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精選30篇)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
一、協議書的法律效應
訂立協議書,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從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雙方協議所承擔的責任固定下來。作為一種能夠明確彼此權利與義務、具有約束力的憑證性文書,協議書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口頭協議一律無效;書面協議有三種形式,即合同中的條款、獨立的協議書及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其他書面形式。
二、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精選30篇)
股份轉讓是透過股票的轉讓而實現的。股票轉讓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讓與他人,從而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本的行為。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精選30篇),供大家參考學習。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1
轉讓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讓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共___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稱為乙方):
經徵得他方股東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酒店股權轉讓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限期及方式
1、甲方佔有店有限公司的股權,現甲方將佔酒店有限公司100%的股權以人民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付清給甲方。
3、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完成工商部門股權變更手續。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不承擔股權轉讓前各種糾紛的連帶責任。
3、因甲方原因隱瞞相關事宜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按本合同轉讓金額的金。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執,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方承擔。
七、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3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酒店股權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的酒店股權(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租金為一次性交清,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甲方。酒店股權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履行原有酒店股權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酒店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酒店裝修等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營業裝置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____年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大寫: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酒店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4
甲方:
乙方:
甲方酒店是向盤縣養護北段承包經營,承包期限20___年於20___年3月至20___年3月至今已5年半,還剩大約7年半的時間。因原承包人轉投其他專案,資金一時週轉困難,現將酒店總體經營權轉讓。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經營的酒店總體現狀轉讓經營權,轉讓價人民幣捌佰萬元。
二、付款方式:本協議雙方簽訂之日付總轉讓款的60%乙方進場之日付清全部轉讓款。
三、轉讓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清償。
四、原甲方已收的承包費扣除甲方已使用的部份,其於款項退還給乙方。對甲方所交承包費扣除已使用的部份由乙方補給甲方。
五、本協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5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__________%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__________元,實繳註冊資本__________元,協議簽訂當時__________公司基本賬戶餘額:_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轉讓費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以__________(備註:現金或轉帳)方式分__________次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股權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__________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甲方應就該轉讓已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的事實,向乙方出具書面的證明。工商變更登記之日,受讓股權的所有權正式發生轉移。
2、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30日內不能辦理完畢前款規定的成交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拒絕支付轉讓價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應款項,則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乙方。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3、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______公司存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方當事人簽字之日生效,各頁應加蓋__________公司騎縫章。
甲方(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6
轉讓方:
受讓方:
轉讓方與受讓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轉讓方在上海abc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轉讓方將其在上海abc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二、受讓方以其持有的股份,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相應的責、權、利。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後,由公司儘快完成相關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轉讓方、受讓方各執一份,並報工商登記機關備案一份。本協議於年月日在上海市.
轉讓方簽字蓋章:受讓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現就轉讓方在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一、股東將原出資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的全部(或部分)萬元股權轉讓給,轉讓金為萬元。
二、股東將原出資的%)的全部(或部分)萬元股權轉讓給,轉讓金為萬元。
三、股東將原出資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的全部(或部分)萬元股權轉讓給,轉讓金為萬元。
四、年月日前,受讓方需將轉讓金額全部支付給轉讓方。
五、年月日止,本公司債權債務已核算清楚,無隱瞞,雙方均可已認可。從年月日起成為本公司的股東,承認修改後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東權益,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規定承擔責任。
六、公司紅利收效按本合同簽訂之日計算,轉讓方享有轉讓前的紅利,受讓方享有轉讓後的紅利。
七、股東自轉讓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東,不得以公司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
八、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條款: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交公司登記機關一份,股東各持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均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8
xxx有限公司股東:xx、xx、xx經協商,就公司股東內部轉讓股權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股東自協議簽署之日起辭去xx有限公司的一切職務。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間的任何盈虧都與無關。
1、原股東將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權,折人民幣,佔註冊資本%轉讓給股東。
2、股東將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權折人民幣%,佔註冊資本%,轉讓給股東。
3、股東在公司的股權由原先的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變更為人民幣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特立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一式份,股東各執壹份。壹份送市工商局辦理變更。
股東:
(簽字)
(簽字)
(簽字)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9
出資轉讓方(甲方):
出資受讓方(乙方):
甲方及其他股東於年月日共同出資設立公司。設立時,甲方出資為人民幣元。現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根據公司章程及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就甲方出讓其出資萬元給乙方一事達成下列協議,供雙方遵守。
一、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第十二條規定,公司股東決議同意甲乙方出資轉讓(見公司股東決議);
二、甲方在公司的出資萬元依法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萬元出資的轉讓;
三、乙方在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支付甲方轉讓金人民幣元;
四、甲、乙雙方出資的變動不影響公司註冊資金的變動;
五、甲、乙雙方負責協助公司辦理股東名冊上的股東名稱變更手續,以及依照公司法規定,提請股東修改公司章程的表決決議(變更股東名稱內容)以及協助公司辦理註冊變更登記手續(自股東變動之日起30日內);
六、自辦理工商股東變更登記之後起,甲方與公司不存在任何利害關係,變更登記前的權利義務關係由乙方承受;
七、本協議壹式肆份,公司留貳份,甲、乙雙方留壹份。
本協議經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10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將其所持的包頭市和記偉業貿易有限責任公司10萬元(實繳10萬元)中的10萬元全部等值轉讓給乙方,乙方以其實繳的出資對公司債權債務承擔責任。
2、甲方轉讓的股權按照原值進行轉讓,乙方按照原值價款一次性付清甲方貨幣資金。
3、甲方轉讓的股權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將股權變更到乙方名下,並申請辦理有關登記事宜。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11
時間:
地點:
股東參加人員:
主持人:
記錄人:
應到會股東方,實際到會股東人,代表額數100%,會議以當面方式通知股東到會參加會議。全體股東經過討論,會議透過以下決議:
一、同意轉讓方將其在上海abc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轉讓給受讓方.
二、同意修改後的章程。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一份報工商機關,有關各方各執一份。
四、本決議經到會股東簽字(蓋章)後生效。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12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鑑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南京晨燦機械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有利於該公司發展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股權的轉讓
1、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全部股份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股權;
3、甲方承諾所轉讓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利,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涉及任何質押及任何爭議、訴訟等任何瑕疵。
4、甲方承諾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股權轉讓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二、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2、上述款項乙方已經以公司賬外交割方式支付給甲方。
三、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除有權要求違約承擔違約責任,還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四、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並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13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1.甲方為於年月日依國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註冊證號:;
2.本合同所涉及之標的企業(以下簡稱“標的企業”)是合法存續的、並由甲方合法持有%股權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註冊證號:;
3.乙方為依據國法律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機構屬性),註冊證號;或:乙方為國合法公民,身份證或護照號碼:;
4.甲方擬轉讓其合法持有的標的企業的部分股權,乙方擬收購甲方轉讓的上述股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擁有的(企業名稱)的股權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股權交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與釋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約定,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如下:
1.1轉讓方,是指(企業名稱),即甲方。
1.2受讓方,是指(企業名稱),即乙方。
1.3北交所,是指承擔股權交易的場所及其主體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1.4轉讓價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轉讓所持有的股權自乙方獲得的對價。
1.5評估基準日,指甲方委託具有合法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評估並出具《資產評估報告書》的基準日,指年月日。
1.6保證金,指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按照甲方和北交所的要求,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的、作為乙方提出受讓意向的擔保,並表明其資信狀況及履約能力的元人民幣交易保證金。
1.7審批機關: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或其地方授權機關。
1.8登記機關: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地方授權機關。
1.9產權交易費用:指轉讓方和/或受讓方或標的企業就轉讓股權或談判、準備、簽署本合同和/或本合同下的任何檔案、或履行、完成本合同下交易而發生的,包括取得必要或適當的任何政府部門或第三方的豁免、同意或批准而發生的費用及支出;以及產權交易機構、經紀人或中間人費用等所有現款支出和費用的總額。
1.10產權交易憑證,指北交所就股權轉讓事項制定並出具的用於表明股權交易完成的檔案。
除非另有明確規定,在本合同中,應適用如下解釋規則:
1.11期間的計算:如果根據本合同擬在某一期間之前、之中或之後採取任何行動或措施,在計算該期間時,應排除計算該期間時作為基準日的日期。如果該期間最後一日為非營業日,則該期間應順延至隨後的第一個營業日終止。
1.12貨幣:在本協議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幣時均指中國法定貨幣,凡提及$或美元時均指美國法定貨幣。
1.13包括:指包括但不限於。
第二條轉讓標的
2.1甲方持有標的企業的%股權,擬將標的企業%股權轉讓給乙方。
2.2轉讓標的上未作過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在該股權上設定質押、或任何影響股權轉讓或股東權利行使的限制或義務。轉讓標的也未被任何有權機構採取查封等強制性措施。
或:轉讓標的已於年月日,因質押給(公司或其他主體)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或記載於標的企業股東名冊。上述轉讓行為已經獲得質權人的書面同意或認可。
第三條標的企業
3.1本合同所涉及之標的企業是合法存續的、並由甲方合法持有其%股權的(企業屬性),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3.2標的企業經擁有評估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出具了以年月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號《資產評估報告》。
3.3標的企業不存在《資產評估報告》中未予披露或遺漏的、可能影響評估結果,或對標的企業及其股權價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項。
3.4甲乙雙方在標的企業《資產評估報告》評估結果的基礎上達成本合同各項條款。
第四條股權轉讓的前提條件
4.1甲方就本合同項下股權交易已在北交所完成公開掛牌和/或競價程式。
4.2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受讓甲方所擁有的轉讓標的事項,已依法和章程的規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權程式。
第五條股權轉讓方式
5.1本合同項下股權交易已於年月日經北京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掛牌期間只產生乙方一個意向受讓方,由乙方依法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
或:本合同項下股權交易已於年月日經北京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掛牌期間產生個意向受讓方,並於年月日以拍賣方式或招投標、網路競價、其他方式組織實施,由乙方依法作為買受人或中標人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
第六條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
6.1轉讓價格
根據公開掛牌結果或公開競價結果,甲方將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萬元[即:人民幣(小寫)萬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和北交所的要求支付的保證金,折抵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6.2計價貨幣
上述轉讓價款以人民幣作為計價單位。以外幣支付轉讓價款的,以乙方所支付轉讓價款結匯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價為匯兌牌價,確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外幣金額。乙方逾期支付轉讓價款的,應付轉讓價款日與逾期支付日的匯率風險,由乙方承擔。
6.3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將轉讓價款在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匯入北交所指定的結算賬戶。
第七條股權轉讓的審批及交割
7.1本次轉讓依法應報審批機構審批的,甲、乙雙方應履行或協助履行向審批機關申報的義務,並盡最大努力,配合處理任何審批機關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質詢,以獲得審批機關對本合同及其項下股權交易的批准。
7.2本合同項下的股權交易獲得北交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後三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召集標的企業股東會作出股東會決議、修改章程,並促使標的企業到登記機關辦理標的企業的股權變更登記手續,乙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第八條股權交易費用的承擔
8.1本合同項下股權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交易費用,依照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或:本合同項下股權交易過程中,甲方應承擔以下費用:;乙方應承擔以下費用:。
第九條未繳納出資的責任承擔
9.1甲方就其轉讓的股權在標的企業所認繳出資元人民幣(或其他幣種),已經全部繳清。
或:甲方就其轉讓的股權在標的企業所認繳出資元人民幣(或其他幣種),尚有元人民幣(或其他幣種)未繳足,依據出資人協議及章程規定,應於年月日繳納。就此,甲方已如實披露。乙方受讓甲方所轉讓的股權的同時,即繼受在章程規定的未來時日繳足上述出資的義務。
9.2本合同約定之轉讓價款是在乙方承擔繳足出資義務的基礎上確定的股權轉讓價款。
第十條甲方的宣告與保證
10.1甲方對本合同下的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處分權。
10.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北交所提交的各項證明檔案及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完整的。
10.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權轉讓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10.4轉讓標的未設定任何可能影響股權轉讓的擔保或限制,或就轉讓標的上設定的可能影響股權轉讓的任何擔保或限制,甲方已取得有關權利人的同意或認可。
第十一條乙方的宣告與保證
11.1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違背中國境內的產業政策。
11.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及北交所提交的各項證明檔案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11.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准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讓股權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轉讓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延遲支付期間應付價款的每日萬分之計算。逾期付款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承擔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及標的企業因此造成的損失。
12.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的報批和股權變更登記義務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4標的企業的資產、債務等存在重大事項未披露或存在遺漏,對標的企業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或可能影響股權轉讓價格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甲方就有關事項進行補償。補償金額應相當於上述未披露或遺漏的資產、債務等事項可能導致的標的企業的損失數額中轉讓標的所對應部分。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3.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嚴重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現本合同第十五條所述違約情形的。
13.3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報北交所備案。
第十四條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
14.1本合同及股權交易中的行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有關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任選一種)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
15.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或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報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
16.1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甲、乙方經紀會員各執壹份,北交所留存壹份用於備案,其餘用於辦理股權交易的審批、登記使用。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時間: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14
轉讓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
身份證號:
根據《公司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協商一致,就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轉讓股權
第一條: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註冊資本,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經號《驗資報告》驗證,甲方認繳出資額已足額到位。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股權。
乙方受讓上述股權後,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章:轉讓價款及其支付
第三條: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第四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首期股權轉讓價款人民幣元;甲方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公司股東會決議之日起日內,乙方支付剩餘價款元。
第三章:工商變更登記
第五條:乙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公司股東會決議,並負責準備妥當辦理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所需的其他檔案、資料。
第六條: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足額支付股權轉讓價款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共同(或委派專人)至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轉讓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承諾與保證
第七條:甲方承諾擁有轉讓股權完全的處分權,轉讓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不存在查封或其他轉讓障礙,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八條:乙方認可股權轉讓價款的合理性,並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足額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九條:甲方拒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有其他違反本協議約定行為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條: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股權轉讓價款的,每延遲1日,按照逾期金額萬分之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元違約金。
第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一條: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濟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七章:協議生效及其他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其餘提交公司工商登記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本協議於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15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某某某公司(以下簡稱“XXX”)章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股權的轉讓:
1、甲方自願將其持有的某某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甲方轉讓的某某公司股權;
3、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4、甲方向乙方保證其是所轉讓股權的真實持有人,並擁有完全的處分權。
5、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在股權上設定任何的抵押、質押,也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6、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即享受某某公司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7、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甲方應協助乙方就某某公司股東名冊上的股東名稱或份額進行變更。
8、甲、乙雙方的股權轉讓須徵得公司其他全部股東的同意。
第二條轉讓款的支付:
1、在本協議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人民幣給甲方(或者是乙方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餘下的萬元,乙方於某某公司完成股權變動登記後一個月內一次性全部支付給甲方,或者把付款的日子寫具體)。
2、本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為:。
第三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支付了違約金後,守約方仍然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中規定的義務。
第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五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某某公司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某某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股東持股份額,並換髮出資證明書。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4、甲、乙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甲方的持股證明書等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1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第三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我國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在山東眾誠經貿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經第三方中介並負責代理工商局股權變更,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將其在山東眾誠經貿發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0%股權及40%股權以人民幣8.3萬元(83000元)全部轉讓給乙方二人(該款含中介費及過戶服務費)丙方作為甲方的收款人,負責收款後向甲方按約定結算。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兩日內按前款規定的金額將股權轉讓款分三次支付給丙方,即首付款50%,到工商局變更時30%,餘20%在機構程式碼證及稅務登記證變更後交付。
3、上述款項均打入丙方個人賬戶內,建設銀行濟南分行天橋支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抵押等擔保事宜,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自本協議履行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該公司任何權利,同時也不承擔任何義務。該權利、義務同時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有關債權、債務的承擔:甲方在參與該公司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理與乙方無關;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在參與該公司經營後所產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有關稅、費用的負擔: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稅、費,由雙方按國家規定承擔。
第六條因轉讓事宜在工商局提交的股權轉讓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涉及轉讓金額的雙方以本協議為準不再支付。
第七條甲方應交付乙方的資料及證照見附件。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各執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第三方:
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17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有限公司的%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檔案。
3.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檔案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並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1.爭議解決約定:
1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13.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1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第二條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元。
第三條甲方宣告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經營,不再參與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
第四條乙方宣告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方承擔。
第六條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檔案。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洩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相關資訊,也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及相關檔案材料洩漏給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的除外。
2、保密條款為獨立條款,不論本協議是否簽署、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本條款均有效。
第十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甲、乙雙方應配合公司儘快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審批手續,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19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目標公司概況
1、目標公司依法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註冊資金萬元人民幣全部出資到位,現為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法人主體資格和行為能力。
2、股權結構:持有目標公司%股權,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
第二條:目標專案概況
1、目標專案位置:
2、總佔地面積:
3、規劃總建築面積:
第三條:合作的方式和原則
甲乙雙方透過對目標公司的股權進行交易,乙方有償受讓甲方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
第四條:股權轉讓價款
甲乙雙方商定: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的總價款為:元人民幣。
第五條:股權轉讓的步驟安排
1、本協議簽訂當日,甲方向乙方出具目標公司債權、債務清單,合同執行情況清單、目標專案相關批文、證件清單等附件,作為甲方截止協議簽訂日對於目標公司及目標專案相關情況現狀的確認和承諾。
2、同時在本協議簽訂當日,甲乙雙方開始對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以確認目標公司及目標專案的債權債務、合同執行、證件等情況是否與甲方承諾的相一致。在啟動股權轉讓公示當日,甲方應將目標公司包括但不限於證、照、章、簿帳等全部公司檔案及物品進行相對集中,為確保法律性和公平性,甲乙雙方對上述證照、檔案、物品進行統一的專人共同管理。
3、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與乙方共同以乙方的名義在北京大興開設一個臨時的共管賬戶,乙方向該賬戶存入1000萬元(壹仟萬元整)人民幣,甲、乙雙方共同到工商行政登記部門將甲方所持有的目標公司20%的股權變更至乙方名下,同時乙方開始對甲方進行盡職調查。
4、截止公示期結束,未發生甲方所未批露的重大事項的情況下,根據目標專案最終確認的成本價格,乙方支付甲方相應的股權轉讓價款並持有目標公司70%股權後,甲方無條件同意將共管帳戶中共管的1000萬元(壹仟萬元整)人民幣解除共管並由乙方全部收回。至此股權轉讓操作完畢,乙方擁有目標公司70%股權。
5、截止公示期結束,如發生甲方所未批露的重大事項的情況下,股權轉讓操作停止,乙方收回共管資金1000萬元(壹仟萬元整)人民幣,在盡職調查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審計費、律師費、人員管理費等)均有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付50%。
6、甲乙雙方應共同努力,配合完成股權變更手續,並指派專人完成工作,保證股權登記工商變更及時完成。
第六條:特別約定
1、基準日為股權轉讓公示期開始當日,基準日前本公司股權轉讓和重組前所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或有負債、擔保、抵押等法律責任、經濟責任、追應訴等行為和責任全部由甲方各股東承擔連帶責任,與乙方沒有任何法律和經濟關係。
2、本協議簽訂當日甲乙雙方將共同將目標公司包括但不限於證、照、章、簿帳等全部公司檔案及物品(以雙方簽訂的檔案及物品清單為準)進行共管。共管方式為乙方購買一個保險箱,甲方指派目標公司人員持有該保險箱的密碼,乙方指派人員持有該保險箱鑰匙,該保險箱的應急鑰匙應放置於保險箱內共管。在甲乙方需要目標公司相關證件開展工作時,經雙方同意後,對方將無條件地配合另一方的工作。
3、在甲乙雙方完成目標公司股權交易,乙方取得70%股權後(也即交割日),目標公司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或有負債、擔保、抵押等一切經濟活動和法律行為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4、從基準日到交割日的過渡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須由甲乙方共同確認方可執行,並由甲乙方共同協商處理。
第七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甲方依法獨立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並承諾對於甲方持有的股權享有完全處分的權利,不存在其他共有人、股權質押等權利瑕疵的情況,處分股權的事宜已經經過股東會決議透過,完全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協議及其附件,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和法律能力,沒有涉及可能影響甲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權利義務的任何訴訟程式、仲裁程式、行政的或司法的調查、處罰、執行,並且不存在任何構成上述任何程式的基礎和事實。
2、甲方向乙方披露的一切合同、協議、檔案、文書、資料均是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全部已經在本協議附件中進行了列示,不存在任何遺漏、虛假和作偽。
3、甲方承諾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股權交易結束,就本協議約定的內容不與第三方進行任何形式的商談。
第八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完全具備簽署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和法律能力,完全有權利和能力履行本協議的條款和內容,沒有涉及可能影響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權利和義務的任何訴訟程式和司法調查程式,也不存在任何構成上述程式的基礎和事實。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文書、資料、檔案和手續均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的虛假和作偽。
第九條:目標專案公開出讓
1、甲方承諾,目標專案經過招拍掛出讓程式後,由甲乙雙方共同持股的北京市雙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功取得目標專案國有土地使用權,並且取得價款不高於2.2億(貳億貳仟萬元整)人民幣。
2、如最終取得目標專案價款低於2.2億(貳億貳仟萬元整)人民幣,則乙方將最終取得目標專案價款與2.2億元之間的差額支付給甲方。
第十條:股權撤出約定
1、如公司成功取得目標專案國有土地使用權,則甲方將剩餘30%股權無償轉讓給乙方,保證乙方100%持有公司股權。
2、如公司未能取得目標專案國有土地使用權,則甲方應退回乙方前期支付的股權收購款,並將目標專案一級開發收益按上述約定進行分成。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如果公示期結束前出現重大問題,則雙方協商解決,具體條件另行商議。如因甲方行為導致本協議無效或股權轉讓手續無法辦理的情況下,則甲方將向乙方支付1000萬元(壹仟萬元整)的違約金。
2、本協議簽訂生效後,任何一方出現除上述第1、2款約定情形之外的違約行為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簽訂或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請。
第十三條: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本協議有約定的除外;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協議均應以書面形式送達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署書面協議加以確認。
第十四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內容和條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是雙方真實意願的體現,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和法律性,協議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且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將另行簽署補充協議加以補充和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保密條款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商定後以書面形式確定成立的協議要約,具有法律性,條款內容涉及甲乙雙方的股權收購方式和內容,形成雙方的商業機密。為此甲乙雙方均有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和涉及對方公司機密洩露給本協議雙方以外的第三方和個人,因洩密造成對方損失的,由洩密方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其他事宜
1、為辦理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或其他機構備案(留存),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另行簽訂的協議僅用於工商變更登記之用,不作為甲乙雙方的履行依據,如內容與本協議不符,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2、本協議一式拾肆份,甲方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於20年月日在中國北京簽訂。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20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職務:
轉讓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職務:
受讓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年月日成立,由甲方與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幣萬元,投資總額幣萬元,實際已投資幣萬元。甲方願將其佔合營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透過,並徵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幣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的股權以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次付清給甲方。
二、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佔合營公司%的股權於年月日向作質押,現甲方已徵得質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已對該股權擁有有效的處分權,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任選一款)。
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2、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審計,乙方按雙方認可的審計報告表的範圍承擔甲方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股權轉讓生效後,若發現屬轉讓前,審計報告表以外的合營公司的債務,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代為承擔,但應由甲方負責償還。股權轉讓生效後,乙方取得股東地位,並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3、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公司董事會組織)對公司進行審計,甲方按審計報告表的範圍承擔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應在其股權款中扣除。本協議生效後,尚未清結的以及審計報告以外屬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享有和承擔(或由乙方先行承擔,然後由乙方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任選一款)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
1、向人民法院起訴;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方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證後,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合營公司、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21
本股權轉讓協議(下簡稱“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年月日在訂立: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轉讓方"),一家依照國法律組建和存續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人:
______有限公司(下簡稱“受讓方”),一家依照中國法律組建和存續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人:
以上公司單稱時稱為“一方”,合稱時稱為“雙方”。
序言
鑑於,公司(下簡稱“目標公司”)是由轉讓方於年月日投資成立的外商獨資企業,其註冊資本為萬美元,經營期限為年。
鑑於,轉讓方有意將其擁有的佔目標公司38%的股權(下簡稱“目標股權”)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願意按同樣的條件受讓目標股權。
故此,雙方約定如下:
第一條定義
1.1目標股權:具有本協議序言部分第二段規定的含義。
1.2轉讓價款:具有本協議第2.2條規定的含義。
1.3生效日:具有本協議第7.1條規定的含義。
1.4審批機關:指。
第二條目標股權的轉讓
2.1轉讓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受讓方轉讓目標股權,受讓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從轉讓方受讓目標股權。
2.2作為取得目標股權的對價,受讓方將向轉讓方支付相當於萬(萬)美元等值的人民幣價款(下簡稱“轉讓價款”)。匯率按實際匯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美元兌換人民幣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價計算。
第三條定金及付款安排
3.1為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在本協議經雙方簽定後日內,受讓方應將相等於萬(萬)美元的等值人民幣以電匯的方式付到轉讓方指定賬戶,作為受讓方履行協議的定金。
3.2如果因轉讓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在簽字後日內無法得到審批機構的批准,轉讓方應雙倍返還受讓方的定金;如果受讓方在本協議生效日後日內仍未能全部支付轉讓價款,則受讓方已付定金歸轉讓方所有。如果非因轉讓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簽字後日內無法得到審批機構的批准,則轉讓方應在該日期滿後天之內將定金全部無息返還給受讓方。
3.3在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定金之後,雙方應立即促使目標公司到審批機關辦理轉讓目標股權的相應手續。在生效日後日,受讓方應將剩餘的轉讓價款相當於萬(萬)美元的等值人民幣以電匯的方式付到轉讓方指定賬戶,受讓方已支付的定金將作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3.4在轉讓方收到全部轉讓價款後,雙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到有關的工商管理部門儘快完成股權變更的登記。
3.5雙方在此確認,在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全部轉讓價款之前,儘管有關目標股權的轉讓已得到審批機關的批准,目標股權仍為轉讓方所有,受讓方無權行使與目標股權有關的任何權益。只有當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全部轉讓價款時,目標股權的所有權才自動從轉讓方轉移至受讓方。
3.6受3.5條規定的內容的約束,自生效日起,受讓方應根據經審批機關批准的目標公司的合資合同和章程,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四條陳述與保證
4.1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以及本協議生效日,轉讓方向受讓方陳述並保證如下:
4.1.1轉讓方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4.1.2轉讓方在本協議的簽訂日,合法擁有目標股權及對其進行處置的權力;
4.1.3目標公司的資產和目標股權未設定任何抵押或質押,目標公司未為第三人提供任何擔保;
4.1.4不存在未了的、針對目標公司的訴訟或仲裁。
4.2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以及本協議生效日,受讓方向轉讓方陳述並保證如下:
4.2.1受讓方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4.2.2受讓方用於支付轉讓價款的資金來源合法。
第五條費用
5.1受讓方將承擔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的所有銀行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5.2與目標股權轉讓有關的登記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
5.3因目標股權的轉讓而發生的稅金,按中國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由雙方平均負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如果受讓方未在本協議3.1條或3.3條規定的期限內向轉讓方支付定金或轉讓價款,則每延遲一日,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逾期金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6.2雙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或保證,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直接損失。
第七條效力
7.1本協議將提交審批機關批准並自審批機關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第八條適用法律
8.1本協議的成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並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審批機關批准。
10.2協議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對方的商業資料予以保密,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履行完畢之後5年內仍然有效。
10.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違約或延遲履約而給予的延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守約方在本協議項下及作為債權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所擁有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守約方放棄對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守約方放棄對違約方今後類似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10.4本協議構成雙方有關本協議的主題事項所達成的全部協議和諒解,並取代雙方之間以前就該等事項達成的所有協議、諒解和安排。
10.5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應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通力合作,以確保本協議的順利履行。對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雙方應透過善意協商公平合理地予以解決。
10.6本協議以中文書就,一式份,轉讓方和受讓方各執一份,其餘份報送審批機關。
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期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轉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22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與年月日在市簽訂: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鑑於:
1、甲方是在市註冊成立的企業,持有專案公司100%的股權,甲方有意與乙方共同合作開發本專案。
2、乙方是在市註冊的企業法人,具有豐富的專案施工建設經驗和大型城市綜合體投資開發經驗和商業資源,乙方亦有意與甲方共同合作開發本專案。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專案所在城市法規條例的規定,商定以專案合作開發、公司股權轉讓的形式開展合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以茲共同履行。
第一條甲方披露的本專案及公司概況
1.1本專案概況
1.1.1本專案位於市區,東至路,南至路,西至路,北至路,佔地總面積為平方米(約畝),土地性質用途為,規劃設計指標為: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化率%,宗地的位置、面積、規劃指標等情況詳見附件1。
1.1.2甲方公司於年月日與國土部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獲取國土部門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證證號為:,發證日期為),目前已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概念性設計批覆、等報建檔案。
1.1.3本專案土地現狀:。
1.2甲方公司概況
1.2.1甲方公司合法成立並至今合法存續,已透過最近一年的年檢,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房地產開發資質證等所有證件合法有效;
1.2.2甲方合法擁有專案土地的國有土地權,並已交清所有土地出讓金及契稅、印花稅、土地交易費、土地使用稅等費用共計人民幣元;
1.2.3甲方除披露的債務外,不存在任何應支付的債務(包括或有債務)、應支付的欠繳稅務以及其他應支付的任何費用;甲方已完成最近一年的稅務清繳審計手續;
1.2.4甲方不存在利用土地、股權或其他任何資產對外擔保(包括為股東擔保)以及土地、股權或其他任何資產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查封、凍結、限制權力等情形。
1.3專案名稱及建設內容: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合作的專案暫定為,規劃建設內容為:如集百貨MALL、SOHO、寫字樓、民族特色商業街、精品住宅、酒店、高檔居住小區等為一體的城市綜合體(此處建設內容根據專案具體情況填寫),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計容的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具體以政府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設計方案制定。
第二條合作的先決條件
2.1為保障各方利益,各方同意在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後簽署正式合同,具體如下:
2.1.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30個工作日內自行或委託獨立第三方機構對甲方公司和專案進行財務和法律盡職調查,甲方予以協助全力配合,並同意將乙方對調查報告滿意(以調查報告的結論與甲方披露相符作為滿意的標準)作為本次合作的先決條件。
2.1.2甲方出具政府相關檔案證明本專案地塊不存在被當地國土部門認定為閒置土地或因此被處罰(包括但不限於徵收土地閒置費)或被收回的風險。
2.1.3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後天內將乙方調整過的總平面圖及相關圖紙向規劃部門報批並獲得批准,並同意將此批覆的取得作為本次合作的先決條件。(如專案已獲取總規批覆乙方認為需要調整時本條款適用)
(如有其它先決條件根據專案具體情況增加)
第三條合作方式
3.1在先決條件達成後,乙方成為甲方公司新股東,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持有甲方公司51%的股權(根據談判確定乙方股權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乙方按合同約定向甲方公司派駐管理人員,實現乙方對本專案進行開發建設。
3.2甲、乙雙方以專案開發作為合作平臺,乙方負責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品牌、籌措建設資金、負責運營管理,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
3.3甲、乙雙方在專案獲取及專案開發過程中,充分利用各方優勢資源,為雙方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四條股權轉讓
4.1在雙方簽署本合同併合作先決條件達成之日,甲、乙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持有甲方公司51%的股權,甲方持有49%的股權。
若股權轉讓因國家相關部門規定需要評估產生的溢價而導致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4.2甲、乙雙方按照專案所在地工商部門的要求籤署股權轉讓合同、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體現前述內容的新章程等股權、管理人員、章程變更所需的全部資料和提交各自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後由甲、乙雙方提交工商部門辦理股權、管理人員及章程的變更登記。
第五條專案的設計和開發建設
5.1乙方負責對本專案進行設計和開發建設,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完成開發建設、產品銷售等各項工作且有知情權。當乙方確有重大過錯給專案造成巨大損失的,甲方才可採取合法措施。
5.2本專案設計和開發建設、銷售期間,甲方應負責辦理專案開發建設所需的總規報批及專案配套費減免、專案稅費等優惠政策等手續,負責辦理專案開發建設所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規劃驗收、消防驗收、人防驗收、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的報批工作。雙方應給予對方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5.3公司應在專案獲取第一份《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年內竣工完成整個專案,如遇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政府行為、法律法規變化、專案所在地因氣候出現超常規天氣無法施工造成工期拖延的,則整專案完成竣工驗收的時間也相應順延,乙方不承擔專案延期的責任。
5.4專案戶型設計、總平面設計等由乙方根據市場情況提出建議,由乙方和甲方討論同意後進行正式設計。方案設計由甲方負責報批,乙方配合。各類產品售價參照專案周邊同類產品價格並考慮本專案實際優勢後,住宅銷售均價不低於周邊同類產品價格,報甲方備案,如果該價格確實偏高導致銷售困難時可由雙方共同商定合理的銷售價格;商業及其他型別產品價格根據開盤時市場情況由雙方商定後進行定價。
5.5為保障規劃的合理性及竣工順利交房入住,甲、乙雙方同意本專案的建設工程由乙方指定的總承包施工單位施工建設,工程總包價按定額攔標價上浮5%計算。具體內容由雙方專案公司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總承包施工合同予以明確。
第六條專案銷售
6.1專案的銷售由乙方負責指派專業營銷機構負責,專案涉及到營銷宣傳推廣費用由專案公司負責支付;銷售佣金參照市場標準按總銷售產值的2.5%結算。
第七條專案建設資金投入、融資及財務安排
7.1雙方約定:專案工程建設資金由乙方負責投入,乙方所投入成本按工程總造價計算;專案報建、營銷基本工具(包括售樓部、樣板房等)由甲方負責投入,除此之外,甲方所投入成本按地價人民幣200萬元/畝計算;其他成本雙方按股權比例分攤。
7.2雙方約定:專案預售款項優先確保用於支付專案建設工程款,專案銷售工作
由乙方負責;若遇專案銷售資金回籠受阻,甲方同意乙方以專案土地使用權或在建工程進行抵押融資,以確保專案順利建設。由於專案融資產生的財務成本,列入專案成本。
7.3甲、乙雙方應努力使本合作專案在合法前提下達到稅務籌劃最最佳化,具體實施方案雙方另行協商確定處理。
第八條專案銷售及利潤分配
8.1雙方同意,本專案預售後獲取的銷售收入,先扣除公司專案應支付的開發建設費用、管理費用,營銷費用、到期銀行貸款本息和當期應繳納的營業稅及預徵稅費並預留必要的開發建設費用,專案銷售回款達到90%並專案工程竣工驗收後對公司專案依法形成的利潤,雙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若甲方在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至專案開發結束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另行與第三方簽訂與本合同相沖突的合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人民幣1000萬元,合同條款繼續履行;
9.2若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至專案開發結束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或沒有履行專案建設開發之義務導致專案無限期停工或專案開發失敗的情況,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1000萬元,合同條款繼續履行。
第十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0.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受其管轄。
10.2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當地仲裁機構,衝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1.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披露的本專案及公司證照、財務資料等所有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1.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聯絡方式: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23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絡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絡電話:
目標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目標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元,實收資本元。
2、甲方擬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認繳股本元,實繳股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前述股權。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前述目標公司股轉讓一事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並在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標的、轉讓價格與支付方式
1、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認繳出資元,實繳出資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協議的約定受讓前述股權。
2、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3、支付方式
3.1本合同簽訂之前,乙方已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3.2乙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3.3乙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轉讓款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3.4乙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將剩餘轉讓款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若甲方變更收款賬戶,應提前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後果由甲方承擔。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第二條陳述與保證
1、甲方陳述與保證:
1.1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目標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且具有完全的處分權。該股權未被人民法院凍結、拍賣,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擔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利益的瑕疵。
1.2在上述股權轉讓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將不以轉讓、贈與、抵押、質押等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方式處置該股權。
1.3目標公司和甲方均沒有未向乙方披露的現存或潛在的重大債務、訴訟、索賠和責任;也不存在可能發生訴訟或仲裁的法律事實及威脅。
1.4甲方保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其在任何協議或法律檔案之下的義務與責任。
2、乙方陳述與保證
2.1乙方承認目標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2按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股權轉讓款。
2.3甲方保證將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誠信履行義務。
第三條股權的過戶及費用負擔
1、股權過戶
甲乙雙方應於甲方收到全部轉讓款後個工作日內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轉讓股權的過戶手續及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手續。各方應當全力配合出具相關法律手續,確保股權過戶變更的順利進行。
2、股權轉讓費用的承擔
因辦理股權轉讓的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因股權轉讓應繳納的稅收由甲方承擔。
3、工商登記
為了簡化辦理手續,雙方應工商登記機關要求籤訂的相關股權轉讓協議僅供登記之用,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協議為準。
第四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雙方可以書面的補充協議的方式對本協議進行變更。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協議的內容互相矛盾或與本協議矛盾的,以在後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準。
2、在公司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協議,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協議。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甲方違反陳述與保證條款,致使股權無法過戶或其它實質上導致乙方的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
(4)因本協議簽訂時的情況發生變化,需經過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雙方應當書面簽訂相關的解除與終止協議。
第五條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承諾並同意本協議書涉及交易為機密,各方不向任何本協議當事方以外的第三方洩漏,除非出於法律或政府機關要求。
2、甲乙雙方將在本次股權交易中獲得的資訊、資料作為機密資訊,各方將保護這些機密資訊,不復制和使用這些資訊,除非為完成本次交易需要或出於法律、政府機關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萬分之的違約金。若逾期超過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不退還乙方已支付股權轉讓款。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補償。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產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協議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目標公司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簽訂時間: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簽訂時間: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2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股東股份轉讓協議書,以資遵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的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檔案;
3、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公司章如果協議等有關檔案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東承擔賠償責任謹連帶責任的,新股東按持股比例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並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約支付股權對價,導致股權轉讓不能實現或遲延變更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導致無法使新股東享受股東權益,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股權轉讓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局備案登記一份。
13、本股東股份轉讓協議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轉讓方: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25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_____幣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願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透過,並徵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協議書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____%的股權以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起訴。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合營公司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簽訂之前,雙方協商的任何內容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協議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營公司留存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26
有限公司(以下“甲方”)與有限公司(下稱“乙方”)就轉讓有限公司(下稱“s公司”)股權之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標的物
甲方將其擁有的s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價款和支付方式
2.1甲方轉讓給乙方之股權價款折人民幣萬元;
2.2乙方以現金或其它等價物的方式支付股權價款;
第三條雙方責任和義務
3.1甲方責任和義務
a.保證其轉讓之股權無法律瑕疵,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
b.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次股權轉讓之審批及變更登記等有關手續;
c.承擔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繳納的全部稅費。
3.2乙方責任和義務
a.按照本協議第二條之規定向甲方足額支付價款;
b.協助甲方辦理本次股權轉讓手續。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甲方向乙方轉讓之股權如有瑕疵,應於發現瑕疵之日起十五日內消除該瑕疵,並向乙方支付萬元違約金,乙方可暫停支付價款,待瑕疵消除之後恢復支付,瑕疵消除所費時日自付款期限中扣除;甲方未能在瑕疵發現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之消除,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向甲方收取萬元違約金。
4.2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二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已收價款不再退還,並向乙方收取萬元違約金。
第五條其它
5.1如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5.2本協議使用文字為中文,其它文字文字與中文文字有異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5.3本協議正本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其餘交對外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和工商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審批和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代表簽字:
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簽約日期: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2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的股權以人民幣萬元轉讓給乙方。甲方剩餘%股份。
2、(甲方%-乙方%=%股份)
3、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有關合營公司盈虧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三、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四、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六、本協議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28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甲方為公司(以下稱公司)的投資人,願意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人民幣萬元(佔註冊資本%)轉讓給乙方,且乙方願意自甲方處受讓該股權。為此,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
1、甲方在此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人民幣萬元,即公司註冊資本的%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後,乙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承擔相應責任、義務。
第二條轉讓價格
甲方同意將持有的%公司股權以人民幣萬元轉讓給乙方。轉讓股權交割期限方式:在工商局營業執照變更後三個月之內以貨幣方式交割完畢。
第三條甲方宣告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投資人已履行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第四條乙方宣告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的債權債務和相應的權利與義務。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作為公司投資人履行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由於協議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協議雙方的過失,則根據各方的違約程度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通知
根據本協議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通訊、訴訟或其他檔案,必須用中文書寫,並可用傳真發出(但必須在儘快時間內將其副本郵寄給收件人)本協議的地址或任何一方以書面通知的傳真號碼及地址。
第七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各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把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在北京簽署,一式三份。
2、甲、乙雙方應配合公司儘快辦理有關股權變更的審批手續,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以下無正文,附簽字/蓋章頁)
(此頁無正文,為簽字/蓋章頁)
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29
簽訂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合營他方:有限公司是由和共同投資興辦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有限公司的投資總額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註冊資本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其中:佔有股份--%,佔有股份%。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將甲方在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股權轉讓協議:
一、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基本情況
1、轉讓方(甲方):名稱: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2、受讓方(乙方):名稱: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二、股權轉讓的份額及價格(甲方)同意將其在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權價值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轉讓給(乙方)。
三、股權轉讓交割期限及方式自本協議由審批機構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內,乙方以(形式)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繳付給甲方。
四、股權進行上述轉讓後,乙方承認原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願意履行並承擔原甲方在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權利、義務及責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會成員自動退出有限公司,並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違約責任
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如數繳付出資時,每逾期一個月,乙方需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的,除向甲方繳付違約金之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機構或其它仲裁機構,根據該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八、有限公司的合營他方有限公司自願放棄在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優先權,同意根據本協議的條款而進行的轉讓。
九、此協議經股權轉讓雙方和合營他方正式簽署後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合營他方:法定代表:
20年月日於(簽署地點)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簡單30
甲方:乙方:
鑑於:
1、甲方股東會已經同意乙方透過股權轉讓方式持有甲方51%的股權
2、甲方中轉讓股權的股東已經獲得了法律上必要的批准和同意;
3、乙方董事會也已經同意透過股權轉讓方式受持甲方51%的股權。
所以,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平等協商,就乙方收購甲方51%的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併購方式及內容
1.1本次併購採用股權轉讓的形式,股權轉讓具體為:
1.1.1由甲方股東C將其合法持有的甲方3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所有;
1.1.1由甲方股東D將其合法持有的甲方21%的股權轉讓給乙方所有。
1.2下文所稱“相關股權轉讓方”均指C和D。
1.3甲方保證,於本協議簽訂之時相關股權轉讓方就上述交易之股權與乙方分別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1.4上述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將合法擁有甲方51%的股權,甲方保證,上述股權轉讓協議簽署並履行後,甲方及相關股權轉讓方對該部分股權及相應的權益已經轉讓給乙方,甲方及相關股權轉讓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對該部分股權及相應權益主張權利。
1.5併購後甲方的股權結構變為:
1.5.1乙方合法持有甲方股權比例為:51%;
1.5.1E合法持有甲方股權比例為:49%。
第二條財務基準日及甲方資產評估報告
2.1本次併購的財務基準日為年月日,涉及的甲方資產以xx會計事務所於年月日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記載為準。
2.2前述財務基準日夜是劃分乙方和相關股權轉讓方對甲方富有鼓動義務以及其他法律責任的界限,基準日前的股東義務和法律責任仍由相關股權轉讓方承擔,基準日後的股東義務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3.1股權轉讓價格為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財務基準日甲方51%股權所對應的甲方淨資產價值。
3.2股權轉讓價格以貨幣資金(人民幣)分三期支付給相關股權轉讓方;
3.2.1於本協議第一條第1、2款規定的股權轉讓協議簽署生效後7日內支付股權轉讓款的20%;
3.2.2於完成本次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後15日內再支付股權轉讓款的70%;
3.2.3剩餘的10%股權轉讓款於完成本次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兩年期滿後付清。
第四條甲方企業性質的變更及手續辦理
4.1鑑於乙方是外資企業,且本次併購完成後,乙方將合法持有甲方51%的股權,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方企業性質將變更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4.2為此,甲方負責辦理中外合資企業報批手續,並完成相應的工商登記備案手續。
第五條收購步驟及安排
5.1本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提供與本次收購相關的法律檔案和權利證書,並同時提供本協議第2條規定的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甲方資產評估報告。
5.2在乙方收到本協議第2條規定的甲方資產評估報告以及乙方律師做出盡職調查報告後15日內簽訂相應的股權轉讓協議(其中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應與本協議第1條和第3條規定相一致)。
5.3股權轉讓協議簽署後,甲方以及相關股權轉讓方和乙方應準備好辦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報批以及工商登記所需要的全部法律檔案和辦理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需要的全部法律檔案。
5.甲方負責在股權轉讓協議生效後30內辦理完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報批手續以及辦理股權變更工商登記備案手續和企業性質變更工商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甲方的承諾及責任
6.1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檔案和權利證書是真實的、合法有效的。
6.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財務資料和債權債務的情況是真實的、完整的,沒有任何遺漏。
6.3甲方保證其資產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質押以及法律強制措施,不存在與第三方的糾紛,也不存在被追繳。如出現前述情況,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直接和間接損失。
6.4甲方保證監督相關股權轉讓方全面履行股權轉讓協議,同時負責完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報批手續以及辦理股權變更工商登記備案手續和企業性質變更工商登記備案手續。
第七條乙方的承諾及責任
7.1乙方保證按約支付股權轉讓款。
7.2乙方保證配合甲方,提供辦理股權變更工商登記備案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報批手續所需乙方提供的必要檔案。
第八條稅費安排
8.1本次併購涉及的有關稅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由甲方、乙方和相關股權轉讓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及救濟
9.1本協議任何一方以及相關股權轉讓方違反本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之規定,該行為均屬於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立即糾正違約行為。
9.2違約方應該賠償守約方之全部經濟損失。
9.3相關股權轉讓方因違反股權轉讓協議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時,甲方應負連帶責任。乙方未按股權轉讓協議規定支付股權轉讓款時,按逾期金額每日0、2‰向相關股權轉讓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9.4因發生上述違約行為,致使相關股權轉讓方與乙方的股權轉讓協議被解除或在規定的時間及雙方商定的寬限期內未能完成股權轉讓手續,協議雙方又不能透過協商解決時,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及相關的股權轉讓協議。
第十條協議變更、解除
10.1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檔案,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協議。
10.2由於政府行為造成本次併購不能完成時,雙方同意解除本協議。對解除協議以前發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自己的支出部分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由於戰爭、地震、颱風、火災、水災等(以下統稱為“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次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時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以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應在事件發生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事件情況基本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時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等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政府機構或公證機構出具。
11.2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本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履行影響程度,由各方協商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協議。
第十二條保密條款
12.1本協議、股權轉讓協議以及有關本協議和股權轉讓協議的任何資料、檔案和資訊屬於雙方的商業秘密,雙方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協議和股權轉讓協議以及有關本協議和股權轉讓協議的任何資料、檔案和資訊。
12.2但是,雙方在各自處理公司內部程式及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要求的手續時,可以對本協議內容作必要披露。
12.3雙方可以向各自聘請的中介機構披露本協議和股權轉讓協議以及有關本協議和股權轉讓協議的資料、檔案和資訊,但應要求中介機構同樣承擔保密義務。
12.4本協議一方為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從對方獲得的資料、檔案和資訊屬於對方的商業秘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披露,除為本協議簽訂、履行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目的使用。如果本協議解除,則取得資料、檔案和資訊一方應根據對方的要求予以退還或銷燬,但在爭議解決程式中需要使用的除外。
第十四條通知與送達
14.1任何根據本協議發出的通知應以面呈、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至本協議首部載明之地址或傳真號碼,任何更改上述地址或傳真號碼必須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
14.2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遞交時視為送達;任何以郵資預付的郵寄方式發出的通知在投郵後10日內視為送達;任何以傳真方式發出的通知在發出時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其他
15.1本協議項下任何條款之無效不導致其他條款之無效,本協議雙方應該繼續履行有效的條款,並且協商另行簽訂有效條款替代無效的條款。
15.2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