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通用1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提高我局規範性檔案的質量,確保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局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對人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並可反覆適用的規定、辦法、細則、決定、通告等檔案的起草、審查、備案、登記、公佈,適用本辦法。

  下列檔案不適用本辦法:

  (一)部署工作,規範本機關、本系統內部工作的檔案;

  (二)會議紀要。

  第三條:規範性檔案資料應貼合下列規定:

  (一)貼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二)貼合職權法定原則;

  (三)與WTO原則或其他規範性檔案相協調,無地方保護和行業保護的規定。

  第四條:規範性檔案不得創設下列事項:

  (一)行政許可;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行政處罰;

  (四)行政強制措施;

  (五)限制或者處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權益;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之外的義務。

  第五條:法制辦負責對規範性檔案進行監督和管理(包括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審查、廢止、備案、清理、彙編等)。

  第六條:規範性檔案原則上由業務工作機構指定專人負責起草。需報市政府或市人大批准的規範性檔案,應由業務工作機構組織起草小組進行起草。起草小組能夠吸納有關部門的人員、有關專業人員或社會團體的代表參加。

  第七條:規範性檔案初稿構成後,應由負責起草的業務工作機構將以下材料提交法制辦審查:

  (一)規範性檔案文字;

  (二)制定規範性檔案的說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決的問題;

  (三)制定規範性檔案的依據文字。

  規範性檔案資料與其他行政機關職責相關聯的,還應供給與其他行政機關協商情景的說明。

  第八條:法制辦應當在收到送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遇特殊情景,可再延長7個工作日。

  第九條:法制辦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對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查並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貼合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簽署同意意見後轉局辦公室進行文字把關;

  (二)送審材料不貼合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將送審材料退回負責起草的業務工作機構,並書面說明理由;

  (三)送審材料只存在立法技術問題的,予以修改並簽署同意意見後轉局辦公室進行文字把關。

  第十條:凡資料涉及本辦法第四條規定事項之一的規範性檔案,經局辦公會議討論決定或局長批准後,由法制辦負責提交以下材料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登記審查:

  (一)規範性檔案文字和提請審查的公函(一式兩份);

  (二)制定規範性檔案的說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決的問題;

  (三)制定規範性檔案的依據文字;

  (四)本部門法制工作機構的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凡資料不涉及本辦法第四條規定事項之一的規範性檔案,由主管局領導稽核經局長批准後簽發,並應自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由法制辦將下列材料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進行備案審查:

  負責起草規範性檔案的業務工作機構應當在規範性檔案釋出後3日內將第一款第(一)、(二)、(三)項材料交法制辦。

  第十二條:規範性檔案除按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交市政府法制辦進行登記審查和備案審查以外,還應在釋出之日起3日內由負責起草的業務工作機構將規範性檔案文字一式五份交法制辦,由法制辦統一送市政府法制辦、市人大、上級質監局等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規範性檔案應當自發布之日起30日內在本局網站上公開,亦可同時採取其他方式公開。規範性檔案在本局網站的公開程式按照本局政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規範性檔案應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確因特殊情景,不立即施行將有礙於規範性檔案正確施行的,可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條:規範性檔案目錄由法制辦按年編印發布,規範性檔案按政府每屆任期彙編一本。

  第十六條:對違反本辦法的職責追究,按照《儀徵市規範性檔案制定與備案審查辦法》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揚州市儀徵質量技術監督局法制機構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技術檔案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夠持續發展並在市場上堅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術檔案屬於公司所有。

  2、為規範本公司技術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編制的正確性、完整性,明確技術檔案的編制、簽署、更改、儲存等相關的資料,確保技術檔案的正確性及實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3、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的技術檔案的管理。

  二、技術檔案的編制

  1、技術檔案包括:技術檔案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開發計劃階段:方案設計、質量保障大綱、設計開發計劃書、檢驗要求。

  2)開發設計階段:原理圖、印製版圖、產品程式設計手冊、機械結構圖、程式設計器件燒寫檔案、可程式設計器件原始碼、硬體程式設計手冊、軟體安裝包、驅動程式、設計評審記錄表。

  3)產品除錯階段:產品除錯手冊、產品焊裝明細表、產品除錯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產品維護階段:設計開發總結、軟體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和資料等必須貼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等相對應部門編制,各部門應對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技術檔案的提交

  1、在產品開發的整個週期中,設計人員必須按照技術檔案規範認真進行各項檔案的編寫工作,以保證技術檔案的完整性。

  2、在產品開發的各個階段,設計人員都必須按時提交設計檔案,並儲存在公司的伺服器中。每當設計檔案發生重大更改後,設計人員都必須重新提交檔案,以便更新伺服器中的檔案,保證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設計檔案的提交以starteam為準,設計人員須按照提交的檔案類別提交到starteam相應的目錄。

  4、對於已提交的檔案,任何人員不得故意在伺服器上進行刪除。

  四、技術檔案的歸檔

  1、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檔案的稽核和批准;技術檔案的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稽核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2、技術檔案應保證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稽核、批准等欄中籤署齊全,簽署不齊全的技術檔案不得用於歸檔。

  3、檔案簽署分為紙質檔案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和光碟簽署。其中,紙質檔案簽署須在紙質檔案上手寫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則在starteam上以備註的方式進行簽署,光碟簽署則在光碟封面的標籤上進行總體簽署。

  4、各類歸檔檔案經確認無誤並且簽署完畢後,方可進行歸檔工作。歸檔檔案要求一式兩套:一套存放在公司伺服器上,供查閱使用;一套刻錄成光碟,做封存保管。

  5、用來儲存歸檔檔案的光碟或其包裝盒上應貼有標籤,標籤上須註明光碟的大致資訊,如名稱、編號、簽署資訊等。

  6、歸檔檔案時,須填寫《設計專案歸檔資料清單》,並對歸檔檔案進行真實有效型和完整規範性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給予存檔。

  五、技術檔案的借閱

  1、任何員工之間不得私自傳閱技術檔案,不得非法堅持不具許可權的檔案。

  2、若因工作需要,須借閱技術檔案,則需報相關領導批准,並填寫《借閱登記表》,然後方可經過獲得的授權從公司伺服器上下載相應的檔案進行查閱。

  3、對於借閱的檔案,不得私自列印、傳閱,不得洩露借閱檔案的秘密。

  4、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將檔案轉與他人或攜帶外出時,須經相關領導批准。

  5、檔案閱覽之後,須在相關人員的監督下徹底刪除借閱檔案,並補充完整《借閱檔案記錄表》。

  六、職責追究

  各部門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規定而遺失或者洩漏公司的技術檔案,公司將根據有關保密規定給予罰金處罰和公司內部記過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職責的權利。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3

  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確切可以查閱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揮各項安全記錄檔案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檔案管理目標及內容:

  1、 安全管理各項臺賬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並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2、 要對檔案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現不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 應及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 應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並存檔,做好詳細記錄。

  5、 儲存時,要保持檔案的完整性。

  6、 需上報的檔案必須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稽核、簽字批准後方可上報,檔案上必須詳細寫明檔案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 存檔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存檔,並統計編號、編制目錄等,以方便查閱。

  8、 存檔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9、 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詳細規定,不得將有密級檔案帶回家裡閱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 借閱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閱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閱人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影印,不能轉借他人。

  11、 對於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檔案應填寫《檔案銷燬清單》,經安全科長批准後,可以銷燬。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4

  1.技術檔案分為“受控”個“非受控”檔案兩大類。“受控”檔案指與質量管理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

  2.檔案的更改須填寫《檔案更改申請單》由負責人簽字後方可更改並標識,檔案更改幅度較大時,予以換版。換版檔案下發後,必須將原檔案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證使用有效版本。

  3.檔案領用者,因檔案丟失或者損壞需要領用新檔案時,到行政部填寫《檔案處理單》,經常務副總稽核、批准後方可領用。

  4.檔案管理者、檔案持有者要派專人管理檔案,並保持文字清晰,外來借閱者需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表》,經常務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閱。

  5.作廢檔案銷燬時,由該部門填寫《檔案處理單》,由總經理稽核、批准後統一銷燬。需要留用的加蓋“作廢留用章”後方可保留。

  6.質量記錄的格式和內容由使用部門設計,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統一編號控制。質量記錄表需要更改時,仍由原審批部門審批。

  7.質量記錄填寫:要求個部門質量記錄填寫人員在填寫時要及時、完整、自己清楚、資料準確、使用中性筆或者圓珠筆筆填寫。質量記錄原則上不準更改,如有失誤或者計算錯誤時,在改動處劃改並簽名。

  8.質量記錄的借閱:外來人員借閱質量記錄經常務副總批准後辦理借閱手續借閱,公司人員經行政部部長批准後,辦理借閱手續。

  9.質量記錄的管理和儲存:質量記錄由本部門制定專人負責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盜、防火、防蛀、儲存期按《質量記錄清單》的要求實施。

  10.各類質量記錄由各部門指定專人手機、整理分類並裝訂,行政部負責歸檔並規定期限儲存。

  11.質量記錄銷燬:對於超過儲存期的質量記錄,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門負責簽字,包常務副總稽核批准後,進行銷燬並填寫《質量記錄銷燬清單》,需要保留的記錄加蓋“作廢保留”章後由行政部統一儲存。

  12.行政部對質量記錄的填寫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留有記錄,填寫《監督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5

  機要檔案是傳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級較高的檔案,機要檔案的管理要做到及時、準確、安全、保密。

  一、辦理程式

  (一)機要檔案由機要人員簽收、啟封、核對、登記後,送辦公室主任提出擬辦意見報主要領導或主持工作的領導籤批,檔案應於當日處理,電報、急件隨到隨處理。

  (二)按領導籤批的範圍進行傳閱。

  (三)需辦理的,按局領導指示及時傳閱有關科室辦理。

  (四)歸檔,交上級部門。

  二、傳閱

  (一)傳閱檔案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按照檔案閱讀範圍進行傳閱。

  (二)機要人員要隨時掌握檔案行蹤和傳閱進度,避免中途積壓、漏傳、橫傳。

  (三)對局領導閱後所作的批示,要及時通知有關科室辦理,並做好機要檔案管理,防止檔案丟失。

  三、保密

  (一)機要人員要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嚴守保密規定,做到不該說的不說。

  (二)對於機要檔案,要單獨存放,嚴加保管。

  (三)借閱機密、秘密級檔案,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絕密級檔案一般不外借,確需借閱,需經分管領導批准。

  (四)各級領導要嚴格執行領導保密規定,不得將涉密檔案留在辦公室過夜或帶回宿舍閱讀。

  (五)涉密檔案,不得複製或摘抄。

  四、歸檔

  (一)傳閱和辦理完畢的檔案,應及時清理收回,分類整理,堅持整潔、清潔。

  (二)凡參加會議帶回或其他途徑簽收到的涉密檔案,應及時送交機要室登記歸檔。

  (三)幹部出差、調動工作或離退休時必須將自我使用或傳閱的機要檔案全部退回機要室。

  (四)機要人員按上級要求及時將機要檔案收回。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規範本公司檔案分類、編號、擬定、審批、用印、收發處理、整理存檔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適用於正龍物業有限公司及下屬管理中心各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

  2、職責

  2.1總經理負責公司所有對外發文審批。

  2.2管理中心經理負責管理中心檔案的審批。物業部負責管理中心檔案的列印及文號的管理工作。

  2.3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檔案的擬製與稽核,及負責本部門對公司內部發文的審批,並負責定期將已處理完畢的檔案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檔案格式、文號及資料的稽核,用印管理、歸檔管理工作。

  3、檔案種類

  3.1上行文:請示,報告,計劃,總結;

  3.2下行文:批覆,決定,通知,通告,通報,制度,規定;

  3.3平行文:信函,會議紀要。

  4、檔案格式

  4.1發文統一使用以上檔案類別之一。

  4.2秘密等級和緊急程度,用來確定檔案傳送方式及辦理速度,統一在檔案的左上角位置加註。

  4.3收文單位。是指用來處理或答覆檔案中有關問題和有關事項的單位。

  4.4正文。是檔案的主體部分。檔案制發的目的和根據,講述什麼事情,解決什麼問題以及辦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闡述清楚:

  4.5標題統一使用二號或三號黑體字,放在居中位置;

  4.6正文統一使用四號或小四宋體字,與主送單位等堅持一致。每段開頭空兩個字;要合理地劃分段落、正確使用標點符號,行間距為1.5倍,以清晰、美觀為原則;

  4.7附件。通常指隨正文發出的補充說明材料:如果該檔案有附件的,應在正文之下、發文單位落款的左上側,專行空兩格註明"附件:xxx"字樣;如果附件較多,還須編上序號;檔案無附件的,無須註明;

  4.8落款。指發文單位全稱或規範化的簡稱。以總經理的名義發出的,要用負責人姓名(前面冠以職務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標記)的右下角,相關於書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佔滿全頁,落款必須放在另頁空白紙上時,並在其上頭加註一行"(此頁無正文)"字樣;落款字型與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應寫發文日期;

  4.9.2制度或會議經過的檔案應寫經過的日期;

  4.9.3重要的檔案寫簽發的日期;

  5、文號

  5.1根據檔案類別、發文日期、發文單位及發文順序對檔案進行統一編號;具體文號編制規則見附件。

  5.2公司文號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管理中心文號由物業部統一管理;

  5.3發文部門需到以上部門登記領取文號後,方可發文。

  6、用印

  6.1用印是發文單位對檔案負責的標誌,是檔案合法生效的標誌,對外發文或內部重要檔案都應加蓋印章。

  6.2檔案列印校對完之後,由管理印章的人員用印並進行登記;

  6.3印章應蓋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間,即"騎年蓋月"位置。

  7、檔案管理

  7.1包括撰寫、稽核、簽發、蓋印、發放、歸檔、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規檔案應儘量列印,並由擬文人仔細校對稽核。

  7.3簽發。簽發人對簽發的檔案負有完全職責,應本著負責精神,仔細閱讀文稿,實事求是地擬寫批語。同意簽發的,註明"同意發文"字樣後按正常手續辦理;不一樣意的寫出具體意見返還擬文人重新撰寫;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員依據規定加印,並作好登記。對一頁以上的重要檔案還須加蓋騎縫印。

  7.5發放。由發文部門填寫《檔案發放登記表》,並做好發文簽收登記工作。需要回復辦理的檔案,還要填寫《檔案處理單》,夾在檔案前面,一併送有關人員或部門辦理。

  7.6收文。檔案管理人員(一般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相關人員)將所收到的檔案登記在《收文登記表》內,資料包括:流水號、收文日期、發文單位、收文標題、檔案編號、發文日期、份數、處理情景、備註等。

  7.7傳閱。傳閱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辦理。閱讀人在閱讀後應簽署姓名、日期。

  7.8儲存。檔案辦理完畢後,由最終處理部門人員進行保管。

  7.9歸檔。各部門定期將本部門已處理完畢的檔案匯兌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進行整理存檔工作。

  8、相關文件

  8.1文號編碼規則

  8.2《檔案編號使用登記表》

  8.3《對外發文登記表》

  8.4《對內發文登記表》

  8.5《收文登記表》

  8.6《檔案處理單》

  8.7《傳閱單》

  8.8《用印登記表》

  8.9對外發文格式

  8.10對內發文格式

  8.11報告總結格式

  8.12會議紀要格式

  8.13會議記錄格式

  9、修訂及實施

  9.1本規定由全公司各部門實施,行政人事部進行監督。

  9.2本規定修訂權在公司。

  9.3本規定從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實行。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7

  局辦公室負責我局對外行文和公文的收發處理工作,為使行文和收文處理規範化,特規定如下:

  一、行文

  (一)凡以我局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檔案(報告、請示、紀要、通知、函件等),由承辦科室擬稿,經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初審後,送辦公室核稿,經辦公室核稿後送局領導簽發。重要檔案需由局領導稽核,主管區領導簽發。聯合行文必須同時送有關單位領導會籤,方可發出。

  (二)經局領導簽發的文稿交辦公室統一登記、分類編號。由擬稿科室列印、校對、裝訂,上行文由辦公室傳送並催辦,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擬稿科室分發。

  (三)行文規則參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國發[XX]23號)有關規定執行,行文流程按局辦公處理系統流程進行。

  二、收文處理

  (一)所有發至我局的公文(含傳真件公文和附有領導的批示或上級部門轉我局處理的公文),由局辦公室統一簽收、登記、編號,送局領導閱示或送有關科室辦理。

  (二)檔案按辦件、閱件進行分類。辦公室負責人根據檔案內容和規定的傳閱範圍,提出辦文意見,送局領導批示或交有關科室閱辦。需要辦理的公文,經請示局領導後辦理,辦公室根據檔案內容、領導批示予以催辦。

  (三)對急辦件,辦公室應立即將檔案送交局領導批閱。領導不在時,辦公室應根據檔案內容及時限要求,交相關業務科室或人員辦理。事後及時向局領導彙報並做好督辦工作。

  (四)一般公文透過局內網辦理和傳閱。保密檔案一律由辦公室專人傳送。

  (五)凡外出開會、學習帶回的檔案及材料原件須交辦公室登記存檔。

  三、保密檔案收發管理

  (一)遵守公司統計報表管理制度,保密資料統一由本局兼職保密員收發、傳遞、清退和銷燬,並嚴格把好收發關、傳閱關、清退關“三關”。

  (二)制發文件時,經辦人要根據檔案、資料的內容和定密範圍,標明密級、保密期限,確定傳送範圍、數量,送局領導審批後印發。

  (三)保密檔案、保密資料必須在辦公室內進行傳閱,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傳閱範圍;不準擅自影印或抄錄保密檔案,不得將檔案帶出辦公室;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的,需經局領導批准,並要妥善保管。

  (四)影印保密檔案、保密資料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嚴禁將保密檔案、保密資料拿到社會上營業性場所影印。

  (五)借閱保密檔案、保密資料須按閱讀範圍借用,並辦理登記、簽字手續。用完後,要及時歸還。

  (六)對保密檔案、保密資料要定期清查,一般每季度清查一次。年終進行全面清查、核對,發現欠缺要及時追查,防止丟失。

  (七)銷燬保密檔案、保密資料時,必須登記造冊,經主管局領導批准,送區保密局指定的地點處理,嚴禁將檔案出賣給廢品收購站。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8

  一、一般

  1.技術檔案是我們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我們公司持續發展和在市場上堅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證,公司的技術檔案歸公司所有。

  2、為規範公司技術檔案管理,明確檔案編制的準確性、完整性、技術檔案編制、簽名、變更、儲存等相關資料,確保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技術檔案管理。

  二、技術檔案的編制

  1、技術檔案包括:技術檔案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開發計劃階段:計劃設計、質量保證概述、設計開發計劃書、檢查要求

  2)開發設計階段3360原理圖、列印佈局、產品程式設計手冊、機械原理圖、程式設計裝置燒錄檔案、可程式設計裝置原始碼、硬體程式設計手冊、軟體安裝包、驅動程式、設計審查記錄表

  3)產品除錯階段3360產品除錯手冊、產品焊接明細表、產品除錯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產品維護階段3360設計開發摘要、軟體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和資料等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等相關部門編制,各部門要對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提交技術檔案

  1.在產品開發的整個週期內,設計師應根據技術文件規範認真完成各文件的編寫工作,以確保技術文件的完整性。

  2.在產品開發的每個階段,設計師都必須及時提交設計檔案並儲存在公司的伺服器上。每當設計檔案發生重大更改時,設計師都必須重新提交檔案,更新伺服器上的檔案,確保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設計檔案的提交以starteam為準,設計師應根據提交的檔案類別提交到starteam的相應目錄。

  4.對於提交的檔案,任何人都不能故意從伺服器中刪除。

  四、技術檔案的保管

  1、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檔案的審查和批准。技術檔案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審查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責任、權利、利益。

  2、技術文件必須在標題欄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審計、批准等欄中籤名完備,簽名不完善的技術文件不能用於存檔。

  3.檔案簽名分為紙質檔案簽名、電子檔案簽名、光碟簽名。其中紙質文件簽名必須用手寫在紙質文件上,電子文件簽名必須作為註釋簽署starteam,光碟簽名必須作為一個整體簽署光碟封面上的標籤。

  4、各種存檔檔案確認後,簽名完成後才能進行存檔工作。歸檔檔案應在公司伺服器上保留1套2套3360套以供審閱。把一套烤成光碟保管。

  5.應在用於儲存歸檔檔案的光碟或其盒子上貼上標籤,標籤上應顯示光碟的大致資訊(如名稱、編號、簽名信息等)。

  6.歸檔檔案時要填寫《設計專案歸檔資料清單》,對歸檔檔案進行實際完整的規範性檢查,合格後才能歸檔。

  五、技術檔案貸款

  1.任何職員不得個人傳閱技術檔案,不得非法堅持未經授權的檔案。

  2.如果工作需要,需要借用技術檔案,請要求相關領導批准,並填寫《借閱登記表》。然後,您可以獲得相應的批准,從公司伺服器下載該檔案並進行審閱。

  3.對借來的檔案不能私自印刷、傳閱,不能洩露借來的檔案的秘密。

  4.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將檔案轉交他人或攜帶,必須得到相關領導的批准。

  5.查閱檔案後,應在相關人員監督下徹底刪除貸款檔案,並補充整個《借閱檔案記錄表》。

  六、追究責任

  各部門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如果因不遵守上述規定而丟失或洩露公司技術檔案,公司將根據相關秘密規定受到罰款處罰和公司內部處罰,情節嚴重的人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檔案的起草、審查、審批、釋出、執行、修改、廢止和備案。

  3定義

  3.1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3.2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有效版本的檔案。

  3.3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3.4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4.2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4.3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4.3.1各部門負責制定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制度檔案。

  4.3.2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組織制定公司體系檔案、程式檔案、管理檔案。

  4.3.3人事行政部為公司檔案規範化統籌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檔案立、改、廢的稽核(核稿)、釋出、彙總。

  5檔案分級分類

  5.1檔案分級

  5.1.1一級檔案:公司戰略規劃具有長期指導性、規範組織行為的概述性檔案或制度彙編類檔案等的系統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員工手冊、經營管理規範等。

  5.1.2二級檔案:規範各專業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管理等方面的檔案。

  5.1.3三級檔案:各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等具體實施的作業指導流程及相關技術檔案、操作規定、規範、專案管理檔案、公文等,包括具體的作業方法和標準。

  5.1.4四級檔案:表格、表單類檔案,凡記錄作業結果所用的表格等。

  6檔案編號、標識與控制

  6.1檔案編號:[Microsof1]公司名稱+部門代號+檔名稱+檔案順序號+時間

  注:各部門代號

  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

  6.2檔案的標識與控制

  檔案分受控與非受控兩種,在管理體系執行的有關場所應用的檔案及提供給稽核機構的檔案為受控檔案,以編號為受控標識;如因其他目的提供給客戶的檔案為非受控檔案,不作標識;

  長期有效的檔案予以編號和標識,控制其發放,回收作廢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時間有效的檔案過期自然失效,以其標題、日期作為標識,不必跟蹤回收其過期版本。

  7檔案編制、稽核、批准和釋出

  7.1行政檔案與管理性檔案的編制與審批

  (1)公司級行政性檔案:公司組織機構設定、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經營管理、技術、生產、薪資福利、獎懲等重要決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編制。

  (2)公司級管理性檔案: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由各部門依本制度4.3條負責編制。

  (3)各部門行政性檔案:各部門因部門管理及工作開展所需求釋出的通知/通告,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編制。

  (4)公司及各部門所有行政性檔案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公司內部業務便籤》,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5)公司及各部門所有管理性檔案的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檔案審閱簽發單》,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7.2檔案歸檔、發放、保管

  7.2.1檔案歸檔

  (1)經審批後的檔案,人事行政部負責填寫“檔案/記錄目錄”,並且將電子檔和紙張檔案同時歸檔。

  (2)各部門收到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保管。各部門的“檔案/記錄目錄”應定期予以更新,並將影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編制/更新公司《受控檔案清單》。

  7.2.2檔案發放

  公司受控檔案、記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按以下範圍發放:

  (1)管理手冊、程式檔案和公司管理檔案下發至各部門;

  (2)作業檔案、記錄下發至使用檔案的相關部門;

  (3)各個部門都要使用相應檔案、記錄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時收回作廢檔案;行政辦公室擬定《檔案發放登記表》按上述規定範圍發放檔案,並註明發放數量,填寫發放編號,並由領用者簽名。

  (4)檔案接收部門應指定人員接收檔案,收文者要在《檔案發放登記表》中籤名。

  7.2.3檔案保管與借閱

  (1)檔案保管:所有經批准釋出的檔案皆應登記編目並歸檔保存於檔案的歸口部門,檔案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並確保檔案清晰易於識別。

  a、行政檔案正本、管理檔案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術檔案正本按檔案歸口存放於檔案產生的技術部門。

  c、外來檔案正本依檔案分類存放於檔案室及相應的檔案接收部門。

  (2)各部門需要借閱檔案時可向檔案歸口部門辦理借閱手續,各部門檔案管理人員應建立“檔案借閱登記表”,管理檔案的借出和歸還。

  (3)存放與硬碟和軟盤的檔案應有備份,並作出版本標識,採用密碼進行保護,限定查閱及使用範圍,由授權使用的人員進行操作。

  (4)檔案的持有者若跨部門調動或離職,應辦理檔案交接、歸還手續。

  7.3檔案的更改與回收作廢

  7.3.1檔案更改

  (1)當檔案不適應需要更改時,由檔案歸口部門提出,並實施具體更改工作,檔案更改必須符合統一性、協調性,必要時相關的檔案應進行同步更改。

  (2)檔案更改的起草、稽核、批准由原檔案起草、稽核、批准部門/人員按負責填寫《檔案更改/評審單》並實施更改。

  (3)檔案修改內容較少時,可以採用劃改、換頁的方式進行更改;單檔案更改超過三次或更改較大或公司組織結構、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進行換版。

  (4)公司檔案更改狀態按版本號為A版(B、C、D等)/修改狀態為0(1、2、3、4等)依此編號。版本號與更改狀態之間的關係為:每版檔案同一版本內可以允許修改10次,即修改狀態號最高是10,當超過10次時,檔案換版,即由A版升為B版,以此類推。特殊情況下,換版不受此限制。

  (5)檔案更改內容必須及時到達檔案使用場所,對檔案的宣貫、實施情況有檔案歸口部門進行檢查,並確認更改效果。

  (6)公司鼓勵各部門及人員在使用檔案時及時發現檔案的問題,提出檔案更改意見。

  7.4檔案的作廢與銷燬

  (1)各部門使用中的檔案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檔案釋出時,原檔案應作廢收回,作廢的原版檔案由人事行政部按原發放數量回收,並登記標明回收日期。

  (2)檔案作廢或換頁換版時,對已回收的作廢檔案由行政辦公室及時銷燬,並記錄在《檔案銷燬(留用)記錄表》中,若需保留作廢檔案時要在檔案上標註“作廢”字樣。

  (3)各類檔案的儲存期按《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7.5外來檔案管理

  7.5.1外來檔案接收與歸口

  (1)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行業、地方標準;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管理辦法、制度、規定等外來檔案,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收集管理,並建立《外來檔案清單》。

  (2)外來檔案由接收部門或形成檔案部門歸口管理。

  (3)外來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執行的檔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交由相關部門傳閱執行,履行完畢後,由執行部門記錄執行情況,交檔案室備檔。

  7.6保密檔案的管理

  7.6.1保密檔案及保密資訊在形成後、歸檔前以“誰形成誰負責”為原則進行管理,秘密資訊以載體形式歸檔後,交由檔案室負責管理。

  7.6.2保密檔案的發放、傳閱、披露應遵守以下原則:

  檔案密級發放、傳閱範圍

  絕密公司核心領導、絕對資訊形成部門的負責人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機密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機密資訊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秘密公司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秘密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該部門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10

  1、技術負責人負責收集汽車維修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相關技術標準,具備所承修車型相關維修技術標準和工藝檔案,確保檔案完整並及時更新,以上資料交由資料管理員保管。

  2、資料管理員對所有資料進行分類編號,定期對資料進行盤點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3、借用資料時,資料管理員應認真、完整地填寫資料借用登記表。

  4、借用人對資料必須愛護,保證資料的完好、整潔。對於使用中出現的損壞現象,應主動向管理員說明,並酌情賠償。

  5、如資料遺失,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期購回此書或及時影印此書,資料管理員對借用人進行遺失登記,當再次出現遺失情況,限制其使用權,並上報領導。

  6、為保證資料內容清晰完整,翻閱資料時雙手一定要潔淨,凡出現資料破損,粘上油膩、不清潔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制其使用權。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11

  一、編制目的

  為維護公司檔案收發和輪閱的規範性、嚴肅性和安全性,維護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檔案收發和輪閱的管理。

  三、相關職責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依照本制度規定收發和輪閱檔案。

  2.綜合辦公室負責檔案收發和輪閱管理制度的管理。

  四、檔案收發程式

  1.凡上級和有關部門發、送本公司的檔案,均應由綜合辦公室專人負責開拆、登記。

  2.收到檔案要及時拆封,及時分送。綜合辦公室檔案收發每天不少於一次,對需送閱的檔案應登記後及時送閱。時效性較強的會議通知和檔案等,應立即交總經理閱籤。

  3.各類檔案送閱前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擬辦,並提出擬辦意見。

  4.經總經理批辦的檔案,由綜合辦公室專人負責及時轉交有關職能部門辦理。如需影印、列印的檔案,則由承辦部門按規定辦理。

  5.各職能部門需要發文件,先由各職能部門自行擬稿,經部門負責人審稿,交辦公室負責人核稿,再交分管副總經理稽核,最後由總經理簽發。

  6.收到已簽發的檔案後,辦公室專門人員應及時編好文號,確定印製份數,並逐項將檔案標題、文號、發文日期、印編份數等記入發文登記簿。同時,留二份與底稿一併歸檔。

  7.檔案材料一般由各職能部門裝訂封發,送綜合辦公室郵寄。機密和掛號檔案在封發時需註明,由綜合辦公室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檔案輪閱程式

  1.檔案輪閱由辦公室專人負責。各部門輪閱檔案一般不超過兩天。因故不能及時輪閱的,應將檔案送回,待後補閱。

  2.輪閱時不得擅自將有關輪閱檔案取走。確因工作需要借閱的,應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借閱時間一般不超過五天,影印件應妥善保管。

  3.檔案輪閱完畢,辦公室專門人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分類存查,並按規定立卷歸檔。

  六、其他

  1.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12

  一、總則及範圍

  為了保持公司技術部的技術檔案;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的完整性,避免混亂,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技術部的技術檔案;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的管理。

  二、管理業務與分工

  1.技術部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及有關技術檔案各項管理業務的審批及有關事項的確定。

  2.技術員。負責總則中所述檔案的保管、收發及按本制度進行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1.技術檔案的種類

  (1)技術類檔案

  由技術部負責的圖紙及各類工藝規程、工藝卡片、作業指導書。

  (2)管理類檔案

  由技術部負責的專案的合同;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等。

  2.檔案登記

  (1)技術部必須建立《技術檔案管理臺賬》,掌握技術部全__檔案的情況。其臺賬應包括:編號、名稱、數量、檔案編制時間。

  (2)檔案接收後,技術員應及時對檔案進行分類編號並作記錄。

  3.檔案的歸檔及保管

  技術檔案的保管由技術員按檔案型別進行保管。

  4.檔案的借用

  (1)檔案的借閱應開具借條並由技術部領導批准,方可借閱。

  5.檔案的修改與審批

  (1)當某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或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提出對不合理或者已經落後的技術檔案時,由技術部該專業的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分析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術檔案確定修改後,由技術部該專業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填寫《設計更改單》。

  《設計更改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a)技術檔名稱、編號、或圖紙名稱、圖號;

  (b)更改理由;

  (c)會審意見、會審簽名;

  (d)設計、工藝負責人簽名;

  (e)修改內容和修改要求(以圖紙和文件形式表現)。

  (3)技術檔案的xx與批准

  一般性的內容更改只須將填好的《設計更改單》交技術部負責人進行xx和簽字批准即可。重大內容的更改與涉及安全、質量、投資等影響面較大的內容更改由技術部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審定,會議透過審定後,由技術部負責人簽字後交公司批准。

  (4)技術員接到《設計更改單》後,應立即著手工作,更改時,必須把已發出和儲存、儲備的技術檔案一次全部修改完畢以保證技術檔案的統一性(圖紙更改後的發放除執行發放規定外,應同時將舊圖紙收回並登記)。

  (5)技術檔案的管理應以紙質和電子版形式存檔(在登記時應作出標記)。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規範管理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確保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符合本企業的特點,具有實際的指導意義,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其他安全生產檔案的編制、釋出、使用、評審、修訂等管理。

  (三)規範性引用檔案

  《檔案控制程式》

  (四)職責

  1.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稽核、簽發並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生產責任制。

  2.生產技術處負責實施對安全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生產責任制檔案的編制組織、稽核修訂,包括與安全標準化有關的外來檔案。

  3.各分廠、處室在職權範圍內分工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生產責任制的編制和管理。

  (五)管理要求

  1.安全標準化檔案的分類、編號

  1.1本企業的安全標準化檔案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1.2安全標準化檔案的受控狀態

  安全標準化檔案分“受控”和“非受控”兩種形式。“受控”檔案的發放物件為本公司與標準化執行有關的部門或個人。“受控”檔案發放時其封面加蓋“受控”章,進行統一編號,並對持有者進行登記,必要時蓋xx水泥有限公司專用章。“非受控”檔案只進行編號和記錄,可作為一次性檔案提供給顧客,發出後不再進行管理。

  1.3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編號規則:

  1.3.1公司自行編制的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編號規則:

  注:

  “WNXN”,是“xx水泥有限公司”的程式碼

  “WN”是,“威寧”的拼音第一個字母縮寫;

  “XN”,指公司名稱“西南”;

  “R”是指“記錄”;

  “AQ”,指各安全檔案的編號,安全生產規章制度WNXN-AQZD,操作規程WNXN-CZGC,安全責任制WNXN-AQZRZ等開始編,需保留檔案控制的相關記錄。

  1.3.2國家行業地方等標準採用原編號。

  2.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編制

  2.1生產技術處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包括《應急救援預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等檔案的編寫,按照安全標準化的13個要素進行分解,各分廠、處室按照職權範圍負責本部門所涉及的安全標準化要素進行安全檔案的編寫。

  2.2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至少包含下列內容:安全目標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檔案和檔案管理、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訓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建設專案安全“三同時”管理、生產裝置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裝置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作業安全管理、相關方及外用工(單位)管理、職業健康管理、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檢查及隱患治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績效評定管理等。

  2.3制度內容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應符合本企業的實際,不能照抄照搬。

  2.4制度的編寫人員應瞭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熟悉本企業的組織架構和管理特點,確保合規性。制度的格式建議包括以下內容:目的、適用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職責、管理要求、記錄等。

  2.5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要涵蓋本企業的所有崗位(或裝置),內容要基於特定的危險源(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分析評價和控制。其格式建議包括以下內容:目的、範圍、主要風險及控制措施、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應急處置、附件等。

  2.6應急預案的編寫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應按規定評審,並報安監部門備案。

  3.安全標準化檔案的會籤

  3.1安全標準化檔案草稿編制結束後,生產技術處應將草稿發放到相關部門,或組織相關部門、人員討論,廣泛徵求各部門人員的意見。

  3.2各部門人員提出的意見,生產技術處應做好記錄,斟酌採納後融入到其中。

  4.安全標準化檔案的審批

  4.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由生產技術處組織編寫,生產技術處負責人稽核後報請主管領導,由總經理批准。

  4.2各部門負責編制的安全標準化檔案由各單位自行起草,生產技術處負責人稽核後報請主管領導,公司總經理批准。

  4.3安全標準化檔案在釋出前,稽核時規定發放範圍。

  4.4各分廠、處室負責人負責稽核部門起草的檔案,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5.安全標準化檔案的釋出

  5.1受控檔案由行政人事處根據檔案的發放範圍統一發放。

  5.1.1公司重要安全檔案、制度由行政人事處檔案發放程式發放,發放途徑透過公司OA或ERP管理資訊平臺發放到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及時查閱,獲取存檔。

  5.1.2一般的安全檔案,由擬定檔案部門,按檔案發放程式發放,發放途徑透過公司OA或ERP管理資訊平臺發放到相關部門或本部門,相關部門或本部門應及時查閱,獲取存檔。

  5.2安全標準化檔案發放應在《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上登記,受控檔案應記錄發放號,並有檔案接收人簽名,保留髮放記錄。

  5.3各分廠編制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應由行政人事處發放到相關崗位,並組織培訓考核,保留記錄資料。

  5.4安全標準化檔案應以公司正式檔案釋出。

  5.5各分廠、處室應嚴格按照安全標準化檔案的要求執行。

  6.安全標準化檔案的使用

  6.1檔案使用人的受控檔案破損嚴重影響使用時,應向辦公室辦理更換手續,交回破損檔案,補發新檔案。補發新檔案,分發號不變。

  6.2檔案使用人丟失受控檔案應向行政人事處報告,說明丟失原因,經原批准人批准後補發新檔案。

  6.3行政人事處儲存相關《受控檔案目錄》。

  7.安全標準化檔案的評審

  7.1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及適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評估,並編寫評估報告。

  7.2個別檔案因可操作性等原因需要臨時評審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生產技術處負責組織安全標準化檔案評審,以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7.3出現下列情況時,評審工作可以立即開展,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7.3.1國家安全生產新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體公佈或透過檔案精神下達時。

  7.3.2省市等上級部門安全生產行政管理部門新下發的安全管理相關檔案通知時。

  7.3.3公司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和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時。

  7.3.4當發生事故時,工藝技術材料等發生變更時。

  7.3.5企業發生併購重組時。

  8.安全標準化檔案的修訂

  8.1制定檔案修訂的計劃,並根據檔案評審結果、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和績效評定結果等,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

  8.2安全標準化檔案需要更改時,應有檔案更改人書面說明原因及更改內容;重大更改(如技術等)還應附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據,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檔案主管部門稽核後,報原檔案批准人批准。原批准人發生變化或其職能發生變化時,應報接替其職能的人員批准。

  8.3安全標準化檔案經修改後應註明修改狀態,自0開始順序編號,修改頁超過2/3時應換版。

  8.4安全標準化檔案的換版和檔案的作廢及銷燬要進行登記。

  9.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管理

  9.1經批准的檔案應按檔案的編號規則予以編號登記。檔案起草部門應將檔案原稿和批文交辦公室儲存。以媒體形式存放檔案應加密/將磁碟標識存檔。

  9.2需臨時借閱安全標準化檔案時,應經安全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並予以登記,借閱者應在規定的日期時間內歸還檔案。檔案原稿不對外借閱。

  9.3檔案影印和複製需填寫申請單,由行政人事處負責人批准後執行。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列印影印和複製。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了規範安全生產檔案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檔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後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安全生產有關的檔案檔案的管理。

  三、職責

  1、安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並負責綜合監督管理。

  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檔案檔案的管理,並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3、各部門安全員負責本部門檔案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並適時將安全生產檔案上報公司安全職能部門備案。

  四、內容

  1、檔案資料的收集

  安全生產檔案檔案內容如下: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它要求;

  (2)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檔案、批覆文、領導指示材料及會議資料等;

  (3)公司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材料、安全學習資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5)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臺賬、事故報告、安全通報等;

  (6)供應商、承包商、施工單位相關材料等;

  (7)安全設施檢測、檢驗報告、記錄等;

  (8)食品安全、職業衛生評價報告等;

  2、立卷歸檔

  (1)、檔案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絡、儲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2)、應根據檔案資料的重要性,立案時間分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對上年度的檔案資料進行歸檔,統一儲存;

  (4)、各種檔案資料按一定特徵進行排列和系統化,應層次分明、編寫頁碼、標定卷內檔案資料目錄;

  (5)、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檔案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檔案保管

  (1)、檔案應入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紮堆放;

  (2)、應採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4、檔案借閱

  (1)、檔案資料檔案借閱,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借閱檔案要注意保護,不得丟失、損壞、塗改,要如期歸還,到期不能歸還者,要說明情況,並辦理續借手續;

  (2)、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或轉借他人;

  (3)、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並在借閱登記本上登出;

  5、檔案銷燬

  對於過期並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以定期銷燬,必要時做好銷燬記錄;

  五、相關記錄

  《檔案檔案清單》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並負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檔案規範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了規範安全生產檔案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檔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後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檔案檔案的管理。

  二、職責

  2.1 安全環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並負責綜合監督管理。

  2.2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檔案檔案的管理,並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2.3 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檔案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

  三、內容

  3.1檔案資料收集,安全生產檔案檔案內容如下:

  3.1.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他要求。

  3.1.2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檔案、批覆文、領導指示材料及會議資料等。

  3.1.3公司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材料、安全學習資料、領導指示材料等。

  3.1.4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3.1.5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臺賬、事故報告、安全通報等。

  3.1.6供應商、承包商相關材料。

  3.1.7安全設施檢測、校驗報告、記錄等。

  3.1.8安全、職業衛生評價報告。

  3.2立卷歸檔

  3.2.1檔案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絡、儲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應根據檔案資料的重要性,按時間永久、長期和短期等三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2.3各部門在每年2月底前對上年度的檔案資料進行歸檔,統一儲存。

  3.2.4各種檔案資料按一定特徵進行排列和系統化,應層次分明,編寫頁碼,填寫卷內檔案資料目錄。

  3.2.5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檔案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3檔案保管

  3.3.1檔案應入櫃上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紮堆放。

  3.3.2應採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3.4檔案借閱

  3.4.1檔案資料檔案借閱,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借閱檔案要注意保護,不得丟失、損壞、塗改,要如期歸還,到期不能歸還者,要說明情況,並辦理續借手續。

  3.4.2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或轉借他人。

  3.4.3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並在借閱登記本上登出。

  3.5檔案銷燬

  對於過期並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以定期銷燬,必要時做好銷燬記錄。

  四、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制定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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