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手機管理制度(精選7篇)

公司員工手機管理制度

  一、什麼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公司員工手機管理制度(精選7篇)

  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員工手機管理制度(精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員工手機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保證公司通訊暢通,確保資訊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定,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2.手機分類

  2.1公務手機:凡享有公司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2私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個人使用,公司不補貼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3私有公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公司部分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3.手機使用

  3.1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必須從早上上班時間開始開機,至22:30前不得關機,休假期間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須在規定的開機時間內關機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3.2因工作性質的特殊性,行政部經(副)理、保衛科(副)科長、儲運部經(副)理、車隊(副)隊長、小車司機須24小時開機,不得關機。

  3.3因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儲運部貨車司機從早上7:30開機,至23:00前不得關機,管理制度《公司手機管理規定》。在外執行任務的司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

  3.4生產一線工人上班時間不得攜帶手機(含小靈通)。

  3.5非生產一線工人除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外,有必要在工作時間使用私用手機的人員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稽核、常務副總批准方可使用,否則上班時間手機(含小靈通)不得開機。

  3.6除個別領取小靈通話費補貼的人員可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外,所有領取手機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手機話費人員不得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

  4.手機維護

  4.1所有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應保證在規定開機時間內電量充足,保障通訊暢通。

  4.2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交話費於24小時內開通。

  4.3若手機丟失,應於48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於回公司後48小時內)購買新機、補辦sim卡並開通。

  4.4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期間,手機使用者應及時向行政部說明(下班時間通知總機轉告),並告知聯絡方式。

  5.手機配備及話費補貼

  5.1特殊崗位人員使用之公務手機sim卡須歸屬公司所有。若為私人自購,公司以回購方式向私人購買,每個號碼300元。若私人不願出讓sim卡,則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務聯絡須使用公司配備的sim卡。

  5.2凡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及業務人員,公司未配手機者須自備手機,公司配給sim卡,以方便業務聯絡。

  5.3凡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交還公司,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照價賠償。

  5.4領取固定話費補貼人員若因公務話費增幅較大,經主管審批、總經理批准,可增補話費補貼。

  5.5公司根據享受固定手機話費補貼的人員的階段性工作適當調整其補貼標準。

  公司員工手機管理制度2

  根據公司各部門工作需要,公司為部分員工配備工作手機使用。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機,加強手機使用管理,經公司領導研究特制定本辦法,具體如下:

  一、使用工作手機分類

  1.公司配備工作手機;

  2.工作手機根據崗位發放,在發放之日開通使用。

  二、工作手機使用話費規定

  公司與聯通公司透過友好協商,為公司辦理福建省範圍內單項收費卡,;基礎費用每月71元(月租、來顯、手機郵箱都包含),由公司統一支付。

  該套餐每月贈送不少於730分鐘全國通話,超過一分鐘撥打全國各地1毛5資費,接聽電話全國各地免費;每月月送流量1080M;簡訊送200條每月。(超出基礎月費71元,由個人支付超出話費。)

  工作手機使用實際費用超出指定套餐標準,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增加費用指標,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辦公室稽核批准後,更換手機使用套餐資費標準。

  三、工作手機使用約定

  1.原則上公司配備工作手機所有權屬於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個人保管,如有丟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損壞的,由丟失人自行購機,拒不購機的,公司從使用工作手機員工工資裡,一次或分期繳扣(丟失機型)的同等價值金額;不在保修範圍內損壞的,必須由使用工作手機本人在最短時間內自行修理並承擔所有費用。

  2.使用公司配備工作手機,必須保持工作時間內通訊暢通。由於自身原因(退網、改號、拒接、不應答、或手機損壞等)造成通訊不暢,影響工作聯絡而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四、工作手機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備工作手機,中途發生人員變動或中途離職等情況,工作手機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丟失的或損壞的`根據使用情況作出相應的賠償。

  另付:工作手機使用人員名單、號碼。

  公司員工手機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員工對外業務的開展,確保資訊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益,減少失誤,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適用範圍

  公司配備的手機及手機SIM卡適用於公司業務人員及特殊需求崗位或者有必要需求的人員。

  二、手機及手機SIM卡申領手續

  需要公司配備手機及手機SIM卡的人員需要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由部門主管告知人事行政部配備手機的'需求,再由人事行政部準備手機及手機號碼,手機號尾數為1177。申領人領用手機及手機SIM卡時需要填寫《員工固定資產領用單》,簽名確認後交到人事行政部備案留底,離職時需按單交接歸還。

  三、手機話費管理規則

  配備公司電話的業務員,手機套餐可自行選擇,每月隨工資發放話費50元/月作為報銷,超額的費用自付。

  1、所有業務員對外開展業務,名片及手機只能留及印公司配置的手機號碼,手機及手機SIM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任何時間內不得使用該號碼作為私人辦事電話使用;若手機發生故障(沒電、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應即時安排其他手機保證通話的.可持續性。

  2、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手機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辦理手機及手機SIM卡退還手續。人事行政部應當面與離職人員核對並在《員工固定資產領用單》簽字確認,若手機出現否有損壞及欠費等情況需要照價賠償。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遺缺,再行補充。

  公司員工手機管理制度4

  一、使用原則

  1.使用公司的手機作為統一的對公司內部通訊工具。

  2.所有配發手機及手機卡均屬於公司財產,公司員工不得據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損害和遺失手機及手機卡。

  3.公司行政部將所有手機及手機卡編號登記,員工領用後,公司將在每月初全面檢查。

  4.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員工需按手機原價繳納押金。離職時,手機與手機卡完好無損退回公司後,押金全數退還。

  5.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工作必須使用公務手機,每個月話費由財務繳納,與公司相關的聯絡人資訊必須儲存在手機通訊錄中,儲存時說明此人所在單位、姓名、職務。與本崗位有業務聯絡的電話號碼不得惡意刪除,否則扣除手機押金,並給予重處。

  6.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隨身攜帶、人機一體。凡配備手機者須在工作時間保持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0元。在非工作時間,員工可將公務手機關閉,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機通訊暢通。

  7.員工不得使用公務手機做出違法違紀違規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響,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員工自行負責,並給當事人重處。

  8.員工手機安裝了外勤人員管理軟體,上班期間員工必須保持此軟體的運作,不得擅自關閉此軟體與定位系統,如發現關閉、刪除此軟體的情況,每次罰款300元。

  9.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員工到達指定上班地點後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時也需要用此軟體打卡下班。

  10.每日上班時,員工必須將工地實際情況拍照上傳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時也需要上傳今日工作成果。

  11.上班期間當員工到達一個新的地點的時候,需要用手機定位功能報告當前地點。

  12.員工每日產生開支時,需用外勤365及時上傳開支資訊。

  二、手機維護規定

  1.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儘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2.如手機丟失,應於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員工需原價賠償於公司,因為補辦手機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負責。

  3.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範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員工需雙倍賠償於公司。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彙報,向總經理說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4.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准,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手機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證對客服務質量和維護我店紀律形象,特制定酒店員工當班期間私人手機使用的管理規定,以加強員工在崗期間的紀律性。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XX大酒店全體員工。

  3.職責

  3.1XXXX大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推行,並對本制度推行的質量和效果負責。

  3.2XXXX大酒店各部門負責配合本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4.定義

  針對員工當班期間私人手機使用制定出相應的規範及措施,以確保員工當班紀律管理規範有序。

  5.內容

  5.1員工私人手機使用規定:

  5.1.1凡我店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在工作對客時間原則上不得隨身攜帶私人手機(工作手機除外)進入工作崗位,禁止上班對客期間開動手機或者撥打、接聽電話。

  5.1.2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個人手機如存放不便,可到部門辦公室統一上鎖存放,非當班時間可隨時向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領取。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的外來私人電話,如有緊急情況,可轉酒店總機或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留言或通傳。

  5.1.3員工(主管級以下)當班期間若確有急事需要接打私人電話,須向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請示,主管級或以上人員向直屬上司請示,所有人員經請示同意後到指定區域接打,嚴禁在對客區或接待客人期間接撥私人電話,且接撥私人緊急電話原則上不能超過5分鐘。

  5.1.4酒店全體員工禁止上班期間撥打、接聽私人電話!若發現員工上班期間用手機接聽私人電話、聊天、玩遊戲、看小說、看電影等,我店將嚴肅處理,第一次發現的,將作口頭警告處理,第二次發現的,將作書面警告處理,如此類推,情節嚴重者,可導致被開除處理。

  5.2員工私人手機管理、監督要求:

  5.2.1人力資源部上班期間會隨時檢查員工手機狀態情況,要求各部門切實加強對本部門員工的管理及監督檢查,加大檢查力度,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杜絕上班期間員工玩手機的現象。我店也將加大檢查和抽查力度,對違反規定人員,將嚴格按制度處理。

  公司員工手機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嚴格工作紀律,保障生產有序進行,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所有生產工作現場手機使用

  三、管理職責

  3.1生產現場直接管理者:負有對本現場作業人員在工作時間個人使用手機進行監管與控制。

  3.2所有人員:負有在工作過程中使用手機時自律管理。

  3.3各部門主管:負有對本部門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使用手機進行監管。

  3.4人事行政部:負責對各部門人員在工作時間使用手機情況進行稽查。

  四、手機使用管理規定

  4.1在工作時間內,原則上,除因工作需要可以隨時使用手機外,其他情況不得任意使用手機。

  4.2因工作需要使用手機時,原則上除需要傳送檔案、或需要對明確具體資訊傳送、或需要多人周知的資訊時可以使用微信等有記錄的工具外,其他如需及時的點對點溝通時,應儘量使用電話或微信語音功能。

  4.3工作時,如員工因個人非因工作之事需要手機溝通時,原則上以電話或微信的語音通訊功能為優先選擇,以文字形式的聊天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儘量控制時間。

  4.4除工作溝通外,原則上員工使用手機溝通時,單次使用時間儘量不超過3分鐘,員工如遇特殊個人情況,單次通話需要較長時間時,應向現場直接管理人員請示,由現場管理人員作好安排後離崗交流,不得在崗位上邊工作邊交流,從而影響他人工作。

  4.5工作時間內,無論工作忙閒,一律不允許刷抖音、看影片、看小說、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6在某一時段內(工作時長不限於整天)如工作被安排在有固定作業區域內,原則上,在此區域內的工作員工應將手機集中放置於現場統一規劃的擺放區域(擺放區域由生產部根據作業地進行規劃),需要保持手機暢通隨時聯絡的崗位人員除外。

  五、監督管理

  5.1各級組長應對本組人員進行宣導,持續對本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使用手機情況的直接管理。

  5.2各級主管應對所屬各組成員進行監控管理。

  5.3行政人事部不定時對現場進行巡檢。

  六、違規罰則

  對於員工工作時間內違反規定,使用手機進行刷抖音、看影片、看小說、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內容時,根據其違反情況及《員工手冊》規定,給予以下形式處罰:

  6.1直接違反者處罰形式

  6.1.1口頭警告:員工於工作時間被發現在刷抖音或看影片或看小說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時,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一次。

  6.1.2書面警告:一個月內員工獲兩次口頭警告,摺合一次書面警告;受書面警告一次,扣除績效獎金200元;

  6.1.3小過:一年內累計三次書面警告或五次口頭警告折按一次小過處罰;受小過處罰一次,扣除績效獎金500元;

  6.1.4大過:一年內累計受兩次小過處罰,折按一次大過處罰,受大過處罰一次,扣除績效獎金1500元;

  6.1.5開除:一年內累計受兩次大過處罰,直接開除並扣績效獎金3000元。

  6.2管理者違規處罰

  6.2.1管理人員自身違反處罰:

  對管理人員自身帶頭違反規定,從重處罰;第一次即書面警告,累計兩次記小過處罰,累計三次計大過處罰;

  6.2.2管理不力連帶責任:

  對於因管理不力而造成下屬屢次違反規定,管理人員按下列標準承擔管理責任:

  6.2.2.1直接管理的下屬一月之內(下同)如被稽查人員(包括但不限於人事、管理層稽查等)累計發現有5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口頭警告一次;

  6.2.2.2直接下屬累計被發現10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書面警告一次,同時給予間接主管給予記口頭警告一次;

  6.2.2.3直接下屬累計被發現20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小過處罰一次,同時給予間接主管給予口頭書面警告處罰一次;

  6.2.2.4直接下屬累計被發現30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大過處罰一次,同時給予間接主管給予記小過處罰一次;

  6.2.2.5對於管理人員的處罰,除按前述標準扣除績效獎金外,如達到小過標準還對其降級使用。

  七、本制度經核准後生效並經全體人員知悉。

  公司員工手機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員工上班時隨意用手機上網、看小說不僅影響生產質量,而且會對公司安全生產構成威脅。為了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強化崗位責任落實,規範員工行為,保障員工的安全作業環境,按照國家安監總局64號令[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生產安全十條規定"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公司員工的手機管理作如下規定:

  1、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外來人員手機關機或不得帶入中門內,若發現開機帶入二門,處罰接待人員。)

  2、管理要求

  2.1手機存取辦法

  2.1.1公司購置員工手機暫存櫃,放置在傳達室中。員工在工作時間將手機暫存手機暫存櫃中。

  2.1.2安管部負責在手機櫃上按順序噴繪編號,統一為在二門內的員工登記個人手機暫存櫃。

  2.1.3在中門內上班的公司員工在進入公司後,必須將手機放置於自己的手機暫存櫃內保管,不得將手機帶入中門內,下班後方可取出手機使用。

  2.1.4調離公司的員工要及時將手機暫存櫃鑰匙交回安管部。

  2.2安全保障

  2.2.1安管部負責在傳達室的手機暫存櫃方位安裝廣角24小時監控攝像頭,保障手機安全並有記錄可查。

  2.2.2傳達室值班人員負責對手機暫存櫃的定期巡檢。發現異常及時向安管部報告。

  2.2.3員工的手機暫存櫃鑰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有遺失,應及時通知安全管理部。

  2.2.4如員工發現手機丟失,應第一時間向安管部報告,由安管部人員調取錄影資料追溯。對查出的嫌疑人給與嚴肅處理,直至開除。

  2.3違規責任

  2.3.1配備手機暫存櫃後,中門內上班員工不得將手機帶入中門,更不得用手機上網、看小說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發現違反的員工罰部門主管200元,當事員工500元。

  2.3.2員工必須嚴格按安管部登記分配的手機櫃使用,不是私自佔用閒置的手機暫存櫃。

  2.3.3公司員工在任何情況下,不得私自透過非正常途徑撬鎖,否則一律按盜竊處理。造成手機櫃損壞須照價賠償。

  2.4機關人員及工業氣物流手機管理

  2.4.1機關人員的手機放置在辦公室,不允許帶入中門以內。

  2.4.2公司為工業氣物流配發的手機使用人員,進二門關機,不得開機,如發現處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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