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條例工作內容

  1、針對業務及採購的客戶資料的資料歸檔尤為重要,存檔的客戶資料除須體現客戶基本資訊外,還須體現目標及成交客戶的成交情況、後續跟進情況、生日、性格、興趣愛好、價值觀。如果條件允許,還須體現其客戶的家庭成員的組成及上述內容(不做硬性指標要求)。

  2、拜訪客戶資料表則須體現拜訪途徑、開始和結束時間、地點、此次談話內容簡要、下次拜訪議題和時間、預期達成的目標等。

  3、目的在於公司可實時監管對上述兩部門的人員因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的彈性造成的監管盲區,特別是出外勤後的工作監管容易進入盲區的跟蹤。同時,未防備相關客戶聯絡人的離職,此類表格能為後續的工作人員提供一些資訊,使有跡可循、有跡可查,縮短新晉人員與離職人員對應客戶的匯入期時長。

  二、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通用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1

  一、目的

  適應資訊化建設的需要,規範公司在各項工作中所產生的電子檔案與電子檔案的管理工作,保障電子檔案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安全性。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在各項工作過程處理活動中產生的電子檔案和電子檔案管理。

  三、定義

  電子檔案:指在數字裝置及環境中生成,以數碼形式儲存於磁帶、磁碟、光碟等載體,依賴電腦等數字裝置閱讀、處理,並可在通訊網路上傳達的資料夾。

  電子檔案:指經過鑑定,具有儲存價值的已歸檔的電子檔案及相應的支援軟體產品和軟、硬體說明。

  四、管理要求

  1、公司透過使用防火牆、工作人員密碼及防病毒軟體,保護其IT系統免遭破壞和非法使用。

  2、工作人員不得向計算機中新增任何軟體,未經管理員允許不得解除安裝辦公軟體,

  3、存放伺服器的房間要上鎖,伺服器和裝置要有專人管理。

  4、電子文件更新必需複製文件保持一致,並且所有的檔案發放記錄應保留書面簽字不得以電子形式保留。

  5、必須備份資料,確保即使主要IT系統癱瘓,記錄不丟失。

  6、資料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備份,如光碟、可行動硬碟。

  7、計算機系統每日建立或更新的關鍵資料應每日備份。

  8、所有軟體都應至少進行一次完整備份以作出保護。

  9、系統資料應至少每月備份一次。

  10、每日備份應在辦公時間以後,計算機使用率較低的情況下進行,備份資料應儲存在大容量硬碟中。

  11、備份資料應由子系統管理員放在安全可靠的地點,所有軟體完整備份和每月備份媒體應存放在異地備份檔案室。

  12、工作人員定期更改密碼。

  13、除非授權,否則不能隨意新增員工進入IT系統。

  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2

  1、目的

  1.1本程式規定了公司電子檔案管理辦法,

  1.2確保有關場所使用電子檔案的版本是有效的。

  2、適用範圍

  2.1適用於質量管理體系執行有關的電子檔案和記錄管理工作。

  3、職責

  3.1質量管理部是電子檔案控制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體系有關的電子檔案的分類、管理和備份。

  3.2專案工程師負責相關電子檔案的分類、管理和備份。

  4、作業標準

  4.1電子檔案分類

  4.1.1量管理體系檔案。

  4.1.2客戶有關的電子檔案,包括客戶提供的圖紙和檔案、過程記錄、有關合同的溝通記錄(會議紀要,EMail等)和報告等。

  4.2質量管理體系檔案管理

  4.2.1量管理部在本機F盤下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檔案”資料夾和子檔案夾。資料夾及檔案命名應簡明扼要、並不致引起混淆

  4.2.2述檔案採用行動硬碟進行備份。

  4.2.3上述檔案內容發生變更,及評審完成後應及時變更“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並拷貝到行動硬碟。

  4.3與客戶有關的檔案

  4.3.1售工程師應在本機除驅動盤以外的磁碟機代號下建立專案資料夾,禁止在驅動盤下建立客戶資料夾。資料夾可以用客戶名稱命名。可以根據需要建立子檔案夾。資料夾及文件命名應簡明扼要、並不致引起混淆。

  4.3.2售工程師應對電子文件進行歸類、整理和存檔。對重要的專案檔案應備份到移動硬碟。

  4.3.3合同結束後應整理專案資料夾。並將專案有關的檔案全部備份到移動硬盤。

  4.3.4時性檔案在使用期過後可以刪除。

  4.4時間上已過期的、工作中已失效的檔案可以從本機和行動硬碟永久刪除。

  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3

  第一條管理要點

  1、為使檔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

  2、檔案管理的範圍包括:上級下發檔案、公司各類制度檔案、外部傳真檔案、政策指導類檔案、各類合同檔案等。

  3、制度類檔案按照公司文件統一格式進行編寫,統一頁首、頁尾,寫明公司全稱及檔案性質;正文部分寫明題目、時間、發文部門、資料等資訊;措辭規範,表達無歧義。

  4、根據檔案屬性、類別,對所有檔案進行編號,根據編號定期歸檔,做好相應的文字記錄,以備查閱。

  第二條制度規範

  1、檔案的起草、收發、列印、歸檔整理、借閱銷燬等由辦公室人員負責執行。

  2、公司上報下發正式檔案的權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傳送正式檔案。

  3、公司對內公開檔案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和稽核,總經理簽發;各部門需要向下或對外發文的檔案由各部門負責起草,行政人事部負責稽核,稽核無誤後行政辦公室列印,列印後送回起草部門校對,校對無誤方可正式列印,由總經理蓋章,簽發。

  4、凡寄至公司的檔案、傳真等,由辦公室簽收並做好相應記錄。

  5、機密檔案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辦公室人員對一般性檔案進行分類管理,定期整理並製作相關報表提交給部門主管。

  6、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可借閱一般性檔案,需嚴格履行借閱手續,對有密級程度的檔案,需行政人事主管審批,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閱。

  7、辦公室管理人員對檔案借閱狀況進行登記,做好借閱記錄並限期清退。

  8、按時間、資料、部門、名稱等資料分門別類進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資料收集完全,存檔備案。半年一小清,年終一大清。

  9、根據存檔時間及存檔的必要性對檔案進行銷燬,需上報行政人事主管簽字批准,按照檔案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第三條檔案管理流程設計

  1、內部檔案管理流程:起草檔案→審查編號→審批、簽發→列印檔案→下發檔案→檔案存檔

  2、外部檔案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檔案整理→檔案存檔→清退→檔案存檔→檔案銷燬

  3、借閱流程:提出申請,辦理手續→批准→借閱→清退→檔案存檔→檔案銷燬

  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體例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和外來檔案的管理。

  3、職責

  3.1 公司總經辦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本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3.2 總經辦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檔案、法律法規檔案、政府相關外來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3.3 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有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3.4 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3.4.1 總經辦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及其他基礎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發文(通知、通告)等檔案。

  3.4.2 財務部負責制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檔案。

  3.4.3 客服部負責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檔案。

  3.4.4 生產部負責制定公司生產管理制度檔案。

  3.4.5 質檢部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質量體系檔案、產品認證檔案,並負責制定質量管理制度、產品質量檢驗規程、檢驗作業指導書等檔案。

  3.4.6 設計部負責制定公司公司技術管理規範、產品技術標準、產品設計開發輸出檔案(設計圖樣、產品bom、檢驗標準、規範測試)等檔案。

  3.4.7 工廠負責制定產品bom、產品工藝檔案、操作規程、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檔案(由打樣工廠負責)。

  3.4.8 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制定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編制,公司副總或部門負責人稽核,總經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分發布前,應向總經辦提交電子/紙張檔案稽核備案,並獲得檔案號。

  3.5 質量體系檔案的編制、稽核、批准、釋出,依《質量手冊》和《檔案控制程式》的規定執行。

  4、定義

  4.1 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4.2 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檔案,

  4.3 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4.4 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5、工作程式

  5.1 檔案的分類

  5.1.1 檔案屬性分類

  (1)質量體系檔案:質量方針、質量目標、質量手冊、質量體系程式檔案、質量計劃及質量體系執行過程中形成的檔案。

  (2)行政性檔案:公司的公告、通知、通報、報告、申請、傳真等。

  (3)管理性檔案: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規範/規定等,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產品設計開發流程等。

  (4) 技術性檔案:產品標準、設計圖樣、工藝檔案、操作規程、檢驗規程等。

  (5) 外來檔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行業標準、供應商/客戶提供檔案、裝置文件等。

  5.1.2 檔案階層分類

  (1) 一階檔案:公司章程、公司經營規劃/計劃、質量手冊。

  (2) 二階檔案:公司經營管理活動開展所有過程控制的程式檔案。

  (3) 三階檔案:管理制度、規範/規定、設計檔案、技術規程、作業指導書、外來檔案等。

  (4) 四階檔案:各記錄表單、報表等。

  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5

  一、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本單位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具體由辦公室負責。

  二、對上級部門發來的檔案,要進行檔案、文號、機要編號的核定、登記。

  三、本單位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檔案及資料應及時送交收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儲存,如職工工作需要借閱的可影印或借用。

  四、凡正式檔案在經登記後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分送領導和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或急件應立刻呈送領導(或分管領導)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

  五、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企業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資料。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條 公文的簽收

  1、凡接收公文均由秘書登記簽收後分別轉交相關部門,在簽收和拆封時,秘書均需注意檢查封口和郵戳。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對密件開口和國外信函郵票被撕應拒絕簽收。

  2、對政府部門發來的檔案,要進行信封、檔案、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登記差錯檔案的文號。

  第四條 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檔案均需由秘書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應呈送總經理親自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檔案要即閱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由秘書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檔案,應同主辦部門聯絡後再分轉處理。

  3、為加速檔案運轉,秘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檔案送到總經理辦公室,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

  第五條 檔案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給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2、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讀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檔案交秘書處,閱批檔案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後簽名以示負責。如有總經理“批示”、“擬辦意見”,秘書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檔案所提要求和總經理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閱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資料夾內任何檔案及附件,如確係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洩密。

  4、檔案閱完後應送交秘書,切忌橫傳。

  5、行政秘書對檔案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檔案、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檔案壓放或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秘書同意予以影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週轉歸檔。

  三、檔案借閱和清退

  第六條 各部門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一般檔案,需經本部門主管簽寫便條,對有密級的檔案須秘書同意後方可借閱。

  第七條 借閱檔案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就地閱看,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檔案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檔案上勾畫等。

  第八條 各部門應具體指定責任心強的主管負責檔案收交、保管、保密、催辦檢查工作。

  四、檔案的立卷與歸檔

  第九條 檔案的歸檔範圍

  凡下列檔案統一由行政秘書歸檔:

  1、企業領導發出的報告、指示、決定、決議、通報、紀要、重要通知、工作總結、領導發言和經營工作的各類計劃、統計、季度、年度報表等;

  2、各種專業例會記錄;

  3、企業召開重要會議所形成的報告、總結、決議、發言、簡報、會議記錄等;

  4、有儲存價值的客戶資料及處理結果;

  5、企業日誌和大事記。

  第十條 立卷要求

  1、檔案的立卷應按照內容、名稱、作者、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2、立卷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3、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檔案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五、檔案的銷燬

  第十一條 對於多餘、重複、過時和無儲存價值的檔案,秘書應定期清理造冊並按行政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燬手續。

  六、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7

  為了更好地規範各類檔案的起草、收發、報送、保管等環節,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級來文和外單位來文。辦公室人員對上級來文和外單位來文首先要在收文登記簿上詳細登記,來文單位、日期、份數、密級、字號等要登入清楚,其次填寫好檔案閱辦卡並貼上於原文上面,並送總經理批示,總經理批示後送有關人員傳閱,總經理有批辦意見的,辦公室應提醒有關人員批示閱辦結果,並將閱辦結果送總經理閱。所有傳閱人閱畢交辦公室應及時將檔案收回,分類別分單位存入檔案袋。

  二、本單位各類檔案包括簡報的起草均有辦公室人員負責起草,部門專業檔案由各部門專業人員保起草,凡以檔案或紀要簡報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檔案均由辦公室填寫發文卡,由簽發人即總經理簽發後,並詳細填寫發文登記簿方可影印並存檔,沒有總經理簽發的檔案不能發出和存檔。

  三、上報和發往其他單位的檔案應填寫檔案送達登記簿,由接收檔案人簽字後方可,否則,不能擅自將檔案交予他人,而不辦理簽收手續。

  四、報告、請示、彙報、制度、規定等均應以檔案形式印發,宣傳活動類一般應以簡報形式印發,每週例會的紀要內容均以紀要形式印發。落實公司會議精神的情況彙報應以檔案形式上報。

  五、凡列印的錯檔案應及時銷燬,以免機密外洩。

  六、借閱檔案超過八小時的應辦理借閱手續,否則不以外借。借閱檔案者只限本單位人員,重要檔案的借閱均由總經理批准。

  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8

  一、電子文件是具有重要憑證性、依據性和參考利用價值的磁帶、磁碟、光碟等載體,並作為檔案向檔案部門移交儲存的電子檔案檔案。

  二、本單位應明確電子的文件管理的分管領導和部門職責,責任到人;加強對電子文件的承辦、運轉、移交、整理、監督、指導、保管、開發、利用工作,更好為部門各項工作服務。

  三、本單位在對電子檔案計算機邏輯歸檔的同時,應搞好相應的紙質檔案的物理歸檔。

  四、本單位向檔案館移交的電子檔案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查閱利用,一套異地儲存;接收入庫的電子檔案,每兩年抽檢一次,抽檢率不低於40%,發現問題及時補救,確保電子文件的絕對安全。

  五、加強電子文件的保管、保密防範措施,銷燬歸檔的電子文件,需經本單位領導批准,有關業務部門和檔案部門稽核,編制銷燬清冊,確保載體與資訊徹底銷燬。

  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檔案的起草、審查、審批、釋出、執行、修改、廢止和備案。

  3、定義

  3.1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3.2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有效版本的檔案。

  3.3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3.4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4.2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4.3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4.3.1各部門負責制定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制度檔案。

  4.3.2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組織制定公司體系檔案、程式檔案、管理檔案。

  4.3.3人事行政部為公司檔案規範化統籌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檔案立、改、廢的稽核(核稿)、釋出、彙總。

  5、檔案分級分類

  5.1檔案分級

  5.1.1一級檔案:公司戰略規劃具有長期指導性、規範組織行為的概述性檔案或制度彙編類檔案等的系統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員工手冊、經營管理規範等。

  5.1.2二級檔案:規範各專業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管理等方面的檔案。

  5.1.3三級檔案:各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等具體實施的作業指導流程及相關技術檔案、操作規定、規範、專案管理檔案、公文等,包括具體的作業方法和標準。

  5.1.4四級檔案:表格、表單類檔案,凡記錄作業結果所用的表格等。

  6、檔案編號、標識與控制

  6.1檔案編號:[Microsof1]公司名稱+部門代號+檔名稱+檔案順序號+時間

  注:各部門代號

  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

  6.2檔案的標識與控制

  檔案分受控與非受控兩種,在管理體系執行的有關場所應用的檔案及提供給稽核機構的檔案為受控檔案,以編號為受控標識;如因其他目的提供給客戶的檔案為非受控檔案,不作標識;

  長期有效的檔案予以編號和標識,控制其發放,回收作廢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時間有效的檔案過期自然失效,以其標題、日期作為標識,不必跟蹤回收其過期版本。

  7、檔案編制、稽核、批准和釋出

  7.1行政檔案與管理性檔案的編制與審批

  (1)公司級行政性檔案:公司組織機構設定、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經營管理、技術、生產、薪資福利、獎懲等重要決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編制。

  (2)公司級管理性檔案: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由各部門依本制度4.3條負責編制。

  (3)各部門行政性檔案:各部門因部門管理及工作開展所需求釋出的通知/通告,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編制。

  (4)公司及各部門所有行政性檔案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公司內部業務便籤》,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5)公司及各部門所有管理性檔案的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檔案審閱簽發單》,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7.2檔案歸檔、發放、保管

  7.2.1檔案歸檔

  (1)經審批後的檔案,人事行政部負責填寫“檔案/記錄目錄”,並且將電子檔和紙張檔案同時歸檔。

  (2)各部門收到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保管。各部門的“檔案/記錄目錄”應定期予以更新,並將影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編制/更新公司《受控檔案清單》。

  7.2.2檔案發放

  公司受控檔案、記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按以下範圍發放:

  (1)管理手冊、程式檔案和公司管理檔案下發至各部門;

  (2)作業檔案、記錄下發至使用檔案的相關部門;

  (3)各個部門都要使用相應檔案、記錄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時收回作廢檔案;行政辦公室擬定《檔案發放登記表》按上述規定範圍發放檔案,並註明發放數量,填寫發放編號,並由領用者簽名。

  (4)檔案接收部門應指定人員接收檔案,收文者要在《檔案發放登記表》中籤名。

  7.2.3檔案保管與借閱

  (1)檔案保管:所有經批准釋出的檔案皆應登記編目並歸檔保存於檔案的.歸口部門,檔案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並確保檔案清晰易於識別。

  a、行政檔案正本、管理檔案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術檔案正本按檔案歸口存放於檔案產生的技術部門。

  c、外來檔案正本依檔案分類存放於檔案室及相應的檔案接收部門。

  (2)各部門需要借閱檔案時可向檔案歸口部門辦理借閱手續,各部門檔案管理人員應建立“檔案借閱登記表”,管理檔案的借出和歸還。

  (3)存放與硬碟和軟盤的檔案應有備份,並作出版本標識,採用密碼進行保護,限定查閱及使用範圍,由授權使用的人員進行操作。

  (4)檔案的持有者若跨部門調動或離職,應辦理檔案交接、歸還手續。

  7.3檔案的更改與回收作廢

  7.3.1檔案更改

  (1)當檔案不適應需要更改時,由檔案歸口部門提出,並實施具體更改工作,檔案更改必須符合統一性、協調性,必要時相關的檔案應進行同步更改。

  (2)檔案更改的起草、稽核、批准由原檔案起草、稽核、批准部門/人員按負責填寫《檔案更改/評審單》並實施更改。

  (3)檔案修改內容較少時,可以採用劃改、換頁的方式進行更改;單檔案更改超過三次或更改較大或公司組織結構、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進行換版。

  (4)公司檔案更改狀態按版本號為A版(B、C、D等)/修改狀態為0(1、2、3、4等)依此編號。版本號與更改狀態之間的關係為:每版檔案同一版本內可以允許修改10次,即修改狀態號最高是10,當超過10次時,檔案換版,即由A版升為B版,以此類推。特殊情況下,換版不受此限制。

  (5)檔案更改內容必須及時到達檔案使用場所,對檔案的宣貫、實施情況有檔案歸口部門進行檢查,並確認更改效果。

  (6)公司鼓勵各部門及人員在使用檔案時及時發現檔案的問題,提出檔案更改意見。

  7.4檔案的作廢與銷燬

  (1)各部門使用中的檔案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檔案釋出時,原檔案應作廢收回,作廢的原版檔案由人事行政部按原發放數量回收,並登記標明回收日期。

  (2)檔案作廢或換頁換版時,對已回收的作廢檔案由行政辦公室及時銷燬,並記錄在《檔案銷燬(留用)記錄表》中,若需保留作廢檔案時要在檔案上標註“作廢”字樣。

  (3)各類檔案的儲存期按《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7.5外來檔案管理

  7.5.1外來檔案接收與歸口

  (1)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行業、地方標準;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管理辦法、制度、規定等外來檔案,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收集管理,並建立《外來檔案清單》。

  (2)外來檔案由接收部門或形成檔案部門歸口管理。

  (3)外來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執行的檔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交由相關部門傳閱執行,履行完畢後,由執行部門記錄執行情況,交檔案室備檔。

  7.6保密檔案的管理

  7.6.1保密檔案及保密資訊在形成後、歸檔前以“誰形成誰負責”為原則進行管理,秘密資訊以載體形式歸檔後,交由檔案室負責管理。

  7.6.2保密檔案的發放、傳閱、披露應遵守以下原則:

  檔案密級發放、傳閱範圍

  絕密公司核心領導、絕對資訊形成部門的負責人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機密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機密資訊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秘密公司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秘密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該部門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公司電子檔案管理制度10

  一、 總則

  1、 技術檔案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夠持續發展並在市場上保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術檔案屬於公司所有。

  2、 為規範本公司技術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編制的正確性、完整性,明確技術檔案的編制、簽署、更改、儲存等相關的內容,確保技術檔案的正確性及實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3、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的技術檔案的管理。

  二、 技術檔案的編制

  1、 技術檔案包括:技術檔案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 開發計劃階段:方案設計、質量保障大綱、設計開發計劃書、檢驗要求。

  2) 開發設計階段:原理圖、印製版圖、產品程式設計手冊、機械結構圖、程式設計器件燒寫檔案、可程式設計器件原始碼、硬體程式設計手冊、軟體安裝包、驅動程式、設計評審記錄表。

  3) 產品除錯階段:產品除錯手冊、產品焊裝明細表、產品除錯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 產品維護階段:設計開發總結、軟體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 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和資料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 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等相對應部門編制,各部門應對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 技術檔案的提交

  1、 在產品開發的整個週期中,設計人員必須按照技術檔案規範認真進行各項檔案的編寫工作,以保證技術檔案的完整性。

  2、 在產品開發的各個階段,設計人員都必須按時提交設計檔案,並儲存在公司的伺服器中。每當設計檔案發生重大更改後,設計人員都必須重新提交檔案,以便更新伺服器中的檔案,保證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 設計檔案的提交以starteam為準,設計人員須按照提交的檔案類別提交到starteam相應的'目錄。

  4、 對於已提交的檔案,任何人員不得故意在伺服器上進行刪除。

  四、 技術檔案的歸檔

  1、 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檔案的稽核和批准;技術檔案的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稽核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2、 技術檔案應保證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稽核、批准等欄中籤署齊全,簽署不齊全的技術檔案不得用於歸檔。

  3、 檔案簽署分為紙質檔案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和光碟簽署。其中,紙質檔案簽署須在紙質檔案上手寫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則在starteam上以備註的方式進行簽署,光碟簽署則在光碟封面的標籤上進行總體簽署。

  4、 各類歸檔檔案經確認無誤並且簽署完畢後,方可進行歸檔工作。歸檔檔案要求一式兩套:一套存放在公司伺服器上,供查閱使用;一套刻錄成光碟,做封存保管。

  5、 用來儲存歸檔檔案的光碟或其包裝盒上應貼有標籤,標籤上須註明光碟的大致資訊,如名稱、編號、簽署資訊等。

  6、 歸檔檔案時,須填寫《設計專案歸檔資料清單》,並對歸檔檔案進行真實有效型和完整規範性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給予存檔。

  五、 技術檔案的借閱

  1、 任何員工之間不得私自傳閱技術檔案,不得非法保持不具許可權的檔案。

  2、 若因工作需要,須借閱技術檔案,則需報相關領導批准,並填寫《借閱登記表》,然後方可透過獲得的授權從公司伺服器上下載相應的檔案進行查閱。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