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油耗管理制度(精選6篇)

公司車輛油耗管理制度

  公司車輛油耗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車輛油耗管理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車輛油耗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 車輛管理

  第3條 行政部負責所有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准、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 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對認定人員根據協議配備工作用專車,實行月費用包乾,額度內憑票據報銷,超過部分個人自理。公司認定特配部門使用的專車費用由公司稽核報銷。

  第5條 其他部門及人員原則上均不配置專用車輛,確需配置,須由其部門主管或個人以書面報告形式報公司行政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准同意後方可配置,並嚴格執行費用預算,超出預算的費用需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6條 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按規定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附件1),經批准後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週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7條 車輛行駛證,屬專車的日常由專車使用人負責保管,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將專車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8條 每車設定《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3),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9條 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 每車設定《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5),經手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10條 行政部人員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並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並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 車輛使用

  第11條 車輛使用範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絡業務、接送。 (2)接送公司賓客。 (3)專車專用。 第12條 車輛使用程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① 屬個人使用的專車由使用人自行駕駛,一般不納入調派,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專車由行政部調派;屬部門使用的專車使用實行報備制度,只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 ,由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出車前交行政部備案。公務車由行政部統一調派。

  ② 公務用車,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請並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行政部負責人審批調派。行政部負責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絡,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儘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將《車輛調派單》(見附件2)交與司機,司機根據《車輛調派單》予以出車。 ④ 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後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罰款200元。 (2)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需選擇好最佳路線。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要求儘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用車完畢,司機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使用人用車完畢在《車輛行駛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第13條 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14條 駕駛人員於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後果由駕駛人員負責。 第15條 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准的除外。

  第16條 車輛應停放於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第17條 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第四章 維修保養

  第18條 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並須按照預算執行。

  第19條 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式

  (1) 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 輛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專案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後,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鑑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並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後,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於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00元時,應與公司聯絡請求批示。

  (6)由於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於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每月負責統一購買汽油,並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一律採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路中斷等)下需現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後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時,司機需填寫《車輛加油記錄本》(見附件5),以備報銷時核對。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處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 車輛保險

  第20條 公司透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21條 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公司支付分擔。

  第22條 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3條 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行政部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並儲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後,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 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4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後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後駕車。

  第25條 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週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並做好處理。

  第26條 各種車輛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髮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後向公司報告。 第27條 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8條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 費用報銷

  第29條 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於每月10日、25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稽核簽字後,交財務負責人稽核簽字,最後報主管副總/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報銷。

  第八章 附則

  第30條 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司車輛油耗管理制度2

  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後緩,先重要後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於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並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准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責任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積極採取措施,協助處理,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於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核准後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於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己處理的故障儘量自己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式經領導審批後,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就地維修,但事後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式呈報審批。

  六、關於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保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緻檢查;車輛要保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並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責任,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況並統一公佈,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況報單位領導。

  公司車輛油耗管理制度3

  目的:

  嚴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記錄,使用有記錄,資訊真實、完整、準確,為公司車輛消耗核算提供依據。

  管理部門與監督人:

  加油卡由經理助理統一管理,並由辦公室人員對加油資料統計,各駕駛員對使用記錄資料負責;財務部負責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細與支出款的核準。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 公司車輛加油指定地點為福州市中國石化森美所屬加油站。

  2) 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經理助理負責統一管理,副卡由車輛駕駛員負責專門保管,實行一人一車一卡一密碼制度,駕駛員不得將副卡密碼告知他人。

  3) 每輛車配置專用副卡一張,僅限本車加油使用,不得轉用或私用。

  4) 副卡採取限額限次的管理辦法,即限制金額限制加油次數,具體引數參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據預先設定的金額和頻率,由主卡負責人向財務部申報批准後自主操作。

  5) 加油卡餘額不足但車輛必須加油時,駕駛員可以向主卡負責人提出臨時充值,但主卡負責人可以拒絕非工作時間(7:00-20:00)的申請。

  加油流程:

  1) 駕駛員出車前檢查車輛的油量,根據路線自行安排加油地點和加油時間,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2) 車輛加油須用專用的副卡進行刷卡計費。

  3) 加油卡加油完畢,裝置自主列印加油小票,駕駛員必須索要小票,並在小票上記錄加油時車輛行駛公里數。因加油站系統故障無法列印小票時,當日須向經理助理說明,由駕駛員做好加油金額、加油量和公里數的記錄。

  4) 駕駛員必須遵守:不準無卡加油,不準異車號加油,不準加不相符的油品,不準帶其他容器加油。

  5) 當天加油當天將加油小票交到辦公室,在小票上寫明加油車號,並由駕駛員簽字確認。

  核准:

  1) 每月由辦公室彙總加油情況,做出分析報表,按照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對駕駛員進行油耗考核。

  2) 同時辦公室每月將加油小票匯總,並與加油卡網上使用記錄進行核對;如出現核對不一致時,要查詢當日車輛使用記錄,落實當日駕駛員進行當面核准。

  3) 如經查實因駕駛員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資訊核對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費由本人承擔。

  4) 如經查證因駕駛員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車號加油,加油費用2倍罰款,並警告處理。

  特殊情況:

  1) 因疏忽將加油小票丟失者,當日須寫文字說明交由經理助理簽字確認,駕駛員做好加油記錄。

  2) 駕駛員發現副卡丟失時,應立即通知主卡負責人並電話掛失。因副卡丟失造成的補辦工本費由駕駛員承擔;如因掛失不及時或密碼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內金額盜刷,全部損失同時由駕駛員承擔。

  3) 因特殊情況須現金加油時,必須提前申請經主卡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加油。未經過授權的.現金加油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0日起生效實施。

  公司車輛油耗管理制度4

  1 .總則

  為進一步規範燃油消耗管理和燃油領用程式,減少燃油浪費、損耗及流失,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全公司所屬各單位、科部室對燃油申報限額消耗計劃、燃油領用和實際消耗情況統計作出相關規定。

  3 .主管部門

  生產執行部、供應部、xx車間。

  4.部門職責

  4.1 生產執行部負責稽核燃油月度限額消耗計劃申報表、生產用油補加領用計劃及IC卡變動申請。

  4.2 供應部負責燃油的採購管理。

  4.3 xx車間負責油庫管理、燃油發放,IC卡資訊錄入、發放、充值、資訊變更及回收,每月通報燃油消耗統計情況等。

  5 .實施內容

  5.1 各單位、科部室每月按規定要求和規定時間填報燃油採購計劃,經主管公司領導審批後由供應部負責採購。

  5.2 IC卡充值及其管理

  5.2.1 用油單位(科部室)必須按照要求填寫月度燃油限額消耗計劃表,經單位主管領導和行政領導稽核後報生產執行部稽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作為IC卡充值依據。

  5.2.2 用油單位(科部室)IC卡如有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到xx車間辦理掛失和補辦手續,以免燃油流失或對生產造成影響。

  5.2.3 當月IC卡上金額不足需要補充時,用油單位(科部室)應填寫增加充值申請並說明情況,生產用油由生產執行部主任審批,其他用油由主管公司領導審批。

  5.2.4 因生產工藝、產量或使用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月度充值金額的,用油單位(科部室)應及時提出,生產執行部複核,由主管公司領導批准後交xx車間修改。

  5.2.5 當持卡人、用油裝置(車型)或裝置編號(車牌號)等IC卡資訊發生變化時,用油單位(科部室)應及時提出,生產執行部複核後交xx車間辦理資訊變更。

  5.3 燃油領用

  5.3.1 全公司各單位(科部室)必須持卡到油庫加油,無卡不得加油。

  5.3.2 各單位應安排專人負責油罐車的加油管理,應認真核對加油車輛(裝置)和加油量,不得超出限額用油;xx車間應做好各車輛(裝置)用油統計臺賬,超出限額停止供油。

  5.3.2 各單位(部室)零星用油由單位行政領導審批,註明用油專案、用途、數量等資訊,超出限額的由主管公司領導審批。

  5.4 用油情況統計與公示

  5.4.1 用油單位必須保持車輛(裝置)里程錶(發動機計時錶)完好,發現損壞或失準應及時更換或維修,並做好起碼止碼記錄,不得隨意調整其讀數。

  5.4.2 用油單位應派專人負責燃油計量和車輛(裝置)里程錶(發動機計時錶)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的28號統一讀取里程錶(發動機計時錶)計數,並統計好車輛(裝置)實耗燃油量,於次月5日前做好統計表交生產執行部,要求統計資料真實可靠,嚴禁弄虛作假,xx車間10日之前把資料在區域網上公示。

  5.4.3 車輛外出加油應據實統計,並在統計表中如實登記。

  5.4.4 生產執行部對統計表複核後交xx車間,xx車間應及時安排在區域網上予以公示,並對消耗異常的車輛(裝置)採用紅色予以標記。

  5.4.5 各單位、部室應加強行車和油耗的管理,對用油單耗異常的車輛(裝置)應認真分析原因,對車輛(裝置)故障及時進行維修,並對違規情況報礦或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6.管理流程

  6.1生產執行部牽頭,供應部、保衛部、xx車間等單位和部門配合做好燃油管理工作。

  6.2 生產車輛(裝置)燃油限額消耗計劃由生產執行部稽核,xx車間負責變更。

  6.3 其他超過限額計劃的用油、零星用油由主管公司領導批准,xx車間負責變更。

  6.4 xx車間每月按照批准的燃油限額消耗計劃進行充值,油庫加油一律憑卡加油。

  7. 考核

  7.1在燃油領用、管理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的,進行批評、教育、換崗等政紀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經濟處罰,嚴重違反礦相關規定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2各單位應如實填寫車輛的里程數、裝置及發動機工作小時數,如實報告車輛(裝置)實耗燃油量,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在區域網上進行通報並處罰1000元/臺。

  8 .本制度解釋權屬生產執行部,修改權屬公司。

  9.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油耗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公用車輛費用開支規範管理,減少浪費,堵塞漏洞,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二、實施辦法:

  1、所有車輛實行定點憑加油卡加油。由綜合辦與中國石油前柳塔加油站辦理加油卡充值、管理等業務。

  2、榆林地區內,司機持《加油卡》加油到中國石油前柳塔加油站加油。加油時需填寫實際加油時間、數量、里程錶里程。

  3、榆林地區內,禁止在非定點加油站加油,請駕駛員出車前注意檢查車箱油量,確保到定點加油站加油。

  4、離開榆林地區出差期間或其他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時,需由同行人員在加油登記單及發票中籤字確認,司機填寫相關內容後領導審批報銷。

  5、司機每月上交一次加油登記表。綜合辦根據加油登記表核算本月耗油及百公里耗油並與加油卡使用明細進行核對。

  三、處罰細則:

  1、綜合辦核對中,加油登記表中填寫內容與加油卡使用明細及地區外報銷油款不一致時,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由司機承擔不一致油款。

  2、如經查證因駕駛員私自使用加油卡對非指定車輛加油或套取現金,給予加油費用兩倍罰款,並警告處理。情節嚴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3、禁止使用加油卡購買便利店商品,如經查證罰款200元每次。

  4、司機如果遺失加油卡請12小時內通知綜合辦辦理掛失,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司機承擔。

  四、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五、本辦法解釋權歸綜合辦。

  公司車輛油耗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方便公司車輛加油和加強油料管理,公司從即日起實行一車一卡加油管理制度。現將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油卡與車牌號碼繫結,油卡密碼為油卡卡號的後四位。

  二、車輛加油時間為週一至週五,加油地點為市內任一中石化網點。

  三、車輛加油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申請調撥資金,調撥的資金數量視車輛型號、車輛剩餘油量及卡內餘額而定。

  四、司機加油前需將油卡拿到中石化任意網點的櫃檯辦理油卡“圈存”(“圈存”是指將網路上已分配好的資金調整至油卡上)。

  五、司機加油時需由中石化的員工協助輸入員工密碼,中石化員工核對車牌號無誤後輸入員工密碼即可加油。

  六、行政部將透過中石化網路和加油卡主卡許可權,核查每張油卡的加油次數、每次加油金額及卡上餘額,並透過卡上餘額隨時調整每次調撥資金的數額。

  七、行政部將透過中石化網路隨時核查整理每輛車的各項加油資料並存檔備查。

  八、各位司機要加強自律意識,絕對杜絕為他車加油或其它違規用油現象。公司核查發現後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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