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獎懲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獎懲管理制度(精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了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積極性,制定本制度。

  二、獎勵方式:

  財年總結大會頒發獎勵證書及獎金,獲獎事蹟在企業內部網釋出。

  三、評選時間:

  每年結束後評選。

  四、評選辦法:

  財年結束後,各部門按評選標準向公司經營委員會推薦參評部門或個人名單,並附事蹟材料。由公司經營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定,評選出財年先進部門和個人。

  五、獎勵種類:

  1.優秀團隊獎

  2.優秀員工獎

  3.敬業精神獎

  4.最佳新人獎

  5.優秀管理者獎

  六、獎勵涉及物件:

  1.參加優秀團隊評選的部門必須成立一年以上。

  2.參加優秀員工和敬業精神獎評選的員工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3.參加最佳新人獎評選的員工須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新員工。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受過公司處分的員工,不能參與個人獎項的評選。

  5.公司經營委員會成員不參與評選。

  6.獎項可空缺。

  七、評選標準:

  1.優秀團隊評選標準:

  1)團隊有較高的凝聚力和集體榮譽感,離職率低;

  2)為團隊目標共同努力,使得部門全年業績突出;

  3)保持良好的狀態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艱苦的時期,也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4)有效的溝通和適當的授權意識,與各部門介面流暢,獲得使用者和公司其他部門的認可及好評;

  5)讓團隊中的每一個成員都能獲得快樂和成就感;

  6)以公司發展為重,對公司業績負責;

  7)整個團隊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

  2.優秀員工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於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熟練掌握本崗位所需各項技能,求知慾強;

  4)在完成本職工作中,勇於挑重擔,“打硬仗”,關鍵時刻敢於獨擋一面,績效突出;

  5)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和團隊精神,團結同事,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同事完成目標任務;

  6)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吃苦耐勞,追求完美,經常受到同事或客戶的好評。

  3.敬業精神獎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於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具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在工作中吃苦耐勞,任勞任怨,銳意進取

  4)具有較強的求知慾,積極主動學習新的知識技能以適應工作的需要,進步速度快;

  5)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團結同事,橫向配合好;

  6)具有感染力,在工作中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4.最佳新人獎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於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以較快的速度學習掌握本崗位所需知識技能,較快適應崗位需要;

  4)具有較好精神面貌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勤奮、好學;

  5)具有團隊精神,能團結同事,共同完成即定目標。

  5.優秀管理者評選辦法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於公司;

  2)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努力、認真、實事求是,遇事不推諉,具有責任感。

  3)具備足以應付工作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能迅速有效的解決問題,工作業績突出。

  4)具有較強的領導力,注重組織業績和團隊目標的實現,注重團隊建設和人才的培養。為人公正公平,獲得下屬充分尊敬和肯定。

  5)具有較強的執行力,能根據所掌握的資源迅速準確的作出判斷和決策,並統籌安排一切資源來實現工作目標。

  八、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2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鞭策落後,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種類

  口頭表揚、加分獎勵(一分等同現金五元)、通報表揚、嘉獎(同時獎勵現金300元和獎分60分)、記大功(同時獎勵現金500元和獎分100分)、晉薪晉級。

  獎勵辦法:

  1、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併為公司所採納,予以建議獎,獎勵6—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顧客財產失竊或拾金不昧的員工,經調查屬實的給予獎勵10—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3、看房DJ和管家當天拿小費(管家一間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獎勵多一分(此分僅作為加分依據不作獎勵現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屢次(2次以上)有具體事實者;從事某一崗位或某一專案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給予嘉獎3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5、節約成本方面有突出貢獻者;遇災難事故勇於負責、奮不顧身,做出成績者;檢舉損害公司較大利益者;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績或重大貢獻者;予以記大功獎勵現金5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6、對本職崗位表現突出、業績優異,一年內記兩次大功者;帶領員工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公司做出突出貢獻者;給予晉薪晉級;

  7、上述條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積極意義的情形,經調查屬實,公司將視情況給予靈活獎勵(方法有加分、獎勵現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遊考察、學習等)。

  二、處罰種類

  口頭警告、罰款、扣分罰款、停崗、降級處理、辭退、追責。

  處罰辦法:

  A、考勤類

  1、遲到:在例隊或集合後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並記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動之前私自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計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計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3、曠工:未經直接上司批准沒來公司上崗,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記曠工,曠工一次計紀律單一張,扣四十分,月累計兩次或連續兩天曠工計自動離職。

  4、調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請調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屬上級批准後才可調休,違者按曠工計;

  5、病假:因身體不適或生病不能來公司上班的,在部門早班例會前打電話向直屬上司申請,待批准後可上班回來時補辦病假手續(病假單、正規醫院病歷表、藥費單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則將視為曠工處理;

  6、事假:凡請事假必須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請單徵得直屬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經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總或總經理批准,簽字後辦完手續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罰100元(有薪者請事假幾天多扣一天工資,由部門負責人考勤上跟進),由部門直屬上司對其開具罰款單;

  7、請假程式:首先到部門主管處申請,待同意後填寫相應假單,按標準簽名後,帶齊相應單據交由人事部簽名備檔,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做考勤記錄。要交罰款的需將罰款交至收銀臺後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備檔。

  8、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何不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後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的.給予退回;

  9、自動離職:不按程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放任何補償、工資及保證金;

  10、追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或國家法律法規者,給公司或顧客造成一定或嚴重損失者,公司將立即辭退此員工並有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或扭送至公安機關的權利。

  B、罰單型別

  因管理需要,現將樓面部罰單分兩類,為罰款單和紀律單。

  1、罰款單:注重罰款為主,以罰款達到警告的目的,一般衛生方面及事假單(無薪者)處理的計罰款單,不計行政處罰記錄及扣分;

  2、紀律單:違反公司各種行為規範或各項規章制度,主要以記過為重點,兼以罰款扣分,月累計三張紀律單將視其平時行為表現處以停崗停薪七天至辭退處理,月統計部門內紀律分最低者將給予直接辭退(紀律分一分等於五元人民幣,紀律單與積分同時進行)。

  三、附則

  1、本制度由國畜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3、本制度凡有與國家法令、法規有牴觸之處,按國家法律執行。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3

  一、目的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許可權及程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範約束員工的行為。

  2、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執行的保障體系。

  3、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範圍

  1、行為規範類:適用於所有員工;(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於所有具有管理職能的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執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於各部門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四、獎懲專案設定

  (一)

  1、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遊度假等。

  經濟處罰:罰款等。

  3、績效類:

  績效加分:在績效考核相關成績中予以加分。

  績效減分:在績效考核相關成績中予以減分。

  4、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者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特別獎勵等。

  (二)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五、懲罰措施

  (一)行為規範類:

  1、著裝儀表:

  2、職業道德與操守

  (二)管理操作類:

  培訓會議管理

  六、獎懲執行和申訴

  1、獎懲由相關部門填寫《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

  2、《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由綜管部根據上報資料稽核,按相關責權審批後執行,其中經濟獎勵和處罰結果交於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行。

  3、在獎懲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對獎懲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人綜管部進行申訴。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4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經營管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範員工的行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國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獎懲制度與嚴格管理相結合的方式,以嚴密的考核為依據。在獎勵上要針對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大小,而採用不同的形式獎勵;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員工,要給予嚴肅處罰。

  第二節獎勵

  第一條、獎勵範圍:

  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獎勵:

  a)對技術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進,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議並取得成效時;

  b)預防災害或救災有功時;

  c)為國家、社會立功,為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重大貢獻者;

  d)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e)對公司業務推進有重大貢獻者;

  f)個人業務、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優異者;

  g)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或完成重要突擊任務者;

  h)遺留問題解決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為公司取得顯著效益者;

  j)為公司節約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k)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戶投訴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有實際成效者;

  m)一貫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具有高度奉獻和敬業精神者;

  n)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o)培養和舉薦人才方面成績顯著者;

  p)滿足公司設立的其它獎勵條件者。

  第二條、獎勵專案:

  公司設立的主要獎勵專案包括:

  a)年度專業成就獎:以公司內各個系統的工作環節為基礎,每年由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在每個業務系統內評選,具體評選標準和體系由公司各職能部門制定,獎項設為公司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創新獎、優秀團隊獎等等;

  b)公司根據企業經營狀況每年組織評選相應獎項;

  c)即時獎勵: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的表現及時給予的獎勵。

  第三條、獎勵方式:

  公司為員工提供豐富靈活的獎勵方式:

  a)通報表揚:由公司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簽發,通報範圍視具體獎勵行為而定;

  b)即時獎金;

  c)獎勵性假期:除員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還可以得到額外的獎勵性假期;

  d)獎勵性旅遊;

  e)參加外部培訓;

  f)出國考察。

  第四條、獲獎程式:

  員工受獎應由部門主管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提供意見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獎勵級別與方式,人力資源部發布獎勵通知並將獲獎情況記入員工檔案。

  公司內統一設立的獎勵,將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向總經理同意推薦,經總經理核實,在公司內公佈獎項。

  第三節懲罰

  對於違反公司制度的各種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後果大小、認識態度程度等進行懲罰。

  第一條、懲罰種類

  分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經濟處罰包括罰款、取消獎金。

  行政處罰包括:批評、警告、記過、降職和辭退。

  根據員工違紀行為的嚴重性,公司將採取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條、處罰細則

  1、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批評的行政處罰,同時處以經濟處罰。

  1)遲到、早退、外出不登記,不著工裝,不戴工牌者。

  2)不能及時、認真清掃自己的衛生區,辦公區內(桌面、地面)凌亂,不整潔者。

  3)在辦公區內、公司門口、走廊抽菸、扔菸蒂、扔廢紙等垃圾者。

  4)桌面擺放零食,上班期間吃零食者。

  5)發物料人員不能及時清除辦公區內包裝物。

  6)接聽電話不禮貌,使用不規範用語,影響公司形象者。

  7)上班時間串崗聊天者。

  8)說髒話、粗話者。

  9)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奇裝異服影響公司形象者。

  10)在辦公區內打鬧,大聲喧譁者。

  11)參會人員遲到者。

  12)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隨意擺放車輛或堆放雜物者。

  13)在食堂就餐,浪費食物,亂倒飯菜者。

  14)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下班後所轄區域窗戶未關,所用電器(電腦、印表機、飲水機等)電源未切斷者。

  2、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輔以經濟處罰。

  15)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檔案者。

  16)私自留客在員工宿舍留宿者。

  17)工作時間內手機關機,無法取得聯絡者。

  18)非工作要求午餐飲酒者。

  19)工作時間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籍、網站、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20)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時間半小時以上者。

  21)紀律鬆散,當月內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

  22)未經批准擅自串崗怠慢工作者。

  23)妨害現場工作秩序經勸告不改正者。

  24)無正當理由,培訓曠課者。

  25)對上級交辦的工作不及時辦理,不能按時完成任務,又不及時覆命,但未造成損失者。

  26)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較輕,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者。

  27)私自移動消防設施,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裝置損壞,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者。

  28)一個月內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3、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記過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輔以經濟處罰。

  29)工作中發生意外卻不及時報告公司者。

  30)損壞公物,影響公司正常秩序者。

  31)管理不力,對下屬放任自流者。

  32)知情不舉,隱瞞他人的違紀行為者。

  33)搬弄是非、挑撥離間、中傷他人、損害團結、互相謾罵吵鬧,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

  34)不認真執行公司規定,推卸責任,刁難顧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顧客不滿或投訴,產生惡劣影響者。

  35)工作時間酗酒者。

  36)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37)培訓無故曠考者。

  38)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採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內經濟損失者。

  39)年度內累計警告三次者。

  4、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降職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輔以經濟處罰。

  40)洩露公司秘密事項,但對公司利益未造成損害、情節較輕者。

  41)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42)違反部門工作流程,給工作造成損失,且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對下屬正常申訴做出阻撓或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者。

  44)培訓考試作弊者及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偽造病假單證明或提供虛假病歷者。

  46)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

  47)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領導失察責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間接受到損害者。

  48)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採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經濟損失者。

  49)私自將客人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收歸己有,價值在200元以下者。

  50)年度內累計記過二次者。

  5、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辭退的行政處罰,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51)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製造事端、妨害團體秩序者。

  52)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

  53)工作不負責,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

  54)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財物或者有貪汙盜竊行為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5)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6)利用工作之便和業務關係請客、送禮、行賄、受賄為個人謀取好處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7)工作時間聚眾打牌、玩麻將者。

  58)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者。

  59)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檔案或公物者。

  60)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公司者。

  61)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

  62)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拘留、審查或追究刑事責任者。

  63)虛報個人申訴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者。

  64)擅自以公司名義對外發表言論或進行與本公司無關的業務活動者。

  65)以不正當手段竊取公司機密,並向外界洩露、宣示、收受好處者。

  66)違抗命令,擅離職守,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者。

  67)擅自塗改各種原始記錄、單據、合同者。

  68)無故曠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指令者。

  69)翫忽職守,致公司蒙受1萬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並負賠償責任。

  70)為謀私利,利用公職權力或工作時間為其他公司工作,從事第二職業者。

  71)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7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

  73)違反職業道德,洩露公司機密,使公司蒙受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4)在公司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75)造謠惑眾詆譭公司形象者。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76)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7)參加非法組織,經勸告不改者。

  78)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者。

  第三條、處罰程式

  對員工處分一般情況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提出,經人力資源部調查稽核透過,上報總經理決定後執行。

  員工受到懲罰處分時,由人力資源部出具書面懲罰通知,並在公司內公示,同時記過以上的處罰記入本人檔案,受到開除處分時,人力資源部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處罰申訴

  給予員工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應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公司討論,並徵求工會意見,慎重決定。

  在批准職工處分以後,如果被處分者不服,可以越級申訴,但在公司未做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按原決定執行。

  第四節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由國畜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本制度凡有與國家法令、法規有牴觸之處,按國家法律執行。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5

  1.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種類、辦法和程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範員工的行為,鼓勵先進,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接受勞務派遣的工人以及試用期員工。

  2.獎懲審批程式

  2.1對員工實施的獎罰均需填寫“獎罰單”,原則上由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填寫。其他人員如發現員工有涉及公司獎罰行為的,應與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況較為惡劣不變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審計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級或相關部門主管應經核實後,由員工的直接上級或由行政人事部開出獎罰單。

  2.2獎罰單填寫後,根據公司組織構架規定的上下級關係及公司管理許可權規定的程式,逐級審批,必要時人事部組織有關主管評議透過,由人事部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2.3凡涉及嘉獎、記功、批評、警告等獎罰均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稽核,交副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部實施。

  2.4凡涉及記大功、晉級及特殊獎勵或嚴重警告、辭退、開除、附加處罰(包括降職、降級、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經人事部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人事部實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質量管理的相關獎罰,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書面意見,由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會籤後報副總經理批准,由人事部實施。

  2.6獎罰的書面報告和記錄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檔案和電腦系統。

  3.獎勵的原則、種類、標準

  3.1獎勵的原則

  公司對有突出表現和貢獻的員工予以獎勵。獎勵必須有事實依據,寧缺毋濫,嚴禁弄虛作假、伸手要獎、賄獎等醜惡行為,否則將嚴厲查處,相關人員將予以開除。

  3.2獎勵的種類:

  3.2.1嘉獎:對於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公司員工,將給予嘉獎。

  A)拾獲貴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揚者;

  B)發現職責外的問題,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避免公司損失者;

  C)所在部門或團隊被評為公司優秀部門或團隊者;

  D)對於原材料、工具等節約或廢物利用,細心維護公司裝置等,有顯著節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績者。

  3.2.2記功:對於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將給予記功。

  A)對於營運策略、生產流程、物料管制、服務專案等提出改進建議或方案,經採納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產品與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實施質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對於原材料節約或廢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創造發明、小改小革,經施行有顯著成效者;

  E)發生非常事故或災害或發現重大隱患、重大質量問題或重大機械裝置故障時,勇於負責,及時處理,避免公司損失者;

  F)舉報盜竊案件,檢舉營私舞弊、拿回扣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或企圖,及時制止或使案件得以及時破獲,奮不顧身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會治安者;

  G)一貫忠於職守、兢兢業業、認真負責、不斷改進、廉潔奉公,本職工作業績突出、事蹟突出者;

  I)其他有顯著績效者;

  3.2.3記大功:對於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將給予記大功。

  A)發生意外事故時,不避艱險,為保護公司財產或員工安全,臨危不懼,奮不顧身而減少公司損失者;

  B)對各項生產裝置、工藝有重要發明、創造、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效者;

  C)預防重大故障隱患或搶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產顯著增加,成績卓著者;

  D)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作出顯著成績者;

  E)奮不顧身,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對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會治安方面有顯著功績者;

  F)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維護公司財產和利益,避免重大損失,事蹟突出者;

  G)其它維護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績者;

  3.2.4.晉級:對於有下列表現的公司員工,可晉級。

  A)對研究發明或革新生產裝置、工藝或提高質量、改革管理,確有特殊功績,且具備較高的專業素質或管理能力,明顯超出原崗位的要求,可以勝任更高級別崗位要求者,;

  B)具備豐富業務或管理經驗,對業務有特殊貢獻,或使成本降低、利潤顯著增加,能擔當重任者;

  C)在同一年度累計記大功兩次者;

  D)按考核制度應予以晉級者;

  3.2.5其它獎勵:如質量管理獎勵、5S管理獎勵、公司主題活動獎勵等,根據具體的獎勵標準和細

  則執行。另外,年度"優秀員工",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前,由人事部按相關規定組織評選。此外公司還可根據需要設勞動競賽或技能比武獎、創造發明獎、小改革獎、合理化建議獎等,並經審批具體公佈獎勵辦法。

  3.3獎勵的標準:

  3.3.1嘉獎:一次性獎勵100元,同時公告表揚。

  3.3.2記功:一次性獎勵300元,同時公告表揚。

  3.3.3記大功:一次性獎勵600元,並由總經理簽署表彰證書,公告表揚。

  3.3.4晉級:根據實際情況晉升1級-2級工資。

  3.3.5其它獎勵:根據公司相關獎勵措施實施執行。

  4.處罰的原則、種類、標準以及處罰的申述

  4.1處罰的原則

  4.1.1公司本不願處罰任何人,然而為了給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衛生及有序的環境,對個別員工影響工作秩序、損害大多數員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當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而又公正的處理,以保護大多數員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4.1.2處罰指本公司對員工不服從管理、違反制度規範條例、損害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響正常生產或工作秩序、違背道德等行為做出的處理。若員工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則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4.1.3處罰時將向被處罰的員工出示處罰單,註明事實情況、違反條款、處理意見。員工在處理單上簽字表示確認知曉處罰單內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絕簽字,並不影響處理單的生效。如員工因被處罰而採取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本規定所列事項,將比照所列事項或按相關制度法規進行進一步處理。

  4.1.4處罰由相關負責人按制度規定填寫處罰單,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後執行。

  4.1.5被處罰者有申訴權,但應按照下面規定的辦法進行申訴,不應影響工作和公司的正常運作。

  4.2處罰的種類和標準

  處罰包括行政扣分、通報批評、書面警告、辭退等,根據情節和性質,可以同時處以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2.1行政扣分

  根據《消防和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及條例、《考勤管理制度》、車間管理制度、裝置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有違反的按制度給與行政扣分。

  4.2.2通報批評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同時扣行政分3分的處罰: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且情節較為嚴重的,或按制度規定應予以通報批評的;

  B)對生產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

  C)不服從管理或公司要求,影響工作/生產進度或造成一定損失的;

  D)違反制度或規範,或不認真負責,造成一定損失的;

  E)因不當行為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

  4.2.3警告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書面警告並通報批評,同時扣行政分5分。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情節較為嚴重且不聽勸告者,或按制度應予以警告的;

  B)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且不聽勸告的,或對生產/工作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

  C)非故意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D)有較嚴重的違背道德、職業素養行為,造成較嚴重的不良影響或潛在損失的;

  E)非故意對大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4.2.4辭退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予以立即辭退,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被辭退者自處罰當月起不再享受所有獎金和績效工資,勞動合同解除手續由人事部辦理。

  A)當月行政扣分達,或累計有2個月行政扣分達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計達X次者;

  B)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達三次者;

  C)年度累計被書面警告達兩次者;

  D)直接觸犯“辭退”條款者;

  E)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F)有任何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或偷盜行為的;

  G)洩漏公司商業秘密、秘密檔案或資料,或將在公司開發知曉的技術、軟體、客戶資料等據為己有或洩漏給他人的,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竊取公司的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的;

  H)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刪除、複製公司的電子文件,私自影印、外發(透過傳真或郵件)公司檔案的;

  I)對公司員工或顧客進行誣告、誹謗、侮辱、暴-力威脅、毆打,造成惡劣影響的;

  J)非法集會、煽動怠工或罷工、聚眾鬧-事,或蓄意製造事端,破壞生產或工作秩序;

  K)不服從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L)謊報姓名、住址、年齡,冒名頂替,提供各種虛假偽造證件;

  M)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挪用或貪汙公司財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打探議論薪資或獎金,造成工作或生產秩序受到嚴重影響者;

  O)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P)未經公司授權或超越公司授權的範圍,私自對外簽訂合約;

  Q)未經甲方許可在其他企業或單位兼職(無論是上班時間還是業餘時間),或同時為其他單位服務、賺取佣金等報酬的。

  R)故意損毀公司財物,或私自鎖定密碼或故意破壞檔案資料(如電腦中的檔案、資料,平面檔案資料或資料),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

  S)損毀、塗改公司重要檔案者,或在金融票據、財務票據或賬簿上弄虛作假者;

  T)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

  U)有拉幫結派、任人為親、打擊報復等任何的行為者;

  V)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簽字,或違反規定擅自簽字蓋章,造成公司損失或法律糾紛者;W)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X)在工廠“嚴禁煙火”處抽菸者;

  Y)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自己經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業務者;

  Z)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採購商品,或從關係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

  AA)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AB)離職時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有嚴重影響公司業務的行為;

  AC)其它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

  4.2.5附加處罰措施

  公司採取上述處罰時,可視情節輕重對其同時進行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2.6.其它處罰

  如安全責任事故、質量責任事故、5S管理處罰等,根據相關制度執行。

  4.3處罰申訴

  4.3.1處罰公佈前需告知受處罰者本人,允許其陳述和申辯。

  4.3.2員工對處罰不服,可向直接上級主管或人事部申訴;對直接上級或人事部的答覆不滿意,可向審計部申訴,相關部門在收到申訴請求3個工作日內應當給與答覆。

  5.獎懲辦法

  5.1獎勵辦法

  5.1.1員工如獲嘉獎、記功獎勵,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揚,獎金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5.1.2員工如獲記大功獎勵,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揚,並頒給總經理簽字的獎勵證書,獎金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5.1.3員工如獲晉級獎勵,由人事部辦理晉級手續後執行。

  5.2處罰辦法

  5.2.2其他非記件制員工的行政扣分,視同月度績效考核的扣分,按照公司績效考核制度來執行。

  5.2.3其他各類處罰:其它各類處罰(如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由行政人事部按相關規定處理。

  6.附則

  6.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經公司工會討論通過後公佈。

  6.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及工會負責共同解釋,非經公司工會討論決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

  6.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稽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檔案、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7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後。

  一、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團隊獎:每年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部門內及與其他部門間的協作溝通等指標進行考核,全面達標的團隊,獲得最佳團隊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1.優秀管理者獎:根據公司對各級管理人員的稽核標準,參考績效考核成果,年終評出優秀管理者,予以獎勵。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2.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積累,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3.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汙盜竊、營私舞弊、洩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總經理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4.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於職守者;開發新專案有詳細實施方案,且實施後獲得顯著效益者;為公司解決排除社會上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總經理授予特殊貢獻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一定數量的獎金。

  二、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實行懲罰積分與罰款並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時罰款的辦法,(1分為10元)

  1、對下列違紀行為一次扣1-4分及相應罰款:

  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在公司或客戶面前大聲喧譁或指手畫腳者;

  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

  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從事娛樂活動者;

  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檔案、辦公用品碼放凌亂者;

  上班時間穿拖鞋者;

  高空作業不帶安全帶或安全帶沒有帶好者;

  空調安裝好後沒有搞好衛生及補好牆洞者。

  2、對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應罰款

  工作時間幹私事,睡覺者;

  對非本職工作但有利益於公司的工作不予協助者;

  不服從主管領導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對客戶、同事汙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團隊及同事團結者;

  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對下列行為一次扣10-19分即相應罰款

  對各級反饋的情況,經查屬實拒不簽字承認者;

  在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公司組織的娛樂性質的集體活動除外);

  上班時間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禮物者;

  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因過失洩漏公司機密者;

  違反規定私自動用公司辦公裝置及車輛者;

  知情不舉,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者。

  4、對下列行為一次扣罰20分,並予以除名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後果者;

  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故意洩漏公司機密者;

  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有盜竊、貪汙行為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者;

  散佈對公司不利言論,或從事損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為者。

  5、受懲罰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經研究給以留職察看處分者

  6、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非故意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

  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其它造成公司損失者,視情節予以賠償。

  7、懲罰的實施

  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部門經理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經行政部核查後予以處罰;

  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罰分,凡主管和部門經理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脫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的罰分。

  8、違紀罰款的繳納:

  對於員工違紀的處罰,部門經理應督促員工按照處罰額及規定的時限上繳X部;

  罰款必須在罰單下達後5日內繳納,逾期未交將加倍處罰;

  對拒不繳納罰款的人員將予以除名處理;

  9、員工申訴

  認為公司處罰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總經理提起申訴,在總經理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履行處罰。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8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蹟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公司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採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7.年終獎為全年總工資5%(當月有處罰及客戶投訴的才能享受)

  二、財務考勤制度

  1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2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5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三、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

  (5)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

  (7)無理取鬧,嚴重影響公司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四、優秀員工評選制度

  1.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著裝規範整潔。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後不講不利於團結友好的言語)。

  5)有良好的團隊組織,在團隊中員工能互相學習、支援工作,經常開展寓教於樂的團隊活動,員工精神面貌良好。

  五、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總經理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得提供偽證;

  2.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佈不滿情緒。

  3.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9

  第一條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獎勵方式:通報表彰、發獎狀和頒發獎金,可單獨獎勵,也可以同時獎勵,不限名額。

  一、優秀團隊獎: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進行評審。總的要求是管理規範有序、服務及時到位,組織紀律嚴明,工作業績突出,團隊協作良好,部門配合協調,無客戶不滿投訴,無重大經濟損失,無嚴重安全事故,這樣的團隊,可獲最佳團隊獎。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根據業績情況確定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二、優秀管理者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能以身作則,勇挑重擔,遵章守紀,業績突出,業務精進,組織能力強,能很好地帶領一個團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被評為優秀管理者的,應給予以獎勵,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還應給予1000元的獎勵。

  三、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執行力度,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現良好者,予以獎勵,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應給予600元的獎勵。

  以上三個獎項屬年度獎,年終獎勵一次,由董事長親自表彰和發放獎勵。

  四、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汙盜竊、營私舞弊、洩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管理人員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此獎為即時獎勵,即時舉報,即時授予。

  五、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於職守者;為公司解決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董事長授予特殊貢獻獎。

  此獎為隨時出現,隨時授予。

  六、全勤獎:員工在一個月內無曠工或消極怠工現象,遲到在2次共10分鐘以內,休假加病事假不超過2天的,公司應給予當月100元的獎勵,在當月工資金中發放,並通報表章,由行政部門負責此項獎勵,1月1次。

  第二條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懲罰方式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罰款三種,實行一次警告或通報批評、二次罰款的處罰政策。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累教不改的,應一次罰款20元:

  1、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2、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3、車間工具、物品擺放、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檔案碼放凌亂者;

  4、在上班時間內,對辦理非本職工作不服從者;

  5、衛生沒有及時打掃或打掃不乾淨者;

  6、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聽者;

  7、請人代打卡或給別人打卡者;

  8、9點鐘前沒有打掃完衛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1、對客戶、同事汙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2、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4、因過失洩漏公司機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規章制度較為嚴重的行為。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400~800元,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2、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後果者;

  3、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5、故意洩漏公司機密者;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7、員工與客戶勾結,損公肥私,一經發現,除收繳不正當收入外,另處以罰款;

  8、其它嚴重錯誤行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規定有處罰專案和金額的,按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

  五、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1、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正常使用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如是裝置質量的原因,則不承擔賠償;

  2、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第三條懲罰的實施

  1、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2、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該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員工相同的懲罰;

  3、違紀罰款的繳納:對於受到罰款處罰的員工,由行政部門下達處罰通知,送達員工簽字生效,如員工拒絕簽字,可強制執行,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第四條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於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10

  一、獎罰制度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獎罰制度,依照公司流程和規範,保障公司工作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及敬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三、獎罰形式

  獎勵:

  口頭表揚、公司通報表揚、經濟表揚、晉升工資、晉職

  處罰:

  口頭警告(書面記過)、公司通報批評、經濟處罰、解僱

  四、獎勵標準

  嘉獎一次10元~500元不等(酌情),晉升工資在原有工資的基礎上上漲50~200元不等;晉升原則上升一級,如有特殊貢獻或能力突出者,可酌情晉升。

  五、獎罰程式

  由該員工直接上級或物業辦公室根據事實提出建議,並填寫《獎罰單》,經當事人確定後報請各級領導審批,由行政部門備案。

  六、申訴途徑

  如員工對所處理的結果不服,有異議者,請於實施人將《獎罰單》交予當事人簽名確認時,對獎罰人提出申訴,如申訴結果未達成一致意見,則從接到獎罰通知起兩天內向上一級或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審訴又拒不簽名的,《獎罰單》強制執行。

  七、獎罰規定

  獎勵:

  (1)符合下例條件的,給予嘉獎獎勵。

  1、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並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實施有明顯效果的,給予該人員獎勵。

  2、能及時發現並上報治安,消除重大隱患、具有突出貢獻者。

  3、員工在工作中做到拾金不昧,保持誠實守信的良好形象。

  4、遇事臨危不懼,勇於維護公司利益。

  5、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能源有顯著成效者。

  6、檢舉或揭發損害公司利益或違規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7、保護公共財產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成績顯著者。

  8、工作中善於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者。

  9、對改革物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10、工作中積極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屢次被各界表揚者。

  11、第一時間發現偷盜犯罪嫌疑人員者。

  處罰:

  (1)口頭警告(按月考核5—10分,罰款處分)

  1、當班時間幹私人事情、用公司電話辦私事。

  2、當班時間吃東西。

  3、未經允許當班時間會客,擅自離崗、脫崗、串崗。

  4、上班時未按規定著裝或衣裝不整,未佩戴工牌。

  5、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紙屑或其他雜物。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違反體系檔案要求。

  7、上班翻垃圾箱撿廢品,破壞公司形象。

  8、所有員工積極配合品質管理員的日常檢查工作,在品質管理員日常檢查中,如有故意不配合,發現員工在作業時間沒有按照相關作業指導進行工作的,經部門負責人調查屬實的。

  9、每日下班提前打卡者。

  10、日常工作檢查中,發現同一個員工在同一個表格上檢查三次發生同一個錯誤的,根據各部門考核制度處理。

  11、在宿舍會客,留外人住宿。

  (2)公司通報批評(按月考核11—20分,罰款處分)

  1、一個月內受兩次口頭警告者。

  2、未經領導批准終止工作,擅自離崗者。

  3、破壞公共衛生者。

  4、經通知無故不加班者。

  5、上班期間酗酒或有不軌行為者。

  6、當值時間睡覺未造成損失者。

  7、發現問題故意迴避,不處理、不報告、不記錄。

  8、利用工作之便,洩私憤,損失公物、浪費材料。

  9、公報私仇,以權壓人,以老欺新,處理問題不公正。

  10、非工作需要,私用機電裝置,消防器材。

  11、本職工作失職未造成損失。

  12、無故頂撞上司,不執行上司合理工作安排。

  13、品質員日常開出的整改單及處罰單,在負責人規定的完成期限內如未完成但存在客觀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的,要及時說明,如沒有客觀原因又沒按規定時間內完成累積三次的。

  14、品質管理員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問題需及時與相關負責人溝通,實事求是,據實反映,若有違反,經調查屬實,給予通報批評。

  (3)經濟處罰(按月考核21—30分,罰款處分)

  1、不服從主管領導,影響工作質量。

  2、利用對講機閒聊,汙言穢語洩憤,亂按亂調擾亂正常工作秩序。

  3、因醉酒影響工作者。

  4、隱瞞工作中的失誤(錯誤),給公司及部門造成重大影響者。

  5、在品質管理員日常檢查中,發現員工在作業時沒有按照相關作業指導標準進行操作,同樣問題出現三次不合格,造成嚴重影響。

  6、裝置設施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否則造成的裝置設施損壞除照價賠償之外,根據事情輕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7、部分質量目標三次以上未達標,給予責任人處罰。

  8、在外審過程中責任部門,出現一次不合格,除給責任部門處分以外,品質管理員在日常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並記錄也將根據情節給予連帶處分。

  9、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同事之間團結者。

  10、知情不舉,隱瞞他人違紀行為者。

  (4)解 僱

  1、違反保密守則或對外故意洩露消防、安防布控者。

  2、利用工作之便破壞、挪用、偷盜公司物品者。

  3、利用工作之便貪汙舞弊,損害公司(如有償維修等)。

  4、提出離職申請尚未到期而在工作中弄虛作假,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煽動是非或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故意損害公司財物。

  5、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7、工作態度惡劣,嚴重影響公司聲譽。

  8、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

  9、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影響正常秩序和他人工作。

  八、各部門獎罰規定

  (一)行政管理部門

  獎勵:

  1、對公司的人事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並制定出相關方案,措施或制度經實施有成效者。

  2、給公司經濟帶來效益者。

  3、及時發現公司管理弊病,避免影響公司形象的。

  處罰:

  1、不調查實情,放縱或亂指揮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行為。

  2、不關心員工,不解決員工合理要求的。

  3、知情不報,有意緩報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行為。

  4、遇到工作職責交叉或模糊事項時,推三阻四,不執行上級指示,不顧大局,遇緊急工作時臨陣脫逃。

  5、不關心業務,不熟悉業務,業務重心管理失衡而產生不良影響行為。

  6、不舉賢避親,不主動迴避與自已有特殊關係人員的利益合作或利益分配。

  (二)物業工程部

  獎勵:

  1、透過自身學習不斷提高專業技能,改善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技能有明顯提高者。

  2、透過技改使執行成本降低1萬元以上。

  3、業主對工程維修服務提出書面表揚。

  處罰:

  (1)口頭警告(書面記過)

  1、責任區域內發現問題沒有及時彙報。

  2、未及時填寫工作記錄、巡查記錄、維修保養記錄、相關記錄或填寫不規範。

  3、無故未按時按質的完成工作。

  4、為顧客維修時服務態度較差,受業主投訴的。

  5、資訊反饋不及時或不反饋的。

  6、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維修時,不按規定及時向上級領導或部門主管彙報,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記錄。

  (2)通報批評及經濟處罰

  1、因個人原因損壞公司裝置設施、維修工具等造成一定損失,除開除處分之外,還應照價賠償。

  2、違反操作程式,造成一定的事故隱患。

  3、因個人原因、工作失職等造成能源浪費。

  4、未按計劃及相關作業指導書對裝置進行維保的。

  5、不按作業指導書對裝置進行操作及執行管理的。

  (3)解僱

  1、違反操作程式,造成重大責任事故,除給予開除處理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工作失誤造成大面積停水停電1個小時以上。

  3、當班人員麻痺大意造成事故或對事故隱瞞不報,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給予開除處理,並根據損失程度賠償。

  4、工作弄虛作假,偷工減料,造成嚴重損失。

  5、挪用、盜取公司財物。

  6、竊取或洩露業主資料或隱私。

  7、私自為顧客提供獲取報酬的勞務。

  (三)秩序維護部

  獎勵:

  1、半年內所負責區域內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

  2、如遇特殊情況,積極參與配合公司及部門行動有突出表現者。

  3、在部門內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工作質量區域全年最好者(每月不得有口頭警告,注:全年4次以上區域最好者)給予工資晉升。

  處罰:

  口頭警告、酌情給予通報批評或解僱:

  1、不按規定交接班。

  2、值班期間發現不良現象和事故苗頭卻視而不見。

  3、在記錄本上亂寫亂畫寫一些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4、領導交待的工作沒有進行書面記錄或口頭交接不清而造成工作失誤。

  5、拉幫結派或拉攏煽動他人破壞內部團結者

  6、不按公司的要求填寫、登記各類表格。

  7、培養個人素質,嚴禁監守自盜行為發生。

  (四)保潔部

  獎勵:

  1、連續三次在公司內部工作巡查中工作質量區域最好者。

  2、遇異常天氣或特殊情況,積極參與配合公司及部門行動有突出表現者。

  3、在公司內部工作巡查中全年綜合最好者。(給予工資晉升)

  處罰:

  口頭警告、酌情給予通報批評或解僱:

  1、用水之後未關,導致水資源浪費,口頭警告一次,二次以上通報批評。

  2、發現問題故意迴避、不上報、不處理。

  3、上班期間無故缺勤或工作期間不務正業者。

  4、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

  5、向業主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響。

  6、不講究個人衛生,影響服務質量行為。

  7、不遵守安全作業規定,不自我保護,不採取保護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傷害行為。

  8、上班時間出外賣廢品者給予開除處理。

  九、獎罰條例執行效力

  1、部門條例與公共條例相沖突,獎罰條例則按部門獎罰條例執行。

  2、若本獎罰制度沒有明確,按公司其它管理規定執行。

  3、所有獎罰記錄將作為年終工作評估、晉級、調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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