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9篇)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9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
一、作息時間9:00——18:00
1)每週工作六天,工作人員可在週二至週五之間根據部門人員情況安排1天休息,並上報公司行政部報備,若臨時有事需要調休的必須事先填寫調休單,經
2)異地員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請由部門經理安排調休,否則不予安排調休,需憑往返車票做為返家憑證。
3)各部門每月30日前將值班安排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如有改動須提前到行政部備案。
二、考勤打卡
1)公司員工必須上、下班在指紋機處打卡簽到、簽退。
2)新員工入職3日後即需輸入指紋安排打卡。
3)凡正常出勤但忘記打卡均視為未打卡。
4)因手指受傷等特殊情況導致指紋機無法識別,需當時與行政部文員確認,到行政部填寫《手工簽到單》否則視為未打卡。
5)因臨時性工作外出無法到公司打卡,需在2個工作日內主動
6)上述記錄請按時申報,逾期不予補辦手續。未打卡者經調查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罰,其他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遲到、早退
上班時間到而未到崗,並未請假者視為遲到。下班時間未到離崗而未請假者視為早退。
1)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為10元/次。
2)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第一次按罰款10元/次處理,第二次處理則為20元,第三次罰款為40元,第五次罰款位80元,第六次罰款為160元,依此類推。
3)遲到或早退2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每次曠工按100元/次罰款
4)由於公事推遲上班而未提前經主管同意者,按遲到論。
5)月累計超過5次,公司傳送書面警告一次,季度累計遲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優秀評選資格,情況嚴重者予以辭退。
四、擅自離崗、曠工
工作時間內,未請假而離開工作崗位1小時以內視為擅自離崗,到上班時間未到崗或未到下班時間離崗未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及工作期間未請假離開工作崗位1小時以上為曠工。
1)擅自離崗按事假雙倍工資予以處罰。
2)月度曠工一次或一天扣罰當月工資10%。
3)月度曠工二次或二天扣除扣罰當月工資20%。
4)月度曠工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5)曠工一次公司傳送書面警告一次,並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優秀評選資格,年累計曠工3次或3天以上除名。
五、外出管理
1)員工因公外出時,應獲部門經理批准並在前臺《員工外出登記簿》上註明外出時間,返回後註明返回時間。未籤外出者按事假處理,嚴重者按曠工處理。
2)員工出差一日以上填寫《出差申請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送行政部。
3)行政部將不定期進行人員外出抽查,如發生人員外出但未進行外出登記者,按制度進行處罰
六、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或休養
1)病假請假應在上班前60分鐘前辦理(可電話通知形式),否則一律按非事先申請事假處理:因突發急病不能執行此標準,請
2)請病假兩日(不含兩日)以上者,必須
3)病(事)假請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請,不得委託其他同事轉告,否則視同未請假。
4)病假最長期限60天,超出此標準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5)3天以上病假(不含3天)需出示區以上醫院證明。
6)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0天,予以辭退。
7)連續病假期間如遇休息日,則休息日、節假日算為病假天數。
8)病假不包括因美容或整形手術、酗酒、打架鬥毆及違法、惡劣行為等原因造成的休息,此類情況按事假處理。
9)病假在請假或銷假時不能
10)病假為有薪假,但不發放全勤獎金。
七、事假
因事必須本人處理且客觀限制不能再休息日、節假日辦理,又沒有年休假可用時,可申請事假。
1)事假需
2)事假不跨越週六、週日及法定節假日。
3)事假必須事前提交請假申請。
4)員工請假2天以內事假(含2天),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審批;請3—7天事假需提前一週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核准後報行政部審批;請7天以上事假需提前15天提出申請,報總經理審批;並填寫《請假申請單》。
5)未按規定時間提出請假申請及請假要求與工作相沖突時,不予批假。
6)事假最長期限30天,重要及特殊崗位最長20天,超出此標準將自動離職處理。
7)事假為無薪假。扣款為當月基本工資/當月理應出勤天數x請事假天數
8)未事先申請而休事假,按雙倍扣罰薪資。
八、法定假期
按相關規定給予休假,休假視公司業務狀況進行節假日正常上班,假後安排補休。
九、婚假
本人結婚
1)公司給予法定初婚員工15天帶薪婚假;婚假前後不得另請事假。
2)婚假須於員工結婚當年享受,逾期作廢。如遇10月份後結婚可推至次年3月前休完假期。須附結婚證書影印件,否則按事假處理。
十、產假
本人分娩。
1)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生育的女員工可享受基本產假4個月,即120天(產前45天,產後7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懷孕三個月內流產,給假15天;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給假42天。
3)產假期間可享受一個月基本工資的帶薪假期;此薪資於休假返回後,連同上班的第一個月薪資共同發放。
4)上述日曆天數包括節假日。員工休產假必須提前三週填寫“請假申請表”,附社群級以上醫院確定的分娩預產期證明,經主管批准後送行政部生效。
十一、護理假
男員工在妻子初育時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護理假,但須出示有效醫院證明和子女出生證明。
十二、喪假
直系親屬逝世
1)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2)可以申請5個工作日的帶薪喪假
3)申請喪假需填寫“請假申請表”,附親屬關係證明和死亡證明覆印件,經主管核准後送行政部審批生效。
十三、哺乳期
1)產後1年以後,每天給假2小時。
2)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具體時間由部門經理具體核定。
3)哺乳假需
十四、工傷假
因執行公務受傷,以法律、法規規定為依據。
1)員工因工負傷,最多可享受60天工傷假;需休假員工
2)工傷假期間,公司支付基本工資。
3)申請工傷假應在工傷發生後24小時內,並有2個以上公司人員書面證明。
4)因違章操作造成工傷,不享受工傷休假。
十五、休假相關程式
1)填報:員工應休假前按相關規定填寫《休假申請表》。
2)審批:休假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籤批後報行政部;行政部稽核員工假期類別及資料是否符合規定;按審批許可權分別由行政部、總經理籤批
3)請假審批許可權:請假1至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直接審批,交到行政處備案;請假3至7天,需經部門經理,部門總監審批,交到人事部備案;請假7天以上,需經部門經理,部門總監,行政部審批,交由總經理稽核,後報行政部備案。
4)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中斷或未休,在季度內可調休,逾期作廢。
5)全年累計休假超過30天取消,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優秀評選資格,及調薪資格。
6)假期完畢,員工須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部銷假,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延間以事假計。公司員工假期完畢銷假以實際到崗簽到為準。
十六、其他事項
1)當月除規定休息外,出満勤人員可享受100元満勤獎。
2)工作時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事項:玩遊戲、閒談、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
3)違反上述考勤制度除特別標註專案外,給予10-100元處罰。
4)
5)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6)檔案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xx公司一般員工到總監級員工。
三、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四、程式內容
1、出勤
工作時間:每週工作五天。
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9點到下午6點,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8:00—17:00或10:00—19: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CEO的批准後,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後,方可實施。
2、午休為一個小時(11:30—2:00之間任選時段)。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
均按C類3、遲到計算。
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email給人事部會給予補籤。
4、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臺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准,併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5、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准,併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
6、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遲到早退線:上班9:15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裡,允許二次遲到(不晚於10:00),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10:00,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遲到細則:在一個自然月份裡,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9:15—9:30到,即遲到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31—9:45到,即遲到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46—10:00到,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10:00以後,按曠工一天計
注:若9:00—11:00間致電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17:30—17:45到,即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17:15—17:30到,即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17:00—17:15到,即早退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17:00以前,按曠工一天計算。
7、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並於滿三天後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在30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並予以辭退。
8、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於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外地辦事處辦公室經理應統一按附件考勤表彙總考勤,於每月27日前EMAIL至總部人力資源部。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
為了創造高效有序的工作氛圍,強化紀律觀念,建立約束機制,形成一種團結緊張、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維護單位形象,提高辦事效率,根據整風肅紀活動的具體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以自覺為前提,以考核為手段,以完成各自工作任務為目的,服從服務於公司的工作大局。
2、公司辦公休息時間,原則上遵照縣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執行,依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可作適當調整,以行政部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另行規定。個別崗位在某一時間段由於工作的特殊需要,上下班時間難以規定,可作靈活調整,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
3、出勤實行簽到制度,由行政部負責收發表(卡),並統一彙總登記,以此作為考評和獎罰的重要依據。簽到每天分上下午各二次,即上午上班時間為9點前,下班時間為11點後,下午上班時間為3點前,下班時間為5點後,不得代簽、補籤、提前籤、事假、公差由行政部人員負責登記。
4、公司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崗位,上班時間如因私臨時需要離崗,必須向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請假。
5、因病或因事請假必須報有關人員批准,半天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一天之內由分管領導批准,一天以上必須報總經理批准,急需本人處理或待辦的公司重要事務,在請假前必須處理妥當或委託代辦妥善。
6、公司各種與出勤有關的獎勵或補貼,均以各自出勤情況為依據進行計發,凡非因公缺勤均不得享受。
7、公司幹部職工遲到或早退一次按5元一次計扣發工資並累計,無故離崗、脫崗按曠工算,曠工一日按50元計算扣發工資並累計,每工作日因公事需要離崗的要在2天內到分管領導處補打卡,否則按曠工論處,如公、私事需臨時外出要請假的要說明原因和時間要求,無故延長請假時間的按早退論處。如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玩遊戲、看電影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被縣效能辦等檢查組、明察暗訪組發現的,除按縣機關單位要求處罰外,公司另扣發該人當月工資200元。每月出勤為滿勤且縣明察暗訪組未發現該職工違反相關規定的,公司將用罰扣下來的費用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8、對未按照規定程式履行請假手續,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15天的在編不在崗的幹部職工,堅決按要求報組織人事部門給予以免職或辭退,一年內請私事假累計15天以上30天以下的時間按每20元一天扣發年終津貼。超過30天的扣發一半年終津貼。
9、以上規定的情況由行政部每月5日前統計彙總一次報分管領導稽核後再報總經理籤往財務部執行扣發、獎勵。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出勤:
① 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 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 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准,歸隊後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並扣發七天工資。
① 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 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 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 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 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 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並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5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
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
員工因私事請假xx天以內的(含xx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xx天以內的(含xx天),由副總經理批准;xx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xx分鐘至xx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
超過xx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xx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xx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xx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xx次者,扣發xx天的基本工資;
累計達xx次以上xx次以下者,扣發xx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xx次以上xx次以下者,扣發當月xx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xx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
每月累計曠工xx天者,扣發xx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xx天者,扣發xx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xx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xx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xx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xx天以上,xx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xx天以上者(含xx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xx天處理;當月累計xx次的,按曠工xx天處理;當月累計xx次的,按曠工xx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xx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xx者或帶隊者請假。
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
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xx元;
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xx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xx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範本),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6
為了強化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職工必須在指定地點簽到。
第二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握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間離崗等情況,堅持按日考勤,並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比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閒談聊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一般情況職工加班提倡奉獻,加班者可安排換休。換休限期一般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得到批准後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後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許可權: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報人事教育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後交人事教育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儘快通知單位,事後補辦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並於上班後補辦請假手續。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連續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髮50%/月,病休兩週以上扣發當月獎金。
職工連續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發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明。
第十條: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生育假根據“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50天。晚育的男職工給護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星期日在內)。
職工超計劃生育,非法結婚及未婚流產的均不給產假,有醫院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無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女職工哺乳時間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職工參加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准的其佔用的工作時間經請假後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發生牴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7
一、工作時間
辦公部門: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生產部門:以臨時通知為準,確保正常生產。
二、全體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因公離開崗位的,應向上級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才能離開。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情形,依有關規定處理。(詳見六、七條)
三、各部門的考勤表必須由部門經理親自對本部門的員工記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門經理
四、凡請病假者,應持有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或診病發票等有效憑據,在看病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級主管核實。凡請事假者,要寫書面請假條。請假為半天的,由部門經理稽核批准;請假天數超過一天(含一天),由部門經理核實並上交分管副總經理稽核批准。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員請假要經分管副總經理稽核批准;以上人員必須辦理相應請假手續,否則均按曠工處理。
五、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休息一天,如當週不休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可享有調休的權利,未經安排批准的加班一律不給予補休,超出8小時屬加班時間(以考勤卡記錄時間為準)加班時間給予補休或調休。衝抵後工時累計統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時給予加班工資。
六、遲到、早退(離崗4小時以內的)一次扣20元,離崗超過4小時的按曠工處理。連續遲到、早退三次的計一次曠工,曠工一次扣50元。
七、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的,予以除名處理。
八、休息休假
(1)員工按照排班安排,每週休息1天。連續生產時,按生產需要合理安排輪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月1日)一天
b、春節(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c、“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3日)三天
d、國慶節(10月1—3日)三天
e、婦女節(只限於女員工)(3月8日)一天按國家規定放假,安排加班的人員和值班人員除外。
(3)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
a、事假:事假期間不得計算相應薪資。
b、病假:須
c、婚假: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婚假為3天(須
d、產假:女員工達到國家生育年齡,給予90天產假(請產假時須附準生證明)計發底薪。
e、喪假:遇員工直系親屬亡故者,給予帶薪喪假3天(須
f、工傷假:因工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經公立醫院醫生證明須請病假的計發薪資。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8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許可權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專案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因工作需要到各專案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附:《未打卡情況說明書》,《請假條》,《外勤工作登記表》
員工請假單
員工請假單
未打卡情況說明書
外勤工作登記表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9
第1章總則
第1.1條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第1.2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一般員工到公司副總經理;
第2章考勤細則
第2.3條出勤
第2.3.1條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每週工作五天。
各部門職員須按以下時間出勤:
上午上班時間8:00-12:00,下午上班時間14:00-17:30
時間調整時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公佈通知。
第2.3.2條簽到:公司全體員工採勸統一在指定地點登記簽到”辦法考勤,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簽到。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名,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第2.3.3條外出:員工外出必須在“外出登記表”上登記的,未登記的視為礦工一天處理。嚴禁代登記,如若發現,雙方均按曠工違紀處理。
第2.3.4條遲到:每天上午上班前到辦公室簽到,8:00以後算遲到,15分鐘後(不包括15分鐘)到辦公室的列為曠職(工)半天,過半天未到的為曠職(工)一天。特殊時間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2.3.5條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時到辦公室簽退,17:30前無故離崗者或未簽退者均為早退。
第2.4條請假:
第2.4.1條員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應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門經理請假或在當日上午8:30前用適當方法向主管部門經理請假,部門經理將未簽到人員的情況在當日上午8:30前報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第2.4.2條員工當日上午請假的,需在8:30前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同時報辦公室值班人員進行請假登記,未在8:30前登記者請假無效。
第2.4.3條上班時間外出辦事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並填寫“外出登記表”。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到崗被視為遲到。
第2.4.4條員工因公需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表”,由所在主管部門經理批准的情況下,由辦公室登記考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第2.4.5條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填寫“請假條”,經部門經理事前批准,併到辦公室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辦公室,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請假的申請、批准手續,嚴格執行公司《休假請假條例》。
第2.5條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處理
第2.5.1條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間計算,請假時間在半天內的(包括半天)視為請假半天,超過半天的視為請假一天,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第2.5.2條遲到:以每5分鐘為計算單位,不足時視為5分鐘,按每計算單位5元扣減工資;15分鐘後(不包括15分鐘)視為曠工處理。
第2.5.3條早退:視為曠工一天處理。
第2.5.4條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
第2.6條加班:
第2.6.1條公司在節假日將安排有關人員值班,負責公司的安全和接待工作。值班人員享有相當其二倍日工資額的加班費。
第2.6.2條員工加班須符合以下規定:
①加班人員提出申請,上級主管簽章同意其加班,並報考核部門核准的;或上級主管指定其加班的,方可加班。
②加班費以半日計算,按崗位工資發放。
③每月加班次數不能超過15次(不包括15次)。
第2.6.3條以下情況不以加班論:
①上級主管下達的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的任務需延長工作時間才能完成工作的
②公司在節假日舉行的培訓及公益活動
③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私自加班的
第2.7條考勤統計
第2.7.1條每月考勤時間:本月1號至本月31號
第2.7.2條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扣除當月全勤獎:
①全月累計遲到3次者(包括3次)
②全月累計請假1天者(包括1天)
③月度曠工1次者(包括1次)
第2.7.3條對考勤的記錄辦法由公司辦公室每月按本規定,結合系統考勤專欄的記錄、各部門的記錄、每日簽到∕簽退記錄、每日外出登記記錄等來進行制月度考勤表,並報財務處理;
第3章附則:
第3.9條本考勤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在公司考勤過程中弄虛作假、不按要求及時上報者將按公司制度嚴肅處理;
第3.10條本考勤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負責解釋。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0
公司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及適用範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物件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鍾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物件。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並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鍾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後,由本部門文員於每週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後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週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於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於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並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稽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稽核,集團總經理批准。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稽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稽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稽核,集團總經理批准;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稽核,集團董事長批准。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稽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並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稽核,集團董事長批准。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並在批准後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複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複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稽核,集團總經理批准。並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稽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稽核,集團總經理批准。並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稽核,集團總經理複核,集團董事長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稽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准。並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並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並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於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並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稽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准後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後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並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於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於正常工作範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透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於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範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1
考勤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公司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條辦公室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或本人電話通知辦公室負責人員,並在考勤表中註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簽到時間在公司規定的時間10分鐘後的為遲到,下班提前5分鐘無故擅自離崗的視為早退。
4、曠工規定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口頭形式向上級領導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員工應當按照本考勤制度嚴格要求自己,按時上下班,如有違反,按以下規定處理:
1、無故遲到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一個月內遲到五次以上者除經濟處罰外,取消各類嘉獎、先進資格評選。
2、早退一次每次罰款10元,若當月早退三次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
3、曠工半天扣罰當月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當月兩天工資以此類推。曠工超過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簽到考勤時,需提前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否則按遲到處理。
第五條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2
一、工作時間
1、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7小時為標準。
2、工作時間: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辦法
1、每日上班時,在公司考勤打卡機上進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須向主管請示並在考勤登記本上寫明原因,行政部嚴格按打卡記錄統計每月考勤,做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2、遲到:上班時間10分鐘後為遲到。天氣惡劣情況可放寬。
3、早退:下班時間10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4、曠工:
(1)上班時間30分鐘後簽到以曠工半日論處,上班時間1個小時後簽到以曠工一天論處。下班時間30分鐘前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下班時間1個小時前下班者以曠工一天論處。家有特殊情況者經經理辦公會討論,本人提出申請後,每天可適當推遲或提前1小時。
(2)未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以曠工論處。
5、員工外出辦事,由主管領導批准後,在外出登記簿上登記外出地點和離開公司時間。不打卡也不登記者依據請假處理。
6、出差:
總部人員出差前後各一天,可在家適當安排休息,不計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換休。出差遇節假日計加班可以換休,其餘時間必須在公司打卡,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三、請假管理辦法
1、手頭有重要和緊急工作事物者,原則上不予准假或換休。
2、請假或換休一天者由部門批准;兩天者,由公司常務副總批准;三天以上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3、請假或換休不能影響本人工作或與其他人的工作協作銜接,必須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請假或換休必須到行政部上交請假單、換休單,否則按曠工處理。中層領導以上(包括中層領導)請假一天者,必須經常務副總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辦法
1、公司著重考評員工在有效工作時間內的工作效率,一般情況不安排普通員工加班基礎,但結合公司總部的工作特點,為處理好當日各項業務工作,下午17:00—19:30的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零星延長工作時間不累計計算加班時間。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節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後計一個加班日,節假日工作六小時以上者計一個加班日。加班換休儘可能安排在當月換休完。當月換休有困難者,可以順延類推。因工作崗位特殊,同時加班時間又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給一定的加班補償費,清償年內剩餘的全部加班換休假,但需常務副總批准。
五、對違紀現象的處理辦法
1、遲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處以10元/次的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換休完的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在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資+崗位工資)/22天
3、對曠工者按日扣發工資,並予以50元/次的罰款,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規定適用於總部除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外的所有員工。
七、本規定從頒佈之日起執行,望各部門、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嚴格執行。
西安泰樂星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6日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3
一、出勤要求:
1.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並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給予當事雙方經濟處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經濟處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彙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製度,每週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
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2.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崗,須在上班後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4.請病假三天者,須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並獲得批准,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計算公式為:全部薪金所得÷22×實際請假天數
8.遲到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5元;二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10元;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崗位二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月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經發現代替打卡,扣發當事人雙方本月基本工資50%;
11.公司負責現場施工人員,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負責人考核登記,所有現場工程師要嚴格遵守相關考勤規定,並隨時準備接受公司領導檢查。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4
公司各部門:
為規範和加強公司各部門人員上下班及請假等考勤管理,為準確核算工資提供依據,現根據公司《員工手冊》中相關公司管理制度,將公司考勤制度等有關事項重申如下:
一、 出勤、遲到、早退及外出
1、公司辦公室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實行打卡考勤;公司各總監必須在上午8:30實行打卡考勤;公司各專案監理部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實行簽到考勤(各專案監理部員工除實行簽到考勤之外,公司還將不定期對各專案監理部員工在崗情況及考勤情況進行考核)。
2、上班時間開始後1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各部門負責人、總監及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到3次者,按曠工半天論處;1個月內曠工半天及以上者,按曠工日數扣發工資。連續3個月累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4、公司辦公室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5、部門負責人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分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6、各專案監理部員工離開監理部辦事須向專案總監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監理部時間,經專案總監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7、總監因特殊或突發情況無法正常打卡考勤須向分管領導申明原因並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批。
二、 請假
關於事假的規定:
1、如因事必須親自辦理,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請假單。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或總監審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並報公司綜合部。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過時按曠工計處。
3、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是遇偶發事故,應於2日內補交申請,由部門負責人查實並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准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半天以內,不扣減工資,超半天及以上的按當月實際平均工資額扣減當月工資。
關於病假的規定:
1、除特殊或突發情況,員工應於請假的前一日提交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監審批後交公司綜合部登記,全年累計病假以不超過30天為限。
2、員工當月請病假不超過3天者,提交正規醫院開具的證明,工資照發。當月病假超過3天的,其病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發其餘工資。連續二個月病假超過5天內,則可視為不能勝任工作,可準其離職休息三個月以內,離職休息期間保留職務與社保醫保,工資按同城最低保障工資額髮放。3個月後仍不能正常工作,則勸其退職,辦理退職手續。
xxxx有限公司
xx日xx月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5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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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校的考勤制度,強化全體職工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經校委會研究決定,現就有關規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關於規範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則。考勤必須由本人簽到,不允許代人簽到,未在規定時間內簽到而補籤(當日半天內可補籤)的視為遲到。補籤須向值班領導說明理由,未簽到又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或說明理由的視為曠工。
(二)考勤時間。工作日上午7:00—8:10為上午簽到時間,下午1:40-2:20為下午簽到時間。上午可放學前20分鐘離校不在門衛處登記,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離校,其他工作時間內離校必須在門衛處登記,並註明理由。
(三)簽到地點。三號樓一樓“化學實驗準備室”。
(四)考勤措施。校辦公室每月對全校的考勤彙總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全體教職工的監督和檢舉。
1、未簽到視為曠工,曠工一次扣除考勤補貼30元,規定簽到時間後(以半天為單位)補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次扣除考勤補貼5元,早退一次扣除考勤補貼10元;
2、年度內累計曠工10次、曠課15節的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及當年職評資格,如當年不符合職評條件的則在符合職評條件後推遲一年參與職評。
3、獎勵措施。學校鼓勵教師出滿勤,每學期從30%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拿出30%用於獎勵。
二、關於規範請銷假手續
(一)請假原則。全體教職工一律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續假、銷假手續,請假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突發事件須電話請假。有事不請假或不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二)相關規定
1、每月允許教師事假一天;每月允許不簽到兩次。
2、婚假、產假(護理假)、喪假期間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請假假期結束後必須返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關於改進日常工作作風
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關於進一步規範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上班期間禁止參與一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本通知自20xx年10月8日起實行。
公司企業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7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稽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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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四、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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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為了規範員工的考勤制度,指定了正規公司考勤制度,希望員工能遵守考勤制度。
一、 日常作息時間
業務部門人員(銷售、實施)和研發部門人員是單雙週工作制制度。XX年10月24日不上班,XX年10月31日上班,以此類推。
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其中:8:40-9:00為固定的碰頭會時間,介紹上一工作日的工作進展和當天的工作計劃,或分享情報和心得,活躍公司氣氛,沒有外出的人員都參加。
週六上班時間:上午:09:0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後勤部門是五天工作制度。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2:00;下午:13:30 ~ 17:30
週六如果需要參加培訓或討論,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調休,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公司可以對假期安排做調整。
二 、上班時間工作規範
1. 遵守集團的上班工作規範;
2. 上班時間儘量少打私人電話,如果確有需要,一次通話的時間儘量控制在5分鐘以內。私人電話請用個人的通訊工具撥打;
3. 不要在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新聞、資訊;
4. 大家共同維護好網路暢通,不要開啟來歷不明的郵件,特別是不要輕易檢視附件,以免電腦中毒;
5. 以下事項是公司禁止的:
影響公司正常辦公的行為;玩遊戲;上非法;撥打聲訊臺或來路不明的特殊電話號碼,透過公司電話進行充值等,如有違反,相關的電話費用由當事人承擔並通告批評;在辦公場所吸菸等;
以上行為屢教不改的,公司將通報批評,並影響個人的職位升遷。
三 、考勤的核定
考勤方式:在未啟用專用的考勤裝置前,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手工登記;如啟用考勤裝置,則以考勤記錄為準;
遲到:上午正式上班時間後10分中之內(即8:40前)到公司不為遲到,8:40 ~9:10為遲到。
上午缺勤:9:10~ 11:45 到公司的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下午缺勤。
全勤:一個月之中沒有請假、遲到和早退記錄的,為全勤。
業務部門(銷售,實施)外出登記:
如果上午外出是直接從家到客戶處上門服務,,但需要提前一天在火鳳凰crm軟體中填寫《待辦事項》並主送提醒總經理批覆,回公司後在crm軟體中填寫《執行報告》;
如果下午到客戶處上門服務,出發前填寫《待辦事項》並主送提醒總經理批覆,回公司後填寫《執行報告》。
外出人員應保證外出時間、外出事件、記錄內容的真實性,如果被公司發現虛假填報,將作曠工一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