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的作用

  公司管理制度是實現企業目標的有力措施和手段。它作為員工行為規範的模式,能使員工個人的活動得以合理進行,同時又成為維護員工共同利益的一種強制手段。

  因此,企業各項管理制度,是企業進行正常經營管理所必需的,它是一種強有力的保證。優秀企業文化的管理制度必然是科學、完整、實用的管理方式的體現。

  公司管理制度是企業員工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共同須遵守的規定和準則的總稱,公司管理制度的表現形式或組成包括企業組織機構設計、職能部門劃分及職能分工、崗位職責工作說明,專業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單等管理制度類檔案。

  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要依照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制度的目的是讓企業更加高效、穩定的執行,但由於每家企業在行業、組織結構、人員結構等各方面都存在著差異。

  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體例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和外來檔案的管理。

  3、職責

  3.1公司總經辦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本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3.2總經辦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檔案、法律法規檔案、政府相關外來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3.3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有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3.4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3.4.1總經辦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及其他基礎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發文(通知、通告)等檔案。

  3.4.2財務部負責制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檔案。

  3.4.3客服部負責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檔案。

  3.4.4生產部負責制定公司生產管理制度檔案。

  3.4.5質檢部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質量體系檔案、產品認證檔案,並負責制定質量管理制度、產品質量檢驗規程、檢驗作業指導書等檔案。

  3.4.6設計部負責制定公司公司技術管理規範、產品技術標準、產品設計開發輸出檔案(設計圖樣、產品bom、檢驗標準、規範測試)等檔案。

  3.4.7工廠負責制定產品bom、產品工藝檔案、操作規程、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檔案(由打樣工廠負責)。

  3.4.8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制定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編制,公司副總或部門負責人稽核,總經理批准。

  3.4.9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分發布前,應向總經辦提交電子/紙張檔案稽核備案,並獲得檔案號。

  3.5質量體系檔案的編制、稽核、批准、釋出,依《質量手冊》和《檔案控制程式》的規定執行。

  4、定義

  4.1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4.2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檔案。

  4.3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4.4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5、工作程式

  5.1檔案的分類

  5.1.1檔案屬性分類

  (1)質量體系檔案:質量方針、質量目標、質量手冊、質量體系程式檔案、質量計劃及質量體系執行過程中形成的檔案。

  (2)行政性檔案:公司的公告、通知、通報、報告、申請、傳真等。

  (3)管理性檔案: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規範/規定等,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產品設計開發流程等。

  (4)技術性檔案:產品標準、設計圖樣、工藝檔案、操作規程、檢驗規程等。

  (5)外來檔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行業標準、供應商/客戶提供檔案、裝置文件等。

  5.1.2檔案階層分類

  (1)一階檔案:公司章程、公司經營規劃/計劃、質量手冊。

  (2)二階檔案:公司經營管理活動開展所有過程控制的程式檔案。

  (3)三階檔案:管理制度、規範/規定、設計檔案、技術規程、作業指導書、外來檔案等。

  (4)四階檔案:各記錄表單、報表等。

  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規範管理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確保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符合本企業的特點,具有實際的指導意義,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其他安全生產檔案的編制、釋出、使用、評審、修訂等管理。

  (三)規範性引用檔案

  《檔案控制程式》

  (四)職責

  1.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稽核、簽發並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生產責任制。

  2.生產技術處負責實施對安全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生產責任制檔案的編制組織、稽核修訂,包括與安全標準化有關的外來檔案。

  3.各分廠、處室在職權範圍內分工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生產責任制的編制和管理。

  (五)管理要求

  1.安全標準化檔案的分類、編號

  1.1本企業的安全標準化檔案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1.2安全標準化檔案的受控狀態

  安全標準化檔案分“受控”和“非受控”兩種形式。“受控”檔案的發放物件為本公司與標準化執行有關的部門或個人。“受控”檔案發放時其封面加蓋“受控”章,進行統一編號,並對持有者進行登記,必要時蓋xx水泥有限公司專用章。“非受控”檔案只進行編號和記錄,可作為一次性檔案提供給顧客,發出後不再進行管理。

  1.3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編號規則:

  1.3.1公司自行編制的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編號規則:

  注:

  “WNXN”,是“xx水泥有限公司”的程式碼

  “WN”是,“威寧”的拼音第一個字母縮寫;

  “XN”,指公司名稱“西南”;

  “R”是指“記錄”;

  “AQ”,指各安全檔案的編號,安全生產規章制度WNXN-AQZD,操作規程WNXN-CZGC,安全責任制WNXN-AQZRZ等開始編,需保留檔案控制的相關記錄。

  1.3.2國家行業地方等標準採用原編號。

  2.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編制

  2.1生產技術處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包括《應急救援預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等檔案的編寫,按照安全標準化的13個要素進行分解,各分廠、處室按照職權範圍負責本部門所涉及的安全標準化要素進行安全檔案的編寫。

  2.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至少包含下列內容:安全目標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檔案和檔案管理、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訓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建設專案安全“三同時”管理、生產裝置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裝置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作業安全管理、相關方及外用工(單位)管理、職業健康管理、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檢查及隱患治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績效評定管理等。

  2.3制度內容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應符合本企業的實際,不能照抄照搬。

  2.4制度的編寫人員應瞭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熟悉本企業的組織架構和管理特點,確保合規性。制度的格式建議包括以下內容:目的、適用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職責、管理要求、記錄等。

  2.5《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要涵蓋本企業的所有崗位(或裝置),內容要基於特定的危險源(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分析評價和控制。其格式建議包括以下內容:目的、範圍、主要風險及控制措施、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應急處置、附件等。

  2.6應急預案的編寫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應按規定評審,並報安監部門備案。

  3.安全標準化檔案的會籤

  3.1安全標準化檔案草稿編制結束後,生產技術處應將草稿發放到相關部門,或組織相關部門、人員討論,廣泛徵求各部門人員的意見。

  3.2各部門人員提出的意見,生產技術處應做好記錄,斟酌採納後融入到其中。

  4.安全標準化檔案的審批

  4.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由生產技術處組織編寫,生產技術處負責人稽核後報請主管領導,由總經理批准。

  4.2各部門負責編制的安全標準化檔案由各單位自行起草,生產技術處負責人稽核後報請主管領導,公司總經理批准。

  4.3安全標準化檔案在釋出前,稽核時規定發放範圍。

  4.4各分廠、處室負責人負責稽核部門起草的檔案,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5.安全標準化檔案的`釋出

  5.1受控檔案由行政人事處根據檔案的發放範圍統一發放。

  5.1.1公司重要安全檔案、制度由行政人事處檔案發放程式發放,發放途徑透過公司OA或ERP管理資訊平臺發放到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及時查閱,獲取存檔。

  5.1.2一般的安全檔案,由擬定檔案部門,按檔案發放程式發放,發放途徑透過公司OA或ERP管理資訊平臺發放到相關部門或本部門,相關部門或本部門應及時查閱,獲取存檔。

  5.2安全標準化檔案發放應在《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上登記,受控檔案應記錄發放號,並有檔案接收人簽名,保留髮放記錄。

  5.3各分廠編制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應由行政人事處發放到相關崗位,並組織培訓考核,保留記錄資料。

  5.4安全標準化檔案應以公司正式檔案釋出。

  5.5各分廠、處室應嚴格按照安全標準化檔案的要求執行。

  6.安全標準化檔案的使用

  6.1檔案使用人的受控檔案破損嚴重影響使用時,應向辦公室辦理更換手續,交回破損檔案,補發新檔案。補發新檔案,分發號不變。

  6.2檔案使用人丟失受控檔案應向行政人事處報告,說明丟失原因,經原批准人批准後補發新檔案。

  6.3行政人事處儲存相關《受控檔案目錄》。

  7.安全標準化檔案的評審

  7.1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及適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評估,並編寫評估報告。

  7.2個別檔案因可操作性等原因需要臨時評審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生產技術處負責組織安全標準化檔案評審,以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7.3出現下列情況時,評審工作可以立即開展,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7.3.1國家安全生產新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體公佈或透過檔案精神下達時。

  7.3.2省市等上級部門安全生產行政管理部門新下發的安全管理相關檔案通知時。

  7.3.3公司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和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時。

  7.3.4當發生事故時,工藝技術材料等發生變更時。

  7.3.5企業發生併購重組時。

  8.安全標準化檔案的修訂

  8.1制定檔案修訂的計劃,並根據檔案評審結果、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和績效評定結果等,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

  8.2安全標準化檔案需要更改時,應有檔案更改人書面說明原因及更改內容;重大更改(如技術等)還應附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據,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檔案主管部門稽核後,報原檔案批准人批准。原批准人發生變化或其職能發生變化時,應報接替其職能的人員批准。

  8.3安全標準化檔案經修改後應註明修改狀態,自0開始順序編號,修改頁超過2/3時應換版。

  8.4安全標準化檔案的換版和檔案的作廢及銷燬要進行登記。

  9.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管理

  9.1經批准的檔案應按檔案的編號規則予以編號登記。檔案起草部門應將檔案原稿和批文交辦公室儲存。以媒體形式存放檔案應加密/將磁碟標識存檔。

  9.2需臨時借閱安全標準化檔案時,應經安全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並予以登記,借閱者應在規定的日期時間內歸還檔案。檔案原稿不對外借閱。

  9.3檔案影印和複製需填寫申請單,由行政人事處負責人批准後執行。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列印影印和複製。

  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規範安全生產檔案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檔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後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安全生產有關的檔案檔案的管理。

  三、職責

  1、安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並負責綜合監督管理。

  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檔案檔案的管理,並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3、各部門安全員負責本部門檔案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並適時將安全生產檔案上報公司安全職能部門備案。

  四、內容

  1、檔案資料的收集

  安全生產檔案檔案內容如下: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它要求;

  (2)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檔案、批覆文、領導指示材料及會議資料等;

  (3)公司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材料、安全學習資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5)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臺賬、事故報告、安全通報等;

  (6)供應商、承包商、施工單位相關材料等;

  (7)安全設施檢測、檢驗報告、記錄等;

  (8)食品安全、職業衛生評價報告等;

  2、立卷歸檔

  (1)、檔案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絡、儲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2)、應根據檔案資料的重要性,立案時間分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對上年度的檔案資料進行歸檔,統一儲存;

  (4)、各種檔案資料按一定特徵進行排列和系統化,應層次分明、編寫頁碼、標定卷內檔案資料目錄;

  (5)、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檔案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檔案保管

  (1)、檔案應入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紮堆放;

  (2)、應採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4、檔案借閱

  (1)、檔案資料檔案借閱,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借閱檔案要注意保護,不得丟失、損壞、塗改,要如期歸還,到期不能歸還者,要說明情況,並辦理續借手續;

  (2)、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或轉借他人;

  (3)、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並在借閱登記本上登出;

  5、檔案銷燬

  對於過期並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以定期銷燬,必要時做好銷燬記錄;

  五、相關記錄

  《檔案檔案清單》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並負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檔案的起草、審查、審批、釋出、執行、修改、廢止和備案。

  3、定義

  3.1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3.2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有效版本的檔案。

  3.3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3.4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4.2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4.3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4.3.1各部門負責制定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制度檔案。

  4.3.2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組織制定公司體系檔案、程式檔案、管理檔案。

  4.3.3人事行政部為公司檔案規範化統籌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檔案立、改、廢的稽核(核稿)、釋出、彙總。

  5、檔案分級分類

  5.1檔案分級

  5.1.1一級檔案:公司戰略規劃具有長期指導性、規範組織行為的概述性檔案或制度彙編類檔案等的系統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員工手冊、經營管理規範等。

  5.1.2二級檔案:規範各專業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管理等方面的檔案。

  5.1.3三級檔案:各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等具體實施的作業指導流程及相關技術檔案、操作規定、規範、專案管理檔案、公文等,包括具體的作業方法和標準。

  5.1.4四級檔案:表格、表單類檔案,凡記錄作業結果所用的表格等。

  6、檔案編號、標識與控制

  6.1檔案編號:[Microsof1]公司名稱+部門代號+檔名稱+檔案順序號+時間

  注:各部門代號

  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

  6.2檔案的標識與控制

  檔案分受控與非受控兩種,在管理體系執行的有關場所應用的檔案及提供給稽核機構的檔案為受控檔案,以編號為受控標識;如因其他目的提供給客戶的檔案為非受控檔案,不作標識;

  長期有效的檔案予以編號和標識,控制其發放,回收作廢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時間有效的檔案過期自然失效,以其標題、日期作為標識,不必跟蹤回收其過期版本。

  7、檔案編制、稽核、批准和釋出

  7.1行政檔案與管理性檔案的編制與審批

  (1)公司級行政性檔案:公司組織機構設定、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經營管理、技術、生產、薪資福利、獎懲等重要決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編制。

  (2)公司級管理性檔案: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由各部門依本制度4.3條負責編制。

  (3)各部門行政性檔案:各部門因部門管理及工作開展所需求釋出的通知/通告,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編制。

  (4)公司及各部門所有行政性檔案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公司內部業務便籤》,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5)公司及各部門所有管理性檔案的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檔案審閱簽發單》,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7.2檔案歸檔、發放、保管

  7.2.1檔案歸檔

  (1)經審批後的檔案,人事行政部負責填寫“檔案/記錄目錄”,並且將電子檔和紙張檔案同時歸檔。

  (2)各部門收到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保管。各部門的“檔案/記錄目錄”應定期予以更新,並將影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編制/更新公司《受控檔案清單》。

  7.2.2檔案發放

  公司受控檔案、記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按以下範圍發放:

  (1)管理手冊、程式檔案和公司管理檔案下發至各部門;

  (2)作業檔案、記錄下發至使用檔案的相關部門;

  (3)各個部門都要使用相應檔案、記錄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時收回作廢檔案;行政辦公室擬定《檔案發放登記表》按上述規定範圍發放檔案,並註明發放數量,填寫發放編號,並由領用者簽名。

  (4)檔案接收部門應指定人員接收檔案,收文者要在《檔案發放登記表》中籤名。

  7.2.3檔案保管與借閱

  (1)檔案保管:所有經批准釋出的檔案皆應登記編目並歸檔保存於檔案的歸口部門,檔案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並確保檔案清晰易於識別。

  a、行政檔案正本、管理檔案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術檔案正本按檔案歸口存放於檔案產生的技術部門。

  c、外來檔案正本依檔案分類存放於檔案室及相應的檔案接收部門。

  (2)各部門需要借閱檔案時可向檔案歸口部門辦理借閱手續,各部門檔案管理人員應建立“檔案借閱登記表”,管理檔案的借出和歸還。

  (3)存放與硬碟和軟盤的檔案應有備份,並作出版本標識,採用密碼進行保護,限定查閱及使用範圍,由授權使用的人員進行操作。

  (4)檔案的持有者若跨部門調動或離職,應辦理檔案交接、歸還手續。

  7.3檔案的更改與回收作廢

  7.3.1檔案更改

  (1)當檔案不適應需要更改時,由檔案歸口部門提出,並實施具體更改工作,檔案更改必須符合統一性、協調性,必要時相關的檔案應進行同步更改。

  (2)檔案更改的起草、稽核、批准由原檔案起草、稽核、批准部門/人員按負責填寫《檔案更改/評審單》並實施更改。

  (3)檔案修改內容較少時,可以採用劃改、換頁的方式進行更改;單檔案更改超過三次或更改較大或公司組織結構、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進行換版。

  (4)公司檔案更改狀態按版本號為A版(B、C、D等)/修改狀態為0(1、2、3、4等)依此編號。版本號與更改狀態之間的關係為:每版檔案同一版本內可以允許修改10次,即修改狀態號最高是10,當超過10次時,檔案換版,即由A版升為B版,以此類推。特殊情況下,換版不受此限制。

  (5)檔案更改內容必須及時到達檔案使用場所,對檔案的宣貫、實施情況有檔案歸口部門進行檢查,並確認更改效果。

  (6)公司鼓勵各部門及人員在使用檔案時及時發現檔案的問題,提出檔案更改意見。

  7.4檔案的作廢與銷燬

  (1)各部門使用中的檔案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檔案釋出時,原檔案應作廢收回,作廢的原版檔案由人事行政部按原發放數量回收,並登記標明回收日期。

  (2)檔案作廢或換頁換版時,對已回收的作廢檔案由行政辦公室及時銷燬,並記錄在《檔案銷燬(留用)記錄表》中,若需保留作廢檔案時要在檔案上標註“作廢”字樣。

  (3)各類檔案的儲存期按《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7.5外來檔案管理

  7.5.1外來檔案接收與歸口

  (1)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行業、地方標準;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管理辦法、制度、規定等外來檔案,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收集管理,並建立《外來檔案清單》。

  (2)外來檔案由接收部門或形成檔案部門歸口管理。

  (3)外來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執行的檔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交由相關部門傳閱執行,履行完畢後,由執行部門記錄執行情況,交檔案室備檔。

  7.6保密檔案的管理

  7.6.1保密檔案及保密資訊在形成後、歸檔前以“誰形成誰負責”為原則進行管理,秘密資訊以載體形式歸檔後,交由檔案室負責管理。

  7.6.2保密檔案的發放、傳閱、披露應遵守以下原則:

  檔案密級發放、傳閱範圍

  絕密公司核心領導、絕對資訊形成部門的負責人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機密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機密資訊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秘密公司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秘密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該部門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5

  一、總則及範圍

  為了保持公司技術部的技術檔案;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的完整性,避免混亂,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技術部的技術檔案;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的管理。

  二、管理業務與分工

  1.技術部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及有關技術檔案各項管理業務的審批及有關事項的確定。

  2.技術員。負責總則中所述檔案的保管、收發及按本制度進行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1.技術檔案的種類

  (1)技術類檔案

  由技術部負責的圖紙及各類工藝規程、工藝卡片、作業指導書。

  (2)管理類檔案

  由技術部負責的專案的合同;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等。

  2.檔案登記

  (1)技術部必須建立《技術檔案管理臺賬》,掌握技術部全__檔案的情況。其臺賬應包括:編號、名稱、數量、檔案編制時間。

  (2)檔案接收後,技術員應及時對檔案進行分類編號並作記錄。

  3.檔案的歸檔及保管

  技術檔案的保管由技術員按檔案型別進行保管。

  4.檔案的借用

  (1)檔案的借閱應開具借條並由技術部領導批准,方可借閱。

  5.檔案的修改與審批

  (1)當某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或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提出對不合理或者已經落後的技術檔案時,由技術部該專業的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分析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術檔案確定修改後,由技術部該專業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填寫《設計更改單》。

  《設計更改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a)技術檔名稱、編號、或圖紙名稱、圖號;

  (b)更改理由;

  (c)會審意見、會審簽名;

  (d)設計、工藝負責人簽名;

  (e)修改內容和修改要求(以圖紙和文件形式表現)。

  (3)技術檔案的xx與批准

  一般性的內容更改只須將填好的《設計更改單》交技術部負責人進行xx和簽字批准即可。重大內容的更改與涉及安全、質量、投資等影響面較大的內容更改由技術部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審定,會議透過審定後,由技術部負責人簽字後交公司批准。

  (4)技術員接到《設計更改單》後,應立即著手工作,更改時,必須把已發出和儲存、儲備的技術檔案一次全部修改完畢以保證技術檔案的統一性(圖紙更改後的發放除執行發放規定外,應同時將舊圖紙收回並登記)。

  (5)技術檔案的管理應以紙質和電子版形式存檔(在登記時應作出標記)。

  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增強檔案、檔案安全性和保密性,規範公司檔案、檔案格式,統一檔案、檔案程式,特制定公司檔案、檔案管理辦法。

  二、格式的規範

  公司檔案、檔案的格式包括:臺頭、字型、編碼,要做到統一、規範,公司對外聯絡、內部行文按照統一的格式,一律要求計算機列印後傳送,不得手寫。

  三、文件分類管理

  公司建立各類文件的目的,一是透過文件可瞭解公司整個發展情況,二是便於查詢、使用。根據公司經營範圍,文件可分為幾類,如下:

  1、行政類

  1)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交流檔案、會議紀要、重要函件;

  2)機要檔案:股東會/董事會會議紀要、決議等材料;審計報告、商業密件以及不可隨意影印的檔案或傳閱的檔案等;

  3)公司的宣傳材料、簡介、刊物等;

  4)公司人事檔案,各項人事記錄;

  5)行政產生的各項記錄,資產、裝置說明書、驅動盤等。

  2、技術類

  1)技術文件/產品程式碼/產品研發測試過程文件和記錄;

  2)技術資料:與工作有關的開發工具及技術參考、學習資料。

  3、商務類

  1)非經營協議:公司之間合作、協作協議;

  2)經營合同:用於公司的租賃、通訊以及辦公方面的合同、協議;商務經營活動合同,包括正式合同、內部合同、採購合同及合同執行過程記錄等;客戶檔案,以客戶為單位,自與該客戶建立聯絡開始,除基本情況外,記錄每一次活動及每一項合同執行情況。媒介檔案:每一家媒介建立獨立檔案,除基本情況外,記錄每次合作或採購活動情況。

  4、專案文件

  從銷售立項到完成全過程的專案正式檔案和溝通備忘檔案,全部獨立存檔。

  四、文件編號規則

  1、常規檔案編號規則:

  公司名稱縮寫(CF)+科目名稱+具體類別+年份+順序號(3位)

  如:公司行政管理會議紀要一份:CF-AM-會議紀要-2021-005

  2、專案文件編號規則:

  專案編號+具體類別+順序號(3位)

  如:xx專案溝通會議紀要一份:20211009-XS-溝通會議紀要-003

  3、公司運營管控文件編號規則:

  公司名稱縮寫+科目+順序號(3位)+版本號

  如:考勤管理制度:CF-HR-005-1.0,“CF”代表公司,“HR”代表所屬科目-人力資源管理,“005”代表序號,“1.0”代表版本號。

  五、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執行,人事行政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7

  一、總則

  第一條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企業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資料。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條公文的簽收

  1、凡接收公文均由秘書登記簽收後分別轉交相關部門,在簽收和拆封時,秘書均需注意檢查封口和郵戳。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對密件開口和國外信函郵票被撕應拒絕簽收。

  2、對政府部門發來的檔案,要進行信封、檔案、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登記差錯檔案的文號。

  第四條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檔案均需由秘書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應呈送總經理親自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檔案要即閱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由秘書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檔案,應同主辦部門聯絡後再分轉處理。

  3、為加速檔案運轉,秘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檔案送到總經理辦公室,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

  第五條檔案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給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2、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讀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檔案交秘書處,閱批檔案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後簽名以示負責。如有總經理“批示”、“擬辦意見”,秘書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檔案所提要求和總經理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閱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資料夾內任何檔案及附件,如確係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洩密。

  4、檔案閱完後應送交秘書,切忌橫傳。

  5、行政秘書對檔案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檔案、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檔案壓放或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秘書同意予以影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週轉歸檔。

  三、檔案借閱和清退

  第六條各部門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一般檔案,需經本部門主管簽寫便條,對有密級的檔案須秘書同意後方可借閱。

  第七條借閱檔案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就地閱看,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檔案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檔案上勾畫等。

  第八條各部門應具體指定責任心強的主管負責檔案收交、保管、保密、催辦檢查工作。

  四、檔案的立卷與歸檔

  第九條檔案的歸檔範圍

  凡下列檔案統一由行政秘書歸檔:

  1、企業領導發出的報告、指示、決定、決議、通報、紀要、重要通知、工作總結、領導發言和經營工作的各類計劃、統計、季度、年度報表等;

  2、各種專業例會記錄;

  3、企業召開重要會議所形成的報告、總結、決議、發言、簡報、會議記錄等;

  4、有儲存價值的客戶資料及處理結果;

  5、企業日誌和大事記。

  第十條立卷要求

  1、檔案的立卷應按照內容、名稱、作者、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2、立卷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3、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檔案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五、檔案的銷燬

  第十一條對於多餘、重複、過時和無儲存價值的檔案,秘書應定期清理造冊並按行政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燬手續。

  六、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第一條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根據中央關於文書處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廠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廠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資料。

  第三條按照黨政分工的原則,全廠各類檔案分別由黨委辦公室和厂部辦(以下簡稱兩辦)歸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條公文的簽收

  1、凡來廠公啟檔案(除廠領導訂啟的外)均由廠收發員登記簽收(由上級或郵電局機要通訊員直送機要室的機要檔案除外)後分別交兩辦機要秘書拆封。在簽收和拆封時,收發員和機要秘書均需注意檢查封口和郵戳。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對密件開口和國外信函郵票被撕應拒絕簽收。

  2、對上級機要部門發來的檔案,要進行信封、檔案、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機要部門,並登記差錯檔案的文號。

  第五條公文的編號保管

  1、兩辦機要秘書對上級來文拆封後應及時附上檔案處理傳閱單,並分類登記編號、保管。須由工廠承辦或歸檔的廠領導親啟檔案,廠領導啟封後,也應分別交兩辦辦理正常手續。

  2、本廠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檔案及資料應及時分別送交兩辦機要秘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儲存。

  第六條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檔案均需分別由兩辦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由機要秘書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應呈送廠領導(或分管領導)親自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檔案要即閱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分別由兩辦機要秘書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檔案,應同主辦單位聯絡後再分轉處理。

  3、為加速檔案運轉,機要秘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檔案送到廠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特殊情況例外)。

  第七條檔案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2、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檔案交機要室,閱批檔案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兩辦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檔案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閱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資料夾內任何檔案及附件,如確係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洩密。

  4、檔案閱完後,應送交兩辦機要秘書,切忌橫傳。

  5、兩辦機要秘書對檔案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檔案、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檔案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兩辦同意後,予以影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週轉。

  6、按照閱文範圍,離、退休幹部,一般由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學習有關檔案,或由兩辦機要室通知到機要室閱文。

  (三)發文的管理

  第八條發文的規定

  1、全廠上報下發正式檔案的權力分別集中黨委和厂部,各群眾團體和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傳送正式檔案。

  2、各群眾團體、部門需要向上反映彙報重要情況或向下安排佈置重要工作要求發文應分別向黨委、厂部提出發文申請,並將檔案底稿分別交兩辦稽核。黨委、厂部同意發文,則兩辦分別按黨、政機構設定與業務分工統一歸口以黨×字、廠×字發文。群眾團體檔案由黨委批轉。

  3、對全廠影響較大,涉及兩個以上廠領導分管範圍的檔案,須由黨委書記或廠長批准簽發。其餘檔案均由分管廠領導批准簽發。

  第九條發文的範圍:

  1、凡是以黨委、厂部名義發出的檔案、通告、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範圍。

  2、黨委、厂部下發檔案主要用於:

  (1)公佈全廠規章制度;

  (2)轉發上級檔案或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制訂的工廠檔案;

  (3)公佈工廠體制機構變動或幹部任免事項;

  (4)公佈全廠性的重大生産、技術、經營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定;

  (5)釋出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

  (6)其他有關全廠的重大事項;

  3、黨委、厂部上行文、外發文主要用於:

  (1)對上級機關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定;

  (2)同兄弟單位聯絡有關工廠重大生産、技術、人事勞資、物資供應、科研、基建、經營管理、黨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廠日常生産、技術、經營管理、黨群工作中,有關圖紙、技術檔案、工藝修改、審批工作、安排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廠領導批准後,由主管業務科室書面或口頭通知執行,一般不用厂部檔案釋出。

  5、凡各業務科室如開專題會議所作的決定,一般都不應發文,不備查考,可以科室名義用《工作簡訊》發會議紀要。

  6、各業務科室與外單位發生的一般業務聯絡,可用各科室的名義對外發函(應各自編號備查)不用厂部名義發文。

  (四)發文程式與要求

  第十條發文程式規定:

  1、各單位元需要發文,應事先分別向黨委、厂部提出申請;

  2、黨委、厂部同意發文時,主辦單位應以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令,上級指示或工作實際需要草擬檔案初稿;

  3、草擬文稿必須從全廠角度出發,做到情況確實、觀點鮮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文字簡煉、標點符號正確、書寫工整。嚴禁使用鉛筆、圓珠筆、紅墨水和彩筆書寫;

  4、文稿擬就後,擬搞人應填附發文稿紙首頁,詳細寫明檔案標題、傳送範圍、印刷份數、擬稿單位與擬稿人,並簽名、蓋章、標定日期和密級;

  5、兩辦應根據黨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有關檔案規定,對文稿進行審查和修改。對塗改不清、文字錯漏嚴重、內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應退回擬稿單位重新擬稿;

  6、經兩辦審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門主管領導核稿(對文稿內容、質量負責);

  7、對稽核時修改較多,有礙列印和存檔的文稿,應由擬搞部門重新謄寫清楚;

  8、需經會籤的文稿,應在交付列印前送會籤部門會籤;

  9、文稿稽核會籤後,按批准許可權的規定分別呈送黨委、厂部領導審定批准簽發;

  10、經領導批准簽發後的文稿交兩辦機要秘書統一編號送打字室列印;

  11、檔案列印清樣,應由擬稿人校對,校對人員應在發文稿上簽名;

  12、檔案打字後,由兩辦派專人按數印刷,再由兩辦機要秘書分發並檢查落實情況,對印刷質量不好的檔案,機要秘書應拒絕蓋印分發。

  (五)檔案的借閱和清退

  第十一條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一般檔案,需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寫便條,對有密級的檔案須兩辦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閱。

  第十二條借閱檔案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就地閱看,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檔案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檔案上勾劃等。

  第十三條兩辦機要秘書對承辦的公文應抓緊催辦,應定期對事情已經辦妥的本廠檔案和上級要求限期清退的檔案,進行收繳清退工作。(一般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終一總清)。如發現檔案丟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和責任者,並如實向領導報告。

  第十四條各部門應指定一位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檔案收交、保管、保密、催辦檢查工作。

  (六)檔案的.立卷與歸檔

  第十五條檔案的歸檔範圍:

  1、凡下列檔案統一分別由兩辦負責歸檔:

  (1)上級機關來文,包括上級對工廠報告、申請的批覆;

  (2)黨委、厂部發出的報告、指示、決定、決議、通報、紀要、重要通知、工作總結、領導發言和生産經營工作的各類計劃統計、季度、年度報表等;

  (3)廠黨委會、廠長辦公室、廠務會、工廠管理委員會、中層幹部會以及各種專業例會記錄;

  (4)廠黨代會、職代工、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團代會等廠一級的黨群組織召開的代表大會所形成的報告、總結、決議、發言、簡報、會議記錄等;

  (5)有儲存價值的人民來信來訪記錄及處理結果;

  (6)叄加上級召開的各種會議帶回的檔案、資料及本廠在會上彙報表言材料等;

  (7)上級機關領導同志來廠檢查視察工作的報告、指示記錄,以及本廠向上級進行彙報的提綱和材料;

  (8)反映本廠生産、經營活動、先進人物事蹟及廠領導工作等的音、像攝製品;

  (9)工廠日誌和大事記;

  (10)工廠向上級請示批覆的檔案及上報的有關材料。

  2、業務科室,各群眾團體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動資料,由各業務科室、群眾團體負責立卷歸檔。

  第十六條立卷要求

  1、檔案立卷應按照內容、名稱、作者、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2、立卷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3、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檔案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4、上年度形成的檔案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檔案館(室)移交,清單一式兩份。(接交單位各留存一份備查)。

  (七)檔案的銷燬

  第十七條對於多餘、重複、過時和無儲存價值的檔案,兩辦機要室應定期清理造冊,並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燬手續。

  第十八條經稽核同意銷燬的檔案,應派專車分別由兩辦機要秘書和正副主任護送到上級機關指定的紙廠監視銷燬。

  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文書檔案、聲像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保證文書檔案、聲像檔案的及時歸檔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負責檔案資料的歸檔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對檔案資料必須按年度立卷,各系統和部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有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分別立卷歸檔。

  第三條堅持部門收集保管、定期歸檔制度。各系統和部門負責人均應指定專人負責收集保管本系統或部門的檔案資料並督促其及時歸檔。名單報檔案室備案,如有變動須及時通知檔案室。因工作變動或離職時應將經辦或保管的檔案資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燬。

  第二章文書檔案立卷歸檔方法

  第一節檔案資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條凡公司繕印發出的公文一律由辦公室統一收集保管。

  第五條一項工作由幾個部門參與辦理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檔案資料,由主辦部門收集保管。會議檔案由會議召集部門收集保管。

  第六條公司員工外出培訓、學習、考察、調查研究、參加上級機關召開的會議等公務活動在核報差旅費時,必須將有歸檔價值的檔案資料向本部門檔案員辦理交接手續,檔案員簽字認可後會計部才給予核報差旅費。

  第七條各系統、部門檔案員的職責:

  (一)瞭解本部門的工作業務,掌握本部門檔案資料的歸檔範圍,收集保管本部門的檔案資料。

  (二)認真執行定期歸檔制度。對本部門承辦的檔案資料平時收集歸卷,每年的三月份前應將歸檔檔案資料歸檔完畢,並向檔案員辦好交接簽收手續。

  (三)承辦人員借用檔案資料時,應積極地做好服務工作,並辦理臨時借用檔案資料登記手續。

  第二節歸檔範圍

  第八條重要的會議資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等。

  第九條上級機關發來的與公司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檔案資料。

  第十條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第十一條公司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覆;公司反映主要工作活動的報告、總結。

  第十二條公司內部的各種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覆、統計報表、重要工作記錄(表單)及工作簡報。

  第十三條信訪工作資料。

  第十四條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檔案資料。

  第十五條公司管理人員任免的檔案資料以及關於員工獎勵、處分的檔案資料。

  第十六條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程式檔案。

  第十七條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影等。

  第十八條公司保密制度中規定的保密範圍材料。

  第十九條公司重要裝置檔案、財會檔案材料。

  第三節平時歸卷

  第二十條各部門都要建立健全平時歸卷制度。對處理完畢或批存的檔案資料,由檔案員集中統一保管。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業務範圍及當年工作任務,編制平時檔案資料歸卷使用的"案卷類目"。"案卷類目"的條款必須簡明確切,並編上條款號。

  第二十二條公文承辦人員應及時將辦理完畢或經領導人員批存的檔案資料,收集齊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門檔案員歸卷。

  第二十三條檔案員應及時將已歸卷的檔案資料,按照"案卷類目"條款,放入平時儲存檔案卷夾內"對號入座",並在檔案處理登記薄上註明。

  第四節立卷

  第二十四條立卷工作由相關部門檔案員配合,檔案員負責組卷、編目。

  第二十五條案卷質量總的要求是:遵循檔案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區別不同的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六條歸檔的檔案資料種數、份數以及每份檔案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第二十七條在歸檔的檔案資料中,應將每份檔案的正件與附件、草稿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檔案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檔案,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合一立卷;絕密文電單獨立卷,少數普通文電如果與絕密文有密切聯絡,也可隨同絕密文電立卷。

  第二十八條不同年度的檔案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請示與批覆,放在覆文年立卷;沒有覆文的,放在請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規劃放在針對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針對的最後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檔案放在會議開幕年,其它檔案的立卷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卷內檔案資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檔案資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草稿在前,定稿在後;其它檔案資料依其形成規律或特點,應保持檔案之間的密切聯絡並進行系統的排列。

  第三十條卷內檔案資料應按排列順序,依次編寫頁號。

  第三十一條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必須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檔案目錄。填寫的字亦要工整。卷內目錄放在卷首。

  第三十二條有關卷內檔案資料的情況說明,都應逐項填寫在備考表內。若無情況可說明,也應將立卷人、檢查人的姓名和時期填上以示負責。備考表應置卷尾。

  第三十三條案卷封面,應逐項按規定用鋼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晰。

  第三十四條案卷的裝訂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

  (一)案卷裝訂。裝訂前,卷內檔案資料要去掉金屬物,對破壞的檔案資料應按裱糊技術要求託裱,字跡已擴散的應複製並與原件一併立卷,案卷應用三孔一線封底打活結的方法裝訂。

  (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軟卷封面(含卷內檔案目錄)一檔案一封底(含備考表),以案卷號排列次序裝入卷盒,置於檔案櫃內儲存。

  公司檔案的管理制度10

  為了使公司公文處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各部門的公文審批、管理工作,必須實行嚴格的保密制度。

  一、公文處理程式

  (一)收文處理

  1、上級發來的檔案及注有密級的簡報、資料和平級發來的檔案,均由人事部統一簽收、開封、登記、呈閱、轉發並按不同類別進行分類處理。其中內容重要的急件,及時呈送領導閱批。

  2、人事部應根據檔案規定的傳閱範圍或領導指示,安排傳閱或辦理。

  3、凡需辦理的公文,應先送總經理籤批意見,再分送給有關部門辦理;人事部經理在籤批公文時,可根據公文內容和性質直接批有關部門閱辦。

  4、各部門收到急件時,應在2天內答覆並退回檔案;一般要辦理的檔案,5天內應辦理並回覆文件。需要研究而不能馬上處理的,也要先書面簡要回復。

  5、加強公文檢查催辦工作。人事部人員對有領導批示的公文及本公司發出的檔案,要登記備案,認真督促、催辦,以防積壓或漏辦。

  6、領導參加重要會議帶回的檔案,在彙報和傳達後,應將會議檔案交人事部人員立卷歸檔。

  (二)發文處理

  1、公司的文稿在送領導簽發前,應由起草檔案部門負責人稽核後書面形式送人事部核稿交由總經理。

  2、檔案的簽發。公司人事公文,由總經理簽署意見後,由人事部收發。

  3、簽發後的公文不得再作任何修改。若確需修改,必須重新送籤。

  4、公文簽發後,由人事部負責列印、蓋章、裝訂、登記、分發。

  5、公文校對以原稿為準,非承辦人不得擅自改動原文。

  6、公文處理完畢後要及時送交人事部整理立卷,不得私自洩露相關檔案。

  7、公司內部非公文性的檔案,交人事部稽核,人事部根據檔案具體事項交總經理審閱,由人事部負責逐級送達,並按照領導批示,交經辦人辦理。

  (三)傳遞過程中檔案的管理

  1、人事部由專人負責檔案的處理管理工作,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強對相關人員大的保密紀律教育,做好檔案的管理工作。嚴禁將秘密檔案帶往公共場所或家中。

  2、檔案傳遞過程中,必須辦理登記、簽收登出等手續,並按照收文登記簿檢查歸檔,以防遺漏。

  二、檔案的立卷歸檔管理

  (一)立卷歸檔的範圍

  1、各類公文、收文、各部門工作中形成的文書,包括檔案、會議記錄、決議、照片、圖表、及音像資料等有儲存價值的資料,由經辦人收集齊全,分類整理,移交人事部整理核對後,於次月送交人事部檔案室立卷歸檔。各部門、各經辦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應該歸檔的檔案。

  2、沒有存檔價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由人事部鑑別登記後銷燬。

  3、人力資源部及財務部的重要檔案資料由本部門自行保管。

  (二)檔案的借閱、複製

  1、一般性歸檔檔案的借閱、複製均需經過登記後方可進行。

  2、秘密檔案必須由公司主管領導書面同意後,方可登記並借閱、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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