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通用43篇)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通用43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通用4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1
一、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本單位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具體由辦公室負責。
二、對上級部門發來的檔案,要進行檔案、文號、機要編號的核定、登記。
三、本單位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檔案及資料應及時送交收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儲存,如職工工作需要借閱的可影印或借用。
四、凡正式檔案在經登記後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分送領導和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或急件應立刻呈送領導(或分管領導)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
五、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2
局辦公室負責我局對外行文和公文的收發處理工作,為使行文和收文處理規範化,特規定如下:
一、行文
(一)凡以我局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檔案(報告、請示、紀要、通知、函件等),由承辦科室擬稿,經科室負責人、分管
(二)經局
(三)行文規則參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國發[XX]23號)有關規定執行,行文流程按局辦公處理系統流程進行。
二、收文處理
(一)所有發至我局的公文(含傳真件公文和附有
(二)檔案按辦件、閱件進行分類。辦公室負責人根據檔案內容和規定的傳閱範圍,提出辦文意見,送局
(三)對急辦件,辦公室應立即將檔案送交局
(四)一般公文透過局內
(五)凡外出開會、學習帶回的檔案及材料原件須交辦公室登記存檔。
三、保密檔案收發管理
(一)遵守公司統計報表管理制度,保密資料統一由本局兼職保密員收發、傳遞、清退和銷燬,並嚴格把好收發關、傳閱關、清退關“三關”。
(二)制發文件時,經辦人要根據檔案、資料的內容和定密範圍,標明密級、保密期限,確定傳送範圍、數量,送局
(三)保密檔案、保密資料必須在辦公室內進行傳閱,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傳閱範圍;不準擅自影印或抄錄保密檔案,不得將檔案帶出辦公室;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的,需經局
(四)影印保密檔案、保密資料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嚴禁將保密檔案、保密資料拿到社會上營業性場所影印。
(五)借閱保密檔案、保密資料須按閱讀範圍借用,並辦理登記、簽字手續。用完後,要及時歸還。
(六)對保密檔案、保密資料要定期清查,一般每季度清查一次。年終進行全面清查、核對,發現欠缺要及時追查,防止丟失。
(七)銷燬保密檔案、保密資料時,必須登記造冊,經主管局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3
1、學校各部門對學校以上檔案的收發,傳遞,閱辦,保管,存檔要有專人,做到“三勤”:勤催辦,勤檢查,勤回收。各部門、年組取的檔案要有專人保管,並按要求定期交回。
2、收發檔案有登記。收到上級檔案後,由專人拆封,認真核對份數,統一編號,及時登記;向下發文時,明確份數,嚴格履行發文登記(簽字)手續。
3、傳閱檔案有專夾。做到及時,準確,去向清楚;達到“三不”:批閱不積壓,承辦不橫傳,傳閱範圍不擴大。
4、借閱檔案有手續。借閱秘密檔案要嚴格履行領導籤批,本人(借閱者)簽字手續,閱後及時歸還。
5、繳毀檔案有清單。對清繳上來的檔案,按規定該存檔的存檔,該上繳的上繳,該銷燬的銷燬,無論是存檔,上交或是銷燬,都必須分類列出清單備查。
6、存放檔案有專櫃。需要繼續儲存的檔案,要設專櫃專人分類保管,存放檔案的室內要有晝夜值班人員,確保檔案管理安全。
7、秘密檔案不準與其它公文混存,更不準亂放損壞或丟失。丟失者要追查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紀律處分。
8、上級召開會議由領導帶回的檔案,一律交文秘人員登記,保管幹部調動工作,事先要把檔案交清。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4
1.技術檔案分為“受控”個“非受控”檔案兩大類。“受控”檔案指與質量管理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
2.檔案的更改須填寫《檔案更改申請單》由負責人簽字後方可更改並標識,檔案更改幅度較大時,予以換版。換版檔案下發後,必須將原檔案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證使用有效版本。
3.檔案領用者,因檔案丟失或者損壞需要領用新檔案時,到行政部填寫《檔案處理單》,經常務副總稽核、批准後方可領用。
4.檔案管理者、檔案持有者要派專人管理檔案,並保持文字清晰,外來借閱者需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表》,經常務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閱。
5.作廢檔案銷燬時,由該部門填寫《檔案處理單》,由總經理稽核、批准後統一銷燬。需要留用的加蓋“作廢留用章”後方可保留。
6.質量記錄的格式和內容由使用部門設計,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統一編號控制。質量記錄表需要更改時,仍由原審批部門審批。
7.質量記錄填寫:要求個部門質量記錄填寫人員在填寫時要及時、完整、自己清楚、資料準確、使用中性筆或者圓珠筆筆填寫。質量記錄原則上不準更改,如有失誤或者計算錯誤時,在改動處劃改並簽名。
8.質量記錄的借閱:外來人員借閱質量記錄經常務副總批准後辦理借閱手續借閱,公司人員經行政部部長批准後,辦理借閱手續。
9.質量記錄的管理和儲存:質量記錄由本部門制定專人負責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盜、防火、防蛀、儲存期按《質量記錄清單》的要求實施。
10.各類質量記錄由各部門指定專人手機、整理分類並裝訂,行政部負責歸檔並規定期限儲存。
11.質量記錄銷燬:對於超過儲存期的質量記錄,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門負責簽字,包常務副總稽核批准後,進行銷燬並填寫《質量記錄銷燬清單》,需要保留的記錄加蓋“作廢保留”章後由行政部統一儲存。
12.行政部對質量記錄的填寫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留有記錄,填寫《監督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檔案的起草、審查、審批、釋出、執行、修改、廢止和備案。
3定義
3.1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3.2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有效版本的檔案。
3.3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3.4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4.2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4.3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4.3.1各部門負責制定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制度檔案。
4.3.2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組織制定公司體系檔案、程式檔案、管理檔案。
4.3.3人事行政部為公司檔案規範化統籌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檔案立、改、廢的稽核(核稿)、釋出、彙總。
5檔案分級分類
5.1檔案分級
5.1.1一級檔案:公司戰略規劃具有長期指導性、規範組織行為的概述性檔案或制度彙編類檔案等的系統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員工手冊、經營管理規範等。
5.1.2二級檔案:規範各專業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管理等方面的檔案。
5.1.3三級檔案:各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等具體實施的作業指導流程及相關技術檔案、操作規定、規範、專案管理檔案、公文等,包括具體的作業方法和標準。
5.1.4四級檔案:表格、表單類檔案,凡記錄作業結果所用的表格等。
6檔案編號、標識與控制
6.1檔案編號:[Microsof1]公司名稱+部門代號+檔名稱+檔案順序號+時間
注:各部門代號
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
6.2檔案的標識與控制
檔案分受控與非受控兩種,在管理體系執行的有關場所應用的檔案及提供給稽核機構的檔案為受控檔案,以編號為受控標識;如因其他目的提供給客戶的檔案為非受控檔案,不作標識;
長期有效的檔案予以編號和標識,控制其發放,回收作廢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時間有效的檔案過期自然失效,以其標題、日期作為標識,不必跟蹤回收其過期版本。
7檔案編制、稽核、批准和釋出
7.1行政檔案與管理性檔案的編制與審批
(1)公司級行政性檔案:公司組織機構設定、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經營管理、技術、生產、薪資福利、獎懲等重要決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編制。
(2)公司級管理性檔案: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由各部門依本制度4.3條負責編制。
(3)各部門行政性檔案:各部門因部門管理及工作開展所需求釋出的通知/通告,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編制。
(4)公司及各部門所有行政性檔案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公司內部業務便籤》,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5)公司及各部門所有管理性檔案的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檔案審閱簽發單》,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7.2檔案歸檔、發放、保管
7.2.1檔案歸檔
(1)經審批後的檔案,人事行政部負責填寫“檔案/記錄目錄”,並且將電子檔和紙張檔案同時歸檔。
(2)各部門收到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保管。各部門的“檔案/記錄目錄”應定期予以更新,並將影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編制/更新公司《受控檔案清單》。
7.2.2檔案發放
公司受控檔案、記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按以下範圍發放:
(1)管理手冊、程式檔案和公司管理檔案下發至各部門;
(2)作業檔案、記錄下發至使用檔案的相關部門;
(3)各個部門都要使用相應檔案、記錄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時收回作廢檔案;行政辦公室擬定《檔案發放登記表》按上述規定範圍發放檔案,並註明發放數量,填寫發放編號,並由領用者簽名。
(4)檔案接收部門應指定人員接收檔案,收文者要在《檔案發放登記表》中籤名。
7.2.3檔案保管與借閱
(1)檔案保管:所有經批准釋出的檔案皆應登記編目並歸檔保存於檔案的歸口部門,檔案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並確保檔案清晰易於識別。
a、行政檔案正本、管理檔案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術檔案正本按檔案歸口存放於檔案產生的技術部門。
c、外來檔案正本依檔案分類存放於檔案室及相應的檔案接收部門。
(2)各部門需要借閱檔案時可向檔案歸口部門辦理借閱手續,各部門檔案管理人員應建立“檔案借閱登記表”,管理檔案的借出和歸還。
(3)存放與硬碟和軟盤的檔案應有備份,並作出版本標識,採用密碼進行保護,限定查閱及使用範圍,由授權使用的人員進行操作。
(4)檔案的持有者若跨部門調動或離職,應辦理檔案交接、歸還手續。
7.3檔案的更改與回收作廢
7.3.1檔案更改
(1)當檔案不適應需要更改時,由檔案歸口部門提出,並實施具體更改工作,檔案更改必須符合統一性、協調性,必要時相關的檔案應進行同步更改。
(2)檔案更改的起草、稽核、批准由原檔案起草、稽核、批准部門/人員按負責填寫《檔案更改/評審單》並實施更改。
(3)檔案修改內容較少時,可以採用劃改、換頁的方式進行更改;單檔案更改超過三次或更改較大或公司組織結構、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進行換版。
(4)公司檔案更改狀態按版本號為A版(B、C、D等)/修改狀態為0(1、2、3、4等)依此編號。版本號與更改狀態之間的關係為:每版檔案同一版本內可以允許修改10次,即修改狀態號最高是10,當超過10次時,檔案換版,即由A版升為B版,以此類推。特殊情況下,換版不受此限制。
(5)檔案更改內容必須及時到達檔案使用場所,對檔案的宣貫、實施情況有檔案歸口部門進行檢查,並確認更改效果。
(6)公司鼓勵各部門及人員在使用檔案時及時發現檔案的問題,提出檔案更改意見。
7.4檔案的作廢與銷燬
(1)各部門使用中的檔案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檔案釋出時,原檔案應作廢收回,作廢的原版檔案由人事行政部按原發放數量回收,並登記標明回收日期。
(2)檔案作廢或換頁換版時,對已回收的作廢檔案由行政辦公室及時銷燬,並記錄在《檔案銷燬(留用)記錄表》中,若需保留作廢檔案時要在檔案上標註“作廢”字樣。
(3)各類檔案的儲存期按《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7.5外來檔案管理
7.5.1外來檔案接收與歸口
(1)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行業、地方標準;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管理辦法、制度、規定等外來檔案,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收集管理,並建立《外來檔案清單》。
(2)外來檔案由接收部門或形成檔案部門歸口管理。
(3)外來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執行的檔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交由相關部門傳閱執行,履行完畢後,由執行部門記錄執行情況,交檔案室備檔。
7.6保密檔案的管理
7.6.1保密檔案及保密資訊在形成後、歸檔前以“誰形成誰負責”為原則進行管理,秘密資訊以載體形式歸檔後,交由檔案室負責管理。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技術檔案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夠持續發展並在市場上保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術檔案屬於公司所有。
2、為規
3、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的技術檔案的管理。
二、技術檔案的編制
1、技術檔案包括:技術檔案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開發計劃階段:
2)開發設計階段:原理圖、印製版圖、產品程式設計手冊、機械結構圖、程式設計器件燒寫檔案、可程式設計器件原始碼、硬體程式設計手冊、軟體安裝包、驅動程式、設計評審記錄表。
3)產品除錯階段:產品除錯手冊、產品焊裝明細表、產品除錯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產品維護階段:設計開發
2、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和資料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等相對應部門編制,各部門應對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技術檔案的提交
1、在產品開發的整個週期中,設計人員必須按照技術檔案規範認真進行各項檔案的編寫工作,以保證技術檔案的完整性。
2、在產品開發的各個階段,設計人員都必須按時提交設計檔案,並儲存在公司的伺服器中。每當設計檔案發生重大更改後,設計人員都必須重新提交檔案,以便更新伺服器中的檔案,保證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設計檔案的提交以starteam為準,設計人員須按照提交的檔案類別提交到starteam相應的目錄。
4、對於已提交的檔案,任何人員不得故意在伺服器上進行刪除。
四、技術檔案的歸檔
1、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檔案的稽核和批准;技術檔案的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稽核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2、技術檔案應保證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稽核、批准等欄中籤署齊全,簽署不齊全的技術檔案不得用於歸檔。
3、檔案簽署分為紙質檔案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和光碟簽署。其中,紙質檔案簽署須在紙質檔案上手寫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則在starteam上以備註的方式進行簽署,光碟簽署則在光碟封面的標籤上進行總體簽署。
4、各類歸檔檔案經確認無誤並且簽署完畢後,方可進行歸檔工作。歸檔檔案要求一式兩套:一套存放在公司伺服器上,供查閱使用;一套刻錄成光碟,做封存保管。
5、用來儲存歸檔檔案的光碟或其包裝盒上應貼有標籤,標籤上須註明光碟的大致資訊,如名稱、編號、簽署資訊等。
6、歸檔檔案時,須填寫《設計專案歸檔資料清單》,並對歸檔檔案進行真實有效型和完整規範性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給予存檔。
五、技術檔案的借閱
1、任何員工之間不得私自傳閱技術檔案,不得非法保持不具許可權的檔案。
2、若因工作需要,須借閱技術檔案,則需報相關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7
1、技術檔案包括:技術檔案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開發計劃階段:方案設計、設計開發計劃書、檢驗要求。
2)開發設計階段:原理圖、印製版圖、產品程式設計手冊、機械結構圖、程式設計器件燒寫檔案、可程式設計器件原始碼、硬體程式設計手冊、軟體安裝包、驅動程式。
3)產品除錯階段:產品除錯手冊、產品焊裝明細表、設計評審記錄表(原理圖和印製板圖)、產品除錯記錄。
4)產品維護階段:設計開發總結、軟體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和資料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等相對應部門編制,各部門應對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4、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檔案的稽核和批准。
5、技術檔案的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稽核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6、技術檔案應保證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稽核、批准等欄中籤署齊全,簽署不齊全的技術檔案不得用於生產和歸檔。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體例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和外來檔案的管理。
3職責
3.1公司總經辦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本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3.2總經辦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檔案、法律法規檔案、政府相關外來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3.3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有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3.4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3.4.1總經辦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及其他基礎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發文(通知、通告)等檔案。
3.4.2財務部負責制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檔案。
3.4.3客服部負責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檔案。
3.4.4生產部負責制定公司生產管理制度檔案。
3.4.5質檢部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質量體系檔案、產品認證檔案,並負責制定質量管理制度、產品質量檢驗規程、檢驗作業指導書等檔案。
3.4.6設計部負責制定公司公司技術管理規範、產品技術標準、產品設計開發輸出檔案(設計圖樣、產品bom、檢驗標準、規範測試)等檔案。
3.4.7工廠負責制定產品bom、產品工藝檔案、操作規程、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檔案(由打樣工廠負責)。
3.4.8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制定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編制,公司副總或部門負責人稽核,總經理批准。
3.4.9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分發布前,應向總經辦提交電子/紙張檔案稽核備案,並獲得檔案號。
3.5質量體系檔案的編制、稽核、批准、釋出,依《質量手冊》和《檔案控制程式》的規定執行。
4.定義
4.1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4.2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檔案,
4.3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4.4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5.工作程式
5.1檔案的分類
5.1.1檔案屬性分類
(1)質量體系檔案:質量方針、質量目標、質量手冊、質量體系程式檔案、質量計劃及質量體系執行過程中形成的檔案。
(2)行政性檔案:公司的公告、通知、通報、報告、申請、傳真等。
(3)管理性檔案: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規範/規定等,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產品設計開發流程等。
(4)技術性檔案:產品標準、設計圖樣、工藝檔案、操作規程、檢驗規程等。
(5)外來檔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行業標準、供應商/客戶提供檔案、裝置文件等。
5.1.2檔案階層分類
(1)一階檔案:公司章程、公司經營規劃/計劃、質量手冊。
(2)二階檔案:公司經營管理活動開展所有過程控制的程式檔案。
(3)三階檔案:管理制度、規範/規定、設計檔案、技術規程、作業指導書、外來檔案等。
(4)四階檔案:各記錄表單、報表等。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9
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確切可以查閱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揮各項安全記錄檔案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檔案管理目標及內容:
1、安全管理各項臺賬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並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2、要對檔案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現不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應及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應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並存檔,做好詳細記錄。
5、儲存時,要保持檔案的完整性。
6、需上報的檔案必須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稽核、簽字批准後方可上報,檔案上必須詳細寫明檔案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存檔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存檔,並統計編號、編制目錄等,以方便查閱。
8、存檔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9、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詳細規定,不得將有密級檔案帶回家裡閱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借閱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閱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閱人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影印,不能轉借他人。
11、對於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檔案應填寫《檔案銷燬清單》,經安全科長批准後,可以銷燬。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一、本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學校檔案收發的完整、及時、準確,促進學院內部及學院和上級部門的資訊溝通,提高各部門組織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本制度涉及的檔案是指以學院名義釋出的各類公文包括請示、報告、決定、通知、意見及規定等等,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類公文,以及各部門上報的各類檔案資料。
三、檔案收發要做到仔細、認真、及時、完整。
(二)收文制度:
1、接收檔案應在檔案登記表上的作好登記,填寫應仔細、如實、及時,並由辦公室人員簽字確認。登記表須保持清潔、儲存完整以備歸檔之用。
2、聯絡員在校團委領取的檔案應根據校團委的指示及檔案內容的緩急,及時將檔案送達學院領導或有關部門輪閱,並做好檔案傳閱記錄以備查。
3、傳閱檔案應保持檔案完整無缺,並在相應的時間內歸還辦公室。
4、分團委各部門每月月初和月末應按時上交當月的工作計劃及總結。如要舉辦活動,應上交相應的計劃和總結,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將按考核制度上的有關規定扣分。
5、各部門上交的計劃和總結包含列印稿和電子稿,列印稿應存放在各部門資料夾中,電子稿應存放在辦公室電腦各部門的資料夾下。
6、上交上來的列印搞應及時、認真、如實的做好各項登記,檢視是否有圖片並做好備註,上交電子稿時辦公室接收人應確保其能開啟並含有相關內容,做好相應的登記。
7、分團委所屬各部門可根據需要在辦公室查閱檔案,但不得善自改動檔案內容,查閱時應經過辦公室有關人員的批准。
(三)、發文制度:
1、學院各類檔案指在學校內部統一意見、釋出通知、決定和溝通訊息;向上級部門請示、報告重要事項等。
2、欲發放檔案應先起草檔案草稿,起草完畢後交有關人員審定,審定合格後方可發放。
3、根據檔案內容填制統一格式的檔案簽發單,並將檔案按學院統一規定編號在發文登記表上分門別類地做好檔案的具體資訊的登記,學院任何傳送檔案都得做好登記,該登記表作為歸檔資料應妥善儲存,不得遺失。
4、檔案傳送之前應加蓋學院相應的公章。
5、對每一號檔案辦公室都須將檔案原稿及檔案發放記錄按照檔案編號順序完整儲存並存放在辦公室資料夾下。
注:本管理制度由土建學院分團委辦公室制定,並經過相關領導審閱透過。如有改動,以分團委辦公室最新制度為準。
土木工程與建築學院分團委辦公室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11
為了更好地規範各類檔案的起草、收發、報送、保管等環節,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級來文和外單位來文。辦公室人員對上級來文和外單位來文首先要在收文登記簿上詳細登記,來文單位、日期、份數、密級、字號等要登入清楚,其次填寫好檔案閱辦卡並貼上於原文上面,並送總經理批示,總經理批示後送有關人員傳閱,總經理有批辦意見的,辦公室應提醒有關人員批示閱辦結果,並將閱辦結果送總經理閱。所有傳閱人閱畢交辦公室應及時將檔案收回,分類別分單位存入檔案袋。
二、本單位各類檔案包括簡報的起草均有辦公室人員負責起草,部門專業檔案由各部門專業人員保起草,凡以檔案或紀要簡報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檔案均由辦公室填寫發文卡,由簽發人即總經理簽發後,並詳細填寫發文登記簿方可影印並存檔,沒有總經理簽發的檔案不能發出和存檔。
三、上報和發往其他單位的檔案應填寫檔案送達登記簿,由接收檔案人簽字後方可,否則,不能擅自將檔案交予他人,而不辦理簽收手續。
四、報告、請示、彙報、制度、規定等均應以檔案形式印發,宣傳活動類一般應以簡報形式印發,每週例會的紀要內容均以紀要形式印發。落實公司會議精神的情況彙報應以檔案形式上報。
五、凡列印的錯檔案應及時銷燬,以免機密外洩。
六、借閱檔案超過八小時的應辦理借閱手續,否則不以外借。借閱檔案者只限本單位人員,重要檔案的借閱均由總經理批准。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12
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提高我局規範性檔案的質量,確保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局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對人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並可反覆適用的規定、辦法、細則、決定、通告等檔案的起草、審查、備案、登記、公佈,適用本辦法。
下列檔案不適用本辦法:
(一)部署工作,規範本機關、本系統內部工作的檔案;
(二)會議紀要。
第三條:規範性檔案資料應貼合下列規定:
(一)貼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二)貼合職權法定原則;
(三)與WTO原則或其他規範性檔案相協調,無地方保護和行業保護的規定。
第四條:規範性檔案不得創設下列事項:
(一)行政許可;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行政處罰;
(四)行政強制措施;
(五)限制或者處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權益;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之外的義務。
第五條:法制辦負責對規範性檔案進行監督和管理(包括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審查、廢止、備案、清理、彙編等)。
第六條:規範性檔案原則上由業務工作機構指定專人負責起草。需報市政府或市人大批准的規範性檔案,應由業務工作機構組織起草小組進行起草。起草小組能夠吸納有關部門的人員、有關專業人員或社會團體的代表參加。
第七條:規範性檔案初稿構成後,應由負責起草的業務工作機構將以下材料提交法制辦審查:
(一)規範性檔案文字;
(二)制定規範性檔案的說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決的問題;
(三)制定規範性檔案的依據文字。
規範性檔案資料與其他行政機關職責相關聯的,還應供給與其他行政機關協商情景的說明。
第八條:法制辦應當在收到送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遇特殊情景,可再延長7個工作日。
第九條:法制辦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對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查並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貼合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簽署同意意見後轉局辦公室進行文字把關;
(二)送審材料不貼合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將送審材料退回負責起草的業務工作機構,並書面說明理由;
(三)送審材料只存在立法技術問題的,予以修改並簽署同意意見後轉局辦公室進行文字把關。
第十條:凡資料涉及本辦法第四條規定事項之一的規範性檔案,經局辦公會議討論決定或局長批准後,由法制辦負責提交以下材料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登記審查:
(一)規範性檔案文字和提請審查的公函(一式兩份);
(二)制定規範性檔案的說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決的問題;
(三)制定規範性檔案的依據文字;
(四)本部門法制工作機構的書面意見。
規範性檔案資料與其他行政機關職責相關聯的,還應供給與其他行政機關協商情景的說明。
第十一條:凡資料不涉及本辦法第四條規定事項之一的規範性檔案,由主管局領導稽核經局長批准後簽發,並應自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由法制辦將下列材料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進行備案審查:
(一)規範性檔案文字和提請審查的公函(一式兩份);
(二)制定規範性檔案的說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決的問題;
(三)制定規範性檔案的依據文字;
(四)本部門法制工作機構的書面意見。
負責起草規範性檔案的業務工作機構應當在規範性檔案釋出後3日內將第一款第(一)、(二)、(三)項材料交法制辦。
第十二條:規範性檔案除按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交市政府法制辦進行登記審查和備案審查以外,還應在釋出之日起3日內由負責起草的業務工作機構將規範性檔案文字一式五份交法制辦,由法制辦統一送市政府法制辦、市人大、上級質監局等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規範性檔案應當自發布之日起30日內在本局網站上公開,亦可同時採取其他方式公開。規範性檔案在本局網站的公開程式按照本局政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規範性檔案應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確因特殊情景,不立即施行將有礙於規範性檔案正確施行的,可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條:規範性檔案目錄由法制辦按年編印發布,規範性檔案按政府每屆任期彙編一本。
第十六條:對違反本辦法的職責追究,按照《儀徵市規範性檔案制定與備案審查辦法》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揚州市儀徵質量技術監督局法制機構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13
機要檔案是傳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級較高的檔案,機要檔案的管理要做到及時、準確、安全、保密。
一、辦理程式
(一)機要檔案由機要人員簽收、啟封、核對、登記後,送辦公室主任提出擬辦意見報主要領導或主持工作的領導籤批,檔案應於當日處理,電報、急件隨到隨處理。
(二)按領導籤批的範圍進行傳閱。
(三)需辦理的,按局領導指示及時傳閱有關科室辦理。
(四)歸檔,交上級部門。
二、傳閱
(一)傳閱檔案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按照檔案閱讀範圍進行傳閱。
(二)機要人員要隨時掌握檔案行蹤和傳閱進度,避免中途積壓、漏傳、橫傳。
(三)對局領導閱後所作的批示,要及時通知有關科室辦理,並做好機要檔案管理,防止檔案丟失。
三、保密
(一)機要人員要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嚴守保密規定,做到不該說的不說。
(二)對於機要檔案,要單獨存放,嚴加保管。
(三)借閱機密、秘密級檔案,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絕密級檔案一般不外借,確需借閱,需經分管領導批准。
(四)各級領導要嚴格執行領導保密規定,不得將涉密檔案留在辦公室過夜或帶回宿舍閱讀。
(五)涉密檔案,不得複製或摘抄。
四、歸檔
(一)傳閱和辦理完畢的檔案,應及時清理收回,分類整理,堅持整潔、清潔。
(二)凡參加會議帶回或其他途徑簽收到的涉密檔案,應及時送交機要室登記歸檔。
(三)幹部出差、調動工作或離退休時必須將自我使用或傳閱的機要檔案全部退回機要室。
(四)機要人員按上級要求及時將機要檔案收回。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規範本公司檔案分類、編號、擬定、審批、用印、收發處理、整理存檔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適用於正龍物業有限公司及下屬管理中心各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
2、職責
2.1總經理負責公司所有對外發文審批。
2.2管理中心經理負責管理中心檔案的審批。物業部負責管理中心檔案的列印及文號的管理工作。
2.3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檔案的擬製與稽核,及負責本部門對公司內部發文的審批,並負責定期將已處理完畢的檔案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檔案格式、文號及資料的稽核,用印管理、歸檔管理工作。
3、檔案種類
3.1上行文:請示,報告,計劃,總結;
3.2下行文:批覆,決定,通知,通告,通報,制度,規定;
3.3平行文:信函,會議紀要。
4、檔案格式
4.1發文統一使用以上檔案類別之一。
4.2秘密等級和緊急程度,用來確定檔案傳送方式及辦理速度,統一在檔案的左上角位置加註。
4.3收文單位。是指用來處理或答覆檔案中有關問題和有關事項的單位。
4.4正文。是檔案的主體部分。檔案制發的目的和根據,講述什麼事情,解決什麼問題以及辦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闡述清楚:
4.5標題統一使用二號或三號黑體字,放在居中位置;
4.6正文統一使用四號或小四宋體字,與主送單位等堅持一致。每段開頭空兩個字;要合理地劃分段落、正確使用標點符號,行間距為1、5倍,以清晰、美觀為原則;
4.7附件。通常指隨正文發出的補充說明材料:如果該檔案有附件的,應在正文之下、發文單位落款的左上側,專行空兩格註明"附件:xxx"字樣;如果附件較多,還須編上序號;檔案無附件的,無須註明;
4.8落款。指發文單位全稱或規範化的簡稱。以總經理的名義發出的,要用負責人姓名(前面冠以職務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標記)的右下角,相關於書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佔滿全頁,落款必須放在另頁空白紙上時,並在其上頭加註一行"(此頁無正文)"字樣;落款字型與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應寫發文日期;
4.9.2制度或會議經過的檔案應寫經過的日期;
4.9.3重要的檔案寫簽發的日期;
5、文號
5.1根據檔案類別、發文日期、發文單位及發文順序對檔案進行統一編號;具體文號編制規則見附件。
5.2公司文號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管理中心文號由物業部統一管理;
5.3發文部門需到以上部門登記領取文號後,方可發文。
6、用印
6.1用印是發文單位對檔案負責的標誌,是檔案合法生效的標誌,對外發文或內部重要檔案都應加蓋印章。
6.2檔案列印校對完之後,由管理印章的人員用印並進行登記;
6.3印章應蓋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間,即"騎年蓋月"位置。
7、檔案管理
7.1包括撰寫、稽核、簽發、蓋印、發放、歸檔、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規檔案應儘量列印,並由擬文人仔細校對稽核。
7.3簽發。簽發人對簽發的檔案負有完全職責,應本著負責精神,仔細閱讀文稿,實事求是地擬寫批語。同意簽發的,註明"同意發文"字樣後按正常手續辦理;不一樣意的寫出具體意見返還擬文人重新撰寫;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員依據規定加印,並作好登記。對一頁以上的重要檔案還須加蓋騎縫印。
7.5發放。由發文部門填寫《檔案發放登記表》,並做好發文簽收登記工作。需要回復辦理的檔案,還要填寫《檔案處理單》,夾在檔案前面,一併送有關人員或部門辦理。
7.6收文。檔案管理人員(一般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相關人員)將所收到的檔案登記在《收文登記表》內,資料包括:流水號、收文日期、發文單位、收文標題、檔案編號、發文日期、份數、處理情景、備註等。
7.7傳閱。傳閱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辦理。閱讀人在閱讀後應簽署姓名、日期。
7.8儲存。檔案辦理完畢後,由最終處理部門人員進行保管。
7.9歸檔。各部門定期將本部門已處理完畢的檔案匯兌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進行整理存檔工作。
8、相關文件
8.1文號編碼規則
8.2《檔案編號使用登記表》
8.3《對外發文登記表》
8.4《對內發文登記表》
8.5《收文登記表》
8.6《檔案處理單》
8.7《傳閱單》
8.8《用印登記表》
8.9對外發文格式
8.10對內發文格式
8.11報告總結格式
8.12會議紀要格式
8.13會議記錄格式
9、修訂及實施
9.1本規定由全公司各部門實施,行政人事部進行監督。
9.2本規定修訂權在公司。
9.3本規定從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實行。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15
一、一般
1.技術檔案是我們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我們公司持續發展和在市場上堅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證,公司的技術檔案歸公司所有。
2、為規範公司技術檔案管理,明確檔案編制的準確性、完整性、技術檔案編制、簽名、變更、儲存等相關資料,確保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技術檔案管理。
二、技術檔案的編制
1、技術檔案包括:技術檔案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開發計劃階段:計劃設計、質量保證概述、設計開發計劃書、檢查要求
2)開發設計階段3360原理圖、列印佈局、產品程式設計手冊、機械原理圖、程式設計裝置燒錄檔案、可程式設計裝置原始碼、硬體程式設計手冊、軟體安裝包、驅動程式、設計審查記錄表
3)產品除錯階段3360產品除錯手冊、產品焊接明細表、產品除錯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產品維護階段3360設計開發摘要、軟體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和資料等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等相關部門編制,各部門要對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提交技術檔案
1.在產品開發的整個週期內,設計師應根據技術文件規範認真完成各文件的編寫工作,以確保技術文件的完整性。
2.在產品開發的每個階段,設計師都必須及時提交設計檔案並儲存在公司的伺服器上。每當設計檔案發生重大更改時,設計師都必須重新提交檔案,更新伺服器上的檔案,確保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設計檔案的提交以starteam為準,設計師應根據提交的檔案類別提交到starteam的相應目錄。
4.對於提交的檔案,任何人都不能故意從伺服器中刪除。
四、技術檔案的保管
1、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檔案的審查和批准。技術檔案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審查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責任、權利、利益。
2、技術文件必須在標題欄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審計、批准等欄中籤名完備,簽名不完善的技術文件不能用於存檔。
3.檔案簽名分為紙質檔案簽名、電子檔案簽名、光碟簽名。其中紙質文件簽名必須用手寫在紙質文件上,電子文件簽名必須作為註釋簽署starteam,光碟簽名必須作為一個整體簽署光碟封面上的標籤。
4、各種存檔檔案確認後,簽名完成後才能進行存檔工作。歸檔檔案應在公司伺服器上保留1套2套3360套以供審閱。把一套烤成光碟保管。
5.應在用於儲存歸檔檔案的光碟或其盒子上貼上標籤,標籤上應顯示光碟的大致資訊(如名稱、編號、簽名信息等)。
6.歸檔檔案時要填寫《設計專案歸檔資料清單》,對歸檔檔案進行實際完整的規範性檢查,合格後才能歸檔。
五、技術檔案貸款
1.任何職員不得個人傳閱技術檔案,不得非法堅持未經授權的檔案。
2.如果工作需要,需要借用技術檔案,請要求相關領導批准,並填寫《借閱登記表》。然後,您可以獲得相應的批准,從公司伺服器下載該檔案並進行審閱。
3.對借來的檔案不能私自印刷、傳閱,不能洩露借來的檔案的秘密。
4.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將檔案轉交他人或攜帶,必須得到相關領導的批准。
5.查閱檔案後,應在相關人員監督下徹底刪除貸款檔案,並補充整個《借閱檔案記錄表》。
六、追究責任
各部門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如果因不遵守上述規定而丟失或洩露公司技術檔案,公司將根據相關秘密規定受到罰款處罰和公司內部處罰,情節嚴重的人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16
1、醫院檔案、印章和介紹信由院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保管,嚴防失密、失竊、丟失。
2、介紹信由院辦公室統一編號,存根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一般情況不得帶空白介紹信外出,如遇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准。
3、外借、摘抄、複製檔案須經主管領導批准,由管理人員辦理手續。
4、印章由專人管理,不準隨身攜帶,用印須經領導批准,並登記。
5、保守國家機密,發現遺失檔案、材料和洩密事件,要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追查、處理。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17
1、醫院內部檔案由職能科或辦公室擬稿,辦公室主任核稿,院長簽發,辦公室同意行文。
2、上級下發的檔案由院辦公室收文登記,送交院長閱批,由院辦室督促有關職能科辦理,所有來文均先交院辦公室統一登記。
3、凡收文、發文、文電、公函等檔案及外出開會、檢查工作帶回的檔案資料均需交院辦公室登記。
4、送交各部門的檔案應定期收回,對到期未退的應進行催退,院辦公室定期對所管檔案清點、對帳,保證檔案不遺失。
5、醫院下發的各類檔案、通知,各科應及時傳達,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傳達貫徹情況,科主任須在檔案上簽字。
6、院辦公室對需歸檔的檔案應根據檔案的作者、內容、文種、時間等特徵組卷,並於次年三月底前向檔案室移交。
7、醫院下發的重要檔案,各病區、科室應及時傳達貫徹,病區負責人或科室主任簽字,並在規定時間上交院辦公室歸檔備查。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18
檔案的收發、閱批、執行、催辦工作是醫院實施有效行政管理的重要途徑,各級領導和部門必須執行如下規定:
1、由上級機關下發的各類行政、政工、醫療科研教學和後勤等方面的下行檔案,都應由醫院辦公室簽收登記,各職能部門和個人不能私自簽收儲存檔案。
2、醫院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各類收文的審閱,並按檔案性質送有關主管領導或部門傳閱和執行。院級領導批閱一般檔案不超過三天,重要檔案立即批閱。
3、各職能部門對院領導批示檔案應在規定時間抓好落實,落實後應將執行情況與原檔案一併返回院辦。
4、院辦文秘人員負責對檔案批轉及執行過程中的督促、檢查,有權對延誤工作的部門提出批評。
5、執行檔案批轉過程中的簽收、登出規定,對丟失檔案、延誤工作者應予批評,嚴重影響工作造成損失者向院領導提出處理意見。
6、各類檔案在批轉過程中必須使用規定的紙張和筆(鋼筆、毛筆)書寫,字跡要工整。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19
1、醫院內部檔案由職能科或辦公室擬稿,辦公室主任核稿,院長簽發,辦公室同意行文。
2、上級下發的檔案由院辦公室收文登記,送交院長閱批,由院辦室督促有關職能科辦理,所有來文均先交院辦公室統一登記。
3、凡收文、發文、文電、公函等檔案及外出開會、檢查工作帶回的檔案資料均需交院辦公室登記。
4、送交各部門的檔案應定期收回,對到期未退的應進行催退,院辦公室定期對所管檔案清點、對帳,保證檔案不遺失。
5、醫院下發的各類檔案、通知,各科應及時傳達,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傳達貫徹情況,科主任須在檔案上簽字。
6、院辦公室對需歸檔的檔案應根據檔案的作者、內容、文種、時間等特徵組卷,並於次年三月底前向檔案室移交。
7、醫院下發的重要檔案,各病區、科室應及時傳達貫徹,病區負責人或科室主任簽字,並在規定時間上交院辦公室歸檔備查。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20
為了搞好監理檔案及資料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納入標準化、規範化,系統化的軌道,結合本工程專案實際情況,公司制定了施工階段資料管理制度期,要求監理部按本實施細則執行:
(一)監理檔案及資料按照綜合檔案類、圖紙類,質檢資料類,進度控制檔案類,計量支付類,施工原始記錄類進行分合同、分類歸檔。
(二)綜合檔案類按照竣工驗收檔案、月報及工程總結、監理及承包合同、變更設計檔案、一般檔案類歸檔。
1、竣工驗收檔案包括竣工驗收鑑定書、竣工驗收報告、交工驗收申請、批准檔案。
2、月報及工程總結包括月形象進度報表,監理月報,年中、終及最終工程總結報告。
3、監理及承包合同包括監理服務協議書、各合同段承包合同以及補充協議書。
4、變更設計檔案類包括變更會議紀要、工程變更設計申請表、變更令,應分合同按順序歸檔。
5、一般檔案類包括業主、承包人來文,監理辦下發通知、工作指令,監理會議紀要,監理規劃及實施細則以及其他檔案類。業主、承包人來文按收文時間分類歸檔,監理部下發通知、上報檔案按成文時間單獨歸檔;會議紀要及工作指令分合同按時間順序分別歸檔;監理規劃及實施細則單獨歸檔。
(三)圖紙類包括設計及施工圖紙、變更設計圖紙。圖紙類分合同按路線、路基、路面、橋涵、防護、斷面圖、變更設計圖順序分別歸檔,其中變更設計圖按下發的時間順序排列。
(四)質檢資料類按試驗檢測報告、測量資料、現場質檢資料、質量檔案類歸檔:
1、試驗檢測報告包括各種原材料試驗報告、砼及砂漿配合比試驗報告、砼及砂漿強度試驗報告、擊實試驗報告、壓實度試驗報告、穩定土強度試驗報告、水泥劑量試驗報告、油石比試驗報告、篩分試驗報告、其他各種試驗報告、外購材料(產品)合格證書。試驗檢測報告應分類、分合同按工程單位劃分分類歸檔。
2、測量資料類包括導線、水準複測成果表、施工測量放樣單、各項工程高程測量結果、線路測量結果、測量原始紀錄。導線、水準複測成果表單獨成冊,施工測量放樣單、高程、線位、原始記錄分合同按照工程單位劃分分類歸檔。
3、現場質檢資料包括分項開工報告、檢驗申請單、質檢表及檢測結果、質量檢驗評定表、中間交工證書分合同按工程單位劃分依據分項開工、檢驗申請、質檢表、質量檢驗評定表、中間交工證書順序分類歸檔。
4、質量檔案類包括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停工、復工令分合同分類歸檔。
5、試驗資料類由試驗專業工程師統一收集整理歸檔,測量資料類由測量專業工程師統一收集整理歸檔,質檢資料由各合同組長統一收集整理歸檔,質量檔案類由綜合組統一收集整理歸檔。
(五)進度控制檔案類包括總進度圖(表)、計劃、批准檔案,分期進度圖(表)、(月、季、年)計劃、批准檔案,開工令,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有關進度的往來檔案。分合同依時間順序分類歸檔。
(六)計量支付類包括中期計量支付證書、計量支付報表、中間計量表、質檢資料、開工預付款支付證書、材料預付款支付證書、終期支付證書及附件資料,分合同依時間先後順序分類歸檔。
(七)施工原始記錄類包括監理日誌、天氣、溫度及自然災害等記錄、施工照片集、其他各種原始記錄,分合同段分類歸檔,其中監理日誌由各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理員填寫。
(八)所有監理檔案及資料除試驗、測量、質檢類外統一由綜合組收集整理歸檔。
(九)所有往來檔案必須由綜合組做好收發文記錄。
(十)所有檔案盒必須建立檔案清單目錄,後附備考表。
(十一)所有儲存檔案必須清晰,原則上儲存原件。
(十二)建立檔案閱辦制度及登記請單。
(十三)所有文件由綜合組在微機上做好檔案索引並儲存。
(十四)年終由綜合組對本年度所有檔案進行清查、登記、整理。
(十五)工程結束按業主竣工檔案編制辦法對監理檔案進行歸檔、上報。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21
第一條為了促進依法行政,使本辦起草制定規範性檔案的工作規範化、程式化、標準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辦起草制定規範性檔案的工作。
規範性檔案是指本辦制定或聯合其他部門制定的在全市範圍內進行行政管理,規範人民防空工作的檔案。
第三條規範性檔案應當以"××××××辦公室關於......"的字樣釋出,根據內容使用"規定"、"辦法"、"細則"、"規則"、"通告"、"命令"、"決定"等規範的名稱。
第四條制定規範性檔案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規定,適應人防管理工作的客觀需要,符合法定許可權和程式.
第五條本局規範性檔案的管理工作由人事秘書科負責,主要內容包括:
(一)組織起草調整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本辦規範性檔案的公佈工作;
(三)負責本辦規範性檔案的解釋;
(四)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
第六條下列事項,本辦可制定規範性檔案:
(一)實施人防法規、規章的具體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的;
(二)實施人防法規、規章的程式,需要制定規範性檔案確定的;
(三)調整本辦機關對外的行政行為需要制定規範性檔案的。
第七條規範性檔案制定專案,由相關責任科室擬定專案建議書後提交主任辦公會集體討論批准。
第八條規範性檔案,按各部門職責分工,由相關科室或單位負責起草,人事秘書科統一審查把關。
第九條制定規範性檔案,應當深入調查研究,總結實踐經驗,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的意見,注重本市的實際情況,借鑑吸收國內外的先進成功經驗。具體工作由相關科室負責。
第十條起草的規範性檔案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有關機關、組織或者公民對其有重大意見分歧的,應當向社會公佈,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也可以舉行聽證會。
起草專業性強的規範性檔案,應當徵求有關機構及專家的意見。
規範性檔案的內容與其他部門工作關係緊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應當進行會籤,或者與有關部門聯合起草。
第十一條起草規範性檔案的責任科室應對徵集的意見進行歸納整理,作為審查、修改的參考。
第十二條規範性檔案草案經人事秘書科審查後報主任辦公會議討論決定。人事秘書科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人員,列席有關檔案審議的辦公會議。
報審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規(草案);
(二)審查意見;
(三)起草說明;
(四)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三條規範性檔案草案在主任辦公會議通過後,上報市政府法制辦,由市政府法制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審查。與其他部門聯合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會籤後由主辦部門負責報送。
送審規範性檔案草案應當向市政府法制辦提交下列材料:
(一)規範性檔案審查表;
(二)規範性檔案草案正式文字;
(三)規範性檔案的制定說明(包括制定規範性檔案的目的、依據、主要內容和重大分歧意見的協調情況等);
(四)制定規範性檔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字。
第十四條市政府法制辦機構審查規範性檔案時,需要本局進一步說明情況的,本辦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說明。
第十五條經審查准予公佈實施的規範性檔案,市政府法制機構通知本局後,由主任簽署,以本辦檔案的形式釋出施行,並自發布之日起2日內在網站上登載規範性檔案全文。具體工作由人事秘書科負責。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22
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
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公司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資料。按照分工的原則,全公司各類檔案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二、公文的簽收
1.凡來公司公啟檔案(除公司領導訂啟的外)均由辦公室登記簽收。
2.公文的編號保管
(1)、辦公室對上級來文拆封後應及時附上“檔案處理傳閱單”,並分類登記編號、保管。
(2)、公司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檔案及資料應及時送交辦公室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儲存。
3.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檔案均需由辦公室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由辦公室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應呈送公司領導(或分管領導)親自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檔案要立即辦。
(2)、一般文、函、電等,分別由辦公室直接分轉處理。
(3)、為加速檔案運轉,辦公室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檔案送到公司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2天(特殊情況例外)。
4.檔案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或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2)、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檔案送回辦公室,閱批檔案一般不得超過2天,閱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辦公室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檔案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檔案閱完後,應送交辦公室,切忌橫傳。
(4)、辦公室對檔案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檔案、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檔案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公司有關規定,並徵得辦公室同意後,予以影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週轉。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23
第一條管理要點
1、為使檔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
2、檔案管理的範圍包括:上級下發檔案、公司各類制度檔案、外部傳真檔案、政策指導類檔案、各類合同檔案等。
3、制度類檔案按照公司文件統一格式進行編寫,統一頁首、頁尾,寫明公司全稱及檔案性質;正文部分寫明題目、時間、發文部門、內容等資訊;措辭規範,表達無歧義。
4、根據檔案屬性、類別,對所有檔案進行編號,根據編號定期歸檔,做好相應的文字記錄,以備查閱。
第二條制度規範
1、檔案的起草、收發、列印、歸檔整理、借閱銷燬等由辦公室人員負責執行。
2、公司上報下發正式檔案的權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傳送正式檔案。
3、公司對內公開檔案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和稽核,總經理簽發;各部門需要向下或對外發文的檔案由各部門負責起草,行政人事部負責稽核,稽核無誤後行政辦公室列印,列印後送回起草部門校對,校對無誤方可正式列印,由總經理蓋章,簽發。
4、凡寄至公司的檔案、傳真等,由辦公室簽收並做好相應記錄。
5、機密檔案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辦公室人員對一般性檔案進行分類管理,定期整理並製作相關報表提交給部門主管。
6、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可借閱一般性檔案,需嚴格履行借閱手續,對有密級程度的檔案,需行政人事主管審批,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閱。
7、辦公室管理人員對檔案借閱情況進行登記,做好借閱記錄並限期清退。
8、按時間、內容、部門、名稱等內容分門別類進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資料收集完全,存檔備案。半年一小清,年終一大清。
9、根據存檔時間及存檔的必要性對檔案進行銷燬,需上報行政人事主管簽字批准,按照檔案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第三條檔案管理流程設計
1、內部檔案管理流程:起草檔案→審查編號→審批、簽發→列印檔案→下發檔案→檔案存檔
2、外部檔案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檔案整理→檔案存檔→清退→檔案存檔→檔案銷燬
3、借閱流程:提出申請,辦理手續→批准→借閱→清退→檔案存檔→檔案銷燬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24
1、技術負責人負責收集汽車維修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相關技術標準,具備所承修車型相關維修技術標準和工藝檔案,確保檔案完整並及時更新,以上資料交由資料管理員保管。
2、資料管理員對所有資料進行分類編號,定期對資料進行盤點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3、借用資料時,資料管理員應認真、完整地填寫資料借用登記表。
4、借用人對資料必須愛護,保證資料的完好、整潔。對於使用中出現的損壞現象,應主動向管理員說明,並酌情賠償。
5、如資料遺失,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期購回此書或及時影印此書,資料管理員對借用人進行遺失登記,當再次出現遺失情況,限制其使用權,並上報領導。
6、為保證資料內容清晰完整,翻閱資料時雙手一定要潔淨,凡出現資料破損,粘上油膩、不清潔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制其使用權。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25
本廠對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車輛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質量檢驗人員具體負責制度的貫徹執行。
一、修前診斷檢驗制度
1、在診斷檢驗前,質量檢驗員應主動告知車主出具《機動車維修記錄》。
2、根據汽車技術檔案的記錄資料和駕駛員反映的車輛使用技術狀況,質量檢驗員確定所需要的檢測專案。
3、質量檢驗員針對每一檢測專案實際進行檢測,並依據檢測結果和車輛實際技術狀況進行故障診斷,以確定附加作業專案(二級維護)或維護和修理方案。
4、質量檢驗員將所診斷的故障、維護和修理方案、維修專案等填寫《機動車維修記錄》,並根據檢驗情況填寫《車輛進廠檢驗單》,並告知託修方,由拖修方簽字確認。
5、排程人員將維修作業單下派車間,車輛進入作業車間。
二、汽車維修過程檢驗制度
1、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除錯檢驗。
3、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準、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並填寫《車輛維修過程檢驗單》。
4、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專案,需重新作業,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5、對於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臺,並協助前臺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6、對於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準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7、車輛維修完工,維修人員自檢合格後,做好車輛清潔工作,並將車輛停放在竣工區域,通知總檢進行竣工質量檢驗。
三、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1、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由總檢負責。
2、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後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修竣車輛竣工質量檢驗嚴格依據《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GB/T18344-2001)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後進行路試,對於路試中所發生的不正常現象,要認真複查。路試合格後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後,將有關內容記入《車輛維修竣工檢驗單》和《機動車維修記錄》。
4、如是營運車輛,由總檢告知送檢員將車輛送往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竣工質量檢測。檢測合格後,將車輛交付託修方。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26
1、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維修的,資料管理人員須及時建立維修檔案。
2、維修檔案內容主要包括:維修合同、維修專案、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存根)及結算清單等。
3、檔案存放要有序,查詢方便,並應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盜、放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保持檔案存放處清潔衛生。
4、不準損毀、塗改、偽造、出賣檔案,檔案資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
5、各班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在現場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檔案、資料。
6、根據檔案的內容、性質和時間等待徵,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存放、歸檔,電子檔案要及時備份。
7、各班組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核對清理,並將所儲存的檔案整理後交辦公室統一歸檔。已經到保管期限的檔案資料,由辦公室按規定處理。
8、檔案的借閱必須辦理規定手續,借閱者對檔案的完整、清潔負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影印。
9、機動車維修檔案儲存期兩年。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27
1、總檢員對二級維護以上竣工出廠車輛,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2、合格證由資料管理員負責保管,視生產情況由專人持道路運輸許可證副本到管理部門購領。
3、合格證由總檢員向資料管理員領取,資料管理員須建立合格證領用、簽發臺帳。
4、總檢員須逐項填寫合格證,簽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簽發後合格證存根交由資料管理員儲存。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28
一、編制目的
為維護公司檔案收發和輪閱的規範性、嚴肅性和安全性,維護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檔案收發和輪閱的管理。
三、相關職責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依照本制度規定收發和輪閱檔案。
2.綜合辦公室負責檔案收發和輪閱管理制度的管理。
四、檔案收發程式
1.凡上級和有關部門發、送本公司的檔案,均應由綜合辦公室專人負責開拆、登記。
2.收到檔案要及時拆封,及時分送。綜合辦公室檔案收發每天不少於一次,對需送閱的檔案應登記後及時送閱。時效性較強的會議通知和檔案等,應立即交總經理閱籤。
3.各類檔案送閱前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擬辦,並提出擬辦意見。
4.經總經理批辦的檔案,由綜合辦公室專人負責及時轉交有關職能部門辦理。如需影印、列印的檔案,則由承辦部門按規定辦理。
5.各職能部門需要發文件,先由各職能部門自行擬稿,經部門負責人審稿,交辦公室負責人核稿,再交分管副總經理稽核,最後由總經理簽發。
6.收到已簽發的檔案後,辦公室專門人員應及時編好文號,確定印製份數,並逐項將檔案標題、文號、發文日期、印編份數等記入發文登記簿。同時,留二份與底稿一併歸檔。
7.檔案材料一般由各職能部門裝訂封發,送綜合辦公室郵寄。機密和掛號檔案在封發時需註明,由綜合辦公室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檔案輪閱程式
1.檔案輪閱由辦公室專人負責。各部門輪閱檔案一般不超過兩天。因故不能及時輪閱的,應將檔案送回,待後補閱。
2.輪閱時不得擅自將有關輪閱檔案取走。確因工作需要借閱的,應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借閱時間一般不超過五天,影印件應妥善保管。
3.檔案輪閱完畢,辦公室專門人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分類存查,並按規定立卷歸檔。
六、其他
1.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29
檔案資料的歸檔應做到分類儲存、編目清晰、標識明確、裝訂整齊。資料的填寫應做到字跡工整、簽字齊全、規範,內容正確。
一、收發檔案管理制度
1、對外發文應由部門負責人或專案負責人審批簽發,做好收發文記錄,接收人簽字。
2、檔案包括公司外發檔案、公司內發或傳閱檔案兩部分。
3、外發檔案的具體要求
公司外發檔案在發放記錄上註明原件存放處,辦公司室統一標識發放檔案編號。
4、公司內發或傳閱檔案的具體要求
(1)公司內發或傳閱檔案在收發、傳閱記錄上簽字,註明原件存放處。
(2)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外部單位對公司的發文,由辦公室統一接收,並及時上報公司經理,由公司經理簽署意見。
(3)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外部單位對專案部的發文,由專案部接收,由專案負責人簽署意見,專案負責人根據具體情況上報公司。
(4)專案發放施工隊的檔案規定:
發放施工隊的檔案、通知(不含技術交底),均在專案備案,同時由發放責任人儲存原件和發放記錄。
二、竣工資料
1、專案經理部按竣工驗收條件的規定,認真整理工程竣工資料。
2、竣工資料的內容應包括:工程技術檔案、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竣工圖,規定的其它應交資料。
3、竣工資料的整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技術檔案的整理應始於工程開工,終於工程竣工,真實記錄施工全過程,可按形成規律收集,採用表格方式分類組卷。
(2)工程質量保證資料的整理應按專業特點,根據工程的內在要求,進行分類組卷
(3)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的整理應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劃分順序,進行分類組卷。
(4)竣工圖的整理應區別情況按竣工驗收的要求組卷。
4、交付竣工驗收的施工專案必須有與竣工資料目錄相符的分類組卷檔案。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資料時,檢查驗證手續必須完備。
三、檔案、資料保密規定
1、公司全體員工要樹立愛護公司資料,保守公司秘密的觀念。
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拷備或影印資料,轉借他人使用酌情給予處罰。
3、歸檔的公司檔案未經公司經理同意不得外借;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30
1、學校各類檔案旨在學校內部統一意見,釋出通知、決定和溝通訊息,向上級部門請示、報告重要事項等。
2、欲發文有關處室應先起草檔案草稿,起草完畢後交學校辦公室。
3、辦公室負責人應認真細緻地做好檔案草稿的核稿工作,再根據檔案內容填制統一格式的檔案簽發單,並將檔案按學校統一規定編號、登記,之後提交校長簽發。
4、辦公室應建立學校發文登記簿,詳細地、分門別類地登記檔案的具體資訊(如檔名、檔案編號、發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報單位等)。學校任何發文都必須登記在冊,該登記簿作為歸檔資料應妥善儲存不得遺失,並於下一年度初移交學校檔案室歸檔。
5、檔案簽發或會簽完畢交付列印室列印,檔案稿的首頁需用統一的格式(學校紅標頭檔案紙)。
6、檔案列印完畢後加蓋學校公章。對於學校內部發文,可以採用內部電子郵件系統,將檔案分別傳送至學校領導和各處室,並作好相關的傳送記錄,作為檔案儲存。
7、對每一號檔案辦公室須將檔案原稿、檔案簽發單、兩份檔案原件及檔案傳送記錄,按照檔案編號順序完整儲存並定期整理(一學年)。
8、學校辦公室及學校列印室工作人員有對學校有關檔案保密的義務和職責。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31
(一)目的
為規範管理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確保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符合本企業的特點,具有實際的指導意義,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其他安全生產檔案的編制、釋出、使用、評審、修訂等管理。
(三)規範性引用檔案
《檔案控制程式》
(四)職責
1.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稽核、簽發並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生產責任制。
2.生產技術處負責實施對安全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生產責任制檔案的編制組織、稽核修訂,包括與安全標準化有關的外來檔案。
3.各分廠、處室在職權範圍內分工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生產責任制的編制和管理。
(五)管理要求
1.安全標準化檔案的分類、編號
1.1本企業的安全標準化檔案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1.2安全標準化檔案的受控狀態
安全標準化檔案分“受控”和“非受控”兩種形式。“受控”檔案的發放物件為本公司與標準化執行有關的部門或個人。“受控”檔案發放時其封面加蓋“受控”章,進行統一編號,並對持有者進行登記,必要時蓋xx水泥有限公司專用章。“非受控”檔案只進行編號和記錄,可作為一次性檔案提供給顧客,發出後不再進行管理。
1.3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編號規則:
1.3.1公司自行編制的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編號規則:
注:
“WNXN”,是“xx水泥有限公司”的程式碼
“WN”是,“威寧”的拼音第一個字母縮寫;
“XN”,指公司名稱“西南”;
“R”是指“記錄”;
“AQ”,指各安全檔案的編號,安全生產規章制度WNXN-AQZD,操作規程WNXN-CZGC,安全責任制WNXN-AQZRZ等開始編,需保留檔案控制的相關記錄。
1.3.2國家行業地方等標準採用原編號。
2.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編制
2.1生產技術處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包括《應急救援預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等檔案的編寫,按照安全標準化的13個要素進行分解,各分廠、處室按照職權範圍負責本部門所涉及的安全標準化要素進行安全檔案的編寫。
2.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至少包含下列內容:安全目標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檔案和檔案管理、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訓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建設專案安全“三同時”管理、生產裝置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裝置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作業安全管理、相關方及外用工(單位)管理、職業健康管理、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檢查及隱患治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績效評定管理等。
2.3制度內容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應符合本企業的實際,不能照抄照搬。
2.4制度的編寫人員應瞭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熟悉本企業的組織架構和管理特點,確保合規性。制度的格式建議包括以下內容:目的、適用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職責、管理要求、記錄等。
2.5《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要涵蓋本企業的所有崗位(或裝置),內容要基於特定的危險源(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分析評價和控制。其格式建議包括以下內容:目的、範圍、主要風險及控制措施、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應急處置、附件等。
2.6應急預案的編寫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應按規定評審,並報安監部門備案。
3.安全標準化檔案的會籤
3.1安全標準化檔案草稿編制結束後,生產技術處應將草稿發放到相關部門,或組織相關部門、人員討論,廣泛徵求各部門人員的意見。
3.2各部門人員提出的意見,生產技術處應做好記錄,斟酌採納後融入到其中。
4.安全標準化檔案的審批
4.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由生產技術處組織編寫,生產技術處負責人稽核後報請主管領導,由總經理批准。
4.2各部門負責編制的安全標準化檔案由各單位自行起草,生產技術處負責人稽核後報請主管領導,公司總經理批准。
4.3安全標準化檔案在釋出前,稽核時規定發放範圍。
4.4各分廠、處室負責人負責稽核部門起草的檔案,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5.安全標準化檔案的釋出
5.1受控檔案由行政人事處根據檔案的發放範圍統一發放。
5.1.1公司重要安全檔案、制度由行政人事處檔案發放程式發放,發放途徑透過公司OA或ERP管理資訊平臺發放到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及時查閱,獲取存檔。
5.1.2一般的安全檔案,由擬定檔案部門,按檔案發放程式發放,發放途徑透過公司OA或ERP管理資訊平臺發放到相關部門或本部門,相關部門或本部門應及時查閱,獲取存檔。
5.2安全標準化檔案發放應在《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上登記,受控檔案應記錄發放號,並有檔案接收人簽名,保留髮放記錄。
5.3各分廠編制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應由行政人事處發放到相關崗位,並組織培訓考核,保留記錄資料。
5.4安全標準化檔案應以公司正式檔案釋出。
5.5各分廠、處室應嚴格按照安全標準化檔案的要求執行。
6.安全標準化檔案的使用
6.1檔案使用人的受控檔案破損嚴重影響使用時,應向辦公室辦理更換手續,交回破損檔案,補發新檔案。補發新檔案,分發號不變。
6.2檔案使用人丟失受控檔案應向行政人事處報告,說明丟失原因,經原批准人批准後補發新檔案。
6.3行政人事處儲存相關《受控檔案目錄》。
7.安全標準化檔案的評審
7.1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及適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評估,並編寫評估報告。
7.2個別檔案因可操作性等原因需要臨時評審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生產技術處負責組織安全標準化檔案評審,以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7.3出現下列情況時,評審工作可以立即開展,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7.3.1國家安全生產新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體公佈或透過檔案精神下達時。
7.3.2省市等上級部門安全生產行政管理部門新下發的安全管理相關檔案通知時。
7.3.3公司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和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時。
7.3.4當發生事故時,工藝技術材料等發生變更時。
7.3.5企業發生併購重組時。
8.安全標準化檔案的修訂
8.1制定檔案修訂的計劃,並根據檔案評審結果、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和績效評定結果等,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
8.2安全標準化檔案需要更改時,應有檔案更改人書面說明原因及更改內容;重大更改(如技術等)還應附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據,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檔案主管部門稽核後,報原檔案批准人批准。原批准人發生變化或其職能發生變化時,應報接替其職能的人員批准。
8.3安全標準化檔案經修改後應註明修改狀態,自0開始順序編號,修改頁超過2/3時應換版。
8.4安全標準化檔案的換版和檔案的作廢及銷燬要進行登記。
9.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管理
9.1經批准的檔案應按檔案的編號規則予以編號登記。檔案起草部門應將檔案原稿和批文交辦公室儲存。以媒體形式存放檔案應加密/將磁碟標識存檔。
9.2需臨時借閱安全標準化檔案時,應經安全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並予以登記,借閱者應在規定的日期時間內歸還檔案。檔案原稿不對外借閱。
9.3檔案影印和複製需填寫申請單,由行政人事處負責人批准後執行。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列印影印和複製。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32
一、總經辦設專人負責檔案的管理工作,對收到的公文做到及時拆封、分類、編號登記和傳閱。一般檔案收到後應在當日內或次日中午前送批,緊急檔案或會議通知收到後立即拆封送閱。
二、一般通知、便函等可由總經辦直接送至有關部門辦理;其餘檔案均應交公司領導批示後,再由總經辦專人按批示範圍進行送閱,嚴禁個人、部門之間自行橫傳。部門閱辦後的公文(包括按檔案要求報出的詳細資料、附件等)應及時主動地退給總經辦,以做好檔案歸檔工作。
三、凡本公司外發的檔案,應嚴格按照上級有關公文處理的辦法及公文格式進行草擬、批發、列印、蓋章、報出;要求做到一文一事,按級上報,用詞及格式規範,嚴禁多頭主送,並由總經辦統一進行登記編號。
四、部門或個人借閱檔案,應辦理借閱手續,總經辦定期做好檔案的清退工作,做到每月小清退一次,年終大清退一次,清退的檔案按文書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分類整理,裝訂成冊,歸檔。
五、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有密級的檔案應嚴加管理,辦理完畢後應立即退回,並核點份數,隨時存檔。絕密檔案,僅限於直接有關人員經領導批准後在檔案保管處閱讀。
六、如檔案丟失或違反保密制度,發生洩密的,除及時報告組織人事部外,還須向有關領導報告,情況嚴重的應提交領導給予責任人必要的處理。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33
一、目的
為了規範安全生產檔案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檔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後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安全生產有關的檔案檔案的管理。
三、職責
1、安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並負責綜合監督管理。
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檔案檔案的管理,並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3、各部門安全員負責本部門檔案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並適時將安全生產檔案上報公司安全職能部門備案。
四、內容
1、檔案資料的收集
安全生產檔案檔案內容如下: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它要求;
(2)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檔案、批覆文、領導指示材料及會議資料等;
(3)公司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材料、安全學習資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5)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臺賬、事故報告、安全通報等;
(6)供應商、承包商、施工單位相關材料等;
(7)安全設施檢測、檢驗報告、記錄等;
(8)食品安全、職業衛生評價報告等;
2、立卷歸檔
(1)、檔案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絡、儲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2)、應根據檔案資料的重要性,立案時間分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對上年度的檔案資料進行歸檔,統一儲存;
(4)、各種檔案資料按一定特徵進行排列和系統化,應層次分明、編寫頁碼、標定卷內檔案資料目錄;
(5)、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檔案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檔案保管
(1)、檔案應入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紮堆放;
(2)、應採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4、檔案借閱
(1)、檔案資料檔案借閱,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借閱檔案要注意保護,不得丟失、損壞、塗改,要如期歸還,到期不能歸還者,要說明情況,並辦理續借手續;
(2)、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或轉借他人;
(3)、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並在借閱登記本上登出;
5、檔案銷燬
對於過期並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以定期銷燬,必要時做好銷燬記錄;
五、相關記錄
《檔案檔案清單》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並負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34
一、總則及範圍
為了保持公司技術部的技術檔案;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的完整性,避免混亂,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技術部的技術檔案;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的管理。
二、管理業務與分工
1.技術部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及有關技術檔案各項管理業務的審批及有關事項的確定。
2.技術員。負責總則中所述檔案的保管、收發及按本制度進行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1.技術檔案的種類
(1)技術類檔案
由技術部負責的圖紙及各類工藝規程、工藝卡片、作業指導書。
(2)管理類檔案
由技術部負責的專案的合同;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等。
2.檔案登記
(1)技術部必須建立《技術檔案管理臺賬》,掌握技術部全部檔案的情況。其臺賬應包括:編號、名稱、數量、檔案編制時間。
(2)檔案接收後,技術員應及時對檔案進行分類編號並作記錄。
3.檔案的歸檔及保管
技術檔案的保管由技術員按檔案型別進行保管。
4.檔案的借用
(1)檔案的借閱應開具借條並由技術部領導批准,方可借閱。
5.檔案的修改與審批
(1)當某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或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提出對不合理或者已經落後的技術檔案時,由技術部該專業的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分析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術檔案確定修改後,由技術部該專業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填寫《設計更改單》。
《設計更改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a)技術檔名稱、編號、或圖紙名稱、圖號;
(b)更改理由;
(c)會審意見、會審簽名;
(d)設計、工藝負責人簽名;
(e)修改內容和修改要求(以圖紙和文件形式表現)。
(3)技術檔案的xx與批准
一般性的內容更改只須將填好的《設計更改單》交技術部負責人進行xx和簽字批准即可。重大內容的更改與涉及安全、質量、投資等影響面較大的內容更改由技術部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審定,會議透過審定後,由技術部負責人簽字後交公司批准。
(4)技術員接到《設計更改單》後,應立即著手工作,更改時,必須把已發出和儲存、儲備的技術檔案一次全部修改完畢以保證技術檔案的統一性(圖紙更改後的發放除執行發放規定外,應同時將舊圖紙收回並登記)。
(5)技術檔案的管理應以紙質和電子版形式存檔(在登記時應作出標記)。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35
一、目的
為了規範安全生產檔案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檔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後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檔案檔案的管理。
二、職責
2.1安全環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並負責綜合監督管理。
2.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檔案檔案的管理,並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2.3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檔案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
三、內容
3.1檔案資料收集,安全生產檔案檔案內容如下:
3.1.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他要求。
3.1.2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檔案、批覆文、領導指示材料及會議資料等。
3.1.3公司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材料、安全學習資料、領導指示材料等。
3.1.4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3.1.5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臺賬、事故報告、安全通報等。
3.1.6供應商、承包商相關材料。
3.1.7安全設施檢測、校驗報告、記錄等。
3.1.8安全、職業衛生評價報告。
3.2立卷歸檔
3.2.1檔案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絡、儲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應根據檔案資料的重要性,按時間永久、長期和短期等三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2.3各部門在每年2月底前對上年度的檔案資料進行歸檔,統一儲存。
3.2.4各種檔案資料按一定特徵進行排列和系統化,應層次分明,編寫頁碼,填寫卷內檔案資料目錄。
3.2.5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檔案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3檔案保管
3.3.1檔案應入櫃上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紮堆放。
3.3.2應採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3.4檔案借閱
3.4.1檔案資料檔案借閱,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借閱檔案要注意保護,不得丟失、損壞、塗改,要如期歸還,到期不能歸還者,要說明情況,並辦理續借手續。
3.4.2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或轉借他人。
3.4.3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並在借閱登記本上登出。
3.5檔案銷燬
對於過期並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以定期銷燬,必要時做好銷燬記錄。
四、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制定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3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員工進行消防培訓(主要是研發及品質對裝置的使用培訓)。
5、因工作需要職員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主要是研發及品質對裝置的使用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安全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公司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若發現本部門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公司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應急救援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做好值班記錄、裝置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手續。
4、發現裝置故障時,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管理部門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物業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安全管理部門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報告消防安全負責人並予以消除。
2、消防安全負責人在防火安全檢查中,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傳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向公司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負責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部門應按規定向安全管理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安全管理部門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作業,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
一人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禁止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及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裝置。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裝置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
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裝置、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的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裝置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裝置,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十二)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員工發現在生產中發生火災事故,應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的擴大,並保護好現場,不得隱瞞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業主要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2、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後,應及時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理,對發生或有可能發生危急情況的,迅速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企業負責人對發生的需向有關部門報告的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以公司名義報告安監等有關部門。
4、發生重傷、死亡事故,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體時,必須做出標誌,繪製事故現場圖、照相、錄影,並詳細說明。
5、清理事故現場時,要事先經事故調查組或安監部門同意。
6、發生輕傷事故要進行現場照相,經安監部門同意,由企業領導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分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按規定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並對幹部職工進行教育。
7、企業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專長;
(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8、發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安全教育不放過;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並按照事故的性質和造成的損失危害程度,根據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9、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企業各級安全生產職責的規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領導責任和主要責任。
10、對因翫忽職守、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規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負責任等行為而造成的事故,視情況按規定追究責任並進行處罰
11、事故查清後,應及時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填寫“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表”報送安監部門。
12、事故處理結案後,公開宣佈處理結果。
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事故管理檔案,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現場記錄、照片、鑑定材料、事故教育、改進措施等資料。
14、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定期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菸場所吸菸或處置菸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資訊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37
第一條、為確保人事檔案的機密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為人事決策提供資訊和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
第四條、新員工第一次建檔後,日後所有有關個人人事資料都隨時歸檔,包括員工在職期間試用、考核、職位調動、工資晉升、培訓記錄、行政處分、獎勵等,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條、新員工報到後按《個人資料檔案目錄》順序進行建檔,目錄如下:
1、招聘登記表
2、聘用通知書
3、學歷證、職稱證、計算機等相關資格證的影印件。
4、身份證影印件
5、照片
6、員工轉正申請表
7、聘用合同
8、獎懲材料
9、任免、升降、調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條、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並建員工檔案薄冊,記載檔案的接收、 存入、提供、使用和變動情況。
第七條、要做到分類準確、編號規範、排列有序、定期核對。
第八條、所有人事檔案都屬秘密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洩密。
第九條、人事檔案不允許無關人員查詢。部門負責人有權查閱本部門員工的檔案。總經理有權查閱任一員工的檔案,除總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員工的工資檔案。
第十條、任何人不得借閱自己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人員及檔案查閱人員應嚴格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不得塗改、拆散、抽出、圈劃、汙損、帶出、丟失。
第十二條、收回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核對,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離職人員檔案儲存期為一年。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38
1、為使檔案材料齊全完整,以防丟失,凡屬於人事部門形成的材料,在一個月內歸檔。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積壓滯留材料,防礙收檔。
2、人事檔案由人事主管部門管理。幹部調離工作單位時,檔案要隨人及時移交轉遞。
3、每季度要核對一次檔案順序號,發現編錯號或放錯位置的要及時糾正,按照登記檢查檔案,發現缺少及時查詢。
4、查(借)閱檔案須經主管領導批准,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查(借)閱。
人事檔案統計制度
1、檔案統計是瞭解和掌握檔案形成、管理、利用情況和檔案發展的重要手段,檔案人員要慎重對待,認真抓好。
2、認真做好檔案收集、整理、鑑定、保管、利用情況的統計工作,提交檔案質量。
3、做好檔案收進、移出工作,定期進行清理登記,做到隨時歸檔,便於查詢。
4、按照上級要求,報送本局檔案情況。
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1、確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須主管領導批准辦理登記手續。一般只限在檔案室查閱,如有特殊情況外借時,應按要求限其歸還。
2、查閱借閱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制度。查(借)閱檔案人員不得擅自拆卷、塗改、勾劃、剪裁,如違反上述要求,將追究責任。
3、查(借)閱檔案人員,對確需要摘錄的材料,須經局主管領導和檔案管理人員審閱後,才能帶離檔案室。
人事檔案保密制度
為提高警惕,嚴守國家機密,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保密紀律。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嚴禁在閒談和私人通訊中涉及黨和國家的機密。
2、不在公共場所及家屬子女,親朋好友面前談論有關檔案的機密。
3、忠於職守,加強保密觀念。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做到不失密,不洩密。
4、凡查閱不宜公開的秘密以上的檔案材料,要嚴格履行手續,不準隨便摘抄,複製和補傳。
5、嚴守保密紀律。自覺遵守“保密法”,對違犯“保密法”及保密紀律,翫忽職守,造成大失洩密者,要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要追究其責任。
6、非檔案管理人員,不準隨便出入庫房。
人事檔案利用制度
1、檔案提供利用是檔案工作重要環節。檔案人員要樹立檔案為政治思想工作,業務工作服務的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檔案的利用工作。
2、提供利用要堅持用原件或複製件提供利用。提供利用時,均應按查、借閱檔案的管理辦法辦理相應手續。
3、檔案人員要熟悉本機關的工作性質、業務、範圍、程式,提供檔案材料要準確、及時,積極、主動為領導和各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人事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1、檔案庫房的管理要有嚴密的制度、嚴格的手續和經常性的工作。
2、檔案進出庫要有登記和交接手續,不能“賬目不清”以免造成檔案洩密,丟失的漏洞。
3、管理人員變動時,要有嚴格的交接手續,不能只交鑰匙不交“賬”。
4、嚴格保密和保衛制度,除檔案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進入庫房,嚴禁在庫房吸菸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檔案櫃的.排列要科學有序、便於通風和避光。
6、檔案管理人員要經常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和櫃內整潔,乾淨防止灰塵對檔案材料的損害。
7、庫房裝置應符合安全和技術要求,做好保密,杜絕檔案材料丟失、損壞和其他意外事故發生。
分管檔案工作領導責任制
1、積極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認真組織學習“檔案法”和“機關檔案工作條例”宣傳上級檔案部門有關檔案工作政策,規定,及時處理本局存在的問題。
2、組織協調本機關檔案工作的管理,經常監督檢查本機關的檔案工作,督促檔案人員做好平時檔案工作收檔和移交工作。
3、重視並加強檔案人員的政治思想業務工作,經常瞭解幹部的思想和業務情況,開展兩個文明和民族團結,社會主義思想教育,抓好專業學習,使他們在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上不斷的有所提高。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3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護和利用檔案,使之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充分發揮人事檔案的作用,更好地為怡通集團各項工作服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人事檔案工作是集團組織人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集團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貫徹執行集團戰略、方針、政策服務的,是選賢舉能,知人善任,歷史地全面地考察瞭解和正確選拔使用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怡通集團總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集團企業管理部人事檔案管理的職責——
a、負責制訂、修改和完善集團人事檔案管理的相關工作管理制度與實施細則等規範;
b、負責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實施執行的具體指導和監督檢查;
c、負責怡通集團戰略決策委員會成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d、負責怡通集團各子公司、部門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e、負責對各子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與督導。
第五條:集團企業管理部人事檔案管理的義務是指導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規範的檔案管理程式、規範檔案管理行為。
第六條:各子公司行政部門人事檔案管理的職責就是負責執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規範的人事檔案管理;負責管理企業管理部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檔案內容
第七條:人事檔案一式兩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影印件由集團人事部統一管理),是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的有關材料構成,主要有如下幾類:
a、履歷材料(包括個人的簡歷資料、學歷、資格證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獎勵及處分材料;
d、培訓記錄及外訓協議等材料;
e、勞動合同、保密協議、錄用、任免、聘用、離職材料;
f、其他可供企業用人參考的資料。
第四章、檔案編號管理
第八條:各子公司行政部門必須按照OA管理系統中的員工編號(即:工號)進行編號,每100個檔案做一個標記,方便查詢。
由其他單位轉入的員工檔案,按照轉入單位的編號更換編號(轉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
第五章、人事檔案的收集與整理
第九條:日常收集員工履歷表、試用期考評表、各種獎勵、職務任免、崗位/待遇調整表、續簽合同等材料。
各子公司人事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在每次招聘結束後的七日之內(試崗期結束),必須將新進員工的人事檔案收集、整理並進行歸檔。
日常新進人員的人事檔案必須於辦理入職手續兩日之內,將將新進員工的人事檔案收集、整理並進行歸檔。
第十條:各子公司行政部門的人事專員在以下幾個時段特別需要做好人事檔案資料的歸檔工作。
1、新員工報到時
新員工報到後,收齊新入職員工的所有手續、證件、資料後,統一裝入新建的檔案袋內,並在檔案袋封面右上方書寫上檔案袋編號(口取紙)、員工姓名、性別。結束試崗期後的三個工作日之內,將以下檔案、證件和資料進行再次歸檔:《許昌怡通集團應聘人員求職表》(必須要有面試評價表及審批人意見簽署);⑵ 身份證(雙面都印在同一頁上,A4紙)、學歷證、學位證及其他相關資質證件的影印件;
2、員工辦理正式入職手續時
員工結束七天試用期後的三個工作日之內,將以下檔案、證件和資料進行再次歸檔:
(1)《許昌怡通集團應聘人員求職表》(必須要有面試評價表及審批人意見簽署);
(2) 身份證(雙面都印在同一頁上,A4紙)、學歷證、學位證及其他相關資質證件的影印件
3、員工辦理轉正手續時
員工轉正手續完成後,各級人力資源部門人事專員必須將以下資料收集齊後,歸入該員工的檔案袋:該員工的《應聘求職表》、《試用期考評表》;《勞動合同》、《保密協議》;
4、員工辦理調動手續時
(1)各級人力資源部門,在完成員工調動手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員工調動手續資料裝入該員工的檔案內,具體的資料有:《崗位/待遇調整表》;
(2)《工作交接表》;
(3)《檔案檔案資料移交明細表》、《物品資產移交明細表》、《客戶資料移交明細表》、《待辦工作(事宜)移交明細表》;
5、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
各級人力資源部門人事專員,在辦完員工離職手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離職相關資料裝入該員工的檔案內,必須裝入的資料有:該員工的.書面離職申請書;《離職清算表》⑶、《離職申批表》;
(4)《員工離職工作移交表》;
(5)《檔案檔案資料移交明細表》、《物品資產移交明細表》、《客戶資料移交明細表》、《待辦工作(事宜)移交明細表》。
第十一條:每年一季度按公司檔案管理辦法對上一年的人事檔案進行整理、組卷。人事檔案的收集範圍:本管理制度第三章中所列的檔案內容涉及的相關材料。
第十二條:在整理過程中,不得私自塗改、抽取或偽造檔案材料。
第六章、人事檔案的借閱與移交
第十三條:凡借用人事檔案,必須填寫《人事檔案借閱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的負責人核實理由,經企業管理部領導籤批後,方可借出,借出的檔案必須在7天內歸還,如確因工作需要,可辦續借手續。
借閱檔案的人員,對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洩密和汙損,不準抽換、折卷和轉換,不得影印。
第十四條: 人事檔案的移交分為人事檔案移交和人事檔案管理人員工作變動移交兩種。
第七章、其他規定
第十五條:凡是公司的員工(正式員工、試用員工和臨時員工)都必須建立檔案正本,是否建立副本,根據工作需要由人力資源部自行確定。
第十六條:檔案管理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養,按受過正規的檔案管理培訓,在工作中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七條:不得擅自處理或銷燬檔案材料,應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進行檔案保管和檔案銷燬。
第十八條:集團人事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子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與督導,檢查中凡發現不按照以上規定予以辦理執行的,視情節輕重,處罰人事檔案管理員50—200元,其所屬各子公司領導負連帶責任,處罰100—200元。
第十九條:各子公司人事檔案管理人員是定崗管理,凡與原人事檔案管理人員的變動(包括換崗、離職、增減其他工作量)的,必須報經集團企業管理部,批准後方可執行,否則直接處罰當事人50—200元,各子公司相關領導承擔連帶責任,處罰50—200元。
第二十條:獎懲投訴
員工對本人或他人的獎懲在以事實為依據的前提下可以越級投訴,也可以直接投訴到集團人事部。
受到投訴的獎懲在抽查時可暫停,待調查清楚後再予以處置。
1、投訴調查結果屬實的,撤消原獎懲決定,可以對員工投訴他人獎懲的進行表揚獎勵。
2、投訴調查結果不屬實的,維持原獎懲決定,並對投訴員工進行教育,要規範其行為和思想,注重事實;若純屬造謠生事的,可以對投訴員工予以行政記過處罰。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企業管理部。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從下發之起實施。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40
一、目的
為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規範人事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公司人事檔案的執行管理。
三、職責
3.1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歸檔、儲存、定期檢查核對、轉遞、保密、統計等工作。
3.2人事檔案管理: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課(寧波地區)負責本地區所有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由當地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工作。
3.3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部門、分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及落實執行工作。
3.4集團公司企業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審議及授權主管人籤核,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批准執行。
四、人事檔案管理的內容
4.1員工人事檔案歸檔及管理:新員工入職時將《員工應聘申請表》及相關證件(畢業證書、身份證、各類技術認證證書)影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課,人事管理課根據《員工應聘申請表》建立員工人事檔案(內容包括:該員工的應聘、錄用、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相關資料)並及時歸檔。歸檔的流程為首先對新的員工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鑑別,其次按新員工的所在部門以及職務、性別等進行分類並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並且在目錄上補登新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後將新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歸檔。
4.1.1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一級員工人事檔案為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二級檔案為員工入司以後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情況、學歷及職稱變化情況、歷年考核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影印件備查材料等。
4.1.2員工人事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職務歸類。員工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時,應將該員工人事檔案的材料歸入公司離職員工人事檔案類。
4.1.3員工合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員工離職通知單》上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員工相關檔案調入單位時,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材料,密封該員工人事檔案,連同開具的《檔案材料轉移單》及其它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並歸檔。相關手續《員工入職試工轉正辭退作業管理制度》。
4.2檢查核對: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每月25日)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檢查核對並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簽字,確保員工的人事檔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突發事件後,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後;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後,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發現某些損失之後,如發現材料變酶、發現蟲蛀等;檢查完畢後必須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確認簽字。
4.3轉遞(員工異動):檔案轉遞過程如下,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取出要轉走的員工人事檔案並在檔案帳冊上登出該員工的人事檔案並填寫《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在轉遞過程中應遵循保密原則並且要求收檔單位在回執上簽字蓋章。
4.4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不得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公司人事管理課對接受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認識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燬,並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4.5統計:人事管理課每月25日須對員工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進行統計並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4.5.1人事檔案統計分類:履歷及相關證件材料、鑑定及考核材料、評聘及獎懲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參考資料。
4.5.2人事檔案統計資訊要及時更新,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流動情況每月25日必須將相關人事檔案的統計情況更新並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提報人力資源部總監稽核。
五、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
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總裁)批准,並辦理登記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塗改、洩露檔案材料內容。
六、相關支援檔案及記錄
員工應聘申請表
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
員工離職通知單
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第一條、為確保人事檔案的機密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為人事決策提供資訊和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
第四條、新員工第一次建檔後,日後所有有關個人人事資料都隨時歸檔,包括員工在職期間試用、考核、職位調動、工資晉升、培訓記錄、行政處分、獎勵等,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條、新員工報到後按《個人資料檔案目錄》順序進行建檔,目錄如下:
1、招聘登記表
2、聘用通知書
3、學歷證、職稱證、計算機等相關資格證的影印件。
4、身份證影印件
5、照片
6、員工轉正申請表
7、聘用合同
8、獎懲材料
9、任免、升降、調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條、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並建員工檔案薄冊,記載檔案的接收、存入、提供、使用和變動情況。
第七條、要做到分類準確、編號規範、排列有序、定期核對。
第八條、所有人事檔案都屬秘密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洩密。
第九條、人事檔案不允許無關人員查詢。部門負責人有權查閱本部門員工的檔案。總經理有權查閱任一員工的檔案,除總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員工的工資檔案。
第十條、任何人不得借閱自己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人員及檔案查閱人員應嚴格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不得塗改、拆散、抽出、圈劃、汙損、帶出、丟失。
第十二條、收回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核對,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離職人員檔案儲存期為一年。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41
1.目的:
為保證人事檔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便於檔案材料的使用和管理。
2.制定依據:
檔案管理標準化程式。
3.試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
4.制度內容:
4.1人事檔案的定義:
是指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記錄員工在公司的主要經歷、學歷、培訓、社會關係、業務能力、工作狀況以及獎懲等個人情況的檔案材料;
4.2人事檔案的類別:
4.2.1員工人事檔案型別:基本資訊檔案、薪酬檔案、績效檔案、培訓檔案、技術檔案、履職檔案、健康檔案等七類。
基本資訊檔案:包括檔案編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學歷、住址、戶籍所在地、年齡、政治面貌等。
薪酬檔案:包括員工試用期工資、轉正工資、調薪記錄等。
績效檔案:包括轉正考核記錄、年度考核記錄、履職考核記錄等。
培訓檔案:包括年度參加內訓、外訓、職業資格、技術培訓等記錄等。
技術檔案:包括所持資格證書、技術職務評定等記錄等。
履職檔案:包括員工入職之前的履職經歷、本公司內部崗位變動情況、競職申請、聘任決定、獎勵、處罰等。
健康檔案:包括員工健康證、體檢記錄等。
4.3 人事檔案的建立:
4.3.1電子檔案建立:
4.3.1.1根據檔案類別核定員工編碼及檔案編號。
4.3.1.2按檔案編號在“人事管理資訊”中錄入員工個人基本資訊:包括檔案編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住址、戶籍所在地、年齡、政治面貌、行業年限、健康證期限、所持資格證等資訊。員工考核、競職、獎勵(獲得獎金和榮譽證書)、處罰(書面嚴重警告、無薪停職檢查、開除),由勞動關係管理員根據相應檔案錄入“人事管理資訊”,並存入員工個人檔案袋中。
4.3.1.3電子檔案的動態管理:
4.3.1.3.1員工電子檔案是關於員工全面資訊儲存、跟蹤的重要工具。
4.3.1.3.2員工入司時,在錄入員工電子檔案的同時,必須對員工照片進行掃描記入個人電子檔案。
4.3.1.3.3員工入職時,必須詳細錄入員工入司前經核實的從業經歷和有關個人職業發展的重要資訊,如取得的主要工作經驗、成果和業績等;
4.3.1.3.4員工的培訓經歷是關係員工職業發展的主要依據,員工入司時,必須詳細記錄員工的職業培訓經歷和獲得的培訓證書和取得的培訓成果。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的培訓經歷必須及時記入電子檔案,以便查詢。
4.3.1.3.5有關員工資訊的變更,必須當月在員工個人電子檔案中進行登記更新。每月末,對檔案進行備份。以確保電子檔案的安全管理。
4.3.1.4員工合同資訊由勞動關係組按批次提供合同簽訂彙總表和合同原件,勞動關係管理員根據合同簽訂彙總表核對合同,確認無誤後在合同簽訂彙總表上簽字,勞動關係管理員根據合同在“人事管理系統”中更改員工合同資訊,更改完畢後將合同放入員工檔案中存檔。
4.3.2 紙介質檔案建立:
錄入系統後的員工檔案按七類檔案分類統一裝入“檔案袋”中,在“檔案袋”清單上填寫檔案資料名細,檔案袋上寫明員工姓名、性別及檔案編號。按檔案類別順序存放在相應的檔案櫃中。(當月入職的員工資料應在當月完成檔案錄入及存放工作)。
4.4人事檔案的管理:
4.4.1人力資源部對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並按在職人員檔案、離職人員檔案進行分類、編號、排架。
4.4.2對人事檔案應建立登記和統計制度,建立各類檔案名冊。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絕對安全和準確無誤。
4.4.3根據安全保密,便於查詢的原則,人事檔案應嚴密科學地保管。庫房內應保持清潔,整齊和適宜的溫溼度。
4.4.4對人事檔案的接收、傳遞必須嚴格手續,有案可查。查借閱人事檔案應嚴格按借閱程式辦理。
4.4.5人事檔案調動:
4.4.5.1調動: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按規定填寫“調動申請表”(跨部門調動和部門內部調動)。勞動關係管理員接到已審批完畢的調動申請表後,在“人事資訊管理”中錄入調動資訊並將其資訊調入相應的部門或分公司,列印新崗位工作牌,調動申請表於每月中旬或月底統一存入員工個人檔案袋中。
4.4.5.2任免:員工因工作需要被任免後,根據公司的任免檔案,在“人事資訊管理”中錄入任免資訊,並將任免檔案影印件存入員工個人檔案袋中。
4.4.5.3離職:員工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後,將其相關證件的原件退還離職員工本人,並將其檔案歸入離職人員檔案。
4.4.5.4資訊變更:員工個人相關資訊發生變更時(如:個人基本資訊、身份證更換、資格證的補充等),該員工應在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資訊或相關證件的影印件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勞動關係管理員處備案。勞動關係管理員應根據員工提交的資料在“人事資訊”中及時更新,並將相關證件影印件於每月15日、30日進行存檔整理。
4.5人事檔案的使用:
4.5.1檔案的查詢、借閱:
4.5.1.1副經理級以下員工原則上只能查詢/借閱個人檔案;
4.5.1.2副經理(含)以上人員可直接查詢/借閱所管部門員工檔案,跨部門查詢/借閱員工檔案需附有分管總監審批的簽呈經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方可查詢/借閱。(附件一)。
4.5.1.3檔案中的個人資料只用於公司辦理相關事務,原則上人力資源部人事勞動關係管理員不對個人提供檔案辦理其它事務(如照片、身份證影印件、學歷證影印件等)。
4.5.1.4以上查詢/借閱需在“檔案查詢/借閱登記本”上做登記,查詢/借閱檔案者不得私自影印員工檔案,工作原因需影印的須經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由勞動關係管理員操作影印。借閱檔案者應在規定借閱期按時歸還完整的檔案,逾期者按每天5元進行處罰;如將借出的'檔案丟失者,視情況將給予XXX處罰。
4.5.1.5檔案管理人員、借閱人應嚴守檔案機密,不得擅自洩漏或傳播員工個人資料資訊,經發現,對檔案管理人員、借閱人給予XX處罰,並對其部門負責人給予XX處罰。
4.6本制度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以公司名義釋出執行
4.7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4.8附件:
附件一:檔案查詢記錄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42
根據中組部、國家檔案局《幹部檔案工作條例》及中組部《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要求,結合兵團幹部人事檔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工作職責
(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法管理好乾部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二)及時收集、鑑別和整理幹部檔案材料,把好檔案材料入口關,及時清理所缺材料並告知有關部門補充齊全。
(三)按照規定辦理幹部人事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
(四)為有關部門提供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情況。
(五)認真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和保護工作。
(六)及時瞭解幹部人事檔案工作的新情況,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加強業務指導工作。
(七)推廣、應用幹部檔案現代管理方法和技術,逐步實現幹部人事檔案管理的資訊化和現代化。
(八)定期向檔案局移交死亡幹部檔案。
(九)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二、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制度
(一)按照《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的要求,遵循真實、全面、及時、規範的原則,重點收集反映幹部自然情況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材料,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組織工作的需要,不斷充實完善幹部人事檔案的內容。
(二)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規範製作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建立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機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1個月內按要求送交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並履行移交手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積壓歸檔材料。
(三)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建立聯絡制度,及時掌握形成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資訊,主動向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幹部本人和其他有關方面收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
(四)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必須嚴格稽核歸檔材料,重點稽核歸檔材料是否辦理完畢,是否物件明確、齊全完整、內容真實、填寫規範、手續完備。成套材料必須頭尾完整,缺少的檔案材料應當進行登記並及時收集補充。
(五)歸檔材料填寫不規範,手續不完備,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和入黨時間等與檔案記載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門應當重新制作,補辦手續,或者由具有幹部管理許可權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改(或出具組織說明)並加蓋公章。形成幹部檔案材料的部門,有責任按規定認真辦理。
(六)幹部人事檔案原件存正本,複製件可存副本。證明、證件等特殊情況需用影印件存檔的,必須註明複製單位、複製日期,並加蓋材料製作部門單位公章或幹部人事關係所在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七)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載體使用國際標準A4型(長297毫米,寬210毫米)或16開型(長260毫米,寬184毫米)的公文用紙,材料左邊應當留有20-25毫米裝訂邊,字跡材料應當符合檔案保護要求,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及純藍墨水和複寫紙書寫。
(八)幹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對收集到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應認真審查鑑別,對不屬於規定歸檔範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進行登記,在接收之日起1個月內放入幹部本人檔案,1年內整理歸檔。
三、幹部檔案材料鑑別歸檔制度
(一)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鑑別歸檔工作,必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形成材料的歷史條件、材料的主要內容、用途及其儲存價值,嚴肅認真地進行。
(二)凡收集的材料,在歸檔前必須經過認真審查、鑑別,符合要求的才能歸檔;
(三)未經鑑別,任何人都不得擅自銷燬幹部人事檔案材料,不得私自將不屬於歸檔範圍的材料歸檔或從幹部人事檔案中撤出材料。
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43
一、幹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人員必須是2名中共黨員,持有《查閱幹部檔案審批表》和《查閱幹部檔案介紹信》,不得憑藉“調查證明材料介紹信”和其它聯絡工作介紹信查閱幹部人事檔案。
2、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規定,確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麼材料,並對提供查閱的檔案進行登記。
3、任何人不得查閱或借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幹部人事檔案。
4、查閱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洩密或擅自向外公佈檔案內容。
5、查閱人員要愛護幹部人事檔案,嚴禁在檔案材料上圈畫、批註、塗改、摺疊,不得抽換、拆散檔案材料。
6、未經檔案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複製幹部人事檔案材料,不允許把檔案內容抄在筆記本上。摘錄的材料要細緻核對,經檔案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公章後,方可使用。
7、幹部人事檔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幹部死亡、辦理退休允許借一次)須按查(借)閱幹部人事檔案的審批手續辦理(必須是正科級單位政工人員),並填寫借出登記。借出的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無關人員翻閱,不得轉借,不得複製,限期歸還。(最多不超過15天)
二、幹部人事檔案計算機管理制度
1、愛護機器裝置,熟悉機器效能,按程式規範操作。
2、充分發揮《幹部人事檔案管理資訊系統》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檔案資訊資料庫,利用該系統完成檔案查借閱、轉遞、目錄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統一”管理。
3、以幹部人事檔案和幹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檔案為依據採集資訊並及時維護,確保資訊內容的準確、完整和新鮮。
4、新進幹部檔案和零散材料的資訊錄入在三個月內完成;幹部檔案索引每半年列印一次;日常管理資訊每年彙總一次,並做好有關資料的立卷工作。
5、對新維護的檔案管理資訊要及時備份,並登記備份的時間和主要內容。
6、不得隨意使用外來磁碟,確需要使用時要進行病毒檢查,防止機器故障造成資訊的損壞或丟失。
7、未經批准不得提供、複製幹部資訊,無關人員不得檢視幹部資訊,貯有保密資訊的載體嚴禁外傳。軟體應由專人保管。
8、利用幹檔資訊對幹部隊伍進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三、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制度
1、按照中組部《幹部人事檔案收集歸檔規定》,經常透過有關部門收集幹部任免、調動、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工資、入黨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幹部材料,充實檔案內容。
2、收集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組織上形成的,或者是組織上審定認可的材料,未經組織同意,個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參加工作的國家幹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隊轉業幹部,都應填寫“幹部履歷表”和“幹部自傳”,稽核後,補充進幹部人事檔案。
4、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在材料形成後的一個月內,將材料主動送交主管幹部人事檔案的部門歸檔。
5、掌握形成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資訊,及時、主動地向有關部門索要應歸檔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洩露材料內容。
7、認真辦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登記和交接手續。
四、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鑑別歸檔制度
1、對收集的幹部檔案材料必須根據中組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認真鑑別,不屬歸檔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
2、歸檔的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文字清楚,物件明確,手續完備。
3、不屬歸檔範圍的材料,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燬材料,必須詳細登記,並報主管負責人審查批准。
4、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鉛印、膠印、油印或用藍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書寫。凡圓珠筆、鉛筆、紅墨水、純藍墨水書寫的材料,必須經過複製方可歸檔。
5、歸入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均應按照《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進行整理立卷。
五、幹部人事檔案轉遞制度
1、轉遞幹部人事檔案或材料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2、縣及相當於縣經上的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可以直接轉遞幹部人事檔案。
3、轉出的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並按規定經過認真的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4、幹部人事檔案應透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幹部本人自帶。
5、轉遞檔案必須填寫“幹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辦理登記手續。
6、接受單位收到檔案後,應認真核對,並在“幹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的回執上簽名蓋章,立即退回。逾期一個月未退回,轉出單位要查詢,以防丟失。
7、幹部人事檔案應隨著幹部的工作調動或職務的變動及時轉遞,避免人檔分離。
8、凡是轉出的幹部人事檔案或材料均應嚴密包封,並加蓋機密章。
六、幹部人事檔案檢查核對制度
1、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所管理的檔案要定期地進行檢查核對,一般每半年核對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凡提供利用的幹部人事檔案,在收回時,要嚴格檢查,經核對無誤後,方可入庫。
3、整理好的幹部人事檔案入庫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頁進行檢查核對,發現差錯,及時糾正。
4、轉出和接受幹部人事檔案時,應將材料與目錄檢查核對一遍,防止張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應檢查是否屬於歸檔材料,是否完整齊全,是否符合歸檔要求,是否手續完備。
6、輸入計算機的幹部人事資訊須與幹部人事檔案核對無誤後方可使用。
七、幹部人事檔案保管保密制度
1、嚴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設立專用檔案庫房(室),配置鐵質檔案櫃,妥善保管幹部人事檔案。
3、幹部人事檔案庫房(室)必須備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設施。安全措施應經常檢查,保持庫房的清潔和適宜的溫、溼度。
4、幹部人事檔案庫房(室)和檔案櫃,應明確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必須辦理好交接手續。
5、非管理及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檔案庫房(室)。
6、嚴禁用電話、電報索取或提供有關幹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幹部政治問題或其它重要問題的材料。
7、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洩露有關幹部人事檔案的內容。
8、嚴禁任何人攜帶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進入公共場所和娛樂場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扔、亂拋,一律按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八、送交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制度
1、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教育培訓、審計、統戰等部門,應建立送交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歸檔的工作制度。
2、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應在材料形成的一個月內,主動送交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檔。
3、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積壓、滯留應歸檔的.材料。
4、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與各有關部門建立聯絡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暢通。
5、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未能按時遞交檔案材料的部門,應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絡。
6、發現遞交歸檔的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的,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補送或補辦手續。
九、幹部人事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保管應管幹部的人事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2、收集、鑑別和整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
3、辦理幹部人事檔案的查閱、借閱的轉遞;
4、登記幹部職務、工資的變動情況;
5、為有關部門提供幹部的情況;
6、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7、調查研究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搞好乾部人事檔案的業務建設和宏觀業務指導;
8、推廣、應用幹部人事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
9、定期向檔案管(室)移交死亡幹部的檔案;
10、辦理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