的利益為重,僅僅關注自己一定難以成功。

  8、精確時間觀念 ——

  保持精確的時間觀念,沒有時間觀念就是沒有職業感。

  9、溝通解決一切 ——

  將溝通能力視為不斷修煉的課程,相信溝通能夠解決一切問題。

  10、行為始終如一 ——

  追求行為始終如一,虎頭蛇尾是死敵。

  首 問 責 任 制

  一、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二、顧客進公司或來電話詢問、諮詢時,問到的第一位員工或第一位接聽電話的員工,為首問責任人,該員工應當立即接待來客或來電。

  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推諉。

  三、對顧客提出的問題,首問責任人應不厭其煩地給以耐心、詳細、周到的解答,語言應親切、柔和,不得含糊其詞、模稜兩可、似是而非、語焉不詳。

  四、如顧客的問題必須由其他員工解答時,應明確告知接待部門的名稱與接待人的姓名,有條件的,應親自陪同前往,並向接待人員扼要介紹顧客的問題,避免顧客因重複提問而感到不快。

  五、首問責任人或接待人員在解答客戶問題時,應隨時保持與客戶的互動與交流,避免因需查詢資料等客觀原因長時間靜場、或不與客戶見面,而讓顧客坐冷板凳。

  六、如顧客提出的問題或要求,有較強的政策性和一定的程式,確實不能當場解決的,應如實告知顧客,請其留下聯絡電話,約定確切的回覆日期。

  期間非經辦人的責任原因需延期答覆的,應電話通知顧客。

  七、顧客的詢問、諮詢屬重要內容的,應書面記錄在案,並按公司制定的《請示報告制度》彙報。

  八、違反上述規定者,按公司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服 務 規 範

  一、樹立顧客至上理念,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努力滿足顧客合理要求;減少服務投訴,避免服務糾紛。

  二、誠實守信,待客如賓,尊老愛幼,童叟無欺。

  三、遵守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杜絕損人利己行為發生。

  四、尊重顧客意願,保護顧客隱私;處處為顧客著想,自覺維護顧客權益。

  五、把方便讓給顧客,把困難留給自己;把安全讓給顧客,把危險留給自己;把尊重讓給顧客,把委屈留給自己。

  六、提高修養素質,儀容儀表端莊,著裝整潔大方;待客熱情禮貌,語言文明親切。

  七、工作環境整潔、明亮、溫馨、安全。

  八、嚴禁借工作之名,以職謀私,中飽私囊。

  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2

  第一章 勞動條例

  一、錄用標準和原則

  1、錄用員工的標準

  符合本市勞動管理部門的勞動力管理條件,根據本餐廳各部門工作崗位需要,凡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體檢合格、無不良行為,有志從事餐飲業服務工作的人員,經自願報名,及本餐廳測試合格者,均有機會錄用。

  2、資格稽核

  凡報名應聘人員,均應提供本人身份證件、相片、畢業證、失業證明;報名應聘本餐廳管理職位和技術職位的人員,除應提供上述證明外,還需提供本人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或工作資歷證明。本餐廳將會透過一定的人事方式對員工的資歷狀況進行核實。

  3、身體檢查

  凡經本餐廳新招聘的試用工,必須經市防疫站的身體檢查並獲得健康證(體檢費用由本人負責),員工入職後,按規定每年要體檢身體一次,對患有傳染性病的職工,本餐廳有權按規定作辭退處理。

  4、崗前培訓

  應聘人員經面試合格後,原則上要經本餐廳的入職崗前培訓的教肓,經理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成為本餐廳的學習生(試用工)。考試不合格,即取消聘用(實習)資格。

  5、試用期及待遇

  (1)、應聘入職員工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試用期內領取試用工資,並視其表現來決定試用期長短或是否正式錄用,試用不合格者,本餐廳可隨時解除聘用勞動關係。實習員工欲終止工作,須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報告所在部門及人事部,否則,應賠償本餐廳招聘損失費及培訓費。試用期滿後,由所在部門核定工資級別報總辦批准,人事部備案,並正式成為餐廳一員,餐廳與其本人簽定聘用合同。

  (2)、定級後每月對員工重新進行考核評定,調整工資一次,員工當月調整崗位,可當月根據其崗位調整工資。

  (3)、職務(崗位)工資:依據員工所擔任職務、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過考核評定。

  (4)、浮動(效益)工資:依據員工所在部門的經濟效益和個人月銷售量來計算。

  (5)、管理人員(指領班以上人員)按照崗位任職情況進行行考核,經聘任所確定的相應崗位工資,並與該部門經濟效益掛鉤。

  (6)、員工日工資的計算辦法:基本工資/天30—日工資

  (7)、試用工工作未滿7天,沒有薪金支付。

  (8)、員工請病、事、探親假以及本章《勞動條例》未註明的其它假期,不出勤者不發當日工資。

  (9)、餐廳實行員工每天工作時間為9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如工作需要,餐廳可要求員工超時加班工作。員工日常的超時加班的,其累計加班時間作日後的補休(鍾)依據,確因特殊情況,在農曆年終前部門無法安排當年加班鍾補休者,由部門經理書面報總辦人事部審批,經總經理簽字同意才能發放加班費,(每小時加班費—日工資/9小時)。

  (10)、超產獎:當超額完成餐廳下達的經營指標任務時可按規定比例提獎。

  (11)、全勤獎:當員工在一個月當中無遲到、早退、滿勤工作,可享受此獎,此獎在當月工資統一結算計發。

  二、考勤制度

  1、餐廳的所有員工實行打卡記勤制度,不打卡的員工每班前由部長點名記勤。上班前打卡,應在穿好工衣後,下班打卡應在換工衣前。所有員工每月的出勤天數(包括實際出勤天數和有薪假期天數)以及遲到、早退、離崗時間由人事部核實,然後造表上報總辦稽核交財務部作為核發各項工資的依據。遲到、早退、離崗、曠工以及其它違章,按本手冊處罰。

  2、員工病、事假一天以內由部長批准,連續三天以下由部長審查同意報部門經理批准,超過三天者,由部門經理批准;領班、部長病、事假三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總經理批准。請病假者,不得籍以電話或委託他人代為請假,患病者須有市正式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和藥費收據以及檢查報告單等足夠的患病依據,請事假者憑本人書面申請報告,經上級領導簽字同意批准後方可休息。

  三、違章及辭退、辭職

  1、餐廳員工應認真遵守《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中各章條款,員工若違反餐廳的有關規定,將視其情節嚴重,按章節予以批評、處罰、辭退。

  2、員工本人提出辭工或終止合約時,須提前十五天,經同意批准後,必須在五天內到人事部按規定辦理一切手續,辦完辭職手續後,方可離去,如若未按規定提前申請面擅自離職者,將以曠工論處。

  四、教肓與培訓

  為了提高員工的經營、管理、服務水平,餐廳對員工實施崗前、在職的培訓,經培訓的員工在合約期內要為餐廳服務,否則要賠償培訓費用。

  五、調職及晉升、任命、降職

  1、餐廳可根據工作需要,對員工的工作崗位或工種進行調整和調動。調整後的待遇按所在新崗位或工種的標準執行。

  2、餐廳可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才能提供晉升機會。員工晉升的條件是:崗位需要、部門工作評估推薦,經總辦批准同意。

  六、假期

  1、員工每月享受有薪例假二天(未夠一個月不享受有薪假期)當本部門當月無法安排例休時,部門負責人可安排補休。

  2、按國務院規定,員工每年可享受有薪假期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2天、國慶節3天,如因工作需要,員工不能在法定假日當天休假時,部門將會安排法定假日後補休,補休延遲時間一般三個月內。

  七、其它

  1、工傷或死亡因公負傷或死亡的員工將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2、餐廳授予權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工作表現特別優秀的員工進行上報,經總經理批准後,每人每月可獲5—30元的獎勵。

  第二章 員工守則

  一、服從領導

  1、下級服從上級是餐廳管理的基本原則。下達任務應層層落實,員工絕對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的排程,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2、行政管理:垂直領導,分層管理,任務到班組、落實到個人的管理模式。每層的人員必須對上級負責;彙報工作時,原則上一層一層往上報,下達工作指令時,要一層一層往下傳。

  二、合作精神

  餐廳對賓客服務,有賴多個部門或崗位的共同合作;餐廳各部門的工作一切都是為了經營,要出色完成對客人的接待工作,全體員工必須樹立合作的意識,團隊的精神。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還要協助其它崗位或部門,保證客人在餐廳期間的滿意程度,領略到餐廳是自己理想中的家

  三、工作行為與規範

  餐廳對每個崗位的工作都制定了工作程式和規範,作為約束和指導員工的工作指令,一般況下,員工不可隨意更改,如需變更,須徵得有關部門的同意,由餐廳總辦透過一定的程式進行修改。

  四、儀容儀表

  員工的儀容儀表關係到餐廳的形象,因此我們牢記下列規定:

  1、所有員工當值期間必須保持個人清潔衛生,不得有體臭、口臭、不得吃有異味的食品。

  2、員工要經常修剪指甲、理髮,男員工頭髮不得過耳際和衣領,不準留鬍鬚發角,女員工頭髮必須梳理整齊。一線員工不得梳披肩發,要淡妝上崗,不要過多塗沫化妝品和香水,不準留長指甲、染指甲、染雜色發。

  3、員工統一穿著餐廳發放的工作服、工作鞋、著裝要整齊、乾淨、工號牌佩帶在左胸前、領呔、頭花結、領結要系正,內衣下襬不得露在制服外面。

  4、舉止投足要自然利落、朝氣蓬勃、坐立行走、端正大方、精神煥發,坐時不將腳放在椅子上,不翹腳搖腿,站立昂首挺胸,兩眼平視,雙手自然交叉搭放在前腹或背後,不將手放在口袋或背靠椅櫃,行走時不搖頭晃腦、搭手拉肩、打鬧。

  五、禮節禮貌(工作態度)

  1、禮貌:禮貌是餐廳員工最起碼的行為準則,無論對待客人還是對待同事都要以禮相待,使用敬語,在對客服務時,還要做到:迎客有問候聲、說話要有稱呼聲、客人離開要有致謝聲、工作出錯和失誤要有致歉聲。

  2、微笑:微笑服務是餐廳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微笑要自然得體,要發自內心,使客人感到賓至如歸、溫馨和諧、輕鬆愉快。

  3、效率:做任何事都應講效率,說到就要做到,對工作不推讓、不拖拉,接待客人要有始有終,交待工作要清楚。

  4、細緻:工作仔細、認真、耐心,細緻、兢兢業業,一絲不苟。

  5、責任:對各項工作要有責任心,要對客人,對餐廳有高度負責精神。

  6、誠實:可靠、正直、有事必報、有錯必改、不得提供假情況、不得搬弄是非、陽奉陰違、不得行賄與受賄,不貪圖別人的錢財和物品,不向客人索要食物及小費。

  六、證件及工號牌

  1、每位員工入職後,即會得到餐廳發給的實習證和工號牌,以證實員工身份,員工上崗當值就佩戴工號牌。工號牌是員工當值的標誌,專供員工當值使用,不準借給他人,工號牌如有丟失應及時向人事部報告並辦理補領手續(自然損壞,以舊換新;丟失後補領,每個拾元成本費)。

  2、員工離職時應將工號牌交回人事部,不歸還或損失損壞者,則需按規定賠償。

  七、員工制服

  1、新員工入職實習期滿後,餐廳將根據員工工作崗位需要,按規定發放統一制服,所有員工制服屬餐廳財產,員工必須按餐廳規定的程式籤領工衣並按照餐廳工衣的管理規定進行使用和保管。

  2、員工離職時,在批准離職三天內必須將制服交回人事部,並按規定辦清退工衣手續,超期不還或丟失的,則需按規定賠償。

  八、愛護財物

  1、愛護餐廳財物是每位員工的義務,每位員工必須養成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和節約其它易耗品的良好習慣。

  2、未經許可,員工不得擅自取用餐廳內的各類物品作私人用。員工因惡意而引致餐廳財物損壞將要受到所損壞財物價值之10倍的賠償和處罰。

  3、如果員工犯有盜竊行為,無論其所盜物品屬餐廳、賓客或員工,均應退回或賠償被盜物品,並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扭送公安局查辦。

  九、員工餐廳

  1、員工當值期間必須在餐廳員工飯堂用餐,並執行員工飯堂的就餐管理規定,不得在飯堂以外的地方用餐。

  2、每位員工應按量打飯,不能隨便浪費,如有發現,按規定處罰。

  十、員工宿舍

  1、員工入職後可根據個人情況,向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請報告,人事部根據實際情況為員工提供一個床位。

  2、員工辦妥入住宿舍手續的同時,會收到一份宿舍管理規定,員工應認真閱讀此規定,並在上面簽字,以表確認,發現違反,將會按規定的情節受到處罰。

  3、除公司補貼用水,用電外,超出部分由員工分擔。

  十一、人事資料

  填寫餐廳有關個人資料表格時,必須資料正確,不得隱瞞,如有隱瞞或不真實則可能導致日後損失應有本人負責,凡遷移住址、電話號碼、婚煙狀況、家庭成員變更事宜等,均應立即報餐廳人事部。

  十二、拾金不昧

  員工在餐廳範圍內,拾到任何財物,都應即時送部門主管或較交人事部,並將詳細情形記錄在錄在本內,若拾取不報且據為已有,則以盜竊論處,拾金不昧者,則將受到表揚或獎勵。

  未經餐廳總辦同意批准,任何員工不得向外界透露、傳播或提供餐廳的內部資料,餐廳的一切有關檔案、檔案的資料不得交無關人員,如確需查詢,請查者透過正常手續與總辦聯絡。

  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員工行為,提升員工隊伍整體素質,特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章 員工義務和權利

  第三條 人力資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而且是全體管理者的職責,各部門負責人有責任記錄、指導、支援、激勵與合理評價下屬人員的工作,負有幫助下屬成長的責任,下屬人員才幹的發揮與對優秀人才的舉薦,是對管理者實施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四條 我們鼓勵員工發揮主人翁責任感,爭當公司的主人。每個員工都應當透過幹好本職工作,為公司作貢獻,都應當努力擴大職務視野,深入領會公司目標對自己的要求,都應當養成為他人作貢獻的思維,提高協作的水平。員工間應遵守崗位之間的制約關係,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式解決因職責不清掩蓋的管理漏洞。

  同時,鼓勵員工在緊急突發事件發生時主動應變,並及時向有關上級彙報。

  第五條 每個員工都擁有以下權利,即諮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員工在確保工作或業務順利開展的前提下,有權利向上司提出諮詢,上司有責任作出合理的解釋與說明。

  員工在擁有知情權的同時,必須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三章 人才培養理念

  第六條 引進賢才與盡力工作是領袖與模範的區別,只有引進賢才和不斷培養接班人的人,才能成為領袖,成為各級職務的接班人。

  第七條 公司的接班人是從集體奮鬥中、從員工中、從各級主管中自然產生出來的,任人惟賢。

  第八條 公司確定人才的標準是:“德才兼備”。

  (1)“德”

  1)崇高的敬業精神。顧全大局、識大體,以公司發展為己任,強烈的事業心、高度的責任感與平穩的心態有機結合。

  2)正確的價值觀。正直、無私、公允。倡導“一分耕耘、一分收穫”,鄙視不勞而獲、貪得無厭,堅信透過自己的努力在企業獲取應有的回報。

  3)團隊精神。以大局為重,作為團體的一員採取合作的態度,關心團體的整體目標,而非個人利益。

  (2)“才”

  1)優秀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這是對人才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2)目標明確清晰。在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確理解董事會決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圍繞企業發展目標開展工作。

  3)客觀的分析能力和獨立處理事務的能力。在複雜困難的情況下,也能對所要做的事制定出精確客觀的評估,並能夠獨立正確地完成。

  4)實用的創造力。具備獨到的見解與完善的思維體系,在工作中積極思索,產生新穎的合理化建議,並能使之轉化為新的切合實際的行動方案。

  5)旺盛的戰鬥力。活力充沛地將短期和長期目標結合,力求不斷改善工作業績,積極主動,敢於承擔風險和壓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斷創新的方法確保任務完成。

  6)溝通與領導能力。良好的溝通技巧,開闊的胸襟,透過溝通達到順利開發工作的目的,進而發展成為個人的領導能力。能夠鼓勵下屬,使之達成工作及個人目標。能夠制定較高的績效標準,能使下屬對其工作承擔責任並協助下屬提升職業技巧和技能。

  7)學習能力。從自身或他人實際工作的成功、失敗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以學習實現進步;能夠不斷更新知識結構,具備學習新知識與技能的能力。

  第四章 人事規章

  第一節 員工錄用

  第九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按人力資源管理流程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聘用事宜。

  第十條 新進人員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後,由人力資源部輸出試用申請表,試用期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可轉為正式員工;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十一條 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工作業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聘,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工資。

  第十二條 試用人員於報到時,向人力資源部繳驗下列表件:

  (1) 戶口本、身份證及醫院體檢表。最後工作單位離職證明;應屆畢業生須出具畢業證書、學歷證書。

  (2) 最近三個月內免冠照片一張。

  (3) 人事檔案資料。

  (4) 其他必要檔案。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況者,一律不予錄用:

  (1)被剝奪政治權利者。

  (2)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3)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吸食者。

  (5)虧欠公款受處罰且未結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7)品性惡劣,曾因此被開除者。

  (8)身體檢查經認定不適合者。

  第十四條 員工一旦正式錄用,從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的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節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六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盡忠職守,服從上級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聯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同業企業的職務。

  (3)全體員工應該主動培養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洩漏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或借職務之便,貪汙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5)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可接見親友或與來賓談話,如確實因重要原因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核准,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進行。

  (6)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者與工作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離開公司。

  (8)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不得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示。

  (9)員工每天應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清潔。

  (10)員工在工作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時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要提高工作效率。

  (11)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不得聊天閒談、搬弄是非,以維護正常工作秩序。

  (12)全體員工必須統一認識,透過努力工作,提高質量,創造改善及增進福利的條件,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雙贏的目的。

  (13)各級主管及各級部門負責人必須注意自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同時激發工作熱情,使下屬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時間內,除主管及外務人員以外,員工不得打電話,如確有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准後方可使用。

  (15)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七條 員工每天工作時間最少8小時,生產部門和業務部門每日作息時間另行公佈實施,但是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得超過46小時。

  第十八條 經理級及經理級以下人員上、下班都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託人或受託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1日處理。

  第十九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況,依下列規定處分:

  1、遲到、早退

  (1)上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達者視為遲到。

  (2)每次遲到罰款50元(3)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

  (4)確有原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5)無故遲到、早退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的情況除外。

  2、曠工

  (1)沒有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處;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曠工半日論。

  (2)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無故曠工累計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予以解聘,且不發給資遣費。

  第三節 員工待遇

  第二十條 本公司本著勞資兼顧、互助互惠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員工待遇分為三部分:

  (1)本薪。視從業人員學識、經歷、技能及其工作性質確定,從業人員年度薪資調整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擬訂,呈總經理批准後調整。

  (2)津貼。津貼類別

  第二十一條 員工待遇分日薪、月薪兩種方式,月薪於翌月8日發放;日薪於每月發放二次,當月20日和翌月6日發放本月上半月部分及上月下半月部分薪金。新進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並按日計算。

  第二十二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行辦理。第四節 休假規定

  第二十三條 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四條 國家法定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如果工作需要加班時,應徵得員工同意,並加倍發放薪資,國家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是否補假依政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員工連續工作到一定期限,每年給予年假,其休假日數規定如下:

  (一)工作滿一年以上但未滿三年者,全年給七天年假。

  (二)工作滿三年以上但未滿五年者,全年給十天年假。

  (三)工作滿五年以上但未滿十年者,全年給十四天年假。

  (四)工作滿十年以上者,其年假在十四天基礎上每增一年加給一天,但最多以三十天為限。

  第二十六條 公司人員休年假,在不妨礙生產或業務前提下,按請假程式辦理。

  第二十七條 因年度終結或勞動關係終止而未休年假的員工,其應休未休的天數,應發給薪資。

  第二十八條 員工停薪留職不給年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給假類別分為8種(見下表)。

  請假給假表

  略

  第三十條 員工請事假應於一日前申請並填寫請假卡,按規定辦妥後方可離開,否則以曠工處理。但因突發事件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以下規定代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一)請假一天(含)以內時,報請組長並轉呈主管核准(非作業人員直接呈主管)。

  (二)請假二天以上,報請主管並由其轉呈經理核准。

  (三)請假批准後,請假單一律送人力資源部留存。

  第三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八小時為一日,給假日期的計算期間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職者,給假日期計算相應扣減。

  第五節 獎懲條例

  第三十二條 員工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相當於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發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相當於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發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相當於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發放。

  (四)特別獎勵:一次性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二)拾金不昧(價值三百元以上)者。

  (三)服務熱情,有具體事實者。

  (四) 為公司爭取榮譽者。

  (五)從事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採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業績者。

  (三)遇有事故災難,勇於負責,甘冒危險者。

  (四)檢舉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現職責外事故,予以報告或妥善處理者。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使公司減少損失者。

  (二)為維護其他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業績或貢獻者。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別獎勵或晉級:

  (一)研究發明成果對公司確有貢獻,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二次者。

  (四)工作每滿四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三十七條 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相當於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減發。二)記過:每次減發相當於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減發。

  (三)記大過:每次減發相當於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減發。

  (四)降級:相應核減薪金待遇。

  (五)開除:予以解僱。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內推銷商品者。

  (二)上班時間擅離崗位,消極怠工者。

  (三)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工作安排,情節輕微者。

  (六)不遵守著裝規定者。

  (七)不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任務者。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無故未能按時完成,影響公司利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嬉戲、喧譁、吵鬧,妨礙他人工作且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製造偽證予以誣害,或者製造事端者。

  (四)因酗酒而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經許可擅自離崗者。

  (六)因翫忽職守致使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壞者。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團體秩序者。

  (三)損壞、塗改重要檔案者。

  (四)翫忽職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安排,屢勸不改者。

  (六)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七)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且不發資遣費:

  (一)對同事暴力恐嚇、威脅,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侵佔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壞、塗改重大檔案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七)在公司工作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二次,功過無法平衡者。

  (九)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或一年曠工達十二日者。

  (十)煽動罷工或怠工者。(十一)吸食者。

  (十二)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關係者。

  (十三)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十四)攜帶刀具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入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或夥同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洩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在禁菸區內吸菸者。

  (十九)參加非法組織者。

  (二十)擅離職守,引起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十一)其他違反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第四十二條 員工功過抵消規定:

  (一)嘉獎與警告相抵消。

  (二)記功一次或嘉獎三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三次。

  (三)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三次,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三次,員工功過抵消以發生於同一年度內的為限。

  第六節 考核規定

  第四十三條 員工考核分三類:

  (一)試用考核

  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報經總經理審批及公司公佈後,方得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熟練程度、知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出勤情況等,隨時進行考核,凡有特殊業績者,應隨時報請獎勵。

  (2)人事部門應將員工出勤情況、獎懲情況隨時記錄,作為年度考核參考。

  (三)年度考核

  其辦法詳見《公司考評細則》。

  第四十四條 考核成績分為優、良、中、差四種。

  第四十五條 員工年度考核定於每年年底舉行,由直屬部門主管考核並由考核小組核定。

  第四十六條 專門負責考核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拖延時間。

  第七節 加班事宜

  第四十七條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於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情況經主管批准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違者以不服從主管安排論處。

  第四十八條 一般職員加班,事先由直接主管申請,呈部門負責人核准後方得加班,並須按規定打卡,否則不發給加班費。

  第四十九條 加班費計算,一般職員平日加班在小時工資基礎上增加二分之一,節假日加班發給假日工資,但假日工作時間未滿八小時,按實際工作小時數計算節假日工資。

  第五十條 加班人員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除不發給加班費外,且就其加班時間予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一條 員工加班情況,由其部門按月統計備查。

  第八節 職業培訓

  第五十二條 本公司為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及工作效率,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除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三條 員工培訓分為:

  (一)職前培訓: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培訓,由人事部統籌辦理,其內容為:

  (1)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講解。

  (2)業務特性、工作規定及工作要求說明。

  3.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工作。

  (二)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練程度和效率。各級主管應給以足夠重視。

  (三)專業培訓:視業務需要,挑選優秀管理人員,接受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進行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技能,使其能更加順利地完成工作。

  第九節 遷調規定

  第五十四條 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可隨時調整任何一名員工的部門和職務,被調員工應予配合。

  第五十五條 各部門主管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五十六條 員工接到調職通知書後,管理人員應於七日內、一般員工應於五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前往新就職單位報到。

  第五十七條 員工調職,若離住址較遠可按照出差規定支付差旅費,其隨行家屬,可憑乘車證明報銷交通費。

  第五十八條 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共所任職務由原直屬主管指派適合人選暫行代理。

  第十節 員工福利、保險

  第五十九條 本公司為提高員工生活質量,增加員工收入,特設立員工福利委員會(具體規章詳見《公司員工福利實施細則》),辦理有關員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條 員工婚喪、住院,贈送禮金或慰問金,其給予標準詳見《公司員工福利實施細則》。第六十一條 本公司依員工勞動業績或錯誤經過衡量後,再決定其年終獎金。

  第六十二條 員工一律參加勞工保險,於錄用時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六十三條 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後,除依法享受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補償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賠償或補助。

  第十一節 撫卹、退休、資遣

  第六十四條 員工因公導致殘廢或死亡時,依勞工保險條例向保險公司申請補償,對尚未參加勞保者,其津貼及補助事宜應按照勞工保險有關規定予以等額補償。

  第六十五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工作退休規定及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員工予以資遣:

  (一)企業停產或轉讓時。

  (二)業務或市場銷售嚴重不景氣時。

  (三)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員工對於所擔任工作確屬不能勝任時。

  第六十七條 員工下崗先後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核較差者。

  (二)有錯屢教不改者。

  (三)工作效率低下者。

  第六十八條 員工下崗,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於十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於二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通知。

  第六十九條 員工接到通知後,為另謀工作可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二個工作日,請假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若未發通知就停止工作,公司不予發給通知期限內的工資和津貼。

  第七十條 員工因受懲罰而開除或自行辭職者,不以下崗而論。

  第七十一條 員工下崗,依下列規定發給下崗費: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者,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的下崗費。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滿三年以上者,每滿一年加發相當於十天基本工資的下崗費,剩餘月數按比例給予,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第五章 員工禮儀

  第七十二條 接聽外部電話,主動應答“您好,某某公司、請問……”,不得高聲喧譁和爭吵,不得影響工作秩序。

  第七十三條 在處理對外事務中,必須使用“您好、歡迎、請、謝謝、對不起、再見、請走好” 等禮貌語言。

  第七十四條 到公司來的客人,每個員工都必須用主動熱情的態度對待,並做好應答或解釋工作,無論何種原因,都不得與外來客人大聲爭吵,影響工作秩序,確實委屈之事,應採取暫時迴避態度,並透過正常渠道向上反映。

  第七十五條 公司各部門人員上班時間不得看報紙或與業務無關的雜誌、書籍。看報時間定在每天中午12:00—13:30分,或下午17:30以後(策劃部門除外)。

  第七十六條 上班時間不準吃零食。

  第七十七條 凡違反禮儀制度每次罰款20元。對違反上述制度情況嚴重者,將按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章 衛生管理

  第七十八條 講究個人清潔衛生,儀表整潔,不隨地亂扔紙屑,不隨地吐痰。

  第七十九條 辦公桌清潔,物品擺放整齊,不亂堆亂放與業務無關的東西,保持辦公室及門窗潔淨。

  第八十條 上班前由保潔員對辦公桌進行擦拭,掃地,保持辦公桌整潔有序;下班時關好電源,窗簾及門窗。

  第八十一條 為保障員工有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凡員工集體寢室的清潔衛生由各室員輪流打掃,不注重衛生的寢室,全體處罰。

  第八十二條 以上衛生制度的檢查由公司行政部負責,每週檢查一次執行情況,並視情況獎懲。

  第七章 員工職業著裝規定

  第八十三條 公司統一製作的夏裝、秋裝(男、女式),從員工領到該服裝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二年者,按五折價購買,不滿二年者(含新員工),按八折價購買。

  第八十四條 購買工作服的款項,由公司代墊,於員工離開公司時一次性扣除;若員工正常工作至退休,則該款項不再扣回,而由公司承擔。

  第八十五條 從事外聯工作的員工可以不著工作裝,但衣著須得體,男式西服以深藍、深黑套裝為佳,女士每年確定一款職業裝,色澤穩重、搭配合理,具有職業男、女性風格,禁止穿奇裝異服和休閒服裝,違者一次罰款20元。

  非外聯員工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一律穿工作裝,違者一次罰款20元。

  第八十六條 公司統一製作的徽記工作牌,必須正確佩戴在左胸衣兜上方一公分處,如上班時間未戴胸牌,將被罰款20元。如胸牌丟失,需到行政部領購,補10元成本費。

  第八章 出差管理

  第八十七條 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需要出差,按此規定執行。第八十八條 員工出差均依各部門經理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准後執行。

  第八十九條 員工出差須按實報支差旅費,其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准外,其餘如有超額報支,一律不予辦理。

  差旅費報銷標準

  略

  注:飛機、車船費用按票據報銷。到本市及各郊縣自帶車不報銷油料、過境過橋費。因公到本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州自帶車過境過橋及油料費據實報銷。

  第九十條 員工出差前,可按實際需要借差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部門經理初審,呈請總經理核准後暫付,出差完畢,應於三日內按程式報賬。

  第九十一條 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實給付交通費及誤餐費。

  第九十二條 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給付;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費。

  第九十三條 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的飛機及車、船費用,按實際報支;其他零星費用均在膳雜費內包乾,不得另行報支。

  第九十四條 員工出差中途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並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

  第九十五條 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供各類收據,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款額追回外,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懲處。

  第九章 員工出國管理

  第九十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准出國者,悉依本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因公奉派出國人員,需於出國前先立承諾書,言明按期歸國並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或年內自動辭職者,願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

  第九十八條 出國人員返國後,應於二星期之內書面報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可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情況。

  第九十九條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另行規定。

  第一零零條 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照領,並可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第一零一條 出國人員應按照規定期限歸國,並於返國後10日內依據有關憑證向財務部報賬,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稽核不符報銷範圍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第一零二條 出國人員在國外旅行,應以規定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所開支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准者,准予報銷。

  第一零三條 出國接受技術培訓或受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付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支付的費用較本公司所訂費用標準低時,其差額由公司補助。

  第十章 員工健康檢查規定

  第一零四條 本公司員工健康檢查,每年舉辦一次,有關檢查事項由行政部負責組織辦理,體檢醫院由公司指定。

  第一零五條 員工所有體檢費用概由公司承擔。

  第一零六條 新進公司尚未轉正的員工,需要進行健康檢查,檢查費用由員工自理。

  第一零七條 經檢查結果有疾病者,應早期治療,如有嚴重病況者,由公司令其停止工作,返家休養或前往勞保指定醫院治療。

  第一零八條 行政部每年年終,應依檢查表提供疾病名稱,人數及治療情形等統計,以作有效措施及衛生改善參考。

  第十一章 食堂管理

  第一零九條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體檢,並持有健康證,日常工作中必須講究個人清潔衛生,儀表整潔,不隨地吐痰,杜絕老鼠,蒼蠅等害蟲汙染原材料,在老鼠可能出現的地方設定防鼠網。公司每季度將對員工食堂進行檢查和考核,並依據檢查、考核結果,進行獎懲,獎懲標準為20—500元。

  第一一零條 廚房和庫房的物品應井然有序,以便於管理及查詢各類物品,愛惜公共財物,食堂的專用碗、盤應輕拿慢放,碗、盤的合理損耗每月不得超過3套,否則,由損壞者照價賠償(5元/個)。

  第一一一條 所有物品進入食堂前,應貨比三家,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做到價格最低,嚴禁過期或變質變味的原材料進入食堂,若使用變質食品,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將勸其辭退。若出現員工食物中毒情況,相關責任人將被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一一二條 員工就餐過程中,食堂工作人員應和藹可親,微笑服務並主動與各部門員工打招呼,食堂管理員還應準確統計好就餐人員數量以及晚餐時值班人員與非值班人員的人數,保證每月底的費用總結清晰無誤。

  第一一三條 員工在就餐過程中使用的碗、筷應清潔乾淨,不得有殘渣、汙跡、水漬,否則對當班人員罰款20元。

  第一一四條 在自助餐過程中,食堂管理員應安排專人察看菜品的消耗情況,並做到即時增添菜品。第一一五條 食堂保潔人員除每天清洗各類器皿外,還必須隨時保持廚房和餐廳的地面和牆面清潔,並且應注意各種容易疏忽的地方的衛生,食堂用的地墊應每日換洗一次,衛生間的物品應即時清換。

  第一一六條 公司在舉行各類活動時,有臨時性的接待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完成好接待工作,使客人能透過食堂這個視窗感受到公司的文明和好客。對公司內部員工加班就餐問題,必須按時保質保量解決,否則廚師長和食堂管理員各被罰款20元。

  第一一七條 食堂的工作人員有事外出必須請假,經同意後辦妥請假手續方可外出。

  第十二章 電話管理

  第一一八條 公司電話的管理由行政部總體負責,使用情況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和控制。

  第一一九條 電話使用須做到以下幾點:

  (1)原則上僅用於公務洽談。

  (2)通話時間儘量控制。

  (3)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明扼要,以免耗時又佔線。

  (4)使用前應對即將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第一二零條 長途電話使用須做到以下幾點:

  (1)各可掛長途電話的辦公場所應備置長途電話記錄表,並記錄使用人,受話人,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本表每月轉行政部記錄備案。

  (2)長途電話限於公事使用,並於通話後作好記錄。

  (3)因私掛撥長途電話者,務必作好通話記錄。行政部於月底交記錄給財務部,將在該員工薪水中扣出相應話費。

  (4)違反長途電話使用規定,或通話後未填寫記錄表者以及記載不實者,公司將對責任人員作出處罰。

  第十三章 車輛管理

  第一二一條 公司內所有車輛皆由公司車輛管理員負責統一調配安排。

  第一二二條 主管以上職務者配備公車。主管以下職位不配備公車,凡需要用車者,一律提出申請,由公司統一代購,使用者擁有並保管。使用者將分期付款直至車輛購置價款全部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後該車輛的產權歸使用者所有。

  第一二三條 由公司代購車輛者,公司在其工作期間報銷相關費用,其中包括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環路附加費等。

  第一二四條 公司對車輛使用者的燃油費採用按月補給政策,依照級別劃分分別為:

  經理級別人員:300元/月

  主管級別人員:200元/月

  第一二五條 如果在車輛使用期間,因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所有責任全部由使用者個人承擔,公司只派遣車輛管理員協助辦理相關保險索賠事宜。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一二六條 本員工行動手冊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一二七條 本員工行動手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修訂。

  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4

  一、薪資政策

  1、為吸取和保留高素質的員工,公司根據每一職位所需求得技能、職責和員工本身的工作情況,向員工支付薪資。

  2、員工薪水根據工作任務的評估來決定,這一評價包括:職位水平、工作表現、公司經營狀況、勞動力市場等方面。個人工作的表現是決定工資水平與加薪的基本因素。

  3、員工開始工作或調整工資時,會被告知自己的薪資。

  二、薪酬發放

  1、次月10日核發上個月工資。月中錄用者或離職者的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和支付。月工資以當月天計算。薪酬以人民幣形式支付。月工資支付的是上月全月工資。

  2、發薪時,員工須查核數額,如有疑問可向綜合管理部查詢,以便及時核查處理。

  3、公司實行員工工資保密發放制度,員工相互之間不得經任何方式傳播、打聽、攀比收入狀況並不得向外界透露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

  三、薪酬結構

  員工的月基本薪酬根據不同工作崗位、員工經驗、學歷、以及人才供求情況而定,公司將根據每年的業績情況,員工之個人工作表現及市場情況等因素,於每年的1月份做出調薪決定。

  1、基本工資;

  2、工資津貼;

  3、司齡工資:部門經理以上:司齡工資=100元X司齡;部門經理以下:司齡工資=50元X司齡(司齡六年封頂);

  4、獎金:不定期獎金數額由公司依據公司經營效益以及個人工作表現而決定。

  四、薪酬調整

  員工工資津貼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1、工資津貼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職員工資津貼。

  2、公司將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薪金晉級,其物件為經營活動中為公司創利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經公司綜合管理部認可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3、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津貼相應進行調整,其薪金必須在該職務級別薪金範圍之內。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單位認為工作業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津貼。

  五、加班薪酬

  員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加班工作,公司在事後先安排補休,只有不安排補休的,方可發放加班薪酬(詳見《加班管理規定》)。

  六、基本福利

  1、社會保險

  公司按照國家和長沙市有關規定為簽定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的員工辦理交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屬於個人交納部分由公司按月從工資收入中代扣代繳,員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2、勞保用品

  3、健康檢查

  公司為員工安排每年一次的健康檢查,並根據需要,可能對全部或部分員工進行不定期的健康檢查,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4、午餐

  員工在正常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在指定場所提供的標準午餐一份。保安人員提供標準正餐二份(中、晚餐)。

  5、康樂活動

  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每年組織一至三次集體活動,如:外出郊遊或聯歡聯歡聚會等,具體時間及地點由綜合管理部確定並報請公司領導同意後,提前一週通知公司員工以做準備。

  6、婚慶禮金

  (1)正式員工結婚,公司發放200元禮金;

  (2)正式員工享受婚慶禮金時,必須向綜合管理部出示有關證明。

  7、喪葬禮金

  (1)如正式員工在合同期間非因公死亡,公司發放一定數額的撫卹金;

  (2)正式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等去世,公司根據具體情況發放一定數額的喪禮金;

  (3)正式員工在領取喪葬禮金時應向綜合管理部出示死亡證明、喪葬證明等。

  8、員工生日禮金

  (1)如正式員工在勞動期內過生日,公司將在當月向其發入生日禮品或禮金;

  (2)員工生日以其身份證日期為準,員工生日禮金為本月十日前發放完畢。

  七、休假管理

  (一)法定節假日:

  下列日期作為公司例行假日(若有變更時預先公佈),具體休假日期由公司根據國家的規定統一安排,但因業務需要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1)元旦一天;

  (2)春節三天;

  (3)婦女節(限女性)一天;

  (4)勞動節三天;

  (5)國慶節三天;

  2、星期六、日等公休日;

  3、其他經公司決定的休假日;

  4、例行假日若適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二)年休假

  1、正式聘用的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者,可享受本年度7個工作日的有薪年假;工作滿2年或2年以上者,可享受本年度15個工作日的有薪年假,有薪年假最長不能超過60天;

  2、年休假以一年為限,不得延續至次年使用;年休假最少以天為單位使用;

  3、員工申請年休假至少提前一個星期經有關主管領導同意,公司有權根據生產及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休假;

  4、有以下情形之一,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1)當年病事假累計超過20天(含);

  (2)當年已休產假者;

  (3)因故被辭退者;

  5、年休假可以頂替病、事假,但事先須經部門經理批准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三)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有權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女方滿23週歲;男方滿25週歲)的初婚的正式員工可享受10天婚假。婚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2、婚假自領取結婚證書之日起一年內使用有效,員工享受婚假應出示結婚證明;

  3、員工依法享受婚假期間,公司按其在正常情況下的月實得工資的100%支付。

  (四)產假、陪產假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30天。如屬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符合晚婚晚育年齡的夫妻(24週歲),女性員工增加產假15天,在產後使用;

  3、在配偶分娩時,給予陪產假7天;

  4、懷孕不滿3個月進行人工流產的,給予休假15天,3個月以上的給予休假42天;

  5、女員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實得工資得100%支付,產前假和哺乳期間的工資按實得工資的80%支付。

  (五)病假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看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前往醫院就醫;

  2、患病而不能上班的員工,須在當日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之內致電部門主管,並交待需緊急處理的工作或其他事項;

  3、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並經主管領導審批方視為病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4、病假應在生病的當天或第二天辦好請假手續,特殊情況經批准可以假後補辦,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病假時間在30天以內,發放基本工資,即基本工資/30天X請假天數;病假時間在90天以內,發放生活費(500元/月);病假時間超過90天,酌情發給基本生活補助。

  (六)喪假

  1、員工遇有直系親屬去世(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經公司批准可酌情給予1-3天喪假,喪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2、員工依法享受喪假期間,公司按其在正常情況下的月實得工資的100%支付;

  3、員工休喪假,應向綜合管理部出示其直系親屬的死亡證明或喪葬證明等。

  (七)探親假

  1、已婚員工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為15天;

  2、未婚員工與父母分居兩地,每年可享受探望父母假,假期為10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無法安排的,可以二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假,每二年一次,假期為10天;

  4、員工有生身父母,又有養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養關係為主);

  5、員工配偶已離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員工待遇處理;

  6、員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結婚,而且身邊沒有子女者,如有16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養在外地的,按未婚員工探親處理;

  7、員工探親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路程假根據實際需要核給;

  8、員工探親休假期間患病時,其病休天數仍作為享受探親假計算,原規定的休假天數不能須延;如果員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滿後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其返回的天數可根據縣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按病假處理;

  9、員工因各種原因在當年與配偶團聚三個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

  10、大專院校分配來的畢業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實習、試用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滿一年後才能享受探親假;

  11、探親假原則上不能分期使用,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分期使用分期使用的,需經綜合管理部批准。

  (八)公傷假

  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式出差期間因工受傷,員工應立即通知公司,由公司向有部門申報,認定為工傷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請假管理

  (一)公司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工作特點,作出員工休假計劃,報綜合管理部統籌安排。

  (二)部門負責人安排員工休假要合理,不得集中在一段時間內同時休假,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三)員工休年假、探親假、婚假等要服從工作需要,先由本人書面申請,再由年在部門簽署意見,經綜合管理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方可休假。

  (四)如個別公司員工之累積年假已全部用盡,又因特殊情況需要再請假者,可向公司申請無薪事假,每年累計以7天為限,公司按工作情況決定是否批准。

  (五)除特別原因外,事假應提前3個工作日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經部門經理批准,然後上報綜合管理部門及主管領導批准後方為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5

  一. 公司的八項基本原則

  1.1客戶原則

  客戶永遠是對的—名人員工在與客戶交往時一定要牢牢切記!客戶是名人的衣食父母,須絕對尊重,盡心服務。名人員工無論對待任何客戶,必須耐心、友善、誠懇、負責任,珍惜客戶的每一分錢。名人員工必須時刻保持危機感,齊心協力地用更好的服務全力爭取客戶。

  1.2實效原則

  “做實效的網站”是名人網路的公司的使命。名人的一切活動必須永遠圍繞做實效的事情這一標準進行;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深入名人員工心中;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成為名人員工的行為準則。

  1.3敬業原則

  敬業精神—敬業樂業是名人網路人的必備素質。名人網路人對人對事必須有責任感。名人網路人對每一項業務必須充滿激情,激發智慧,勤奮工作,不斷創新,決不言輸,做到更好。

  1.4團隊原則

  團隊精神—協作、溝通、配合、協調一致地達成團隊的共同目標,團隊的利益高於一切,是名人網路人的行為準則。名人所有員工都是名人大團隊中的一員,人格平等,分工合作,維護團隊利益,為團隊的集體榮譽共同奮鬥不惜。

  1.5文明原則

  名人網路人是文化人,有教養的、文明的人。名人特別強調誠實正直,尊重他人,心胸開闊,坦誠相處,互幫互助。名人倡導禮貌行為,待人接物,必具禮貌態度,用禮貌語言,採取禮貌行為。

  1.6勤儉原則

  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美德。名人網路人應尊重人的智慧、愛惜財物、決不浪費。一點一滴的財力、物力、人力的浪費和損害公私財物都是可恥的行為。

  1.7環境原則

  名人網路是每一位員工共有的事業空間,任何個人偏好或行為均不得影響他人的工作狀態、創作氣氛及身心健康,不得有損公共環境。工作時間聊天睡覺,室內吸菸,桌面亂扔亂放雜物等行為一律禁止。

  1. 8事業原則

  名人網路人將網際網路業看作是一種事業,而不僅僅是當作一種職業。名人網路人必須努力學習、相互吸取、取長補短、積極進取、不斷提升,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質修養。

  二. 聘用規定

  2.1按本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中的條款和條件,公司聘用員工,員工接受聘用。

  2.2受聘者必須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的每一項內容(女員工須將個人的婚姻狀況、生育計劃如實反映,作為公司聘用安排的參考)並貼上照片,入職時連同身份證、學歷、有關職稱等影印件(交驗原件)及履歷交行政人事部處理存檔。

  2.3員工受聘期間,分別按試用期和聘用合同規定領取薪金。

  2.4員工應把全部工作時間和精力完全投入並努力履行其職責。

  2.5公司根據需要分配各員工的工作並保留隨時調整的權利。

  三. 入職規定

  3.1培訓

  3.1.1新員工入職時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員工入職培訓,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架構、制度、守則及一般工作程式的講解培訓;運營部負責公司運作流程的講解培訓。

  3.1.2部門經理(或主管總監)負責部門的工作程式、作業操作規範及其職位描述的培訓。

  3.1.3公司負責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在職專業技能培訓。

  3.2試用轉正

  3.2.1所有新員工,試用期最多為三個月,具體由公司視其工作表現或其實際需要而定。

  3.2.2試用期滿考核

  3.2.2.1試用期結束時,試用期新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考核辦法辦理考核手續,如果公司認為試用人員合格,則通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雙方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由入職本公司之日起計。

  3.2.2.2試用期滿考核辦理程式:試用新員工提出試用期滿考核申請,經總監同意籤批後→去行政人事部領取試用期考核表並認真填寫→交行政人事部安排考核面試→總監簽署考核意見→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行文書面通知結果。

  3.2.3如果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須在三個月內通知試用人員不被聘用及其理由。

  四. 工資報酬

  4.1工資

  4.1.1公司將按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規定支付給員工月薪。

  4.1.2員工工資按月支付,發薪日為下月10日。

  4.2加班

  4.2.1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加班工作,實際加班工時作為當月的工作業績和季度團隊獎歷分配的依據之一。

  4.2.2員工加班超過晚上10∶00時,可另報銷回家單程計程車車費,但不能與其他因公市內交通費填在同一張報銷單上。

  辦理程式:填寫報銷單→部門總監簽字→行政人事部經理稽核→財務部會計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處報銷。

  4.2.3專業部門員工加班,由品牌部統一填寫“加班單”,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加班時間超過晚上8點以後,每超過一小時,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後一小時,凌晨二點以後,可於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須於晚上加班完畢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寫出說明貼於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詢資料和安排後序工作。

  4.3雙薪

  4.3.1作為獎勵,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年終可享受雙薪。

  4.3.2工齡六個月以上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前(包括6月31日)入職且當年12月31日在崗上班的員工,不足12個月者,則年終雙薪按實際工作期限折算。

  4.3.3在本公司工齡六個月以下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後入職的員工,不享受當年雙薪。

  4.3.4雙薪按員工年終當月的基本薪金計算,並以公曆年度為準,只計當年。

  4.4所得稅

  4.4.1員工領取工資和獎金、各種補貼等其它報酬,有義務向國家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按照國家稅法規定,代稅務部門每月從個人薪金中,扣除該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款,由公司每月統一向稅務局繳納。

  4.5升職、加薪或降職

  3.5.1在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的情況下,將從內部提升任何適合的.人員至更重要的崗位。在考慮提升候選人時,主要考慮員工的敬業精神、專業能力、工作成績、團隊精神、行為操守、文化修養等。

  4.5.2凡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員工,根據敬業精神、工作責任心、工作能力、團隊精神、工作成績,公司考評和考核面試後,視其情況可以升職者升職,不能升職者可以增加基本工資5-10%;或者降薪、降職。

  3.5.3公司將定期對各職位員工進行職位考核,凡因敬業精神、專業能力不勝任或工作態度欠佳而不適應工作需要者,公司將進行適當調整以至降職使用。

  4.6 團隊獎勵:

  4.6.1 公司內組建幾個二級團隊,公司對二級團隊按季度實行與毛收入掛鉤的獎勵辦法。具體辦法按公司當時的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4.6.2二級團隊內部員工的季度獎金分配,按照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精神、工作能力、工作業績進行分配。

  4.6.3員工的試用期無獎金,不參加團隊獎歷的分配,試用期滿轉正以後期間,可以參加團隊獎勵的分配。

  4.6.4季度末以前離職的員工,不再參加當季度團隊獎勵的分配。

  五. 工作時間及法定假期

  5.1工作時間

  5.1.1公司現行工作時間周工作制,每週工作六天,從週一至週六。

  5.1.2工作日的上班時間為:8∶30-12∶00,14∶30-18∶00。(冬季與夏季之間工時相差不超過半個小時)

  5.2法定假日

  5.2.1按國家的統一規定執行。當前執行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修定釋出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新年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法定假日為有薪假期。

  5.3其他假期

  5.3.1員工有權請病假、事假,請假手續參看本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第8.1.7、8.1.8條規定。

  5.3.2婚假:有薪婚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請婚假必須向行政部出示其結婚證書。

  5.3.3產假:產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兩年以上可享受帶薪產假(只享受基本工資);工齡兩年以下的,產假為無薪假期。產假期及以後該員工的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5.3.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指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屬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有薪喪假。喪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

  5.3.5以上5.3條的各種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內。

  六. 福利

  6.1辦理調入徐州

  6.1.1 在公司連續工作二年以上,各方面表現出色,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員工,個人提出辦理調動的書面申請。

  6.1.2經公司審查屬實後,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辦理調動手續。

  6.2旅遊

  6.2.1旅遊: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享受公司提供一次海南旅遊機會(全程五天,包簽證、住宿及來回交通費)。①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其它部門經理以上職務: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半以上;②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創作部指導助理以上,其它部門經理以上職務:在公司連續工作兩年以上;③其它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三年以上。

  6.2.2符合海南旅條件的員工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安排,行政人事部與該員工部門總監和該員工溝通後,協調好工作,妥善安排好出遊時間,保證海南旅順利進行。只能出遊海南,不能以其它形式替代。

  6.3帶薪假期

  6.3.1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不分職務),從第二年起,可享受連續一週(包括公休假日在內)帶薪假期(簡稱年假)。休假安排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6.3.2休假時間的安排必須以服從工作需要為原則。

  6.3.3休假要在自身崗位工作安排妥善的前提下,提前半個月向公司申請,並經總經理批准。

  6.3.4年假一般應安排在公司春節前後放長假期間一次使用。

  6.3.5當年已參加公司安排海南遊的,不得重複享受帶薪假期。

  6.3.6假期不能跨年度累積,當年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日基本工資計算補發工資。

  6.4醫療保險

  6.4.1員工(不分職務)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福利。參保辦法現按深府[1996]122號《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備查)。如政府有調整,按調整的新辦法執行。

  6.4.2員工轉正後,由公司統一為員工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員工繳費月工資最高限額4500元。

  6.4.3具有徐州市常住戶口的員工的綜合醫療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7%由公司承擔繳交,員工個人承擔繳交2%,總共9%。個人繳交部份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局。

  6.4.4具有徐州市暫住戶口的員工住院醫療保險費由公司按其月工資額的2%繳交,個人不負擔。

  6.5基本養老保險

  6.5.1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徐州市基本養老保險福利。參保辦法現按徐府(1996)123號《徐州市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執行。(《規定》在行政人事部查)。

  6.5.2員工轉正後,由公司統一為員工繳交基本養老保險費。員工繳費月工資最限額4500元。

  6.5.3持有徐州市常住戶口的員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14%由公司承擔繳納;員工個人承擔繳交月工資額的5%,共計19%。個人繳交部分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保險局。

  6.5.4持有徐州市暫住戶口的員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7%由公司承擔繳納;員工個人承擔繳交月工資額的3%,共計19%。個人繳交部分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保險局。

  6.6午餐補貼

  6.6.1員工在本公司任職期間,分月按實際上班工作日期發放中餐補貼。

  6.6.2每位員工在徐州上班的每個工作日午餐補貼標準為人民幣4元。

  6.7晚餐補貼

  6.7.1員工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加班時間超過下8時以後,每次晚餐補貼人民幣10元。

  6.7.2專業部門員工晚餐補貼根據品牌部填寫的加班和行政部實際考勤都同時具備的情況單按月發放,行政、財務部門員工晚餐補貼根據主管副總經理簽字的加班單按月發放。

  6.8住房補貼

  6.8.1員工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住房補貼。

  6.8.2住房補貼標準如下:

  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其他部門經理以上:人民幣200元/月

  員工:人民幣100元/月

  6.9辦理暫住證

  6.9.1 凡徐州市以外戶口的員工,由公司統一辦理暫住證.

  6.9.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半年以上,再次辦理暫住證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不滿半年的員工,需由公司辦理暫住證費用自理。

  七. 合同解除

  7.1合同解除程式(公司稱甲方,員工稱乙方)

  7.1.1甲方辭退乙方,須由乙方所在部門的主管總監填寫辭退審批表交總經理簽字,然後由該部門主管總監會同行政部、財務部與乙方辦理離職前的交接手續,行政部經理根據簽名齊全的審批表,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7.1.2乙方辭職,須填寫辭職審批表,向本部主管總監提出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由本部主管總監籤意見轉交總經理審批簽字,然後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期限內,由該部門主管總監安排乙方與有關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交接清楚總監簽字後,乙方向行政部、財務部交還財物,最後行政部經理根據簽名齊全的審批表,再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7.2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7.2.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7.2.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生產的;

  7.2.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公司商業機密,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7.2.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2.5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7.3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十日以書面通知乙方。

  7.3.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2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7.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甲方。

  7.5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7.5.1試用期內,但工作不滿15個工作日者不予結算工資;

  7.5.2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乙方合法權益。

  7.6經濟賠償、補償

  7.6.1按照7.3、7.5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經濟補償發放給乙方: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基本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該員工半個月的基本工資。

  7.6.2乙方違反本手冊規定,擅自離職造成甲方損失的,必須賠償損失。

  八.工作紀律

  8.1考勤管理規範

  8.1.1員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須先親自打卡報到,下班時打好卡方可離開。

  8.1.2員工須自覺遵守打卡考勤規定,嚴禁委託他人打卡。

  8.1.3.1.凡屬昨天下班未打卡的員工,行政人事部將用專冊登記並通知該員工處理下班未打卡的原因,由該員工送其總監簽字證明。如該員工在一個工作日內未處理昨日下班未打卡的問題,將對該員工的下班未打卡作為漏打卡處罰處理。

  8.1.4加班: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填寫“加班單”,由部門總監簽字。員工加班時間超過晚上8點以後,每超過一小時,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後一小時,凌晨二點以後,可於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須於晚上加班完畢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寫出說明貼於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詢資料和安排後序工作。

  8.1.5外出:員工因公外出,須直接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在公告欄上填寫去向表。員工上班後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須向部門主管總監報告去向,經批准,交待手頭工作,並向行政部遞交籤批後的請假手續。方可外出,否則作曠工處理。主管總監以上職務因私事外出,須向總經理報告去向,經批准後辦理請假手續。

  8.1.6.病假:員工請病假,須在當日一上班即向部門總監請假,同時通知公司行政部,事後向行政部補交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登記考勤。員工可享受每月2天的帶薪病假(以月為準)。請病假不能提交區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的,按事假處理。若員工連續病假超過30天,公司將不再保留其任職崗位之工作,該員工將被視為自動辭職。

  8.1.7.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總監簽字同意,交待清楚手頭工作,可請事假兩天。兩天以上一十五天以內需經總經理書面批准。一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准, 將被視為該員工自動辭職。員工應將經批准簽字後的請假申請單交行政經理登記考勤,方可離開。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事假無薪。假期已滿,未按時上班的超假期按曠工處理。

  8.1.9.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七天者,解除勞動合同。

  8.2禮儀管理規範

  8.2.1員工應著公司統一製作的工作服上班。員工上班時間佩帶公司胸牌。胸牌要佩帶在左胞上方位置。員工上班不得穿拖鞋、短褲。員工要愛護和妥善保管胸牌,丟失要賠償工本費10元/枝。佩帶胸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檢查管理。行政人事部發現員工未佩帶胸牌第一次給予提醒警告並記錄在案,督促其立即佩帶。若不及時佩帶或第二次發現未佩帶胸牌,記錄在冊並由該員工簽字,紀錄在員工的日常考核成績中。

  8.2.2員工工作服由公司統一製作,按成本價在員工工資中分二月扣出。凡在公司連續工齡滿半年以上的退給工作服一半的價款,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再退給其工作服另一半的價款。連續工齡不滿半年解除合同者不退工作服價款。

  8.2.3個人儀表端莊。男性需儀容整潔及注意個人衛生;女性要求化淡妝,服裝儀容大方得體。

  8.2.4個人電話禮儀

  8.2.4.1電話鈴響應立即接聽,以不超過三聲為原則。

  8.2.4.2拿起話筒應先講“你好,名人網路”再報自己姓名。

  8.2.4.4講電話時,聲音應溫和清晰,切勿嬉戲及高聲談笑。

  8.2.4.4打電話前,應先整理談話內容,接聽電話時,應記錄來電重點及覆誦,力求事半功倍,減少電話佔用時間(注意長話短說,節約開支)。

  8.2.4.5當撥錯電話時,勿馬上將電話掛掉,應向對方說聲“對不起”後,再掛掉電話重撥。

  8.2.4.6通話結束時,應等對方掛完電話後,再輕輕放下聽筒。

  8.2.5代接電話禮儀

  8.2.5.1部門同事不在而其電話鈴響時,應立即代為接聽,並留下對方的姓名電話號碼及留言,待其本人回來時,如實轉達。

  8.2.5.2凡接到非自己承辦事務的電話時,必須在辨別其性質後,婉轉告訴對方,並立即將電話轉接至承辦部門或人員,同時向承辦人說明事由後,方可放下聽筒。

  8.2.5.3當有事外出或離開位子時,須先告知同事,如有來電或訪客時,代為留言或處理。

  8.3環境管理規範

  8.3.1員工應自覺將各自位置衛生搞好。

  8.3.2員工須自備茶杯,不準使用公司一次性茶杯,節約開支。

  8.3.3員工不得在辦公範圍內抽菸,需抽菸請到消防樓梯間。

  8.3.4不得在牆壁及屏風圍板上張貼紙張。

  8.3.5不得在公司公眾環境亂丟雜物。

  8.3.6員工餐後一次性飯盒請自覺放在樓梯間垃圾回收桶內。

  8.4秩序管理規範

  8.4.1接待外單位人員應在公司接待室或會議室,洽談室內接待。非工作需要不得隨意讓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場地。

  8.4.2員工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應儘量簡短,小聲,以免影響業務電話的正常流通和工作環境的安靜。

  8.4.3員工使用公司公用設施或服務(如長途電話、傳真、會客室、會議室、圖書資料、打字、手提電腦、投影儀、數碼像機、攝像機等),應遵守行政部門規定,使用前辦理申請手續,使用後及時清理或歸還。

  8.4.4員工因公接待使用會議室、會客室、洽談室後,使用人員應立即清理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以便接待其他客戶使用。

  8.4.5養成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員工下班時應關閉自己已不使用的電腦、電源;最後離開公司的員工,應檢查電腦、電燈、空調排風扇等是否關閉,鎖好大門方可離開。

  8.4.6員工需用辦公用品,統一到行政部按規定登記領用,注意愛惜節約,不得損毀和浪費。

  8.5行為規範

  8.5.1員工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作奉公守法的公民。

  8.5.2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在辦公範圍內喧鬧、聊天。不得無故串崗。

  8.5.3工作時間員工不得睡覺、吃東西。不得打牌、不得用公司的電腦打遊戲、觀看業務資料以外的其它影喋。

  8.5.4員工講話要使用禮貌用語,對內、外均不得講粗話,使用汙衊性字眼。

  8.5.5員工不得在公司處理私人事務,不得利用公司文具、通訊、電腦等設施和用品謀取個人便利。

  8.5.6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貪汙或收受回佣。

  8.5.7員工受聘期間,不得在外兼職或炒單。

  8.5.8員工不得對外口頭洩露公司內部情況、經營機密或未經許可向外單位人員提供本公司業務資料及電腦軟體。

  8.5.9員工薪酬保密,員工個人不得向他人通報收入情況,公司只接受個人本身薪酬之查詢。

  8.6安全管理規範

  8.6.1公司全體員工都要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是每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在公司內共同創造出一個安全,祥和安定的工作環境。

  8.6.2防盜、防竊

  8.6.2.1外來人員的管理。來訪的客戶,行政人事部和有關業務部人員要及時作好接待工作,及時作出妥善的安排。各類維修服務的人員進入公司,行政部要安排佩帶公司統一的標識牌。員工私人的客人來訪,請在接待處或會議室接待。

  8.6.2.2 謝絕推銷人員和送餐人員進入公司工作場地,行政部要把好入口關,其餘員工也要及時協助制止推銷人員和送餐人員 進入公司工作場地。

  8.6.2.3中午午休時間,行政人事部要安排好前臺值班人員,做好防範工作,認真執行好以上同點規定。

  8.6.2.4下午下班以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要關好公司的大門,進出使用按鍵鎖。完工離開公司時,關閉所有電腦電源和電燈及其他電器電源,鎖好大門,方可離開,以防偷盜事件發生。

  8.6.2.5員工要保管好公司財物和私人的用品。手機要隨身帶,不要亂丟亂放,貴重物品要鎖好,以防丟失。

  8.6.3消防管理

  8.6.3.1公司按規定統一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由行政人事部按公司區域分配到各部門負責管理。行政人事部每月負責檢查一次滅火器的管理情況。公司員工都應學會滅火器的使用辦法。

  8.6.3.2員工在公司辦公範圍內不能吸菸。如因接待客戶需要,在會議室吸菸,菸灰和菸頭應丟菸灰缸內,並用水熄滅。

  8.7保密制度

  8.7.1 定義

  8.7.1.1公司秘密是指一切關係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8.7.1.2所有公司職員都有義務和責任保守公司秘密。

  8.7.2公司秘密的範圍

  8.7.2.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秘密事項。

  8.7.2.2公司就經營發展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義務的事項。

  8.7.2.3公司對外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8.7.2.4維護公司安全和侵犯公司利益的經濟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8.7.2.5其他公司秘密(如高階領導的合同等。

  8.7.3 密級分類

  8.7.3.1 絕密: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係的情況,主要包括:

  8.7.3.1.1公司股份構成、策劃方案、成本、利潤率、投資情況及其載體、來源及價格。

  8.7.3.1.2總體發展戰略、營銷策略、商務談判內容及材料,正式合同和協議書。

  8.7.3.1.3公司其他重大決策。

  8.7.3.2 機密:與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係的事項。主要包括:

  8.7.3.2.1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

  8.7.3.2.2公司與外部高層人士、同業人員來往情況及其載體。

  8.7.3.2.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籤、密碼、月、季年度銷售利潤情況及其載體,微機開啟密碼、軟盤內容及存放位置。

  8.7.3.2.4公司重要領導住所、及電話號碼。

  8.7.3.2.5獲得競爭對方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8.7.3.3 秘密:與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較大利益關係的情況。

  8.7.3.3.1客戶層次調查情況,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及其載體。

  8.7.3.1.2廣告企劃方案,營銷企劃方案。

  8.7.3.1.3廣告年度、季度提資情況、廣告、刊、布形式及地域。

  8.7.4 各密級內容知曉範圍

  8.7.4.1絕密級 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8.7.4.2機密級 公司主管(經理)以上幹部,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8.7.4.3秘密級 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幹部,與秘密內容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8.7.5 保密措施

  8.7.5.1保密工作在董事會直接領導下,由董事長(辦)實施,制定相應制度、規定、

  對保密以下進行檢查、督導、具體核實。

  8.7.5.2公司員工必須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

  8.7.5.3嚴禁在公司電話、傳真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

  8.7.5.4保密事項之載體要由專人保管,不得讓無關人員查閱,不得交由他人代管。

  8.7.5.5涉及保密內容材料的發放,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簽字,且限在保密員之間進行,並將發放情況詳細登記。

  8.7.5.6借閱保密事項載體必須經借閱方,提供領導簽字批准,保密員登記,借閱人員不得摘抄、影印,向無關人員透露,確需摘抄、影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簽字。

  8.7.5.7保密事項內容,不得在辦公室內懸掛張貼。

  8.7.6 獎罰

  8.7.6.1公司所有員工有權對違反保密制度的行為予以抵制、舉報。

  8.7.6.2公司所有員工不得對上述抵制、舉報行為進行打擊、報復、刁難。

  8.7.6.3公司對上述抵制舉報行為將視情況予以表彰,獎勵,獎勵為物質獎勵、精神獎勵、申請有關部門處理。

  九.財務管理

  9.1借支規定

  9.1.1因工作需要借支須填寫借支單,經主管總監簽字,總經理籤批後方可借支。

  9.1.2公司不批准私人借支。

  9.1.3借支時間一般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應事先說明。

  9.2報銷規定

  9.2.1一般報銷規定:

  9.2.1.1各類報銷單均須在取得正式發票的前提下,由經手人填寫清楚用途,並有經手人和部門總監的簽名,送至財務部稽核簽名後,方能送至總經理室籤批。有正式發票、經手人、管總監、財務部、總經理簽名並寫清用途的報銷單方可報銷。

  9.2.1.2 報銷時間不得超過賬目發生後的八天,特殊情況須作說明。

  9.2.1.3總經理籤批報銷單時間為每週三、五下午5:00-6:00,財務報銷時間為每天下午4:00-6:00

  9.2.2 購買裝置、物品的報銷:

  9.2.2.1技術部設計資料圖書、光碟的購買計劃按公司的月控制額執行,其他裝置物品的購買要事先申報公司購置計劃。

  9.2.2.2各部門需購買裝置物品,經辦人須事先填寫購買申請單,經主管總監簽名,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支購買。報賬時須提供申請單作為依據,按9.2.1程式辦理報賬。

  9.2.3 交通費報銷:

  外出工作車費報銷以專線公車票價為標準,因特殊情況需乘坐計程車的,事先應填寫《乘坐計程車申請表》,經主管總監和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9.2.4 應酬報銷:

  9.2.4.1 因業務需要請客應酬,各部門或個人須事先填寫應酬費申請單,並請示總經理批准,作為報銷單據。

  9.2.4.2 請客應酬的基本開支標準和參加陪客人員的控制:外地客戶來深需請客應酬的,由總經理帶隊三人以上,有公司由總經理或總監總共不超過5人作陪,人均開銷標準控制在100元以內。總經理職務以下人員帶隊三人以上的客人由本公司總監帶2人參加作陪,人均開銷控制在80元以內。外地客人三人以下由總監按排2人作陪,人均開銷在控制在80元以內。

  9.2.4.3本地客戶來公司一般安排工作餐,工作費用人均控制在10元。品牌部負責安排好,填寫報銷單,總監簽字,總經理批准報銷。

  9.3媒介購買支款規定

  9.3.1媒介部根據品牌部AE下達的媒介購買任務單,由AE提供的公司與客戶簽定的合同或確認書影印件,經財務確認已收到客戶廣告發布款後,填寫媒介購買確認書,經AE、媒介執行、客戶總監簽字,媒介員填寫好支票領用單,將以上資料一併報送總經理簽字批准。

  9.3.2財務部根據總經理籤批的支票領用單及其附件,稽核其價格無誤,審批程式符合規定時,方可開出支票。

  9.3.3媒介部持支票購買媒體後,要取得媒體的正式發票,於當日內送交財務部查收。

  9.4出差規定

  9.4.1本規定適合員工因公遠端出差使用。遠端出差指超出深圳市範圍以外,且當日不能返回。

  9.4.2出差人員的交通費標準:員工因公遠端出差,原則上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及火車硬臥、輪船二等倉位以下。如因工作需要乘坐飛機的,須事先向主管總監申請,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

  9.4.3出差人員的住宿標準:

  9.4.3.1國外出差住宿標準另行規定。

  9.4.3.2在一般情況下,選擇三星級及三星以下賓館。

  9.4.3.3同性別二人以上一起出差,應合住房間,住宿費標準為上述一人費用增加30%。

  9.4.3.4住宿費憑發票報銷,超出本職位標準部分自理。

  9.4.3.5表中直轄市是指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經濟特區是指深圳、珠海。

  9.4.3.6省會是指各省自治區首府城市,沿海城市是指大連、鹹臨、秦皇島、煙臺、連雲港、青島、溫州、泉州、北海、湛江。

  9.4.4出差人員的餐費標準:

  9.4.4.1出差到各地,在公司或接待方提供午餐和晚餐的情況下,應主動扣除餐貼。

  9.4.4.2在外地一固定地方連續出差超過15天以上者,不分職務每天餐費補貼30元。

  9.4.4.3餐費補貼由本人填寫支付證明單,按財務規定程式批准後報銷。

  十.獎罰規定

  10.1員工工作效率、工作態度、工作質量等表現突出,可獲榮譽和物質獎勵。

  10.1.1對公司管理及業務運作有合理化建議,並經實施有顯著成功。

  10.1.2工作投入,在本職崗位上有出色表現。

  10.1.3愛護公司,為公司開源節流作出顯著貢獻。

  10.1.4工作細緻,發現自身崗位以外的差錯,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0.2員工工作表現和行為不能達到公司要求,將受到處分和罰款。

  10.2.1違反本公司員工手冊完整版的管理規定,被處以黃牌警告者。(三次蘭牌警告,記黃牌警告一次,黃牌警告一次者給予口頭嚴重警告處分,累積兩次者取消本年度的升職機會,三次以上者給予辭退。)

  10.2.2違反操作規程,責任心差造成不良後果。

  10.2.3不聽從主管領導的工作安排。

  10.2.4業務學習不認真,本職工作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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