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7篇)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

  一、人力資源服務

  “人力資源服務”英文名為“Human Resource Service”,人力資源服務是指人才和用人單位提供相關服務,從而促進人力資源的有效開發與最佳化配置的服務行業。

  1954年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在《管理的實踐》一書中提出“”人力資源”的定義,它是指人的知識、技能、體力等各種能力的總和。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服務業逐漸發展成熟,一些培訓機構和服務公司開始走向更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道路。

  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7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1

  第一節總則

  1、目的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範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廣東xx集團下屬xx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工作5.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市場類、招商類、高階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考勤規則

  1、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准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於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並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1天工資;

  1.4.2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2天工資;

  1.4.3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4天工資;

  1.4.4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僱處理。

  2、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2.1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2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2.3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准者;

  2.4因故請假,經領導核准者;

  2.5臨時事故,事後說明理由,經領導核准者。

  3、異常及處理

  3.1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於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說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准,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

  3.2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說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

  第四節假期管理

  1、假期類別

  1.1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1.2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註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1.4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後一週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

  1.5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院證明或病歷後,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准可休病假。

  1.7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准可以調休。

  1.9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於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區級以上指定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後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許可權人員批准方可安排休息。

  2.假期審批程式:

  2.1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准後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公司總監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批准,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准;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批准;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式獲得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公司不允許事後請假或先假後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稽核後執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加班

  1、加班原則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體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實際工作需要,經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經行政人事負責人稽核同意後,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稽核,主管總監批准後方可安排加班。

  2、加班範圍

  2.1.公休、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稽核,行政人事負責人複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批准。

  2.3.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加班調休

  3.1.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准後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考勤核算與複核

  1.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一整理、彙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後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並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覆,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附則

  1、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並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籤、各總監稽核、副總裁批准後實施,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2

  為了加強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根據教學和服務需要,擬訂用人計劃,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由校辦具體負責。其中,招聘老師由教務處組織考試和考核並提出聘任意見。其他人員由分管副校長提出聘用計劃,辦公室組織考察,根據考察結果提出聘用意見。所有待聘人員,必須由董事長確認簽字。人員一經錄用,在一週內由辦公室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一個月後進行綜合考核,符合條件的轉為合同制職工管理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學校將根據職工個人表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錶現突出的,勞動合同時間可定為長期或無固定期限。

  二、招聘教師時,應將其能否勝任班主任工作作為第一條件。既能勝任班主任工作,又能上講臺授課的,可以錄用。不能勝任班主任工作的不予錄用。對安排班主任工作而不幹的,或者目前已在班主任崗位而不願意乾的教職工,學校將停止安排其它工作。

  三、學校根據每學期的課時量,可以酌情聘請兼職教師。兼職教師的課時工資根據其試講情況及面談情況而定。

  四、對與學校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教職工,學校都將為其購買

  社會保險。

  五、每月25日由校辦牽頭,各業務科室配合,按制度規定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本人工資掛鉤,學校將在次月15日前將上月工資發放到位。

  六、學校將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申報、辦理社會保險。按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費業務。個人承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七、嚴格執行《勞動合同》。由於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所有聘用人員提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只能在寒暑假提出,以便學校進行統籌安排。聘用人員提前單方面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學校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賠償學校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學校出資送出去培訓的教職工,應與學校簽訂培訓合同,約定服務期限。被培訓人員若違約,應負賠償責任。學校鼓勵教師自學成才,並根據其表現給予適當的獎勵。

  八、所有聘用人員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批准後的三天內將工作進行徹底移交,歸還所有領用、借用物品,結清在財務的借款手續,填寫《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清單》和《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經董事長批准後方可離校。其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在三個月後方可領取,以防止由於人員流動給學校帶來損失。

  九、學校要客觀公正地對待幹部職工在工作中的成敗得失,實事求是地將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人員推薦到領導崗位和教學管理崗位上來。

  十、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或職工帶來損失的賠償其損失,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3

  1、薪酬的含義

  薪酬作為等價交換的結果,包括員工由於為某一組織所作出的傑出貢獻而獲得的各種經濟回報形式。

  根據是否能以金錢來衡量,分為兩種型別:經濟性報酬和非經濟性報酬。經濟性報酬:工資,津貼,獎金和各種福利等。非經濟性報酬則不能以金錢的形式表現,如參與決策的機會,較大的職業發展空間,良好的工作氛圍與工作環境等。

  薪酬≠工資≠報酬,在現代分配製度中,對人力資源實行的是工資制,對人力資本實行的是薪酬制。報酬強調的權利,薪酬強調對等。

  薪酬=崗位工資+年終獎+人力資本持股+職務消費+福利補貼

  2、薪酬的構成:

  基本薪酬:根據員工所具備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資歷,而向員工支付的穩定性報酬。

  基本薪酬變動取決於三因素:

  1)社會經濟發展導致基本生活費用的變化,如通貨膨脹;

  2)市場薪酬水平的變化;

  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職位升遷。

  可變薪酬:根據員工是否達到或超過某一事先確立的績效標準而浮動的報酬。績效標準既可以是員工個人績效也可以是組織績效或是部門績效。

  作用:

  1)對於組織提高效率;

  2)實現組織目標;

  3)加強部門協調。

  福利:國家福利和組織自願福利。我國法定福利專案包括法定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法定休假等。

  組織自願福利:企業年金計劃,補充的健康保險計劃,心理諮詢服務,子女教育補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員工方面:

  1)提供經濟保障;

  2)產生激勵。

  組織方面:

  1)吸引和留住人才;

  2)控制經營成本。

  社會方面:薪酬構成了全社會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決定整個社會的消費水平,直接影響到國民經濟的正常執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則引發社會問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4、薪酬設定的主要制約因素

  內部因素:

  1)本單位業務性質與內容;

  2)組織的經營情況與財政實力;

  3)組織管理哲學和企業文化。企業文化是組織分配思想,價值觀,目標追求,價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

  1)勞動力市場的供需關係與競爭狀況;

  2)地區及行業的特點與慣例;

  3)當地生活水平;

  4)國家的有關法令和法規。

  5、薪酬管理及主要內容

  薪酬管理服從於企業的經營戰略,要為企業戰略的順利實施提供有力支援;薪酬管理不僅是讓員工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還要引導員工的工作行為,激發工作的熱情;給員工發放工資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層次的活動。

  薪酬體系的確定:

  1、確定制定組織基本薪酬的基礎:

  (1)職位薪酬體系以及工作本身的價值來確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體系

  (3)能力薪酬體系;

  2、確定薪酬水平:是組織支付給各職位,各部門或整個組織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決定了外部競爭力;結合市場競爭和組織能力,來決定採取領先型,追隨型,滯後型還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確定薪酬結構:同一組織內部不同職位或不同技能等級所獲得的薪酬之間的相互關係。

  薪酬形式一般表現為基本薪酬,可變薪酬和福利。薪酬構成是指薪金報酬的各組部分在薪酬總體中的結構和比例。

  特殊群體的薪酬:需要根據不同員工群體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預算,薪酬溝通等問題。薪酬調整是指企業根據內外部各種因素的變化,對薪酬水平,薪酬結構和薪酬形式進行相應的活動。薪酬控制是指企業對支付的薪酬總額進行預算和監控,以維持正常的薪酬成本開支,避免給企業帶來過重的財務負擔。

  6、薪酬管理的原則

  公平性原則:

  1)外部公平性:不低於同一行業,同一地區或同等規模的不同組織中的類似崗位;

  2)內部公平性:同一組織內部不同崗位所獲得的薪酬應該與所作出的貢獻成正比;

  3)個人公平性:與其他人獲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勵原則:按貢獻分配,實現真正的公平。

  競爭性原則:組織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於市場平均水平。

  經濟性原則:必須考慮企業的支付能力,儘量控制勞動力成本,在競爭力,激勵性和經濟性之間尋求一個平衡。

  合法性原則:最低工資規定,反歧視法和社會保險法等。

  7、薪酬管理的地位與作業

  薪酬管理對整體的組織具有管理的作用:

  1)薪酬管理是管理者人本管理思想的重要體現;

  2)薪酬戰略是組織基本戰略之一:一個組織有許多子戰略:市場戰略,技術戰略,人才戰略等,其中的薪酬戰略作用:

  1)吸引並留住優秀人才;

  2)對各類員工的積極肯定;

  3)合理控制企業人工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產品競爭力;

  4)謀求與員工共同成長;

  5)薪酬管理影響組織的盈利能力。

  薪酬管理與其他人力資源管理環節的關係:

  1)薪酬管理與工作分析的關係;

  2)薪酬管理與人力資源規劃的關係;

  3)薪酬管理與招聘錄用的關係;

  4)薪酬管理與績效管理的關係;

  5)薪酬管理與員工關係管理的關係。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最佳化人力資源結構,體現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實現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程式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自董事長以下各級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分為正式員工、試用員工。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任免、人事變動、出差、離職、考勤、績效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員工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及其它有關人力資源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報次年度人員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彙總編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總裁申批。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包括招聘、錄用、報到和試用四個環節。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招聘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控制編制、先內後外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八條本公司聘用員工參照應聘人員既往工作表現,遵循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於職務或工作的原則。

  第九條對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至少提前一週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員各額條件以及聘用期限,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人力資源部進行綜合平衡後報董事長審批後自行實施。

  第十條招聘計劃經董事長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招聘人員的筆試、初試工作、填寫《招聘表》,經初步篩選,再協助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人進行復試,後進行招聘總結,根據《面試綜合評分》,報用人部門經理審檢後呈報董事長批准,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部門及錄用人員。

  第十一條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後,次日到公司報到。錄用人員在人力資源咳嗽幣領下,辦理入職手續,其中報到必須提交如下證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影印件1份。(原件當面交驗後退還本人)

  3、學歷證書及證書影印件1份。(如上)

  附:錄用人員《背景調查表》1份。

  第十二條應聘人員交齊證件、材料後,人力資源部與該員工簽訂《員工試用期合同》,並安排新員工到對應部門報到,人力資源部出具《聘用員工入職單》,1試3份交於入職部門、公司財務部、考勤員,接收部門接收到新員工安排入職後,需填寫《回執單》,交於人力資源部存檔。向試用人員發放辦公用品及公司的畫冊及《員工手冊》。培訓部負責進行公司有關制度、公司企業文化的崗前培訓,用人部門自行負責職責、崗位所必須的基礎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新進人員的試用期依據簽訂勞動合同年限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滿轉正需經過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出試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不合格者予以辦理辭退手續,表現優秀者可經部門同意,報分管領導,經總經理批准後提前轉正。用人部門須填《新員工試用期鑑定表》,錄用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經批准後方可轉正。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於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適合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依據考核結果給予辭退。

  第十五條新入職員工薪資依據試用期標準支付,試用期間工資金額為轉正後薪資的80%。

  第十六條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停止試用的,其薪酬按公司與試用員工的《試用期合同》執行。

  第三章職務任免

  第十七條本公司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擔任相關職務:

  1、公司高階管理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品德良好、能力突出、業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2、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和成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3、中級以下人員,除司機、保安外,均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其自身條件符合所任職務、所在崗們的要求。

  第十八條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高層管理者,以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各職能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公司根據用人計劃要求及結合實際業務開展需要,報董事長批准,由人力資源備案。

  第十九條公司員工職務任免經核定由人力資源部以檔案形式,發文通知各職能部門。

  第四章人事變動

  第二十條公司基於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工作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推諉。

  第二十一條被調員工接到《調令》後,需在2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人力資源關於《調令》一試3份交於被調員工的原部門,即將調入部門,及財務部各1份,並附《回執》存檔。

  第五章離職

  第二十二條員工離職包括辭退、開除、辭職、退休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訓誡、而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對於工作中的失誤,部門可視情節嚴重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給予處分。第二十四條公司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記過3次的;

  2、連續曠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貽誤重大事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品德不端、行為不檢,屢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職者;

  6、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條公司按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提前通知被辭退人員,由其直屬領導向員工出具《離職表》,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六條公司員工因個人提出辭職的,應首先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准後,出具局面辭職申請書,向人力資源申請《離職表》,由直接主管領導簽發意見,部門經理稽核同意,董事長署名後由人力資源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並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

  第二十七條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必須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順利交接。

  第六章考勤

  第二十八條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九條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為月考核,每個月25號進行考核,具體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公司員工依據各部門績效考核表,經分管公司領導簽字轉呈董事長批覆後,由人力資源部彙總整理,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先個人評定,再由部門負責人評定,最終由績效考核小組,共同評定,得出結果。人力資源部負責彙總整理、存檔,並交於財務部一份,列入當月工資績效考核成績。

  第三十一條考核小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

  第八章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條為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福利、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節假日福利,特制定員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本著公平、公開的原則,所有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項福利。第三十四條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公司員工提供有法定節假日的11天帶薪假期。

  第三十五條公司女職工在婦女節(3月8日)當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條公司在傳統節日向每位員工發放價值不等的實物,如湯元、粽子、月餅等。

  第三十七條社會保險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為每們正式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第三十八條健康體檢。

  公司每年4—5月份為所有正式員工安排一次體檢活動。

  第九章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公司員工培訓根據《培訓管理制度》及培訓流程嚴格執行。

  第十章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的立卷、歸檔、補充、借閱、管理等事項。

  第四十二條員工借閱人事檔案須向人力資源部領取<人事檔案借閱申請表》,經填寫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借閱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5

  第一章總則

  一、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確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以科學的方法、規範的制度推進公司的發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總原則是:“沒有重疊、沒有空白,人人有事幹、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企業的全面經營管理負責,對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有決定權。

  五、人力資源工作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薪資和福利、員工培訓、績效考核、勞動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一、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的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

  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建立人力資源會計體系,核算費用。

  第三章員工招聘與配置

  一、為保證集團公司的不斷髮展壯大,招聘、儲備好必需的人才,對員工的招聘與崗位配置做以下規定:

  1、所需員工應面向社會廣泛招聘,同時鼓勵在職員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專業特長的親朋好友推薦給公司。

  2、任人唯賢,力求做到人盡其才,注重培養工作表現好、能力強、有管理才能的在職員工,並儘可能將其提拔到重要的負責崗位,不讓人才埋沒、浪費和流失。

  3、職位空缺和出現新職位時,優先聘用在職員工,不足時再向外招聘。

  4、在職員工每月和年終的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職務與工資晉升的主要依據。

  二、招聘程式各公司、部門負責人將人員需求計劃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稽核彙總,擬製招聘計劃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實施。招聘計劃內容為:

  1、招聘的崗位、人員數量及相關的福利待遇範圍,招聘資訊釋出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進行資格審查;再組織進行初試和複試;

  3、招聘時間及人員的安排。

  三、入職手續

  1、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後,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和用人部門在《應聘登記表》上籤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准。受聘者與公司簽訂《試用合同》,成為公司員工。

  2、新員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張,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崗位資格證,工作業績和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原件,查驗後公司影印存檔。

  ⑴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情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提供擔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證和戶口冊影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

  ⑶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情況,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係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後果和法律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

  ⑷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培訓,使其對公司的基本情況和規章制度有初步的瞭解。

  ⑸報到上崗。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試用

  1、新員工均有1~3個月的試用期,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給薪金。

  2、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試用時間可以縮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准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

  4、正式員工離職後重新進入公司的免除試用期,但司齡從最後一次進入時計算。

  四、轉正

  1、試用合格的員工須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試用單位負責人和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2、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週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五、競聘制度

  1、集團公司的管理崗位競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後、不分內外、不分親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齡”,“有能力就上”)和“先內後外”原則。

  ⑴鼓勵員工努力學習,提高理論和實際工作水平,積極參與競聘;員工自薦、推薦、舉薦、引薦適合者參與競聘。

  ⑵內部競聘報名後,向社會公開招聘,選其中優秀者與內部人員共同參加競聘。

  2、競聘的實施辦法

  ⑴在職管理崗位的競聘:每年年末,公司組織中級管理層(含副總經理級、經理級、副經理級和主管級)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考評。先本人自述,爾後由總經理和全體員工進行民主評議(無記名投票)。其中,總經理的投票權重點50%、全體員工投票權重點50%。述職考評透過率為60%以上視為合格,被考評人可以連任。未能達到60%為不合格,該被考評人降一級使用,其空缺的崗位進行內、外競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崗位的競聘:公司統一組織競聘。鼓勵能勝任某崗位的員工,向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報名積極參與競聘。

  3、競聘程式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競聘演說→競聘答辯→篩選評定→上崗試用→任職考核→月績效考核→年終述職考評。

  4、競聘組織行政部負責競聘的組織,競聘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組成(本崗位競聘時,崗位的原負責人迴避),競聘題目由公司領導或專家出題。

  5、試用競聘小組採用打分制決定人選,進入試用期(公司內部員工1個月,外聘人員1—3個月)。試用期結束時進行履職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

  期滿後重新進行履職考核。

  第四章員工薪資制度員工的薪金

  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能力、崗位和月、年績效考評,在集團公司工作的時間(簡稱司齡)以及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等構成(詳見《績效工資表》)。

  一、薪金構成

  1、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

  2、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核發。

  2、月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每月績效考評情況核發。

  3、年績效工資:根據集團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員工的每年年終的績效考評情況,年度結束後發放。

  4、專案效益獎金:集團公司專案完成產生效益後,以稅後利潤的5%提取,按崗位職責和歷次員工績效考評情況確定發放金額。在公司專案完成之前因個人主觀原因(因病無法克服的客觀原因除外)離開公司的人員,不享受專案效益獎金。執行經營管理目標責任的單位,按《責任書》約定實施。

  5、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經理撥出專項“獎勵基金”,並決定發放物件與方式。

  6、崗位津貼:專案施工一線的員工,出勤率達到26天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津貼標準視專案情況而定。公司其他單位均不享受此項津貼。

  7、待崗工資

  ⑴集團公司業務量減少時,可安排部份員工待崗。待崗一年內按政府規定發給“最低生活保障費”,保留勞動關係。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待崗時間也可超過一年。待崗前的工作時間內的年績效考評工資和專案效益獎金,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算。

  ⑵員工待崗期間接到公司的上崗通知必須按時到崗,否則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係,保留追回已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費的權利。

  二、薪資定級、定檔

  1、定級、定檔方法。由員工自己選擇適合的薪資檔、級,並自述理由(包括: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工作成績、績效努力目標和實現的辦法以及本崗位的社會平均薪資水平等),經民主評議後報總經理審定批准。執行期三個月,根據每月的績效考評情況決定維持其薪資級、檔或進行上、下調整。

  2、工資的級、檔金額隨公司效益增加和物價水平的提高適時上調。

  3、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其薪資亦進行相應調整。晉升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下月起執行;降低階、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4、根據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情況,公司每年將進行薪資調整,以激勵優秀、督促後進。當年內晉級兩次以上者,年終獎勵再晉升一級。若當年內未能晉升一級者,次年降一級薪資。

  三、發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團公司支付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於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資均以稅前數值計算。

  四、集團公司下屬各承包單位的薪資標準可參照公司標準和制度執行。

  第五章績效考評制度

  一、總則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激勵其不斷改善工作表現,圓滿完成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評原則

  1、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三方面進行考核、評估,建立績效考核考評檔案,作為工資發放、薪資級、檔調整、崗位聘用與晉升的重要依據。

  2、考評物件

  ⑴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和因病、因私、因傷缺勤者,但不包括當月出勤未達15個考評工作日者。

  ⑵員工在考評期內更換工作崗位,就職新崗位超過15天參加新崗位考評,反之則回原崗位進行考評。

  3、考評分為月考評、年度考評和其它考評。

  4、因完成公司計劃外臨時安排的工作,影響了月計劃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評時應酌情正確處置。

  三、考評指標考評指標按普通員工、主管級以上員工兩種型別分別確定(詳見附表)。

  四、月考評程式在員工自評的基礎上,由考評小組進行考評。考評小組的組成:

  1、普通員工類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組成。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總經理組成。

  五、年度考評程式

  1、普通員工的考評分上級、同級、自我考評三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佔總評的70%,同級佔總評的20%,自我考評佔總評的10%。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分上級、下級、同級和自我考評四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考評佔總評的60%,下級考評佔總評的20%,同級考評佔總評的10%,自我考評佔總評的10%。

  六、年度考評方式以考評會議評定的方式實施年度員工考評。

  1、考評會議的成員:由被考評部門全體員工、其它部門的經理、分公司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組成。

  2、考評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參評者負責會議的相關記錄和評分核算。

  3、會議程式:

  ⑴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對被考評人各月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簡要介紹。

  ⑵被考評人作自評陳述。

  ⑶被考評人迴避,參評者對被考評人的陳述進行評論和評分。

  ⑷評分以不記名方式,按上級、下級、同級分類後交給記分員。記分員按上述級別分類算出各類的平均分後,再以各級評分權重比例算出被考評員工的年度績效考評得分。

  七、獎懲辦法

  (一)“優秀”:績效考評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績效考評連續三個月獲得“優秀”晉升一檔薪金。

  2、年績效考評得分為全公司第一名,晉升三檔工資;第二名晉升兩檔工資;第三名,晉升一檔工資。

  3、年度獎勵名額:集團公司參評人數在20人以下,評選一人;參評人數在20—50人,評選二人;50人以上,評選三人。

  (二)“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89—80分為稱職,不獎不罰。

  (三)“基本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60—79分,考評為“基本稱職:

  1、月績效考評得分為75—7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5%;績效考評得分為70—7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15%;績效考評得分為65—6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20%;績效考評得分為60—6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30%。

  2、連續二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按比例加倍扣除當月績效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00%。若本人為部門經理的,還要扣除其“職務工資”的100%。

  3、員工月績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20%;連續三個月“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四)“不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59分以下,作以下懲處:

  1、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連續二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除扣100%“績效工資”外,加扣100%的“職務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降薪(降職)一檔處理;連續四個月考評“不稱職”予以換崗或辭退。

  2、員工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4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60%;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五)年績效考評為集團公司最後一名的,降薪二檔或降職。

  (六)考評後的個人月收入不低於昆明市規定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第六章員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按政府的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時另行通知。

  2、帶薪年假: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帶薪休假,司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5天。該類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時間。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的公司正式員工結婚,按政府規定給婚假;符合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及以上)初婚條件的,參照政府規定和公司實際另加晚婚假。

  4、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養人死亡,公司給喪假3天加來回路程,最多不超過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據公司實際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6、休假的一般規定⑴員工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領導和行政部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⑵具體休假時間,一般員工由所在部門與個人協商後統一安排;經理層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門與公司行政部協商安排,報總經理審批。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二、社會保險

  1、公司為試用期滿並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購買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專案。保險基數根據企業情況每年核定一次,繳費比例按照政府規定執行。

  2、公司對長期外派和現場工地的員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6

  一、聘用原則:

  1、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式

  1、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於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於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彙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許可權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後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並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並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釋出招聘資訊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資訊,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佈一星期(透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後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採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透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資訊: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誌;委託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3)招聘資訊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佈。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後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瞭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係現狀等;並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複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並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於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複試並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徵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並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後,填寫《員工登記表》,並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影印本,核查無誤後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戶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徵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週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應聘者能否透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應聘者提交上任僱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徵者的要求。

  6)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同等條件下,應儘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戶口者。

  以上準則並非以先後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著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專案性工作確需僱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說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准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後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並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後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並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透過不多於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後,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後需透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係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於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並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並報總經理並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後《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並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並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後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後,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係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彙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後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准,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並附加《提前轉正事蹟》。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後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並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籤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應在轉正後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並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並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託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並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係、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後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戶,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嚴重違反公司的僱用紀律或規章。

  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汙而導致嚴重損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對工作不勝任。

  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員工辭職(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後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並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式

  1)辭退

  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後,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於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瞭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審批後,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並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並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員工辭職

  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並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瞭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後,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瞭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並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並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公司內部轉移

  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籤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並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後職位,升降職後彙報關係,升降後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後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後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說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傳送給員工本人。並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離職交接手續適用於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並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說明》。

  向行政部歸還公物,並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係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並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後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離職流程

  (注: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辭退)

  七、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分公司實行與總部一致的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

  在管理體系上實行分公司經理對業務範圍內人力資源工作進行負責和監督,總部管理部直接領導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

  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需每月5日前向總公司管理部報當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並保持每週必須的電話溝通。

  1、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流程公司總部所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流程均適用於分公司,以下只列舉在操作上的不同之處:

  1)招聘與錄用

  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來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並根據總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在當地組織招聘工作。總公司管理部會採取適當措施親自在分公司當地進行招聘或在總部組織聯合招聘會。

  在批准後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招聘申請,由分公司管理部確認並組織招聘,總部管理部確認。但部門經理以上職位的需求須經總部管理部確認。

  招聘資訊一般由總部管理部統一發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選擇推薦當地較為認可的招聘渠道,經總部管理部批准後在當地釋出招聘資訊。

  分公司一般員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試合格後推薦給用人部門複試與筆試;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須經總部管理部或相關部門負責人複試;分公司經理須由總監/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複試。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彙總當地錄用申請,報總部管理部批准後辦理通知錄用手續。

  2)試用及轉正

  新員工報到後由分公司管理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總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進行統一的新員工培訓。

  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彙總當月《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3)勞動合同與人事檔案管理

  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與一般員工簽定公司統一的《勞動合同》,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人員由總部管理部與之簽定《勞動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郵政快遞形式至總部加蓋公章。合同一試兩份,由分公司管理部與員工本人分別保管。

  分公司管理部在當地選擇信譽服務優良的人才服務機構,報總部管理部批准後與之簽定人才服務合同,委託代辦存檔、交納社會保險、人事關係轉移與證明等人事服務。

  4)人事管理與人事月報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向總部管理部通報當地人員變動情況(包括入職、內部調動、職位升遷、辭退及辭職等),經過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相應手續。

  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人力資源月報》。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7

  一直以來,人們對大型公司的管理都非常稱道,對小型公司的管理都認為比較簡單。這話說得有一定的道理,畢竟小型公司的人比較少,相對來說,管理的範圍和直徑比較小一些,能比較有效地執行和監管。但是,如果據此認為小型公司的管理就比較容易,那就不對了,相對於大型公司的高素質的員工、健全的管理制度、按部就班的工作流程來說,小型公司的員工素質不太高、制度不多而且難以執行、職責也分不清等等來說,小型公司的管理難度實際上要比大型公司難很多。比如說,大型公司的老闆可以出差休假幾個月,公司照常運轉,而小型公司的老闆出差休假十天半個月,公司就會亂做一團。小型公司的管理,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公司必須制定好基本的管理制度

  基本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工作流程、部門管理規定等等。這些制度之所以稱為基本管理制度,是因為這是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的基本保障,是必須的。比如說:招聘一個什麼樣的人擔任什麼樣的崗位,需要制定怎樣的薪酬制度,上下班時間、工作內容,還有,不同的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做一個部門管理規定等等。這些制度對於很多小型公司來說,有的形成了文字,有的是老闆口頭通知員工,並在員工心中形成了習慣。

  但是,如果公司要作大作強,從一開始就應該形成公司的文字制度,並隨著公司的發展而不斷變化和完善。為以後公司發展成大公司了,進行制度管理的”法治”階段打下基礎。

  2、公司要極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大公司靠制度管人,小公司靠老闆管人”。所以,小型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就非常重要,”人性化”主要表現為老闆的人格魅力、領導魅力、處事能力、管控能力等等。我見過很多小型公司,員工和老闆稱兄道弟,關係非常融洽,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人治”。”人性化”與”人治”是不一樣的,”人治”沒有規章制度或說制度存在於員工的”心中”,”人性化”是有制度的,但是不僅僅依賴制度,還有老闆的為人處事的作風起很重要的作用。可以說,很多小型公司在開始時都是”人治”,慢慢到”人性化”和制度管理階段,最後發展到制度化管理的”法治”階段。

  3、想方設法留住優秀的”人財”促使公司快速發展

  人們常說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這話乍聽起來好像沒錯,實則不然。有一個資深人力資源總監說,企業的人分為4大類,第一類是”人裁”,就是能力很差、態度很差的人,走到那個企業都會很快被裁掉的人;第二類是”人材”,這種人能力很差,但是態度很好,所以企業還是留著可以用的;第三類是”人才";,這種人能力很強,但是態度很差,很難領導和管理,對於企業來說,這種人用得好就有很大的價值,用得不好就有很大的破壞性。第四類是”人財”,這種人能力很強,態度很好,這是任何一個公司都想要的人,這種人才能為公司帶來滾滾財源。那麼我們如何才能留住優秀的”人財”,除了制度和人性化管理之外,公司的快速發展讓”人財”看到希望和前景,才是留人的關鍵,另外,留住了優秀的”人財”,公司也才能快速發展。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來看看我也來看看。好久都沒有過來了,有點挺是想的釣老人家味口!經典!俺們就是小公司,有制度,但沒有執行!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8

  一、供電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總體現狀

  1、人力資源部門定位太低,難以統籌管理整個企業人力資源

  企業所處的整體環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力資源部門的正確定位,導致人力資源部門的定位較低,難以結合企業總體戰略和部門人力資源。再加上職權限制,人力資源部門與企業其他部門的交涉溝通更加困難。企業高層管理對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視程度比較低。

  2、人力資源結構性問題較為明顯,結構調整難度大

  這個問題主要體現在:現有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與電力企業的發展需求不相適應;人力資源相關職位招聘大多以學歷作為標準,而忽視了對技術的要求,一線技術工人稀缺;行政性質崗位過多,生產與技術崗位人員短缺,需要進行結構調整的方面多、難度大。

  3、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不健全,人力資源績效考核流於形式

  現在大多數電力企業使用的績效評價多為員工自我評價與工作總結,少有安裝崗位目標體系和完成情況進行逐項評價,使得這樣的績效考核實際作用並不大。企業沒有注重崗位分析的重要作用,考核工作時量化少,可參考價值不高。這樣的績效評價體系不夠健全,領導容易受到員工自身身份、資歷、地位、人際關係的影響,主觀性較大。員工考核流於形式,這樣使得績效考核的效果沒有體現出來,從而也就導致難以準確根據考核結果提出有針對性的提高員工工作技能、端正工作態度的培訓方案。人才的評估機制也不夠健全。在實際評估工作中,沒有具體的考核標準和相應措施,這些對工作都起不到正面的促進作用。

  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思路與對策

  電力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是十分複雜的。它受許多因素的影響與制約:業所在的行業背景、企業面對的整體外部環境、企業管理者的人力資源管理思維、觀念、對人力資源管理的客觀認識與評價、企業基本現狀、適合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與模式、人力資源管理技術等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系統性主要在於制度建設涉及制度環境、制度體系、管理模組、管理技術、管理者、操作物件等許多方面。對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建設需要對所存在的問題和導致問題發生的各種因素進行綜合而具體的分析。

  1、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的基本思路

  (1)確立“以人為本”的理念。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首先應該由先進的管理理念為指導,將“以人為本”的思想融入到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建設中去,使得企業在實現人力資源管理戰略目標的同時,考慮到為員工營造一個“以人為本”的制度環境,發展和實現員工的自我價值。

  (2)進行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定位,運用質量管理理論確立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框架。

  以逐項分解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歸納總結職能的方法,正確定位部門職能。然後進一步確立管理模組,以質量管理理論為基礎建立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3)透過崗位分析,明確職責,確立組織、部門、員工個人的崗位工作規程與規範、進行崗位發展的設計。

  進行科學的崗位分析與設計;制定合理地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明確企業、部門和員工的工作職責與範圍;進行科學的績效考核工作,並根據績效考核結果來制定有針對性地員工培訓計劃;提供科學合理的獎勵制度方法,保證薪酬福利的公平性等等。

  (4)以人力資源管理技術為手段,推動制度建設與管理實踐。

  人力資源管理技術是實現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的保證。首先,透過先進的'人力資源管理技術,將先進的人力資源管理理論與企業的具體實踐有機結合,構建有效的管理制度與管理體系;其次,以先進的管理技術運用於實踐。

  2、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的對策

  (1)樹立“以人為本”的人力資源管理觀念,營造適合的制度環境,進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

  企業應針對人的需求進行管理,立足於所處的社會文化背景,根據企業自身實際和環境變化,探索新的企業行為方式對員工進行有效激勵,充分發揮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最大限度挖掘員工的潛能,從而實現個人目標和組織目標的契合。充分地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依靠人、發展人和服務人,樹立全新的人力資源管理觀念。營造和確立企業與員工、管理者與員工、員工與員工之間的溝通、共識;信任、承諾;尊重、自主;服務、支援;創新、學習;合作、支援;授權、賦能等新的人力資源管理關係。其既是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的必要環境,又是制度建設中應積極倡導、遵循制度規範和管理行為準則。“以人為本”的管理觀念應成為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的核心。

  (2)結合電力行業、企業的實際情況,確立統一化與個性化相結合實施戰略。

  現階段,絕大多數的電力企業之間就形成了母公司、子公司等多重的垂直性關係。考慮企業戰略管理中的戰略導向與策略導向、全域性導向與個體導向的關係,在針對各子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設中實施戰略導向和個體導向相結合企業戰略。將企業文化、價值觀等貫徹保持戰略的統一性,企業具體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實施差異性的個性化戰略。這樣,充分尊重現實與差異,確保制度體系的可操作與效用,以利於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的預期目標。

  (3)以質量管理理論構建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從戴明的“全面質量管理”理論,到ISO9000族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理論已經廣泛應用於各個領域。ISO9000族質量體系為例,其根本的優勢在於:管理體系、工作程式的系統化、明確的角色和職責、過程控制的實用方法。引入ISO9000族質量管理體系目的在於將其系統化管理體系、工作程式、明確的崗位、職責和過程控制的實用方法應用於人力資源管理。首先是按照質量管理體系建立與實施的方法(如下)構建一個具有開放、持續改進、自我迴圈(PDCA)機制的執行體系。建立與實施的方法:確定顧客(員工與客戶)的需求和期望;建立企業的質量(人力資源管理提供的產品、服務)方針和質量(同前)目標;確定實現質量(同前)目標必需的過程和職責;對每個過程實現質量(同前)目標的有效性確定測量方法;應用測量方法,以確定每個過程的現行有效性;確定防止不合格並消除產生原因的'措施;尋找過程有效性和效率性的機會;確定並優先考慮那些能提供最佳結果的改進;為實施已確定的改進,對戰略、過程和資源進行策劃;實施改進計劃;監控改進效果;對照預期效果,評價實際結果;評審改進活動,以確定適宜的跟蹤措施。其次是按照體系下,系統化的工作程式、明確的崗位、職責和過程控制方法,進行組織、崗位的工作分析,明確職責,確立組織、部門、員工個人的崗位工作規程與規範。

  (4)以人力資源管理、開發技術為手段,推動制度建設與管理實踐。

  可運用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技術主要有三個:分析和評價技術、開發和干預技術、激勵和控制技術。這些技術有助於管理者對經營管理者、員工和招聘人員的特點的把握,比如他們的個人性格、能力、優缺點、工作績效,有助於深入瞭解企業組織結構的熱點,如崗位配置、團隊協作和企業文化等等,還有利於對組織進行診斷,進行崗位分析,掌握各崗位特點和要求,比如崗位的工作內容、對員工的工作要求。這對制定人力資源規劃和調整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的配置也是十分有益的,同時也為人力資源的開發和激勵提供客觀依據。

  可以幫助管理者進行人才培訓規劃(有組織地培養員工的能力和技能、塑造指向發展和進步的個性、思維策略和經營策略的更新、工作方法和服務方式的改善等)職業生涯管理(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生涯資訊和升遷機會,建立或改善員工的職業生涯設計的管理活動)組織設計(為實現自己目標和發揮人力的潛能而對企業內部組織的結構、責權利關係、資訊關係、決策關係等網路體制的設計)工作設計(對員工的工作內容、工作方式、工作環境和職責的規劃)。幫助管理者實施以尊重人的價值、需求和尊嚴為核心理念的人本管理,透過有效員工績效評定,薪酬管理,社會保障制度的執行,激發和保持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三、結語

  隨著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體系的建設在企業戰略方面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它已經開始成為我國許多電力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重點。建立並完善一個系統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電力企業展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基礎,是促進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保障。廣大企業管理者和領導者要充分重視起對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建設,科學有效地展開人力資源規劃工作。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9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最佳化結構,精幹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並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計劃的制訂,並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後備幹部、中高階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資訊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並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資訊。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幹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10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公司的用人原則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3條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使用,保證動態平衡。

  第4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平、公正,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個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個員工的工作業績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並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5條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依據公司業務實際需要,研究組織職責及許可權劃分方案及其改進方案。

  (2)負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配合公司經營目標,根據人力分析及人力預測的結果,制定人力資源發展計劃。

  (3)設計、推行、改進、監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業流程,並確保其有效實施。

  (4)建立廣泛、暢通的人才輸入渠道,儲備人才。

  (5)建立和維繫良好、穩定的勞動用工關係,促進企業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6)致力於人力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強化人力資本的增值。

  (7)創造良好的人才成長環境,建立不同時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及暢通的人才選拔渠道。

  (8)致力於組織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具有奉獻精神的,精幹團結的核心骨幹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工作程式及制度,確保人力資源工作符合公司發展方針並日趨科學化、規範化。

  (10)負責公司定崗定編、調整工作崗位及內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錄用政策並組織實施。

  (12)管理公司勞動用工合同、員工人事檔案。

  (13)負責員工異動的管理工作。

  (14)負責員工考勤、人事任免及獎懲工作。

  (15)制定員工的薪資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訓制度,組織開展員工的教育培訓。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員工的考評,重點是員工的績效考評。

  (18)負責公司與外部組織或機構的人事協調工作。

  (19)指導、協助各部門,做好人事服務工作。

  (20)其他相關工作。

  第6條公司實行全面人力資源管理,各部門須由第一負責人主管本部門人力資源工作,有義務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創造良好條件,發掘員工潛力,同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傳達、宣傳人力資源政策,貫徹執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饋資訊。

  第三章員工及編制

  第7條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試用、臨時、兼職人員,均為公司員工。公司將員工劃分為管理人員、技術開發人員、市場營銷人員、一般行政人員、工人及其他人員五大類別。公司員工的基本行為規範包括:

  (1)熱愛祖國,熱愛公司。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認同公司文化,與公司同舟共濟,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4)勤奮、敬業、忠誠。

  (5)嚴守公司秘密。

  (6)保證公司財產安全。

  第8條人力資源部須就各項工作職責的任務以及工作人員的條件等進行分析研究,製作“職務說明書”,作為員工聘用、管理、考評的依據。

  第9條公司實行定員定崗定編管理,在保證經營執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條根據編制,本公司應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工作能力、流動率、缺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與需求人力進行正確、客觀的檢查及建議,作為人力資源部制定人力計劃和開發人力來源的依據。

  第11條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並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12條人力資源部受理人員增補申請時,應審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需求,其職位、薪資預算是否在控制之內,增補時機是否恰當。稽核通過後提出正確的擬辦建議,呈總經理審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條公司將招聘劃分為計劃內招聘、計劃外招聘、公司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1)計劃內招聘須經用人部門的上一級領導批准,人力資源部依據人員編制計劃實施控制。

  (2)計劃外招聘由董事長審批。

  (3)公司戰略性招聘實行專項報批,由總經理提出申請,報經董事長審批。

  第14條計劃內招聘程式為:

  (1)用人部門填寫《員工招聘計劃書》及《職務說明書》,並提供筆試考卷(針對需要筆試的招聘),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後,在招聘開始前3日,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決定招聘方式,併發布招聘資訊。

  (3)用人部門依據求職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4)用人部門主持進行面試,人力資源部或公司領導視需要情況參加。

  (5)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組織筆試。

  (6)面試後3日內(需筆試的為筆試後3日內),用人部門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面試評價表或筆試結論。人力資源部收到後,實施終審,終審有權否決。

  (7)人力資源部向終審合格的人才發出錄用通知書。

  (8)員工報到入職。

  (9)員工背景調查。

  第15條計劃外招聘程式:計劃外招聘首先經董事長批准,然後履行計劃內招聘程式。

  第16條戰略性人才招聘程式:

  (1)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提供的經董事長批准的招聘計劃,組成招聘小組。

  (2)招聘小組對人才進行初步選擇。

  (3)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面試、筆試。

  (4)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終審,終審合格者發出錄用通知書。

  (5)員工報到入職。

  (6)員工背景調查。

  第17條特殊渠道引進人才的程式: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限於高階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式為:

  (1)各類渠道直接向董事長推薦人才,或者由人力資源部委託獵頭公司搜尋人才。

  (2)人力資源部組成招聘小組,由董事長親自主持初試。

  (3)素質測試。

  (4)招聘小組綜合評定,必要時聘請人力資源專家協助。

  (5)錄用。

  (6)人力資源部為人才辦理入職手續。

  第18條經核定錄取人員,報到時須攜帶下列資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證影印件;

  (3)體檢表;

  (4)畢業證書影印件;

  (5)學歷證書影印件。

  第19條人力資源部應引導新入職人員依程式辦理下列工作:

  (1)領取員工手冊及工作卡;

  (2)領取考勤卡並向其說明使用方法;

  (3)領制服及制服卡;

  (4)領儲物櫃鎖匙;

  (5)如有需要,填寫“住宿申請單”;

  (6)登記參加勞保及參加工會;

  (7)視情況引導其參觀及安排職前訓練有關準備工作。

  第20條公司實行員工擔保制度,新進人員報到工作後,應進行第一次對保,以後每年度視有無必要複核一次,並予記錄。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訊對保兩種。被保人如無故離職,導致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保證責任催告函”,並作好採取司法處理的準備。

  第21條人事部依據報到程式辦理以下事項:

  (1)填寫“人員報到記錄簿”,登記“人員狀況表。”

  (2)登記對保名冊,安排對保。

  (3)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薪酬核定。

  (4)收齊報到應繳資料連同甄選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編號列管。

  第22條人才試用規定:

  (1)除特殊渠道引進的人才外,其餘人員試用上崗前,均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用人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對新進人員進行上崗指導。

  (3)新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特殊人才經董事長批准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

  第23條正式聘用規定:

  (1)試用期滿,直接主管部門嚴格對照《職務說明書》的任職資格,如實填寫《試用員工評定表》並提出意見,意見包括:同意轉正、予以辭退、延長試用期。

  (2)人力資源部審查,決定是否採納直接主管部門的意見。

  (3)凡需延長試用期限,其直接主管與中層管理人員應詳細述說原因。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試用期事假達5天者予以辭退,病假達6天者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存在遲到、早退達三次或曠工記錄者予以辭退。

  (4)試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單位離職證明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定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滿,按雙向選擇續簽合同,續簽合同的合同期限見“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24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都必須按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第25條勞動合同簽訂規定:

  (1)試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試用協議》,用以明確試用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臨時或兼職員工與公司簽訂《臨時(兼職)勞動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

  (3)試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員工在接到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後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內簽訂勞動合同,應及時說明理由,否則視為自動延長試用期。

  第26條勞動合同期限規定:

  (1)公司高層領導職務15年。

  (2)中級管理崗位職務10年。

  (3)中級以下管理崗位職務5年,一般技術人員3年,一般行政人員和工人為1年。

  (4)正式員工如不願按要求的年限簽訂勞動合同,可與公司協商勞動合同年限,協商年限須人力資源總監批准。

  第27條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28條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書面宣告無原單位或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第29條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並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接到通知3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籤且未作說明,即視為自動待崗。

  第30條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絡到新工作部門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願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亦應終止。

  第31條人力資源部於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32條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33條員工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辦理離職手續。

  第34條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辦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前應堅持本崗位工作,不得在外應聘、兼職和就業。

  第六章員工檔案管理

  第35條員工檔案包括:

  (1)員工求職資料;

  (2)職位申請登記表、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試用員工登記表、新員工宣告、試用合同;

  (3)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外語等級證書、各種資料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影印件;

  (4)員工檔案照片;

  (5)員工轉正申請表、員工履歷表、宣告、勞動合同;

  (6)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

  (7)其他反映員工資訊的材料。

  第36條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力資源部保管;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並將所聘人員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彙總後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37條人力資源部對收集的歸檔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裝訂並按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為確保檔案准確,每半年對內部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同時不定期檢視,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當年離職員工檔案,並將離職員工檔案移交公司檔案館儲存。

  第38條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級及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的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借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查閱、借閱檔案者負有保密義務和保管責任。

  第七章幹部任命制度

  第39條公司設有行政管理職務、市場管理職務、技術管理職務,每一位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規劃發展方向。

  第40條擔任管理職務的人員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1)誠實正直,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一切從公司利益出發,不循私情。

  (2)經測試證明思維能力、領導能力、監控能力、組織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識超前。

  (3)具備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高層管理人員需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中層管理人員需5年以上工作經驗,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需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上一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績效明顯,證明具備較強的管理能力。

  第41條幹部任命規定:

  (1)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2)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3)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

  (4)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任命;

  (5)其餘管理職務由分管總監(副總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由人力資源頒發任命書。

  第8章員工異動管理

  第42條員工異動包括:調動、待崗、休長假、辭職、辭退、資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條出現員工異動,原工作部門應監督其及時辦理異動手續,若因部門管理不善,離職人員帶走公司財物和技術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44條員工異動的主管部門是人力資源部,其他部門無權對員工異動作出批准決定。凡未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私自異動均為無效異動,當事人將受到相應處罰。

  第45條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的部門變動,調動方式包括兩種:

  (1)新工作部門因工作需要,經與擬調動員工原部門領導協商同意的員工調動;

  (2)員工認為現工作崗位不適合,經與新工作部門聯絡,並得到原工作部門同意的員工調動。

  第46條員工內部調動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和新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簽字同意,公司人力資源總監批准,在辦理完異動交接手續後方可到新工作部門上崗。

  第47條員工內部調動程式為:

  (1)員工調出、調入部門協商調動事宜;

  (2)調動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異動申請表》和《員工交接手續登記表》;

  (3)調動員工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報人力資源部批准;

  (6)調動員工到新工作部門工作。

  第48條員工外調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員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協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員工資格,但由新公司發放其薪資並解決福利。

  (1)員工的外調由公司安排,員工無權主動提出外調。

  (2)員工外調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經人力資源總監批准和總經理批准,並辦理異動交接手續。

  (3)員工外調,公司將與員工新公司簽訂《員工租借協議》。

  (4)外調員工外調期滿回公司,應由外調單位出具外調期間工作評價,作為員工考評檔案存檔。

  (5)外調員工必須嚴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損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條員工待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員工不適合現任工作崗位,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2)部門人員精簡,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3)接到續簽合同,逾期未籤,且未說明原因亦未按程式提出離職者;

  (4)主動申請待崗獲批准者。

  第50條待崗程式為:

  (1)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2)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待崗手續。

  (3)待崗。

  第51條待崗期間只發放最低生活費,按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發放,待崗者待崗期間不享受福利。

  第52條待崗者如果在待崗期間另謀職業,須先按辭職程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視為違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53條待崗期限為3個月,若待崗期滿未能聯絡到接收單位,按員工辭退辦理,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總監批准者可延長待崗時間,但當法律規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具備時,應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54條公司正式員工因各種原因較長一段時間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內的員工資格,當原因消除時允許該員工再次上班,此為休長假。

  第55條休長假辦理程式為:

  (1)休長假員工提前5個工作日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批准。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簽訂合同期內休假協議。

  (6)休假。

  第56條休長假者不連續計算工齡,再次上班時視為試用新員工。

  第57條休長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津貼,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條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而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辭職辦理程式為:

  (1)辭職員工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可以不提前)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准。

  (5)員工離職。

  第59條員工辭職手續辦理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第60條員工辭職必須辦理辭職手續,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

  (1)對自動離職者,公司將作除名處理。

  (2)員工自動離職後,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員工異動說明,異動說明應經部門領導簽字,並寫明員工離崗時間。

  (3)員工自動離職,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到財務、物資、金融等職能部門查清該員工是否有財、物問題,如有問題應及時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轉法律顧問。

  第61條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將被公司辭退: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不能勝任應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5)待崗達3個月仍無用人部門接收;

  (6)1年內兩次待崗;

  (7)《勞動合同》期滿,用人部門不同意續簽合同。

  此外,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瀕臨破產,需裁減人員時,公司可辭退員工。

  第62條辭退員工程式如下:

  (1)部門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並出具辭退員工事實依據。

  (2)部門上一級領導審批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准。

  (5)辭退。

  第63條中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總經理;高階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董事長。

  第64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對員工實行資遣:

  (1)公司歇業或轉讓;

  (2)公司嚴重虧損或業務緊縮;

  (3)因不可抗力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

  (4)業務性質發生重大變化而原有員工不再適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條資遣費標準如下:

  (1)有效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者,發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2)有效工作時間一年以上三年以內者,發放相當於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3)有效工作時間三年以上的,在發放相當於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的同時,每增加一年,增發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第66條資遣順序為:首先是在職期間有違紀行為並受到處罰者,其次是工作績效差者,再次是工齡相對較短者,最後是職務低於他人者。

  第67條員工在收到資遣通知後,應於一周內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作辭退處理且不發放資遣費。

  第68條當公司再次招聘時,被資遣人員可以優先錄用,並且可以連續計算以前工齡。但再遇資遣,只按新工作年限發放資遣費。

  第69條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將予以除名:

  (1)自動離職,未按公司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2)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天或連續曠工3天;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

  (4)違抗命令或翫忽職守,情節重大;

  (5)聚眾曠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工作和生產秩序;

  (6)盜用公司印信,或塗改檔案者,或者偽造證件;

  (7)年終考核不合格,經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職;

  (9)利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與經濟商貿活動;

  (10)洩露公司重大機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犯有嚴重經濟問題,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

  (12)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為。

  第70條對擬除名的員工,由相關部門提出書面報告,人力資源部核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人力資源部發出除名通報。

  第9章考勤制度

  第71條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10月1日~4月30日實行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實行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第72條病假規定:

  (1)請病假須持市級以上醫院休假證明。

  (2)中級管理人員及以下職位人員,休病假審批許可權為:2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總監)批准,3~5天由總經理總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長批准。

  (3)高層領導休病假審批許可權為:5天以內須經董事長辦公室審批,5天以上須經董事長審批。

  (4)對於公司正式員工,休病假1個月以內,按70%發放工資,1~3個月以內,按50%發放工資;

  超過3個月以上不發工資。

  第73條事假規定:

  (1)請事假須提前1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1天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之內由公司分管副總(總監)批准,4~7天由總經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長,獲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事假無薪。

  (3)試用期員工請事假,應延長試用期。

  第74條婚假規定:

  (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式請婚假3天。

  (2)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員工(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式請婚假7天。

  (3)婚假須至少提前1周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條產假規定: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享受產假。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為有薪假。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持醫院證明的難產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產假15天。

  (4)產假結束後需續假的,按事假處理。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的憑醫院證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發放工資。

  (6)妻子分娩,男員工可享受5天護理假,護理假無薪。

  (7)產假、護理假均須提前一個星期憑生育指標和結婚證申請。

  (8)產假、護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條喪假規定:員工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憑親屬死亡證明覆印件或病危通知書休假5天,該假為有薪假。

  第77條年休假規定:

  (1)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上管理人員,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下管理人員,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個星期申請,上級負責人批准後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為有薪假。

  第78條遲到、早退規定:

  (1)上班推遲到崗30分鐘以內為遲到;

  (2)提前離崗30分鐘以內為早退。

  第79條曠工規定:

  (1)曠工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天。

  (2)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

  (3)無故不到崗,或者不請假不到崗,或者未獲准假不到崗為曠工。

  第80條考勤執行

  (1)考勤統一由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執行。

  (2)員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請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須按時統計,遲報、錯報、不報將對考勤員實施處罰。

  (2)考勤由稽查部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弄虛作假者重處。

  第81條考勤處罰:

  考勤處罰按下表執行:

  第10章員工培訓

  第82條公司員工培訓的種類包括:新員工培訓、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在職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

  第83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計劃的制定。

  (1)於每年12月底之前,根據公司次年總體經濟目標,結合培訓需求調查,制定培訓目標和計劃,報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各部門應於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訓需求,報人力資源部。

  (3)培訓計劃的內容包括:培訓種類;培訓物件和培訓目標;培訓的時間和地點;培訓內容形式;培訓教師及培訓教材;培訓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協助部門和負責人;費用預算;培訓考核及效果評估。

  第84條新員工培訓規定:

  (1)新員工在上崗前,一律參加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的新員工培訓。

  (2)新員工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史及現狀、行業狀況、公司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範圍、規章制度、員工行為規範。

  (3)新員工培訓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期。人力資源部在培訓前3日嚮應參加培訓的新員工所屬部門發出培訓通知。接到通知後,原則上應組織全部新員工參加,如果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應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由部門領導批准的報告,經人力資源部稽核以後,參加下一期培訓。

  (4)新員工培訓由內部管理人員擔任講師。

  (5)新員工培訓每期時間為一個星期,採用講座、參觀、軍訓三種方式。

  (6)新員工培訓材料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授課教師提供的教案及培訓錄音整理稿編制。

  (7)新員工培訓結束後,實行統一考試,考試不合格,予以辭退。

  (8)人力資源部設計《培訓評估表》,於培訓結束時交由培訓學員填寫。人力資源部彙總後對本期培訓效果作出評估,包括對培訓教師、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及技巧和培訓實施等各方面評估。

  (9)新員工培訓合格是轉正的重要條件之一,未參加培訓的新員工不予轉正。

  第85條在職培訓的規定:

  (1)在職培訓不定期,原則上將時間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體員工每年均須參加培訓,並且不低於30課時,培訓考試成績將作為考評依據。

  (3)在職培訓方式包括:聘請業內資深人士到公司授課;參加學術交流、專家講座;現場參觀考察、交流、研討;網路遠端教學;到同類領先企業研修。

  (4)在職培訓內容:

  1)管理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及技術發展趨勢、企業發展案例、企業檔案和法規的深入領會及理解、企業管理現狀與市場戰略、社交、公關、禮儀等。

  2)技術研發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技術發展動態及趨勢、新技術發展及運用情況、語言能力的強化、企業文化等。

  3)金融、財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金融法規、財政法規、稅務法規、工商管理法規、金融新運作方式及管理法規、市場發展動態與財務的融合、企業文化在財務運作中的實際應用等。

  4)市場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發展動態趨勢、市場運作經驗及教訓、市場行為學、營銷學、政府行為學、公共關係、宣傳、廣告、傳媒、企業文化戰略、CIS應用等。

  (5)後勤服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後勤服務與市場的關係、後勤服務與管理的關係、倉儲及採供管理、後勤服務與財務的關係、企業文化在後勤服務中的實際運用等。

  (6)行政助理類職員培訓內容:現代秘書學、公關、禮儀、社交、協調訓練、電腦及網路技能培訓、文字處理技能、藝術教育和形體訓練、企業文化與個人的工作關係。

  第86條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要組織實施。

  第11章員工考評

  第87條員工考評的目的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適時向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相關資料。

  (2)透過考評正確實施獎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全面提升員工績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續高速發展。

  第88條員工考評結構:公司員工考評由業績考評、能力考評和態度考評三方面構成。

  第89條員工考評原則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原則。統一考評標準及程式,科學制定考評表及指標,多渠道收集考評資訊,及時處理考評投訴。

  (2)絕對性評價原則。以事實為依據,按照職務職能標準對員工的工作行為進行評價,而非人與人之間的相對評價。

  (3)分析性評價原則。按事先確定的考評要素及重點逐條進行觀察、判斷、分析和評價,而非對人進行總體評價。

  第90條考評層次規定:

  (1)高層管理者由董事會考評。

  (2)中層及以下人員實行三方考評,三方成績彙總為考評最終成績。此處“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級、直接下級、服務部門,三方所佔權重為30%、30%、40%。

  第93條績效考評的程式

  (1)考評開始日10天前,人力資源部做好考評準備工作,併成立考評小組,專門組織考評工作的開展。

  (2)考評開始日5天前,下達考評通知,要求各部門做好考評準備。

  (3)考評實施。

  (4)人力資源部稽核、整理、複核考評表,計算考評成績,填寫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編制並上報績效考評綜合報告。

  第94條考評結果的保管與查閱:

  (1)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素質考評成績統計表以及專項考評資料存入員工檔案。

  (2)員工履行查閱手續後,可以查閱本人的考評成績。

  (3)考評成績的查閱按人事檔案查閱有關規定執行。

  第95條考評申訴規定:

  (1)被考評者若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疑問或有不同意見,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訴。

  (2)人力資源部必須在接到申訴後一週內聽取有關考評者的意見,擬定申訴處理意見經各方協商後通知申訴員工。員工若依然有異議,可以越級申訴。

  第12章工資及福利

  第96條公司薪酬管理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保證生活、安定員工的原則。

  (2)有利於能力開發原則。

  (3)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

  (4)工資增長率低於勞動生產增長率,工資增長率低於利潤增長率的原則。

  (5)綜合核定原則,即員工薪酬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第97條公司實行年薪制與月薪制並存的工資體制。

  (1)公司中層以上管理者實行年薪制,其餘人員實行月薪制。

  (2)年薪分為5個檔次15個等級(如下表),根據員工實際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具體人員的年薪標準。

  (3)享受年薪制的員工,年薪的60%按月發放,其餘40%在年終時根據目標完成情況核算發放。

  (4)享受年薪的員工均須每年與公司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責任,作為年終考核和發放年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98條在實行月薪制的員工中,又分計件工資、提成工資和結構工資。

  (1)生產一線人員實行計件工資。

  (2)營銷一線人員實行提成工資。

  (3)其餘人員實行結構工資。

  第99條實行計件工資的生產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件薪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生產人員技術、資歷、工齡等由人力資源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件薪按公司《定額手冊》規定的具體標準執行,定額手冊由技術開發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0條實行提成工資的營銷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提成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營銷人員能力、資歷、業績等由人力資源部和營銷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銷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營銷管理手冊》執行,該標準由營銷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1條實行結構工資的員工,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1)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依據崗位要求、工作量和難易程度、員工能力和素質、員工前期業績,對每一位員工實行定級,共分為9級,如下表:

  (2)員工根據不同級次,享受不同的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

  (3)對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4)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情況發放,最低可以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條實行月薪的員工享受半年獎(每半年發放一次),半年獎金額最低為0元,最高為該員工前6個月平均月收入的兩倍,具體金額根據半年考核確定。

  第103條月薪以及年薪按月發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銀行轉賬方式發放。

  第104條工資實行保密發放。

  第105條薪資崗位職員須負責工資明細表和總額表的製作、報批、統計、彙總,並於次月初將工資發放總表分別報財務部,同時負有保密的責任,若薪資崗位工作失誤造成洩密事件,將對其嚴懲直至除名。

  第106條工資薪酬實行統一管理,駐外機構人員工資統一由總部核定、發放(每月6日透過銀行轉賬到員工工資卡上)。

  第107條人力資源部在發放工資時,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專案的詳細說明,若員工當月工資有誤,可到人力資源部查詢。

  第108條凡公司正式員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勞動保護、培訓、住房補貼、健康檢查、社會統籌保險、傷殘傷亡撫卹。

  第109條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訓、健康檢查按公司制度執行外,其餘均按照國家和地方法規定標準執行。

  第13章附則

  第110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111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11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核,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後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週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幹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物件,由政教處負責考勤工作。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准假後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行政值周人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7、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後,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託他人辦理或事後補假。

  2、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由行政值周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由校長批准;一週以上,由校長簽註意見後,報教育局辦公室批准;中層以上幹部,一律由校長批准。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當月績效工資;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績效工資;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准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職工的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6、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7、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並公之於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具體辦法參照相關評先規定。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後,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後,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准。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於鬥爭,事蹟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於開拓,創新善於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後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後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並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學校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架,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12

  一、員工類別:

  1、實習生:旅遊學校學生或者同類學生被酒店接受為實習生。實習期一般為6—10個月。酒店不與實習生簽訂勞動合同,只簽訂實習協議。實習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實習生在正式錄用時可免實習期。

  2、臨時工:酒店可以根據需要聘用臨時工。臨時工的聘用期將按照酒店需要而定或與該工作同期結束。

  3,、試用期員工:酒店按照試用期條件錄用的新員工。在試用期結束時需要經過考核,使用不合格者將不予錄用。部門經理可根據員工的工作情況和業務技能,提出延長或者縮短使用期(延長最長為3個月),若員工再達不到工作要求,工作將被終止。

  4、正式員工:經過試用合格的將轉為正式員工。,享有正式員工的待遇。

  5、特聘人員:酒店根據工作和發展需要,聘請經驗豐富的酒店高階管理人員和具有專業技能的人員。特聘人員的面試和待遇由總經理批准及簽訂特聘協議。

  二、合同期限/續簽合同

  1、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試用期滿一般為2個月,合格後,試用期將構成合同的一部分。

  2、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前,根據員工具體表現,經部門經理審批報總辦核准。

  三、員工招聘:

  酒店所有員工招聘、解聘工作都由總辦負責(總經理辦公室簡稱總辦),並報總經理審批,其他部門及人員都無權辦理。

  部門需增補人員,在部門編制內的報總辦,由總辦負責招聘。部門經理可參加面試,超出編制的應報總經理審批,批准後交總辦負責。

  酒店員工招聘採用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方法。凡具有相關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或工作技能,身體健康的人員,均可向酒店諮詢和申請相關職位。

  求職者到酒店求職,需提供有關證件,如:身份證,學歷證,技術等級證,健康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非市區人口)等。如實填寫《職位申請表》所列各欄目,並願意承擔《職位申請表》所列之責任。員工身份、地址、電話、婚姻關係等個人資料如有變動,應立即通知總辦,若因提供資料正確或者不詳造成個人損失,一概由其本人負責。

  酒店錄用的員工,必須接受業務考核,資歷審查及體格檢查。身體健康條件合格的,經總辦和用人部門面試後,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合格後方可錄用。

  員工聘用後需定期檢查身體,如發現患有不適宜服務工作的疾病應立即停止其工作。在規定醫療期內痊癒的,經出示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有效證明後方可申請復職。不能痊癒的可終止聘用。

  酒店所有人員一律實行試用制度。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按工種不同)。期滿合格後,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或者延長試用期,用人部門或總辦有權根據員工的具體表現和業務能力情況延長或者縮短試用期,以不超過3個月為限。但如實習期滿或者原從事酒店行業,富有工作經驗的,可免試用期。

  四、新員工入店手續:

  1、酒店錄用的員工,由總辦負責填寫《人事變動通知單》通知用人部門。

  2、員工被酒店錄用後,需繳納崗前培訓費50和崗位培訓費300元。崗前培訓費概不退還。崗前培訓費,員工在酒店服務期滿一年(含試用期)以上辭職的,在辦妥手續後,可退還其繳納的全部崗位培訓費;服務期滿半年未滿一年的,在辦妥手續後,可退還其繳納的崗位培訓費50%;服務期滿三個月未滿半年的,在辦妥手續後,可退還其繳納的崗位培訓費得30%;服務氣未滿三個月或者未辦妥辭職手續的,崗位培訓費不予退還。

  3、新員工如因經濟困難,未能一次性繳清崗位培訓費的,須向總辦提出書面申請,經總辦批准後從工資中扣除。但崗前培訓費必須入職前一次性繳清。所有費用均由財務部收取或扣發。

  4、新員工入職前必須接受身體檢查,同時按照酒店從業人員的健康要求,進行定期檢查,所有費用由個人支付。

  5、新員工入職時,免費領取員工工號牌,更衣櫃鑰匙,《員工手冊》。如遺失損壞需繳納每項10元后方可補辦。工號牌如屬自然損壞,可以根據舊的更換新的工號牌。

  6、新員工入職時,免費領取員工制服2套,制服一律不得穿戴出酒店。離職時應將乾淨的'制服退還酒店,如有認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7、試用期員工不享受獎金待遇和任何假期。

  五、員工辭職:

  1、酒店員工在試用期內有權提出辭職,但必須提前一週向酒店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辦理離店手續。

  2、酒店員工在合同期內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向酒店提出書面申請,並經所在部門經理和總辦批准後方可生效。主管或主管以上人員,須由總經理批准。

  3、員工辭職申請經批准後,應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1)向所在部門辦理工作移交手續,交清與工作有關的一切資料,錢財,帳目。事宜等;

  (2)到財務部結清所有財務帳務;

  (3)到保安部辦理手續;

  (4)到總辦辦理《員工手冊》,員工宿舍,工號牌,制服等的退還手續。

  4、員工辭職未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的,可以提前辦理離職手續,但要以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如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酒店有權要求其返回工作崗位,並責令其補償所造成的損失。

  5、如屬在職培訓或外派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的,須參照培訓協議書賠償酒店所造成的損失。

  6、一般員工辭職的由總辦批准,部門以上的管理人員,部門文員,技術工種,外聘人員辭職的由總經理批准。

  7、按規定可退還員工的崗位培訓費的審批許可權和辭職審批許可權相一致。

  六、解聘、辭退:

  1、酒店員工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酒店崗位要求時,酒店有權給予辭退和不發放任何補償金。

  2、員工在職期間如違反《勞動合同》《員工手冊》及酒店其他規章制度的,按規定隨時無償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被勸退,開除者將不予任何補償金,如嚴重損壞酒店利益的,酒店將保留法律上追回損失的權利。

  3、凡因觸犯國家法律被拘留或者判刑的員工一律開除。

  4、非因公受傷或患病的員工,在酒店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依然無法工作的,酒店將根據員工在酒店的工作年限,酌情發放補償金。

  5、酒店因經營情況需要裁員時,總辦將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或增發30天的工資作為補償。

  6、各部門給予員工辭退或者開除處分的,因填寫《處罰通知單》,並經被解聘辭退人員的確認簽字,說明理由報總辦,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由於酒店經營情況而需要裁員時被解聘的,員工的崗位培訓費全部退還;由於違反《勞動合同》《員工手冊》或者酒店其他規章制度而被解聘或者開除的員工,崗位培訓費一律不予退還;崗位員工在試用期內由於不符合崗位要求被辭退的,酒店將根據員工的具體表現,酌情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崗位培訓費。

  8、按規定可退還員工的崗位培訓費的審批許可權和解聘,辭退審批許可權相一致。

  七、人事變動程式:

  1、新員工試用期滿定級,降級,升級,調動工資的崗位級別都將隨人事而變動。

  2、任何形式的變動,都要填寫《人事變動通知書》和《考情表》,經相關人員批准後,交總辦備案。

  3、人事變動審批許可權:員工定級初級以下,由部門經理、總辦主任審批;員工定級初以上,由部門經理、總辦主任、總經理審批;越級定級、特殊工種定級,由部門經理、總辦主任、總經理審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13

  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規範企業人事作業程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具有一定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同,而選擇適宜的招聘資訊釋出渠道,如新聞媒體、網路、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資訊發出後,會收到應徵資料,經稽核後,對合格應徵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徵資料,歸檔一個月後銷燬,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徵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同,採取相宜筆試和麵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採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徵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複試。經複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後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同,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許可權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員工轉正後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徵,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並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後,由總經理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籤,轉人事部門簽註意見後,呈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後,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並呈交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後,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並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係,並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符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後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並處理好相關續後工作。

  第六條、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於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並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曆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於初婚,婚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後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後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註明。

  第三條、每週工作時間五天半,週一至週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週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准,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並經相關部門批准。

  第七條、假期核准許可權: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遲於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並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能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提供人力資源資訊與依據;

  (三)透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於個人資料檔案中,並予以登入。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管理人員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接受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並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內容

  (一)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必須接受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接受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並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採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檔案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影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並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准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14

  為提高企業效率,規範內部管理,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對XXX有限公司內部員工(含加盟商、廠商促銷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一條招聘

  1、企業根據實際崗位及工種的需要招聘員工。

  2、企業員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於初中畢生,年齡18—28週歲,(特殊工種和引進人才不受此限)。

  3、員工須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效《身份證》、《健康證》、外來育齡婦女須持有《外來人口婚育證》,且無經濟、刑事犯罪記錄。

  4、員工招聘需經面試、筆試兩個環節來完成。筆試答券做為個人入職檔案備券存檔。

  第二條上崗

  1、員工必須經過崗位培訓後經考核合格才能正試上崗。

  2、員工試用期為壹個月,實習期為貳個月,員工入職滿三個月後給予辦理轉正手續。

  3、員工正式上崗即開始記算工齡。員工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滿半年後開始追加工齡補貼,第一個半年為每月工齡補貼貳拾元,下一個半年開始按上半年度工齡補貼的基數乘1、5倍計算。工齡補貼最高限為每月不超過捌佰元。

  第三條考勤卡、考勤管理

  員工以打卡為出勤的唯一依據,打卡由員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臨時請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樣應打卡。

  第四條請銷假

  1、除每月班輪休以外的休假一律應請假。

  2、三天以內的假期由領班櫃檯長審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現場經理審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審批。

  3、員工三天以內的病假憑區級醫院診斷證明可帶薪休假。

  4、員工入職滿一年後,每年享有一週帶薪年假。

  5、無論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滿回公司均應到人事管理部門銷假。

  第五條員工待遇:

  1、節假日享有休假的權力,若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春節的假日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加發三天基本工資。每月的輪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按基本工資乘1、5倍計發加班費。

  2、員工轉正後簽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定後按廈門市勞動保障局的相關規定辦理社保。

  第六條辭職、辭退

  1、員工辭職需提前十五天遞交辭職報告,經逐級審批後方可離職。

  2、公司調整機構,壓縮編制須裁減員工時,應提前十天通知被裁減的員工本人。

  3、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在社會上參與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或觸犯法律被政法機關傳拘、收審者一律給予開除。若員工的行為已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已除名的員工公司保留透過法律程式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權力。

  第七條獎懲

  (一)員工有突出表現者,公司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對工作認真負責,遵紀守法、超額完成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表現突出者;

  2、為公司發展出謀獻策,其建議和意見為公司所採納,取得顯著成效者;

  3、為維護公司利益和壞人壞事作鬥爭,使公司財物不被侵害者;

  4、舉報公司內部的瀆職行為,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二)員工有下列行為者,公司將給予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每分鐘扣崗位津貼叄元。當班遲到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論處。當年度累計達八小時給予除名。

  2、班中未經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滿半小時者,當天按曠工論處。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聽手機、小靈通或向外撥打電話者每次罰款人民幣兩元。

  4、未經公司主要領導許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廠商、供貨商購買批價商品或向廠商、供貨商索要贈品、試用品等,一經查實,每次罰款人民幣伍拾元。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

  5、工作人員私下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家、廠家的饋贈、錢物,一經查實概予除名。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15

  第一章總則

  1、目的:為規範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公司員工在開展工作時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西藏諾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制度

  1、各部門、分子公司應根據定崗定員標準,在編制範圍內制定招聘計劃。

  2、公司招聘新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職務或工作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門負責人根據缺編缺崗情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寫明人數及詳細要求,由分管領導審批確定招聘計劃。

  3.2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配製名額,對符合標準的招聘計劃實施招聘,與用人部門共同篩選把關;崗位配置名額以外的需報總經理批准。

  3.3總部員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員工:由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負責人初試後,由分管領導複試確定。

  3.3.2部門經理級人員的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進行初步面試後安排相關測試專案;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測試專案後,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測試專案所涉及的部門或單位人員組成專案答辯小組進行復試;複試通過後,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就答辯小組提出問題與應聘者進行最後溝通,無異議後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3.4各分子公司員工招聘工作:

  3.4.1部門經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3.4.2副總級(含)以上人員:招聘程式同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由總公司面試確定。

  第三章試用制度

  1、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2、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試用。

  3、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

  3.1報到需提供個人資料:身份證、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專業資質證書及其它資質證明的原件,提供市屬三甲醫院三個月內的體檢報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張)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檔案、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並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同時將個人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告知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重要崗位需提供最後一次任職單位或求學機構或我公司高管人員的推薦信。

  3.2辦理入職手續:

  3.2.1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並與負責人指定的入職引導人見面。

  3.2.2到總經辦領取工作牌、辦公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

  4、辦理完入職手續後,由人力部資源部進行相關企業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訓後,方可上崗。

  5、員工試用期間每月上交部門實習報告一份,用人部門可據實際情況進行延長試用。

  6、人力資源部應不定期瞭解試用期人員的工作狀況。

  7、試用期結束後,部門負責人應對新員工試用期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價,填寫《新員工試用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8、試用期員工離職,應提前三天向部門領導提出辭職,並經分管領導批准後辦理離職手續。

  9、試用期內,員工無法達到公司工作要求,連續缺勤達3個工作日或累計缺勤達6個工作日,公司將終止其試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誠實,並保留審查職員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請務必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1、員工的個人資訊有更改或補充時,應於一個月內向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申報變更或申明,以確保與個人有關的各項權益。

  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

  1、聘用制度:

  1.1試用期滿的員工,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並經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評定後(部門經理級人員需經總經理評定),方可視為轉正。

  1.2人力資源部應在接到經批准的《轉正申請表》的第一時間口頭通知轉正員工。

  1.3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當公司某個管理職位出現空缺時,可提升或任用表現突出且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員工,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員將有機會獲得晉升和發展。

  2.1.1符合職位的資質要求,並有願望擔任此項工作。

  2.1.2不斷學習,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創造出優秀的業績。

  2.1.3主動積極,敬業誠信,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1.4具有全域性觀念,瞭解公司的戰略,並獲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條件下,有派駐邊艱地區工作經歷的員工享有優先晉升權。

  2.2任免程式:

  2.2.1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的任免由分管領導建議,經人力資源部考察後,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2.2分子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2.2.3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建議,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考察後,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五章調配製度

  1、根據公司工作需要及員工個人能力、特長,公司有權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被調配員工要服從大局,任何員工若無理拒絕工作調動,公司視其自動辭職。

  2、跨部門(公司)人員的調配,首先應得到現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再經需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後,提出書面意見報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協調考察後,向總經理提出調配方案,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3、各分、子公司內部人員崗位之間的調配,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實施後,調配情況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4、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任職部門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論處。

  5、調遷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接上級指派部門人員暫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調動,公司將安排審計。

  第六章辭職與辭退

  1、員工辭職

  1.1員工有辭職權利,試用期員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正式員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

  1.2總公司一般員工的辭職:辭職申請經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同意後,報分管領導審批後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1.3總公司部門經理級、分子公司副總級(含)以上人員辭職:在員工提出辭職後,先由人力資源部和分管領導與辭職人員溝通,再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組成離職面談小組進行溝通,最後經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4辭職申請批准後,員工持辭職申請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辭職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並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資結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含)以下員工辭職按分子公司程式辦理,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1.6因員工辭職,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實際損害,公司保留透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2、員工辭退

  2.1對於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嚴重損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員工,公司有辭退的權力。

  2.2普通員工的辭退報告由部門經理提交分管領導審批;部門經理的辭退報告由分管領導提交總經理審批。所有的辭退報告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3人力資源部接到批准的《辭退員工審批表》後,通知被辭退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職交接表並辦理相關手續,員工在交接完工作,經查無掛帳欠款、借用裝置物品等事項後,方可結清工資,解除關係。

  2.5辭退人員若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公司有權透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

  3、離職談話

  3.1總部人員、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離職,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與其分管領導應和離職人員談話。

  3.2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離職,其主管和分管領導應和其談話,瞭解其離職的原因。

  3.3離職談話記錄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七章考勤制度

  1、公司實行每週工作5天,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規定

  2.1員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須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員工本人分別打卡;工作時間離開公司應得到部門領導同意。

  2.2員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雙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處罰外,薪金予以下調100元。

  3、遲到早退

  3.1每月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的3分鐘)一次給予口頭批評。

  3.2每月遲到一次以上,遲到或早退3分鐘以上.15分鐘(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2小時(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同曠工半天。

  4、曠工

  以下情況,一律視為曠工:

  4.1無故缺勤2小時以上。

  4.2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崗者(包括續假未獲批准)。

  4.3經查實以虛假理由請假並獲批准而不上班的。

  4.4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4.5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以0.5個工作日計。

  4.6對曠工的處理:

  4.6.1曠工期間勞動報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發放。

  4.6.2每曠工0.5個工作日,當月薪金降100元。

  4.6.3曠工連續超過2個工作日,或全月曠工累計達3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個工作日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請假規定

  5.1員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請事假或病假,職員請病(傷)假、事假須依相關規定履行休假審批程式,獲得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崗位。

  5.2請病(事)假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後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病假應於上班後第一天內,向人力資源部提供二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

  5.3因公參加社會活動、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式並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視為正常出勤。

  5.4普通員工請事假不超過一天(含)的,由部門經理批准(經理請假需經分管領導批准),超過一天.3天以內(含)的,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3天以上須經總經理同意。

  5.5辦理請假手續時,首先應填寫請假條,找分管領導辦理審批簽字後,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6、醫療期

  6.5.1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十年以上的為九個月;十五年以上的為十二個月。

  7、婚假

  7.1職工結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規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婚假期間一切待遇不變。

  7.3請婚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7.4婚假原則上應於結婚後半年內一次性休完。

  8、喪假

  8.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喪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喪假。

  8.2請假人需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職工產假為3個月。

  9.2男25週歲以上、女23週歲以上初婚為晚婚;24週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30天、

  9.3晚婚晚育給予男職工護理假10天。

  9.4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培訓制度

  1、為使員工勝任崗位職責的規定,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培訓必須有效地開展和堅持。

  2、培訓試行積分管理。

  2.1目的:

  為激發員工不斷學習以提高工作技能和整體素質,建立學習型組織,並保障培訓工作順利進行,實現員工與企業同步發展,特設立培訓積分。依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目標和部門培訓計劃目標特制定本辦法。

  2.2適用範圍:

  西藏藥業全體員工。

  2.3積分的作用:

  年度累計積分的多少是員工晉級、晉升、年終獎金髮放的參考依據之一。

  2.4培訓積分方法:

  2.4.1由各部門組織的員工崗位技能培訓積分的細則:

  2.4.1.1積分方法: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積分滿分為5分/次,每次加分至滿分後不再加分。

  2.4.1.2部門崗位技能培訓每月進行一次,每次按時參加得積分1分。

  2.4.1.3每次培訓後進行考試的,按成績給予積分。考試成績分A、B、C、D、四檔,成績為A時得積分4分;成績為B時得積分3分;成績為C時得2分;成績為D時不得積分。

  2.4.1.5對於違反培訓、考試紀律的,將予以扣積分處理:曠課的,不給積分並倒扣積分2分/課次;遲到、早退和中途擅自離開課堂30分鐘及以上的,扣1分/課次,其它課堂、考試違紀行為扣1分/課次。

  2.4.1.6因公出差、請假並獲得批准等原因未能參加培訓和考試的人員,可自學培訓內容後進行補考,按考試成績給予積分。

  2.4.1、7積分程式:

  部門培訓計劃實施→考試題目、考試成績或問卷記錄存檔於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實施積分。

  2.4.2管理層幹部的積分細則

  2.4.2.1積分方法:人力資源部組織的管理層幹部培訓積分總分為5分/次。

  2.4.1.2管理層幹部培訓每月進行一次,每次按時參加得積分1分。

  2.4.1.3在培訓過程中積極發言、提問,互動性好,得積分1—2分。

  2.4.1.4每次培訓按時(培訓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上交學習心得、總結或對公司企業文化發展富有建設性意見的合理化建議類的文章(不少於300字),每得積分2分。

  7.4.1.5延期上交學習心得、總結、建議性文章的每得積分1分。

  2.4.3公司統一組織或部門申請並得到批准參加的外部培訓

  積分方法:

  2.4.3.1培訓單位頒發資格證書的,積分按獲得資格證書的級數分別計分,初級、中級、高階分別給予2分.3分.5分的積分。

  2.4.3.2培訓單位不頒發資格證書的,以培訓總結的優劣打分。上交了培訓總結的得積分2分;總結中寫出了對公司有建設性方案的加獎積分2分;總結中寫出了對公司有建設性方案的並在公司實施的再加獎積分1分;未上交培訓總結的扣積分2分。

  2.4.3.3積分程式:填寫外出培訓申請表→上交培訓總結或培訓資格證書影印件→人力資源部實施積分。

  2.4.4以個人名義參加的外部培訓(以主辦單位頒發的資格證書為準獎勵積分)

  積分方法:

  2.4.4.1與崗位工作有密切關係的培訓和學習,取得資格證書的,初級、中級、高階分別獎勵積分2分.3分.5分。

  2.4.4.2與崗位工作相關的培訓和學習,取得資格證書的,初級、中級、高階分別獎勵積分1分.2分.3分。

  2.4.4.3積分程式:向人力資源部上交資格證書原件→人力資源部留存影印件→人力資源部實施積分。

  2.4.5員工擔任講師進行內部培訓的,積分按2分/小時計,不足1小時不積分。

  積分程式:人力資源部或部門安排的課程→人力資源部實施積分。

  2.5學習培訓積分獎罰

  2.5.1獎勵:

  2.5.1.1年度培訓積分在同層次員工中排名靠前的15%的員工,給予其獎勵,獎勵金額為200元/人。

  2.5.1.2年度完成培訓計劃,員工全部達標的部門,並且其積分累計人均第一名的部門可給予其部門獎勵,部門人數為5人及以下獎勵額為300元,部門人數為5~10人獎勵額為500元,部門人數為10人以上獎勵800元。

  2.5.2處罰:

  2.5.2.1管理層幹部年度培訓積分在40分以下、員工年度培訓積分在30分以下,扣年終獎金20%,並不得升遷、加薪和參與評優。

  2.5.2.2年度培訓積分有不達標員工的部門,扣除部門負責人年終獎金100元/人。

  2.6其他事項:

  2.6.1積分以年度進行計算。

  2.6.2學習培訓積分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記錄及時填入員工《學習培訓積分表》,並存入檔案。

  2.6.3每個員工的學習培訓積分將在公司的行政論壇上定期公示。

  3、培訓內容及分工:人力資源部負責企業文化、人事規章制度、行為規範、素質教育等方面的培訓;各部門負責人負責部門職能、工作職責、工作流程、相關制度以及專業技能等方面的培訓。

  4、培訓物件及培訓形式:

  4.1新入職人員的崗前培訓:

  根據入職人員的多少具體安排,人數多時採用集中培訓,人數少時,採取入職人員與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直面培訓。

  4.2崗位技能培訓:

  3.2.1各部門的崗位技能培訓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實施,每月進行一次。

  3.2.2各部門負責人應於每月5日前制定出當月的培訓計劃,報人力資源部。

  4.3管理層幹部的培訓每月進行一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

  4.4公司統一選派外出學習、培訓

  4.4.1由人力資源部制訂適合公司發展需要的員工個人發展培訓計劃

  4.4.2人力資源部向相關部門分配送培指標,初定培訓人選報人力資源部

  4.4.3人力資源部稽核個人資格,上報總經理批准

  4.4.4個人履行培訓手續

  4.5外派培訓差旅費用報銷標準:

  4.5.1培訓時間在10天(含)以內按出差費用標準報銷。

  4.5.2培訓時間10天以上,可以報銷以下費用:

  4.5.2.1往返路途、住宿費依據出差標準報銷。

  4.5.2.2伙食補助費:省會城市30元/天;省會城市以下地區20元/天。

  4.5.3培訓費中包含了食宿費用時,不另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5、培訓紀律

  5.1各部門和個人要嚴格服從培訓安排,不得在培訓計劃內自作主張、私自離崗參加任何形式的學習

  和培訓。

  5.2外出學習或培訓的人員,必須提出申請,經研究審批,否則按有關規定扣發考勤獎金。

  5.3培訓結束後,採取工作彙報、學習總結或績效評估的方式進行培訓反饋,以此檢查員工掌握的新知識、新技能和工作態度的變化以及員工對培訓工作的意見或建議,以利於改進今後的培訓工作。

  6、業餘時間培訓不計發加班工資。

  第九章薪酬制度

  1、薪酬理念

  1.1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業內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吸納和保有優秀人才。1.2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務時間長短、學歷高低沒有必然關係,但是和業績、能力

  密切相關。

  1.3薪酬保密:薪酬屬於個人隱私,任何職員不得公開或私下詢問、議論其他職員的薪酬。

  2、薪酬構成

  2.1職員現金年收入包括固定收入和浮動收入兩部分。

  2.2個人所得應繳納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3、發薪日期和支付方式

  公司按職員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為每月8日,支付上月1日至當月30或31日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薪金調整機制

  4.1年度調薪

  年度調薪按公司薪資規定執行。

  4.2即時調薪

  (1)因轉正、職位變動、專業級別調整、違紀而進行的調薪,屬於即時調薪。

  (2)轉正調薪自轉正之日起執行,其他即時調薪依據審批意見執行。

  4.3各分、子公司應根據公司辦公會透過的《薪酬方案》標準並結合公司生產經營狀況以及員工個人能力、績效調整員工薪資。超出標準範圍內的調薪,由分、子公司總經理申請,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5、特殊期間的薪金給付

  5.1病假:職工患病(含非因工負傷),停工治療在六個月以內的病假工資為:

  5.1.1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5.1.2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

  5.1.3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90%發給。

  5.1.4連續工齡滿3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5.2事假

  5.2.1當月3個工作日以內,全年累計10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工資計算基數統一按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日工資的50%確定。

  5.2.2當月3個工作日以上,全年累計10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期間不予發放薪資,福利補貼的扣除依據所在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5.3婚假、喪假

  婚假、喪假期間照常支付薪金。

  6、特別提示

  職員若屬於從公司離職後重新進入公司的情況,其司齡將從最近一次進入公司起計。

  第十章考核制度

  1、考核的目的:

  1.1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能力和業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1.2為年度評優、薪酬調整、崗位調整、末位辭退與教育培訓提供人力資源資訊與依據。

  1.3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以促進公司績效實現。

  1.4提高員工隊伍素質,最佳化人員結構。

  2、考核的原則

  2.1公開公正原則。考核要以事實為依據,做到客觀、公正。

  2.2內容確定原則。應當根據崗位的職責、崗位的要求確定考核的內容。

  2.3量化操作原則。對考核內容項進行評分,考核的結果量化到具體的分值。

  3、考核形式(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及年中、年終考核等四種)。

  3.1試用期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核結果決定員工是否轉正或延長轉正時間及轉正後定崗定級。

  3.2平時考核:各級負責人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隨時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3.3季度考核:於季度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決定員工季度績效工資。

  3.4年終考核:於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一次;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考核結果決定年終獎的發放及金額。

  4、考核物件及辦法

  4.1中層人員:

  4.2基層人員:

  (具體細則根據公司確定的考核方案)

  5、考核結果的運用

  5.1季度考核結果核發員工季度績效工資。

  5.2年度考核結果確定員工等級,作為獎懲、崗位調整的依據。

  5.3能力考核結果為員工培訓提供方向。

  6、考核管理

  6.1對員工的考核結果,不得向無關人員洩露。

  6.2各級考核主體應嚴格遵守考核規定,切實履行職責。

  6.3所有考核結果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係,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係,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係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透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我礦發展。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准後,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範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幹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最佳化我礦幹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

  第十二條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幹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幹部職數。

  第十三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並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幹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採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定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領導幹部的迴避制度

  第十五條領導幹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並實行迴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領導幹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幹、畢業生分配、軍轉幹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並實行迴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

  第十九條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於查詢使用的原則。

  第二十條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櫃,以便查詢。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章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後,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餘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幹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於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幹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幹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幹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幹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幹部工作計劃,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幹部可採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並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並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幹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第二十三條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並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並經礦務會研究批准後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採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員工的解僱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員工的解僱。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僱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式予以解僱。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二十七條員工的辭職。員工自願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可辦理辭職手續,並享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未經批准,自行辭職的,不得享受經濟補償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條年度工資總量基數按照當年我礦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定。實行總量控制,絕不超提。

  第二十九條按照崗位測評、勞動成果大小、工作環境差異分別實行噸煤費用工資、銷售額費用結算、經營承包等不同形式進行分配工資。詳見《天安一礦效益工資分配辦法》。

  第三十條員工的基本工資制度

  (一)經營者年薪制度

  礦長、副礦長、三總師等實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部分組成。基薪標準根據我礦資產淨值、稅利水平、生產經營規模和我礦員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風險收入以基薪為基礎,根據我礦生產經營成果、責任大小、風險程度等因素確定,最高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員工的崗位技能工資制

  在崗位勞動評價的基礎上,對一般員工實行以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條件為基本勞動要素的崗位技能工資制,並根據每年企業經濟效益和當地生活費用價格上漲的指數變化,作適當調整。詳見《天安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度試行辦法》。

  第三十一條其它工資問題的處理規定

  (一)被錄用新員工工資處理

  經過有關錄用程式,對於新錄用的員工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及對生產經營的重要程度等具體情況而定:對於大中專畢業生原則上應有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後執行定級工資標準;對於一般人員或技工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執行不少於半年的熟練期。熟練期滿後,執行定級工資。

  對於新錄用的復員(轉業)軍人,不再執行熟練期工資標準。根據其軍齡的長短和崗位不同,自錄用之日起,執行定級工資標準。

  新錄用員工的定級手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

  對我礦特聘的技術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員,其工資待遇分別按照有關檔案執行。

  (二)員工崗位變動的工資處理

  礦屬各單位因員工的正常流動引起崗位(職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執行新崗位的崗位工資標準。其技能工資標準的處理為:

  (1)井上下員工崗位變動,由地面調到井下從事輔助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調到井下從事採掘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兩級;由井下輔助調到採掘崗位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

  井下員工非因工負傷或其它原因調到地面工作的,採掘員工實際工作滿10年(工齡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資不變,滿5年不滿10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兩級。井下輔助員工在井下實際工作滿15年的,調到地面工作以後,技能工資不變;不滿1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採掘的員工調到井下輔助的,從事採掘工作實際年限滿5年的,技能工資不變;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地面工作員工調到井下工作,從事井下輔助工作的員工調到採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資待遇。

  (2)從事地面工作的員工變動崗位的,其技能標準不作變動。

  (3)員工因工負傷(包括職業病)需要崗位變動的,按照勞部發[1996]266號檔案規定處理。

  (4)對所有變動崗位的員工,都給予一定的學習熟練期,學習熟練期滿經考核後方可上崗。否則,安排到員工再就業中心或勞務市場重新培訓學習,其工資待遇按相應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津(補)貼的管理

  津(補)貼,仍按照現行的平天安人有關檔案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三條有關假期及加班加點工資支付

  員工在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其日工資標準均以崗位工資加技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部發[1994]28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員工工資增長機制

  為維護員工的長遠利益,充分發揮工資對促進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經濟槓桿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我礦將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公司的統一安排,每隔一定時期對員工檔案內技能工資適當調整。

  第十二章員工的社會保障

  第三十五條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礦所屬各單位及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對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合格後上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批。凡經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符合退休者,自確認之次月起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享受退(離)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檔案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施行。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本17

  總則

  為健全和規範公司的議事效率和決策程式,保證公司經營、管理與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及決議的合法性,充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組織機構

  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組織機構和員工編制調整變化。共設四個部門:

  一、行政部

  二、財務部

  三、銷售部

  四、技術部

  各部門職責

  總經理:負責公司的全面工作。

  行政部:

  1、負責公司的日常行政工作。

  2、配合其它部門出具佈線電腦圖。

  3、整理保管好客戶資料檔案。

  4、定時對客戶進行回訪,做好售後服務工作。

  5、負責公司員工的考勤。(見考勤制度)

  6、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7、根據公司發展要求及時制定公司各種規章制度

  8、庫管負責材料的出入庫管理及採購工作。

  財務部:

  1、定期彙報資金收支使用情況,搞好財務核算。

  2、負責對單位工程成本,工程總成本的核算。

  3、月末擬出本月的財務分析報告。

  4、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銷售部:

  1、拓展市場。

  2、簽定訂單後對所屬工程監督指導,並及時與客戶溝通。

  3、出具預算方案,列出材料清單(包括裝置材料,線纜,面板)

  4、配合工程技術部出圖及施工指導。

  5、按工程進度負責收款工作。

  6、及時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7、部門經理每週召開例會,定好工作計劃,及時向總經理彙報。

  技術部:

  1、配合公司各部門的技術支援。

  2、對施工現場的佈線指導、組織施工及除錯,根據要求設計方案及出圖。

  3、施工達到客戶滿意後出具工程竣工圖

  4、列出施工所用的裝置,材料,施工費用詳細清單。

  5、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和驗收。

  6、及時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7、部門經理要每週組織週會,總結上週,規劃本週,並及時彙報總經理。

  招聘錄用與培訓

  以“任人唯賢,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為原則。

  1、招聘由部門經理面試,再由總經理面試認可。

  2、經錄用的員工有1―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長短由公司考核個人能力而定,要求轉正人員需提出書面申請,由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字認可。試用期內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詳見六)

  3、公司需要應定期對員工提供培訓機會,從各個方面提高員工的素質和能力。

  員工應加強崗位技能鍛鍊,做到勤學,勤練,務實。使公司整體形像隨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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