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5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定義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是為維護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辦事效率,嚴肅紀律,使員工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和勞動紀律。
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5篇)
考勤是為維護企業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辦事效率,嚴肅企業紀律,使員工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和勞動紀律。接前者的定義是能嚴謹、明晰地來定位考勤,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5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50至12:00,下午為1:10至5:30。每週六、週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遲到一小時之內,8:55—9:00到公司的算遲到,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5、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6、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並核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事後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4、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並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5、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於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籤核後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須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並經行政部門稽核)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准許可權
1、1—3天由直屬核准。
2、4—6天由經理核准。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准,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並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准,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於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2、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上午:自8:50至12:00。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條、員工於上班時間後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後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一次扣除5元。
第七條、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於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並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視為早退,上項簽註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註為限。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7:00。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製度。
1、每週公休日2天。
2、法定節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節,放假3日;
(3)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國慶節,放假2日;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採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一條、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十二條、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公司透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五條、考勤計分辦法。
1、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條、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後,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後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准後,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佔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准後,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第1條、為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請假程式:
第2條、員工需要請假時,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
第3條、請假人填好《請假單》有關項後,按照《請假規定》呈請各級領導批准,將批准後的《請假單》送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第4條、辦理工傷假審批手續,必須查驗下列證件(材料):
1、由當事人提供工傷事故的經過報告;
2、由安全小組提供的工作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3、公司指定醫院出具的工傷證明和病歷;
4、經有關部門鑑定工傷致殘等級的,必須出具有效鑑定傷殘等級證明。
第5條、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6條、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7條、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並交接工作。
三、假期類別: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生育假,喪假,長假;
四、請假規定:
第8條、凡因病、事、工傷等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第9條、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且影響惡劣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第10條、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第11條、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高層領導或總經理審批;
第12條、部門副職以上負責人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第13條、請假單必須由本人填寫,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並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14條、未請假、請假而未經批准就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按時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第15條、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者,可於當日委託同事、家屬或以來電、函等形式請假,並於事後次日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曠工處理。
第16條、員工的請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對工作產生不良影響時,其主管領導有權不予准假,或酌情減少准假時間;
第17條、如果員工請假時弄虛作假,不能實事求是,一經查出,按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五、假期說明
第18條、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19條、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節: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調休,共7天;
清明節:農曆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青年節(5月4日),14週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條、非法定假日:婦女節(3月8日)青年節(5月4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35週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日,則不補假。
第21條、年休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
1、年休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19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2019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資照發。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假。對員工應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數工資按國家標準執行。
第22條、事假: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後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1、有薪事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事假。
2、有薪事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每滿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過7天(含7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條、病假:員工因病請假,憑醫院的醫療證明填寫請假條,由醫務人員簽署意見,再按事假審批許可權報批;病假的醫療期及待遇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4條、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並所在部門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經營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經認定後,給予工傷假;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在醫療期間,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因員工個人責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規定執行,員工因公負傷,需治療休養者,須履行工傷假審批手續。
第25條、婚假:員工符合結婚條件,需請婚假者憑結婚證填寫請假條,經計管員稽核,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總經理審批。婚假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假期改發補肋工資。
第26條、生育假: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需請生育假的,按請婚假審批程式審批;請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託他人填寫請假條。其假期及津貼補償按《計劃生育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7條、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3天喪假;請喪假者由本人填寫請假條,部門負責人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喪假期間改發補肋工資
第28條、長假:員工請假超過15天即為長假,請長假員工不在歸屬車間管理,由辦公室直接管理,期滿後需續請的,須透過辦公室來辦理。
六、附則
第29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和解釋,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30條、本手冊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範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准。
五、考勤辦法
1、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並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並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並儲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後一天下班後,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並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後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並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後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准後擇時頒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目的:
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
責任人:
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衛
內容:
1、機構設定及工作職責。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衛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衛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彙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衛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並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工作時間
2.1部門工作時間
2.1.1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製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2.2.1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製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
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2.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範圍內。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2正常刷卡時間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捨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3.3.4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衛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於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並如實記錄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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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彙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後報送給財務部。
5、相關規定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4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5.5凡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6、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衝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並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彙總考勤結果,並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彙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彙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准,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緻殘,持醫院診斷證明並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鑑定後,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週歲、女24週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後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週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週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係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後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後,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准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准並報人事部稽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准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准。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冷鏈物流專案所有員工。
3、工作時間:
⑴夏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至: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⑵每個月4天帶薪休班,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合理安排人員休班,並填報休班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全勤獎勵:因工作或崗位原因放棄個人休班而工作的,1個工作日獎勵40元,2個工作日獎勵100元,三個工作日獎勵150元。
4、考勤制度:
⑴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⑵簽到次數: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⑶簽到時間:簽到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⑷因公外出未簽到:因公外出未能簽到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外出前將登記表遞交到綜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因忘記簽到者,應填寫《未簽到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證明其出勤情況,並審批,最後交由綜合管理部。
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協助綜合管理部進行管理。
5、請假制度
⑴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⑵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透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⑶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綜合管理部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⑵請事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班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上級請假,上班後一週內補辦請假手續,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病假
病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需開病假證明;
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影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影印件,並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後;
請長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病假前2日為帶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處理,一天病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⑷事假
1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經理同意後由主管副總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的請假申請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此條同樣適用於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否則公司
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⑸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崗兩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10個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按請假審批許可權,逐級上報,最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並一次性連續休完;
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後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1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請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⑹年假
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前提。
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衝抵年假。事、病假衝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衝抵完後,再按所請事、病假天數扣款。
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產假: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餘按病假處理。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
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髮放。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⑻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7、遲到、曠工管理制度
⑴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後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小於30分鐘做警告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小於60分鐘的扣款10元。
⑵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⑶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
⑷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⑸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
8、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後,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後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准後,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佔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准後,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證員工合理勞動權益,規範公司考勤考紀,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體員工每日的正常工作時間一律以8小時為原則。
上班時間公司視天氣及生產需要而定,並做好事先通知。
二、加班
15—45分鐘(包括45在內)記為半小時,超過46—59分鐘以1小時計算。
三、考勤規定
1、遲到
上班前3分鐘內不到工者視為遲到。
每遲到一次扣人民幣5元。
遲到6—10分鐘(指正常到崗時間後6—30分鐘)以曠工1小時計算,超過半小時記曠工一天。
2、早退
下班時間未到或未經公司許可而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每早退3分鐘內記曠工1小時,如超過半小時為曠工一天
3、曠工
公司員工未經請假不上班者為曠工,曠工按三倍工價扣除。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均以曠工論處。
考勤員私自更改考勤記錄的,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2日論處。
連續曠工三天者公司將做無條件除名處理,並扣除當月應發工資的10%。
4、事假/病假
員工請病、事假需遇嚴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況下可申請,但必須事先批准,未經批准自行休假者將做曠工處理
生產工需請假者,填寫請假條由當班組長或生產助理批准,假期超過三天需上報部門負責人。
班組長需請假者,填寫請假條由部門負責人批准。
四、休假規定
全年節日為七天,春節初一、初二、初三;五月一日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一天。春節期間當班人員工價按三倍計算,其它節日期間當班人員工價翻倍計算,若有其它休假,另行通知。
五、員工請假規定:
請假均以書面申請,批准人可酌情批准,假滿銷假,延假續補,否則按曠工處理,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六、考勤方式:
按照考勤本要求詳細記錄,月底統計填考勤統計表,並由考勤員和部門負責人簽字,於次月3號之前提交行政部。
以上制度自公佈日起開始執行,望每一位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近期公司員工遲到現象嚴重,為加強員工的考勤管理,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在職人員。
三、上班時間
1、業務部: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45,晚上18:30—20:00
2、技術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3、行政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4、生產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晚上18:30以後視為加班時間。
5、股東:即日起公司股東需按時上下班,打卡記錄出勤時間,上班時間與其管轄部門一致。
四、缺勤處理
1、業務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2、技術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3、行政部:以其月工資的10%計提全勤,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10%進行處罰,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4、生產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遲到、早退3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除加班工資外)5%進行處罰,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股東:每遲到、早退一次從月工資中扣發100元,並召開會議向全體員工道歉。
五、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處罰。
2、因卡鍾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登記上下班時間。
3、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者,應事先向總經理彙報,待返回公司後及時找總經理籤卡。
4、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應及時找其所屬部門經理籤卡,否則做缺勤處理。
六、假期
1、假期類別:公司假期分為法定節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
2、請假流程:員工請假應事先到人事部領取請假單,將填好的請假單交於本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獲批准後交人事部備存。
3、病假:員工每月可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請病假無全勤獎,需在返崗後出具病假證明,交人事部稽核。如未能提供醫院證明,需直接管理人員當面證實,上報總經理審批方能生效。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除無當月全勤獎外,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4、事假: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5、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15天有薪假。
6、喪假:直系親屬享有3天有薪假期,其他親戚1天。
7、產假: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3天休假,男員工妻子生小孩享受5天照顧妻子有薪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第一章工作制度
一、工作時間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自覺按時打卡,不得遲到、早退。
2、打卡次數: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員
1、因工作性質,無法按時打卡的人員(如市場人員、工程人員),由各部門經理提出免打卡人員名單,經公司經理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可實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員仍須報考勤報表,請假及其它登記手續仍執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各種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員工看病須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前往。看病時間在半天以內的按病假處理。超過半天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則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且半天以內的看病請假每月不超過兩次,超過兩次以上的部分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按事假處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向部門經理請假,經部門經理批准,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登記後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醫院急診證明)來不及請假的,可委託他人或電話請假,事後補交醫院證明書。
二、事假
1、職工因個人事務請假,按事假處理。請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申請,經部門經理批准,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請假登記後方可休假。
2、特殊情況(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來不及事先請假的,事後必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假滿後應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銷假。未銷假又未為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三、婚、喪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一般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條件的婚假為七天。婚假必須在結婚年度內安排使用,可與休假或事假合併使用。
2、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三天,另給適當路程假。喪假應在喪亡之日左右一個月內使用。
3、員工請婚、喪假,可以按常規先辦理請假手續,然後在銷假時憑結婚證明或死亡證明予以確認,凡無證明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四、產假
1、在華為公司工作滿兩年以後懷孕、生育的女職工享受以下待遇:
產假為九十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期間:每月給予一天孕期檢查假。
哺乳時間:有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
2、對於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十五天;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規定執行。對於沒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按上述規定休假,休假期間待遇按事假處理。
3、女職工產假結束以後,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五、計劃生育假
職工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休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
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准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1天。
3、輸精管結紮的,休息7天;輸卵管結紮的,休息21天。
六、汽車司機年審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汽車司機每年給予三天的年審假,用於辦理其本人駕駛執照的年審,外省司機給予適當路程假,但年審假最多不得超過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為12天(指淨佔工作時間,假期中如含節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增加實際假期天數)。
2、休假必須連續使用,如因工作原因無法安排連續休假者,經部門經理批准,可以分兩次使用,但不得多於兩次。
3、計算休假的考核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淨佔工作時間);工作未滿一年的職工,從進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滿一個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內,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者曠工累計超過3天者,則取消休假資格。
5、凡具有休假資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棄休假的員工,公司另外發給放棄休假等額工作,其計算公式為:放棄休假天數放棄休假工資額=×月度標準工資30
注:月度標準工資是指放棄休假員工本人在發放休假工資年度元月份的標準工資。
6、為便於管理,員工休假時間由公司統一安排在每年的春節期間。放棄休假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資的發放辦法是由部門經理提供放棄休假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發放。
八、工傷
1、員工因工負傷休息,亦需持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並經部門經理批准、考勤員登記後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2、由個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只須醫院證明及部門經理批准即可按病假處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必須填寫“工傷報告”並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稽核後上報總經理批准,才能按工傷處理(一切待遇不變),並將休假全部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籤卡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本制度呈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讓企業員工具備最基本的員工素質,結合公司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幫助員工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同時為公司科學排程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適用範圍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工作時間
1、夏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10晨會,下班時間為20:00
2、冬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05晨會,下班時間為19:30
考勤與早會10分鐘時間員工須做好一切上崗前準備,早會後立即進入各自崗位的狀態,若繼續進行與作業無關的事情者,按遲到進行扣分。
四、程式內容
1、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先指紋簽到,簽到時應按考勤機提示進行考勤,聽到?“謝謝”後打卡成功:若聽到“”請重新按手指“時,應重新刷指紋。
2、未參加早會者應填寫“未按時早會說明書”說明原因並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交辦公室備案,否則按缺勤處理。
3、因外出任務不能按時打卡早會者,因提前告知領導做好考勤記錄,否則按缺勤處理。
4、因指紋簽到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辦公室登記上下班時間。
5、員工正常休息時間為每月4天。以先後順序為準,如超過2人,或需要調換休息時間,由員工自行協商並上報領導。
6、由於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而遲到者,情況特殊可不記遲到。
7、全勤獎:一個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每人每月獎勵50元,以簽到和宣誓為準。
8、員工連續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級原因,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員工自行離職。
五、遲到細則:
1、遲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會);
2、遲到30分鐘以上,以早合時間為準,扣除2分即20元;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的扣3分即30元;11:00點以後到崗的,扣5分即50元;單月累計遲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後,同時額外扣5分紀律分即50元。
3、單月累計遲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後,同時額外扣10分紀律分即100元。
4、單月累計遲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後,同時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六、曠工處罰制度:
1、未經請假,並未電話通知或轉告公司領導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視為曠工。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因各種原因須外出任務或作業時,應辦理外出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兩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以上曠工行為按責任人當月日雙倍工資處罰。
七、請假的相關規定製度:
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由部門主管胡立明憑本人在事假單說明的實際情況進行批准,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響公司業務和正常運營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請假。
2、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半年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如特殊原因須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視為曠工。員工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以本人當月工資為準。
八、病假的相關的規定製度:
病假個人須提供病假單日的門診病例或醫療證明,病假前均需報部門主管批准。相關病例證明須在病假結束後2個工作日後移交考勤主管。
九、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望作為企業員工認真遵守。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人事部制(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並於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並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准後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後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後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彙總,並於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6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幹部職工統一按市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為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後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並及時銷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並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後辦理請銷假手續。
4、集體活動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加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隨意缺勤者,按實際天數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按工作年限執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遊戲,亂串科室,大聲喧譁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為,否則以脫崗論處。
2、除按國家規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定的休假天數每天扣發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現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籤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週結束後彙總公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7
第一條飯店賓館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飯店賓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三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四條飯店賓館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五條所有員工須先到飯店賓館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九條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第十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准。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飯店賓館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8
一、請假制度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託人請假,來校後及時銷假並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週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准後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彙報並公示。
三、考核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週彙總並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並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9
為了提高刁家燉肉館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益,貫徹“各盡所能”,也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暫訂以下條款:
一、總則:
經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酒店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後,且接受每次扣罰2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
每個部門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
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後連同《請假單》一併交經理。
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製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經理,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所在部門經理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5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2天休班,
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請假未經批准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部門經理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准,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員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並儘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2、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3特、別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節3天,
婚假:本人結婚,休假7天;子女結婚,休假1天
喪假: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3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摺舊費。
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准許可權
1、請假,必須經批准
2、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1—2天由部門經理批准,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3、部門經理級員工請假須由總經理批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託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後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准方可,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彙報物件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後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1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考勤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並於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稽核,時限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彙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為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後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籤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式為: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並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並於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彙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後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幹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後、流產的假期,按雲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雲衛婦發〔1994〕486號檔案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後,應向批准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病情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衝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准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准,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准;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准。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註明原因,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於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准,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癒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並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准,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交人力資源部稽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週歲、女方23週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後,報人力資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後,經人力資源部批准後,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並經批准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茶餐廳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茶餐廳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是對茶餐廳全體職工進行考勤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必須嚴抓考勤管理。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茶餐廳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管理人員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考勤制度的實施。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五條根據國家規定,茶餐廳管理人員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正常工作時間按照集團工作時間執行。
普通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時輪班工作制,在法定休假節日、休息日輪班工作視為正常出勤。
茶餐廳原則上不鼓勵員工加班,但出於工作需要或任務緊急,員工有責任加班,加班在一個月內調劑補休,如因部門工作安排不能補休,可逐月順延。
第六條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員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須打卡,員工應按工作時間的規定準時打卡上下班。
第七條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如果員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員工,雙方各處罰100元
第八條所有人員須先到茶餐廳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上級主管批准,交大堂經理補上打卡記錄,未經上級主管批准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員工上班時間內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須有上級主管批准。第九條員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須由直屬上級主管籤卡證明上下班時間,交大堂經理補上打卡記錄,否則按曠工處理。每月規定籤卡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籤卡無效(特殊情況除外)。第十條茶餐廳上下班時間,由大堂經理監督員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員均應於規定的上班時間前打卡,不得於打卡上班後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員應先打卡後外出,外出後補打下班卡無效。
第十一條日夜輪班部門,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時接班,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第十二條員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須如實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後不上班或下班時不打卡,等到一小時或幾小時後打卡,或沒有上班找上級主管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每次加罰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計三次以上者,按開除處理。
第十三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打卡到達工作崗位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第三章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四條員工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到大堂經理備案後方可休假,特殊情況應在事後及時補上,請假實行累計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請假的類別、期限
一、每月休假時間:茶餐廳員工每月休假天數為2天,2天內(含2天)不扣工資,2天以上每超出1天扣除1天工資。
二、年休假:員工在本茶餐廳工作滿一年後,可享1天帶薪假,每遞增一年則增加一天假,以此類推,年假最多不超過15天。如當年事假或其他假超過15天者,不再享受當年年假。年假必須在本年度內休完,不得累計或預休。
三、法定假:所有員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國慶”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內值班、加班者,部門安排補休或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四、病假:凡休病假的員工必須持茶餐廳指定醫院開具的病情證明,按請假程式報部門及直接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休病假,不按規定程式請假、續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病假期超過本人法定醫療期的,解除勞動合同。病假期間不發工資(工傷除外)。五、事假:員工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請事假,部門及茶餐廳有權根據工作需要,酌情審批員工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員工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本部門經理審批並交大堂經理備案,事假四天至半個月以內的,由本部門經理批准後再報人力行政總監批,超過半個月的假期須人力行政總監審批並報總裁。員工每年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茶餐廳有權辭退。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及相關津貼、補助費等。
六、婚假:在茶餐廳工作滿一年的,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七、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休3天喪假。
八、調班: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調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其他相關崗位人員由於工作性質的特殊性,需與其調班的對接人在該申請簽字確認後,經部門經理籤批後方可生
效。原則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調班的情況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
第十六條考勤處罰規定
一、遲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二、曠工:曠工按工資的三倍處罰,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當月曠工累計超過五天,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併除名。
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4)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三、考勤罰金在工資內扣除。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各部門若有員工請假隱瞞不報,未到大堂經理備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現象,一經查出對該部門責任人將嚴厲處罰。
第十七條凡茶餐廳員工對違反考勤制度予以舉報查實者,對舉報人予以獎勵10元/每次。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今後若國家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茶餐廳大堂經理負責解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4
一、請假考勤制度
(一)請假型別:公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二)請假手續:提前兩天填寫請假單,報教務處、總務處、政教處或校長室批准,工作安排妥當後,准假離崗。如遇特殊情況,可先以電話、口頭請假後再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1、公假(開會、外出學習、進修等)
(1)審批許可權及程式
①必須持有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單位的檔案、通知。
②地市範圍內(二天以內)報教務處主任審批,同意。
③地市範圍外(二天以上)報校長審批,同意。
④出國或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報教育局審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師公出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並備案,或由教務處協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2、事假
(1)審批許可權及程式
①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報教務處備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③半月以上,報請教育局審批。
(2)工作安排
教師事假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並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注:1、事假在2節以內,並在一週內補上延誤功課的,並報教務處備案,可不按事假處理。一個月不超過一次,否則按事假處理。
2、未經教務處同意,教師不得擅自調動功課,一經發現,以事假論處。因擅自調
動功課造成缺課的以曠課論處。
3、病假
(1)審批許可權及程式
①教工因病請假,須憑定點單位的證明(二天以上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院證明,二天以內由校醫務室證明),到教務處填寫請假單。
②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並報教務處備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間(二天內)功課,與教務處協商安排或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並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4、婚假、喪假
婚假期為一週(晚婚婚假為半個月),直系親屬喪假為三天,有關教工需事先向教務處申報。
5、產假
規定為三個月,晚育者可享受六個月假期,向教務處事先申報,由校長室批准。
二、相關規定
1、公假
不扣發工資及各種補貼、獎金。但按節數扣發超工作量工資。
2、病假
工資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校發的補貼按節數或天數扣發,並扣發月全勤獎,扣除超工作量工資。
3、事假
半月以內,教師每節扣除:1節臨時代課金+1節相應學科的課時津貼;職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個月計算,半個學期以上未到一學期的按一個學期計算,扣除相應的工資,並扣除月全勤獎及學期全勤獎。
4、婚、喪假
停發超工作量工資及集體活動補貼。如在法定時間內提前上班,則加發代課金加班費。在每學期末的考勤獎中不扣獎金,不扣月全勤獎。
5、產假
法定時間內不扣國發工資,學校有關工作量工資工作補貼、獎金停發。超出法定時間同事假。
6、曠工曠課
教師一節(職工半天)扣80元,並扣除月全勤獎。
附:後勤請假指向:教師資料室、圖書室、學生閱覽室、實驗室、文印室、語音室、計算機管理室、教務員、體育室向教務處主任請假;財務室、電工、校產保管員、老伯向總務處主任請假;政務員、門衛、住校生管理員向政教處主任請假;檔案室、校辦向校辦主任請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5
為嚴肅校紀,規範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教學秩序,確保我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因事[指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因發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須親臨現場等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書寫請假條(請病假還需同時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0。5天以內,由教務處審批;請假1天以內,由副校長審批;請假3天以內,由校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由教育組審批。
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准假後,請假期間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3天以內,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15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其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事假: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資的1/22(不足1天的,按節數計算),並扣考核基礎分8分。
因直系親屬病重需陪護,經准假後,按照事假的1/2執行。
5、長期病假:
(1)男年齡55週歲以上,女年齡50歲週歲以上,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校委會批准後,可准予長期病假,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10%。
(2)男年齡在50-55週歲,女年齡在45-50週歲,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15%。
(3)年齡在44-49週歲,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20%。
(4)年齡在40-43週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30%。
(5)年齡在30-39週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35%。
(6)年齡在30週歲以下,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40%。
以上(1)-(6)條例,重病住院治療的,住院治療期間工資照發;出院後需療養的,應出示相關醫院證明,經校委會批准,在療養期,扣發實發工資的10%;出院後,在療養期內,正常上班,但無法承擔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發月基本工資的2%。
(7)請病假不足一個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額的1/22計算。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款40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10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款20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3、遲到:指上課或坐班起始時間晚到崗10分鐘之內;脫崗:指上課或坐班過程中,未經准假,擅自離開校園10鍾之內;早退:指上課或坐班結束前,早離崗10分鐘之內。遲到、脫崗、早退超出10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非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3分。
5、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6、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並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8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資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三、相關說明
1、在上班時間串崗或在辦公室內上網打遊戲,按照曠課或曠工記錄。
2、抽查考勤時,除在實驗室準備實驗或在圖書室借閱教學參考書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為出勤依據。
3、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4、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5、無論何種請假,不經准假、不符合請假手續的,一律按照曠課、曠工處理。
6、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准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7、因擅離職守等違規行為,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或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要酌情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和經濟責任。
8、根據教育工作的性質,按照相關規定,不設工齡假(帶薪年休假)和探親假,如有符合條件須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間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