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關於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
疫情個人防護措施
1、儘量減少外出活動,外出佩戴口罩,保持手部衛生。
2、主動做好健康監測,自覺發熱時主動測量體溫。若出現可疑症狀,應主動戴上口罩及時就近就醫。
3、居室勤開窗,經常通風。家庭成員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潔,勤曬衣被。
4、不隨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紙巾包好,棄置於有蓋的垃圾箱內。
5、出行前若無可疑症狀,可正常出行。若出現可疑症狀,建議居家休息和就地就醫。
關於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1
為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學校總體部署,自即日起,學校加強對校園以及進出學校的人員、車輛進行管控,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園秩序管控
1、學校校門全面封閉、管控,外來人員、車輛嚴禁私自進入,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及外來租賃辦公單位暫時關閉。
2、全面瞭解職工去向及學生在家狀況,有無被隔離人員,統計在冊留存。
3、後勤保衛處聯合物業公司繼續對校園、校舍、辦公地點進行全面消殺,做好臺賬記錄,不留死角。
4、教師公寓住戶儘量減少串門、走親戚活動,嚴禁隨意帶領外來人員入校。
5、引導師生不信謠、不傳謠,不在網路釋出有關不實資訊。
二、進出學校人員管控
1、放假離校的學生在未接到學校返校通知前禁止提前返校。
2、在職教職員工憑有關證件進出學校,學校其他假期值班、物業服務及務工人員憑用工單位出具的證明進出學校;凡假期期間曾到疫情較嚴重地區出差、旅遊的人員,不得進入學校,請自行居家隔離14天,無發燒、咳嗽等症狀方可進入學校。
3、校外人員謝絕進入校園,確因工作需要進校的,請提前與校內單位取得聯絡,由校內單位提供來訪人相關資訊,確認來訪人近期沒有到疫情較嚴重地區出差、旅遊經歷,來訪人於來校當日在學校門衛接受體溫測試,登記個人資訊,交驗證件,經確認無發燒、咳嗽等症狀後方可進入學校,離校時登記離校時間。
4、外賣、快遞人員禁止進入學校。
2、請大家主動配合,共同努力戰勝疫情。
3、本通知相關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2
為保護學校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個人財產的安全,確保疫情期間安寧有序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實施校園封閉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間校園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落實“五個一律”,即未經學校批准學生一律不準返校;
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門;
師生員工進校門一律核驗身份和檢測體溫;
對發燒咳嗷者一律施行醫學隔離觀察;
不服從管理者一律嚴格處理。
2、全面做好排查登記。校門口設定檢查通道,進校人員逐一核查登記,測試體溫。學生進校報到後,一般不得離開校園,如需離開需向班主任報備,憑有效證件出入,並測試體溫。門衛人員須佩戴口罩,發現入校人員異常情況應及時登記報告。
3、提高站位壓實責任。門衛值勤人員必須努力學習法紀知識、疫情防控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堅持原則,文明值勤,認真履行疫情防控期間門衛職責。門衛人員按學校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入校車輛規定,負責維護進出大門的秩序;熟悉瞭解疫情防控期間學校作息時間及錯峰有關規定,開啟或封閉大門,任何車輛、人員不得在校門口聚集。
4、及時準確上報資訊。來客來訪必須符合疫情防控期間管理的相關規定,確實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需上報學校相關部門,經學校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進入校園必須進行體溫檢測、做好詳細登記、做好防護措施、做好進入校園的跟蹤記錄等。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3
為確保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維護校內師生的安全,嚴格管控外來車輛進入校園,特制定此規定。
一、無正當事由,外來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
二、運營車輛禁止進入校園。確因教學、開展集體活動等需要租賃車輛進校接送師生的,由承租部門填寫《校外車輛出入校園申請表》,報保衛處批准後方可進入校園。進入校園後應嚴格遵守學校管理規定,確保校園安全。
三、來校探訪本校教職工的外來車輛,需教職工持本人工作證到門口迎接並做好相關登記,履行疫情防控手續後方可進入校園。車輛進入校園後應按照學校要求規範停車,出校時正常收取停車費。
四、進入校園辦理公務的外來車輛,需提前和相關對接部門取得聯絡,相關部門應事前在保衛處下載校外車輛進出校園登記表,送保衛處備案後方可進入校園;如因急事臨時進入校園,由相關對接部門派人到校門口對接,做好相關登記並履行疫情防控手續後,方可進入校園。離校時,憑蓋有對接部門公章小票方能免費通行。
五、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免費放行並主動指明路徑。
六、危化品車輛因特殊需要必須出入校園的,除遵守學校管理規定外,需提前在保衛處下載危化品車輛進出校園審批表,保衛處審批後方可按規定路線和規定時間(晚23:00至次日6:00)進入校園,完成工作後須立即離開校園,確保校園安全。
七、此規定即日起執行。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4
為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科學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堅決杜絕學生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傳工作,增強師生衛生防疫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透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如晨檢、板報、宣傳櫥窗、開學第一課等,對學生進行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好以新冠肺炎疫情為重點的健康知識教育。
二、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掌握學生的身體健康情況,做好學生的體溫記錄及健康監測工作。
三、切實做好學校環境衛生,檢查督促學生做好教室、寢室,公共區域的衛生清掃,定期組織衛生檢查評比活動,繼續開展文明寢室的評比工作。保證教室、寢室常通風,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學生養成健康的生活習慣,科學防控: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手;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不吃生食、不喝生水;養成良好的作息習慣,保證充足睡眠,不熬夜。不與傳染病人接觸,生病及時就醫。
五、教育學生堅持鍛鍊,增強對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強學生飲食管理和營養指導,教育學生均衡營養,合理膳食,瞭解合理飲食對人體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學生的健康監測工作,開學前對有發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學生,要告知家長安排學生居家休息、治療,待身體完全康復後再返校上課。
八、嚴格執行學校防控期間應急工作預案,發現在校學生有發熱(腋下體溫超過37.3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等,及時送隔離觀察室,馬上報告並聯系就診,做好消毒工作。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5
為控制疫情,根據上級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自2020年1月28日起,對出入校門作如下規定,請自覺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學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學生原則上不要離開學校,確有特殊原因需要離開的,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說明。
2、出入校門人員必須憑工作證或學生證,特殊情況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員,請聘任部門出具證明和合理理由報告,經同意後登記身份證和聯絡方式才能進校。
3、來校遊玩和鍛鍊人員,一律不得入校。
4、進校人員必須透過測溫,體溫超過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況必須入校的,門衛做好人員資訊(包括手機號)登記後,報告保衛處值班人員,由保衛處值班人員報告校醫院值班人員。
5、外來保障車輛、人員進入學校,保障部門必須事先通報保衛處,經人員身份和車輛資訊登記並對所有人員測體溫後才能入校。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6
把中小學幼兒園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認真落實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門衛24小時在崗值守,關閉校門出入通道,任何人(疫情防控相關人員除外)不得進入校園。經學校批准可進入的人員必須進行登記,並佩戴口罩和接受體溫測試。
二、門衛佩戴口罩,每天進行2次體溫測試並作記錄。
三、制定開學前新開學後疫情防控校門出入登記表。
四、校門放置醫用口罩、體表測溫儀、醫用酒精、含氯消毒製劑等衛生防疫物品,有條件的可放置防護隔離服。
五、學校值班行政要妥善安排師生、家長的涉校事宜,不得在學校聚集。發現有發燒、咳嗽等症狀和來自疫區或接觸過高危人群的人員,立即聯絡社群進行處置並報告教育局。
六、校門設定廢棄口罩專用垃圾箱(需有內袋並加蓋),按要求進行廢棄口罩的處置,每日三次對校門區域進行消毒。所有校外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包括學校行政和教師車輛),如確有需要進校,必須在進校前對車輛和設施也進行消毒。
七、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需登記身份證,檢查體溫,問明事由,經學校值班行政允許方能進入學校,非學校教職工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八、住校教師儘量不出校園到人群密集的地方。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7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員工的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制度如下:
1、疫情期間,所有進出單位的車輛、人員均從大門進出,不得翻牆,因為站內大門要關閉,實行封閉管理,嚴格出入,確保安全。
2、謝絕外來車輛(領導批示的特殊除外),如家屬,需與當事人核實,出具家屬合影。
3、檢查所有進站人員,一律佩戴口罩,做好測量體溫登記,如發現咳嗽、發熱等情況,向站長報備,立刻返回家中,同時,站內領導不得到員工家中看望,情感後續彌補。
4、門衛師傅負責對門口進行消殺工作。
5、門衛師傅自己也要注意防護,口罩由辦公室統一配齊。
6、發現突擊狀況,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確保國難當頭,其利斷金!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8
為做好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落實上級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具體要求,確保校園安全穩定環境,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門衛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嚴格加強出入管理。疫情防控期間,校園實施封閉管理,教職工非工作原因不得進校,因工作原因確需進校人員,需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測溫、掃碼,體溫正常的,配合門衛安保人員做好面部識別,經認證通過後方可入校;無關人員(含教職工親屬)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學生未接到返校通知不得擅自返校;暑期留校學生非必要不外出,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的,經業務主管部門或學院出具外出請假手續(主管老師簽字、部門蓋章有效),經門衛核查後方可在規定時間出入。
2.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外來人員因工作原因確需進校的,由業務部門向主管領導報告,經同意後向保衛處報備,入校時,由業務部門人員到東大門入口處引領,主動配合門衛安保人員落實登記、掃碼、測溫流程,體溫異常者禁止入校,入校後,由業務部門履行人員管理責任。
3.嚴格車輛出入管理。學校公車和教職工車輛應自覺從東大門車輛入口處“內部通道”進入校園,來訪人員車輛辦理相關入校手續後,從“來訪通道”進入,入校後按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嚴禁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無證駕駛、亂停亂放、鳴笛、超速行駛。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9
為維護學校公共衛生環境,保障廣大師生員工健康安全,20xx年上半年學校開學至疫情結束,按照省教育廳檔案統一規定,實行以下校園及門衛管理辦法:
1、在疫情結束之前,校園實行封閉管理,學生不得出校園;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過系、學生處負責人和校防控辦批准並報保衛處備案。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2、教職員工憑出入證進出校門,要戴口罩,並進行掃碼登記(個別不會掃碼的員工,須手工填寫),測量體溫(其中乘坐班車的教職工在班車上完成體溫測量),符合標準後方可進出校園。
3、日常食堂、商店、快遞人員送貨時,或學生家長送物品,須停在校門外等待校內人員領取。
4、學校基建及專案施工人員和車輛,要由分管部門統一提前報校防控辦批准並報保衛處備案,方可進入校園。
5、封鎖校園西門,禁止行人和一切車輛進出。西校區大門僅許基建專案、食堂、物業、商店員工及車輛憑通行證進出,要求人員戴口罩,測體溫,掃碼登記;食堂、商店、物業、基建專案的車輛不得進入東校區停放。
6、教職工、食堂、商店和臨時施工的機動車輛須憑校園車輛通行證和人員出入證進出校園,保持車身整潔,同向整齊停放,並將通行證擺放在左前擋風玻璃處。
7、校園公共區域行人及員工要戴口罩,保持適當距離,不許扎堆聊天。
8、本辦法由校保安隊負責執行,保衛處監督,接受校防控指揮部監督和指揮;隨防控形勢變化,經校防控辦批准後,適時調整。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10
根據太原科技大學《為了落實山西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的通知》的檔案精神,從20xx年1月27日起,對進出太原科技大學的人員及車輛加強管理,望廣大師生員工、家屬、校外人員積極配合,共同營造安全校園環境。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1、主校東區(6:30—23:30)開放西門;主校西區(6:30—22:00)開放東門;校外家屬區(6:30—23:30)開放;其他校區入口一律關閉。
2、全體離校學生一律不準提前返校。
3、全體職工出示企業微信校園卡或有效證件進出校園。
4、主校區家屬及臨時用工人員出示臨時通行證進入校園。
5、校外人員以及車輛不準進入,特殊事由應嚴格履行登記制度,並採取測量體溫等措施,經批准後方可入校。
6、公安、消防、醫護、救援、郵遞、銀行、通訊、後勤保障等人員以及車輛進出校園,須出示有效證件。
7、學校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調整管理措施,並及時通知;請大家自覺遵守門衛管理規定。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11
1、適用範圍
(一)經市、區(含大鵬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許可或備案,並在民政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各級各類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二)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開展語言能力、體育、藝術、科技等培訓的相關機構。
2、時間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舉辦面向成人類、高考復讀、高考藝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級學生學科培訓的機構可自願申請,經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評估驗收合格,並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批准後,可以開展線下培訓活動。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級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可自願申請,按上述要求驗收合格並經批准,可以開展線下培訓活動。
3、工作程式
(一)提出申請。
各教育培訓機構要按照屬地管理要求,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制定線下培訓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向所在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提出申請。學員中有中小學生的,須將名單列表報區學生返校工作專班備案
(二)分類驗收。
各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學生返校工作專班根據省市有關檔案精神對教育培訓機構組織分類驗收。
1)按照《關於印發廣東省20XX年春季學期學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粵教防組〔20XX〕57號,以下簡稱“省學生返校專班57號文”)防疫要求,對有全日制學生的培訓機構進行評估驗收,並填寫《深圳市教育培訓機構復課準備工作驗收參照樣表》,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線下培訓準備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對其它機構進行評估驗收,逐條對照檢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驗收合格後,上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
(三)公佈名單。
培訓機構經驗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定期向社會公佈名單,可開展線下培訓。允許開展線下培訓的各機構須在醒目位置公示經批准的《深圳市培訓機構開展線下培訓審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各教育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是復工復課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各區學生返校工作專班要督促、指導培訓機構嚴格按照省學生返校專班57號文和《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線下培訓準備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主動做好線下培訓與疫情防控工作。
(二)屬地管理。各區學生返校工作專班要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統籌轄區內培訓機構線下培訓及疫情防控工作,組織開展線下培訓評估驗收與審批。要主動服務轄區培訓機構,協調安排對接街道、社群、社康中心具體聯絡人和聯絡電話,共同做好相關工作。要加強聯防聯控,將培訓機構納入屬地“三位一體”管理,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風險得不到控制不復課、防控條件不具備不復課、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復課”。對屬地培訓機構的違規行為,要從嚴進行查處。
(三)強化指導。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崗位人員健康檢測指導管理。各區學生返校工作專班要指導培訓機構做好對國內外重點地區返深的師生員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檢測、健康碼申報和健康資訊申報等工作,確保符合要求的師生員工才能復工復課。學員復課實行自願原則,准許復課的學員家長要填寫《家長(學員)承諾書》。
(四)掃碼登記。對培訓機構出入人員(師生員工、來訪人員等)實行嚴格的資訊登記制度,所有人員必須進行掃碼登記。到訪人員不掃碼登記的一律不得進入,掃碼結果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得進入。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後出入管理,嚴守陣地,確保校外疫情不進校園、校內疫情不擴散,依據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堅持依法依規、嚴格管控、精準施策的原則,切實強化學校出入管理。
第三條以“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障師生安全”為目標,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健全並嚴格落實出入登記、體溫檢測、消毒等相關管理規定,保障廣大教職員工、學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四條本辦法所指的'學校包括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校園包括教育教學區域和家屬院區域。
第五條本辦法所指的教職員工包含本校教師、工勤人員、臨時聘用人員和家屬。
第六條學校須嚴格控制出入口數量,原則上一個校園只開啟一個校門出入口。結合工作實際,在學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學時,視情況增加校門開放數量,避免高峰時段人員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門出入口外,暫不使用的出入口,須及時關閉上鎖,嚴禁人員出入。
第七條在校園居住、在其他單位(學校)工作或學習的人員,憑工作或學習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由學校辦理出入手續,方可出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管理
第八條疫情防控期間,學校一律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第九條學校通知開學後,教職員工和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返校。未經學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條凡進入校園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核驗身份,進行體溫檢測,並登記相關資訊,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方可進入校園。首次返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須提交健康證明等相關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一律不得返校、返崗。
第十一條發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異常症狀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園,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配合做好後續處置工作。
第十二條實行分批、錯峰開學、上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進入校園、家長儘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十三條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須臨時進入校園的疾控、醫療機構和水、電、氣、暖及社群等單位工作人員,由對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進入校園。
第十四條對需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在測量體溫的同時,須登記姓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單位或居住地址、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到過疫區、是否接觸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詳細資訊。發現情況異常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對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進行嚴格管控。
第十五條凡經學校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須進行檢查、登記。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口附近設定車輛消毒區域,配置消毒裝置和物品,對進入校園的車輛進行消毒。
第十六條疫情期間,嚴禁物流配送和快遞等車輛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校園的,經學校同意後,到校園指定區域臨時停放,不得到其他區域;完成任務後,不得在校園停留。
三、離開校園管理
第十七條教職員工和學生離開校園,須按學校的規定執行或經學校批准同意。未按學校規定執行或非經學校批准同意,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離開校園。
第十八條教職員工和學生及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離開校園時,須進行登記、身份核實和相關材料核查等,並測量體溫。發現異常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報告相關部門,妥善予以處置。
第十九條實行分批、錯峰放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離開校園、學生及其家長儘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二十條正常在校期間,經學校批准同意離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返校後須詳細報告個人去向和接觸人員。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條學校在校園出入口配備必要的體溫檢測和相應辦公裝置等,滿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出入口設定紅外熱成像儀。
第二十二條加強校園出入口管理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安全員和衛生員等,嚴格校門出入口管理。為管理人員配備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護服等防護用具,強化自我保護,確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條學校須根據要求,創造條件,開發或推廣使用學校出入資訊管理系統,規範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責任追究
第二十四條對不服從管理的教職員工和學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的規定,一律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社會人員,由學校聯絡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對出入校園人員失察漏管的,根據情節輕重,嚴肅進行追責。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13
一、職責分工
教職工防護組(人事處和離退休處)負責全校教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疫情防控“日報告、零報告”,做好疫情防控政策的宣傳、引導,配合學校各疫情防控組開展工作。各二級單位負責本單位在職和退休職工的日常管理,要強化主體責任,明確二級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切實擔負起管控責任。全體教職工和離退休人員要認真配合學校落實防控任務,依法履行防控義務。在校內生活區居住的,還要履行家屬(共同居住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在校外居住的,如家屬(共同居住人員)出現疑似或確診病例也要及時向教職工防護組報告。
二、教職工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1.嚴格落實每日體溫檢測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全體教職工要堅持每日體溫檢測,按本單位規定時間向單位報告體溫資料;有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症狀的要立即主動報告本單位。離退休人員、在校內生活區居住的教職工家屬(共同居住人員),有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症狀的,要立即主動報告本單位或離退休處。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學校要求,持續做好教職工(含在學校生活區居住的離退休職工)身體健康摸排,做到全面、精細、精準,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繼續落實好“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凡是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症狀的人員,要填報《教職工健康資訊摸排表》(附件1)報送本單位彙總後報送教職工防護組,並及時就醫,做好居家隔離。
2.嚴格落實請銷假制度
各單位教職工非必要不離市,不得前往中高風險地區。確需離省的要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再由分管校領導審批,省內出行的需要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領導幹部離校的要校領導審批。所有人員出行前要將批准好的《疫情期間出行審批表》(附件2)發到人事處備案。各單位務必把學校關於外出請假的規定宣傳告知到每一位教職工,統一準假口徑,杜絕未經批准擅自離市的情況發生。
教職工請假期滿返肥後要第一時間銷假,填報《疫情期間出行銷假表》(附件3)。在表格中要如實填寫本人行程、同行人員情況。具體可登入支付寶搜尋“疫情防控行程卡”或微信搜尋“疫情服務”進入“防疫行程卡”,查詢14天內是否到訪過中高風險所在的城市,非綠碼的要主動報告並諮詢校醫院或本單位採取必要處置措施。同時,登入支付寶搜尋“同行查詢”或微信中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同行密切接觸人員自查服務”,查詢是否存在與確診或疑似患者同行接觸。以上查詢要在銷假表中如實登記,有情況的立即報告。
三、離退休人員和家屬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離退休處負責離休幹部和歸口退休人員的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各二級單位負責本單位退休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重點做好居住在學校生活區的離退休職工疫情防控。在學校生活區的離退休職工和家屬離開、返回合肥市區的,均要按照在職人員一樣進行報備(無需審批),報備到本單位或所在社群,切實履行好資訊主動報備義務。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14
一、教職工返校工作要求
1.返校工作條件。教職工無流行病史、近14天身體正常,杭州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申報表經學院稽核符合返校條件。4月10日以後湖北省、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和綏芬河市)、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揭陽市)重點疫區返校人員必須提供血清抗體及核酸檢測報告。
2.校園進出管理。教職工一律從東大門使用“一卡通”刷卡或自駕車憑車輛識別碼進出校園,並接受體溫檢測和杭州市健康碼查驗。杭州市健康碼為綠碼和體溫<37.3℃可進入校園,紅、黃碼不得進入校園;體溫不正常者,按照《教職工體溫異常情況應急處理流程圖》處置。
3.個人防護要求。教職工返校工作必須規範帶好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做好辦公室清潔及消毒工作。
4.考勤要求。各單位、部門考勤員每日做好教職工考勤登記,報人事處備案。
5.外聘教師、合作單位人員到校工作程式同教職工。
二、教職工健康與資訊報告
6.教職工返校後繼續嚴格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按照疫情防控期間教職工每日體溫及健康監測,做好晨、午兩次體溫自測並登記健康情況報人事處,由人事處每天兩次彙總。
7.教職工個人體溫出現異常,應立即如實報告醫保中心,同時報告單位、部門負責人,不得隱瞞,並按照《教職工體溫異常情況應急處理流程圖》處置。
三、教職工坐班、考勤及出行要求
8.疫情防控期間,學院實行封閉式管理,教職工實行坐班制。
行政人員坐班時間:按原分院行政人員與行政部門教職工作息時間表實行。
輔導員(學工系列人員)坐班時間:根據疫情防控學生管理要求分時段實行。
教師坐班時間:實行8小時彈性工作制,每天保證在校8小時。
疫情防控坐班期間,所有教職工應服從學院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參加學院的疫情防控管理,認真承擔學院所安排的防控管理工作。
9.工作期間不串門、不聚集、減少面對面交流,保持距離。如有必要組織線下會議、培訓的,應減少參加人員,保持防護間距。
10.各單位、部門按坐班制要求做好教職工日常考勤、外出管理工作。教職工臨時外出校園須向所屬單位、部門負責人口頭申請,經同意方可外出校園;超過2小時以上須履行相關外出申請手續,由教職工本人填寫《疫情防控期間教職工外出審批表》,經各單位、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報人事處備案。未履行相關手續,不得擅自離開校園。
11.教職工因公因私請假,按照《浙江育英職業技術學院關於教職工請假及延長工作日加班的規定》第三條至第十一條執行。
12.教職工因病請假,按疫情防控期間教職工因病缺課/勤登記及追蹤報告制度執行。
13.疫情防控期間,學院原則上不安排出差,特殊情況需要報備審批。所有教職工外出須各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批;中層副職及以上人員外出須經分管院領導審批,所有審批均須報人事處備案。
14.疫情防控期間,假期外出不出浙江省,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浙江省的,需提交書面申請,經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批,人事處備案。教職工外出注意防護安全。假期結束返杭,須第一時間書面說明整個行動軌跡,報人事處備案。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15
為確保學校學生返校後體育場所、設施向全校師生開放過程中的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學校及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一、組織領導
組長:宋淑珍
副組長:劉彬夏曉勇陳斯
成員:謝騰躍吳樹錢李行周麗珠王建麗易茹雪 謝梅花 劉金剛
二、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有關管理人員、工作人員開展相應的防疫登記消毒工作。
3.及時對進入場地人員進行登記、測量體溫,並對異常情況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發現疫情特殊情況者,疫情防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及時對異常情況進行緊急處理,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5.體育場所疫情應急管理預案小組成員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6.體育場所疫情應急管理預案小組成員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三、監測與報告
1.正常上課期間,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體育場所。其他活動時間,根據場館開放時間安排,錯時錯峰進入場地。其餘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場地。
2.開展疫情防控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應對進入體育場所的人員進行監測,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領導彙報。
3.做好重點人員的動態監控。全面掌握全體教職工、學生、及進入體育場所人員的動向、健康狀態,做到全覆蓋、無遺漏,如有特殊情況及時上報。
四、應急處置
1.教師在授課期間,應做好自身的疫情消毒保護工作,方可進入體育場所。
2.在授課期間,應合理安排學生的活動區域,儘可能避免人員聚集。
3.在授課期間,應合理控制運動量,科學安排練習內容,避免學生因運動量過大引起身體不適。
4.在教學過程中,避免出現身體直接接觸,有效預防疫情。
5.在授課期間,若有突發情況或發現學生出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疫情,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學生所在二級學院主要領導和體育部主要領導報告,同時對出現疑似疫情學生安排立即離開班級,與人群保持1.5米以上距離,安排學生赴校醫室進行進一步觀察與處置。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16
一、成立疫情防控領導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鐵清獸醫站,由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有:協辦單位有:水清工商所、鐵清防保所、鐵清派出所等。
二、疫點、疫區劃定:
一旦發生疫情、由動檢站人員立即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經觀察分析疫情情況,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和縣獸醫衛生監督管理部門,並由縣獸醫衛生監督管理部門劃定疫點、疫區。
三、採取緊急捕殺措施。
由鎮政府立即組織人員在疫區內進行全面捕殺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角,不放過任何一隻畜禽,宰殺過後進行全面消毒,銷燬深埋,作無害化處理。
四、禁止畜禽流通。
凡是在疫點,疫區內飼養的畜禽,嚴禁轉運,銷售點由工商行政部門在集貿進行巡查,一經查出,給予嚴防處罰。
五、強制檢疫措施。
在集貿市場進行檢查的畜禽,及其產品必須嚴格實行檢疫檢驗制,經檢驗合格,出具檢疫合格證明方可銷售,對進行檢驗的動物及其產品必須實行報檢制度和消毒制度,對運載的動物用產品經檢疫不合格的,實行強制銷燬。
六、密切做好預防、消毒、接種工作。
在發生疫情的疫點,疫區內以及過往的人和車輛實行強制消毒,對周邊未染疫的畜疫實行緊急接種,若凝似人畜共患的傳染病由防保所人員進行緊急接種。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17
一、指導思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上級有關檔案要求,構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範體系,確保任何一所學校發生疫情時,能快速獲得資訊,立即組織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縣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標
高度重視學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強化責任意識,做好春節和寒假期間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點環節,不得舉辦聚集性活動,要面向離校學生,透過微博、微信公眾號、家長群、學生群等網路渠道發放假期生活提示,開展健康教育,宣傳普及疫情防治知識和防控要求,引導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以預防為主,外堵內防。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學校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成立汪清縣教育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應急處理指揮部,教育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統一組織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指導和督促學校認真履行職責,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應急處理工作;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發展形式,依法決定採取必要的措施。
領導組設組長1人,副組長4人。
組長:xx。
組長工作職責:負責疫情防控的應急處理指揮統籌工作。
副組長:xxx。
副組長工作職責:負責抓好所分管學校的疫情防控監督工作。
成員: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負責人和幼兒園園長。
成員職責:科室負責人結合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所管轄工作範圍內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學校負責人制定學校的疫情防控實施方案,實行每日疫情“零報告”制度,做好學生、教職工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體衛藝科,主任由xxx兼任。
辦公室職責:負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日常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上報、傳遞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資訊,形成階段性及總體應急工作報告。
四、疫情監測、發現和報告。
(一)病例監測和發現。
各學校應提高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診斷和報告意識,對於不明原因發熱、咳嗽等症狀的病例,應注意詢問發病前14天內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瞭解本人近期有無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地區的旅行史,或哺乳動物、齧齒動物、禽類等,尤其是野生動物的接觸史,及其與類似病例的密切接觸史。
(二)報告。
學校一旦發現師生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發生,立即由所屬學校組成的事件處理小組對有症狀的師生進行觀察、詢問、隔離,同時向縣教育局報告情況,縣教育局在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將初步調查的疫情情況向上級部門報告,及時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隨時上報進展情況,嚴格控制事態的發展。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18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全省中小學校全部推遲開學,全省校外培訓機構全面停止線下培訓服務。但近日,省教育廳持續接到個別地方有準備培訓的舉報,已責成相關市、縣認真核實查處。現就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期間對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監管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線下培訓服務
各地要嚴格執行《山西省教育廳關於推遲全省中小學幼兒園開學時間的通知》(晉教辦〔20XX〕7號)要求,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暫停所有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活動,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間,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全部暫時關停,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活動,不得組織與培訓有關的聚集性活動。要及時提醒家長和中小學生不參加培訓機構集中輔導等一切聚集性活動。要督促培訓機構透過微信、電話等方式,及時通知學生和家長,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爭取理解支援與配合。要引導培訓機構妥善處理好課程調整及費用核退等事宜,切實保障學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
二、全面加強日常監管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加大與市場監管、民政、公安等部門聯合執法力度,透過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巡查排查。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社群的作用,聯防聯控,加強對一些藏身居民樓等隱蔽場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嚴防一些機構或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違規違法聚集學生從事線下培訓活動。普通中小學開學後,培訓機構必須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方可重新開展線下培訓業務。
三、全面落實疫情防控責任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緩,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疫情防控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要將我省教育系統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及時傳達到轄區內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按照《山西省中小學幼兒園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預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預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指導所審批的校外培訓機構定期報告疫情防控情況。報告內容包括是否開展線下培訓、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採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訓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防疫措施參照普通中小學要求嚴格執行,主動做好辦學場所和教職工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面強化督查和追責問責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督導檢查。要嚴格執行“零開展”規定,疫情防控期間,對擅自開課、復課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從嚴從重上限處罰。有資質的校外培訓機構,一經查實,按照年檢不合格處理;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無資質機構(含有照無證機構),一經查實,一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嚴肅查處,立即取締並列入黑名單;將黑名單資訊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按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全社會共同監督疫情防控期間各類違法違規辦班補課行為。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對組織方、舉辦方、監管方依法依規逐級嚴肅追責問責。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以“零容忍”的態度向違規行為“亮劍”,保持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高壓態勢,一經發現,立即查處,絕不允許在嚴峻的防控疫情期間出現任何違規行為。
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其他校外培訓機構參照此通知執行。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間有關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方面的情況請及時報告我廳基礎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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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科學規範有序地做好培訓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發揮國家人防辦煙臺培訓中心的職能作用,根據煙臺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下發的《煙臺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會議活動舉辦指南》、《關於常態化疫情防控下舉辦展覽活動的通知》,結合新形勢下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要求,根據煙臺培訓中心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要求:
一、嚴格實行疫情防控責任制
每一期培訓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00人,明確專人負責。因參會人員來自全國各地,培訓中心特成立專班負責,由主管局分管主任掛帥,煙臺培訓中心主要領導作為專班成員,具體分工進行常態化檢查、巡邏,全面加強事前事中監管,並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舉辦方及承辦方的主體責任,統一排程應急處置所需人員、物資、場所,研究解決疫情處置中的突發問題,做好人員帶離、轉診救治,善後處理等工作。
二、培訓期間疫情防控規範
1、做好會場環境清潔消毒。對桌面、座椅、門把手、水龍頭等重點部位進行擦拭消毒,消毒後進行封閉管理。
2、加強會場通風。會議室使用前後通風,正確使用空調系統,保持單向通風,維持室內適宜溫度。
3、會場門口放置免洗手消毒液或醫用酒精。
4、定時對電梯進行清潔消毒,保持電梯風扇正常運轉,引導人員分散乘梯。
5、嚴格衛生間清潔消毒,保證排風扇正常運轉,保持空氣流通和下水道暢通。
6、所有會議人員在進入煙臺培訓中心門衛處,需提交健康碼,持健康碼黃碼、紅碼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工作人員要立即報告,妥善處置,總服務檯做好人員實名登記,便於必要時開展追蹤檢測。
7、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參會: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及無症狀感染者,治療期間及確診後3個月內的;疑似病例及尚在隔離觀察期的密切接觸者;近14天有發熱、咳嗽、咽痛、乏力、腹瀉、皮疹、結膜充血等症狀未痊癒者,未排除傳染病及身體不適者;近21天有國內疫區旅居史、接觸史的。
8、所有參會人員要科學合理佩戴口罩,並隨身攜帶備用口罩,保持科學距離。
9、參會人員如有條件的,宜提前在當地進行核酸檢測並隨身攜帶相關證明。
10、合理安排就餐,提高就餐人員分散度,保持就餐環境乾淨整潔,入口處放置消毒酒精和洗手提示牌,保持餐廳通風,合理使用空調。
11、加強餐廳和食品加工製作區環境清潔消毒,嚴格餐飲器具消毒,落實食品安全措施。
12、做好客房通風消毒,以開啟門窗方式進行客房通風,加強室內空氣流通,每天定時進行常規清潔消毒。
13、做好交通工具的防護管理。
14、預留兩間客房,作為臨時處置點,對突發性發熱人員進行臨時隔離、轉診。
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20
一、成立疫情防控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鐵清獸醫站,由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有:協辦單位有:水清工商所、鐵清防保所、鐵清派出所
二、疫點、疫區劃定:
一旦發生疫情、由動檢站人員立即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經觀察分析疫情情況,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和縣獸醫衛生監督管理部門,並由縣獸醫衛生監督管理部門劃定疫點、疫區。
三、採取緊急捕殺措施。
由鎮政府立即組織人員在疫區內進行全面捕殺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角,不放過任何一隻畜禽,宰殺過後進行全面消毒,銷燬深埋,作無害化處理。
四、禁止畜禽流通。
凡是在疫點,疫區內飼養的畜禽,嚴禁轉運,銷售點由工商行政部門在集貿進行巡查,一經查出,給予嚴防處罰。
五、強制檢疫措施。
在集貿市場進行檢查的畜禽,及其產品必須嚴格實行檢疫檢驗制,經檢驗合格,出具檢疫合格證明方可銷售,對進行檢驗的動物及其產品必須實行報檢制度和消毒制度,對運載的動物用產品經檢疫不合格的,實行強制銷燬。
六、密切做好預防、消毒、接種工作。
在發生疫情的疫點,疫區內以及過往的人和車輛實行強制消毒,對周邊未染疫的畜疫實行緊急接種,若凝似人畜共患的傳染病由防保所人員進行緊急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