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制度的主要內容該圍繞哪些方面寫?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精選20篇),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1
(1)考勤週期為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後一天。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在週一至週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週六、週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為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准假;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並報分管領導稽核,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塗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鑑於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於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並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准,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僱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准,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准。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准,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並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並在上班後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後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範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鬥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並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後的日工資標準x請假天數x30%,扣除後餘額不低於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准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准。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准。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准。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准。
九、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2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執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並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准許可權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准;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廚房由牛師傅批准。
4、請假程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並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後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後,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範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准後,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後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註:打卡範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五、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六、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範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 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彙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彙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後經公司領導籤批後交財務部複核並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後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係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許可權逐級上報獲批准後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透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簡訊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後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許可權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衝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後,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註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並寫明調休情況後按審批許可權逐級籤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准後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後。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週歲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後,如需續假,經批准後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於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影片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影片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影片打卡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註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後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後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准許可權: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准,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後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絡申請續假,帶返崗後及時補辦續假證明並報於考勤員。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1日~31(30、28、29)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於每月2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資。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規範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結算工資、福利補貼等提交準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總經理以下全體員工。
三、考勤:
(一)考勤時間:
1、作息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後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總經理外,均應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規定正常打卡者,於2日內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並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主管及以上人員在表上予以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月底前簽字確認),在次月1號前仍未登記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早上未打卡視為上午半天曠工,下午未打卡視為下午半天曠工。
3、一般人員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時,應徵得直接上級同意;所有外出人員外出前應在前臺處《外出登記簿》上予以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如遇特殊情況未在登記簿上登記的,由行政助理詢問外出人員直接上級後代為填寫(主管以上人員詢問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據打卡記錄、《請/休假申請表》、《未打卡情況登記表》,一併稽核並編制《月考勤統計表》,報財務部作為薪金計算依據,由於個人原因造成考勤記錄不全的,以考勤記錄為結算依據。
(三)公司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四)考勤設定及基本定義:
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2、遲到: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未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打卡上班延遲30分鐘(含)以內的行為。
3、早退: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比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含)以內離崗;
4、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曠工
(1)未辦理妥善請假手續、外出手續而私自離開崗位或不到崗位;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手續的行為;
(3)不正當手段騙取、塗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5)被公安部門拘留的;
(6)打架鬥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7)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
5、請假:因個人行為或個人因素不能在崗位上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手續離開崗位之行為。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假、考試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並由部門主管指定必須繼續工作的行為。
7、出差:因公司公務或領導指派外出,不能在辦公室或指定崗位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離開公司之行為。
四、請假管理:
(一)請假流程:
1、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2、其他部門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1)三天以內(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流程:
(二)員工請、休假的相關注意事項
1、所有假期審批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按以上流程報批,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處置。若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須電話請假或在上班後半小時內致電於直接上級口頭請假得到同意,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在到崗後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經許可權人批准外,請、休假期滿而不到崗者,均按曠工處理。
3、員工請假應安排好職務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經批准方可離崗。員工請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公司內部聯絡。
4、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情況時,經核實屬實,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處置。
5、《請/休假申請單》由行政部存查並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後辦理銷假手續。
6、請病假2天以上者必須在上班後一天以內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7、無直接上級的,審批人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
(三)出差:
員工外出出差的,憑《出差申請單》到行政助理處予以登記;如時間有調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並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員工考勤制度 - 七品書 - 七品書
(四)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計劃內的工作不計加班,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應按以下流程之一進行確認:
1、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進行統計、核定,以此作為加班計算的書面依據。
2、加班計算單位為:小時/次,1次加班不到1小時不計加班。
3、加班統計:加班時間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後的《加班申請單》為依據,以打卡記錄為準,以小時為單位進行累計。
4、加班可安排在階段性工作後換休,換休假當年有效(春節假前)。
(五)考勤扣款標準
1、無故缺勤(包括遲到、早退和曠工等)等情況,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遲到、早退行為:
1.1員工每月上班遲到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2次不計遲到,2次以上的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2員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3當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公司將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之方式對員工進行教育,當月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及以上的,扣罰工資50元/次,以後每次遲到/早退累加50元罰款。遲到早退一個月內達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責令改正,對於屢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內達到30次及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加倍處罰或對其作出辭退處理。
(2)曠工:
2.1按照曠工實際時間扣除兩倍的工資和各種補貼,並由行政部給予警示。
2.2累計曠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給予通報批評並加倍處罰。
2.3連續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累計曠工3次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辭退處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內(含),發放病假當日基本工資;7天至15天以內(含),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病假工資,超過15天按事假處理;
(2)病假原則上一次性不得超過一個月。
3、事假:
扣除當日薪金全額及當日補貼。原則上事假單次不得超過5天,請假時必須有工作接手人,續假不得超過2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經核實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無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委託他人代打卡:
一經發現,委託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罰款50元。違紀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權取消員工本次晉升、加薪機會;情節嚴重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種類: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週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調休、考試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體系中的工資部分。
1、每週公休假日(全薪):每週休息二天。
2、法定節假日(全薪):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的(女年滿20週歲,男年滿22週歲),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年滿23 週歲,男年齡25週歲)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須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請,並出示結婚證書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當年內有效。
4、喪假(全薪):
(1)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喪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給予1天帶薪喪假。
(2)員工到外地辦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增加最多不超過2天的帶薪假。
5、產假(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持準生證、出生證等):女員工產假為90日。
(1)產假以產前、產後休假累計;(原則上產前15天)
(2)已婚女員工年滿24週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獎勵晚育假15天。
(3)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職工婚後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產假:流產給予7天產假,引產給予15天產假。
6、陪產假(全薪):男員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產假3天。
7、工傷假(全薪):若因公受傷,工傷醫療期內薪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支付。
8、調休(全薪):調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
(2)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連續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試假(全薪):公司鼓勵員工個人參加有助於本職工作的進修和培訓,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憑準考證原件,經部門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於工作時間參加考試。考試假全年不得超過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6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2、凡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5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部門經理在考勤簽到上簽字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按照員工手冊口頭警告處理,半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書面警告脫崗處理。一到兩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嚴重警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範圍:未經部門經理批准,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證明者;病假未開具證明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3小時按半天計算,扣50元;曠工7小時按一天計算,扣100元,曠工2天,扣200元;曠工3天,除名。
請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上班後補交縣級醫院以上單位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④未獲批准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2、病假工資:
①病假當日工資按照日工資50%結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計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有權取消原職位或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3、事假:
酒店員工因私請假批准程式休息,公司視為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查。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後
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此假以公司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4、婚假:
凡連續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符合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可按歸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節假日)。
酒店正式員工結婚可按國家規定,結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時一次享用,不得分開使用。使用期在領取結婚證日起半年內有效。
婚假請假:酒店正式合同員工申請婚假,須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換休、換班:
酒店原則上不準換休、換班。員工必須按照酒店規定的班次時間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調換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正式換休、換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
酒店各部門不允許借休。如部門已有借休員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門負責人承擔借休責任。
7、喪假:
酒店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員工可獲直系親屬三天有薪喪假及非直系親屬一天有薪喪假。員工申請喪假應憑有效證明。此假在辦理喪假時一次使用。
8、法定假:
酒店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五四青年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9、年假:
所有正式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當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節假日),從第二年起每年可遞增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員工級/領班級主管級/經理級5個工作日7工作日
10、產假:
酒店正式女員工在達到生育年齡並符合國家計劃晚婚晚育政策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後,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薪產假(含公休及節假日)。具體規定按國家政策執行。
11、護理假:
已婚男員工的妻子在生育時,酒店可給與男員工有薪生育護理假5天(含節假日),但要憑有效的生育證明。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範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准。
(3)緊急事故,經事後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准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後一週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准。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准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8
一、目的
建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員工能嚴格執行。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責任
公司所有員工。
四、正文
1. 員工考勤包括了員工請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日常上班的時間為一週六天,每天工作8個小時。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不允許無故曠工,有緊急的事應該要按請假程式進行請假。遲到早退者進行如下處罰:
1.1.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罰款xx元;
1.1.2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xx元以上;
1.1.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罰款xx元以上;
1.1.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除扣減工資外,罰款xx元,依次類推。
2.請假:
2.1請假程式:
2.1.1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及聯絡電話,按請假審批許可權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人事部備案。
2.1.2假期若較長,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2.1.3假滿須回公司銷假,通報綜合辦。
2.1.4請假規定:
2.1.5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按審批許可權以電話直接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1.6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加班:
3.1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3.2公司鼓勵員工每天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應得到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准,方可加班。
3.3為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員工,應該服從上級的安排,但懷孕期間的女員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式:
3.4.1凡需加班的,需經部門主管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准後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畢後,加班記錄單經部門主管驗審後送綜合辦留存;
3.4.3綜合辦每月20日統計月度加班情況,報財務部,在發放員工工資的同時支付加班工資。
3.4.4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3.4.5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申請和綜合辦同意審批。調休時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9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10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准。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11
為了進一步規範教職員工的行為儀表,和出勤工作。於10月13日對《教職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進行了再學習。透過學習,認識到嚴格學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學校管理制度是實現學校各項職能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考勤工作作為學校一項基本的常規工作,沒有嚴格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學校便無法對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學校各項工作就無法正常開展。透過學習特將
一、加強制度教育是手段,執行制度是關鍵
學院長期以來十分重視制度建設、教育、執行,公佈實施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具體到每個教職工來說,能否堅決執行尤為重要和關鍵。出勤考核為其中一項,也是教職工隊伍建設中重要的一項,必須嚴格執行。
二、加強制度教育,構築防線
防止違紀發生是根本目的在紀律教育學習活動中,我們要明確紀律教育學習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持之而恆的工作,要學好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構築防線。凡事講自覺,規章制度面前一視同仁,單位的制度制訂執行上對己要嚴,做到嚴以律己,對待人、財、物上公平合理,自覺接受監督,做到有錯必糾;其次,作為普通班主任,愛崗敬業,在行使職權,腳踏實地,自覺杜絕不良作風,敢於與不良的言行作堅決的鬥爭,從我做起,糾正不正之風,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透過對考勤工作進行細緻的規定,使考勤工作的實施有了具體依據,而獎懲也與教師的利益掛勾,教師能否按時到位,遵守勞動紀律,切實履行職責,不僅關係學生和學校的發展,也直接影響個人的利益。
三、執行制度,重在監督
對於紀律,人性既有自覺的一面,也有不自覺的一面,僅僅要求人們自覺去執行制度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在紀律建設、紀律教育、執行紀律的全過程中,實施有效的監督。互相監督是保障紀律教育、紀律執行的重要一環,是各項措施得到落實的最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
良好的工作紀律是一個學校良性發展的保證。考勤制度直接關係到教師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效果,只有當個人認識到遵守制度是教師起碼的職業道德,是利校利已的事,才不會產生牴觸情緒,從而自覺遵照考勤制度規定的程式辦事,一個學校才會出現制度管人的良性迴圈。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型別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 工作時間
第四條 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40小時,一週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為:08:30-17:00,午餐時間30分鐘。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准,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週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 關於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後,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並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後,月薪不低於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條 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並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於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託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式和手續。
第九條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並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准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 培訓學員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考勤表,由培訓主管給部門提供考勤反饋;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准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 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並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彙總後於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行動電話製造部、行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資料網路事業部、寬頻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第四章 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條 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時間,進行休息或休養。
第十四條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間,帶薪)
(一)公休假日,一週兩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計10天,即:
l 元旦:1天,1月1日;
l 春節: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 “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
l “十一”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條 年休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帶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職滿半年的員工,均可依其工作時間的長短,享受下列不同時間的休假:
服務期 可休假天數
(日曆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當年 每工作滿一個月累積1天,總數不超過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 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15天
計算休假天數時,從員工開始工作的下一個月(1日)開始計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計算,原則上當年休假當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經員工與公司協商後,當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順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當年不能享受下一個日曆年的年假。
(三)公司於每年7月-8月間統一放假5天(各業務單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報請批准後進行調整),放假天數從年休假中衝減。
(四)原則上給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損失的人員不享受當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條 探親假
(一)員工入職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員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按上述有關分類標準休探親假。
(三)總部員工探親假可分兩次休完,並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車硬座價格報銷一次路費。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每年按火車硬臥價格報銷兩次路費(其他特殊情況另行報批)。
(四)在一個年度內,員工不能兼休探親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條 病假、事假
(一)帶薪病、事假
1、員工原則上每月享受1天的帶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計12天;
2、帶薪病或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2-3天,由人力資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二) 非帶薪病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後,所超的病假天數按日崗位工資標準扣除,直至扣減到600元人民幣。如員工處於醫療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非帶薪事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後,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時工資計扣,按月崗位的1/168(21x8)計算。
第十八條 婚假(帶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一)加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方可享受帶薪婚假。
(二)員工在原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公司。
(三)員工結婚,給婚假3天,並給婚前檢查1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且初婚者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
(四)員工的婚假需在結婚後一年內休完。
第十九條 喪假(帶薪)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時,給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第二十條 產假、計劃生育假(發崗位工資,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後連續計算產假,順產產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難產有醫院證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員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除產假外,女員工需要修延長假的,需在產假期滿前一週提出書面申請,報公司領導審批。
男員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時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產在四個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個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節育、絕育手術持醫院證明給予休假天數。
(三)因節、絕育手術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一條 工傷假
(一)員工的工傷假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工傷假最長不超過36個月。其醫療或休養期間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員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月平均崗位工資。
(二)員工工傷醫療期滿後,經勞動部門確認,分別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請假程式
(一)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並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准手續,經批准後,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經理請假,返回公司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員工休年假、探親假前,至少提前一週與直接上級和人事專員協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條 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由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由直接主管稽核,交部門(單位)經理批准,作為記錄加班時間、發放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對加班員工首先應考慮在部門內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發放加班費;不能安排倒休的,為員工提供加班補償,加班時數以《加班申請單》為依據。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 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以每小時工資報酬為基數,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A(元/小時)=員工月工資(元)/168
加班報酬B(元)=加班時數x加班比例x小時工資
正常工作日下班後加班,每小時支付1.5A的報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時支付2A的報酬;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3A的報酬。
特殊工種人員加班工資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上面所述的“帶薪”是指月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均不受影響,“崗位工資”是指員工在現崗位上的月固定工資。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xxxxx到xxx,下午xx時到xx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xx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xx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後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並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後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xx次以上(含xxx次)或缺勤、曠工xx次以上(含x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14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據有關規定,部分公司領導經總經理特別准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最多隻能提前十五分鐘(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後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時間: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八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一)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1)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2)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培訓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3)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國際勞動節三天(5月1、2、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2、3日);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2)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許可權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不含副總以上級)請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呈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一)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週辦理);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辦公室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二)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三)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專案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副卡>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考勤副卡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機構等),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副卡。
(五)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專案部(或各專案部)須填寫《外勤工作考核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麗英每月負責髮卡收卡(正副卡)、統計彙總上報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八)公司於每月20日之前在辦公大樓一樓公佈上一個月公司總部人員的出勤情況。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15
一、總 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範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准。
五、考勤辦法
1、 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並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 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並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 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並儲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 每月最後一天下班後,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並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後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 考勤設定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出差。
(5) 外勤。在外辦事。
(6) 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並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後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 85分以上;良: 85~75分;中: 75~65分;差: 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 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准後擇時頒行。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16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籤卡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17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
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3、病假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許可權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專案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專案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18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工作有序進行,據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情況,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 6 天,每天 8 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 8 點半到下午 6 點,午休為 1 個半小時 (12 : 00-13 : 30 ) 。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 ,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籤。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准,併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准,併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 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 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 8 : 45 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 17 : 45 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裡,允許二次遲到 ( 不晚於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 。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裡,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 : 8 : 45-9 : 00 上班, 17 : 45-18 : 00 下班,即遲、早退 0-1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1% ;
B : 9 : 00-9 : 15 上班, 17 : 30-17 : 45 下班,即遲到、早退 16-30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2% ;
C : 9 : 15-9 : 30 上班, 17 : 00-17 : 30 下班,即遲到 30-4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3% ;
D : 9 : 30 以後上班, 17 : 00 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 30 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 6 天( 48 小時)者被視為曠工,並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於每月 5 日前交至財務部。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19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稽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的管理制度20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出勤:
① 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 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 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准,歸隊後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並扣發七天工資。
① 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 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 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 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 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 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並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