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及司機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公司車輛及司機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車輛及司機管理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車輛及司機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我局車輛管理,確保合理排程、高效運轉、安全行駛、節約開支,更好地為全域性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各基地參照執行。

  一、車輛管理物件

  本制度所指車輛管理物件包括:局機關及各基地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範圍

  (一)單位所有公務用車;

  (二)上級或其它單位經領導同意的借用車。

  三、車輛使用原則

  (一)工作為主、急需優先和統籌兼顧的原則;

  (二)合理使用、統一調配和提高效率的原則;

  (三)嚴守制度、確保安全的原則;

  (四)統一管理、節約開支,嚴謹公車私用的原則。

  四、車輛管理

  (一)車輛使用

  1、派遣程式

  (1)局辦公室負責全域性車輛的統一排程使用,其中基地車輛由基地主任具體負責,接受局辦公室指導。除特殊情況外,任何人不得直接排程車輛。

  (2)由辦公室指定車隊負責人具體負責車輛派遣管理工作,各科室需要公務用車,應填寫<工作用車申請單>,提交車隊負責人。

  (3)取水、財務取款、大件裝置運輸、檢查、接待等日常公務用車,由車隊負責人直接派遣車輛;各科室臨時用車,出主城6區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內(即不在外過夜)的,車隊負責人需報辦公室同意後派遣車輛,出主城6區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慶市範圍的,車隊負責人需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同意後方可派遣車輛。

  (4)局領導因工作需要使用車輛,出主城6區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內(即不在外過夜)的,由車隊負責人根據領導指示派遣車輛,報辦公室備案;出主城6區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慶市範圍的,車隊負責人需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稽核後方可派遣車輛。

  (5)在主城6區範圍以內,原則上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派遣車輛。辦理緊急事務需派遣車輛的,必須經分管局長及分管辦公室局長同意後方可派遣。

  (6)出主城6區以外的車輛,車隊負責人應根據辦公室或局領導籤批意見,出具派車單。

  (7)車隊負責人應掌握實時車輛在位情況,並統一做好車輛派遣工作,除特殊情況外,局機關應保*1輛車以上備用。

  2、出車管理

  (1)駕駛員必須服從車管人員的車輛排程安排,接到任務後應及時出車。出車時要帶齊*件,並對車輛作相關檢查,若發現車輛故障及時向車管人員報告,及時檢修,不帶病出車。

  (2)駕駛人員按派車單規定路線完成出車任務,不得擅自改變行車路線,遇特殊情況,需要臨時改變線路的,必須報車輛管理人員同意,車輛派遣單是駕駛員每月計發出差補助的唯一依據。

  (3)出車到達目的地後,原則上車輛應就地等候工作人員完成公務後一道返回機關,若遇車管人員安排其它緊急任務,車輛可返回,用車人另行乘車回單位。

  (4)出車返回單位後,駕駛員應及時主動與車管人員聯絡,以便車管人員掌握車輛及駕駛員在位情況。

  (5)出車過程中,未經允許嚴禁公車私用或轉交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由此發生的一切事故和損失,由駕駛員本人及用車人負責,我局不承擔任何責任。

  (6)車管人員應不定期抽查核實駕駛員的出車情況,若發現弄虛作假、謊報出車者,應取消當月的所有出車補貼,並在會上通報批評。

  3、車輛停放

  (1)所有公務用車必須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下班時應停放車庫,不得擅自將車輛停放在外單位、個人家中,一經發現嚴肅處理,造成車輛損壞及丟失等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2)遇節假日,除安排公務用車外,所有車輛鑰匙應交由車管人員統一保管,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轉交他人使用。

  (二)車輛維護

  1、保養、維護及年檢

  (1)車輛保養:車輛的日常保養及車內外衛生清潔由本車駕駛員負責,駕駛員應愛護和保養好自己所駕駛、保管的車輛,使車輛經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確保一有任務就能立即出車。

  (2)車輛維護:駕駛員應定期對車輛作相關維護和檢查,若發現車輛有故障要及時向車管人員報告並及時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3)車輛*件的辦理和保管:由車管人員指定相關駕駛員辦理車輛年檢手續及防汛車汛期免路橋費的手續,繳納路橋費、車船使用稅、車輛保險等費用;以上*件由本車駕駛員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或轉借他人。

  2、維修

  (1)駕駛員無法修理需送廠修理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填寫車輛保修單,報車管人員、辦公室主任稽核同意後,送指定廠家修理。

  (2)車輛送廠修理過程中,該車駕駛員應每天到現場檢查修理質量。接車時應嚴格檢查修理專案,達到合格要求後才能接車;接車時車管人員應到現場驗收並稽核有關費用,簽字登記後,財務才能予以報銷。

  (3)出長途車,途中需要修理時,所修專案應是影響安全行駛的部位,不得藉故購買其它備用件,修理費需經乘車人簽字,車管人員稽核登記,辦公室主任簽字後報銷。

  (三)車輛油耗管理

  每個季度由辦公室對每輛車油耗情況進行一次統計,並在駕駛員和局領導之間進行通報,對超標準的油耗費用,超過20%的按超過部分的80%承擔。

  (四)有關費用管理

  1、出車補助

  (1)實行每月定額公里補助;出差補助依據<派車單>記載的出車情況,按照局差旅費標準報銷。

  (2)專職駕駛員公里數補助按300元/月包乾;駕駛員兼裝置維修人員的公里數補助按150元/月包乾。

  2、其它費用

  (1)洗車費實行包乾制;報銷過路費、停車費、汽油費時應寫明行車路線、出車到達地,並由用車人簽字*,報辦公室稽核登記,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報銷。

  (2)凡修理費(含換件)在500元以上的必須有2人以上參加價格商議;大修車輛,車管人員、辦公室主任應到修理廠參加價格商議,並報分管局長批准後才能進行修理,否則其產生的維修費不予報銷。

  (3)駕駛員違反交通規則,被交通管理部門罰款的,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五、駕駛員管理

  (一)駕駛員職責

  1、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牢固樹立[安全行車、優質服務"的宗旨。

  2、服從車輛排程安排,保*行車安全,圓滿完成出車任務。

  3、愛護車輛,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負責車輛的保養、維護和各種車輛*、照的保管,保*行車安全。

  4、出車前應認真檢查車況,出車返回後,應停放在指定的車庫,並適時清潔車輛。

  5、遵守機關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6、嚴格執行廉政紀律,維護水文局形象。

  7、完成車輛管理人員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車管人員職責

  1、負責組織駕駛人員學習交通法規、業務知識,加強思想*教育工作,提高駕駛員隊伍的*責任和業務技能。

  2、加強車隊安全、勞動和保密紀律教育,搞好駕駛員隊伍的團結,提高服務質量,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絕重大事故發生,堅持每月一次安全學習,每月一次安全檢查,經常抽查車輛執行和停放情況,所有學習檢查情況應有書面記載。

  3、認真做好單車成本核算,每季度公佈一次駕駛員出車補貼,汽車維修、燃料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等開支情況,協助辦公室建立車輛單車管理檔案。

  4、嚴格按照本制度加強駕駛員及車輛的日常管理,確保後勤保障工作順利完成。

  (三)勞動紀律

  1、駕駛員應自覺遵守本局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派遣,按時出車,文明服務,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

  (1)為領導服務的駕駛員,在領導沒有離開單位前,不能離開崗位;在領導不用車時,應接受其它出車任務。

  (2)駕駛員因病因事必須提前向車管人員請假。

  (3)汽車故障需修理,駕駛員應提前報告車管人員,不得在派車時才提出,如因此影響工作則按無故不出車處理。駕駛員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車管人員應在安全學習時向全體駕駛員通報。

  (4)駕駛員保管的車輛不得交給其他人駕駛,一經發現此情況扣發當月安全獎、優質服務獎和當月的績效獎金。情況嚴重的,由此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受到嚴肅處理並以經濟處罰。

  2、在休息時間,遇有緊急公務,車管人員必須及時排程車輛,駕駛員必須聽從安排及時出車,對電話通知出車不允許不接電話和無故關機,駕駛必須時時保持通訊暢通。

  3、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未經派車私自出車者,按對外行車的實際公里計費,在*或補助中扣除;出私車發生交通事故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該車駕駛員全部負責承擔。

  六、獎懲

  (一)獎勵專案及標準

  1、績效獎:根據局機關和各基地*的<駕駛員績效考核辦法>,每季度對駕駛員進行一次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兌現駕駛員的績效獎金。

  2、安全獎:40元/月,每半年兌現一次,半年內車輛不碰、不擦、不掛,未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每人給予240元獎勵,由辦公室對駕駛員半年的駕駛情況給予審查。

  3、優質服務獎:40元/月,每半年兌現一次,半年內提供優質服務、服從統一安排、出車滿勤的駕駛員每人給予240元獎勵,由辦公室對駕駛員半年的出車情況給予審查。

  4、通訊費: 80元/月,每月兌現,發生不接聽電話或關機的,由辦公室對其情況給予處罰。

  (二)處罰

  1、駕駛員確保車輛安全,不得私自出車、私拉便客、車輛夜不入庫、不在指定地方停放車或轉交他人駕駛等現象,發現之一者,扣發當月優質服務獎40元,並每次罰款50元,同時收取用車人費用。

  2、凡出現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保險公司賠償部分外)全部由駕駛員承擔,並扣發當年安全獎;由交管部門認定是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一律辭退。

  3、駕駛員上班不在崗(除特殊情況外)或不服從工作安排、排程、無正當理由不出車的駕駛員,由辦公室作出停止駕駛,待崗學習,扣發公里補助或績效獎金等處理。

  4、對電話通知出車而不接電話或無故關機的,按不完成工作任務和無故不出車處理,若發現一次不接電話或關機扣除當月通訊費的50%,第二次不接扣除當月全部通訊費用"。

  5、因工作需要可對駕駛員進行調整,若駕駛員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正式工待崗學習改換其它工種,臨時工自動辭職。

  6、駕駛員若將車輛有關*件遺失,由駕駛員負責補辦,所需費用自理。

  公司車輛及司機管理制度2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後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並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範。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後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准;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稽核公佈。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排程和使用

  1、車輛排程實行先領導後一般,先急後緩,先遠後近,先鄉鎮後城市,先會議後出差,先保證工作後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一進行安排、排程。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排程。車輛排程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領導批准,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並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註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並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彙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執行公示欄,公佈每日車輛執行安排情況,接受監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後,由領導負責安排。

  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

  ②遇天災人禍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 車輛出車返回後,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於車輛排程。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鑽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後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執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 公車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餘費用,並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餘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定期進行保養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徵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後到定點廠家維修,並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4、未經批准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稽核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彙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複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稽核批准後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並準時交納罰款。

  六、本規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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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妥善使用車輛,確保車輛安全執行,提升公司形象,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車輛管理

  1.所有車輛及材料(包括車輛鑰匙、行駛證、加油卡、保險單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准、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

  2.所有公車需由公司內部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進行申請,由行政部進行統籌安排後,決定是否可使用。

  3.員工如需用車需至行政部填寫《用車申請單》,出車前需要填寫用車人、部門、目的地、用車事由、用車時間(起始時間)、開車人、乘車人、預計里程數,方可領取車輛鑰匙及行駛證(注意:行駛證需隨身攜帶及時歸還,內含車輛油卡,謹防丟失)。需要私車公用時,需填寫《私車公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行政部領導及總經理簽字確認,私車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計算。公車/私車的始末行程數必須手機拍照作為原始憑證並由行政專員簽字確認。

  駕駛員在上、下車前需要對車輛的里程數進行拍照記錄,歸還車輛時駕駛員需將車鑰匙及行駛證、加油卡一併歸還至行政部(不允許將行駛證及加油卡放置在車上),同時對《用車申請單》的用車時間(歸還時間)、里程數、油表進行補充完全。(油表刻度低於x/x時,需及時加油)。行政部會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車申請單》,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將通報車輛使用人並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年度累計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評,第三次將以不愛護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為由扣罰當月績效x—x分,屢教不改者將予以經濟處罰。

  4.所有人員在乘車期間務必繫好安全帶,如有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未系安全帶,一經發現將處以公開通報批評處罰。如因未按規定繫好安全帶而產生不良後果,公司將不承擔責任。

  5.車輛每日使用完畢、或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任何時候離開,車上都不得放置貴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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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後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裝置部門組織檢驗,並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後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車輛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透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透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 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後進行指揮。

  (三)車輛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後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於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後車的間距應不小於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於5m,車身後欄板與建築物的間距應不小於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五)非機動車

  1、腳踏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六)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後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誌行駛,並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並定期進行稽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塗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菸、飲食和閒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後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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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後下級。

  先急事、後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後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四、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

  麵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五、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並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專案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後,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准。

  七、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放登記,桑塔納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麵包車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計算,節獎超罰。

  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裡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並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九、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准。

  十、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十一、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汙論處。

  十二、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十三、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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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為切實加強公司車輛管理,進一步做好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執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參照其他單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於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況用車,一般情況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於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排程。

  2、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排程,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准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於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准。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後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並在回單位後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准後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後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准,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後,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佈”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稽核後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稽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範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後,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並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後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並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七、附則

  1、辦公室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及司機管理制度7

  為加強對車輛的管理,保證工作用車,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減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車 輛 使 用

  一、車輛公司統一管理,辦公室具體安排分管人員負責。總經理工作用車實行相對固定,各部門公務用車需向辦公室申請,說明用車事由並由辦公室統一調配派車。

  二、車輛必須由專業駕駛員駕駛,原則上定人定車,嚴禁非專業駕駛員駕車。本單位和外單位駕駛員之間不得私自交換車輛駕駛。嚴禁私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三、非公司人員用車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四、車輛原則實施專人專車駕駛,專人專管。車輛主要用於公司貨物運送和人員接待等重要公務活動,其它情況原則上不予動用。若因特殊情況需要用車的,出省必須經總經理批准。

  五、除領導有明確要求外,下班後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指定位置。駕駛員自行停放的,務必確保車輛安全,如有損失責任自負。

  駕 駛 員 職 責

  六、駕駛員應切實履行以下職責:

  (一)加強政治理論、交通法規及專業技術知識學習;

  (二)自覺遵守派車制度,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違反乘車範圍私自出車;

  (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

  (四)駕駛員要經常對車況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執行。

  (五)辦公室必須加強對車輛的管理,堅持並督促執行派車制度,切實掌握好出車去向。辦公室會同財務部要每半年對各車裡程及油料核實統計上報一次。要切實做好車輛維修費用結算工作,掌握車況,檢查車輛停放情況,切實履行車輛管理職責。

  車 輛 維 修

  七、所有車輛必須保持整潔,洗車實行定點。

  八、凡維修車輛和購置車內設施等必須先報告,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一)車輛修理一般在定點的幾家修理廠進行。修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將應修理的事項和所需經費分項載明,由辦公室簽署稽核意見,最後按相關負責人簽署的審批意見到有關廠家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有需要超出報告及審批範圍的維修,必須再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並按程式得到審批後方可連續維修。

  (二)修理過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參與,辦公室及分管負責人要加強對維修情況的檢查和督辦,最大限度縮短修理時間,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維修工作均應遵循採購程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維修的各類事項,一律在本地進行。車輛出差前要搞好檢修工作,出差中途車輛必須修理的,應及時向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報告,按照審批許可權經批准後可在特約維修站(廠)實行簡單維修,維修必須附有清單,換件的必須交舊件。報銷時隨車領導必須在票據上簽字。

  (四)車輛維修原則上不得突破定額標準。

  維修金額由辦公室請示主管領導審批。

  (五)車輛不得超標準進行內部裝飾。車輛設施購置應填寫報告單,經批准後方可進行。

  車 輛 油 耗

  九、車輛油耗按以下標準執行:

  油耗 年平均 L/100km

  十、車輛用油統一購買,憑卡加油。用油發票由各駕駛員及辦公室分管人員共同簽字。車輛加油必須是油卡與車輛相對應,嚴禁給非本單位車輛加油,違者處以2倍經濟損失賠償。

  十一、駕駛員必須保證里程錶正常執行,出現異常必須及時報告。辦公室分管人員必須定時對里程錶進行檢測,做到車、卡、油、里程對應。

  有 關 獎 懲

  十二、違反本管理制度或車輛管理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一)經交警部門仲裁認定:負全部責任的,按理賠責任比例賠償損失的5%;負主要責任的,賠償損失的3%;負次要責任的,賠償損失的1%。

  (二)不經交警和有關部門裁決,但又有車輛或其他損失而私了的,費用自理並不得在單位報修。

  (三)酒後出車造成的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四)駕駛員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造成車輛損失,由駕駛員本人賠償損失總額的50%,並作待崗處理。

  (五)駕駛員擅自出車造成的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超出責任限額的部分,無論駕駛員有無過錯均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六)駕駛員本人非違規駕駛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違規駕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賠償後,餘下部分由駕駛員負責。

  (七)不經審批的維修、購置、整容裝飾和換胎、補胎以及超審批範圍的各類事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駕駛員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及司機管理制度8

  第一條公司小車由行政部公室負責排程,以滿足公司接送客戶及公司各部負責人外出辦事需要。

  第二條小車的使用申請需憑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方有效。申請單須提前2小時報行政部,以利於同地點合併用車,否則不予派車。以下情況一般不得審批用小車:

  1、一般人員出差辦事;

  2、採購員外出採購;

  3、各類人員因私外出。

  第三條以下情況用車需經總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期間,由行政部經理代簽):

  1、當本公司車輛呼叫不夠,需借車用時;

  2、長途用車(杭州、杭州地區以外);

  3、在不影響公用前提下,各類私人用車;

  4、公司試用合同工以上員工結婚用車;(每人1輛,半天內)

  5、公司員工喪事送花圈用車;

  6、公司員工傷、病、孕去醫院用車(原則上優先考慮用車)。

  第四條小車的簽發使用:

  1、小車出門一律憑小車出車單;

  2、小車單應為一式三聯,一聯為出門聯;二聯為結算聯(平時存司機處);三聯為行政部存檔務查聯。

  3、用車時間、里程必須控制在出車單允許範圍內,無故超出用車時間和範圍必須說明經過,視情況處理;

  4、公司嚴厲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呼叫。

  第五條小車駕駛員的考核:

  1、駕駛員須在上班後在小車內待命,遲到一次扣10-50元;

  2、在無出車任務的情況下,必須在車內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駕駛員在車單開出5分鐘以內需出車,延誤一次扣10-50元;

  4、嚴禁無單駕車出門,發現一次罰款50-200元;

  5、出車回來後須馬上與排程員取得聯絡,以利安排用車,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車費用(過橋費、油費等)報支時應附上結算聯,由使用者簽字,以便憑結算聯複核費用,加強費用的控制;

  7、駕駛員要做好小車保養工作,故障須及時修復。因故障影響出車一次扣10-50元;

  第六條各類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正大門:上午8時至下午5時准許一切載貨用的機動車輛(包括貨用汽車、三卡、手扶拖拉機、剷車等)和人力車的進出,但需填寫進出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一切人員進出。

  第七條經警人員有權對所有進出車輛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有權進行處理,並及時彙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

  第八條本制度適用於xxxx有限公司。

  第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車輛及司機管理制度9

  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後緩,先重要後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於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並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准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責任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積極採取措施,協助處理,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於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核准後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於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己處理的故障儘量自己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式經領導審批後,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就地維修,但事後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式呈報審批。

  六、關於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保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緻檢查;車輛要保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並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責任,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況並統一公佈,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況報單位領導。

  公司車輛及司機管理制度10

  1、車輛的管理、排程

  1.1公司所有車輛由總經辦負責管理。

  1.2配送車輛由物流部排程,公務用車和私人借車必須是保證物流業務的基礎之上方可排程,否則不予以批准。

  1.3公務車由總經辦進行排程,員工因公務出車,必須填寫出車申請單,報部門領導和總經辦負責人審批簽字後,方可出車,同時,在出車申請單上真實地填寫出車情況;

  1.4員工個人不得隨意借用公司車輛,但員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車的,填寫出車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出車;所發生的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附加費用由員工自己負擔。

  1.5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呼叫公司車輛。私自開車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責任人承擔,公司有權根據情節給予扣績效分、通報批評、降級、降職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2、車輛的安全

  2.1車輛需按規定進行維修和保養。

  2.2駕駛員須嚴格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規和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因違反上述法規和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全責。

  2.3堅持定人定車制度,駕駛員不得將車交與他人駕駛(特殊情況報總經辦批准)。

  2.4應堅持“六不”開車:酒後不開車、疲勞不開車、有情緒不開車、有故障不開車、證照不齊不開車、無安排不開車。

  2.5收車後,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規定地點,不得異地停放或開回家停放(特殊情況經總經辦批准)。

  2.6堅持每週六安全檢查工作。

  2.7為保證車輛行駛的安全,對於連續行車及休息不足的駕駛員應安排適當的休息。

  3、車輛的維護及修理

  3.1駕駛員必須經常性地進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每天上班前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如油、水、胎、電等)和衛生清理。每週六對車輛內外及引擎進行全面的清潔、檢查、保養。

  3.2車輛維修由配送部主管負責鑑定。對於車輛出現的問題,鑑定是小問題,由駕駛員自行維修;鑑定為須進修理廠維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寫《車輛報修單》,經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每次預計超過500元的報總經理簽字。

  3.3駕駛員憑批准後的報修單到公司指定修理廠修理,在修理過程中駕駛員應在場監督廠家修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配送主管彙報。

  3.4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

  4、駕駛員管理

  4.1保持車輛衛生,愛護車輛,發現問題和故障及時處理或報告領導。

  4.2認真填寫出車日誌,做好時間、里程、配送量、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記錄。

  4.3違章駕駛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因駕駛員違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自己負擔。

  4.4配送主管負責好駕駛員管理、車輛加油、維修、保養安排,證照手續辦理及管理,費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隨車工具資料和物品,若需增換隨車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違者照價賠償。

  4.6每月第一個工作日,駕駛員必須將該月的行車日誌和駕駛員月報報物流部和總經辦檢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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