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通用20篇)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通用2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1
一、分管領導職責
1、分管領導負責機關檔案工作的全面領導,確保學校檔案工作的宏觀建設,努力提高檔案工作科學管理水平,確立檔案為學校和部門服務思想。
2、把檔案工作列入學校議事日程,納入目標管理,定期研究、檢查、督促,確保完成檔案工作任務。
3、根據檔案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要求,支援、解決檔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
4、關心檔案室和檔案工作人員的工作、學習,表揚和獎勵作出貢獻的檔案人員,以促進、提高檔案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積極性。
二、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宣傳貫徹《檔案法》及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熱愛檔案工作,努力學習檔案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2、建立健全檔案工作制度,規劃草擬本學校檔案工作計劃和管理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3、按規定做好文書檔案的工作和平時的歸檔工作。
4、集中統一管理本學校全部檔案,做好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收集、整理、鑑定、統計工作。
5、熟悉本學校室藏檔案,積極開展檔案的利用工作,熱情接待查檔人員,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
6、認真做好庫房管理,維護檔案的完整、安全。
7、開展檔案行政執法檢查,對違反《檔案法》的行為予以制止,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處理意見。
8、完成領導和上級檔案部門交辦的有關檔案業務工作。
三、兼職檔案人員職責
1、嚴格遵守相關檔案法律法規,協助專職檔案員在學校開展檔案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增強全體教師歸檔意識。
2、認真參加學校年度檔案材料歸檔等檔案業務活動,注意收集本部門工作所產生的檔案材料,依照分類隨時歸入有關卷夾盒內。
3、每學期末按照要求對本部門所收集的檔案進行整理、裝訂,並向檔案室移交。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2
一、檔案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所有工作部門均應按照上級教育部門和的規定進行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
二、凡本學期的檔案,原則上由行政、德育、教學、總務、安全辦分塊建檔,每學期末,統一彙總交學校檔案室歸檔管理。學校檔案室工作目前由辦公室分管。
三、行政辦公室、教務處和政教處必須明確專人分管本部門工作。如有人員調動,必須做好移交工作,檔案管理員和各處、室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熟悉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的業務,及時、認真、規範地做好檔案工作,並做好歸檔記錄。
四、學校檔案室的檔案材料原則上不得外借,查閱檔案必須在檔案室內進行。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同意才能借出檔案室外,並於當天歸還。
五、借閱檔案要履行借閱登記手續。檔案必須整本借閱,不得散借,摘錄檔案內容需徵得管理員同意。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3
一、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做好檔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實防盜、防火、防光、防高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等措施。
二、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值日值班制度,堅持每天下班前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開關是否關閉。對所保管的案卷,半年進行一次抽查,年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禁在檔案室抽菸、吐痰。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檔案室。
三、新接收的檔案資料,必須經過嚴格核查和消毒處理後才能進庫上架
四、值班人員必須做好檔案室內外溫溼度記錄,做好溫溼度的調節工作(標準溫度為攝氏14—24℃,相對溼度為45%—60%)。
五、檔案室設施要經常進行檢查,壞了要及時報告或維修,保證各項設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檔案室的清潔衛生,堅持做到每週一小掃,每月一大掃。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4
一、學校檔案實行統一領導、綜合管理、專人負責的管理辦法,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將檔案據為已有。
二、檔案室做到專室、專櫃、專夾,配備必需的工作設施,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挪措檔案室裝置。
三、按照《檔案法》和檔案工作程式,嚴格做好檔案的鑑定、立卷、登記、歸檔、移交、銷燬等工作。
四、學校幹部職工查閱檔案要認真履行借閱登記手續,不得損壞,散開漏頁,劃圈塗抹,並按期歸還。
五、學校檔案不向外人借閱,特殊情況需經學校檔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簽字同意方可辦理,但必須在閱文室內並在專職檔案人員的監督下抄錄有關內容或出具有關證明。
六、定期做好檔案的統計、分析和編研工作,要圍繞工作的需要和針對本校各處室工作的特點,編制出有使用價值的資料彙集及檢索工具,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綜合效益。
七、經常性地做好庫房管理工作,嚴格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蟲、防塵和防止有害氣體及微生物對檔案的侵蝕,學校檔案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
八、做好安全保衛、防特、防盜工作。嚴格值班制度。因保管不善造成檔案丟失或毀壞的,要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5
一、學校檔案管理工作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檔案管理人員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迅速準確地收繳並把各類資訊、資料、檔案歸檔儲存。
二、凡能反映教育教學管理、教學活動的真實面貌,凡是具有憑證和資訊查找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影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必須要妥善保管。
三、歸檔範圍。
1、上級機關頒發的與本單位直接有關係的學年或學期指導性檔案。
2、每學期師生花名冊。
3、各年級組、班主任、教研組、個人的學年或學期工作計劃、總結、論文、獲獎材料等。
4、德育材料、各種統計資料、班主任工作手冊等。
5、學校各部門制度。
6、學校教育教學的剪報、簡報、錄象、錄音、圖片等。
7、其他與教學活動有關的重要資料。
四、學校各部門上交教務處的教學資料必須充分、準確、完整。須歸檔的必須用碳素墨水或檔案墨水,以利檔案永久儲存,計劃、總結、方案、統計表等材料必須列印。
五、對檔案材料要分門別類,歸檔立卷,分類編號,以利保管查閱。立卷時要做到標題明確,格式正確、字跡工整清楚,頁碼準確,目錄與卷內文相符。
六、重要檔案、秘密檔案除規定可以翻印或學校主管部門同意翻印外一律不准翻印和載抄、借閱。
七、借用檔案時,重要檔案必須校長同意,一般性資料如學生學籍,家長情況、成績統計等可由借閱人直接與教務員聯絡,但要寫好借條登記按時歸還。
八、借閱人不得將其檔案資料轉借、拆散損壞、塗改、遺失。否則追究責任。
九、外單位人員不得查閱有關資料,經學校同意方可借閱。
十、有關人事檔案的內容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洩露。
十一、採取保護措施,定時投放樟腦丸等以保證檔案材料無蟲蛀、黴變。
十二、所有檔案資料必須擺放整齊,按類整理,注意保持檔案室的清潔衛生,不得在室內吸菸。
十三、檔案材料要進行編目登記,便於使用時查詢。
十四、學校教學用書、教學材料一定要妥善保管。教師使用時一定也要及時發放、回收,不得遺失。
十五、若教務員變動,必須將全部檔案材料及有關業務事宜交代清楚,嚴格辦好交接手續。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6
一、檔案保密制度
1、嚴守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杜絕以各種形式洩露檔案材料中有關保密的內容。
2、各類檔案材料必須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責任心強的專(兼)職人員進行集中管理。
3、嚴禁私自將檔案資料帶出檔案室,需保密的檔案資料的借閱,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4、經批准銷燬的檔案材料和不需要歸檔的材料,應指定專人進行銷燬,不得當廢紙處理。
5、檔案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堅持下班、外出時認真清理、存放好檔案和關窗、落鎖制度。
6、檔案人員一旦發現檔案材料有丟失情況時,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採取措施進行查詢,並追查責任。
二、立卷歸檔制度
1、凡學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儲存價值的檔案材料,均由各部門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並按有關規定向檔案室移交,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佔為己有或擅自處理。
2、學校檔案室的歸檔時間:文書、會計檔案材料每年五月份進行立卷歸檔;教學、學籍檔案材料每學年結束後立卷歸檔。科技檔案、基建、科研檔案和裝置、儀器檔案材料均在工作結束後和裝置、儀器安裝試用後立卷歸檔。
3、學校檔案分為永久、30年、10年三個保管期限。
4、卷內檔案應齊全完整。收文應有正文、附件、辦理結果;發文應有定稿、印本、附件;來往文書應有請示、批覆;處分材料應有綜合、旁證、個人交待和處分結果。
5、卷內檔案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後;印本在前、底稿在後;批覆在前,請求在後。各類案卷均要填寫卷內目錄。卷內檔案要編寫張次號。歸檔的檔案材料要字跡清楚,紙質優良、簽署完備。不準用鉛筆、園珠筆和複寫紙書寫,並拆除卷內金屬物。
6、案卷裝訂要整齊美觀。標題一般應有作者、問題、名稱,能反映卷內檔案內容,政治上無誤,文詞上簡明確切。封面填寫要字跡工整清潔。
7、檔案材料歸檔後,檔案人員應本著便於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對案卷進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編目、登記和統記,做到排列有序,並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編號。
8、歸檔檔案目錄分保管期限裝訂並編制目錄。
三、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庫房需保持適宜溫溼度,適時通風降溫。
2、檔案庫房須安裝防盜門,防盜窗和雙保險鎖,庫房照明必須使用白熾燈。
3、嚴禁在庫房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對庫內照明線路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搶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災。
4、做好防火、防盜、防蟲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堅持定期對檔案資料進行檢查、清理、核對工作,如發現問題,立即向領導報告,對破損或褪變檔案應及時進行搶救處理。
6、檔案庫房要經常打掃,保持清潔,嚴禁將有害物質帶入庫房。
7、檔案室管理人員進出檔案室應隨手關門,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入內。
四、檔案查閱制度
1、積極開展檔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滿足各方面的查檔需求,充分發揮檔案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2、檔案人員要熟悉家底,瞭解需求,掌握規律,做到主動、及時、準確提供利用。
3、本單位工作人員查閱其所屬業務檔案,需經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查閱並有責任及時將查閱檔案利用效果反饋給檔案室。
4、凡外單位查檔者必須持有該單位的介紹信,註明查檔內容和用途,履行登記手續,經有關領導同意的方可查閱。
5、檔案一般不許外借,確因工作需要經有關領導同意,辦理借閱手續,方可借出。但必須按期歸還。如超過規定時間還需借用,應辦理續借手續。
6、凡查、借閱者對所查借閱的檔案材料,應確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毀、拆卷、劃線、打圈、塗改、剪頁、水溼、煙燒,以保證檔案的完好無損。
7、利用者必須遵守保密規則,所查、借閱的檔案材料,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準複製、拍照和對外公佈。凡摘抄的有關檔案材料,用後一律交檔案室儲存。
8、借閱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當面清點。
9、如遇借閱人員將檔案丟失,應及時報告檔案室,寫出書面材料,利於採取補救措施。
五、學校檔案的鑑定、銷燬和移交制度
1、學校檔案室應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關於檔案鑑定的規定,認真做好檔案的鑑定工作。
2、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可提出銷燬意見,並填寫銷燬清冊,報學校領導和上一級檔案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銷燬。
3、銷燬時應指定二人監銷,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字,方可執行銷燬。
4、檔案專(兼)職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辦移交手續時,應將全部檔案材料清點後,交予新的負責檔案工作的專(兼)職人員。
5、交接檔案材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有關人員簽字,並註明交接時間,案卷數目等,以備查考。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7
校舍檔案是維護學校權益,查勘維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學校建設歷史的重要資料。為了加強校舍檔案管理,更好地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服務,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的收集
要充分認識校舍檔案收集的意義,在思想上重視採取多種方法、途徑加以收集,檔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歸檔和日常收集兩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確歸檔範圍、時間、要求。
2、應有積極態度和主動精神,不能坐門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員會,副本存學校。
4、當撤銷學校的校舍檔案,應全部移交給市教育委員會。
二、校舍檔案管理
1、邊鑑定邊整理,按要求進行分類、組卷,檔案排列、案卷的裝訂,案卷的排列,案卷目錄的編制等工作。
2、嚴格遵守檔案整理工作原則。最大限度地保持檔案之間的歷史聯絡,利用原有基礎,便於保管和利用。
3、檔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礎。
4、檔案的整理必須便於保管和利用。
三、檔案的保管
按要求設立庫房,庫房的要求達到“十防”,按要求設定保管裝置,材料要達到防光、防塵及有害氣體對檔案的直接危害。檔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錄一致,移出檔案要說明原因、移往何處、時間、數量、名稱。
四、檔案的移交
交接雙方必須根據案卷目錄清點核對,並在交接收據上簽名蓋章,其收據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一份,會計一份。
五、查閱和借閱
1、首先辦理查閱或借閱手續,外單位查閱或借閱須持介紹信和領導批准手續。
2、查閱或借閱,只允許在檔案室進行。
3、查閱或借閱不允許摺疊、塗改、轉讓他人閱覽、缺頁等,嚴守保密規定,歸還時清點清楚。
4、查閱或借閱時,嚴禁吸菸、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汙染檔案。
六、檔案保密
檔案室必須有安全保證,措施到位,查閱、借閱必須在檔案室內查閱。閱後不能亂說,閱覽時不能隨便翻閱和抄錄。對無用的材料登記造冊,經領導審批後,二人以上人員監銷。
七、清銷
1、清銷之前,首先由管理員定期和不定期對檔案進行統計,如發現確實因汙染、損壞等原因造成無使用保留價值,經鑑定小組的鑑定同意後方可清銷。
2、清銷應有二人以上人員監銷,以防失洩機密。
3、要遵守保密規定,堅持杜絕任意和自銷燬檔案或賣給廢物收購站。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8
一、學校的各種教育教學、管理檔案都要分別有專人管理。
二、檔案管理人員對檔案資料分類存放,在存放中要做到防火、防潮、防黴變、防盜、防鼠防蛀。
三、檔案的調閱要嚴格執行制度,辦理必要的借閱手續。不經有關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
四、根據檔案保密程度進行保密,對有關洩露檔案機密的情況酌情追究其責任。
五、對檔案資料根據儲存期的不同,進行定期整理。對過期已無存檔價值的資料進行清除時,必須經領導同意,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對檔案管理不當造成損失的,進行必要處罰。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9
為規範學校的檔案管理和有效地使用檔案,特制定本檔案管理制度:
1、辦公室在學年之後裝訂好檔案、通知檔案;年度考核之後的資料存檔;其它資料的存檔。
2、教導處每期工作計劃和總結存檔;“六認真”檢查資料的歸檔;普九資料的歸檔;教研活動資料的歸檔;其它有關資料的歸檔;
3、德育處每期的紀律衛生檢查資料歸檔;班級評比、評優選好的資料歸檔;德育活動歸檔;班主任工作筆記、計劃的歸檔;其它相關資料的歸檔。
4、後勤處相關資料按時分類存檔。
5、團總支每期的活動資料歸檔;組織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資料歸檔;組織建設歸檔;其它相關資料的歸檔。
6、每部門的檔案應做到條理清晰、分類明確、裝訂規範。
7、各類通知、檔案應先送到辦公室,然後分發到各部門。
8、部門的各種資料聘及時歸類裝訂存檔。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10
為不斷加強學校檔案的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根據依法治檔的原則,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及其它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
二、凡已入檔的各類檔案,須經統一分類登記、編目、科學管理,妥善存放,並制訂案卷目錄等索引查詢工具。
三、設立檔案庫,配置專業存檔箱櫃,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等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保管情況,確保檔案安全,做到無丟失、無黴變、無蟲蛀、無差錯。
四、對已過保管期限,需銷燬的檔案材料,要清理造冊,報校領導批准。
五、檔案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
六、屬保密範疇內的檔案,利用者須報經校領導同意後方可查閱,查閱檔案時與利用目的無關的章節,請勿翻閱或摘錄。
七、凡有需查閱檔案者,查閱時不得把案卷拆散、塗改、損毀或轉讓他人。
八、利用者如須摘錄、影印有關檔案,一般的經檔案員同意,重要的機密檔案須經校領導批准後方可摘錄。
九、外來人員需利用本單位檔案的,需持單位介紹信,並註明利用目的,經校領導同意,方能查閱。
十、做好檔案利用記錄工作,檔案員有權向利用者收集利用效果;利用者有義務向檔案室反饋利用效果。
十一、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材料要定期全面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改進。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11
為加強學校檔案工作,全面提高學校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檔案資料工作領導小組。由一名校長分管、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教務處、有關人員協助工作。
2、健全文書檔案,堅持專人收拆,及時登記、籤批、承辦,保證檔案資料齊全完整,及時辦理。
3、學校行政人秘檔案包括行政會議記錄,文書檔案、人事檔案、各種計劃與安排,各種會議學習記錄。群團教代會材料等分別由職能部門收集,交行政和校黨政辦公室整理,交檔案資料員,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4、學校德育活動檔案包括班主任檔案,各項學生活動的方案、實施及班主任、學生獎懲記錄檔案,由政教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5、學校教學檔案包括教務會議記錄、教師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教育教學檔案、體育衛生檔案、教師培訓檔案等由教務處、教科室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6、學校總務處檔案包括總務處會議記錄、校舍、校產檔案、財務檔案、校園建設檔案、人員考核檔案、基建檔案等。由總務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7、學校的常規管理資料和財會檔案注重平時收集,一般每學期或每學年整理歸檔。由職能部門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負責歸檔立卷。
8、積極做好檔案資料的“四平時”(收集、整理、鑑定、立卷)工作,按照檔案立卷的原則和要求做好分類、組卷、編目、裝訂工作。
9、檔案資料室堅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蟲、防光、防盜,確保檔案安全。
10、積極提供利用,嚴格執行借閱制度。借閱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外單位查閱檔案須憑介紹信和本單位領導同意,並在本室查閱。查閱檔案不得隨意借出,不得塗改、抽換和拆散,不得損壞。
11、按照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加強,嚴格注意保密,不得洩密。
12、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努力建立合格檔案資料室和先進檔案資料室。有關檔案在存電腦的同時應及時刻錄成光碟,注意儲存,防止丟失。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12
1、學校總帳會計負責會計檔案的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等具體工作,同時對會計檔案的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
2、會計憑證每月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一次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
3、各種記賬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摺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並加具封面,註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封籤處簽名或蓋章。對於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註明該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註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檔案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並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註明日期和編號。
4、會計檔案必須專人專室保管。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後,原則上編造清冊交檔案室保管。
5、檔案室接收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需要拆封的應會同財務科經辦人共同參加。
6、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冊,並限期歸還。
7、本校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財務科科長或單位領導人批准,並詳細登記調閱的名稱、日期、調閱人姓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
8、調閱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複製的,要經主管校長同意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
9、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包括傳票和彙總表)、總賬、明細賬、會計移交清冊應儲存15年,現金、銀行日記賬、會計檔案的保管清冊和銷燬清冊要儲存2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和決算作永久儲存,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儲存5年,單位的會計月、季度報表儲存5年。
10、銷燬會計檔案必須編制銷燬清冊,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鑑定,提出申請報告,經校長室批准後,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同時在銷燬清冊上簽字。未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永久儲存的資料,在銷燬時應當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強會計檔案科學管理。會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詢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洩密。同時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黴、防爛。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13
一、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目的主要在於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排程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校領導對此應高度重視,並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專職(或兼職)管理,按《小學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建立檔案。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範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二)卷宗必須註明儲存的期限。凡註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期限;註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期限;註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儲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中未編入,但確有使用、儲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保留。
三、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檔案、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秘書)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閱後,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檔案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大隊部應將此類檔案分類儲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專案逐項登記,嚴密包封,並加蓋密封章,透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閱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閱檔案;查閱者不得查閱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並簽署意見;查閱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閱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借閱,並要辦理登記手續,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乾燥,自然通風,嚴禁吸菸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洩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仍亂拋,應將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14
一、高度認識檔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有關法規和制度。
二、查閱涉密檔案或內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和辦公室負責人批准,必要時報請有關校領導審批。查閱時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註明查閱目的和內容。
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帶檔案出館;檔案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摘抄、複製、傳播具有保密性質的檔案內容 。
四、因需要經批准摘錄或複製涉密檔案材料的,須妥善保管,用後銷燬,如發生涉密問題,後果由利用者負責。
五、不歸檔的重份檔案及內部材料,須交由學校集中銷燬。
六、在校保密委員會的指導下,做好檔案密級變更和解密工作。
七、檔案館工作人員或利用者,如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處理。
關於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度15
一、檔案室應以科學、堅固、安全為基本條件,標準溫度為14—24℃,標準相對溼度為45—60%,應裝備必要的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強光、防高溫、防蟲等設施。
二、庫房的檔案櫃、架按要求進行排放,對接收來的檔案要進行分類、登記、統計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三、檔案室應納入學校自動化管理系統,根據工作需要要逐步設定計算機、影印機、照相機等現代化管理裝置。
四、檔案部門應對檔案的安全定期組織檢查,記錄在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檔案室工作人員調、換工作時應有嚴格的交接手續。
六、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節假日加強保衛工作。
七、檔案保管工作,必須認真嚴格地按照各項規章制度辦事,不得徇私舞弊,翫忽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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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高等學校的檔案工作,提高檔案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檔案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高等學校檔案(以下簡稱高校檔案),是指高等學校從事教學、科研、黨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項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學校和社會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 高校檔案工作是辦好學校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各高等學校必須把檔案工作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第二章 領導體制和機構設定
第四條 高校檔案工作由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領導,同時接受國家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與檢查。
第五條 各高等學校應在校(院)長統一領導下做好檔案工作,確定一名校(院)長分管,並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建立綜合檔案室或檔案館。
綜合檔案室的建制應按學校規模確定。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三千人以上為副處級,三千人以下為正科級,由校(院)長辦公室領導。
檔案館為系處級建制,由校(院)長直接領導。
高等學校設立檔案館須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報所在地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建校歷史悠久,一般應在五十年以上;
(二)學校規模大,全日制在校生規模為五千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檔案、資料在三萬卷(長度三百米)以上;
(四)具備符合要求的檔案庫房和管理裝置。
第六條 高等學校檔案館屬事業單位檔案館。它既是學校檔案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又是永久儲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檔案的科學文化事業機構。
第七條 高校檔案部門的基本任務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規定,規劃全校檔案工作;
(二)制訂本校關於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指導和檢查執行情況;
(三)負責接收(徵集)、整理、分類、鑑定、統計、保管全校的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
(四)開展檔案的開放或利用工作;
(五)負責編輯檔案參考資料,編制檢索工具,積極開發檔案資訊資源;
(六)參加檔案資訊工作的整體化建設,開展多方面協作,進行檔案資訊交流;
(七)負責對全校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八)開展檔案宣傳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動;
(九)開展檔案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
第八條 對於某些需特殊條件保管或利用頻繁且具有一定獨立性的檔案,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分室管理。分室是檔案部門的分支機構,受檔案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雙重領導。
高校附屬單位(如附屬醫院、校辦工廠等)的檔案工作受學校檔案部門和附屬單位雙重領導。其檔案機構的設立和檔案管理、移交等,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自行確定。
第九條 高等學校各部、處、院、系、所等部門,必須有一名負責人分工主管該部門的檔案工作,並視情況配備一至二名專(兼)職人員,負責本部門檔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 高校檔案工作人員
第十條 高校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熱愛檔案事業,忠於職守、遵守紀律,具備檔案業務知識和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
第十一條 高等學校檔案館設館長一名,並視需要設副館長一至二名。綜合檔案室設主任一名(可由校長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一名。
館長、副館長、綜合檔案室主任人選由認真執行黨的方針政策、熱心檔案事業、有館員(或相當館員)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有組織管理能力,身體健康的人員擔任。
第十二條 高校檔案工作人員列入學校事業編制,其編制人數由學校根據本校規模及館藏檔案數量等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 高校檔案工作人員(包括檔案部門和各部門中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以及以做檔案工作為主的兼職人員)屬檔案專業技術人員,按《檔案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39號),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
第四章 經費、庫房和裝置
第十四條 高校檔案工作所需經費,應單獨立項,列入學校預算,統籌解決。學校各職能部門應對用於儲存本部門歸檔檔案所需的檔案裝具等裝置,在其經費中給予支援。
第十五條 高等學校必須為檔案部門提供專用的、符合檔案管理要求的檔案庫房。存放聲像等特殊載體檔案,應設有專門庫房並配置恆溫、恆溼設施。
凡設定檔案館的高校,應充分考慮學校的發展規模,館藏檔案的增加數量,適應現代化管理的需要,合理安排檔案館庫房建設。有條件的學校可單獨建設館庫,檔案庫房建設要符合《檔案館建築設計規範》的要求。
第十六條 高等學校應有計劃地為檔案部門配置影印、錄音、照相、錄影等裝置,逐步實現電子計算機管理與檔案縮微化。
第五章 檔案材料的歸檔、移交和接收工作
第十七條 高等學校應建立和完善歸檔制度,並納入教學、科研和管理人員的職責範圍內,做到每項重要的教學、科研、黨政管理等工作,都有完整、準確、系統的檔案材料歸檔儲存。
第十八條 高等學校應做到各項工作與檔案工作實行"四同步"管理,即佈置、檢查、總結、驗收各項工作時,要同時佈置、檢查、總結、驗收檔案工作。
第十九條 高等學校對科研成果、產品規劃與試製、基建工程等進行鑑定、驗收時必須有檔案部門的人員參加。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應會同檔案部門對應歸檔的檔案材料加以審查,簽署意見。沒有完整、準確、系統的檔案材料的專案,不予驗收,不予上報成果。
第二十條 高等學校實行檔案材料形成部門、課題組立卷的制度。一般由立卷人按檔案材料的自然形成規律,加以系統整理組卷,編排頁號或件號,填寫卷內目錄,交本部門檔案工作人員檢查、裝訂後向學校檔案部門移交。檔案部門應派人指導立卷工作。
第二十一條 高等學校檔案材料的歸檔範圍:
(一)黨政管理類
主要包括高等學校黨委、行政、工會、團委、民主黨派等組織的各種會議檔案、會議記錄;各黨政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上級機關與本校關於人事管理、行政管理、黨務管理的檔案材料。
(二)教學類
主要包括反映教學管理、教學實踐和教學研究等活動的檔案材料。按國家教委、國家檔案局釋出的《高等學校教學檔案材料歸檔範圍》((87)教辦字016號)執行。
(三)科研類
按國家科委、國家檔案局釋出的《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7]6號)執行。
(四)基本建設類
按國家檔案局、國家計委釋出的《基本建設專案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8]4號)執行。
(五)儀器裝置類
主要包括各種國產和國外引進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裝置(價值在五萬元以上)的全套隨機技術檔案以及在接收、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產生的檔案材料。
(六)產品生產類
主要包括學校自行研製、試製產品的檔案材料及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檔案材料、樣品或樣品照片、錄影等。
(七)出版物類
主要包括學校自行編輯出版的學報、其他學術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審稿單、原稿、樣書及出版發行記錄等。
(八)外事類
主要包括學校有關人員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含在國內舉辦的)、出國考察、講學、合作研究、進修及學校聘請的外籍、港澳專家與教師在教學、科研及其他有關活動中形成的檔案材料;授予中、外學者、著名社會活動家名譽職務的有關材料等。
(九)財會類
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釋出《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預字(84)第85號)執行。
以上各類係指歸檔範圍。歸檔的檔案材料包括紙質、照(膠)片、錄影(錄音)帶等各種載體形式。
第二十二條 歸檔的檔案材料應質地優良,書繪工整,聲像清晰,符合有關規範和標準的要求。
第二十三條 歸檔時間應按以下要求:
(一)學校各黨政部門和能按年度歸檔的部門,應在次年六月底前歸檔;
(二)各教學部門和能按學年度歸檔的部門,應在次學年度寒假前歸檔;
(三)科研、基建等部門,應在專案完成後兩個月內歸檔。
第二十四條 凡由本校與其他單位分工協作完成的專案,由主辦單位儲存一整套檔案,協作單位除儲存與自己承擔任務有關的檔案正本以外,應將複製件送交主辦單位儲存。
第二十五條 高校檔案原則上由各校檔案部門永久保管。在國家需要時,或學校所存部分檔案列入有關國家檔案館接收範圍時,應向有關國家檔案館提供所需部分檔案原件或複製件。
對因學校分立或合併,其分設或合併前的檔案,應本著集中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經協議由一校或合併後的學校檔案部門統一儲存。有關學校在利用這部分檔案時,應予優先照顧,並提供方便。
第二十六條 高等學校中的個人在其從事教學、科研、黨政管理等職務活動中形成的各種載體形式的檔案材料,必須按照規定向本校檔案部門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
對於個人在其非職務活動中形式的重要檔案材料,高校檔案部門可透過徵集、代管等多種形式進行管理。對個人向本校檔案部門捐贈檔案的,學校應予以獎勵。
第二十七條 高校檔案部門要注意向國內外徵集與本校有關的各種檔案和資料。
第六章 檔案管理
第二十八條 高校檔案部門要對檔案進行分類、編號和排列。
高校檔案的分類方法另行規定。
第二十九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進行鑑定。對已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應在徵得有關部門同意,並造冊報經校領導批准後,予以銷燬。未經鑑定和批准,不得銷燬任何檔案。
第三十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進行下列統計工作:
(一)對檔案的收進和移出、全宗和案卷數量、檔案的利用等情況進行統計:
(二)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地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檔案工作基本情況統計報表。
第三十一條 檔案庫房技術管理工作,應有專人負責,建立和健全有關規章制度。
第三十二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研究和改進檔案保護技術。對已破損和字跡褪色的檔案,應及時修復或複製。
第三十三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對所存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進行檢查,遇有特殊情況,應立即向校領導報告,及時處理。
第七章 檔案的利用與開放
第三十四條 高校檔案館應按照規定向全校和社會開放檔案。
高校檔案館開放檔案,應遵循下列規定:
(一)凡持有合法證明的單位或個人,在說明利用檔案的目的和範圍後,均可查閱利用屬開放範圍的檔案,並可以摘錄或複製;
(二)利用者要求複製檔案,一般由檔案館負責辦理,並按規定合理收費;
(三)港澳和臺灣同胞、海外華僑要求利用檔案,須經有關主管部門介紹;
(四)外國機關或個人要求利用檔案,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五)未經學校授權或上級主管機關批准,任何組織或個人無權公佈檔案。
第三十五條 高校檔案館應設立專門的閱覽室,並提供檔案目錄(屬開放範圍的)、全宗指南、檔案館指南等。
第三十六條 館藏檔案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宜開放;
(一)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
(二)涉及專利或技術秘密的;
(三)涉及個人隱私的;
(四)檔案形成部門規定限制利用的。
第三十七條 對於要求查閱、摘錄、複製屬尚未開放的檔案,須經檔案館長同意;涉及未公開的技術問題須經科研主管部門負責人同意,必要時要報請校領導審查批准。
第三十八條 高校綜合檔案室所儲存的檔案,主要供本校利用。如其他單位或個人需查閱時,應持介紹信,經綜合檔案室主任或校(院)長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方可查閱。如需利用的檔案涉及重大問題或黨和國家秘密,須經校領導批准。
第三十九條 高校檔案部門必須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著錄標準按國家標準3792.5~85《檔案著錄規則》執行。
第四十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積極開展檔案的編研工作。出版和公佈檔案,須經檔案形成部門同意,並報請校領導批准。
第四十一條 對於重要的、珍貴的檔案和資料,一般不得提供原件使用。如特殊需要,須經檔案部門領導批准。
第四十二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採取多種形式,如舉辦檔案展覽、陳列等,積極開展檔案宣傳工作。有條件的高校,應在高年級開設有關檔案管理的選修課。
第八章 考核、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三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建立檢查、考核和評估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對優秀的工作人員和突出的服務成果、研究成果給予獎勵。
第四十四條 對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行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規定的程式和處理方法予以處罰,並按有關規定建立備案制度。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普通高等學校。其他高等學校可參照執行。
第四十六條 高等學校根據本辦法可制訂實施細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所發的《高等學校科學技術檔案工作辦法》[(82)教辦字254號]、《關於高等學校文書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84)教辦字210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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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實行專人管理,管理嚴格保管檔案箱、櫥鑰匙,不得帶至辦公室外,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隨便開啟檔案箱、櫥。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錄、擅自為他人查閱檔案,不得向外傳播和介紹檔案、資料內容及存放位置等情況。
3、科學管理檔案,檔案查閱完畢,隨時歸還原處;檔案按保管期結合年代排列存放,資料按類別排列存放。
4、檔案箱、櫥進行統一編號,自門口開始從左至右,自上而下編號,並插上查詢案卷指引卡。
5、維護檔案安全,每個箱櫥必須保持整潔,並放置防黴去蟲劑。
6、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應在離職前辦理交接手續。
二、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擴大檔案利用範圍,不得洩露檔案內容。
2、嚴格檔案借閱制度,健全手續,做到萬無一失。
3、不利於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機密檔案和資料。
4、不得擅自摘錄、複製檔案內容,不得私自將機密檔案和檔案帶回家中和公共場所查閱。
5、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通訊中涉及檔案機密。
三、檔案借閱制度
1、外單位查、借檔案,必須持單位介紹信,審明查檔案原因,經本單位分管檔案領導批准後可准予查閱。
2、本單位人員查閱涉入本單位機密的有關檔案,須經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閱。
3、查、借檔案者必須認真填寫借閱登記簿。
4、查借檔案者要愛護檔案,不準在卷內塗改、勾畫、撕拆、抽取檔案。
5、查閱檔案一律在本單位內查閱,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況需外借者,須經領導批准,限十天內歸還,並辦理借閱登記手續。
6、檔案歸還時,檔案工作人員應清點無誤後簽收,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報領導處理。
四、檔案鑑定制度:
1、按期對檔案保管滿15年的短期檔案進行鑑定工作。
2、鑑定工作要在分管領導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領導、業務人員、檔案人員組成鑑定小組,逐捲進行鑑定,鑑定後要寫出鑑定報告並註明鑑定日期。
3、對鑑定後繼續儲存的檔案要調整保管期限,並在備考表中註明鑑定時間、意見,由小組負責人簽字。
4、對鑑定後需要銷燬的檔案,必須辦理批准手續,寫出書面報告,編制銷燬清冊,報有關領導批准。
5、銷燬檔案時要有2個監銷,監銷人要在銷燬清冊上簽字蓋章,填上日期。
五、檔案移交制度:
1、檔案室應按有關規定向上級檔案館移交檔案。
2、應移交的檔案包括文書檔案、教學檔案、會議檔案等各門類、載體的具有永久、長期儲存價值的全部檔案。
3、檔案移交時應將目錄卡片等檢索工具及編制的組織沿革、全宗介紹、檔案彙編、參考資料等隨同一起移交。
4、交接雙方必須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並在交接文據上簽字蓋章。
5、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也必須辦理上述移交手續,並經分管領導繁體字認證後方可離開崗位。
六、檔案立卷歸檔制度
1、本部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種有儲存價值的檔案以及其它有關材料、錄章錄影帶、照片、文電等應立卷歸檔。
2、必須按本部門立卷歸檔分類方案,將各種有儲存價值的檔案材料收集齊全完整,由檔案人員和各室分別立卷。
3、每年將有儲存價值的檔案材料,按照“年度——機構——問題”和檔案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分類準確,合理組卷。
4、立卷要做到書面材料規範,排列順序正確,目錄、頁碼清楚,標量確切簡明,保管期限劃分準確,案卷裝訂整齊美觀。
5、文書檔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歸檔,其它門類檔案按有關規定按期歸檔。文書檔案應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檔案室,其它門類檔案的移交按有關規定執行。
6、各處室歸檔的案卷必須編制移交目錄,向檔案室移交,交接雙方按移交目錄清點核對,並履行簽字手續。檔案室對接帳的案卷要進行質量檢查,及時登記,編目上架。
7、檔案室對文書檔案和其它門類檔案的立卷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與指導幫助。
七、檔案統計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學的檔案統計工作,準確地反映本單位檔案數量質量及其管理狀況。
2、建立檔案、資料、裝置等實物統計工作和登記臺帳,做到數字準確。
3、堅持做好檔案資料統計的基礎工作,做好平時原始資料登記工作,注意積累統計資料。
4、每年對全部檔案資料進行全面檢查,並做詳細記錄。
5、逐步實現統計工作完整性,統計分類標準化,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
八、檔案的開發利用
1、充分利用檔案為教育教學服務。
2、查閱檔案時必須保持案卷整潔,嚴禁塗改。
3、對檔案的利用要及時登記。
九、檢查與考核
1、檔案工作應列入學校和各部門工作計劃,並列入有關人員的職責範圍及工作標準。
2、本標準由學校校長室每學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作為考核有關部門、有關人員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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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檔案工作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目的主要在於為學校和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及排程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為了加強我校檔案的科學管理,有效地保護檔案更好為教學服務,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學校成立學校檔案資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學校檔案資料實行統一管理。
2、檔案實行專人管理,認真做好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管理嚴格保管檔案箱、櫥鑰匙,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隨便開啟檔案箱、櫥。
3、檔案箱、櫥進行統一編號,自門口開始從左至右,自上而下編號,並插上查詢案卷指引卡。
4、按照上級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把學校、各部門和師生每個人手中分散的有關教育、教學、科研、人事、行政、財務、經營等方面的檔案材料及各種資料經過挑選,集中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私自儲存、佔有、銷燬和帶走應歸檔的材料。
5、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盜、防塵、防光、防有害生物、防高溫等工作,定期檢查保管情況,確保檔案的安全,做到無丟失,無黴變,無蟲蛀,無差錯。發現問題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6、積極地為學校和各項工作提供服務。
7、檔案資料原則上不外借。如確需影印的,須經組長(校長)批准,方可摘抄、影印,並要立即歸檔。
8、校內人員借閱業務性檔案必須經學校檔案資料管理領導小組成員批准,並填寫相關記錄,按時歸還,確保檔案完好無損。
9、查閱者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須經檔案管理人員仔細核對簽署意見。
10、健全各種檢索工具,開發利用現有檔案。不斷挖掘檔案資訊,編制各種輔助表冊,擴大利用服務範圍,提高檔案的利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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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後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於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臺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三、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並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檔案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五、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儲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儲存。
六、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檔案;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佈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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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卷歸檔制度
1、凡本單位在黨、政、工團、基建、教學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材料(包括文字、統計數學、圖紙、相片、錄音(像)、報表等)均屬歸檔範圍。
2、每年文書檔案由文書人員負責在第二年三月份結束歸檔工作,學籍檔案、德育檔案、實驗教學檔案、資訊科技檔案、電教檔案、圖書室檔案由負責人在第二常年度9月份結束歸檔工作。立卷歸檔,並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3、歸檔案材料必須收集齊全,組卷合理,分類清楚,卷內檔案排列系統,保管期限劃分準確,案卷標題簡明確切,裝訂結實、美觀,字跡工整、清晰。
二、檔案借閱制度
1、凡本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查檔案,一般在檔案室查閱,如需借出,須辦妥手續後方可借出,並在2—3天內歸還。
2、借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借閱登記及檔案利用效果。
3、查閱或需摘錄機密檔案,須經領導批准,並在指定地點查閱,不得翻閱其他無關材料。
4、凡外單位來查閱檔案,須持單位介紹信,並說明查閱內容,年代和目的才能查閱,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外借。
5、借閱檔案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禁止私看折卷,抽頁,隨意塗改做記號,不得擅自複製、轉借他人或單位,一經發現依法處理。
6、凡未經整理,登記完畢的檔案,一律不外借。
三、檔案保密制度
1、嚴守有關保密守則。
2、不隨便攜帶機密材料和檔案庫房、箱、廚鑰匙。
3、不準將機密材料、內部資料、作為廢紙出售。
4、提供利用秘密檔案資料,嚴格按照密級規定執行審批手續。
四、檔案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檔案室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八防”,確保檔案的安全和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檔案室應有專人專管,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入內、開啟。
2、檔案室內嚴禁吸菸,工作人員離開檔案室時,要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3、檔案室內要經常進行通風,打掃,保持清潔乾燥,按時更換防蟲藥品。
4、檔案箱排列整齊,分類存放,每年清庫查對檔案一次,確保檔案安全。
5、調查檔案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調卷登記,還卷登出。
五、檔案統計、鑑定、移交制度
檔案統計:
1、建立檔案統計臺帳,對收進、移出的檔案資料做到帳物相符。
2、編制檔案工作情況統計表,提供利用檔案資料定期匯綜上報。
檔案鑑定和移交:
1、成立檔案鑑定工作小組。
2、根據國家有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制定本單位保管期限表,定期對已經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再鑑定,準確地判定檔案的存毀。
3、銷燬無儲存價值的檔案,須由鑑定小組提出意見。登記造冊,經單位領導人批准後由二人在指定地點監銷,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