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快遞收發管理制度(通用8篇)

公司快遞收發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公司快遞收發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快遞收發管理制度(通用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快遞收發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確保公司快遞、信件的收發工作及時、準確,防止快遞丟失,降低執行風險,公司特制定了本管理辦法。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全體員工。

  3、定義

  3.1快遞物品:指公司及員工因工作和個人需要,接收或寄出的快遞物品,包括信件、檔案、資料,貨物以及其他貨品等。

  3.2公司性快遞件:指公司及員工因工作需要,接收或寄出的快遞物品。

  3.3非公司性快遞件:指員工因個人需求,接收或寄出的快遞物品。

  4、職責與權責

  4.1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快遞物品的接收分發和寄送稽核管理。

  4.2各體系/中心/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的快遞費用進行管控。

  4.3全體員工:根據實際工作需求進行快遞物品的接收和寄送。

  5、快遞件接收執行說明

  5.1快遞到達時由人事行政部前臺進行簽收並登記在《快遞簽收登記表》,人事行政部前臺不承擔驗收責任。

  5.2快遞到達後必須在接到通知當天完成領取,週六、週日休息期接收的快遞,次週一必須領取。

  5.3無法確定具體接收人的快遞件,外包裝無破損,由人事行政部前臺直接接收並根據具體內容拍照在群裡進行全員通知認領。

  5.4快遞接收人須在《快遞簽收登記表》上簽字接收,以備查驗核對。

  5.5除特殊情況外,如快遞指定的接收人不在,原則上不得由他人代簽。

  6、快遞件寄送執行說明

  6.1員工根據工作需要,每日將寄送的快遞按照要求正確至行政前臺登記在《快遞傳送登記表》中。

  6.2各部門發貨人自行清點及打包好物品(發貨人應打包紮實確保在運輸過程中安全可靠)。

  6.3根據寄送檔案的重要性來選擇寄送的快遞公司:一般檔案寄申通快遞,重要和緊急檔案寄順豐快遞。

  6.4填寫快遞單:用正楷字清晰填寫收件方和寄件方詳細資料(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等)。

  6.5每天2次發件,上午10點寄送同城緊急當天件、最晚必須在17點之前將當天所要寄送的快遞和審批好的《快遞傳送登記表》對應好一同交於行政前臺。

  6.6行政前臺負責留存快遞底單,並核對各部門的數量與《登記表》是否一致,並進行記錄總數。

  6.7月底結算快遞費用,行政前臺負責核對總費用清單,將費用分攤至各部門,核對無誤後進行付款流程確認後由財務部進行支付。

  7、其他要求

  7.1公司原則上不負責非公司性快遞件的收發、質量等問題。

  7.2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遞單統一由行政保管(保管期為二年),便於對賬和查詢。

  8、補充說明

  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解釋,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快遞收發管理制度2

  1.總則: 為了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的資訊化運作優勢,提高資訊傳遞、處理效率,確保安全;節約公司的快遞成本,規範快遞物品 的收發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資料的丟失及浪費。

  2.適用範圍:本公司所有員工均屬之

  3.定義:

  3.1 快遞物品:指員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檔案,資料, 配件,樣品以及其他貨品等。 (銷售儀器和銷售試劑的發貨除外)

  4. 組織與職責:

  4.1:值班門衛:負責公司郵件、零散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

  4.2:物流部: 負責公司郵件、快遞物品的寄發管理。

  4.3:各部門: 遞。

  4.4: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快遞費進行管控。

  5.流程圖:(略)

  6 .執行說明:

  6.1 快遞的簽收與傳送 寄件人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寄件要求寄發快

  6.1.1 快遞的接收

  6.1.1.1 值班門衛收到檔案,資料,貨物等快遞物品時,要及 時通知轉交給相關部門人員。

  6.1.1.2 物品接收人要在《郵件快遞簽收登記表》上簽字接收, 以備查驗核對。

  6.1.1.3 除特殊情況外,如貨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電話通 知本人是否接受,同意的可指定委託人代為簽收。原則上各部門 人員應代收。 6.1.2 快遞的寄發

  6.1.2.1 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檔案,資料,貨物及其他物 品者必須到物流部填寫《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進行登記,經部 門負責人審批後交物流部, 由物流部聯絡快遞公司統一發送。 各 ( 需求部門於每日 16:30 前送至物流部)

  6.1.2.2 未經登記或需快遞物品無部門負責人審批的, 物流部可 拒接受理,對於不合格的件退回發件人。

  6.1.2.3 快遞公司的選擇: 選擇的原則是合理、 負責任、 低成本; 寄件人必須根據所寄物品的性質,合理、負責任的選擇價效比高 的快遞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郵寄處理的不選擇快 遞。

  6.1.2.4 各需求人員必須在《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上詳細註明 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稱,以及快遞承運單位及快遞單 號,以備查驗核對,如資料登記不清或不完整者,物流部有權要 求當事人將資料完善,對於無故拒不按要求填寫,且物流要求無效者,物流部有權拒發該物品,並將情況報備部門負責人處理。

  6.1.2.5 填寫快遞單: 用正楷字清晰填寫收件方和寄件方詳細資 料(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郵編等) 。

  7. 寄件相關規定:

  7.1.1 物件分類: A 類:緊急件;B 類:貴重件(如票據、證件、貴重配件或 物品等) 類:普通件(如資料、檔案、普通配件等) 類: ;C ;D 普通訊函、賀卡等。

  7.1.2 快遞公司選擇參照表 序 號 1 2 寄 件 類 選擇快遞公司 型 A B 發順豐快遞 發 EMS 或順豐快 遞 3 4 C D 發一般的快遞公司 郵政(發平信)

  (物流部將提供各快遞公司的優勢特點及價格,供參考選 擇)

  7.1.3 普通物品、公司樣本、普通資料類原則上均選一般的快遞 公司(非順豐快遞) ,若是特急件貴重配件或物品,方可選順豐 快遞等郵寄方式。

  7.1.4 嚴禁公費寄私人物品,一經發現按該單快遞費的 10 倍處 罰。

  7.1.5 為便於寄回公司物品損壞時的索賠,外派人員必須選擇有 資質能出具發票的快遞物流公司。

  7.1.6 寄回公司的物品,由寄件人直接付款,物流部自本通知發 出之日起將不再支付快遞公司到付付款, 公司任何人不得選擇到 付付款方式,否則造成的耽誤損失由經辦人承擔。

  7.1.7 如發生物流部提貨寄回公司物品(含退換、返修儀器及試 劑)產生的費用,動用到物流部備用金的,將歸各業務部門費用 核算。

  8.執行時間: 凡以往發文與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為準《郵件快遞收發管理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快遞收發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強化費用控制。

  2、適用範圍

  公司員工費用報銷管理。

  3、職責

  3.1客服部負責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門負責按照制度執行。

  4、內容

  4.1費用報銷審批許可權:

  4.1.1公司的費用開支均由各部門經理負責稽核,財務核實,但最終批核權由總 經理審批。

  4.1.2如遇總經理外出,又急需於支付時,可按下列情況處理:

  費用在300元以下的,經部門經理審批後,財務可予以先行報銷;

  費用在300元以上的,先由部門經理向總經理報告,再由總經理口頭(電話)或書面(傳真、E-mail)指示財務人員先行處理。

  以上兩種情況,財務部出納必須待總經理回來時,再將有關單據交給補籤。

  4.1.3具審批許可權的人員,不得籤涉及自己的費用,其費用由其上級主管負責籤 批。

  4.1.4所有的費用開支必須先獲享有審批權人同意,才能實施。不得“先斬後奏”。

  4.2費用報銷流程:

  4.2.1當費用發生後,受款人必須在三天內填寫有關的報銷憑證,並辦妥本部門的審批手續,再送往財務稽核,超出三天的費用不予報銷,責任自負。

  4.2.2.財務部必須認真、負責地審查有關的報銷憑證及原始單據,重點要審查其內容是否真實合理,計算是否正確無誤,手續是否完備無缺,有無違反公司規定和作弊嫌疑。如有異議時,財務應當拒絕受理,並退回當事人重新辦理。情節嚴重的,必須立即報至其部門經理及總經理。

  4.2.3由部門經理審批無誤後,經財務稽核無誤的單據,應由財務送給總經理審批。

  4.2.4財務在收到經獲總經理批核的單據時,應在一天內,足額地支付有關款項給受款人,並在費用報銷單上簽收。

  4.2.5受款人到財務處領取款項,在收款時,應當麵點清款項。

  4.3借款:

  4.3.1當事人因公辦理涉及到費用需借款,必須填寫借款申請單。

  4.3.2借款時寫清借款的理由或用途,當日借款金額在300元(含)以內的經部門經理稽核。借款金額超過300元時,除完成以上程式外,還須上報至總經理報準後方可支付。

  4.3.3借款人在辦妥相應的事項後,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儘快與財務結算清楚。

  4.3.4、借款人在財務處已有借款沒有還清時,財務有權拒付二次借款。

  4.3.5當借款人不及時結清借款之專案時,財務有權從薪資中抵扣。

  4.4重點費用有關規定:

  4.4.1工資:

  4.4.1.1每月15日為職員薪資發放日。

  4.4.1.2薪資計算週期,每月1日至最後一日為一個月週期,每月25日後入職當月不發放薪資,計入下一個月薪資內。

  4.4.1.3客服部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各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門票領取情況“上報財務。

  4.4.1.4財務在每月13日前,將所有員工的工資計算完畢,並交總經理籤批。

  4.4.2交際應酬費:

  4.4.2.1一般人員不能以任何理由請客送禮,確因需請客送禮,應當掌握分寸,發生金額在100元以下,事先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如發生額在200元以上/餐次的,必須先獲總經理的批准。

  4.4.2.2一次的金額應控制在人均50元以內,如發生額在500元以上的,必須有證明人簽字。

  4.4.2.3一次發生的交際費,必須如實填寫清楚所應酬的專案方可報支。

  4.4.2.4市內交通費:

  (1)因公事外出的車費可實報實銷;但必須註明起止地和事由。

  (2)交通工具均以公交車、專線、小巴、BRT為主;

  4.4.2.5計程車費一般不予報銷,但特殊原因需打出租車時,應事先經部門經理同意方可。

  4.5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

  4.5.1每次報銷費用,必須在事項結束起3日內,特殊情況一週內完成,過期財務可不予報銷。

  4.5.2有關費用必須按相關“費用報銷憑證”準確、如實地填寫,具體要求如下:

  4.5.2.1報銷憑證一律使用鋼筆或水筆填寫:

  4.5.2.2受款人姓名一律使用中文字書寫,字型要清楚。

  4.5.2.3所屬部門按受款人所在部門的名稱填寫:

  4.5.2.4填報日期按填寫當日的日期填寫:

  4.5.2.5附件張數按所附單據數量填寫:

  4.5.2.6大、小寫金額必須填寫一致,不得塗改:

  4.5.2.7發票、收據必須分開填寫有關“費用報銷憑證”;

  4.5.2.8凡涉及購物或非本人事項的報銷,必須有本部門同事作驗收或證明人的簽名;

  4.5.3如填報未符合上述要求,財務部有權要求經辦人重新填報。

  4.5.4所有費用報銷,必須憑“發票”或“收據”為原始憑證,如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須以“支付證明單”代替,並必須註明未能取得票據的原因。

  4.5.5如遇有票據丟失的,將視同沒有發生費用,相關的損失由票據丟失人承擔。

  4.5.6所有票據必須真實,如發現作弊時,財務將按票面金額的兩倍處罰當事人。

  4.6關於辦公用品的採購及維修:

  4.6.1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必須於每月3日前上報客服部文員,由客服部進行稽核彙總,上報總經理審批。

  4.6.2客服部根據審批採購計劃,填寫“借款單”,到財務借備用金採購。

  4.6.3所採購的物品必須統一保管,領用物品時填寫領用表。

  4.6.4辦公裝置的維修,要求事先申請到客服部備案,由客服部負責,請專人維修及購置維修所需物件,各部門無權自行處理。

  5、其它

  5.1本規定由客服部制訂並歸口管理;

  5.2本規定將會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5.3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快遞收發管理制度4

  1.總則:

  為了規範公司辦公所需快遞物品的接收分發管理,避免造成丟失、損壞及其他不必要的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2.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

  3.定義:

  3.1 快遞物品:指公司及員工因工作和個人需要,接收到的快遞物品,包括信件、檔案、資料,貨物以及其他貨品等。

  3.2公司性快遞件:指公司及員工因工作需要,接收到的'快遞物品。

  3.3非公司性快遞件:指員工因個人需求,接收到的快遞物品。

  4. 職責與權責:

  4.1:辦公室接待室:負責公司快遞物品的接收分發管理。

  4.2:其他部門:負責部門快遞物品的接收。

  5.公司性快遞件接收執行說明:

  5.1事前確定收到快遞的簽收與分發(各部門辦理業務時已知要到達的快遞,包括合同往來件、購置物品等)

  5.1.1各部門辦理快遞時,應確定具體聯絡人,向快遞公司提出到貨電話通知。

  5.1.2各部門確定有快遞物品即將到達前,應提前通知辦公室接待室做好接收準備。

  5.1.3快遞到達後,快遞公司電話通知各部門具體負責辦理人員,由各部門具體負責辦理人員直接驗收簽收。

  5.1.4各部門具體辦理人員無法現場接收,可委託他人驗收簽收。也可通知辦公室接待室,由公司辦公室接待室簽收,並在《郵件簽收登記表》登記,物品接收人要在《郵件簽收登記表》上簽字接收,以備查驗核對。辦公室接待室不承擔驗收責任。

  5.1.5辦公室接待室收到快遞不做通知,各部門具體負責人員應在當天領取,每超過一天罰款50元,週六、週日休息期接收的快遞,次週一必須領取。

  5.2未知快遞件接收

  5.2.1快遞到達後,由公司辦公室接待室簽收,並在《郵件簽收登記表》登記,並做好外包裝驗收,外包無破損進行接收,並通知有關部門領取,有關部門必須在接到通知當天完成領取。

  5.2.2快遞到達後,由公司辦公室接待室外包裝驗收有破損,公司辦公室接待室不做接收,並聯繫有關部門現場驗收接收。

  5.2.3無法確定具體負責部門的快遞件,外包裝無破損,由辦公室接待室直接接收;外包裝有破損,由辦公室負責人現場驗收無問題接收,並根據具體內容進行呈報,請示領導分發。

  5.2.4物品接收人要在《郵件簽收登記表》上簽字接收,以備查驗核對。

  5. 3除特殊情況外,如貨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原則上不得由他人代簽,如因此造成貨物遺失,短少或調包等後果,代簽人需承擔全部責任。

  6.非公司性快遞件接收執行說明:

  6.1快遞接收

  6.1.1在辦理個人快遞時,應向快遞公司提出到貨電話通知。

  6.1.2快遞到達,快遞員電話通知個人後,個人電話委託接待室簽字接收,接待員未接到委託通知不應接收。

  6.1.3接待員接受委託後,簽字接收快遞,但不承擔驗貨、清點和質量責任。

  6.2快遞領取

  6.2.1個人快遞必須在接待員接收當日領取,接待員不作通知,延期不負保管責任。

  6.2.2本人無法領取時,應委託同事領取。

  6.2.3行政人員週六、週日到達快遞,次週一必須完成領取。

  6.2.4個人快遞領取時,要在《郵件簽收登記表》上簽字接收,以備查驗核對。

  6. 附件

  6.1 《郵件傳送登記表》

  公司快遞收發管理制度5

  一、 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節約公司快遞成本,確保公司快遞、信件的收發工作及時、準確,特制定本規定。

  二、 範圍

  本規定中所指的快遞收發均指公司員工因工作所需,向外部寄送或外部寄至內部到付取件,從而實際產生公司快遞費用支出的活動。

  三、 權責

  3.1、行政前臺、值班人員:負責公司快遞物品的收件管理。

  3.2、物流部: 負責公司郵件、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

  3.3、各部門: 對本部門的快遞費進行管控、寄件人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寄件要求寄發快遞。

  四、 作業要求:

  4.1、快遞的接收

  4.1.1、行政部前臺、當天值班人員或物流部在收到快遞時,應核對以下內容:①收件人是否為本公司人員,若收件人非公司人員,應當場退回;②優先通知收件人本人簽收;③檢查信件、快遞包裝是否完好無損;④瞭解清楚付費情況(如是到付,需聯絡收件人收件或電話知會收件人,收件委託其他人簽收處理);④快遞物品與《快遞單》內容(特別是託寄內容)是否無誤。

  4.1.2、在《快遞單》收件人簽名處簽上本人的名字,並註明日期和時間,然後在《快遞簽收記錄表》上登記快遞情況(收件人本人簽收快遞可不登記);

  4.1.3、通知快遞收件人到前臺領取,快遞收件人在《快遞簽收記錄表》上簽字接收,特殊情況下,收件人不在公司,可拔打手機號碼告知對方,快遞收件人若交待告知部門同事幫忙代領,代領取人必須在《快遞簽收記錄表》上簽字確認,以備查驗核對。

  4.1.4、如是到付件,收件人應提前填寫《快遞收發申請表》(返修機有維修退貨單的除外),交上級主管批准後交物流部簽收、報銷。

  4.2、快遞的傳送

  4.2.1、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檔案、資料、樣板、貨物及其他物品者必須填寫《快遞傳送申請表》(有出貨申請單、維修送貨單及快遞費用不是公司付款的除外)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方可將《快遞傳送申請表》、《快遞單》、快遞物件一起交往物流部,由物流部聯絡快遞公司統一發送。(各需求部門於每日16:30前提出需求),《快遞傳送申請表》未經部門負責人審批的,物流部可拒接受理,且快遞費用可酌情不予報銷,或本人承擔相關費用。

  4.2.2、發貨人自行清點及打包好物品(發貨人應打包紮實確保在運輸過程中安全可靠),交到物流部,對於打包有問題的物品,物流部有權拒發該物品。

  4.2.4、填寫快遞單:用正楷字清晰填寫收件方和寄件方詳細資料(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郵編等)。

  4.2.5、底單按月份與登記表一同儲存,月底結算快遞費用;物流部負責核對費用清單,核對無誤須經分管領導簽字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財務部進行支付。

  4.3、寄件、付費相關規定

  4.3.1、快遞公司選擇參照表:

  4.3.2、選擇的原則是合理、負責任、低成本;寄件人必須根據所寄物品的性質,合理、負責任的選擇價效比高的快遞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郵寄處理的不選擇快遞。

  4.3.3、針對各客戶返回返修機(指已過保),往返快遞費一律由客戶支付,經批准的特殊情況除外;

  4.3.4、針對各客戶返回返修機(指未過保),雙方(指我司、對方)寄出快遞一律由雙方自付快遞費運;特殊情況下客戶發貨採用到付的,返修機器返回客戶時,也採用到付的支付方式;且不可採用順豐、EMS、航空(選擇以上的需客戶支付)等快運,只可採取物流、普通快遞(廣東省內採用普通快遞)。

  4.3.5、公司給各總代理、加盟商等所有客戶的出貨(包含成品、收費配件等)一律以《出貨申請單》上批准的(包含快遞公司、物流方式、付款方式等)為準執行;

  4.3.6、客戶申請的配件首重內可優先選擇順豐快遞(超首重的選擇順豐、EMS、航空等快運,發前應該先與客戶溝通快遞方式),運費全部以到付方式;

  4.3.7、所有發票均可以選擇EMS(優先)、順豐快遞配送;

  4.3.8、普通訊函、賀卡等均選郵政,以平信方式郵寄。

  4.4、費用管控

  4.4.1、所有發件費均掛到發件部門,月底物流部提供發件清單,並做好費用統計,發件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並交給財務存根。

  4.4.2、對於快遞費過高的部門,部門負責人應進行分析,並制定整改措施交後交財務部。

  4.4.3、物流部每月有1500元快遞備用金,收件或寄件超過100元以上的,指定收件人或寄件人應該提前知會物流部。

  4.4.4、如發生物流部提貨寄回公司物品(含採購物料、返修機)產生的費用,將歸各業務部門費用核算。

  4.5遺損件索賠

  4.5.1寄(收)件人發現所寄(收)快遞發生遺失或損壞的,應第一時間將單號報到前臺或物流部,由前臺或物流部與快遞公司跟進索賠,寄件人須給予相關配合。

  4.5.2前臺或物流部須對每單索賠件記錄在《快遞遺失/損壞登記表》上,便於查詢和統計快遞件的遺失/ 損壞率和評價供應商的服務能力。

  4.6、其它要求

  4.6.1、嚴禁公費寄私人物品,一經發現按該單快遞費的10倍處罰。

  4.6.2、嚴禁私自寄公司產品,一經發現按該產品市場價值的5-10倍處罰,情節嚴重者視同偷盜,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4.6.3、為便於寄回公司物品損壞時的索賠,如需選擇公司合作之外的物流公司,必須選擇有資質能出具發票的快遞物流公司。

  4.6.4、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遞單統一由物流部保管(保管期為三年),便於對賬和查詢。

  4.6.5、為了保證前臺、物流部已簽收快遞的安全和維護公司前臺的形象,要求收件人或委託人必須在前臺、物流部通知後即時將收件從前臺領走(下班簽收的快遞除外),如果當天未領走的,每超1天對收件人可記績效投訴一次。

  4.6.6、各相關部門應知會寄件人(供應商、客戶等),儘量選擇與公司有合作關係的快遞公司(順豐、德邦、龍邦、韻達、盛翔穎),重要檔案採用順豐快遞。

  4.6.7、所有寄出快遞需經物流部寄出,未經物流部同意寄出的快遞由相關部門自行處理。

  五、 相關單據:

  5.1、快遞傳送申請表

  5.2、出貨申請單

  5.3、物流跟蹤表

  5.4、快遞簽收記錄表

  5.5、快遞遺失/損壞登記表

  六、 執行時間:

  凡以往發文與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為準《快遞收發管理規定》從xx年二月一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快遞收發管理制度6

  1.目的

  規範公司收、發快遞管理,防止快遞丟失,降低執行風險,控制物流成本。確保公司快遞的收發工作及時、準確、高效。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3.權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快遞簽收工作,並對收取的快遞件進行登記,及時通知收件人領取,對於未被領取的快遞,賦有保管義務(保管期限為簽收快遞件當天17:15前)。

  3.2收發快遞相關人員必須遵照本規定執行。

  4.內容

  4.1.1快遞公司的選擇:選擇的原則是高效率、低成本。寄件人必須根據所寄物品的性質與緊急程度,合理、準確地選擇價效比高的快遞公司。前臺對寄件人所選快遞公司的合理性進行評定。

  4.1.2填寫快遞單:由寄件人用正楷字清晰填寫收件方和寄件方詳細資料(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郵編等)。

  4.1.3檢查與包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寄件的檢查稽核,並把所寄物品的屬性進行詳細登記,檢查稽核通過後,由寄件人按照快遞公司的包裝要求進行包裝,並把快遞單貼於包裝盒上。

  4.1.4前臺(電話)通知快遞公司來公司收件,並保留寄件單據。

  4.2寄件規定

  4.2.2重型物件(達5kg以上的非貴重配件)、產品樣品、普通資料類原則上均選一般的快遞公司(非順豐快遞),若是特急件,分管副總審批後可選順豐快遞等郵寄方式。

  4.2.3普通訊函、賀卡等均選郵政,以平信方式郵寄。

  4.2.4嚴禁公費寄私人物品,一經發現按該單快遞費的5-10倍處罰。

  4.2.5嚴禁私自寄公司產品,一經發現按該產品市場價值的5-10倍處罰,情節嚴重者視同偷盜,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4.2.6前臺每月對所有寄件費用按部門進行統計,發件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4.3收件規定

  4.3.1不需支付到付快遞費的快遞收件由前臺簽收、登記後,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責任人簽字領取。

  4.3.2需支付到付快遞費的快遞收件,前臺應及時通知收件人辦理付款手續收件。

  4.3.3貴重物品和公司秘密檔案,原則上由前臺通知收件人到前臺自領,如收件人無法領取時,由前臺與收件人確認後再辦理代收手續。

  4.3.4前臺簽收所有快遞件必須進行登記,並讓收件人簽收,若收件人不在,可通知部門相關人員直接簽收。

  4.3.5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遞單統一由前臺保管(保管期為一年),便於對賬和查詢。

  4.3.6為了保證前臺已簽收快遞件的安全和維護公司前臺的形象,要求收件人(代收人)必須在前臺通知後即時將快遞件從前臺領走,如當天未領走的,每超1天對收件人罰款50元。

  4.3.7前臺已簽收的快遞件並通知收件人來領取的,如當天未領走造成遺失或損壞由收件人自行負責。

  4.4遺損件索賠

  4.4.1寄(收)件人發現所寄(收)快遞發生遺失或損壞的,應第一時間將單號報到前臺,由前臺與快遞公司跟進索賠,寄(收)件人須給予相關配合。

  4.4.2前臺須對每單索賠件記錄在《快遞件遺失/損壞登記表》上,便於查詢和統計快遞件的遺失/損壞率和評價快遞公司的服務水平。

  4.5附件

  4.5.1《快遞件收發(簽收)登記表》

  公司快遞收發管理制度7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因工作需要收發快遞、物流、信件等管理,預防快遞物品丟失,控制快遞物流成本,確保公司快遞的收發工作及時、準確、高效,同時為明確快遞物品及時傳遞交付流程和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發職責

  1、行政部負責公司快遞、物流收發管理工作。

  2、公司全體員工需按照本相關規定執行。

  3、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支出快遞物流費用的,由各部門自行支付入賬。各部門負責人應負責本部門的快遞費用管控工作,嚴格控制快遞相應成本支。

  三、寄件流程

  1、寄件流程:寄件人選擇快遞公司—填寫快遞單—檢查幷包裝好需寄的物品—將快遞交行政部核查—行政部做好寄件的記錄並通知快遞公司取件—將發票和回執單交寄件人報賬。

  2、快遞公司選擇:選擇的原則是高效率、低成本,原則上快遞公司由行政部選擇。如果寄件人必須根據所寄物品的性質與緊急程度,要求專門選擇快遞公司,應向行政部說明理由,行政部負責人稽核,如果稽核同意的選擇指定快遞公司執行。

  3、填寫快遞單:由寄件人到行政部領取或者徵求行政部同意後從快遞公司處取得快遞單,然後清晰填寫收件人和寄件人詳細資料(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郵編等)。行政部對寄件人所寄出物品進行合理性稽核,不符合因公寄件的可以說明理由後退回給寄件人。

  4、檢查包裝:寄件人要對所寄物品進行檢查,確保無誤,並將所寄物品包裝好,交給行政部人員,同時應將快遞所需費用提前預交給行政部人員。

  5、行政部人員檢查快遞單和包裝無誤後,通知快遞公司前來收件並支付快遞費用。快遞寄出後將回執單和發票交寄件人自行報賬。

  四、寄件規定

  1、行政部應合理負責地選擇快遞公司,並負責檢查快遞單和所寄物品。

  2、快遞物品分類和備選快遞公司參照表:

  3、寄件人將需寄發的物品備齊並與快遞單一起交到行政部核查,核查通過後按快遞公司包裝要求進行包裝。然後由行政部核查,內容包括:是否因公寄件、是否私自寄送公司或者個人物品(檔案)、快遞公司選擇是否特殊要求、快遞單填寫是否正確、包裝是否符合要求等。對於不合格的快遞退回發件人,按要求整改好後再予以寄發。

  4、嚴禁公費寄私人物品,一經發現將予以罰款100元。

  5、嚴禁私自寄送公司物品、產品、檔案,一經發現將予以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視同盜竊,可要求寄件人賠償損失並且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6、行政部負責選擇快遞公司,快遞單填寫是否正確,包裝是否合理;預收快遞費用,並做好寄件記錄,再通知快遞公司取件。

  7、寄件人需在工作日15:00以前將所寄物品交到行政部,超過此時間點的次日安排寄發。

  8、快遞的費用的由寄件人預付,並按照寄件人所屬部門劃分進行報賬。

  五、收件規定

  1、公司所有快遞由行政部統一簽收,並做好登記;需支付費用的由收件人墊付,並按照收件人所屬部門劃分進行報賬。

  2、行政部簽收快遞後應及時通知收件人來領取。

  3、為了保證行政部簽收快遞的安全和維護行政部形象,收件人在接到通知的當天內需將物品領走,若收件人不在或外出應委託人員來領取(下班前一小時內簽收的快遞可次日領取),如果當天未領走的,所有後果由收件人自行負責,情節嚴重者將對其進行處罰。

  4、原則上寄給公司或人員的快遞行政部都會自動簽收,如果特殊情形下,收件人不願簽收快遞的,應提前三小時告知行政部,行政部接到通知後拒收快遞,拒收快遞後的相關責任由收件人自行承擔。

  六、附則

  1、本制度作為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經過公司民主程式審議通過後由總經理簽署,向全體員工公示之後開始實施。

  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快遞收發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節約公司快遞成本,確保公司快遞、信件的收發工作及時、準確,特制定本規定。

  二、範圍

  本規定中所指的快遞收發均指公司員工因工作所需,向外部寄送或外部寄至內部到付取件,從而實際產生公司快遞費用支出的活動。

  三、權責

  3.1、行政前臺、值班人員:負責公司快遞物品的收件管理。

  3.2、行政部:負責公司郵件、快遞物品的寄發管理。

  四、作業要求

  4.1、快遞的接收

  4.1.1、行政部前臺、當天值班人員在收到快遞時,應核對以下內容:

  優先通知收件人本人簽收;

  檢查信件、快遞包裝是否完好無損;

  瞭解清楚付費情況(如是到付,需聯絡收件人收件或電話知會收件人,收件委託其他人簽收處理);

  快遞物品與《快遞單》內容(特別是託寄內容)是否無誤。

  4.1.2、在《快遞單》收件人簽名處簽上本人的名字,並註明日期和時間,然後在《快遞簽收記錄表》上登記快遞情況(收件人本人簽收快遞可不登記);

  4.1.3、通知快遞收件人到前臺領取,快遞收件人在《快遞簽收記錄表》上簽字接收,特殊情況下,收件人不在公司,可撥打手機號碼告知對方,快遞收件人若交待告知部門同事幫忙代領,代領取人必須在《快遞簽收記錄表》上簽字確認,以備查驗核對。

  4.2、快遞的傳送

  4.2.1、發貨人自行清點及打包好物品(發貨人應打包紮實確保在運輸過程中安全可靠),交到行政部,對於打包有問題的物品,行政部有權拒發該物品。

  4.2.2、底單按月份與登記表一同儲存,月底結算快遞費用;行政部負責核對費用清單,核對無誤須經辦公室主任簽字稽核,由進行支付。

  4.3、寄件、付費相關規定

  4.4.1、行政部每月有xx元快遞備用金,收件或寄件超過100元以上的,指定收件人或寄件人應提前知會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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