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精選1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1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後下級。
先急事、後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後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四、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
麵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五、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並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專案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後,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准。
七、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放登記,桑塔納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麵包車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計算,節獎超罰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裡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並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九、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准。
十、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十一、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汙論處。
十二、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十三、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2
一、為切實加強公司車輛管理,進一步做好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執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參照其他單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於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況用車,一般情況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於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排程。
2、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排程,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准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於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准。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後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並在回單位後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准後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後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准,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後,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佈”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稽核後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稽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範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後,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並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後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並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七、附則
1、辦公室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使公司車輛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務於公司總體生產經營活動。
二、適用範圍
3.1本公司車輛分為售後服務車、辦公用車。
3.2.售後服務車是指主要用於電梯維修、現場解決質量、技術問題的車輛。
3.3辦公用車是指主要用於辦理公務和給予部門經理個人配置的專用車輛。
四、管理職責
公司辦公室:負責車輛調配、年審、保險、修理、安全事故處理。負責車輛包乾費用預算控制與審計。
五、管理細則
5.1各類車輛日常排程使用
售後服務車出車審批權維修部與辦公室負責人。
辦公用車上班時間內由辦公室統一排程。
5.2車輛的日常保養
清潔衛生:司機必須隨時保持整個車輛內外清潔衛生,辦公室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定期保養: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定期保養一次,保養點由公司確定。
加油:加油點由公司確定,一般情況下只准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下路途加油不得超過30公升,每月不得超過100公升。
行車記錄:服務用車每週由司機填寫行車記錄,並由使用人員簽字確認,否則財務不得報銷相關出差費用。
5.3車輛的維修管理:一般情況下,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報公司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維修。車輛在路途中出現故障需維修者,由司機電話告之辦公室,同意後方可維修,車輛回公司後補辦手續。
5.4車輛的安全管理
5.4.1車況檢查:司機每日必須檢查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水、油、皮帶等,並填好《車況點檢表》。對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5.4.2安全行駛:司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禁超速、撞紅燈、無照駕駛、酒後駕駛及任意停車。
5.4.3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由於司機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司機責任事故在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個人賠償50%。對於酒後駕車或沒經批准私自出車的,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全部由個人賠償。
5.4.4鑰匙保管:非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複製車輛鑰匙;車輛回公司後或司機請假鑰匙由辦公室託管專人保管;司機離職鑰匙交回公司辦公室。
5.5辦公車輛的費用管理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車輛使用費用實行包乾使用辦法
包乾管理:按國家規費(年審費、養路費、保險費)、加油費、維修保養費、等涉及車輛的全部費用實行包乾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費用情況。
(1)單車全年費用若超過包乾金額,則超過部分由使用人負擔,從年終獎金中一次性扣除。
(2)單車全年費用若低於包乾費,則節約部分加入年終獎金一併發放。
(3)包乾費用指標由辦公室制定下達。
六、罰則
6.1服務用車的司機不按要求使用車輛如:不經批准私自出車、不按規定保養車輛、酒後駕車、以及在加油、維修中營私舞弊等,一經發現,將視情節情況給與批評教育、罰款、以至於解僱等處分。
6.2車輛實行費用包乾以後,包乾使用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對於因車輛問題耽誤正常辦公三次以上,收回車輛,另行分配。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車輛(含腳踏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後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准後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公司後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並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誌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範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核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公司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車輛停妥後,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並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公司設施裝置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菸,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菸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乾淨。
10、停車區域嚴禁喧譁、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後方能離開。
二、違規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安保部。
2、安保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安保部對處罰車輛採取貼條通知方式,並每天在公司內網上予以公佈。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保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安保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5、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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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目的
為切實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使用,進一步規範公司車輛的管理,整合資源,最佳化配置,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種車輛,為公司的良好執行提供強有力的後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有效、有序執行。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範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所有機動車輛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車輛的管理
1、公司所屬各種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和排程,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指派駕駛員出車。駕駛人員私自出車造成交通、車輛機械等事故,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並無條件離崗。
2、公司所屬車輛均由辦公室負責對其的安全檢查和保養保修,並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3、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餘均由辦公司負責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並將車輛的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4、公司各部門所用車輛應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辦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情調整修理。
5、未經公司同意,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違犯者,如發現一次即扣除當天薪金,發現三次者自動離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負全部責任。
6、車輛需要購置附件及物品,均由辦公室負責購買,確需駕駛員購置的應報公司待批覆後,再行購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7、各類車輛駕駛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堅持安全第一,文明駕駛,優質服務,增強工作責任感。
8、車輛行駛當中,如遇突發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公司報告,並就近安排維修(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交公司驗證)。
9、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均由辦公室統一辦理。駕駛員要主動配合辦公室辦理車輛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工作。車輛年審以行駛證期限為準,不得延誤,如因延遲年審發生的滯納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10、公司一般員工辦事,辦公室原則上不予安排車輛。特殊情況,辦事人員應事先填寫《用車申請表》報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籤批後,辦公室方可派車。
11、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車輛實行擇優送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查,修制維護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第四條車輛的使用
1、車輛的使用按先上級,後下級;先急事,後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車,後其它事務的原則安排。
2、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申請,說明車輛使用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
3、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公司領導人批准後,辦公室方可安排,並做好用車(派車)記錄。
4、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駕駛員負責在出車前搞好車輛安全檢查及車輛的衛生。
5、車輛收班後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場所,並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6、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專案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後,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後方可執行。
7、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合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裡程與公里耗油標準核算油料,並做好每月核對無誤。
8、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須報公司領導批准。
第五條車輛的保養
1、日常保養、檢查、維護,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響動,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立即補充或更換。
2、駕駛員應每週進行一次保養,每月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3、對車輛表面附著物要及時清洗,清理發動機罩,車門邊緣和所有蓋板上的所有接逢處時應用海綿仔細擦洗,並沖洗幹。
4、車輛車窗應及時清除橡膠痕跡,油類等,風窗刮水片應定期清洗並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調換。
5、定期保養合金輪殼,長期保持合金輪殼的漂亮外觀,光亮整潔。定期檢查汽車底盤,及時修補及重塗保護層,以保護車輛免受腐蝕及損傷,定期更換機油,定期清洗空氣濾清器濾芯。
6、保持車內無浮塵,無異味,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墊及腳墊平整清潔,車內應保持空氣清新,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7、車輛每行駛到規定公里數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第六條車輛的費用管理
1、車輛的油費實行"總量控制"包於使用的辦法。辦公室根據用車業務量的多少,提出具體的用油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公司非專人用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因私出車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的修理保養費用由辦公室統一彙總,經財務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因私修理費用自理。
4、當月行車產生的費用,須在次月五日前整清(節假日推延)如過期,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5、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年檢,及養修費用由公司彙總後統一支付。
6、車輛行駛當中,所有的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7、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佈"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8、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稽核後方可辦理報銷。
9、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稽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10、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准後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負責結算維修費用。
第七條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於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負擔損失,並予以罰款200元每次或免職處分。
2、違章停車、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3、各種車輛如在行車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並迅速與公司聯絡,接受公司指示,及時向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積極配合處理好現場。如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後向公司報告。
4、在執行公務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外,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在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視責任具體處理。
6、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謹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八條獎懲辦法
1、對模範執行車輛規章制度,工作成績顯著地駕駛員給予獎勵。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後,實施獎勵。
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①凡發生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調離崗位直待開除公司。
②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③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④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50元,造成損壞,由駕駛員承擔,並追究其責任。
⑤未帶齊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得,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⑥酒後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⑦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
⑧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6
為加強對車輛的管理,保證工作用車,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減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車輛使用
一、車輛公司統一管理,辦公室具體安排分管人員負責。總經理工作用車實行相對固定,各部門公務用車需向辦公室申請,說明用車事由並由辦公室統一調配派車。
二、車輛必須由專業駕駛員駕駛,原則上定人定車,嚴禁非專業駕駛員駕車。本單位和外單位駕駛員之間不得私自交換車輛駕駛。嚴禁私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三、非公司人員用車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四、車輛原則實施專人專車駕駛,專人專管。車輛主要用於公司貨物運送和人員接待等重要公務活動,其它情況原則上不予動用。若因特殊情況需要用車的,出省必須經總經理批准。
五、除領導有明確要求外,下班後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指定位置。駕駛員自行停放的,務必確保車輛安全,如有損失責任自負。
駕駛員職責
六、駕駛員應切實履行以下職責:
(一)加強政治理論、交通法規及專業技術知識學習;
(二)自覺遵守派車制度,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違反乘車範圍私自出車;
(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
(四)駕駛員要經常對車況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執行。
(五)辦公室必須加強對車輛的管理,堅持並督促執行派車制度,切實掌握好出車去向。辦公室會同財務部要每半年對各車裡程及油料核實統計上報一次。要切實做好車輛維修費用結算工作,掌握車況,檢查車輛停放情況,切實履行車輛管理職責。
車輛維修
七、所有車輛必須保持整潔,洗車實行定點。
八、凡維修車輛和購置車內設施等必須先報告,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一)車輛修理一般在定點的幾家修理廠進行。修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將應修理的事項和所需經費分項載明,由辦公室簽署稽核意見,最後按相關負責人簽署的審批意見到有關廠家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有需要超出報告及審批範圍的維修,必須再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並按程式得到審批後方可連續維修。
(二)修理過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參與,辦公室及分管負責人要加強對維修情況的檢查和督辦,最大限度縮短修理時間,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維修工作均應遵循採購程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維修的各類事項,一律在本地進行。車輛出差前要搞好檢修工作,出差中途車輛必須修理的,應及時向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報告,按照審批許可權經批准後可在特約維修站(廠)實行簡單維修,維修必須附有清單,換件的必須交舊件。報銷時隨車領導必須在票據上簽字。
(四)車輛維修原則上不得突破定額標準。
維修金額由辦公室請示主管領導審批。
(五)車輛不得超標準進行內部裝飾。車輛設施購置應填寫報告單,經批准後方可進行。
車輛油耗
九、車輛油耗按以下標準執行:
油耗年平均L/100km
十、車輛用油統一購買,憑卡加油。用油發票由各駕駛員及辦公室分管人員共同簽字。車輛加油必須是油卡與車輛相對應,嚴禁給非本單位車輛加油,違者處以2倍經濟損失賠償。
十一、駕駛員必須保證里程錶正常執行,出現異常必須及時報告。辦公室分管人員必須定時對里程錶進行檢測,做到車、卡、油、里程對應。
有關獎懲
十二、違反本管理制度或車輛管理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一)經交警部門仲裁認定:負全部責任的,按理賠責任比例賠償損失的5%;負主要責任的,賠償損失的3%;負次要責任的,賠償損失的1%。
(二)不經交警和有關部門裁決,但又有車輛或其他損失而私了的,費用自理並不得在單位報修。
(三)酒後出車造成的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四)駕駛員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造成車輛損失,由駕駛員本人賠償損失總額的'50%,並作待崗處理。
(五)駕駛員擅自出車造成的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超出責任限額的部分,無論駕駛員有無過錯均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六)駕駛員本人非違規駕駛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違規駕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賠償後,餘下部分由駕駛員負責。
(七)不經審批的維修、購置、整容裝飾和換胎、補胎以及超審批範圍的各類事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駕駛員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7
一、 車輛管理
1、 本公司的車輛由倉儲部管理,並指派專人負責對車輛排程。
2、 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需由他人駕駛時,應告知車輛效能、狀況併到車隊排程處備案。專任駕駛員應每週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3、 各部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用車通知單”一式二聯,經單位主管領導核准後交倉儲部車隊調派(主管領導不能核准的部門,由主管領導籤批授權委託書到車隊備案)。
4、 “用車通知單”應詳細填寫用車時間、路徑、起止目的地。
5、 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6、 車輛到達目的地後,按對方要求妥善停置車輛。
7、 車輛出門按公司的出廠管理規定執行。
二、 駕駛員管理
1、 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有規章制度,安全駕車。並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有規章制度。
2、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注意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 駕駛員應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的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5、 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6、 駕駛員出車歸來後應到車隊排程處登記當日出車路橋費,實際出車路線等其它特殊情況。車輛駛回後應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並將車門鎖好。
7、 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 駕駛員對車隊排程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部長反映。出廠後以生產銷售為主,聽從用車部門的工作安排。
9、 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執行。發生交通事故,除取消安全獎外,交通事故由駕駛員按《~年車隊承包合同》的規定承擔損失。
三、 車隊服務範圍及費用分配
1、 車隊服務範圍:銷售部要求送貨上門的客戶(產品售價中包含運費)不包括主機廠相關人員的其它業務要求,製造部外加工單位(產品裝飾費中已含運費的除外),採購部(外協加工單位不含運費,外購件除外),財務部、質管部、倉儲部的零星用車。
2、 車隊各類車型費用標準按XX年標準和統計口徑執行。
3、 內部費用以“用車單”為準,按各部實際用車裡程數與標準單價計算。
4、 對於不屬車隊服務範圍的用車,用車部門填寫“用車單”一式二聯,經用車部門主管領導稽核批准後交到車隊進行費用核算,按實際用車裡程與實際市場價格收取出車運費並在“用車單”上註明價格,扣除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出車費及輔料費按實際收回運費(含抵款)利潤的50%作為獎勵及二次分配基金。
5、 公司責任的急件產品發生的運費由責任部門承擔,外單位用車的運費由用車人向外協廠收取(包括抵款收取),未收回的外單位運費則由用車人工資承擔。採購部調拔材料用車費用如含在調拔單價中則由採購部承擔運費。
6、 屬於車隊服務範圍的實際發生費用(財務核算扣除折舊)與分攤到各部門的消耗之差為車隊當月的利潤情況。費用超標按5%扣罰車隊工資,年末拉通計算。
7、 不屬於車隊服務範圍的費用,月末由車隊將用車通知單彙總後到財務科結算費用。
8、 修理費、燃油費超標按車隊承包合同考核。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本規定適用於對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二章 車輛維修規定
第4條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後應立即上報車隊主管,並進行維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向車隊主管詳細說明維修的專案和損壞原因,經車隊主管稽核預算費用後,屬於100元以下修理專案的,經車隊主管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1000元以下修理專案的須經部門經理稽核批准後方可進行修理;1000元以上維修項的報請公司領導批准修理。
第7條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8條 公司的公務用車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必須由車輛主管提出維修專案申請,並對修理費用做出認真評估後,報部門經理批准,送達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專案與送修專案不符時,應及時上報車隊主管並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隊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上報公司領導,經審批同意後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完成中修、大修後,司機或車隊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12條 車隊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並要登記造冊, 妥善保管。
第13條 送修理廠的車輛,要堅持厲行節約,修舊利廢,以修復為主,換件為主的原則。
第14條 接到車輛需維修資訊後,根據車輛狀況、維修專案,統籌安排車輛修理。對進修的車輛,根據維修規範和維修專案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判斷故障原因和決定維修手段。
第15條 對於比較大部件的維修或零件更換,應嚴格按照維修規範,先上報後更換的原則進行維修配件安裝。
第三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6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多餘部分不予報銷。
第17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指定修理廠點每季度或每半年統一結算。
第18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後司機或具體承辦人應將廢舊零部件交車隊主管審查,車隊主管報公司領導稽核。
第19條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200元以下修理專案時,須電話徵得車隊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車隊主管報請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維修。
第20條 車輛在路途中需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經車隊主管進行核查後,方可進行報銷。
第21條 駕駛員因人為因素造成車輛與輪胎損壞的,由其本人承擔費用總價的20%。
第四章 附則
第22條 本規定經公司領導辦公會議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23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定發生衝突時,自本規定頒佈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第24條 本規定由機場執行保障部 機務特車室制定並解釋。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9
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後緩,先重要後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於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並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准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責任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積極採取措施,協助處理,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於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核准後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於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己處理的故障儘量自己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式經領導審批後,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就地維修,但事後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式呈報審批。
六、關於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保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緻檢查;車輛要保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並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責任,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況並統一公佈,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況報單位領導。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10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車輛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充分利用現有車輛資源,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可調配公用車輛
第2章 組織管理
第3條 行政部負責辦理新車購進後交費、領牌、辦證、保險等相關手續。
第4條 公用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由行政部保管,並負責所有規定費用的繳納。車輛資料應分類保管,保證資料齊全。
第5條 行政部負責安排司機對車輛的日常保養、維修及年審。
第6條 行政部負責安排處理交通事故及車險索賠。
第7條 行政部負責組織司機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評工作。
第8條 公司所有可調配車輛均由行政經理統一排程,主管不在位時由公司管理層代理管理。
第3章 用車原則
第9條 總經理及常務副總專用車,未經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准,任何人不得動用。
第10條 生產用車優先。當生產用車與公務用車相沖突時,生產優先。
第11條 合併使用。同部門不同線路用車時,應服從行政經理調派,合併使用。
第12條 客貨分開。轎車不得裝載過重貨物。
第13條 嚴禁私人用車。
第4章 車輛使用程式
第14條 用車部門人員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稽核後交行政部。
第15條 行政部負責安排排程,由行政經理根據需要和車輛排程情況做出用車安排。
第16條 行政經理審批後,車輛駕駛員憑派用單出車,要嚴格按照批准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
第17條 用車完畢,駕駛員應填寫行車日誌(里程、費用等),帶車人應將簽字確認後的派車單交行政部。
第5章 駕駛員須知
第18條 駕駛員應保持服裝、儀容整潔,講衛生、懂禮節,以維護公司形象。
第19條 出車前例行檢查。
1、檢查證照是否齊全。
2、車況,如車燈、水箱、剎車、輪胎、油等是否正常。
3、核對公里數。
4、每日收車前必須檢查車輛用油情況,如果油量不足一格或者油量不足,必須在回程路上加滿油。
第20條 嚴禁無照駕車、酒後駕車、帶病駕車。
第21條 駕駛員對所駕車輛負保管的職責,經證明有故意或過失的行為,造成所保管車輛有損害或丟失等後果,應負相應責任。
第22條 駕駛員應做到文明、禮貌、安全、周到,時間觀念要強。
第23條 每天上午出車前必須清洗車輛。
第24條 駕駛員必須隨時掌握車況,做到及時申請維修及更換零配件。
第25條 各種車輛應按規定位置停放。
第26條 駕駛員實行夜間輪流值班制度。
第27條 車輛加油應憑加油卡到中石化加油站加油。
第28條 不得私自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否則視情況給予嚴肅處理,逐漸達到車輛管理到人,責任一對一。
第29條 如實填寫行車日誌,每月30日前將行車日誌上交行政部,作為車輛油料和出車補助的考核依據。
第6章 用車須知
第30條 各部門因公外地用車,應提前一天書面申請,緊急事件或特殊情況可臨時提出申請,以便統籌安排;
第31條 車輛出勤,應將《派車單》一聯由司機保管,另一聯在車輛回公司後由用車人及時註明返回時間送達行政經理處。
第32條 用車人員必須講究禮貌,按級別先後上下乘坐。
第33條 依車輛的限載為準,乘員、載物均不得超載。
第34條 保持車內清潔。
第35條 車內禁止吸菸。
第36條 物料應放在行李廂或車廂內,不得在座椅上任意擺放物品。
第37條 精密儀表、電器等確需放在座椅上,應事先加墊。
第38條 開車前應向駕駛員講述路線、停車點及預定停留時間等。任意改變行車路線的和不合理的要求,駕駛員有權拒絕。
第39條 行駛途中不得同駕駛員進行交談,以免發生意外。
第40條 行駛途中如發生機件損壞或交通事故,乘車人員應協助處理,並向行政部報告。
第41條 小車用油實行百公里油料考核,節獎超罰,考核指標見附件。
第42條 外單位借用車輛,原則上一律不借,確需要借的,由主管副總批准,上報公司領導酌情給予安排。
第7章 車輛維修保養
第43條 國產新車按使用說明書,在規定的里程內到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保養;進口車或無規定維修點的國產新車,由行政部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
第44條 車輛維修應在行政部指定的維修點進行。
第45條 車輛維修前應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註明修理範圍、更換機件專案及大致預算等,由行政經理核准後送指定維修點維修。如果超出維修內容,發生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承擔。
第46條 修理後應先試車,合格後方可簽單。維修費由行政部按月結算,經行政經理簽字後報銷。
第47條 凡更換的零配件,應將原件帶回工廠交行政部驗證後作報廢處理。車輛在長途途中損壞,應儘可能就近修理並上報行政部。
第8章 交通違規
第48條 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法規,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第49條 因違規被扣駕照或交納罰款外出的,按事假處理。
第50條 交通事故的處理。
1、事故發生後,應先保護現場並急救傷員,及時撥打122報案,立即與行政部聯絡,通知保險公司,以利於車險索賠。
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人身傷害、其他財產損失等,除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外,差額部分根據交警部門處理結果,由駕駛員與公司共同負擔,駕駛員負擔視責任性質而定。
第9章 賠償責任
第51條 車輛被盜賠償。發生車輛被盜的,除向保險公司索賠部分賠償外,其餘部分由當事人依據下列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因駕駛員個人原因,不能提供車輛證件,導致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拒絕受理,其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承擔。
2、駕駛員擅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賠償車輛全部實際損失。
3、經批准的私事用車,賠償車輛實際損失的80%。
第52條 車輛損壞賠償。各種情況發生車輛損壞,除向保險公司索要部分賠償外,其餘部分當事人分別承擔賠償責任。
1、班後不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2、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3、車輛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地或在工廠內停車場地,發生相互碰撞損壞,由當事人或肇事者賠償10%。
第53條 事故賠償
發生各類事故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除向保險公司索償部分賠償外,其餘部分由當事人根據不同原因和責任承擔。
1、因公發生交通責任事故,我方負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責任的,分別承擔10%、20%、30%、40%的賠償款。
2、經批准的私事用車,產生的費用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3、駕駛員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11
(一)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後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裝置部門組織檢驗,並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後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車輛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透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透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後進行指揮。
(三)車輛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後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於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後車的間距應不小於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於5m,車身後欄板與建築物的間距應不小於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五)非機動車
1、腳踏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六)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後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誌行駛,並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並定期進行稽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塗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菸、飲食和閒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後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
(七)獎勵和事故處理的規定
1、對安全生產和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保養車輛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2、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處理,本著"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發生事故後除按公司考核辦法、考核外,還要對責任者視事故性質、情節輕重、損失程度,給予批准教育、行政處分或處以罰款。
3、對公司內交通違章,無故造成車輛損壞者,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可根據違章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討或罰款處理。
4、車輛在公司外發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門給予不同形式的處罰者,公司不再重複處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規定給予責任者行政處分或賠償經濟損失。
5、對公司內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報市勞動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會同處理。
6、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搶救受傷者,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公司外事故報市交通管理機關,公司內事故報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聽侯處理,肇事潛逃者加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12
一、單位車輛管理制度概況
1、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後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並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範。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後果由駕駛員負責。
2、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3、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稽核公佈。
4、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准。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單位車輛排程和使用制度
1、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一進行安排、排程。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排程。車輛排程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領導批准,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並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2、車輛排程實行先領導後一般,先急後緩,先遠後近,先鄉鎮後城市,先會議後出差,先保證工作後私人用車的原則。
3、設立車輛調派執行公示欄,公佈每日車輛執行安排情況,接受監督。
4、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註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並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彙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5、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6、車輛出車返回後,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於車輛排程。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後,由領導負責安排。
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
②遇天災人禍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三、單位車輛維護與修理制度
1、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定期進行保養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約開支。
2、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3、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
4、未經批准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徵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後到定點廠家維修,並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四、相關費用報銷制度
1、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稽核批准後報銷。
2、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稽核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彙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複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並準時交納罰款。
五、單位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3、公車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餘費用,並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餘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4、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鑽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後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5、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執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六、單位考核與獎懲
1、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和表現突出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等獎勵。
2、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年終公司將給予獎勵。
3、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和發生事故者,公司視具體情況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辭退處理。
七、違規與事故處理制度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因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司機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無照駕駛。
2、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除認定是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外,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範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
(2)出現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當事人承擔全額罰金。
(3)當公司車輛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公司接到的罰款由當事人承擔。
3、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單位共同負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並即與辦公室及領導聯絡協助處理。
5、當發生交通事故時,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以下幾點。
(1)迅速與公司聯絡,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儘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後聯絡。
(3)應記錄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
(4)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和聯絡電話等資料。
(5)如發生人身傷害,應迅速將傷者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6)記錄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和身份證號碼等。
(7)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八、本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制度由頒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切實加強對公司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確保安全”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下列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的所有車輛。
第三條 權責部門
本制度所指的車輛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第二章 車輛管理
第四條 車輛有關證照及車輛鑰匙,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第五條 所有車輛保險統一由財務部辦理,根據地方統保政策,考察選擇最優保險公司。
第六條 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後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並鎖好方向盤和門窗,做好安全防範。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未有停車標記的路邊停放,否則產生不良後果由駕駛員負責。
第七條 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准。(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專人專車是指誰申請誰駕駛,如長途出差,申請人需在申請出車前說明中途輪換駕駛的具體人員;駕齡未滿1年(專指高速駕駛),有不良駕駛紀錄的,服用國家交通法規規定的禁駕藥物的不在申請人範圍。)
第八條 車輛加油管理。加油油卡統一由財務部續費充值;特殊情況下,如需現金加油,需要經財務部主管領導授權同意,且開據加油憑證,統一向財務部報銷,如駕駛員私自加油,將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加油費用。
第九條 每車應設定《用車登記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主管領導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並停止其用車權利。
第十條 本公司車輛一般不得用於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第三章 用車管理
第十一條 用車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駕照。
第十二條 公司車輛不得借給非本公司人員使用。
第十三條 使用人於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後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後果負責。
第十四條 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用車登記表》,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括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十五條 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行政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
第十六條 對無法安排的用車,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十七條 用車人員須嚴守交通法律法規。
第十八條 公司員工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由於員工加班較晚(晚上9點以後)且經公司領導特許者例外。
第十九條 用車人員返回時,應及時填寫《用車登記表》,並及時上交車輛鑰匙等相關物件。
第四章 車輛保養
第二十條 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第二十一條 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行政部安排人員辦理。
第二十二條 用車人員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交車前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二十三條 車輛需維修時,事先應徵得行政部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後定點(一般預設為4S店)維修,並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維修原則: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維修部)。
第二十四條 未經批准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維修點,其費用不得報銷。
第五章 費用與報銷
第二十五條 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稽核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用車人員彙總報銷,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複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第二十六條 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稽核批准後報銷。
第二十七條 用車人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用車人員個人承擔責任,並準時交納罰款。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14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執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1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並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排程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准,行政部備案。
2.2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對審批透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並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並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資料。
2.2.4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後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
2.2.6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後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稽核,稽核無誤後存檔。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後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2.3.2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排程,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排程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3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4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並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5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一儲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後,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准。
2.3.8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9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後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准後方可。
2.3.10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並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1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2.3.12部門間車輛呼叫應經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3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車輛加油卡辦理後,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的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於月底資料統計。
2.6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貼上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2.7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資料,其中:
a、月初餘額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餘額。
b、本月充值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c、月末餘額為油卡最後一次加油後的金額。
d、本月用油=月初餘額+本月充值-月末餘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數為上次記錄資料時的車輛公里數。
l、中止公里數為本次記錄資料時的車輛公里數。
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為本次記錄資料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2.8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稽核。
2.9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並在小票背面註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齊上報財務稽核。
2.10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的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瞭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並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稽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稽核。
3.3車輛油卡充值申請稽核通過後,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並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後一週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後,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職責
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專案進行稽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並儲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並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
2.2.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專案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2.2.2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執行里程數填寫執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後,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後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後奏。
2.2.5定期保養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檢查——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憑審批後的《車輛維修申請單》(專案、金額)透過報帳中心借款——對審批後的專案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專案,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專案進行稽核——透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
2.3.1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並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彙報,請示處理方案。
2.3.3發生修理後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鑑定、稽核。
2.3.4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准後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鑑定、稽核——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4保養、維修後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於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後,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稽核後,可用其它發票衝抵報銷。
1.2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瞭解罰款原因,屬於駕駛員出於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稽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於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鑑於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絡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鑑定,出具鑑定報告。
2.3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儘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後,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於駕駛員,爾後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傳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5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後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6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衝賬手續。
2.7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後方可支付或衝賬,否則不予辦理。
公司工程車輛管理制度15
一、概述
1、為規範公司車輛使用管理,提升公務車使用效率,確保使用人及車輛的交通安全,減少費用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適用於本制度。
3、嚴禁用公務車辦私事,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二、範圍
1、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請用車。
2、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管理部統籌安排。
三、權責
1、管理部統一負責公務車管理。
專人負責排程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呼叫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負責人指定人員負責排程。
所有公務車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車輛的鑰匙管理等。車輛的日常保養,投保事宜及保險單的管理。公務車加油卡的日常監督管理。
2、財務部統一負責公務附屬資料管理。
公務車車輛行駛證、保險卡及附屬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務車的備用鑰匙,備存一份於公司財務部保管)。公務車加油卡辦理、衝值。
四、公務車申請使用流程
(1)工作時間使用
1、市內用車,用車人應提前半小時提出申請,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交管理部統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交於管理部領取車鑰匙和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必須提前一天報管理部和總經理批准。
3、為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併或不必要的用車,管理部綜合考慮用車的先後、人數、輕重緩急安排公務車的使用。
4、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的,獲得總經理或管理部負責人同意可使用公務車,於事後一天內補辦相關派車手續。
5、公務車使用人每次用車結束後,應自覺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上的時間、里程等相關內容並及時將車鑰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時間使用
1、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假日等)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使用。
2、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同意後方可使用。
五、相關規定
1、公務車使用者僅為取得有效汽車駕駛執照者。
2、駕駛員與使用者應愛惜車輛,公務車每次使用結束後,及時清理車上垃圾與物品,保持車輛的乾淨整齊。
3、駕駛員為公務車具體負責人,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並負責公務車日常管理與維護,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養。
4、公務車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行車守則,出車前、行車中、返回後檢查。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離開車輛時鎖好門窗。
5、公務車駕駛員對公司公務車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檢修,定期維護與保養,提前一天填寫《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表》。自覺維護使車輛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如發現車況不佳或損壞及時向管理部報告車況,徵求車輛處理意見。
6、公務車駕駛員每天及時向管理部彙報車輛使用情況,以便管理部對車輛進行有效排程。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排程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8、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4)由於本身操作不當或違章操作發生交通事故。
9、對於領導特批的私人用車,對其期間產生的油費、過路費等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10、公司正式員工婚、喪(直系親屬)事件用車,可由公司派司機提供車輛一臺並免費使用一天時間,如需車輛二臺或二天時間按相關規定執行。
11、公務車在使用途中如發生不可抗拒的事故,應先搶救傷患人員,及時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總經理報告。
六、其它
1、財務部每月填寫《公務車加油統計表》與《公務車加油彙總明細表》,月度管理部與財務部核對車輛用油臺賬,嚴格按行車裡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油料費用的須報公司批准。
3、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公司公務車為公司財產,任何人無權損壞,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