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範本(通用40篇)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一、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式

  根據本條的規定,制定規章制度或者決定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所以,這個程式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第二步是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一般來說,企業建立了工會的,與企業工會協商確定;沒有建立工會的,與職工代表協商確定。這種程式,可以說是“先民主,後集中”。

  二、規章制度重要性

  企業的規章制度是體現企業與勞動者在共同勞動,工作中所必須遵守的勞動行為規範的總和。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是企業內部的”立法”,是企業規範執行和行使用人權的重要方式之一,企業應最大限度地利用和行使好法律賦予的這一權利。聰明的企業都看到了這一點,但實踐中還有很多企業並未對此予以重視,認為反正有國家法律,法規,出了事按國家法律,法規處理就行,其不然賣國家法律,法規是大法,不可以針對某個單位的具體情況,而企業的具體是千變萬化的。成功的企業多制度其效果是使企業執行平穩,流通,高效,並可基本上防患於未然。俗話說:”不成規矩,何以成方圓”,成功的企業及規章制度,50%更是直接因它而產生。

  三、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範本(通用40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範本(通用40篇),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

  員工應遵守該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該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

  3、全體員工必須時常鍛鍊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洩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汙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5、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核准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6、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生產資料及影印件)出廠。

  8、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始得離開。

  9、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環境清潔。

  10、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以及抽菸,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危險。

  11、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12、全體員工必須瞭解,惟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13、各級主管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者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為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准後方得使用。

  15、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於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影片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影片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影片打卡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註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後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後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准許可權: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准,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後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絡申請續假,帶返崗後及時補辦續假證明並報於考勤員。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報備。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調休要提交調休申請。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X日—X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於每月X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按照_______處罰。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

  一、考勤目的

  1、為了規範員工,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15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事件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准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並按處罰制度罰款。

  三、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後補,須使用統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7:00)準時到點名處排隊進行點到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論。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於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後,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彙總後於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只限於週六週日。

  2、其他假期需填寫並經總經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4、病假經公司指定醫療單位證明後,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審批,核給病假,病假每日發10元補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員工有3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獎勵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發10元補助。

  6、工作滿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員工享有90天的連續產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產假60天,每日補助8元。工作不滿一年者不享有補助,按事假辦理。

  7、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不超過3日的喪假,喪假每日補助10元,可在一個月內分割使用。

  8、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後,總經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並註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4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籤卡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5

  1、目的:

  為規範本公司同仁出勤、休假等相關事項,特制訂本辦法,以作為遵循依據。

  2、範圍:

  本公司全體同仁之出勤、休假等相關作業。

  3、職責:

  工作時間、考勤及差假管理均由人資部門負責。

  差假之確定與核准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

  4、作業內容:

  工作時間:

  公司依據國家法規規定各類員工工作、休息、休假時間。本公司管理類、技術類、運營類、行政類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即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休息,另外有一天機動調休假期;營銷類、客服類人員實行調休制度,每月假期5天;在此基礎上同時執行國家公眾休假制度。

  公司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上班簽到時間需提前5分鐘,即早上08:25簽到,中午13:55簽到。

  由於停電、停水、自然災害或法律規定不可抗力的因素,以及因公司業務需要,公司可適時改變工作時間。屆時以公司書面通知為準。

  員工考勤規範:

  本公司所有人員均須採用簽到考勤。採用打卡簽到考勤與照片簽到互補的方式進行管理。每月3日前各部門根據打卡記錄、核決的考勤單、考勤照片等考勤資料彙總部門考勤表經部門經理稽核後提交至人力資源部核算薪資。員工對考勤結果有異議的,應於每月5日前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異議,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員工未按本辦法規定提出異議的,視為員工認可考勤結果。

  員工超過簽到時間15分鐘(含)以內簽到者為遲到,超過簽到時間15分鐘(不含)以上籤到者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下班時間提早5分鐘(含)以內簽到者為早退,超過5分鐘(不含)以上提早簽到者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單個自然月遲到一次可豁免。若有第二次遲到,對第一次遲到予以追罰10元(管理人員翻倍),同時對第二次遲到將處以罰金罰金翻倍;多次遲到者按次數翻倍處罰(管理人員再翻倍)。例如:第三次的罰金為10X2X2=40元,管理人員80元;第四次的罰金為10X2X2X2=80元,管理人員160元;依次類推。所有罰金併入員工活動基金。

  每個自然月超過3次(含)遲到或早退將公開批評,超過4次(含)遲到或早退冠名“遲到大王”,超過5次(含)遲到或早退冠名“遲到天王”,以上懲罰均將在公司公告欄釋出;每個自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6次(含)以上公司將有權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因故未簽到,需提交核准的《因故未簽到補抵申請單》,此種情形每個自然月只限一次(一個班次漏籤視為一次漏籤)。超過一次部分(不含一日內上、下班刷卡記錄均無者)由部門主管出具該員出勤證明並確定請假時間,但最低請假時長以所請假別的一個計算單位為原則,否則按事假處理。一日內上、下班刷卡記錄均無者,請假時長以當日應出勤之計劃工時為請假時長,並補辦請假手續。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權責主管核准後作為考勤依據。

  員工出勤記錄不完整,又沒有差、假審批資料證明其出勤者,均以曠工論處。

  員工加班規範:

  公司不提倡加班,確因經營需要或突發事件需要員工加班的,按事先申請事後確認的方式處理。除特殊部門外,原則上不安排公休假加班,休假臨時加班須經主管上級批准報備後方可執行。履行了加班申請程式並具有簽到記錄的加班方可認定為加班,非公司安排或未經批准的加班不視為加班。

  加班人員規範:

  加班人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前提報經權責主管核准加班,加班可申報倒休,提報加班或倒休最高以8小時為限。

  因經營狀況需要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時,相關人員應全力配合加班。各部門主管應將員工加班嚴格限制在國家法定加班時數以內。

  員工出差不計加班,但如因工作需要於節假日、休息日出差工作,應事前呈報權責主管核准後執行,每天最高以8 小時為限。

  另出差往返在途時間皆不得提報加班。

  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參加公司內、外培訓或會議,均不屬加班。

  員工加班需提交核准的《加班申請單》,無《加班申請單》者不計加班,或申請時間有誤差,以實際簽到及核准的《加班申請單》之較短時間計算加班時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允許填寫《加班申請單》辦理加班補報審批手續:

  A 加班不在公司內部的外出加班者;

  B 節假日或休息日因緊急狀況而加班者;

  C 辦理加班補報,員工應於加班後兩個工作日內補報,權責主管於員工加班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準,並提交人力資源部。

  加班倒休:

  員工加班倒休須在加班後3個月內調休完畢,人資部門每月結算上月員工剩餘的加班倒休時數,呈報公司總經理核准後方可倒休。

  休假管理:

  依照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下列期間安排同仁休假。

  A 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B 其他節假日以公司總經理簽發的放假通知為準;

  C 公司規定的其它休假: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孕檢假、晚育陪產假、哺乳時間、工傷假、帶薪年休假。

  請假規定:各假期規定詳見《員工請假規定明細表》。

  請假方式:

  A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休假申請單》,經權責主管核准後作為考勤依據;因病或發生緊急事件而無法事先請假者,應於當天與其部門經理溝通確認同意後方可休假,並於休假後上班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B員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核准擅離工作崗位或不到崗者,除因臨時發生急病或重大事故經權責主管核准者外,均以曠工論;

  C請休假需附實物憑證的,申請人於請假時依要求附憑證影印件,並將原件送交人資部門備查。

  D 同仁休假、出差因工作需要提前返回公司或推遲休假、出差者,皆應按出勤規定簽到,並於當日上班後重新提交核准《出差/休假申請單》。

  假期計算單位:

  帶薪年休假、加班倒休、事假、病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

  曠工、孕檢假以“4小時/半天”為計算單位。

  婚假、喪假、產假、晚育陪產假、工傷假均以“8小時/天”為計算單位。

  請假核決許可權之界定依《公司人事作業職務許可權規定表》執行。

  關於曠工的處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曠工處理

  A 未辦理完畢請假、續假手續(以取得請假批准回執為準)而缺勤;

  B 遲到15分鐘(不含)以上或早退5分鐘(不含)以上,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

  C 因員工個人原因未簽到,且未辦理補抵申請的;

  D 申請休假的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提供休假證明)而

  已休假的。視為曠工行為,所休天數計為曠工天數;

  E 騙取、偽造、纂改、塗改休假證明的,休假期間計曠工;

  F 利用公出時間辦私事的,公出時間計曠工;

  G 出差未按規定辦理手續,且無法得到上級主管確認的;

  H 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未到新的工作崗位出勤,或出勤後無故不進行工作的;

  I 因嚴重違法被公安部門扣押或拘留審查而未出勤的;

  J未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擅自不上班的;

  K 其他曠工行為。

  一個自然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超過3天或三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6天者公司有權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6

  一、總則。

  為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勞務派遣工、臨時工)。

  三、工作時間。

  (一)公司員工每週實行五天工作制(週六、週日休息),每週工作時間為40小時,每日實際工作時間為8小時。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週工作時間。

  (二)作息時間

  1、其中老廠區作息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進駐新廠作息時間調整為:上午8:30-11:30,下午12:30-17:30,其中11:30—12:30為午飯及崗前休息時間、

  2、根據季節變化或其他特殊情況上述作息時間可作相應調整,具體以人事行政部發布的專門通知為準。

  (三)其中經理級(含)以上人員(以20xx年6月10日後人力行政部發文統一任命為準)、銷售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可不參加日常考勤打卡,且根據本職崗位需要參照以上作息時間靈活安排和確定工作時間,因此不得申請任何加班工資。

  (四)司機及其他特殊崗位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作息時間限制。

  (五)員工的工作出勤時間有特別規定的(保安等),如每天工作時間為12小時的,公司可根據其工作性質靈活安排好調休時間。其計算出勤小時數以月為單位進行累計,由此產生加班時間參照公司統一標準計算加班工資。

  (六)員工應按時上班,提倡適當提前到達工作崗位進行必要的工作準備。

  (七)法定節假日,應根據公司工作需要,靈活安排休息和上班。

  四、考勤方式。

  1、公司採取以考勤機記錄資料為主,手工考勤記錄為鋪的辦法。

  各部門負責按月提報本部門所屬員工手工考勤記錄資料,人事行政部負責對照考勤機資料進行核查。如資料核查無誤,員工須在考勤資料中籤字確認,據此核發工資。

  2、打卡次數:

  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刷卡:

  員工用“考勤卡”在考勤機上刷卡考勤,全體在職員工每人一卡。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日常管理,資料採集、增補考勤卡。考勤卡須妥善保管,遺失補辦需繳納30元/次的工本費。

  4、簽到:

  對於沒有刷卡裝置的辦公場所,公司採取“統一在指定地點登記簽到”辦法考勤,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簽到。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名,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或簽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代打卡考勤或委託他人打卡考勤。一經發現,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罰款20 元/次,並通報批評。

  6、員工原則上應先到公司報到後,方可外出公務,因意外或緊急事件無法按時上班者需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完善好出差手續,否則以遲到或曠工處理。

  7、車間人員按公司淡季、旺季安排上班和調休時間,正常上班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8、全體員工週六、週日到崗上班的,須照常打卡,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調休,填寫《調休單》,報人事行政部抵減加班天數。

  五、異常出勤規定。

  (一)遲到。

  1、晚於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的,視為遲到。每月累計遲到(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遲到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遲到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明知遲到造成了曠工,仍不到崗上班或未按領導指示到崗上班的,當月績效考核工資下降為零。

  (二)早退。

  1、未經部門負責人批准,提前5分鐘以上離崗的,視為早退。每月累計早退(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早退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早退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三)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假已滿,未及時辦理續假手續而不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2、無故曠工半天,扣一日薪金;無故曠工一天者,扣三日薪金。無故曠工連續三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七天者,給予開除處理。

  3、因工作需要,員工不服從合理的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一律視為曠工。

  (四)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按照事假結算工資。

  (五)利用上班時間外出或者在崗做私事者,一經發現,按照20元/次進行扣薪。

  (六)員工不能按時上班,須提前半小時通知部門負責人(科長/主任、部門經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七)未參加考勤打卡的處理:

  1、因請假未打卡者,須提交相應的有效請假單據。

  2、因外出辦事未打卡者,須提交部門負責人批准手續。

  3、因其它原因未到公司打卡(除在辦公室已備案的請假、出差申請外)應在24小時內填寫《異常考勤申請單》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在簽字處簡要說明原因,沒有證明的視同曠工。

  (八)人事行政部負責落實考勤工作,每月初公佈一次上月考勤彙總資料。

  六、請假管理規定。

  請假類別:帶薪年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八種類型。

  (一)帶薪年假:

  1、自20xx年6月10日起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一年可享受2天的帶薪年假。

  2、帶薪年假最長累計不得超15天。

  3、凡休年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本部門負責人、人事行政部稽核後,報主管副總經理稽核,最終報總經理批准。

  4、員工休年假須服從部門工作大局,由部本部門負責人靈活調控。任何員工在辦理年假手續前必須徵得上級領導的簽字同意,否則視為曠工。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7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週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公司每天行政部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財務部,財務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准。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准,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並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並核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於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籤核後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繼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准許可權

  1、1-3天由主管核准。

  2、4-6天由經理核准。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准,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並依規定填具請假單,由主管核准,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於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准者。

  3、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8時整。

  加班:自18:30時至20:00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部門特殊情形進行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於8小時。

  第三條 員工於上班時間後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 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後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 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 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於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並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 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於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九條 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視為早退,上項簽註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註為限。

  第十條 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8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9

  為規範員工管理,使員工瞭解工作規範和工作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工作規範

  第一條行為準則

  1、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學院規章制度,遵守集團各項管理規定和勞動紀律;

  2、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學院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的生活服務,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3、服從分配,服從領導,工作認真負責,堅守崗位,盡忠職守,保守業務秘密;

  4、關心集體,團結協作,互相幫助,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信譽;

  5、愛護集團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6、努力學習文化、業務技術知識,認真做好服務工作,提供優質服務,虛心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第二條工作態度

  1、熱愛本職工作,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負全責;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臺或搬弄事非;

  4、對本職工作應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5、待人接物態度謙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集團文化氛圍。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條作息時間

  1、集團一般實行五天工作制(服務部門除外),員工每週休息二天,通常為週六和週日,各中心可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

  2、部門(中心)的工作時間如需變更,須事先徵得集團行政部批准;

  3、員工每天工作八小時,特殊崗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掌握。

  第二條工作紀律

  1、上班必須佩戴集團工作證,穿戴整齊,服裝整潔,須穿工作服上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著裝;

  2、上班時間應保持環境的安靜,不要高聲喧譁、閒談和播放音樂,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3、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確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經本部門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辦公室內應精神飽滿、舉止文明、衣著整潔、講究衛生;不準只穿背心、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自覺維護和保持環境衛生;

  5、接電話須用禮貌用語,通話力求簡明扼要,禁止用電話聊天或長時間佔用電話;

  6、嚴守集團機密、廉潔奉公,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聲譽;

  7、注意安全,落實防火、防盜、防風、防雷措施,及時消除各種隱患;

  8、勤儉辦公,節約用水、用電,杜絕一切浪費現象;

  第三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考勤

  1、各部門(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考勤,考勤人員應如實記錄並隨時接受集團領導和辦公室的檢查;

  2、若員工因意外的原因導致遲到或早退五分鐘之內,則需向直屬上級做出解釋,上級接受並簽字認可後可不作遲到或早退處理;

  3、遲到或早退十五分鐘內扣5元,十五分鐘以上扣15元,一小時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資,半天以上且未請假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4、員工當月曠工一天,扣發半個月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扣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全年曠工累計十天者,予以辭退。

  第二條請假

  1、員工按規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須提前3天報集團人事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員工請假3天以內須提前1個工作日,請假3天以上須提前3個工作日;

  3、員工請假3天內由中心(部)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稽核後報集團辦公室批准;10天以上報集團副總經理批准;

  4、中心(部)主任請假須集團人事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章加班制度

  第一條後勤集團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工作,因此集團原則上不鼓勵加班。但由於工作的需要或任務緊急,員工有義務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須事先取得其中心主任或集團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條加班補償原則上採取同等時間補休的方式解決,考慮到學校的特點,每學期末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未補休的加班可計發加班費。超時工作不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不給予加班補貼;屬於工作包乾、輪班、營業額提成的崗位和未完成經濟指標的中心,不計發加班費。

  第三條加班補貼標準

  1、平時加班:員工工作時間外,超時經批准可計加班,按20元/天計發加班費,加班超過3個小時的,按一個工作日計發加班費;3個小時內按半個工作日計發。

  2、公休日加班:一般假日指非法定假日的週六、週日及集團規定的假日,一般假日加班按30元/天計發加班費;

  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勞動節、國慶節、春節各3天,元旦1天),法定假日加班按50元/天計發加班費;

  4、加班補償主要給予同等時間補休,不再計發加班費。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獎勵制度

  1、員工如有下列表現突出的行為,根據工作成績或貢獻情況,分別給予表揚、獎金、提薪或晉升的獎勵:

  ①工作考核表現突出,是其他員工學習的榜樣;

  ②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產生良好的效益;

  ③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避免和阻止了重大事故的發生和蔓延;

  ④在院內外各種競賽中獲得獎勵;

  ⑤其他為集團贏得良好聲譽的行為;

  第二條懲罰制度

  1、有下列情形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和降低一檔工資的處罰:

  ①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

  ②儀表不整潔,上班不穿規定服裝,不按規定佩戴工作證。

  ③擅自離崗外出。

  ④工作散漫,粗心大意,上班時間打瞌睡,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聊天,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 ⑤不愛護集團的財產,造成不必要的損耗。

  ⑥不服從管理及工作安排,不遵守禁止性規定;交代的工作不能按時完成且沒有合理的原因。

  ⑦在辦公室大聲喧譁,或與同事無理取鬧、爭吵、打架,影響集團形象。

  ⑧違反學校和集團的規章制度或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

  ⑨工作失職,給集團經濟或聲譽造成損失或引發人為事故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①貪汙、盜竊、受賄或行賄。

  ②嚴重失職,給集團經濟或聲譽造成重大損失或引發惡性人為事故的。

  ③營私舞弊,內外串通假公濟私,對集團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④故意違反生產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⑤實施犯罪行為而受到公檢法機關追究。

  ⑥偽造檔案、介紹信等企圖行騙或虛報財務憑證。

  ⑦肆意破壞或浪費集團財產。

  第六章溝通與投訴

  第一條員工可就有關集團經營管理方面提出建議,可直接和部門領導直至總經理交流,也可以書面的形式將建議和意見投到後勤集團意見箱;

  第二條各部門(中心)負責人要針對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動態及時與員工進行溝通;

  第三條行政部負責接待和處理員工投訴;

  第七章員工發展

  第一條在職培訓

  1、為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員工須按集團培訓計劃參加與集團發展和個人工作崗位相關的培訓課程,集團建立員工培訓記錄,這些記錄將作為對員工的工作能力評估的一部分;

  2、員工接受集團出資的培訓時,集團可根據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等事項。

  第二條內部競聘:集團在職位出現空缺時,在可能情況下優先在內部員工中進行選拔競聘,然後再向外招聘。

  第三條晉升機會:集團的政策和慣例是儘可能地從集團內部提拔最具資格的員工,接替空缺並承擔更大的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後勤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由後勤集團負責解釋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0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後,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後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准後,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佔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准後,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1

  一、員工必須遵照店內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未到崗或提前離崗且無正當理由,視為遲到或早退。月累計3次或3次以上,扣發工資30元。

  三、超過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商場,或不按請假程式請假擅自不來上班,或假已滿不來按時上班均視為曠工,曠工一晌扣20元,一天扣40元。

  四、員工請假一律先寫假條,經店內主管批准方可離開。特殊情況事後補寫假條,非特殊情況不能以電話形式請假。主管請假必須提前請示店長,待有關工作安排妥當方可離開。

  五、因工作或業務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經店長批准,給予公假,工資照發。出差回來必須按時到崗,不得以出差為名久假不歸。

  六、考勤工作由店內主管負責,考勤員應有高度的責任心,堅持原則,做好考勤記錄並保管好假條。

  七、考勤記錄不得隨意塗改,如有差錯必須及時更正,並由考勤員負責加以說明並簽字。

  八、店內主管必須將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核對無誤後交店長,作為計算工資的依據。

  九、員工請假必須到主管處領取統一請假單,正確填寫,待店長簽字後交給主管。

  十、凡當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的員工,視為全勤,可獲得當月全勤獎60元。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2

  一、遵守公德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做維護社會公德的模範,公司絕對不允許違背社會公德、作奸犯科的現象存在。

  二、愛崗敬業

  第一條:愛崗敬業:熱愛生活、熱愛自己的工作,勤奮努力,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二條:盡職盡責:要求員工必須做到“三負責”即對社會負責、對公司負責、對自己負責。全力以赴的完成工作任務和履行職責,對自己的失誤勇於承擔責任。

  第三條:服從領導: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安排,交代的工作要積極完成,與領導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得與領導背道行事。

  第四條:逐級上報:員工有事應向所屬直接領導彙報,除直接領導有重大失誤或特別情形下,不得越級彙報。

  三、團結合作

  第一條:員工之間要緊密團結,精誠合作,工作中要相互協調,相互支援,建立融洽的人際關係。

  第二條: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相互關心,相互尊敬,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三條:不搞小團體、小幫派,倡導同事之間密切和諧的關係。

  第四條:不搬弄是非,無中生有,挑破離間,說一些不利於公司員工團結的話。

  第五條:保持積極的生活態度,以積極包容的心態對待公司管理中的問題,主動提出改進性的建議和意見,已成熟的方法解決問題。

  四、遵守紀律

  第一條:下級服從上級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則,員工應自覺服從領導的安排和工作調動,不得公開頂撞領導,不得無故拒絕、拖延、敷衍或擅自終止領導安排的工作。

  第二條: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三條: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上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不串崗及私自外出、不的聊天、大聲喧譁、吃零食、大聲喧譁。

  第四條:工作期間要專心工作、精神振作、緊張有序,不得在上班期間接待親友、不辦理個人私事、不在辦公區、公共區吸菸,不得看一些與工作無關的雜誌書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誠實自律

  第一條:遵守職業道德,不貪汙受賄,自覺抵制社會上的不正之風

  第二條: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向他人索取財物或為個人親友謀私利。

  第三條:不得挪用公司財務,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務佔為己有或轉用他人。

  六、安全保密

  第一條:要隨時隨地的注意防火安全,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處理。每個員工都要熟知防火設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條:注意公司現金和貴重物品、財務的安全存放。

  第三條:公司一切未經公開披露的業務資訊、財務資料、人事資訊、招投標資料、合同檔案、客戶資料、設計方案、營銷方案、管理檔案、會議記錄和內容、公司資質等,均屬公司機密,員工有保守機密的義務。當不確定某些具體內容是否為公司機密時,應由公司鑑定其實質。

  七、儀表大方

  第一條:員工必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二條:上班期間不能飲酒。

  第三條:服裝要求:男、女必須著黑色正裝,例如:

  男士:白襯衫黑西褲黑皮鞋

  女士:白襯衫黑西褲黑色皮鞋

  第四條:不準打口哨

  八、環境要求

  第一條:不得隨地吐痰、丟紙屑、果皮、菸頭

  第二條:保持肅靜,不要工作區域內大聲喧譁、聊天或隨意製造噪音,接打手機儘量輕聲細語,不得影響到其他人員工作。

  第三條:保持自己工作區衛生乾淨整潔。

  第四條:所使用品實行定位管理,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九、愛惜財務

  第一:不浪費水、電、等資源和辦公易耗品。

  第二:按照相關要求使用辦公用品和公司各種設施,下班後要關好裝置在離開公司。

  第三條:愛護公司財務,不得損壞公司財務,不得隨意挪用公司財務。

  十、BP(獎罰)制度

  第一條:員工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等,根據事情的嚴重性對其進行10—200元不等的罰款。

  第二條: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及績效考核,對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進行現金獎勵或職位晉升。

  十一、員工的離職管理

  第一條:實習期間提出離職,須提前15天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15天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第二條:已轉正後若須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一個月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第三條: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員工提出離職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核准,未經核准而自行離職者,自願放棄上月薪資及任何工作獎金。

  第四條:員工辦理任何請辭時,須先行填寫“書面辭職報告”,經核准後,方可離職。

  第五條: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全而導致公司資金及財物上有所損失,須負賠償責任,公司將依法解決。

  十二、員工請休假制度

  第一條:公司全員請假必須事先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並取消全勤獎。

  第二條: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二天,扣除當日薪資(同時取消全勤獎)。

  第三條:一般事假應於兩天前請妥(急事經核准則例外),請假時必須填寫請假條,由部門主管簽字上交辦公室。

  第四條、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工論處,每曠職一日扣除當日薪資外,並取消全勤獎。

  第五條:公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全日薪資。

  第六條:公司會議不定期舉行,一定會提前公告通知,全員參加。曠會按曠工論處,遲到按正常上班遲到條例處罰。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3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後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並通報批評一次。

  4、其它情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須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並事後填寫好公出單,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行政部簽字核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情況進行統計,根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並全年存檔備查,作為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1)全月無遲到、早退及曠工情況,全勤獎100元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獎10元,第二次扣2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

  3)員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為忘打卡者),同時有相關人員證明,視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視為遲到一次。

  4)員工凡在工作日無假條、又不打卡的均計為曠工。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6、執行時間:本制度執行時間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訂調整,以公司另行通知為準。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4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週末加班,那麼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①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②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①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②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100元罰款;

  ③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於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註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④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幹、文員;

  ⑤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含),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一次。

  (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①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②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③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④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⑤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⑥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5

  為了做到有據可依,根據公司/辦事處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定本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辦事處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7:30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四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時間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遲到31分鐘至1小時(含)的,每次罰款50元;遲到1個小時以上的每次除罰款50元外再扣除當日工資的50%。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50元。

  三、請假制度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醫院的有效證明,無相關證明的按曠工處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可享受7天的帶薪休假,超過7天的按事假辦理。

  4、年假:指員工在公司/辦事處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2天申報,僅限當年使用。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員工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3天帶薪喪假;旁系親屬(雙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給予1天帶薪喪假;超過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辦理。

  四、請假、批假

  1、員工請假,都必須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特殊情況無法親自請假的應在休假當天

  上午9:00前透過電話向公司/辦事處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手續。

  3、請假單據都必須按程式簽字審批方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考勤登記

  公司/辦事處實行每日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無打卡記錄的視為曠工(每日共計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辦事處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同意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辦事處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辦事處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辦事處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事處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辦事處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0%核發。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統一交辦公室備查。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以火車(非軟臥)和汽車為主,不允許乘坐飛機(特殊情況除外)

  2、差旅費標準:

  交通費實報實銷,只報不補,帶車出差的不再報銷交通費。

  住宿伙食補貼:

  總經理及以上:按實際報銷

  各部門負責人: 元/人/日

  公司其他員工: 元/人/日

  九、離職

  離職分為正常離職與自動離職。正常離職分為主動請辭與公司/辦事處請辭。

  1、主動請辭:試用期滿後,員工主動離職需提前15日通知公司/辦事處,經辦事處主任及公司/辦事處領導批准後,到期辦理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員工的工資、補貼、獎金等其它收入計算到離職當日,離職三日內一次性發放。

  2、公司/辦事處請辭:在工作期間員工表現不符合公司/辦事處要求,或自身行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制度者,經辦事處主任批准予以辭退,公司/辦事處提出辭退須提前15日通知本人。工資、獎金、補貼計算到離職日,離職三天內一次性發放。

  3、正常離職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前須同公司/辦事處交接各項工作。

  4、如員工在工作期間做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利益,給公司/辦事處造成重大直接、間接損失者,將被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並追究其相關直至法律責任。

  5、自動離職者公司/辦事處不做任何補償,如有損害公司/辦事處利益行為將被追究相關直至法律責任。

  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罰款和獎金、補貼等福利的扣罰均由辦事處將相關記錄報至公司/辦事處,由公司/辦事處具體執行。如將來公司/辦事處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規則推出,則按照公司/辦事處標準執行。

  十、附則

  1、員工因違紀的罰款,統一由公司/辦事處辦公室管理,作為公司/辦事處集體活動經費。

  2、本制度自公司/辦事處公佈之日起執行。

  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事處。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6

  一、目的:

  為了規範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結算工資、福利補貼等提交準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總經理以下全體員工。

  三、考勤:

  (一)考勤時間:

  1、作息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後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總經理外,均應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規定正常打卡者,於2日內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並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主管及以上人員在表上予以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月底前簽字確認),在次月1號前仍未登記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早上未打卡視為上午半天曠工,下午未打卡視為下午半天曠工。

  3、一般人員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時,應徵得直接上級同意;所有外出人員外出前應在前臺處《外出登記簿》上予以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如遇特殊情況未在登記簿上登記的,由行政助理詢問外出人員直接上級後代為填寫(主管以上人員詢問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據打卡記錄、《請/休假申請表》、《未打卡情況登記表》,一併稽核並編制《月考勤統計表》,報財務部作為薪金計算依據,由於個人原因造成考勤記錄不全的,以考勤記錄為結算依據。

  (三)公司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四)考勤設定及基本定義:

  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2、遲到: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未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打卡上班延遲30分鐘(含)以內的行為。

  3、早退: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比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含)以內離崗;

  4、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曠工

  (1)未辦理妥善請假手續、外出手續而私自離開崗位或不到崗位;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手續的行為;

  (3)不正當手段騙取、塗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5)被公安部門拘留的;

  (6)打架鬥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7)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

  5、請假:因個人行為或個人因素不能在崗位上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手續離開崗位之行為。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假、考試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並由部門主管指定必須繼續工作的行為。

  7、出差:因公司公務或領導指派外出,不能在辦公室或指定崗位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離開公司之行為。

  四、請假管理:

  (一)請假流程:

  1、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2、其他部門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1)三天以內(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流程:

  (二)員工請、休假的相關注意事項

  1、所有假期審批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按以上流程報批,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處置。若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須電話請假或在上班後半小時內致電於直接上級口頭請假得到同意,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在到崗後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經許可權人批准外,請、休假期滿而不到崗者,均按曠工處理。

  3、員工請假應安排好職務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經批准方可離崗。員工請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公司內部聯絡。

  4、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情況時,經核實屬實,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處置。

  5、《請/休假申請單》由行政部存查並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後辦理銷假手續。

  6、請病假2天以上者必須在上班後一天以內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7、無直接上級的,審批人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

  (三)出差:

  員工外出出差的,憑《出差申請單》到行政助理處予以登記;如時間有調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並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

  (四)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計劃內的工作不計加班,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應按以下流程之一進行確認:

  1、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進行統計、核定,以此作為加班計算的書面依據。

  2、加班計算單位為:小時/次,1次加班不到1小時不計加班。

  3、加班統計:加班時間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後的《加班申請單》為依據,以打卡記錄為準,以小時為單位進行累計。

  4、加班可安排在階段性工作後換休,換休假當年有效(春節假前)。

  (五)考勤扣款標準

  1、無故缺勤(包括遲到、早退和曠工等)等情況,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遲到、早退行為:

  1.1員工每月上班遲到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2次不計遲到,2次以上的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2員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3當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公司將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之方式對員工進行教育,當月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及以上的,扣罰工資50元/次,以後每次遲到/早退累加50元罰款。遲到早退一個月內達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責令改正,對於屢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內達到30次及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加倍處罰或對其作出辭退處理。

  (2)曠工:

  2.1按照曠工實際時間扣除兩倍的工資和各種補貼,並由行政部給予警示。

  2.2累計曠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給予通報批評並加倍處罰。

  2.3連續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累計曠工3次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辭退處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內(含),發放病假當日基本工資;7天至15天以內(含),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病假工資,超過15天按事假處理;

  (2)病假原則上一次性不得超過一個月。

  3、事假:

  扣除當日薪金全額及當日補貼。原則上事假單次不得超過5天,請假時必須有工作接手人,續假不得超過2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經核實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無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委託他人代打卡:

  一經發現,委託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罰款50元。違紀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權取消員工本次晉升、加薪機會;情節嚴重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種類: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週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調休、考試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體系中的工資部分。

  1、每週公休假日(全薪):每週休息二天。

  2、法定節假日(全薪):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的(女年滿20週歲,男年滿22週歲),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年滿23 週歲,男年齡25週歲)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須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請,並出示結婚證書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當年內有效。

  4、喪假(全薪):

  (1)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喪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給予1天帶薪喪假。

  (2)員工到外地辦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增加最多不超過2天的帶薪假。

  5、產假(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持準生證、出生證等):女員工產假為90日。

  (1)產假以產前、產後休假累計;(原則上產前15天)

  (2)已婚女員工年滿24週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獎勵晚育假15天。

  (3)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職工婚後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產假:流產給予7天產假,引產給予15天產假。

  6、陪產假(全薪):男員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產假3天。

  7、工傷假(全薪):若因公受傷,工傷醫療期內薪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支付。

  8、調休(全薪):調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

  (2)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連續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試假(全薪):公司鼓勵員工個人參加有助於本職工作的進修和培訓,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憑準考證原件,經部門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於工作時間參加考試。考試假全年不得超過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7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就職時,除應辦理員工保證書投保信用保險外,另應依本辦法繳存身份保證金。

  第二條、員工應繳存的身份保證金,其金額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10萬元整。

  (二)第一、二階職員:6萬元整。

  (三)第三階職員:4萬元整。

  (四)第四階職員:3萬元整。

  (五)其餘正式任用職員:2萬元整。

  (六)服務員:1萬元整。

  第三條、身份保證金一時難以繳足者,依下列的規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額至10元單位,四捨五入),累積至前條規定金額為止。

  (一)第四職階以上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4%。

  (二)第五職階以下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3%。

  第四條、員工身份保證金的利息,按國家銀行核定的儲蓄部放款利息計算。其計息日訂為每年12月20日統一辦理。未滿100元的零數不予計息。

  第五條、員工在職期間,其身份保證金不得發還。但為購買本公司股票經董事會批准者,得於等值金額髮還購買,惟其所購股票應寄存總公司,充為身份保證金。

  第六條、身份保證金及前條規定所購股票,不得贈與、轉讓、或抵押。

  第七條、員工如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規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損害時,除依法追訴外,其身份保證金及依第五條提存的股票,悉數充為賠償金。

  第八條、員工離職時,其身份保證金及提存的股票,須自離職日起逾滿六個月,經本公司查明確無未了事情或虧短公款後始得發還。

  第九條、員工身份保證金不能一時繳足者,按月於發薪日扣存,其保管及運用,均由本公司負責辦理。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長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8

  1、要提前30分鐘到崗,做好上班前的準備工作(穿工衣、戴工牌、檢查衣作是否乾淨整潔得體大方,頭髮是否梳理)。

  2、打卡後開始上班,上班時要先檢查機子是否正常,不正常的記錄下來讓上一班的同處理。上一班的員工要處理完才能下班,遇到不處理的問題做好交班記錄,讓技術好的同事或交給技術主管處理。

  3、檢查完機子後檢查所看區域衛生,有沒有做好的地方要讓其處理,否則有權不接班,一直等到上一班的同事處理完了再接班。上一班的員工則要處理完所有事情方可下班。注意:一定要等到接班的員工確實無誤簽字後才可以下班離崗。

  4、工作中遇到問題要做好記錄,寫在交班本上,便於以後查詢。

  5、網管在自己不忙的情況下要幫服務員做衛生和服務工作。服務員和網咖要互相配合把工作做好。

  6、上班時及時完成上司交待的任務,若未完成要做好記錄,交與下一班的同事,如果上司交待的是單人完成的任務,那麼自己明天接著處理。

  7、下班時寫好交班記錄,讓下一班的同事簽字確認後方可打卡下班。

  8、早班工作人員要做好全場的檯面清潔,包括檯面、鍵盤、滑鼠、顯示器並要按標準擺放。桌椅和顯示器螢幕要一個星期全部清潔一次。

  9、中班工作人員主要是巡場,並保持檯面、地面的清潔。洗手間和樓梯道要2小時打掃一次,有明顯汙漬時要用拖把拖掉。地面上有菸頭、紙屑等垃圾要及時清理。

  10、晚班要多注意安全防盜問題,多巡場,負責把全場地面打掃一遍,打掃時注意把椅子移出來,打掃完再放回去。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9

  培訓員工管理制度如下

  一、培訓目的

  為公司員工(勞務工除外)提供有關企業的基本背景情況,使員工瞭解所從事工作的基本內容,明確工作職責、程式、標準規;向員工灌輸企業及其工作部門所期望的態度、規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等,幫助其儘快適應企業環境和新的工作崗位。

  二、培訓內容

  (一)公司基本概況

  1、介紹公司的經營歷史、宗旨、規模和發展前景,激勵員工積極工作,為公司的繁榮作貢獻;

  2、介紹公司的經營範圍、主要產品、市場定位、目標顧客、競爭環境等等,增強員工的市場意識;

  3、介紹企業的文化、價值觀和目標的傳達,讓員工知曉企業反對什麼、鼓勵什麼、追求什麼。

  (二)公司管理制度

  1、介紹公司員工行為和舉止規範,如關於職業道德、作息制度、接洽和服務用語、儀表儀容、精神面貌、談吐、著裝等的要求;

  2、介紹公司的行政、人力資源、財務、生產現場等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使員工在工作中自覺地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工作行為符合公司的管理規則要求;

  3、介紹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規定,讓員工瞭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內容,如何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何發現工作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對生產環境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如何進行應急處理,加強其安全工作意識。

  (三)企業組織架構

  介紹公司內部組織架構、各部門之間的服務協調網路及流程,有關部門的處理反饋機制,使員工明確在企業中進行資訊溝通、提交建議的渠道,瞭解和熟悉各個部門的職能,以便在今後工作中能準確地與各有關部門進行聯絡,並隨時能夠就工作中的問題提出建議或申訴。

  (四)業務培訓

  1、針對所在崗位開展崗位職責、工作知識、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工作標準等業務培訓,使員工熟悉並掌握完成各自本職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關資訊,從而迅速勝任工作;

  2、針對生產技術人員的品質管理培訓,主要介紹品質管理的內容、具體要求和標準,以及工作流程,讓員工掌握品質控制與管理工作的具體規則,確保產品質量;

  3、針對生產技術人員的產品知識培訓,主要介紹產品生產工藝、安全技術說明書等,讓員工儘快掌握產品基本知識、工作中應急處理辦法,學會自我防護,確保安全生產。

  4、針對生產技術人員的操作技能培訓,主要介紹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等,幫助員工儘快掌握基本的生產操作技能,勝任崗位的工作要求。

  (五)職業化素養塑造

  1、介紹職業化的概念,讓員工理解什麼是職業化,職業化素養包括哪些內容(人生價值觀、工作思維觀念等),如何進行職業化的塑造等,明白塑造職業化對公司發展、對個人成長的積極作用;

  2、介紹職業生涯規劃的概念,讓員工掌握職業生涯規劃的目的和實現職業目標的路徑,清楚在公司發展的路徑和方向,幫助員工少走彎路,早日實現職業夢想。

  (六)職業化管理技能提升

  針對現職管理者和儲備管理者,在管理工作的思維觀念、技能技巧、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培訓引導:

  1、瞭解管理者塑造職業化素養和技能的重要性,並清晰、準確定位自己在組織中的角色;

  2、深刻認識管理者自身職業化能力提升與企業戰略發展的關係,並掌握相關的方法和技巧;

  3、透過管理者自我管理和領導能力的提升,推動企業健康、高效率的向前發展。

  三、培訓方式

  員工培訓根據培訓內容不同,採取不同的培訓方式:

  (一)公司基本概況、管理制度、組織架構培訓,採取圖表演示與內容講解相結合的方式,便於員工增強知識記憶。

  (二)業務培訓,採取知識講解、操作演練、師傅帶徒等相結合的方式,讓員工透過親自動手操作儘快掌握基本業務技能。

  (三)職業化素養塑造與管理技能提升培訓,採取幻燈展示、案例講解、分析研討、角色扮演等相結合的方式,便於員工深刻領會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四、培訓職責

  (一)員工培訓由公司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公司基本概況、管理制度、組織架構知識培訓,由公司職能部門負責講授。

  (三)業務培訓中的崗位知識由用人部門負責講解,品質管理知識由品控部門負責講授。

  (四)職業化素養塑造與管理技能提升培訓,由公司辦公室安排相關管理人員或外聘講師負責講授。

  五、培訓考核

  (一)考核內容

  1、出勤記錄

  (1)遲到或早退:提前請假扣2分/次,未提前請假扣5分/次;試用期內的新員工,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即辭退。

  (2)請假:提前請假每0.5天扣2分,未提前請假每0.5天扣5分;試用期內的新員工,累計請假達3天扣5分,超過6天即辭退。

  (3)曠會:1次(0.5天)扣10分;試用期內的新員工,曠工1次即辭退。

  2、培訓筆試:筆試測試題實行三選一方式抽選考題。

  3、實操演練:以各崗位工作的實操要求進行實操演練。

  (二)分值比重

  1、生產技術崗位

  出勤記錄20分,培訓筆試70分,實操演練10分。

  2、行政後勤崗位

  出勤記錄20分,培訓筆試50分,實操演練30分。

  3、銷售崗位

  出勤記錄20分,培訓筆試40分,產品送樣或銷售業績40分。

  (三)考核週期

  1、新員工於試用期屆滿前進行培訓考核;

  2、在職老員工每隔半年考核一次。

  六、考核成績應用

  (一)綜合考核成績85分以上為及格。

  (二)試用期員工

  1、試用期屆滿,初試綜合成績低於85分者,試用期延長一個月;

  2、試用期延長一個月屆滿,複試綜合成績仍低於85分者,試用期再延長一個月;

  3、試用期第二個延長月屆滿,再試綜合成績仍低於85分者,予以辭退。

  (三)在職老員工

  1、初試綜合成績低於85分者,一個月後複試;

  2、複試綜合成績仍低於85分者,自複試所在月起的連續六個月內進行再培訓,期間基本工資按80%的標準發放;

  3、在再培訓期滿所在月月底進行再試,再試綜合成績仍低於85分者,予以辭退。

  4、考核成績將作為個人薪資調整標準的重要依據。

  七、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補充規定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0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出勤:

  ① 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 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准,歸隊後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並扣發七天工資。

  ① 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 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 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 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 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並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1

  一、員工打卡制度:

  1、員工上下班時要打考勤卡做出勤紀錄,做為核算薪資的依據。

  2、員工在上班前1小時內打卡,下班最多延長2小時打卡,否則視同打卡無效。忘記打卡者,每次扣薪10元;因工作需要而未打卡者,經主任以上領導簽字確認,經理審批,每月每名員工不得超過3次,否則視同無效;主任級以上人員,須經經理簽字生效。

  3、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委託他人代打卡或是代他人打卡和打卡後不到崗工作者,視為打卡無效,並做開除處理(舉報者給予30元獎勵)。

  4、如一天內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相關證明,則按曠工處理。第二天可以上報,否則無效。

  5、員工上班中途請假或臨時加班的,按實際到達或離開時間打卡記錄計算。無論加班或請假,一律打卡。

  二、曠工、遲到、早退處罰制度:

  1、曠工一天者,扣3天工資,連曠工兩天或一個月累計三天者當自離處理《工資及押金全無》。

  2、遲到、早退:

  1)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除10元;

  2)超出30分鐘每次扣除30元,

  3)超出2小時,《含2小時》當礦工一天;

  三、事假:

  (1)員工一個月內請假一日的扣當天工資,由部門經理審批,假條報辦公室。

  (2)員工一個月內請假二日以上的一日按兩天扣,一個月不能超過五日(含五日),需由經理審批,超過五日由總經理審批。

  (3)員工請假二小時內〈含二小時〉按半日計算,超過二小時按一日計算。

  四、病假:

  ①上班前提前一小時申請,經部門主任同意後生效,並於上班後三日內補辦請假手續,過期視為曠工。

  ②病假須持有醫院診斷證明和病假條方為有效。

  ③病假無薪資,當月累計2天取消全勤獎金。

  ④員工因工負傷須休假者,由部門經理簽呈上報,總經理批准後,七天內享受全薪待遇,第八天起視具體情況個別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2

  1、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2、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3、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4、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3

  1、員工上下班進出公司簽到,上下班不簽到的處罰10元/次;禁止任何簽到行為,員工代簽到罰款責任人50元/次。

  2、員工如有特殊情況需直接出公司辦事者,必須提前請示領導,由部門領導在考勤表上註明。

  3、員工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處罰10元,61分鐘――120分鐘處罰20元,121分鐘以上按事假半天處理,半天按曠工處理,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六次,按事假一天處理。(管理人員責雙倍懲罰)。

  4、員工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不上班為曠工,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工資,一個月內兩次曠工,或一次曠工3天以上為自動離職,按員工違紀處理。

  5、員工遲到、早退的處罰由辦公室部根據考勤表彙總直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6、月終部門需上交一張考勤彙總表,考勤表上需註明員工的出勤日數、公休日數、病事假日數、曠工日數、遲到/早退次數及時間等,將考勤卡、員工的休假審批材料、部門考勤表提交公司辦公室。部門彙總中不得循私舞弊,要保證員工考勤的真實有效性。

  7、所有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該制度。

  8、加班工資的訂立:

  全天加班算一天

  夜晚加班算半天

  加班工資工作日按照普通工資的1.5倍

  節假日按照普通工資的3倍

  普通工資員工工資的百分之80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4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週六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5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於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註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幹、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8:35分以後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8:35分以後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80元/次

  部門經理級:60元/次

  部門主管級:50元/次

  部門專員級:40元/次

  部門文員級:30元/次

  員工級:2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50%,並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60分鐘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0.92÷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應於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准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准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5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並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後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後(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為三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4.6.4產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喪假

  4.7.1員工直系親屬喪亡包括:父母(養、繼)、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彙總;

  5.2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於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註明衝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5.4.1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X小時工資X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20.92/8。

  5.4.2週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週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X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X300%

  5.4.3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並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6、附則:

  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並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准後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5

  為進一步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增強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活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廣大幹警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提高工作質量效率、樹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執法形象,結合我院隊伍建設的實際,經黨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

  2、工作時間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請假,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3、請假辦法及批准許可權:工作人員請假不滿一天者須經所屬科室負責人批准;一天以上者,經所屬科室負責人同意並報分管院長批准;三天以上者須經院長批准。庭室主要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由院長批准。

  4、請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要有書面請假條,批准人在假條上簽字有效,假條交政工科記錄考勤。

  5、請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要有醫院病假證明,否則不予准假。

  6、請假者應在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原則上不準假後補辦手續。

  7、所有請假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假期,不得無故超假。請假人員到崗後,應向原批准領導銷假。

  8、不按規定考勤的庭室,取消其評先資格;事假超過20天,病假超過30天,曠工超過3天,遲到、早退超過50次的個人,取消全年評先資格;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50天,曠工超5天,遲到、早退超過60次者,不得參加年度考核(法定假期除外),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假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越過0天的,予以辭退。

  9、本制度下發之日起執行,原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6

  為規範公司日常考勤管理,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針對本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第一版、第一版)出現的一些問題,現予以適當調整並公佈。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試行,試行期間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制度進行調整或釋出新的考勤管理制度。

  一、原則。

  公司倡導員工應遵循“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的原則。

  二、考勤時間。

  1、工作作息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1:50;下午13:10—18:00。

  2、午餐時間為:11:50-13:10。

  三、日常考勤管理規定。

  1、員工上下班均應打卡,未打卡且事後未提交書面說明的按曠工處理。

  2、上班忘記打卡(並未遲到)人員,需書面說明情況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當月忘記打卡次數超過二次者,從第三次起,每忘記一次按遲到31分鐘計。

  3、因公外出(非出差)無法打卡者,需提前或在返回後提交書面說明(需直接主管簽字);出差需提前通報並進行備案。

  4、普通員工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並填寫請假條,如遇特殊原因可電話向主管經理請假,並在到公司上班當日補交請假條;請假2日(含)以內由主管經理審批簽字,2日以上由總經理審批簽字,未按時補交的以曠工處理。

  5、部門經理請假需提交假條和工作銜接計劃安排,直接由總經理審批簽字,無特殊原因不允許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如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的,按相應級別崗位請假應扣發工資標準的200%扣發。

  6、各部門經理負責督促下屬人員及時交納假條,如發生下屬人員未及時遞交假條的情況,直接主管扣罰與員工相同額度的工資。

  7、員工依法享受的婚假、產假、喪假等,基本按國傢俱體規定執行,特殊情況可以人性化調整休假時間。

  四、考勤獎懲規定。

  1、公司對當月全勤(無:遲到、早退、非工作原因晚到、病假、事假、年假、工假)的員工給予50元/人/月的全勤獎。

  2、日基本工資計算公式:日基本工資 = 月基本工資÷當月應出勤天數

  3、事假日工資扣除公式:事假日工資=(月基本工資418元)÷當月應出勤天數(注:418元為由公司負擔的社保繳納部分)

  4、遲到處罰:

  1)當月5分鐘以內的遲到,前兩次可不予扣罰。

  2)當月遲到次數達到5次(含)的,不論遲到多少分鐘,均從第一次遲到開始按標準雙倍扣罰。

  3)遲到1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八分之一;遲到11分鐘-30分鐘(含)之間,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四分之一;遲到30分鐘以上,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二分之一。

  4)上班時間遇各種極端天氣遲到的可不做登記,但不予發放當月全勤獎。

  舉例說明:員工甲基本工資2000元,3月份(22個工作日)遲到6次,全部為5分鐘內的遲到。扣發工資:(2000÷22÷8)×6×2 = 136元

  5、早退處罰:同遲到處罰。

  6、一般情況下病、事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日。

  7、病假一律按事假扣罰。

  8、事假每日扣除100%事假日工資;不足4小時按半日計算,扣除50%事假日工資;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1日計算。

  9、曠工每日扣除200%事假日工資,月累計曠工3日(含)以上的,公司將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部薪資、辭退並保留追究賠償的權利。

  五、其他規定。

  1、根據國務院頒佈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公司實行帶薪年假制度,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年假。

  申請年假需提前一週填寫假條(在備註欄註明“年假”),並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同意,未經總經理簽字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注: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有年休假的員工請事假或病假一律從年休假中抵扣。

  2、為增加公司的凝聚力,公司決定自本規定執行日開始,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生日當天有部門聚餐的,提供80元的部門聚餐補助。慶生員工應提供聚餐照片和聚餐憑證並填寫費用報銷單後直接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報銷。

  3、在辦公室抽菸以及上班時間睡覺、打遊戲、聽音樂、閒聊、長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一經發現,視嚴重情況給予每次50-200元罰款;責任人的主管領導在場的,也將對主管領導給予同額或2倍以內罰款。連犯2次者公司將直接予以辭退。

  4、對於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行為,公司將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並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分別處以通報批評、扣罰薪資、辭退等處罰措施。

  5、本制度為試行制度(第三版),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訂或重新制定。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7

  第一條 為了公司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 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 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專案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籤,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籤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 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 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 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准,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 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 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 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 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 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部門月底彙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公司於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並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 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宣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許可權及人事管理程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員工,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員工正式上班當日先報到,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二條、報道當天所有新員工須攜帶: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第三條、員工試用

  1、新員工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2、新員工試聘期間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員工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3、新員工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4、其它獎罰按相應的規章制度辦理,1—30日為計算月,每X日為薪金髮放日。

  第四條、調遷

  1、基於業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遷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藉故推諉。

  2、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代並報到完畢,如人員逾限三日,即視同自動辭職。

  3、調任人員在接任者未到前離職時,其所遺職務由領導指定之其他人員代理。

  4、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三章服務

  第一條、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機密;精神飽滿地進入工作狀態,不得面帶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做到大方得體。

  第二條、熱情接待每位客戶。微笑是每個銷售人員的基本表情,面對客戶應表現出熱情、真誠、親切、友好、專業,不準不理不睬。

  第三條、瞭解各產品的效能,向客戶合理的介紹。(工作中---不好意思!請稍等!對不起!走路輕、說話輕)

  第四條、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第四章獎罰

  第一條、衛生區域不清潔扣罰5元/次,工作完畢後未整理乾淨者扣罰5元/次。

  第二條、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

  第三條、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次。

  第四條、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第五條、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店面形象;遲到30分鐘扣50元,30分鐘之後扣100元,早退人員扣100元,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曠工三日當自動離職處理。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領導批准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六條、工作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5分鐘,不許用店面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違反1次罰款20元,下次再犯則罰款50元。上班時間不得穿拖鞋,不可在店面內抽菸。

  第五章離職與解聘

  第一條、公司根據員工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五天通知被解職的員工。

  第二條、員工要求調離本公司,應提前向領導提出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准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相應工資。

  第三條、員工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由其領導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條、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礦工;

  2、拒客;

  3、洩露本公司機密;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第五條、員工離職、辭退後在兩年內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業機密,如對本公司造成不良後果責任將由對方負責,並向有關單位提起訴訟!

  第六章員工守則與準則

  第一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2、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使用者,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資訊產品。

  3、牢記“使用者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4、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透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實行四小時答覆制(即所有上級安排的任務,均須在四小時內答覆工作進度)。

  6、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7、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8、要善於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條、員工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1、員工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2、員工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

  3、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4、員工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5、遵守四小時覆命制,把1%做到100%。

  6、員工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7、員工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務。

  8、員工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

  9、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10、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11、遵紀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對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節。

  第三條、工作時間八不準:

  1、不準聊天、吵鬧;

  2、不準無故離崗、串崗;

  3、不準打私人電話閒聊天;

  4、不準唱歌、聽音樂;

  5、不準看閒書、玩遊戲;

  6、不準上班時間辦私事;

  7、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8、不準瀆職、失職,貽誤公務。

  第七章職責

  第一條、崗位職責:

  1、維持店內良好的銷售業績;

  2、嚴格控制店內的損耗;

  3、維持店內整齊生動的陳列;

  4、合理控制人事成本,保持員工工作的高效率;

  5、維持商場良好的顧客服務;

  6、加強防火、防盜、防工傷、安全保衛的工作;

  7、稽核店內預算和店內支出。

  第二條、主要工作

  1、全面負責門店管理及運作;

  2、制訂門店銷售、毛利計劃,並指導落實;

  3、傳達並執行營運部的工作計劃 ;

  4、負責與地區總部及其他業務部門的聯絡溝通;

  5、負責門店各部門管理人員的選撥和考評;

  6、指導各部門的業務工作,努力提高銷售、服務業績;

  7、倡導並督促實行“顧客第一、服務第一”的經營觀念,營造熱情、禮貌、整潔、舒適的購物環境;

  8、嚴格控制損耗率、人事成本、營運成本,樹立“低成本”的經營觀念;

  9、進行庫存管理,保證充足的貨品、準確的存貨及訂單的及時發放;

  10、督促門店的促銷活動;

  11、保障營運安全,嚴格清潔、防火、防盜的日常管理和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

  12、負責全店人員的培訓;

  13、授權值班經理處理店內事務;

  14、負責店內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條、輔助工作:

  1、指導其它人員的在職培訓;

  2、協助上級有關公共事務的處理;

  3、向公司反饋有關營運的資訊。

  第四條、重大違紀如下:

  1、曠工、擅離職守;

  2、拒客、與客戶發生摩擦,遭客戶投訴;

  3、透露公司機密、不服從管理、分配;

  4、偷盜公司財物、損害公司利益;

  5、員工之間相互挑撥離間、相互吵鬧。

  第八章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第一條、實行每天工作10小時,每月4個工作日休假。(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00分,下班時間為18時00分)

  第二條、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三條、事假

  1、員工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經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3、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領導的批准,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4、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領導。

  第四條、節假

  1、下列日期為例假日:

  1.1、元旦;

  1.2、春節;

  1.3、國際勞動節;

  1.4、國慶節。

  2、前條所列假日休息天數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但其間之工作應按加班辦理。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公司宗旨:敏銳觀察和自我創新,以時尚品質、溫馨、潮流為產品風格,以信譽、創新、完美經營為理念,以包裝精美、質量上乘、價格合理、服務優質、信譽良好為追求目標!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9

  為了規範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後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後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後,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鍾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籤卡確認(逾期無效),籤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籤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籤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並獲得批准,未獲得批准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並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佈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0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職工考勤管理工作,嚴肅考勤工作紀律,嚴格職工勞動紀律,合理支付勞動報酬,保障運輸安全生產正常秩序,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根據《xx職工考勤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xx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勤的作用

  考勤工作是切實掌握與考查職工作息、出勤、缺勤、休假實際情況,有效組織職工生產,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的一項必要工作;是按勞分配的主要依據;是企業規範勞動用工和履行勞動合同的重要手段;對調動職工積極性、保證職工出勤率和出工率、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自覺性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考勤的範圍

  (一)按規定作息時間檢查職工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情況,記錄、填記職工考勤。

  (二)職工出勤並在工作時間內,因故或無故離開工作崗位的檢查處理。

  (三)職工出勤、請假、休假、曠工等相關資料的整理、上報、保管;職工出勤率、出工率統計分析與填報。

  三、考勤的規定

  (一)根據《轉發勞動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

  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衛定20084號)規定,職工應嚴格按照制定的日勤制、輪班制作息時間表進行工作與休息。

  (二)日勤制職工上、下班,應以適當訊號通知;輪班制職工應按輪班作息時間表的規定上、下班。

  (三各級管理機構應按業務性質、工作制度的不同,結合實際確定點名、簽到、掛牌等不同形式的考勤方式。

  (四)輪班制職工,如遇接班者到時未來接班,不得停止工作,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有關負責人,以便迅速設法派人前往接替工作。

  (五)職工在工作時間內應遵守單位規章制度,服從生產指揮和工作分配,遵守勞動紀律、作業紀律及操作規程,遵守職業道德,禁止非因工擅離工作崗位。

  四、各種假的規定

  (一)事假

  1.職工請事假1天以上的必須事先提交請假書(寫明休假原因、休假天數),零星事假的填記《零星假登記簿》,經單位批准方可休假。零星事假當月累計達8小時按1日計算,不足8小時的按小時計算,不足1小時的不計。職工申請休事假原則上年度內累計不超過1個月。

  2.准假許可權。營業部經理,每次准假許可權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每次准假許可權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行政正職,每次准假許可權10天,年度內不得超過2次。職工因特殊情況確需一次請事假10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休假天數與再次申請休假天數合計超過10天的,必須經報請貨運中心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原則上年度內為1個月。

  3.審批程式。職工不得越級直接向上級申請事假。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營業部行政正職在其許可權內審批職工休假,必須事先請示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同意,方可准假。在同一時間段,班組請假人數較多時,營業部經理必須事先向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報告,經行政正職同意後,方可准假。

  (二)病假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應向單位提交原則上為鐵路醫保定點醫院出具的休假(診斷)證明書,休假(診斷)證明書要有主診醫師和醫院醫務部門或醫院指定的職能部門蓋章。單位對職工提交的休假(診斷)證明書進行稽核,確定是否因病、傷休假。休假手續,原則上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提交,其他人提交無效。

  2.病、傷假是醫生根據病人病症的情況而批准給予休息養病、傷的時間。在計算假期天數時,應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三)工傷假

  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申請休工傷假的,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向單位提交工傷保險參保市所確定的工傷定點醫院醫務部門出據的醫療診斷證明和休假證明書,經單位稽核後確定是否因工傷休假;工傷職工暫停工作接受非工傷醫療的,按病假有關規定辦理。

  (四)婚假

  1.職工在工作地結婚時,給予3天以內的婚假。職工不在工作地而去對方工作地結婚的,給予7天以內的婚假。另加往返路程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遇有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應計算在婚假以內。

  2.職工晚婚的(男25週歲、女23週歲),遼寧省規定婚假增加7天。

  3.職工休婚假,應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並出具《結婚證》辦理休假手續。

  (五)喪假

  1.職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死亡,需要職工本人辦理喪事的,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如在外地辦理喪事的,另加路程實際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

  2.職工的翁姑(公、婆)或岳父、母在職工工作地死亡,需要職工辦理喪事時,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六)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職工晚婚晚育的(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初次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3週歲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遼寧省規定產假增加60天,男職工護理假15天;吉林省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7天;內蒙古自治區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河北省規定

  產假增加45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黑龍江省規定產假延長至180天,男職工護理假5-10天。

  3.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l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

  4.職工休產假、護理假,應向單位提交醫院分娩證明書、醫務部門出具的休假證明書。

  (七)計劃生育假

  1.按照遼寧、吉林、河北、黑龍江省及內蒙古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規定,晚婚、晚育增加的婚假、產假、男職工護理假,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後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紮手術等休假,均屬於計劃生育假。

  2.職工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後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紮手術等休假,應向單位提交相應的休假(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做輔助檢查的,要提交相應輔助檢查資料,如b超、彩超報告單)、孕檢報告單等。

  3.職工休計劃生育假的天數,按其戶口所在省、自治區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八)女職工哺乳時間

  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1

  一、員工守則

  1、熱愛企業,努力學習,熟悉本職業務知識,懂得相關業務內容。

  2、樹立良好的個人形象,具備頑強的工作作風,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

  3、講信譽、有自信、有愛心、有責任感:

  4、尊敬領導、精誠團結、互敬互助、維護公司利益,保守公司機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5、認賢為師,勤奮工作,為惠博發展做貢獻。

  二、行為規範

  儀表儀容

  服務企業的員工直接與顧客接觸,在顧客眼中個人即代表公司,因此要求員工注重儀容儀表,並牢記下列規定。

  1、員工上班時要統一穿著本崗工作服;

  2、員工要每天修面,髮長不超過耳朵和衣領;

  待人處事

  1、不論認識與否,只要問到必須熱情禮貌,使對方得到滿意答覆;

  2、本人能夠處理的事應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要耐心向客人解釋;

  3、不在外人面前發洩對公司或同事的不滿;

  4、非本職範圍內的事,不隨意解答、許諾;

  服務標準

  顧客是企業經營活動的血液,是員工的衣食父母。顧客並非有求於我們,而是我們有求於顧客。為顧客提供優質的服務是我們終身追求、引以自豪的工作。

  1、顧客合理的要求一定要滿足,我們的責任是為其提供所需的幫助。

  2、尊重顧客,用希望別人對待你的態度禮遇顧客。

  3、學會控制自己,不將不良情緒帶到工作場所和顧客面前。

  4、急顧客所急,用最短的時間為顧客解決問題。

  5、對看一看的顧客同樣熱情服務,他們是潛在的顧客,我們的態度將促使其購買。

  6、某項工作對我們來說是千百次的重複,但顧客卻可能是第一次光臨。因此,始終要精神飽滿。顧客有時提出的要求不是份內的工作,但仍應盡最大努力予以幫助,不能推諉。在服務中保持真誠的微笑。

  三、工作時間規範

  考勤是加強管理、嚴肅公司紀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司效益的重要保障。

  考勤規定

  遲到或早退:一小時內視為遲到或早退,超過—小時計為曠工。本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計為曠工一天。每月兩天休息日,如不休算滿勤(獎勵50元)跟當月工資走。遲到、早退:每次扣罰5元;事假:病、曠工(當月工資/30)元/天;

  1、上班:

  早晨((7.30)按時到崗、上崗前換好工作服;每天打掃衛生責任區,按當日工作計劃逐條安排落實;不聊天、有序、高效地工作;離崗外出,要報告領導。

  2、下班:

  下班(6.00)不早退,裝置用具擺放整齊;工作間打掃乾淨;換下工作服;拔掉電源插銷,關好燈、門、窗,安全離崗。

  3、工作紀律要求:

  1、工作時,避免互相打鬧,不得大聲叫喊,不得玩手機聽音樂等影響工作的事。

  2、養成文明衛生的良好習慣,糾正不良舉止,維護公共場所衛生。

  3、在為顧客服務時,禁止咀嚼口香糖、吃零食;

  4、公司希望員工能相互理解,加強溝通,協商解決矛盾。

  四、員工離職制度

  1、提前三十天公司呈交書面辭職報告。經公司經理簽署意見後,通知本人。 2‘辭職報告未經公司領導批准前,員工必須堅守崗位,正常上班。若私自離崗或消極怠工,公司將按制度予以處罰。(扣發工資)

  3、事假:員工因私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一天按批假許可權向領導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方算準假。來不及請假時,應用電話向領導請假,經批准方可休假,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五、獎懲制度

  獎勵是公司依據員工的貢獻及企業的效益,給員工發放的獎勵金,是企業激勵員工努力工作的方式之一,是員工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步的動力、激勵的措施。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有錯必糾的原則,鼓勵有錯必改,公司按半年扣罰積分計算,在罰分的同時並處經濟處罰,每扣1分處罰5元。

  注:被罰分者,半年為一個期限,半年期限:屆滿扣分未到20分者,可以撤銷其積分累計。半年中積分滿20分或超過20分者,均以除名論處。

  積分的劃檔:

  有下列行為一次扣罰1分,並處警告處分:

  1、上班時未按規定著裝或儀表儀容不符合要求,未佩戴胸卡。

  2、上班時串崗。

  3、不愛護公物(未造成損壞)。

  4、在顧客面前大聲喧譁、和顧客講話聲高或指手劃腳。

  5、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6、對比較挑剔的顧客表現出不耐煩。

  7、責任區衛生不符合工作規範要求。

  有下列行為一次扣罰2分,並處嚴重警告處分:

  1、未經領導批准中止工作,擅離崗位。

  2、工作期間幹私事、吃零食。

  3、在接待工作中出現冷(態度冷漠)、硬(語言生硬)、頂(頂撞顧客)、推(推卸責任)等現象。

  4、工作時間睡覺者。

  6、對非本職但有益於公司的工作不協助者。

  7、不服從領導的合理指令及分派的工作。

  8、對顧客、同事汙言穢語,不講禮貌;

  9、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同事之間團結。

  10、接待顧客不主動。

  有下列行為一次扣罰5分,並處記過處分:

  1、未獲得允許擅自駕駛、操作顧客車輛者。

  有下列行為一次扣罰20分,並予以除名處理:

  1、在工作場所打架毆鬥。

  2.不服從公司指令,以致造成嚴重後果者。

  對違紀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予以留職察看處分。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應賠償公司損失:

  1、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故意損壞的加倍罰款,無意損壞的視情況予以賠償。

  2、未獲得允許擅自駕駛、操作顧客車輛,造成車輛財產損失。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稽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3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出勤:

  ① 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 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准,歸隊後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並扣發七天工資。

  ① 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 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 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 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 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並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4

  第1章簡介

  1.1目的

  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促進規範化建設,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員工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特制定本制度。

  1.2範圍

  1.2.1本制度是對全體員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1.2.2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員工素

  質的必要條件。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必須把考勤管理作為經常性的工作加以重視。

  1.2.3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各部門員工要嚴於律己,互相監督,確保將考

  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制度的順利實施。

  1.3職責

  作為公司整體考勤情況的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對各部門人員的考勤執行過程及結果進行跟蹤與監管;負責各部門人員的日常考勤管理。

  1.3.1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人員非正常考勤、請假事由的稽核確認。

  1.3.2總經理負責各部門負責人非正常考勤、請假事由的稽核確認。

  第2章工作時間

  2.1工作時間是員工依照公司的規定,執行所指派任務的時間。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制度。作息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午休:12:00—13:00

  2.2各部門按照公司《員工休假管理控制程式》,結合各自部門人員的工作性質與崗位特點,因工作需要調整部分人員的常規作息時間,應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核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執行。

  第3章考勤管理

  3.1考勤週期

  考勤週期均為每月1日至月底。

  3.2考勤方式

  公司員工採取指紋考勤方式

  3.2.1指紋考勤

  指紋考勤方式,員工每日上、下班,即早晚各一次需按時錄入指紋,進行考勤。員工上、下班正常考勤時間可延緩、提前5分鐘,作為緩衝時間。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考勤,視為遲到;提早下班時間分鐘5以上考勤,視為早退。

  3.3遲到、早退

  3.3.1員工上、下班正常考勤時間可延緩、提前5分鐘,作為緩衝時間。

  a超過上班時間分鐘5以上考勤,視為遲到;

  b提早下班時間分鐘5以上考勤,視為早退。

  3.3.2關於遲到、早退的處罰

  3.3.2.1每月允許特殊情況有2次10分鐘以內遲到,不扣薪水,不計入累計遲到次數;3小時(含)以內晚到的,可以按事假處理,當日提交《請假申請審批單》,不計入累計遲到次數。

  3.3.2.2處罰標準

  a遲到或早退10分鐘(含)以內,扣20元/次;

  b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扣50元/次;

  c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個人需按事假流程申請,並在一個工作日內OA提交《請假申請審批單》,否則直接按0.5天事假計算,並加扣100元;

  d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扣罰次數累計超過2次的,每增加一次,加扣100元/次;達到5次的,還將給予書面警告處分;

  即如一名員工本月遲到三次,第一次遲到15分鐘,第二次遲到5分鐘,第三次遲到8分鐘,第一次遲到扣50元,第二次遲到扣20元,第三次遲到扣120元。e如因地鐵故障原因或其他客觀因素導致遲到的,可憑地鐵部門發的“致歉信”到人力資源部備案或根據政府公告處理,如有其它特殊情況,以公司公告為準。

  3.3.2.3遲到、早退的處罰與各崗位績效考核中涉及考勤指標扣分不衝突,同時執行。

  3.4曠工、未打卡:

  3.4.1未履行正常請假手續或請假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工作崗位工作者視為曠工。

  3.4.2培訓期員工或指紋考勤失敗的員工,上下班需到前臺處登記考勤,視作正常考勤。

  3.4.3忘打卡的,按照遲到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處理,合併計入遲到次數。

  3.4.4每月每位員工可以有2次可諒解下班忘打卡(需OA、NC工作日誌證實按時下班),不予處罰,不計入累計遲到次數。

  3.4.5因公外出無法實現當次上班或下班正常指紋考勤的人員,原則上需於情況發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完成《非正常考勤確認單》(網上流程),到薪資負責人處備案;逾期未補者,視為曠工情況處理。

  3.4.6嚴禁舞弊作假,惡意虛報考勤記錄,一經發現,罰款500元並即予以書面警告,一個工作年度內發現兩次即按嚴重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3.5對於曠工的處罰:

  3.5.1曠工扣罰相應工資的3倍,並扣除當月所有績效獎金;

  3.5.2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3天(含),扣發全月工資並立即無償解除勞動合同。

  3.5.3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6天(含),予以違紀辭退。

  第4章調休、休假規定

  4.1調休

  公司鼓勵員工提升工作效率,準點上下班;員工在工作日或休息日加班的.,公司將優先安排補休。

  4.2休假

  4.2.1法定節假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執行

  4.2.2請假規定

  a假別:事假、病假、調休、年假、產假、喪假、婚假、因公外出(外勤、出差)。b請假申請事假、病假2小時起,每1小時計算一次;

  c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OA提交《請假申請審批單》,原則上當天事假除特殊情況,不予准假。

  d如遇到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不能事先請假,需在當天上班前電話跟直屬上級申請,說明請假事由,經批准後方為有效,並於上班當日用OA補提交《請假申請審批單》。禁止透過發簡訊形式請假,簡訊形式請假一律不給以批覆。

  e事後補交請假流程的,每延誤1個工作日,扣10元;

  f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為上月額考勤截止日,超過第二個工作日的,上月考勤記錄不可更改,為提交請假額,一律按照曠工記。

  4.2.3事假

  a因個人原因請假為事假,事假期間無薪資;

  b事假需提前一天OA提交《請假申請審批單》

  c請假跨越考勤核算週期的,第二個考勤週期開始,須已書面形式交付到綜合部,否則視為曠工;

  4.2.4病假

  a員工請病假必須由國家二級或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出具的有效病假單

  b每個女員工每個月允許有半天無診斷證明的病假

  c病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90天,有特殊情況者需辦理停薪留職。

  4.2.5帶薪年假

  a正式員工在公司任職滿一年後,可享受帶薪年假;年假以在公司工作每滿12個月為一個計算週期,年假產生後須在產生後的12個月休完,對於未使用的年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

  b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為有薪假期,期間工資(不含按工作日計發的補貼和津貼)照發;

  c年假申請4小時起,申請年假需提前三天與公司協商,根據公司業務情況統籌安排;員工在休年假期間,如因工作需要,公司可以要求員工終止休假,返回公司工作,未休完的年假,其後補休;

  4.2.6產假及哺乳假

  a女員工懷孕後應及時與綜合部溝通,提前安排休假日程;休產假需出具醫院開具的證明,並提前30天向部門負責人和綜合部提出申請,批准方可休假。

  b已婚且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員工可以享受產假,產假最早起始期為預產期前15天,產假期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連續計算,一次休完;當年享受產假的不再享有當年的年假。

  c產假天數:

  a)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15天;

  b)懷孕滿4個月以上自然流產者42天;

  c)正常產假為90天(包含產前15天,產後75天);晚育增加30天(.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難產(需有難產證明)增加15天;

  d)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d哺乳假

  對需要哺乳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公司每天提供1小時哺乳假。

  4.2.7看護假(已轉正的男員工可以申請)

  每個已婚男員工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可申請3天看護假,應從嬰兒從出生之日起1個月內連續休完,休假之前需提供嬰兒的出生證明。

  4.2.8婚假(已轉正的員工可以申請)

  a已轉正員工請婚假需出具《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到綜合部備案,同時需提前1個月申請;如員工擬在離職前一個月申請休婚假,應在工作交接完成的情況下才能開始休婚假;

  b初婚(女20週歲,男22週歲)婚假為3天;晚婚(女23週歲,男25週歲)者婚假10天;員工應在結婚後的6個月之內一次性連續休完;婚假期間工資正常支付。

  4.2.9喪假(已轉正的員工可以申請)

  A直系親屬死亡,喪假三天(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旁系親屬死亡,喪假1天(旁系親屬指自己和配偶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b除非有正當理由,喪假應獲得批准方可申請,喪假結束後並提供親屬死亡證明,喪假期間工資正常支付。

  第5章附則

  5.1本制度由綜合部制定經總裁稽核後執行;

  5.2本制度有綜合部負責解釋。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5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1)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2)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6

  一個時期以來,公司的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特別在作息,考勤方面遊玩形式,散、亂現象盛行。為了充分體現勞資雙方平等權利和義務,十分必要對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進行改進,以達到平等、規範,高效的生產、工作新秩序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勤辦法

  自六月一日開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設兼職考勤員在一樓大廳守候考勤。在一個小時之內,每遲到一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一個小時扣工資60元。滿一個小時未到崗者,作為曠工半天考勤。並按月累計曠工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計扣工資。

  二、當班人員去向管理

  當班人員到崗後,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業務)必須在公司設定的“人員去向目視板”中對應自己姓名欄後填寫去向,否則作早退處理。早退的考核辦法按第一條執行。

  三、特殊事項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總包方、政府部門開會,出差趕車以及工地急事等)報到而貽誤工作的必須與公司領導講事由,有公司領導告知考勤員按出勤記考。

  四、關於休假與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進公司工作的每個每年5天帶薪假,同時廢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關於“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5天帶薪假非特殊情況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響工作;

  2、國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則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兩倍的日工資計必加班費;

  3、雙休日仍採取上一休一的辦法,但公司春節期間的延長假日不扣工資;

  4、實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計加班費;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領導以書面證明遞交考勤員記入當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時超過2個小時的按半天計算,超過5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五、本辦法適應於公司全體幹部員工。

  六、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不妥之處,進一步修正完善。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7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辦公室人員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不請假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出現曠工現象及擅自離崗,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無法及時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週日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節日值班由集團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特殊私事需要中途離崗,必須向所屬單位負責人請假;待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單位;

  六、公司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的應請假,未經批准而不按時上下班的作曠工處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杜絕酒後駕車;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8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xxxxx到xxx,下午xx時到xx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xx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xx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後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並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後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xx次以上(含xxx次)或缺勤、曠工xx次以上(含x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9

  一、出勤要求:

  1、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並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給予當事雙方經濟處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經濟處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彙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製度,每週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

  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2、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崗,須在上班後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4、請病假三天者,須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並獲得批准,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40

  一、為加強考勤 管理 制度 ,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後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 的,不用打卡。

  五、經公司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並需要換休的,應按規定打卡,並以打卡記錄進行換休。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換休。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工作人員需在管理部登記補卡證明並有主管簽字。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或辦理補卡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員工 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於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籤批的補卡登記向辦公室辦理補卡登記。未及時辦理補卡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 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部門經理有上述情況者,由總經理籤批補卡登記,並由本人負責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公司員工或部門經理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徵得部門經理或總經理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式,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後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對個人考勤記錄有異議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公司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 、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於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七、員工互相之間不得代打卡,如若發現代打卡現象,按照公司規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進行處罰。

  十八、考勤卡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話,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新卡,並支付制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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