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管理制度的特點
1、指導性和約束性。制度對相關人員做些什麼工作、如何開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導,同時也明確相關人員不得做些什麼,以及違背了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因此,制度有指導性和約束性的特點。
2、鞭策性和激勵性。制度有時就張貼或懸掛在工作現場,隨時鞭策和激勵著人員遵守紀律、努力學習、勤奮工作 。
3、規範性和程式性。制度對實現工作程式的規範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著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須以有關政策、法律、法令為依據。制度本身要有程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
二、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1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彙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2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並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厂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並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3
1、參與生產運營體系的規劃與建設,並負責組織落實;
2、負責生產管理制度的制(修)訂、執行督導與檢查改善;
3、負責生產運營指標制定、重點工作計劃統籌,分解、跟蹤與評價改進;
4、負責組織生產能力規劃與調整、資源配置、產能瓶頸分析與最佳化;
5、負責場地、人員、裝置等生產資源的統籌規劃、調整;
6、負責製造成本控制,制定並跟蹤落實生產過程降本增效工作計劃;
7、負責生產資料庫的建立,開展系統性分析運用;
8、負責重大訂單產供銷、區域工廠產能聯動與協調;
9、負責生產管理人才隊伍的資格認證制度並組織落實培養計劃。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4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專案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專案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稽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稽核重大專案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落實。
5、負責專案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並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專案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稽核專案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報告,並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後工作,支援、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5
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確切可以查閱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揮各項安全記錄檔案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檔案管理目標及內容:
1、安全管理各項臺賬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並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2、要對檔案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現不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應及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應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並存檔,做好詳細記錄。
5、儲存時,要保持檔案的完整性。
6、需上報的檔案必須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稽核、簽字批准後方可上報,檔案上必須詳細寫明檔案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存檔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存檔,並統計編號、編制目錄等,以方便查閱。
8、存檔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9、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詳細規定,不得將有密級檔案帶回家裡閱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借閱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閱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閱人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影印,不能轉借他人。
11、對於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檔案應填寫《檔案銷燬清單》,經安全科長批准後,可以銷燬。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症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並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後、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紮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髮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於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裝置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並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並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絡訊號或通訊裝置,並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定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於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援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並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於安全位置。當人員處於或者可能處於塔機執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並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專案部開動塔機,併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繫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裝置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檔案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科學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一)團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二)團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團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安全教育與宣傳。
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裝置,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會:一會打火警電話;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捲菸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裝置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
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安全檢查內容。
明確檢查的週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處罰和獎勵
(一)對於違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二)對於發現並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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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並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佈置、落實)。
3.2.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審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執行工作的監控。
3.4、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採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裝置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稽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稽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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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透過對裝置進行科學、系統、有效的管理,使裝置功能滿足公司水泥生產全過程的需要。
第二條、運用技術、經濟、組織等措施,對公司生產裝置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全面規劃、合理配置、擇優選購、精心安裝、正確使用、細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不斷改善和提高生產裝備的技術水平,使裝置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為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消耗、保證安全生產、增加經濟效益提供保障。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部生產裝置(含工業建、構築物)的管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公司的裝置管理工作,對總經理負總責。主管副總經理代表總經理,對本公司裝置管理負全面責任,其職責如下:
1、認真執行貫徹國家各級領導部門有關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公司情況,組織審定本公司裝置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考核辦法。
2、組織審定公司的裝置管理規則,裝置更新改造計劃、裝置的大修理計劃,把裝置管理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
3、協調好生產與維修關係,以及公司各部門與裝置管理,有關的業務橫向聯絡,嚴禁生產中拼裝置。
第五條、維修部為公司裝置管理職能部門,負責裝置管理具體工作,對主管經理負責。其職責如下:
1、具體執行國家和上級領導有關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建立健全本公司裝置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並貫徹執行。
2、組織推廣現代化裝置管理方法,狀態監測和維修新技術、促進文明安全生產。
3、定期對全公司生產裝置進行巡迴檢查,做好考核工作。
4、監督、指導全公司裝置的潤滑管理工作。
5、組織對重大、特大裝置事故的分析,參加一般裝置事故的分析工作和會議。
6、負責裝置檔案及各種維修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
7、負責本公司的技術改造和技措專案的全過程管理。
第六條、各基層單位由一名領導主管本單位的裝置管理工作。其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本公司裝置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負責本單位的裝置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維修部的領導.
2、負責制定本單位的裝置管理責任制及考核辦法。
3、負責對本單位主要生產裝置執行日檢,並做好記錄,發現重大裝置缺陷和隱患要及時處理,並上報維修部。
4、負責提高本單位的大、中、小修計劃,且組織實施,並做好質量驗收工作,嚴把質量關,同時要將相關的技術資料報給維修部。
5、參加本單位裝置更新、改造和技措專案工作,並做好驗收工作。
6、負責本單位裝置潤滑管理工作。
7、負責參與本單位裝置事故搶修工作,組織一般事故分析。
8、對本單位的繼電保護、高壓電氣裝置、各種儀表在執行中有異常現象及時向維修部通報。
第七條、安全生產處、維修部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固定資產更新與技術改造的立項、申報、組織實施和竣工驗收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目標
第八條、裝置完好率達90%以上,主要生產裝置完好率達95%以上。
第九條、年度大修理完成率達90%以上。
第十條、固定資產更新與技術改造專案完成率90%以上。
第十一條、跑冒滴漏率10%以下。
第十二條、減少故障和一般裝置事故的發生。杜絕重大、特大裝置事故的發生。降低裝置事故(故障)率。
第四章概念、標準
第十三條、全員裝置管理
是一種全效率、全系統、全體人員都參加的裝置維護與維修的管理制度。其特點是:
一、公司最高領導層、管理人員到生產服務人員等所有與裝置有關的人員和單位全部參加的裝置管理工作。
二、對裝置壽命期進行全面系統地管理。
三、使裝置全效率達到最高水平。
四、裝置維護檢查方面實行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專項檢查。
五、在裝置預防修理方面實行狀態維修、大修和改善性修理。
六、注重對裝置管理人員與維修人員技術能力的培訓教育。
第十四條、裝置命名統計原則
一、命名原則
1、以裝置具有的核心功能作為裝置名稱。
2、裝置分類:一般分為生產裝置、運輸裝置、科研與檢驗裝置、基礎裝置、辦公裝置等。
3、每臺裝置是具有一定用途的獨立裝置(包括附屬裝置和附件),在使用上能體現其獨立性,在構成上能體現其完整結構的齊備性,一臺完整的裝置應包括原動機部分、傳動部分、執行部分、控制系統、輔助系統、技術資料等,計算機系統等還包括軟體資料。
二、統計標準
1、達到主機裝置標準的按主機裝置認定。
2、非主機裝置以具有核心功能的裝置為主要元件,以及為其單獨提供服務的所有裝置的組合構成單臺裝置。
3、為兩臺及兩臺以上的裝置提供服務的裝置可列入其中主要的服務物件中。如低壓動力配電盤、中心稀油站、操作檯(盤、箱)等。
4、基層單位低壓配電室的配電盤包括達不到主機裝置標準的變壓器作為單臺裝置認定。
5、高壓開關櫃、避雷器櫃、高壓功率因數補償櫃等高壓櫃均按單臺裝置認定。
6、各種機床、車輛、30KVA以上電焊機、雙蹤電子示波器及價值2000元以上使用1年以上的各種試驗機(臺)和測量工具等均作為單臺裝置認定。
7、控制用計算機系統作為單臺裝置認定。
三、統計辦法
1、裝置分類程式碼:生產裝置—01、運輸裝置—02、科研與檢驗裝置—03、其它裝置—04。
2、裝置由維修部統一編號。
3、單臺(套)裝置統計時,須填寫其附屬裝置,如減速機、電機等。第十五條、主機裝置
挖掘機、潛孔鑽機、礦用汽車、石灰石破碎機、生料磨機、迴圈風機、窯尾大袋收塵器、迴轉窯、預熱器、高溫風機、羅茨風機(75KW以上)、大型減速機(500KW以上)、選粉機、包裝機、橋式抓鬥起重機(含軌道)、均化庫側取料機、橋式卸料機、入預熱器(生料庫、輥壓機、水泥庫)鬥式提升機、煤粉轉子稱、DCS控制系統、篦式冷卻機、槽式輸送機、空壓機(20m3以上)、變壓器(500KVA以上)、主供電迴路電纜、大型工程機械、大型電動機(500KW以上)。第十六條、裝置的基礎技術資料由維修部負責收集整理、測繪、存檔。第十七條、完好裝置標準
一、裝置運轉正常。
二、零部件齊全、完好,磨損及腐蝕不超過規定標準。
三、傳動、潤滑和冷卻等系統正常。
四、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五、無超溫、超壓、超速、超電流等現象。
六、原材料、燃料消耗正常。
七、裝置達到“四無”(無積灰、無雜物、無鬆動、無油汙),“六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汽、不漏電、不漏風、不漏物料)的要求。
八、技術資料齊全。
第十八條、裝置滲、漏油認定標準
一、滲油:油跡不明顯,油跡被擦淨後5分鐘內不出現油跡者為滲油。
二、漏油:油跡明顯,有的形成油滴,油跡或油滴被擦淨後5分鐘內出現油跡或油滴者為漏油。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10
首先要按照裝置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裝置型別,並按照裝置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複雜程度、危險係數以及使用場所、維護難度,將裝置劃分為:特種裝置、常用裝置、一般裝置三個級別,以便於規程的編制和裝置的分級管理。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裝置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安裝專案或增置電氣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操作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完畢,由裝置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部門要與生產部門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管理部門負責安排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培訓。
第七條使用人員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達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條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裝置管理部門要安排專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執行情況,並做記錄。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裝置管理部門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裝置管理部門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附有裝置管理部門確認的“報廢申請單”上報生產總部,申請報廢,再由後勤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三條發生裝置事故,裝置管理部門主管、生產部門主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四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五條裝置管理部門主管、裝置操作人員,當事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總部及總經理。
第十六條對重大事故由裝置管理部門上報生產總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事故處理完畢,裝置管理部門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十八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十九條屬裝置自然事故,裝置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條裝置管理部門要編制裝置檢查保養計劃,填寫“裝置檢修記錄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六條維修人員根據月檢修保養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內容,並做好記錄。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生產裝置發生故障,須由車間或生產部報裝置管理部門。由裝置管理部門派員及時維修。
第二十八條裝置管理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上登記收到時間,根據裝置故障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二十九條維修人員在收到後2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由裝置管理部門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並上報生產總部,聯絡外援,儘快修復。
七、裝置執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透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依據裝置執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一條建立健全系統的裝置巡檢制度,各使用部門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允許值),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二條建立健全巡檢制度,保證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裝置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負責對特種裝置的巡檢任務。各使用部門都要根據裝置的多少和複雜程式,確定設定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裝置執行動態。
第三十三條資訊傳遞與反饋
1、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車間管理,由車間管理通知裝置管理部門或維修人員,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做好維護工作。
2維修人員進行的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處理外,要將資訊向裝置主管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維修人員巡檢時除做好記錄,還要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裝置主管反應。
4、裝置管理部門列出主要問題,及時安排處理,並登入臺帳。
第三十四條裝置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裝置薄弱環節:
1、執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執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裝置、部位。
3、執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裝置)。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裝置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裝置。
第三十五條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裝置薄弱環節,按時組織檢查,確定當前應解決的專案,提出改進方案。
2、裝置管理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整改計劃。
3、裝置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估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裝置檔案。
八、裝置故障處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裝置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三十七條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裝置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注意操作,加強觀察。
第三十八條未能及時排除的裝置故障,必須協同維修人員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三十九條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透過對裝置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滿足生產要求。
二、適用範圍:
1、與生產有直(間)接關係的裝置及其附帶設施。
2、模具及其附帶裝置。
3、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裝置。
4、其它有關用水、電等裝置。
5、裝置相關的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
三、管理部門職責:
1、裝置動力部:負責公司裝置的更新改造、使用維護保養以及裝置的資產管理、裝置所需要的能源動力管理等。
2、模具車間:負責公司模具的維護、保養、領用等管理。
3、理化實驗室:負責公司各種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裝置的使用保管、定期檢查鑑定和校驗管理。
4、車間等使用部門:負責相關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
5、辦公室:負責裝置臺帳、檔案管理。
四、裝置的購置:
1、申購:
(1)新裝置的申購由使用部門提出裝置需求規劃書、詳細規格表及請購單。
(2)裝置維修用備品備件的請購,原則上由裝置動力部提出請購單。
2、訂購:
裝置動力部按總經理批准的請購單,向經評估認可的廠商下單訂貨,並確認交期、品質要求(效能、指標等)、驗收條件、付款方式等。
3、進廠驗收:
(1)新裝置進廠後,由裝置動力處會同使用部門共同開箱、安裝除錯。重點、關鍵裝置或特殊裝置應由裝置動力部安排或委託專業安裝單位進行。
(2)新裝置安裝除錯後,經驗證合格後,由裝置動力部辦理《裝置安裝驗收移交單》。正式移交使用部門,裝置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移交辦公室管理。
(3)新裝置驗收經試車不合格者,由裝置動力部通知供應廠商處理。
(4)自制裝置的驗收:在製造完工後,裝置動力部會同辦公室、技術部、使用部門進行驗收。自制裝置驗收時必須有相應的圖紙、說明書、精度檢驗單或技術鑑定書等資料。驗收合格後,由裝置檔案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4、建卡編號:裝置驗收完成,裝置動力部將裝置編入《裝置臺帳》,並建立“裝置卡”及“維護記錄卡”等檔案。
五、裝置的維護、保養:
1、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
(1)一級維護保養:裝置的日常點檢、清掃、加油、消耗品的更換及簡易零件的修理,並做好更換與修理記錄。
(2)使用部門負責裝置的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並對裝置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負直接責任。
(3)使用部門負責《裝置日常點檢表》內規定專案的執行與記錄。
(4)新上崗、轉崗、調入的裝置操作人員在使用裝置前,須進行培訓,學習裝置的結構效能、技術規範、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知識等基本常識和“三級保養制度”的內容要求,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操作。
(5)特殊工種,如:行車工、電工等需按國家規定進行專業培訓,並經考試合格,由相關部門頒發操作證後上崗。
2、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
(1)二級修理:現場無法自行更換且需專門技術才能恢復機器使用效能的修理。
(2)裝置動力部負責裝置的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並記錄。
(3)裝置動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表》,依計劃做好《定期保養記錄表》。
3、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
(1)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需委託生產廠商或專業機構做精度檢查或保養修理。
(2)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由裝置動力部提出申請,經核准後送修,並記錄。
4、預防保養:
日常保養:如加油點檢、調整、清掃等;
六、巡查點檢;
定期整理:調整、換油、零件交換等;
預防修理:異常發現的修理;
更新修理:損壞的修理。
備件儲備:由裝置動力部制訂儲備定額。備件採購按公司物品採購相關規定執行。
使用部門如需備件,應填寫《備件申請單》,經生裝置動力部審批後領用。
備件應驗收入庫後,再領用,並嚴格入庫、出庫手續。
備件應分類、分割槽、分機型保管,擺放整齊,標誌明顯,規範化。加強防鏽、防腐措施。定期核對帳物相符。
七、裝置的移裝、借用:
1、裝置的移裝:應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應由技術部提出申請報告,經批准後,由裝置動力部負責方可進行。裝置的移裝過程中的安裝事宜,由裝置動力處負責實施。
2、裝置的借用:外借裝置須經裝置動力部同意,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裝置動力部應做好外借裝置記錄。
八、裝置的封存管理:
1、對閒置或連續停用三個月以上完好的生產裝置,所屬車間要填寫《裝置封存(啟用)申請單》。經裝置動力部批准後,方可封存,原則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門對封存裝置應做到斷電、斷油、斷水等,將裝置保養好,塗上防鏽油料,套上機床罩,掛上封存牌。裝置封存期間,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保養,不準任意拆卸裝置及零部件。
3、使用部門要求啟用封存裝置時,應填寫《裝置封存(啟用)申請單》,裝置動力部批准後,方能啟封投產。
九、裝置的報廢:
1、凡列入固定資產的裝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效率低,且不能改裝利用或大修雖能恢復精度,但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
(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的裝置,因建築物改造或工藝佈局必須拆毀的。
(3)裝置損耗嚴重,大修後效能精度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的。
(4)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性失效,效能低劣且無修復價值者或易發生危險的。
(5)因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裝置遭受嚴重損耗無修復價值的。
(6)國家規定的淘汰產品。
2、裝置報廢的審批:凡符合報廢條件的裝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裝置動力部填寫《裝置報廢申請單》,經公司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報廢裝置。裝置未經批准報廢前,任何部門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報廢處理。
3、銷帳:裝置經報廢后,應在《裝置臺帳》等表單中予以銷帳處理,應註明報廢日期、報廢批准人、報廢執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裝置、特種裝置的管理
1、操作人員須經專門技術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操作裝置。
2、操作人員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違反規定使用裝置。
3、特殊工序裝置要滿足工藝要求。使用部門須定期進行裝置的精度檢查,並將檢查記錄裝置動力部備查。
4、特種裝置須完好執行,嚴禁帶病作業,並按國家規定年檢和稽核。特種裝置的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培訓合格後操作。
十三、裝置事故處理:
1、事故類別:根據事故性質和所造成的損失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事故處理:發生裝置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保持現場,通知裝置動力部,經鑑定記錄後處理。使用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後三日內填寫《裝置事故報告單》。裝置動力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根據事故性質和損失經濟大小,形成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經裝置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裝置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裝置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報廢、拆除舊裝置由生產管理部、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裝置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裝置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生產管理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生產管理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理解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到達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狀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核資料。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狀況、影響工作狀況、殘值狀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狀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裝置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狀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職責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資料,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資料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資料,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資料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個性措施,儘快修復。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14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50元,不繫帽帶罰5元。
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程作業不繫安全帶罰50~1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款20~50元。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款10~50元。
嚴禁酒後上班,如發現立即停工,並罰款50元。
所有機械必須定機定人,持證上崗、非定機人員不許操作,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定機人員如果隨便交給他人操作,屬不負責任,重罰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擔責任和損失。
機械裝置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並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200元,如果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要承擔全部的責任和損失。
宿舍內亂接電器,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個人負責。
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5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線電工負責全部責任。
在進行電氣焊氣割時,作業人員必須及時將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圍其它物品,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作業班組100元,由此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班組賠償全部損失。
在高空作業,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款100元,打架的罰款200元以上,造成後果,追究法律責任並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從樓上向下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或偷工減料罰施工班組300元並責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籃上下,每人一次罰款50元,吊籃工作人員罰款50元,人貨電梯如果超載,發現一次罰電梯司機100元。電梯門、防護門不關好,每次罰電梯司機50元。
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菸,發現一次罰款5元,電氣焊必須嚴格按章操作,氧氣、乙炔距離必須大於10米,並且要有可靠隔離措施,違章施工的罰款50元,造成後果施工班組要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嚴格使用塔吊,不允許超載,如果超負荷使用罰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揮者均要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要嚴格作用安全四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觸電保護器),按規定做好四口五臨邊(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中,五臨邊:基坑臨邊、建築物樓層外側邊、屋面外側邊、陽臺外側邊、外挑料臺外側邊)的防護措施,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有一個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罰操作班組100元。
嚴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對責任人罰款不少於100~1000元,責任人自身受傷的按規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
未做到工完場清料清的每處罰班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齊的處罰100元。
不服從專案管理人員管理指揮的處罰200元。
未按規定進行產品保護的每處罰班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亂倒砂漿及建築雜物,否則每處罰款50元。
小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20元,大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500元,損壞小鋼模板罰款150元/m2,損壞大鋼模板罰款500元/m2,亂割腳手鋼管,每根罰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亂割竹膠板,罰款40元/m2,亂割方木,每根罰款50元,亂鋸腳手板跳板,每塊罰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漿內亂加幹水泥,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在清理垃圾雜物時澆搗混凝土時每發現一隻扣件,罰班組10元,一隻回形卡件罰款5元。垃圾裝袋處理時發現扣件、回形卡件按總袋數平均罰施工班組10元。
鋼筋綁紮完成後,每發現一把扎絲罰款20元,用於固定的鋼筋未拆除每根罰款20元。木工支完模板,模板釘丟失,每根模板釘罰款0.5元。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15
為確保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減少輕傷事故,杜絕發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分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並認真嚴格執行,確保本項工程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專案經理
⑴專案經理是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專案工程安全生產負責。
⑵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及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上級制定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⑶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堅持交任務的同時交安全要領,定期組織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狀況。
⑷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的關係,不違章指揮,對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按本專案獎懲規定進行處理。
⑸對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井架和機械裝置、電器裝置等安全防護裝置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隊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隊伍要具有安全資質,對不具備條件的承包隊伍,杜絕進入本現場施工。
⑺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迅速上報,並保護現場。
質量員
⑴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令、法規、規範、標準、操作規程及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⑵負責監督、驗收安全防護用品的質量是否符合有關驗收標準。
⑶負責專案部分專案工程砼強度的檢測,確定砼拆模時間,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⑷參與安全檢查,協助糾正安全事故隱患。
⑸在檢查質量的同時要檢查安全生產,發現安全事故隱患要立即報告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施工員
⑴專案施工員是專案工程分階段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⑵專案施工員應熟悉掌握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幫助督促生產班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本工種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⑷安排施工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詳細向施工班組進行書面安全交底,對施工環境應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督促班組執行。
⑸對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應及時制止,對堅持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有權暫停工作直至改正為止。
⑹班組人員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和保護現場,並配合有關人員的調查處理。
安全員
⑴專案安全員是生產一線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
⑵監督檢查本專案施工安全、文明生產。
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專案經理組織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資料管理工作。
⑷監督檢查並及時發現生產中的不安全隱患,立即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並督促落實整改。
⑸熟悉本專案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⑹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進場工人安全技術培訓和三級教育。
⑺負責專案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的報告,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⑻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如有嚴重不安全的情況,有權暫停生產。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勞逸結合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⑼對違反勞動法規定的行為,可視情況進行教育,並向領導提出處理建議。
裝置材料
⑴制定本專案所有機械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要領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對各類機械裝置,必須配齊安全防護裝置,並經常檢查,執行維修、保養制度,確保安全執行。
⑶定期組織裝置安全檢查,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裝置運轉情況。
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特殊工種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確保持證上崗。
⑸參加對各類機械裝置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
⑹認真執行本專案有關產品質量管理規定,杜絕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
⑺確保供應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對現場使用鋼管、扣件、腳手板、竹笆片、夾板等材料,必須保證質量。
⑻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勞保用品管理發放工作。
⑼加強倉庫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執行有關危險品的運輸、儲存、發放等規定。
負責人
⑴在公司及專案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專案施工技術管理工作,加強施工圖、標準圖及有關技術資料的管理,並對工程質量負全面技術責任。
⑵熟悉設計意圖,組織圖紙自審,參加圖紙會審,並做好圖紙會審記錄及進行技術交底,負責變更通知的簽發和專案竣工文件的編制。
⑶在公司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參與編制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對分部工程進行技術交底,對施工方案進行稽核,並對工程質量實施有效的技術控制。
⑷及時解決一般工程技術問題,對重大技術問題及時彙報,組織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制定特殊物資的搬運方案和特殊過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過程成品、半成品的防護措施,參加中間及竣工驗收,並辦理交工驗收手冊。
⑸組織職工培訓,學習貫徹各項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管理制度。
⑹組織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負責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制定和實施,並參與其實施效果的驗證。
⑺組織質量分析會,收集質量資訊,負責不合格成品的評審和處理,並按不合格成品的嚴重程度分別向有關部門傳遞。
⑻負責統計技術的具體實施和管理,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事宜。
班組長
⑴學習、領會並認真執行上級部門及本專案部門的規章制度。
⑵帶領全班組安全作業,並且模範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⑶安排生產任務時,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⑷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組安全生產會,並根據作業環境和職工的思想、體質、技術狀況合理分配生產任務。
⑸發生工傷事故,立即搶救,及時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規章制度
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減少輕傷事故,杜絕發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明確各級人員在生產時應遵守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本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規教育、企業有關規章制度教育、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勞動紀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級安全教育
⑴凡新進企業的員工、合同工、臨時工、培訓和實習人員等在分配工作前,應由公司、勞資、安全等部門進行第一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本企業安全生產有關制度、本行業安全基本知識、勞動紀律等。
⑵上述人員到施工專案部門後,應由施工專案部進行二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本專案工程生產概況、安全生產情況、施工作業區狀況、機電設施安全、安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⑶上述人員上崗前應由工長、班組長進行崗位教育,即第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本工種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安全檢查操作規程,操作環境安全與安全防護措施要求,個人防護用品、防護用具正確使用,事故前的判斷與預防,事故發生後的緊急處理等。
⑷對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工人應登記建卡,由專案部安全檢查負責管理教育資料。
⑸沒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人員禁止上崗。
⑹對變換工種的員工,要先進行新任工種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時間、內容要有書面記錄。
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由於特種作業人員接觸不安全因素多、危險性較大、安全技術知識要求嚴,對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其辦法執行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③經常性安全教育
⑴專案部每週一應對本專案員工進行安全檢查教育,教育內容:有關安全生產檔案精神宣傳教育,上週本專案工程安全檢查生產小結,本週安全生產要求,表揚遵章守紀員工,批評違章作業行為,通報事故的處理。
⑵對重大施工專案及危險性大的作業,在員工作業前,必須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施工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準作業。
⑶重大的節假日前,員工探親放假前後,應對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報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報道安全生產動態,宣傳安全生產知識、規程等。
以上三種形式教育,相關領導應參加和主持,並做好書面記錄。
施工現場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裝置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裝置。
(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特種人員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年滿十八週歲以上,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種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2)新上崗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連續從事本工種作業實際時間一年以上,並且具備操作技能後,向公司提出培訓申請。
(3)凡未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前,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均不準獨立上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門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考核工作,負責有關培訓、複審建檔。
(5)公司應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檔案。
(6)公司應在年初向公司申報本年度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計劃。
(7)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有效期除鍋爐工為四年以外,其餘工種為二年。凡到期不參加複審者,其《特種作業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獨立作業。
(8)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禁止操作與本人《特種作業操作證》規定不相符的機械。
(9)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人員,公司應給予獎勵,並記入操作證。
(10)對違章作業和造成事故的特種作業人員,公司根據違章或事故情節有權扣證1~12個月,並記入操作證。對情節嚴重者,申報發證部門吊銷操作證,公司也可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直至移送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據是: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8—85。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下屬所有基層單位,下列是特種作業範圍人員:
①電工作業:維修電工(施工現場電工),電氣安裝工,送、配電工(配電房值班電工)。
②金屬焊接:手工電弧焊工、電渣壓力焊。
③建築登高架設作業:建築架子工、井架搭設工。
④機動車輛:建築工地翻斗車、裝載機、載重車輛。
⑤起重機械作業:建築起重機械司機和作業指揮人員。
⑥其他機械操作工:混凝土攪拌機、機操工。
施工現場
(1)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公安部《關於建築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現場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專案經理是該工地的消防負責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網路,根據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劃分消防管理責任區域消防負責人,公佈上牆,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
(3)各重點防火區域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由消防責任人定期檢查,確保完備好用。消防器材、設施不得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4)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義務消防人員要進行消防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堅持每月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檢查當月消防工作情況。
(5)施工現場應設吸菸點,禁止吸遊煙、亂丟菸蒂。動用明火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動火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必須有消防器材,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措施。
(6)從事焊接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上崗,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無證人員一律不準進行焊接作業。
(7)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小太陽燈和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
(8)所有電氣線路、機械裝置必須由專業人員按規定安裝並符合標準。電氣線路、機械裝置應經常檢查,防止因短路、超負荷等原因引起火災事故。
(9)凡倉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區域必須設定禁火牌,要制定有關防火管理規定,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設定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間必須設定禁火標誌,刨花鋸屑等易燃物品應做到及時清理,按規定設定消防器材,禁止吸菸及動火作業。
(11)凡設定消防器材的地點禁止堆放各種雜物,消防通道、施工現場道路、建築物通道要保持通暢。
(12)腳手架上禁止吸菸,禁止無證、無措施動火作業,禁止在腳手架上棄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現場日常消防管理由專案部安全保衛部門管理,要做到經常檢查,定期向專案部經理彙報。
(14)對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班組和個人應給予獎勵,反之,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人應視情節給予處罰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16
公司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
1.嚴格遵守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主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並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彙報,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6.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迅速採以有效措施組織搶救並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並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防範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複發生。
7.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公司主管生產副經理:
1.在公司董事長領導下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組織制定並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特殊複雜工程專案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
4.組織制定專案經理部、分包隊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指標。
5.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公司施工現場設定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一標準,安全生產考核。
6.審批每項工程專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裝置,並協助專案部調配。
7.領導組織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8.認真聽取、採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9.組織並配合董事長主持做好工傷事故、配合調查組做好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0.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董事長彙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並保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辦法。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
1.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地下暗挖作業;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7)起重吊裝作業;
8)拆除、爆破作業。
3.審批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專案,並組織鑑定驗收。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6.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17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牧場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疫、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體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畜牧行業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或者是牧場場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牧場)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副場長)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班組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畜牧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疫病、工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班組)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疫病防控、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生產車輛、裝置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裝置、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裝置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安全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疫病防控、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疫病防控、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疫病防控、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崗位、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崗位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疫病保健、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防疫設施、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感染疾病、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防疫裝置必須按消毒防疫要求保證正常工作:
1、門口進出通道防疫設施每天檢測,消毒池保證隨時有消毒液。
2、牧場內消毒車輛保證隨時使用,不得出現消毒設施裝置故障不能使用現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透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和保險公司等相關部門。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18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專案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塗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並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塗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並按期複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範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後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範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週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佈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並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19
1、根據生產計劃,預算生產材料,稽核生產製單,安排加工廠生產,跟進質量監控,流程追蹤,並根據生產負荷的分析核定交貨期,協調工廠與各部門均衡生產,確保生產任務的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
2、進行各項生產工作的安排,對訂單生產工藝,技術資料、投產前的檢查與核對。
3、對外加工訂單的貨期、品質有較強的掌控能力,及時對生產異常做出反應,發現問題及時追蹤,並提出合理建議。
4、解決和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並及時與上級領導進行彙報。
5、負責員工的培訓和培養及相關工作指導;
6、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組織安全生產檢驗,杜絕工廠的生產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20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貢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裝置、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末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人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卜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鑑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屯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此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