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宿舍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5篇)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範本
一、什麼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管理就沒有約束。在實際的管理當中我們發現,當團隊在十個人左右的時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個有能力、有魅力的領導者就可以玩的風生水起。但是當團隊到幾十個人、上百人的時候,靠的就是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約束人的行為,規範人的行為,才能管理規範。
三、工地宿舍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地宿舍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床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工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影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衛生檢查規定:
1、每週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由後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衛生檢查相關事宜;
2、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2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狀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用心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務必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推薦,並用心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專案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務必有防火安全的資料,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貼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裝置,持續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務必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貼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務必貼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檔案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專案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週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菸,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菸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線在一齊的輔助裝置;各種受壓裝置;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專案副經理召集專案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專案副經理、焊工、專案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專案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稽核,在一週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必須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專案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專案副經理召集專案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專案副經理、焊工、專案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專案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定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彙報,及時更新。
6、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專案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潛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複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採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影等。
(2)活動的形式和資料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透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狀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潛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絡,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狀況實際狀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7、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築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誌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於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裝置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務必貼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必須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務必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8、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並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狀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於2、4m,電線敷設規範,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持續6m以外,並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後的檢查工作。
9、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務必嚴格檢查電器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菸或作業場內有菸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絡更換。
(5)按國標設定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職責。
10、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務必齊全,各種制度上牆。
(3)機械裝置安放位置選取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定規範,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必須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一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11、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並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務必貼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絡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務必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2、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菸,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裝置應貼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閒人入內。
13、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後,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菸,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定一隻滅火級別不小於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持續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4、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菸,使用電器裝置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個性是灶間滅火器務必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職責。
15、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用心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2)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瞭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4)用心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蹟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裝置的職責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3
為了健全專案部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職工有一個文明衛生、舒適的住宿生活環境,特制訂如下制度:
1、職工要注意個人生活衛生,每天要做到衣、被、鞋疊放整齊,生活用品統一掛入,保證室內整潔。
2、集體宿舍的衛生採用“寢室長”負責制,每天自行安排值日人員對宿舍進行清理、打掃;嚴禁隨地大小便,嚴禁亂倒剩菜、垃圾;集體場所的衛生工作人人有責,如生病應及時就醫,傳染病應及時回報隔離,如不及時彙報也不採取措施而傳染給他人,應賠償他人一切費用;保持室內清潔,不亂塗亂畫牆壁,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財物,如發現損壞,則予以一定經濟處罰。
3、非本專案職工不得在集體宿舍過夜,男女嚴禁混居,一經發現罰款50元/人次。非法同居送治安部門處理,親戚、家屬探親影響專案不彙報,並由保衛部門登記備案。
4、宿舍個人物品應妥善保管,管好門窗,做好防盜工作。
5、職工夜間加班,夜間加班回宿舍時也不影響他人休息,晚間睡覺熄燈的時間不得超過十點。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4
為加強本工地臨時宿舍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影印件。
2、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佈設。
3、宿舍區內禁止使用煤油、火爐、煤氣灶等器具。
4、在宿舍區內禁止亂丟菸頭、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飯剩菜、不得隨地大小便,如發現違規者,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5、宿舍區應定期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應清倒在指定區域內,嚴禁隨便拋撒。
6、嚴禁向外拋撒生活垃圾,如發現有向外拋垃圾現象,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7、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嚴禁在樓內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經發現,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在現場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如有發現施工時不佩戴安全帽,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9、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築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工地宿舍規章制度百科。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10、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後施工)。
11、凡在宿舍區範圍內發生違反上述規定或出現案情時,住宿人員有責任予以制止、舉報、提供線索,協助調查、處理、破案。
12、施工負責人員對施工人員的文明、衛生、職業健康、安全負領導責任。應認真組織學習、執行以上規定,確保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文明工地建設,保證職工有一個舒適乾淨的居住環境,特制訂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宿舍管理委員會,嚴格制定安全保衛制,衛生責任制,積極開展文明宿舍競賽活動,並定期檢查評比。
2、要根據生產班組合理安排住宿,並設專兼職服務人員,負責公共衛生,宿舍設施管理、值班及治安保衛生等項工作。
3、宿舍應堅固、美觀、保溫、通風、照明、防火、防潮溼、宿舍地面應硬化,牆面應刷白。
4、宿舍應設單人床或上下雙層床,禁止職工睡通鋪,並保持整潔、衛生、文明。
5、宿舍用電要符合用電規範,不準用電爐子,不準隨意接線,接電褥子,接燈和點長明燈。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6
一、1人1鋪(男女不同鋪、二男不合鋪)。
二、門窗玻璃錚亮。
三、床鋪平整被褥疊四方。
四、床鋪底下無髒亂物,鞋擺放整齊。
五、宿舍場地做到三無,即無塵、無煙蒂、無痰跡。
六、茶具飯碗應放在固定櫃上,不隨便亂放。
七、工作衣集中在一起掛好或摺好,安全帽成排掛在牆上,毛巾掛設要整齊。
八、不違章用電,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煤氣灶等,爭做遵守工地各項制度的模範。
九、宿舍內不準酗酒、賭博。
十、宿舍內不準喧鬧,按時就寢、熄燈。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 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當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保衛人員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如房間鑰匙等)移交手續,並於當日內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員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佔床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床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 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為。
第十條 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 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 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 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為原則;休息後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為。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 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7.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7.2 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汙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17.3 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7.4 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7.5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 行政人事部每週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並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 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 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 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9
一、 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二、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集體宿舍員工。
三、 職責:
1、 行政人事部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所屬員工的住宿申請及有關配合工作;
3、 宿舍長負責宿舍管理;
4、 宿舍只提供單身員工個人住宿。
四、 入住管理:
1、 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照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入住;
2、 入住人員必須遵守宿舍管理人員的要求,在規定房間、床位入住;
3、 男員工不準在女生宿舍留住,女員工不準在男生宿舍留住;
4、 入住員工不許帶非公司人員入內,更不準留宿;
5、辭職、辭退、解聘人員必須在辦理手續後當日內在相關人員的監督下退出宿舍,不準繼續留住;
6、 員工中午禁止在宿舍外從事活動,影響他人休息;
7、 員工晚間23:30後禁止嬉鬧、開音響、看電視、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8、 宿舍內每位員工均需輪流打掃清潔衛生(輪值表貼於門後),宿舍長每天對值日人員進行督導;
9、 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違者視為偷竊行為。
10、 入住的員工,一般應在23:00之前回寢室就寢,如需延遲 回宿舍或不入住的,必須向宿舍長請假;
11、 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12、 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
13、 換洗衣物和鞋不得堆積地上;
14、 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5、 每間宿舍公開、民主推選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的值日安排及衛生紀律的監督;
16、 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宿舍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並選出最佳寢室與最差寢室,對最佳寢室給予適當獎勵,對最差寢室給予一定處罰。
17、 有下列條件者不得入住:
17.1、犯有傳染病者、
17.2、有不良奢好者;
18、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8.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指揮者;
18.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鬥毆、吸毒、行騙及酗酒;
18.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18.4、宿舍內接待異性人員或留宿外人親友者;
18.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18.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18.7、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住宿者。
五、 安全管理
1、 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宿舍內人員、財產安全;
2、 保護自己的個人物品,禁止他人取用;
3、 自覺愛護公司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 對於嚴重違章現象,宿舍長可先予以干預,控制事態;然後上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等待處理;
5、 對於緊急事件,宿舍長電話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時電話請求相關特殊服務機關實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六、 衛生管理
1、 入住人員自覺遵守宿舍衛生要求,愛護環境,嚴禁亂扔垃圾,隨處大小便;
2、 宿舍及走道內嚴禁開伙做飯,不得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具;
3、 自覺清理宿舍內及宿舍門口衛生,保持室內衛生;
4、 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人員每天值日,負責檢查室內衛生,管理、提供衛生器具,要求入住人員清理、清掃衛生;
5、 不得在走廊、宿舍門口、樓梯間堆放垃圾和從陽臺、視窗向下拋物;
七、 費用管理
1、 入住人員不收取住宿費;
2、 水電費按實際支出情況由入住人員共同分攤;
3、 宿舍長每人每月補助50元。
八、 附則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0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與衛生習慣,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與衛生環境,使大家有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
2、宿舍人員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掃室內外衛生,保持宿舍環境清潔。
3、愛護公物,損壞按價賠償,並追究責任工地宿舍規章制度工地宿舍規章制度。
4、牆上嚴禁亂塗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屑。
5、室內佈置應井井有條,不得亂擺亂放。
6、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不得找任何藉口爭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眾賭博、酗酒鬧事。不得將外來人帶到宿舍內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9、出入宿舍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應向上一級領導通報,並於23點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線,做到人走燈滅,電源斷電。宿舍內不允許用電爐,發現一律沒收。
12、宿舍人員發現有偷竊行為者,一律處以罰款後開除。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1
1、嚴格執行市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僱請民工,受僱民工務必持有本人身份證,嚴格遵守和執行專案部制度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2、受僱民工在上崗前務必由僱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衛教育,未經教育者一律不準上崗,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鬥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僱請民工的單位務必將每個民工的姓名、姓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等登記造冊,受僱民工務必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並視情節給予罰款;
4、嚴格執行民工出入驗證制度,每個民工務必由工作單位發放出入證(出入證上要有單位、相片、姓名、性別等),以備進出時門衛驗證;
5、民工務必在群眾飯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務必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
6、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不準使用≥60w的照明燈泡;
7、民工宿舍內務必持續清潔衛生,不準躺在床上吸菸,嚴禁亂丟菸頭;
8、民工要聽從僱請單位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集中住宿,不準私自帶親友到宿舍內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或管理人員批准辦理手續方能住宿;
9、建築施工現場內不準攜帶家屬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結婚證)在同一個現場工作的,要有專門宿舍居住,不準在群眾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務必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適當,要培訓每個民工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貼合防火規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25人,為了便於疏散,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小於1.2m。民工宿舍的門應向外開,宿舍內頂高度不低於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須要暢通,不能堆放雜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衛生值班制度,個人用品疊放整齊,地下無雜物菸頭並設定吸菸灰桶收集菸頭。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2
1、宿舍要制定輪流值日表,宿舍內保持衛生、整潔、通風、被褥、床鋪整齊,有紗門紗窗,並有衛生人員負責宿舍的衛生清理與監督,夏季有防蠅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內應抹水泥地面或鋪貼瓷磚,配置單人床或上下雙人床,禁止職工睡通鋪,在施工的建築物內嚴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內不得超員,人均住宿面積不得低於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3、宿舍內牆面應刷白,並保持室內整潔,不得在牆面亂塗亂畫,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經許可的電器,不得破壞公用設施,嚴禁隨地塗痰,大小便。
4、宿舍內必須配備保溫瓶、碗筷櫃,被褥要疊放整齊,衣物、鞋襪、臉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個人物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5、應創造條件,設定工人文化娛樂室、淋浴間及更衣室等公共設施。
6、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男女混住,按時息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3
為了健全宿舍清潔衛生及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住宿安全舒適,有一個良好的休息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個宿舍必須選定(或班長指定)一名負責人,督促其管理室內的清潔衛生和安全用電等有關事項,確保室內整潔。
2、遵守作息時間,不開長明燈。不大聲喧譁和戲鬧,特別是夜間加班回室時,不影響他人休息。不賭博或以娛樂為藉口的變相賭博。
3、不隨意亂倒剩菜剩飯或亂潑廢水,自覺遵守專案部規定的“七不”規範。做好個人衛生,衣物整潔,擺放整齊。
4、不損壞公物,損壞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5、為了安全起見,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中或燈頭上掛鉤用電,違者按治安保衛綜合管理獎懲條例第八條規定處罰。
6、未經組織審批,嚴禁任何人隨意私裝插座或燈頭,違者按治安保衛綜合管理獎懲條例第七條規定處罰。
7、本制度從三月一日起實行。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住宿條件
1、在市區內無適當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帶家屬住宿。
4、保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於離職日起3天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第四條宿舍設立管理員,其工作任務如下: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
2、監督值班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關閉門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緊急聯絡人等方面的資料,以備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總務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情節嚴重;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人員;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病重,應及時送醫院並通知其親友。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轉讓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公司主管和總務部門主管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第八條宿舍所有器具裝置(如電視、玻璃鏡、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者給予處分。
第九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床後棉被疊放整齊;
5、菸灰、菸蒂不得丟地上,室內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櫃內;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曬;
8、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登記姓名、與員工的關係及進出時間;
11、夜間最遲應於23時前返回宿舍,否則應向管理人員報告;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4、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在指定場所;
15、房間清潔由住宿人輪流負責;
16、節約用水,節約用電,人去燈滅;
17、不得在床上抽菸;
18、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第十條住宿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立即採取措施。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發生下列情形為之一者,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呈報其所屬部門和總務部門處理: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酗酣;
3、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持異性或留宿外人;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8、有偷竊行為。
第十二條住宿者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處理乾淨,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員檢查。
第十三條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為住宿者辦理臨時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本制度報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時是亦同。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5
一、注意清潔衛生,保持宿舍內整潔,不準亂倒垃圾。
二、提高防火意識,將火災防患於未然。
三、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亂接亂拉電線。
四、節約用電,嚴禁使用功率大於100瓦的電器,以及不能開長夜燈,如發現,罰款50~100元。
五、注意文明,不能隨意大小便及吐痰,不能只穿短褲到處逛。
六、嚴禁酗酒、打架、賭博、賣淫、偷盜現象,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情節特別嚴重者,除罰款外,並開除出工地。
七、用語文明,不準說粗言濫語。
八、廚房前的剩飯剩菜不準亂倒,要及時清理門前排水溝,保證環境整潔。
九、廚房內要經常清洗及消毒,保證飲食衛生。
十、行為及作風要文明,不準耍流氓行為,否則不發工錢並開除出工地。
十一、不準偷盜工地上及宿舍內的'鐵釘並相互轉賣,違者罰款2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