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精選12篇)

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

  現如今制度在大眾的生活當中已經非常重要了,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公約的總稱。那麼一般的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精選12篇)僅供大家參考借鑑。

  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裝置、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並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產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裝置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稽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稽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項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事項如下: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圈佔、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彙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計造冊,及時彙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佔,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時刻處在良好狀態;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櫃或獨立迴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設定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洩漏、擴散的地點,設定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並與生產裝置實現安全連鎖;

  9、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區,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和防爆電氣裝置;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製、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上述區域;

  10、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未經批准,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倉庫區;經批准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倉庫區吸菸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築、構築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製專用容器內,並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後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溶劑擦洗裝置、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四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對翫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牴觸的,按本制度行。

  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2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專職管理機構,有關責任部門及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

  1、嚴格遵守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主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並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彙報,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6、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迅速採以有效措施組織搶救並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並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防範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複發生。

  7、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公司主管生產副經理:

  1、在公司董事長領導下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組織制定並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特殊複雜工程專案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

  4、組織制定專案經理部、分包隊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指標。

  5、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公司施工現場設定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一標準,安全生產考核。

  6、審批每項工程專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裝置,並協助專案部調配。

  7、領導組織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8、認真聽取、採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9、組織並配合董事長主持做好工傷事故、配合調查組做好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0、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董事長彙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並保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辦法。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三、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

  1、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地下暗挖作業;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7)起重吊裝作業;

  8)拆除、爆破作業。

  3、審批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專案,並組織鑑定驗收。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6、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四、總會計師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安全措施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並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4、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五、技術質量科長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過程中,要在每個五一節中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後的方案,若有變更,應及時修定。

  3、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六、財務審計科長

  1、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撮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及上級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確認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3、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4、辦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和工程專案意外傷害保險。

  5、根據設計要求評估專案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資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資金參考資訊。

  七、安全科長

  1、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2、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4、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動工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並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6、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7、指導基層專(兼)職安全員工作。

  8、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9、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按期執行。

  10、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八、生產經營科長

  1、協助主管經理編制公司生產經營計劃和措施,召開有關生產經營會,解決施工生產中的疑難問題。

  2、負責工程投標具體工作,協助聯絡工程活動,徵求建設單位意見和要求,隨時掌握各項施工進展情況。

  3、嚴格執行各項有關政策的規定,負責工程預決算工作,確保工程預決算的質量及各項費用準確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4、負責對工程專案的施工資料日常檢查落實,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兌現。

  5、負責各項工程圖紙預算,圖紙會審,施工中的變更通知,質量檢記錄等各項施工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九、辦公室主任

  1、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根據企業實際,配備具有一定文化、技術和實踐經驗的安全乾部,保證安全乾部的素質。

  2、加強新調入、轉業的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檢查人員。

  4、組織對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有關的學習,要安排安全生產的學習。

  6、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負責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

  7、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檢查,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8、監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塵毒濃度,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9、正確使用防暑降溫費用,保證清涼飲料的供應與衛生。

  10、對冬季取暖火爐的安裝、使用負責監督檢查,防止煤氣中毒事故發生。

  11、對施工現場大型生活設施的建、拆,要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2、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上報並積極組織搶救、治療,並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負責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提出防範措施。

  十、專案經理:

  1、對所承接的工程專案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為本專案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積極組織專案經理部管理人員及參與本專案施工管理的相關人員學習國家、市、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結合相關要求及專案工程特點,制定本專案工程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各項管理措施並按要求組織具體執行。

  3、開工前負責向建設單位索取地下管線交底資料並領導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措施。

  4、開工前組織編制以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及監理公司總監審批簽字後實施。

  5、進場前依據相關要求及公司規定編制施工現場、生活區設定方案,報工程部初審,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審批後實施,保障生產、生活硬體條件符合標準要求。

  6、開工前組織制定專案部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專案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專案部安全管理機構。

  7、開工前組織編制各項專項施工方案,經公司總工程師及監理公司總監審批簽字後實施:

  (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控制措施;

  (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4)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

  <1>地下暗挖作業;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7>起重吊裝作業。

  (5)冬、雨季施工方案。

  8、負責簽訂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9、指導簽訂總承包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及本專案現場及周邊有關單位之間安全協議書,及落實以協議書為依據制定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應承擔的管理責任。

  10、組織制定專案部消防責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預案,與相關方簽訂治安消防協議書。

  11、監督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12、領導建立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檔案與公司同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均能接受三級教育。

  13、接到工傷事故報告後,立即採取果斷措施組織搶救的同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認真制定防範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未明確或不完善之處,專案部要採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潛在事故的發生。

  15、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一、施工員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特別是外施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施隊)進行局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鑑任手續,並對規程、措施、交底要跟蹤落實,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發現解決不安全隱患。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裝置、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各種裝置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專案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並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十二、技術員

  1、對專案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負責在安全員協助下編制以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生活區設定方案。

  3、負責編制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

  <1>地下暗挖作業;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

  <5>腳手架安裝作業

  <6>整體提升腳手架安裝。

  4、負責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5、編制的總體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和重點專案及部位的專項措施應由具體法人資格的企業技術、安全等相關部門和技術負責人審批後,向操作者進行嚴密交底。交底後要跟蹤檢查實施情況,及時解決實施中發現的問題。

  6、積極配合施工員、安全員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內部管理等工作。

  7、負責對隱患、傷亡事故、已未遂事故進行技術分析和鑑定,並提出技術方面的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三、質檢員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專案工程特點,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對本專案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協助安全員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時,協助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專案部。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十四、安全員

  1、對專案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按照施工現場生活區設定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監督檢查現場設定,確保其符合標準要求。

  3、審查勞務分包方,專業分包隊伍的資質手續;管理人員、特殊作業人員等的相關崗位證書;保障分包方的手續及參與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業人員符合公司要求。

  4、認真做好對新入場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項培訓及日常安全生產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入場一週內必須將其詳細個人資料及培訓情況存入管理檔案。

  5、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預案、協議,編制較大危險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1)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2)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式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3)起重吊裝作業;

  (4)大型腳手架搭、拆;

  (5)模板工程。負責與勞務分包方、專業分包方及工程專案施工現場範圍內同時作業的相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6、認真做好公司自有機械裝置(包括施工機具及物料升降機)的安裝、檢查與驗收。

  7、認真做好公司租賃裝置(包括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等)的裝置出租方、裝置、人員三個方面的相關手續及證件的審驗,並做好裝置安裝、頂升、日常使用、拆除四個關鍵階段的安全檢查。

  8、負責在如下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施工現場出入口、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

  9、按照安全技術措施及相關標準要求編寫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並向作業人員作書面交底,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0、對專案生產、生活所有場所進行巡查,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消除不安全狀態,排除安全隱患。

  11、如實記錄安全內業資料。

  12、參加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制定防範措施,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作好本專案安全生產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

  13、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五、材料員

  1、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誠實正派的工作作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熟悉材料規格、型號、產地、效能、結構特徵、構造原理、內在質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場價格變化,本著節約、就近取材的原則,精打細算降低材料的成本價。

  3、採購材料做到七個堅持:

  1、要核實材料計劃單;

  2、要貨比三家,質量價廉;

  3、要有主要材料的質保書、五金交電產品的出廠合格證及名優產品證書,必須隨貨交驗;

  4、要具備正當齊全的結算憑證;

  5、要辦妥遺留事務;

  6、要確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

  7、要材料進場及時辦好入庫手續。

  4、積極參與專案的成本核算,堅持“三不”採購:一是無施工部門需要材料計劃不採購;二是不合質量要求的物資不採購;三是感情投資的物資不採購。

  5、隨時瞭解所在專案的材料庫存情況,杜絕因積壓而影響材質和資金週轉,同時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應脫節,影響施工生產。

  6、完成專案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機械管理員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各項機械裝置管理制度、操作規範,管理好本崗位範圍內的機械使用、檢查、維修、保養工作。

  2、嚴格實行定機、定人、定職責、持證上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上級主管彙報。

  3、負責搞好機械裝置臺帳管理,對分管的機械日常運轉、維修、保養的情況作詳實記載。

  4、參加制定機械管理的目標、措施、辦法等並組織實施,參加現場中小型裝置安裝驗收,監督整改措施落實,必要時行使安全否決權。

  5、定期向主管領導彙報現場機械管理情況,提出改進方案或建議。

  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機操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檢查機操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協助處理機械事故,落實“四不放過”的措施。

  7、完成專案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組長

  1、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崗全安全技術操作教育,未經教育考試合格,不準分配上崗作業。

  6、發生因工傷亡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裝置、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鑑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

  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技措經費專案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置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並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裝置、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4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公司及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公司每一位員工都有維護公司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有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防火安全工作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日常事務由綜合部歸口管理。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各副總任副組長,首席以上人員(含首席)任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在集團安全工作委員會領導下工作,負責公司全面的防火安全工作。防火安全的日常事務由綜合部負責。

  第六條公司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安全責任人。公司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為總經理;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人為相應部門負責人。

  第七條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一)、制定、修改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二)、審批公司各部門制定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

  (三)、佈置公司總體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五)、撲救、調查處理公司重大的防火安全事故;

  (六)、審批公司防火安全培訓計劃;

  (七)、負責公司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實檢查,提高全體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八)、負責公司員工的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培訓和考核工作;第八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一)、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集團、公司防火安全制度;

  (二)、根據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制訂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報批通過後嚴格執行;

  (三)、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日常工作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四)、負責本部門員工接受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培訓和考核;

  (五)、定期對所管轄區的防火安全進行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及時上報;

  (六)、發生火警積極撲救,並及時報火警;

  (七)、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各部室在工作中,都要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

  第十條公司所有員工在公司辦公區內一律不準吸菸。

  第十一條公司所有員工均有義務告誡和勸阻來訪客人不要在辦公區內吸菸。

  第十二條全體員工在公司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熱寶、電椅墊、電暖器等用電裝置。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區的電腦時,需將電腦電源關閉,下班前需將工作區座位下的電源關閉。

  第十三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採取多種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全體員工必須掌握“三懂三會四能”。

  “三懂”是指懂本崗位日常工作中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

  “三會”是指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火警119。

  “四能”是指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能有效撲救初期火災。

  第十四條綜合部主任要定期公司員工進行消防訓練,各部門部主管協助完成具體工作。

  第十五條公司建立逐級例行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在每日下班或交接班前,對所管轄區域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每週對所管轄區域一次防火安全大檢查。各系統的防火責任人每月本系統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大檢查。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各級每次例行檢查都必須詳細記錄《防火安全例行檢查記錄單》,該單一式兩份,一份本部門留存,一份報綜合部。

  第十六條每逢節假日和季節變化、異常天氣變化時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對全公司進行一次安全防火、防雷電大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各種不安全因素以定人、定措施、定時限的方法予以解決。

  第十七條公司辦公區以及機房等要害部位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保證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要定位置定人管理,不得損壞、挪位、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公司內嚴禁明火。

  第十九條未經夠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門不準私拉、私改電源線。必需時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集團電工專業人員操作。

  第二十條電源、電腦、電視等用電裝置以及易燃的裝置應指定責任人並定期檢查。

  第二十一條工作地點的易燃、、危險品應放於安全地點,妥善保管,非本部門專業工作人員不得動用。

  第二十二條庫存物資中的易燃、、危險品要隔離存放、注意通風散熱,實行定位置定人管理。

  第二十三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綜合部或公安消防機關報警,並積極參加有的撲救活動。公司綜合部接到報警後要立即集合公司員工進行撲救或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二十四條火災目擊者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第二十五條火災發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必要時通知臨近其他單位戒備。

  第二十六條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一)、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紡織物等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二)、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三)、先救人,後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檔案或貴重物品。

  (四)、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溼手巾掩著口鼻。

  (五)、如火焰封住出路,應設法從視窗逃生。

  (六)、一旦發生火情,不要乘坐電梯。

  第二十七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部門或個人,給予經濟獎勵。

  (一)、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促進安全工作者;

  (二)、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四)、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五)、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第二十八條對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必要時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

  (二)、超過整改限期尚未完成整改的;

  (三)、違反本制度第十二、十五、十八、十九條規定的;

  (四)、發現火險隱患或火警未能及時報險、報警致使公司財產遭受較大損失的;

  (五)、損壞消防器材裝置、消防設施或挪作它用的;

  (六)、未按規定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的;

  (七)、翫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

  (八)、其他威脅公司防火安全或造成火險、火災事故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公司各部門應根據本制度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制訂,報集團批准後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檢查與考核,日常事務由綜合部負責。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施行後,公司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牴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5

  隨著企業不斷髮展壯大,員工人數日漸增多且素質參差不齊,工作之外引發的意外事故時有發生!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隱患,落實“四不傷害”責任,確保員工工作期間及工作外安全,杜絕由於自身過失給自己造成傷害,公司現對員工安全防範管理制度修訂如下:

  1、凡來公司應聘人員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並將體檢單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後,方可錄用。

  2、新錄用員工,必須接受公司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簽訂勞動合同。

  3、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安全防範管理制度。否則,公司有權依照規章制度進行行政或經濟處罰,造成損失由本人按責賠償。

  4、公司給每位員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場所,員工必須按要求在公司內食宿,若私自離開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均由其本人負責。

  5、公司員工休假時間統一規定為:公司後勤、職能部門人員每週輪換休假,週六、週日輪換單休時,必須當面填寫交接單;生產線員工在大倒班時回家視每週正常休假。所有員工在休假期間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或疾病醫療事故責任自行負責。

  6、東區員工上下班,必須列隊透過天橋。橫穿馬路經保衛人員勸阻仍不聽的員工,所導致發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責任自負。

  7、公司員工騎摩托車必須要有合法執照,車輛必須有牌照,有保險,行駛必須要戴上頭盔,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8、員工的私有財產本人應妥善保管。公司車棚為員工無償存放車輛,員工停放摩托車和腳踏車,存放時要實行多鎖管護,以防被盜。在車棚不加鎖,不按順序存放整齊,不在公司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生失竊,後果自負。

  9、員工在工作範疇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後果,均由員工自行負責。

  10、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車間崗位工藝流程以及安全規定進行操作,確保人身安全。

  11、生產線員工正常上班8個小時期間,必須穿戴規定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按規範操作,否則,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2、各車間負責人,在每班班前會上,要嚴查員工精神狀態,規範員工安全操作行為,對精神不佳員工一律不許上崗。

  13、本制度從二〇xx年四月二十日開始執行。同時陝社水司發自行廢止。

  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6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加強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監督管理,杜絕各類事故特別是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使我所各項工作走向規範化管理的軌道,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每月第一個星期的星期一上午十點為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或節假日順延到下個星期的星期一。

  二、各成員必須準時參加安全會議,會議實行簽到制,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必須寫請假條,經領導小組組長同意,並在請假條上簽字確認方可請假。參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不得遲到、早退。

  三、例會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主持、由副組長總結上階段工作,分析各方面存在的問題,透過各成員討論,佈置下階段工作。

  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年初組織由道路運輸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大會,總結過去一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進,部署當年工作。

  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會,明確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重點,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春運、“五一”、“十一”黃金週前,由安全生產領導小

  組組長組織交通運輸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召開會議,專題佈置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遇有特殊情況或必須討論解決的事務,安全領導小組可不定期召開小組會議。

  五、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由安全領導小組召開安全事故現場告誡會,應到人員必須到會。

  六、每次會議必須有記錄,並由專人負責。重要安全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或簡報。

  安全領導小組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七、鼓勵和提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對安全領導小組及安全管理人員工作上的意見。討論會議上提出的各種建議和意見。

  八、會議決定的執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施決議。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九、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7

  一、 經常性開展消防知識教育培訓,利用公司政治學習、例會等宣傳學習綜治的重要性,做到人人知曉,從思想上重視。

  二、 公司組織制定了綜合治理責任書的實施細則、目標、任務、措施等,並自覺對照執行。

  三、 對本部門責任範圍內的工作內容、物件、工作過程實施安保綜合治理,管理責任分解到人。

  四、 對公司餐飲部重點做好防火、防盜、防中毒,衛生標準高,杜絕因飯菜不衛生髮生大面積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對所有炊事員定期開展宣傳教育安全消防知識。學生公寓的值班人員、保潔員制定了管理規定,24小時不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宣傳工作,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對實習工廠及機修廠重點做好人身裝置安全防範,不發生人身裝置安全事故,每次實習動員強調安全消防工作。對招待所主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所有服務員均會使用消防器材,並定期進行安全消防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對水電安裝公司主要做好臨時用工的施工安全教育工作。按規程進行操作,並在施工過程中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監督,杜絕人身裝置安全事故。

  五、 對部門職工中違紀、違規、違法現象及時處理,公司無任何違法違紀現象發生,部門無治安案件發生。

  六、 對部門所擁有及使用的財物、裝置、場所實施完整性管理、完好性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七、 保管好部門管理範圍配備的消防器材,不在樓道、消防通道等處放置雜物,能將部門內各種安全治安消防隱患通報安保部,並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部門能經常開展自查活動,自查資訊能及時反饋職能部門。

  八、 對部門責任範圍內的工作內容、工作物件、工作過程實施安保綜合管理,做好治安消防工作。綜治員能積極配合做好部門綜治工作並做好記錄。

  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8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正確協調處理安全工作與生產施工之間的矛盾,使公司在業人員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實現安全工作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真正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專案部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例會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安全例會的要求

  1、安全會議必須克服:務虛多,務實少;傳達檔案細,評定貫徹情況粗;羅列問題和難題多,解決問題、攻克難題的措施辦法少;做指示,講大話多,關於尖銳問題解決辦法的決議少而且含糊不清、模稜兩可的現象。

  2、從根本上杜絕安全會議流於形式。

  3、各級安全會議根據其具體要求確定參加人員,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嚴肅會議紀律,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

  4、重大問題的研究解決會議必須作好充分的準備,有書面的材料。

  5、安全會議必須做好記錄,條件允許時在作好書面記錄。

  6、安全會議所定安全工作安排必須按時、按質完成落實到位,應有相應的監督制度。

  二、內容

  1、傳達國家、行業、地方政府的.重要檔案和重要指示精神;總結一個階段以來的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取得的效果,安全生產現狀,管理上存在的問題,確定切實可行的處理對策;根據存在問題和下一階段生產經營的實際,確定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任務和安全監控的重點;在發生重大因工傷亡事故或發現重大因工傷亡事故(或職業病危害)隱患時,及時查詢事故原因,教育從業人員從中吸取教訓,制定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整改措施方案,追究事故責任人員的相關責任。

  2、學習、傳達、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措施、辦法,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彙報、交流一個階段以來的安全業務工作成果、心得和存在問題以及當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監督管理的新舉措、新動態;檢查、總結一個時期以來的

  安全基礎工作(包括安全臺帳資料)和辦理各項安全生產手續的情況。

  3、結合現場的生產實際,檢查、總結一段時期以來各作業層開展安全活動,落實安全教育,裝車前、裝車後安全檢查的情況及其記錄;分析各作業層生產組織設計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安全技術交底書或者安全作業指導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其在落實這些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學習有關安全政策、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相互解答學習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識。

  4、空車進廠前或裝車前,根據生產、質量和進度要求和現場的各種情況,研究制定整體的裝、卸車方案,包括安全管理措施、技術措施方案。但對於特殊貨物的裝、卸,必須將經會議審批會確定的整體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呈報上級單位審批。

  三、組織形式

  由公司主管安全經理主持,各工作組負責人及小組成員;各作業層、各駕駛員;現場負責人參加,每週不少於1次。

  四、本制度自建立之日起施行。

  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9

  一、安全保衛工作特指公司辦公、管理區域內的防盜、防火及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

  二、保衛人員必須有嚴格的紀律性、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三、保衛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保衛人員必須具有強烈的責任心,工作認真負責,秉公辦事、大膽工作、不循私情,保持高度的警覺性,敢於挺身而出制止犯罪活動及違法亂紀行為。

  五、保衛人員應按規定著裝、佩戴標誌和武裝帶,攜帶執勤器材,準時交接班,認真履行其職責,熱情為業主服務,維護轄區內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六、認真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

  七、保衛人員,熟悉本崗位的任務與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崗位職責,作好本職工作,確保小區安全。

  八、熟悉有關地形、樓號、門牌號碼、業主姓名、特徵,掌握樓房進出口及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無阻,消防器材是否處於良好狀態,做到無任何火災隱患。

  九、維護好轄區內的交通秩序,引導車輛行駛和行人的過往,保障車輛和行人的安全,使門前暢通無阻。

  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查明原因,儘快排除險情,災情嚴重時要及時撥打110、120、119,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十一、牢記職責和有關規定,瞭解裝修單位和人員,嚴防未經允許的人員、車輛、物資擅自出入責任區域。

  十二、熟悉和牢記有關突發事件的處理方案,正確果斷、靈活機智的處理各種情況,準確發出訊號或報警,及時請示報告。

  十三、執行交接班制度,上班時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準處理私事,確保安全。

  十四、每名隊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效能和使用方法,定期檢查安全及消防系統。

  十五、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1、認真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

  2、文明禮貌,行為規範,努力為業主、租戶提供優質服務;

  3、堅守工作崗位,提高警惕,嚴防犯罪分子從事破壞活動;

  4、熟悉管區內業主租戶情況,掌握管區治安特點,保護管區物業及業主、租戶的人身財產安全;

  5、認真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查明原因,儘快排除險情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6、認真做好執勤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7、接班時穿戴整齊、莊重、嚴肅,當班人員必須事先做好一切準備。

  8、日常工作著裝整齊、乾淨,佩帶上崗證。

  9、走姿 、站姿規範(手不能插在兜裡、不準靠牆、門等)

  10、正確使用禮貌用語(如對不起、您好,這裡不準停車等),車輛必須按規定車位分類停放,白天隨來車隨時安排。

  11、早晨必須按時開門(落實到各領班)

  12、上下班、下雨陰天等按時開、關燈光,下班時門窗上鎖、關好,確保安全無誤。

  13、交班時,衛生打掃乾淨、徹底;嚴禁酒後上崗,班中不允許吃零食、吸菸;不準遲到、早退、串崗、脫崗、漏崗;上班期間不準會客,不準與業主長談;嚴禁染髮、留長髮等。

  14、服從管理,不頂撞上級。

  15、上班時服裝不整、佩帶警械不全、串崗、脫崗、離崗、酒後上班、上班時間打聊等,發現一次罰款20--50元。

  16、有責任心、敢於同違法違紀現象作鬥爭者;工作方面有其他貢獻者;為公司作出貢獻者,一次獎勵50—100元。

  十六、小區、商場保安崗位及職責

  1、保安人員應按規定著裝、佩戴標誌和武裝帶,攜帶執勤器材,準時交接班,認真履行其職責,熱情為業主服務,維護轄區內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2、認真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

  3、熟悉本小區、商場內的有關地形、樓號、業主姓名、特徵、門牌號碼,掌握樓房進出口及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無阻,消防器材是否良好狀態。

  4、認真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查明原因,儘快排除險情,災情嚴重時要及時撥打110、120、119,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5、牢記職責和有關規定,瞭解小區、商場內裝修單位和人員,嚴防未經允許的人員、車輛、物資擅自出入責任區域。

  6、熟悉和牢記有關突發事件的處理方案,正確果斷、靈活機智的處理各種情況。準確發出訊號或報警,及時請示報告。

  7、每名隊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效能和使用方法。

  8、全體人員必須服從領導、聽從安排,虛心學習、埋頭苦練、做一名優秀的保安人員。

  十七、門衛保安的崗位及職責

  1、疏通車輛和人員進出,維護門前交通秩序,保證車輛及行人安全,使門前暢通無阻;

  2、嚴格制止閒雜人員、小商販、推銷人員進入管區;

  3、提高警惕,發現可疑人員和事情後應及時自理並迅速報告領導;

  4、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詳細記錄值班中所發生、處理的各種情況;

  5、堅持執行客戶大宗及貴重物品憑證出入制度,確保客戶財產安全;

  6、認真做好非辦公(經營)時間人員出入登記工作;

  7、積極配合其他保安員,做好各項安全防範工作,把好管區的大門關;

  巡邏保安的職責及工作要求

  8、巡視檢查管區內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發現後應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9、認真記錄巡邏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做好巡邏的交接班工作;

  10、對形跡可疑人員進行必要的詢查,勸阻推銷人員、小商販等儘快離開管區;

  11、制止管區內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

  12、制止在管區內,尤其是在大廈或住宅樓的電梯內、電梯廳、公共走廊等地的大聲喧譁、隨地吐痰、吸菸等不文明行為;

  13、看管好車場內的車輛,防止撬車、盜車事件的發生;

  1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15、對客人提供有關大廈管理的諮詢服務,必要時為客人做嚮導;

  16、配合管理公司其他部門的工作,發現工程裝置、清潔衛生等方面的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17、協助解決客戶遇到的其他困難;

  十八、保安巡邏管理

  保安巡邏的範圍只嚴格限定為物業的公共地方,如公共通道、公共場所、消防通道、洗手間、車場等。未經使用者許可,保安員一般不允許進入使用者房間內。

  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10

  為加強對公司所屬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總體目標的實現,特製本要求:

  一、總體要求

  1、認真學習國家電力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的管理規定、規程、制度及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及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和考核辦法,並能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編制出適合於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2、貫徹ohsms18000標準後,各種安全臺賬和記錄作為作業檔案全部進入電腦,安全基礎管理實現程式化、標準化、規範化。

  二、具體要求

  1、各分公司經理安全責任要到位,親自組織落實上級

  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檔案、親自宣傳貫徹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親自組織召開本單位安全工作專題會、親自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

  2、分公司必須有專職的安監部門或安監人員,安監人員要持證上崗。

  3、堅持一切施工活動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原則,編制切實可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進行交底,按《管規》規定需要填寫安全作業票的專案必須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嚴格按照施工措施有序施工,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按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有關安全規程要求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5、錄用分包工程隊伍時,確保建委的安全資格證和勞動部門的安全資格認可證齊全。

  6、未遂事故要按事故對待,每月5日前要向公司安監部報出本單位上月安全事故月報表。

  7、各分公司發生事故時,一定要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並在事故發生當日電話報告公司安監部,在事故發生一週之內將事故發生的經過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公司安監部,不得隱瞞事故。

  8、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班組每週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並做好記錄。

  9、每月組織召開由專職安全員、技術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工作會議。

  10、制定安全獎懲制度,對違章作業人員進行的罰款要做為安全獎勵經費,由分公司安監部門或專職安監員掌握使用。

  11、每年終要向公司安監部報送安全工作總結和提出下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建議。

  12、堅持開展班組班前會及班後會和週五安全日活動。

  13、分公司使用的倒鏈等工器具,應按規定進行安全檢驗,並做好記錄

  14、各分公司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辦法。

  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工作次序,保證廣大旅客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運輸生產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建立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貫徹執行國務院提出的“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指導思想,堅持區域(專業)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參與,全方位保證,達到對運輸生產全過程的安全進行不斷監控、逐級調整、及時反饋和有效激勵。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應實現制度化、規範化和法制化。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編制,凡在本公司管理範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全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五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六條安全生產貫穿於運輸服務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區域(專業)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原則。

  第七條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係,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八條公公司經理是分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各崗位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十條分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隸屬於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援、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分公司應採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十二條分公司鼓勵和支援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經驗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三條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四條集團公司安保部是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對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歸口管理。

  第二節組織機構設定及主要職責

  第十五條為搞好安全管理,集團公司成立了安全委員會,主任由公司董事長蘇俊擔任,副主任由公司總經理唐勇及安全副總經理伍成華擔任,其他安委會成員9人,負責集團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六條根據集團公司安全委員會的要求,公路客運分公司設立了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分公司經理XXX擔任,副組長由分公司安全副經理XXX擔任,成員有XXX、XXX、XX、XX、XX,負責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落實。其中,XXX、XX為專職安全員。

  第十七條集團公司安委會主任職責:

  1、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集團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2、支援總經理及部門經理行使經營管理決策和統一指揮運輸生產的職權,圍繞安全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總經理、部門經理責任制的實施。

  3、經常深入基層、群眾,搞好調查研究,抓好安全典型,樹立榜樣,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事蹟,表彰先進。

  4、經常參加各種安全工作會議,及時掌握安全運輸生產情況和問題,切實做好員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5、監督各部門對安全運輸生產的履行情況和遵紀守法情況,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司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集團公司安委會副主任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

  2、根據市場資訊,不斷開拓,加強橫向聯絡,降低成本消耗,減少事故發生,保證完成各項經濟指標和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3、抓好員工的政治思想和安全意識教育,定期組織召開公司安委會和安全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總結經驗教訓,制定審批安全措施。

  4、檢查督促各部門對安全責任的執行情況,參加特大、重大事故的勘察和分析處理。

  5、經常深入基層,瞭解安全生產情況,並做好基層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安全隊伍建設,提高安全人員素質。

  第十九條公路客運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執行黨和國家頒佈的車輛技術管理制度等規定。

  2、組織實施安全行車管理方面的措施,落實安全工作的全面檢查和考核,佈置安全運輸生產活動。

  3、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分析安全工作,為公司領導當好安全宣傳、教育和預防事故工作。

  4、負責開展安全大檢查,監督安全法規制度的執行。

  5、按照國家的法規、政策,調查、分析、處理各類事故,堅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預防事故的方案並組織實施。

  6、組織開展安全運輸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運輸生產經驗,表彰先進。

  7、按照“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養,計劃修理”的原則,建立車輛的保養和修理制度,制定有關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

  8、負責監督檢查公司車輛的正常使用,把所有車輛管好、用好、養好、修好,為公司生產排程部門提供更可靠的安全運輸工具。

  9、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做到記載及時、完整、準確,搞好車輛技術資料和安全技術資料的管理。

  10、極配合上級安全部門,貫徹執行“安全質量第一”的方針,加強全員安全意識和法制教育、安全技術和愛車教育,搞好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再教育。

  第二十條專職安全員安全工作職責:

  1、宣傳、執行黨和國家、公司制定的有關安全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宣教為先”的方針,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崗位技術培訓和特殊工種的培訓。

  2、在公司安委會及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安排主持各項安全檢查活動,檢查各部門執行安全運輸生產規程和文明生產、衛生情況,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運輸生產先進經驗,及時糾正和制止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的作業行為,隨時接受上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3、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察分析、處理結案工作,擬寫事故責任處理報告,建立事故檔案,按時填報安全事故報表,做好事故善後工作和事故索賠手續。

  4、負責駕駛員的建檔管理和事故登記、里程統計、安全獎罰等安全業務,不定期上路檢查,糾正各種違章行為,做好路檢記錄,嚴格加強考核。

  5、組織召開出車前例檢會、安全活動例會和事故分析,做好會議記錄,建立駕駛員檔案。

  6、辦理駕駛員、車輛的年度檢審工作和肇事駕駛員的處理工作,保證運輸生產安全順利進行。

  7、協助運調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技術檢驗和日常管理工作。

  8、辦理公司領導委託和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組織管理事項。

  第二十一條運調車管員安全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制定的運輸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制定的有關運輸法規,實施行政指揮排程、平衡運輸生產。

  2、據公司的運輸生產計劃,制定實現計劃的措施和運輸質量安全保障措施,統一排程公司運力,做好車輛營運證、養路費、牌照稅的經辦工作。

  3、加強運輸質量和安全監督檢查,不斷提高運輸生產質量和服務質量,為旅客排憂解難,並受理有關運輸業務問題。

  4、調查、處理服務質量事件,建立服務質量事件檔案。

  5、制定公司客運旅遊包車規定,並嚴格把關實施,確保包車營運安全。

  6、根據客運市場變化情況,適時提出班線新增計劃,並實施考查、新增申辦工作。

  7、根據客運線路通行條件,適時最佳化客運線路,確保車輛執行安全。

  8、執行上級部門及公司制定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做好車輛的技術建檔和使用管理,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車輛執行、保修、肇事等有關資料。

  9、教育和督促駕駛員遵守操作規程,做好愛車例保工作,管好、用好、養護好車輛,組織和開展群眾性的愛車、節油、節胎等專業技術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10、按期組織安排車輛、機械保養和維修,並會同安全員定期做好車輛例保質量檢查及技術等級鑑定工作。

  11、辦理公司領導委託和交辦的其他運調、車管及安全生產管理事項。

  第二十二條內勤安全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公司宣傳網路,根據運輸生產和各項中心任務,經常向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制度教育及職業道德規範教育。

  2、配合有關部門,及時向公司領導提供駕駛員、修理人員和增駕人員的培訓計劃,並保證實施。

  3、搞好宣傳報道工作,對安全運輸生產中出現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問題予以及時報道,護正除邪。

  4、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使駕駛員安心工作、專心開車、無後顧之憂,確保安全無事故。

  5、做好辦公區域保潔、防盜及消防安全工作。

  6、做好公司檔案收發及安全資料歸檔工作。

  7、辦理公司領導委託和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組織管理事項。

  第二十三駕駛員安全工作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及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排程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牌、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效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確保行車安全。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7、遵守勞動紀律,樹立優良的行車作風,維護社會公德,向一切歪風邪氣作鬥爭。

  8、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公司安全行車規定,切實做到“十堅持“、“九不準“。

  十堅持:

  1、堅持中速行駛,不開英雄車;

  2、堅持各行其道,不開霸王車;

  3、堅持文明禮讓,不開鬥氣車;

  4、堅持安全第一,不開冒險車;

  5、堅持預防為主,不開僥倖車;

  6、堅持二嚴律己,不開違章車;

  7、堅持三勤例保,不開帶病車;

  8、堅持四慢五掌握,不開盲目車;

  9、堅持勞逸結合,不開疲勞車;

  10、堅持顧客至上,不開缺德車。

  九不準:

  1、駕駛車輛時不準吸菸、飲食和玩耍;

  2、不準光腳和穿拖鞋開車;

  3、不準超速和超載;

  4、不準疲勞和帶病駕車;

  5、不準駕駛技術狀況不良和與駕駛記錄不符的車輛;

  6、不準飲酒後開車;

  7、不準動用營動車輛私帶學徒學車;

  8、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外單位司機及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駛;

  9、不準裝運易燃、易爆、有毒及客貨混裝。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一節駕駛員管理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參加有關培訓部門的培訓學習,經公安車管機關考試合格,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然後由公司技安部門或專職安全員審查考核認為能勝任駕駛工作,簽出意見並辦理公司資格審查證後,才能上崗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相符的車輛。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考聘程式如下:

  1、由駕駛員本人向公司技安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提交一寸免冠照片兩張,並按要求填寫“駕駛員上崗資質審查表”;

  2、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對其年齡、履歷、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情況進行初審;

  3、初審合格後,由專職安全員或公司指派的其它安全勤務人員到重慶公安交通管理資訊網(www.cqjg.gov.cn)查詢其違法計分及事故情況;

  4、由公司安全分管領導或指派的專職安全員對其進行路面駕駛考核;

  5、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對其辦理公司“駕駛資質審查合格證”並實施上崗安全培訓後方能上崗駕駛。

  第二十六條凡有下列情況的駕駛員一律不得駕駛員本公司車輛:

  1、年齡或身體健康不適合從事營業性駕駛工作的;

  2、三年內發生過重大以上責任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

  3、駕駛證及從業資格證準駕車型不符合實際駕駛車輛要求的;

  4、在一個計分週期內計分滿12分未消除的;

  5、累計有三次交通違法行為未接受處理的;

  6、被計入行業或其它運輸企業黑名單的;

  7、其它原因不適合駕駛本公司營運車輛的;

  8、對勞改或勞教釋放人員慎重錄用。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資審證”、月檢卡及其他有關證件。

  2、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3、凡培訓駕駛員,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公司專職安全人員同意,駕駛員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一經查出,責令其換駕轉乘、書面檢查、扣車停運或開除處理。

  4、嚴禁酒後駕車,不得超速、超載、疲勞駕駛,不開英雄車、不開帶病車。

  5、駕車時不準打手機、吸菸、閒談和吃東西,不準穿拖鞋駕車,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疾病或疲勞時不準駕車。

  6、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車門未關好不準起步行車。

  7、駕駛員駕車靠站時必須減速慢行,並依次進出車站,不準賴站、滯站。

  8、嚴格按照核定線路執行,不準越線、繞線執行和中途調頭執行。

  9、認真學習,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按時參加檢審。

  10、嚴格遵守公司駕駛員的崗位規範,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重慶市交通運輸管理條例》及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凡屬下列情形,由公司專職安全員作出停駕、開除決定,報公司領導批准:

  1、發生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3、滿足本管理規定第三條的條件之一;

  4、不符合安全駕駛條件。

  第二節車輛管理

  第二十九條未實施完全公司化經營前,公司暫採取單車承包經營模式。即:由公司自籌資金,統一確定車型,統一購買車輛,辦齊營運手續後將一定期限內的經營權發包給承包者經營的一種模式。

  第三十條為降低安全風險,司屬各營運車輛必須按公司要求購買保險。最低保險專案及保額為:車身險(按車輛購置價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50萬元)、乘座及承運人責任險(不低於30萬元/座)、新增裝置險。車輛保險由公司統一辦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三十一條司屬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其技術等級和型別等級應符合所執行線路要求。

  第三十二條運調車管員應認真詳細的建立車輛管理檔案、車輛技術檔案,負責車輛及其證照的審驗工作、型別等級、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協助並督促修理廠、駕駛員定期按時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十三條所有營運車輛每月必須強制停運一天實施車輛保養;車輛“保養日”計劃由運調車管員負責擬定並監督實施;車輛二級維護、月檢及年審按公司《車輛二級維護、月檢及年審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司屬營運車輛外出包車按公司《包車客運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節車證管理

  第三十五條車輛的牌照、線路牌及各種車證是車輛行駛、營運的法律證書,車輛上路行駛(營運)時隨車攜帶,以便有關執法機關隨時檢查。

  第三十六條車輛的有效證、照,駕駛員應妥善保管,不得汙損和任意塗改,如有損壞或遺失,由當事人向公司提出書面報告,填寫補證申請,專職運調車管員向有關方面辦理補證手續,補證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擔。

  第三十七條申請補證要說明補證原因,不得弄虛作假,如因肇事或違章扣證,當事人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要求專職運調車管員協助補證,被有關單位查出,將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

  第三十八條承包人領取車輛證照時應向公司繳納線路牌押金1000元。

  第四節安全行車規定

  第三十九條出車前做到:

  1、瞭解任務、道路、現場和氣候情況,根據本車技術狀況和各種不利安全的因素,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2、檢查汽、柴油、機油、輪胎氣壓是否適當,各部安全件、轉向系統、制動、燈光、喇叭、雨刷、倒車鏡裝置、行駛證、駕駛證、養路費發票、車輛牌照、保險證、票據等是否安全有效。

  3、起步前繞車一週,檢視車前、車後、車上、車下有無障礙,鳴號低檔起步,按順序增檔。嚴寒季節,發動車輛時應慢轉緩加油息速運轉3~5分鐘,低檔執行500米左右,再逐步增加檔行駛。

  第四十條行駛中途做到:

  1、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如遇持長下坡,需中途休息,使制動部件不致產生高溫二失效。

  2、不開“英雄”車,不強行超車,不客貨混裝,不僥倖繞道透過,不帶思想包袱開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操作規程。

  3、堅持中速行車,堅持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堅持各行其道,合理操作,堅持文明生產,團結協作。

  4、轉彎做到減速鳴號靠右行,透過交叉路口、狹路、陡坡及繁華地區,行人稠密地點慢行;遇有人、畜牧和其他障礙物慢行;進出車站、車場、下客慢;情況不明、視線不良慢;讓車、超車、會車慢。

  5、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檢查,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交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透過沒有欄枰和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透過”。

  6、駕駛員不準穿拖鞋開車,女駕駛員不準穿高根鞋開車。

  第四十一條車輛收車後做到:

  1、完成營運收車後,應服從安全員的檢查,如實反映車輛的技術狀況,認真排除機件故障。

  2、保養、清潔車輛,加足汽(柴)油、機油、水,堅固各部螺絲,潤滑轉動機件,嚴寒季節需將冷卻水放盡,才能離開車輛,防止凍壞發動機。

  3、停車後,應拉緊手制動,掛上一檔或倒檔,關好車門,放好三角木,檢查好車輛位子是否牢固,做好保衛工作。

  第五節交通違章與違章肇事處理

  第四十二條司屬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強化交通安全意識,下大力氣杜絕違章行為,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四十三條凡計分滿12分或三次違章未接受處罰的,一律強制停運七天,待消除計分或接受處理後方可重新上車。

  第四十四條凡在三年內有兩次計分滿12分或多次違章不聽勸阻的駕駛員,一律進入“黑名單”,嚴禁再次進入營運駕駛員了隊伍。

  第四十五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責任明確、經濟損失小、無人員傷亡可適用交警隊簡易程式處理的輕微事故,駕駛員應及時透過協商解決,儘快恢復交通;若不能協商一致或不適用簡易程式處理的事故,應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公司領導,由公司出面協助處理。

  第四十六條公司相關管理人員接到駕駛員事故報案後應根據事故情況,第一時間通知交警隊、醫院、相關保險公司,並組織安全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第四十七條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公司相關管理人員在接到事故報案立即(三分鐘內)通知公司領導組織人員趕赴現場,並在十分鐘內通知交通局及相關部門。

  第四十八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在當日內寫出事故經過上報集團公司安保部及分管副總經理;由公司領導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

  第四十九條事故結案後,負責事故處理的人員須將所有索賠依據整理好,交給分公司安全經理稽核後,由公司內勤人員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所有索賠資料均須備份存檔。

  第五十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按下列標準收取車輛事故管理費:

  1、駕駛員負全部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8%收取;

  2、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6%收取;

  3、駕駛員負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4%收取;

  4、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收取。

  第六節獎勵與處罰

  第五十一條公司依照各崗位安全、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獎勵與處罰。

  第五十二條分公司專職安全管理崗及專職運調車管崗納入集團公司績效考核重點崗位,其績效值比一般崗位高。

  第五十三條集團公司每年撥付專款用於安全考核及安全獎金髮放,其發放標準按集團公司與各崗位簽訂的安全目標考核責任書確定。

  第五十四條對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造成公司財物或形象損失的員工,由集團公司依照公司相關規定給予其警告、記過、降薪、除名等處分。

  第四章生產安全管理

  第五十五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是公司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所有員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政策及規定,嚴格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第五十六條凡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有嚴重危險性的車輛、車庫和其他辦公、作業場地,員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到嚴重危及生命的情況,員工有權停止操作,並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第五十七條公司的新員工以及到公司學習、培訓、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未經安全教育,不準參加客運營運或單獨操作。

  第五十八條機動車駕駛員屬特殊工種,必須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憑證操作。

  第五十九條工作前,必須按規定和技術要求備好安全防護用品;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交由他人操作。

  第六十條公司運輸生產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員工應與一切違反《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作鬥爭。

  第六十一條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範設定齊全,不準隨便動用,安置地點周圍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暢通。

  第六十二條發生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向領導報告。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十三條消防工作的職權:

  1、安委會消防專幹有權對本公司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及防火工作進行安排、檢查督促、提出隱患整改意見。

  2、有權對本公司內各部門及任何人的違章生產和違章作業及違章經營帶來的消防隱患提出及採取停產停業整頓和給予處罰。

  第六十四條消防工作的任務:

  1、組織員工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法規,嚴格遵守消防管理和消防條例,辦好消防宣傳欄,每年不少於六期。

  2、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生產用火,冬季烤火的管理制度,同時建立公司重點部門的防火檔案,對重點防火部門要做到人、責、職管理分明,落實防火措施。

  3、應定期每月不少於一次對全公司的各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節假日全面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見,落實好整改措施。

  4、組建好公司各部門及駕駛員義務消防隊伍,應每年組織好義務消防隊員的學習和集訓。

  5、每年應開展二次消防實踐學習,讓每個義務消防員都能全面掌握消防滅火知識和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第六十五條消防管理與防範消防工作

  1、消防工作突出在一個“防“字,而”防“落實在管理上,故應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認識,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

  2、公司成立黨政一把手負責,有主管領導分工的消防領導小組,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佈置和安排,加大消防工作的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消防違章行為以及火災事故責任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3、緊密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的各項工作安排,紮紮實實的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要把一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中,加強保衛執勤人員工作責任心。

  4、加強對消防經費和消防設施的落實,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和按時更換維修消防滅火器,保證消防器材的良好性,以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

  第六章安全管理監控措施

  第六十六條堅持安全例會制度:

  1、分公司每週一下午組織分公司管理人員召開一次安全週會。

  2、分公司每月定期(26、27日)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及駕駛員參加的安全月會。

  3、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

  第六十七條堅持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思想教育是一項長期的、經常性的工作,是保障安全運輸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各部門必須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必須做到:

  2、研究工作時,研究安全工作;佈置工作時,佈置安全工作;檢查工作時,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時,總結安全工作。

  3、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對駕駛員每季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課(職業道德、技術操作、事故分析)。公司每季出安全宣傳欄、牆報、黑板報1~2期。

  第六十八條堅持事故分析會制度: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必須經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召開事故分析會議進行分析、定性、處理。

  2、事故分析會議,必須有發生事故駕駛員如實填寫的事故經過報告單,專職安全員出示的事故現場示意圖和處理意見,方能參加會議。

  3、事故分析會議,由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具體情況,統一召開,各專職安全員必須參加。

  第六十九條堅持安全檢查制度

  1、駕駛員在每次出車前,執行中和收車後對車輛進行例保作業,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屬於駕駛員作業範圍的,應由駕駛員立即排除方可執行。屬於修理範圍的應限時修復,不許帶病行駛。

  2、公司專職安全員每天必須上路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車輛技術狀況檢查,每月至少與每臺車見面兩次以上,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

  3、分公司領導每月至少上路抽檢一次,重大節假日必須上路檢查。

  4、公司按上級部門要求實施“人盯車”包線包車安全管理;包線包車安全管理員每月至少要對所包車輛檢查一遍。

  第七十條堅持交通、工傷事故報告制度

  1、嚴格執行國務院和上級有關工傷事故管理規定,及時準確掌握已、未遂事故情況,總結教訓,研究事故發生規律,必須加強工傷事故的報告、調查、統計分析和處理,採取預防措施,實現安全運輸生產,提高經濟效益。

  2、公司員工在辦公區域內,從事工作有關的勞動,發生喪失勞動能力滿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稱工傷事故。

  3、工傷事故分類: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容器爆炸等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和其他傷害。

  4、工傷事故報告:如發生工傷事故,所在部門必須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安全部。輕傷者在三日內填寫“事故登記表”上報,重傷以上事故要拍照上報、存檔。

  5、發生重傷、死亡、多人事故,特別重在傷亡事故,在當天內迅速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市紀委、市勞動局、檢察院和市總工會。

  6、員工受傷不休息或歇工不足一個工作日,應填寫“工傷事故登記表”報車管部進行分析,不作工傷處理。

  7、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應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並做好統計分析工作,建立事故檔案。

  8、發生事故必須進行調查、分析;重傷、重大未遂事故由車管部組織調查、分析;死亡、重大傷亡,特別是重大傷亡事故由公司組織調查分析,並請上級主管部門、市紀委、勞動局檢察院、總工會等部門參加。

  9、傷亡事故一般應在二個月內結案,特別情況不得超過三個月;重傷、多人事故由上級部門批准結案;死傷事故由勞動局、檢察院批准結案。

  10、凡發生責任工傷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除不作工傷處理外,並應對隱瞞事故者予以經濟制裁。

  第七十一條堅持駕駛員、車輛年檢年審制度

  1、思想統一,政令統一,標準統一。人員要集中學習,車要逐輛上臺,做到情況明,底子清,合格者上路,偽劣者淘汰。

  2、駕駛員必須參加安全學習培訓合格後才能年審,尚未換證的駕駛員,待其換證後才能審驗、年審簽證。

  第七十二條堅持“安全一票否決”制度

  1、實施“安全一票否決”能強化領導和全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建立自我約束機制,制止“三違”現象,預防事故的發生,促進生產安全。

  2、安全一票否決為運輸生產過程的否決和評先表彰、晉升晉級時否決兩大類。

  3、運輸生產過程中安全一票否決,原則上由專職安全監督人員負責實施否決權,對(三違)現象,凡本公司員工都有權予以現場制止,制止無效時,可報告專職安全監督人員或進行舉報。

  4、評先表彰,晉升晉級時的安全一票否決由公司安委會實施否決權。

  5、安全一票否決的範圍:

  (1)、運輸生產過程中必須制止和否決的範圍:

  A、超重超長執行、客貨混裝。

  B、酒後開車或駕駛帶“病”汽車執行。

  C、疲勞駕駛汽車。

  D、不堅守工作崗位,擅離職守。

  E、上班作業不按勞保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F、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法令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為。

  (2)、評先表彰、晉升晉級安全一票否決的範圍:

  A、一般事故全責,主要責任者,大事故以上的所有責任者在考核期內不評先表彰,不作為獎勵晉級的物件。

  B、大事故的責任者,重大事故以上所有責任者在考核期被不能晉級獎勵。

  C、發生一般事故以上的責任小組,發生大事故以上的部門不能評先進集體。

  D、凡因事故受到行政處分的,根據所受處分的結果,按有關規定結合本辦法處理。

  6、安全一票否決方式:

  (1)、運輸生產過程中違章作業、違紀行為予以現場制止,停止作業,進行現場整改,直到符合安全為止。

  (2)、對運輸生產過程中的違章指揮拒絕執行。

  (3)、對事故有關責任者,嚴重的“三違”行為,不評先表彰、不晉升晉級。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由XX集團有限公司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有牴觸之處,以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為準。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適用於公路客運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20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交通部《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要求,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工作原則,結合轉換經營機制後公司的實際狀況,為促進公司的經營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確保企業和人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管理工作的宗旨是:杜絕特大責任事故,防止重大責任事故發生,減少一般事故,降低因事故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實現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雙贏的目標。

  第三條安全管理要堅持“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原則;對駕駛員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在崗輪訓、發生事故再訓”的原則;堅持“普教、嚴管、重處”的原則;堅持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全體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相應的防範措施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

  第四條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是:透過建立健全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廣泛宣傳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對駕駛員、乘務員和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採取先進的手段,使駕駛員、乘務員的思想素質、職業道德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同時,採取經濟處罰措施,增加駕駛員、乘務員的風險意識,使之承擔經濟損失,從而達到減少事故的目的。使生產裝置的技術狀況和安全效能不斷改善,從而達到減少事故的目的。

  第五條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各級管理人員負相關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負事故的直接責任。

  第六條公司和各部門建立安全管理體系,以確保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圓滿完成,在安全管理體系中,主管安全的領導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認真履行各自相應的職責。

  第二章機構和職能

  第七條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簡稱安委會),由公司總經理任主任,分管安全的經理任副主任,有關部門的人員任成員。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安委會制定公司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策,聽取組成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彙報,稽核對重大、特大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等。

  第八條安全經理的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上級領導部門的有關交通安全及安全生產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下達年度的管理工作計劃並組織具體實施,組織安管人員、駕駛員、乘務員等進行業務培訓,開展安全檢查,對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管理與協調。按時上報事故報表和安全工作計劃、總結。負責公司安委會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安全領導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貫徹安委會的決定,研究分析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負責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傳達當前公司和上級關於安全生產方面的精神,對駕駛員、乘務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學習;負責事故的調查、定性處理等事宜;協助辦理駕駛員的車審、補證、換證等;負責辦理車輛保險和事故的索賠手續;解決存在的問題,行使安全管理職責;做好各種記錄,總結本公司安全工作並及時上報。

  第十條安全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安全管理負責人,要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從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經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熟悉交通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交通法律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及車輛的駕駛和技術狀況等,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專業技能。

  第三章安全管理內容

  第十一條基礎管理

  (一)、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靠制度創新和科技進步,採用先進的技術手段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駕駛員聘用、行車安全、車輛檢驗、安全例會、事故處理、風險基金、檔案管理、車輛保險、統計報表等。

  (三)、公司必須建立駕駛員檔案、車輛檔案和技術檔案。檔案要由專人管理,及時填寫,記載詳細,隨時備查。

  (四)、公司的文件資料要實行計算機管理。

  (五)、安檢室應配備必要的安全管理工具和裝置,以及簡單的維修工具等。

  第十二條駕駛員的管理

  (一)、駕駛員選拔聘用:

  1、駕駛員聘用的條件是:必須有合法的駕駛執照(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和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準駕車型代號為a1的,應具有5年以上駕齡並安全行車在20萬公里以上的可駕駛客運車輛;準駕車輛代號為a2的,應具有3年以上駕齡並安全行車在10萬公里以上的可駕駛客運車輛。同時,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行駛,遵守勞動紀律,作風正派。

  2、辦公室負責駕駛員的初步考核,要進行筆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後,由安全經理負責辦理上崗證,並建立相關檔案。

  3、駕駛員辦理上崗證由辦公室負責,對無上崗證的安檢室不予派車。

  (二)、對不服從公司管理的駕駛員,公司安全經理有權將其調離工作崗位。

  (三)、公司所屬駕駛員駕駛外單位車輛發生事故的,公司不負任何責任,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第十三條車輛的管理

  (一)、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方可參加營運,凡技術等級達不到二級標準的車輛,不得參加營運,技術等級達不到一級標準的車輛,不得參加高速公路營運。

  (二)、為保證車輛的行車安全,各車輛必須配備滅火器、防滑鏈、三角木、警示牌、應急錘、鐵鍬等裝置。

  (三)、營運車輛必須定期進行二級維護,對不按時進行維護的車輛,公司不予報班。車輛發生技術故障必須及時修理,尤其是危及行車安全的,如制動、轉向、燈光等發生故障,必須及時送修,否則公司不予報班。

  第十四條執行管理

  (一)、車輛行駛速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執行。對於幹線長途客運班車,可採取限時到達的方法進行限速,在高速公路行駛時,時速不得超過規定的標準。

  (二)、營運客運班車不得超員,不得客貨混裝。

  (三)、營運客車不得在載客的情況下,駛入加油站加油。

  (四)、春運、黃金旅遊期間車輛執行質量控制:公司成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組,安全經理負責組織學習,下發檔案和制定安全行車防範措施,簽訂專項安全責任書;辦公室負責對駕駛員及乘務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五)、行車作業過程中,駕駛員和乘務員負責在行車途中旅客、行包、貨物、車輛的安全;應採取有效措施、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旅客上車,確保旅客在行車過程中安全、及時、便捷、舒適。

  (六)、營運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小時,間隔休息不得少於20分種,一天的總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對6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客運班線,以及400公里以上的普通客運班線應至少配備兩名駕駛員換班駕駛。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安全管理人員例會制度

  公司每月26日(與休息日順延)召開一次管理人員會議,全體安全管理人員參加。會議內容:學習貫徹上級檔案;解決當前公司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總結安全工作,制定改進辦法和防範措施,安排佈置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部署司乘人員安全例會。

  第十六條司乘人員安全例會制度

  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司乘人員安全例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防止走過場搞形式,確保教育效果。對無故不參加者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等處罰,情節嚴重的調離工作崗位。

  第十七條駕駛員上崗制度

  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具體要求按本公司管理制度執行。上崗證由公司統一製作。

  第十八條事故分析制度

  分析每一起事故的原因,要做到情節清楚、責任明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處理,要根據事故性質、損失大小按發生事故“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

  第十九條安全考核制度

  考核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凡發生事故的車輛和駕駛員,不能參加任何評優活動。定期檢查或抽查中不達標的車輛和駕駛員,要下發安全隱患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條安全獎懲制度

  年終要對在各項專題安全活動中和全年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優良成績,表現突出的先進車輛和駕駛員給予表彰獎勵,安全工作不達標的車輛和駕駛員要給予批評和處罰,如未到年終發生事故而造成指標突破者,可提前進行處罰。

  第五章安全風險抵押金與車輛保險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安全風險抵押金

  (一)、安全風險抵押金是公司的一項安全管理規定,各單車必須按規定向公司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用於事故的罰款和事故處理費用不足時的調節。

  (二)、各部門負責人加強對營運車輛的維護、保養,所有營運車輛必須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定期檢測,強制維護。

  (三)、凡被保人不履行保險義務,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活動,製造假案進行欺詐,引起的一切後果,由責任者承擔。

  第六章事故處理與上報

  第二十二條事故等級劃分按公安交警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事故處理過程

  (一)、肇事後,駕駛員負責保護現場搶救傷者,通知當地交警部門,兩小時內必須通知公司。事故處理人員趕赴現場配合交警部門處理事故並做好記錄,公司負責填寫事故報告報安全部立案。

  (二)、一般事故公司負責處理,重大事故由安全部協助公司處理。安全部負責會同保險公司就事故損失情況進行定損。交警隊根據客觀事實和法規認定事故責任(如不服認定由安全部認定後申請複議)。處理事故時,要求處理人員對事故做到情節清楚,責任明確。

  (三)、索賠要求:事故處理人員負責將事故處理單、證、責任認定書、協議書、定損表、住院證、醫療發票等上報安全部,安全部負責稽核並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索賠。

  (四)、結束後,由安全部及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結案時要求:事故檔案要內容完整、材料齊全、層次分明、臺賬清楚、報表準確。

  第二十四條重、特大事故結案後當日內,要將《責任行車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報公司。

  第二十五條事故報表必須在每月5號前上報。

  第七章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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