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收集整理的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精選15篇)僅供大家參考借鑑。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1

  一、為加強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依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二、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包括:

  1、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裝置以及 房屋。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次同類物資。

  一般裝置包括:

  (1)辦公通用裝置:辦公自動化裝置、辦公傢俱及會議室傢俱等。

  (2)汽車:轎車、麵包車、越野車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裝置。

  房屋:辦公用房等。

  三、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1、辦公室為局機關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

  2、辦公室的工作職責:負責制訂局機關各部門固定資產的配備及使用標準;負責固定資產採購、驗收、保管、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實物登記統計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盤點、清理核對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調撥、報廢、殘值處理等有關管理工作。

  四、 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綜合計劃財務處為局機關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綜合計劃財務處的工作職責:負責固定資產經費計劃的安排;負責向市財政政府採購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門辦理固定資產採購結算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負責對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核算;協助辦公室進行固定資產盤點工作,做到帳實相符。

  五、 固定資產的購置:

  1、每年按照財政預算經費安排裝置購置計劃,由辦公室根據當年辦公裝置購置需要,與資金計劃銜接,制訂固定資產購置計劃,經局領導審定批准後實施。

  2、屬政府採購範圍內的固定資產,不得自行採購。先由辦公室填報裝置政府採購申請表,再由綜合計劃財務處根據經費來源,向財政政府採購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門辦理購置、結算手續。

  3、不屬於政府採購範圍的固定資產,應在進行廣泛的市場詢價基礎上擇優購置。

  六、 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調撥)、

  報廢:

  1、新購入的固定資產,應先做好驗收工作。由使用部門及使用人驗收,驗收人員要嚴格把關,對所驗固定資產的數量、質量、附件、資料等都要認真檢查。經辦公室簽署意見登記備案後,連同發票交綜合計劃財務處。

  2、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領用及保管要落實使用責任人。貴重財產除安排專人保管外,還要落實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固定資產外借必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轉借。

  3、固定資產變更使用管理部門,必須經辦公室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計算機使用及管理根據《關於局機關計算機管理規定》執行。

  4、固定資產的減少變動(調出、變賣、盤虧、報廢、丟失、損壞)都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對尚有利用價值但已不適宜機關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根據實際情況,先考慮機關內公開拍賣。拍賣不成,再作為廢舊物資處理。殘值回收資金一律交財務部門入帳。

  七、固定資產的清查:

  要堅持固定資產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賬物相符。

  八、 固定資產的賠償: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都應保證安全、完整。由於管理使用不妥,造成損失或者遺失(包括失竊)的,都要按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附件:固定資產政府採購目錄:

  1、辦公自動化裝置:計算機、印表機、傳真機、影印機、速印機、投影儀、掃描器。

  2、網路裝置:伺服器、路由器、交換機。

  3、電器裝置:攝影、攝像器材(不包括普通相機)、空氣調節裝置。

  4、辦公室、會議室傢俱。

  5、車輛:小轎車、大轎車、摩托車、專用車輛。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2

  後勤管理處固定資產是完成後勤保障工作的物質基礎,為有效管理固定資產,防止固定資產流失,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1、房屋及建築裝置:辦公室、維修間、值班室、倉庫、宿舍等。

  2、交通及運輸裝置:小轎車、客貨車、灑水車、三輪車、手推車等。

  3、電氣裝置:輸電、配電、變電裝置、照明裝置。

  4、供水裝置:水塔、儲水池、過濾裝置、抽水機、電動機、給水配管裝置。

  5、空氣調節裝置:冷氣機、抽送風機、電扇。

  6、辦公裝置:影印機、傳真機、打字機、電話機、碎紙機、電視機、飲水機、電熱水器等

  7、傢俱裝置:讀寫傢俱、儲放傢俱、坐息傢俱

  8、其他裝置:計算機及配套裝置、多媒體教學裝置、影視播放裝置、通訊裝置等。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一)根據內部控制原則,固定資產的採購與管理分開進行。

  1、採購:由工程與節能中心採購部負責。

  2、管理:由辦公室總負責,並按使用性質分配各中心協助管理。

  ⑴、辦公室負責對辦公裝置、傢俱裝置等辦公類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⑵、學生公寓服務中心負責對學生宿舍配置傢俱、電器裝置、空氣調節裝置等保障類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⑶、工程與節能中心網路部負責對計算機及配套裝置等計算機網路類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⑷、教室管理中心、多媒體技術部負責對多媒體裝置、通訊裝置等電子類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⑸、國際交流中心負責對影視播放裝置等功放類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四、固定資產的管理內容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完成以下幾方面工作:

  1、對所管理的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2、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裝置落實到組)。

  3、設定固定資產實物臺賬。

  4、每年度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做到賬物相符。

  五、固定資產的增加

  固定資產的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一)固定資產的購置流程

  1、購置固定資產要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寫清申請購置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所有供貨廠商報價以備合理採購。

  2、“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經各中心主任及處長批准後,報至工程與節能中心採購部安排採購。

  3、固定資產到貨後,先由各具體管理部門進行驗收,並填寫“固定資產驗收清單”,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供貨廠商,並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

  4、“固定資產驗收清單” 一式兩份,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更新固定資產臺賬,落實使用責任人。一份交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員備存。

  (二)固定資產的轉移

  1、固定資產在後勤管理處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移出部門需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一式四份),並簽字確認。

  2、移入部門在“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上簽字,落實新的使用人並簽字後,交到固定資產具體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

  3、具體管理部門憑“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更新固定資產臺賬,保持原有固定資產的編號,填寫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

  4、具體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交到辦公室進行登記,由移入部門最後負責分檢“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

  5、“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第一聯由原使用部門留存,第二聯由辦公室留存,第三聯由移入部門留存,第四聯由接收人留存。

  六、固定資產的使用

  1、後勤管理處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暴、防潮、防塵、防鏽、防蛀等工作。

  2、後勤管理處內部機構調整時,由固定資產具體管理部門與新機構固定資產管理人一起進行該機構的固定資產清查,並辦理交接手續;

  3、固定資產具體管理部門的協管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原部門負責人、固定資產具體管理部門與辦公室有關人員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4、後勤管理處工作人員調動、離職或退休時,須交清本人名下的固定資產,具體管理部門與辦公室及時辦理固定資產變更手續。

  七、固定資產的維護

  1、對固定資產的檢修工作應做到及時、經常。對特種裝置要定期監測、校驗,確保精度和效能完好,防止事故發生。對房屋構築物應定期勘查、鑑定、修繕,確保使用安全。

  2、後勤管理處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固定資產具體管理部門稽核,後勤管理處主管領導審批。

  3、借出單位收回出租、出借的後勤管理處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處。

  4、對後勤管理處長期閒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應及時進行合理調配,提高利用率。

  5、固定資產管理實行責任制,對翫忽職守、發生被盜、遺失、人為損壞等事故,將追究當事人經濟直至法律責任。

  八、固定資產的報廢、報失

  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交固定資產具體管理部門報辦公室和處長審批。

  2、經批准後,辦公室負責將“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上報學校資產管理處進行處理。固定資產具體管理部門要對處理後的固定資產臺賬進行更新。

  3、辦公室依據學校資產管理處最後的處理結果和“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對後勤管理處固定資產進行調整。

  4、被竊固定資產的報失,要由使用部門寫出被竊報告,經校保衛處簽字確認後,交固定資產具體管理部門和辦公室及時進行報竊登記,並整理好原始資料存檔。

  5、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或報竊在審查過程中,如發現有因違反操作規程、管理失職或故意破壞等原因時,要認真查明事實真相併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賠償責任。

  6、賠償責任的認定,由使用部門提出報損、報廢或報失報告,寫明責任人違規實情,並由責任人簽字確認後,交辦公室作出賠償金額、行政處分初步意見,再由後勤管理處辦公會議確定處理意見,並及時通告責任人。

  九、固定資產的清查

  1、後勤管理處每年年末清查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具體管理部門和辦公室共同執行。

  2、固定資產的清查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詳細反映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並與固定資產賬面數核對,做到賬面、實物核對一致。

  3、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各中心主任和處長批准後,辦公室進行相應的調整。

  4、固定資產具體管理部門負責對固定資產臺賬內容進行更新。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3

  (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授權總務處具體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由財產保管員設定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

  (二)固定資產的核定: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自制、調入、捐贈的資產符合上述條件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三)固定資產的申報:根據學校各組室的工作需要,須事先就所需添置的固定資產的專案、使用的效益等方面提出書面申請,報校長室稽核批准,確定經費來源。經審查批准後方可進入下一程式。

  (四)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區政府採購辦有關檔案要求,固定資產的購置分集中採購與分散採購,凡屬集中採購的裝置,按區政府採購辦要求、方式,進入規範、嚴格的招投標程式,中標確定後才能進行購置;凡屬分散採購的裝置,應由校務會、總務處及提出申請的組室等方面人員組成集體評議小組,確定固定資產的購置環節的各項工作。購置的固定資產在接收時,應由財產保管員進行驗收,並報總務處負責人稽核。經稽核同意後,在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進行登記。

  (五)固定資產的領用:使用部門負責人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簽名,該組室的使用人員也須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簽名。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固定資產在本單位的使用部門之間發生轉移時,財產保管員應同時調整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的相關內容,並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七)固定資產的使用:固定資產必須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如不慎造成固定資產損壞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使用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固定資產的修理:使用部門必須事先就所需修理的固定資產的專案提出申請,經過檢驗、確認、審批手續,才能進行修理。其中,提請修理部門和實施修理的單位或個人應相互分離,或至少應有其他方面的監督;修理完工必須辦理驗收交接手續,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修理單位分別驗收簽字。

  (九)固定資產的檢查: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原則上每6個月會同會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簿(卡)物相符。如有不符,查明原因上報單位領導及時進行處理。

  (十)固定資產的核銷:固定資產發生報廢與核銷時,使用部門應填寫書面申請報告,根據固定資產報廢與核銷金額的大小,經財產保管室稽核後,分別報總務處負責人、校長、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審批。接批覆後,會計人員按規定進行及時賬務處理,並通知財產保管員在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登出該資產。轉出、贈送他人的固定資產手續比照執行。

  (十一)固定資產管理中的其它事項參照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4

  一、圍牆外高壓架空導線及下引線,機電隊必須對自已所管轄範圍內的高壓供電線路進行包片管理。

  二、包區人每月至少巡視檢查一次並作好記錄。記錄不全或不作記錄一次罰包區人30元;不按規定檢查巡視的一次罰包區人30元;巡視檢查記錄必須交機電運輸科一份,否則罰隊30元。因包區人檢查巡視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礦規定處理。

  三、線杆標識要清晰規範,意思要明確,必須符合集團公司要求,否則罰款30元。

  四、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對於瞞報或不彙報的罰款30元/次。

  五、機電運輸科供電人員配合好礦上及集團公司電氣試驗和供電檢查工作。

  六、院內高低壓架空線路,機電運輸科必須對自己所管轄範圍內的高壓供電線路進行包片管理,並且包區人每旬至少巡視檢查一次並作好記錄。記錄不全或不作記錄一次罰包區人30元;不按規定檢查巡視一次罰包區人30元。因包區人檢查巡視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礦規定處理。

  七、供電區域內的電纜,必須有電纜標誌牌,電纜標誌牌必須按規定懸掛或張帖,否則一處罰款10―100元。

  八、電纜溝電纜必須與暖氣管路隔離開,否則一處罰款10元,造成事故交礦處理。

  九、變電所必須時刻有人在崗,發現值班人員脫崗的,一次罰款20元,因值班人員脫崗造成供電事故交礦分析處理。

  十、變電所值班或管理人員對重要負荷單位要做好停電前通知(事故狀態除外),並做好記錄,否則一次罰款20元。

  十一、對供電線路必須做好日常檢查管理工作,並做好記錄,否則罰款20元,因檢查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供電事故的,交礦分析處理。

  本制度由機電運輸科監督執行。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5

  一、醫院固定資產管理的問題

  第一,醫療裝置的盲目投資,重複投資。由於國家的財政撥款不足,醫院藥品的加成率從20xx年開始又重新加以控制,西藥和中成藥控制在15%,草藥控制在25%。這樣,醫院藥品盈利減少,醫院收支的不平橫導致醫院行為的扭曲,以儀器檢查收入來彌補支出的缺口成為醫院生存的主要渠道。各醫院竟相購買新裝置、進口裝置、高精尖裝置,有些單位對重大專案的投資缺乏可行性論證及效益分析,憑著主觀臆想和應急要求盲目決策,結果導致購進的裝置使用效率低下,甚至購買來以後閒置不用,造成資金的極大浪費,給醫院帶來了投資風險。

  第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相關人員責任不明、管理職責不到位。醫院的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缺乏一個統一的管理部門,絕大部分醫院實行多頭管理,財務科管總賬、管金額;總務科管房屋、傢俱用具;裝置科管醫療裝置。各部門沒有明細賬或明細賬不健全,沒有專人負責管理此項工作,也沒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只是派人兼管,各個領用科室無責任人管理資產,沒有收發、維修、報廢記錄。固定資產也不定期清查,造成了賬卡、賬賬、賬實不符。

  第三,固定資產核算方法不完善,賬面價值失真。按照現行醫院會計 制度規定,固定資產採用歷史成本法計價,不計提折舊。醫院資產負債表上固定資產專案的金額只反映原值,未能反映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的實際消耗,造成賬面價值和實際價值的嚴重背離,無從體現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和新舊程度,不利於報表使用者瞭解固定資產的真實狀況。醫院的固定資產隨著不斷購買餘額越來越大,與之相適應的老化程度越來越高,卻不能在賬面上得到客觀、及時地反映,尤其是醫療裝置大多屬高科技裝置,更新淘汰週期快,醫院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與資產的減值準備,從而造成固定資產價值嚴重失真。

  二、醫院固定資產管理的強化對策

  其一,加強責任管理。建立固定資產三級管理模式,明確責任,制度到人。第一級是固定資產的管理中心,人員可由院長、分管後勤的副院長、財務負責人等組成。管理中心負責全院的固定資產管理。第二級是職能管理部門,這一層負責承上啟下,是固定資產管理的關鍵環節,任務重、責任大,應指派責任心強的負責人,要分科室、分部門的設立數量金額式明細賬,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購進、領用、報廢毀損情況,並建立卡片,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領用、維修、報廢等情況,職能科室定期與領用科室核對,達到賬卡、賬實相符。第三級是固定資產領用部門,應設專人儲存固定資產卡片,資產的領用、維修等事項由專人簽字負責,定期盤點和對賬,人員調動時及時移交。

  其二,完善內部制度。醫院固定資產管理中心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如資產清查制度、報廢制度、報損制度、盤盈制度、調出調入制度等,真正做到按制度管理資產,加強內部審計,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固定資產的效益分析,使固定資產能夠得到充分利用,切實解決固定資產賬實不符、閒置浪費等問題。

  其三,樹立風險意識,制定需求計劃。盲目擴大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加了醫院的財務風險,降低了醫院再投資的能力,也增加了醫院的經營成本,最後導致醫療費用價格的上漲。醫院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導致實際結果與預期效果相偏離的情況是難以避免的,如果在風險發生時醫院毫無準備,一籌莫展,必然會遭到失敗。因此,醫院必須樹立風險意識,根據醫院的生產經營規模正確測定固定資產需要量,從醫院的實際情況出發,避免盲目投資,重複投資。

  其四,完善醫院會計制度中固定資產核算。現行《醫院會計制度》在購入固定資產時,借記“專用基金――修購基金”、“財政補助支出”或“事業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月末按一定比例計提“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科目,這樣核算不僅不能反映固定資產的真實價值,也無法估計固定資產的殘值和轉讓價值。建議借鑑《企業會計制度》中有關固定資產核算方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調整“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科目,增設“累計折舊”科目。在購置固定資產時,只反映單位實物資產形態的變化,不再涉及淨資產的調整,不再透過“固定基金”、“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等科目。每月按照一定的方法提取“折舊”,並於季末、年末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以利於在會計報表上真實反映醫院固定資產價值。

  其五,建立計算機網路管理。引入現代化的管理手段來管理固定資產,利用計算機管理系統把各部門及職能管理部門的終端連結起來,真正實現資源共享,資訊互通,使醫院管理者能夠對全院的固定資產的分佈、使用情況一目瞭然,從而為醫院的管理、發展計劃、決策提供有效的依據。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和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資產,保障和促進固定資產管理體制,根據市政府和財政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各部門各學科的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管理活動。

  第三條學校固定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材料、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是保證開展學校工作,完成教育任務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學校需建立必要的固定資產及財產物資管理制度,進行科學核算和嚴格管理,防止財產物資的積壓、浪費和損失。

  第四條學校要加強對固定資產和財產物資管理工作的領導。按照“分級管理,管用結合,層層落實”的原則,實行學校領導負責,財產管理部門負責實施,專職財產會計(財產總保管員)具體管理和核算,做到財務、財產使用部門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嚴密手續,定期對帳,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二章固定資產範圍

  第五條固定資產的範圍

  包括房屋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及其他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的教學、科研、生活、生產用資產(不含玻璃製品)。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課桌椅、辦公桌椅、圖書資料、學生床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六條固定資產分為以下六類:

  第一類:房屋和建築物。凡產權屬於學校的房屋(校舍)、場地、建築物及其他各種附屬設施。

  第二類:專用裝置。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裝置、醫療器械、電教裝置、藝術和體育專業用的文娛、體育裝置等。

  第三類:一般裝置。包括被服裝具,傢俱,辦公與炊事裝置等。

  第四類: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展覽(室)的一切文物及陳列品,不論其價值大小,一律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類:圖書音像資料。包括各類圖書、報刊合訂本、各種音像資料、教育軟體、管理軟體等。

  第六類:其他固定資產。不屬於以上分類的固定資產。

  第三章固定資產計價

  第七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1、新建、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入帳。

  2、無償調入、捐贈、贊助和盤盈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的,參照同類固定資產估價入帳。

  3、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入帳。

  4、調出、變賣和報廢的固定資產,都按帳面原價登出。

  5、按規定支付的購置車輛附加費計入車輛購價內。購入、調入固定資產的運雜費和固定資產的安裝除錯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6、固定資產大修理,不變動固定資產的帳面價值。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或擴大原有規模的,應按其支出相應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單獨計算價值部分,可從該項固定資產原值中減除。

  第四章固定資產增加

  第八條固定資產的增加

  1、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學校的發展和教育的需要,對大型、貴重儀器裝置的購置和建造永久性設施,應十分注重使用效益,必須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可行性研究,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從各種方案中擇優確定。凡屬於集中採購的工程、貨物,應按政府採購程式辦理。

  2、購置固定資產,要按批准的計劃(預算)進行,其中屬於集中採購的工程、貨物,應按政府採購程式辦理。購入的固定資產,要經管理部門人員驗收;專業裝置還應會同使用部門進行技術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制“固定資產入帳單”一式三聯,分別登記入帳。

  3、學校自制的固定資產,只核算耗用的工料費。付出時費用先記入“暫付款”帳戶,自制完工經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再轉列“支出”,並填寫“固定資產入帳單”一式三聯,分別登記入帳。

  4、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財產管理部門人員應按調撥單或估價單驗收後,填寫“固定資產入帳單”一式三聯,分別登記入帳。

  第五章固定資產許可權處置

  根據《州杭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試行)(杭財綜〔20xx〕821號)的通知》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報廢、報損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按下列許可權處置:

  (一)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報廢、報損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由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主管部門稽核同意後報市財政部門審批。

  (二)資產核銷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由財政部門稽核後報市政府批准。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許可權處置

  依據上述許可權處置要求,學校固定資產的正常報廢、責任損失、調撥、變賣等,必須按規定由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主管部門稽核同意後,報市財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1、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學校固定資產,經一定時間的使用、磨損,逐漸喪失了使用效能,需要報廢更新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有關部門和學科實地檢查鑑定後,經市教育局稽核同意後報市財政部門審批。

  2、房屋和建築物、土地、車輛處置,應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向市教育局申報,提出申請處置國有資產的報告,填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經市教育局稽核後,報市財政(國資)部門審批。

  3、報廢或處置後的固定資產,須進行清理。經變價處理後,有一部分殘值收入作“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收入核算,用於重置固定資產。

  4、報廢或處置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單》一式三聯或填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一式五份,分別登出固定資產帳戶。

  5、責任損失的固定資產。由於管理不善或失職,固定資產有丟失、毀損、遭受人為破壞等情況,財產管理部門人員應會同使用部門和使用人員認真追查,找出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報學校領導審批。重大損失還應報市教育局審批。同時,要編制《固定資產報損單》一式三聯,並根據批准後的處理意見,責成過失單位和個人賠償損失,或執行其他處理決定。管理部門人員根據《固定資產報損單》登出固定資產明細帳,財會部門減少固定資產。賠償損失的收入,納入“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收入核算。

  6、無償或有償調撥、變賣的固定資產。為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能,對於閒置或不適用的固定資產在系統內無償調撥時,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國資)部門審批,財產管理部門(人員)應填制《固定資產調撥清單》,一式三聯,分別沖銷固定資產帳戶記錄;收回價款記入“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收入核算。

  第六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十條固定資產的清查和監督複核

  1、為了進一步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率,及時解決固定資產在管理、使用中出現的問題,學校應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財會部門至少每季要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人員對帳一次,保持帳帳相符,同時應不定期的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管理賬目、實物進行監督和複核。管理部門人員定期(半年或一年)組織由學校領導、使用部門、財會部門參加的清查小組,對固定資產進行實地清查、核對,保持帳物相符。並建立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記錄。

  2、透過清查,要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說明盈虧的原因,報學校領導批准,及時做出相應的會計帳務處理。

  第七章固定資產維修保養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維修保養。為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使用壽命:

  1、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效能和要求,進行必要的保養,特別是對電視機、錄影機、高階照相機及附件、高階樂器、高階美術教具等固定資產,每半年進行一次專門檢修和保養,並建立保養記錄。

  2、保持固定資產存放地點的清潔衛生,注意防火、防竊、防潮、防塵。

  3、貴重物品設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專人保養。

  4、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維修,並建立維修記錄。

  第八章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第十二條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1、低值耐久品是指單位價值未達到固定資產規定標準,但單位價值在50元,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非批次同類物資資產。

  2、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和使用年限均不夠低值耐久品條件的物品。如小儀器儀表、小工具、小量具、一般辦公用具以及勞保用品等。

  3、採購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應根據學校實際需要和庫存情況,有計劃地進行,並建立驗收、領用和保管制度。對於增減變動低值耐久品由學校會計和財產會計同時登記備查帳薄入帳核算,低值易耗品設立領用登記簿。

  第九章財產保管員的管理範圍

  第十三條為加強財產管理,學校各部門設專、兼職財產保管員

  1、總務處設專職財產會計(或稱財產總保管員),負責全校財產的管理(驗收、保管、編目、登記、作帳)。

  2、各教研組、處室、圖書館、食堂等部門,設兼職財產保管員(也可由各組、處室等部門負責人兼任),負責本部門、本班級財產保管及財產帳務等工作。各班級也設財產保管員,負責本班級財產保管等工作。

  3、財產保管實行以學校與組、處室(或圖書館)或個人保管本結合的原則:

  凡集體使用的公物,分別由校或部門財產保管員保管。

  凡個別因教學或工作需要而個人借用之物(如計算器、收錄機、工具書和參考書等),也列入其所在部門的財產清冊,責任到人。

  4、各部門保管員,負責對本部門公物的保管,財產增減必須及時入帳,並協助總務處執行對公物管理的獎懲制度。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所制定的有關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7

  第一章 固定資產及其相關規定

  第一條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及相關財會制度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徵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過一年;

  3、單位價值較高。

  第二條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的相關規定,接合XX飯店(以下簡稱“飯店”)的具體情況,本制度將由麗江大港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級公司”)投資建設、購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飯店經營管理的以下資產作為固定資產:

  1、飯店房屋、建築物、構築物;

  2、中央空調、監控系統、消防系統、通訊及播音系統、衛星電視接收系統、供配電系統、供排水系統、洗滌裝置、電梯、鍋爐、冰櫃及製冷裝置(設施)、保齡球系統及設施、桑拿裝置設施;

  3、影印機、相片沖印裝置、運輸車輛、遊樂場裝置、健身房裝置等。

  第三條 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實物,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飯店存貨管理辦法執行。低值易耗品,應包括(但不僅限於)下列專案:

  1、各種用具、傢俱、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2、辦公桌椅、沙發、檔案櫃、會議桌椅、傳真機、電話機、行動電話、幻燈機、飲水機、微機、印表機、裝訂機、驗鈔機等;

  3、電視機、影碟機、音箱、顯示器等;

  4、地毯、燈飾、燈具、飾品掛件等;

  5、擦鞋機器、貨架、行李車及其他搬運工具等;

  6、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鏽鋼用具等;

  7、飯店廚房中除冷櫃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

  8、洗衣房中除洗滌裝置、成型機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9、在經營過程中週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

  10、固定資產的維修維護用品、用具及備用零部件等;

  11、制服、床上用品、麻棉製品等。

  第四條 飯店全部資產的所有權均屬麗江大港貿易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個人或其他組織無權擅自處置、變賣、毀損、報廢飯店資產,無權以飯店資產對外進行擔保、抵押、質押等民事行為。

  第五條 飯店管理委員會受飯店所有者委託,在授權範圍內行使飯店所有者的權利;根據《XX飯店管理合同》的規定,飯店管理人員行使資產的經營、管理、使用和維護的職權。

  第二章 固定資產預算制度

  第六條 每個會計年度初期,飯店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經營情況,將本部門的現有資產利用情況、資產維修計劃、資產報廢計劃、擬新增資產購建計劃及其他與固定資產相關的支出計劃,報工程技術部門和財務部門。

  第七條 工程技術部門根據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對上述計劃從技術角度提出意見。

  第八條 財務部門會同上級公司財務部根據飯店下年的資金情況,提出資金安排計劃。

  第九條 飯店總經理召集相關部門,根據上述意見制定出固定資產的增減、維修計劃後報飯店管理委員會討論。

  第十條 飯店管理委員會將上述計劃討論通過後形成飯店的年度固定資產預算。

  第十一條 飯店採購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及上級公司財務部門,各自遵照固定資產預算執行相應責權,記錄、監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資產。

  第三章 固定資產購建及形成

  第十二條 在年度預算範圍內的固定資產,由相關部門按預算執行購

  建任務。

  第十三條 未列入預算範圍而急需使用的資產,按照預算形成程式,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相關部門(含上級公司財務部)出具意見後,由飯店總經理決定是否確需購建資產。

  第十四條 對於確需購建的資產,由飯店總經理將購建計劃提請飯店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十五條 各相關部門按審批意見執行購建任務。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六條 根據飯店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飯店固定資產按賬務和實物分別進行管理。

  第十七條 飯店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

  1、飯店固定資產賬務統一由上級公司財務部門核算,固定資產的核算按《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2、上級公司財務部負責飯店固定資產的增加、報廢、折舊、資產減值等的賬務處理、記錄、核算工作。

  3、上級公司財務部應會同飯店財務部組織相關部門,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點、盤查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維修、服役狀態、報廢情況與賬面記錄情況進行核實,並對各責任人的資產管理執行情況提出獎懲建議。

  4、對於已提完折舊,尚在服役的固定資產,應登記造冊,與其他資產同等管理。

  第十八條 飯店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1、飯店總經理對飯店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有全面責任,飯店工程技術部門協助總經理做好固定資產的管護工作。

  2、飯店財務部雖不對飯店固定資產進行賬務核算,但應按固定資產原始入賬價值設定固定資產清單、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固定資產卡片,將固定資產統一編號、歸類,對固定資產的實物形態作詳細記錄,對固定資產的管理負全面監督責任。

  4、在由財務部統一記錄的基礎上,將飯店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分解到各部門。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責任內的資產負有全面管理責任。

  5、各部門應對本部門所管理的資產建立資產檔案,對本部門的資產位置、功能、工作狀況、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項、能源耗用情況、修理維護情況、預算執行情況等各種資訊作詳細記錄,並將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以保證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對於專業性較強,需要特殊技能、須持證人員操作的裝置,應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嚴格執行裝置的操作規程和國家的相關規定。

  7、各部門應對管轄內的資產形成定期檢修制度,以確保機器、裝置的正常執行和建築物的功能完好。

  8、各部門應對固定資產進行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對資產的清點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折舊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由上級公司統一核算。除以下情況外,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採用直線法、按單項資產計提,各類資產的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類

  1、房屋

  a)營業用房20年

  b)非營業用房20年

  c)簡易房5年

  2、建築物15年

  (二)機器裝置類

  1、供電系統裝置15年

  2、供熱系統裝置12年

  3、中央空調裝置10年

  4、通訊裝置8年

  5、洗滌裝置5年

  6、維修裝置10年

  7、廚房用具裝置5年

  8、電子計算機系統裝置6年

  9、電梯10年

  10、相片沖印裝置8年

  11、影印裝置5年

  12、其他機器裝置10年

  (三)交通運輸工具類

  1、客車

  a)大型客車(33座以上)30萬公里8年

  b)中型客車(32座以下)30萬公里

  8年

  c)小轎車20萬公里6年

  2、行李車30萬公里7年

  3、貨車50萬公里10年

  4、摩托車15萬公里5年

  (四)電器及影視裝置類

  1、閉路電視播放裝置10年

  2、音響裝置5年

  3、電冰箱(櫃)5年

  4、空調器櫃式5年窗式3年

  5、電影放映機5年

  6、其他電器裝置5年

  (五)文體娛樂裝置類

  1、高階樂器10年

  2、遊樂場裝置5年

  3、健身房裝置5年

  (六)消防裝置6年

  第二十一條 飯店固定資產淨殘值按稅務機關的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 固定資產減值,按《企業會計準則》及《企業會計制度》處理。

  第六章 固定資產的修理、維護及日常保養

  第二十三條 飯店固定資產應定期維護和保養,以確保資產正常、經濟、有效地執行。資產的維修按年度固定資產預算進行。

  第二十四條 各責任部門應時時掌握本部門的資產運轉情況。若發現急需修理而又未納入預算的情形,應作出報告經飯店工程技術部門鑑定並出具意見,由財務部門稽核後,報飯店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五條 資產維修部門和物資採購部門,根據總經理的批示意見執行維修任務。

  第二十六條 零部件等維修費用,按飯店費用報銷辦法執行,相關費用計入飯店當期損益(第二十七條情況除外)。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預提或待攤的方式處理。

  第二十七條 若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金額較大(通常按超過固定資產原值的20%為準),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相應的支出,應由飯店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二十八條 飯店正常經營期間,若需對建築物進行裝修。裝修方案和相應支出應由飯店管理委員會批准。

  若裝修支出符合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標準,則上級公司財務應將此項支出在固定資產賬下單獨設“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核算,並採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

  第七章 固定資產的清理及報廢

  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應不定期地對所管轄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與飯店財務部和上級公司財務取得聯絡。

  對於盤虧、報廢、毀損的資產,應查明原因。若系人為因素造成,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飯店資產的轉出和轉入應徵得飯店管理委員會的批准。

  第三十條 飯店財務部和上級公司財務,應按會計制度、會計核算辦法和本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時對固定資產的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事項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對於超過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內的裝置,如存在下列現象則按程式進行清理或報廢處理:

  1、無法正常執行,且無法修復;

  2、修理費用過高,不如購買新裝置;

  3、由於國家新法規、新標準頒佈,現有裝置的使用已違反了這些新規定;

  4、能耗等使用成本過高,購置新裝置比使用現有裝置更經濟;

  5、繼續使用將對環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6、原有裝置的工藝、技術已被新工藝、新技術淘汰,繼續使用已經不經濟;

  7、由於意想不到的因素,資產受到不可抗力損壞,已無法繼續服役;

  8、其他需要對裝置進行報廢的原因。

  第三十二條 對於需要清理、報廢的資產,由各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報告,經工程技術部門鑑定、財務部門(含上級公司財務)論證後,由飯店總經理確認,按程式納入年度固定資產預算管理。各相關部門根據預算處理。

  第三十三條 對於未來得及納入預算的資產報廢,應按預算形成程式,最終由飯店管理委員會立項審批。各相關部門根據審批意見辦理。

  第三十四條 財務部

  門(含上級公司財務)應配合並監督好各相關部門的清理工作,做到資產清理費用按規定開支、資產殘值收入及時入賬。

  對於保險賠償範圍內的資產報廢,應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做到財產賠償及時、足額入賬。

  第三十五 條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資產,相應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辦理好報廢資產的銷戶、轉出轉入資產的過戶等相關手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自動作廢。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確保公司財產安全,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降低固定資產佔用和使用耗費,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定義及管理機構

  第三條固定資產是指公司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四條按照統一領導、分層歸口管理的原則,以固定資產的類別,對固定資產進行分工管理。

  一、生產部是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對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管理;對各部門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進行有效指導和監督;負責公司級儀器儀表的管理。

  二、財務部是固定資產的協管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綜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化情況,合理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和資產減值損失,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核算。

  三、各生產分廠(部門)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

  四、技術中心辦公室負責公司通用電子計算機及附屬裝置、計算機網路的管理。

  五、發展部負責公司廠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道路、在建專案的管理。

  六、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車輛、辦公裝置的管理。

  七、儲運部負責本部門的固定資產和公司閒置、報廢物資的處理。

  第三章固定資產管理機構的職責

  第五條生產部

  一、擬定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定,根據公司要求及本規定,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和其它必要的管理規定;

  二、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工作;

  三、定期檢查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督促檢查各單位固定資產的保養和維護工作;

  四、根據各單位的需求計劃提出固定資產調整和購置意見,辦理固定資產公司內調撥手續;

  五、對公司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績效檔案;

  六、參與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根據資產清查情況對技術陳舊、損壞、閒置的固定資產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實施固定資產的修舊利廢工作,管理各使用單位退庫的固定資產,參與固定資產的驗收;

  七、根據各單位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編制裝置大修計劃;

  八、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指定專業技術人員成立技術鑑定小組,負責貴重裝置等資產報廢的技術鑑定工作。

  第六條財務部

  一、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核算體系,負責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

  二、組織落實對固定資產購建、使用、更新、轉移、出租、出售、報廢等具體財務事項的稽核;

  三、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資產臺帳及檔案,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掌握固定資產數量、類別及分佈情況;

  四、定期與生產部、各單位核對固定資產臺帳以及實物,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分析固定資產的利用情況;

  五、擬定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和殘值率,編制固定資產折舊預算;

  六、定期組織全公司固定資產的清查和統計工作,保證帳、卡、物三相符,稽核年度固定資產數量、更新改造、裝置採購、報廢等的預算。

  第七條固定資產使用單位職責:

  一、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的裝置管理工作,應設定專職或兼職的裝置管理員,每臺裝置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者。

  二、管理和使用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時,新舊管理接替人員應辦理交接手續。

  三、對於精密、貴重及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固定資產,制定具體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裝置的完好、清潔、潤滑和安全使用,並經常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與生產部及財務部進行核對,定期清點盤查,記錄使用、保養、修理等情況。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公司職能部門稽核並報公司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各單位應每半年更新一次裝置臺帳,並將電子表格上交生產部和財務部。

  五、根據主管部門和協管部門的要求定期參與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六、參與固定資產驗收工作,在外購固定資產供應商的選擇過程中提供參考意見。

  七、及時反饋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提出部門維修、更新等申請,同時負責辦理審批手續。

  第八條技術中心、發展部、公司辦公室、儲運部

  一、管理各自負責的固定資產;做好各自的臺帳。

  二、參與固定資產驗收工作,在固定資產供應商的選擇過程中提供參考意見。

  三、對本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負有與第七條同樣的責任。

  四、發展部負責在建工程的管理,負責工程專案招標、工程合同的稽核和簽訂、工程物資的管理、施工現場的監督和簽證、工程預決算的稽核和執行、工程驗收和付款進度的稽核等。

  五、儲運部負責對已報廢物資或閒置物資整體出售的處理。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採購、驗收、入帳

  第九條固定資產採購範圍、許可權、方式和程式按《關於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物資申購計劃審批的規定〉(修訂稿)的通知(司辦[20xx]100號)》及《關於進一步加強物資申購計劃審批的規定(司辦[20xx]3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固定資產的驗收處理程式按貴糖司辦字[20xx]118號《關於下發採購物資質量驗收制度的通知》執行。

  一、裝置或備件採購到公司,完成驗收後,供應部將《計劃申購表》、合同、發票以及驗收單一併送交財務部作為付款入帳之依據。

  二、基建專案完工後,發展部在申請付款時將專案資料報財務部作固定資產入帳的依據。

  三、自制或委託製作的大型或成套裝置,使用部門應在投入執行前將裝置情況報財務部作固定資產入賬的依據,並將裝置資料報生產部備案。

  四、新建、擴建、技改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發展部牽頭編制固定資產驗收交接記錄表。對既有土建工程又有裝置購置的綜合性工程,必須按能形成單個固定資產名稱、金額分別編制固定資產驗收交接表。

  五、財務部在收到供應部、發展部上述資料十五個工作日內,應確定是否將資料所述裝置、備件或基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對確定列入固定資產的,應編制固定資產編號、確定折舊年限,並將編號和折舊年限向使用部門和生產部裝置室反饋。

  六、使用部門接到財務部的反饋後,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更新固定資產臺賬、裝置臺賬和裝置卡片,並將更新情況向生產部裝置室反饋。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帳務處理程式

  一、財務部應嚴格稽核各項單據的籤核是否完整,稽核訂購數量與驗收數量是否一致,稽核發票金額、《計劃申購表》金額及合同所列金額是否一致。如有差異時,應及時向有關單位追查原因並責成適當處理,若一致則依付款作業流程辦理入帳。

  二、財務部應於固定資產入臺帳前,編制“固定資產增加單”一式三聯送生產部及使用單位核對,並填列異常或更正內容後,第一聯生產部存,第二聯財務部自存作為入賬依據,並在公司U8系統上更新,第三聯使用單位留存,並更新各自的臺帳。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9

  1目的和範圍

  1.1為了使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程式更加規範,並且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司的固定資產,特建立本制度。

  1.2適用於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包括固定資產的分類、購置、登記編號、記價、折舊、使用、保養維修、盤點和處理等。

  1.3本檔案適用於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

  2職責

  2.1總部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包含括固定資產的購置、報價、核價、採購、登記編號、盤點、維修、使用監控和異動管理等。

  2.2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所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維護。

  2.3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評估、付款、計價、折舊管理、盤點與報廢的驗證等。

  2.4總部副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

  2.5子公司行政:負責本區域固定資產的購置評估、採購、登記編號、盤點、維修、使用監控、異動管理等。

  3引用檔案,資料

  3.1無

  4定義與術語

  4.1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有形資產: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對於集團公司而言,單位價值超過20xx元(含20xx元;包含從同一供應商、同一批次購進的資產組總額)、使用壽命超過一年即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在實際操作中,除以上原則外,以下類別的資產規定其不管金額大小及使用壽命長短,統一確認為固定資產,包括:

  辦公桌椅、展示櫃(貨架)

  車輛(包含倉庫叉車)

  電腦、POS機、伺服器、攝像頭、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掃描器、投影儀、保險箱、數碼相機、液晶電視、空調

  4.2種類:

  5制度內容

  5.1編碼規則:

  5.1.1公司以固定資產編碼卡作為固定資產標示。固定資產編碼卡包括資產名稱、編號、規格、使用部門和購置日期等內容;

  5.1.2新購固定資產在驗收合格,經人事行政貼上固定資產編碼卡後,方可交付使用;但如果是廠房建設物及其附屬設施,只登記數量,不進行編碼;

  5.1.3固定資產編碼組成:省份程式碼-子公司(分公司)程式碼-Z①—②②②②—③③③③

  其中:省份程式碼及分公司程式碼參照人事編碼,子公司即為00

  大寫字母Z標示固定資產編號

  ①為固定資產分類標識,用一個大寫英文字母表示。

  A表示計算機(電腦);

  B表示計算機外圍裝置、數碼相機、投影、印表機等;

  C表示傢俱;

  D表示電器;

  E表示儀器;

  F表示交通運輸工具;

  G表示器具或工具、辦公傢俱;

  H表示伺服器、路由器等IT專用裝置

  I表示傳真機

  J表示收銀機

  ②為固定資產購入年份,用4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③為固定資產流水號,用4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5.1.4無形資產編碼原則除前三位以WAB表示,其他原則參照固定資產編碼原則。

  5.2購置與領用

  5.2.1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資產,須按子公司當年的年度固定資產添置預算和固定資產配置表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同時在月預算表中反映,由相關的申請部門負責人給區總確認後,以傳真的形式傳送至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上報;如超出預算範圍,必須同時附上詳細情況說明。預算外固產資產的添置費不得超過全年預算的20%;

  5.2.2由總部營運部負責人或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確認後,將子(分)公司填寫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轉送至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所有子公司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給出處理意見。如需購置,將最終確認後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的轉送至財務部負責人,再由公司財務部依財務流程撥款至各子公司,由各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員按確認的標準購買。《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由財務部存檔;

  5.2.3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對新購固定資產進行驗收,填寫《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並按公司固定資產編號規定編制標示,再分配至使用人。使用人須在《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上簽字;

  5.3資產歸還與調撥

  5.3.1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固定資產的全部交回公司,由人事行政按固定資產明細賬清點,有短缺者按原價賠償,人事行政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5.3.2公司規定,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各自使用的固定資產,如有特殊情況須調換使用,要通知人事行政,由調出方填寫《固定資產調撥表》;

  5.3.3人事行政接到《固定資產調撥表》並確認其可行後,在《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及固定資產系統中做變更登記,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將《固定資產調撥表》影印件送至區域財務,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5.4固定資產維修

  5.4.1當事人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交於子公司相應的部門負責人,子公司相應的部門負責人先查詢固定資產帳,上報總部對應部門負責人,經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確定其維修價值後,再通知子公司聯絡售後服務商或者進行維修費用申請(維修費用申請參照《費用申請》);

  5.4.2維修後子公司人事行政部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交於財務部,財務部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與維修發票作為報賬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5.4.3《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由財務儲存,影印件交於人事行政,以便人事行政及時進行《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的變更。

  5.5固定資產報損

  5.5.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區域人事助理給子公司負責人確認後,子公司負責人以Email形式傳送至營運部負責人郵箱上報。

  5.5.3由總部營運部負責人確認後,將子(分)公司填寫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轉送至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所有子(分)公司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給出處理意見。

  5.5.3經批准後,人事行政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後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總部財務部;

  5.5.4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5.6固定資產的實物盤點

  5.6.1每季度由區總負責,子公司行政、相關財務人員協助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5.6.2固定資產盤點時,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陪同,盤點完畢後須在盤點報告上簽字確認,並上報財務部;

  5.6.3工作結束後財務部出具《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並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並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經批准後,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5.6.4盤點結束3天內,把《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報總部人事行政部備案。

  5.7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5.8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6表單

  6.1《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

  6.2《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

  6.3《固定資產調撥表》

  6.4《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

  6.5《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

  6.6《閒置固定資產明細單》

  6.7《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

  6.8《固定資產盤盈(虧)報告表》

  6.9《子公司建議採購固定資產清單》

  6.10《分公司建議採購固定資產清單》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護公有財產安全,促進管理工作和業務活動的開展,根據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總公司和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其它所屬企業可參照執行或另行制訂管理辦法並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二章固定資產及其分類

  第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四條固定資產分類按國家相關行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五條固定資產計價的原則和方法:

  (一)購人的固定資產,以其購人價加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裝卸、安裝除錯、運輸途中保險費及其他附加費用計價,國外購人的還應包括進口稅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固定資產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

  (四)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價。

  (五)接受捐贈、從境外調人或引進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定的金額加上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除錯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現行市場價格計算;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公司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佔用稅計人固定資產的價值。公司可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有償轉讓、出租、變賣、抵押借款、對外投資,企業兼併、投資、變賣、租賃、清算時,應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評估。

  第四章固定資產析舊

  第六條公司固定資產提取折舊的範圍和折舊年限按國家規定範圍執行。

  第七條公司計算提取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下稱直線法)。淨殘值率按3%計算。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八條直線法的折舊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淨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二)固定資產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

  (三)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值×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2

  第五章固定資產購置、報廢與管理

  第九條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公司的年度預算應包括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和預算。購置固定資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樣式附後),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和辦公室,並按下列程式核准:

  1)預算內購置固定資產5,000元(不含)以下由財務本部和辦公室共同審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總經理或助理總經理審批,三萬元以上的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凡預算外購置固定資產一律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虧損企業扭虧期間不得購置固定資產,特殊情況必須購置的,一律按程式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

  第十一條經批准購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負責購置或經辦公室指定規格、型號後由申請部門自行購置。

  第十二條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公司報廢固定資產應向總公司辦公室報送《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調樣式附後),經總公司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鑑定並簽署意見後按購置固定資產的審批程式轉呈有關領導批准報廢。

  第十三條原則上維修費用小於淨值的固定資產不予報廢。

  第十四條總公司辦公室統一負責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應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設定固定資產卡片並詳細登記,年內會同財務本部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第十五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應根據固定資產實物的增減(購置、報廢、盤盈、盤虧、毀損等)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門負責。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維護和管理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人。

  第六章財產清查

  第十七條總公司辦公室和財務本部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終清查一次),固定資產清查主要是透過對固定資產實物盤點進行帳物核對,以便真實地反映其實有數量和分佈情況。如有盤盈盤虧還應查明原因。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清查的程式: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時,由辦公室和財務本部組成清查小組,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經查核後確定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數額,根據“固定資產盤點表”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表”和“固定資產盤虧表”,經有關人員簽字或蓋章後,財務本部據以進行有關的帳務處理。

  第十九條財產清查中發現盤盈的帳外固定資產,應按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值,按新舊程度估計確定折舊額,並按重置完全價值減去累計折舊額後作為淨值。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或清理報廢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後的淨收入與其帳面淨值(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淨收益或淨損失,計人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毀損、報廢損失較大的,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超過2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說 明

  第一條 為了確保公司股東的權益,提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水平,根據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固定資產是企業生產經營的物質基礎,應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率,確保公司固定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條 完善固定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種固定資產臺帳、檔案。

  第四條 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更新、新增、調撥、報廢等審批手續。

  第五條 有計劃地組織對現有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強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及時處理多餘和閒置的固定資產。

  第六條 定期進行清查盤點,每年實地盤點至少一次,對盤虧、毀損和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並上報主管部門(公司總部,國資局)批准,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第七條 要定期考核固定資產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對固定資產的購進、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應辦理有關手續,並應設定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八條 嚴格資產折舊與固定資產折舊資金的管理。合理折舊,真實地反映成本和企業利潤,正確地評價生產經營成果。充分挖掘現有固定資產的潛力,促進產品數量、質量的提高,降低產品成本,保證公司擴大再生產和技術進步資金的需要。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標準和分類

  第九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價值在1500元以上。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第十條 對固定資產按經濟用途和使用情況分類管理:

  (1)生產用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造物、動力裝置、傳導裝置、工作機器及裝置、工具儀表及生產用具、運輸裝置、管理用具等。

  (2)非生產用固定資產、包括職工宿舍、食堂、學校、醫院、專設的試驗機械等單位使用的房屋、裝置等固定資產。

  (3)出租固定資產、指租給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4)未使用的固定資產,指尚未使用的固定資產,調入尚未安裝的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以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

  (5)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指本企業不需要處理使用的固定資產。

  (6)封存固定資產,指經稽核批准不用的裝置。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折舊

  第十一條 折舊是指固定資產由於磨損而轉移到產品成本中的價值,所提取的價值用貨幣表示就是折舊費,折舊費用於固定資產的不斷更新和重置。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採用分類綜合折舊率,提足折舊後仍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但其未提足部分應從企業當年損益中抵減,並按其未提足額的50%,從各分(子)公司的工資資金兌現額中扣除。當月增減的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額在下一個月份相應增減。

  第十三條 報廢或轉讓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淨收入(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原價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作為公司的營業收入或營業外支出處理。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的大修理費用,採取待攤辦法進行核算,攤銷期應與大修理週期相同。

  第十五條 各分子公司應加強固定資產使用的管理,計劃財務管理部門應逐月編制“固定資金用量計劃表”核算好固定資金產值率和固定資產利用率。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機構的設定及許可權

  第十六條 公司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

  主 任:總經理

  副主任:常務副總經理、總會計師

  成 員:生產管理部、計財部的有關人員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全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批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報廢。對固定資產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進行全面監督,組織參與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清查,針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研究改進固定資產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八條 各分(子)公司由財務部門會同裝置部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組,負責分(子)公司內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並登記建檔,提供未到期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已提折舊,參與固定資產的價值重估,正確反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

  第十九條 各分廠、車間及其他使用單位設立固定資產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責登記、建卡、設帳,對變更情況及時逐級上報。

  第二十條 各分、子公司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只有使用保養、維修的權利和義務,沒有出租、外借、報廢、轉賣的權力,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使用,保養、修理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生產管理部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凡由公司組織實施的新建、擴建等專項工程中形成的固定資產,均需要實際發生的投資費用和安裝的臺數由生產管理部、計財部按照竣工資料分類逐項登記“固定資產帳冊”和填制“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帳冊和卡片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使用部門各存一份。對有關內容填寫不清或弄虛作假者,要追究其責任。

  第五章 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管理及審批

  第二十二條 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首先要詳細填寫“固定資產更新申報表”上報生產管理部,生產管理部根據固定資產申報表到現場進行實地考查後,報主管領導批准轉交有關部門執行。

  第二十三條 審批程式

  1、二十萬以下(含二十萬元)的固定資產更新由生產管理部報主管經理審批,轉交有關部門執行。

  2、二十萬以上的固定資產更新,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預審,提交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六章 新增固定資產的管理及審批

  第二十四條 各分(子)公司新增固定資產必須首先填寫“現有生產裝置新增固定資產申報表”報公司生產管理部。

  第二十五條 審批程式

  1、新增固定資產金額在二十萬元以下(含二十萬元)者,由生產管理部報主管經理審批,轉交有關部門執行。

  2、新增固定資產總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預審,再提交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和新增固定資產申報表獲批准後,所需要裝置的採購和土建、安裝、施工合同一律按公司頒發的《合同管理制度》執行。所有固定資產採購和施工合同必須報生產管理部、供應部和計財部備案執行。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更新在辦理申報審批手續的同時,應辦理被更新固定資產報廢手續。

  第二十八條 新增固定資產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專案,要有科研報告和可行性論證書。

  第七章 固定資產的報廢

  第二十九條 各分(子)公司首先要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經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稽核,上報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後,方可報廢,並對報廢資產建立臺帳,責成專人進行管理。對報廢所得收益,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條 各分(子)公司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彙總表連同審批表一起報送公司生產管理部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統一審查後,轉財務部門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的出租、外借、轉讓、變賣需以分(子)公司總經理簽字,生產管理部核准,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併到該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登記和辦理有關手續,對出租、轉讓及報廢殘值所得的收益,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對租入的固定資產,由租入單位負責其維護和保養、檢修工作。

  第三十二條 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每年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落實盤盈、盤虧和應報廢機器裝置等各類固定資產管理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分析稽核,將結果以文字及表格形式於12月底前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

  第八章 固定資產的調撥

  第三十三條 公司組建後,各分(子)公司所有組建時的固定資產,租出部分的固定資產,組建後新增的固定資產(包括從外單位購回還沒有使用的)等均屬調撥範圍之內,租入固定資產不在範圍之內。

  第三十四條 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調撥,由調入單位負責辦理,認真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表樣附後),按調撥內容要求,經逐級稽核後方可執行。調撥單一式六聯,總公司生產管理部、計財部、調入、調出單位財務、主管部門各一份。即 ①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調撥,調出單位作固定資產減少,內部應收款增加。調入單位作固定資產增加,內部應付款增加,但雙方必須在當月報表中加以說明,便於報表彙總。

  ②分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調撥,可視作買賣關係,調出單位作固定資產減少,銀行存款或現金增加,調入單位作固定資產增加,銀行存款或現金減少。調撥業務發生後,生產管理部將作為考核更改大修專案的內容。固定資產的調撥手續,每月的10~25日為辦理時間,固定資產的上帳、下帳、折舊的停提、開提時間以調撥單規定日期為準,當月必須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調撥手續,每月的10~25日為辦理時間,固定資產的上帳、下帳、折舊的停提、開提時間以調撥單規定日期為準,當月必須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六條 調撥固定資產折舊的停提續提時間按國家的規定辦理,即調出單位當月必須計提折舊,調入單位在入帳後的次月續提折舊。固定資產的技術檔案。調出單位應隨同調撥單一起轉給調入單位。

  第九章 閒置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三十七條 各分(子)公司每年大修、改造、革新後,從經營上認為無利用價值或停用的閒置固定資產應及時予以整理,填寫《閒置固定資產明細申報表》(表式附後),擬定處理意見後經總經理簽字呈報總公司及分管副總、計財部、總經理稽核後為準。

  第三十八條 《閒置固定資產明細申報表》一式四份,總公司生產管理部、計財部、分(子)公司主管部門、財務各一份作為帳務處理依據。

  第三十九條 閒置固定資產的折舊停提時間以審報表中總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日期為準。

  第四十條 閒置固定資產的調撥,按第一章規定辦理。出售給本公司以外單位要報總公司生產管理部及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12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築物、交通工具、通用裝置、專用裝置、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七類。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採購

  1、採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並註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採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物品保管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採購專案,必須按規定的程式辦理,手續完備後方能採購。

  (二)驗收入庫

  1、物品保管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並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

  2、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儘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總務主任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物品保管員負責。

  2、物品保管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佈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用、借用及賠償

  1、倉庫存放物品,由物品保管員統一管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餘,須歸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6、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五)財產報廢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報廢的物品由物品保管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物品保管員簽字說明。

  4、報廢物品處理後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六)資產清查: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准後,進行調賬,並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13

  一、根據教育局對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校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以“愛護公物”為榮,“損壞公物”為恥。

  三、各科室資產期初交接清點到各室,各室確定專人保管,期中抽查,期終驗收,中途變動須經總務處同意。

  四、各室保管資產凡有損壞,需查明原因,凡屬自然正常損耗,則報總務處核准後填報自然損耗登出單,經領導批准後登出,屬其他原因損壞的,視情節輕重賠償。

  五、各室保管的資產,不得隨意出借,凡外單位來校出借物品,需經過總務處同意並報校長室批准後才能出借,由對方單位經辦人出具借條。在規定時效內由外借人負責追回並報總務處驗收登出借條,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六、凡需購置物品,由各部門向總務處提出購物申請,報校長批准後,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併入學校固定資產臺帳。

  七、各專職管理員保管的有關資產需遵守有關專項保管制度,平時做好資產的養護保管工作,每學期接受總務處檢查核實,並列入專職管理員的年度考核。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配置,分科室管理,科室負責人負責制。

  第三條各使用科室應配備一名資產管理人員對本科室資產的使用等具體情況進行管理,每項資產落實到人,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科室資產經財務科確認後,由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科室負責人離職或調崗,需由財務科對其所負責的資產進行清查,在保證相關資產安全、完整並向下任負責人辦完交接的情況下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財務科主要職責

  (一)負責固定資產的會計賬務處理,及時進行固定資產動態庫系統的錄入。

  (二)定期與資產管理部門對實物資產進行盤點對賬,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五條 辦公室科主要職責

  (一)負責固定資產實物管理,登記固定資產卡片及實物賬。

  (二)負責固定資產購置、驗收入庫、維修維護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負責單位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

  (四)負責各使用科室固定資產的監督檢查,對因不正當使用或其它因素造成資產毀損、丟失的情況進行處置。

  (五)會同財務科稽核固定資產存量,彙總編制固定資產年度購置計劃。

  (六)負責單位資產的調劑工作,最佳化資產配置,及時調配內部閒置資產的使用,提高資產利用率。

  (七)負責單位固定資產的出租、出借等事項。

  (八)年終會同財務科對待報廢的資產進行技術鑑定,其中:主要結構和部件損壞嚴重,無修復價值、裝置陳舊、技術性能很低無改造價值;因事故和意外災害造成嚴重破壞,無修復價值;上級主管部門有檔案規定,強行報廢。固定資產報廢,應由使用科室提出建議,資產管理科室進行技術鑑定,填制“固定資產報廢、處理申請表”,在辦妥資產報廢批准手續後,由財務科進行賬務處理,辦公室辦理報廢事宜。

  第六條 使用科室職責

  (一)負責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資產管護。

  (二)按照規定程式和操作標準使用固定資產,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三)配合資產管理科室對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資產的進行清查。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範圍

  第七條 為生產、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或單價在1000元以上可以持續使用的無形資產。可以持續使用的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章 固定資產配置

  第八條 資產配置遵循科學合理、統籌最佳化、勤儉節約、從嚴控制的原則。

  第九條 單位固定資產的配置程式為申請、購置、驗收入賬。

  第十條 各科室於每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下年度固定資產購置申請,由單位負責人稽核後,由資產管理科室統一採購。

  第十一條 對不可預見的特殊採購可臨時追加計劃,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負責人稽核同意方可購置,購置金額超過1萬元的,需報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

  第十二條 對於有規定配置標準的固定資產,應當嚴格按照標準進行配置;資產的配置應當從實際需要出發,從嚴控制,能透過調劑解決的,原則上不重新購置;應該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按照單位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管理和核算。

  第十三條 購入、調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資產,應由資產管理科室會同相關科室統一驗收。驗收合格後,由資產管理科室出具相關驗收意見,登記固定資產卡片,辦理有關入庫、財務報銷和使用科室領用手續。

  第十四條 財務科室根據資產管理科室開具的相關資料及發票登記單位固定資產財務賬。

  第十五條 接受捐贈或者盤盈的固定資產,應由資產使用科室、資產管理科室會同財務科室辦理接交,依據固定資產交接單、發票或者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等憑證,填制固定資產卡片,辦理有關入庫和使用部門領用手續。財務科室應根據資產管理科室開具的固定資產入庫單或者固定資產卡片等相關資料登記單位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賬。

  第十六條購置資產要貨比三家,既要考慮裝置價格、效能、質量,也要考慮售後服務,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售後服務好的廠商。

  第十七條新購的資產必須經過驗收後方能交付使用。

  第五章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出入庫管理。辦公室科對驗收入庫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實物明細賬和分類總賬,按物登卡、憑卡記賬。各科室領用資產時要求填寫“出庫單”,科室領用人在“出庫單”上簽字後領取,辦公室根據“出庫單”登記資產實物帳。

  第十九條已入庫的固定資產,按要求和說明存放保管,定期檢查,庫存固定資產未經資產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領用或調換。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的使用。固定資產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進行操作,因使用操作不當造成的資產損壞,追究其使用人責任。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轉移處理。資產在單位內相互調劑撥轉時應由移出科室填寫《固定資產轉移單》,一式四聯,由資產管理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後,送移科室負責人簽字,最後經單位負責人稽核同意後辦理資產轉移。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15

  一、規定資產管理範圍

  1、單價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裝置、單價在800元以上的專用裝置,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並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單價雖達不到核算起點,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次同類資產,也應視為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和核算(主要是指辦公用具,例如:桌椅、茶几、櫥櫃等)。

  3、對於比較稀少的財產,認為應當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

  4、對於各科室日常辦公所需的零星消耗性物品,如筆、便籤、筆記本、膠水、回形針、檔案袋、信封、紙張、墨盒等耗材,由總務處根據預算提前統一購置,各科室使用時到總務處直接登記申領,急用急購,保證使用,不再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範圍。

  二、規定資產的分類

  1、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業務用房、庫房及其他功能用房等。建築物包括單位內部的道路、圍牆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築物內的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監控設施、綠化美化等。

  2、專用裝置:是指具有專門效能和專門用途的裝置,如影印機、速印機、印表機、傳真機、掃描器、照相機、攝像機、投影機、計算機及其外圍裝置等。

  3、一般裝置:即通用性裝置,如辦公傢俱等。

  4、效能工具:如汽車燈。

  5、其他固定資產:即以上各類未包含的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的計價

  1、新建、購入和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入賬,按規定支付的車輛附加費計入購置價。

  2、自制的固定資產,按支付的工、料費計入賬。

  3、捐贈、無償調入和盤存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的按市場價估價入賬。

  4、調出、變賣和報廢的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登出,變賣殘值記入修購基金,作為重置或維修費用。

  5、購入、調出固定資產的運雜費,不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

  6、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或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其金額入賬。

  四、固定資產管理機構、人員

  1、成立學校規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總務處、辦公室、教務科研處、政教處等相關人員組成。

  2、各處室是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處室主任是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第一負責人。

  五、固定資產賬薄的設定

  固定資產總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分佈表:固定資產卡片。

  六、固定資產賬薄的管理

  1、總務處負責登記固定資產總賬,使用“固定基金”和“固定資產”兩科目進行核算。負責設定和登記含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等內容的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分佈表及固定資產卡片。

  2、科室主任負責管理本科室的固定資產,並隨時根據總務處填寫的固定資產增加或減少憑單進行調整。

  七、固定資產的增加

  1、固定資產的購置。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編制購置計劃,統一報總務處。總務處根據該處室固定資產管理情況、原有資產使用情況,對計劃購買的固定資產在工作中的必要性等提出初步意見。可能透過其他渠道解決的,確需購買的,報校長室審批後進行購置。對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資產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

  2、對調入捐贈的固定資產,總務處要按調入、捐贈值記入固定資產相關賬薄,並註明來源單位。

  八、固定資產的減少

  1、固定資產的報廢要由總務處協同有關人員進行鑑定,並出具書面材料,報校長室批准,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2、固定資產的轉移由總務主任提出,報校長室批准,並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

  3、由於自然磨損、自然災害等非責任事故損失的固定資產,經鑑定確實無法修復或修復費用接近新購價值的,按報廢處理。

  4、由於人為事故或保管不當而失竊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視情節由負責人賠償一定數額的損失,直至全額賠償。

  5、經批准報廢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作為重置固定資產的修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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