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園區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精選5篇)
工業園區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業園區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業園區安全管理應急預案1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規規定,結合園區實際情況,編制目的是有效預防和控制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提高防範事故風險能力和應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物應急救援體系,最大限度減少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園區健康穩定、安全發展。本預案適用於轄區內的四級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應急救援範圍為:發生在園區境內,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一次重傷2人及以上,雖無人員傷亡但其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及以上,化學及食品急性中毒10人及以上,其它性質嚴重、危險及影響重大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原則
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遵循原則有:預防為主、轄區為主、分級管理、緊急處置原則;政府統一領導指揮,部門各自分工負責,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原則;緊急搶救、安全搶救,以及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三、應急基礎準備
包括領導、機構、隊伍、裝置、物資、通訊、資料、應急方案及演練等方面的準備。
四、應急反應及預案啟動程式
重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啟動預案實施救援的同時,向園區安委會、縣應急指揮中心及主管部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向就近醫院和縣急救中心120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園區安委會接到報告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查明情況、實施救援,並及時向縣應急指揮中心和主管部門報告。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地點,時間,企業名稱,事故型別,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裝置、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五、組織領導及職責
園區管委會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園區管委會主任付玉榜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黨委委員、副主任劉曉榮同志擔任,成員由黨政班子成員及安委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綜治安全辦,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制定修訂應急預案;落實領導及組織系統,明確職責任務;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加強應急宣傳教育;制定防範措施;落實各項準備工作。
發生重特大事故,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為基礎,成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擔任總指揮,副組長任副總指揮。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按序替補行使總指揮職權職責。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並指定現場總指揮。
現場救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擔任,成員由辦公室及相關部門人員及抽調人員等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專家及技術人員討論、研究制定應急救援措施方案,報經指揮部審定後立即送達搶險救援小組實施;掌握事故應急救援情況,蒐集整理事故資訊材料,報經總指揮審定後報告和釋出;預測事故發展變化趨勢,研究制定對策措施;綜合協調、安排和處理各組之間、上下之間、部門之間或區域之間的有關工作事項;實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通訊聯絡和指令傳達。
六、現場救援指揮部下設專業小組
(一)搶險救護組:由星光派出所、事故單位應急救援隊、瀉巴衛生院醫生等人員組成,由分管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實施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查詢、分析和處理危險目標,清查、搜尋和搶救傷害失蹤人員,控制和穩定事故現場。
(二)技術專家組:按其事故類別,由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組成,指定一名專家負責,綜治安全辦負責人任組長。主要職責:調查、分析和確定裝置、設施、物品及工藝技術主面的原因,預測事態趨向,制定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對策。
(三)警戒保衛組(或秩序維護組):由派出所幹警和事故單位安保人員組成,星光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現場及周邊交通、治安秩序,疏散轉移群眾,保護事故現場、裝置、物資,提取採集證據樣本,監控有關責任人。
(四)後勤保障組:由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事故單位抽調人員組成,管委會副主任何小波同志任組長。主要職責:及時組織、排程和供應救災裝置和物資,保證水電、通訊、交通暢通,組織救災資金,安排食宿接待及所需生活用品,提供氣象服務資料。
(五)善後處理組:由園區社會事務股、星光派出所、保險機構、勞動和社會保障、安全信訪辦抽調人員組成,黨委副主任張保平同志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葬、傷員救治,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及相關人員安撫、安置、撫卹、補償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六)事故調查組:按照調查處理許可權規定,由其調查處理資格主體牽頭負責。主要職責:組織事故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及責任,提交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可細分技術鑑定組、管理調查組和綜合分析組。
(七)宣傳報道組:由黨政辦公室主任苟江華同志負責,按照審定程式,統一口徑如實宣傳報道事故救援及相關情況。
(八)環境監測組:發生影響環境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重特大火災事故後,由環保、水利、氣象、林業、衛生、畜牧、防疫等部門及事故單位組成,對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影響進行監測、控制,確定危險區域、範圍和危險物質的成份、濃度,正確評估影響程度,為指揮人員提供排除處理危險物質的安全技術措施。
七、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一)綜治安全辦:組織重特大危險源普查,為應急救援提供詳細情況;組織供應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協助提供救援搶險的物資、材料,調集有關裝置、器材、人員等,組織專家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組織事故後現場的保護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二)財務股: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三)社會事務股:負責傷亡人員的撫卹、救濟發放,迅速啟動突發災害應急救援機制。
(四)星光派出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人員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員營救、火災撲救、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洩漏的事故現場,事故得到控制後負責工作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維護。
(五)瀉巴衛生院:負責制定重大危險目標存在的物質對人體傷害的搶救預案,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和藥品,搶救受傷人員,保障藥品供應和醫療裝置的使用,評定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指導現場救護工作。
(六)水電部門:保障應急供水供電。
八、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搶險應急救援所需費用由事故單位承擔,下差部份由園區財務股、社會事務股等股室籌集墊支,事故結束後按有關規定辦理。
九、應急預案演練
生產經營單位結合實際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每年定期組織1次以上的專項及綜合演練,檢驗應急準備、裝置器材、應急方案、組織指揮、應急反應等應急系統的可行性。園區安委會每年組織1—2次演練。
十、其他有關事項
(一)本預案從公佈之日起實施,本預案每年修改一次。生產經營單位每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修訂,使之不斷充實和完善。
(二)應急救援人員應按時限、地點、穿帶及準備要求,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參與救援。
(三)應急救援人員必須忠於職守,高度負責,未經同意不得離崗,否則以違紀論處。
(四)應急救援所需車輛、裝置、物資及人員,相關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中心統一調配,不得設卡刁難、阻攔拒絕、抬高價格、各行其是。專業救援及其他社會救援組織必須服從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
工業園區安全管理應急預案2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確保在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高效有序的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後造的損失,並在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應急救助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完善各種規章制度、預案演練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營造人人重視個個有責的安全工作氛圍。
二、應急機構組成、職責
園區管委會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委、現正的領導下,負責領導、協調園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工作和平時應急準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園區辦公室,負責處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本系統各單位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案,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協調、檢查、督促應急的準備落實情況等。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園區管委會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領導、指揮和協調全系統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並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統一領導下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助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5個應急工作組,各組按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的部署統一開展工作。
(一)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
由管委會常務副主任XXX任指揮長,管委會副主任XXX任副指揮長,XXX、XXX、XXX、XXX、XXX等同志為成員。
主要職責:
(1)迅速接受和執行上級領導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的各項指示,確保政令暢通。
(2)組織實施本預案,釋出各項救災命令、指示、通知等。
(3)確定重點救災地點、範圍,部署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實施事故有關人、物轉移救治安置。
(4)及時統計、上報事故及損失。
(5)組織協調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飲水、藥品的調配供應。
(6)組織急救款物核定,保證事故災民基本生活,維護穩定。
(二)辦公室組成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園區管委會辦公室,XXX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傳達和落實指揮部的決策和命令,組織協調局屬各單位的事故災難應急工作;
(2)負責指揮部各類檔案的起草、印發、各種資料的收集彙總工作;
(3)及時收集彙總上報事故及搶險救災情況;
(4)負責承辦指揮部日常事務和對外接待工作等。
(三)應急工作組及主要職責
1、搶險救災組
由規劃建設局牽頭,綜合協調局配合,遵照上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命令,組織協調各局、辦、各入園企業的搶險救災工作,要求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抽調人員並配備搶險救災工具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現場救援工作。
2、物資保障組
產業發展局牽頭,負責督促各企業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裝置,儲備必要的事故應急物資和裝備。
3、資金保障組
辦公室牽頭,負責做好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
4、事故核實組
辦公室牽頭,規劃建設局配合,負責配合縣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進行勘察、核實,並及時統計上報。
三、預警預防機制
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資訊應及時上報。重大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上報縣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四、災後處置方案
園區管委會指揮部根據災情發生的地點和災情大小,做好各項應急救災工作。
(一)及時向縣指揮部報告災情,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壞等情況。救治傷員,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把傷員運送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二)根據災情需求向分管領導請示,安排救災款物。
(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並及時上報。
五、平時應急方案
(一)加強對所屬單位人員的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排查安全隱患,做到防患於未然。
(二)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提高公民自救和互救能力。並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練。
(三)各局、辦、各入園企業等要建立應急救援機構,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確保災民得到有效的緊急救助。
六、附則
(一)各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按統一部署制訂相應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園區管委會備案。
(二)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工業園區安全管理應急預案3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園區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件發生,降低所造成的危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於財富工業園區所屬各企業的安全生產事件、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和事故災害以及影響園區安全穩定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適用於財富工業園區各科室、各企業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對園區內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起指導作用。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應急處理工作中以高度重視和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為首要,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傷害為目的,並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的安全防護工作。
(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提高對安全應急的重視程度,居安思危,在堅持抓好安全常規管理的基礎上,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認真做好應急準備。
(三)統一領,分級負責。園區管委會主要領導、各企業負責人為維護安全穩定的第一責任人;各企業要依據本預案成立相應應急組織並制定應急預案,在園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共同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要建立健全屬地、企業管理責任制為主的應急管理機制。
(四)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園區管委會、各企業要結合預案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同時建立健全同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的機制,切實做到統一指揮、動作快速、部門聯動、分工協調、高效處理。
(五)完善保障,妥善處置。平時要堅持在組織領導、規章制度、人力物力上加強保障,增強應急實力和保證工作效率;對事件應負責任堅持依法辦事,認真落實,避免處理過錯。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園區管委會成立安全穩定和突發公共事件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其職責為:指導和安排部署財富工業園區安全穩定管理工作;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請示報告。小組人員如下:
組長:趙武園區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張林軍園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陳家臻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李俊昌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員:張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科長
楊豔梅規劃建設環保科科長
李雲芳政策法規科科長
伍春文黨政綜合辦公室主任
李群煥國土資源科科長
陳應麗經濟發展科科長
闞志斌招商科科長
李光林專案辦主任
李中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副科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值班電話:(xxx),其職責為:承擔日常工作,負責及時收集和分析工作資訊及各種情況,及時提出有關建議和措施上報領導小組;負責突發公共事件善後處理;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依據事件性質督促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二)各企業比照財富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組織機構及職責,結合本企業實際設立各自組織機構。
三、應急資訊報告要求
(一)迅速準確。最先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的企業、科(辦)室、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向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園區管委會報告;資訊內容務須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漏報、瞞報、謊報甚至延報;視事件性質、程度在取得領導同意後,可向上級主管和有關部門直報;並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做好續報工作。
(二)報告形式。首先用緊急電話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組長、副組長,按照領導意見報知上級主管部門,有必要時要緊急告知相關部門,並按領導安排立即開展工作,同時與事發企業保持聯絡,隨時溝通、瞭解、核實情況;其次進行緊急檔案報送,電話報告完畢後,接報單位和接報人儘快擬出文字向組長、副組長呈報,在按照領導要求啟動預案開展工作的同時,視事件性質、程度,按領導意見書面正式報告政府、上級主管及有關部門。
(三)資訊主要內容。一是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基本情況;二是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三是事發企業及有關部門已採取的措施;四是企業內外公眾及媒體等方面的反應;五是事件發展狀態、處置過程、結果以及其它需報事項。
四、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企業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縣應急管理部門、園區管委會報告。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安全事件資訊的同時,要按照職責和規定程式啟動相關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五、應急保障
(一)資訊保障。園區管委會、各企業明確分工,建立健全資訊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執行機制,完善資訊傳輸渠道,保持資訊傳輸裝置和通訊裝置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和資金保障。園區管委會和各企業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購置和儲備應急物資,保證做到應急物資專人負責、科學儲存,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三)人員保障。園區管委會、各企業按照應急救助、醫療衛生、疏散和維護穩定等職能分工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加強技能培訓並定期開展模擬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六、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一)火災事故處理。
1.立即啟動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同時在第一時間內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企業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指揮、組織撲救,中間要注意視情況採取諸如切斷電路煤氣等容易引起繼發性危害的措施,並在消防人員到達後主動提供有關資訊,做好配合撲救工作。
2.及時組織人員疏散和搶救傷病員,配合醫療部門工作。
3.轉移重要財務,安排受災人員安居問題,穩定人員情緒。盡力保護或封鎖現場,以備方便事故原因調查。
4.做好其他善後工作。
(二)建築物倒塌事故處理。
1.立即啟動預案,全力組織人員救治,企業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指揮組織救援,並視情況立即向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園區管委會報告。中間要注意視情況採取諸如切斷電路煤氣等容易引起繼發性危害的措施,還要密切關注連帶建築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2.迅速撥打120請求醫療援助。
3.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解救受困人員。
(三)危險品汙染事故處理。
1.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園區管委會報告,立即設定汙染隔離區;重大事故,應在1小時內向縣環保部門報告。
2.園區管委會接報後,應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同政府及有關專業部門組織專家、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檢驗。
3.初步查明情況後,要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並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4.對有明確汙染源的應立即控制汙染物排放;對於危險品化學汙染事故,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啟動相應預案進行處置;對發生有毒物質汙染危及員工生命的,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汙染事故蔓延,並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工人撤離。
5.危險或危害排除後,企業應聯絡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汙染事故。
(四)企業周邊突發安全事故處理。
1.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演化和擴大;
2.及時向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安定員工情緒,穩定車間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五)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立即聯絡當地衛生醫療部門,對中毒患病人員進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3.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屬,親屬進行聯絡,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在適當的範圍通報事件的基本情況及所採取的措施,穩定員工情緒。
4.積極配合衛生疾病控制部門封鎖和保護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汙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所有傳染性或疑似傳染性疾病病人有親密接觸者進行隔離,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破。
5.按照縣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他緊急應對措施;對企業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以及衛生行政部門,並請求支援和幫助。
6.企業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後,在迅速採取搶救、控制措施的同時,要立即報告園區管委會和政府有關部門,按事件的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預案,處置工作要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進行。
7.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根據需要迅速聯絡專家組進行救助指導。
8.及時通報資訊,未發生事件的企業應積極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事件在本企業內蔓延。
9.根據事件性質實行集中辦公,24小時值班和每日“零報告”制度。
10.組織衛生等有關方面的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評估,並根據專家組的建議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破壞性自然災害發生後,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園區負責領導所屬各企業的應急工作,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2.將災情和應急情況及時逐級上報,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協助組織、指揮災區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3.迅速召開園區緊急會議,通報災情,成立應急指揮部,協助上級救災指揮機構領導、指揮和組織、協調園區自然災害應急工作。視情況組織力量到災區具體組織開展應急救災工作。
4.園區管委會及各企業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工作,組織園區內非災區企業對災區進行援助。
5.視情況配合政府組織調配救災物資。
6.積極做好人員搶救、工程搶險、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搶險與應急恢復、糧食食品物資供應、應急資金準備、協助公安和武警做好其他工作。
七、本預案是財富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相關工作的檔案,各企業應遵照執行。
八、本預案啟動實施由領導小組組長決定。所有領導小組成員要認真貫徹執行,嚴格遵守有關工作規章制度,確保事件得到圓滿處理,將事件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九、本預案由財富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制定並負責解釋。
十、如因人事變化,由接替者接任。
十一、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工業園區安全管理應急預案4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蒼南縣工業園區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事故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工業園區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和IV級(一般)。
1.3.1特別重大(I級)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1.3.2重大(II級)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1.3.3較大(III級)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1.3.4一般(IV級)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上述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蒼南縣工業園區所屬各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適用於蒼南縣工業園區內各科室、各企業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對工業園區內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對起指導作用。
1.5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二)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完善各種規章制度、預案演練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營造人人重視個個有責的安全工作氛圍。
(三)資源整合。按照條塊結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立足現有人力、技術、物資和資訊應急資源,科學整合,避免重複建設。
2 組織體系
2.1指揮機構
建立蒼南縣工業園區建設中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園區應急領導小組)作為工業園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對工作。
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可設立現場處置組。現場處置組作為現場應急處置機構,在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2.1.1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人員組成
組長: 黨組書記、主任 陳 松
副組長:分管副主任施成義
成員:綜合科、社會綜治科、經濟發展科、工程建設科、重大管理科、招商服務科負責人
2.1.2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並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園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緊急指揮排程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裝置,指揮排程、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1.3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綜合科: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園區報告事故資訊;傳達和督促落實領導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工作,做好應急物資準備、後勤保障等工作。
(2)社會綜治科:負責事故資訊的收集和綜合研判,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負責對接縣級相關職能部門,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縣級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3)經濟發展科: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園區工貿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
(4)工程建設科:協助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在建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事故。
(5)重大管理科:協助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在建的公建、房開等專案的安全生產事故。
(6)招商服務科:協助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在建企業專案的安全生產事故。
2.1.4現場處置組人員組成和主要職責
現場處置組的組長,由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指定。現場處置組成員,由園區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有關人員組成。
現場處置組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範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研究判斷事故發生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3)必要時,排程或徵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5)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6)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園區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後宣佈現場應急結束。
2.2辦事機構
園區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科,主任由綜合科科長擔任,副主任由社會綜治科科長擔任。
園區應急辦公室作為應急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履行園區下轄企事業單位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統籌管理、協調處理各相關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的具體事務;
(2)編制和修訂應急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3)督促指導各企業、部門制定相關預案,並做好預案的備案工作;
(4)動態掌握企業安全風險、隱患和事故資訊,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5)組織或參與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釋出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6)承辦園區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預防預警
3.1預防管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科室,應加強對企業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生產企業制定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並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監控,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3.2預測預警
園區應急辦公室和各有關業務科室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安全風險、隱患和事故資訊,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釋出事故預警資訊,通知有關方面採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4應急資訊報告要求
4.1迅速準確
各企業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應立即逐級上報,報告企業領導,並在第一時間向縣政府和工業園區報告;資訊內容務須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漏報、瞞報、謊報甚至延報;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做好續報工作。
4.2報告形式
有關科室接到報告後,瞭解重要資訊和情況,立即報告應急辦公室,並將應急辦公室做出的處置指示傳達給事發企業,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指導事發企業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跟蹤反饋落實情況。應急事件處置過程中,事故企業向上級政府監管部門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彙報內容需經應急辦同意,最遲不能超過1小時。情況緊急來不及書面呈報的,應先電話報告,隨後補報文字材料。
4.3資訊主要內容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髮生的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施等。應急處理過程中,應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5先期處置
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地的企業在報告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資訊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應急響應
6.1響應級別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由國家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應急響應。
重大事故(Ⅱ級):由省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應急響應。
較大事故(Ⅲ級):由市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應急響應。
一般事故(Ⅳ級):由縣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園區啟動並實話應急響應。
7.應急結束
較大級別以上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處置組予以撤銷。
8 後期處置
8.1善後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安置工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對附近公眾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應及時組織轉移安置。轉移安置由工業園區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積極做好撫卹、理賠、補助或補償等工作。
8.2調查和評估
要對較大以上級別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8.3恢復重建
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的恢復重建工作,由工業園區負責。工業園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8.4資訊釋出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釋出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9應急保障
9.1資訊保障
蒼南縣工業園區建設中心、各企業明確分工,落實接報機構和人員責任,建立健全資訊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執行機制,完善資訊傳輸渠道,保持資訊傳輸裝置和通訊裝置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9.2物資和資金保障
工業園區綜合科負責購置和儲備應急物資;將應急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保證做到應急物資專人負責、科學儲存,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9.3應急隊伍保障
工業園區建設中心根據需要與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9.4交通運輸保障
應保證應急情況中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送達。
10監督管理
10.1預案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定期組織開展不同形式、規模的事故應急演練。
10.2宣傳培訓
有關企業事業單位要加強事故應急知識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增強公眾的應急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10.3責任與獎懲
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中,對有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鼓勵和表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規和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附則
11.1編制部門
本預案由園區社會綜治科負責制定,根據需要及時評估和修訂。
11.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園區應急辦負責解釋。
11.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工業園區安全管理應急預案5
為快速、及時、妥善的處理園區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雲南省安全生產例》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和縣委、縣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龍陵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生產安全事故的分類
(一)危險化學品事。故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爆炸、火災、洩漏、中毒等事故;
(二)建築施工事故。建築施工單位在建築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動中發生的坍塌、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起重傷害等事故;
(三)生產場所事故。企業、原輔料供應商等經營單位發生的爆炸、火災、觸電等事故。
(四)特種裝置事故。生產經營單位所屬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大型機械裝置等發生的燃爆、火災、洩漏、高處墜落等事故。
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指揮
安全生產事故由龍陵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救援處置。領導機構如下:
組 長:陳重彩 縣園區管委會黨組書記
常務副組長:鍾天陽 縣園區管委會主任
副 組 長:楊冬梅 縣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鍾天陽 縣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 員:縣園區管委會全體幹部職工部職工相關企業管理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園區管委會綜合股,由龍陵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楊冬梅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主要職責
(一)園區應急救援指揮部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後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總指揮長是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二)專業處置組的職責綜合協調組由綜合股負責,承接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通知指揮部成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安全保衛組由園區規劃組負責,組織人員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醫療救援組由園區財務室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後勤保障組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善後處理組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四、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按照下列程式報告
(一)相關企業立即向綜合股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情況,並隨時報告事故的後續情況。
(二)發生事故2小時內,綜合股按程式報告縣委、縣政府和縣安監局。
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快速反應、統一協調、協同配合的原則。迅速開展救援處置工作。
(一)啟動本預案。園區黨政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按照有關程式立即報請指揮長或者常務指揮長啟動本預案,迅速通知園區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
(二)趕赴事故現場。園區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接到報告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救援處置工作。園區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現場並啟動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
(三)現場救援處置
1.園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及時將現場情況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必要時提請縣政府調集縣武警大隊和消防大隊參加搶險救援。妥善處理現場新聞報道事宜;組織、配合開展事故調查,組織善後處理工作;
2.綜合協調組。落實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關於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協調其他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保障搶險救援工作通訊暢通;
3.安全保衛組。迅速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保障搶險救援工作正常開展,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災害救援組。立即組織調集警力和消防、工程搶險等專項搶險隊伍,迅速開展滅火、防毒、防爆、反恐搶險救援工作;
5.醫療救護組。立即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及時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6.後勤保障組。協調有關部門調集運輸車輛和物資投入搶險救援;
7.善後處理組。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妥善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事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靠前指揮。龍陵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及有關部門要把及時搶救和妥善處理安全生產事故。主要領導親自負責,靠前指揮,分管領導精心安排,組織排程,現場指揮,根據事故型別、事故大小及態勢及時採取相應對策,確保事故搶救工作順利進行和社會穩定。
(二)部門配合,常備不懈。指揮部各成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組織機構,制定應急方案,落實參戰人員,配備搶救處理事故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搶險器材、醫療用品等,確保接到事故報告或指揮部命令時,能按要求組織力量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搶救。所需人、財、物由指揮部統一排程,隨叫隨到,任何單位不得拒絕或延誤。
(三)及時報告,嚴明紀律。園區各科室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必須在半小時內電話報告園區黨政辦公室。對因遲到、瞞報、錯報事故資訊或因組織不力、行動遲緩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等其它嚴重後果的,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七、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園區管委會規劃股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園區管委會審批後實施。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與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處置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2.責任追究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汙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