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獎勵制度(精選6篇)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公司員工獎勵制度(精選6篇)

  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員工獎勵制度(精選6篇),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1

  目的:

  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後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獎勵涉及物件:

  公司所有員工。

  獎勵方式:

  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鬥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蹟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2

  一、獎勵種類

  口頭表揚、加分獎勵(一分等同現金五元)、通報表揚、嘉獎(同時獎勵現金300元和獎分60分)、記大功(同時獎勵現金500元和獎分100分)、晉薪晉級。

  獎勵辦法

  1、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併為公司所採納,予以建議獎,獎勵6—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顧客財產失竊或拾金不昧的員工,經調查屬實的給予獎勵10—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3、看房DJ和管家當天拿小費(管家一間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獎勵多一分(此分僅作為加分依據不作獎勵現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屢次(2次以上)有具體事實者;從事某一崗位或某一專案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給予嘉獎3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5、節約成本方面有突出貢獻者;遇災難事故勇於負責、奮不顧身,做出成績者;檢舉損害公司較大利益者;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績或重大貢獻者;予以記大功獎勵現金5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6、對本職崗位表現突出、業績優異,一年內記兩次大功者;帶領員工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公司做出突出貢獻者;給予晉薪晉級;

  7、上述條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積極意義的情形,經調查屬實,公司將視情況給予靈活獎勵(方法有加分、獎勵現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遊考察、學習等)。

  二、處罰種類

  口頭警告、罰款、扣分罰款、停崗、降級處理、辭退、追責。

  處罰辦法

  A、考勤類

  1、遲到:在例隊或集合後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並記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動之前私自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計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計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3、曠工:未經直接上司批准沒來公司上崗,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記曠工,曠工一次計紀律單一張,扣四十分,月累計兩次或連續兩天曠工計自動離職。

  4、調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請調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屬上級批准後才可調休,違者按曠工計;

  5、病假:因身體不適或生病不能來公司上班的,在部門早班例會前打電話向直屬上司申請,待批准後可上班回來時補辦病假手續(病假單、正規醫院病歷表、藥費單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則將視為曠工處理;

  6、事假:凡請事假必須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請單徵得直屬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經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總或總經理批准,簽字後辦完手續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罰100元(有薪者請事假幾天多扣一天工資,由部門負責人考勤上跟進),由部門直屬上司對其開具罰款單;

  7、請假程式:首先到部門主管處申請,待同意後填寫相應假單,按標準簽名後,帶齊相應單據交由人事部簽名備檔,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做考勤記錄。要交罰款的需將罰款交至收銀臺後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備檔。

  8、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何不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後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的給予退回;

  9、自動離職:不按程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放任何補償、工資及保證金;

  10、追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或國家法律法規者,給公司或顧客造成一定或嚴重損失者,公司將立即辭退此員工並有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或扭送至公安機關的權利。

  B、罰單型別

  因管理需要,現將樓面部罰單分兩類,為罰款單和紀律單。

  1、罰款單:注重罰款為主,以罰款達到警告的目的,一般衛生方面及事假單(無薪者)處理的計罰款單,不計行政處罰記錄及扣分;

  2、紀律單:違反公司各種行為規範或各項規章制度,主要以記過為重點,兼以罰款扣分,月累計三張紀律單將視其平時行為表現處以停崗停薪七天至辭退處理,月統計部門內紀律分最低者將給予直接辭退(紀律分一分等於五元人民幣,紀律單與積分同時進行)。

  三、附則

  1.本制度由國畜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3.本制度凡有與國家法令、法規有牴觸之處,按國家法律執行。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3

  第一條總則

  為了促進公司發展和對優秀員工給予獎勵,以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獎勵種類

  本制度規定獎勵的種類為年資獎,創造獎,功績獎,全勤獎四種、

  第三條年資獎

  本公司員工服務年滿10年,20年及30年,而且其服務成績與態度均屬優秀者,分別授予服務XX年獎,服務20年獎及服務30年獎、

  第四條創造獎

  本公司員工符合以下所列條件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後授予創造獎:

  1、設計新產品,對本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2、在獨創方面尚未達到發明的程度,但對公司生產技術等業務發展確有特殊的貢獻者;

  3、從事有益於業務的發展或提高的工作,對節省成本,提高效率或對經營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貢獻者;

  4、上述各款至少應觀察6個月,經判斷效果的確良好,才屬有效、

  第五條功績獎

  本公司員工符合以下所列條件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後授予功績獎:

  1、從事對本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勞動者;

  2、對提高本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者;

  3、遇到非常事變,如災害事故等能隨機應變,採取得當措施者;

  4、敢冒風險,救護公司財產及人員脫離危難者;

  5、對本公司的損害能防患於未然者;

  6、具有優秀品德,可以作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於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的其他情況、

  第六條全勤獎

  凡本公司連續一年未缺勤的員工,經審查合格後授予全勤獎、其獎勵方式是頒發獎品、

  第七條獎勵方式

  本公司獎勵分獎品,獎金,獎狀三種方式、

  第八條獎品及獎狀

  對服務年資獎授予獎品及獎狀,獎品內容根據企業當年度經營狀況和員工的需要確定、

  第九條再獎勵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再獎勵:

  1、根據第四條接受獎勵後,其效果被評定為最高創造時或同一員工對同一事項再實施與改進時;

  2、根據第五條接受獎勵後,其功績經重新評定為更高時、前項再獎勵審查與第四條或第五條相同,其授予的獎金數目是複審所定的獎金與原發獎金的差額、

  第十條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獲得獎金的情形獎勵事項如果是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獎金按參加人數平均分配、

  第十一條審查手續獎勵事項由主管部門經理核實後,呈總經理批准、

  第十二條員工獎勵審查委員會、獎勵種類及等級的評定,由員工獎勵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委員會由總經理任命主任委員,各級管理人員擔任委員、

  第十三條獎勵的核定與頒獎獎勵的核定與頒獎,由總經理負責、

  第十四條頒獎日期原則上每年一次,於本公司成立紀念日頒發、

  第十五條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後公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4

  目的

  本制度根據員工薪資獎勵福利制度及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制定員工工資的有關事項。

  工資原則

  員工薪資福利獎勵,依據社會水準,行業水平,物價指數變化,本人執行所擔任工作的能力、經驗、年齡以及公司發展階段等因素確定。

  適用物件

  辦公室及旗艦店員工;綜合管理部搬運、商務部配貨及搬運、原材料庫管部搬運等不適用本制度,另行制定與工作量掛勾的計件制;工廠人員、質檢部質檢員按工廠的薪資方案執行。

  薪資構成

  工資包括基準內工資、基準外工資(或臨時工資、兼職工資)、獎金/提成、獎懲、補發補釦、應發工資、公積金/保險、計稅工資、其他扣除金等組成。

  1、基準內工資:基本工資+福利津貼+崗位津貼(交通/誤餐/工具補貼)

  2、基準外工資:加班費+缺勤工資

  1)週六值班:公司執行五天工作制,週六實行值班制併發放值班費60元/天/人,試用期員工按其試用期工資比例同等折算;週日加班可申請調休;節假日加班另行規定。

  2)缺勤時的處理(含病、事假):按個人缺勤天數從本人月工資中(含獎金)扣除。

  計算:缺勤工資扣除額=(基本工資+福利津貼+獎金+崗位津貼)*缺勤n日/當月應出勤天數

  3、臨時工資:按臨時編制的員工,則視其工作表現,報總經理審批。

  4、兼職工資:由於階段性工作或偶發性工作需要,由符合要求的人員以(在職或實習生)短期內完成,視出勤情況或任務的難易度決定,報總經理審批。

  5、獎金/提成:根據各崗位與公司業績的關係,將直接與業績掛勾的崗位定為主動性崗位,如傢俱/櫥櫃業務部/商用傢俱部/外銷部/大店營業部中的業務員、導購員和設計師等;其他為從動性崗位。

  1)主動性崗位實行提成制政策,基本工資定級參照表一,提成比例每年初由公司根據各上一年度銷售資料結合下一年度銷售指標統一制定,月提成金額實行績效考核後隨當月基本工資發放,如果有年度提成,則隨最後一個月的基本工資發放,具體事項各相關部門另文公佈。

  2)從動性崗位實行年薪到月制+年終獎,由部門主管根據員工崗位技能、工作經驗、態度等綜合表現按崗確定基本工資及獎金的定級(參照表一),獎金部分當月考核後當月發放。年終獎由公司根據全年的銷售目標和利潤目標達成情況確定發放基準(x月薪),並經年終考評後發放。

  6、行政獎懲:所有主管助理及班組長、線長以上級別的幹部均有部門行政獎罰權,最低獎懲為通報表楊和通報批評,涉及金額50—500元不等(以50元為一級遞增),獎懲決定由各主管公示後人事部執行並在當月工資中體現(截止到當月25日,超出時間自動結轉至下月)。行政獎懲是上一級主管對員工在工作中的執行情況、工作差錯等綜合表現的及時衡量和評判的有效手段,獎懲力度由主管自己掌握(應考慮被獎懲員工的工資水平、事件的性質、初犯或屢犯等方面)。

  7、工齡獎工齡獎與基本工資調級不同,員工工齡的計算指標只考核在公司的任職年限,沒有本崗位任職的規定,且適用於所有在職員工(工廠除外)。具體標準為三年以上(含三年)按50元/月發放,六年以上(含六年)按80元/月發放,八年以上(含八年)按100元/月發放,工齡將應隨員工工資每月發放。

  8、補發補釦:因員工工資核算錯誤需在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其他應補發補釦項。

  9、應發工資=基本工資+崗位補貼+獎金+工齡獎+加班費+缺勤工資+補發補釦+獎懲(以上工資的構成均為含稅工資)

  10、公積金/保險:按國家規定個人應承擔部分統一由公司從個人當月工資中代扣。

  11、其他扣除金(下列規定各項從每月工資中直接扣除):

  1)個人工資所得稅;

  2)小靈通話費個人承擔部分;

  3)與公司借款應清還部分;

  4)員工離職時未能與公司交接完畢,並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應扣部分;

  5)員工在職時公司已提前繳納的相關費用(如檔案、戶籍、保險等)。

  從動性崗位獎金級別定級及調整方法

  1)獎金定級依據社會薪資水平,同行薪資水平,同時參考本公司上一年度各崗位薪資水平,由部門主管/根據員工的技能和產出的高低,工作經驗、態度及效率等綜合因素定級,人事部有建議權和否決權,各分管總監/總經理/董事長有審批權和否決權,部門主管和總監的定級也順次由其上一級確定。

  2)獎金的調整為確保年薪的相對穩定性和嚴肅性,每年年初第一個月為集中調整期,其他時間調整必須有充分的理由,並報上一級批准;試用期員工可以有兩次調整(其中一次為轉正定級)。

  注:原則上應屆畢業生在試用期內無獎金;但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的試用期員工,各部門主管可酌情處理,但獎金部分需參與月度考核。

  3)獎金的考核參與年薪到月制的員工月獎需按照該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嚴格執行,每月考核一次。本年度暫實行三項考核制,考核內容每月5日前由上一級制定填表並報人事部備案,每月17日將考核結果提交人事部,人事部計算獎金。

  工資的償還與處理

  1、虛假、誤算等超領時,必須在發現後立即償還。

  2、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公司可在一個月內向員工行使追索權。

  離職時的工資

  1、工資計算期間被解職的員工:當然解職者工資結算至公司決定之日起(嚴重違紀)。

  2、因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者,按員工在公司服務每滿一年以上的,另補貼一個月基本工資,不滿一年超過半年按半年計算,不滿半年不計算。

  3、合同到期不再與其續簽者,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工資結算至離職辦理日。

  4、申請離職的員工:工資結算至批准之日,申請日至批准日之間,未能堅持工作者,以曠工處理。

  注:若因公司需要,須與其簽定《競業限制合同條款》,公司按合同條款執行應履行的義務。

  薪資計算期間及支付日

  1、員工工資結算週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當月30或31日發工資,因此員工當月出勤週期結算也同工資結算週期。當發放工資日恰為休假日時,則提前或推後發放。

  福利支出

  1、員工一經轉正無論職務大小一律強制辦理社會保險,(從工廠調至辦公室的員工均須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由公司集中辦理),公司及個人承擔部分的比例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住房公積金由本人選擇是否繳納(公司及個人各承擔一半),若本人主動放棄,公司不補貼現金。老員工自進公司之日起每滿6年後,公司為其該項支出增加一個基數,本人應承擔部分相應增加。

  2、員工生育及因病所產生的費用一律從按國家規定從社會保險金中支出,公司不額外承擔。

  3、公司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其存檔費用由公司支付,應屆畢業生戶藉費掛靠費也由公司承擔,但員工須在公司服務最少滿一年。

  4、員工每月享有一天帶薪病假,女員工每月享有一天例假。

  5、主管(主管及以上)每年享有5天帶薪年假,可在本崗位淡季申請休假(需總經理批准),當年有效,不休不補。

  6、公司的活動:

  1)每年組織一次春遊;

  2)六一兒童節親子活動;

  3)重要節日不定期不定額地發放禮金或禮品或聚餐;

  4)不定期看電影;

  5)各種形式的俱樂部;

  6)年底員工聯誼;

  7)其他。

  7、員工生日、婚慶,公司將有相應的祝賀。

  8、公司中午提供午餐一份,但駐廠人員享受半價購買伙食券的福利,兩種享受必須擇一,不能同時。

  9、所有員工轉正均配備小靈通一部,公司予以適當的私人話費額度,但員工離職時需交還公司。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5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蹟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採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於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成績優異者。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6

  第一章宗旨

  第一條為了嚴肅廠規廠紀,確保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能順利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處罰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終目標,透過處罰達到令行禁止,培養員工的服從意識才是主要目標。

  第三條透過對員工獎善罰惡起到引導企業文化發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工作人員,包括臨時用工人員。

  第三章員工處罰

  第五條員工處罰分為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兩大類。

  第六條行政處罰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等五種;經濟處罰分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個等級。

  第七條警告。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警告處分,並處以50元罰款:

  1、不服從班組長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遜;

  2、無故不支援其他部門工作;

  3、口出髒言,挑起事端,辱罵同事;

  4、在公司內衣冠不整者(具體標準詳見《員工日常行為規範》);

  5、在公司內隨地大小便;

  6、亂扔垃圾,亂塗亂畫;

  7、拈花惹草,破壞公司綠化;

  8、隨意串崗;

  9、上班時間閱讀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報雜誌;

  10、上班時間上與業務無關的網站、上網聊天、上班玩遊戲;

  11、在生產現場接待私客。

  12、未經允許不參加公司指定的培訓、會議;

  13、車輛不放入車棚,不聽從門衛勸阻,隨意擺放;

  14、違反就餐規定,隨意插隊;

  15、剩飯菜隨意倒;

  16、上班時間公話聊天;

  17、上班時間吃零食;

  18、車間內產成品、半成品不按規定堆放到指定地點;

  19、下班前沒有將工作場地打掃乾淨;

  20、下班時,沒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離開;

  第八條犯有第七條所規定之錯誤,但是有下列行為者,可以免予處罰:

  1、事後主動承認錯誤,態度誠懇,積極賠償所造成的損失的;

  2、主動向受害方賠禮道歉,得到對方原諒的;

  3、積極揭發同犯人員者;

  第九條嚴重警告。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並處以100元罰款:

  1、不服從安排,恐嚇領導;

  2、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在禁菸區內吸菸;

  3、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接待人員沒有阻止外客在禁菸區吸菸的;

  4、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私自在生產現場動用明火;

  5、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禁酒的規定》的規定,在公司內喝酒;

  6、未經允許,私自移動滅火器材或將滅火器材改作它用;

  7、製造、散佈不利於公司團結和發展的謠言;

  8、遺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賠償;

  9、犯有第七條所列出的錯誤之一,在處罰通知開出三天之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10、連續犯有第七條所列出的錯誤兩次者,無論是否是同一錯誤,一律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並處以100元罰款;

  11、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同時犯第七條所規定之錯誤,相互包庇者;

  第十條記過。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並處以150元罰款:

  1、聚眾鬧事,擾亂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2、在公司內部賭博;

  3、傷風敗俗,在公司範圍內從事有傷風化之行為,影響公司形象;

  4、無論在公司內外,從事不當行為,有損公司形象;

  5、出言不當,得罪客戶;

  6、向新員工灌輸不當資訊,故意詆譭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範圍內打架鬧事;

  8、犯有第九條第1、5、6、7項所列出的錯誤兩次者,無論是否是同一錯誤,一律給予記過處分,並處以150元罰款:

  9、犯有第九條所列出的錯誤,在罰款通知發出三天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條記大過。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記大過處分,並處以200元罰款:

  1、在公司內對罵、打架;

  2、故意損壞公司生產裝置、辦公用具;

  3、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受控檔案帶出公司;

  4、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配比、配方等資料轉告他人或將記錄相關資料的檔案資料、表單等轉告他人員;

  5、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設計圖紙等帶出公司;

  6、未經允許,私自透露客戶資訊及各種材料、產成品價格;

  7、犯有第十條所列出的錯誤,在罰款通知發出三天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條辭退。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辭退處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1、不服從安排,毆打領導;

  2、私自將公司財物帶出廠門,盜竊公司財物;

  3、第七至十二條各項規定,連續違反三次;

  4、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兩次被發現在禁菸區內吸菸;

  5、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禁酒的規定》的規定,兩次被發現在公司內喝酒;

  6、購買變質大米、蔬菜,導致員工食物中毒;

  7、對處罰不滿,投毒、縱火報復;

  8、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偽造學歷、操作證書及其它證件用不正當手段騙取工作;

  10、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第四章員工獎勵

  第十三條員工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獎金,晉級五類。

  第十三條嘉獎。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嘉獎:

  1、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堪為楷模;

  2、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3、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勇於探索、實踐;

  4、維護公司形象,主動勸止他人的違規行為;

  5、主動揭發他人的違規行為;

  6、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獲得高一級學歷或取得某項職業的職業資格證書;

  7、全年無缺勤,無其它違紀行為;

  第十四條記功。員工有下列行為者,予以記功:

  1、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保質完成;

  3、回收、重複利用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4、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適時實施搶修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5、嘉獎3次等於記功1次

  第十四條記大功。員工有下列行為者,予以記大功:

  1、維護公司利益,主動與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2、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

  3、在惡劣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

  4、改善生產裝置,能提高生產率和產品質量;

  5、在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或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

  6、記功3次等於記大功1次;

  第十五條獎金。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獎勵:

  1、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過科技創新小組討論,確能實施,並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辦業務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3、回收、重複利用廢料為公司節省開支;

  4、主動揭發他人的違規行為,使公司免遭損失;

  5、不畏強敵,保護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搶救公司財物;

  7、改善生產裝置,提高生產效率,效益顯著;

  8、員工在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或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

  第十六條晉級。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1、記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慮優先晉級;

  2、記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慮優先晉級;

  3、在業務改進、機械故障預防方面有突出貢獻,可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4、改善生產裝置方面有突出貢獻,可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第五章權責

  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有關考勤方面的規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有限公司所有。

  第六章施行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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