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檔案資料管理制度(通用7篇)
公司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檔案資料管理制度(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檔案資料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檔案的起草、審查、審批、釋出、執行、修改、廢止和備案。
3定義
3.1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3.2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有效版本的檔案。
3.3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3.4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4.2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4.3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4.3.1各部門負責制定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制度檔案。
4.3.2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組織制定公司體系檔案、程式檔案、管理檔案。
4.3.3人事行政部為公司檔案規範化統籌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檔案立、改、廢的稽核(核稿)、釋出、彙總。
5檔案分級分類
5.1檔案分級
5.1.1一級檔案:公司戰略規劃具有長期指導性、規範組織行為的概述性檔案或制度彙編類檔案等的系統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員工手冊、經營管理規範等。
5.1.2二級檔案:規範各專業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管理等方面的檔案。
5.1.3三級檔案:各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等具體實施的作業指導流程及相關技術檔案、操作規定、規範、專案管理檔案、公文等,包括具體的作業方法和標準。
5.1.4四級檔案:表格、表單類檔案,凡記錄作業結果所用的表格等。
6檔案編號、標識與控制
6.1檔案編號:[Microsof1]公司名稱+部門代號+檔名稱+檔案順序號+時間
注:各部門代號
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
6.2檔案的標識與控制
檔案分受控與非受控兩種,在管理體系執行的有關場所應用的檔案及提供給稽核機構的檔案為受控檔案,以編號為受控標識;如因其他目的提供給客戶的檔案為非受控檔案,不作標識;長期有效的檔案予以編號和標識,控制其發放,回收作廢失效版本;一次性或短時間有效的檔案過期自然失效,以其標題、日期作為標識,不必跟蹤回收其過期版本。
7檔案編制、稽核、批准和釋出
7.1行政檔案與管理性檔案的編制與審批
(1)公司級行政性檔案:公司組織機構設定、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經營管理、技術、生產、薪資福利、獎懲等重要決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編制。
(2)公司級管理性檔案: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由各部門依本制度4.3條負責編制。
(3)各部門行政性檔案:各部門因部門管理及工作開展所需求釋出的通知/通告,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編制。
(4)公司及各部門所有行政性檔案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公司內部業務便籤》,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5)公司及各部門所有管理性檔案的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檔案審閱簽發單》,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7.2檔案歸檔、發放、保管
7.2.1檔案歸檔
(1)經審批後的檔案,人事行政部負責填寫“檔案/記錄目錄”,並且將電子檔和紙張檔案同時歸檔。
(2)各部門收到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保管。各部門的“檔案/記錄目錄”應定期予以更新,並將影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編制/更新公司《受控檔案清單》。
7.2.2檔案發放
公司受控檔案、記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按以下範圍發放:
(1)管理手冊、程式檔案和公司管理檔案下發至各部門;
(2)作業檔案、記錄下發至使用檔案的相關部門;
(3)各個部門都要使用相應檔案、記錄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時收回作廢檔案;行政辦公室擬定《檔案發放登記表》按上述規定範圍發放檔案,並註明發放數量,填寫發放編號,並由領用者簽名。
(4)檔案接收部門應指定人員接收檔案,收文者要在《檔案發放登記表》中籤名。
7.2.3檔案保管與借閱
(1)檔案保管:所有經批准釋出的檔案皆應登記編目並歸檔保存於檔案的歸口部門,檔案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並確保檔案清晰易於識別。
a、行政檔案正本、管理檔案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術檔案正本按檔案歸口存放於檔案產生的技術部門。
c、外來檔案正本依檔案分類存放於檔案室及相應的檔案接收部門。
(2)各部門需要借閱檔案時可向檔案歸口部門辦理借閱手續,各部門檔案管理人員應建立“檔案借閱登記表”,管理檔案的借出和歸還。
(3)存放與硬碟和軟盤的檔案應有備份,並作出版本標識,採用密碼進行保護,限定查閱及使用範圍,由授權使用的人員進行操作。
(4)檔案的持有者若跨部門調動或離職,應辦理檔案交接、歸還手續。
7.3檔案的更改與回收作廢
(1)當檔案不適應需要更改時,由檔案歸口部門提出,並實施具體更改工作,檔案更改必須符合統一性、協調性,必要時相關的檔案應進行同步更改。
(2)檔案更改的起草、稽核、批准由原檔案起草、稽核、批准部門/人員按負責填寫《檔案更改/評審單》並實施更改。
(3)檔案修改內容較少時,可以採用劃改、換頁的方式進行更改;單檔案更改超過三次或更改較大或公司組織結構、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進行換版。
(4)公司檔案更改狀態按版本號為A版(B、C、D等)/修改狀態為0(1、2、3、4等)依此編號。版本號與更改狀態之間的關係為:每版檔案同一版本內可以允許修改10次,即修改狀態號最高是10,當超過10次時,檔案換版,即由A版升為B版,以此類推。特殊情況下,換版不受此限制。
(5)檔案更改內容必須及時到達檔案使用場所,對檔案的宣貫、實施情況有檔案歸口部門進行檢查,並確認更改效果。
(6)公司鼓勵各部門及人員在使用檔案時及時發現檔案的問題,提出檔案更改意見。
7.4檔案的作廢與銷燬
(1)各部門使用中的檔案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檔案釋出時,原檔案應作廢收回,作廢的原版檔案由人事行政部按原發放數量回收,並登記標明回收日期。
(2)檔案作廢或換頁換版時,對已回收的作廢檔案由行政辦公室及時銷燬,並記錄在《檔案銷燬(留用)記錄表》中,若需保留作廢檔案時要在檔案上標註“作廢”字樣。
(3)各類檔案的儲存期按《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7.5外來檔案管理
(1)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行業、地方標準;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管理辦法、制度、規定等外來檔案,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收集管理,並建立《外來檔案清單》。
(2)外來檔案由接收部門或形成檔案部門歸口管理。
(3)外來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執行的檔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交由相關部門傳閱執行,履行完畢後,由執行部門記錄執行情況,交檔案室備檔。
7.6保密檔案的管理
7.6.1保密檔案及保密資訊在形成後、歸檔前以“誰形成誰負責”為原則進行管理,秘密資訊以載體形式歸檔後,交由檔案室負責管理。
7.6.2保密檔案的發放、傳閱、披露應遵守以下原則:
檔案密級發放、傳閱範圍
絕密公司核心領導、絕對資訊形成部門的負責人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機密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機密資訊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秘密公司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秘密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該部門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公司檔案資料管理制度2
一、總則及範圍
為了保持公司技術部的技術檔案;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的完整性,避免混亂,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技術部的技術檔案;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的管理。
二、管理業務與分工
1.技術部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及有關技術檔案各項管理業務的審批及有關事項的確定。
2.技術員。負責總則中所述檔案的保管、收發及按本制度進行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1.技術檔案的種類
(1)技術類檔案
由技術部負責的圖紙及各類工藝規程、工藝卡片、作業指導書。
(2)管理類檔案
由技術部負責的專案的合同;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等。
2.檔案登記
(1)技術部必須建立《技術檔案管理臺賬》,掌握技術部全部檔案的情況。其臺賬應包括:編號、名稱、數量、檔案編制時間。
(2)檔案接收後,技術員應及時對檔案進行分類編號並作記錄。
3.檔案的歸檔及保管
技術檔案的保管由技術員按檔案型別進行保管。
4.檔案的借用
(1)檔案的借閱應開具借條並由技術部領導批准,方可借閱。
5.檔案的修改與審批
(1)當某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或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提出對不合理或者已經落後的技術檔案時,由技術部該專業的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分析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術檔案確定修改後,由技術部該專業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填寫《設計更改單》。
《設計更改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a)技術檔名稱、編號、或圖紙名稱、圖號;
(b)更改理由;
(c)會審意見、會審簽名;
(d)設計、工藝負責人簽名;
(e)修改內容和修改要求(以圖紙和文件形式表現)。
(3)技術檔案的xx與批准
一般性的內容更改只須將填好的《設計更改單》交技術部負責人進行xx和簽字批准即可。重大內容的更改與涉及安全、質量、投資等影響面較大的內容更改由技術部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審定,會議透過審定後,由技術部負責人簽字後交公司批准。
(4)技術員接到《設計更改單》後,應立即著手工作,更改時,必須把已發出和儲存、儲備的技術檔案一次全部修改完畢以保證技術檔案的統一性(圖紙更改後的發放除執行發放規定外,應同時將舊圖紙收回並登記)。
(5)技術檔案的管理應以紙質和電子版形式存檔(在登記時應作出標記)。
公司檔案資料管理制度3
1 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體例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和外來檔案的管理。
3 職責
3.1 公司總經辦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本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3.2 總經辦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檔案、法律法規檔案、政府相關外來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3.3 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有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3.4 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3.4.1 總經辦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及其他基礎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發文(通知、通告)等檔案。
3.4.2 財務部負責制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檔案。
3.4.3 客服部負責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檔案。
3.4.4 生產部負責制定公司生產管理制度檔案。
3.4.5 質檢部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質量體系檔案、產品認證檔案,並負責制定質量管理制度、產品質量檢驗規程、檢驗作業指導書等檔案。
3.4.6 設計部負責制定公司公司技術管理規範、產品技術標準、產品設計開發輸出檔案(設計圖樣、產品bom、檢驗標準、規範測試)等檔案。
3.4.7 工廠負責制定產品bom、產品工藝檔案、操作規程、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檔案(由打樣工廠負責)。
3.4.8 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制定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編制,公司副總或部門負責人稽核,總經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分發布前,應向總經辦提交電子/紙張檔案稽核備案,並獲得檔案號。
3.5 質量體系檔案的編制、稽核、批准、釋出,依《質量手冊》和《檔案控制程式》的規定執行。
4.定義
4.1 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4.2 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檔案,
4.3 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4.4 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5.工作程式
5.1 檔案的分類
5.1.1 檔案屬性分類
(1)質量體系檔案:質量方針、質量目標、質量手冊、質量體系程式檔案、質量計劃及質量體系執行過程中形成的檔案。
(2)行政性檔案:公司的公告、通知、通報、報告、申請、傳真等。
(3)管理性檔案: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規範/規定等,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產品設計開發流程等。
(4) 技術性檔案:產品標準、設計圖樣、工藝檔案、操作規程、檢驗規程等。
(5) 外來檔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行業標準、供應商/客戶提供檔案、裝置文件等。
5.1.2 檔案階層分類
(1 ) 一階檔案:公司章程、公司經營規劃/計劃、質量手冊。
(2 ) 二階檔案:公司經營管理活動開展所有過程控制的程式檔案。
(3 ) 三階檔案:管理制度、規範/規定、設計檔案、技術規程、作業指導書、外來檔案等。
(4 ) 四階檔案:各記錄表單、報表等。
公司檔案資料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檔案管理資料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公司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資料。同級相關方函、電、來文。
第三條公文的簽收:凡來公司公啟檔案(除領導訂啟的外)均由辦公室收發員登記簽收
第四條公文的編號保管:
1.辦公室收發員對上級來文拆封後應及時附上"外來檔案流單",並分類登記編號、保管。
2.公司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檔案及資料應及時分別送交辦公室收發員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儲存。
第五條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檔案均需由辦公室主任根據檔案資料和性質閱籤後,由收發員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應呈送公司領導親自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檔案要即閱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分別由辦公室收發員直接分轉處理。
3.為加速檔案運轉,辦公室收發員應在當天將檔案送到公司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特殊狀況例外)。
第六條檔案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資料。
2.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檔案交辦公室,切忌橫傳,閱批檔案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辦公室收發員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檔案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辦公室收發員對檔案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職責,承辦部門接到檔案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檔案壓放分散,如確係工作需要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辦公室同意後,予以影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週轉,以防丟失。
第七條發文的規定:公司上報下發正式檔案由辦公室負責。
第八條發文的範圍:
1.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檔案、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範圍。
2.下發檔案主要用於:(1)公佈規章制度;(2)轉發上級檔案或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制訂的工廠檔案;(3)公佈體制機構變動或幹部任免事項;(4)公佈重大經營管理、技術、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定;(5)釋出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6)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3.上行檔案主要用於:(1)對上級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定;外發文主要用於:(2)同相關單位聯絡有關重大經營管理、技術、人事、物資供應等事宜。
4.在日常經營管理、技術工作中,有關圖紙、技術檔案、審批工作、安排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相關業務科室書面或口頭通知執行,一般不用公司檔案釋出。
5.各業務部門如開專題會議所作的決定,一般都不應發文,能夠各業務部門名義發會議紀要。
6.各業務部門與外單位發生的一般業務聯絡,可用各部門的名義對外發函(應各自編號備查)不用公司名義發文。
第九條發文程式規定:
1.各部門需要發文,應事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擬搞人應填寫《發文擬稿單》,並詳細寫明檔案標題、傳送範圍、印刷份數、標定日期;
2.草擬文稿務必從公司角度出發,做到狀況確實、觀點鮮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文字簡練、標點符號正確、書寫工整。
3.辦公室對文稿進行審查和修改。對塗改不清、文字錯漏嚴重、資料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應退回擬稿部門重新擬稿;
4.經辦公室審查修改後的文稿,送主管領導核稿(對文稿資料、質量負責);
5.對稽核時修改較多,有礙列印和存檔的文稿,應由擬搞部門重新整理清楚;
6.需經會籤的文稿,由辦公室在交付列印前送會籤部門會籤;
7.經領導批准簽發後的文稿交辦公室統一編號列印;
8.檔案列印清樣,應由擬稿人校對,校對人員應在發文稿上簽名;
9.檔案打字後,由辦公室派專人分發並檢查落實狀況。
第十條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一般檔案,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後辦公室方可借閱。
第十一條借閱檔案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就地閱看,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檔案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檔案上勾劃等。
第十二條各部門應指定一位職責心強的同志負責檔案收交、保管、保密、催辦檢查工作。
第十三條檔案的歸檔範圍:
以公司名義構成的檔案統一由辦公室負責歸檔;其它部門日常工作中構成的活動資料,由各業務部門負責立卷歸檔。
第十四條立卷要求
1.檔案立卷應按照資料、名稱、作者、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2.立卷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持續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3.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構成的檔案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4.上年度構成的檔案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辦公室移交,清單一式兩份。(交接部門各留存一份備查)。
第十五條對於剩餘、重複、過時和無儲存價值的檔案,辦公室應定期清理造冊,辦理銷燬手續。
公司檔案資料管理制度5
為了控制公司檔案發放的適當範圍、作廢檔案的及時回收,確保各部門、車間所使用的公司檔案的有效性,特制定本規定。
1、檔案的發放:
(1)財務部、生產部、營銷部辦公室以本部門名義構成且在本部門管轄範圍內發放的檔案,各自安排發放和回收。需要在公司各橫向關聯部門之間發放實施的檔案,由辦公室安排專人統一發放和回收。
(2)各部門需辦公室安排發放檔案時,務必將檔案列印並影印好,由部經理書面寫明發放範圍、發放時間並簽名後送綜合管理部,由辦公室主任安排檔案發放人予以發放。
(3)任何檔案,發放人須建立“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發放到各部門的所有檔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接收。如部門負責人不在,由部門在場人員簽名代收。代收人務必負責及時將檔案轉給部門負責人。需個人接收的檔案由部門內部建立“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並由個人親自簽字接收。
(4)需發放到正科長以下管理、輔助人員和職工的檔案(包括學習材料等),發放人只需發放到相關正科長級管理人員,再由正科長級管理人員安排發放到相關個人。
2、檔案的更改:
(1)任何原因造成檔案的個別字句需要更改,且更改後不影響整個檔案版面的整潔美觀,由原編制構成的部門負責人書面寫明更改位置和如何更改(資料性或原則性的須報直屬部經理簽字認可),連同編制構成部門負責人的私章送原發放人,由原發放人根據原發放範圍及存檔予以更改。
(2)檔案發放人根據更改字數多少和繁簡狀況,可到現場為原件人更改,也能夠收回後予以更改,再返還給原收件人。但在更改時務必用雙線劃掉原字句,在劃掉的字句對應上方行距空間寫上新字句,並在更改處蓋上原編制構成部門負責人的私章。
3、檔案的換頁:
(1)任何原因造成檔案單頁大面積修改,需換頁的,由原編制構成將需修改頁面進行修改並列印、影印好,由其部門負責人書面寫明換頁狀況(屬資料性、原則性修改須部經理簽字認可)送原檔案發放人,由原檔案發放人根據原發放範圍予以換頁。
(2)所有需換頁的檔案,由檔案發放人統一換頁並註明執行時間,將原頁銷燬。
4、檔案的回收、作廢:
(1)因公司制度彙總、部門調整、規劃變化等原因,造成原檔案資料與新檔案資料重複、衝突而失效的,由彙總部門或新檔案編制構成部門負責人,安排原發放人予以回收。
(2)檔案發放人在回收檔案時,務必持“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由原接收人在登記表相關欄內簽名後回交。
(3)每年12月下旬,由辦公室通知各部門,對本年度平時未統一回收的檔案、報表等無效材料清理回收一次。
(4)所有回收的檔案均於回收當日送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統一安排銷燬。
5、其它規定:
(1)任何部門以公司名義構成的檔案討論稿或正式稿,務必發放到董事長兼總經理、財務部經理、生產部經理、營銷部經理、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其他相關聯人員,以便了解公司政策方向,根據公司各方面狀況系統地進行修改,確保介面部門的相互配合。
(2)無論部門或公司發放的'檔案在發放前都務必在檔案室存檔備案。
(3)任何檔案相關部門負責人接收後務必領學或傳達應執行的員工,認為有必要影印下發到相關員工時,須向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由原發放部門影印按發放程式予以發放。不得私自影印下發,避免檔案使用範圍失控,造成有效和無效版本的混淆。
(4)所有換頁或作廢檔案屬存檔的或相關部門需留存備查證明的,發放人只需蓋上作廢章即可,不予收回,但檔案管理員務必在“作廢檔案”檔案欄目登記註明,妥善保管,以便備查。
(5)發放檔案屬討論稿的,討論人組織討論結束後須按時交檔案編制構成部門。
(6)檔案發放人務必將已使用的“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按季度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以便備查或回收時使用。儲存期限為三年。
6、任何人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將公司檔案私自帶給給公司以外人員。則除承擔50元罰款外,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負責。
7、本規定各條款如有違犯,對職責人每次罰款50元,由其直接領導開通用罰款單收繳。
公司檔案資料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技術檔案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夠持續發展並在市場上持續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術檔案屬於公司所有。
2、為規範本公司技術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編制的正確性、完整性,明確技術檔案的編制、簽署、更改、儲存等相關的資料,確保技術檔案的正確性及實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3、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的技術檔案的管理。
二、技術檔案的編制
1、技術檔案包括:技術檔案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開發計劃階段:方案設計、質量保障大綱、設計開發計劃書、檢驗要求。
2)開發設計階段:原理圖、印製版圖、產品程式設計手冊、機械結構圖、程式設計器件燒寫檔案、可程式設計器件原始碼、硬體程式設計手冊、軟體安裝包、驅動程式、設計評審記錄表。
3)產品除錯階段:產品除錯手冊、產品焊裝明細表、產品除錯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產品維護階段:設計開發總結、軟體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和資料等務必貼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等相對應部門編制,各部門應對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技術檔案的提交
1、在產品開發的整個週期中,設計人員務必按照技術檔案規範認真進行各項檔案的編寫工作,以保證技術檔案的完整性。
2、在產品開發的各個階段,設計人員都務必按時提交設計檔案,並儲存在公司的伺服器中。每當設計檔案發生重大更改後,設計人員都務必重新提交檔案,以便更新伺服器中的檔案,保證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設計檔案的提交以starteam為準,設計人員須按照提交的檔案類別提交到starteam相應的目錄。
4、對於已提交的檔案,任何人員不得故意在伺服器上進行刪除。
四、技術檔案的歸檔
1、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檔案的稽核和批准;技術檔案的編制務必嚴格執行編制、校對、稽核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2、技術檔案應保證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稽核、批准等欄中籤署齊全,簽署不齊全的技術檔案不得用於歸檔。
3、檔案簽署分為紙質檔案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和光碟簽署。其中,紙質檔案簽署須在紙質檔案上手寫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則在starteam上以備註的方式進行簽署,光碟簽署則在光碟封面的標籤上進行總體簽署。
4、各類歸檔檔案經確認無誤並且簽署完畢後,方可進行歸檔工作。歸檔檔案要求一式兩套:一套存放在公司伺服器上,供查閱使用;一套刻錄成光碟,做封存保管。
5、用來儲存歸檔檔案的光碟或其包裝盒上應貼有標籤,標籤上須註明光碟的大致資訊,如名稱、編號、簽署資訊等。
6、歸檔檔案時,須填寫《設計專案歸檔資料清單》,並對歸檔檔案進行真實有效型和完整規範性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給予存檔。
五、技術檔案的借閱
1、任何員工之間不得私自傳閱技術檔案,不得非法持續不具許可權的檔案。
2、若因工作需要,須借閱技術檔案,則需報相關領導批准,並填寫《借閱登記表》,然後方可透過獲得的授權從公司伺服器上下載相應的檔案進行查閱。
3、對於借閱的檔案,不得私自列印、傳閱,不得洩露借閱檔案的秘密。
4、如有特殊狀況需要將檔案轉與他人或攜帶外出時,須經相關領導批准。
5、檔案閱覽之後,須在相關人員的監督下徹底刪除借閱檔案,並補充完整《借閱檔案記錄表》。
六、職責追究
各部門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規定而遺失或者洩漏公司的技術檔案,公司將根據有關保密規定給予罰金處罰和公司內部記過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職責的權利。
公司檔案資料管理制度7
第一條管理要點
1、為使檔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
2、檔案管理的範圍包括:上級下發檔案、公司各類制度檔案、外部傳真檔案、政策指導類檔案、各類合同檔案等。
3、制度類檔案按照公司文件統一格式進行編寫,統一頁首、頁尾,寫明公司全稱及檔案性質;正文部分寫明題目、時間、發文部門、資料等資訊;措辭規範,表達無歧義。
4、根據檔案屬性、類別,對所有檔案進行編號,根據編號定期歸檔,做好相應的文字記錄,以備查閱。
第二條制度規範
1、檔案的起草、收發、列印、歸檔整理、借閱銷燬等由辦公室人員負責執行。
2、公司上報下發正式檔案的權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傳送正式檔案。
3、公司對內公開檔案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和稽核,總經理簽發;各部門需要向下或對外發文的檔案由各部門負責起草,行政人事部負責稽核,稽核無誤後行政辦公室列印,列印後送回起草部門校對,校對無誤方可正式列印,由總經理蓋章,簽發。
4、凡寄至公司的檔案、傳真等,由辦公室簽收並做好相應記錄。
5、機密檔案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辦公室人員對一般性檔案進行分類管理,定期整理並製作相關報表提交給部門主管。
6、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可借閱一般性檔案,需嚴格履行借閱手續,對有密級程度的檔案,需行政人事主管審批,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閱。
7、辦公室管理人員對檔案借閱狀況進行登記,做好借閱記錄並限期清退。
8、按時間、資料、部門、名稱等資料分門別類進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資料收集完全,存檔備案。半年一小清,年終一大清。
9、根據存檔時間及存檔的必要性對檔案進行銷燬,需上報行政人事主管簽字批准,按照檔案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第三條檔案管理流程設計
1、內部檔案管理流程:起草檔案→審查編號→審批、簽發→列印檔案→下發檔案→檔案存檔
2、外部檔案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檔案整理→檔案存檔→清退→檔案存檔→檔案銷燬
3、借閱流程:提出申請,辦理手續→批准→借閱→清退→檔案存檔→檔案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